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心得體會是一個自我發現的過程,有助于我們更好地認識自己。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心得體會樣文,希望能夠給大家寫作提供一些思路和啟發。
為加強幼兒園規范化管理,嚴格工作紀律,嚴肅工作秩序,公平公正考核教師,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體教師要本著對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正確處理個人和工作的關系,顧全大局,努力做到出滿勤、干滿點、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崗位責任的完成。
1、請假手續:教職工請假不足3天由園長批準;請假超過3天由中心批準;一律填寫病、事假登記表,并在請假之前將自己的工作安排好。
因急病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者,要先臨時告知園領導,再辦理補假手續。
2、銷假手續:教師請假假期結束,辦理銷假手續,必須于上班當天上課前到相關負責人銷假。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1、事假。每學期每位教師不得超過5天事假,每1天事假扣100元,每0.5天事假扣50元。
2、病假。每學期每位教師請病假不超5天,或患教師公認有醫院證明的特殊疾病,以及因病住院治療,經核實無誤的不扣錢。如超過5天不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超過3天之內的,每天扣20元; 10天之內的,每天扣30元;超過10天的每天扣50元。
3、曠工曠課。教師無故曠工,每天扣200元;代替曠工教師鑒到者,每天扣50元。曠工5天以上則上報上級單位,另作行政處理。
4、外出、遲到、早退。教師在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在傳達室登記。一次外出超2小時的計事假0.5天。遲到、早退每學期超過5次,每超一次扣5元。每次遲到或早退超2小時以上者,計事假0.5天。(接送孩子上下學的老師,在該時間段每次給10分鐘,前提是不耽誤自己上課,需要填寫出公差及接送孩子出入登記表)。
注:
1、法定假期除外
2、查明請假理由是為欺騙組織而編造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一、事假必須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當事人先向園長請假,經同意安排好工作方能離園,如遇急事不能趕到園辦理請假手續,必須來電向領導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允許事后補假。
二、事假一天,考核獎50元,地方獎30元。
三、病假需醫生證明,領導同意,方可休息。病假一天考核獎20元,二天起扣30元,扣地方獎30元。
四、因公外出,時間在一天以內的,自行調課,完成帶班,處理好工作,不作代課處理。
五、各種假期規定(婚、產、節、喪等按規定執行)1、探親假: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2、婚假:憑結婚證到園部辦理休假手續,一次休清。因工作需要未休完的假作加班處理。凡符合晚婚條件并依法登記結婚的初婚夫婦(以領結婚證時間為準)享受婚假十天,雙方符合,雙方享受,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否則為三天。
3、產假:晚育的初產婦,在三個月內(剖腹產六個月)落實節育措施并領取獨生子女證后,由女方單位在正常產假九十天的基礎上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否則為九十天。
4、節育假:上環自手術日起休息三天,取環休息一天。上環后避孕失敗人流休二十天,同時上節育環增加休假三天。中期引產休假四十天。假期內,干部、職工工資照發。對不落實有效節育措施所致的人流、引產在休假期內,干部、職工工資不發。
5、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本市三天,外地七天(不包括往返路程所用時間)。
6、有嬰兒者,哺乳期十個月內,每天可在工作時間喂奶兩次,每次半小時。
新的學期開始了,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園后的安全,為了有計劃地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幼兒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我們真誠希望家長們在幼兒接送、請假和晨間保健檢查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兒接送及請假制度:
1、接送幼兒的家長請有秩序地排隊進入幼兒園并刷接送卡,無卡者不得入內。
2、早晨8:30之前一定要送幼兒入園。鼓勵中、大班的孩子自己進入班級,小班的孩子家長攙著進入班級,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3、下午4:10開大門,方可接幼兒。請家長接到幼兒后即離園,不要在園逗留。如逗留后發生意外事情與幼兒園無關。
4、幼兒因并因事須履行請假制度,請假條及時交給班級教師,整月請假的請假條交到園長辦公室審批后交給會計。提前一天請假的方能退伙,當天請假的不予退伙。
二、晨間保健檢查的具體要求:
1、清晨起床后家長要注意觀察孩子精神狀態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時就醫,發燒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的幼兒不得入園,并請家長及時持病歷向教師報告,不得隱瞞。(保健品一律不得帶到幼兒園服用)。
2、入園前務必檢查孩子口袋有無危險品,如紐扣、珠珠等,不要給幼兒戴各種玉佩、發夾、手鏈、手鐲等,以免發生意外。
3、為了您的孩子在園內活動方便安全,請給孩子穿跟腳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潔衛生。
三、友情提醒:
1、請家長積極配合班級的教育教學活動,注意觀看家長園地及網站的.內容。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班級教師進行交流和溝通。
2、請家長不斷樹立科學的育兒方法,不僅注重幼兒的智力開發,更要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請家長進入幼兒園后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著裝得體大方、注意文明禮儀。
我們衷心祝愿每個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一、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擅離工作崗位(有特殊情況離開須向園務和班級說清楚去向),特殊原因必須請假暫時離園的,需向園長請假并經同意后填寫外出登記表,回園時在登記表上填寫回園時間進行銷假。
二、園內安排的各類值班必須準時到崗,與日常上班時間要求一致。
三、工作時間內因特殊情況請假的人員提前填好假條,并通知本班級人員;經園長批準后方可離園。假期提前結束辦理銷假手續。
四、因病突然不能上班者,必須電話告知本班人員和園長,憑病歷
五、3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醫生診斷證明書,寫請假報告需經園長批準。病假結束上班后辦理銷假手續。
六、1天以上的事假含1天內事假,需通知班級人員,寫請假報告向園長申請,由園長批準后方可。嚴禁打電話、捎口信請假。
七、婚假、產假(符合計劃生育)、喪假(直系親屬)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休假標準執行。違反計劃生育國策,作事假處理。
八、凡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處理。 園長補辦請假手續。
新的學期開始了,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園后的安全,為了有計劃地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幼兒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我們真誠希望家長們在幼兒接送、請假和晨間保健檢查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兒接送及請假制度:
1、接送幼兒的家長請有秩序地排隊進入幼兒園并刷接送卡,無卡者不得入內。
2、早晨8:30之前一定要送幼兒入園。鼓勵中、大班的孩子自己進入班級,小班的孩子家長攙著進入班級,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3、下午4:10開大門,方可接幼兒。請家長接到幼兒后即離園,不要在園逗留。如逗留后發生意外事情與幼兒園無關。
4、幼兒因并因事須履行請假制度,請假條及時交給班級教師,整月請假的請假條交到園長辦公室審批后交給會計。提前一天請假的方能退伙,當天請假的不予退伙。
二、晨間保健檢查的具體要求:
1、清晨起床后家長要注意觀察孩子精神狀態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時就醫,發燒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的幼兒不得入園,并請家長及時持病歷向教師報告,不得隱瞞。(保健品一律不得帶到幼兒園服用)。
2、入園前務必檢查孩子口袋有無危險品,如紐扣、珠珠等,不要給幼兒戴各種玉佩、發夾、手鏈、手鐲等,以免發生意外。
3、為了您的孩子在園內活動方便安全,請給孩子穿跟腳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潔衛生。
三、友情提醒:
1、請家長積極配合班級的教育教學活動,注意觀看家長園地及網站的內容。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班級教師進行交流和溝通。
2、請家長不斷樹立科學的育兒方法,不僅注重幼兒的智力開發,更要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請家長進入幼兒園后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著裝得體大方、注意文明禮儀。
我們衷心祝愿每個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一、事假必須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當事人先向園長請假,經同意安排好工作方能離園,如遇急事不能趕到園辦理請假手續,必須來電向領導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允許事后補假。
二、事假一天,考核獎50元,地方獎30元。
三、病假需醫生證明,領導同意,方可休息。病假一天考核獎20元,二天起扣30元,扣地方獎30元。
四、因公外出,時間在一天以內的,自行調課,完成帶班,處理好工作,不作代課處理。
五、各種假期規定(婚、產、節、喪等按規定執行)1、探親假: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2、婚假:憑結婚證到園部辦理休假手續,一次休清。因工作需要未休完的假作加班處理。凡符合晚婚條件并依法登記結婚的.初婚夫婦(以領結婚證時間為準)享受婚假十天,雙方符合,雙方享受,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否則為三天。
3、產假:晚育的初產婦,在三個月內(剖腹產六個月)落實節育措施并領取獨生子女證后,由女方單位在正常產假九十天的基礎上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否則為九十天。
4、節育假:上環自手術日起休息三天,取環休息一天。上環后避孕失敗人流休二十天,同時上節育環增加休假三天。中期引產休假四十天。假期內,干部、職工工資照發。對不落實有效節育措施所致的人流、引產在休假期內,干部、職工工資不發。
5、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本市三天,外地七天(不包括往返路程所用時間)。
6、有嬰兒者,哺乳期十個月內,每天可在工作時間喂奶兩次,每次半小時。
一、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擅離工作崗位(有特殊情況離開須向園務和班級說清楚去向),特殊原因必須請假暫時離園的,需向園長請假并經同意后填寫外出登記表,回園時在登記表上填寫回園時間進行銷假。
二、園內安排的各類值班必須準時到崗,與日常上班時間要求一致。
三、工作時間內因特殊情況請假的人員提前填好假條,并通知本班級人員;經園長批準后方可離園。假期提前結束辦理銷假手續。
四、因病突然不能上班者,必須電話告知本班人員和園長,憑病歷
五、3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醫生診斷證明書,寫請假報告需經園長批準。病假結束上班后辦理銷假手續。
六、1天以上的事假含1天內事假,需通知班級人員,寫請假報告向園長申請,由園長批準后方可。嚴禁打電話、捎口信請假。
七、婚假、產假(符合計劃生育)、喪假(直系親屬)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休假標準執行。違反計劃生育國策,作事假處理。
八、凡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處理。 園長補辦請假手續。
新的學期開始了,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園后的安全,為了有計劃地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幼兒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我們真誠希望家長們在幼兒接送、請假和晨間保健檢查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兒接送及請假制度:
1、接送幼兒的家長請有秩序地排隊進入幼兒園并刷接送卡,無卡者不得入內。
2、早晨8:30之前一定要送幼兒入園。鼓勵中、大班的孩子自己進入班級,小班的孩子家長攙著進入班級,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3、下午4:10開大門,方可接幼兒。請家長接到幼兒后即離園,不要在園逗留。如逗留后發生意外事情與幼兒園無關。
4、幼兒因并因事須履行請假制度,請假條及時交給班級教師,整月請假的請假條交到園長辦公室審批后交給會計。提前一天請假的方能退伙,當天請假的不予退伙。
二、晨間保健檢查的具體要求:
1、清晨起床后家長要注意觀察孩子精神狀態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時就醫,發燒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的幼兒不得入園,并請家長及時持病歷向教師報告,不得隱瞞。(保健品一律不得帶到幼兒園服用)。
2、入園前務必檢查孩子口袋有無危險品,如紐扣、珠珠等,不要給幼兒戴各種玉佩、發夾、手鏈、手鐲等,以免發生意外。
3、為了您的孩子在園內活動方便安全,請給孩子穿跟腳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潔衛生。
三、友情提醒:
1、請家長積極配合班級的教育教學活動,注意觀看家長園地及網站的內容。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班級教師進行交流和溝通。
2、請家長不斷樹立科學的育兒方法,不僅注重幼兒的智力開發,更要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請家長進入幼兒園后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著裝得體大方、注意文明禮儀。
我們衷心祝愿每個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1 考勤制度
b為鼓勵出勤率達90%的學員,中心于每學年末設立評比活動并給予獎勵; c如學員因病或事需請假,請提前告知中心工作人員。
d逢法定假日及中心寒暑假,課程安排將會提前作出公示。
2 停課
a. 為保障您的孩子自身及其他孩子們的身體健康,如果學員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應及時就醫并告知中心協助辦理休學手續,待康復后出示醫院開具的痊愈證明,學館將恢復對其授課:
1.) 因病需請假一個月以上
2.) 患有傳染性疾病
* 休學申請由書面形式提交,經批準后生效。
c. 因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自然災害、大規模傳染性疾病集中爆發、停電等),導致中心無法正常進行教學活動,將提前通知并作統一安排。
3 延費及退費
a. 學員因生病、度假、出國等原因,需要長期請假者,每半年可享有一個月學費延費之權利(最短的請假周期為半個月,即小于半個月的假期不予延費)。
b. 學員因搬家、出國等原因申請退費時,需攜帶繳費收據或發票、學員身份證明原件及家長身份證原件;辦理退費須退還發票,如有遺失,不予受理。
c. 報名費、教學材料等費用不予退還;
d. 當學員就讀時長不超過所繳納學費一半之時長時,退費比例為剩余學費之70%。 當學員就讀時長不超過所繳納學費一半之時長時,退費比例為剩余學費之50%。 e. 退費時,刷卡手續費、發票稅額均有學員家長承擔。
1、作為幼兒園的工作人員理應做到出滿勤。當身體有病不能到崗或家里有重要事情必須處理時可以請假,并出具相關證明或寫請假條。
2、工作時間臨時要外出,必須到園長室簽單子。如外出不打招呼,不簽單子,發現一次就作當天事假處理。有事請假或外出累計滿4小時,扣除50元學期全勤獎;滿8小時取消學期全勤獎100元。
3、事假1天扣50元;病假1天算半天事假,依此類推;班組成員代課的半天10元。
4、當月連續請事假滿5天,扣除當月獎金;當月連續請病假滿15天,扣除當月獎金。
5、無緣無故遲到、早退2次就作1天事假處理。
6、利用工作時間外出進修、考試須出具校方有關證明或通知,經園部同意方可參加進修考試,并每天扣除20元獎金;如無證明,作事假處理。
7、婚假、喪假、產假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處理。
8、幼兒園組織的各類會議、業務學習必須準時參加,遲到滿2次,作1天事假處理;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請假。
9、積極參加園內外組織的各項群藝活動;幼兒園組織的集體活動一律不允許帶小孩和家屬。
10、全體教職工在正常工作期間,不能隨便接待來訪者,更不能攜帶兒女,以免影響工作。
新的學期開始了,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園后的安全,為了有計劃地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幼兒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我們真誠希望家長們在幼兒接送、請假和晨間保健檢查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配合!
1、接送幼兒的家長請有秩序地排隊進入幼兒園并刷接送卡,無卡者不得入內。
2、早晨8:30之前一定要送幼兒入園。鼓勵中、大班的孩子自己進入班級,小班的孩子家長攙著進入班級,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3、下午4:10開大門,方可接幼兒。請家長接到幼兒后即離園,不要在園逗留。如逗留后發生意外事情與幼兒園無關。
4、幼兒因并因事須履行請假制度,請假條及時交給班級教師,整月請假的請假條交到園長辦公室審批后交給會計。提前一天請假的方能退伙,當天請假的不予退伙。
1、清晨起床后家長要注意觀察孩子精神狀態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時就醫,發燒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的幼兒不得入園,并請家長及時持病歷向教師報告,不得隱瞞。(保健品一律不得帶到幼兒園服用)。
2、入園前務必檢查孩子口袋有無危險品,如紐扣、珠珠等,不要給幼兒戴各種玉佩、發夾、手鏈、手鐲等,以免發生意外。
3、為了您的孩子在園內活動方便安全,請給孩子穿跟腳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潔衛生。
1、請家長積極配合班級的教育教學活動,注意觀看家長園地及網站的內容。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班級教師進行交流和溝通。
2、請家長不斷樹立科學的育兒方法,不僅注重幼兒的智力開發,更要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請家長進入幼兒園后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著裝得體大方、注意文明禮儀。
新的學期開始了,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園后的,為了有計劃地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幼兒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我們真誠希望家長們在幼兒接送、請假和晨間保健檢查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兒接送及請假制度:
1、接送幼兒的家長請有秩序地排隊進入幼兒園并刷接送卡,無卡者不得入內。
2、早晨9點之前一定要送幼兒入園。鼓勵中、大班的孩子自己進入,小班的孩子家長攙著進入班級,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3、下午5點半開大門,方可接幼兒。請家長接到幼兒后即離園,不要在園逗留。如逗留后發生意外事情與幼兒園無關。
4、幼兒因并因事須履行請假制度,請假條及時交給班級教師,整月請假的請假條交到園長辦公室審批后交給會計。提前一天請假的方能退伙,當天請假的不予退伙。
二、友情提醒:
(1)晨間保健檢查的具體要求:
1、清晨起床后家長要注意觀察孩子精神狀態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時就醫,發燒
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的幼兒不得入園,并請家長及時持病歷向教師報告,不得隱瞞。(保健品一律不得帶到幼兒園服用)。
2、入園前務必檢查孩子口袋有無危險品,如紐扣、珠珠等,不要給幼兒戴各種玉佩、發夾、手鏈、手鐲等,以免發生意外。
3、為了您的孩子在園內活動方便安全,請給孩子穿跟腳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潔衛生。
(2) 注意關注:
1、請家長積極配合班級的教育教學活動,注意觀看家長園地及網站的內容。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班級教師進行交流和溝通。
2、請家長不斷樹立科學的育兒方法,不僅注重幼兒的智力開發,更要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請家長進入幼兒園后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著裝得體大方、注意文明禮儀。 我們衷心祝愿每個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二)、教職工請假出勤獎扣發說明:
1.事假每月2天之內不扣全勤,超過兩天扣工資和全勤。
2.教師中途有事外出,須填寫外出申請。每月2小時,超過兩小時按半天扣工資
4.教師遲到3分鐘以內不扣全勤,1分鐘扣5元。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時電話聯系園領導。早退扣全勤。
三、幼兒園準假規定:
1.婚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女年滿20周歲)7天。憑結婚證請假。遇寒暑假、雙休日假期不順延?;榧倨陂g,工資及津貼按在職發給。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90+15天。憑生育證請假。不滿6個月嬰兒的女職工,嬰兒在哺乳期內,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時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哺乳時間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3天,隔代:1天。(僅限于: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論處。
四:特別說明
并記入學期考核.
為加強幼兒園規范化管理,嚴格工作紀律,嚴肅工作秩序,公平公正考核教師,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體教師要本著對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正確處理個人和工作的關系,顧全大局,努力做到出滿勤、干滿點、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崗位責任的完成。
一、請假制度:
1、請假手續:教職工請假不足3天由園長批準;請假超過3天由中心批準;一律填寫病、事假登記表,并在請假之前將自己的工作安排好。
因急病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者,要先臨時告知園領導,再辦理補假手續。
2、銷假手續:教師請假假期結束,辦理銷假手續,必須于上班當天上課前到相關負責人銷假。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二、出勤獎懲辦法:(國家法定假期之內不受任何懲罰)
1、事假。每學期每位教師不得超過5天事假,每1天事假扣100元,每0.5天事假扣50元。
2、病假。每學期每位教師請病假不超5天,或患教師公認有醫院證明的特殊疾病,以及因病住院治療,經核實無誤的不扣錢。如超過5天不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超過3天之內的,每天扣20元; 10天之內的,每天扣30元;超過10天的每天扣50元。
3、曠工曠課。教師無故曠工,每天扣200元;代替曠工教師鑒到者,每天扣50元。曠工5天以上則上報上級單位,另作行政處理。
4、外出、遲到、早退。教師在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在傳達室登記。一次外出超2小時的計事假0.5天。遲到、早退每學期超過5次,每超一次扣5元。每次遲到或早退超2小時以上者,計事假0.5天。(接送孩子上下學的老師,在該時間段每次給10分鐘,前提是不耽誤自己上課,需要填寫出公差及接送孩子出入登記表)。
注: 1、法定假期除外
vacation policy
1 考勤制度
b為鼓勵出勤率達90%的學員,中心于每學年末設立評比活動并給予獎勵; c如學員因病或事需請假,請提前告知中心工作人員。
d逢法定假日及中心寒暑假,課程安排將會提前作出公示。
2 停課
a. 為保障您的孩子自身及其他孩子們的身體健康,如果學員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應及時就醫并告知中心協助辦理休學手續,待康復后出示醫院開具的痊愈證明,學館將恢復對其授課:
1.) 因病需請假一個月以上
2.) 患有傳染性疾病
* 休學申請由書面形式提交,經批準后生效。
c. 因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自然災害、大規模傳染性疾病集中爆發、停電等),導致中
心無法正常進行教學活動,將提前通知并作統一安排。
3 延費及退費
a. 學員因生病、度假、出國等原因,需要長期請假者,每半年可享有一個月學費延費之權利(最短的請假周期為半個月,即小于半個月的假期不予延費)。
b. 學員因搬家、出國等原因申請退費時,需攜帶繳費收據或發票、學員身份證明原件及家長身份證原件;辦理退費須退還發票,如有遺失,不予受理。
c. 報名費、教學材料等費用不予退還;
d. 當學員就讀時長不超過所繳納學費一半之時長時,退費比例為剩余學費之70%。 當學員就讀時長不超過所繳納學費一半之時長時,退費比例為剩余學費之50%。 e. 退費時,刷卡手續費、發票稅額均有學員家長承擔。
為加強幼兒園規范化管理,嚴格工作紀律,嚴肅工作秩序,公平公正考核教師,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體教師要本著對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正確處理個人和工作的關系,顧全大局,努力做到出滿勤、干滿點、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崗位責任的完成。
一、請假制度:
1、請假手續:教職工請假不足3天由園長批準;請假超過3天由中心批準;一律填寫病、事假登記表,并在請假之前將自己的工作安排好。
因急病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者,要先臨時告知園領導,再辦理補假手續。
2、銷假手續:教師請假假期結束,辦理銷假手續,必須于上班當天上課前到相關負責人銷假。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二、出勤獎懲辦法:(國家法定假期之內不受任何懲罰)
1、事假。每學期每位教師不得超過5天事假,每1天事假扣100元,每0.5天事假扣50元。
2、病假。每學期每位教師請病假不超5天,或患教師公認有醫院證明的特殊疾病,以及因病住院治療,經核實無誤的不扣錢。如超過5天不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超過3天之內的,每天扣20元; 10天之內的,每天扣30元;超過10天的每天扣50元。
3、曠工曠課。教師無故曠工,每天扣200元;代替曠工教師鑒到者,每天扣50元。曠工5天以上則上報上級單位,另作行政處理。
4、外出、遲到、早退。教師在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在傳達室登記。一次外出超2小時的計事假0.5天。遲到、早退每學期超過5次,每超一次扣5元。每次遲到或早退超2小時以上者,計事假0.5天。(接送孩子上下學的老師,在該時間段每次給10分鐘,前提是不耽誤自己上課,需要填寫出公差及接送孩子出入登記表)。
注: 1、法定假期除外
2、查明請假理由是為欺騙組織而編造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幼兒園教師請假制度》正文開始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現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3天以上(含3天)須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 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 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請假10天;再婚可請假3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 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3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1天喪假。 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7.產假順產為三個月,剖腹產延長十五天;對晚育的(24周歲后生第一胎),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
8.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有國家規定的休假時間:放置宮內節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三天;帶環受孕人工流產術后休息十五天。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不做病假處理。未采取措施導致計劃外懷孕做流產手術,產后休息作病假處理。
9.孩子處于哺乳期的老師享受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
10. 教職工外出函授學習,原則上利用業余時間,如必須在工作日參加學習進修,課務盡可能自己調代且每學期連續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周,或間斷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0天;如確有困難需要其他老師代課,每節自付3元,期末時財務處在其工資中扣除;如超過時間,作事假處理;未經園部同意參加各種學歷進修的幼兒園不報銷任何費用,也不準假,如要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
11.每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和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為20--25元。
12. 如遇特殊情況教師每月可有三次臨時離園時間,臨時離園必須向副園長說明理由,同意后進行登記。離園累計時間超過0.5小時以上,不享受月全勤獎。
13.每位教職工每學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園長請假同意。
請假者酌情扣獎,病假一天扣獎10元,事假一天扣獎20元,曠工一天扣獎50元。
14.因班上老師請假臨時代課或承擔其它工作任務的,超工作量獎一天為15元。
15、其它事項按中心校教師考核標準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請假規定同時廢止。 本制度解釋權屬園長室。
新的學期開始了,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園后的,為了有計劃地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幼兒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我們真誠希望家長們在幼兒接送、請假和晨間保健檢查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兒接送及請假制度:
1、接送幼兒的家長請有秩序地排隊進入幼兒園并刷接送卡,無卡者不得入內。
2、早晨9點之前一定要送幼兒入園。鼓勵中、大班的孩子自己進入,小班的孩子家長攙著進入班級,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3、下午5點半開大門,方可接幼兒。請家長接到幼兒后即離園,不要在園逗留。如逗留后發生意外事情與幼兒園無關。
4、幼兒因并因事須履行請假制度,請假條及時交給班級教師,整月請假的請假條交到園長辦公室審批后交給會計。提前一天請假的方能退伙,當天請假的不予退伙。
二、友情提醒:
(1)晨間保健檢查的具體要求:
1、清晨起床后家長要注意觀察孩子精神狀態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時就醫,發燒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的幼兒不得入園,并請家長及時持病歷向教師報告,不得隱瞞。(保健品一律不得帶到幼兒園服用)。
2、入園前務必檢查孩子口袋有無危險品,如紐扣、珠珠等,不要給幼兒戴各種玉佩、發夾、手鏈、手鐲等,以免發生意外。
3、為了您的孩子在園內活動方便安全,請給孩子穿跟腳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潔衛生。
(2) 注意關注:
1、請家長積極配合班級的教育教學活動,注意觀看家長園地及網站的內容。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班級教師進行交流和溝通。
2、請家長不斷樹立科學的育兒方法,不僅注重幼兒的智力開發,更要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請家長進入幼兒園后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著裝得體大方、注意文明禮儀。
我們衷心祝愿每個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二)、教職工請假出勤獎扣發說明:
1.事假每月2天之內不扣全勤,超過兩天扣工資和全勤。
2.教師中途有事外出,須填寫外出申請。每月2小時,超過兩小時按半天扣工資
4.教師遲到3分鐘以內不扣全勤,1分鐘扣5元。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時電話聯系園領導。早退扣全勤。
三、幼兒園準假規定:
1.婚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女年滿20周歲)7天。憑結婚證請假。遇寒暑假、雙休日假期不順延?;榧倨陂g,工資及津貼按在職發給。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90+15天。憑生育證請假。不滿6個月嬰兒的女職工,嬰兒在哺乳期內,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時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哺乳時間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3天,隔代:1天。(僅限于: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論處。
四:特別說明
以上幼兒園準假規定必須由教職工提出書面申請,園領導根據幼兒園工作情況批準后才能生效。如果沒有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自行休假,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全額出勤獎并記入學期考核.
以上準假規定均屬連續計算,并且不扣除其它法定假。
1、每學期每人請假(病事假)不超過7天。(超過7天獎罰按往年政策執行)
2、每曠工一天算請假3天。
3、遲到三次(10分鐘內)算請假半天,遲到三次(10分鐘以外)算請假一天,遲到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
4、請零假的回來要銷假。
5、集體加班不算加班,但不加班的算請假。
6、開會、集體活動不參加的算請假半天。
二0一二年九月一日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優化教風園風,促進我園教職工隊伍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精神及我園實際,現將我園教師考勤細則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30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30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規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一、出勤和考勤
(1)幼兒園實行全員坐班制,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2)所有工作人員凡按時上下班,工作期間不擅離職守,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崗位任務,均為出勤。
(3)教職工請假一天扣帶班費6元。
(4)嚴格執行考勤登記制度,由教研組長負責全體教職工考勤,月底統計后交園長審批。
二、請假審批程序、權限及手續
(1)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根據局有關規定,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手續完備后方可離崗。
個月;病假、產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的診斷證明,手續完備后放可離崗。
人代替來園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方為有效。
(4)園長請假無論時間長短,要直接向分管局領導請假。
(5)教職工重大疾?。ㄐ枳≡褐委煟?,住院期間工資照發。
(6)教職工婚假7天,符合晚婚條件的教師(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以適當延長至半月。教職工直系親屬喪事7天,其他按事假對待。
工資,不享受園內的物質待遇,超計劃生育者,不享受產假。
(8)教職工請假一個月以上(正常產假除外),扣除代班費300元。
(9)請假必須有請假手續,未手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
b、為鼓勵出勤率達90%的學員,中心于每學年末設立評比活動并給予獎勵;c如學員因病或事需請假,請提前告知中心工作人員。
c、逢法定假日及中心寒暑假,課程安排將會提前作出公示。
a、為保障您的孩子自身及其他孩子們的.身體健康,如果學員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應及時就醫并告知中心協助辦理休學手續,待康復后出示醫院開具的痊愈證明,學館將恢復對其授課:
1)因病需請假一個月以上。
2)患有傳染性疾病。
休學申請由書面形式提交,經批準后生效。
b、因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自然災害、大規模傳染性疾病集中爆發、停電等),導致中心無法正常進行教學活動,將提前通知并作統一安排。
a、學員因生病、度假、出國等原因,需要長期請假者,每半年可享有一個月學費延費之權利(最短的請假周期為半個月,即小于半個月的假期不予延費)。
b、學員因搬家、出國等原因申請退費時,需攜帶繳費收據或發票、學員身份證明原件及家長身份證原件;辦理退費須退還發票,如有遺失,不予受理。
c、報名費、教學材料等費用不予退還;
d、當學員就讀時長不超過所繳納學費一半之時長時,退費比例為剩余學費之70%。當學員就讀時長不超過所繳納學費一半之時長時,退費比例為剩余學費之50%。
e、退費時,刷卡手續費、發票稅額均有學員家長承擔。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現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xxx天以上(含xxx天)須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xxx周歲,女xxx周歲),可請假xxx天;再婚可請假xxx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xxx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xxx天喪假?;榧?、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7、產假順產為三個月,剖腹產延長十五天;對晚育的(xxx周歲后生第一胎),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
8、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有國家規定的休假時間:放置宮內節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三天;帶環受孕人工流產術后休息十五天。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不做病假處理。未采取措施導致計劃外懷孕做流產手術,產后休息作病假處理。
9、孩子處于哺乳期的老師享受哺乳時間,每天xxx小時。
10、教職工外出函授學習,原則上利用業余時間,如必須在工作日參加學習進修,課務盡可能自己調代且每學期連續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xxx周,或間斷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xxx天;如確有困難需要其他老師代課,每節自付xxx元,期末時財務處在其工資中扣除;如超過時間,作事假處理;未經園部同意參加各種學歷進修的幼兒園不報銷任何費用,也不準假,如要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
11、每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和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為20--xxx元。
12、如遇特殊情況,教師每月可有三次臨時離園時間,臨時離園必須向副園長說明理由,同意后進行登記。離園累計時間超過xxx小時以上,不享受月全勤獎。
13、每位教職工每學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園長請假同意。請假者酌情扣獎,病假一天扣獎xxx元,事假一天扣獎xxx元,曠工一天扣獎xxx元。
14、因班上老師請假臨時代課或承擔其它工作任務的,超工作量獎一天為xxx元。
15、其它事項按中心校教師考核標準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請假規定同時廢止。
《幼兒園教師請假制度》正文開始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現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3天以上(含3天)須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 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 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請假10天;再婚可請假3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 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3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1天喪假。 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1.病假事假一律提前書面請假,單位同意后方可休假,突發事件則及時說明。如與單位重大活動或者實際情況沖突,則以大局為重。
2.病假在一周之內,所在單位審批,超過一周提出書面申請,由鎮教管辦審批。病假超過兩周的,由市教育局審批。
3.公辦教職工病假時間超過六個月不參加考核。從第七個月起地方補貼不發。正?;謴蜕习嗪笤侔l。
學習制度
1、準時參加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文化進修學習。
2、學習前按通知要求做好準備。
3、學習時帶好學習材料,做好學習筆記,不無故遲到,不無故缺席。
4、學習時思想集中,遵守紀律,尊重別人的發言,不看與學習內容無關的報刊雜志。
5、政治學習積極參加討論,理論聯系實際,自覺地在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6、教育理論學習要理論聯系實際,要學懂弄通,指導實踐,并認真做好學習筆記。
7、按照規定自覺進行自學,自學時做好學習摘記。
8、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培訓和學歷進修
請假制度
1、有事有病須向園領導請假,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
2、臨請假每月累計超過三小時以半天計算;請臨請假必須事先向領導口頭請假,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執行。
3、不經請假無故不來上班,或中途私自外出,一律按曠職處理。
4、婚、喪、產假按上級規定給假。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辦學質量。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我園教職工請假制度。
第一章 請假手續第一條 請假手續和批準權限。
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內向副園長請假, 3天以上(包括3天)向園長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由家屬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第二章 病 假第二條 醫療單位的'有效證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須出具醫院的醫療證明等有效證明。
第三條 病假工資1、凡出現病假超出工齡對應期限者,不享受全勤獎。
2、一次病假累計五天以內(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內,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
3、病假半月以上1個月以內,按全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
4、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按教育局的有關規定發放工資、獎金等。
第四條 病愈復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時間計算。
復工后不滿1個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養外,其復工前后的病休時間連續計算?;紓魅静?、精神類疾病者復工時須持相關醫院治愈證明。
第三章 事 假第五條 教職工因事請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計不超過15天。
第六條 事假工資及課務1、凡出現事假超出工齡對應期限者,不享受全勤獎。
一、婚假、喪假:按照國家法定規定天數給予,二次婚姻請假,享受國家法定規定(三天)給予請假,不扣工資,超出天數按事假扣工資。
二、病假:需填寫請假單并附上醫院證明,向園長提出申請,園長同意后,方可準假。工資按天扣除,根據教師目前實際工資,折算出85元/天,并扣學期考核全勤獎。
三、事假:需填寫請假單,向園長提出申請,園長同意后,方可準假。事假按照病假的翻倍扣工資,折算出170元/天。
四、產假: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獎金全部扣除。如產假時間未到提前來上班者,按照未到天數給予100元/天獎勵?;蛘甙刺鞌?,給予調休。
五、調休:每月給教師一天調休時間,方便教師家庭生活,三八節不再給予半天調休時間。調休使用注意:半天起調,調休前需向園區主任填寫調休單,提出申請,園區主任同意后,方可調休。當月不使用者,當月獎勵85元/天,調休不可每月累計一次性使用。
一、全園教職工要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準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
二、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由專人負責每天劃考勤,出勤情況與獎金掛鉤。
三 、病、事假報園長批準。無特殊情況不得電話請假。凡無故不上班或事后請假視為曠工,每個月請假(無論病事假)一天者,扣除當月獎金。。
四、婚假七天,產假90天(剖腹產另加15天),流產假15天,超過者按事假處理。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12天者,不得參加年終評優。
五、病假必須有醫生證明,無病假條和藥費發票者按事假處理。假條及時交財務人員。
六、不能參加全園或班組組織的學習和其它活動,要及時向園長或班組長請假。
一、全園教職工要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準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
二、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由專人負責每天劃考勤,出勤情況與獎金掛鉤。
三 、病、事假報園長批準。無特殊情況不得電話請假。凡無故不上班或事后請假視為曠工,每個月請假(無論病事假)一天者,扣除當月獎金。。
四、婚假七天,產假90天(剖腹產另加15天),流產假15天,超過者按事假處理。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12天者,不得參加年終評優。
五、病假必須有醫生證明,無病假條和藥費發票者按事假處理。假條及時交財務人員。
六、不能參加全園或班組組織的學習和其它活動,要及時向園長或班組長請假。
為了保證幼兒園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提高工作效率,對教職工請假制度特作如下規定:
(一)教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幼兒園紀律,嚴格履行請假、銷假手續。
(二)教職工請假三天內由園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先由園長批準,再將請假的原因上報上級領導審批,請假人員原則上應在接到審批手續后方可離崗,否則作自動離崗處理。確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及時補辦手續。
(三)無特殊原因不允許請事假,如確有重大私事必須請假的必須書面說明原因,說明事由,方可請假,按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批準后方可享受事假待遇。
(四)病假在三天以上要有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病歷及醫院發票(證明和發票缺一不可)。三天以上病假要提供縣級(含縣級)有效醫療證明、病歷卡、化驗單、醫療輔助檢查的報告單、拍片、治療費用發票,或由教育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后,提供疾病證明。手續不齊,按事假處理。請假在兩天之內的小病按事假論處。
(五)事假必須書面說明原因,公假必須屬教育局或單位規定的公假范圍。
(六)婚喪假由值周領導審批?;榧?至10天。喪假(直系親屬)3至10天。
1、教職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具體節假日安排以政府部門發布的文件為準;
2、教職工可申請休假類別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工傷假等,具體為
1)事假:教職工如有特別事由,可申請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
2)病假:教職工患病或非工傷接受治療,出具醫院證明可以休病假;
4)喪假: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請假三天;
5)產假:
女員工產前休假十五天,產后休假83天,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
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3、教職工請休假,須事先由本人向園長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單》;
《請假單》由分管副園長、園長簽字后生效。教職工須將《請假單》交考勤員方可離崗;
5.全勤獎
(2)請事假一天50元,病假一天25元
(3)教職工跨假期請假,假期也屬于請假,按事假扣除。
(4)病假2天以上(含)需出示醫院證明。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保教保育水平。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凡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至3天(包括1天)向園長請假,3天以上向學區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二 、教職工有事有病須請假,要有請假條,請假前須履行相關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者按曠工算,曠工一次扣除工資50元。
三、每學期每人公假五天,全勤者(事假病假婚喪假全不請者)每人每學期獎勵200元,請一天公假扣除40元,依次遞減。
四、婚假七天,在此期間不扣除工資;遇節假日不順延。
五、喪假,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七天,不扣除工資,遇節假日不順延。
六、產假,按教育局相關規定執行。
七、病假,須有醫院的相關證明,三天以內不扣除工資,三天以上者按假算。
八、事假
1、除過公假外,另外請假者,全勤獎全部扣除。十天內,每請一天假扣除工資20元;十天以上,每天扣除工資30元,超過半月解除聘用合同。
2、請半天假者扣除工資10元。
3、工作日內因有個人私事離崗兩個小時之內的,須向保教主任口頭請假,然后妥善安排自己工作事宜,因自己不便安排的,可請保教主任出面安排,不扣除任何工資 。離崗超過兩個小時者,按請假半天算。不請假者按曠工一天算.
4、替別人代工者,每天獎勵20元,半天獎勵10元。
九、屬于個人工作,無故不完成者,需另外加班的,沒有加班費,影響惡劣的,視情節扣除工資。
十、工作日內完成領導交代的不屬于自己工作內的事,可適當酌情給予獎金。
十一、工作時間無故離崗者,一經查出一次扣除工資30元,因此發生事故者,相關責任人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二、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經全體教師會協商解決。
為進一步加強教職工的管理,完善幼兒園內部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和了解教職工工作動態,努力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教育教學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經研究決定,制制定昆侖幼兒園教職工請銷假制度。
一、請假對象
全體在職教職工(含全體保教人員)。
二、請銷假程序
1、請假者必須填寫《葉城縣教育系統干部、教職員工請銷假審批表》,寫明請假原因、時間及其他有關事項(附有關有關證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審批、備案、辦理手續。
2、職工假期已滿或外出歸來后,攜帶有關證明到園長辦公室銷假。
3、請假時間到期,需續假延長請假的,應出具申請報告和續假證明材料,到園長辦公室續假,人員不在本地需要續假的,應通過電話先聯系,并于上班第一天當日補齊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三、批假權限范圍
1、幼兒園非副科級領導干部(主持工作的'園長)請假須由縣教育系統黨委書記審批同意后,報縣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2、幼兒園教職員工請婚假、喪假、生育假、公假(公差和學習培訓)以及7天以內(含7天、包括周六、周日)的事假、病假由所在幼兒園園長、教務主任逐級審批。7天以上的事假、病假由所在幼兒園教務主任同時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批并備案。
四、請假類別:根據請假事由,請假分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公假(公差和學習培訓)等。
〈一〉事假
凡請事假者,每請一天事假,扣一天基礎性績效工資(70%績
效工資);每遲到3次,記1天事假,遲到半小時,按曠工處理。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或連續請事假超過25天的,在扣除相應天數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同時,扣除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30%獎勵 性績效工資)。
〈二〉病假
請病假須持相關的醫院證明材料(縣及縣以上醫療單位病歷卡和醫藥費發票;住院治療要持縣及縣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書、醫院入院通知和交款單),按干部管理權限經領導批準后,方予準假。長期休病假者,須每月定期出具醫院證明。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者,或凡弄虛作假取得證明休病假者,除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全額工資)外,將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病假期間按下列標準發放績效工資:
1、病假在三個月以內者,扣除相應天數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2、病假累計在3個月6個月者,在扣除相應天數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同時,扣除半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連續6個月以上長期病假者,不享受績效工資,年終考核不定等。
〈三〉婚假
結合教育系統實際,提倡教職工在寒暑假或節假日辦理婚事,確需在工作期間請婚假者,須向幼兒園提交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給予7天婚假(含雙休日或節假日),再婚者,只給予3天婚假。
〈四〉喪假
教育系統干部、教職員工的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同胞兄弟姊妹)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時,給予7天喪假(含雙休日或節假日)。
〈五〉產假
女教職工產假為98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剖腹產)增加15天,多胎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流產者,給予15天假期。
〈六〉公差、學習
教育系統干部、教職員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教育教學活動、理論學習或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假,按干部管理權限履行請假手續。公務活動結束后,應立即返崗工作。凡未按要求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期滿未按時返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教育系統干部、教職工不請假外出。擅離職守,弄虛作假,超假不歸者,要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處分。
1、出現教職員工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所在幼兒園必須在一周內通知當事人立即回工作崗位,并以書面形式將具體情況上報縣教育局人事股。同時,由幼兒園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園制度給予嚴肅處理,處理意見要書面上報教育局人事股。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天者,除按規定扣除相應天數應發工資外,年終考核定位不稱職,扣發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3、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者,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者,教育局將在核實相關情況后,報請組織或人事部門依照《國家公務員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自治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試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辭退。
六、建立周公示和月報制度。
幼兒園務必建立和落實每周五定期公示教職工請假情況制度,并于每月8日之前,將上月教職工請假、銷假相關情況匯總上報教育局人事股(包括7天以內的請假)。同時,按規定將需扣發績效工資的人員名單報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核,由縣教育局財務室統一扣發。
七、落實請假教師授課任務代課制度。
對于因各種原因請假教師所承擔的授課任務,由幼兒園教務主任統一調劑安排其他教師分擔授課任務,必須保證所有班級正常教學秩序和教學進度,堅決禁止出現因教師請假而出現班級停課的現象。代替請假教師承擔教學任務的教師,按照每課時15元予以發放課時費,所需課時費從本園教職工考勤扣款中列支。凡教師請假但幼兒園教務主任未安排好授課教師的,一律不許準假。如出現未妥當安排好請假教師教學任務而對教師予以準假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園長、教務主任責任,即:按照教師請假天數扣除園長基礎性績效工資,并予以全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予以免職處理。
八、考勤扣款的使用。
扣減費用全額用于發放該年度園內教師全勤獎、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全勤獎800元、教育教學成果獎1000元)
九、本請假制度于2015年5月1日起執行。
1、幼兒園工作人員外出,必須逐級請假,按時返回并及時銷假;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無特殊事由不得請假。
2、病、事假3天內由園領導審批;病事假3天以上,由干部處審批。病假必須持請假條和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方可準假,并按醫生建議,視情批假。
3、倒班或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臨時請假者自行在本班內調整好后再按程序請假(班長簽字后由園辦批準)。
4、每人每月倒班限一次,一次扣25元;全天班期間不允許倒班,凡在全天班期間請假者按日工資2倍予以扣除,頂班教師按請假者日工資的50%予以補助;開學、期末及大型活動期間請假按日工資的3倍予以扣除。
5、請假人員休假期間,遇有特殊情況需續假的,應及時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或逾假不歸者,按曠工對待,并按日工資的2倍予以扣除,2天(含)以上扣除當月工資。礦工7天(含)以上的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6、教職工的產假,婚假按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直系親屬喪假省內5天,省外加路途。
7、病、事假的有關工資待遇規定:
(1)請病、事假者每學期累計不超過10天(含),扣除相應工資;10天以上者,除扣(含)請假期間工資外,再扣除期末當月工資的50%。
(2)住院治療需連續請假1個月以上,發月工資總額的50%,2個月(含)以內發月工資總額的40%。
(3)3個月以上,視情處理;連續事假10天(含)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2個月以上者停發工資并不再辦理各類保險(正常產假除外)。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現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3天以上(含3天)須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 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請假10天;再婚可請假3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 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3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1天喪假。
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7.產假順產為三個月,剖腹產延長十五天;對晚育的(24周歲后生第一胎),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
8.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有國家規定的休假時間:放置宮內節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三天;帶環受孕人工流產術后休息十五天。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不做病假處理。未采取措施導致計劃外懷孕做流產手術,產后休息作病假處理。
9.孩子處于哺乳期的老師享受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
10. 教職工外出函授學習,原則上利用業余時間,如必須在工作日參加學習進修,課務盡可能自己調代且每學期連續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周,或間斷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0天;如確有困難需要其他老師代課,每節自付3元,期末時財務處在其工資中扣除;如超過時間,作事假處理;未經園部同意參加各種學歷進修的幼兒園不報銷任何費用,也不準假,如要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
11.每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和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為20--25元。
12. 如遇特殊情況,教師每月可有三次臨時離園時間,臨時離園必須向副園長說明理由,同意后進行登記。離園累計時間超過0.5小時以上,不享受月全勤獎。
13.每位教職工每學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園長請假同意。
請假者酌情扣獎,病假一天扣獎10元,事假一天扣獎20元,曠工一天扣獎50元。
14.因班上老師請假臨時代課或承擔其它工作任務的,超工作量獎一天為15元。
15、其它事項按中心校教師考核標準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請假規定同時廢止。
本制度解釋權屬園長室。
為加強幼兒園規范化管理,嚴格工作紀律,嚴肅工作秩序,公平公正考核教師,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體教師要本著對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正確處理個人和工作的關系,顧全大局,努力做到出滿勤、干滿點、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崗位責任的完成。
1、請假手續:教職工請假不足3天由園長批準;請假超過3天由中心批準;一律填寫病、事假登記表,并在請假之前將自己的工作安排好。因急病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者,要先臨時告知園領導,再辦理補假手續。
2、銷假手續:教師請假假期結束,辦理銷假手續,必須于上班當天上課前到相關負責人銷假。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1、事假。每學期每位教師不得超過5天事假,每1天事假扣100元,每0.5天事假扣50元。
2、病假。每學期每位教師請病假不超5天,或患教師公認有醫院證明的特殊疾病,以及因病住院治療,經核實無誤的不扣錢。如超過5天不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超過3天之內的,每天扣20元; 10天之內的,每天扣30元;超過10天的每天扣50元。
3、曠工曠課。教師無故曠工,每天扣200元;代替曠工教師鑒到者,每天扣50元。曠工5天以上則上報上級單位,另作行政處理。
4、外出、遲到、早退。教師在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在傳達室登記。一次外出超2小時的計事假0.5天。遲到、早退每學期超過5次,每超一次扣5元。每次遲到或早退超2小時以上者,計事假0.5天。(接送孩子上下學的老師,在該時間段每次給10分鐘,前提是不耽誤自己上課,需要填寫出公差及接送孩子出入登記表)。
注:
1、法定假期除外
2、查明請假理由是為欺騙組織而編造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1、幼兒園工作人員外出,必須逐級請假,按時返回并及時銷假;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無特殊事由不得請假。
2、病、事假3天內由園領導審批;病事假3天以上,由干部處審批。病假必須持請假條和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方可準假,并按醫生建議,視情批假。
3、倒班或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臨時請假者自行在本班內調整好后再按程序請假(班長簽字后由園辦批準)。
4、每人每月倒班限一次,一次扣25元;全天班期間不允許倒班,凡在全天班期間請假者按日工資2倍予以扣除,頂班教師按請假者日工資的50%予以補助;開學、期末及大型活動期間請假按日工資的3倍予以扣除。
5、請假人員休假期間,遇有特殊情況需續假的,應及時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或逾假不歸者,按曠工對待,并按日工資的2倍予以扣除,2天(含)以上扣除當月工資。礦工7天(含)以上的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6、教職工的產假,婚假按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直系親屬喪假省內5天,省外加路途。
7、病、事假的有關工資待遇規定:
(1)請病、事假者每學期累計不超過10天(含),扣除相應工資;10天以上者,除扣(含)請假期間工資外,再扣除期末當月工資的50%。
(2)住院治療需連續請假1個月以上,發月工資總額的50%,2個月(含)以內發月工資總額的40%。
(3)3個月以上,視情處理;連續事假10天(含)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2個月以上者停發工資并不再辦理各類保險(正常產假除外)。
一、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擅離工作崗位(有特殊情況離開須向園務和班級說清楚去向),特殊原因必須請假暫時離園的,需向園長請假并經同意后填寫外出登記表,回園時在登記表上填寫回園時間進行銷假。
二、園內安排的各類值班必須準時到崗,與日常上班時間要求一致。
三、工作時間內因特殊情況請假的人員提前填好假條,并通知本班級人員;經園長批準后方可離園。假期提前結束辦理銷假手續。
四、因病突然不能上班者,必須電話告知本班人員和園長,憑病歷
五、3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醫生診斷證明書,寫請假報告需經園長批準。病假結束上班后辦理銷假手續。
六、1天以上的事假含1天內事假,需通知班級人員,寫請假報告向園長申請,由園長批準后方可。嚴禁打電話、捎口信請假。
七、婚假、產假(符合計劃生育)、喪假(直系親屬)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休假標準執行。違反計劃生育國策,作事假處理。
八、凡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處理。 園長補辦請假手續。
為了保證幼兒正常入園,提高幼兒園保教活動的質量,規范收費管理,特制定幼兒請假制度如下:
1、在幼兒身體健康的情況下,請家長保證幼兒每天入園;不得無故請假、缺勤。
2、病假幼兒請提供病歷證明,康復后交到保健室。
3、不提倡請事假,除非有特殊原因;更不可因家長有事而讓幼兒缺勤。
4、請假幼兒請提前交請假條,說明原因及請假天數。班主任配合保健室做好缺勤原因登記。
5、請假期間的伙食費,憑請假條,由班主任和保健老師核對缺勤記錄后全數退還。由家長和班主任共同簽字確認。
6、 幼兒園全天開放,不提倡幼兒中午離園,如有特殊原因只來半天的,請遞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身體原因的提供相關證明。(如需要中午服用中藥,有病需要半休等)
7、 如中途轉園,請遞交轉園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請假、不申請的,離園一個月以上,園方聯系、通知3次以上未有結果的,視作自動離園。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教師請假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現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3天以上(含3天)須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請假10天;再婚可請假3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3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1天喪假。
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7、產假順產為三個月,剖腹產延長十五天;對晚育的`(24周歲后生第一胎),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
8、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有國家規定的休假時間:放置宮內節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三天;帶環受孕人工流產術后休息十五天。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不做病假處理。未采取措施導致計劃外懷孕做流產手術,產后休息作病假處理。
9、孩子處于哺乳期的老師享受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
10、教職工外出函授學習,原則上利用業余時間,如必須在工作日參加學習進修,課務盡可能自己調代且每學期連續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周,或間斷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0天;如確有困難需要其他老師代課,每節自付3元,期末時財務處在其工資中扣除;如超過時間,作事假處理;未經園部同意參加各種學歷進修的幼兒園不報銷任何費用,也不準假,如要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
11、每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和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為20--25元。
12、如遇特殊情況,教師每月可有三次臨時離園時間,臨時離園必須向副園長說明理由,同意后進行登記。離園累計時間超過0.5小時以上,不享受月全勤獎。
13、每位教職工每學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園長請假同意。請假者酌情扣獎,病假一天扣獎10元,事假一天扣獎20元,曠工一天扣獎50元。
14、因班上老師請假臨時代課或承擔其它工作任務的,超工作量獎一天為15元。
15、其它事項按中心校教師考核標準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請假規定同時廢止。
1、準時參加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文化進修學習。
2、學習前按通知要求做好準備。
3、學習時帶好學習材料,做好學習筆記,不無故遲到,不無故缺席。
4、學習時思想集中,遵守紀律,尊重別人的發言,不看與學習內容無關的報刊雜志。
5、政治學習積極參加討論,理論聯系實際,自覺地在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6、教育理論學習要理論聯系實際,要學懂弄通,指導實踐,并認真做好學習筆記。
7、按照規定自覺進行自學,自學時做好學習摘記。
8、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培訓和學歷進修
請假制度
1、有事有病須向園領導請假,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
2、臨請假每月累計超過三小時以半天計算;請臨請假必須事先向領導口頭請假,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執行。
3、不經請假無故不來上班,或中途私自外出,一律按曠職處理。
4、婚、喪、產假按上級規定給假。
一、全園教職工要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準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
二、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由專人負責每天劃考勤,出勤情況與獎金掛鉤。
三 、病、事假報園長批準。無特殊情況不得電話請假。凡無故不上班或事后請假視為曠工,每個月請假(無論病事假)一天者,扣除當月獎金。。
四、婚假七天,產假90天(剖腹產另加15天),流產假15天,超過者按事假處理。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12天者,不得參加年終評優。
五、病假必須有醫生證明,無病假條和藥費發票者按事假處理。假條及時交財務人員。
六、不能參加全園或班組組織的學習和其它活動,要及時向園長或班組長請假。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辦學質量。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我園教職工請假制度。
第一章 請假手續第一條 請假手續和批準權限。
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內向副園長請假, 3天以上(包括3天)向園長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由家屬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第二章 病 假第二條 醫療單位的有效證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須出具醫院的醫療證明等有效證明。
第三條 病假工資1、凡出現病假超出工齡對應期限者,不享受全勤獎。
2、一次病假累計五天以內(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內,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
3、病假半月以上1個月以內,按全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
4、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按教育局的有關規定發放工資、獎金等。
第四條 病愈復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時間計算。
復工后不滿1個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養外,其復工前后的病休時間連續計算?;紓魅静?、精神類疾病者復工時須持相關醫院治愈證明。
第三章 事 假第五條 教職工因事請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計不超過15天。
第六條 事假工資及課務1、凡出現事假超出工齡對應期限者,不享受全勤獎。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保教保育水平。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凡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至3天(包括1天)向園長請假,3天以上向學區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二 、教職工有事有病須請假,要有請假條,請假前須履行相關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者按曠工算,曠工一次扣除工資50元。
三、每學期每人公假五天,全勤者(事假病假婚喪假全不請者)每人每學期獎勵200元,請一天公假扣除40元,依次遞減。
四、婚假七天,在此期間不扣除工資;遇節假日不順延。
五、喪假,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七天,不扣除工資,遇節假日不順延。
六、產假,按教育局相關規定執行。
七、病假,須有醫院的相關證明,三天以內不扣除工資,三天以上者按假算。
八、事假
1、除過公假外,另外請假者,全勤獎全部扣除。十天內,每請一天假扣除工資20元;十天以上,每天扣除工資30元,超過半月解除聘用合同。
2、請半天假者扣除工資10元。
3、工作日內因有個人私事離崗兩個小時之內的,須向保教主任口頭請假,然后妥善安排自己工作事宜,因自己不便安排的,可請保教主任出面安排,不扣除任何工資 。離崗超過兩個小時者,按請假半天算。不請假者按曠工一天算.
4、替別人代工者,每天獎勵20元,半天獎勵10元。
九、屬于個人工作,無故不完成者,需另外加班的,沒有加班費,影響惡劣的,視情節扣除工資。
十、工作日內完成領導交代的不屬于自己工作內的事,可適當酌情給予獎金。
十一、工作時間無故離崗者,一經查出一次扣除工資30元,因此發生事故者,相關責任人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二、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經全體教師會協商解決。
《幼兒園教師請假制度》正文開始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現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3天以上(含3天)須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 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 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請假10天;再婚可請假3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 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3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1天喪假。 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1、每學期每人請假(病事假)不超過7天。(超過7天獎罰按往年政策執行)
2、每曠工一天算請假3天。
3、遲到三次(10分鐘內)算請假半天,遲到三次(10分鐘以外)算請假一天,遲到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
4、請零假的回來要銷假。
5、集體加班不算加班,但不加班的算請假。
6、開會、集體活動不參加的算請假半天。
二0一二年九月一日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辦學質量。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我園教職工請假制度。
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內向副園長請假,3天以上(包括3天)向園長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由家屬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第二條醫療單位的有效證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須出具醫院的醫療證明等有效證明。
第三條病假工資
1、凡出現病假超出工齡對應期限者,不享受全勤獎。
2、一次病假累計五天以內(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內,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
3、病假半月以上1個月以內,按全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
4、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按教育局的有關規定發放工資、獎金等。
第四條病愈復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時間計算。
復工后不滿1個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養外,其復工前后的病休時間連續計算?;紓魅静?、精神的疾病者復工時須持相關醫院治愈證明。
第五條教職工因事請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計不超過15天。
第六條事假工資及課務
1、凡出現事假超出工齡對應期限者,不享受全勤獎。
3、事假累計三天以內(含3天),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以及每天50元。
4、事假累計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以及每天100元。
5、事假累計超過規定天數,按教育局有關規定處理(或園務會議定奪)。
第四章產假[pre]第七條女職工產假時間根據上級有關規定進行:順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產假42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上自然流產產假90天;男職工的.配偶晚育陪產假:順產5天,難產10天。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按在職發給工資,不發考核工資。
第九條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嬰兒在哺乳期內,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時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哺乳時間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因特殊原因,女職工可請哺乳假,但須經縣教育局同意,出示相應的書面證明。
第十條經批準同意休哺乳假的女職工,休假期間工資按照教育局有關規定發放。
第十一條婚假假期為7天,遇寒暑假、雙休日假期不順延?;榧倨陂g,工資及津貼按在職發給。
第十二條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給予喪假3天,教職工雙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的,可給予喪假1天。
第十三條喪假期間,工資及津貼按在職發給,路途費自理。
第十四條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1、無正當理由未辦理請假手續而不到崗位工作者,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2、若在尚未批準前而不到崗位工作者,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3、假期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位工作者,自批準的假期期滿至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4、查明請假理由是為欺騙組織而編造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5、職工在休假期間去外單位從事第二職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6、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的,自拒絕之日起按曠工處理;無理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超過的時間至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凡曠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1、當月曠工1天者(不滿1天按1天計),扣發全勤獎、當月一切獎金,年終考核末等。
2、當月曠工2~5天者,扣發全勤獎、當月一切獎金及相應年終獎,年終考核定為基本合格。
3、當月曠工5天以上不滿10天者,扣發全勤獎、當月一切獎金及相應年終獎,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考核不合格等處分。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20個工作日者,扣發工資和一切津貼、補貼,并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上述的休假時間,凡未作特殊說明的,均包括寒暑假、雙休假和法定假日在內。
第十七條本制度在全體教師大會上經全體教師商議討論定奪后生效,于20xx年第二學期執行。以前有與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執行。當本制度與上級有關精神不一致時,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象山春暉幼兒園園長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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