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修訂應當及時,以適應社會和組織發展的變化,并保持與法律法規的一致性?;诠焦脑瓌t,規章制度的遵守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1、宿舍嚴禁留宿親朋好友及與公司無關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留宿時,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留宿原因、時限及留宿人員身份證復印件至行政部備案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留宿,無任何手續留宿無關人員者,勸退論處!
2、宿舍全體伙伴輪流值日,嚴格做好防火防盜及衛生打掃工作!由行政部負責檢查督導并安排值日人員!
3、宿舍內全體伙伴不得發生任何形式的借貸關系!如有違反,因此產生的糾紛與公司無關,并勸退雙方當事人!
4、宿舍內嚴禁私自購置安裝直排式熱水器,液化器爐等明火危險設備!已購置的,需定期匯報使用情況至行政部。行政部將不定期檢查使用情況!
5、宿舍內實行一人一床制,個人負責所屬鋪位的衛生及衣物整理;禁止亂扔亂放,影響他人休息生活!
6、宿舍內全體伙伴,如因外出無法回到宿舍者,須致電宿舍當日值班人員及行政部,并留下地址及聯系電話,并保持行動電話暢通!
7、宿舍內全體伙伴,每人每月扣除100元水電煤氣費,于次月工資里扣除,未滿15天的扣除50元。
8、新伙伴入住宿舍需提供正規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至行政部備案!體檢不合格者不予入??!
9、入住宿舍的全體伙伴,應當愛護宿舍內公共財產,如有損壞(非人為),應書面形式報至行政部,經調查之后,公司將派專人維護!人為損壞者,照價賠償!
10、宿舍鑰匙由行政部指派的專人保管,如需配鑰匙,須書面報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審批后方可配鑰匙!無任何手續私自配鑰匙者,勸退論處!
一、目的: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分/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匯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4.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根據每月評分總和之平均值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獎勵并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扣罰并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一、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水、電、財物等到成分合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特制訂本規定。
1.公司員工在城關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思想不穩定者。
(2)有地方居住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傳染病者。
3.不得攜眷或他人住宿。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上班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除名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當天內,交出屬于公司的鑰匙和用品用具,結清水電費,并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四、宿舍統一由公司委托的寢室室長管理,其工作任務及其權利如下:
1、負責一切內務,掌握宿舍房間動態及利用狀況,分配、監督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協助公司管理人員計算水電費,掌握宿舍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向公司管理人員匯報。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大風)、水電關閉。
3、有權對宿舍的違紀違章進行處置和罰款。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公司管理部: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并送醫院。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并給予一次罰款100元。
七、公司將有關宿舍現有的用具設備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八、宿舍的租金由公司負責,水電費100%由居住員工承擔,按照實際居住的天數計算到人,在工資中扣除。
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否則,一項罰款20元:
1.服從宿舍管理人員派遣與監督。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電水壺等耗電量極大的電器,以防線路超負荷運行導致電路燒毀,違者視情節輕重以紀律論處,并追加罰款。
3.寢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或擺放整齊。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手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清楚來訪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禁止亂扔亂倒垃圾。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打掃整理。
15.樹立節約水電資源的觀念,養成隨手關閉的良好習慣,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6.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十、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并呈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1.不服從室長的監督管理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者。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8.有偷竊行為者。
十一、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二、本規定自20__年8月1日執行。
1.員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現有設備器具的狀態登記(如衛生間設施門窗床鋪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證,與遷出員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遷出員工需將個人床鋪、抽屜、物品清理干凈,并做好宿舍衛生后與入住員工進行交接。
二.宿舍員工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過道、樓梯的干凈整潔,保持床鋪以及個人物品的擺放整潔。
三.員工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
四.宿舍內禁止做飯,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飯器具(包括菜刀、砧板、電飯鍋、電磁爐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飯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類、油、各類調味料等)。
五.宿舍未經允許,不得有外來人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需上級批準后,方可入住,且負責宿舍財產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電,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不得出現酒精、妥善處理好煙頭。
七.水電管理
1.宿舍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2.未經公司允許,宿舍內不得存在電熱管、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電水壺除外)。
3.宿舍用水標準:5噸/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4.宿舍用電標準:夏季用電標準40度/人/月(冬季用電標準60度/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八.宿舍內設備器具需愛惜使用,如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根據宿舍交接登記清單溯源責任人.
九.運營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體宿舍的檢查。
十.處罰
1.宿舍存在衛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未經允許,有外來人入住,未經允許的電器設備,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且對宿舍員工上級罰款100元/人;第三次,對違反規定的宿舍內員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內存在做飯行為,且存在做飯食材,器具等,沒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頭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二次,書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三次,辭退違反規定員工。
3.因違反規定,未做好防火防電,造成電火損失,由該員工承擔所有損失,且報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運營部執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1.凡入住本公司者,必須在行政部辦理住宿手續,不準擅自調房、調床,登記三天內未入住者,作自動放棄床位處理。
2.宿舍月供煤氣:冬季每人12元,夏季每人5元;月供電費:冬季每人10度,夏季每人15度。超出標準由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自當月工資中扣除。具體規定參照《宿舍用電用煤氣規定》。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打架、做有傷風化事宜,違者記大過或開除處理。
5.愛惜一切公共設施,造成一切損壞或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按價賠償,若找不到具體的當事人則由宿舍人均承擔,故意損壞者處原價1.5倍的賠款。
6.保持宿舍及周邊環境衛生整潔,禁止向窗外扔雜物、倒水、嚴禁將飯菜倒在洗漱臺或地上,違者記警告處理。
7.宿舍屬集體共有,個人如在外租房,公司將不再安排床位及作任何補貼。
8.就寢時間限每日00:00前,00:00之后回宿舍者一律記警告處理。
9.宿舍嚴禁員工擅自留宿外人,需留宿外人者須填寫《訪客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記大過處分。
10.禁止高聲喧嘩,音響或電視聲23:00后嚴禁開大聲,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禁止男女互串,違者記中過處分。
12.不宜穿內褲或光赤膊在宿舍外或過道上行走。
13.宿舍出現設施破損時,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聯系維修。
一、寢室:
1、凡住宿的員工應在綜合辦登記后方可辦理入住手續,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日常管理。住宿員工禁止夜不歸宿,有事須向宿舍長請假,由宿舍長匯報綜合辦。如一個月內累計3天夜不歸宿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2、每間宿舍指定宿舍長一名,全面負責宿舍內務衛生。住宿人員有義務保持房間、走廊、衛生間、內院等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嚴禁在宿舍、樓道大聲喧嘩、吵鬧。上中、夜班住宿員工下班后,應做到在宿舍內輕手輕腳,避免影響他人休息,禁止將公共物品帶出宿舍或借外私用。
3、住宿員工應按規定的房號就住,不得私自更換。禁止男女員工互竄宿舍,禁止親朋好友留宿,違者取消住宿資格。若出現男女混住現象,當事人即刻予以辭退。
4、有偷竊行為,破壞物品或設施的,做除名處理。
5、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情節嚴重者待崗或離崗。
6、住宿員工要有節約意識,上正常班員工必須在晚12點關宿舍燈。不能有常明燈現象發生。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的、晚12點未返回宿舍的,罰款該舍舍長50元,舍員100元。多次違反該規定者,取消住宿資格。
8、各宿舍必須保持室內清潔、整齊。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床下;不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鞋統一放在床的左下方,臉盆統一放在床的右下方。
9宿舍內嚴禁賭博及從事其他非法活動一經發現將立即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員工遇到問題和困難,可向綜合辦反訴,綜合辦將盡力給予幫助。
注:宿舍樓道掛衣服不能太濕,飯渣不能亂倒,各宿舍垃圾早9:00前、午15:00前、晚18:00前打掃在本宿舍門口統一由公衛員清理,其它時間一律不準亂倒!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的生活、休息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 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第二條 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嚴禁晝夜長明燈。
第三條 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第四條 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第五條 夜間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第六條 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第七條 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第八條 冬天晚上10點前,夏天晚上11點前應返回宿舍,超過時間門衛將不開門。(請大家知覺)
第九條 廢物、垃圾等集中于指定的場所傾倒。(大門口的垃圾筒處)
第十條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沐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3)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室內垃圾一天一倒,不累積、堆放垃圾、雜物。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到走廊、公共區等地方。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能亂丟雜物,亂畫墻壁。
第十一條? 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十二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尤其是(異性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7)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三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本公約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并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匯報,后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布并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煙、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寫亂涂,未經允許不得在墻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并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內存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并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斗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系。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設備,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設備。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設備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設備中,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設備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后,由責任人按設備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于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布。
違規處罰明細表序號違規行為處罰措施
2宿舍內抽煙、使用明火、存在煙頭、煙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設備損壞的設備照原價賠償,并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設備(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范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xx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7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xx元,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8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
注: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4.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
1、員工住宿必須憑人力資源部填寫的住宿申請單及押金收據辦理住宿手續,并服從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按照規定的房間和床位對號入住,不得隨意更換房間和床位。
2、員工住宿按規定標準領取清洗干凈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領和超標準多領,管理人員要規定嚴格把關登記。
3、對酒店配備的床上用品、電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須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除加倍賠償外,要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并進行處理。
4、保持室內物品擺設美觀,不得亂擺,亂放。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或超音量播放收錄機。
5、同事之間應團結、友愛、互諒互助,不允許打架、斗毆,違者通報批評并罰款50--100元。不聽勸阻,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6、嚴禁在宿舍內進行酗酒、打麻將等賭博活動,違者沒收賭具,通報批評并處當事人200元罰款。嚴禁傳閱淫穢書刊及音像制品。
7、員工宿舍是酒店為住宿員工提供的休息場所,住宿員工不得隨意將親友私自留宿,如果親屬探親,確因路途遙遠需留宿,本人必須填寫《臨時住宿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辦理住宿手續。
8、必須實行定時查房,晚上外出22時須回宿舍,發現不打招呼而隨意徹夜不歸或遲歸者給予10--20元處罰并通報有關部門。住宿手續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續,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9、員工退宿或離職,必須親自到管理處辦理退宿,注消床位,嚴禁轉交或不交。凡離職人員逾期不辦理退宿手續,宿舍管理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后將強制當事人退宿并禁止其進出宿舍區。
1、每單元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本單元住宿人員衛生輪值工作,執行衛生管理制度,全體住宿員工必須配合清潔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2、由宿舍長編排本單元輪值表并張貼在浴室門上面。
3、各單元值日員工負責當天內宿舍的清潔衛生,要做到房間地面、床面無煙頭,毛發、紙屑等雜物,保持衛生間無異味。
4、住宿員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員檢查出污漬過多有異味者將在酒店通報并罰款5元。
5、嚴禁隨地吐痰、丟果皮,嚴禁將鼻涕揩在墻上、地板或床上或將手印打在墻上等不文明行為,如發現在酒店通報并給予20元罰款處理。
6、禁止在宿舍區喂養寵物及家禽、家畜。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2、宿舍內不得抽煙,不得隨便亂拉、亂接電線,插座或燒電爐并用煙火燒煮東西,人離熄燈,切斷電源,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管理處。
3、水、電維修和宿舍維修,請填寫維修申請單并與管理處電工聯系,不得私自亂拆、亂修。
4、出入宿舍隨手關門,不得門戶敞開,空無一人。嚴防盜竊,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員工不得隨意翻弄和挪用別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如發現自已的錢、物在宿舍丟失要及時報告管-理-員便于保衛人員追查,對那些有偷盜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送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1、每月對照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進行二至三次全面檢查,評出文明宿舍四間,不文明宿舍兩間。
2、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將通報表揚,并記入個人檔案作為評優、升職、升級的參考依據之一,文明宿舍贈予流動紅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給予通報批評。兩次者除通報之外另記入個人檔案,宿舍長罰款30元,舍員罰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關人員住宿資格。
4、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個人,除按本制度有關處罰條款執行外,還將參照《員工手冊》各項規定予以處理。
一、目的: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二、相關權責:
1、本制度由行政部編制,總經理助理審核,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執行。
2、本制度由公司全體住宿員工遵照執行。
3、由人事行政部安排每周一進行檢查、責令期限整改,未整改的給予警告處分(處罰不重復,若不確定責任人,則整間宿舍所有人員將承擔連帶責任),財務部配合完成。
三、宿舍管理制度:
1、 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2、 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當天之內搬離宿舍,由宿舍管理人員收回鑰匙并開退宿證明后,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3、 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銷,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5、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人/次。
6、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人/次。
9、 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或者陽臺外.
10、 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布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并追究責任.
11、 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占用人行道.
12、 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
13、 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床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100元處理.嚴重者將無嘗辭退.
1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一律沒收,并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6、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18、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19、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 元。
20、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21、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罰款30元。
22、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23、 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無償辭退并交公安機關.
24、 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非婚男女混居,違者取消住宿資格。
25、 為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24:00后,宿舍謝絕會客.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26、 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24:00以后,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27、宿舍里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嘩.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償辭退.
28、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45元住宿費,水電費宿舍人員平分(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29、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來自http:// 在 點 網)30、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31、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32、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 119 匪警電話: 110 急救電話: 120
六.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 嚴禁在宿舍通道堆放雜物,保障通道暢通.
2、 人人知道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
3、 嚴禁宿舍員工做飯,并使用明火照明.
4、 電工定期維修、保養宿舍電源開關設備.
5、嚴禁私拉私接電源。
七、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編制/日期:主管/年 月 日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社長職責:
1、每間宿舍設立社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社長有義務向公司綜合辦公室及時匯報宿舍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社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宿舍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宿舍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社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宿舍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社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綜合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五、水、電管理:
1、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2、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綜合部。
3、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50元/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社長要及時上報綜合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宿舍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
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并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匯報,后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布并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煙、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寫亂涂,未經允許不得在墻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并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內存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并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斗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系。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設備,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設備。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設備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設備中,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設備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后,由責任人按設備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于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布。
2宿舍內抽煙、使用明火、存在煙頭、煙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設備損壞的設備照原價賠償,并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設備(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范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7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00元,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8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注: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五、執行4.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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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寢室以班級(專業)為單位進行綜合管理,輔導員是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生入住后必須在指定寢室、床位居住,不準隨意調換搬遷。
2、學生要愛護寢室的公共財產(床鋪、桌椅、燈具、電話、儲物柜、衛生用具等),室內的一切物品由住宿人員簽訂使用及管理責任狀,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隨意將室內任何設備搬走,如有損壞或丟失,一律按價或加倍賠償。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3、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后不得大聲說話、聽收音機、洗漱、敲打器物、燃放鞭炮,亂竄寢室或進行有礙他人休息的娛樂活動。
4、學生要自覺維護寢室秩序,不準在樓內打鬧、大聲喧嘩,不準搞任何迷信違法活動。
5、舉止文明、講究禮貌、團結友愛、關心病弱、尊敬師長。
6、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節約用水、用電。水龍頭、電燈用完后及時關閉;嚴禁私接電源;不敲打門窗、水管及暖氣片;不準在墻上亂涂、亂畫、拍球、踢腳印、亂釘、亂掛。
7、寢室內不準吸煙、飲酒、禁止攀爬樓梯及樓頂,對偷竊及賭博行為將予以嚴肅查處。
8、不準男、女互相串寢室,外來客人一律不準留宿,有特殊情況者,必須先經系、總務處、安保處同意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到指定寢室就寢。
9、宿舍樓關閉時間:春冬季晚10:30,夏秋季晚11:00。
10、學生就寢時間:春冬季晚10:00,夏秋季晚11:30。
11、夜間值班教師,學生會紀檢部每晚10:00時對全校各寢室進行點名。在校住宿的學生未請假晚歸或夜不歸宿者,按違紀處理。
12、嚴禁在寢室內收藏,傳播,觀看危害國-家-安-全或擾亂生活秩序的不健康書刊、影碟、網上信息等。
13、嚴禁在宿舍內成立非法組織,舉行非法集會,書寫張貼危害國-家-安-全或擾亂校園教學、管理、生活秩序的標語,大小字報。
二、衛生管理
1、寢室清潔規范,鋪面平整, 衣物整潔,各種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2、建立衛生值日輪流制,值日生輪流表上墻,每周進行一次大掃除。
3、寢室和走廓不準堆放垃圾,倒臟水,倒剩飯,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和在墻壁貼紙,不準往窗外扔雜物,倒水,倒飯菜。
4、不準以任何名義在寢室飲酒或自做飯菜,不能搞有礙公共衛生。影響室內整潔的活動。
5、注意保管好本寢室的清掃工具,清掃工具堅持以舊換新制。
6、值日生每天早8:00、午2:00前將寢室垃圾清掃至樓道指定位置。
三、寢室安全管理
1、注意防火防盜,不準在寢室內吸煙,使用明火物品,室內無人時要切斷電源并及時鎖門,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學生處、保衛處。
2、寢室內不準存放自行車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使用各種電器、電熱設備,不準焚燒物品。
3、無人鎖門、人走熄燈,寢室鑰匙不得轉借他人,錢款及貴重物品不準存放寢室內。
4、寢室內嚴禁藏匿管制刀具及木棍、鐵棒等器械,違反者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學生違紀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四、學生離校規定
1、住宿學生離校前應搞好室內衛生,個人衣物要疊放整齊,現金和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并關好門窗,上好插銷,關閉本室電器開關。
2、畢業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憑離校手續單到宿舍管理部門辦理離校手續,做到文明離校,未經允許不得滯留在校內。
3、因其他原因離校的學生,參照畢業生離校規定執行。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注意...
張家界市技工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場所,是發展人際關系,培 養高尚思想品德,養成良好生活習慣,營造文化氛圍的重要課堂,是學校精神 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為貫徹“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原則和培 養“四有新人”的目標,加強學生宿舍管理,給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 適、文明的學習、生活環境,以利于學生全面發展,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學生住宿管理?
一、新生住校 第一條 凡取得我校學籍的新生,入學報到后,立即辦理住宿手續,根據 學生科和班主任安排到指定房間住宿。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外住宿,確有 特殊情況者按照學校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新生應在班主任安排的指定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如 確需調換,須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調換,并將調換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學生科。
第三條 學生宿舍實行寢室長、學生干部(樓長)、宿舍管-理-員和班主任 負責制。自學生入住宿舍始,各班選派思想品質好、責任心強、學習成績優秀 的學生擔任寢室長,學生科選派負責宿舍管理的學生干部和宿舍管-理-員,分別 在班主任和學生科的指導下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第四條 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后勤科、班主作、寢室長核 準無誤后,雙方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
二、住 第五條 宿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是對學生進行政 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情操、文明習慣養成的教育陣地,提倡學生文明住宿。學校 把宿舍文明建設、宿舍文化建設、宿舍內務建設、學生的日常表現納入學生日 常行為規范管理中。
第六條 每個寢室要在兩個星期內,將本寢室的寢室長及寢室成員名單按 統一規定張貼在本寢室的門上。
第七條 上課和自習時間,不得在宿舍逗留,課間不準隨便進入宿舍。如 有特殊情況需進入宿舍者,必須得到宿舍管-理-員的同意,并在宿舍管-理-員處登 記后方可進宿舍。
第八條 應遵守宿舍作息時間(早 6:40—晚 22:00),正常的上課時間 不允許學生滯留在寢室和隨意進入寢室,因病或有急事需回宿舍,必須事先向 宿舍管-理-員說明事由,入樓時須待驗明身份并登記后方可上樓。
第九條 凡住宿學生不得留宿他人在校住宿,如有特殊情況(父母及兄弟 姐妹需在校住宿),須事先報告班主任及學生科,征得同意后才行;住宿學生 不得在校外住宿,確需在外住宿者,應向寢室長、班主任請假,并按時返校、 銷假。
第十條 非住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樓。學生家長要求會客時,須征得 宿舍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上樓,并做好登記,離開時再注銷。
第十一條 男女生不得互訪宿舍,確需進入對方宿舍時,應向宿舍管-理-員 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否則不得擅自入樓。
第十二條 學生應服從宿舍管-理-員管理,不得攜帶飯菜上樓。無論任何時 候,都不得在宿舍內打撲克和進行各類棋類活動,否則一律作賭博處理;嚴禁 在室內及宿舍樓道內使用大功率音響、大聲喧嘩、打鬧、進行劇烈的體育運 動;嚴禁在宿舍區吸煙;嚴禁猜拳行令,酗酒、鬧-事和賭博;嚴禁在宿舍內看 黃色書刊、信息,傳播淫穢物品;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鐵棒和具有威脅性、攻 擊性等器械進入宿舍。
第十三條 學生應保持室內外衛生,室內物品應擺放整齊;垃圾入簍,不 得將垃圾掃到樓道內;禁止在室內及走廊內潑水、亂拋果皮、紙屑等雜物;禁 止在墻壁上涂寫刻畫或隨意張貼;禁止使用不干膠掛鉤;嚴禁從窗口向外潑 水、倒垃圾、扔雜物;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在宿舍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 物品。
第十四條 建立衛生值日制度,每人寢室每日應至少安排兩到三名學生值 日,每周要進行一次大掃除,由寢室長、宿舍管-理-員和學生科督促檢查。
第十五條 住宿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樓內 的各種公共設施。
第十六條 室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電褥子、熱得快等 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室內、走廊里燃燒物品、點蠟燭、放鞭炮。
第十七條 住宿學生應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應急處 理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班主任和保衛科報告。宿舍無人時應及時鎖門關窗; 放假離校時要關閉宿舍水源、電源。
第十八條 個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以及首飾、手機等貴重物品。宿 舍無人時,寢室里不得存放超過五十元的現金。
第十九條 嚴禁校外人員和我校學生在學生宿舍樓推銷商品,一經發現除 沒收商品外,我校學生給予紀律處分,校外人員交學校保衛部門處理。
第二十條 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鑰匙,如有丟失應及時向寢室長說明 情況后,方可自行配制,并做好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生應主動配合學校辦公室、后勤科、學生科、保衛科等部 門安排的財產、衛生、紀律、消防等檢查工作。
三、畢業生離校 第二十二條 在規定時間內由各班班長將本班各寢室鑰匙收齊,交給班主 任,并將室內公共物品清點完畢后,通知學生科審驗,經學生科審核,在學生 推薦就業表上簽字,并辦完所有手續后,學生方可離校。
第二十三條 畢業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將個人所有物品帶走,騰空 房間、柜櫥。否則,后勤科、學生科將統一組織清理,并按有關規定處理遺留 物品。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凡不按時交宿舍房間鑰匙者; 宿舍內公共物品有損壞,不按規定照價賠償者。 第二章 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 第二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校在校學生,給予通報批評: 不聽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情節較輕; 在走廊內或向窗外潑水、拋棄垃圾雜物,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擅自調換房間、床位者; 在宿舍區抽煙者; 在宿舍樓內使用大功率音響,大聲喧嘩不聽勸告者; 在宿舍樓內打球,或做劇烈體育活動者; 不遵守作息時間,推遲熄燈、晚歸、外宿者; 不執行衛生、紀律制度,不配合衛生、紀律檢查,銷售商品,亂 貼亂畫者; 不執行宿舍管理制度,帶飯上樓者; 熄燈后點蠟燭不聽勸告者。
在規定就寢時間里,做與就寢無關事情者。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本校在校學生,給予警告處分: 第二十六條 兩次違犯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情節較嚴重者; 不接受管理人員的管理,并有不文明行為者; 在宿舍內私自接電源,使用電爐、電熱器或用酒精爐做飯者; 在宿舍內飲酒、焚燒、摔砸物品以及破壞公共水電、衛生設施 者; 在宿舍內打牌,下棋者,在宿舍區使用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學 習或公共秩序者。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本校在校學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違犯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情節嚴重的; 未經許可留宿外人,經批評教育不改者; 故意破壞公共設施,情節較輕者。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 違犯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情節嚴重者; 在宿舍樓道大小便者; 破壞消防設施,情節較輕的; 高空拋物,造成嚴重后果者。
5 6 7 多次在宿舍賭博,并不聽勸告者。
在宿舍打架者。
在宿舍里順手牽羊偷盜,較嚴重者。
上述所列條目以外的其它違紀行為參照《學生日常行為規 第二十九條 范》中的有關條款處理。
第三十條 “文明寢室”的評比,嚴格以宿舍里面各種檢查為準(各種檢 查實行日公布),堅決不搞班級平均主義,“文明寢室”的評比每個學期一 次,比例為總寢數的 30%,獲得“文明寢室”的寢室發給獎狀及一定獎勵。 附件 1: 宿舍管-理-員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學校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工作原則,一視同仁。
二、要關心、愛護、體貼學生,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思想,做到不怕 臟、不怕累、不怕麻煩。
三、堅守崗位,熟悉業務,不擅離職守,上班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四、堅決執行學校和上級部門領導的指示,認真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 五、要指導學生積極做好宿舍衛生、安全、紀律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務工作, 勤檢查、勤督促、勤教育,做到管理育人。
六、管理人員做到學生休息時有人值守。
七、管-理-員在每天上、放學時,學生進出宿舍大門高峰時,要站立在大門口維 持秩序。
八、定期做好所管宿舍的水、電、床鋪、門窗玻璃、消防等設施的安全隱患排 查,對出現需要維修的水、電、木工等現象,應將反映情況詳細記錄,并及時 報送后勤科進行維修。
九、對進入宿舍的外來人員和有特殊情況入宿舍的請假學生按要求做好登記記 錄。
十、保管好宿舍大門和各宿舍的鑰匙,在上級檢查時能夠及時開關門。
十一、每天檢查各宿舍的衛生情況,并進行量化打分,把打分情況做好記錄, 并交學生科,每天一匯總,以作為文明寢室評比的依據。
十二、在周一至周五早 6:30、中 11:40、下午 15:50、晚 21:00 準時開門, 早 8:20、中 14:30、下午 19:00、晚 22:00 準時關門,周六、周日早 6:40 開門,晚 22:00 關門。
十三、在巡查寢室時,對各宿舍嚴格檢查管制刀具,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有情況要及時上報給學校保衛科。
十四、搞好“三防”(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經常巡查本樓層的安全, 遇到偶然、突發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須妥善處置,并及時向保衛科、學生 科及行政值班人員報告。
十五、每學期初協同學生科調整好學生宿舍。建立學生入住登記花名冊及分配 學生宿舍工作,統計各個房間學生住宿名單。
十六、按照“宿舍管理人員量化細化評比制度”去做,并參加評比。 附件 2: 宿舍管-理-員考核制度 宿舍管理人員肩負著宿舍樓內所有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重任,應保 證住校生有良好的休息環境,防止宿舍內嚴重違紀事件的發生,保證消防安 全,確保公物的正常使用,督促學生按時作息,協助學校及各班把宿舍管理落 到實處,本著立足本職講求實效,創新思路、服務崗位的宗旨,充分體現服務 學生的管理理念,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精神,制定本考核制度。
1、所有檢查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做到一視同仁,未做到者,每次扣 1 分。
2、及時開關門,未做到者,每次扣 1 分。。
3、上班時間,擅離職守者,每次扣 2 分。
4、不按規定私放外來人員進寢室或在上課時間,不按規定放學生時寢室者,扣 5 分。、 5、巡查時,對重大險情或重大突發事件未及時上報者,每次扣 5 分 6、提前或錯后鎖門每 5 分鐘扣 1 分,鎖門后學生遲走一人次扣所包樓層老師 0.5 分。
7、男生宿舍出現抽煙、喝酒、打撲克、過生日等重大違紀,未發現、制止,一 經查出,每次扣 2 分 。
8、男女生互串寢室,未發現每次扣除 2 分,發現了未制止者,每次扣 5 分。
9、因自己言語不當引起學生起哄造成嚴重后果,每次扣 2 分。有詆毀學校聲譽 的言行并煽動學生鬧-事,上報學校一律辭退。
10、須向學生科請假,請假不得捎假,必須提前由本人寫請假條,否則按曠工 處理加倍扣款。
11、請假 3 天以內學生科科長批準,3 天以上主管校長批準,并自行找好同崗 位管理人員頂崗,每月請假累計超過 15 天或無故曠工一周者按自動放棄本工作 處理,學校有權辭退并扣發當月全部工資及獎金。 12、必須絕對服從領導,服從一切工作安排,如不服從頂撞領導一次扣除當月 獎金,態度蠻橫的上報學校處理。反映問題或有不同意見要講方式和場合,以 書面形式逐級上報。
13、工作時間嚴禁參與觀看賭博或外出散步,一經查出一次扣除當月獎金,兩 次上報學校研究處理。
14、對學生使用不文明語言,特別是對生病違紀學生態度蠻橫、漠不關心者, 每次扣 1 分。
15、學生打架,未及時制止未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 5 分。
16、學生偷盜,撬門、跳窗,未發現,每次扣 5 分,影響較大,上報學校并扣 該層宿管員 10 分。
17.嚴禁宿管員在宿舍賣東西,一經發現,立即無條件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全部 工資及獎金,15 日內必須騰清并搬出學校。
18.宿舍管-理-員應 24 小時保持手機暢通,如遇特殊情況電話不通者,每次扣 2 分。
住宿人員申請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記備案,由行政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后方可入住。
6、住宿員工離職必須在離職2天內搬離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3、
5、嚴禁在宿舍內從事賭博、嫖、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于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2、所住的員工必須配合舍長的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3、宿舍外公共環境衛生由所有人員按值日表輪流打掃。
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實施,請住宿人員自覺遵守。
為加強員工宿舍平安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平安,同時提倡員工節約用電,保證員工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全部住宿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平安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住宿員工要堅固樹立平安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平安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3.3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需剛好報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換或修理,嚴禁私自更換或修理。
3.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運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急性較大的電器。3.5用電設備必需安放在平安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嚴禁在宿舍內運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宿舍運用的插排必需帶有國家通行的平安標記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四周30厘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3.9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運用完畢后剛好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平安,全部宿舍人員都應當高度重視用電平安,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示。
3.11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狀況。員工宿舍酒店每月擔當標準為300度,超出酒店擔當范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員工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3.12嚴禁員工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覺,酒店將視情節輕重賜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3.13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擔當,要賠償損失,違反3.8條規定者,應擔當修復費用。并視情節和后果輕重賜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員工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是否適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權利。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員工住宿,無權留宿客人。4.所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人都在企業管理部登記。
5.宿舍床位由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更換房間和床位。
6.集體宿舍的床位只供人員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負擔,水電費由公司負擔,職工分攤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費用由雇員自身承擔。
8.公司宿舍不允許外人入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向行政部門報告,待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遷入。
9.認識到保護公共財產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種物品,宿舍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自身的'條件,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完全由自身承擔,并采取嚴厲的懲戒行動。
10.自覺養成不錯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維護宿舍內外清潔的環境。
11.宿舍工作人員必須與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潔。
12.宿舍外的公共衛生設施由全體職工按照值班表進行衛生清潔。
13.出門時要鎖好門窗,當心小偷。
1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隨著高考的臨近和氣溫的逐步升高,為了讓同學們的身心在緊張的學習競爭中得到放松和愉悅。我們正積極采取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強女宿的紀律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1、嚴格遵守女生宿舍開關門時間,未到開門時間不準進入宿舍,因病不能上課的學生,須有班主任的請假條,并在管理處登記,方可進入宿舍。
2、就寢時間不要晚歸,也不要在午休時間到教室學習,張弛有度勞逸結合。
3、按時就寢,午休12:40晚寢10:30以后,不能講閑話,吵鬧,放音響,不要再隨意走動、洗頭、洗衣服等。更不能在宿舍里高聲大叫或故意起哄。
4、午休和晚寢全體女生均不能私自離開宿舍,如有特殊情況,不在宿舍按時就寢的學生,須讓班主任開請假條并加蓋教學部章,由學生本人或室長將請假條交給所在樓層的宿管員手中。
5、所有宿舍的室長如實填寫本室缺寢人員,并及時向宿管員反應,否則隱瞞虛報,將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當月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6、按時起床,整理自己床鋪,迅速洗涮,做好值日衛生。離開宿舍隨手關燈,鎖好室門。
7、從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學們不要在走廊、大廳、樓梯、洗漱間、樓層拐角處亂放水壺和餐具。
8、從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學們不要在陽臺外面亂掛衣服,晾曬被子、鞋、拖把等。
9、在就寢時間,同學們不要在陽臺閑聊、打手機、晾頭發等,以免影響她人休息。
10、每晚熄燈后,同學們抓緊安靜入睡,不要使用熒光燈繼續學習,也不要坐在樓梯臺階上看書,以免影響精力和健康。
11、未經批準男同志不得進入女宿舍樓內,一經發現或被xx處xx元罰款/次;
12、保持室內整潔,不準亂貼、亂掛、亂畫,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3、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5、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xx元罰款/次。
7、自動離職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他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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