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的履行應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以維護良好的商業信譽。請您查閱以下范文,以更好地理解合同協議的寫作方式和注意事項。
甲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丙方(監管銀行):
根據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元人民幣,作為第一期股權轉讓款。為了保證甲乙雙方順利完成交易,保障轉移資金的安全,經本協議各方協商,就甲乙雙方授權丙方對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進行監管之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并授權丙方按本協議的約定對甲方應當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以下稱監管資金)進行監管。
二、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在丙方處開立資金監管賬戶,戶名:,賬號:,并將監管資金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全部存入監管賬戶。
三、資金監管期限為日歷天,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四、在監管期間,除本協議第六條的有關約定外,丙方不得受理本協議各方及其他任何人支取、劃轉、銷戶或其他動用監管資金的業務。但如遇有權機關對上述賬戶進行查封、凍結、扣劃,則丙方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丙方不承擔責任。
五、在監管期間,若因上述卡掛失補辦或其他原因換領新卡,導致上述卡號變更,對于新卡內的存款丙方仍然應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監管。
六、監管期內丙方根據下列情形將監管資金解除監管:
1、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轉移登記至甲方名下(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名下);法人代表已經變更為甲方指定人員。
2、在監管期內甲乙雙方取消股權轉讓交易,甲乙雙方共同向丙方提出解除資金的書面申請,丙方在收到后予以解除資金監管,監管賬戶內的監管資金由甲方自行處置。
3、監管期屆滿,甲乙雙方未能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也未能達成補充協議延長監管期限的,丙方監管責任解除,監管賬戶內的資金由甲方自行處置。
七、丙方依據本協議僅承擔資金監管的責任,甲乙雙方之間因履行股權轉讓協議產生的所有糾紛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與丙方無關。
八、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有權簽字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東省住建廳印發了《山東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辦法詳細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房地產領域易發問題治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118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本辦法所稱預售人,是指依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商品房預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本辦法所稱預購人,是指購買預售商品房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條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設區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產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第四條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遵循“專戶專存、??顚S?、全程監管、節點控制”的原則。
第五條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文件終止。
第六條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以樓盤表為索引的商品房預售管理信息系統(含商品房預售許可、預售合同網簽備案、預售資金監管等模塊),實現預售資金監管信息化、自動化。
第二章監管銀行及賬戶。
第七條具備資金監管安全規范運行所需的金融管理業務能力及網絡技術條件的商業銀行,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可以列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合作銀行(以下簡稱監管銀行)名錄,配合開展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業務。
第八條監管銀行在與房地產主管部門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服務協議后,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并與商品房預售管理信息系統對接,實現信息互通共享,確保業務辦理連續、安全、便捷。
第九條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當選擇監管銀行名錄內的商業銀行,按照一次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對應賬戶的原則,開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監管賬戶應當按幢或者多幢開立,并由房地產主管部門、監管銀行、房地產開發企業三方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未開立監管賬戶的,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一)當事人的名稱、地址;。
(二)監管項目的名稱、坐落位置;。
(三)監管賬戶名稱、賬號;。
(四)監管項目范圍;。
(五)監管資金使用節點;。
(六)監管資金的收存、支出、使用方式;。
(七)新建物業質量保修金劃轉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預售人應當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相關規定告知預購人,將監管銀行、監管賬戶等信息在商品房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并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預售人需變更監管銀行、企業名稱、監管賬號、開戶范圍、項目名稱等相關信息的,應當到房地產主管部門、監管銀行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三章預售資金收存。
第十三條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全部存入監管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存房價款。
第十四條預售人與預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應當盡快進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同時根據合同相關約定,預售人向預購人出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收存通知單》。預購人憑《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收存通知單》將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后,房地產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
預購人申請按揭貸款(含商業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預購人將首付款存入監管賬戶,并書面委托貸款銀行將發放的按揭貸款足額轉入監管賬戶。
第十五條監管銀行收到預購人交存和貸款銀行轉入的房價款后,向預購人出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收款憑證》,并將信息傳至房地產主管部門。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收款憑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預售合同編號、監管銀行、監管賬戶、預購人資金結算個人賬戶、預售資金總額、本次交存數額、累計交存數額、交存時間等。
第四章支出和使用。
第十六條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是指商品房預售項目自批準預售的工程節點開始,到完成建筑安裝和區內配套等工程建設、達到竣工綜合驗收條件所需的單位建筑面積費用;應當實行商品住宅全裝修的,還應當將裝修費用計算在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由設區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專業機構結合區域、建筑結構、用途等因素綜合測定,并定期調整公布。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是指批準預售的商品房面積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的乘積,由房地產主管部門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確定,并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中予以載明。
第十七條商品房預售資金進入監管賬戶后,當資金總額達到既定監管額度后,預售人方可自行提取監管額度以外的資金,并優先用于預售項目工程建設。
第十八條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優化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的核撥流程,保證及時用于商品房預售項目工程建設。
第十九條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按照工程建設進度一般分為4個控制節點,分別為建成層數達到規劃總層數一半、主體結構封頂、單體竣工驗收合格、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監管資金留存比例,是指監管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占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的百分比。當建成層數達到規劃總層數一半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60%-70%;當主體結構封頂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30%-35%;當單體竣工驗收合格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15%-18%;當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文件時,監管終止。
對于高層、超高層或者大體量建筑,各地可以增加1-2個控制節點,但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不得突破上述規定。
第二十條房地產主管部門可根據預售人信用狀況、資質等級等情況,適當降低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但最多不得超過5個百分點。
第二十一條在主體結構封頂控制節點之前,預售人可以憑銀行出具的保函部分抵頂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但不得突破監管額度的30%。
第二十二條預售人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以內的資金,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進度控制節點提出用款申請,并不得突破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監管資金留存比例。預售人應當如實填寫、提交以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企業用款申請表;。
(二)工程建設進度相關證明材料及影像資料;。
(三)監管賬戶對賬單;。
(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二十三條各地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及調控需要,可以按照魯政辦字〔2016〕118號文件“從嚴掌控新建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鼓勵推行現房銷售”的要求,提高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并合理確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監管額度、控制節點及監管資金留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預售人申請提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以內的資金,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進行必要的現場查勘。符合使用條件的,出具《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撥付通知單》;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撥付通知單。
《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撥付通知單》中應當明確資金撥付額度及方向。預售人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付款證明的,明確將相應額度的資金撥付至預售人指定的銀行賬戶;提供擬付款證明的,明確將相應額度的資金撥付至施工、材料設備供應或者專業經營單位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二十五條監管銀行應當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撥付通知單》撥付相應款項,與商品房預售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互通共享的,應當同時核對電子信息。
第五章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六條預售人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文件后,可申請終止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如實填寫、提交以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終止監管申請書;。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三)監管賬戶對賬單;。
(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二十七條預售人申請終止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進行必要的現場查勘。符合終止預售資金監管條件的,出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終止通知單》;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終止通知單。
第二十八條監管銀行應當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終止通知單》終止監管,與預售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互通共享的,應當同時核對電子信息。
第二十九條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的《山東省新建物業質量保修金管理辦法》(魯建發〔2016〕5號)有關規定,按物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核發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文件前,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約定,從監管賬戶中一次性劃轉規定數額的保修金到指定專戶,并告知預售人。
第三十條預售人和預購人協商一致或者生效法律文書判決解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預售人和預購人可以到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撤銷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備案。房地產主管部門對撤銷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備案、解除預售資金監管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和本地相關規定的,準予撤銷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備案,并出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解除通知單》。
監管銀行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解除通知單》和生效法律文書,將監管資金退回預購人指定的交易資金結算個人賬戶和貸款銀行賬戶。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預售人有下列行為的,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記入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預售合同網簽業務,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四)提供虛假材料的;。
第三十二條監管銀行有下列行為的,房地產主管部門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服務協議暫?;蛘呓K止其監管銀行資格,并由其承擔相應責任,同時通報金融管理部門:
(一)未按規定將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的;。
(二)未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支付商品房預售資金的;。
(三)擅自截留、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商品房預售資金的;。
第三十三條房地產主管部門和監管銀行工作人員在預售資金監管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各設區的市可依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甲方:
丙方:
為強化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提高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資金風險,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鐵道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流向監管的通知》(鐵財〔20xx〕237號)、昆明鐵路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監管的通知》(昆鐵財〔20xx〕181號)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乙方在丙方開立臨時銀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結算戶),用途僅限于與新建鐵路云桂線引入昆明樞紐工程有關的款項往來,至工程竣工清算結束時終止。
2、乙方在丙方開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以下簡稱專戶),專門用于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在建設期內,專戶除支付農民工工資外,對于其它方面的資金撥付,須專題報告甲方同意,否則丙方不得受理。乙方必須保證專戶存款余額不低80萬元。
4、每月22日至25日,乙方根據投資計劃和工程進度,填報《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附件一)一式三份,經甲方審批后,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5、乙方按照審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用款,嚴禁超計劃付款。對于超用款計劃的資金支付,乙方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丙方才能辦理支付手續。
6、丙方作為資金監管的協議銀行,負責協助甲方對乙方的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丙方承諾向甲、乙方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7、丙方根據甲方審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對乙方的每一筆付款,必須與甲方審核同意的用款計劃進行逐筆核對,審核無誤后及時辦理資金支付結算。對未在用款計劃內的資金支付申請不予受理,并及時通知甲方。
8、丙方根據用款計劃和實際支出建立臺賬(附件二),及時登記乙方的資金使用計劃執行情況,于次月5日前將臺賬復印件和明細對賬單送甲方審核備案,并定期向甲方和乙方報告監管服務的有關情況。
9、乙方開通網上銀行的,應將網上銀行查詢功能授權甲方及其上級部門使用,由甲方對乙方工程資金動態進行監管。乙方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建設資金時,必須嚴格執行用款計劃,嚴禁故意通過網上銀行支付逃避資金監管。丙方應及時核對乙方網上銀行支付的款項是否符合用款計劃,發現乙方超計劃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款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10、乙方及下屬單位不得參加上級單位或部門組織的資金歸集,乙方發生的內部債權掛賬應以合同協議為依據。
11、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應對因本協議的簽訂所獲得的關于乙方經營或財務資金狀況、資料等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乙方以外的任何人披露上述商業秘密,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12、乙方(本級項目部)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資金流向的監管負總責。乙方(本級項目部)及下屬單位匯出云南省的資金必須按本協議規定程序報甲方審批。
13、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第5條、第9條和第10條超計劃付款的,應向甲方支付超計劃付款金額1‰的違約金。
(2)乙方違規轉移、挪用結算戶和專戶存款,用于與新建鐵路云桂線引入昆明樞紐工程無關的其他支出,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全額追回,并向甲方支付轉移挪用金額2‰的違約金。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全額追回轉移、挪用的存款,甲方可暫停拔付建設資金。
(3)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直接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4)丙方違反第7條為乙方超計劃付款辦理結算的,應向甲方支付超計劃付款金額0、1‰的違約金。丙方違反本協議對結算戶和專戶資金監管不力,經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無效的,取消丙方資金監管資格。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15、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和丙方各持貳份,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丙方:(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合同號為中交易資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如下(20____年)第號合同交易資金監管合同。
監管費用為______元,甲方支付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元。
4.1本合同應自乙方將交易金額一次性全額轉入甲方在丙方開設的監管賬戶,到甲方履行過戶和交付義務并收到全部監管金額為止。
4.2按照合同號為約定,監管期限暫定為月,如果甲方不能如期完成過戶義務,則丙方自動將監管賬戶內本金以及產生的利息打入乙方原轉賬賬戶。
4.3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協商延長監管期限,則需甲乙雙方共同通知丙方延長監管期。
甲乙雙方在簽訂(20____年)第號合同后日內,由乙方將付款金額1680萬(大寫壹仟陸佰捌拾萬)由乙方賬戶(賬號)轉賬支付于甲方在丙方新設立的賬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轉入甲方賬戶的款項由丙方先行監管,甲方該賬戶余額為不可用余額。監管期限,按客觀預估為月,如果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無共同通知丙方延長監管期限,甲方未履行全部過戶義務則,丙方將監管賬戶的本金以及產生利息歸還給乙方轉出賬戶。
5.2甲乙無論乙方構成違約,對本協議導致無法履行,則丙方所收取的監管費用不予退還。
5.3在甲乙雙方共同持過戶后的新的土地證和產權證到丙方辦理取消監管程序時,丙方應當在一日內予以辦理,逾期不能辦理視為違約。
5.4在甲方義務履行完畢后,乙方可以單方書面通知丙方銀行,取消對監管賬戶的'監管。如果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可向丙方提交申請,由丙方向乙方負責人發出書面確認,乙方確認后也可取消管控。該合約視為履行完畢。
甲方在乙方轉賬后日內需履行完成合同編號為(20____年)第號中土地使用權以及不動產的登記過戶義務。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照合同編號為(20____年)第號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7.2如果丙方違約將監管賬戶的款項提前取消監管,則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收取的監管費用予以退還,并需支付所收取監管費的兩倍費用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本協議。協商不成的,守約方可依法向違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簽訂地點唐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協議自三方單位蓋章并由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操作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設立在丙方的資金帳戶,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及股票交易的正常進行,甲、乙、丙三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就丙方接受甲、乙雙方的共同委托,對甲乙雙方開立的股票、資金賬戶的監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二、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委托乙方的投資范圍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價證券(股票、基金及國債)。
一、由甲、乙雙方分別在丙方開立共管帳戶。
1.甲方開設帳戶:戶名_________;帳戶號碼:_________(此帳戶為甲方開設并委托乙方管理的帳戶,但乙方只有操作權無提款轉帳權,以下簡稱共管帳戶)。
2.乙方開設帳戶:戶名_________;帳戶號碼:_________(此帳戶為乙方開設,以下簡稱保證帳戶)。
本協議簽訂時,三方確認甲方開設帳戶內資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現金)、乙方開設帳戶內資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現金)。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不得在該帳戶提取現金或將資金轉入其他帳戶,亦不得辦理轉托管或撤消在丙方的指定交易。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不得在該帳戶提取現金或將資金轉入其他帳戶,亦不得辦理轉托管或撤消在丙方的指定交易。
二、受甲方委托,乙方在約定的投資范圍內對共管帳戶享有獨立的操作權。甲方有權隨時對甲方的資金市值狀況進行查詢,甲方如需要了解共管帳戶市值及其對應的履約保證金帳戶項下的資金情況,應事先書面通知丙方。丙方在收到其通知后應當提供加蓋其公章的反映共管帳戶和保證帳戶的市值狀況。但為保障乙方操作的獨立性,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共管帳戶的具體交易品種。
三、為確保本協議安全的履行,甲方、乙方授權丙方對共管帳戶和保證帳戶進行監管。丙方承諾,沒有甲乙雙方的共同書面授權,任何一方不得動用共管帳戶和保證帳戶內的資金(乙方進行買賣操作除外)。丙方并負責對乙方在該帳戶項下的.資金使用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買賣有價證券)進行監管,但對該帳戶項下買賣有價證券的盈虧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合同期結束前一周內,乙方必須賣出共管帳戶和保證帳戶內的全部有價證券。合同結束后第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投資結果確認書。此投資結果確認書必須得到丙方的蓋章確認后再由甲方確認。
五、乙方承諾以保證帳戶上的(_________元)作為保證共管帳戶資金期末市值不低于___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交投資結果確認書后,期末市值低于期初市值部分,乙方授權丙方從乙方保證帳戶上撥轉到共管帳戶。
六、甲、乙雙方保證共管帳戶在合同生效之前和合同生效期間,不以任何形式發生透支、質押、擔保等情形。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乙某方若與第三人發生債務糾紛,必須保證于糾紛發生之日即向本合同的另外兩方通報,不得隱瞞。甲方由此糾紛而引起共管賬戶上的損失,不在乙方保本責任范圍之內。
七、共管帳戶期末市值高于期初市值的部分,為投資利潤,甲乙雙方協議按照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比例分配,乙方所應分配利潤,由丙方依據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投資結果確認書”,從共管帳戶撥轉到乙方保證帳戶。
八、甲方必須保證共管帳戶資金的合作使用期限,不得中途退出,如有變動須經協商,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在委托期限內,除非出現以下第十條所述情況,甲、乙雙方均無權對共管帳戶和保證賬戶進行資金劃撥、股票轉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
十、共管帳戶及保證帳戶內有價證券市值與保證金之和小于人民幣_________元時,甲方有權委托丙方賣出共管帳戶中的證券,賬戶市值比期初市值減少部分,由丙方從乙方保證賬戶上劃撥回共管賬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辨,并同意由丙方協助辦理。
十一、丙方作為監管方,有責任監管甲、乙共管帳戶及保證賬戶,在監管時間內,不能進行資金劃撥、股票轉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有責任按本協議以及由甲乙方共同簽署的書面指令協助辦理帳戶內的資金劃撥、股票轉托管及指定交易等證券業務,并在共管帳戶和保證賬戶合計市值低于_________元時,由指定專人通知甲乙雙方。
十二、丙方對符合本協議及委托書的書面指令的執行,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出異議,甲、乙雙方的異議均不影響上述指令的執行。
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若三方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一、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后,丙方所承擔的監管責任即自行解除,本協議終止。
二、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書面文件,解除雙方委托關系,并書面通知丙方,丙方辦理完有關手續后,協議終止。
三、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后,若三方仍愿意繼續合作,則需另行簽定協議書。
四、甲方、乙方的開戶資料,甲方對乙方的不可撤消授權委托書,以及甲方填報的賣出委托單等均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持一份,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為強化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提高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資金風險,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鐵道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流向監管的通知》(鐵財〔20xx〕237號)、昆明鐵路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監管的通知》(昆鐵財〔20xx〕181號)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乙方在丙方開立臨時銀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結算戶),用途僅限于與新建鐵路云桂線引入昆明樞紐工程有關的款項往來,至工程竣工清算結束時終止。
2.乙方在丙方開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以下簡稱專戶),專門用于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在建設期內,專戶除支付農民工工資外,對于其它方面的資金撥付,須專題報告甲方同意,否則丙方不得受理。乙方必須保證專戶存款余額不低80萬元。
4.每月22日至25日,乙方根據投資計劃和工程進度,填報《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附件一)一式三份,經甲方審批后,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5.乙方按照審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用款,嚴禁超計劃付款。對于超用款計劃的資金支付,乙方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丙方才能辦理支付手續。
6.丙方作為資金監管的協議銀行,負責協助甲方對乙方的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丙方承諾向甲、乙方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7.丙方根據甲方審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對乙方的每一筆付款,必須與甲方審核同意的用款計劃進行逐筆核對,審核無誤后及時辦理資金支付結算。對未在用款計劃內的資金支付申請不予受理,并及時通知甲方。
8.丙方根據用款計劃和實際支出建立臺賬(附件二),及時登記乙方的資金使用計劃執行情況,于次月5日前將臺賬復印件和明細對賬單送甲方審核備案,并定期向甲方和乙方報告監管服務的有關情況。
9.乙方開通網上銀行的,應將網上銀行查詢功能授權甲方及其上級部門使用,由甲方對乙方工程資金動態進行監管。乙方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建設資金時,必須嚴格執行用款計劃,嚴禁故意通過網上銀行支付逃避資金監管。丙方應及時核對乙方網上銀行支付的款項是否符合用款計劃,發現乙方超計劃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款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10.乙方及下屬單位不得參加上級單位或部門組織的資金歸集,乙方發生的內部債權掛賬應以合同協議為依據。
11.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應對因本協議的簽訂所獲得的關于乙方經營或財務資金狀況、資料等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乙方以外的任何人披露上述商業秘密,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12.乙方(本級項目部)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資金流向的監管負總責。乙方(本級項目部)及下屬單位匯出云南省的資金必須按本協議規定程序報甲方審批。
13.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第5條、第9條和第10條超計劃付款的,應向甲方支付超計劃付款金額1‰的'違約金。
(2)乙方違規轉移、挪用結算戶和專戶存款,用于與新建鐵路云桂線引入昆明樞紐工程無關的其他支出,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全額追回,并向甲方支付轉移挪用金額2‰的違約金。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全額追回轉移、挪用的存款,甲方可暫停拔付建設資金。
(3)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直接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4)丙方違反第7條為乙方超計劃付款辦理結算的,應向甲方支付超計劃付款金額0.1‰的違約金。丙方違反本協議對結算戶和專戶資金監管不力,經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無效的,取消丙方資金監管資格。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15.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和丙方各持貳份,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印章)。
乙方:__________(印章)。
丙方:__________(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保薦機構)(以下簡稱“丙方”)。
本協議需以《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中相關條款為依據制定。
為規范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截止_____年__月__日,專戶余額為_____萬元。該專戶僅用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__________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單方式存放的募集資金_____萬元(若有),開戶日期為_____年__月__日,期限__個月。甲方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者以存單方式續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單不得質押。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丙方應當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并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對甲方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現場檢查。
四、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______、_______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復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__日前)向甲方出具對賬單,并抄送丙方。乙方應當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五千萬元或者募集資金凈額的10%的,乙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八、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丙方出具對賬單或者向丙方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丙方義務至持續督導期結束之日,即_____年12月31日解除。
十、本協議一式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____監管局各報備一份,其余留甲方備用。
十一、聯系方式:
1.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分行(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保薦機構)(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保薦代表人a: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保薦代表人b: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署: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
乙方:____銀行____分行_____支行(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
一、_________向_________銀行_________申請貸款,丙方同意為此提供保證擔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開立的下列資金賬戶及其下掛的證券賬戶內全部資產向丙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資金賬戶:_________;證券賬戶:_________。
三、丙方委托乙方對甲方上述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進行監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對其賬戶進行監管。
五、如甲方上述賬戶內資產總值低于_________萬元,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應即時采取填補資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書面通知,不得為甲方已質押資金賬戶辦理資金劃出,不得為該資金賬戶下掛的證券賬戶辦理股票轉托管、撤銷指定交易、銷戶等導致甲方資產減損或轉出的手續,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監管期間,甲方在本協議約束下可自由進行證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如甲方賬戶內總資產低于_________萬元,丙方有權指示乙方賣出甲方證券賬戶內證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賬戶的證券交易權。乙方同意予以辦理,但不承擔證券賣出過程中由價格變動及市場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損失。
九、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如借款人屆期未還清借款,丙方有權僅持貸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還清借款的證明,指示乙方賣出甲方證券賬戶內證券并扣劃甲方資金賬戶內款項至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同意予以辦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請書后,應及時為丙方提供資金及證券對帳單。
十一、如借款人屆時依約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監管協議。
十二、簽約時所打印之資金及證券對帳單作為本協議附屬文件。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約時即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強化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提高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資金風險,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鐵道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流向監管的通知》(鐵財〔〕237號)、昆明鐵路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監管的通知》(昆鐵財〔〕181號)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乙方在丙方開立臨時銀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結算戶),用途僅限于與新建鐵路云桂線引入昆明樞紐工程有關的款項往來,至工程竣工清算結束時終止。
2.乙方在丙方開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以下簡稱專戶),專門用于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在建設期內,專戶除支付農民工工資外,對于其它方面的資金撥付,須專題報告甲方同意,否則丙方不得受理。乙方必須保證專戶存款余額不低80萬元。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一律存入結算戶,乙方只能用于新建鐵路云桂線引入昆明樞紐工程項目,嚴禁挪用、調劑、串換、占用、截留、轉移、隱藏工程項目資金。
4.每月22日至25日,乙方根據投資計劃和工程進度,填報《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附件一)一式三份,經甲方審批后,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5.乙方按照審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用款,嚴禁超計劃付款。對于超用款計劃的資金支付,乙方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丙方才能辦理支付手續。
6.丙方作為資金監管的協議銀行,負責協助甲方對乙方的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丙方承諾向甲、乙方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7.丙方根據甲方審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對乙方的每一筆付款,必須與甲方審核同意的用款計劃進行逐筆核對,審核無誤后及時辦理資金支付結算。對未在用款計劃內的資金支付申請不予受理,并及時通知甲方。
8.丙方根據用款計劃和實際支出建立臺賬(附件二),及時登記乙方的資金使用計劃執行情況,于次月5日前將臺賬復印件和明細對賬單送甲方審核備案,并定期向甲方和乙方報告監管服務的有關情況。
9.乙方開通網上銀行的,應將網上銀行查詢功能授權甲方及其上級部門使用,由甲方對乙方工程資金動態進行監管。乙方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建設資金時,必須嚴格執行用款計劃,嚴禁故意通過網上銀行支付逃避資金監管。丙方應及時核對乙方網上銀行支付的款項是否符合用款計劃,發現乙方超計劃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款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10.乙方及下屬單位不得參加上級單位或部門組織的資金歸集,乙方發生的內部債權掛賬應以合同協議為依據。
11.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應對因本協議的簽訂所獲得的關于乙方經營或財務資金狀況、資料等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乙方以外的任何人披露上述商業秘密,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12.乙方(本級項目部)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資金流向的監管負總責。乙方(本級項目部)及下屬單位匯出云南省的資金必須按本協議規定程序報甲方審批。
13.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第5條、第9條和第10條超計劃付款的,應向甲方支付超計劃付款金額1‰的違約金。
(2)乙方違規轉移、挪用結算戶和專戶存款,用于與新建鐵路云桂線引入昆明樞紐工程無關的其他支出,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全額追回,并向甲方支付轉移挪用金額2‰的違約金。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全額追回轉移、挪用的存款,甲方可暫停拔付建設資金。
(3)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直接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4)丙方違反第7條為乙方超計劃付款辦理結算的,應向甲方支付超計劃付款金額0.1‰的違約金。丙方違反本協議對結算戶和專戶資金監管不力,經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無效的,取消丙方資金監管資格。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15.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和丙方各持貳份,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丙方:(印章)。
甲方:(銀行機構)。
乙方:(房地產開發商)。
丙方:(工程監理單位)。
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
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晉中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等法。
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
礎上,就乙方開發建設并擬進行預售商品房項目的預售資金監管事宜。
取得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
一、預售商品房概況。
乙方開發建設的項目,坐落位。
置:,土地證證。
號:,土地面積:平方米,總。
建筑面積:平方米,工程預算清書總額:萬。
管銀行,丙方為監管項目的工程監理單位。
二、監管資金賬戶。
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為乙方開設的商品房預售資金專用帳戶名。
稱:,帳號:。
該專用賬戶賬號是本協議項下商品房預售資金的唯一專用收款款賬戶。
三、監管方式。
預售資金的收取第一文庫網、使用和違約責任,嚴格按照《晉中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執行。
四、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要求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共同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或者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按照下列第項處理:
(一)向晉中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項下監管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后,根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和乙方提出的資金賬戶撤銷申請,經協議三方一致書面同意,資金賬戶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方可解除監管,同時本協議終止。
2、如本協議在履行期滿前確需提前終止的,必須由乙方向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并簽訂新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完成監管資金交割并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備案后,本協議方可終止履行。
六、三方協商確定的其它事項。
1、
2、
本協議未盡事宜,協議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當事人三方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和收取、使用等行為應當接受和服從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八、本協議共計頁,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另外三份分別報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
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業務聯系人:業務聯系人:業務聯系人:聯系電話: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條根據《秦皇島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秦政辦發第46號,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凡在本市城市區(海港區、山海關區、北戴河區、撫寧區)及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北戴河新區管轄區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在《秦皇島市新建商品房預收款監管辦法》實施之日起,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其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支出和使用,應執行《辦法》和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監管部門),負責行政管理工作。市房產市場管理處是秦皇島市城市區具體實施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的機構(以下簡稱實施機構)。
監管部門職責:
負責預售資金監管涉及部門間的協調、聯系,督導全市預售資金監管業務。
實施機構職責:。
(三)負責檢查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支取及使用情況。
第四條設立監管賬戶金融機構應具備條件:。
(一)具備辦理商品房按揭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一)各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二)各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三)監管項目的名稱、座落、建筑幢號、建筑面積等;。
(四)監管賬戶的名稱和賬號;。
(六)預售資金交存和使用方式:。
(七)預售資金支付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其它。
第六條開立監管賬戶的程序:。
(一)預售人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2.《承諾書》;。
3.《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4.規劃總平面圖;。
7.總投資計劃表及預售項目的工程建設資金階段使用計劃;。
8.《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明》;。
(二)受理審核。實施機構審核預售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符合條件的,出具《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實施機構應向預售人一次性書面告知理由。
(三)開立賬戶。預售人持實施機構出具的《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通知書》及開戶金融機構所需要的其它資料,到開戶金融機構開立監管賬戶。每個擬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設立一個監管賬戶。
開立監管賬戶后,預售人在秦皇島日報發布開立監管賬戶公告,并持金融機構出具的《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證明》和《公告》交實施機構備案,簽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預售人應將監管賬戶在預售場所公示。
第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及備案:。
(一)預售人與承購人應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應當載明預售資金交付方式,開戶金融機構和監管賬戶,明確交款的時間和金額。
(二)承購人交款后,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實時備案。預售人與承購人在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即時備案。
(一)承購人未按揭貸款的交款程序:。
1.承購人按《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交款單》要求,將購房款交存到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2.預售資金交款信息在資金監管系統中實時備案。
3.承購人憑開戶金融機構出具的交款單回執或金融機構進賬單(交款回單)向預售人換取交款票據。
(二)承購人按揭貸款的交款程序:。
承購人交付首付款程序同“未按揭貸款的交款程序”,按揭貸款交付按以下程序進行:
1.預售人或承購人持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到貸款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
2.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將貸款劃轉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承購人采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將貸款劃轉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3.預售資金交款及貸款到賬信息在資金監管系統中實時備案。
預售人申請支取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機構應予辦理支取手續。支取的資金包括取得土地的全部費用、稅金實際發生金額、不超過已投入工程建設資金的90%、其他相關費用。(預售人利用監管項目、土地等抵押貸款的,應將貸款數額從已投入資金中扣除)。
(一)提出申請。預售人提交《秦皇島市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取申請表》,并根據用途分別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支取建安工程費的,按照實際工程形象進度并結合“擬預售項目的工程建設資金階段使用計劃”進行支取,提交以下資料:。
(1)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出具的工程建設進度證明(實施機構抽查項目施工單位和工程單位出具的工程建設進度證明的真實性,每個項目抽查不少于3次)。
2.申請支取土地出讓費用,應提交預售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申請支取監管項目稅款的,應按開發企業當月總售房款的12%支取稅款。
4.申請支取監管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按每次支取建設工程費的20%同時計提。
5.每月末由開發企業通過資金監管系統進行監管賬戶資金核對,如資金賬目信息不一致,報請實施機構進行賬戶余額的核定。
(二)受理審核。實施機構對預售人提供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取通知書》。同時將電子信息傳輸給開立監管賬戶的金融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為預售人出具《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不予支取通知書》。
(三)支取資金。開戶金融機構憑實施機構開具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取通知書》及網絡系統確認信息,將核準使用資金支取給預售人。月末,實施機構、開發企業通過網絡系統進行監管賬戶賬目核對。
第十條預售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支?。?/p>
(一)用款申請的資金超出用款計劃額度的;。
(二)預售資金未及時全部存入監管賬戶的;。
(三)未按監管部門和實施機構要求進行整改的;。
(四)未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
(五)其它違反《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使用資金情況的。
第十一條預售人變更監管賬戶或賬號的程序:。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一經開立,原則上不允許變更,按法律規定確需變更的.,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預售人提交《變更監管賬戶賬號申請書》、授權委托書和經辦人身份證明,申請變更監管賬戶或賬號。
(二)經監管金融機構同意,并經實施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實施機構出具《變更監管賬戶賬號通知書》,開戶金融機構予以變更。
(三)變更后的監管賬戶,預售人應及時在預售公開場所張貼、實施機構應及時在秦皇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政務網公示。
第十二條預售人原監管賬戶的結余資金應轉入新設監管賬戶。在辦理變更手續期間,應暫停辦理網簽合同業務和預售資金的支取手續。
第十三條預售人申請撤銷監管賬戶的程序:。
(一)預售人在預售項目辦理初始登記后,持《房屋所有權證》到實施機構提出解除賬戶監管的申請。
(二)實施機構對預售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出具《解除賬戶監管通知書》,預售人憑此通知書到開戶金融機構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第十四條建立誠信檔案和公示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秦皇島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并記入誠信檔案,在秦皇島市住房和房產管理局政務網公示:。
(一)預售人直接收存預售資金,未存入監管賬戶的;。
(二)向承購人以集資、借款、會員費等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逃避資金監管的;。
(三)提供虛假審報材料套取工程建設資金、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
(四)不按規定時間履行合同備案手續和承諾的;。
(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供虛假工程進度證明的;。
(六)開發企業在辦理項目、房屋、土地等抵押貸款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向實施機構報告備案。
第十五條遇退房退款情況,人民法院、稅務部門凍結監管賬戶資金時,以監管部門出具《商品房退房退款通知書》時點前的資金額度為準。建立各級人民法院、稅務部門與預售資金監管部門的信息通告機制,劃轉預售資金專用賬戶資金后,人民法院、稅務部門及時將劃轉信息通告給預售資金監管部門。
第十六條預售人須將《秦皇島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和本《實施細則》向承購人公示告知,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七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品房預售是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屋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之前進行房屋銷售的行為。商品房預售緩解了房地產開發商資金不足的困難,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因此,在房地產開發中被廣泛采用。然而,近年來由于開發商自有資金不足,盲目擴大追求規模效應,將預售房款挪作其他項目使用,或者欺詐消費者將已經預售的商品房進行再抵押后攜款而逃,時有出現消費者交清購房款后卻不能按期入住或者無法按時辦理房產證,甚至買的是無法交付的“爛尾樓盤”的現象。預售樓款監管的無政府狀態所帶來的危害不容忽視,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不力嚴重地損害了購房者的利益,嚴重擾亂了房地產二級市場的秩序,已經成為困擾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一個嚴重問題。本文從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主體選擇和資金監管內外部法律關系分析角度出發,試圖探討一條切實可行的監管之路。
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痹摲蓷l文籠統地規定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用途,但并沒有明確規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主體、監管范圍、監管權限、法律責任等。如果開發商將預售資金挪作他用,消費者的利益將得不到保護。因此,建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制度對于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來說意義昭然。
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主要是針對房地產開發商違反誠實信用義務的非理性的投資行為(例如盲目追求規模效應將預售資金挪作一級市場投資或者其他項目投資使用),這些行為的后果往往會導致消費者交付了資金卻不能取得期待的房產權利。這種監管對象的重點是資質信用不高的開發商,對于資質信用良好的開發商自然沒有監管的必要。因此,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應該實行有限監管豁免的原則。筆者建議對于資質信用高的發展商,通過申請并經有關部門許可,可以實行監管豁免,這樣可以大大降低監管成本和效率成本。
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的關鍵是監管主體的確定問題。在這里,兩個因素必須考慮,一個是專業技術問題;一個是法律責任問題。從專業技術因素上講,一方面預售資金的監管必須由具有具備建筑工程專業知識的機構進行,做到有效地防止發展商抽逃資金,以保證工程的順利完成。另一方面,預售商品房具有一定的融資的性質,對融通的資金的監管應該有具有相應知識能力的金融商業機構參與。對此,8月開始實施的重慶市《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規定由工程監理機構和開設預售款用賬戶的商業銀行聯合對預售資金進行監管的新制度。這種做法是可以借鑒的。就監管主體而言,前者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上的權威性,能夠對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進行準確的判斷,避免發展商抽逃或挪用預售資金;后者是與商品房預售有直接聯系的金融機構,具有金融專業知識。銀行本來就通過商品房按揭貸款加入到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的房屋買賣關系,或者以其他貸款形式與開發商建立借貸合同關系。那么,銀行和購房者一樣非常關心著自己的資金的效率與安全,作為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斷者,銀行適宜作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主體。由以上兩者主體共同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能切實保證工程進度,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從法律責任因素上講,一旦出現了監管者由于主觀故意或者過失而發生監管不當行為,給購房者造成損失,監管機構是否承擔相應的責任,承擔多少責任?監管者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如果監管不力,可能會使預售款被開發商挪用、欺詐套取資金;如果管得過死、管得過細造成效率不高,可能影響項目開發進度和房地產開發商的正常運營,無疑對房地產業的發展將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因此,在賦予監管者監管職權的時候,除了明確監管者的監管職權范圍和監管程序外,規定其相應的法律責任是相當必要的。筆者認為,如果因監管不當給購房者造成損失的,監管者及預售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賦予商品房購買人由于對監管單位的信賴造成損失而請求監管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的權利,一方面可以敦促監管者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劃定了商品房預售購房者的風險底線,有效地保護了購房者的期待的權利。同時我們可以借鑒香港的經驗,監管者即工程監理機構和開設預售款用賬戶的商業銀行應該購買責任保險,以便在發生過錯責任時作出賠償。這樣最大限度地防范了風險,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對于預售資金監管主體的民事法律責任采用的過錯責任原則,是緣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民事主體地位。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目的是使預售資金真正地投入到在建的商品房工程建設之中,這一行為表面上看是商品房買賣雙方交易行為的延續,但是實際上是政府行政權利滲透到經濟生活中的表現。然而,考慮到現今我國行政權利過于龐大,適當弱化政府權利呼聲高漲的形勢下,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權交給工程監理機構和開設預售款用賬戶的商業銀行更有利于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況且它們作為監管主體與政府監管相比較更具有優勢。
由政府主管部門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比較工程監理機構和商業銀行,存在幾方面不足。首先,政府監管專業知識不足,與后者比較政府缺乏相關的建筑工程和融資的專業知識。其次,政府權力過大干預過多容易產生權錢交易,孳生腐敗,而且政府并沒有監管的.直接利益驅動,監管很可能流于形式。再次,預售資金監管既然有風險,就要有責任的承擔。政府加入到商品房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的商品交換過程中進行監管,如果監管不當,不論是積極的行為,還是消極的行為,給出賣人、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都應該無一例外地給予賠償。但是我們應該看到政府的監管給當事人造成損害,政府承擔的僅是國家賠償責任。而在目前司法實踐中,由于各種原因,要獲得國家完全、有效的賠償難度比較大。同時國家賠償在程序上也比較復雜,難以及時給予受害人及時的全面的賠償。因此,監管的主體必須是具有特殊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主體,強調了它必須具有平等的身份以便進入市場,簽訂監管契約,必須有獨立的財產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與政府比較,由工程監理機構和商業銀行作為預售資金的監管者更為合適。
從制度價值取向上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行為是在商品房預售法律關系中對消費者的弱勢群體態勢的補救。那么,筆者認為理應將資金監管者與消費者的關系定位為委托代理關系。購房者作為預售房款的源予人,沒有任何其他主體比其更關心預售資金的運用。但是,由于購房者過于分散、組織難度大、缺乏專業技能、時間精力有限等原因,不適宜由其直接行使監管權。那么,這時候應該由購房者委托專門的機構代為監管。
三、仍需探討的幾個問題。
前文雖然分析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主體的選定和其特殊的民事主體地位,然而對于監管權限的具體內容和監管程序仍需要進一步的研究探討。
監管者與開發商的其他債權人關系又應該如何處理?商品房預售資金在中介機構的監管過程中,能否對抗開發商與工程無關的其他債權人的債權嗎?如果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采取強制措施予以凍結的話,這樣的監管到底還有多大的價值意義?筆者認為,正如前文所述,資金監管者的監管權實際上源自于購房者對發展商的預售房款的所有權保留,那么從法律性質上說,該權利屬于物權的性質,根據“物權優于債權”的原則,理應排除開發商其他債權人從預售資金的受償可能。
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法律關系中,作為法律關系主體的監管主體(工程監理機構和開設預售款用賬戶的商業銀行)、監管相對人(開發商)可以通過簽訂協議來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那么協議應該如何約定?是應該由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格式合同,詳細規定監管的項目、期限、預售資金的使用范圍、條件、方式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還是應該由監管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如果是自由協商,在討價還價的情況下監管權如何得以體現?理應向監管者支付的監管費用應該由誰來出?是由政府支付,發展商支付還是購房者支付?這些問題仍有待我們進一步探討解決。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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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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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支付結算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結算制度,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商聯卡發行資金管理和結算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關鍵名詞。
1.卡:符合乙方業務及技術標準,能在乙方發展受理商家使用的有統一標識的磁條卡、ic卡以及網上交易的信息載體。
2.交易:指持卡人使用商聯卡在受理商戶進行的消費行為。
3.特約商戶:指與乙方簽訂了《特約商戶協議書》,能夠受理商聯卡用戶交易的商戶。
4.結算監管賬戶:指為實現商聯卡交易資金清算而開立的資金結算賬戶。
5.資金監管:甲方對乙方的“結算監管賬戶”借方交易額進行監管,該賬戶資金僅用于與商聯卡業務相關資金結算。
二、適用范圍。
本協議所約定的事項限于乙方銷售商聯卡資金全額存放在甲方,由甲方代為資金管理和結算的商聯卡資金運營模式。
三、賬戶的開立。
乙方遵照甲方相關規定以乙方的名義在甲方處開立商聯卡交易資金結算監管賬戶(開戶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結算監管賬戶”)。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銀行規章制度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結算監管賬戶”的開立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
2.甲方受乙方委托對“結算監管賬戶”的資金進行監管?!敖Y算監管賬戶”用于存放乙方出售商聯卡的資金,付款僅限于與特約商戶的資金結算和乙方收入、利息及手續費、及過期資金等的劃轉。
3.甲方應指定專門的客戶經理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結算服務,并提供業務資料交接及傳遞相關憑證,做好各類金融服務。
4.若甲方出現遷址、暫?;蚪K止營業、解散、撤銷、破產、清算、接管等任何對履行本協議有重大影響的情形,應及時通知乙方。如雙方協商后同意乙方變更服務銀行的,則甲方應配合做好乙方賬戶中資金的劃轉、賬戶的注銷或轉移等善后工作。
5、乙方特約商戶及其他相關合作方如需乙方出具銀行資金監管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的,甲方應配合出具相關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進行商戶交易資金結算的,相關結算流程及結算手續費減免優惠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要求,在甲方處開立“結算監管賬戶”,辦理相關金融業務。
2.乙方應按時將商聯卡出售所收到的資金存入“結算監管賬戶”。
3.若乙方出現遷址、暫?;蚪K止營業、解散、撤銷、破產、清算、接管等任何對履行本協議有重大影響的情形,應及時通知甲方。
五、關于資金結算。
甲乙雙方協商采取以下一種資金結算方式。
1.乙方按照與特約商戶簽署的結算周期,定期提供交易清算數據及商戶結算信息等報表給甲方,作為委托甲方辦理資金結算業務的委托指令,由甲方利用自身資源為乙方進行資金結算。甲方應確保資金結算及時、準確,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資金結算不成功的,甲方應及時采取糾錯彌補措施,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結算監管賬戶內的資金因被有權單位采取停止支付、凍結等原因不足以甲方執行乙方委托指令的,或因乙方提供的有關交易清算報表的不準確、不完整,如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缺失等原因造成甲方代為進行資金結算不成功的,乙方應及時采取糾錯彌補措施,由此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并為此有權通知乙方采取補救措施或進行糾錯處理,乙方應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時辦理。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商聯卡交易清算數據后當日將資金劃至甲方已留檔的各相關特約商戶賬戶中。
六、爭議解決。
1.因法律、法規、金融政策和銀行結算制度出現變更,甲乙雙方。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規定,如有分歧、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協議有效期間如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規等事由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則協議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并盡最大努力減少該不可抗力帶來的后果,協助對方處理善后事宜。
七、保密條款。
1.雙方均保證,對于本協議內容及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任何涉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許可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不包括乙方特約商戶及其他合作方)或用于其他目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金融監管部門另有要求的除外。
2.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須對乙方的交易結算資金賬戶情況保密。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應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查詢。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金融監管部門另有要求以及乙方所做的查詢除外。
八、協議的履行及終止。
1.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除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有關條款提前解除外,本協議的有效期為12個月。本協議每一次到期后自動向后延長6個月,除非任何一方在到期之日前三個月內提出不再續簽。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未及時履行本協議項下任何義務。
3.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處理并解決善后事宜,甲方應當配合把剩余的資金在五個工作日內轉到乙方指定的賬戶。
4.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雙方在此之間已經進行但尚未完結的商聯卡結算業務仍需繼續履行,不因本協議終止(解除)而終止。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7.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四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署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金監管是指銀行為存在資金監管需求的委托各方提供的一項專業中介服務。銀行資金監管。
協議書。
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甲方(賣出方):_________。
乙方(買入方):_________。
丙方(監管方):_________。
為保證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協商,就辦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買賣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號:_________,交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第二條本協議所示資金監管期限從乙方第一筆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該房地產轉移登記,甲方收到全額監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產權證之日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委托丙方監管購房款為:
第四條根據甲,乙雙方相關協議,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分_________次,將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_________銀行_________支行帳號_________,具體付款方式,金額,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第五條付款方式經三方協商,按下列第_________款處理,甲乙雙方所簽訂《。
買賣合同。
》之付款方式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一)丙方應在乙方全額監管房款劃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收件收據》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應從交易中心收到補件之日起計算),通知甲,乙雙方雙方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甲方全額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如遇雙休日及國定假日順延)
(三)甲,乙雙方自辦貸款,則本協議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額監管款項到帳后第二十五日(以銀行到帳憑證所示日期為準)由監管方通知甲,乙雙方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甲方全額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丙方按本協議約定書面通知甲,乙雙方后,甲,乙雙方應于收到通知十日內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如逾期不領,丙方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乙雙方,通知發出七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無法同時至丙方處同時領取,丙方視作甲方或一方自動放棄權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單方發放監管房款或產權證。
第七條在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過程中,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因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辦理轉讓交易過戶登記,不予登記書一經作出,丙方通知甲,乙雙方,并于不予登記書作出拾日內向乙方退還已收房款,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八條若甲乙雙方于正式簽訂《買賣合同》前簽訂本協議,但因故終止該房地產交易,或由甲,乙雙方所簽《買賣合同》引起的糾紛造成交易登記終止。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九條丙方實行房款監管后,不能對抗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對該房地產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產權利的裁定,決定。如發生丙方所監管房款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因非為丙方原因而依法凍結造成丙方不能將監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條丙方對房款的監管不意味著對乙方付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對房地產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與房地產買賣合同有關的任何問題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在履行房地產買賣合同過程中發生與本協議無關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自行協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若因甲,乙雙方原因導致監管方未能及時完成本協議委托事項,則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約定負相關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條因甲,乙雙方不按本協議中規定的程序辦理而造成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條監管費用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如委托丙方辦理貸款,產證等其他事宜,具體見附頁。
第十四條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后并由乙方按協議約定將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收到全額監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產權證后,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聯系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支付結算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結算制度,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商聯卡發行資金管理和結算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關鍵名詞。
1.卡:符合乙方業務及技術標準,能在乙方發展受理商家使用的有統一標識的磁條卡、ic卡以及網上交易的信息載體。
2.交易:指持卡人使用商聯卡在受理商戶進行的消費行為。
3.特約商戶:指與乙方簽訂了《特約商戶協議書》,能夠受理商聯卡用戶交易的商戶。
4.結算監管賬戶:指為實現商聯卡交易資金清算而開立的資金結算賬戶。
5.資金監管:甲方對乙方的“結算監管賬戶”借方交易額進行監管,該賬戶資金僅用于與商聯卡業務相關資金結算。
二、適用范圍。
本協議所約定的事項限于乙方銷售商聯卡資金全額存放在甲方,由甲方代為資金管理和結算的商聯卡資金運營模式。
三、賬戶的開立。
乙方遵照甲方相關規定以乙方的名義在甲方處開立商聯卡交易資金結算監管賬戶(開戶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結算監管賬戶”)。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銀行。
規章制度。
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結算監管賬戶”的開立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
2.甲方受乙方委托對“結算監管賬戶”的資金進行監管?!敖Y算監管賬戶”用于存放乙方出售商聯卡的資金,付款僅限于與特約商戶的資金結算和乙方收入、利息及手續費、及過期資金等的劃轉。
3.甲方應指定專門的客戶經理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結算服務,并提供業務資料交接及傳遞相關憑證,做好各類金融服務。
4.若甲方出現遷址、暫?;蚪K止營業、解散、撤銷、破產、清算、接管等任何對履行本協議有重大影響的情形,應及時通知乙方。如雙方協商后同意乙方變更服務銀行的,則甲方應配合做好乙方賬戶中資金的劃轉、賬戶的注銷或轉移等善后工作。
5、乙方特約商戶及其他相關合作方如需乙方出具銀行資金監管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的,甲方應配合出具相關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進行商戶交易資金結算的,相關結算流程及結算手續費減免優惠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要求,在甲方處開立“結算監管賬戶”,辦理相關金融業務。
2.乙方應按時將商聯卡出售所收到的資金存入“結算監管賬戶”。
3.若乙方出現遷址、暫?;蚪K止營業、解散、撤銷、破產、清算、接管等任何對履行本協議有重大影響的情形,應及時通知甲方。
五、關于資金結算。
甲乙雙方協商采取以下一種資金結算方式。
1.乙方按照與特約商戶簽署的結算周期,定期提供交易清算數據及商戶結算信息等報表給甲方,作為委托甲方辦理資金結算業務的委托指令,由甲方利用自身資源為乙方進行資金結算。甲方應確保資金結算及時、準確,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資金結算不成功的,甲方應及時采取糾錯彌補措施,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結算監管賬戶內的資金因被有權單位采取停止支付、凍結等原因不足以甲方執行乙方委托指令的,或因乙方提供的有關交易清算報表的不準確、不完整,如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缺失等原因造成甲方代為進行資金結算不成功的,乙方應及時采取糾錯彌補措施,由此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并為此有權通知乙方采取補救措施或進行糾錯處理,乙方應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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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為推進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與xx公司(以下簡稱為乙方)的全面合作,實現共同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關規定,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說明。
1.1投資人:指在平臺使用自有資金認購標的的個人客戶。
1.2借款人:指在平臺進行貸款申請的中小企業或者個人。
1.3p2b:指peer-to-business,個人對企業的一種貸款模式。p2b網絡借貸平臺是作為一種中介的模式,投資人能夠在平臺上找到合適的投資目標,能夠很好的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1.4p2p:指peer-to-peer,個人對個人的一種貸款模式。p2p網絡借貸平臺是作為一種中介的模式,投資人能夠在平臺上找到合適的投資目標,能夠很好的解決個人用戶的資金需求問題。
1.5平臺運作原理:投資人和借款人在乙方提供的平臺上自主實現資金撮合,由投資人向借款人提供資金貸款,貸款人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的一種互聯網p2b及p2p的商業模式。
第二條合作內容。
為加強對平臺流通資金的監督管理,保證資金的真實、合理、安全劃撥,由甲方對乙方運營的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所有交易資金進行監管。
戶名:賬戶號:開戶銀行:監管期間,乙方不得變更、撤銷該賬戶。
2.2投資人通過乙方運營的平臺進行標的認購,其認購資金全部進入資金監管賬戶,平臺確認撮合交易成功后,乙方通過平臺向甲方發起劃款指令,甲方核對乙方劃款指令的真實性后,按劃款指令將投資人的認購資金劃入借款人的指定賬戶。
2.3借款人償還支付的借款本息、平臺管理服務費等到資金監管賬戶,由乙方統一管理,乙方再將屬于自己的平臺管理費轉入乙方自己的普通賬戶。
2.4投資人如果擬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到期或已取得的本金和利息,在向乙方下達提現請求后,乙方通過平臺向甲方發起支付指令,甲方在核對指令的真實性后,按支付指令將等額資金由監管賬戶劃入投資人的指定賬戶。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負責對資金監管賬戶的合理監管,以保障該賬戶符合國家相關法規。
3.2甲方負責配合乙方接入銀聯在線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以支撐平臺的在線充值功能。
3.3甲方負責接收乙方平臺傳輸的交易數據,該數據由甲乙雙方共同保存,并對數據進行核對確認,甲方以此數據進行資金劃撥,且數據準確性以甲方保存的為主。
3.4在乙方平臺進行充值的客戶,其充值對應的銀行賬戶信息全部同步提供給甲方,由甲方進行信息備份并保存。
3.5若甲方清算系統發生故障,甲方應于次日內告知乙方;若由于未及時告知導致甲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1提供給甲方接入乙方系統的接口規范,確保甲方系統能夠正確連接乙方的業務平臺。
4.2負責本方系統的運營和維護工作。
4.3保護用戶的交易傳輸安全,若因為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故障、員工道德風險等導致用戶資金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4若乙方平臺系統發生故障,乙方應于次日內告知甲方;若由于未及時告知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5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交易信息的安全性,由此產生的資金損失由乙方承擔。
4.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平臺交易真實性的檢查。
第五條保密條款及其它義務。
5.1不論是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還是在本協議結束以后,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保密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否則違約方應向其他方賠償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
5.2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本方從事該項目合作的員工范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本方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
5.3如果任何一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提供保密信息,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保密信息提供方予以通報,以便保密信息提供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并且應用盡適用的所有程序來保護該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費的合理費用由保密信息提供方承擔。
5.4未經對方同意,雙方均不得使用對方名稱和商標用于合作范圍以外的商業宣傳和廣告。
第六條爭議解決及其它事項。
6.1因本協議的履行和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協議雙方應平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除有爭議事項外,協議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6.2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方可有效。
6.3本協議有效期為xx年(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且協議必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方可生效。本協議期滿后,如無任何一方書面提出終止要求,可自動延續壹年,累次有效。
6.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為規范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督管理,制定了日照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下面是辦法的詳細內容。
第一條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31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房〔〕5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市區范圍內批準預售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依法成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將其新開發的商品房在竣工驗收前出售,由購房人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定金、預付款、房價款(包括預售商品房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
本辦法所稱購房人,是指購買預售的新建商品房的單位或個人。
第三條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住建委)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行政主管部門,市房地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管局)負責市區范圍內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負責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機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和使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日照監管分局(以下簡稱日照銀監分局)負責監督銀行機構開展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管理工作的合規性。
第四條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期限,自項目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項目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后止。
第五條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總額參照建設項目綜合造價情況以及該項目的交付使用條件等因素確定,原則上不超過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總額的1.2倍。
第六條新建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必須用于購買本工程開發建設必需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支付工程建設的施工進度款等相關費用。
第七條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應當選擇開發項目貸款(包括項目貸款、住房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等)額度最大的銀行機構作為監管賬戶開戶銀行(以下簡稱監管銀行),開立監管賬戶,并與市房管局、監管銀行共同簽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以下簡稱監管協議)。
第八條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應提供預售項目的監管協議。
取得預售許可后,監管協議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并在售樓場所公示。
第九條開發企業應按照基礎完工、主體結構封頂、竣工驗收、完成初始登記四個環節設置資金使用節點。
第十條符合資金使用節點條件的,開發企業可向市房管局分別申請支取不超過監管資金總額的30%、30%、35%、5%的款項,用于支付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開發企業應按照一個預售許可項目申請對應一個賬戶的原則在監管銀行開設監管賬戶。
建設項目一經預售,開發企業不得變更監管銀行。
第十二條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全部存入監管賬戶,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存房價款。
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后收存的定金,應在網上簽約后2個工作日內存入監管賬戶。
第十三條購房人申請貸款的,開發企業應當提供監管賬戶作為貸款到賬賬戶。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銀行應當將個人住房貸款直接發放至監管賬戶。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到達相應節點后,開發企業使用監管資金的,應向市房管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基礎完工,提交基礎工程質量驗收證明;。
(二)主體結構封頂,提交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證明;。
(三)竣工驗收,提交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書。
第十五條市房管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項目用款申請的審核工作。符合撥付條件的,向監管銀行出具撥款通知書;不符合撥付條件的,應當向開發企業出具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不予撥付通知書。
對市房管局不予撥付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有異議的,開發企業可向市住建委提出復審。
第十六條監管銀行收到市房管局撥款通知后,應當按照監管協議約定的方式于當日撥付相關款項。
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資金支付給項目工程建設相關單位。
第十七條入賬資金達到預售資金監管總額前,開發企業與購房人解除購房合同的,開發企業可持市房管局出具的網簽合同注銷證明等資料向監管銀行申請退回相應購房款,監管銀行應在2個工作日內撥付。入賬資金超出預售資金監管總額后,開發企業與購房人解除購房合同的,由開發企業自行結算退款。
第十八條監管銀行應當按照監管協議中約定的方式,及時將監管賬戶的收支情況提供給市房管局。
第十九條開發企業辦理完成房地產初始登記后,該相關建設項目的'預售資金監管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市房管局應當對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開發企業有下列行為的,由市房管局責令限期整改:
(一)未按規定將定金或房價款存入監管賬戶的;。
(二)以收取其他款項為名變相逃避監管的;。
(三)未按本辦法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
(四)提供虛假資料逃避監管的。
整改期間暫停撥付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暫停商品房網上銷售。
第二十二條開發企業違規支出資金的,監管銀行不得向其銷售支票并收回已售支票。
第二十三條監管銀行未按監管協議約定撥付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市房管局可按協議約定終止其監管銀行資格,并將相關情況通報中國人民銀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日照銀監分局。
第二十四條監管工作人員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莒縣、五蓮縣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1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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