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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望城4.29事故發生后,全市上下認真貫徹落實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強總理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嚴格落實責任,全面開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戰”。市級成立*個工作組下沉各縣市區全力推動,在“市級統籌、縣區主抓、鄉鎮(街道)主體”的工作機制下,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F將5月1日以來的有關工作情況通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1、召開會議,立即部署。4月30日上午,全省深化建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緊急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后,市委副書記、市長陳愛林立即召開緊急會議,決定開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攻堅戰。5月1日,在中央黨校學習的市委書記朱洪武,要求全市立即開展重大風險隱患全面排查。5月1日上午8點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組織召開全市自建房建筑安全使用情況普查視頻會議,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5月1日下午4點,市委副書記、市長陳愛林再次組織各級各部門,傳達學習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批示精神,王勇國務委員在事故調度會上的講話精神,以及省委常委會擴大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工作。各縣市區及時貫徹落實省、市會議精神,召開會議、部署落實、迅速推動排查整治工作。
2、成立專班,迅速行動。市里由市長親自掛帥,市住建、自然資源、城管、農業農村、應急管理、商務、交通、教育、文旅廣體、市場監管、公安、工信、消防等職能部門參與,加強聯動,強力推進有關工作。同時,市里成立*個工作組,由一名市直單位一把手擔任組長,每個工作組安排*名人員于5月2日全部進駐到*個縣市區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各縣市區對標對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分組下沉到鄉鎮(街道)督查工作。
四查:查手續有沒有,查面積超沒超,查規劃變沒變,查性質改沒改;
五不準:不準危房住人經營,不準擅自加層擴建,不準破壞承重結構,不準樓面堆載超重,不準隨意拆除加固。
4、全面摸排,立即整治。對前階段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中初判存在風險的*戶,重新進行了摸排,其中鑒定為c、d級的*戶,已全部完成整治。本次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中,共排查*人,排查*棟。其中,存在安全隱患的*棟、已消除安全隱患的*棟。
二、工作亮點。
1、層層壓實,落實工作。**、**等縣市區第一時間抓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分組下沉到各鄉鎮(街道)開展排查工作,確保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等縣區還抽調技術人員加入工作小組,負責從專業技術層面指導對各鄉鎮(街道)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縣對于經鑒定為較大安全隱患的6棟房屋,堅決拆除,并設置圍擋及明顯警示標示等管理措施,切實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暢通渠道,有獎舉報。市住建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分別在市局和各縣市區住建局開通專線固定電話,用于專項整治工作投訴舉報,并明確專人負責和如實舉報獎勵制度。
另一方面發放建房設計圖冊,以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和生動豐富的示例圖片,從農房建設選址、布局、建造、使用和維護等方面作出安全提示。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督導組工作不夠仔細,流于形式,報送的工作情況與所督查縣市區工作情況混淆,未能體現督查組實際工作內容。二是部分縣市區摸排中采集的數據與現狀不符。三是缺乏專業技術人員,村(社區)干部未接受過房屋危險性鑒定系統培訓,對房屋危險性鑒定的標準不了解、不熟悉。四是督導工作組及縣市區的數據情況報送不夠全面、及時、精確。如祁陽、江永等,未明確專人及時上報工作開展情況。五是大部分縣市區缺乏有效的典型經驗做法,對空心危房拆除等問題缺乏有力舉措,對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不夠。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個市級工作組及各縣市區要根據本次會議精神,壓實責任,克服畏難情緒,從嚴從速落實開展排查整治工作,重點聚焦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學校周邊、醫院周邊、大型商場周邊、農貿市場周邊、園區周邊、安置小區周邊以及景區周邊等人員密集場所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排查,做到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漏一棟一戶,確保對安全隱患徹底排查整改到位。二是進一步強化保障。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協調調度,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同時,加強技術支持,抽調安全鑒定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排查整治工作。三是進一步強化聯動。各縣市區要與*個市級工作組加強聯動,在人員協調、車輛安排、數據上報等方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是進一步強化宣傳。加大居民自建房安全知識及典型工作亮點宣傳力度,切實提升群眾安全意識,營造工作氛圍。
xx副市長、xx副秘書長、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
長沙望城4。29事故發生后,全市上下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強總理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嚴格落實責任,全面開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戰”。市級成立12個工作組下沉各縣市區全力推動,在“市級統籌、縣區主抓、鄉鎮(街道)主體”的工作機制下,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F將5月1日以來的有關工作情況通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1、召開會議,立即部署。xx月xx日上午,全省深化建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緊急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后,市委副書記、市長xxx立即召開緊急會議,決定開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攻堅戰。xx月xx日,在中央黨校學習的市委書記xxx,要求全市立即開展重大風險隱患全面排查。xx月xx日上午8點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劉xx組織召開全市自建房建筑安全使用情況普查視頻會議,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xx月xx日下午4點,市委副書記、市長xxx再次組織各級各部門,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批示精神,xxx國務委員在事故調度會上的講話精神,以及省委常委會擴大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工作。各縣市區及時貫徹落實省、市會議精神,召開會議、部署落實、迅速推動排查整治工作。
2、成立專班,迅速行動。市里由市長親自掛帥,市住建、自然資源、城管、農業農村、應急管理、商務、交通、教育、文旅廣體、市場監管、公安、工信、消防等職能部門參與,加強聯動,強力推進有關工作。同時,市里成立12個工作組,由一名市直單位一把手擔任組長,每個工作組安排4名人員于xx月xx日全部進駐到14個縣市區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各縣市區對標對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分組下沉到鄉鎮(街道)督查工作。
3、制定方案,明確要求。市住建局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開展全市城鎮和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確定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標準“三看四查五不準”,三看:一看房屋墻體是否有較大裂縫,二看房屋主體是否有明顯傾斜,三看房屋基礎是否有明顯下沉;四查:查手續有沒有,查面積超沒超,查規劃變沒變,查性質改沒改;五不準:不準危房住人經營,不準擅自加層擴建,不準破壞承重結構,不準樓面堆載超重,不準隨意拆除加固。
4、全面摸排,立即整治。對前階段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中初判存在風險的385戶,重新進行了摸排,其中鑒定為c、d級的328戶,已全部完成整治。本次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中,共排查94823人,排查32447棟。其中,存在安全隱患的1299棟、已消除安全隱患的1211棟。
二、工作亮點。
1、層層壓實,落實工作。xxx區、xx縣、xxx、xxx等縣市區第一時間抓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分組下沉到各鄉鎮(街道)開展排查工作,確保工作做實、做細、做好。xxx、xxx等縣區還抽調技術人員加入工作小組,負責從專業技術層面指導對各鄉鎮(街道)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xxx縣對于經鑒定為較大安全隱患的6棟房屋,堅決拆除,并設置圍擋及明顯警示標示等管理措施,切實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暢通渠道,有獎舉報。市住建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分別在市局和各縣市區住建局開通專線固定電話,用于專項整治工作投訴舉報,并明確專人負責和如實舉報獎勵制度。
3、創新舉措,有效推進。xxx區規范建房標準,將農村自建房納入統一監管,要求居民自建房建設必須遵守“五個必須”“五個不準”“十個嚴禁”規定。江華xxx鎮,一方面鎮村干部通過微信、抖音等媒體轉發4。29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案例和建房安全知識,提高群眾安全意識;另一方面發放建房設計圖冊,以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和生動豐富的示例圖片,從農房建設選址、布局、建造、使用和維護等方面作出安全提示。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督導組工作不夠仔細,流于形式,報送的工作情況與所督查縣市區工作情況混淆,未能體現督查組實際工作內容。二是部分縣市區摸排中采集的數據與現狀不符。三是缺乏專業技術人員,村(社區)干部未接受過房屋危險性鑒定系統培訓,對房屋危險性鑒定的標準不了解、不熟悉。四是督導工作組及縣市區的數據情況報送不夠全面、及時、精確。如xx、xx等,未明確專人及時上報工作開展情況。五是大部分縣市區缺乏有效的典型經驗做法,對空心危房拆除等問題缺乏有力舉措,對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不夠。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站位。12個市級工作組及各縣市區要根據本次會議精神,壓實責任,克服畏難情緒,從嚴從速落實開展排查整治工作,重點聚焦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學校周邊、醫院周邊、大型商場周邊、農貿市場周邊、園區周邊、安置小區周邊以及景區周邊等人員密集場所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排查,做到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漏一棟一戶,確保對安全隱患徹底排查整改到位。二是進一步強化保障。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協調調度,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同時,加強技術支持,抽調安全鑒定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排查整治工作。三是進一步強化聯動。各縣市區要與12個市級工作組加強聯動,在人員協調、車輛安排、數據上報等方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是進一步強化宣傳。加大居民自建房安全知識及典型工作亮點宣傳力度,切實提升群眾安全意識,營造工作氛圍。
優秀作文推薦!按照《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xx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明電〔20xx〕28號)和《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x質安〔20xx〕208號)工作要求,全面組織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壓實屬地政府及行業部門主體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徹底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農房居住安全。
xx市共18個鄉鎮(街道),581個行政村,全市共完成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信息錄入223458座,其中,用作經營自建房19198座、未用作經營自建房198773座、非自建房5487座;行政辦公用房962座、教育用房798座、醫療衛生用房508座、文化設施用房78座、養老服務用房205座、宗教場所64座、其他場所497座。經全面排查,用作經營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未發現安全隱患,未用作經營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隱患135座,已全部安全鑒定,鑒定為c、d級房屋117座,已完成整治76座,已制定整治計劃15座,長期無人居住房屋5座。通過全面排查整治,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為全面鄉村振興奠定堅實住房保障。
(一)健全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是黨中央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系千家萬戶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xx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長為組長、市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進落實,切實保障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標圓滿完成。
(二)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點。為確保按時完成農村經營性用房、公共用房及臨時搭建的活動場所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確鄉村兩級管理員職責,及時在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統中建立鄉村兩級管理員隊伍,建立健全工作體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加強培訓指導,多次召開業務培訓會,成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交流群,及時匯總解答農房安全隱患排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工作推進落實,確保工作成效。
三是理清排查重點底數,及時協調市場監管、教育、醫療等相關部門數據匯總,第一時間發放至各鄉鎮(街道),有針對性的開展房屋排查工作。市各行業部門對口業務指導,任務分解到鄉,責任落實到人,并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遇到的`疑難問題及時解答排除,簡化工作步驟,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充分利用大中專學生返鄉、農戶“明白人”居家的有利時機,組織動員寒假返鄉大中專學生等高素質可運用人才,參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信息錄入工作,有效提高農村房屋排查錄入進度和錄入質量,確保按期完成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務。
(三)明確目標任務,壓實工作責任。一是建立工作通報提醒機制。市住建局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定期對各鄉鎮(街道)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錄入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共印發《xx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6期,針對排查整治不同階段工作任務和上級工作要求,對各鄉鎮(街道)排查錄入進展情況進行提醒鞭策,突出問題導向,督導排查進度,補齊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實行工作承諾制。根據省、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要求,壓實各鄉鎮(街道)工作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我市對18個鄉(鎮)街道下達了《關于提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承諾書的通知》,有效促進了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壓實了工作責任。
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分農戶房屋長期無人居住,且房屋破損嚴重,房屋產權人不同意拆除老舊房屋,又不進行修繕加固和重建,導致農村個別農房安全隱患得不到徹底解決。
一是按照上級工作要求,對經鑒定存在c、d級安全隱患的房屋,逐一建立臺賬,實施銷號管理,督促各鄉鎮(街道)及房屋產權人進行全面整治,整治完成后再次進行鑒定,確保消除安全隱患。
二是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鄉(鎮)、街道及相關行業部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復查,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各項整治任務落實到位。
三是壓實鄉村兩級工作責任,任務到人,責任到人,建立臺賬,限期銷號,確保農村隱患房屋徹底消除。
四是加強對鄉鎮(街道)農房建設工作指導,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強執法管理人員,規范農房建設行為,確保農村房屋質量安全。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從根本上消除我鎮轄區自建房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青島市、平度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聚力抓好徹底整改,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逐項清零、閉環管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筑采取果斷措施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聚力抓好標本兼治,完善監管制度機制,強化鎮村房屋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明村鎮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分鎮建成區和農村自建房兩部分同步進行。百日行動要做到對全鎮經營性自建房全覆蓋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點:
(一)重點場所:用于賓館飯店、農家樂、教育培訓、學校、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文旅、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
(二)重點房屋:三層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于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含內部破壞承重墻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自建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判定為危險房屋:。
1、擅自加層、加高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
2、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含因裝飾裝修而變動、損壞或拆除承重結構、加裝電梯等)的;。
3、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于經營、樓屋面增加荷載等)的;。
4、三層及以上且無正式審批、無專業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的;。
5、超過設計年限或使用年限超過三十年的;。
6、結構形式明顯混亂、傳力體系不明確的。
各管區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既有房屋建筑以及在建房屋工程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對清查中發現的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建立整治問題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并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完成。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實施隱患整改;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特別是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立即采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安全防范措施。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局所、經濟發展中心、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中隊、應急辦、中、小學、幼兒園、衛生院、公安派出所、社會事務辦、宣傳辦、財政所等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職能,做好本行業領域內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對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且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實施整改。
經濟發展中心:負責做好工業廠房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場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
自然資源局所:負責房屋建筑違法占地,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負責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清查;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鎮房屋建筑未取得施工許可、無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無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布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市場監管所:負責存在違法建設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違規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未依法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
綜合執法中隊:負責房屋建筑違法占地、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整治查處;負責房屋建筑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協助提供有關審批材料。
公安派出所:負責對九小場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消防監督檢查、處罰;依據職責負責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續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
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
特色小鎮辦公室:負責做好文旅場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衛生院:負責做好醫療衛生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財政所:負責做好直管公房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統籌保障清查工作經費,負責將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中學、小學、幼兒園:負責做好學習教育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的原則,自20xx年5月2日起至20xx年8月,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分步分類壓茬推進。
(一)經營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5月底前)。各管區指導督促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對基本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形成排查臺賬。
各管區及相關責任部門對照整治重點,逐街逐棟逐戶梳理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各類隱患問題,建立問題隱患整治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各管區于5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所有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初判工作。
(二)依法整治(20xx年8月底前)。各管區、村莊及相關部門落實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問題整改主體責任。根據問題隱患整治臺賬,督促責任主體落實整改措施,跟蹤落實整改,形成整治問題完成臺賬,建立健全長效管理的體制機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全面推進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違工作,成立由鎮長付強任組長、副鎮長代升濤為副組長,各管區主任、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財政所、經濟發展中心、社會事務辦、特色小鎮辦公室、衛計辦、綜合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應急管理辦公室、派出所自然資源局所、中學、小學、幼兒園等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明村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由副鎮長代升濤同志任指揮長,張增輝為副指揮,各責任單位安排一名專班人員為成員,辦公室在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各責任單位專班人員,負責工作信息收集、日常溝通協調工作。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站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重點工作來抓。全鎮各行業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逐級壓實責任,管區充分調動行政村、經濟合作社迅速動員部署和組織推進。
(二)全面落實責任。各管區是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全面動員部署,落實資金保障,配齊配強人員,明確責任,確保全面排查到位,問題隱患整治到位。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擔負起行業監管責任,積極配合、分頭推進,組織落實好本行業領域的安全整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壓實房屋產權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提高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有效履行房屋維修保養義務。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底數臺賬,經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簽字核實,做到“一樓一冊、一戶一檔”。同時,鎮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全方位排查,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初判,對初判存在隱患的,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復核評估,建立隱患房屋臺賬。
對于隱患房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初判和復核評估中發現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列為急需重點整治對象,立即采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鑒定并盡快整治。對復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鑒定,對拒不委托或15日內仍未委托鑒定的,責成停業;對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
(三)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規問責。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相關單位適時對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導。
(四)統籌推進實施。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與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全省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銜接,確保實現全覆蓋。積極發揮城建檔案、不動產登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數據信息作用,鼓勵借助百度、高德地圖等地理信息服務平臺,提高清查工作效率。廣泛動員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物業服務等專業力量參與,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
(五)嚴格信息報送。加強信息溝通,建立實施上報信息通報制度。各管區及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在按時間節點完成排查臺賬和整治問題臺賬。所有報送的材料,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鎮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研判情勢,適時開展督導,對工作推進落后懈怠消極的,及時進行通報、約談,并抄報鎮委、鎮政府。
為進一步加強自建房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安全事故風險隱患,xx街道強化責任意識,堅決杜絕“被事故推著走”的`情況發生,早一分、快一步、嚴一度開展“安全體檢”,扎實推進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到有問題及早發現、及早處置,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xx伊始,xx街道黨工委召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部署會議,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黨工委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衛生辦指導、協調相關工作,各社區在厘清責任、區分歸屬的基礎之上,對轄區內所有房屋尤其是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主動而為摸清“存量”,做到分門別類、突出要點,形成工作合力。
針對xx街道管轄范圍廣,老舊房屋較為密集,及城鄉結合部的特點,街道按照上級要求,開展集中培訓3次,重點排查轄區自建房、國有宿舍、商鋪、商品房等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不漏一區一街、一房一戶,推進排查整治工作落細落實。
街道依托全域“網格化”管理體制機制,快速展開“地毯式”“拉網式”隱患排查,網格員按照包靠網格逐家逐戶進行排查,詳細掌握自建房主體結構質量、用水用電、消防、臨邊防護等基礎信息,仔細記錄房屋問題,建立排查臺賬。目前總共排查了593戶,其中自建房41戶,非自建房552戶,其中,初判自建房存有隱患房28戶。
xx月xx日,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在北京召開。全國會議結束后,我省隨即召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麻城市政府黨組成員xxx,鄉鎮(辦、區、園、場)、相關市直單位負責人及房屋安全專項隱患排查專班人員在麻城分會場參加會議。
全省會議通報了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宣讀了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副省長xxx出席并講話,他強調:思想上要進一步突出“緊”字,堅決扛起整治責任,行動上要進一步突出“快”字,百日行動部署要快,排查行動要快,隱患整治要快;整治上要進一步突出“嚴”字,排查要嚴,管控要嚴;作風上要進一步突出“實”字,壓實屬地責任,壓實督導檢查責任。省政府副秘書長xxx要求,各地各單位要迅速傳達貫徹會議精神,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不等不靠,細化方案,倒排工期,迅速行動,推動政策落地見效,嚴防房屋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省排查整治專項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后,xxx對會議精神進行總結,并對我市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他強調: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此項工作是我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具體體現,也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現實需要;要轉變工作態度,壓實責任。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作風,思想要緊,行動要快,整治要嚴,堅決杜絕任何房屋安全事故發生。他要求:專班領導小組要對督查情況進行匯總上報,各單位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復查、整改;要盡快制定百日行動方案和三年整治方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開展以來,xx區xx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高度重視,周密部署詳細安排,采取舉措分類施策,積極行動扎實推進。街道主要領導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班子成員分工負責下沉督戰,社區包抓領導進駐社區坐鎮指揮,按照“包抓社區、分片負責、網格推進、精準摸排”的思路和方法,采取“三個一律”措施(即:排查一律全面精準、危房一律依法清空、整改一律徹底到位),全面摸排轄區自建房的數量,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房,全天候、不間斷、全覆蓋開展排查登記,分類建立臺賬和信息庫,努力做到一房一檔一策。
同時,街道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同步推進,對摸底排查出的隱患房屋,依照危險程度依次掛牌逐個銷號。積極與自建房住戶進行溝通,多次上門宣講政策,耐心開展思想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嚴之以法,不斷提高居民的思想認識和配合程度。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住戶,全部下發了限時整改通知,明確了整改時限。街道組織精干力量,對東十里社區1處老舊倉庫和岷山社區岷山家屬院2處危房進行拆除,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截至xx月xx日,全街道共排查自建房190棟,排查安全隱患4處,已經整改3處,拆除隱患房屋630平方米,發放風險告知書13份,懸掛宣傳橫幅11條,發放宣傳單200余份。下一步,街道將繼續堅持底線思維,聚焦薄弱環節,加快排摸拆除進度,從嚴從實抓好整改落實,堅決堵住安全漏洞,切實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按照《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發電〔20xx〕64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忻政辦發電〔20xx〕265號)、《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的緊急通知》(x房排查整治辦〔20xx〕2號)要求,深刻汲取xx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加強全縣自建房安全管理,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開展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用3個月的時間,排查自建房安全隱患,同時開展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完善城鄉房屋建設常態化管理制度,實現城鄉房屋數據化管理,堅決守住房屋安全底線紅線,為全縣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對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縣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數據庫;建立健全和完善相關配套性規章制度。
到20xx年5月底,在全縣完成對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和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性自建房、擅自改擴建的經營性自建房、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自建房、危舊直管公等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臺賬,確保不留死角。
到20xx年7月底,完成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完成對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縣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為進一步加快工作進度,經研究決定成立xx縣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和督查督辦組,職責如下:
(一)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匯總、總結上報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盧帽擔任。
(二)督查督辦組督查督辦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組長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徐樹人擔任。
為保障專項整治行動的扎實開展,持續推進,取得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都要組建工作專班,全面實行領辦、督辦、認辦責任制。
(一)各鄉鎮履行主體責任和實施責任,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進度安排、技術服務、督促指導、工作保障、制度建設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成立政府、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組,實行領導包片負責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工作臺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做出報告。
(二)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局、財政局、司法局、工信局等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指導責任,對主管領域范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一)全面開展排查。各部門要統籌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自建房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擅自加層、改擴建、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擅自加層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保溫層、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完善系統數據。
排查人員逐戶對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系統,如有漏報漏項,及時進行補錄并完善系統數據。
(二)實施精準整治。加強對房屋安全隱患研判、鑒定、整治、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
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自建房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應及時進行安全鑒定。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鑒定。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自建房,加建、改建、擴建的自建房,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3.分類整治。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報告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無法加固修繕的采取停用停業、拆除等方式進行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并報市場管理局停止其經營資格。
4.整治驗收。
要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一)重點排查(20xx年5月)。對重點房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排查臺賬,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相關規定、制度。
(二)重點整治(20xx年6月)。對重點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邊排查邊整治(20xx年7月)。全面排查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一)明確部門職責縣級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國家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自建房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疇,強化監管和指導??h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匯總、總結上報工作;縣教育科技局負責全縣學校及附屬房屋;縣工信局(商務局)負責建成區所屬企業的房屋及附屬用房;負責建成區商貿領域商貿企業、住餐業(含賓館、飯店、旅館、招待所、客棧、會所、度假村、休閑園、農家樂、洗浴場所等)的房屋;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縣衛健體局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及附屬房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建成區辦理營業許可證的房屋;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縣文旅局負責全縣文化旅游用房及附屬房屋;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建城區全縣機關單位用房;縣黨群服務中心負責建成區六個社區的房屋;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各部門和各鄉鎮排查自建房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技術指導;其他職能部門按照20xx年12月制定印發《xx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定政辦發〔20xx〕81號)文件相關要求,對所屬領域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行后頭看,查漏補缺,完善信息。
(二)強化督查指導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h應急管理局要把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縣政府安全生產督查組督查內容,同步進行督查督辦。建立信息報送制度,要于5月20日前,將本地工作方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自20xx年5月起,于每周星期三上午12:00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xxxx。(聯系人:xxxx)。
(三)落實人員和資金保障縣領導小組抽調專人,成立工作專班,負責排查整治日常工作??h級各成員單位要確定專人對接住建局??h級財政將城鄉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保障排查人員培訓、必要的房屋鑒定、技術服務、日常辦公等工作。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安全意識,針對性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方主體落實責任,規范房屋改建改裝,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
對全轄區自建房安全進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設合法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開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區域。有關單位、安置區、集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開發區、景區范圍內等周邊場所和鄉鎮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房屋。建設年限較長、兩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性的自建房(含生產性自建房,下同),磚混結構、使用預制板、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超負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變功能布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屋頂違規鋼結構建設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業態重點。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如用于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以及用于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等經營性自建房。
全鎮范圍內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
堅持“突出重點、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步分類”和“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則,有序推動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本次專項整治分為“全面普查、集中篩查、分類整治、建立機制”四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普查階段(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通過發動基層力量、組織技術力量、聘請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結合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筑調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對城鄉自建房進行全數摸底排查,建立“排查臺賬”。
(二)集中篩查階段(2022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對排查出的用于經營性的、兩層以上的、超大面積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點自建房,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風險隱患開展集中篩查和核查,建立“問題臺賬”、明確具體整改措施,并督促進行整改。
(三)分類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一棟一策,分步分類處置,并建立“整改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
(四)建立機制階段(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根據排查出的自建房分布特點、問題類型,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制定分區域監管、分行業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隱患存量、嚴控問題增量。
(一)持續開展“百日攻堅”。按照《龍里縣自建房安全隱患百日攻堅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時間節點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的自建房為重點,持續開展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動員發揮基層干部、行業監管部門的力量,采取“掃街”的方式,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地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撤離、疏散人員、設立警戒,并開展整治,確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轄區重大安全隱患。
(二)開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聯動。對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內容和標準,結合信息化手段,社區(居委會)逐棟逐戶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區)組織人員逐棟逐戶普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逐棟逐戶核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機構對風險隱患進行抽查;同時做好迎檢省、州、縣級督查。通過“五查”,以村為單位逐棟逐戶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建立臺賬、穩控安全、跟蹤整治、整改銷號、閉環管理。
(三)加強行業督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市場監管分局、教育辦公室、衛生院、民政辦、文旅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民族宗教辦、派出所、煙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開展行業核查,重點對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等經營性場所,按照行業歸口,各自進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督促房屋責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經營許可關。
(四)開展集中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進行集中整治,特別是重大隱患問題,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房屋設置警戒隔離措施,并按照《貴州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掛牌警示,發布危險告知書等,防止人員回住。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督促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出的問題整治完成。
(五)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鎮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村(社區)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綜合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行業專責的工作機制。鎮級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領導干部為副組長,城建辦工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辦,統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統籌協調推進??h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歸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經營許可準入機制。
(二)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要充分組織動員基層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排查,適當配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加大基層排查人員培訓,強化技術支持保障。發動廣大群眾廣泛參與,鼓勵群眾舉報、投訴等發現問題隱患。同時,可采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等工作。鎮財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經費,滿足必要的工作經費支出。
(三)強化執法打擊。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發改、自然資源、城建、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經營的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違反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改建、擴建、加層,改變結構布局和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性等行為,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嚴格農村宅基地報批,落實一戶一宅的農村住房建設要求。嚴格管控城市規劃區自建房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巡檢力度,注重發揮村(社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增量。
(四)強化督查調度。成立鎮聯合督導組,定期對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各有關部門高質量考核范圍和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建立周調度機制,各有關部門每周一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報表(附件2、附件3)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聯系人:楊秀磊;聯系電話:18308650230)。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調度、通報、約談及問責制度,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提請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報請嚴肅追責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通過媒體、廣播、宣講等多種形式,讓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參與和支持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為進一步推進我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深入開展,切實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據《開安辦字〔20xx〕42號)關于對全縣建筑物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的通知》《(xx辦發〔20xx〕25號)關于對全鎮建筑物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的的通知》的要求,結合目前我鎮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面臨的形勢,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鎮村管所、安監站、國土所成立專項檢查組深入轄區在建項目施工工地,就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拉網式的大檢查。
一、檢查情況。
本次檢查重點針對外架、模板、施工臨時用電、挑架、井字架、塔吊、基坑支護,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隱患整改等情況進行了檢查。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大部分在建工程項目綜合評價為“差”。
雖然多數私人建房在大檢查前對工地進行了自查自糾工作,部分安全隱患、文明施工問題得到及時整改。
但在檢查中仍發現大部分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不重視。
對施工現場發現和安全事故隱患及文明施工問題整改不到位。
本次檢查共抽查了70余棟在建房屋,建筑面積9000平方米。
檢查中共發出施工安全承諾書70余份,停工整改通知書11份。
二、檢查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方面的問題。
1、部分工程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違法施工。
2、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管理不到位,放松對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3、專職安全員配備不足。
安全員不到位的現象依然存在。
(二)安全生產方面。
1、施工企業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施工用電、承重支模架等檢查驗收不到位;
2、部分建設房屋的腳手架搭設不規范,不按規范而隨意性搭設的現象比較嚴重,搭接有效部位、搭救拉長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拉結筋,掃地桿、剪刀撐、腳手片鋪設數量嚴重不足,密目網等圍護設施不規范。
外腳步手架與建筑物之間間隔大,未隔離防護的現象依然存在。
3、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塔吊管理不夠重視,塔機未經檢測或經檢測未取得合格證擅自投入使用的現象較為突出。
通過這次安全大檢查來看,全鎮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安全生產各項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施工現場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檢查組要求各參建單位要高度重視,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實,施工單位負責人要認真組織、精心部署,堵漏洞、查死角,作好各項防范措施,確保施工現場環境達標,并消除安全隱患,能立即進行整改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進行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責令停止施工。
檢查組還要求各村、居要加強宣傳安全生產管理意識,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加強管理,確保我鎮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平穩發展。
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防范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依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范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筑。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并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鑒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鑒定、整治。依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匯總形成臺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盡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并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xx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臺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鑒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鑒定。產權人不按期鑒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鑒定結論,采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并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鑒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鑒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并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托12348平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戶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一)領導高度重視,及時部署??h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自建房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長沙4。29的事件發生后,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就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行安排部署。5月1日,全州房屋安全工作調度視頻會結束后,縣長楊興濤同志立即組織召開麻江縣房屋安全整治專題會議,對既有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研究細化排查整治方案和措施。5月7日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州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會議召開后,縣委書記唐光宏同志迅速召開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會議進行了全面深入的部署和要求。5月9日,縣委召開常委會專題調度我縣自建房排查整治情況。5月18日,在省州召開自建房安全工作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后,我縣立即召開自建房安全工作專項整治會議,對現階段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5月19日,縣人民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傳達省州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會議精神,再次對當前工作進行部署調度。
(二)制定方案,明確責任。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據20xx年5月1日國家省州相關會議精神,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縣應急局制定印發《關于迅速開展既有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組織開展第一輪既有房屋排查工作。5月18日,省人民政府召開了自建房安全工作專項整治會議,對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進行了新的安排部署。我縣結合會議精神,已經草擬了《麻江縣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征求各部門各鄉鎮意見,待修改后報縣人民政府審定。二是開展業務知識培訓。20xx年5月23日,縣住建局組織召開了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暨業務知識培訓會議,對自建房屋結構安全排查技術、消防安全、施工許可辦理流程、相關表冊進行詳細的業務培訓,有效提高我縣房屋排查隊伍的能力和水平。全縣各鄉鎮(街道)、社區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人及政府所在地行政村支書等人員參加培訓。三是組建技術服務指導組。我縣抽調了建筑工程、監理、規劃、現場施工、現場安全等19名專業技術人員組建了麻江縣自建房安全整治技術指導組,分別對全縣7個鄉鎮街道房屋排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三)強化調度,全面排查。在開展第一輪既有房屋排查工作中,我縣對排查情況實行“日報告、日調度”,縣委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對排查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我縣排查工作有序推進??h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聯合對城區自建房屋是否加層是否改變主體結構及經營等情況進行復核,保障排查數據質量。
截至目前,全縣第一輪房屋累計排查自建房43686棟,其中經營性自建房1159棟,非經營性42527棟。疑似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873棟,已完成整改730棟;第二輪房屋累計排查自建房3055棟,其中經營性自建房1001棟,非經營性20xx棟,存在安全隱患0棟;自建房app已錄入自建房3122棟。
(一)壓緊壓實工作責任。一是根據5月18日全省安全自建房安全工作專項整治會議精神及國家、省級工作方案,進一步完善《麻江縣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進一步壓緊壓實主體責任,穩妥有序推進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建立麻江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建議從住建、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抽調工作人員組建工作專班,集中辦公,有效推進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建議鄉鎮(街道)要抽調相關工作人員建立房屋排查工作隊伍,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二)突出重點,全面摸底排查。一是鄉鎮(街道)、社區要加強對學校周邊(含城鄉中小學、幼兒園及民辦中小學、幼兒園),醫院周邊(含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民營醫院)等經營性的自建房開展排查,縣教科、衛健等部門要做好本行業內的`資料收集,掌握基本情況,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排查。二是各鄉鎮(街道)、社區加強對經營性自建房重點排查,按照“六步排查法”(看是否有專業設計施工、是否增設夾層、是否改變使用用途、基礎和整體是否穩定、上部結構是否安全、是否違規用于經營和超負荷使用),摸清建造年代、結構類型、手續辦理、使用業態、改建擴建、風險隱患等情況,做到全面精準,確保排查不漏一房,隱患不漏一處,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三是對非經營性自建房全面排查,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排查。四是全縣范圍內行政村(含鄉鎮政府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所轄行政村)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黔東南州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各鄉鎮街道要根據之前排查并錄入農村房屋信息系統的數據35720棟房屋進行動態監管。
(三)分類推進整治。一是針對排查出的疑似風險隱患房屋,各鄉鎮(街道)要制定“一戶一棟一策”,督促房屋所有權人進行整改或請有資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安全鑒定;對疑似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產權人不愿意整改,也不愿意請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安全鑒定的,建議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業整改,未整改完畢的不允許經營。二是各鄉鎮(街道)要分步分類處置,快查快改、立查立改。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全面整治,20xx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合管理。
(四)強化部門職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好主體責任,對所管轄的部門、機構做好風險隱患排查和臺賬建立。建議教育部門做好使用自建房舉辦民辦學校和民辦幼兒園房屋的排查工作;衛生健康部門做好使用自建房開設醫療機構的安全管理排查工作;文體廣電旅游部門做好使用自建房的網吧、ktv、文化場館、民宿、從事體育活動等場所安全管理排查工作;市場監管部門做好使用自建房從事經營性活動的監督管理,將房屋安全鑒定證明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自然資源部門做好自建房用地審批和改擴建規劃,指導涉及地質災害風險自建房排查;農業農村部門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對違反宅基地審批規定的新建農村自建房進行查處工作;其他部門根據職能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建立日常巡查長效機制。加強日常安全巡查防范,把風險控制在暴露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之前,確保人民群眾安全。二是建立自建房安全網格化動態管理、安全隱患巡查發現報告制度。三是召開專題研判會議,研究排查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總結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措施和辦法,提升形成制度機制,力爭20xx年底基本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機制。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并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復核、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筑,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鑒定并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筑進行核實后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鑒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于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鑒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托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鑒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危房鑒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鑒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確認為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托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戶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并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核實后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準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制定“一戶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啟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戶、及時鑒定和治理改造一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周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鑒于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為單位直接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為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今年我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繼續保持基本穩定態勢,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在全行業的共同努力下,未突破縣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事故控制目標。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任時有發生,個別單位、企業安全管理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等問題仍然存在。截至目前,全年發生施工傷亡事故7起,其中高處墜落事故4起,物體打擊事故3起,未發生一般以上事故。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數下降20%。
新開工面積85萬平方米,共有在建工程50余個,全年我局組織開展了四次大檢查和日常巡查。共檢查工程300余項/次,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98份,責令停工通知書6份。提出整改意見750余條。通過檢查,排查和消除了安全隱患,保證了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二、存在的問題。
(一)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占據主導地位,對“三項費用”記取支付不落實,安全生產經費投入不足,壓縮工期、壓縮造價現象普遍存在,對工期、效益的片面追求導致施工安全得不到根本保障。
(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基礎仍然比較薄弱,一些責任主體,特別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違法違規現象突出,個別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負荷生產,忽視安全,管理混亂。一是建筑施工安全保障體系不健全,安全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編制的施工方案缺乏針對性,編制、審核、審批責任不落實,不能指導施工活動。二是現場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到崗不履職,甚至不到崗,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差,甚至有違章指揮作業現象。
部分施工企業采取“以包代管”。三是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或不規范。部分施工現場“三包”未正確使用、臨邊洞口防護不到位,腳手架搭設和模板支撐搭設不按方案實施,卸料平臺與腳手架相連且防護不到位,攪拌機防護棚搭設簡陋等等諸多事故隱患未徹底根治。臨時用電電箱未按規范設,未形成規范的接地系統。文明施工長效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未按總平面布圖堆放材料,未做到工完料盡場清,未按規定合理設安全標識和警示標牌。四是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和現在高層用爬架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忽視設備交接管理,施工單位使用未檢測、驗收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機械。
(三)建筑施工行業準入門檻低,行業用工整體素質較低,工人流動性大,“三級安全”教育不落實,流于形式,職工自我保護意識差;安全隱患治理行動不夠深入,隱患排查搞形式,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造成重復事故屢屢發生。
(四)監理人員和行為仍有不規范現象。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人員不到崗;二是未有效督促施工單位按規范要求施工,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三、下步工作。
(一)明確重點,加強監管。
今后要重點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強度,加大執法查處力度。二是加強誠信建設,規范市場行為。加強對各類建筑業企業信用考評管理,健全市場準入和清出機制,把企業信用考評結果與市場經營行為相掛鉤。三是加大對以往發生事故和安全管理薄弱的企業,隱患嚴重的項目,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監管力度,加強全過程檢查監管。
(二)從嚴執法,強化聯動。
進一步強化聯動執法,繼續與安監、監察等單位聯合,加強信息溝通,規范建設各方行為,有效遏止違規行為。一是重點查處建設單位規避監管和違規施工等行為;二是重點查處因安全防護不到位導致的傷亡事故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群體上訪事件的行為;三是重點查處施工監理單位項目部人員不到崗、無證上崗、不履責等行為,以及對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監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行為;四是堅決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強化不良行為記錄,逐步建立建筑市場準入和清出機制。
(三)建立安全生產預警工作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省市縣鄉飯店坍塌,造成29人遇難、7人重傷、21人輕傷的重大房屋坍塌事故教訓,根據《市區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面排查、徹底整治原則,扎實開展全鎮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列出隱患清單,并制定具體處理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本次重點排查全鎮醫院、學校、幼兒園、圖書館、宗教場所、養老機構、福利院、車站、景區、商場、賓館、超市、飯店、農家樂、茶樓茶館、網吧、歌舞廳和勞動人員密集的車間、廠房、宿舍、臨時辦公樓等場所的房屋建筑。
房屋建設標準低,超過使用年限繼續使用情況;房屋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養的情況;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情況;違規裝飾裝修改變主體結構的情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情況;明顯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的情況;違章搭建、加層的情況;未經審批私自修建的情況等。
(一)全面摸排。
各村、社區對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單,20xx年9月8日前報區應急局。
(二)集中整治。
配合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對摸排出的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組織專業人員全面進行排查,對有明顯隱患、潛在隱患以及情況不明的房屋建筑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需要進行鑒定的,聘請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提出明確的整改意見和建議;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直至安全隱患得到徹底整改消除,將整治情況報區應急局。
(三)整改驗收。
配合區應急局、區住建局組織相關單位、聘請專業人員組成聯合驗收組,對房屋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逐一驗收。驗收合格后,由鎮政府將相關資料匯總建檔后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驗收不合格的,移交區綜合執法局依法處置。
(四)行政執法。
配合區綜合執法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整改驗收不合格的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依法予以處置。
(五)長效監管。
各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本轄區、本單位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筑定期檢查、維護制度,并認真執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一)鎮政府: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牽頭,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其他安全隱患進行協調。負責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上報區政府。
(二)包村干部:負責指導督促聯系村開展排查工作,并積極參與實地排查,審核上報數據。
(三)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筑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清單;負責做好本轄區內房屋建筑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專項整治宣傳、協調等工作。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村、社區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的嚴峻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政治自覺和責任自覺。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查取得實效細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力推進大檢查扎實深入開展。
(二)壓實責任,強化體系建設。各村、社區對于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堅決杜絕僥幸心理、畏難情緒,一旦發現險情要及時處理。
(三)提高認識,強化宣傳引導。進一步強化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房屋維護管理權利和義務的認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增強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引導廣大群眾減少野蠻裝修、私搭亂建對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響。
20xx年4月29日,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李克強總理作出批示,國務院安委會召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進行具體安排。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扎實推進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按照市縣安全防范專題會議精神要求,xx鎮迅速傳達落實,開展地毯式摸排,對農民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現小結如下:
迅速召開會議貫徹落實。
一是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成立xx鎮農民自建房專項摸排整治領導小組,鎮黨委書記xx任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xx任第一副組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黨委委員、副鎮長xx任組長,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二是召開鎮村干部大會,把會議精神傳達到村級,把任務分解到基層,并明確了責任。
立即開展“地毯式”摸排工作。
各村抽調精干人員,對轄區范圍內的農民在建房屋,進行排查。
按照村村查、戶戶過的要求,進行全面、徹底的拉網式排查,排查工作實行臺賬管理,誰排查、誰簽字、誰負責。
主要排查房屋選址合不合理,結構安全是否到位,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落實,施工現場管理等。
三、突出問題整改取得實效。
對摸排出來的問題,現場進行解決,能立即整改的當場進行整改,當場不能整改的,做通相關人員的思想工作,先行停工,并限期整改,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堅決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發生。
四、加強行政執法檢查。
五、鎮政府牽頭,安全辦、派出所、市場監督管理所等幾家單位聯合執法,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全力推進安全生產監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機制轉變,由運動式集中整治向常態化監管執法轉變,切實推動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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