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崗位都有其獨特的職責和任務,需要我們具備相應的知識和技能。前人總結了一些關于崗位職責的經驗和教訓,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鑒的觀點。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責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配備校車的幼兒園、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幼兒園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那么你知道校車跟車教師安全。
責任書。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接送車所有人、駕駛員履行下列責任。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系家長;對未聯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責任。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駕駛員(簽名):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
規章制度。
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
崗位職責。
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________責任人(簽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
合同。
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
應急預案。
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系家長;對未聯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責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人員固定拿接送卡接送幼兒,如換人接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與家長電話聯系,對證(身份證等)才能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或無證無卡家長接,一律不讓幼兒下車回家,必要時幼兒跟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跟車子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盡量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司機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跟車員簽名:
園長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為每一位學生的終身發展服務”是之源學校的辦學宗旨。為實現這一宗旨,我們必須做好每一項工作。接送學生是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一環,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凡在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必須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并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上午九點,學生返校日上午十點。
3、凡參加各線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隨車,不得中途下車。
4、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往返。
5、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系,做好電話記錄(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6、車輛??繒r需密切注意來往的其他車輛,學生上下車、過馬路,護送人要下車迎送,護送學生到達父母身邊或安全地點,,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7、護送人要做到“兩懂兩會一監督”,即:懂得相關法律法規、懂得救助知識,會提示駕駛員安全行車不搶道,不搶時,會提示學生乘車安全,監督駕駛員違法行為,同時禁止同駕駛員閑談;每次發車前要求駕駛員檢查車輛,時時處處強調慢行,道路狹窄處要下車查看,組織學生下車,不得強行通過。
8護送教師每次接送學生后要向德育處匯報學生往返情況,并由德育處做好記錄。
9做好兩個登記:
(1)登記接送時沒有家長在場的學生,事后與家長聯系并提出要求。
(2)登記提前到校沒有說明情況的學生,事后進行教育并聯系家長。
10非護送人員不得搭乘學生專車,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11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系,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12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后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13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xxx年9月1日———xxx年9月1日)。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接送人員簽字: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系家長;對未聯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
駕駛員(簽名):
xx年xx月xx日。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系家長;對未聯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
駕駛員(簽名):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日期: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人員固定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系,才能才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幼兒自己回家,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跟車子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如一期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獎教師每人每月1元(按坐車幼兒)。
十、如出現安全事故,負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一、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十二、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xx。
負責人(簽字):xx。
責任人(簽字):xx。
20xx年11月23日。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時時處處都要注意安全。
2、對待學生和家長態度要熱情和氣。發現問題及時與家長溝通,建立良好的關系。
3、開學時或開學后來的坐校車學生,一定要及時通知家長接送時間。
4、早上學生沒有按時到指定位置等車的,必須及時聯系提醒家長,問清情況,盡量不漏接學生。下午送學生時一定要在學生上車時清點學生,學生不齊一定要迅速聯系學生上車(班主任或家長已經表示不要送的除外),決不能漏送學生。
5、下午每趟都要到車門等候學生,站隊要有秩序,不能讓學生一窩蜂跑著上車。
6、要維持好學生乘車秩序,禁止學生吵鬧打架。一定讓學生坐好扶穩,以防學生受傷。
7、要安排好學生乘車座位,以免家長有意見。
8、車未停穩,不能開車門,不能讓學生站起離開座位,以防學生摔倒。學生上下車跟車教師一定要先下車,觀察周圍情況,扶小學生上下車。要把學生送到指定位置(特別是過馬路的學生一定要送到馬路對面安全處)。年齡小的學生無家長親自來接的一定要托付好大學生交給家長。
9、學生坐校車情況有變化一定要及時做好登記。
10、做好學生乘車情況登記,要按時按實登記。每周一上午把上周日志表交分管領導存檔。
校車負責人:
陸家學校。
20xx年9月13日。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人員固定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系,才能才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幼兒自己回家,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
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
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跟車子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
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如一期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獎教師每人每月1元(按坐車幼兒)。
十、如出現安全事故,負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一、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十二、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十三、本。
責任書。
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
。
責任書。
是為了確保園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跟車教師必須簽訂的責任書。本站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幼兒園跟車教師責任書,希望你喜歡。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人員固定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系,才能才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幼兒自己回家,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跟車子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如一期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獎教師每人每月1元(按坐車幼兒)。
十、如出現安全事故,負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一、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十二、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為確保園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特跟車教師簽訂如下安全責任。
協議書。
一、教師跟車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園車超載,考勤表每周上交辦公室檢查。
3、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到站點必須等車停穩,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嘩,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為幼兒園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于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盡量滿足。
8、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后方可發車。
9、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責并扣5元每次。
二、責任承擔。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而幼兒下車,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園車嚴重超載,后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幼兒園名稱:湟中縣多巴鎮小福星幼兒園。
20xx年9月1日。
根據教育部門及交通部門的文件、通知精神,為確保幼兒園的各項活動順利進行和幼兒在乘坐園車來園及回家時的安全,同時,也為了使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加強園車跟車老師的安全責任感,特擬定本責任書。具體如下:
1、跟車教師應積極參加幼兒園各項安全培訓活動,積極學習上級各項安全文件、領會文件精神,嚴格遵守本園各項安全制度,將安全視為生命。
2、熱愛幼兒,關心幼兒,視幼兒生命為自己生命。
3、熟悉報警電話和程序,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遇交通事故和其它緊急事件時能迅速報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惡化。
4、在接送途中若有任何異樣情況發生,必須馬上報告辦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否則后果自負。
5、接送園車時,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和《車輛接送安全操作流程》。教師應坐到能顧及所有幼兒及上下車幼兒安全的位置,并監督司機控制車速,不超車、不違章駕駛,不與他人聊天或接打電話。將車輛靠邊停穩后(車門必須靠路邊),幼兒方能上下車。憑接送卡接送,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如教師需離開車送孩子或離車比較遠時,必須要把車門關上;過馬路時一定要拉穩孩子的手,注意左右看,確定無車來才過馬路)。家長不在時,不能把孩子獨自放下,須帶回幼兒園。
6、車輛行駛途中,跟車老師必須做到:a、經常提醒孩子坐好扶穩;b、檢查孩子有無帶小刀、剪刀或其它尖銳的物品來園并及時把它是收起來;c、經常檢查車窗有無被孩子打開,提醒孩子頭、手不能伸出窗外;d、經常提醒孩子不要把鉛筆、本子等拿出來玩;e、經常提醒孩子不能打架、有事要告訴老師;f、提醒孩子不要在車上走動。
7、關鎖車門前,須巡查車上是否仍遺留有孩子。
8、對帶藥的孩子做了班級、姓名、藥品名稱登記,詳細記錄服藥方法并及時轉達班級教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離崗或調離之日止。旨在提高跟車教師的安全意識,望各位教師以“安全至上、生命為重”。若有違章操作而帶來的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以國家法律及本園。
規章制度。
獎罰制度為依據進行處理。
責任人:
白鶴中心幼兒園:。
。
為確保園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特跟車教師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園車超載,考勤表每周上交辦公室檢查。
3、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到站點必須等車停穩,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嘩,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為幼兒園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于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盡量滿足。
8、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后方可發車。
9、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責并扣5元每次。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而幼兒下車,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園車嚴重超載,后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幼兒園名稱:xx縣多巴鎮小福星幼兒園。
20xx年9月1日。
為切實加強學生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校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學生,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學生,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校車管理的各項。
規章制度。
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
崗位職責。
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把學生按時送到指定地點,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
4、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校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校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主管領導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1、學校應對接送學生工作高度重視,經常對接送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及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接送服務質量。
2、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并及時上報或報警,妥善處理后續工作。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安全工作培訓,自覺配合司機工作,經常學習有關接送工作的相關要求,牢記接送人員崗位職責、標準和要求。
2、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送學生時提前5分鐘到崗,接學生提前10分鐘到崗,不遲到,不脫崗、有事請假,履行請假手續。
3、熟練掌握職責規范,根據接送名單,詳細掌握接送人數、所在班級、姓名、上下車地點、聯系電話,與班主任及家長交接好學生,不漏接漏送。
4、組織學生按順序上車,維護秩序,定好學生座位,定好接送時間,下車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學生起身離座,老師攙扶學生下車,并安全將學生送到家里或家長手中。
5、行車途中不得與司機聊天,密切注視前方行人、車輛,及時提醒司機不開快車,不違反規則。教育學生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無特殊情況或家長不允許,不得讓學生在非接送點下車。學生橫過馬路,老師必須在視線好的地方經觀察安全后帶學生過去。
6、對家長沒有及時接又不認識家的學生要與家長聯系或帶回學校后妥善處理。
7、教育學生在車上要團結友愛,互相謙讓,不準高聲喧嘩,保持車內安靜,愛護車上物品,保持車上整潔。
8、若遇自然災害或突出事故,要冷靜處理,及時打電話通知學校領導或打110報警。
1、若學校未對接送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未建立接送人員管理制度,而發生事故,由學校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2、若因接送人員違反接送人員責任中有關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接送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接送人員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學校負責人(簽名):
接送人員(簽名):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
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負責人(簽字):責任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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