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經(jīng)】三年春正月,公會齊侯于嬴。夏,齊侯、衛(wèi)侯胥命于蒲。六月,公會杞侯于郕。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子翬如齊逆女。九月,齊侯送姜氏于歡。公會齊侯于歡。夫人姜氏至自齊。冬,齊侯使其弟年來聘。有年。
【傳】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陘庭,韓萬御戎,梁弘為右,逐翼侯于汾隰,驂絓而止。夜獲之,及欒共叔。
會于嬴,成昏于齊也。
夏,齊侯、衛(wèi)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公會杞侯于歡,杞求成也。
秋,公子翬如齊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齊侯送姜氏于歡,非禮也。凡公女嫁于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于先君,公子則下卿送之。于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則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國,則上大夫送之。
冬,齊仲年來聘,致夫人也。
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譯文及注釋
三年春季,曲沃武公進攻翼城,軍隊駐扎在陘庭。韓萬為武公駕車,梁弘作為車右。在汾水邊的低洼地追趕晉哀侯,由于驂馬被絆住才停下來。夜里,俘獲了晉哀侯和欒共叔。
桓公和齊僖公在嬴地會見,這是由于和齊女訂婚。夏季,齊僖公、衛(wèi)宣公在蒲地只是會談,沒有結盟?;腹丸胶钤卩J地會見,這是由于杞國要求議和。秋季,公子翚到齊國迎接齊女,因為是重修前代國君的友好關系,所以
《春秋》稱翚為“公子”。齊僖公護送姜氏出嫁,到了讙地,這是不合于禮的。凡是本國的公室女子出嫁到同等國家,如果是國君的姐妹,就由上卿護送她,以表示對前代國君的尊敬。如果是國君的女兒,就由下卿護送她。出嫁到大國,即便是國君的女兒,也由上卿護送她。嫁給天子,就由各位大臣都去護送,國君不親自護送。出嫁到小國,就由上大夫護送她。
冬季,齊仲年前來聘問,這是為了把姜氏護送到魯都。芮伯萬的母親芮姜嫌惡芮伯的寵姬太多,因此把他趕走,讓他住到魏城。
參考資料:
1、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5/0303/20/16892412_4523099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