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之爭觀后感目錄
如何看待文白之爭在新文學發(fā)展過程中的作用?
如何看待文白之爭在新文學發(fā)展過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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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個人的角度來看,我認為白話是一種比較實用的語言形式。它通俗易懂,容易被人民群眾所接受,有利于傳播知識和文化。而傳統(tǒng)文言文則更多地是一種象征性的語言,它所傳達的是一種精神文化的高貴和優(yōu)雅,但對于大眾而言,理解和使用起來就相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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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也能理解傳統(tǒng)文言文在某些場合下的必要性。比如在文學、歷史、哲學等領域,傳統(tǒng)文言文是不可替代的。因為它承載著人類智慧的結晶,是我們歷史文化的重要遺產。如果我們完全放棄傳統(tǒng)文言文,那么我們也就失去了一部分寶貴的文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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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認為白話與傳統(tǒng)文言文并不是對立的關系,而是應該相互融合、相互促進。我們應該保留傳統(tǒng)文言文的精髓,同時也要推廣白話,讓更多的人能夠理解和使用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保護和傳承文化的同時,也適應現代社會的需求,實現文化的生生不息。"。
文白之爭是中國新文學發(fā)展過程中的一場重要爭論,涉及文學表達形式、語言風格以及文學創(chuàng)作的目標等方面。
它體現了不同的文學觀念和審美取向。
在新文學發(fā)展初期,文白之爭主要是針對文言文和白話文兩種不同的文學語言形式進行的。
文言文代表了傳統(tǒng)的文化積淀和古典文學的藝術表達,而白話文則更貼近口語,與普通讀者的生活和語言習慣更為接近。
文白之爭的存在對于新文學的發(fā)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 推動文學形式的變革:文白之爭促使人們反思和討論文學語言的適應性和表現力。
這種辯論激發(fā)了新文學探索以更貼合當時社會和讀者需求的表達方式,推動了文學形式的多樣化和創(chuàng)新。
2. 提倡大眾化和民族性:白話文的倡導者主張以白話文作為文學創(chuàng)作的主要表達方式,以促進文學的大眾化和國民素質的提高。
通過使用容易理解的語言,文學作品可以更好地觸達普通讀者,反映他們的生活和心聲,從而具有更大的社會影響力。
3. 傳承與創(chuàng)新的結合:文白之爭推動了對傳統(tǒng)文化的反思和繼承,并倡導在傳統(tǒng)基礎上進行創(chuàng)新。
一方面,文言文的支持者強調傳統(tǒng)文化的獨特魅力和深刻內涵;另一方面,白話文的倡導者則注重以新的方式來詮釋和傳承傳統(tǒng)文化,使其更具現代性和可讀性。
4. 文學自由與多樣性:文白之爭的存在促進了文學領域的多元發(fā)展和不同審美觀念的交流。
這種辯論為作家提供了更多的自由空間,讓他們能夠根據自身創(chuàng)作意圖和受眾需求,選擇適合的表達方式和語言風格。
文白之爭在中國新文學發(fā)展過程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推動了文學形式的多樣化和創(chuàng)新,促進了文學與社會的互動,豐富了文學的表達方式和審美取向。
它是一個有益的爭論和探索過程,使新文學得以蓬勃發(fā)展。
隨著時光的流逝,文言白話之爭變得越來越遙遠,以至逐漸被學者和大眾所遺忘。
可仔細傾聽,你依然能夠發(fā)現不少隱約的回音。
只不過這回更多的是,朱光潛的意見,而不是或者的聲音。
不見得認定白話文寫得好者,文言文功夫必深;但中學語文教育之注重文言文,卻是不爭的事實。
除了十年,這一主流意見似乎沒有受到太多的挑戰(zhàn)。
一直到去年第五、六期的<粵海風>上,方才有中學是否需要教學文言的爭辯。
挑戰(zhàn)者稱,“古代漢語已經失去了工具效應”,而文言文在中學語文教材中“所占篇幅為三分之一”,為了避免“浪費孩子的青春和民族的智力投入”,不如干脆放棄(摩羅《請文言文退出基礎教育》)。
緊接著發(fā)表的兩則商榷文章,呼吁“勿做漢語的不肖傳人”者(王曉華《勿做漢語的不肖傳人》),用心良苦,可語調過于悲憤;至于主張“應該退出的是現代漢語文章”(蔣寅《應該退出的是現代漢語文章》),則有點“對著干”的味道。
貫穿整個二十世紀的“文白之爭”,折射出整個中國思想文化界的波瀾起伏。
此類論爭,容易引起研究者的極大興趣,并被迅速納入已經定型的“宏大敘事”中。
正因為此話題“關系重大”,人們往往更看好高瞻遠矚者,比如像胡適、魯迅那樣著眼于整個思想文化潮流。
至于、梁啟超、朱光潛之兼顧文字改革、中學教育或文體實驗,則因其稍嫌專業(yè)化,而不怎么被社會大眾理解,也不怎么受研究者欣賞。
如何調適中學語文課里的文言與白話,作為一種迫在眉睫的教育實踐,其實是需要認真對待的。
相對來說,此類時尚話題,容易引起史家的注意;而我以為,更值得推薦的,當屬梁氏另外兩個容易被忽視的見解。
一是強調中學生需要培養(yǎng)欣賞美文的能力,“但中學目的在養(yǎng)成常識,不在養(yǎng)成專門文學家,所以他的國文教材,當以應用文為主而美文為附”。
一是主張“學文以學敘事文為最要”,但不應該從小說入手。
所謂“有名的史家或敘事文大家,大抵不會做小說;而敘事文的技術,絕非從小說可以學得來”,或許說得過于絕對,但強調敘事文的寫作訓練,主要在于觀察生活與整理資料,而不是馳騁想象力,卻是個值得注意的思路。
只要對前幾年中學語文教學的爭辯略有了解,或者對目前散文寫作之趨向于虛構有所反省,當能明白我為何關注梁啟超的這兩段話。
斗換星移,物是人非,八十年前的老古董,不可能成為今人前進的路標;但作為晚清重要的思想家與文體家,梁啟超的思考,還是值得我們認真品味。
只是有一點必須提醒:討論任公先生后期的文體意識與教育觀念,必須將《中國韻文里頭所表現的情感》(1922)、<要籍解題及其讀法>(1923)、(1923)等,以及其在各大學的諸多講演考慮在內,方能有比較通達的見解。
擴展資料
論爭之始
近代最早提出用白話文進行文學創(chuàng)作的是黃遵憲,他認為文言誤國不淺。
而胡適是五四白話文運動最早的倡導者。
他1917年初在《》上發(fā)表了一文,提出了改革我國的文字,即用白話文作為語言的工具,他還身體力行實踐之。
高舉民主和科學兩大旗幟,對以孔孟之道為核心的封建道德和以文言文為工具的封建文學進行了猛烈的批判。
當時流行的各種文言舊體文學成為反對的直接目標,其中最主要的是桐城派的古文和文選派的。
陳獨秀在中宣布,明代以來擬古派文學家前后七子(見前七子、后七子)和桐城派古文家歸有光、方苞、姚鼐、劉大為文學革命所要反對的“十八妖魔”。
在1917年7月2日致胡適的信中,更進一步指斥“選學妖孽”與“桐城謬種”的古文,“以不通之典故與肉麻之句調戕賊吾青年”的敝害。
因此,新文學運動一開始就招致一班維護舊道德和舊文學的復古守舊派文人的竭力反對,從而釀成激烈的文言白話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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