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月是指為了提升產品或服務質量而在一個月內舉行的一系列活動和措施。質量月是企業全面推進質量管理和質量文化建設的重要環節,以下是一些質量文化建設的實踐方式和經驗分享。
最初使用的績效報告“總結”或“報告”經過不斷完善,逐漸形成了獨特的風格。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黨風廉政建設,重在基層。當前,鄉鎮紀委在發揮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關鍵作用尚有較大差距。千里之堤潰于蟻穴,鄉鎮紀委能否有效發揮職能作用,關系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推進,最終影響的是黨和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x縣紀委監委結合工作實際,對鄉鎮紀委隊伍建設情況、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就如何促使鄉鎮紀委更好的履行監督責任提出對策建議。
x縣現有x個鄉鎮,每個鄉鎮配備x名紀檢書記(兼任監察室主任),x名紀檢專干,均享受紀檢監察干部崗位津貼。全縣各鄉鎮紀委在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監督、不會監督、不想監督的問題。
(一)職責定位存在偏差。一是對落實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監督責任重視不夠。有的鄉鎮對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認識不足,將主體責任落實的中心放在經濟發展、脫貧攻堅、項目建設等方面,側重于應對實績指標的考核,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則由紀委出來“單挑”,忽視了黨建的引領作用。二是事事牽頭,樣樣負責,監督職能虛化。少數鄉鎮黨政領導擔當意識不足,任何工作都要紀委參與,認為這就是“紀委的監督”,每項重大決策都要求紀檢干部到場,認為這就是“紀檢干部的責任”。鄉鎮紀委書記除了履行紀律檢查職責之外,往往還要承擔其他事務性工作,紀檢專干同時還兼任著鄉鎮其他專干工作任務,結果難于聚焦主責主業,造成監督職能虛化。三是鄉鎮紀委對鄉鎮黨委依附性強。鄉鎮紀委在鄉鎮黨委和縣紀委雙重領導下工作,鄉鎮紀委書記要接受鄉鎮黨委書記的領導,與其他班子成員也是平級關系,難免要顧忌相互之間的關系,履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為削弱。
(二)工作作風需要轉變。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責任缺失。少數鄉鎮紀委對自身承擔的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職責定位把握不準,沒有厘清工作關系,對于自身“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認識模糊,責任感、使命感不強,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較差,在思想觀念上弱化了紀委監督職能。二是監督執紀問責的積極性不高。目前,鄉鎮紀委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多以配合縣紀委監委為主,自己主動開展監督檢查和進行執紀問責的案件少之又少。雖然自2017年以來,x縣各鄉鎮每年都有自辦案件,但查辦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眾舉報或上級督辦后才啟動調查處理程序,問責措施多是批評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日常性監督少,對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特別是“八小時以外”監督方法不夠多,作風督查未形成常態。三是擔當意識不強,監督執紀不嚴。少數鄉鎮紀檢干部充斥好人主義思想,出于對自己前途的考慮,害怕將來影響自己的人脈,不愿意創造彼此之間的不愉快,工作能推則推,消極懈怠,不敢動真碰硬,伸手不打笑臉之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睜只眼閉只眼,得過且過。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差,有時不愿監督、不會監督、不敢監督,監督執紀存在“寬松軟”。
(三)“專干不?!眴栴}突出。一是鄉鎮紀檢力量配置薄弱。就目前來看,x縣各鄉鎮除紀委書記以外,其他紀檢專干兼職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由于鄉鎮工作繁雜,人少事多,紀檢專干看似配齊配足,但非專職狀況仍然存在,造成兼而不專,兼而不管的虛位現象,投入紀檢監察工作的時間和精力有限,配合開展監督執紀工作有心無力。二是業務不精通。紀檢監察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政策性較強的工作,雖然各鄉鎮都配齊了紀檢隊伍,但就鄉鎮辦案人員現狀來看,熟悉與紀檢業務相關的財政、審計、法律等專業知識的人員較少,缺乏辦案經驗,查辦案件的辦法不多,技巧不夠,缺乏程序意識,在案件查辦上難有突破,導致辦案整體質量不高。三是隊伍整體素質亟待提高。新任的鄉鎮紀委書記和紀檢專干大多是沒有紀檢監察工作經驗的年輕干部擔任,在上崗時對紀檢監察業務系統培訓少,業務和技能一時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時,鄉鎮紀檢干部又忙于其他工作,沒有主動鉆研業務提高自身素質,業務不熟不精,加之鄉鎮紀檢干部崗位調動頻繁,工作的延續性受到較大影響。
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后,全縣監察對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改革后的x人,其中鄉鎮干部及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人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了改革后的x人,監察對象增加了x%。
一是完善鄉鎮紀委管理體制。在堅持鄉鎮紀委雙重領導體制這一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縣紀委監委對鄉鎮紀委的領導和業務指導,明確查辦和處理案件以縣級紀委領導為主。實行定期工作上報制度,鄉鎮紀委在向鄉鎮黨委匯報的同時,要及時向縣紀委報告,由縣紀委加大提審辦案力度,不斷強化鄉鎮紀委對縣紀委負責的導向作用,實現紀委雙重領導體制的均衡化。鄉鎮黨委要明確支持紀委獨立開展工作,對本鄉鎮范圍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紀律以及腐敗問題不得偏私和包庇放縱,保證鄉鎮紀委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查辦案件的相對獨立地位。
二是強化選人用人導向和標準。嚴格選拔那些政治素質過硬、紀律作風正派、辦事風格硬派、能夠保持原則的優秀干部擔任鄉鎮紀委書記。修改完善鄉鎮紀委考核辦法,采取平時抽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對鄉鎮紀委書記的考核意見以縣紀委監委意見為主,鄉鎮黨委意見為輔,不斷消減鄉鎮紀委獨立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制度障礙。
三是明確監督內容,聚焦監督重點。持續關注重點領域,不斷加強村干部履職、脫貧攻堅、項目建設、低保、惠農政策落實等群眾反映問題突出領域的監督檢查。盯住關鍵崗位,將監督對象重點放在班子成員,財政、民政、扶貧等重要崗位工作人員身上。緊盯風險環節,重點盯緊鄉鎮黨員干部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以及在危房改造、建檔立卡貧困戶評定、低保評議等過程中優親厚友、以權壓人、以權謀私等行為,一經發現決不手軟。
四是加強鄉鎮紀檢干部素質和能力培養。有計劃、有重點的組織鄉鎮紀檢干部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紀檢監察新思想新論斷和各級紀委有關文件精神,牢固樹立“搞好監督是天職,搞不好監督是瀆職”的理念,定期開展紀檢監察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培訓,引導鄉鎮紀檢干部聚焦主業主責深耕細作,做到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
五是健全紀檢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對鄉鎮紀檢工作中作風不實,辦案不力的一經發現,嚴肅問責處理,絕不姑息,消除監督死角,避免燈下黑。同時,切實關心鄉鎮紀檢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加大鄉鎮紀委書記交流力度,對任職時間長且成績突出的干部,積極推薦、提拔,調動其工作積極性,提高鄉鎮紀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紀委關于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層紀委(紀檢組)在履行監督責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履行紀委的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是各級紀委(紀檢組)必須加以認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課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建設,又要督促檢查,落實懲罰和預防措施。中紀委提出新形勢下的紀檢監察機關“三轉”問題,這是基于黨章和反腐敗斗爭實踐對紀委監督責任提出的明確要求。
紀委的監督責任既是黨章賦予的權力,又是紀委的重要職責,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必須緊緊圍繞“三轉”要求,把監督責任牢牢扛在肩上,強化使命擔當,讓監督責任落地生根。但實際工作中,基層紀委在履行監督責任時,還存在著以下幾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一)同級監督難。對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進行監督的難題長期存在,主要存在三個障礙。
1.思想上有障礙。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作為黨委(黨組)班子成員,“一口鍋”里吃飯,監督主體在人、財、物方面依附于監督客體,一些基層紀委書記把履行同級監督職責與服從同級黨委領導剝離開來,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怕得罪人、怕丟選票”的思想坎難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膽履行同級監督職責。如有的派駐紀檢組長,在監督同級黨委(黨組)時,對發現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向上級紀委報告,怕受到“愛打小報告”的指責;向班子成員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別人反感,思想顧慮壓力大。
2.制度機制上有障礙。黨章等法規制度明確了監督要求,但配套的監督制度不完善、未跟進,缺乏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同級監督沒有抓手、缺乏依據,“抓與不抓一個樣、抓好抓壞一個樣”現象客觀存在。
3.實踐層面上有障礙。少數基層領導干部在口頭上接受監督,思想和行為上卻規避監督,如少數基層部門,班子成員與派駐紀檢組長之間產生一種“防備”心理,工作聯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無形的墻,產生少數派駐部門紀檢組長“邊緣化”、坐“冷板凳”現象,制約著基層同級監督職能作用發揮。
(二)“四風”根治難。當前,作風建設成效顯著,但病源還在、病根難除,停留在“不敢”層面。
1.“不能”的制度籠子不夠嚴密。監督機制、預防制度制訂數量多、執行效果低、發揮作用小、問題突出。同時,有的制度設計不符合實際情況、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工作的連貫性不強,執行中難度增大。如辦公用房標準在5年內進行了3次調整,但有的部門在辦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門領導干部把原來的超標辦公室隔開,投資購買一些辦公用品,在門頭上掛個“班子會議室”或者“接待室”之類的牌子來應付檢查。辦公用房清理本身監督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但在實施過程中無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監督難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風規定,制度制訂得好,廣大黨員干部擁護得多,但在基層想一下子根治則比較困難,如嚴禁午餐飲酒規定,對于農村黨員干部,受民風習慣影響,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來“事多面廣”、難監督難問責,群眾監督的參與度也不高,給執紀監督工作帶來了難度。同時,新形勢下出現的“公款吃喝進農莊”、“帶彩娛樂進家庭”、“電子禮品卡”、“快遞送禮”等“隱身衣”、“換馬甲”問題,再加上“為官不為”、“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但事仍難辦”現象等等新情況新問題的不斷出現,給作風建設帶來了新的挑戰。
3.“不想”的自律環境沒有形成?;鶎狱h員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帶頭踐行作風規定的思想自覺,從近幾年查處的幾起典型案例看,少數基層黨員干部面對作風規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開監督不被發現。同時,“刮風論”、“過頭論”、“影響論”等錯誤的思想意識仍然存在,這些都為根治“四風”帶來負面影響。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層紀委沒有認真理清自己的職責,加上有些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認為有些工作只有紀檢監察機關參與,才具有合法性和權威性,常常讓紀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難”工作,如一些鄉鎮在征地拆遷、項目建設、信訪維穩等工作安排紀檢監督機關全程參與,讓紀委在一線推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且經常出現“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情況。紀委有時甚至直接充當監管主體和執法主體,使基層紀委往往在現實生活中扮演著“督查員”、“開山斧”、“滅火隊”等角色,很難聚焦主業,結果是“種了別人田,荒了自家地”,導致紀委工作任務繁重。
(四)監督不到位。有些基層紀檢干部好人主義思想嚴重,樂當“泥瓦匠”和稀泥,不敢當“鐵匠”硬碰硬,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敢負責,作風檢查,懲治腐敗力度不夠。有的地方對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多,監督少,作風督查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讓一些人心存僥幸,頂風違紀。有些基層紀檢干部抓防微杜漸工作不夠。對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特別是“八小時以外”監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時松時緊,未形成常態,對黨員干部中的不良風氣和苗頭傾向制止不力,早發現早處置機制不完善,使一些單位作風問題糾而復生,難以根治。
(五)自身建設弱。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1.基層紀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人員少,且部分基層紀委班子機構還不健全。如有的鄉鎮紀委班子不健全,雖然配備了2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有的由于沒有適當的人選,紀委班子難于配齊。另外,雖然有編制,但單位上沒有適合進入紀檢隊伍條件的人,年輕的要么不是黨員或其它條件不符,符合條件的不是年齡偏大就是其它要求達不到,導致紀委班子出現人員編制空位問題,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造成“小馬拉大車”現象。
2.有的紀檢監察干部作風不過硬。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人員作風飄浮,律已不嚴,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差,辦關系案,人情案,對一些不正之風不抵制,甚至還參與其中。
王歧山書記在中紀委三次全會報告中把紀委的工作職責簡要表述為“監督、執紀、問責”6個字,這也是各級紀委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但基層紀委在履行監督職責時為什么會存在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呢?本人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基層紀委沒有理清自己的主責脈絡,弄清權力和責任的邊界線。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么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么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往往是根據當地黨政主要領導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范性做法。
(二)黨政主要領導過分依賴。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除了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都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過分相信與依賴紀委,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
(三)有的基層紀委不敢大膽履職。由于體制原因,各級紀委工作上要服從于同級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經費開支要同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導致基層紀委對于同級黨委不敢監督,怕大膽工作傷及情面,得罪領導,心存畏懼,不敢履職,特別是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干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后工作難以開展,導致監督責任沒有落實到位。有的紀檢干部只求平穩,不愿履職,把紀檢崗位當作個人升遷的跳板,對本職工作漠不關心,“主業、副業”嚴重倒置,敷衍塞責,不負責任,工作推一下,動一下,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有的紀檢干部業務不通,不能履職,對工作無所用心,心中無數,知識結構單一,執紀能力滯后,協調能力不強,難以適應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趨勢,導致監督責任難以落實到位。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履行好監督責任,提高思想認識是基礎,要組織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和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自覺克服好人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落實“兩個責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責任清單制度,扎緊責任體系“籠子”的基礎上,要把“考核、問責”這根“牛鞭子”作為推進“兩個責任”落實的重要手段,出臺“兩個責任”考核辦法,健全責任考核體系。在總體規劃上,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以上級黨委為考核主體的“主體責任”考核,變紀檢監察工作績效考核為以上級紀委為考核主體的“監督責任”考核;在“主體責任”考核份量設計上,應與經濟社會發展考核平行,結果運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標設計上,應以定性定量科學、注重實績、方便操作為目標;在責任追究上,建立剛性的問責追責機制,突出考核追責、問題倒查追責、履職不力追責三個重點內容。通過強化考核和追責,倒逼“兩個責任”落實到位。
(三)監督執紀工作要有新舉措。推進監督方式轉變,及時出臺“紀檢監察機關再監督實施辦法”,實現“監督與再監督”的無縫對接,避免出現“工作空檔”和部門責任弱化、紀委責任泛化的現象。建立紀委統籌、歸口監督、紀委再監督再檢查的工作體系和工作鏈條,不斷提升監督效果,切實實現紀委事中監督向事后監督、監督事向監督人的轉變。
(四)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突破。強化頂層設計,出臺“兩個為主”、同級監督、縣級紀委機關內設機構等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運行規范,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探索鄉鎮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方案,針對鄉鎮紀檢干部職能不專、隊伍不穩的實際問題,建議參照“法、檢”機構改革模式,推行鄉鎮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制定明確的工作路線圖,實現鄉鎮紀委書記、紀檢監察員專職專責,“人、財、物”上收縣紀委管理。
(五)持續改進作風要成新常態。履行好監督責任,強化作風督查是切入點和突破點。要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市、縣委十不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明察暗訪、問責處理、通報曝光、整改落實力度。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同時從“四風”問題延伸下去,抓好黨員干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文風會風建設,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制度化。
(六)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探索鄉鎮紀委、部門紀檢組(系統)協作辦案模式,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七)監督機制、體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監督責任,健全機制制度是關鍵,要積極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的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探索縣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部門機構的有效途徑。發揮好鄉鎮紀委和部門紀檢的監督職能,定期聽取履行監督職責情況匯報,研究制定鄉鎮紀委和部門紀檢組以縣紀委考核為主的考核辦法,保證紀檢監察干部大膽履職。用好責任追究這把“殺手锏”,對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倒查追究單位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織的監督責任,增強責任追究的剛性。
(八)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履行好監督責任,紀檢干部隊伍建設是保障,要認真落實王歧山書記“對自身的監督必須更加嚴格,執行紀律必須更加剛性”的要求,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又自覺接受監督。加強紀檢干部隊伍思想建設和能力建設。通過集中業務培訓,以案代訓等形式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業務水平。加強紀檢干部作風建設,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對涉及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查處,決不姑息,防止“燈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當今世界,環境復雜多變,信息量日益擴增,這也給鄉鎮紀檢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如何在新形勢下做好紀檢工作,充分發揮鄉鎮紀委的職能作用,是擺在鄉鎮紀檢機關的迫切需要探求和解決的問題。我們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探索如何更好地發揮鄉鎮紀委職能作用,深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一是對黨風廉政建設認識不到位。近年來,農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地發展,鄉鎮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經濟社會發展上,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沒有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擺到重要的位置。鄉鎮班子一心抓經濟建設,而對于出現一些小問題則認為無傷大體,甚至疏忽黨風廉政建設;有的把查案和穩定對立起來,怕查了案子亂了班子,怕查了案子傷了感情,影響工作積極性,于是能拖則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組織處理代替黨紀政紀處分。
二是黨風廉政建設宣傳不到位。鄉鎮紀委在農村沒有形成大力宣傳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濃厚氛圍,廉政文化活動開展不扎實,廉政教育手段單一乏力,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遠程教育等載體作用發揮得不明顯。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質低、黨紀法制觀念淡薄,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學習不夠,不認真領會、貫徹。在農村干部中,尤其是黨員干部思想中沒有牢固樹立“兩個務必”的思想,往往會出現互相攀比消費水平,辦事講排場,比闊氣等問題。
呈上升趨勢。在一些基層農村黨員干部頭腦中法律意識淡薄,民主監督意識較差,一些農村工程項目承包隨意性大,村級財務以及村集體財產的處置透明度較低,使群眾對黨員干部產生不信任的情緒,激化了社會矛盾。特別是現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道路建設、改水改廁、都涉及到資金的安全使用問題,群眾對新農村建設的擁護程度,就取決于新農村建設資金安全使用程序。
五是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不健全。由于鄉鎮處在基層,有較強的獨立性,只忙于各項任務的完成,對村級組織監督少。村級即使有專門監督的紀檢小組、村民代表議事制度、民主生活會等也未發揮出應有的監督作用,致使基層組織監督薄弱,容易滋生腐敗。
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加強基層政權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也是促進基層干部改進作風、推進農村基層各項事業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如何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當務之急,應重點抓好以下幾個四個方面方面:
一是要進一步深化農村基層干部教育。當前,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訓機制,每年有規劃有組織地舉辦鄉鎮、村干部培訓班。要充分發揮現代遠程教育的積極作用,大力開展黨風廉政電化教育。要突出教育的針對性,注重教育的實效性。要重點抓好黨的宗旨教育、方針政策教育、黨紀法規教育、正反典型教育,促進農村基層干部廉潔自律和依法行政。
二是要進一步改革創新反腐倡廉制度。鄉鎮紀委要針對群眾對鄉(鎮)村兩級干部在工作作風、民主意識、職務消費、婚喪嫁娶等反映突出的問題,進一步規范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從政行為。要繼續深化“村賬鄉管”制度,建立健全鄉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七站八所財務管理,積極探索建立鄉村干部職務消費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權謀私行為。要進一步加強村務公開,把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為重點,及時公開,廣泛征求意見。同時,要適當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特別是村干部的待遇,增強其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一起。
四是要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鄉鎮紀委要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一崗雙責,建立健全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層層簽定責任狀,嚴格責任追究,積極推廣一些地方在村級推行“三職干部”(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會計)諾廉、述廉、評廉的經驗和做法,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進一步加強鄉鎮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按照中央提出的“五個能力”建設要求,加大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力度,切實增強鄉鎮紀檢干部的業務知識水平。要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辦案工作的指導和協調,采取聯合辦案、異地辦案等形式,不斷提高農村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能力。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時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這項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黨的執政根基。鄉鎮紀委除了要按照以上四個方面去做好本職工作,更應該在創先爭優活動中把鄉鎮紀委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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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是人民群眾選舉出來的政治代言人,他所從事的有關人大的一切活動直接關系到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效率,關系到一個地方的改革、穩定、發展大局,因此,人大代表在我國的政治生活中處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筆者作為一名鄉鎮人大工作者,現結合鎮實際,就鄉鎮人大代表作用發揮淺談一些看法。
(一)身兼多職代表時間不足。鄉鎮人大代表中,有機關干部、農村干部、企業干部,大部分是身兼多職的.,他們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線,鄉鎮基層工作多、任務重,尤其是擔任要職的鄉鎮領導干部和農村干部代表則忙于開會和應付繁重的事務,幾乎沒有時間參加代表小組活動,沒有足夠的精力執行代表職務。
(二)無職代表認為無職位不愿發揮作用。無職代表認為自己沒有任何職位,履行職能怕被人譏笑和挖苦,誤認為多管閑事,沒有信心和勇氣發揮職能作用,本著只要自己不犯法,不與上級作對,對上級布置的任務自己帶頭完成就行的態度。
(三)無經濟實力的代表執行職務怕誤工損錢。依法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作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作為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為了當好自己的角色,在執行職務中常常因耽誤了他們的時間,損失他們的經濟,導致不愿執行職務。
(四)極少數代表怕打擊報復。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敢于監督是前提,善于監督是關鍵,社會呼喚強有力的監督,以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那么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的組成人員,如果沒有人大代表的日常監督,人大的監督作用就不能很好的發揮,所以極少數人大代表在日常監督中,由于怕打擊報復,而不敢監督,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
二、對策。
(一)要求代表樹立代表意識和奉獻意識。代表是職務,職務就意味著職責,作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較強的代表意識,以代表的身份看問題,不管是有職代表還是無職代表,都要擺正關系、克服矛盾,除了人代會期間履行好職責外,日常工作生活中也要結合群眾生產生活中的需要履行好職責。同時人大代表是一個法定職務,但是執行職務沒有報酬,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有較強的奉獻意識,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三個代表”上來,樹立“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良好形象,而不能當作一種榮譽,僅僅當個“開開會、畫畫圈、吃吃飯”的“會議代表”而已。
(二)保證活動經費。各級政府應根據《代表法》中“代表的活動經費應當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的規定,保障代表活動經費,對無固定收入的代表給予一定數額的誤工補助。
(三)落實時間保障。對兼任代表職務的,代表所在單位應給予有力支持和足夠的時間保證,確保他們按時參加代表活動。:。
(四)落實司法保障。保障代表的合法權益是對代表開展工作和活動的有力支持,為了不阻礙人大代表執行職務,侵犯人大代表民主權利的違法事件,要求司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要敢于執法,善于執法,做到執法必嚴,為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務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社會環境。
(五)對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到位。對于代表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建議和意見,要及時給予處理和答復,如果久拖不辦或只說不落實,就會大大影響代表的參政議政熱情。
農產品質量安全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高農產品質量、保障農產品安全,是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增強農產品國際國內競爭力的需要,也是提高農業效益、增加農民收入的需要.闡述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現狀,列舉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若干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發展對策.
作者:雷百戰鄭玉燕肖廣江作者單位: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科技情報研究所,廣東廣州,510640刊名:現代農業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12)分類號:x836關鍵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問題對策。
我們在對鄉鎮紀委案件質量檢查中發現,由于辦案人員工作態度、自身業務能力等因素影響,案件質量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證據不足就定案。一是缺少主要證據,甚至孤證定案。如某單位查處的11個基層所長違規擠占、挪用農業發展資金案:唯一證據就是縣農業發展銀行的調查報告,并依此分別給予行政處分。二是證據之間矛盾沒排除就定案。如某單位查處計生專干主某失職案:處分決定以主某于三次雙查時騙說陳某、單某(夫妻關系)已辦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錯誤認為單某從外單位開出的虛假婦檢證明有效,造成單某206月超生一胎錯誤。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第113條以失職錯誤給予處分。有關書證和言證各取了十幾份,但到底是“騙說”、弄虛作假,還是工作失職造成超生,卻沒有查清。
2、定性量紀不準確。一是案件定性不準。如某鎮處理小學校長吳某貪污案:該鎮教育辦公室誤將其他學校交款3000元記入該校,吳某得知本校帳上多出3000元后,就安排會計用白條列支3000元平帳,待到教辦落實后再處理。該鎮紀委認為是合伙貪污行為,以貪污定性并作出相應黨紀處分。二是引用條規不當。村計生專干、村民組長侵占公私財物案引用黨紀處分第五十七條,定為貪污的`現象較多。三是處理倚輕倚重。如某鎮1名村會計漏交農業稅329.36元,該鎮即給予撤職處分;1名村支部副書記賭博,一次賭資就在5000元以上,只給予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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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網,幫您找文章]3、辦案程序不規范。在檢查環節,一是收集證據不規范,有的用引誘、欺騙的手段收集證據,談話筆錄中,談話人引誘痕跡明顯。二是調查取證由1人進行,談話人和記錄人為同一人名。三是詢問筆錄或錯誤事實見面材料無被調查人意見。四是調查報告日期在錯誤事實見面材料之前。五是個別案件沒有審理談話,支部處分決定無被處理人意見等。
筆者認為,要想提高基層紀委案件質量,辦案人員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密聯系實際,牢牢掌握、靈活運用紀檢監察基本知識及現代經濟、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同時,要建立三項制度,嚴格把好“三關”:
1、建立立案報批制度,把好立案關。
按照案件管轄權限,鎮紀委自辦案件的立案審批權在鄉鎮紀委或黨委政府,由于主客觀因素影響,黨委政府往往對立案把關不嚴,甚至僅憑主要領導人一句話就立案查處有關人員。因此,要建立嚴格的立案報批制度,即對于受理的反映違法違紀問題的線索和材料,必須通過初查,認為確有問題存在,需要追究責任的,方可提交立案。并及時將違法違紀事實及其證據材料上報縣紀委案件檢查部門審查把關,通過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方可按程序立案調查。
2、建立案件協查制度,把好證據關。
證據是案件的基礎,對于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起著決定性作用。一切調查活動都是圍繞證據進行的。因此,辦案人員要根據每個問題發生的過程和環節,按照合法程序,取足相關證據。同時,對所涉及的證據材料進行對照、分析,去偽存真。并根據問題發生的背景、主客觀因素、情節、責任、危害,進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剖析,作出符合客觀實際的體現其本質的結論。由于鄉鎮紀委辦案力量較薄弱,對于復雜或疑難案件難以獨立完成,因此,要建立案件協查制度,由上級紀委直接派人下鄉指導,協助調查或是組織鄰邊鄉鎮紀檢干部到案發單位幫助調查。這樣,既能提高辦案效率,又能保證案件證據充分。
3、建立協審會商制度,把好審理關。
對于一般案件,調查終結后,要經過審理小組討論把關,嚴格按照辦案“二十四字”要求進行案件審理。對于大、要案,疑難或復雜案件,鄉鎮紀委把握不準的,要在審理小組討論后,提交黨委政府研究前,將案件材料報上級紀委進行協審會商,力求準確定案。同時要保證協審會商意見的落實,如有變動,必須征得上級紀委審理室同意,不能有任何的隨意性。
近幾年來,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對工作存在著一些模糊認識,總認為主要是協助黨委、政府抓好中心工作,中心工作是“硬任務”,紀檢監察工作是“軟任務”;有的基層領導甚至錯誤地認為,只要經濟工作抓好了就可以了,擔心鄉鎮紀委如果查辦案件會影響鄉鎮的“穩定”和經濟發展,影響上下左右的關系;有的鄉鎮紀委對基層的一些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不敢管、不愿管、不會管。鄉鎮紀委在一些干部、群眾的眼中近乎擺設,鄉鎮紀檢監察工作一度在較低水平上徘徊,存在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鄉鎮主要領導不夠重視。一些鄉鎮的黨政領導不能正確認識反腐敗與經濟建設的關系,唯恐反腐敗影響本地經濟發展,對紀檢監察工作重視不夠,支持不力,紀委書記有職無權。
二是鄉鎮紀委書記工作任務繁雜。多數鄉鎮紀委書記都要包村駐點,有的還當上“片長”,一年到頭絕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分管工作中,很難專職抓紀檢監察工作。
三是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工作積極性難以調動,紀檢監察工作任務難以完成。鄉鎮紀委在辦案過程中,一怕鄉鎮黨委、政府不支持;二怕遭到打擊報復;三怕查處案件得罪人,丟選票。
四是鄉鎮紀檢監察干部變動大,專職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人員少,業務知識欠缺等,導致鄉鎮紀委工作被動。
五是多數鄉鎮紀委沒有一套較規范的管理制度,工作隨意性大,常常應付了事;開展日常工作、研究案件都沒有記錄,有的鄉鎮紀委書記在換屆交接班時連案卷資料都沒有移交,工作缺乏連續性。
針對存在問題,加強基層紀檢組織建設過程中,需要解決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解決領導重視的問題。不僅是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領導要重視,基層黨委政府的領導也必須重視。轉變鄉鎮紀檢監察干部觀念,讓他們認識到干紀檢監察工作這一行應該“有為才有位”,使他們感覺到自己從事的是一項責任重大的工作,明白到紀檢監察工作是他們的‘責任田’和‘自留地’,只要用心去耕種,就一定有收獲。紀委書記的任務明確了,責任加重了,注意抓好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檔案資料、硬件設施的規范化建設,有利于新任紀委書記盡快熟悉該鄉鎮紀檢監察工作開展的情況,不致于造成工作脫節。
二、解決責任落實的問題。責任能否落實,一方面看上級紀委的工作力度和要求標準,另一方面看基層紀委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責任心。近年來,我市對鄉鎮紀檢監察工作實行了目標管理。年初將上級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量化分解,制定具體的考評內容和考評辦法。在抓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同時,要積極探索如何抓好鄉鎮紀委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提高鄉鎮紀委工作水平的新方法,要出臺《關于鄉鎮紀委規范化建設的工作意見》,從組織領導、工作計劃、制度建設、文書檔案、自身建設等方面指導鄉鎮紀委做好規范化工作。組織領導方面應包括班子成員分工情況,班子成員掛鉤聯系村、聯系鄉鎮直黨支部情況,班子的年度目標管理責任分解情況等;工作計劃方面應包括年度紀檢監察工作計劃、月份工作要點、黨風廉政宣傳教育計劃、黨員干部教育計劃等;制度建設方面應包括學習制度、月例會制度、來信來訪舉報登記辦理制度、案件審理工作制度、重大事項監督檢查制度、收發文件登記制度等;文書檔案方面要應包括案件材料、學習材料、學習記錄本、會議記錄本及其他專題匯報材料等;自身建設方面應包括辦公條件、人員配備、業務培訓、廉潔自律等情況。
三、解決素質提升的問題。要提高素質,上級紀委要抓好業務知識的培訓,基層紀委要加強業務學習。一是日常學習培訓。規定各鄉鎮紀委每月至少組織2次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學習要做到“八個有”,即有學習專題、有學習材料、有學習記錄、有中心發言、有學習心得、有討論交流、有出勤登記、有檢查評比。每位紀檢監察干部每年都撰寫3-4篇心得體會和1篇調研文章。二是專題培訓。每年都確定1-2個專題,由市紀委業務科室負責人或邀請有關專家、學者作專題講座,內容涉及紀檢監察工作、財務審計、預防職務犯罪、經濟管理、網絡知識等,幫助紀檢監察干部拓寬知識面,提高辦案水平。三是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新任鄉鎮紀委書記要先培訓后上崗,每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任期內每年都要接受一次以上的業務培訓。四是跟班學習或以案代訓。定期把鄉鎮紀檢監察干部請到市紀委來,既學習理論知識,又參與辦案。
四、解決案件查辦的問題。查辦違法違紀案件是鄉鎮紀委工作的“重頭戲”,同時也是一個薄弱點。為了調動鄉鎮紀檢監察干部辦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建立查案評比制度,把查辦案件分為自辦案件、協辦案件、信訪交辦件、信訪閱處件和自己受理信訪件5類,對每一類案件的查辦權限、辦結時間、回復時間、質量要求等都有明確的評分標準。規定鄉鎮紀委每月要向市紀委報告一次辦案情況,對一些重大案件或疑難案件要隨時報告有關情況。市紀委要堅持每周召開一次案件工作分析會;每月對鄉鎮紀委案件查處情況進行一次通報;每半年召開一次查案工作座談會,組織各鄉鎮紀委書記交流辦案經驗,互相取長補短;年終組織一次查案總結講評會。對辦案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揚,對辦案工作沒有起色的提出批評。
五、解決檢查評比的問題。對檢查工作,上面要求嚴格,下面工作就認真,上面要求松,下面就會應付對待。抓規范化管理的方向明確了,措施出臺了,關鍵的一條就是如何抓落實。應采取過硬措施,加強對鄉鎮紀委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一是平時考查。平時考查主要由掛鉤聯系鄉鎮紀委的市紀委領導和鄉鎮黨委主要領導負責,著重考查日常工作和專項工作的進展情況。掛鉤聯系的市紀委領導每季度必須向市紀委常委會匯報一次自己所掛鉤鄉鎮紀委的工作情況,遇到重大事項隨時報告。平時考查成績占全年考評的30%左右。二是專項檢查。根據工作需要,每年都組織幾次專項檢查,專項檢查的成績占全年考評的10%左右。三是年終考核。先由各鄉鎮紀委按照評分標準進行自評,再由鄉鎮黨委審核把關,然后由市紀委組成考核小組進行全面檢查??己私Y束后,要把考核結果作與鄉鎮紀委工作人員個人激勵掛鉤,與個人政治待遇掛鉤。體現考核結果的嚴肅性。年終檢查的成績占全年考評的70%左右。
當今世界,環境復雜多變,信息量日益擴增,這也給鄉鎮紀檢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如何在新形勢下做好紀檢工作,充分發揮鄉鎮紀委的職能作用,是擺在鄉鎮紀檢機關的迫切需要探求和解決的問題。我們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探索如何更好地發揮鄉鎮紀委職能作用,深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一是對黨風廉政建設認識不到位。近年來,農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地發展,鄉鎮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經濟社會發展上,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沒有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擺到重要的位置。鄉鎮班子一心抓經濟建設,而對于出現一些小問題則認為無傷大體,甚至疏忽黨風廉政建設;有的把查案和穩定對立起來,怕查了案子亂了班子,怕查了案子傷了感情,影響工作積極性,于是能拖則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組織處理代替黨紀政紀處分。
二是黨風廉政建設宣傳不到位。鄉鎮紀委在農村沒有形成大力宣傳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濃厚氛圍,廉政文化活動開展不扎實,廉政教育手段單一乏力,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遠程教育等載體作用發揮得不明顯。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質低、黨紀法制觀念淡薄,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學習不夠,不認真領會、貫徹。在農村干部中,尤其是黨員干部思想中沒有牢固樹立“兩個務必”的思想,往往會出現互相攀比消費水平,辦事講排場,比闊氣等問題。
呈上升趨勢。在一些基層農村黨員干部頭腦中法律意識淡薄,民主監督意識較差,一些農村工程項目承包隨意性大,村級財務以及村集體財產的處置透明度較低,使群眾對黨員干部產生不信任的情緒,激化了社會矛盾。特別是現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道路建設、改水改廁、都涉及到資金的安全使用問題,群眾對新農村建設的擁護程度,就取決于新農村建設資金安全使用程序。
五是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不健全。由于鄉鎮處在基層,有較強的獨立性,只忙于各項任務的完成,對村級組織監督少。村級即使有專門監督的紀檢小組、村民代表議事制度、民主生活會等也未發揮出應有的監督作用,致使基層組織監督薄弱,容易滋生腐敗。
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加強基層政權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也是促進基層干部改進作風、推進農村基層各項事業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如何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當務之急,應重點抓好以下幾個四個方面方面:
一是要進一步深化農村基層干部教育。當前,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訓機制,每年有規劃有組織地舉辦鄉鎮、村干部培訓班。要充分發揮現代遠程教育的積極作用,大力開展黨風廉政電化教育。要突出教育的針對性,注重教育的實效性。要重點抓好黨的宗旨教育、方針政策教育、黨紀法規教育、正反典型教育,促進農村基層干部廉潔自律和依法行政。
二是要進一步改革創新反腐倡廉制度。鄉鎮紀委要針對群眾對鄉(鎮)村兩級干部在工作作風、民主意識、職務消費、婚喪嫁娶等反映突出的問題,進一步規范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從政行為。要繼續深化“村賬鄉管”制度,建立健全鄉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七站八所財務管理,積極探索建立鄉村干部職務消費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權謀私行為。要進一步加強村務公開,把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為重點,及時公開,廣泛征求意見。同時,要適當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特別是村干部的待遇,增強其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一起。
四是要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鄉鎮紀委要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一崗雙責,建立健全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層層簽定責任狀,嚴格責任追究,積極推廣一些地方在村級推行“三職干部”(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會計)諾廉、述廉、評廉的經驗和做法,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進一步加強鄉鎮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按照中央提出的“五個能力”建設要求,加大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力度,切實增強鄉鎮紀檢干部的業務知識水平。要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辦案工作的指導和協調,采取聯合辦案、異地辦案等形式,不斷提高農村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能力。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時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這項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黨的執政根基。鄉鎮紀委除了要按照以上四個方面去做好本職工作,更應該在創先爭優活動中把鄉鎮紀委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水平。
鄉鎮紀委是紀檢監察系統最基層的組織,承擔著保持政治穩定、服務經濟發展、保護群眾利益的重要職能?,F階段,鄉鎮紀檢組織建設在各級黨委的高度重視下和上級紀委的協調、領導下,基本適應新時期紀檢工作的需要,為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順利進行起到了較好的保障作用。但其組織建設中卻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使鄉鎮紀委在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形勢下難于發揮應有的職能作用。對此,我們必須加以正視并努力探求對策。
1、工作力量仍然薄弱。鄉鎮紀委普遍由5—7人組成,大部分包括紀委負責人(紀委書記或鄉鎮黨委副書記兼任的紀委書記)、紀檢干事??此婆潺R配足,其實不然。
一是紀委委員通常由鄉鎮民政所、財政所、農經站等非紀檢部門的人員擔任,基本上有名無實,實際紀委日常工作主要由紀委負責人、紀檢干事承擔。
二是部分紀委負責人、紀檢干事并非專職。工作頭緒多,事務繁雜,身份的多重性,導致用于紀檢監察工作的精力難于集中。
(一)關于反腐敗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領導體制一共五句話,即: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群眾參與監督。五句話高度概括了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我們黨改革開放以來反腐敗斗爭的經驗總結。
1、黨委統一領導。這是一條根本原則和前提。首先,這是黨的領導職能和政治原則的正確體現。黨的領導職能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要制定和執行正確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依靠方針政策實現政治上思想上的領導;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和政治核心作用,依靠各級黨組織來實現其組織上的領導。黨委是黨的各級組織的領導機關,既要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本級組織的決議,又要抓好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抓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是黨的作風建設的關鍵內容,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黨的領導職能的具體體現。其次,黨委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有獨特的優勢。由于黨風廉政建設與黨的其它工作密不可分,黨委可以在具體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和日常工作中相機滲透。第三,從反腐敗斗爭實踐看,許多案件往往是黨紀、政紀、法紀交織在一起,涉及到多個部門、多個領域。只有靠黨委統一領導,才能排除阻力,保證反腐敗工作的順利進行。
2、黨政齊抓共管。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風建設與政風建設、廉政建設以及整個社會風氣的建設是密不可分的統一整體。這是因為,各級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絕大部分都是共產黨員,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從事政務表現出來的作風,代表著黨的作風面貌。同樣來看,社會風氣一般都與黨風、政風緊密相關。從另外一個角度看,由于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針從側重治標向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向轉變,很多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措施就是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所以說,黨風廉政建設不僅是黨委的事,也是政府的事,黨委、政府必須負起共同的責任。
3、紀委組織協調。隨著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涉及的領域和范圍逐步拓展,僅靠紀委的力量已無法適應全局的需要。為此,黨的十六大通過的黨章增加了紀檢機關的職責和任務,即“三項任務”中的“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2006年7月26日,中央紀委頒布了《關于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紀委組織協調的任務、程序和保障。這些規定和要求,明確了紀委除履行好檢監察職能外,還必須擔負協調責任,為黨委政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當好參謀助手。
4、部門各負其責。黨政機關的部門所處的重要地位,決定了他們不僅要自身公正廉潔,而且對完成本地區、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重要職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狀況,直接影響到反腐倡廉的整體成效。部門的責任,一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清理糾正主管業務領域的消極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二是抓好本行業、本系統的的作風建設,經常分析行風狀況,解決反映的突出問題。三是加強部門自身的廉政建設,落實思想教育、管理監督等方面的措施,保證干部隊伍做到勤政廉潔。
5、群眾參與監督。堅決相信和依靠群眾,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基礎。必須本著發動群眾又不搞群眾的原則,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人大、政協、派和無黨派人士、群眾組織、新新聞單位等的作用,調動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梢砸揽扛骷壢舜髮Α耙桓畠稍骸钡姆锤瘮」ぷ鲗嵤┍O督,制定審議地方性有關反腐敗的法規,組織代表參與對反腐敗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政府部門廉政建設情況進行評議??梢韵蛘f和派和無黨派人士通報重大案件和反腐敗工作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二)關于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關于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應負責任和對失職行為實施追究的制度規定及操作性規定,是保證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切實負起領導責任的、具有全局性的黨風廉政制度。其本質是一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制度。
實踐證明,一個地方和部門黨風政風如何?黨風廉政建設任務的落實得怎樣?關鍵在于領導。為解決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的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認為經濟工作是“硬指標,而反腐敗是“軟任務,有的領導干部怕得罪人,對管轄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不愿管”、“不敢管”,有的領導干部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是紀檢監察機關和執法部門的事,與已無關,有的地方和單位放松甚至放棄了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應負的領導責任和對所轄地區和部門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等問題,1998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建立和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納入法制軌道的重要保證,維護和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具有重要意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抓住幾個重要方面:
1、要明確責任。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是黨委(黨組)、政府以及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簡單說,就是領導班子、正職、其他成員。從職責范圍上要求,就是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職責管到哪里,他的權力涉及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到哪里,即“一崗雙責”。領導班子負有全面領導責任,主要是領導和組織的責任,即集體決定的重大事項。正職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作為班長和“一把手”,要帶好領導班子,管好領導班子的全體成員,還要管好全局工作,管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是責任鏈條中的“樞紐”。這就要求:(1)黨政“一把手”要廉潔自律,以身作則。既要管住自己,要求別人做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管住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防止他們利用自己的權力影響謀取私利。(2)黨政“一把手”要真正負起領導責任。其他成員由于對分管范圍內的事項具有一定的決策權和充分的實施權,對于直接分管范圍內的反腐倡廉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具有直接抓、親自抓、保證其貫徹落實的責任。要認識到反腐倡廉不只是某個部門的事,也不僅是某個專門機關的事,而是全黨的大事。
3、要實施追究。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關鍵在于嚴格執行責任追究的規定。屬于集體集體研究作出錯誤決定的,就要追究領導班子的責任;屬于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干部的責任的,就要追究主要領導干部的責任;屬于領導班子其它成員在職責范圍發生嚴重問題的,也要追究其責任?!饵h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具體地講了六個方面。責任追究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組織處理,即責令辭職,給予免職,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等。二是黨紀處分,即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組織處理應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紀委(紀檢組)或組織人事部門提出處理建議,報黨委研究決定后,分別辦理有關手續。決定責令辭職的,由黨委(黨組)宣布決定,責令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辭呈,在適當范圍內宣布。拒不辭職的,應予免職。黨委(黨組)決定給予免職的,應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相應的手續。黨紀處分:按《案件檢查工作條例》、《案件審理工作條例》的規定進行,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按《行政監察法》、《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政紀案件辦法》。
4、要拓寬思路。針對責任制在農村基層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問題,一是繼續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貫穿反腐倡廉工作的主線,堅持和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協調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增強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整體合力。二是進一步增強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責任意識,深化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龍頭作用和主體地位的認識,制定領導班子“議”責任制的制度,進一步完善考核獎懲機制。三是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完善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制度,規范檢查考核的權限、時機、內容、方法和步驟,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提高考核效能。四是強化責任追究,進一步明確責任追究的主體、對象、程序和內容,切實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保證貫徹落實責任制工作取得更好的實際效果。五是不斷探索和完善落實責任制的新方法、新措施和新途徑,切實把責任制的各項職責和任務落到實處。
(三)以開拓創新的精神推動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當前,隨著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面臨著大量的新情況新問題。比如,大量的農村勞動力涌進城市,流動黨員數量增加;農民群眾的物質文化需求呈現出多層次、多樣化的趨勢,等等。針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要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積極探索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思路、新辦法,不斷提高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水平。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應該鼓勵探索多種模式,避免上級越俎代庖,在探索過程中,各地總會有新的辦法出來。要把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放在體制機制中去思考,放在貫徹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實施綱要》和落實省市委的有關意見中去思考廣大農村基層干部要加強能力建設,努力提高宣傳黨的農村政策的能力、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幫助群眾辦實事的能力、公平公正協調糾紛的能力、自我約束廉潔自律的能力,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贏得農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黨風廉政建設,重在基層。當前,鄉鎮紀委在發揮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關鍵作用尚有較大差距。千里之堤潰于蟻穴,鄉鎮紀委能否有效發揮職能作用,關系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推進,最終影響的是黨和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x縣紀委監委結合工作實際,對鄉鎮紀委隊伍建設情況、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就如何促使鄉鎮紀委更好的履行監督責任提出對策建議。
一、鄉鎮紀委基本情況。
x縣現有x個鄉鎮,每個鄉鎮配備x名紀檢書記(兼任監察室主任),x名紀檢專干,均享受紀檢監察干部崗位津貼。全縣各鄉鎮紀委在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監督、不會監督、不想監督的問題。
(一)職責定位存在偏差。一是對落實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監督責任重視不夠。有的鄉鎮對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認識不足,將主體責任落實的中心放在經濟發展、脫貧攻堅、項目建設等方面,側重于應對實績指標的考核,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則由紀委出來“單挑”,忽視了黨建的引領作用。二是事事牽頭,樣樣負責,監督職能虛化。少數鄉鎮黨政領導擔當意識不足,任何工作都要紀委參與,認為這就是“紀委的監督”,每項重大決策都要求紀檢干部到場,認為這就是“紀檢干部的責任”。鄉鎮紀委書記除了履行紀律檢查職責之外,往往還要承擔其他事務性工作,紀檢專干同時還兼任著鄉鎮其他專干工作任務,結果難于聚焦主責主業,造成監督職能虛化。三是鄉鎮紀委對鄉鎮黨委依附性強。鄉鎮紀委在鄉鎮黨委和縣紀委雙重領導下工作,鄉鎮紀委書記要接受鄉鎮黨委書記的領導,與其他班子成員也是平級關系,難免要顧忌相互之間的關系,履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為削弱。
(二)工作作風需要轉變。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責任缺失。少數鄉鎮紀委對自身承擔的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職責定位把握不準,沒有厘清工作關系,對于自身“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認識模糊,責任感、使命感不強,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較差,在思想觀念上弱化了紀委監督職能。二是監督執紀問責的積極性不高。目前,鄉鎮紀委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多以配合縣紀委監委為主,自己主動開展監督檢查和進行執紀問責的案件少之又少。雖然自2017年以來,x縣各鄉鎮每年都有自辦案件,但查辦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眾舉報或上級督辦后才啟動調查處理程序,問責措施多是批評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日常性監督少,對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特別是“八小時以外”監督方法不夠多,作風督查未形成常態。三是擔當意識不強,監督執紀不嚴。少數鄉鎮紀檢干部充斥好人主義思想,出于對自己前途的考慮,害怕將來影響自己的人脈,不愿意創造彼此之間的不愉快,工作能推則推,消極懈怠,不敢動真碰硬,伸手不打笑臉之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睜只眼閉只眼,得過且過。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差,有時不愿監督、不會監督、不敢監督,監督執紀存在“寬松軟”。
(三)“專干不?!眴栴}突出。一是鄉鎮紀檢力量配置薄弱。就目前來看,x縣各鄉鎮除紀委書記以外,其他紀檢專干兼職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由于鄉鎮工作繁雜,人少事多,紀檢專干看似配齊配足,但非專職狀況仍然存在,造成兼而不專,兼而不管的虛位現象,投入紀檢監察工作的時間和精力有限,配合開展監督執紀工作有心無力。二是業務不精通。紀檢監察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政策性較強的工作,雖然各鄉鎮都配齊了紀檢隊伍,但就鄉鎮辦案人員現狀來看,熟悉與紀檢業務相關的財政、審計、法律等專業知識的人員較少,缺乏辦案經驗,查辦案件的辦法不多,技巧不夠,缺乏程序意識,在案件查辦上難有突破,導致辦案整體質量不高。三是隊伍整體素質亟待提高。新任的鄉鎮紀委書記和紀檢專干大多是沒有紀檢監察工作經驗的年輕干部擔任,在上崗時對紀檢監察業務系統培訓少,業務和技能一時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時。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鄉鎮紀檢干部又忙于其他工作,沒有主動鉆研業務提高自身素質,業務不熟不精,加之鄉鎮紀檢干部崗位調動頻繁,工作的延續性受到較大影響。
二、對策建議。
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后,全縣監察對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改革后的x人,其中鄉鎮干部及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人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了改革后的x人,監察對象增加了x%。
一是完善鄉鎮紀委管理體制。在堅持鄉鎮紀委雙重領導體制這一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縣紀委監委對鄉鎮紀委的領導和業務指導,明確查辦和處理案件以縣級紀委領導為主。實行定期工作上報制度,鄉鎮紀委在向鄉鎮黨委匯報的同時,要及時向縣紀委報告,由縣紀委加大提審辦案力度,不斷強化鄉鎮紀委對縣紀委負責的導向作用,實現紀委雙重領導體制的均衡化。鄉鎮黨委要明確支持紀委獨立開展工作,對本鄉鎮范圍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紀律以及腐敗問題不得偏私和包庇放縱,保證鄉鎮紀委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查辦案件的相對獨立地位。
二是強化選人用人導向和標準。嚴格選拔那些政治素質過硬、紀律作風正派、辦事風格硬派、能夠保持原則的優秀干部擔任鄉鎮紀委書記。修改完善鄉鎮紀委考核辦法,采取平時抽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對鄉鎮紀委書記的考核意見以縣紀委監委意見為主,鄉鎮黨委意見為輔,不斷消減鄉鎮紀委獨立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制度障礙。
三是明確監督內容,聚焦監督重點。持續關注重點領域,不斷加強村干部履職、脫貧攻堅、項目建設、低保、惠農政策落實等群眾反映問題突出領域的監督檢查。盯住關鍵崗位,將監督對象重點放在班子成員,財政、民政、扶貧等重要崗位工作人員身上。緊盯風險環節,重點盯緊鄉鎮黨員干部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以及在危房改造、建檔立卡貧困戶評定、低保評議等過程中優親厚友、以權壓人、以權謀私等行為,一經發現決不手軟。
四是加強鄉鎮紀檢干部素質和能力培養。有計劃、有重點的組織鄉鎮紀檢干部深入學習************紀檢監察新思想新論斷和各級紀委有關文件精神,牢固樹立“搞好監督是天職,搞不好監督是瀆職”的理念,定期開展紀檢監察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培訓,引導鄉鎮紀檢干部聚焦主業主責深耕細作,做到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
五是健全紀檢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對鄉鎮紀檢工作中作風不實,辦案不力的一經發現,嚴肅問責處理,絕不姑息,消除監督死角,避免燈下黑。同時,切實關心鄉鎮紀檢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加大鄉鎮紀委書記交流力度,對任職時間長且成績突出的干部,積極推薦、提拔,調動其工作積極性,提高鄉鎮紀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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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安市廣安區紀委近期在調研中發現,部分鄉鎮紀委書記在履職方面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應予以高度重視并認真解決。
(一)思想認識不夠,存應付之意。個別鄉鎮的紀委書記對紀檢監察工作重視程度不夠,認為反正有區紀委在抓,在工作精力投入上時有不足,導致出現監管不深入、管不到位的現象。而且,還有人認為,鄉鎮紀檢組織和工作不過是形式,只要不出問題,平時應付上級的檢查和年終考核就是全部的工作,沒有真正把鄉鎮紀檢組織和干部隊伍作風建設等工作擺到應有的位置和高度。
(二)分管工作過多,乏專職之心。絕大多數鄉鎮紀委書記都想在紀檢監察方面“專起來”“有所為”。而實際上,鄉鎮紀委書記除主持紀檢監察工作外,還分管了其他部門及聯系村的工作,如彭家鄉紀委書記在2013年黨委成員工作分工時又分管了鄉便民服務中心、文化科技工作,負責棗彭公路和巴廣渝高速公路的征地折遷工作,并掛點觀音村。據普遍反映,鄉鎮紀委書記80%以上的時間用于中心工作,20%左右的時間用于紀檢業務工作,被戲稱“紀委書記一個筐,苦事難事往里裝”。
(三)紀委職能弱化,缺監督之權。鄉鎮紀委應在上級紀委和鄉鎮黨委的雙重領導下履行職責,但在工作實踐中,鄉鎮紀委基本上是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處在“單一領導”的狀況,紀檢監察職能作用很難得到充分發揮,在黨委政府處理重要工作特別是項目與資金上,僅是一個旁觀者,鄉鎮紀委無法也無力監督。
(四)業務水平不強,少履職之力。這個“力”指業務能力。一些紀檢監察干部對辦理信訪件和查辦案件的知識欠缺,對程序性、政策性、業務性的問題把握不準,不知道如何尋找案件線索,找到案件線索不知道從哪里著手查辦,對上級紀委有較重的依賴思想,查辦的案件基本是農村黨員干部違反計劃生育之類簡單的案件,對于其他較為復雜的沒有力量查辦,很難適應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需要。
(一)提高思想認識,解決“敢擔責”的問題。一是上級紀委要加強對鄉鎮紀委工作領導、支持力度,增強鄉鎮紀委大膽工作、干好工作的信心和決心。二是鄉鎮主要領導要切實樹立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觀念,全力支持、放手紀委開展工作。三是鄉鎮紀委書記要樹立強烈的工作使命感,務實奮進,以實際行動來贏得鄉鎮黨委、政府的支持,人民群眾的支持,不斷營造寬松的工作環境。
(二)理順管理體制,解決“誰來管”的問題。不斷探索鄉鎮紀委受雙重管理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探索如何加強對鄉鎮紀委的工作領導和業務指導,鄉鎮紀委書記專管紀檢監察工作,確保主要精力放在紀檢工作上。將工作職責具體分解到紀檢委員和專職紀檢干部,充分發揮其作用,進一步明確專職紀檢干部不得兼任與紀檢無關的工作,確保鄉鎮紀檢干部專職專用,主業主抓。
(三)優化干部隊伍,解決“誰來做”的問題。一是配齊配強鄉鎮紀委班子,為鄉紀委配備真正意義上的幾名專職紀檢干部協助工作,徹底轉變部分紀檢干部占位不謀事的現象。二是加大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培訓,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把應知應會知識、工作職責任作為重要內容,突出信訪、查案、審理、糾風、執法等基礎知識,全面提升鄉鎮紀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技能。三是加大對鄉鎮紀檢干部異地交流使用力度,鄉鎮紀委干部達到一定年限必須交流,工作能力強的給予提拔重用。
(四)強化監督管理,解決“如何評”的問題。進一步完善紀檢工作的考核體系,抓住責任目標、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獎懲四個環節,建立科學、合理、具體的定量考核指標,用有效的考核來改進和完善工作。建議對鄉鎮紀委及紀檢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級紀委為主,以增強鄉鎮紀委干部主抓紀檢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同時可以減輕鄉鎮紀委干部的心理壓力,使其放手大膽地開展紀檢工作。建立競爭激勵機制,將考核結果與政治經濟待遇掛鉤,激發內在動力,調動工作積極性。
4淺談清城區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
【內容摘要】環境保護是我國現今必須解決的一項任務,為了使我國可以全面可持續發展下去,必須保證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在保證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要確保環境的保護。本文主要針對清城區的概況,以及出現的一些環境問題進行了分析,并相對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以期望清城區的環境問題可以得到完美的解決。
清城區隸屬于廣東省清遠市,地處廣東省中部,北江中下游。年平均氣溫22℃,年降雨量2215毫米,氣候宜人。對于每一個地區來說,環境保護工作都是重中之重,其中在黨的第十八屆三種全會上發表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議中有一個章節就是闡述了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而生態文明的建設的前提就是環境保護問題。西方世界在歷經工業革命后先污染后治理的錯誤道路后步入了發達階段,而我國正處于發展中階段,不能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但是當前在都很多的地、市、區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環境問題。清遠區也不例外,因此對清遠區環保工作進行分析,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決具有非常實際的意義。
(一)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不明晰。
環境保護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之一,近幾十年來,國家出臺了較多的關于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并逐步的對社會主義環保法律法規進行了完善,但是除了這些取得的成就外,依然可以看到社會主義對環境保護各項的法律法規仍然不是很清晰。頒布的環保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較為廣泛,對于很多具體項目針對性不強,很多法律法規較為籠統,針對具體情況缺乏有效的措施。而且環保法律法規一般要求比較苛刻,操作起來很難,很多地方對于環保主管部門并沒有開放授權,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吊銷企業營業執照,關停企業,技術監督部門可查封、扣壓其生產設備及產品,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卻只有罰款權,無停業、關閉權,這就造成許多執法力度不夠強硬,執法行為無法落實。除此之外指定的環境對于資源行業針對性較強,對于重污染企業的管理較為嚴格,但是對于一些其他污染和環境問題說明的篇幅較少,同時各類法律法規之間也存在各種規范交叉、重疊,部分款項之間相互還存在矛盾,在沖突、環境污染的訴訟制度方面存在著各種缺陷等等??v觀所有,針對環境問題可以看出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仍然需要進一步的完善,也就是清城區所依據的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這就導致環保行為不能有力的落實。
(二)環境保護執法力度不足,執法不到位。
除了上文所述的環保法律法規不夠健全之外,執法力度不夠也是各類環保問題產生的原因之一,如有些環境案件提交到法院強制執行了多年,到頭來卻不了了之。按法律規定應當受到強制執行的,卻無法落實到位。當前在清城區,執法力度不夠主要涉及的方面有三大類:
其一是管理體制不順,各類環保部門官僚作風嚴重,各種管理體制復雜進而導致環保部門無法正常發揮監管作用,同時環保工作是一個綜合性的工作,涉及的部門和人員較多,因此在一些環保問題上環保部門之間不能很好的協調管理,甚至更嚴重的還會相互之間爭取“五權”,導致部門之間競爭激烈,環保問題不能系統的得到處理,環境保護部門成了一個配角,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被打擊,環境保護整體性也被分塊劃分。其二是清城區的執法機構執行力不高,在工作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工作態度懈怠,對出現的問題不聞不問、漠不關心,有些同志依然認為只要城市gdp上去了環境問題根本無關緊要,身為一個環保人員這樣的想法是非常危險的,這會使得環保工作從起步就很難,有時甚至都不能被提到工作行程上,這對于環境保護工作起到相反的作用,會使得環保舉步維艱。其三,環保工作完全脫離了人民群眾,在環保問題上人民是最直接的作用人和受益者,對于環保人民群眾的感受最為真實,相應的對于環保出現的問題也最具有發言權,但很多環保工作者不能正確地對待人民群眾,對于上訪的問題草草了事、虛以逶迤,對于上級領導的巡視也是應付任務了事。這些都使得環保工作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妨礙了環保工作的正常運行和實施。
(三)環境保護設施不足,技術落后。
首的制造業污染較為嚴重,陶瓷原料堆放場、破碎場和加工場等“三場”管理不嚴密,同時陶瓷的生產加工中運用的設備并不能達到國家環保部門的要求,進而導致源潭鎮中心區域及陶瓷城的環境嚴重惡化,空氣粉塵污染、水源水質污染和噪聲污染等問題嚴重。同時雖然市區街道兩旁多處設立分類垃圾桶,但仍出現垃圾亂扔的現象,而且分類垃圾桶毫不起作用,可循環與不可循環垃圾并沒有分開。小巷內衛生被忽略,缺少清潔工清潔。固體廢物長期露天堆放,其滲出液和濾瀝所含的有害物質會改變土壤性質和土壤結構,影響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動,有礙植物根系生長,或在植物體內繼續,通過食物鏈影響到人體健康。廢物堆,經雨水浸淋,滲出液和濾瀝亦會污染河流、湖泊和地下水。還有,垃圾中的細粒、粉末隨風揚散,污染大氣,危害人們身體健康。上述問題都是因為環保設備的不齊全使得許多環保問題不能得到妥善的處理,從而導致許多清城區的環保措施不能被及時地落實。
(四)公眾環境保護意識薄弱。
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導致農作物減產;增塑劑和添加劑的滲出會導致地下水污染;混入城市垃圾一同焚燒會產生有害氣體,污染空氣,損害人體健康;填埋處理將會長期占用土地,由于其很難降解,造成長期的、深層次的生態環境問題。白色垃圾幾乎都是可燃物,在天然堆放過程中會產生甲烷等可燃氣,遇明火或自燃易引起的火災事故不斷發生,容易造成重大損失。這些都是人民群眾不能將環保問題與自身的利益聯系起來,缺少環保意識進而在生活中對環保問題非常懈怠,不能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清城區大部分人都認為環境保護與自己無關,環境保護論都是在危言聳聽,這就使得環保問題在實施起來有很大的障礙,因為環境的改善主要還是要依靠人民的力量,因此提高人民的環保意識刻不容緩。
(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健全。
起來非常的復雜難斷,這也就導致清城區環境保護工作受到了重重的阻礙,而一些企業利用法律的這些漏洞鉆法律的空子,忽視其本身對環境造成的傷害,一味的追求企業的利益最大化,例如在清城區就存在有些企業違法排污的現象,由于違法排污的成本比搭建凈化系統來的優惠,而在這方面國家除了罰款再沒有其他的懲戒條例和法規,所以企業就利用這一點進行非法排污,因為他們只需要接受比建立污水處理便宜很多的罰款就可以逃過環境法的制裁,自然就不愿加大投資對排出物進行處理后再排放。由此可以看出環境保護法的不完善就是清城區環境保護工作出現問題的根本原因。
(二)執法過程中相關部門不重視、不作為,執法隊伍薄弱。
上考慮,覺悟不高,實施力度不大,單一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致使環境保護成為空口號,成了人們良好生存環境、身體健康的空頭支票。除此之外,執法人員是直接監測環境保護效果的重要部分,但清城區在執法人員上非常的貧乏,執法人員不能及時地收集整理出清城區出現的一些環境問題,并及時地趕往各個地區對這些問題進行處理,這就使得環境保護在執法力度上不強,執行起來非常的困難致使清城區的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
(三)環境保護資金投入不足。
大的阻礙。從以上可以看出,在環保問題上資金不足也是導致清城區環境問題的主要原因。
(四)環境保護宣傳工作不到位。
清城區環境保護存在問題的原因還有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的不到位。通過調查發現,清城區超過一半的人認為偶爾有次環保宣傳或是活動,就算有有關環保的宣傳仍有一半的人不清楚它是由哪些部門組織的,四分之一的人對清城區未來的環境改善持消極態度,據此可知清城區政府環保部門在環保宣傳方面做得不夠好,而清城區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的缺乏直接導致居民沒有保護環境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居民環保意識差、環保行為不積極,這就使得環境保護的措施不能切實的落到實處,沒有了民眾的參與和配合環境保護就像是紙上談兵,所有的決策就只是一紙空文,只有把環境保護宣傳工作做到位,讓民眾切身的了解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環保意識,明確保護環境的具體方式方法,才能真正地解決清城區的環境問題。
三、提高清城區環境保護工作水平的對策。
(一)完善立法,健全法律法規體系。
化,保證環保局以及環保執行人員在處理一些環保問題時能夠有法可依。同時在環保法立項中應當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在環境保護中的職責,對有著環境監管職能的相關部門(如農林、水利、國土資源、公安等)進一步以法律的形式確定,落實其環境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各部門分工合作、協調配合,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長效機制,建立并完善環境監管行政責任追究制,避免在環保問題產生糾紛時企業和政府之間互相推諉。其次需要加大人民群眾上訪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指定,使人民群眾上訪之路變得較為簡單,使人民群眾上訪變得有動力,從而依靠公眾的力量來監督各類環保問題。
(二)加強環保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力度。
加強環保執法隊伍建設,只有確保清城區有一支執法意識強烈、執法力度強硬的隊伍,才能及時的發現清城區出現的各種環境問題,并以強硬的手段切實的執行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保證清城區環境問題得到及時地正確地處理,執法隊伍就像是作戰時的武器,只有武器足夠鋒利和堅硬,才能在作戰時無后顧之憂。因此加強環保隊伍的建設是非常重要的。
提高環保部門的執法能力。環保法律的實現雖然不是必然地需要國家強制,是如果沒有強制作為后盾,很難付諸實施。因此,國應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大環保部門的強制執法力度。以大氣污染防治為例分析,對嚴峻的空氣質量形勢,氣污染防治再出嚴厲措施,重點污染區域、拆遷建設工地、重點污染企業將實行24小時工作制。
對排污量較大的企業,行環境監察人員駐場監督,4小時監控,一旦出現超標,即查處,律按日計罰。同時要聯合電力、公安、司法、金融、工商、水利、鐵路等部門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拒不執行環保處罰的企業要限水、限電、限貸、限運,成一股強大的執法力量,底改變環保部門勢單力薄、權力有限的現象,正做到執法必嚴。
對環保部門統一監管職能規定具體監督措施,賦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強制執行權限,如查封、扣壓、沒收,落實對違法排污企業“停產整頓”和出現嚴重違法行為的地方政府“停批停建項目”權等。對相關部門“不作為”,環保部門也有權向同級政府或法院提請責任追究或責令改正。
(三)加大環境保護資金投入和利用。
加大經費投入,切實加強地方環境保護機構的軟硬件建設。對重點污染源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實現遠程監控。并確保環保治理設施正常使用,企業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對環境執法人員加強環保法律和業務培訓。提高基層環境保護工作人員素質,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潔、業務精通、敢于執法、嚴于執法的環境保護工作隊伍。
在資金的利用方面,由之前的分析可以知道,環保資金的使用和籌集方面都存在的各方面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都導致了各種各樣的環保問題。為保護環境和治理污染,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制定了《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關于工礦企業治理“三廢”污染開展綜合利用產品利潤捉留辦法的逼知》、《關于環境保護資金渠道的規定的通知》等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保證了環境保護與治理經費有一個重要來源。這些法律法規只是在源頭上對環保與治理的資金進行了保障,對于環保資金的層層下撥過程中存在的克扣等問題并沒有解決,因此對于環保和治理額專項資金不僅僅需要從源頭上進行保證,同樣還需要經理專項資金專項調撥的機構和人員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分配和核查。同樣環保和治理專項資金中也可以拿出一部分的專項資金作為獎勵,對于節能減排、對于環保問題檢舉揭發、在治污工作中有著突出表現的工作人員進行鼓勵。從而達到提升人民群眾和工作人員積極性的目的。
(四)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提高全民環保意識。
實現民眾環保意識的增強,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清城區的環境問題。而從社會公眾的角度來說,應當對非政府環保組織的活動給予關心、支持和鼓勵,做非政府環保組織的堅實后盾和有力支撐。此外國家還應推行科學、合理的政策規定,促進人們將環保落實到日常行動中,為生態環境保護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四、結束語。
本文主要有四部分,第一部分是關于清城區環境保護所存在的一些問題,第二部分主要講引起這些問題的原因,第三部分主要講針對這些問題所提出的一些解決方案,第四部分是對整篇文章的總結。
環境保護的工作是一項復雜而又艱巨的任務,清城區在保護環境方面還存在著許多問題,例如:法律體系的不完整,執法力度的不強硬,資金的不足,宣傳力度不大等問題,本文不但提出了問題,還分析了這些問題出現的原因,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針對法律體系要完善,環保執法隊伍要提高執法力度,環境保護資金要加大投入和利用,環境保護宣傳力度也要不斷加大。清城區在環保上要緊跟時代的步伐,不斷地改善當地的環境。
護方面技術的創新等問題,也希望清城區在環保上可以不斷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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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泉蘭平。
農民負擔問題是黨中央、國務院歷來十分重視的問題,為切實減輕農民負擔,黨中央、國務院于2000年3月2日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將原有過多過濫的各種不合法收費強行予以取消;一改過去管理失控的狀況,將那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政策規定的農民合法負擔,改革為稅收的方式依法予以征收。試點實踐證明:農村稅費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在農業發展新階段為加強農業基礎、保護農民利益、維護農村穩定作出的重大決策。
也正是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農村工作中的具體體現,對我國農村的長期穩定發展,農業現代化建設事業和全面推進農村小康建設,以及農村民主法制建設,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但是,任何新生事物的產生發展,都將伴隨著對舊的體制的斗爭。
因此,稅費改革,給人們帶來成功喜悅的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新的思考。筆者所在的地區處于我國川南“魚米之鄉”的瀘州市納溪區,也屬我國典型的丘陵農業地區,全區243個行政村,1844個農業生產合作社,農業人口384276人,106498個農業納稅戶。該區于2002年全面進行了農村費改稅工作,費改稅前不含投勞折資的負擔為人均76元,費改稅后人均45元。農村實施稅費改革以后,農民的負擔切實減輕了,農民得到了實惠,絕大部分農民對黨中央、國務院的稅費改革工作是擁護和支持的。
但是,據地方稅務部門統計顯示,費改稅前所欠稅數額為212萬元,費改稅后仍有部分農民拒交農稅,單就2002年全區欠稅額為142.4萬元。對于費改稅前欠稅的問題,本文不作研究,費改稅后仍然出現欠交、拒交農稅的問題,就不得不引起注意,其原因如何,有何良策?筆者試就存在的這一問題作如下分析:
一、欠交、拒交的原因。
160個農戶進行了實名或問卷調查,歸納起來,有這樣幾種原因:
(一)法制觀念淡薄,對費改前欠費與費改后欠稅的區別不清。由于改革前欠款的農戶,一直未受到任何制裁,欠款戶認為原來不交都可以,改革以后仍然不交何尚不可,因而我行我素,仍然采取拖欠或拒交的方式對待。殊不知這種行為是拒不履行法定納稅義務的違法行為,偷稅、漏稅、抗稅的違法行為所承擔的責任與費改稅前的欠款行為所承擔的責任是截然不同的,但全區這樣的欠款戶約占25%。
(二)互相攀比,好滯后。改革后部分欠稅戶持觀望的態度,認為“他人舊欠不清,自己新稅不交”無關緊要,這樣的欠款戶約占50%,而其中約15%的欠款戶還是稅改前交清了的,稅改后看到別的欠稅戶過去和現在未交都能過關,自己才跟著拖欠、拒交。
(三)借題發揮,附條件納稅。部分農戶認為自己與他人的糾紛未得到解決,由此而拖欠拒交的欠稅戶約占10%。
(四)工作失誤、民心不順。這種情況多系計稅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所造成。中央規定,費改稅后的計稅面積以第二輪承包實際用于農業生產的面積為計稅依據,而在第二輪承包土地時,有的實行丈量畝分配,有的仍實行習慣畝分配,分配的標準不統一等,由此造成糾紛,部分社員因而拖欠拒交。
(五)納稅人不知情,或委托代理手續未完善。如納稅農戶舉家外出,田土無人耕種,因而無人代交農稅。由于本地區農業生產投入產出效益較低,政府鼓勵農民參加勞務輸出,外出務工者眾多。據不完全統計,全區約有八萬四千多人外出務工經商,由此導致個別農戶田土無人耕種、拋荒,稅費無人代交。
(六)農稅減免工作滯后。按照《四川省農業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農村特困戶、革命烈士軍屬、在鄉的革命傷殘軍人、殘疾人、五保戶、因生活貧困或者缺乏勞動力而納稅確有困難的,經批準可以減征或免征,實行先減后征,對遭受災害的實行減征或者免征,實行即災即減即免的辦法,但在實施費改稅工作時,沒有將減免工作及時落實到位,導致部分農戶拖欠、拒交。
(七)趁機煽動,破壞改革。個別農戶斷章取義、歪曲中央政策,四處串聯、造謠生事,對抗國家稅收法規,造成相當一部份農戶不明真象,誤聽誤信,隨波逐流,拖欠或拒絕交納農稅。如:本區護國鎮沙田村的劉某和豐樂鎮羅東村的陳某等人,從1998年起就拒交農稅、提留、統籌款,且經常利用趕集的日子,在茶館、酒店聚集,將自己栓改、剪輯后的“中央文件”予以散布,負面影響相當大。
二、稅改前法律法規對農民承擔義務的規定。
(一)國家憲法、基本法對農民承擔義務的規定。
第16條規定:“農民依法繳納稅款,依法繳納村集體提留和鄉統籌費,依法承擔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由此,我國最高法律效力的憲法和國家基本法都作出了明確規定,農民繳納農稅、提留、統籌費和承擔義務工、勞動積累工是應盡的義務。既然是義務就不得放棄和推卸。
(二)《四川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對農民承擔義務的規定。
《四川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8條規定:“農民除依法交納稅金、完成農產品定購任務外、依照本條例上交集體提留和統籌費,承擔一定數量的勞動是應盡的義務,應當積極履行?!蓖瑫r,該《條例》第9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農民交納的提留主要用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用于“五保戶”供養等集體福利事業;統籌費主要用于鄉、村中小學危房維修、改造及其他辦學經費,同時用于計生、優撫、交通、廣播、衛生、文化等民辦公助事業?!稐l例》第13條、第15條規定“為農村的植樹造林、防汛搶險、公路建勤、修繕校舍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勞動力應承擔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該《條例》作為國家的地方行政法規,鄉(鎮)人民政府就有權依照該《條例》的規定予以執行?!稐l例》第33條、第35條規定,對無故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限期履行。逾期拒不履行的,每日加收相當于應交提留、統籌費總和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期滿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稅改后法律、法規對農民承擔義務的規定。
稅及其附加予以調整。也就是說,對農民負擔不能采取再收費的形式,而只能按照稅收政策及法律規定予以依法征收。因此,農民的義務就是依法納稅。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均為納稅人。納稅人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納稅義務。如有特殊困難不能交納或不能按期交納的,應當向稅務機關書面申請減稅或免稅,減交、免交或緩交須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未按規定繳納,可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因納稅人未繳或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征,特殊情況還可延長到10年,并可追收滯納金。納稅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繳納稅款及滯納金,然后由稅務機關予以處罰,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我國《刑法》第203條規定:“欠稅人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1倍至5倍的罰金......”。第202條規定,納稅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1倍至5倍的罰金......。我國《行政訴訟法》第6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睋?,對欠交稅款的行為依法予以追收的法律依據是充分的。
四、對清欠工作的幾點建議。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隨著人大制度的日臻完善和深入人心,人大代表工作逐年有所進步。但是,在縣一級和基層鎮(街),代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
(一)部分代表素質低下,未能發揮人大代表是人民群眾的舌喉和紐帶的作用。有的代表是“聽長”代表,一年只參加一次大會,平時幾乎是無所作為。
(二)相當部分代表所提的議案、建議、意見的質量不高,文字表達能力不強。
(三)一些代表在履行職責中,存在全局意識不夠強,視野不夠寬、了解情況不夠多的問題,因而,導致其發言有相當大的片面性。
(四)一些基層單位由于經費不足等原因,組織代表活動少,且活動形式單調。
代表工作存在上述問題,究其原因,有歷史的、文化的、體制上諸方面的因素。
(一)從人大代表結構上分析,基層代表偏少。某市的人代會人大代表組成,各級領導干部和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比例超過70%。其中,局級以上干部占代表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這樣的人大與地方政府幾乎是同體結構。在代表人民利益監督政府方面存在較大的缺陷和不足。設置地方人大制度的意義就無法得到充分的體現。最基層的聲音和黎民百姓的呼聲,政府官員和人大代表都難以聽到。
(二)一些代表的責任意識不強,履職能力差。他們不清楚人大代表的職責和義務,或因所在企業、單位事務忙,尤其是一些民營企業負責人,往往不參加人大的會議,不參加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執法檢查、視察等活動。即使參加了,又往往半途請假,影響了民意的轉達和代表作用的發揮。
(三)由于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經濟欠發達地區人大經費不足,(來源:公務員在線http://)人大代表活動范圍較窄,有些僅囿于會議,未能做到拓寬視野,組織代表跨區、跨鎮、跨市學習、考察等。同級人大代表工作的經驗交流較少,思想、作風、制度建設等跟不上新形勢。
(四)個別地方人大與同級黨委、政府的關系不夠融洽,未能妥善處理好人大監督與支持的關系,代表工作因此也受到影響。
三、做好代表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針對目前人大代表工作的存在問題,解決的辦法和措施是突出“四個著力”,發揮代表作用。
一是著力加強縣(縣級市)一級常委會班子及機關建設,努力打造學習型機關。
人大常委會班子是決策首腦,必須具備超前意識,要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和觀察力,善于透過現象看到本質,把握事物的發展趨勢,提高工作的預見性和創造性。人大機關作為人大常委會的辦事機構,擔負著為人大及其常委會正確行使職權服務和保障的重要職責。人大辦公室及各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水平直接關系到人大代表工作的成效乃至影響整個人大工作。鑒此,人大機關工作人員除了自覺學習政治理論和人大業務,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外,更重要的是加強綜合協調。第一,要搞好機關內部的綜合協調,明確崗位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工作中加強團結,健全高效和諧的機關工作運行機制。第二,要搞好人大機關之間的協調。對上一級人大要多溝通聯系,爭取其工作指導;對下一級即鎮(街)人大機關要注重調查研究,加強工作聯系和指導,體諒基層工作的難處,幫助或協助基層解決難題。第三,要切實搞好與“一府兩院”和政府組成部門的關系,建立和健全工作聯系制度,營造密切、融洽、和諧的工作關系和環境。例如從化市人大常委會在近幾年的工作中,用常委會組成人員與政府組成人員開懇談會的形式,打造溝通交流的平臺,并形成制度,寓監督于支持之中,有效地推動政府工作的開展。人大與“一府兩院”關系融洽,代表工作也就有了扎實基礎。
二是著力增強代表的責任意識和綜合素質。
1.事權與其他權力不相匹配。即一些崗位賦予單純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卻無有效推動工作的其他權力(手段),導致工作無法有效開展。如計劃生育工作,任務重、責任大,但在面對違法計劃生育違規問題時,缺乏直接、有效的處理手段。
2.人員的流動、晉升渠道不暢通。表現為一個鄉鎮中很大一部分鄉鎮干部少則五年、多則十年任職于同一個工作崗位,流動性差。晉升上,多數鄉鎮干部為事業編制,受政策限制,晉升空間不大。
3.對鄉鎮工作缺乏科學有效的績效評價、運用體系。表現為沒有考慮鄉鎮工作的實際,考評方式、方法、內容不夠科學合理。同時對于考評結果沒有“獎優罰劣”,考評的導向、推動作用差。
4.人浮于事,工作缺乏積極性。由于“1”、“2”、“3”,導致人浮于事,工作積極性差。表現為工作以應付為主,精神懈怠,缺乏工作的主動性。
二、針對“對鄉鎮缺乏科學有效的績效評價、運用體系”的對策。
科學的、量化的、操作性強的績效考評辦法。
1.健全績效工作主體和機制。成立以多部門為主體,引入第三方的績效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政府績效管理的調查研究、制度建設、方案制定、業務培訓、督促檢查、綜合匯總等工作;統計和調查部門負責牽頭實施績效指標考核和公眾評議;數據采集責任單位負責績效指標數據的監控和采集,確保指標數據真實有效;被評估鄉鎮實施績效管理制度,制定績效目標,強化全程管理,推動績效目標順利實現。
2.規范績效工作運行。遵循科學性、系統性、先進性、合法性、實踐性的原則,以績效目標、績效責任、績效運行、績效評估、績效改進提升為主要內容的政府績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一是健全績效目標制度,包括績效目標確定、審核、公示等制度,確保了年度政府績效管理目標重點突出、切合實際、質和量有機統一。二是建立健全績效責任制度,包括績效責任分解、責任公示、責任追究等制度,對績效目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三是建立健全運行監控制度,包括績效運行定期分析、預警預測、點評通報等制度,確??冃繕说穆鋵?。四是建立健全績效評估制度,包括績效指標數據采集、聯合評審、公眾評議、察訪核驗、專項評估等制度,規范績效評估,確??陀^公正。五是建立健全績效改進制度,包括雙向反饋、結果通報、績效獎勱、績效問責等制度,督促各級各部門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剖析原因,積極整改,促進績效持續改進和提升。
3.健全指標體系。一是導向性。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
為導向,既注重評估經濟發展,又關注民生保障、生態文明、環境保護、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綜合評價結果。如,根據不同鄉鎮特點和實際,調整經濟類、民生、環保等方面指標的權重。二是可行性。始終堅持指標體系的具體可操作性,力戒形式主義。由績效工作小組提出基本框架,通過召開協調會、座談會、發函等方式,充分征求各鄉鎮的意見,形成最終方案下發實施,確保每個指標可比較、可量化、可執行。三是動態性。始終堅持動態調整指標體系,建立指標增減審核機制,每年根據新任務、新要求,對指標體系進行調整和完善,使指標體系更加科學合理。
4.落實結果運用。有利于獎優罰劣,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一是通報反饋??冃Чぷ餍〗M對被考評鄉鎮逐個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及時反饋,要求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深度分析,找準癥結,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情況要及時反饋,并作為下一年度檢查的依據。同時,還要向社會公眾反饋,接受群眾監督,促進問題的解決和績效的提升。二是實施獎懲。將績效評估結果與評先評優、干部考核、精神和物質獎勵緊密結合起來,綜合運用,成果共享??冃гu估結果,抄送組織部,作為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三是嚴格問責。對政府績效管理和評估中發現的一些機關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推諉扯皮、效率低下、貽誤工作,甚至“吃拿卡要”等問題,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我國高等教育在取得了長足進步的同時,但招生人數不斷擴大與辦學經費不足之間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以“報賬型”為主的高校會計工作模式嚴重滯后于高校改革,也與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其局限性主要表現在:財會工作的重點基本停留在記賬、算賬、報賬方面,忽視內部管理職能;財務管理目標不夠明確,僅停留在一般意義上收撥、分配和使用資金上面。目前這種低層次的高校財務管理狀況日漸成為制約高??焖侔l展的障礙。
1、財務會計重核算,輕管理,財務分析工作薄弱。目前,高校財務處的機構都設有財務科(會計科、計財科),財務會計一直習慣于記賬、算賬、報賬,雖然能對內、對外提供有關的基本信息,但僅限于歷史數據和解釋信息;只重視事后監督,而忽視了事前預測、事中控制、事后分析。財務管理只停留在財務數據的核算,而沒有深入地進行財務分析、效益考核、獎懲兌現,許多高校的財務分析只是反映一定期間的收支狀況和資金結存情況,而對資金的結構、狀態、支出結構、效益缺乏分析,以至于無法科學考核學校整體和各系部門資金的使用效率。
2、效益觀念淡薄。由于體制原因,高校財務管理部門缺乏科學理財意識,普遍存在著“等、靠、要”等現象,在開拓市場、開辟財源等方面缺乏積極進取精神;部分高校重大的投資決策缺乏可行性研究報告,盲目性較大,造成高校辦學經費不足,效益低下;許多高校的智力資源和科研優勢沒有得到充分合理的開發,高校作為科學技術商品化的孵化器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3、預算管理體制不健全。免費論文參考網。高校財務工作由于預算編制時間過短,預算編制過程透明度不高等原因造成了部門預算不準確,預算內容不全面,編制的部門預算沒有客觀反映學校財務收支全貌、工作重點及發展方向。另外,有些校領導未按預算安排使用資金,隨意開口子、批條子,造成預算變更頻繁,執行剛性不強;還有些業務主管領導,從自己分管部門或事務出發,不按部門預算使用經費,隨意批經費,改變補助標準、提成方案等,使部門預算喪失了約束力。
4、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其主要表現在高校內部控制范圍和控制內容不全面:有些高校往往強調對財政性資金的`內部控制,弱化對預算外資金的內部控制;有些高校未將二級單位財務和校內結算中心納入內部控制的范圍,或控制不嚴,監督不力,致使校內結算中心出現違規資金運作現象;有些高校未建立重大建設和投資項目論證、決策機制等內部控制制度,導致對外投資決策失誤,造成投資損失;有些高校內部控制執行不嚴,制度形同虛設。
5、財務管理體制有待進一步完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高校財務管理關系陷入了傳統國企“一統就死,一放就亂,一亂就統,一統又死”的惡性循環。大部分高校以財務處為學校一級財務管理機構,上有校級領導、下有各個部處的財務處,很難從中協調上下的關系;其次,由于小團體思想作怪,個別基層單位虧損了向學校伸手要錢,盈利了向學校少交錢或不交錢,甚者人為造成會計資料失實,這都造成了財務管理上的漏洞和資金流失,影響高校的可持續發展。
二、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的對策。
1、提高財務分析能力,為重大決策提供依據。免費論文參考網。高校財務管理工作不但要重視記賬、算賬、審核、報銷等各項日常工作,更要研究會計報表和日常核算資料,開展經濟效益財務分析工作,以降低學校重大決策的財務成本,為學校的健康發展提供優勢的財務顧問服務。
2、強化高校成本效益觀念,建立可持續財務管理目標。高校財務制度改革必須強制要求高校加強成本費用核算,編制和報送成本報表,為高校發展計劃、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成本費用信息資料。為更好地建立高校成本核算制度,高校會計核算基礎必須改革,即采用權責發生制會計基礎,合理規定高?;顒映杀痉秶?、成本項目、成本計算方法和費用支出分配辦法,以便真實、可靠、準確、完整地核算高?;顒拥馁Y源耗費情況。高校財務管理應確立以保證高校財務狀況正?;_展為基本目標,以投資效益最大化為首選目標,以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最大化為永恒目標的科學化可持續財務管理目標體系。
3、強化預算管理,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制度,建立可持續全面預算體系。高校要從預算編制開始嚴格按照部門預算進行基本數據收集,按照高校計劃、高校規模和定員定額規定準確編制部門預算,按照財務部門和主管部門批準的部門預算嚴格執行和有效控制,按照規范的程序進行預算調整。另外,從技術上改進高校傳統的預算管理方式,在促進高校預算編制的過程、結果能夠適應高校理財環境不斷變化的同時,還要采用高水平的零基預算或彈性預算模型來拓展高校傳統的年度預算框架,建立以資產保值增值和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全面預算程序,進而監督高校價值創造活動的全過程。
4、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強化內部控制,完善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做到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當前高校要特別重視貨幣資金、校內結算中心、實物資產和工程項目的內部會計控制問題,并針對不同的控制對象,相應制定不同的內部控制制度。
5、理順高校財務管理體制?!陡叩葘W校財務制度》規定:高等學校應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規模較大的高??梢詫嵭小敖y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免費論文參考網。高校財務管理體制,一經確立,不得隨意變更。其次明確高校財務處作為學校一級財務機構,在學校直接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各項財務工作,負責全校范圍內的財務管理和確定范圍內的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部門的財務活動都不能游離于學校財務處的管理監督之外,財務處要參與學校經濟活動方面的決策,必要時提出決策建議,學校所有涉及收費的業務均應由財務處負責組織實施。
6、建立科學規范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F行《高校財務規則》對高校財務報告和分析所得出的結論只能反映高校財務運行的一般性層面分析,根本不能反映高校整體的業績和效率、效果、效益。建立科學規范的高校運行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門對高校的績效作出客觀的評價。
7、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素質。高校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對財務管理隊伍整體管理水平、人員素質和業務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財務管理人員應通過業務培訓,不斷學習、提高和充實專業知識,優化知識結構,以改進高校財務管理、提高辦學效益。
總之,高校必須加大財務管理力度,做好日常財務以及學校財務的預測、控制、分析和管理工作,同時還要注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開拓資金來源、提高辦學效益,以實現高校財務改革與高校相互協調、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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