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周南之妻者,周南大夫之妻也。大夫受命,平治水土。過時不來,妻恐其懈于王事,蓋與其鄰人陳素所與大夫言:“國家多難,惟勉強之,無有譴怒,遺父母憂。昔舜耕于歷山,漁于雷澤,陶于河濱。非舜之事,而舜為之者,為養(yǎng)父母也。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親操井臼,不擇妻而娶。故父母在,當(dāng)與時小同,無虧大義,不罹患害而已。夫鳳凰不離于蔚羅,麒麟不入于陷,蛟龍不及于枯澤。鳥獸之智,猶知避害,而況于人乎!生于亂世,不得道理,而迫于暴虐,不得行義,然而仕者,為父母在故也。乃作詩曰:‘魴魚赪尾,王室如毀,雖則如毀,父母孔邇?!w不得已也?!本右允侵苣现薅芸锓蛞?。
頌曰:周大夫妻,夫出治土,維戒無怠,勉為父母,凡事遠周,之在,作詩魴魚,以敕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