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避湯、禹,加以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
民貧,則奸邪生。貧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輕暖;饑之于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夫腹饑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于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無擇也。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內而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長于時,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谷而賤金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署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具有者半賈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游遨,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余、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于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無粟,弗能守也?!币允怯^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于萬民,民俞勤農。時有軍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寧;歲孰且美,則民大富樂矣。
全文通過正反兩方面的連論說了重農貴粟對于國家的富強和人民的安定生活所具有的決定性意義。作者在說明問題時運用古今對比,農夫與富商大賈的對比,法令與實際情況的對比,使他的主張得到更鮮明的表現,讓統治者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其中特別是對農民現實生活的貧困窮苦的描寫,揭露性很強。
所謂“谷賤傷農”,意思就是說,糧食太便宜了,就會挫傷農民種糧食的積極性,導致產量減少,這對國家的長治久安是有很大影響的。因為我國在歷史上一直就是一個農業國,所以歷代的統治者都很重視農業的發展問題。晁錯認為蓄積多,則民心穩,統治穩固;而要增加蓄積,必須想辦法使農民盡心于農業生產。但現狀是農民忙活了一年,到頭來卻只有很少的收益,為了應付各種賦斂,有的甚至“賣田宅,鬻子孫”;而商人無農民之勞,卻能“衣必文采,食必粱肉”。這種差距不可能使農民安心于農業,作者由此提出“欲民務農,在于貴粟”的觀點。他的觀點對于扭轉“谷賤傷農”的狀況是有好處的,對現代社會解決“三農”(指農村、農業、農民)問題,也是有借鑒意義的,但他尊崇傳統的“重農抑商”政策,對待商業和商人也有一些偏頗和不公正之處,讀者閱讀時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