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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我叫楊光榮,現年56歲,20xx年因經濟問題于20xx年9月23日收到貴院判決書。由于我長期患有重度睡眠呼吸暫停綜合癥,曾于20xx年在北京協和醫院就診,由當時睡眠呼吸專家黃席珍教授確診,呼吸暫停最長時間達兩分多鐘,要求每天配帶呼吸機睡覺(在紀委和檢察院審查期間每天均帶呼吸機睡覺),如不使用呼吸機,可致心肺等器官引發并發癥,或缺氧導致窒息死亡。10多年來,我已用壞兩臺呼吸機,每晚還要求家屬陪護,以防出現意外。20xx年元月至20xx年元月每年經泰興市人民法院組織司法鑒定,仍為重度睡眠呼吸暫停癥,存在猝死的風險,被批準監外執行。這次仍請求貴院批準準予監外執行,不勝感謝!
申請人:楊光榮。
20xx年8月20日。
申請人:(姓名等自然情況 )
申請事項:請求法院準予申請人監外執行。
申請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患有高血壓等重病,需要長期服藥醫治,請求法院對我準予監外執行。
申請人于 20xx年2月24日,因危險駕駛罪被宿豫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十天,公安機關將我送至宿遷市看守所執行,但看守所對我體檢后,認為我患有高血壓,不予收押;當時公安機關又將我送到宿城區人民醫院復診,進一步確認病情嚴重,需要治療,不治療容易發生生命危險。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或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法院可以準予監外執行。
我的病情及身體狀況符合上述有關情形,請貴院予以考慮,準予我監外執行,我保證在監外,服從當地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管教,認真接受改造,遵守法律,遵守監外執行期間的各種規定,隨傳隨到,不妨礙司法,請批準為盼!
此致
宿豫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尊敬的公司領導:
本人首先對于在懷孕期間受到領導的'照顧和關心表示感謝。
我于20xx年12月22日剖腹產生下女兒,從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4月10日休產假四個半月。因本人存在實際困難:
一、孩子年幼無人幫忙看護;。
二、本人安家在通山,住家離工作地太遠,若在通城租房哺乳極不方便;。
三、本人懷孕期間的合并妊娠病癥尚未完全康復,現向公司申請哺乳假一年(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1日)。
特此請假,懇請批準!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刑執字第號。
罪犯……(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住址等)。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院作出了(______)___刑___字第___號刑事判決,以______罪判處罪犯……(刑罰種類和刑期)?,F______(寫明建議對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名稱)建議對罪犯______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罪犯______確系懷孕的婦女(或寫“經查,罪犯______確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將罪犯______暫予監外執行。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附:
一、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制訂,供人民法院對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法定條件的罪犯,決定予以監外執行時使用。
二、本樣式是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的情形設計的。對符合法定其他情形的,則應當在決定書正文的相關部分作相應改動:
(二)對于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應改寫為:“經查,罪犯×××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所引法律條文應當相應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五款”。
三、本決定書應當送達負責監管的執行機關即罪犯住所地公安機關、同級人民檢察院、罪犯本人。
范文。
xx省xx市xx區人民法院。
刑初字第117號。
罪犯鄒,男,x年5月26日出生于xx省xx縣,漢族,初中文化,住xx縣。x1年9月因犯開設賭場罪被xx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x年5月16日刑滿釋放。因涉嫌犯詐騙罪于x年4月17日被取保候審,本院于x年9月10日作出()刑初字第117號刑事判決書,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鄒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15000元(已繳納)。
在本案審理期間,鄒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申請,并提供了xx大學華西醫院的門診部病情證明書和出院病情證明書各1份,本院委托xx市人民醫院對鄒病情進行診斷。xx市人民醫院于x年9月1日作出鄒長期患乙肝病史,乙肝病毒dna定量3.96e+05(高病毒復制),經肝功能檢查明顯異常,增強ct提示肝硬化并有肝腹水,符合肝硬化(失代償期)改變。鄒病情符合《暫予監外執行規定》所附《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第五條嚴重消化系統疾病中的肝硬化失代償期,本院于x年9月6日征求了xx市xx區人民檢察院的意見,xx市xx區人民檢察院于x年9月7日進行回復,對本院擬對鄒進行暫予監外執行不持異議。為此,依照《暫予監外執行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如下:
審判員李。
x年九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方。
尊敬的各位校領導:
你好!
我已于xxxx年11月15日生育寶寶,并于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2月1日已休產假五個月(90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但由于寶寶才三個月大,父母不在身邊,無人照料,且本人家住地離學校太遠,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同時生育后身體恢復狀況不佳,精神狀態也不是非常穩定,醫生建議我繼續休假一段時間。為了不影響教學質量,今后能更好地投入到教學工作中,現申請休哺乳假5個月(xxxx年2月22日—xxxx年7月22日)。懇請領導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日。
申請人:(姓名等自然情況)。
申請事項:請求法院準予申請人監外執行。
申請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患有重病,需要長期服藥醫治,請求法院對我準予監外執行。
申請人于20xx年2月24日,因危險駕駛罪被xx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十天,公安機關將我送至xx市看守所執行,但看守所對我體檢后,認為我患有高血壓,不予收押;當時公安機關又將我送到宿城區人民醫院復診,進一步確認病情嚴重,需要治療,不治療容易發生生命危險。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或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法院可以準予監外執行。
目前,__縣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由于案件質量評查為事后監督,很多問題必須到案件審結后進入評查階段才能發現,才能彌補,有些工作顯得被動。如何將審判監督工作前移,充分發揮審判監督職能是目前面臨的一個難點問題。
2、由于力量薄弱、水平經驗等原因,評查工作不夠細致深入,甚至深層次問題發現不了。
3、對評查結果的反饋運用效果不佳,解決了老問題,新問題又源源不斷產生。一些細節性問題反復出現,屢改不止。
4、審判監督與審判管理職能交叉,職責權限不夠明確,導致相應工作開展得不夠細化深入。
1、對交付執行節點理解不一致,可能導致推諉扯皮現象。公安及檢察院對交付執行節點的理解與法院對交付執行節點的理解存在分歧。
2、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辦理條件的審查認定標準法律規定不明確,比如說嚴重疾病應當提交哪些材料,哺乳期婦女應該提交何種證明材料,法律無明確規定,可操作性不強。
另外,保外就醫的鑒定有效期為一年,一年后需要續保的必須重新鑒定。但對重新鑒定的申請人法律也無明確規定,一年到期后,是原釋放單位為暫予監外執行罪犯去做鑒定,還是罪犯自己申請鑒定機構鑒定,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
3、對外國人在中國犯罪后符合辦理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一些相關問題,法律并無規定,具體實踐中多有不確定和不易操作之處。
4、對刑期較長的罪犯,在決定監外執行后長期不宜收監這種情況,應否在每年期滿后辦理續期手續的問題,法律無明確規定。而實際執行當中執行機關并不續期,以致托管漏管現象嚴重。
5、對具有《刑事訴訟法》第257條規定情形的,應當及時收監,但收監應采用何種程序或是何時收監才算及時,法律規定也不明確。對人民法院決定監外執行的,當發現具有應當收監的情形,因為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執行過程法院并不介入,如收監是否還存在一個公安機關提請或通知法院然后由法院決定的過程?現行規定靈活性和可操作性都不強。
6、關于暫予監外執行相關文書的送達,法律規定也不夠明確細致(__案)?!缎淌略V訟法》第256條規定較簡陋,也未規定應向公安機關送達文書。應該送達哪些材料,送達給哪些機關,保證人應否送達,送達是否有時限要求等法律規定均不明確。實際操作中可能因為上述原因導致工作銜接不及時、罪犯脫管失控等現象。
7、暫予監外執行執行監管不到位。由于監管職責權限不夠明確,或者說有的雖然明確但落實不到位,常常導致被暫予監外執行的人名為罪犯,實則如刑滿釋放一樣,無任何約束。以致出現應當收監而未能及時收監,應當延期而未能及時延期等情況,有的罪犯又開始、吸毒,甚至重新犯罪,__案即屬于該種情況。
與原審相比,再審案件往往矛盾更深、審理難度更大,辦案法官壓力也會更大。因為部分案件當事人對再審程序存在著誤解,認為既然啟動了再審程序就說明原裁判確有錯誤,法院應當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改變原裁判?;谶@種錯誤認識,當事人往往都比較固執己見,民事案件當事人通常直接就不愿意調解。而刑事案件即使判決了也需要做大量的判后答疑或是疏導工作,審理起來比較辛苦。
1、對基層法院辦理案件的再審或發回重審,建議加強與基層法院相關辦案人員的溝通交流。比如在發回重審之前與基層法院的案件承辦人員交換意見,全面了解案件情況,合理作出判定。因為有些情況卷面無法全面準確反映出來,部分案子基層法院審結后當事人上訴,中院審理后發回重審然后又上訴;或者案件生效后當事人申請再審,中院再審后發回重審,基層法院審完當事人又上訴。這類案子的辦案周期通常都比較長,從受理到審結往往需要好幾年時間,然后矛盾越來越激化,最終案件辦理完畢社會效果都不會很好。
2、對有爭議的問題,比如暫予監外執行交付節點的理解,建議至少在州內統一標準,以便于基層法院順暢操作。對患有嚴重疾病的鑒定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認定,能否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權限;對暫予監外執行的執行監管,也應當進一步明確權責,做好暫予監外執行的后續工作。對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危害后果如脫管漏管或是再次犯罪的,要明確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3、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希望中院對審判監督等工作中一些好的經驗做法總結歸納后在全州范圍內進行推廣,為基層法院提供有益借鑒或參考,同時對基層法院工作多給予指導幫助。
()刑執字第號。
罪犯……(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住址等)。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院作出了(______)___刑___字第___號刑事判決,以______罪判處罪犯……(刑罰種類和刑期)?,F______(寫明建議對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名稱)建議對罪犯______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罪犯______確系懷孕的'婦女(或寫“經查,罪犯______確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將罪犯______暫予監外執行。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附:
一、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制訂,供人民法院對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法定條件的罪犯,決定予以監外執行時使用。
二、本樣式是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的情形設計的。對符合法定其他情形的,則應當在決定書正文的相關部分作相應改動:
(二)對于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應改寫為:“經查,罪犯×××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所引法律條文應當相應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五款”。
三、本決定書應當送達負責監管的執行機關即罪犯住所地公安機關、同級人民檢察院、罪犯本人。
申請人:
案由:勞動爭議糾紛。
3、強制被執行人數控機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勞動部門申請支付相關工傷補償款義務。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數控機床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貴院已經作出(xx)潯民初字第425號民事判決,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6日做出維持原判的(xx)貴民三終字第150號判決。根據該判決,被執行人應于該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申請執行人一萬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現該判決已經生效,但被執行人并未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同時,根據法律規定,由勞動部門承擔的工傷賠償部分只能由用工單位申請,現被執行人以公司已經被吊銷為由不予辦理?,F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強制執行。
另查明,被申請執行人數控機床有限公司因未參加年檢于xx年11月16日被吊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0條、第4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管理條例》第20條、第33條的規定: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公司開辦者、投資人應當依法組織清算并注銷。被執行人汪大汪、溫錦燕、溫仕海、溫彩華作為公司的股東,在公司被吊銷后,明知公司有債務的情況下,至今既沒有依法清算,也未辦理注銷登記,被執行人汪大汪、溫彩華反而在xx年3月26日另行設立廣西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實現逃避債務的目的。根據法律規定:被吊銷的企業法人與企業投資者或開辦單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義務者,導致企業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債權,應當直接判定企業投資者或其開辦單位對債權人負責清償債務。
據此,現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7條之規定提出以上請求,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被執行人履行生效的判決所確定的.義務。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申請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申請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被申請人:請求事項懇請人民法院暫緩執行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南民二終字第196號民事判決內容。事實及理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南民二終字第196號民事判決內容現已生效,盡管申請人對判決內容仍持有異議,但申請人深知不能拒絕貴院的執行要求。只是申請人應企業多位在職員工的強烈要求于20xx年12月15日已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訴請,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立案庭已對本案立案。另外,被申請由于難于找尋,申請人唯恐再審之后難于要求其履行執行回返之類的`義務,為此,申請懇請基層人民法院對本案給與一個月期限的暫緩執行期。
此致
人民法院執行局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申請人覃樹蓉,女,生于1976年8月2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東城街道辦事處關東村12組巖洞灣路43號。
申請人覃樹蓉,女,生于1976年8月2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東城街道辦事處關東村12組巖洞灣路43號。
申請人因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訴訟一案,于20__年10月11日向利川市法院提出再審申訴,請求撤銷(20__)利民初字第1780號民事調解書。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申請人的請求依法撤銷該調解書,申請人需要在調解書被撤銷的同時,撤回之前對彭銀樹的所有訴訟請求,再另案起訴。申請人撤回訴訟的理由如下:
一、依法應向申請人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當事人有車主(雇主)彭銀樹、駕駛員(雇員)曾凡榮和保險公司。如果只在申請人與彭銀樹二人之間進行審理,將遺漏責任人曾凡榮和在保險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公司,不利于案件審理,不利于當事人之間的責任分擔,不利于申請人依法維權。
二、申請人之前的起訴,是基于急需籌資繼續住院治療,被迫對前期已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訴訟。訴訟中由于僅在申請人與彭銀樹之間進行調解而形成的調解書的存在,導致申請人已被迫撤回對曾凡榮和保險公司的訴訟,申請人對前期醫療費用先行賠償的訴訟目的未能實現。申請人現在只有對傷殘等級及護理依賴程度進行司法鑒定后作一次性賠償終結的訴訟,不需要通過以前的訴訟來主張部分損失賠償。
因此,申請人決定撤回20__年8月4日和20__年4月9日對彭銀樹的起訴,并在撤訴后另案同時起訴彭銀樹、曾凡榮及保險公司,對申請人的人身損害進行一次性賠償終結的訴訟。望法院準許申請人的撤訴申請。
此致
簽名:
日期:年月日
申請人:______,經營場所:______,負責人______,職務______。
請求事項:
撤回對(201)號民事判決書的執行。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依據已經生效的.(201)號民事判決書向貴院申請執行,貴院于201年月日依法受理——(201)號。本案在執行過程中,現雙方就執行事項達成和解協議,故申請人申請撤回對于本案的執行。如被執行人未按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的,申請人將申請貴院恢復對原判決的執行。敬請貴院予以批準。
此致
人民法院。
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民法院:
我行申請執行*****欠款糾紛一案已經在***人民法院受理,在本案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不但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而且還通過各種手段、方式阻礙法院的正常執行。同時,因本案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系當地政協領導,地方的阻撓和干擾等因素直接造成本案在法定執行期限內仍無法執結,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鑒于本案在當地執行遇到了嚴重的阻礙,長期執行未果,已超過法定的執行期限,案件在當地實際已無法繼續執行。所以,為維護國有金融債權的實現,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排除地方干擾,現我行根據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32條的規定,特向貴院申請將本案移送至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以排除地方干擾,便于本案盡快執結。
特此申請,懇請批準。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申請人:
上列當事人間因交通事故糾紛,于年月日向貴院起訴在案,現因,為此申請裁定先予執行,責令被申請人先行給付一部分項(或物品),現將事實和理由陳述如下:
事實和理由:……。
請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人:張衛星,男,1957年11月12日出生,身份證23270019571116,住址青島市市北區佳木斯一路20號2單元404戶。
被申請人:青島萬國通運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島保稅區北京路49號1—17號。
法定代表人:楊生,職務:董事長。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執行案號為(20xx)黃執字第327-4號提級執行;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于20xx年1月11日作出青仲裁字(20xx)第499號裁決書,該裁決書確定被申請人應于裁決書生效十日內向申請人支付1513631元及利息,但申請人至今未履行裁決書所確定的義務。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01月05日。
申請人:,男,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區____路____號,電話:________。
被執行人:,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區路____小區____號____樓____樓____戶。
請求事項:
依法恢復強制執行____區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民初字第10號民事判決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借貸糾紛一案,經____區人民法院作出(1999)民初字第1101號民事判決書。20年申請人提出執行申請,但因被執行人當時無力還款,貴院于20年5月中止執行?,F被執行人經濟條件較好,有房、有車,已具備償還能力。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人民法院恢復強制執行,懇請批準。
此致
________區人民法院。
__年__月__曰。
申請人:張三,女,漢族,1970年3月14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陽區樓單元號。
被申請人:李四,女,漢族,1967年3月11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區路。
1、強令被申請人履行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xx)海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義務,返還申請人股權轉讓款人民幣八十二萬四千元、賠償給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四萬元、給付申請人墊付之訴訟費一萬四千六百五十元,并依法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執行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股權轉讓糾紛一案,貴院已于20xx年月日審理完結,并作出海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判定: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股權轉讓款人民幣八十二萬四千元(rmb824,000.00),并賠償損失人民幣四萬元(rmb40,000.00),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案件受理費由被申請人負擔一萬四千六百五十元(rmb12,650.00),于判決生效后七日內交納。前述判決書送達后,申請人、被申請人在法律規定的上訴期間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書已于20xx年月日發生法律效力。但是,被申請人對貴院的上述判決拒絕履行,分文未向申請人支付判決書確定的款項,致使申請人的合法債權至今未能實現,權益遭受損害。
為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6條、第232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94條的規定,特請求貴院依法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措施,強令被申請人返還請求之款項,承擔本案全部強制執行費用,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男,漢族,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職業,住____市____區____小區幢____室。
被申請人:王,男,漢族,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職業,住____市____區____小區幢____室。
申請事項:恢復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合民一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的執行,強制被申請人加倍支付申請人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益(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26個月,年利率6。0%的雙倍,計利息__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蔣、王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經____區人民法院()合民一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并生效。申請人已向貴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__年____月____日在法院主持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申請人在兩年之內付清18萬元,即到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18萬元全部付清,如果未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申請人仍按生效判決連同逾期利息全部主張。達成和解協議后,被申請人未按約定履行,未能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18萬元。因此,其應按生效判決承擔逾期利息。
為此,申請人申請恢復執行,繼續查封被申請人已被貴院查封的位于____市____區廣場商業樓3層的非住宅門面房一套,房產登記號為:。強制被申請人給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人:_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_族,_省_縣人,住__。
被申請人:_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_族,_省_縣人,住__。
申請執行依據:(__)__初字第_號判決書。
要求強制被申請人履行(__)__初字第_號判決書的判項,向申請人支付_款人民幣__元及訴訟費__元、保全費、鑒定費__元。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_糾紛一案,業經___人民法院作出(20__)__初字第_號_事判決書,現該判決己發生法律效力,被申請人至今拒不履行判決向申請人支付__款。因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被申請人支付上述款項。
此致
___人民法院。
__年__月__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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