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一個朋友開了一家無照的音像店,盜版光盤1500張,販賣黃盤2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一般屬于治安行政拘留,罰點款就行放出來,至于多少
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涉嫌侵犯著作權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由相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潘粵明演的情不自禁
管不過來 都買盜版的也不好管 也是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到位 像發達國家 人家就好多了
我該怎么辦。
不用理他。
真正的律師是不會靠恐嚇別人獲得非法財產的。
考一個律師資格不容易的,詐騙他人財產,他就是犯罪,會坐牢的,執照當然也會被吊銷。
那個“zuoshilvshi”不可能是律師的。
“上海市協邦佐氏律師事務所”,根本就不存在這個單位。
你可以自己去全國律師管理數據中心查詢,那里有中國所有執業律師的資料。
當然,你賣盜版的行為也是侵權的,數量達到一定程度就構成犯罪了。
以后還是不要做這種違法的事了。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二、第五條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于“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復制品數量合計在一千張(份)以上的;(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三、對比您的情況就數額和情節而言,已構成違法,但尚不至于構成犯罪 。
賣盜版的打擊的就多了;有工商、稅務、公安、文化局等還有一個專門打擊盜版的一個什么部門的。
如果是一般的小商販那么不賣這些東東靠什么賺能賺多少
就看你怎樣‘經營’啦。
廢話不多說希望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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