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慮不同場景下可能出現的災害類型和應對措施,確保預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通過學習這些應急預案,我們可以提高自身的應急意識和應對能力。
“打非辦”在“打非”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市“打非辦”對區(市)縣“打非辦”進行業務指導。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原則,區(市)縣政府必須承擔起本轄區范圍內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的主體責任,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本區域范圍內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的工作。
(一)市“打非辦”工作職責。
1、研究制定全市“打非”管理工作方案,負責全市范圍內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的工作。
2、督促、協調、指導區(市)縣“打非辦”開展“打非”工作,對區(市)縣日?!按蚍恰惫ぷ鏖_展情況進行檢查。
3、宣傳、教育、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打非”工作。
4、受理群眾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線索,并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窩點。
5、負責組織銷毀、處置現場沒收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產設備和工具。
6、調查處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7、落實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區(市)縣“打非辦”工作職責。
1、宣傳、教育、發動轄區群眾積極參與“打非”工作。
2、全面摸清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現狀,明確打擊目標。
3、按市“打非辦”的工作部署,開展“打非”行動;對市“打非辦”直接查處辦理的案件所在地區(市)縣“打非辦”要積極配合;對市“打非辦”督辦的群眾舉報案件,區(市)縣“打非辦”應實行首長負責制,要認真組織核查、辦理,并將辦理結果在7個工作日內上報市“打非辦”。
4、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打非”工作中出現以上職責中未明確的事項,由區(市)縣政府負責處理。處理有困難的,應及時向市“打非辦”報告,由市“打非辦”提交市“打非”協調小組研究。
5、落實市“打非辦”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控制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現場,撤出相關人員。
(二)對現場查獲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產設備和工具進行清理、取證,并登記造冊。
(三)對查獲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產設備和工具,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就近銷毀,同時要對銷毀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不能就近銷毀的,要組織專業人員、車輛運送到指定的安全地點分類存放,進行集中處理。
(四)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實施相應行政處罰。
(一)“打非”例會工作制度?!按蚍寝k”每周召開1次專題會議,分析“打非”形勢,總結經驗,制定下步工作措施。區(市)縣“打非辦”每周五向市“打非辦”報告本周工作情況。
(二)舉報受理工作制度。設立并公布“打非辦”舉報電話,詳細記載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舉報線索,做到件件舉報有落實。
(三)保密工作制度。嚴格遵守“打非”工作保密制度,做到不失密、泄密。
(四)查處工作制度。建立嚴格的“打非”查處工作程序,確保查處工作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五)人員獎勵制度。根據《成都市有獎舉報非法煙花爆竹從業行為試行辦法》對舉報人舉報內容查證屬實的,予以獎勵;對工作積極、成績突出的“打非”工作人員,進行獎勵。
(六)嚴格考勤制度。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原則上工作人員應脫產專司“打非”工作。
(七)廉潔自律制度。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制度,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
為明確各級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處置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工作職責和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預案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煙花爆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河東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東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預案適用范圍。
在全區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適用本預案。
1.4危險目標的確定。
全區共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1家。煙花爆竹危險目標主要為煙花爆竹的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鎮街、經濟開發區批發經營單位是可能發生事故的區域,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1.5事故分級。
1.5.1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iv級(一般)。
1.5.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6工作原則。
1.6.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6.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全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和各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和權限,按照屬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則,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
1.6.3依法規范,科學應對。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工作規范化、法制化。釆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災能力。
1.6.4反應快速,運轉高效。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救援隊伍、物資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2.1組織體系。
區政府成立河東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下設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部設辦公室和7個工作組。
2.2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臨沂市煙花爆竹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組建機構,明確職責。發生一般事故的,執行以下規定:
2.2.1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傊笓]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或分管副區長指定事故發生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事故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區安監局、河東公安分局負責人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民政局、區人社局、河東交通運輸分局、河東交警大隊、區衛計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
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由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事故發生后的新聞發布和報道工作;河東公安分局負責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以及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組織傷員的搜救,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區民政局負責協調善后撫恤工作及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對工傷、工亡和工亡職工親屬的賠付,負責對死亡職工進行殯葬處理,協調當地民政部門對有困難的傷亡職工家屬,給予適當救助;區人社局負責有關傷亡撫恤政策的指導,協調工傷保險相關事務;河東交通運輸分局負責開通應急特別通道,保障救援隊伍和物資等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實施救援;區衛計局負責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保護公眾健康工作,統計、通報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情況;區安監局協調、指導有關單位做好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反應,協調區內相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并為事故應急工作提供相應支持。
2.2.2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分管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區安監局、河東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對外信息發布、承辦指揮部交辦的有關事項。
2.2.3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河東公安分局牽頭,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參加,負責組織對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對未爆炸的爆炸物進行排除和轉移、撲救火災、現場清理、搶救運送受傷人員等。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計局牽頭,負責組織救護車輛和醫護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3)警戒保衛組。由河東公安分局牽頭,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管制和疏散群眾。
(4)新聞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組織新聞發布,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做好媒體記者的登記接待和服務引導工作;加強對境內外媒體報道情況和網上輿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5)后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牽頭,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供應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牽頭,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及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7)技術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負責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依據。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各有關部門應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同時,應加強對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重大事故的險情或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3.2預警。
3.2.1區安監局對收集到的本行政區域內或可能對本行政區域造成重大影響的煙花爆竹事故預測信息進行可靠性分析,根據預警級別及時向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上級安監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
3.2.2接警部門按照權限進行處警,適時發布預警信息。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或其他方式進行。
3.3預警級別及發布。
3.3.1預警級別。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依據本預案規定的事故分級,煙花爆竹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特別嚴重(i級)、嚴重(ii級)、較重(iii級)和一般(iv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預警發布和解除。
(1)紅色預警:由市救援指揮部提出預警建議,報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市救援指揮部發布和解除。
(2)橙色預警:由市煙花爆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救援指揮部,經總指揮批準后,由市救援指揮部或授權市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和解除。
(3)黃色預警:由區救援指揮部提出預警建議,報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區救援指揮部發布和解除。
(4)藍色預警:由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發布和解除。
4.1分級響應。
4.1.1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從業單位負責人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區安監局報告。區安監局分別向區應急辦、區政府辦、市安監局報告,逐級上報到市政府總值班室。區安監局和負有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發生一般以上等級事故的,區安監局還應當于1小時內以快報形式報省安監部門。
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12350。
4.1.2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4.2響應程序。
4.2.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首先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在迅速報告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和有關部門的同時,通知就近的專業救援隊伍。
4.2.2當地人民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預案應急響應,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4.2.3當地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態嚴重時,指揮部應向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組織提出增援請求。
4.2.4當地醫療機構的救護能力不足時,指揮部應向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組織請求,調動外地的醫學專家、醫療設備前往現場加強救護,或將傷者迅速轉移到外地救治。
4.2.5參加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有效地進行救援、處置,嚴防事態擴大。
4.2.6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開辟搶險救災應急通道,保障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及時到達事故現場。
4.3社會力量動員與救援物資征用。
當發生煙花爆竹重大爆炸、重大火災等事故災難時,如果現場救援隊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時,由事發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依據有關法律,負責社會力量動員和救援物資設備征用。
4.4信息發布。
4.4.1ii級以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信息發布,由省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iii級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信息發布,由區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iv級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信息發布,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
4.5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遇險人員獲救,經現場工作組檢查確認,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根本消除,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及環境影響時,報指揮部同意后,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1善后處置。
由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租用場地等所發生費用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政府負責解決;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物資,應當及時返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返還的,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事故救援結束后,應當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與評估。
5.2.1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相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5.2.2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省有關部門和相關人民政府配合。重大事故由省政府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區人民政府配合。較大事故由區政府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相關人民政府配合。一般事故由區政府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
6.1通信與信息保障。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機構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的工作人員(2人以上),并配備必要的移動通信設備,保證應急救援有關單位和人員之間24小時通信聯絡暢通。必要時,要將通訊傳輸設備設在事故救援現場。
6.2裝備保障。針對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危險場所分布,各應急救援機構、骨干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必須按標準配齊配全救援裝備,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調用。
6.3隊伍保障。公安、醫療衛生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隊伍。同時要加強以鎮街為單位的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專業(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防護裝備。
6.4交通運輸保障。交通運輸、公路、公安部門在開展應急救援時要開通應急特別通道,采取交通管制,保證救援車輛和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救援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6.5醫療衛生保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6.6治安保障。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管理,加強對事故現場重點部位、重點場所和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穩定。
6.7物資保障。各相關成員單位、專業救援隊伍及煙花爆竹企業應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6.8經費保障。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應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安全生產責任險,做好應急救援資金的必要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6.9技術支持與保障。由區安監局、河東公安分局建立和完善全區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和專家數據庫,為事故救援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各鎮街、經濟開發區應根據轄區內煙花爆竹的數量和分布,建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庫。
7.1宣傳。
各鎮街、經濟開發區、相關部門和煙花爆竹企業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2培訓。
各鎮街、經濟開發區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管理部門和組建單位要有計劃、有層次、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指戰員的業務學習、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處置能力。煙花爆竹企業組織本企業職工救援與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
7.3演練。
7.3.1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要定期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7.3.2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特點,按照國家規定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7.3.3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客觀評價演練效果,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演練評估報告要上報區安監局和當地人民政府。
7.4獎懲。
7.4.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7.4.2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有以下行為、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所在單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2)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3)接報突發事件不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貽誤救援時機的;
(4)不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統一指揮、調度或臨陣脫逃的。
8.1預案管理。
8.1.1各鎮街、經濟開發區、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和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8.1.2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職能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不足,由區安監局組織有關單位修訂,并報區政府備案。
8.2發布實施。
本預案由區安監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銷售旺季的安全監管,充分發揮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的優勢,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確保春節期間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春節期間煙花爆竹“打非治違”聯合執法工作方案。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私貨經營”非法違法行為,促進安全監管效能進一步提升,確保全市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2月3日(臘月二十五日)—2月13日(正月初六)。
成立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小組,通過市場巡查、接受群眾舉報(投訴)等形式,組織開展“打非治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強化對重點區域(市區、下蜀鎮、天王鎮)、重點對象、重點時段的檢查執法力度,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
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聯合執法由市安委辦牽頭,市公安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各派2名執法人員攜執法車輛參加執法行動,屬地政府(街道辦,管委會)派員配合。聯合執法小組由市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組長;市公安局負責聯合執法過程的警力保障。
(一)對店面存放、私庫儲存的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實施查封扣押。
(二)對無證經營的煙花爆竹實施查封扣押。
(三)對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的經營者立案處理。
(四)對安全隱患責令現場整改或限期整改。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強化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按照“班子不散、人員不減、責任不變、力度不減”的.要求,有計劃地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各鎮(街道,管委會)應迅速成立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合執法隊伍,組織公安、安監、市場監管、城管等分局(站、所)開展聯合檢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市公安、安監、市場監管等部門和屬地鎮(街道,管委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強化責任落實,堅持統一行動、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切實做好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工作,維護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全、祥和、歡樂的節日氛圍。
聯合執法各成員單位要及時提供和反饋工作信息,以利執法查處工作快捷高效。屬地政府(街道辦,管委會)應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監管協調機制,明確職能部門工作責任,落實重點時段執法檢查,群眾舉報(投訴)受理查處等相關工作措施,加強與市聯合執法小組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溝通,保持縱向聯動。
(三)嚴格執法,注重實效。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督促經營單位迅速整改,對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制品要堅決予以查扣,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凡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大力宣傳,積極引導。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作用,利用新聞媒體做好煙花爆竹聯合執法的宣傳工作,在曝光有關煙花爆竹違法行為(案件)的同時,從正面積極宣傳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引導經營者守法經營,安全經營。
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在全區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五環路內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五環路外少死人、少重傷、少火災”的工作目標。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煙花辦)負責組織,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負責實施。
本著“部門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堅持“專門機關主動抓、相關部門配合抓、廣大市民齊參與”的方針,條塊結合,緊密銜接,不留死角。
(一)執法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公安朝陽分局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在維護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發揮主力軍作用。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和帶領社會各界力量實施各項維護和看護措施,依法查處攜帶和燃放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為、在禁止燃放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的行為、違反其他有關規定燃放和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fanwen/1582/處置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為其他部門依法行政當好后盾。
2、工商朝陽分局負責依法查處固定經營場所未經許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以及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采購、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為。
3、區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依法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劃定加油站周邊禁放范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并派人看護。
4、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
5、市交通執法總隊第五執法大隊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
6、區城管監察大隊負責查處街面流動無照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其他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區委宣傳部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工作。
2、區政府辦負責各街、鄉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3、區街辦、區農委負責指導、協調、檢查各街、鄉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區法制辦負責限放法規的解釋工作。
5、區市政管委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劃定氣瓶站周邊禁放范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6、區發改委負責監督煙花爆竹銷售價格。
7、區教委負責對全區中小學生開展安全燃放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幼兒園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8、區建委負責組織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指導有關單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9、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各街、鄉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情況,并進行考核。
10、區財政局負責落實所需工作經費。
11、區統計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統計監測人員傷亡、環境噪聲、火災警情,統計分析相關的社情民意。
12、區衛生局負責制定應急救治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并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3、區環保局負責監測因燃放煙花爆竹形成的環境噪聲和污染情況。
14、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并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5、區文化委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文物保護單位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6、區綠化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公園、森林、苗圃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7、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8、朝陽供電公司負責制定供電設施的應急搶險預案,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輸變電設施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9、朝陽供銷社負責協調組織全區煙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網點供應。
(三)街、鄉黨委政府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街、鄉黨委政府要統一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項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提供保障。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將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為歲末年初的重點工作,本著“全面部署、重點加強”的原則,抓緊抓好,切實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和責任。
(一)宣傳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傳動員的基礎上,各街、鄉及有關部門要結合燃放階段的特點,以市場供應、安全燃放、綜合執法為重點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調動宣傳資源,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居(家)委會、村委會等各方面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力爭使限放法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大力宣傳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表明政府態度,維護限放法規的嚴肅性,對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懾違法,引導群眾增強法制觀念。
(二)市場供應到位。
要本著“管住源頭、保障供應、方便群眾、確保安全”的原則,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確保合法渠道貨源的供應,提供質優價廉的煙花爆竹,為群眾選購和燃放創造安全、方便的條件。
(三)場所控制到位。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對限放法規嚴格限定的禁放區域,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組織、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設置統一的禁放標識,方便群眾識別與遵守。在劃定的燃放區域內,要采取限定燃放人數等方法,為安全燃放創造條件。對煙花爆竹銷售網點要加強人員培訓和檢查控制。要組織在本地區、本系統開展大規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動,清除防范死角。
(四)看護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區域的看護。
禁放區域由所屬單位自行看護,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進行監督、指導、檢查。
2、五環路內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
看樓看院的做法,切實加大限放區的.控制。在除夕、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等允許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干部、居(家)委會、村委會干部、單位內保干部、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加強巡邏、看門護院,保證重點時段各類控制力量擺上街面,做到限放區的每一條街、每個胡同、每個大院、每個樓群都有干部、群眾看護,維護限放秩序。要組織、協調居(家)委會、村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引導群眾在空曠、開闊地區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環路外允許燃放區域的管理。
有關街、鄉和執法部門要將日常燃放與除夕、初五、十五等重點時段燃放的管理相結合,自行劃定燃放區域、限定燃放人數,引導群眾自覺遵守各項燃放規定,確保安全。
(五)執法手段到位。
對違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各執法部門要依權限堅決予以處罰。對元旦和春節前違法燃放的行為,公安、城管部門要堅決予以處罰。對春節期間的違法燃放行為,要以疏導、勸阻、批評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對因違法燃放擾亂公共秩序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拘留。對違法燃放的煙花爆竹,要堅決予以收繳,對大二踢腳、禮花彈等偽劣、超標煙花爆竹,要追究其來源和流向,依法查處。
(六)應急措施到位。
區衛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制定詳細、全面的傷員救治應急工作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區消防支隊要制定詳細、全面的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要組織全體消防官兵,做好應急備勤,確保及時處置各類火災警情。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監督指導居(家)委會、村委會和企、事業單位制定防火救災預案,落實看護和處置力量。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20xx年元旦、春節是限放法規實施后的第一個“兩節”,法規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政府形象和法規的嚴肅性,是對我區各級政府執政能力的一次考驗。全區各街、鄉及相關部門一定要從保障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首都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出發,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分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努力為群眾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氣氛。
(二)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層層分解任務,明確責任。要做到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條塊結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項工作的銜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點。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設想工作難度,評估風險,認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點部位、重點時段、重點問題,以點帶面,拉動全局。堅決避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各類事故。
(四)加強檢查,確保各項措施到位。由區煙花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組織成立聯合檢查組,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各街、鄉也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轄區內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應急救援預案的適用范圍煙花爆竹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火災、爆炸等事故,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甚至會引發中毒事件。該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對象是突然發生的、具有巨大影響和破壞力,造成火災、爆炸,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煙花爆竹突發性事故。
2、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專項專項指揮部的.職責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指揮長或指揮長委托副指揮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制定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檢查我店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3、商店負責人職責及時匯報上級部門,負責疏散員工,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態勢進一步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財產安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并提供后勤保障。
4、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4.1事故報告為及時掌握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情況,傳遞信息,及時準確下達指揮部的指令,發生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單位必須將事故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原因、損失程度及搶險情況在第一時間內迅速上報。
4.2現場保護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群眾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5.應急救援程序。
5.1發生煙花爆竹重大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街道辦事處及上級有關部門。
5.2接到事故報告后,街道及有關部門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5.3當專項指揮部確定煙花爆竹重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區安監局報告,請求支援。
6.宣傳、培訓和演習
6.1宣傳教育加強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教育,不斷提高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職工的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6.2培訓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對干部和職工的防災、減災、應急救援意識進行教育培訓,把防災、減災、應急反應、應急救援培訓納入各級領導干部管理,提高應急能力。
6.3演習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習,提高事故應急救援能力,保障應急救援效率,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7.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xx〕117號)的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村委會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至1月xx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組織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推動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部署開展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一)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結合各轄區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要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總結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
(二)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毀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道安辦:加強對路面運輸車輛的檢查,及時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并向公安部門通報。
(六)環保站: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七)供銷社:負責本系統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區域。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善后工作。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鄉鎮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鎮政府將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干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鎮政府將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于20xx年1月xx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于20xx年4月27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鎮安委辦。
臨近年終,傳統節日較為集中,又到了煙花爆竹燃放高峰期,由此造成的大氣污染也更為嚴重。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冬季決戰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的工作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在太和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放區集中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縣公安局成立由副縣長、公安局長張廣杰任組長,局黨委委員、治安大隊長劉群任副組長,交警大隊、巡防大隊、治安大隊、政工室、城南所、城東所、城關所、城北所、水上所、開發區、火車站、舊縣、趙集、大新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治安大隊,治安大隊教導員夏海明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時間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
依法查處一批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并予以曝光,堅決遏制非法燃放行為,確?!短涂h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附件1)貫徹落實到位,禁放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大氣污染防治冬季決戰”取得全面勝利。
(一)抓宣傳,全覆蓋?!短涂h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劃定新的禁放區為城關鎮、開發區轄區全覆蓋,舊縣鎮三角元社區、舊西社區、新村集(紀莊);大新鎮省道406(太任路)以北、新張路以東區域;趙集鄉漯阜鐵路以西區域。相比于去年,今年舊縣、開發區、火車站、大新、趙集都將承擔禁放任務,禁放區各派出所從即日起要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公布舉報電話,及時接受群眾的舉報,對舉報查實案件,嚴格依照《太和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舉報查處獎勵辦法》(附件2)兌現獎勵,以提高社會力量參與煙花爆竹禁放的積極性,各派出所要廣泛張貼《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單位要全部張貼到位,并簽訂責任狀(附件3)。每戶沿街門面要發放致廣大市民一封信(附件4),每條街和小區要懸掛宣傳條幅,要動員轄區行業場所沿街電子顯示屏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口號和典型案例,政工宣傳部門要通過微信、微博等網絡媒介進行開展禁放宣傳,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查處,強震懾。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對“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零容忍。要充分發動政府力量,堅持縣、鎮、村(社區)三級聯動,切實做到“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全過程阻斷,嚴肅查處禁燃區域內非法經營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責令停止燃放;并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附件5)處500元罰款;對在禁止燃放時間、地點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從嚴從快打擊,達到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目的;凡不聽勸阻、阻礙執法、影響惡劣的,要依法查處,懲罰到位,并由新聞單位予以光。辦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要錄入協同辦案系統,嚴禁弄虛作假,處罰依據是: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五百元罰款。另根據《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對經營管理區域內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不勸阻、不舉報的,由公安部門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此項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當月考評零戰果的單位危爆物品績效考評為零分。
(三)抓聯動,促長效。交警、巡警、情指中心、治安、宣傳、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交警、巡警在路面值勤和開展巡邏過程中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燃巡查力度,對婚慶、殯葬服務單位及大型餐飲、娛樂場所重點關注,告知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對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房地產項目、建筑工地等進行提前告知,對個人燃放行為嚴密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各單位要強化工作效率,接到110指令或群眾舉報后,要做到聞警而動,及時查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一)強化領導,嚴密措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敏感、任務艱巨。禁放區各派出所和交警、巡防大隊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要逐級落實責任,嚴密工作措施,確?!敖拧惫ぷ魇盏綄嵭?。
(二)強化責任,嚴格紀律。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層層落實責任,層層簽訂責任狀,扎實抓好本轄區“禁放”工作。出現轄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無人查處或查處不力的被舉報的,由單位負責人向局黨委書面說明情況。凡因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查處打擊不力等造成本轄區出現大量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將視情對相關人員問責。
(三)明確專人,暢通信息。禁放區各派出所要確定專人及時收集、上報本轄區、本單位“禁放”工作情況。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物業、慶典、宴席、殯儀服務單位不勸阻、不舉報案件每周一報,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報本單位查處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不勸阻、不舉報案件處罰決定書、罰款票據到治安大隊謝耀杰oa,從即日起,縣局將于每周一早會進行通報。
文檔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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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而引發的火災、爆炸等事故,降低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張家口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自20xx年12月1日起,在張北縣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除縣外途徑合法車輛外)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9月22日-20xx年10月12日)。
1.制定實施方案,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2.利用倡議書、廣播、互聯網等媒體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和移風易俗的公益宣傳。
(二)消化煙花爆竹存量階段(20xx年10月13日-20xx年11月30日)。
20xx年12月1日前,由行政審批部門依法完成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注銷工作,已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商家未銷售的煙花爆竹政府有償收回,在12月1日后發現儲存行為將依法處罰。
(三)全面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起)。
1.全縣范圍內全年嚴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特定場所應當設置禁放警示標志,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2.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基層組織應當協助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要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制定公約,并組織監督實施。居民、村民和業主應當遵守公約。
縣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執法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管,并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春節、元宵節、清明祭祖等特殊節點,各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
(一)縣公安局。負責對全縣違規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行打擊處罰,組建專門隊伍,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經110報警途徑舉報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不聽勸阻執意燃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縣行政審批局。全縣禁止辦理煙花爆竹銷售工商營業執照,禁止發放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許可證。12月1日前現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全部注銷。
(三)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在重污染天氣和不利氣象條件下進行大氣污染示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
(四)縣住建局(城管執法局)。要加強小區管理,組織物業管理單位,做好居民小區煙花爆竹禁限放的宣傳發動和實施,切實加強禁放煙花爆竹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組建專門隊伍,加大日常執法力度,將此項工作納入日常工作中,落實網格化管理,對賓館飯店婚慶活動、紅白喜事活動,未經許可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動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相關部門對違反規定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
(六)縣教體科局。負責組織對中小學生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教育活動。發放《告所有學校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信》及倡議書。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制止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縣委宣傳部。制定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強宣傳教育,通過開辟專欄或專題等多種形式,進行持續宣傳,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予以及時曝光,對正面典型及時褒揚,加強輿論引導。引導鼓勵以電子聲光鞭炮代替煙花爆竹。鼓勵廣大市民積極通過110報警電話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八)應急管理局。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九)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組建專門隊伍,組織黨員干部逐村、逐門店分包,落實網格化管理,切實加強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確保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貫徹落實到位。
文檔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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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管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部門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技術規程》、《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安全規范》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儲存倉庫發生的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以及其他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1危險目標的確定。
根據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發事故的特點,確定兩家公司專用儲存倉庫為重大危險目標。
2.2危險特性及影響。
產品儲存倉庫危險等級為c級,其存放的煙花爆竹遇明火會引起燃燒、爆炸。出現大量放熱和釋放沖擊波現象,事故有可能波及周邊相鄰地區,從而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傷害。
產品儲存倉庫根據gb50161—92《煙花爆竹工廠安全設計規范》標準設計建設,距周邊危險目標最少380米,安全距離以外,有人口比較密集的村莊,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若處理不及時就可能殃及周邊群眾。
安丘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全市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安監局長、公安局分管局長、消防大隊長任副總指揮,各部門科室負責人和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負責研究解決全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大問題;部署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揮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監督各企業的應急救援工作等。
3.2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市安監局局長為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主要負責落實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擬訂和修改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政府批準后實施;承擔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系統、應急指揮系統的日常管理;監督檢查政府有關部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組織應急救援宣傳培訓和演練;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家,組成應急救援工作專家組。負責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事故救援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在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時,為應急救援指揮部及現場指揮部提供咨詢服務。
4.1事故監控。
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時上報。
4.2信息報告。
發生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時,事故單位必須立即向當地政府、應急救援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當地政府、應急救援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較大以上事故報告后按時限逐級上報。
事故報警電話:110、119、120、122。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警電話:
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2.事故單位的企業規模;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5.1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當地政府迅速組織和調動救援隊伍,采取下列緊急措施:
(1)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相關人員;。
(2)消除事故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持社會治安;。
(3)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某些活動;。
(4)對現場加強監測,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6)啟用政府儲備救援物資、設備和專項資金,必要時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等。
5.2啟動預案。
市政府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較大以上事故報告后,經市政府主要領導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市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和成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統一組織和指揮。本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部門、單位同時啟動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5.3指揮與協調。
5.3.1設立現場指揮部。
預案啟動后,分管領導和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部門負責人、相關部門、事故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現場總指揮,市安監局局長任副總指揮。
5.3.2救援分組。
現場指揮部設現場綜合組、現場救援組、專家咨詢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保障組、治安保障組、人員安置組、宣傳報道組、環境監測組。
(1)綜合組: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由市府辦牽頭負責。
(2)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由衛計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地醫療衛生部門實施。
(3)人員安置組:負責對事故受災人員進行安置。由民政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4)治安保障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由公安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5)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設備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發改局、經信局、交通局、供電公司、通信等部門和當地政府實施。
(6)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質、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區域范圍和危險物質的成份及濃度。指導事故現場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由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現場指導救援工作。由安監部門牽頭組織實施。
(8)宣傳報道組:負責處理事故新聞發布等相關事務,確保事故報道的真實性,對事故單位、政府及公眾負責。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
(9)現場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由消防牽頭,公安、安監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救援單位和人員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事發地政府為現場指揮部提供通信、信息、治安等保障。
5.3.3現場信息采集。
現場指揮部負責采集事故現場信息,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F場信息包括:人員傷亡、失蹤情況;財產損失情況;待救援人員情況;危險源的現狀、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救護情況;現場救援進展情況;現場救援隊伍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等。
市委宣傳部會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新聞單位按照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報道事故有關情況。
7.1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有效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救援結束,并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
7.2善后處置。
民政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工作。衛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消毒、疫情監控和食品、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事發地政府組織清理事故現場,歸還事故救援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壞的,依法予以補償。
7.3保險賠付。
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及時組織保險公司趕赴事故現場,提供定損理賠等保險服務。工傷保險機構及時為在救援中因工傷亡人員提供工傷保險費用。
7.4事故調查與經驗總結。
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事故調查。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事故單位要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如實提供情況。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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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成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禁放規定》)將于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貫徹落實《禁放規定》,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區鎮(街道)屬地管理、部門分工負責、社會齊抓共管的原則,建立聯動工作機制,推動宣傳到位、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四個到位”,做到銷售網點有人盯、線索舉報有人查、重點環節有人管、禁放區域有人巡的“四有標準”,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標”。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宣傳引導。
1.強化社會面宣傳。通過電視報刊、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網站等多種媒介,采用懸掛橫幅、設置宣傳點、電子屏播放、發放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切實提高《禁放規定》的社會知曉度、群眾支持度。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要持續加大專欄和公益廣告宣傳力度,聯通、移動、電信公司要向手機用戶發布煙花爆竹禁放短信,擴大社會知悉面。各級要動員干部職工、物業服務人員、禁放志愿者等參與禁放宣傳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突出婚慶典禮、企業開辦、建筑封頂等重點環節,突出工商業主、建筑施工負責人、煙花爆竹零售業主等重點群體,開展針對性宣傳引導。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宣傳《禁放規定》,帶頭落實各項禁放措施。
2.開展集中統一宣傳。在做好平時常態化宣傳的基礎上,分別于元旦、農歷小年、元宵節、財神節等重要節日前一周,各部門、各鎮街要組織啟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周”活動,深入社區、廣場、商貿區、集市等人員密集場所,采取搭臺設點、看板展示、現場解答、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宣傳《禁放規定》各項要求。期間,新聞媒體要積極跟進、現場報道,深入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重要意義,營造全民關心、重視、支持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濃厚氛圍。
(二)強化源頭管控。
1.開展清理整治。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協作聯動,突出關鍵節點、重點區域,組織開展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及時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集貿市場、小商品批發市場、婚慶公司、鮮花店、相關個體工商戶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違規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對貨車、面包車、三輪車占道流動兜售,路邊出攤設點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加大對門市房、出租房、閑置房以及城郊結合偏僻區域的排查力度,依法搗毀私自存儲窩點,收繳非法煙花爆竹,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市場。
2.加強運輸管控。公安部門要依托公安檢查站、治安卡點,結合日常巡查,加大對進入禁放區域可疑車輛的盤查力度。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出入我市收費站點運輸車輛的巡查管控力度,配合公安部門嚴查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3.加強經營監管。安監部門要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科學布點非禁放區域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并根據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結合零售點及其周圍安全條件確定零售場所的儲存限量。
(三)加強區域管控。
1.強化屬地管理。各區鎮(街道)、村(居)委會要全面抓好本轄區禁放管控任務的部署實施,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實行網格化管控,將任務分解到人,將管控范圍延伸至每條街巷、每個社區、每戶商家店面、每家企業單位,確保實現全覆蓋、無死角。
2.加強社會參與。積極動員物業服務人員、網格長(員)、工商業主、干部職工參與禁放管控工作,參加“禁放志愿者”活動。建立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公安、安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并及時受理,對經查證屬實的舉報線索,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切實調動群眾參與禁放工作的積極性。
3.落實三級管控措施。農歷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財神節全天實行一級禁放管控措施,各區鎮(街道)、村居(社區)全體動員,公安部門安排充足警力參與管控行動,實行定人、定崗、定時巡查。農歷小年至元宵節期間,除實施一級禁放管控措施的日期外,其他日期實行二級禁放管控措施,各區鎮(街道)、村居(社區)和公安部門在每個社區、廣場、商業區部署管控人員,及時規勸阻止違規燃放行為。元旦、二月二、國慶等其他節日期間實行三級禁放管控措施,各區鎮(街道)、村居(社區)和公安部門加大社區、街巷、廣場公園的巡查力度,發現違規燃放行為主動進行勸阻。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視頻監控中心作用,開展視頻巡查,及時通過視頻監控發現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并予以制止查處。管控工作要堅持疏堵結合,既要及時制止查處違規燃放行為,又要積極鼓勵群眾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自覺放棄違規燃放行為。
(四)加大執法力度。
1.明確執法責任。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安監部門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的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造成的破壞環境衛生行為。
2.嚴格執法。對查獲的違規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破壞環境衛生等行為,各執法部門要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程度,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禁放規定》嚴格依法作出處理。對違規燃放且不聽勸阻的,依法查證并給予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3.加強指導培訓。各執法部門要開展專題執法培訓,組織執法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使執法人員迅速掌握執法流程,減少執法糾紛,確保執法行為規范嚴謹、公正文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市文明辦、團委、婦聯、工商聯、社區辦、公安、安監、教育、民政、財政、城建、綜合執法、交通、文廣新、商務、市場監管、衛計、環保、旅游、法制、氣象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統籌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檢查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建立溝通、聯絡與協調機制,統籌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放等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及各區鎮(街道)均要按照整體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門或本區域具體工作方案。
(二)加強協作配合。公安部門要加大警力投入,加強街面巡查。安監部門要抓好禁放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的清理整治,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綜合執法部門要在日常城市管理中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嚴查違法違規行為;要協調商戶利用電子屏加大禁放宣傳力度。交通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在公共交通工具、交通站點投放禁放公益廣告,加大運輸車輛巡查管控力度,配合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環保、氣象部門要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法制部門要對相關部門的執法工作給予指導。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保障工作。文明辦要將禁放工作納入文明建設內容,指導協調文明委成員單位廣泛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團委、婦聯要積極組織發動志愿者做好禁放宣傳、違規勸導等工作。社區辦要迅速發協各社區做好入戶宣傳工作。教育部門要抓好對學生的宣傳教育,并通過致家長一封信的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民政部門要及時告知辦理結婚證的新婚夫婦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城建、文廣新、商務、市場監管、衛計、旅游、婦聯、工商聯等部門和各區鎮(街道)要分別做好各自領域和轄區的宣傳發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督導檢查。建立長效檢查督導機制,圍繞春節等重要節點開展督導檢查,積極推動各項禁放措施有效落實。11月下旬,市里將組成專門的督導組,對各區鎮(街道)和各有關部門的禁放宣傳工作進行實地督導、檢查通報。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推進工作不力、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單位,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跟蹤調度。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區鎮(街道)要于每月25日前和重要節點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郵箱:__),并及時總結、報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典型案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注意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做好宣傳推廣,有關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根據市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專班的有關部署,以及《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濟政字〔20xx〕64號)和《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任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濟任政字〔20xx〕36號)的.工作要求,結合金城街道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黨政統攬、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原則,充分發揮社區包保干部、各社區主力軍作用,認真履職盡責,全面落實禁放規定,通過壓實責任、抓出實效、督導問責,統籌社區禁放工作開展,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改善街道空氣環境質量。
(一)確保壓實責任。
街道辦事處與各社區簽訂煙花爆竹禁放責任書,按照屬地原則開展好禁放工作。各包保領導要親自指揮、親自參與、親自調度,調動廣大干部職工全力投入禁放、全員參與禁放管控巡查,確保每幢大樓、每條街巷、每個商業片區、每條交通干道、每家企業單位都固定有管控巡查人員。在時間安排上,即日起開展各項準備工作,尤其是做到“‘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這個關鍵時間段,要確保每個小區(宿舍區)一名領導負責,一棟樓固定一名巡查人員”,所有包保人員全部落實到位。
(二)突出抓出實效。
街道根據市區工作安排研究制定的《濟寧市任城區金城街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各社區、有關站所要全面落實到位,街道智慧平臺發揮智能識別作用,進一步助力禁放工作。
(三)強化督導調度。
街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專班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確保各社區和有關站所工作盡職盡責、人員到崗到位、措施抓實抓細,營造工作措施得力、責任落實到位、作用發揮明顯的局面。
街道干部包保社區分組由1到2名科級領導干部牽頭,另有3到4名街道一般干部組成,負責包保社區煙花爆竹禁放的銜接、調度等各項工作。
各社區要參照本方案,根據本轄區的樓宇分布、街巷布局、業態特點落實人員包保,按照社區網格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實現條塊結合、立體覆蓋、無縫銜接,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詳實具體的包保工作實施方案,尤其是要具體到人、具體到樓、具體到街(巷),并于本周五(20xx年1月17日)下午四點前經社區主要領導簽字后報街道應急辦(北樓210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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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__〕38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__〕117號)的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村委會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組織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推動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部署開展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結合各轄區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要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總結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
(二)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毀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道安辦:加強對路面運輸車輛的檢查,及時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并向公安部門通報。
(六)環保站: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七)供銷社:負責本系統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區域。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鄉鎮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鎮政府將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干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鎮政府將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于2020年1月21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于2020年4月27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鎮安委辦。
在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有序地組織和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事故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2)統一指揮、部門聯動、分級實施、分工負責、快速反應。
(3)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救援費用。
(4)公安部門負責處置燃放、運輸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部門負責處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類事故。
(5)整體規劃、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常備不懈。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岳陽縣轄區范圍內煙花爆竹在運輸、經營、儲存、燃放以及非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等重大事故。
1.5應急預案體系及預案銜接
《岳陽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縣煙花爆竹應急預案”)是全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縣人民政府應對本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規范性文件和行動指南,由縣應急局牽頭制定并報縣人民政府公布施行,抄送市應急局備案。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各相關單位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預案依照本預案進行編制。
2.1煙花爆竹行業基本情況
目前,岳陽縣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共有2家,儲存倉庫2個。4個零售攤點的煙花爆竹配送均由2家煙花爆竹經營(批發)公司分別承擔。春節及重要節假日以及大型晚會、商家大型促銷活動,可能會舉行煙花爆竹焰火晚會,集中燃放煙花爆竹。
經過普查,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標準進行辨識,轄區內所有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單個儲存量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煙花爆竹倉庫儲存臨界量為50t)。
2.2事故風險分析
煙花爆竹屬爆炸品,具有遇高溫、撞擊、摩擦、雷擊、靜電、明火、暗火(火星)可能發生燃燒或爆炸的共有特性。煙花爆竹在儲運、銷售、燃放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主要危險是著火、爆炸、毀物、傷人。煙花爆竹經營過程中的主要危險目標是倉庫,其危險性主要表現為爆炸事故,同時引發火災事故。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具有事發突然、發展迅速、危險性大、影響范圍廣、極易造成大范圍或重大人員傷亡等顯著特點。在運輸、經營、儲存、燃放過程中,稍有不當或疏漏,極易引發事故。
事故類型主要包括:煙花爆竹發生爆炸以及引發的火災、建筑物倒塌等次生災害而導致人員傷亡。發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不善、監控不力、操作不當、運輸不妥和設施、設備存在隱患缺陷等,另外,自然災害、其他事件也可能造成或衍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2.3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措施
針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主要采取澆水淋濕、引爆、隔離、覆蓋、轉移、收集等處置措施。在應急救援工作中,主要任務是搶救受傷人員,防止再次爆炸,可能要采取緊急疏散、轉移群眾的應急救援措施。
預警級別、事故級別與響應級別: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預警級別分為一般(iv)級、較重(iii)級、嚴重(ii)級和特別嚴重(i級)級四級。事故級別劃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級。根據不同的預警級別和事故級別采取不同的響應級別,事故的響應級別分成iv級響應、iii級響應、ii級響應、i級響應。
3.1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設立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h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應急局局長、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設在縣應急局。
主要職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跨地區和部門的重要聯絡事宜;協調部門、地方、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工作;協調部隊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決定啟動縣應急救援預案。
3.2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3.2.1縣應急局應急指揮中心
設置縣應急局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中心”),作為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管理辦事機構。
其主要職責為:負責24小時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處理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編制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應急工作;負責全縣煙花爆竹信息的統一收集、匯總、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煙花爆竹應急知識、安全常識的宣傳工作;負責縣級應急平臺建設,制定全縣應急管理制度,重點實現監測監控、信息報告、綜合研判、指揮調度等功能,為市級應急平臺報送所需數據、圖像、語音和資料等;負責縣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2.2指揮部成員及其職責
指揮部成員由縣政府辦、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岳陽縣分局、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衛健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總工會、轄區派出所等部門單位、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有關負責人組成,如有需要,應急指揮部可增設相關部門。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事務工作;承擔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承擔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的總體組織、協調工作;通知煙花爆竹專家組趕赴事故現場;掌握各應急單位應急救援進展情況;及時向岳陽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縣公安局: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承擔事故現場的警戒保衛工作,維護治安秩序;協調、聯系、配合“122”“119”開展交通管制;按權限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生態環境岳陽縣分局:負責事故現場的環境監測、評估、清理恢復工作。
縣衛健局:承擔事故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組織、協調工作;協調、配合“120”開展受傷人員醫療救護工作;及時了解傷亡人員情況,及時向岳陽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縣民政局:負責協調、配合做好死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安撫、穩定工作。
縣紀委監委:負責監督各應急單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職責,按事故調查處理規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配合公安部門開展煙花爆竹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物資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配合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聯系有工程機械資質的單位,協調、配合工程搶險;協調供水部門做好事故現場供水保障工作。
縣工信局:負責協調電力、電信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供電、通信保障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撲救及應急處置工作,及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應急工作職責及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工作任務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3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中心下設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可邀請相應的煙花爆竹專家為應急指揮部應急提供決策咨詢、工作建議和技術保障。
3.4應急聯動機制
3.4.1應急救援值守制度
實行領導帶班的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值守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并做好值守記錄,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將事故地點、時間、性質等信息要素通知帶班領導,并根據帶班領導的指令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4.2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需要縣級有關部門單位(含派出機構)提供幫助支持的,由縣應急指揮中心協調處理;需抽調機動民兵的由縣應急指揮中心向縣人武部提出申請,形成共同應對處置的應急聯動機制。
3.4.3在超過本級或規定權限的應急工作指令時,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向上級報告;遇有特別緊急情況,應當邊處置邊報告。
4.1信息平臺及信息處理
根據現有條件,逐步整合全縣政府值班信息系統和縣公安局、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應急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岳陽縣分局、通信等部門建立的應急信息系統,逐步建立和完善岳陽縣政府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縣煙花爆竹應急信息系統”)。
縣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有關部門上報的各類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監測、預警信息和動態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總、上報等工作;根據對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的判斷,向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提出啟動本級預案的建議。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急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
4.2接警與報告
(1)在岳陽縣轄區內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及有關人員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時間、發生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目前的危險狀況、聯系人及電話號碼等。事故單位報告的時限為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的1小時內。
(2)縣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核查情況,并將事故初步情況報縣應急指揮部、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及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時限為接到事故報告的2小時內。
4.3預警與監控
4.3.1對遭受或可能遭受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影響的區域和人群信息,縣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在公開信息平臺上予以公開;當已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在事故現場告知周邊群眾避開事故警戒區域,避免因誤入危險區域而受傷。
4.3.2縣應急指揮中心接到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近期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情況,應當及時向煙花爆竹經營企業通報。
4.3.3縣應急局負責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進行定期巡查,檢查企業執行煙花爆竹儲存有關規定的情況、檢查監控設施和各類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檢查企業落實監控制度情況;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負責確保按規定儲存煙花爆竹,配備監控設施,完善監控制度,落實監控人員及職責;春節前及春節期間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應急、公安、市場、交通等部門組成巡查組,對零售攤點的安全經營狀況進行巡查。
4.3.4其余預警和信息要求按照《岳陽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4.4信息報告
4.4.1信息報告責任主體: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事發單位、各級各有關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責任主體。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當在村(居)委會和有關單位建立專(兼)職信息報告員制度。
4.4.2信息報告時限和程序: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向縣應急指揮中心上報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并在第一時間做好應急反應和應急處置工作??h應急指揮中心接報后,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并按值班領導的指令啟動相應應急程序并上報。
一般級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相關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將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上報應急指揮中心,對于基本情況不清的,可先首報再續報,首報時間在接報后30分鐘之內,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后2小時;達到上報標準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超過首報時限2小時的視為遲報,超過12小時的視為漏報,超過24小時的視為瞞報,內容嚴重失實的視為謊報。
一般級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涉及或影響到本縣行政區域外的,由縣應急指揮中心及時通報外縣區。
在事發地現場指揮處置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等有關領導要保持通訊暢通,全面了解掌握最新情況信息,及時接聽縣應急指揮中心總值班室電話(0730—7624229),并按照有關要求準確反饋現場處置工作情況。
4.4.3信息報告內容: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影響范圍、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發展態勢、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以及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聯系電話等。
5.1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已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時,接到報告的各級各有關單位負責人應按照相關預案、各自職責以及有關要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開展自救,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針對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社會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故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或衍生災害??h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岳陽縣人民政府相關領導,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控制事態。先期處置的主要任務包括:啟動現場處置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封閉現場、疏導交通、疏散群眾、救治傷員、排除險情、控制事態發展、上報信息等。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如現場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先期處置隊伍要立即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群眾等措施,避免發生次生或衍生災害。
5.2分級響應
5.2.1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實行分級響應機制。
(1)根據響應的級別成立相應的煙花爆竹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到位,涉及的指揮部成員單位到位,迅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行動,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一般級(iv)應急響應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岳陽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及發生事故的行業(領域)監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等指揮部主要成員單位領導及有關人員參與事故應急行動。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規定全力以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3)較大級(iii級)應急響應時,應急指揮部全部成員單位到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縣委、縣政府全面動員轄區的響應部門和應急力量,按照國家、省、市的應急預案開展先期處置,全力以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5.2.2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時,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響應行動具體如下:
(1)縣應急指揮中心的響應:與發生事故單位取得聯系,掌握事態發展情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了解核查事故情況;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以及縣政府分管領導報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及救援的進展情況;擬定現場指揮部成員名單,經應急指揮部批準后,通知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有關應急支持時,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按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2)縣應急指揮部的響應:對事故的緊急情況進行判斷、評估,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當發生較大以上級別事故時,迅速組建現場指揮部,決定現場指揮部組成;向縣應急指揮中心下達啟動預案的指令;決定事故應急救援先期處置等重大事項;按安委會的決定,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3)各相關單位的應急響應:按照職責和部門預案進行響應;接到縣應急指揮中心響應指令后,迅速通知本部門及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做好相關應急準備工作;到現場指揮部報到并匯報本部門應急實施情況;落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5.3指揮與協調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指揮與協調按照《岳陽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事故應急救援先期處置的指揮與協調由縣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牽頭處置;現場指揮部成立后,由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縣應急指揮中心承擔對各部門的應急調度職責。
5.4應急處置措施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有關部門單位視情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5.4.1煙花爆竹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根據煙花爆竹產品火災發展蔓延快、燃燒面積大的特點,要采取統一行動、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呼吸器,穿戴防護服等。
(3)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4)首先應進行火情偵察,迅速查明燃燒范圍和火勢蔓延的途徑。
(5)及時撲滅外圍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范圍,并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
(6)正確選擇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7)現場指揮人員應密切關注各種危險征兆,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的情況,指揮員必須適時準確判斷,及時下達撤退命令,現場人員看到或聽到事先規定的撤退信號后,應迅速撤退到安全地帶。來不及撤退時,應就地臥倒。
(8)火災撲滅后,相關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應急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部門和上級應急部門的同意,一律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5.4.2煙花爆竹爆炸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由于儲存點煙花爆竹隨著溫度變化和外界因素的影響,個別部位極易發生爆炸事故,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員、現存物品及設施的重大破壞。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可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根據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具有瞬間性、連環性、不徹底性等特點,要采取先救人、再滅火,堵截爆炸源,最大限度地排除險情,防止發生連環事故。
(2)一旦發生爆炸事故,現場人員不要驚慌,保持清醒頭腦,迅速向救援辦公室報告并報警。
(3)現場指揮員及救護人員必須采取自我防護措施,佩戴防護面具、呼吸器,穿著防護服。
(4)迅速查清造成爆炸的原因,若有人員受傷或被困,必須首先對人員實施救護。
(5)現場指揮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迅速查明和判斷可能再次發生爆炸的危險性,必須緊緊抓住爆炸后和再次爆炸前的有利時機,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發生。
(6)對于爆炸后引起的火災,應按火災的處置方案進行處理。
(7)爆炸事故發生后,爆炸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核定損失,查明責任,未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爆炸現場。
5.5現場指揮部
根據實際需要,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或應急指揮部牽頭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成立若干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F場指揮部一般設立8個應急工作組,具體數量由現場指揮部根據響應級別和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確定。
(1)警戒保衛組。由縣公安局負責??h公安局局長兼任組長。負責協調配合事故現場警戒保衛應急行動,確定警戒范圍,實施交通管制,維護治安秩序和確保應急交通順暢等。
(2)搶險救援組。由縣應急局負責,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住建局協同配合,縣應急局局長兼任組長。具體協調現場人員搜救,事故控制及各種事故控制措施的組織實施。
(3)醫療救護組。由縣衛健局負責,事故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事故所在地衛生院、紅十字會協同配合,縣衛健局局長兼任組長。具體負責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事故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4)應急保障組。由縣應急局負責,縣工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財政局、供電、通訊保障等單位及發生事故單位協同配合,縣應急局局長兼任組長。主要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物質、裝備保障及調度配給工作;協調配合現場供電、通信保障工作。
(5)工程搶險組。由縣住建局負責,縣城管局、供水單位、管道燃氣及其他燃氣供應單位協同配合??h住建局局長兼任組長。主要負責應急供水、供燃氣、臨時給排水,事故現場道路清障等。
(6)疏散安置組。由事故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政府辦、事故單位、紅十字會協同配合。事故所在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兼任組長。主要負責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疏散及安置工作。
(7)善后處理組。由縣民政局負責,事故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人社局、縣總工會、事故單位協同配合??h民政局局長兼任組長。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及善后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8)后勤保障組。由縣政府辦負責,縣司法局、縣應急局、事故單位、事故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協同配合??h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兼任組長。主要負責應急搶險現場指揮部及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新聞發布工作。
5.6擴大響應
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事態進一步擴大,超出本縣控制能力,或事故已波及到我縣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國家、省、市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5.7應急聯動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有關部門單位、中央(省、市)駐縣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服從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調配,加強應急聯動,密切協同,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和職責分工做好事故防范處置工作??h人武部及駐縣有關部隊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要和上級命令,協助、配合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5.8社會動員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其有關部門要根據處置工作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微博、戶外顯示屏、短信、微信等向社會發布應對提示,動員社會力量協助做好應對工作。
5.9區域合作
加強與毗鄰縣政府關于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建立區域間應急管理聯動機制,為應對區域性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提供信息共享與應急聯動處置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其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建立健全跨行政區域、軍地之間、政企之間的應急管理聯動機制。
5.10應急結束
一般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指揮部向縣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情況,請示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由縣應急指揮中心宣布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省委、省政府,省專門指揮機構負責人或市委、市政府,市專門指揮機構負責人決定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5.11信息發布與輿情應對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h應急指揮中心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按照《湖南省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做好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并根據事態進展和輿情,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配合做好信息發布等相關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事故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6.1善后處置
(1)善后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密切配合,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事故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參與應急處置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的各類物資,按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3)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受傷群眾正常生活。所需救災物資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安排,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給予補助,必要時申請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予以支持。
6.2事態監測與評估
最初到達現場的應急部門應迅速了解事故現場情況,掌握人員傷亡和人員受困情況,迅速判斷事故性質、事故規模、影響范圍和趨勢,明確事故現場是否存在火災、爆炸等危險,初步劃定警戒范圍。
6.3劃定危險區域
先期到達的應急響應單位應在危險區域外設立工作站,待公安、消防部門確定確切的現場危險區域,以免人員誤入危險區,造成傷害。通常情況下,初步確定現場危險區的方法如下:
(1)事故中心區域。距事故中心點0~140m的現場區域。
(2)事故波及區域。距事故中心點141~180m的現場區域。
(3)受影響區域。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
6.4保險
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做好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保險理賠工作。
6.5調查評估與總結
(1)縣直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會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組成調查評估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岳陽縣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及時對事故的起因、性質、過程和后果、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進行調查評估,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對相關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損傷進行評估與調查,提出善后處理措施。
(2)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收集、整理有關資料,總結評估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同類事故應急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在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15天內以書面形式報縣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單位。
(3)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每年底要組織有關單位對年度事故應對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并向縣政府報告??h應急指揮中心會同有關部門于每年初對上年度全縣發生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及其應對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向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6.6恢復重建
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規劃,提出恢復重建的意見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報批后組織實施;需要市、省、國家支持的,由縣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7.1隊伍保障
7.1.1各級各有關單位應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依托消防救援大隊組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由政府相關部門組建的配備專業裝備器材并具備一定專業技術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武警、民兵預備役等力量組成的骨干應急救援隊伍;由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村(居)委會等群眾自治組建的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由各行業、領域具備一定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專家隊伍。
7.1.2各專業隊伍組建部門每年定期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隊伍組織、編制、人數、裝備、訓練、執勤情況,重大變更及時報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7.2通信與信息保障
7.2.1縣政府有關部門、縣廣播電視臺以及電信運營企業應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對事故通信暢通??h應急指揮中心應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完善處置事故網絡通訊錄,保障應急工作聯絡暢通。應急通信方式為手機聯系與固定電話聯系。通訊錄中的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天安排值班人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值班人員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
7.2.2由縣應急指揮中心辦負責編制信息報送的規范格式和程序。有關部門、經營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煙花爆竹相關信息收集,匯總,將信息上報縣應急指揮中心。如有變更,應在10日內向應急指揮中心報送變更信息。
7.3交通運輸保障
7.3.1縣政府有關部門應協調公路、鐵路等單位保障救援人員和受事故危害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并按規定統一向有關人員、車輛等配發相關應急標志。交通設施受損時,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及相關鄉鎮政府等應迅速組織力量搶修?,F場指揮部應按照緊急情況下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規定程序,依法征用必要的社會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人員及時安全送達。
緊急情況下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程序為: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現有交通工具不能滿足應急需要時,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征用報告,經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在應急處置特別緊急情況下,現有交通工具不能滿足應急需要時,經現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征用結束后及時返還,征用后損毀、滅失的,應按當地平均市場價格給予補償。
7.3.2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根據需要和可能,開辟應急“綠色通道”,優先確保應急人員、物資、裝備的運輸。必要時,應實行交通管制。
7.4醫療衛生保障
7.4.1由縣衛健局明確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醫療衛生隊伍設備、物資調度等方案,并負責應急處置救護工作的組織實施。
7.4.2發生事故,根據“分級救治”的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凭戎蔚牟煌h節和需要組織救護??h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衛生救護工作。
7.5治安保障
7.5.1事故發生后,在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或應急指揮部領導下,由事發地公安派出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在事故處置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做好現場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眾、維護公共秩序等工作。
7.5.2由縣公安局負責,協調縣人武部予以協助配合,承擔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警衛,必要時請縣人武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予以配合;指導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積極發動和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7.6財力保障
處置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所需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多渠道籌集,分級負擔,確保應急需要。對縣政府負責處置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以及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等所需財政經費,由縣應急局提出,經縣財政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預算。
7.7物資及生活保障
7.7.1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應急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岳陽縣分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衛健局、縣商糧局等職能應按各自職責定期提供應急物資儲備設備目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建設應急物資儲備庫,并根據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需要,采取商業儲備、生產能力儲備等方式,與有關企業簽訂合同,保障處置與救援所需物資的生產供給。
建立縣、鄉鎮兩級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充分發揮物流企業作用,探索運用物聯網技術完善重要物資監管、生產、儲備、更新、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鼓勵和引導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家庭儲備基本的應急自救物資和生活必需品。
縣應急局、縣商務糧食局等有關部門應會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做好受災群眾衣、食、住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h應急指揮中心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統計參與應急救援隊伍的人數,做好食宿保障。
7.7.2根據事故處置需要,縣人民政府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處置主管部門可依法征用處置所需物資。
7.8現場救援和搶險裝備保障
各級各有關單位應根據專業應急救援業務需求,采取平戰結合的原則,配備現場救援和搶險裝備、器材,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保障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搶險和救援。建立救援和搶險物資裝備信息數據庫并及時維護更新并定期上報縣應急指揮中心,保障應急指揮調度準確高效。
7.9人員防護保障
7.9.1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直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應急避難場所內應當設置應急辦公區、應急棚宿區以及供水、供電、通訊、物資供應、廣播、衛生防疫等必需的預留位置及基本保障設施,并按有關規定設置標志標識。
7.9.2各級人民政府要制定人員緊急疏散預案,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為市民提供疏散、臨時生活的場所。要指定或明確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7.9.3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單位要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7.10社會動員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視事故的嚴重性和處置工作需要,在本級人民政府管轄的特定區域范圍內,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處置事故。
7.11法制保障
縣政府有關部門會同縣司法局根據應急工作實際,組織起草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必需的規范性文件,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加強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執法監督,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法律素質。切實保護災民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安定團結的社會秩序。
7.12其他保障
7.12.1氣象局應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能力,科學分析氣象資料,提高預報預測水平,為應急處置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7.12.2科技局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相關科研力量開展事故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科研工作。
8.1預案演練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有關部門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通過應急演練,及時發現和解決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指揮機制和決策、協調、處置程序,評價應急準備狀態,培訓和檢驗應急隊伍快速反應能力,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并予修訂完善。
本預案至少每年進行1次應急演練,切實讓演練成為發現問題、鍛煉隊伍、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的重要載體。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總結評估報告和有關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8.2宣傳和培訓
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制定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宣傳教育、培訓規劃,編印應急知識手冊。
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經常組織開展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應急預防、自救、互救等知識,針對不同人群編制培訓教材,并對所屬單位宣教培訓工作加強指導監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8.3監督與檢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加強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檢查通報,督導有關單位及時整改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8.4責任與獎懲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依法依規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依規給予撫恤。對遲報、謊報、瞞報、漏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對有關單位或者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5預案管理
8.5.1本預案由縣應急局組織制定和實施,由應急局負責組織修訂、完善、評審和更新;縣各有關部門及其他處置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有關單位應服從本預案要求,根據各自工作的職能,組織制定相應專題預案。本預案報縣人民政府審批,抄送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8.5.2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參照本預案,制定完善相應預案。
8.5.3本預案每3年修訂一次,遇有重要情況變化,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修改和補充。
8.6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局負責解釋。
8.7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根據20xx年12月4日召開的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會議精神,為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確保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特制定如下宣傳工作方案: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進一步爭取市民群眾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相關規定,逐步形成綠色、文明辦喜慶活動的習慣,促成社會新風尚的形成。
為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領導,成立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委宣傳部,人員從區委宣傳部、綜治信訪維穩辦、工信和交通局抽調人員組成。
(一)部署準備階段(20xx年12月4日至22日)。
1.各鎮街和各單位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貫徹《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2.區禁放辦結合xx實際,統一印制《規定》和《一封信》《倡議書》。
3.各鎮街及各單位召開會議層層部署,壓實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推進計劃;及時聯系區禁放辦,根據實際需要,領取相關宣傳品。
(二)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2月23日至2024年2月10日)。
1.根據《方案》要求,各禁放成員單位全面落實各項宣傳工作任務;
2.各鎮街、區科教文體局組織集中開展禁放主題宣傳活動;
3.區委宣傳部協同區禁放辦,做好全區禁放宣傳工作統籌、指導工作。
(三)長效宣傳階段(2024年2月11日后)。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督查指導,鞏固宣傳成果。一是區禁放專項督查組要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并通報宣傳工作情況;二是將禁放宣傳工作納入專項目標考核體系,健全考核機制;三是切實抓好追責問效。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鎮街和禁放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宣傳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把思想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宣傳具體要求上來,根據《宣傳方案》要求,精細組織,對號入座,細化舉措,做好部署和安排,做到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絡有專版、街面有活動、社區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
(二)各盡其責,廣泛宣傳。各鎮街要制定量化宣傳任務,層層落實到社區。區禁放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持續開展好宣傳工作,并及時梳理總結新聞線索報送區委宣傳部。宣傳工作要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確保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單位要按照本《宣傳方案》要求,明確宣傳任務,制定可行的工作推進計劃,并按計劃向區委宣傳部報送工作進展,把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落到實處。20xx年12月20日起,區禁放工作專項督導組將集中督查各單位宣傳工作完成情況,并按照盡職免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紀問責,確保禁放宣傳工作形成合力和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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