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侃嘗出游,見人持一把未熟稻,侃問:“用此何為?”人云:“行道所見,聊取之耳?!辟┐笈懺唬骸叭昙炔惶?,而戲賊人稻!”執(zhí)而鞭之。是以百姓勤于農(nóng)植,家給人足。
譯文: 陶侃曾經(jīng)外出游玩,看到一個人拿著一把沒熟的稻穗,陶侃問:“你為什么用這個呢?”那人說:“我走在路上看見的,姑且取來玩玩罷了?!碧召┓浅I鷼獾卣f:“你既然不種田了,還隨意戲弄別人的莊稼!”陶侃把那人抓起來用鞭子打。因此老百姓都勤懇地耕地,家家生活寬裕,人人豐衣足食。
注釋: 嘗:曾經(jīng)。出:外出。持:拿著。何為:即“為何”,疑問代詞作賓語,賓語前置。指干什么。云:說。聊:姑且。耳:罷了。汝:你.不田:不種田。田:名詞作動詞,種田。賊:毀害,毀壞,損害,傷害。執(zhí):抓住。鞭:名詞作動詞,抽打。是以:因此。勤于農(nóng)植:即“于農(nóng)植勤”,對農(nóng)業(yè)肯下苦力。給:富裕,足,豐足。足:足夠。聊取之耳:隨便取來玩玩罷了。汝既不田:你既不努力種田。戲賊人稻:為了游戲破壞農(nóng)民的莊稼。陶侃:史稱陶侃為荊州刺史,在所轄的長江中游地區(qū),甚至“道不拾遺”。這顯然與他的愛惜民力,重視生產(chǎn)有關。出:外。持而鞭之,而:表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