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經(jīng)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之於事,如影之隨形,響之應(yīng)聲。其相須如左右手,故曰:器械不精,不可言兵;五兵不利,不可舉事。上古庖犧氏之時(shí),剡木為兵;神農(nóng)氏之時(shí),以石為兵;《尚書》砮石中矢鏃;黃帝之時(shí),以玉為兵;蚩尤之時(shí),鑠金為兵,割革為甲;始制五兵,建旗幟,樹夔鼓,以佐軍威。
纛六面,大將軍中營建,出引六軍。古者,天子六軍,諸侯三軍。今天子一十二衛(wèi),諸侯六軍,故有六纛以主之。
門旗二面,色紅八幅,大將軍牙門之旗,出引將軍前列。
門槍二根,以豹尾為刃榼,出居紅旗之後,止居帳前左右建。
五方旗五面,各具方色,大將軍中營建,出隨六纛後,在營亦於六纛後建。
嚴(yán)警鼓一十二面,大將軍營前左右行列各六面,在六纛後。
角一十二枚,於鼓左右列各六枚,以代金。
隊(duì)旗二百五十面,尚色圖禽,與本陣同,五幅。
認(rèn)旗二百五十面,尚色圖禽,與諸隊(duì)不同,各自為識(shí)認(rèn),出居隊(duì)後,恐士卒交雜。
陣將門旗,各任所色,不得以紅,恐紛亂大將軍。
陣將鼓一百二十面,臨時(shí)驚敵所用。
甲,六分七千五百領(lǐng)。
戰(zhàn)袍,四分五千領(lǐng)。
槍,十分一萬二千五百條,恐揚(yáng)兵縛[木伐]。
牛皮牌二分二千五百面,馬軍以團(tuán)牌代四分支。
弩二分,弦三分,副箭一百分二千五百張。弩,七千五百條弦,二十五萬只箭。
弓,十分弦,三副箭,一百五十分。弓,一萬二千五百張,弦三萬七千五百條,箭三十七萬五千集。
射甲箭,五萬只。
生鈊箭,二萬五千只。
長垛箭,弓袋,胡鹿長弓袋,并十分一萬二千五百副。
佩刀,八分一萬口。
陌刀,二分二千五百口。
棓,二分二千五百張。
馬軍及陌刀,并以啄鎚、斧鉞代,各四分支、
搭索,二分二千五百條,馬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