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的變化可能隨著組織的發展而產生,員工應隨時做好適應和調整。以下是一些寫崗位職責時候的技巧和方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房屋出租人保證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身份證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應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房屋出租人應及時填寫《暫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兩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報派出所一份),保證在三日內上報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進行登記。
三、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四、房屋出租人應按要求安裝“河南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綜合信息系統社會版”,保證將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時內準確錄入、上傳。
五、房屋出租人應在出租房屋明顯處張貼“民警承諾牌”保證在租住人員入住后告知其應旅行的責任和義務。
六、房屋停止租賃、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房屋出租人應保證在一周內及時到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注銷或變更手續。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應指定專人作為該出租房屋的房管員,專職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應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館式星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項安全防范設施,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發生。因防范設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實,對承租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安全防范設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實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將該房屋用以開辦旅館或出租給承租人開辦旅館。否則,派出所將下達整改通知書,經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將予以取締。
十、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開辦旅館的承租人進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訓。
十一、房屋出租人負責對承租人的現實表現進行監督管理,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保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十二、法律責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條至第八條的行為、經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責任書第十一條的行為,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情節輕微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有其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的行為,應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會各執一份,派出所備案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會:
(加蓋公章)。
派出所:
(加蓋公章)。
甲方:責任人:乙方:責任人:
為了社會的穩定和本單位的安寧,確保一方平安,根據上級要求,由甲方同乙方簽定治安管理責任書。
一、為把本單位治安工作搞好,乙方必須達甲方的治安目標要求,并接乙方工作人數,每人交納200元,作為治安保證金,待乙方工程項目竣工,經考核后返還乙方,核定乙方人,保證金元。
3.無賣淫、嫖娼、吸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等治安案件;。
4.無火災;。
5.無職工違紀違規。
三、考核辦法。
1.乙方職工發生一起鬧事事件,扣保證金500元,責任人罰款200元;。
2.乙方職工發生刑事案件,扣保證金20xx元,責任人罰款1000元;。
4.發生火災,乙方保證金全部扣除;。
5.乙方職工違反總公司規章制度,一次扣保證金200元;。
6.考核由總公司保衛匯同甲乙雙方責任人共同進行,并由總公司保衛處簽字發還保證金。
四、本責任書一式叁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創建“平安漣源”的意見》,按照《漣源市綜治委成員單位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辦法》,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責任書。
一、總體目標。
局下屬各單位負責人要重視綜合治理工作,并組織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建立各項規章制度,使本單位的治安工作取得較好效果。
具體目標:
(一)刑事案件立案數控制為零。
(二)受治安處罰、勞動教養處罰的職工違法人數控制為零。
(三)火災和其他重大治安災害事故數控制為零。
(四)參加“”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組織的人數為零。
(五)重大交通及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為零。
(六)實行信訪工作責任制。本單位負責人要經常預測、定期排查,摸清所屬人員思想動態,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堅決杜絕發生群體上訪,越級上訪。
二、職責任務。
總的原則是:“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
(一)抓好綜治組織工作的落實。(20分)。
1、單位一把手要親自抓,有分管領導、有機構和人員具體負責,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要點。(5分)。
2、把任務責任分解到人,做到任務明確,責任清楚。(5分)。
3、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每月對本單位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開展一次自查,要求做到有資料、有記錄,局里將進行不定期抽查。(10分)。
(二)努力提高本單位人員的法制觀念和同違法犯罪作斗爭的自覺性。(20分)。
1、加強法制教育,積極參與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使普法工作的普及率、合格率達標,所屬人員能做到知法、守法,保證不參加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5分)。
2、深入開展同“”及其他邪教非法組織的斗爭,創建“無邪教活動單位”,保證所屬單位全年內不發生政治案件和非法集會、游行、請愿以及群體上訪等鬧事活動。(10分)。
3、強化對與單位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的學習和掌握,保證所屬人員能依法辦事,依法行政。(5分)。
(三)加強安全防范,確保本單位的安全。(30分)。
1、對所屬的重點部位要有專人負責,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規程規范作業。(6分)。
2、加強對所屬人員防火、防盜、防搶、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得出現任何漏洞。(6分)。
3、要把人防與技防有機的結合起來并經常檢查,及時消除隱患。(6分)。
4、加強對所屬人員的交通法規教育和管理,確保人身、車輛的安全。(4分)。
5、認真履行禁毒禁賭工作職責。對所屬單位職工中原吸毒人員要認真落實幫戒措施,保證年度內不新增吸毒人員。要教育好干部職工不得參與“”賭博,保證所管轄的院內(含家屬區)沒有“”賭博窩點。(8分)。
(四)加強信訪穩控工作,杜絕群體性上訪和越級上訪現象。(30分)。
1、落實“誰主管、誰負責,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信訪工作責任機制,成立信訪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專人負責信訪工作。(10分)。
2、及時掌握信訪工作動態,搞好信息情報工作。(10分)。
3、作好息訪穩控工作,杜絕群體性上訪違法上訪現象,將問題解決在基層。(10分)。
三、獎勵與處罰。
全年安全目標考核分數在95分以上的為先進單位,80分以上的為達標單位,80分以下為不達標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行一票否決制,不達標的單位,不能評為先進單位,責任人不能評為先進個人,并視情給予批評或局內通報批評,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領導的責任。
漣源市商務局負責人(簽字):
二級機構負責人(簽字):
1、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黨史政領導干部負責保衛工作,有總、分包單位的工程,實行總承包單位負責的保衛工作責任制,建立保衛工作領導小組,與承包單位簽訂保衛工作責任書;各承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
2、工程項目設立保衛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負責全面領導工作,安全負責人任副組長。
3、工地設門衛值班室,白天對外來人、進出車輛及特效進行登記,夜間值班巡邏護場;重點是倉庫、工棚、辦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衛工作。
4、加強對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員底細,掌握個人的思想動態,及時進行教育,把事故消滅在萌牙狀態;非施工人員不得留在施工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衛負責人批準。
5、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衛檢查,并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存入資料內備查。
6、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設專庫、專管,非經項目經理批準,任何人都不得動用;不按此執行,造成嚴重后果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7、施工現場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執勤標志。
8、更衣室、財務室及職工宿舍等易發案件部位要指定專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嚴禁賭博、酗酒、傳播物品和打架斗毆。
9、鍋爐房、變電室、泵房、大型機械設備及工程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是現場的要害部位,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衛工作,制定具體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11、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責任人簽字:
施工項目:
自開工年月日至竣工年月日。
學校治安安全關系到全校師生的安全和學習工作的展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學校治安安全的責任書,歡迎閱讀。
第一篇: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加強“平安校園”建設,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和治安秩序,現就做好學校安全工作鄭重承諾如下:
一、積極落實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確保校園一方平安。
二、確保安全資金的投入,按規定配備各種安全設施、設備。
1、做好學校校舍建設及治理安全工作。不定期對校舍進行巡查和排查,特別是建筑時間較長的房屋要重點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向上級教育局和鎮辦公室報告,根據相關程序及時處理。
2、做好師生消防安全工作。對消防器材等各類安全設施定期檢查、更新;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實驗室、電教室要按照有關規定使用。
3、做好飲食中毒、傳染病、多發病的預防工作。注重飲食和飲水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疾病的發生,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保障措施,保證師生飲食安全。
4、做好校園治安治理和維護財產安全工作。重視學生宿舍、圍墻及學校供水、供電等配套設施的安全排查工作。加強對特種設備(鍋爐等)、?;?化學藥品等)、重要財產(計算機等)的保管和防盜工作。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
5、做好集體活動安全工作。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活動,一定要事先經學校負責人研究,做出周密謀劃,嚴格組織,并有學校負責人或教師帶領。
三、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使師生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并定期組織師生進行演練,增強師生自救能力;制定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若學校發生重大事件須立即根據相關程序向區教育局和區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負責人要妥善處置,預防事態進一步擴大,不得謊報、瞞報、錯報。
四、要求全體教師轉變教育觀念,改進教育方法對比,嚴格禁止諷刺、挖苦、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堅決杜絕由此引起的學生出走、精神失常等惡性事件發生,切實保護學生心理安全。
申請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為加強對娛樂服務場所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從事賭博、吸食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古魯瓦克派出所簽定《》,承擔以下治安責任。
一、經營場所的負責人是本場所的治安第一責任人,本場所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負有治安責任。本場所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嚴格遵守的國家法律、法規。
二、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要嚴格執行公安機關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負責檢查、監督場所內的消防安全、安全防范等制度落到實處,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保安人員。
三、場所的營業大廳、包廂等內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消防標準,雇用的人員證件齊全,并到派出所進行登記。
四、加強對本場所從業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遵紀守法觀念,提高識別違法犯罪活動的能力,做好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火、防盜等制度,預防違法犯罪活動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五、自覺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和指導,對公安機關檢查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和治安隱患要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整改,確保安全。
六、嚴禁有賣淫、賭博、吸食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為上述活動提供方便和條件,發現后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并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七、經營場所負責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違法犯罪嫌疑的,不制止,放任不管,又不報告而引發各類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除追究具體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外,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場所負責人。
八、本責任書由經營場所所在地公安機關監督執行,監督單位與場所負責人各持壹份并存檔備案。
派出所責任人:場所負責人:
(簽名)(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為確保*派出所轄區內人員、資產的安全,杜絕火險和消防隱患,貫徹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派出所轄區內單位主要領導為該單位消防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
二、轄區內的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機制,帶領全體職工共同參與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及條款。
三、轄區內單位要主動接受上級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管理,配合顧桂派出所開展消防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四、轄區內單位對本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定期進行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消防主管部門,保證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損壞。
五、轄區內單位職工有義務參與消防主管部門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消防知識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訓。
六、轄區單位內各種標示牌不得遮擋住消防疏散示意圖、指示標志,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齊全完好。
七、轄區單位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存有的火災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八、轄區單位要履行國家所規定的有關防火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災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將按消防法追究其責任。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訂責任書雙方各一份。
顧桂派出所負責人:
轄區單位負責人: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安部制定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公安機關對租賃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為履行治安義務,特向城關水陸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書。
(一)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四)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六)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七)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一)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二)租賃。
(三)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發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六)集體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違法行為的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市場治安管理人員,有權對市場內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糾正、處罰。
二、本店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有義務對所屬人員進行治安及遵紀守法教育,要求其服從市場治安管理人員的相關管理,并協助治安管理人員做好市場治安保衛工作。
三、本店應明確治安負責人,建立治安保衛制度。
四、本店對其招聘的人員負有法律責任,外憑人員必須按《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條例》和《外來人員戶籍管理規定》辦理三證,即:身份證、暫住證、務工證,女士須同時辦理婚育證,證件不全者,市場有權協助公安機關將其清退出場。
五、本店人員必須遵守市場規定佩帶胸卡,嚴禁在市場內尋釁滋事、打架斗毆,嚴禁在市場內造謠惑眾、搬弄是非、酗酒鬧事和從事賭博、等活動,嚴禁在市場內制造、傳抄、傳閱非法刊物、淫穢制品,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市場,不得對市場管理人員正常行使各項管理職權進行干擾、威脅和打擊報復。本店人員對有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人及現象,有責任向市場治安保衛管理部門報告。
六、本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商品貨物,營業時間內現金、貴重物品及有價證券自行精心保管,離開市場時不得存放在商用房及庫房、貨場內,防止丟失被盜。一旦發生丟失、被盜、被騙要及時報告,協助公安機關進行調查處理。
七、對違反本規定的,市場有權對其進行教育,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對有違反本規定行為又不服從管理、限期不改、拒不接受處罰的店面,市場有權要求其停業整頓、有權單方面解除。
合同。
直至令其撤場并追究違約賠償責任。凡有違反本規定給市場造成嚴重損失的除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外必要時提交有關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入駐店面(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商用房及庫房、貨場號:電話:
日期:年月日
。
為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強化管理主體責任和經營場所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由甲方(屬地方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與乙方(旅館業經營單位)協商簽訂治安管理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和權益,依法打擊侵犯旅館業和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危害消費者人身和財物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2、積極協助、支持乙方建立和實施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維護旅館業的治安秩序。
3、對乙方從業人員開展治安管理業務培訓,增強旅館業的安全防范能力。
4、組織開展對乙方的治安、消防檢查,對乙方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見。
5、對乙方不落實治安管理責任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做出處罰。
6、對乙方在治安管理方面突出的成績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治安管理措施不落實而發生的重大案件給予行業內通報。
7、做好旅館安全鑒定和開業備案工作,建立旅館治安管理檔案,嚴格治安管理和安全監督。
二、乙方責任。
1、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加強內部管理,保證守法經營,保證旅業和消費者人身、財物的安全。
2、嚴禁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或為進入場所的人員從事上述活動提供方便和條件。
3、嚴禁場所內發生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或為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提供條件。
4、乙方一經發現場所中存在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放任不管,必須采取措施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對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要積極配合,不得隱瞞實情,包庇違法犯罪人員。
5、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要積極制定治安巡查、值班等各項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內部安全防范機制,加強對案件的防范控制,尤其是要防范黃賭毒案件的發生。
6、乙方必須完善視頻監控系統的建設,監控點必須覆蓋到大門口、大廳、樓層過道、樓梯、通道和停車場等所有公共部位、區域。(監控錄象資料必須保存十五日以上)。
7、嚴格落實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前臺工作人員全部要培訓,持證上崗;加強入住登記、來訪登記等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可疑情況報告制度,加強對旅館業入住外國人的管理,凡境外團隊入住,必須即使向公安機關報告。
8、配合公安機關安裝并維護好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保證該系統的正常運行。
9、乙方要嚴格按照《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的規定,保證場所的硬件設施符合要求。
經營旅館應具備以下安全條件:
(一)房屋建筑安全,經營場所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三)設置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安全保衛人員;。
(六)客房每張床位的占地面積按照國家旅店業衛生標準執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乙方要加強消防安全,保證各項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和處置能力,及時消除消防隱患。
三、附加條款。
1、本責任書甲方由屬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簽訂,乙方由旅館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如乙方責任人有變更,由繼任人負責。
2、責任書一式兩份,屬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和旅館業各執一份,長期保存。
3、責任書簽名蓋章生效后,雙方應按照約定各自履行相應職責,如有違反將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處理。
甲方:**酒店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三、門衛值班期間嚴禁從門房窗戶向外遞牌,發現一次扣除工資10元;。
四、車輛進出必須發牌,發現一次不發牌扣除10元;。
五、門衛值班期間嚴禁閑散人員進入門房,發現一次扣除當班責任人10元;。
十、維修人員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檢查不力或不到位造成事故和財產損失,由責任人負責,并承擔全部責任。對小區上報的各種維修設施,必須及時維修,當天沒有維修一處扣除10元。
十一、小區所有工作人員有事休息,必須有請假條。有事休息向社區主任直接請假,否則一旦查出,以曠工論處,曠工一天處罰100元。
十二、社區將不定期進行查崗和檢查,對當月的處罰由社區以書面形式通知小區,由小區區長統一將處罰金額上交社區,如不上交對涉及到的個人當月不報工、不計資。
甲方:**社區乙方:·。
日期:
為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更好地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服務于經濟建設,為公司改革和生產經營創造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按照上級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1、各基層黨政領導要把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擺在議事日程,明確寫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內部管理范圍,并作為本人年度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向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2、黨支部書記(指導員)是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綜治工作,要定期組織研究分析內部治安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3、要結合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幫教、調解、巡邏組織,積極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持內部穩定。
4、黨支部要經常檢查、督促、支持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在內部治安管理中的職能作用。
1、認真落實公司綜合治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內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實實的開展工作。按時參加公司治安綜合治理會議,及時匯報情況。
2、結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結,年終總結,要有記錄,做到資料齊全、準確。
3、加強對職工隊伍的管理,負責向每個職工簽訂年度個人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并監督實施。
4、充分利用黑板報、通訊報道、集體學習等形式,廣泛深入進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自覺維護治安穩定的自覺性。
5、加強對職工、家屬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務,不斷增強法律意識。
6、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創建、達標活動,爭創先進單位。
7、積極做好調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調解率達95%,調解成功率達90%以上。
8、認真做好后進和列管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做到對象、措施、效果三落實,幫教率達100%。
9、積極做好本單位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強化重點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實。根據內部管理的需要,不斷加強防范力度,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10、認真開展四無(無重大刑事案件、無民轉刑案件、無重大治安災害案件、無內部人員犯罪)為重點的創建活動,爭創模范先進單位。
11、對可能發生的停工、停產、上訪和械斗等突發事件,要及時發現報告,并采取穩妥措施處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惡劣影響。
1、保證內部職工無一人犯罪及勞動教養。
2、杜絕特大、重大治安案件發生,保證單位年度不出現重大刑事案件。
3、嚴禁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損壞公司財物的現象發生。
4、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辦事,防止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
5、強化管理,杜絕公司財產內盜和被盜案件發生。
6、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對單位進行處罰。
1、本責任書規定的本年度基礎工作及目標任務,列入責任人的工作目標,作為考核政績和晉級依據之一。
2、對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和單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完成本年度目標任務的不獎不罰。
3、對嚴重失職,管理不善,發生案件造成影響的,取消責任人和單位年度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的資格,除按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外,并給予罰款;情節嚴重的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1、黨政第一責任人如有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2、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綜治領導小組。
3、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責任人:xxx。
基層責任人:xxx。
xx年xx月xx日。
為了促進特種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簽訂此責任書,內容如下:
1、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治安責任制。特種行業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治安責任人,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治安責任人必須簽訂責任書,并認真履行職責。
2、特種行業要制定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財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設施;根據公安機關管理的要求配置身份證件識別、治安信息采集傳輸設備;并具備其他治安安全條件。
3、對發生在本經營場所的違法犯罪活動,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和形跡可疑人員,以及公安機關查緝的物品和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4、特種行業經營者禁止交易、承攬易燃、易爆物品,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公安機關正在查緝的物品,以及有贓物嫌疑或者來源不明的物品;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持有的貴重物品;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其他物品。
5、特種行業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法律、法規知識和治安安全防范培訓,接受公安機關的治安監督檢查和治安安全防范指導,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執法工作。
6、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如實登記從業人員詳細身份信息,從業人員在營業時間內,應當佩戴明顯的工作標志。
7、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保證按照規定安裝的視頻監控設備正常運行。
8、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活動,應當嚴格查驗服務對象身份信息及證明材料。
9、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應當如實登記交易物品或者承攬物品的詳細信息。
10、根據《江蘇省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名錄管理制度實施辦法》,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實行名錄管理制度,根據《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制管理辦法》,對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旅館業、典當業、公章刻制業經營者,實行名錄管理制度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經營者實行治安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制管理。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累記滿12分的單位,一律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或者從名錄中予以刪除,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抄告行業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11、特種行業還應當遵守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安機關等部門的要求合法經營。
特種行業單位:(蓋章)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派出所蓋章)。
負責人簽名:責任民警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為貫徹《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省市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確保物流園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為治安責任人,并具體明確一名主要領導負責治安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工作日程,抓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落實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把工作目標和責任具體化,并健全檢查、監督、考核、獎懲制度。保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有效的'貫徹執行。
三、對本單位員工要定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的法制觀念,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企業文化生活。
四、責任單位認真落實“四防”工作。
1、做好各項防火措施,建立義務消防隊,健全消防制度,向員工宣傳消防防火常識。
2、做好防范管理工作,單位下班前要有專人檢查單位的門窗是否關閉,報警系統狀態是否正常,水、電、氣是否關閉。
3、做好車輛管理工作,對聘用的司機設立檔案,督促司機停車后將貴重物品及行車證件隨身攜帶,并鎖好車輛門窗,調好報警器,對已經辭退的司機要收回車輛鑰匙。
4、做好財務室的防范工作,督促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務管理。
制度,保險柜里過夜不得存放巨額現金(最多不得超過300元),去銀行存取款不得少于兩人以上,并按公安機關“三鐵一器”(鐵門、鐵窗、保險柜、報警器)去落實。
5、做好安全生產,對新入職員工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督促員工嚴守生產操作規程,防止勞動事故發生。
五、做好民事糾紛調解工作,及時化解各種勞資糾紛,對輕微違法人員做好幫教工作,并明確一名治安信息員,發生問題及時反饋公安機關。
六、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生效,按照責任書要求,做好本單位的治安工作。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責任單位、管理單位各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對入住旅客,要嚴格檢驗其有效證件真偽,憑證登記,做到人證相符。證件查驗核對無誤后,應將旅客姓名、證件號碼、戶籍住址、入住時間以及房間號碼等信息錄入酒店客房管理系統,同時將旅客信息錄入蘇州市公安局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登記內容應齊全、準確,不漏登、錯登,確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記率達到100%。
對前來訪客的非住宿人員,前臺服務人員應審查登記其身份證項目、記錄會客來去時間。
1、酒店應設立專兼職安保人員,負責門衛、內部安全保衛和停車場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酒店安保人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檢查,建立安全檢查登記簿。
3、酒店監控室,要明確專人值班,并建立監控室值班記錄簿。工作中不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信息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任務。嚴格執行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并及時報告。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理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4、保安人員必須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內各類應急預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設備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應及時關閉應該關閉的`門窗。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酒店應專門設置免費的旅客財物保管室,并專人負責對寄存物品檢查、登記,領取登記物品時要簽字確認,寄存物品管理人員要做好交接班登記。旅客領取被保管物品時必須驗證,親自領取。
1、對可疑物品、危險物品和其他違禁物品,應及時送交公安機關或報請公安人員處理。
2、旅客遺留的其他物品,應詳細登記后,想辦法歸還旅客,較長時間無法歸還的,應按撿拾物品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侵占挪用旅客遺留物品,嚴禁擅自處理違禁品。
(六)可疑情況報告和通緝協查核對制度。
酒店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報告本酒店的可疑人員、可疑情況和違法犯罪情況,并注意公安機關的通緝、通報,及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協查工作。前臺服務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切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核對工作,發現可疑人員采取內緊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設法報警,避免打草驚蛇。
酒店從業人員應當主動向旅客宣傳住宿酒店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醒旅客加強自身安全防范,如應當提醒旅客將貴重物品交酒店報告;旅客或訪客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酒店;旅客嚴禁在酒店內尋釁滋事、斗毆、酗酒、吸食毒品、或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xx酒店各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酒店安全、保衛、消防等政策法規,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抓好本部門安全、消防工作,確保不發生火災、火警事故。保安部是酒店的安全保衛部門。是負責酒店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保安部員工主要負責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酒店內部治安秩序,保障酒店及其人員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酒店的安全工作,同酒店的.命運息息相關,因此,為明確保安部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防火組織,做到部門有消防安全負責人,班組有消防安全員,并保證將消防安全工作與部門的經營管理同計劃、同步驟、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二、堅持部門每月、主管每周、班組每日的消防自查制度,并有文字記錄,做到有火險隱患能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整改。
三、重點防火部位明確,管理措施落實,做到“四有”,即有制度、有滅火器材、有義務消防員、有責任人。
四、對員工經常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做到制度化、經?;?、對新員工堅持安全培訓不合格不得上崗制度。
五、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完好和應有的使用效果,保證各疏散樓梯,通道和安全門暢通無阻。
六、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并辦好交接班手續。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均由兩班員工和兩個班長承擔。
七、嚴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續。若因門衛崗把關不嚴造成物品流失,所流失物品由財務部評估其價值,由門衛崗保安員承擔賠償責任。
八、夜間留宿客人車輛及就餐客人車輛,由于保安員沒有認真履行“車輛出入手續”且未認真巡查而造成車輛被盜或人為破壞,一切責任由當值保安負責。
九、堅守崗位,不私自離崗、串崗,時常巡視,檢查責任區域,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若由于私自離崗、串崗及巡查責任區域不認真、不徹底,而發生搶劫、盜竊、火災等,一切責任由當值該崗保安員負責。
十、消防中心保安員應每天檢查酒店消防設備正常運轉情況。發現不能正常運轉或異常的消防設施、設備應及時以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若因玩忽職守沒能及時發現設備異常而出現火災、設備不能正常運轉等事故及現象,當值消防員負主要責任。
十一、巡邏保安員工,若不能按規定對酒店仔細徹底巡查,不按規定巡查而發生盜竊、火災等事故,巡查保安員負玩忽職守責任。
十二、酒店發生盜情或火情,保安員接警后而沒有及時趕到現場,導致事故事態擴大,當值保安員、接警保安員對此次事故負責任,保安部負責人負20%督導不嚴責任。
十三、保安部負責人制訂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若因沒制訂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十四、部門負責人需對酒店每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嚴禁培訓不合格的員工上崗,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十五、部門負責人按總經理指示監督各部門對《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執行情況,把整改結果及時匯報總經理,并按總經理指示對隱患部門及部位進行整改,否則由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十六、部門負責人應按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規范保安部各位員工,若因部門負責人督導不嚴、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保安部內部無組織、無紀律,發生有關責任事故,部門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十七、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加強"平安校園"建設,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和治安秩序,現就做好學校安全工作鄭重承諾如下:
一、積極落實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確保校園一方平安。
二、確保安全資金的投入,按規定配備各種安全設施、設備。
1、做好學校校舍建設及治理安全工作。不定期對校舍進行巡查和排查,特別是建筑時間較長的房屋要重點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向上級教育局和鎮辦公室報告,根據相關程序及時處理。
2、做好師生消防安全工作。對消防器材等各類安全設施定期檢查、更新;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實驗室、電教室要按照有關規定使用。
3、做好飲食中毒、傳染病、多發病的預防工作。注重飲食和飲水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疾病的發生,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保障措施,保證師生飲食安全。
4、做好校園治安治理和維護財產安全工作。重視學生宿舍、圍墻及學校供水、供電等配套設施的安全排查工作。加強對特種設備(鍋爐等)、?;?化學藥品等)、重要財產(計算機等)的.保管和防盜工作。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
5、做好集體活動安全工作。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活動,一定要事先經學校負責人研究,做出周密謀劃,嚴格組織,并有學校負責人或教師帶領。
三、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使師生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并定期組織師生進行演練,增強師生自救能力;制定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若學校發生重大事件須立即根據相關程序向區教育局和區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負責人要妥善處置,預防事態進一步擴大,不得謊報、瞞報、錯報。
四、要求全體教師轉變教育觀念,改進教育方法對比,嚴格禁止諷刺、挖苦、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堅決杜絕由此引起的學生出走、精神失常等事件發生,切實保護學生心理安全。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崗位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按照賓館服務人員安全制度、操作規程進行對客服務工作,做好設備和安全設施的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記錄。
2、負責本崗位安全裝置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3、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上報動力部門進行維修,并做好記錄,不能整改的要上報上級領導,同時采取防控措施。
4、向賓客宣傳安全生產常識及有關要求,提示客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熟悉本崗位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消防器材、報警按鈕等安全設施位置,能夠熟練的使用消防器材。
6、密切注意和觀察負責區域內房客的情況,對飲酒過量及身體狀況較差的客人應特別關照。
7、一旦客房發生火災及其他事故時,應嚴格按照疏散規程快速有序的協助賓客離開,并能做到爭取的搶救傷者,排除險情。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協助對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夜間巡查工作,對重點設備,公共設施要勤巡視,發現小問題及時處理,大問題及時向值班經理匯報。
9、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消防演習,服從各級安全管理,協助班組、部門做好安全工作,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班組、部門報告。
10、以上安全職責本人堅決做到,如有違反按照賓館安全處罰條例接受處罰。
**市**區**酒店保安部(簡稱甲方),為確保**酒店租戶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租戶)及其職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租戶應承擔租賃場地范圍內防火、防盜等相關事件責任,為了預防消防和治安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消防器材配置:
自行配備室內滅火器、空氣呼吸器,滅火器配置標準為每。
20m2一個,空氣呼吸器為常住人員每人一個。
證,同時裝修工人必須至保安部辦理臨時出入證。
3、租戶工作人員不得隨意亂扔煙頭,不得在電梯間、電梯內等公共區域吸煙。
4、租戶應盡義務組織全體員工參加酒店的消防演習活動,并對新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及消防意識培訓。甲方可免費提供培訓導師。
二、用電安全:
如因特殊情況,租戶需添置任何大功率電器(如取暖器、電爐等)前均應向酒店物業部申請,經工程部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隨意改電路及開關。辦公區域無人時,務必關閉所有電源,以防電火引起火災。
三、財物安全:
現金和貴重物品務必保存在最安全的.地方,應在下班時隨身帶離租用。
場地,以免意外事故帶來損失。
四、人身安全:
為確保租戶職員的人身安全,請勿將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或堆放在租賃場所,如汽油、酒精、可燃氣體、鞭炮等。
五、租戶需搬入、搬出家具和辦公用具時,應事先到酒店營業部,辦理貨放行單。保安憑營業部簽字認可的放行單放行,以免租戶財物丟失。
六、對租戶存在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下發整改通知書,而租戶必須按整改要求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相應的措施。
七、此責任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市**區**酒店安保部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二零年月日二零年月日。
1、旅客驗證登記制度。在旅館、留宿的洗浴業前臺設立“警方提示”牌,警示旅館對入住旅客逐一驗證、登記提醒旅客主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旅客住宿登記必須實行電腦微機管理,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按實名、實情、實數、實時的要求進行登記錄入;嚴格執行一人一證,嚴禁借用或冒用他人證件的登記制度;對外國人和華僑、港澳臺胞,應當查驗護照或有關證件,如實登記錄入系統,沒有有效證件或簽證的,必須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
入住旅客的信息應按公安機關規定的項目和內容錄入,應仔細檢查錄入信息的正確性、完整性,應當在最遲不超過20分鐘,將住宿旅客信息保存并及時傳送至公安機關,旅客入住信息每日上傳率必須達到100%,不得延時上傳旅客信息,當日無旅客入住必須將無客信息上傳至公安機關,旅館業內部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旅客退房后,應及時錄入退房信息。
2、門衛、會客登記制度。門衛值班人員、前臺登記人員、樓層服務人員要掌握進出人員情況,查驗住宿或會客憑證。對進入客房會客的,應說明情況填寫會客登記單,做好會客登記。
3、值班巡視制度。服務臺晝夜有人值班,客房區不設服務臺的樓層,晝夜有人值班巡查;監控設施24小時設專人職守。旅館其他值班人員應當按照值班制度的規定履行巡查職責,維護住宿人員的合法權益和旅館的治安秩序。
4、財物管理制度。旅館應當設立行李物品保管室、貴重物品保險柜,指定專人保管,當面查驗,并建立驗證、登記、領取和交換班制度,嚴防錯發、冒領、丟失、被盜。因旅館的責任,致使旅客財物丟失、被盜的,由旅館負責賠償。
妥善保管旅客遺留的財物,并設法歸還原主或揭示招領;經招領3個月后無人認領的,應登記造冊,送交公安機關。對旅客遺棄的違禁物品和可疑物品,旅館保衛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5、情況報告制度。發現違法犯罪分子、形跡可疑的人、攜帶違禁物品以及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不得知情不報或縱容、隱瞞、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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