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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藍刀鋒觀后感
求《火藍刀鋒》觀后感作文
獨立人生和薄暮下的刀鋒對比讀后感
火藍刀鋒電視劇觀后感——觀電視劇《火藍刀鋒》有感努力、堅持與團結是一個不朽的話題,努力蘊含著成功的到來,堅持包含著堅定的氣勢,而團結卻洋溢著友情的真諦,《火藍刀鋒》就是講述三個人從壞到好,從窩里斗,改成團結一致。
二個人,魯炎和張沖因為各自特長走入了海軍陸戰隊,蔣小魚又因為救人成名,僥幸地加入了海軍陸戰隊,而他們三個,又是被同一個選中的,這個人就是龍百川,龍百川看上張沖的傻、魯炎的慧和蔣小魚的精。
蔣小魚十分好相處,哪怕你是釘子,他也能把你的尖的地方磨下去。
因為三個人是新兵,很快就被獸營淘汰了,但龍百川依然想念自己的眼力,確定這三個人是好兵,經過他的力保,三個人不約而同,又被調到海訓場上。
場上有兩個曾得過馬爾斯大賽二等獎的兵,他們變向地去訓練他們三個,三個人成為了最好的朋友、戰友、伙伴。
有一次意外,沈參謀被國際海盜捉獲,他們三個人才真正地顯出了本事,魯炎水中斗,張沖陸地戰,而蔣小魚就出謀劃策,將海盜擊的無路可逃。
為了生存,海盜扔出了手榴彈,蔣小魚因為嚴重受傷,躲不開了,他的師傅柳小山飛身一躍,擋在了蔣小魚的前邊,留給蔣小魚的只剩下了一個血淋淋的大拇指。
此后,蔣小魚就更加努力了,在一次與F國的戰斗中,中方海軍陸戰隊被擊的潰不成軍,蔣小魚、魚炎、張沖卻在演習中做了俘虜,發揮不出任何作用,但誰也沒有想到,局面卻被這幾個俘虜而改變,蔣小魚他們不僅逃出來了,而且將敵人首領引到了埋伏圈中,敵軍潰不成軍,可謂蔣小魚聰明,夸他:“千軍易得,一將(蔣)難求。
”他們的努力,讓他們從一聲被剔掉的爛肉,長成了一塊新鮮的肥肉,他們的堅持,讓他們從一個不起眼的小兵,變成一個逆轉局面的大使,他們的團結,讓他們從一群窩里斗的小兵,成為一個完美的組合,他們是一個不敗的隊伍。
只有從他們身上,我們才能體會出努力,堅持與團結的偉大力量,這足以讓一個弱小的人強大起來,這才能做到十全十美。
看了這部電視劇,我感悟最深的是中國海軍陸戰隊非常的頑強、他們很可愛。
整個劇情以艱苦的訓練,拼搏出來的戰士,去一個叫馬爾斯國際學校更深層訓練。
在那里來自許多國家精英中的精英,這是軍人最高的榮耀。
雖然在那里外國國家瞧不起中國,但是赴國外的六名戰士非常出色的完成了任務。
在這里最能顯示出一個軍人的氣概以及他們的勇氣和頑強,他們不僅要完成那里的任務并且一組的隊員不能落下一個這是團隊精神,因為軍人首先不拋棄隊友不放棄隊友。
中國戰士配合非常的默契,在完成任務過程中,國際學校的衛兵阻撓他們前進讓他們完成不了任務,真是拳腳相加,一點也不含糊,他們忍受了多少痛苦,最終他們為中國贏得了光榮。
很顯然最后他們已經體力透支,超越了自身的體力這就是軍人的頑強。
(純屬個人結晶)
我自《刀鋒》一開始就對拉里這個人物有懷疑之心。
我們的閱讀旅程或多或少都帶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個熟識的人就是書中那個左右奔走的主角。
這一次,這現象在我心中特別嚴重。
是這樣的,兩年多以前,我認識了一個人,被當時的我誤認為“拉里式人物”,我懷著頂禮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繪的人生故事:大學輟學,在softcore 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長者是一位覺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個大洲轉機時毫無準備地離開機場,從此再也沒回過家,在數個國家間流浪,尋求生命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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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久前,當我和他斷交時,我看到的他卻是這樣的:一個極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濟,每天在幻覺和痛苦中半夢半醒的家伙,給自己許多理由不去做可能會失敗的事,不專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當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時,嘴角不免浮出一絲嘲諷的笑。
是啊,巴黎。
我沒有辦法認為,一個不需勞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時間的任何方法,會比其他任何一個辛苦掙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錢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關在又臟又破的小房間內,或是成日在圖書館的硬板凳上坐著,發奮研究人生意義。
我必須承認,在我更年輕一些的時候,比如兩年以前,是很是羨慕那種對未來毫無計劃,毫無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環境,“深入”生活的活法。
這很大一部分上是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為朋友。
在我閱讀《刀鋒》之前,我都沒有意識到我本身的態度已經發生了那么大的轉變。
我那個曾經的朋友一直是同一個人,變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說,變的不是他,只是我。
這不免讓我更加迷惑,這說明我終于成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視的那種人了嗎?即是與拉里所代表的東西呈對立面的那一種?我希望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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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讀到了最后,看到拉里決定回美國,過普通人的生活,做個卡車司機,再去紐約開出租車,我對他的惡意也消失了。
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歡的東西的范圍縮小為,對拉里這個人物單一,呈高度贊賞的態度。
毛姆大叔在《刀鋒》中,對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懷有溫情,褒貶皆有之,不論是花了一輩子社交,為一個個晚餐派對鞠躬盡瘁,但對家人關照有加的Eliot,還是臉紅脖子粗,但是毫無保留地愛著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個人,自始至終沒有任何被直接描寫的人性缺點。
文中的作者,對拉里被他人指認為自私的一面,即拋棄在美國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為然,因為“我”是書中少數能夠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
除此,他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還淡化了書中其他有著物質追求之外動機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種種導師:魯莽卻又受過風雅教育的波蘭前軍官、法國阿爾薩斯修道院中日夜勞作禱告的僧侶、印度告別家人,踏上乞討生涯的高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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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不忍為拉里添設缺點,也許是因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對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對他要比對其他人要更加寬容一些,順便也將拉里的人生軌跡寫得特別“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還是喜歡自己追求真理那個決絕的背影,我覺得這是一件年輕人特別需要警惕的事。
當自己放手去追逐夢想時,不要只追逐那個“范兒”(好,我輟學了,好,我辭職了,好,我離家遠飛了?。?,那個最重要的部分:虔誠的心還有努力,有沒有做到呢?世上尋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種。
最后拉里也總結了,只要“不急躁,對人隨和,慈悲為懷,丟掉一個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點有待商議),在什么地方,過什么樣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終的敬意獻給世上每一個所謂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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