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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民事起訴狀,我因工受傷后,三水鳳鋁不僅不積極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在省勞鑒委終止勞動能力重新鑒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崗位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接下來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原告:黎啟芝,男,漢族,住廣西桂平市。
被告:廣東省佛山市三水鳳鋁鋁業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區河口左田民營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吳小源,該公司總經理。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廣東省佛山市三水鳳鋁鋁業有限公司(以下稱三水鳳鋁)繼續治療原告工傷;。
4.判令三水鳳鋁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2680.5元給原告;5.判令三水鳳鋁支付住院伙食費﹑藥費﹑工傷取證費及旅差費4316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
208月23日,三水鳳鋁和我建立勞動關系時不依法及時和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依法為我建立社會保險。當時口頭約定工作崗位是人力資源部外圍電工,月基本工資1500元,每滿一年增加10%。自入職后,三水鳳鋁經常安排我加班加點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算上三水鳳鋁應依法支付的加班工資,年9月﹑10月我的平均工資為3973.65元。2004年11月10日,我因工傷受傷致腰椎壓縮骨折和顱腦損傷。三水鳳鋁只治療30日﹑在我的腰椎壓縮骨折未愈合即終止治療,剝奪我工傷醫療的權利。5月27日,三水勞鑒委作出勞動能力鑒定初評結論后,我不服該結論向佛山勞鑒委提出勞動能力鑒定復查申請。在復查時發現骨折末愈合。于是多次向三水勞鑒委提出繼續治療﹑確認工傷醫療期和停工留薪期的要求。三水勞鑒委以種種理由推辭,剝奪我工傷醫療的權利。底,我也向佛山勞鑒委提出這一要求,至今末果。206月19日佛山勞鑒委送達復查結論給我,我不服該結論于年6月27日向省勞鑒委申請重新鑒定﹑確認工傷醫療期和停工留薪期。因工傷保險基金或者三水鳳鋁拒絕支付鑒定檢查的費用無法提交指定醫院的診斷鑒定材料,省勞鑒委于207月30日終止勞動能力重新鑒定。工傷醫療期和停工留薪期也沒有作出確認。對此,我已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至今未果。
《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宗旨是保障勞動者因工傷殘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我因工傷受傷致腰椎壓縮骨折和顱腦損傷,根據《廣東省職工外傷、職業病醫療終結鑒定標準》﹑三水勞鑒委《關于黎啟芝要求確認工傷治療期和停工留薪期的答復》的認定,應當治療6個月。三水鳳鋁因為沒有依法為我建立社會保險就只治療1個月﹑在沒有醫療診斷證明我的腰椎壓縮骨折完全愈合即終止治療,明顯是剝奪我因工傷殘獲得醫療救治權。我要求繼續治療工傷,不是舊傷復發而是因工受傷沒有得到有效的醫療救治而要求繼續治療,合情合理有法可依!
我因工受傷后,三水鳳鋁不僅不積極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在省勞鑒委終止勞動能力重新鑒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崗位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此,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的規定,三水鳳鋁應支付從2004年11月10日起至其安排我回原工作崗位工作之日止的停工留薪期工資給我。三水鳳鋁沒有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給我。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三水鳳鋁還需加發相當于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資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和加付相當于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資百分之五十的賠償金。
年7月30日省勞鑒委終止勞動能力重新鑒定,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對五級至十級殘疾的職工,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規定,三水鳳鋁依法應安排我回原工作崗位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確認)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認)所需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未給工傷職工繳納或繳足工傷保險費的.,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一條規定,工傷診療費、工傷取證費和勞動能力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因此,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所需指定醫院診斷鑒定材料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或者三水鳳鋁支付。工傷保險基金或者三水鳳鋁拒絕支付診斷鑒定材料的費用造成無法鑒定傷殘等級,理應當由其承擔責任——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規定腰椎壓縮骨折最高級別認定我的傷殘等級是八級。因此,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工傷保險基金或者三水鳳鋁應支付相當于十個月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給我。我的平均工資為3973.65元即39736.5元。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我住院伙食費﹑藥費﹑工傷取證費及旅差費也是由工傷保險基金和三水鳳鋁支付。
綜上所述,我因工受傷后,三水鳳鋁不僅不積極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在省勞鑒委終止勞動能力重新鑒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崗位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此,根據民事訴訟程序提起訴訟,請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支持我的訴訟請求。
此致
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附:訴訟材料清單。
原告: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
被告: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
2、
3、訴訟費及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將你想要求法院判令的要求寫上。
事實與理由:
圍繞訴求,將與訴求有關的事實于理由寫明,注意要簡明扼要,抓住要點。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1x年x月x日。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經審查并決定受理后,將直接引起民事訴訟程序。民事起訴狀的作用在于:1、當事人提交起訴狀是其行使起訴權的表現,是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求國家司法救濟的途徑,有利于其實體權利依法得到應有保護;2、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憑證;3、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對民事糾紛進行調解和審理的基礎,通過起訴狀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為公正、合理地解決糾紛打下基礎;4、起訴狀也是被告應訴答辯的依據。
原告:馬××,男,1961年12月××日生,漢族,××大學外語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學××區××。
訴訟請求:
1、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
2、離婚后原告愿意繼續請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長等家人照料;。
3、女兒由原告撫養;。
4、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縊而患有缺氧性腦病,且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智力障礙、語言不清、記憶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長期請人照料。
1、夫妻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縊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縊嚴重地影響了我的生活、身體和工作。過去兩年來,我不僅要承擔繁重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還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沒有休息日,尤其是節假日護工也要回家時更忙。妻子的自縊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身體狀態也明顯變壞(如高血壓,反復出現口腔潰瘍、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搶救和治療也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各種費用先后花去了十余萬元,現在的檢查費用和藥費平均每月約為2000元.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龐大藥費開支,我一直透支身體承擔更多的教學任務,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前每年都有數項科研成果,但近兩年來因為妻子的原因沒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親及家人的糾纏嚴重地干擾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縊以來,其父柳華山胡攪蠻纏,屢屢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來就開始耍賴,一直威脅要與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與妻弟和妻妹等人經常來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單位新聞學院、我的工作單位外語系和學校辦公室無理吵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去上課。妻子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來妻子自縊讓我就很難過,他們的所作所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學和科研,我懇請法院解除我與妻子之間的婚姻關系。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xx年xx月xx日。
附:(1)本訴狀副本2份;。
(2)身份證復印件1份;。
(3)婚姻登記證明原件1份。
※
法人代表:×××,系公司經理。
被告××市××區××商店,地址:××市××區××大街×號,。
法人代表:×××,系商店經理。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3萬元。
2.責令被告賠償拖欠原告貨款3個月的利息損失。
3.責令被告賠償原告提起訴訟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訴訟費、請律師費等。
事實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xx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從原告處購進西鳳酒200箱,價值人民幣3萬元。原告于當年10月19日將200箱西鳳酒用車送至被告處,被告立即開出3萬元的轉帳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銀行轉帳時,被告開戶銀行告知原告,被告帳戶上存款只有1.2萬余元,不足清償貨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銀行退回。當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貨款時,被告無理拒付。后來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經理不在為由拒之門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一款和第134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被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原告有權要求被告償付貨款,并賠償由于被告拖欠貸款而給原告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證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證據名稱、來源。
1.被告收到貨后簽收的收條1份。
2.銀行退回的被告方開的支票1張。
3.法院和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收據×張。
此致
××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市××區××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本狀副本1份;。
2.書證×份。
1.1簡單;1.2美觀;1.3邏輯優美;1.4實用。
2.排版規則。
2.1頁面布局2.1.1紙張采用a4,縱向設置;2.1.2頁邊距采取普通模式,即上下均為2.54,左右為3.18;2.1.3首先將全文字體設置為中文宋體、西文timesnewroman,字號小四,行間距1.5倍,段間距為段前0,段后0。設置方法是全文選中,然后一一操作前述各設置選項。2.1.4在上述狀態下進行民事起訴狀中各模塊的排版。2.1.5民事起訴狀通常由以下模塊組成:(1)標題;(2)當事人的自然狀況;(3)請求事項;(4)事實和理由;(5)結尾。
2.2標題模塊的排版2.2.1在排版默認狀態下,先將標題“民事起訴狀”設置為宋體小四號字,然后上面增加一個回車,即一個空行。然后將“民事起訴狀”的字體設置為華文中宋加黑小二號字。2.2.2標題“民事起訴狀”的行間距設置為1.5倍,然后段前設置為1行,段后設置為1行。2.2.3標題應當居中(應當注意,先確認標題置于該行最左端時再進行居中操作)。
2.3當事人的自然狀況模塊的排版。
2.3.1當事人自然狀況需要列名的內容:(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當事人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2)當事人為法人或法人分支機構的:當事人名稱、住所地地、法定代表人、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聯系方式。2.3.2排版(1)分行:每行的內容見下表:
行數。
自然人。
非自然人。
第一行。
姓名。
單位名稱。
第二行。
民族,出生年月日。
住所地。
第三行。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及職務。
第四行。
身份證號碼。
注冊號。
第五行。
聯系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
第六行。
聯系電話。
(2)字體、字號、行間距第一行,當事人姓名或名稱黑體宋體小四(不加黑),段前為0.5行,段后為0。該模塊其余各行的字體均為宋體小四,段前和段后間距均為0。(3)對齊第一行居左(不退格),該模塊其余各行均退兩個字,即首行縮進2字符。
2.4訴訟請求模塊的排版。
2.4.1標題“請求事項”為黑體小四(不加黑),段前0.5行,段后0.5行,居左(不退格)。2.4.2該模塊的其他各行均設置為宋體小四,段前0行,段后0行。
2.5事實和理由模塊的排版。
2.5.1標題“事實和理由”為黑體小四(不加黑);段間距:段前0.5行,段后0.5行,居左(不退格)。2.5.2該模塊正文部分,均設置為宋體小四,行間距1.5倍;段前0.5行,段后0.5行。2.5.3在正文中,給每個事實編上序號,序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如“1、2、3、”。在民事的事實和理由的編排上通常的順序為:(1)有關當事人主體的問題;(2)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應然狀態,即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3)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4)違約事實或侵權事實;(5)訴訟請求的確定方式及確定金額;(6)訴訟請求的法律依據。
2.6結尾模塊的排版。
2.6.1“此致”用宋體小四,在與正文的'最后一行間增加一個回車(即一個空行)2.6.2此致的法院,為宋體小四,居左(不退格)。2.6.3此致與此致的法院間不增加空行即回車。2.6.4具狀人信息:距離“此致的法院”間為3個空行。宋體小四加黑。原告名字的最后一個字距離頁面右邊界4個字節的距離,即兩個文字的距離。段間距為段前1,段后1.2.6.5具狀時間:用全部用大寫,如“二o一四年六月七日”,宋體小四加黑,位于具狀人及具狀人名稱中間的位置。具體狀時間的段間距為段前1,段后1。
原告:名稱(全稱)。
住所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聯系方式:(辦公電話或者手機)。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務、工作單位、住址、聯系方式。
被告:名稱(全稱)、
住所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聯系方式。(辦公電話或者手機)。
案由:(按最高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確定)。
訴訟請求:(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
附項:1.本訴狀一式×份(按被告人數確定);。
2.證據××份;。
3.其他材料××份。
【填寫說明】。
1.當事人欄:注明自然情況。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組織要列出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填寫要準確,特別是姓名(名稱)欄不能有任何錯字。地址要盡量詳實,具體到門牌號。最好注明郵編及通訊方式。
2.案由:主要寫明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法律關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填寫。
3.訴訟請求: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實,以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
4.事實和理由:事實部分,要全面反映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
5.在起訴狀尾部:當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簽字,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日期要填寫準確。
原告:張大同,男,漢族;1978年6月8日出生,住貴港市港北區xx鎮xx村2組。聯系電話110754444。
被告:許三多,男,漢族,生于1974年1月28日,住貴港市港北區xx路242號附2號7—1號。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借款本金534000元,利息37000元,合計571000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理由。
二〇xx年九月十四日,被告許三多以做生意為名向原告張大同借款人民幣534000元(大寫人民幣伍叁萬肆仟元整)。原告曾多次向被告要求償還借款,被告以各種借口推委拒絕償還。在被告無力還款的情況下,于20xx年原告同意被告于20xx年年底之前還清,并出具借條為證。從原告同意被告展期后到起訴之日為至,被告仍未履行還款義務。由于被告的行為,給原告的生活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一百零八條之規定,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大同。
二0xx年三月五日。
附件:本訴狀副本1份。
1.紙張、筆、墨要求。訴狀用紙型號,現在普遍要求的是a4紙,同時,因為法院審理的案件材料最后需要裝卷歸檔,并長期保存,所以,訴狀最好是用黑色字打印,也可用碳素筆、黑色簽字筆、黑色或籃黑色鋼筆或毛筆書寫。但不能用打印后復印件、或鉛筆、圓珠筆或紅色筆書寫,以便法院長期保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法院是不會立案的。
2.“當事人”欄,均應寫明姓名(包括曾用名)、現用名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樣的,以身份證上的姓名為準;因某些案件與當事人具體年齡有關,所以最好寫明具體的出生年月日、對被告或第三人的出生年月日確實不知的,可寫明其年齡或大致年齡;要寫明具體單位及住址或辦公地址,以便于人民法院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盡量寫明電話等具體聯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電話通知開庭等相關訴訟事宜。
3.未成年人訴訟問題,原告是未成人本人,法律規定“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這種情況下,父母不是原告,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參加訴訟,所以,寫起訴狀時不要把父母寫成原告。同理,如果侵權人是未成年的案件,也只以侵權的未成年人為被告,并寫明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4.“訴訟請求”欄,應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充分體現法律規定的“具體”要求,否則起訴立案時,法院會要求重新制作起訴狀。如:只寫“要求被告賠償損失”,而沒有寫明具體請求數額等,法院是不會立案的。如果有多項訴訟請求,也應分別具體寫明。
5.案由問題,案由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定》結合訴訟請求決定適用,不屬當事人起訴確定的內容。
很多學者甚至律師主張民事起訴狀要寫明具體案由,本人持反對態度,原因是,法院判決書是必須寫明案由的,但起訴狀并不要求必須寫明具體案由,而且案由的規定也在不斷地充實和補充,目前民事案件就有幾百個案由,專業的法官或律師往往也很難把握準確,如果案由錯誤可能直接導致案件敗訴。實踐中這樣的例子并不少見。所以,案由交給法官來決定。
6.事實與理由,該部分是訴狀的主要內容,應緊緊圍繞訴訟請求,一般包括六個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結果和證據等。因為該部分的每一句話,都是為了證明原告訴訟請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或者證明對方行為的違法性和違約性質,書寫時應以陳述事實和理由為主,詳略得當,切不可長篇大論像寫報告一樣;同時,不可用過激或侮辱性的語言。盡量簡單地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即可,因為現在法官工作量都比較大,如果起訴狀寫得過長,主次不分,道德感情成份過濃等,不僅會引起法官的反感,也顯示起訴者素質“欠佳”,也很難做到重點突出,這樣對自己是很不利的。要善于把復雜的事情簡單化,這種簡單是智慧總結的過程,是復雜的千錘百煉。
7.證據問題,有人主張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證據,目的是不想讓對方全部了解,以便開庭時給對方來個“突然襲擊”,讓對方“措手不及”,這是過去的習慣做法,最高院的證據規則實施后,要求在舉證期間向法院提交證據,超過舉證期限,等開庭時再提交的證據,可能不被允許質證,更不可能被法院所采納。所以,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證據是千萬使不得的。
因現在一般都實行庭前交換證據,所以,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等一般不具體寫在訴狀里,只是在訴狀后“附:起訴狀副本份”后簡要提到“相關證據復印件份”如果證據較多,最好另行按一定順序制作證據清單(表格),并簡要說明每份證據說明的主要問題,做到條理清楚,一目了然。
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最好是復印件,如果有的法院要求提交原件,要注意要求法院出具收到具體證據的“收條”,以防萬一主客觀原因的“丟失”。
8.確定管轄法院(遞交的法院),應該符合法律規定的“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屬于仲裁(包括勞動爭議仲裁)、行政復議、刑事自訴的,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即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起訴狀也應該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一般以被告所在地、侵權行為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不動產所在地等確定管轄法院;同時根據案件性質、大小等,還存在級別管轄的問題,因“地方保護主義”的客觀存在,訴訟中選擇好有管轄權的法院很重要。如:最高院規定“廣州、深圳市所轄基層法院管轄爭議標的金額為6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下同)的案件”,如果原告的訴訟請求在600萬元左右,可在起訴狀中請求601萬元或599萬元,來確定對自己有利的級別法院。實踐中也有為了讓案件由基層法院審理,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將900萬分成兩個各400余萬元的案件在基層法院起訴。有關具體問題在后面實例部分還將進行分析和論述。
9.具體人(起訴人)部分,自然人起訴的,應該由本人簽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蓋章單位的公章。不可蓋財務章或合同章。
10.所附訴狀副本份數,副本的份數應該與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人數一致,立案時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數提交。需要強調的是起訴人自己別忘了保留一份。
上訴人: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被上訴人: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上訴人因__________糾紛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銷、變更原判決)。
事實和理由:
(應全面陳述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的不當或錯誤,以及程序違法方面的問題,提出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在一審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實、理由和證據)。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1、本上訴狀副本___份。
2、證明材料___件。
上訴人因__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年_月_日(_)字第號,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訴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簽名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附:本上訴狀副本____份。
注:本訴狀格式亦可適用于經濟案件中公民提起上訴。
上訴人:
被上訴人:
上訴人因_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字第__________號__________,現提出上訴。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
附:本上訴狀副本___________份。
注:本訴狀格式亦可適用于經濟案件中公民提起上訴。
民事再審申請書主要由三部分構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主要寫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案由、案件編號、終審法院名稱。一般可以這樣表述:
“申請人因××××一案,對××××人民法院的于××××年×月×日的(19××)第××號一審(或二審)民事判決書(或裁定書、調解書)不服,提出再審申請?!?/p>
(二)正文。
是再審申請的關鍵,主要由申請事項及事實和理由部分構成,申請事項一般是要求重新審理。事實和理由是再審申請是否能得以支持的關鍵,根據上述提起再審的法律規定,申請人一定要把一審、二審的審理情況介紹清楚。新證據的發現,新證據的'提供,終審法院適用法律不當,違反法律程序,審判人員有徇私舞弊行為。
(三)尾部。
依次寫明致送人民法院全稱、審請人名稱、審請日期并在附項中列清一審、二審判決(裁定、調解書)和有關證據的份數。
(四)注意事項。
針對性。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對于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提出再審申請的條件不同,因切合法律對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不同的再審條件,有的放矢地寫清法律事實和理由。
時效性。由于法律對再審申請有時效限制,所以再審申請書應盡早制作,以免殆誤機會。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東******號世界廣場**層。
法定代表人:劉豐公司董事長。
上訴人******不服南昌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依法改判一審判決,在原判決賠償金額增加柒仟貳伍拾元整(******元);。
2、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一審法院審查案件的基本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
上訴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傷住院后確需全休,一審法院未依法支持上訴人的出院后的誤工損失,同時,因交通事故造成上訴人的人身損害,依法應支持其精神撫慰金的主張,故特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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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因……一案,不服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字第___號,現提出上訴。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本上訴狀副本______份。
注:本訴狀格式亦可適用于經濟案件中公民提起上訴。
附:有關證據及材料。
附:
上訴是指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或者裁定,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上訴引起二審程序的開始。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書寫和遞交上訴狀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第一,上訴狀必須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事項和理由。
第二,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三,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
第四,上訴狀必須在法定上訴期限內提交,逾期判決或者裁定即嫩生生法律效力,判決、裁定的內容必須執行。
第五,上訴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上級人民法院提出。
上訴人(一審_告):姓名:___性別: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_職務: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
被上訴人(一審_告):姓名:___性別: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_職務: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__糾紛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xxx6)__民初字第__號民事判決(裁定),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上訴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上訴狀副本__份。
其他證據材料復印件__份。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山東某房地產公司。
住所地:濟南市歷下區七家村33號。
法定代表人:許某某。職務:董事長。
上訴人王某不服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xxx8年10月21日作出的(xxx8)歷城民商初字第1150號民事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
2、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法院以因原、被告在合同中僅約定逾期辦證退房退款,而未約定支付違約金為由,認定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支付違約金、增加違約金的訴求無法無據,屬于適用法律錯誤,涉嫌枉法裁判。
本案毋庸置疑的事實是被上訴人在履行與上訴人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嚴重違約,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個工作日內沒有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上訴人的房產證無法在約定期限內正常辦理,對此被上訴人應當承擔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在xxx5年5月26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約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360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再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0.5%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0.5%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依據合同的此款約定,在被上訴人辦證期限違約的情況下,上訴人有選擇退房的權利,但不能認為此條款是賦予了違約方在違約后有收回房屋的權利。
也就是說,在被上訴人違約而上訴人又不想行使退房的權利時,對于違約方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的問題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正是沒有合同雙方的約定才能按法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第十八條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在上訴人選擇不退房的情況下,主張參照合同15條第2款關于不退房時的違約金計算標準并要求增加違約金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一審法院以合同僅約定退房而未約定支付違約金駁回起訴顯然是判決錯誤,明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二、一審法院對本案部分主要事實沒有查清。
1、對雙方有爭議的房屋交付時間沒有查清。
2、對雙方有爭議的住房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時間沒有查清。
3、對雙方有爭議的被上訴人開發建設的濟南市東環國際廣場房產證大證的辦理時間沒有查清。
三、一審法院在判決書第5頁第4行關于“證實被告于xxx7年7月196才將該基金予以繳納?!钡谋硎隽钊速M解。如果是筆誤,則應及時修正,以維護法律文書的嚴肅性。
綜上所述,被上訴人存在明顯違約的過錯行為,極大地損害了上訴人的合同權益,而在這種情況下一審法院卻判決被上訴人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放縱違約方,漠視弱者的合法民事權益,明顯違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則以及誠實信用原則,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正確適用法律,依法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請二審法院對本案依法改判。
此致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王某(簽字按手印)。
二〇xxx年十一月三日。
反訴原告(本訴被告):,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寫明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訴訟代理人:,……。
反訴被告(本訴原告):,……。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
事實和理由:
……。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反訴人(公章和簽名)。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條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訴訟用。
2.反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反訴狀,并按照被反訴人數提出副本。
3.反訴時已經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4.反訴被告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被反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名稱、住所等信息。
5.反訴狀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名。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
上訴人(一審_告):姓名:___性別: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_職務: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
被上訴人(一審_告):姓名:___性別: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_職務: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__糾紛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__民初字第__號民事判決(裁定),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上訴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上訴狀副本__份。
其他證據材料復印件__份。
上訴人(一審_告)名稱: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職務: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工商登記核準號:______。
經營范圍和方式: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電話:______。
被上訴人(一審_告)名稱: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職務:______。
電話:______。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__糾紛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20xx)__民初字第__號民事判決(裁定),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上訴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上訴狀副本__份。
其他證據材料復印件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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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上訴狀【范本一】:
上訴人:張某女40歲漢族。
工作單位:北京市某集團公司職工。
電話:13910973978。
住址:
委托代理人:孔威鈞北京市北環律師事務所。
被上訴人:北京市天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董事長電話:
地址:
上訴人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于8月1日作出的海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原判決第三項。
2,請求確認被上訴人違反合同約定。
事實與理由:
被上訴人是海淀區頤和路4號天天小區的開發商,,上訴人張某根據被上訴人提供的沙盤布局和樓書規劃圖,決定購買天天小區二期房產一套,其房屋位于天天小區1號樓301室。在辦理入住時,被上訴人正在上訴人的樓前啟動三期工程,等三期完工后,上訴人發現實際情況和被上訴人當初的承諾相距甚遠,三期的樓房不僅使綠地面積減少,而且還直接阻礙了上訴人二期房屋的采光,遂產生爭議。之后,上訴人多次與被上訴人交涉,主張自己的權利,大概持續了4個月后,最終協商由被上訴人回購此房屋,即雙方于4月1日訂立的“買賣合同”(見證據1)。
合同訂立后,上訴人為了合同的順利履行,積極做好一系列準備工作,并督促被上訴人履約,但被上訴人以各種理由搪塞,推諉。這樣又持續了數月,直至201月8日被上訴人突然起訴上訴人違約,其證據也僅是一份“短信已發送”的圖片證明,而一審法院也僅僅依此證明作出判決。我認為這一判決違背了事實與法律,顛倒了公平與公正,其理由如下:
一,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違約的判決與事實不符,其實是被上訴人違約。
首先,上訴人積極為履行合同做準備,其具體為:(1)取得房產證。為了能夠協助被上訴人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上訴人把自己的定期存款提前取出,并從朋友處籌措錢款,還清了房屋的銀行貸款,并于204月10日從“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長安支行”取得房產證明,其編號為01####(見證據2,3)。(2)電話聯系被上訴人履約。年4月27,28兩日,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公司副總王某某電話聯系,告知房本已辦妥,可以履約了,而被上訴人卻沒有一點積極履約的意思(見證據4電話錄音:證據5電話查詢:證據6王某某名片)。(3)搬家,為順利交付房屋做準備。上訴人于2006年4月30日和5月21日分兩次把家中物品搬運到其新的住處,有搬家公司的證明和出入天天小區的出門條為證(見證據8,9,10)。(4)委托鄰居辦理相關事宜,并通知到被上訴人。上訴人考慮自己搬家后可能有時會不在,萬一被上訴人不能及時聯系到我們,也可以通過上訴人的受委托人聯系或洽談(見證據11委托書)。在一審中,被上訴人也認可收到了這份委托書。(5)上訴人的丈夫親自留守房屋中,等待履約。在電話聯系無果后,為防止被上訴人有其他情況,上訴人的丈夫獨自留守在1號樓301室,直至2006年9月1日(見證據12)??梢?,上訴人為了履約,已盡了最后的努力。民事上訴狀范文樣本由書村網提供!
其次,反觀被上訴人的做法,實在讓人難以理解。(1)前期以各種理由應付,推脫上訴人的履約請求,后期卻在上訴人丈夫9月1日搬離301室之后不到1個月,突然短信要求履約,辦理過戶手續。這一反常理做法,用意何在,讓人不免懷疑其真實目的。(2)發送手機短信的方式,能否真正起到通知的目的。被上訴人公司的副總王某也住在天天小區,他們也知道上訴人現在的住所,并且被上訴人也可以去通知上訴人的受委托人(兩個鄰居)。本合同的標的額如此巨大,被上訴人完全可以通過更穩妥,更安全的方式,鄭重地通知上訴人履行合同,這也符合一個正規公司的做法。而他們卻選擇“發送手機短信”這一極為不穩妥地通知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綜上,不難看出,上訴人非但沒有違約,而是在積極履行合同,一直拒絕履約的恰恰是被上訴人。而一審法院對上述一系列事實,視而不見,置若罔聞,僅憑一個手機短信就認定上訴人違約??梢娨粚彿ü偈窃谕硬门?,請求二審法官予以糾正。
二,對證據的認定,一審法院有失偏頗,沒有體現出法律的公平,公正。
首先,針對被上訴人提供給法院的“公證書”及相應圖片。我們認為:(1)短信發送是在2006年9月26日,而公證的時間是在2007年1月9日,短信的發送過程并非在公證員的監督下操作,所以“公證書”的作用僅是保全證據,它的證明力并不強于其他證據。(2)手機是一個很現代化的工具,幾時發送,具體時間的顯示,是完全可通過人為的操作去更改的。
其次,關于上訴人的證據。(1)證據4(電話錄音)的通話時間與證據5(鐵通話單查詢)的登記時間,分秒不差。并且在一審中,王某也沒否認錄音中的人是自己;證據8(搬家公司的證明)與證據9,10(天天小區的出門條)的日期、時間,也是非常吻合的;證據11(委托鄰居)也是很明確的,并且被上訴人也沒否認。(2)以上證據無論是形式上還是內容上以及收集方式上,都沒有任何違法之處,而一審法院不予認可,明顯違反《民事訴訟法》和《證據規定》的相關內容。
總之,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對證據的認定及采信存在瑕疵。
三,關于“買賣合同”
這份合同是由被上訴人提供的格式合同,上訴人只能被動的接受簽字,并且合同未約定履行期限,這也對上訴人帶來了極大的風險,而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被上訴人是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每年會起草、簽訂無數份合同,而上訴人只是一普通老百姓,沒有更多的法律常識。
并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0,41條的規定,針對格式合同及格式條款,承擔合同更大責任的理應是被上訴人。
綜上所述,無論是在事實上,證據上以及在合同本身理解上,上訴人都沒有違反合同約定,我們懇請二審法院根據“合同法”、“民訴法”、“證據規定”等法律法規,支持上訴人的請求,還法律以公正、公平,還上訴人以公道。民事上訴狀范文樣本由書村網提供!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優秀上訴狀【范本二】:
上訴人(原審第一被告):1公司,住所地:西安市建國路100號。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2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紅纓路86號。
被上訴人:(原審第二被告):3公司,住所地:咸陽市渭陽中路中段體育場內。
上訴人1公司(以下簡稱“1公司”)為與被上訴人2公司(以下簡稱“2公司”)及被上訴人3公司(以下簡稱“3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咸陽市秦都區人民法院()咸秦初字第000178號民事判決書,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秦都區人民法院(2005)咸秦初字第000178號民事判決書;。
2,依法駁回被上訴人2公司針對上訴人1公司的起訴及訴請。
3,判令本案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原審判決認為:“被告1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能夠證明原被告之間的權利義務已終止,且原告與被告均不認可該聲明。故合議庭對該份證據要證明的問題不予采信?!鄙显V人認為這種判斷與認定是不符事實和法律的,也是邏輯混亂的認定。
1這種認定不符合事實。
在原告的一審起訴書中就明確的聲稱:“第一被告(上訴人)召集原告(被上訴人2公司)代表吳飛、被告代表周進修、洪瑤珠(被上訴人3公司)以及其他債權人,于7月8日13時30分簽訂了一份聲明,作廢原告(被上訴人2公司)和第一被告(上訴人)簽訂的所有合同、協議、補充協議。以后合同均同3公司、洪瑤珠簽訂,一切責任均由3公司負責,聲明簽字后即付工程款?!边@說明,作為原告即被上訴人2公司是明確同意并認可上述三方所簽訂的聲明的。
即使在其起訴時也是明確認可這個聲明的,并沒有否認這個聲明。只不過是在最后另一被上訴人3公司及洪瑤珠并沒有按照這個聲明的規定履行其所有義務,所以被上訴人2公司才要起訴。故,從被上訴人自己的起訴書中我們就能夠確認上述的聲明是真實的,有效的,沒有違反被上訴人2公司當時真實的意思表示。
2,這種認定違反法律規定。
該聲明是否有效力,并不在于是否當事人雙方過后的自我陳述。而在于當時簽訂時刻的具體情況即簽字的當事人意思是否明確和是否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及其代表的意思如上所述是真實的,表達是明確的。而且,在法律意義上該聲明實質上是一種典型的“債的轉移”。
法律規定,債務的轉移需要債權人的同意,債權的轉移需要通知債務人。而本案中,原來承包施工合同的權利義務很明確已經在聲明中移轉給了被上訴人3公司及洪瑤珠,而且,在移轉的具體過程中,三方都是同意并且簽字,符合債的轉讓的法律程序與規定。所以,依法進行的這種債的移轉即權利義務的移轉是有效的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及于三方,任何一方不能再任意改變。在原審中,兩被上訴人認為上述聲明是無效的,這種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與上訴法律規定相悖的。而原審法庭沒有把法律的`依據及法理說清即認定聲明無效,顯然是不適當、不合法的隨意而為。
3、這種認定的依據及邏輯是混亂的。
原審法庭因為“原告(被上訴人2公司)與被告(被上訴人濱海餐飲公司)均不認可該聲明”從而認定聲明是無效的。這種邏輯讓人瞠目結舌。法庭判斷一個事實,不應當完全憑借當事人之中的某一個或者某幾個的陳述,而是要看證據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和是否合法性。在本案中,被上訴人2公司與被上訴人3公司在原審庭審中不認可聲明的原因其實就在于想使各自的利益能夠最大化,所以才作出這種說法。但是,他們不能否認的是他們各自的代表都在那份聲明中明確簽字同意聲明的內容。
沒有任何人強迫及欺騙他們簽字。他們理應對他們的簽字負責,他們理應對他們所實施的法律行為負責。(洪瑤珠是濱海餐飲公司的法人,其行為代表公司。吳飛是2公司的項目負責人,其行為也代表公司。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被上訴人2公司的起訴書中也明確表明“原告代表是吳飛?!?最新原創的民事上訴狀格式由書村網提供!
所以,不去看證據的來源與真實性,而僅僅憑利益相關方為了自身利益而作出的違背事實的否認來認定聲明的效力,是嚴重的邏輯混亂。
綜合,原審法庭對于上述聲明的認定是錯誤的。我們不知道原審法庭以什么法律依據判斷這個聲明是無效的?是不真實的么?還是違反了哪一條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原審法庭在判決書中并沒有闡明這一關鍵問題。原審判決沒有給上訴人以合適,合法,能夠服眾的理由與答案。
上訴人認為:該聲明是真實,有效,合法的。在簽訂該聲明以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2公司再無任何經濟及合同權利義務關系。
4,在簽訂上述聲明之后,如果被上訴人濱海餐飲公司及洪瑤珠沒有按照約定向被上訴人2公司付款,也與上訴人沒有關系了。被上訴人2公司只能再向被上訴人濱海餐飲公司及洪瑤珠主張權利,因為2公司已經在聲明中簽字明確表明同意“一切責任均由3公司和洪瑤珠負責”。而這個聲明是一經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并不是一個附條件的文件。
二,上訴人與被上訴人2公司沒有任何實質上的經濟關系。
被上訴人2公司實際上是給原來的瑤珠酒店進行裝修,當時雙方的承包合同明確甲方為“瑤珠酒店”。而當時的時間是204月23日,而在此之前的年4月19日,洪瑤珠才與陜西咸陽長存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承包咸陽市體育賓館、創辦瑤珠酒店的協議書。因此,在簽訂裝修承包協議書的時候,瑤珠酒店的公章就不存在,無法蓋章,故,才在甲方瑤珠酒店的字體上暫時蓋上了上訴人的公章。
基于這種混亂的情況才促使三方在同年的7月8日共同簽訂了聲明,表明原先的合同作廢,一切責任由3公司和洪瑤珠負責。這才是整個事件的全貌。故,上訴人與裝修合同之前無任何關系,在簽訂聲明之后更無任何關系。上訴人不應當對明確應當由3公司及洪瑤珠負責的債務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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