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組織的工作效率和員工的工作質量。以下是一些關于規章制度合規性的案例分析,希望能夠引發大家的思考。
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復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并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置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設備,并協助項目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并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匯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并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開燈時間:
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分/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匯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4、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根據每月評分總和之平均值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獎勵并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扣罰并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一、為了規范管理及給大家創造一個安全、衛生、文明、整潔的休息環境,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住宿員工。
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積極配合查房等相關工作。
三、凡住宿員工之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互諒互讓、互勉互助,每間寢室推選一名室長并負責寢室的管理,住宿員工應服從室長安排。
四、日常住宿管理
1、員工應按照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間、床位入住,并辦理相關入住手續。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及床位的。
2、任何員工不得帶非本公司員工進入宿舍或在宿舍留宿。除例行檢查或公務外,男(女)員工不得隨意進入女(男)員工的宿舍。如發現帶外人留宿或男女混宿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3、寢室鑰匙發放給每室每人一把,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準私配或轉借他人。員工出門時,請勿忘攜帶鑰匙。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4、住宿員工應于每月17日按規定繳納水電費、清潔費、電視費等相關費用。
5、員工不得在寢室內追逐、大聲喧嘩、嬉笑打鬧;不得在寢室內大聲播放音樂;不得在寢室內吹口哨、起哄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晚班下班的員工,應保持安靜,切勿影響寢室內或外住宿人員的休息。
6、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等有傷風化之行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以除名。
7、員工離職退房時,應按規定于3日內辦理退房手續,包括:清點財物、結清費用、歸還鑰匙、清潔所使用物品與床位、退還住宿押金等。
五、宿舍衛生整潔管理
8、員工應保持寢室內的衛生整潔,做到:地面無雜物;物品擺放整潔;被子疊放整齊;床上、下物品擺放有序;鞋子在床下排放一直線;衛生間要經常刷洗,保持干凈。寢室衛生由室長負責,輪流打掃。
9、每間寢室只允許一個上鋪有序地放置物品,其他空床位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在寢室天花板、走廊、衛生間等隨處懸掛物品;不得在墻壁、設施上亂貼、亂畫;不得在宿舍區域內張貼告示等。
10、員工所住寢室內,造成下水道及衛生間堵塞的,由責任人承擔該項清理費;未明確責任的,由該寢室人員分攤該項清理費。
11、不準在寢室、走廊、衛生間等處隨地吐痰及亂丟東西,不準往窗外扔雜物,垃圾應倒入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區域丟棄垃圾。
12、宿舍廚房僅作煮飯、燒菜之用,員工在廚房內使用完畢后,應將灶臺、水池、廚房地面擦洗干凈,并及時關閉電源和水龍頭。
13、不得在廚房水池內洗頭或洗衣服。凡在公用廚房燒飯、燒菜的員工應按月支付相應的水電費用。
14、自行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有序擺放,禁止在寢室內、走廊等擺放。
六、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15、禁止在寢室內吸煙。第一次發現處以30元罰金;第二次發現處以50元罰金并給予嚴重警告;第三次發現給予辭退處理;如造成嚴重后果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16、注意寢室內安全用電。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的電器(如熱得快、電爐、電熱毯等);寢室內禁止使用各種明火器具;違者沒收并處以50元的罰金,如造成嚴重后果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17、注意安全,防火防盜防爆。員工最后離開寢室的,應將燈、門、窗、所有的電源關閉,包括充電器應及時拔掉,以免發生充電器爆炸事故,一旦發生事故,由責任人自行承擔?,F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如有遺失,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18、正確使用宿舍內的一切電器設備,如:空調、電視機、淋浴器等,禁止違規操作,操作不當造成損壞,照價賠償。愛護寢室內的公共設施,如:床、門鎖、門、窗、燈、水龍頭、淋浴器具、洗臉盆、馬桶等等,不得故意移動或損壞設施,違者處以20―100元罰金,或照價賠償。
19、注意節約水電資源,做到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和水龍頭。
20、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寢室或動用他人物品,否則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21、寢室內不得私藏國家違禁品、易燃品、管制刀具和被派遣公司財物,如被發現將沒收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嚴禁在宿舍內藏匿、觀看、傳播不健康的報刊、書籍、碟片及其他音像制品,如被發現處以罰金50元并沒收。
五、宿舍檢查與處罰
1、宿管處每日對寢室的安全、衛生、整潔工作做不定期檢查并做記錄,對每次檢查結果予以公布。
2、在檢查過程中,對達標寢室予以表揚,對存在問題的寢室應及時整改,如不及時整改則按規定予以處罰。
3、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開除及20―500元罰款等處罰。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行,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1、每天著裝整潔,淡妝上崗,微笑服務。
2、頭發應經常清洗,不得有異味、燙夸張的.顏色做夸張的發型,不留披肩發。
3、不配戴任何飾物,一天保持好妝容,不濃妝艷抹,不涂指甲油。
4、勤洗澡,勤換衣,保持身體無異味。
5、工服和工鞋應保持干凈整潔,不留污點,保持清新亮麗。
6、站姿、坐姿、走姿要自然大方,端正優雅,面帶微笑,熱情,使用禮貌用語。
1、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堅守崗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按遲到處理。
3、上班時間不得在美容院大聲喧嘩,吵架,睡覺。
4、上班時間不準吃早餐、吃零食,違者按遲到處理。
5、上班時間無緊要事情,不得多次接聽私人電話,每次接聽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6、上班時間,不準將手機帶進操作室,玩手機,發短信和接聽手提電話。
7、愛護公共物品,儀器設備,不操作時處于關閉狀態,拔掉電源,以免造成機器損傷。
8、嚴禁在顧客面前發生爭吵,討論美容院及其他顧客問題,時時注意自身修養,保持良好形象。
9、員工之間應團結互助,不得惡意傷人,不準扎堆聊天,背后議論其它人和事。
10、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要耐心與客人溝通解釋,了解客人發牢騷的原因,以便更好地處理問題,樹立企業和自身的形象。
11、遵守店內規章制度,輪流值班,頭牌值班如發現沒值班,扣除當天的工資及分成。
12、實行崗位責任制,保持各自崗位的清潔衛生,做好崗位工具的保養工作。
13、樹立強烈的責任心,愛護公共財物,不得偷盜和浪費,操作完畢,物歸原處,擺放整齊。
14、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未經同意,不準私自給客人用超出護理范圍的物品,一經發現按超出部分的5倍賠償。
15、不得在客人面前談論工資待遇,和店內的問題,給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6、維護好自身形象,語氣柔和甜美,微笑服務,物品輕拿輕放。關門開門注意不要發出聲音,以免驚醒客人。
17、認真配合工作,服從領導安排和調遣,違者視開除處理。
18、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領導沒在和在一個樣,很好維護企業形象。
19、員工之間不得互相包庇隱瞞,違者重罰。
20、樹立團隊精神,不勾心斗角,不排擠他人,不損人利己,共同發展,共同進步。
21、維護美容院利益,不得帶情緒上班,應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環境。
22、尊敬上司及領導,尊重同事,見面要問候,互敬互愛,保持良好的企業形象。
23、樹立良好思想品德,公共物品丟失,客人物品在本院丟失,如果顧客直接交與美容師負責,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如沒有直接責任人,則美容院全體承擔。
1、實行衛生崗位責任制,分區劃片,保持店內環境衛生,做到全天整潔干凈。
2、保持整體環境衛生,不亂堆亂放,不亂扔垃圾,物品擺放整齊,每星期一大掃除,不得將私人物品隨便亂放。
3、操作完畢,將物品擦干凈,放回原處,擺放整齊。
4、關閉儀器,拔掉電源,清洗干凈,做到操作前和操作后兩次消毒。
5、推車放回原處,車面清理干凈,抽屜干凈整潔,不亂堆亂放。
6、噴霧機不使用時,關閉電源,拔掉插座,三天1換水,1清洗,(用白醋浸泡)。
7、床罩、沙發套應勤洗勤換,保持干凈整潔。
8、客服不能和毛巾混在一塊洗,數量不多,用手洗,甩干。
9、產品展柜應保持干凈,玻璃應擦干凈。
10、地面、桌面、臺面、電話、音響、vcd,儀器必須全面保持干凈整潔,愛護花草及時澆水。
11、衛生間鏡面、水池、窗戶、地面、洗衣機、消毒柜、便池保持干凈,物品擺放整齊。
12、更衣室更衣柜臺面、鏡子、梳子、窗戶、地面、椅子擺放整齊,保持整天干凈。
13、spa室地面、窗臺、玻璃、木桶、淋浴房等要保持全天干凈,不準在木桶和淋浴房倒水洗頭,洗衣服,違者每次50次/罰款。
14、大廳窗臺、鏡子、地面、沙發、展柜、桌子、保持全天干凈、衣服應每天掃塵整理。
15、飲水機應勤清洗,勤換水、勤加水、以免造成機器損傷。
16、一樓大廳、地面、墻面、玻璃、門、桌子、花瓶、電話、皮膚測試儀、vcd、功放,每天必須擦干凈,顧客檔案整理整齊,臺面不亂堆亂放。
17、拖鞋應做到每天清洗,輪流值日,保持鞋柜干凈無異味。
18、工服和工鞋不得隨便亂扔,美容床下面不得亂堆雜物,及時清理,做到無異哧。
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完整版)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進行職業病防治,細化成制度主要包括以下13項。
(一)主要負責人責任制
1.設立職業危害管理機構,并提供人力資源;
2.定期召開職業健康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3.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
5.保證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建立并實施本單位的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職業危害事故。
(二)主管職業危害負責人責任制
1.明確在本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體職責;
2.組織職業危害防治檢查及落實職業危害因素整改;
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檢查其執行情況;
4.明確在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組織、實施責任。
(三)專職職業危害管理人員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貫徹執行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規、制度和標準;
2.負責日常職業危害防治的監督、檢查、技術管理、教育以及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組織、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
(四)職業危害崗位防治責任制
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設施;
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并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五)職業危害管理部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3.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計劃和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一)日常監測
1.明確日常監測人員,并對數據的準確性負責;
3.規定監測辦法。
(二)檢測和評價
3.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時和在設備大修后,應進行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檢測和評價。
(一)崗前告知
在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時,將工作場所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后果、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
(二)作業場所告知
1.設置或定期更換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明確具體負責人;
2.設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將監測、檢測和評價結果公示,明確公示方式。
1.明確職業危害檢查負責部門和人員,以及相應的任務和職責;
4.檢查記錄保存完好;
5.明確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6.明確對事故隱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復查要求,實現跟蹤問效;
7.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是否分開,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是否分開。
1.申報工作負責人;
2.每年申報時間;
3.申報程序;
4.申報存檔資料。
3.明確培訓應達到的目的及資格要求;
4.明確教育方式、培訓時間、考核方式;
5.明確必須持證上崗的人員,依法接受有關培訓、考核(包括復審)管理規定的要求。
1.制定職業危害維護檢修規定;
2.明確維護檢修單位和檢修人的`職責范圍;
3.明確檢修的種類;
4.各類檢修作業應當遵循的規程或規定;
5.檢修的程序和要求;
6.檢修的記錄要求;
7.檢修的驗收要求。
1.明確配備標準;
2.明確采購及特種勞保用品供應方的資質審驗辦法;
3.明確勞保用品的發放、使用、報廢管理辦法和管理責任人。
(一)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從業人員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員工健康資料
(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1.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報告卡;
4.對職業病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三)職業健康檢查
1、開展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2、開展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將體檢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向所在地安全監管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3、開展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開展職業危害事故后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
建立健全各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并張貼在操作崗位。主要包括內容:
1.生產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點操作的復核、操作過程的職業危害要求和勞動保護;
3.異常情況處理和報告;
4.工藝衛生和環境衛生。
1.明確職業危害事故報告程序和內容,調查、處理程序及要求;
3.事故檔案管理和事故臺帳。
1.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資質要求;
2.對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教育和檢查辦法;
3.職業危害協議簽訂要求。
1.成立應急機構,明確各人員應急救援管理責任;
3.明確重大職業危害應急救援的宣傳、學習、教育、演練等相關工作。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服從領導,服從調配,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3、努力做好團隊建設,用心配合其它各部門開展工作。
4、領會、了解設計意圖和預算資料,認真執行《施工控制程序》,掌握工程各項細節要求,并做好客戶和工班的銜接工作,與客戶進行有效溝通,切實了解客戶要求,做好服務,樹立公司形象。
5、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合理安排人員,組織施工,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施工任務,并確保公司利潤的達成。
6、確保工班的人工費,并與工班簽定《班組施工協議書》,交工程部備案,協調施工中各工種關系,掌握進度和質量狀況。
7、對施工班組實施有效管理,對有關項目(規章制度、工程質量、工期、施工工藝、安全生產、禮貌施工等)要詳細交待,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現場管理,認真做好現場材料驗收。
8、認真按質量體系要求,做好自檢、復檢,配合質檢部門做好工程的檢驗和客戶驗收工作,并要求客戶在驗收單上簽字。
9、及時準確傳達工程部指示,并向上級及時報告下屬工班的`運作狀況。
10、負責編制詳細的增減工程聯系單,做好工程款的收取和決算工作。
11、在施工過程中不得私自同意客戶增減工程,若發生工程量增減,須有工作聯系單,沒有工作聯系單一律不得增加費用。
12、有職責和義務推薦一班及施工人員。
13、用心參加培訓,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工作潛力。
14、關心一線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做好新員工的安全教育。
15、施工過程中,要杜絕以任何借口向客戶借款和索取財物行為的發生,杜絕私自接單,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運作。
16、每一天堅持記好《施工日記》,認真填寫《施工質量控制程序》。
17、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文檔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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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設,使員工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文明、和諧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之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條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應向綜合部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入住,未經批準不得入住。
第四條經批準入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管理部門安排,不得擅自變動床位,不得留外人過夜。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部門領導批準的不受此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吵鬧、酗酒、打架、賭博以及進行其他違法亂紀的活動。
第六條遵守宿舍作息時間。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應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不得放高音響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擾他人休息的行為。夜間最遲應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大門)。
第七條晚上11:00以后,男、女員工不得串門探訪。嚴禁在宿舍內做有傷風化之事。
第八條提高自我防范意識,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嚴禁將危險違禁物品帶入宿舍。
第九條嚴禁在墻壁上亂涂亂畫亂貼;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電器。
第十條:要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反對浪費。凡故意損壞床鋪、用具、門窗等公物的處以十倍罰款。
第十一條維護公共衛生,嚴禁在宿舍區、樓梯、走廊等處亂扔果皮、紙屑或倒潑臟水等。不得從樓上向下倒水、扔拋雜物;每幢宿舍樓按樓層劃分衛生責任區,實行衛生清掃輪值制度。當值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值日職責。
第十二條凡離職員工必須當天搬出宿舍,不許繼續留宿。離廠人員辦妥離廠手續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員在場時收拾自己的行李,無人在宿舍時不得收拾行李離開。
第十三條嚴禁將報紙、書刊或其他雜物丟進衛生間便盤,違者除承擔疏通維修費外,并處以50—100元罰款。
第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或罰款20—100元(有明確罰款數額的條款按條款規定處罰),屬累犯的可按罰款最高額加倍處罰。
第十五條本條例管理部門歸口綜合部。
第十六條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為了員工宿舍能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使員工下班能獲得充分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員工申請入住宿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人長期在辦事處的;
2、申請人平均每月出差不少于16天的;
3、申請人是被公司人才引進的;
4、申請人在本公司工作年滿3年以上者(包含3年);
5、申請人被評過公司年度優秀員工者;
6、申請人為公司特殊情況人員。
第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入住公司宿舍:
1、申請人患有傳染??;
2、申請人有不良嗜好;
第三條 員工入住宿舍收費情況說明:
1、901室,面積約11平方,560元/2人
2、902室,面積約11平方,520元/2人
3、903室,面積約18平方,640元/4人
4、904室,面積約10平方,480元/2人
5、905室,面積約7平方,240元/2人
6、906室,面積約7平方,240元/1人
7、907室,面積約24平方,680元/4人
(1)、工程人員長期呆在辦事處的,回來開會及培訓人員;平均每月出差不少于16天的;免費入住。
(2)、一個月出差少于16天的,按照考勤出差天數,收取相應的費用。
(3)、房租費付款方式:以現金方式繳納。(其中房租費里面包含水費、電費、公攤電梯費、網絡費、物業管理費;每個人使用水電費的標準為:夏季40元;冬季20元,超過的由大家平分)
(4)、長期住宿的員工棉被需自理。
第四條 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等)時,其對宿舍的使用終止,應于離職起三日內遷離宿舍。
第五條 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由長期住宿舍的員工負責監督管理,其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宿舍水、電的管理;
2、負責監督宿舍的衛生;
3、維持宿舍秩序處理宿舍管理中的違規事件。
4、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第六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義務,未經行政部統一不得隨意改造或調換宿舍;
第七條 行政部定期檢查宿舍衛生,員工不得逃避檢查,并須聽從有關安排。
第八條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網線、玻璃、衛浴設備、燈、門窗、床鋪、空調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員工發現宿舍水、電出現問題應及時向行政部報修。
第九條 住宿員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1、服從人力資源部的安排與監督;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藥、管制刀具、煤油爐、汽油等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須折疊整齊;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擺放整齊;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宿舍窗臺上不得晾曬衣物;
7、電視、收音機的聲音不得過大,以免打擾他人的休息和工作。
8、夜間原則上最遲應于23時就寢,每日23時后不得有影響他們睡眠的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借宿;
10、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遺失由各自負責;
11、不得在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3、各房間的衛生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14、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5、水器不用的情況下,拔掉電源;
16、夏天空調設定溫度不得低于26度,冬天不得高于20度,遙控器放置明顯處。
17、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18、住宿人員須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不得在浴室和洗漱間傾倒飯菜。
第十條 違反本制度第九條各款規定者,后勤部分將視情節對其處以一定罰款,并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并由人力資源部視情況處罰:
1、不服從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者;
2、在宿舍賭博、斗毆及酗酒者;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4、擅自與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偷竊他們財物者。
第十二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物品,應經宿舍管理員檢查,方可離開。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負責解釋,并有修改權和廢止權。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執行。本規定自七月起初步實施。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信息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信息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范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設備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絡暢通無阻,發揮網絡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絡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采取切斷網絡等相關措施。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g、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游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并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如因特殊情景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景予以調整,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學院實行集中住宿與管理,作息時間為早6:00開樓門,周日—周四晚22:30鎖樓門,晚23點熄燈休息,周五--周六(節假日)晚23點鎖樓門,23:30熄燈休息。學生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自覺熄燈。
3、嚴禁未經批準的晚歸、夜不歸宿等行為。22:30后進公寓區的學生即視為晚歸,23:00后未進入公寓的視為夜不歸宿。晚歸學生必須出示學生證、身份證并在本樓宿舍管理人員的《晚歸記錄簿》上登記,學院鋼鐵連、大學生自律委成員、各系行檢委于每晚22:30后對學生宿舍進行抽查,并按照《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為保證公寓安全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外來人員。
5、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著干凈、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布置。
6、學生宿舍是學生團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禮貌住宿,堅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斗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嘩。
7、學生在宿舍使用計算機網絡應貼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禮貌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公寓樓內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家具、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宿舍內的公共家具、設施出現被故意損壞的情景,由該宿舍長查明原因,分清職責。主要職責人按家具、設施的現價或維修價格賠償;如原因不清、職責不明時,則按該宿舍成員均攤賠償處理;如故意損壞情節嚴重者,賠償后還要給予主要職責人相應的紀律處分。、學生入住后,應由宿舍長代表本宿舍成員與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簽署《學生公寓安全與財產管理職責書》,一式三份,由各宿舍長及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分別保管,宿舍長組織本宿舍成員對《學生公寓安全與財產管理職責書》進行貫徹學習。
2、不準在墻壁、門窗、家具、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亂畫,床上不準掛床簾。
三、衛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一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衛生,每周全體宿舍人員進行一次大掃除。
2、學生宿舍實行定時整理內務衛生制度,每一天早8:00前將宿舍內務衛生清理完畢,將垃圾務必集中倒入樓下的垃圾桶內,不準在樓道內或從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墻壁、門窗、頂棚上亂涂亂畫,甩墨水、抹污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嚴禁在任何地方張貼廣告。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外來閑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嚴禁留宿校外人員、留宿異性,一經發現,按照《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2、不準私自撬門鎖、暴力破門。門鎖損壞、鑰匙丟失,要及時向學生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嚴禁在宿舍內、宿舍間私拉電線、網線,嚴禁宿舍內使用或存放以下違禁物品。包括:火柴、火機、酒、蠟燭、吹風機、熱得快、電飯鍋、電水壺、電磁爐、飲水機、大功率臺燈、酒精爐、酒精燈、變壓插座、不合格插座、刀具、鞭炮、彈弓、易燃易爆物品等,對于查處到違反安全用電的情景,要落實到學生本人,并依據《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和《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對學生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
5、嚴禁在宿舍內喂養狗、貓等寵物。
6、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從事經商、代銷代售等盈利性或經營性的收費服務活動。嚴禁私自在公寓區從事商業經營、宣傳活動。
7、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區內為無煙校區,嚴禁學生在學校內吸煙、喝酒,對由于吸煙引起火災等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喝酒引起事端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據《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1、企業核心文化:誠信立足天下,品質引領未來。
2、企業基本目標:身心健康,質量可靠。
3、企業精神觀:虛心接受,刻苦追求,尊重他人,集體奮斗。
4、本公司為建立制度、健全組織與管理,制定此規章制度。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規定外,悉以本規則辦理。
第一條員工必須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如有違反國家法規者,一律解職。
第二條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指揮。
第三條員工對內應善盡本份,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浪費,提升品質;對外應嚴守職務機密,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條員工應樹立主人翁精神、增強責任感。
第五條員工應樹立良好的工作態度,著工作服,穿著整潔,積極上進,培養公司榮譽感。
第六條公司員工應和眾共濟,通力合作,友愛相處。不得滋生事端,擾亂秩序,不得有組織派系,搬弄是非及爭吵逗毆以防礙公司士氣與團結。
第七條員工應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條認真接聽、轉接公司電話,做好電話留言;
第九條熱情接待公司來訪人員;
第十條對公司輸出的郵件、傳真、信息等必須及時與客戶確認查詢。
第十一條員工按照有關規定申領辦公用品,所有從公司申領的用品均為公司財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不能占為己有,離職時須交還。
第十二條員工上班時間內不得兼差或從事其它危害公司業務的行為。
第十三條員工承辦事務不得收受饋贈或回扣,亦不得借機為自己或他人圖利。
第十四條員工應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職權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不得侵吞公款。凡發現有經濟不規行為,一般不宜擔任領導職務,數額巨大的應送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員工在職務上,應注意下列事情;
1.確實掌握及了解本身職務與工作內容范圍;
2.處理事物應明確、負責、重時效,凡事應今天事今天畢;
3.交辦事情完成后,應主動報告經理或交辦部門知曉;
4.服從組織體制及規定,團結諧和,排除本位主義,以公司為重;
5.工作如有疑難,應即請示上級,不得借故拖延,積壓或擅做主張。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人員征募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過系列審核批準,才可下達指令。
第二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審查合格后,經總經理核準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推薦,經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任用。
第三條部門經理應將核準后的新進人員資料(應征資料)及人員任用申請書一并送交人事部門依新進人員手續辦理。
第四條新進人員于報道七天內,應繳交下列文件,否則不予任用。
1、身份證影本(需繳驗正本);。
2、個人人事資料及三個月內半身照片四張;
3、其它必備的證件。
第五條新進人員交齊上述文件并經過試用期后,人事部門方可辦理加入社會保險手續。
第六條經公司錄用新進人員到職起職員試用期為2至3個月,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期間或試用期間經考核:
1、不適用者,公司得隨時無條件予以解雇,其薪資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核算;但總共在本公司服務未滿七天而自動離職者不予發放薪資。
2、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
3、表現特優者,得由部門經理簽報總經理核準縮短試用期限(試用期最短為十五個工作天)。
第七條試用人員的考核依據:
1.工作能力與表現——對工作熟練、謹慎及勝任度;
2.對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與策略;
3.敬業精神——對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業業、如期完成;
4.出勤記錄——有無遲到、早退、曠職等記錄;
5.榮譽感——是否具有團對精神及意識;
6.親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處、坦誠真實。
第八條試用期滿人員,由直屬部門經理予以考核,若通過考核,簽訂協議之后,方為正式任用(薪資調整實施天從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條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一概不得錄用:
1.負案在身且尚在緩刑期或被褫權尚未復權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機關服務時,未辦離職手續、名聲很差或被解職免職者。
第十條服務年資自到職天算起,停薪留職或服役期間不予計算;辭職或退休后復經任用者其原有年資不予連續計算(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外)。
第一條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五:8:30——17:30;。
2、中午休息時間:11:30——13:30;。
3、本公司為雙休制。
4、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
第二條員工上下班自有專門人員記載出勤。
第三條遲到(早退):
1.朝、夕會未到并未請假者給與相應處罰。
2.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3.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4.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5.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7.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8.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一次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
9.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10.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第四條財務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一條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事假、病假。
1.一次請假超過三天(不包含三天)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2.皆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四條公假:
1.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戶者;
2.請假期間薪資照發。
第五條工傷假:
1.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
第六條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第七條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八條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
第九條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條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一條員工擅自離職者,應以下列規定辦理:
1、經理及會計人員于三十天前,一般職員于七天前,書面形式呈請核準;
2、離職須填寫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表、客戶資源信息交接表與物品交接表;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經預告,直接解雇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1、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證據確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機密,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偷竊或侵占公司財務或營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對公司人員實行暴行脅迫或重大侮辱行為;
5、故意損毀公司物品或機器設備者;
6、攜帶危險禁品或防礙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公司或釀成以外災害者;
7、有煽動員工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第三條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經預告,直接解雇:
1、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工作環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員工理念偏激,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3、連續曠職三天或一個月內曠職達三次者;
4、與廠商勾結或收受廠商財務,證據確鑿者;
5、未經許可,兼任其它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相近的業務者;
6、有其它重大過失或不檢行為導致較嚴重后果者。
第一條凡本公司任職的人員如遇人事變動、離職、調職等,均應辦理移交手續。手續辦妥后方可離開原職,未完成移交手續而離開者,公司將扣發所有薪資,直至辦妥移交手續后補發(移交手續不得超過一個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辦理移交手續,而使公司受損時,公司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條員工移交事項如下:
1.個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門有關的印章;
3.本部門及個人保管的客戶資源信息;
4.未辦完或未結案的重要業務資料;
5.本部門保管的其它所有資料,包括電子資料。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制度。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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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學校的檔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檔案,特制定本檔案管理制度:
4、后勤處相關資料按時分類存檔。
5、團總支每期的活動資料歸檔;組織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資料歸檔;組織建設歸檔;其它相關資料的歸檔。
6、每部門的檔案應做到條理清晰、分類明確、裝訂規范。
7、各類通知、文件應先送到辦公室,然后分發到各部門。
8、部門的各種資料聘及時歸類裝訂存檔。
一、檔案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所有工作部門均應按照上級教育部門和的規定進行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
二、凡本學期的檔案,原則上由行政、德育、教學、總務、安全辦分塊建檔,每學期末,統一匯總交學校檔案室歸檔管理。學校檔案室工作目前由辦公室分管。
三、行政辦公室、教務處和政教處必須明確專人分管本部門工作。如有人員調動,必須做好移交工作,檔案管理員和各處、室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熟悉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的業務,及時、認真、規范地做好檔案工作,并做好歸檔記錄。
四、學校檔案室的檔案材料原則上不得外借,查閱檔案必須在檔案室內進行。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同意才能借出檔案室外,并于當天歸還。
五、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登記手續。檔案必須整本借閱,不得散借,摘錄檔案內容需征得管理員同意。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為員工配備集體宿舍。為了明確員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員工生活環境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各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適用于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3.1 辦公室:負責按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監督及評定工作。
3.2 宿舍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員工入住安排、登記表更新及紀律、衛生、用電安全、設施維護等日常管理。
4.1 宿舍人員安排:
4.1.1 公司所有員工住宿均免費(管理人員除外),水電、電視費用自理公司根據情況適當補助。
4.1.2 新員工如需要入住宿舍應先填寫《宿舍入住申請表》,待公司審批后交宿舍管理員后通知新員工入住。
4.1.3 宿舍管理員應對宿舍所有入住人員的房號及床鋪進行統一編號。
4.2 水電費用扣除標準:
由所住的宿舍全體人員按登記所住天數及總耗用量平均分攤,水電費用按政府部門規定的水電價格收費。
4.3 宿舍日常管理規范及獎懲:
4.3.1 凡入住宿舍內的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安排。
4.3.2 宿舍未經允許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員工,如有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
4.3.3 晚上10:30以后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開電視、放音響,影響他人的正常作息。
4.3.4 個人床褥、衣服、鞋、桶及個人日常清潔用品須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齊衛生。宿舍衛生要定期檢查,對衛生不達標的員工予以警告或處罰。
4.3.5 入住員工應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不得從陽臺、窗戶往外亂扔雜物、倒水、垃圾應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圾桶內。
4.3.6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酒精爐等)。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偽劣電源插板等電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 所有員工宿舍均不允許私自拉電線、裝接電器、不能超負荷用電、不能使用煤氣爐。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預防火災事故。不得在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4.3.8 員工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遺失由本人負責。
4.3.9 節約水電,上班前需檢查水、電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4.3.10 凡在宿舍酗酒或鬧事,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
4.3.11 凡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管制兇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財產及跟人安全的一經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
4.3.12 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盜竊、打架斗毆、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一經發現后給予開除并罰款500元,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4.4 宿舍衛生檢查及評比方案:
4.4.1 定期檢查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然,并定期進行衛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保障宿舍的清潔衛生、杜絕安全隱患。
4.4.2 宿舍管理員每周檢查宿舍一次,將檢查結果記錄在《宿舍檢查評分表》上。根據《宿舍檢查評分表》上的記錄,發現不良事項開出《整改通知書》,責令宿舍內員工在規定時期內整改完畢。如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的,將給予罰款50元。
4.4.3 公司每月派人進行突擊檢查,如有發現衛生不達標的員工,將給予一定的處罰。如臟亂的雜物,亂擺亂放,影響宿舍環境的,如有發現,沒收處理。
4.5 員工離職與鑰匙管理:
4.5.1 員工離職或退宿時應將使用過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4.5.2 員工離職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凡鑰匙遺失或不交的扣罰50元。
4.5.3 有鑰匙丟失者必須上報宿舍管理員,由其重新安裝門鎖,所配費用由丟失者全額承擔。
4.5.4 離職員工應在離職當天辦好相關手續后搬離宿舍。
5.1 管理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所有員工都應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設施、器材為消防應急時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安全措施,并通過消防安全通道緊急疏散。
5.2 火險發生時,應保持頭腦冷靜、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志指示,迅速撤離著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宿舍員工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F場人員第一時間通知公司保安部同時上報公司相關負責人。如情況嚴重應撥打火警119請求救援。
5.3 逃生注意事項:
出房間時用手試門柄溫度,如發熱,切不可打開房門。撤離房間時,應往離房間最近的緊急出口撤離。走廊煙霧大要盡量低伏。緊急通道一般通往樓梯出口,進入梯間后及時把防煙(火)門關閉。
。
為了確保我所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本所實際情況,建立消防安全制度。
1、嚴格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認真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2、消防器材要放在固定、明顯位置,不得將消防器材移作他用或調換存放位置。
3、消防標志要清楚。
4、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如發現消防器材有故障缺陷,應及時更換或送修。
5、定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6、定期對防火工作及所有消防器材進行認真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有書面記錄。
7、嚴禁擅自亂拉、亂扯電線及私自改造線路,嚴禁各室內、使用電爐,嚴禁科室、倉庫、工作室存放液化氣鋼瓶及消防部門明令禁止的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8、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排除消防安全隱患。
9、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存儲,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易相互發生反應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醒目標明物品名稱和滅火方法。
10、室內不得存放大量紙箱、紙盒、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500ml)及其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11、發生火警、火災時,要迅速、及時組織力量撲救。并同時報警。
一、目的:
員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公司視需要安排員工統一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及宿舍所處的特殊周邊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二、范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管理
1、員工入住前需先到辦公室辦理入住手續。
2、宿舍的調配由公司宿舍管理人員統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換床位、房間
3、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如有丟失、損壞,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物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視其認識態度,給予相應處理。
4、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二)、紀律管理
1、嚴禁在宿舍吸煙,吸煙請到吸煙區。
2、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3、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4、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5、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6、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0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熱毯、電熱水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衛生管理
1、住宿員工輪流值日,值日員工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衛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達到整齊劃一。
2、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五)、探訪管理
1、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2、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
(六)、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2、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一日之內必須離開宿舍(辭職或解聘人員宣布后,應張貼于告示欄,知會全體員工)。
3、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全體人員必須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將情況反饋辦公室,予以結算工資。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宿舍管理員可酌情予以10—100元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附則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頒布實施,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為達到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達成優良的工作績效,促使本公司職務升遷管道暢通,滿足公司和員工個人發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員工個人的核心競爭力,進而提升經營績效,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1) 德能和業績并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2)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級晉升。
(3)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晉升,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5)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四、 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及職業道德; (4)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五、 晉升核定權限:
(1)高層由董事長提議,經董事會核定; (2)副經理以上由董事長核定;
(3)各部門主管或助理,由公司總經理核定;
(4)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級公司主管提議,呈總經理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人事部負責員工晉升工作的組織、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布等業務運作,是員工晉升的具體執行部門。各用人部門負責向公司推薦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由員工主動提出晉升時,任職部門負責對其任職條件進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 員工職業發展通道
一、 縱向發展
二、 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擇的工作不一定是自己最合適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可以在公司內重新選擇如工程到預算,再晉升為某一系列崗位管理職位;或者是集團內各子公司之間各崗位的調整。(集團—開發公司—環境公司—酒業公司—貿易公司—物業公司)
第三章 員工職業發展管理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對于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主管級以上人員的職業發展實行規劃管理。 職業發展管理模式:
一、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員工職業發展檔案,并負責保管與及時更新。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員工職業發展輔導人,如果員工轉換部門或工作崗位,則新部門經理為輔導人。
二、 實行新員工與部門經理談話制度。新員工入公司后三個月內,由所在部門經理負責與新員工談話,主題是幫助新員工根據自己的情況如職業興趣、資質、技能、個人背景分析考慮個人發展方向,大致明確職業發展意向。由人力資源部跟蹤督促新員工談話制度執行情況。
包括員工知識、技能、資格證書及職業興趣情況等內容,以備日后對照檢查,不斷完善,一般每兩年填寫一次,新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填寫。
四、 人力資源部每年組織一次員工培訓需求調查,員工需根據目前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要求和個人職業發展規劃,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填寫。人力資源部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及科目時,考慮從需求出發,參考員工培訓需求確定培訓內容。
五、 人力資源部每年對照《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檢查一次,了解公司在一年中有沒有為員工提供學習培訓、晉升機會,員工個人一年中考核情況及晉升情況,并提出員工下階段發展建議。
六、 各部門經理在每年底考核結果確定后,與本部門員工就個人工作表現與未來發展談話,確定下一步目標與方向。
七、 員工根據個人發展的不同階段及崗位變更情況選定不同的發展策略,調整能力需求,以適應崗位工作及未來發展的需要。
八、 職業發展檔案包括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培訓需求、每次的考核、培訓記錄等,作為對職業生涯規劃調整的依據。
第四章 員工晉升管理
第一節 員工晉升的基本條件
二、員工晉升時,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具備職務晉升資格:
(3)具備擬任崗位任職條件:自身基本條件符合崗位說明書列明的任職資格條件;
(4)具備擬任崗位所需能力:經考核,符合擬任崗位所需要的綜合素質與能力要求,考核成績要求在80分以上。
第二節 員工晉升的辦理
一、 晉升時機:
(1)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及發展規劃,為保證高效運作,同時充實內部人才儲備,人力資源部每兩年組織一次員工晉升。
(2)職務出現空缺時,若已有具備晉升條件的適當人選,可隨時依本辦法晉升程序辦理晉升。
二、晉升辦理程序
1. 確定擬提升職位: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戰略規劃及人員需求,定期發布擬新任領導者的職務類別、數量及具體要求。
2. 推薦合適人選:
(2)自薦:由員工自薦的,填寫《員工晉升申請表》(附件三),經部門負責人、公司經理核查后交人力資源部。
3. 晉升考核:人力資源部根據職位要求,對所有人選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對于審查符合條件的,組織用人部門及其他相關人員對其按照擬任職崗位要求進行考核。 填寫《員工晉升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表格》(附件四:主管人員適用;附件五:管理人員適用)。
4. 決定人選:人力資源部匯總考核結果,經會議討論后決定最后人選,由最高核定人簽發任命通知。
第三節 其他相關規定
一、經批準晉升后,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二、聘任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三、晉升條件不足時可設職務代理:
(1)各級職務出現空缺時,若無具備晉升條件的人員派任,應提升適當人員代理職務。 (2)主管級以上人員,除任職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為限),其余條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職位代理,視代理期間工作績效于適當時機辦理直接調任;不同職等代理,跨一職級代理滿半年,跨兩職級代理滿一年時,可辦理晉升。
第五章 職位輪換
一、職位輪換的對象:
(1)在同一職位超過五年的管理人員;
(2)大學??埔陨?,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管理經驗,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員工,儲備領導者優先。
二、辦理程序:
(1)每年根據公司運作需要,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用人部門擬定參加輪換的管理崗位名單。 (2)職位輪換的具體操作按內部調動形式進行,審批手續按內部調動程序執行。
第六章 儲備領導者管理
定期統計分析各公司的人員結構,建立公司人才儲備庫。
一、儲備領導者的條件:
工作中表現出色,綜合素質高、能力強,具備較大發展潛力,個人職業發展規劃中所希望任職的職位是公司的核心關鍵職位。
二、工作流程:
(1)確定關鍵職位。人力資源部會同各用人部門,對公司中的職位進行分析,確定哪些是關鍵的,是需要建立人才儲備的職位,并明確關鍵職位要求。
(2)接-班人的來源。由部門定期或不定期推薦,或每年辦理員工晉升時選拔出的后備人選。 (3)對初選的接-班人的考核。按其計劃要接替職位的要求進行考核。 (4)儲備領導者的任用。公司出現職務空缺時,直接辦理晉升審批手續。
第七章 領導者優化體系
系統性地發現不合格領導者,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分析,最后用公平的方式對他們進行處理。
優化流程:
一、找出不合格的領導者。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視為不合格領導者:
(1)年度考核成績為“不可接受”的;
(2)連續兩次季度考核為“不可接受”,同時年度考核為“需要改進”的; (3)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為“達到要求”的。
二、 收集每個個案的資料,并進行分析。對于部門經理層,由人力資源部準備個人材料,組織對不合格的領導者進行討論與分析。對于主管人員,由所在部門準備個人材料,人力資源部和所在部門經理進行分析。
三、 決定處理策略
領導者表現不佳的原因有很多,透過事前資料搜集以及會議中充分的討論后,擬定相應的處理方法報總經理批準。
(1)降級使用:對于能力不夠的領導者予以降級,但必須按比例嚴格執行。 (2)輪換:對于能力不適合現職的給予職位輪換。
措施處理。
(4)解雇:解雇無改進可能的領導者,但也給予情有可原或仍有潛力的領導者改進的機會。
為了更好地體現員工晉升管理的公正性、嚴肅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 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 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 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 晉升員工通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第二條?人事審批權限
1、? 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委員會審核,總經理任命。
2、? 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審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簽批。
第三條?晉升管理流程
1、? 員工晉升申報
1.1.? 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并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1.2.? 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布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并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發布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后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 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審核,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于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 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2.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2.1.2.充分負責原則
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1.3.充分建議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委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審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2.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2.3.評估采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審核。
2.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2.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審核材料于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簽批。
3、? 員工晉升任命
3.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將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大會公布。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大會公布。
第四條?注意事項
1、? 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 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行委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
3、? 所以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通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后方可任命。
4、? 日??己擞杀惶崦说闹苯咏浝碡撠?,人力資源部有監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為了規范調度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調度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運行提供調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調度運行。
2.1調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運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運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調度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運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2.1.2值班調度員進行調度操作時(包括調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復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運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運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調度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并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調度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調度員值班應按經批準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調度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2.2.3.1系統及各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運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2.2.3.2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2.2.3.3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2.2.3.4設備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2.2.3.5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2.2.3.6事故、異常運行、設備缺陷情況;
2.2.3.7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2.2.3.8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2.2.4.1交接班記錄;
2.2.4.2調度運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2.2.4.3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調度聯系匯報。
2.3.1值班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調度員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范圍內設備異常故障時及時匯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設備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匯報省調。
2.3.2值班調度員在其管轄范圍內的調度聯系對象為:各縣(配)調值班調度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系人,電力用戶指定的電氣聯系人,聯系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準或調度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調度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調度業務聯系和發布調度指令。
2.3.4各級值班調度員及運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系、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復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運行人員發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調度員的業務權限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運行單位之間的調度電話是電網統一調度的重要手段,非調度業務不得占用,調度業務聯系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調度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匯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也應事先匯報所領導、調度班長。
2.3.7發生重大設備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設備跳閘時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調度班長,設備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設備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用戶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調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調度操作均應使用調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調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復審、副值預發;新設備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復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審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復審。
2.4.3調度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調度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調度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注明原因,并及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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