貴族項羽觀后感目錄
讀《項羽之死》有感
《鴻門宴》 讀后感
項羽本紀贊的感悟
我讀了《項羽之死》,
讀了《項羽之死》之后,我深受啟發(fā)。
為什么當初揭竿起義時英勇的項羽最終敗在劉邦腳下?從前,項羽率領八千名子弟兵,渡江支援陳涉,所到之處,屢戰(zhàn)屢勝,威震四方。
那么多的英雄好漢來到他的身邊,追隨他的人數(shù)數(shù)以萬計。
擁有如此強大力量的項羽,為什么會以失敗告終呢?
通過對文本的解讀和分析,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項羽的失敗是他選擇的必然結果。
項羽是貴族家族的后裔,是善戰(zhàn)的英雄,率軍攻秦,展現(xiàn)了男子氣概。
劉邦,一個平庸之人,好酒色,無膽略,卻在楚漢戰(zhàn)爭中戰(zhàn)勝了項羽。
回顧一下發(fā)生了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
其實劉邦和項羽各有優(yōu)缺點,猶如瑕玉。
項羽雖然有著英雄的氣魄,但是不能冷靜地面對挫折,胡亂地殺人。
劉邦有過人的度量,但他不能帶兵打仗。
一個是兄弟之愛,一個是背叛。
這樣的兩個人在天計下結合,爭奪天下。
在歷史舞臺上,不同的選擇決定不同的命運。
能夠在決定的時機做出正確選擇的人,能夠避免失敗,走向成功。
在劉邦和項羽獲得推翻秦朝的勝利時,劉邦聽從大臣的建議,不殺子嬰約法三章,不受賞搞,秋無犯,并且退出秦王宮,還軍霸上。
但是相反的項羽卻不聽善言。殺了子嬰,火燒宮室,屠了咸陽。
曹無傷被誅,人不禁為他嘆息,試問天下誰敢助項羽之楚?如果說項羽的濫殺無辜使他失去了人心,那么鴻門宴上放走劉邦則是他不辨是非、不分敵我犯下的又一個重大錯誤。
還記得項羽被包圍的時候,他面對正在追擊他的故人呂馬童,最終自刎而死,以謝呂馬童。
在我看來,項羽的死確實顯示了他的強大,讓后人更加尊敬。但是我們卻從中看到了項羽的無力和不自信。
作為人當然應該講義氣,但是義氣不能代替原則!作為國王,作為領導者,必須考慮大局,考慮國家利益。
相比之下,劉邦也不是,我之所以說劉邦,是因為他的精明和智慧。
雖然武藝不出眾,但能夠靈活運用他人的能力,最終在關鍵時刻做出正確的選擇。
項羽和劉邦就像一對瑕玉,各有瑕疵,兩個合在一起才完美。
項羽是個英雄。他是我們心中的英雄。而劉邦也是英雄。他是歷史中的英雄。
當年的敗者贏得了人們心中的敬畏,當年的勝者隨風沒有消失在時間的流逝中!
李清照有詩:\\\"生當人杰,死亦鬼雄,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
在很多人的眼中,項羽是忠義義膽的豪杰。
他叱咤風云的偉業(yè),所向無敵的戰(zhàn)績,澎湃于秦漢交替之際。
那是舉世皆知的千秋景慕。
項羽也因此成為歷代王朝更加推崇的人物,被后人景仰。
但是,項羽是一個悲劇性的歷史人物。
他的悲劇,是歷史的悲劇,也是性格的悲劇,他的悲劇性格,無疑彰顯了他的人格魅力。
項羽性格的最大魅力在于他的“義”。而這個“義”恰恰演繹了他個人的悲劇。
古人云:\\\"義者,宜也。
\\\"又云:\\\"行而宜者謂之義\\\"。
當然,只要行為正確,說話正確,那就是“義”。
但是,“義”并沒有絕對的標準。
項伯為了報答張良的救命之恩而通知張良,這可以說是“義”,但這在客觀上幫助了劉邦,沛公得以在鴻門宴上化險為夷。這又不是“義”。
兩軍對峙,項羽殺了劉邦,縱虎歸山,最后成就了劉邦的霸業(yè),其實是對敵人的“義”,而不是對自己的“義”。
項羽的“婦人之仁”和“義”的本質是相反的。
重義輕理可以說是項羽性格的最大悲劇。
項羽的悲劇性格還表現(xiàn)在他的唯我獨尊上。
韓信始在項羽麾下,“不聽話,畫不用,所以倍楚歸漢”;陳平侍奉項羽,“累諫不受,乃封其金和印,仗亡劍,歸武于漢”。
此二人皆有經國之偉,世之才,但未為項羽所用。
亞父范增,盡盡力,盡盡盡,也未免被猜疑。
最后,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是韓信;陳平被七個奇計困在垓下。十面埋伏,張良將項羽趕到江東。在烏江渡口取項羽首級的竟是項羽的“故人”王翳。
項羽剛愎自用,最終招致四面楚歌的惡果。
重視武力而忽視智謀,可以說是導致項羽性格悲劇的一個重要原因。
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駒不死。
駒不逝,奈何奈何,虞而奈若何。
\\\",項羽的悲愴無疑已成千古絕唱。
如果項羽不執(zhí)著于那個狹隘的“義”,如果項羽……那么,意氣風發(fā),衣錦還鄉(xiāng),擊筑高歌《大風歌》:\\\"大風起,云飛揚,威加四海歸故鄉(xiāng),安得猛將守四方\\\"的人,也許不是劉邦沒有。
項羽是一代英雄豪杰,曾指揮千軍萬馬,但在與劉邦的戰(zhàn)斗中失敗,不能得天下,最終在烏江流淚自盡。
項羽從成為貴族,到在叔父的幫助下起家,再到讓天下諸侯歸順,證明了他非凡的一面。
版權聲明:此文自動收集于網絡,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
本文地址:http://www.springy.cn/juzi/weimei/296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