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但是危險也是隨處可見,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很大,消防安全的宣傳一定要做到位。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4年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內容,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借鑒或幫助。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電動車銷售、停放和充電的管理,落實電動車火災防范措施,發現并消除動態性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推動技防措施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廣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提高群眾電動車火災防范意識。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整治范圍:電動車存放點、農貿市場、臨街商鋪、單位集體宿舍、群租房、居民住宅區、快遞等停放電動車較多并提供充電設施的單位和場所。
(二)重點整治內容:違法銷售質量不合格電動車,建筑內部特別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車,違規私拉電線和亂裝插座給電動車充電,未按要求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電動車充電設施不符合用電安全要求,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工作步驟
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共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20日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制定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落實責任,細化措施。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8月31日):結合春夏季消防檢查工作,積極發動全鄉力量,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車問題,遏制電氣火災多發勢頭。
(三)總結階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對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電動車火災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落實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全鄉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鄉應急辦牽頭,應急辦要落實專人,加強領導,強化統籌,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履職盡責,全面完成目標任務。要明確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職責。應急辦要嚴把市場準入關,對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車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對違法銷售質量不合格電動車的商家,依法嚴肅查處,要不定期對轄區電動車停放、充電單位和場所開展排查整治;快遞等轄區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提示,要求其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要將電動車火災防范納入日常工作范疇,加強對居民樓院電動車存放、充電管理。
(二)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各有關部門要指導有關單位加強防火檢查,尤其是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要充分發揮基層綜治工作平臺作用,組織發動基層網格力量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要督促電動車銷售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居民樓院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等行為。要堅決執行電動車停放充電“三個決不能”要求(決不能進樓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樓梯間),對檢查發現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車,須立即制止并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及時向鄉應急辦或轄區派出所報告。
(三)推進電動車停放充電設施建設。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各單位要集中規劃建設一批電動車庫(棚)和集中充電設施。對電動車較多的轄區單位、居民樓院,企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要在有條件的地方盡快修建電動車庫(棚)。電動車庫(棚)應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簡易噴淋、干粉滅火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并與建筑物保持安全距離;在電動車庫(棚)內應規劃配建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等功能的充電設施,電氣設備和線路敷設要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
(四)加強電動車火災防范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勸導站大喇叭、LED頻、廣播、以及居民區內板報、公示欄等宣傳陣地,高頻次播放電動車火災預防類消防公益廣告,廣泛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見附件),引導群眾購買質量合格電動車,規范群眾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要深入居民住宅區,組織居民群眾,面對面講解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應急辦要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居民樓院、企事業單位,每季度組織開展消防培訓、每半年開展應急演練,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主動作為,加強統籌。各村(居)民委員會、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主動作為,細化分解每個階段任務目標,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嚴密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取得實效。要抓好工作統籌,緊密結合居民樓院、低端商貿市場、電氣火災防控、“暢通生命安全通道”等專項行動,共同推進,避免重復工作。
(二)認真履職,加強協作。各村(居)民委員會、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此次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現實作用,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將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重要舉措,將電動車停放充電設施建設納入民生實事項目。要建立健全各部門間溝通協調和聯合執法機制,切實形成部門工作合力。
(三)及時總結,建立機制。各村(居)民委員會、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固化形成長效機制,積極推廣經驗做法。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易發多發勢頭,xx街道辦事處決定從20xx年4月20日起至6月20日,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結合社區實際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專項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杜絕亡人事故。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街道辦事處主任xx為組長,街道班子成員、各社區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站,負責小組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一)違規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疏散走道、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安全出口處停放充電行為。
(二)違規在商鋪、寫字樓內停放充電行為。
(三)擅自私接電線給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行為。
(四)充電設施位置設置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保障措施的問題。
各社區要積極開展好網格化排查工作,做好住宅小區的宣傳發動、引導推動、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物業認真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與住戶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消除電動自行車隱患風險,切實杜絕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等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4月20日開始至20xx年6月2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4月25日前)
各社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判,明確職責任務,在住宅小區、商鋪、寫字樓內張貼《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利用新聞媒體和社會宣傳資源廣泛發動,營造社會輿論聲勢。
(二)摸排整治階段(20xx年4月26日至5月31日)
各社區應深入開展摸排,對存在未規范安裝充電樁、私自接拉電線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等問題進行勸導。各社區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摸排整治統計表于20xx年5月30日前報送至街道安監站。
(三)集中查處階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20日)
各社區要結合實際,根據摸排情況對拒不整改危害嚴重的違規行為上報安監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街道會同公安、消防救援大隊、城管局、住建局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拆除違規充電設施,切實提升公共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要高度重視,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區域和高危部位,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強化輿論宣傳。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向全社會發出倡議,為專項治理工作深入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停放、充電的危險性及危害性。同時,要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群眾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為深刻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句消委辦〔20xx〕4號》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或其蓄電池在建筑內違規停放或充電的行為,強化消防工作責任落實,著力構建齊抓共管、疏堵并舉的綜合整治工作機制。通過集中整治,實現群眾消防安全素質有效提升、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現象大幅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下降。年內,街道新安裝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不少于15套,室內電動自行車火災起數同比下降30%。
二、整治措施及責任分工
根據《江蘇省消防責任制實施辦法》、省安委會《加強全省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和《句容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方案》的相關規定,具體工作措施及責任分工如下:
1.明確整治責任分工。各社區、部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綜合整治,加強對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納入網格化管理,重點組織開展居民住宅小區、群租房、沿街門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綜合整治工作。
2.嚴格排查整治要求。各社區、部門要根據整治要求,開展“拉網式”排查,徹底摸清屬地系統單位場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情況,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建立隱患問題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落實整改閉環,推動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各社區要發動社區工作者、基層網格員以及物業服務人員等基層監管力量開展群防群治,對居民住宅小區、群租房和沿街門面房分片包干、責任到人,開展“滾動式”清查。
對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居民住宅小區由物管辦負責調度物業服務企業,對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居民住宅小區,社區要明確落實基層網格員、社區干部的日常管理責任。要逐一摸清每一棟居民住宅樓內電動自行車數量和使用人信息,建立底冊清單并適時更新。管理單位和責任人要每日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集中清查,建立清查工作日志(附件2),注明清查樓棟、搬移車輛的數量、特征等具體明細。
集中清查中,要及時搬移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搬移前要向轄區公安派出所報備搬移原因、理由和依據,搬移后要通過電話信息、張貼公告提示車主車輛被搬移時間及原因、搬移至何處以及如何取車等處理內容,暢通車主尋車渠道。
3.加強違停安全教育。各社區、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火災的防范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將安全教育內容納入違停處罰流程,使車主真正認識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引導其自覺按照規定有序無害停放,切實增強車主的消防安全意識。
4.加強充電設施建設。年內,全街道推廣安裝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不少于15套。
有條件的社區、部門要按照本單位職工數量的50%安裝電動車集中充電設施。新建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距離樓棟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小于6m,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應具備充電故障自動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等功能。有條件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要安裝簡易噴淋系統。
5.加強科技創新應用。各社區,部門要全面配合推廣應用智能梯控阻車系統,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難題。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一技術標準和合規流程,確保系統安全、規范運行。
三、實施步驟
綜合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6月底,共分3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4月25日前)。各社區,部門參照《崇明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確任務分工,召開會議部署,廣泛組織發動。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向廣大群眾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性,開展綜合整治的必要性和引發法律責任的嚴重性。要建立舉報投訴獎勵機制,發動廣大群眾舉報身邊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發現一批違法違規行為的重災區。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4月25日-5月31日)。各社區,部門要對照責任分工,全面開展隱患整治,對存在問題的實行滾動治理,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個人和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監督。5月31日前要全部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并實現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動態清零”,同時疏堵結合,參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技術規范》(DB32/T3904-2020)有序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的安裝。
(三)集中督導階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各社區,部門對前期整治情況開展“回頭看”,組成檢查組開展督導抽查,對問題嚴重、反復的應急辦牽頭集中督辦;對新安裝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進行現場核查,不符合標準存在安全隱患的要提出整改意見,確保消除隱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部門按照方案要求,細化工作措施,有序組織開展整治工作。應急辦、物管辦等基層監管力量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及時收集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分析研判,統一調度。
(二)嚴格督導檢查。各社區、部門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對群租房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綜合整治情況的督導檢查,協助住建部門開展對居民住宅小區、沿街門面房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綜合整治情況的督導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隱患問題反映集中和情況比較突出的社區,由應急辦聯合紀檢室進行督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通報批評,督促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運用網格化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且呈逐年增長趨勢,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事故暴露出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常委、副市長xx有關xx區xx街道xx一居民樓道內因電動車引發火災批示指示精神,要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全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xx街道決定在轄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F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專項整治,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一)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責任。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是否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實施了消防安全管理;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街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指導幫助村(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職責。
(二)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需符合xx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規范》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顒拥目臻g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社區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二)依法嚴格整治。各社區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報消防和片警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要廣泛運用各類媒體,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普及初期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要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居民住宅區、出租屋集中區域等場所開展警示性宣傳,宣傳違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提升群眾逃生自救能力。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0日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20日至年底)。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組織物業服務企業、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和管理,并進行整改。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底前)。結合整治情況,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及時總結推廣本地整治有效做法和經驗,進一步鞏固專項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是大力弘揚“生命之上、安全第一”思想的重要舉措,各社區、村要高度重視,結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要求,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將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二)嚴格督導檢查。街道將加強轄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單位加強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
(三)建立長效機制。街道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定期組織召開專項整治聯席會議,分析并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今年以來,xx街道電動自行車火情頻發,起火原因集中在蓄電池故障、使用不合格充電器、違規入室充電等,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影響十分惡劣。為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杜絕電動車鋰電池室內停放、充電,根據街道主要領導要求,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街道范圍內組織開展xx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到20xx年1月底,全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有效遏制,數量顯著下降,規范管理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建設,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內容
(一)實現電動自行車規范有序停放及充電、嚴格執行充電設施安裝流程、充電使用安全可靠。
(二)整治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現象,禁止入室停放、充電。
(三)推動電動自行車公益安檢“進萬家”、“電車專家”活動,提高群眾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意識。
三、整治任務及分工
(一)即日起至10月18日,以社區為單位,在全街道范圍內開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轄區電動自行車充電樁雨棚、消防設施安裝情況,及時填報《xx街道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雨棚、消防設施安裝情況臺賬》。
(二)社區網格管理中心、各社區要督促綜合網格員加強對轄區各類場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動,認真排查出租屋、三小場所等場所樓道及入室等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物業管理中心要督促物業管理處加強對花園小區內各類場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動,要求物業管理處要采取智能技術手段,安裝禁止入樓入電梯的電子設備,防止居民攜帶電動自行車或電池入戶充電;禁止電動自行車和鋰電池在樓道內及入戶停放、充電,對拒不配合的報派出所、xx消防救援所處置,對缺失提醒警示貼的要及時補充;及時填報《xx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統計表》。
(三)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消防救援所、應急管理辦要對相關部門、社區上報的電動自行車消防隱患情況加強執法,對拒不配合整改的堅決處罰。各相關部門要推進開展聯合執法、加大懲治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進行聯合懲戒。
(四)各行業部門、各社區要積極督促并指導社會單位注冊并上線廣東社會消防管理應用平臺,每月在“粵商通”平臺進行消防安全大承諾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報備。要積極在工作群下發的轉發安檢短信至小區物業群、張貼海報、引導居民線上自檢,鼓勵居民通過“電車專家”小程序進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自檢和預約上門安檢,從源頭排查隱患,提高群眾自查自檢參與度,并做好電動自行車公益安檢宣傳統計以及“電車專家”小程序安裝數據統計,引導用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杜絕違規停放、違規充電、違規改裝等行為,提高居民對電動自行車火災的防范意識和能力,減少和遏制此類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五)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制定xx街道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建設標準。應急管理辦要盡快梳理20xx年度《xx市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及運營管理規范》,印發《xx街道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建設標準》,規范xx街道轄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管理,整治不合規的充電樁,杜絕電動自行車充電樁火情。
四、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18日前)。各社區、各行業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排查督導整治階段(20xx年10月18日至20xx年1月30日)。各社區、各行業部門根據方案部署開展整治行動,做好臺賬記錄,及時報送。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5日)。各社區、各行業部門開展自查自驗,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并向街道消安辦提交行動總結報告,由街道消安委辦匯總總結報告,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統籌組織抽查核實,檢驗各相關部門工作成效,抽查結果列入年度應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當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問題引發的“小火成災”“小火亡人”事故多發頻發,是影響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各有關單位、各社區工作站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有效提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實維護轄區火災形勢穩定。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各社區工作站要切實加強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科學謀劃推動,切實把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貫徹落實,確?;顒訉嵭?。
(三)嚴格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各社區工作站要強化工作責任,層層分解治理職責,確保落實到人、落實到位,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對于專項治理工作走過場、開展不徹底的社區,街道消安委辦將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
(四)做好信息報送。各社區、各相關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收集匯總,于指定日期報送至街道消安委辦公室;請各社區、各部門積極通過動態信息、工作簡報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并于指定日期前報送工作總結。
為進一步強化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有效遏制火災多發勢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經街道主要領導同意,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在全街道范圍內組織開展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F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標
到20xx年8月底,全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有效遏制,數量顯著下降,構建形成一套城鄉全覆蓋、環節全閉環、部門全聯動、群眾全參與的常態化電動自行車管控長效機制,實現“三個確?!钡哪繕耍?/p>
(一)確保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并規范化運行。
(二)確保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圍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的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企業和線上平臺。
(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其經營站點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單位。
(三)居民樓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場所。
(四)大型商業綜合體、批發市場、學校、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公共停車場、汽車庫。
三、治理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違規生產、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
(二)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
(三)物業服務企業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其經營站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
(四)群眾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和安全充電意識不高。
(五)有關部門和社區(村)電動自行車消防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
四、治理任務及分工
(一)完善基礎信息
由街道牽頭,社區(村)全面排查,掌握轄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的生產、流通、使用、維修等基礎信息。
1.以社區(村)為單元,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集中充電停放場地建設情況和已建充電設施的種類、地址、數量、可供充電停放電動自行車的數量進行摸排,建立信息臺賬。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分工指導配合。
2.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全市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的生產廠家、經營銷售門店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3.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物流快遞企業數量、從業人員數量、電動自行車數量以及充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4.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和業務相近原則,確定網絡餐飲快遞企業、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儲存場所、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回收場所和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梯次利用企業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該類行業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二)強化源頭治理
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未獲得強制性認證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對認定為缺陷產品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配合省、梅州、興寧市三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督促生產企業實施召回。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督促認證機構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跟蹤檢查,發現生產企業在電動自行車出廠時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的,依法暫?;虺蜂N其認證證書。發現銷售獲得強制性認證電動自行車但不符合強制性認證要求的,要督促認證機構追溯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加強對入網電動自行車銷售經營主體身份進行核驗、登記。
(三)實施關鍵治理
1.嚴治拆改行為。公安派出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牌證管理,嚴格核對車輛信息,發現涉及生產銷售領域違法行為時,要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并依法查處未按照規定懸掛號牌、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生產企業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配件,以及為拆改電動自行車提供零配件或技術支持等行為。
涉及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維修者非法拼裝、加裝或者改裝已登記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查處的責任分工,以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為準。
2.優化維修服務。消防救援機構要聯合市場、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托電動自行車專賣店、專業維修點推動設立鎮(街道)電動自行車安全顧問,建立健全咨詢服務、安全測試、故障維修工作機制,常態化提供面對面服務,及時維修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故障。
3.規范換裝和回收報廢。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和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合理布設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收集網點,公布廢舊蓄電池收集網點和具有廢舊蓄電池處置資質的單位目錄,強化廢舊蓄電池收集管理,督促蓄電池生產者、銷售者提供廢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
(四)推進綜合治理
1.推進設施建設。要分場所、分類別、分步驟下達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任務,明確建設完成時限、充電設施數量,采用換裝站和“充電樁+充電柜”方式,合理利用自行車存放處等設施,提供市場化運營服務。20xx年8月底前,各社區(村)應至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筑應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有集中充電設施需求的已建成居住小區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滿足行業技術標準、保障業主共同權益的基礎上,基本實現集中充電設施能建應建;鼓勵各級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院(園)區內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發揮示范效應。
郵政管理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外賣、快遞企業,配合建筑場地產權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集中充電等安全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實施跟蹤管理。
自然資源部門要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納入擬供地塊的規劃條件中,保障設施建設。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住宅小區共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供電部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為充電設施電氣安全提供技術指導。
2.強化隱患整治。街道牽頭,發動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清理違規投放電動自行車,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消防救援機構要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信用監管,可結合實際委托街道依法實施查處。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人員的責任,嚴格倒查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責任。
郵政管理部門和網絡餐飲快遞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履職不到位等問題,依法落實約談警示、媒體曝光、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等措施。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規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
3.提升科技賦能。結合本地實際,推廣安裝“電車專家”小程序和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實時跟蹤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數據,鼓勵發動群眾開展車輛安全自檢,及時消除事故風險。
支持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手段,開發應用電動車監測預警平臺,推動與“粵治慧”平臺對接,實施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賦碼管理,推廣電動自行車電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術和衛星定位技術輔助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
4.強化警示宣傳。開展社會面“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社區農村宣傳欄、LED屏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公交城市電視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出租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市消防救援大隊予以技術指導配合。
街道將以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宣傳為基礎,聯合社區(村)、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出租屋主管部門等,集中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接合部等為重點場所,外賣快遞從業人員、出租屋住戶等為重點人群的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提升群眾火場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驟
(一)部署發動(20xx年10月15日前)。制定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7月29日)。根據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務分工,制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實施掛表推進,逐項銷賬。
(三)總結驗收(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9日)。開展自查自驗,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街道消安委統籌組織抽查核實,檢驗各社區(村)工作成效,抽查結果列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村)、各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認識做好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由街道消安辦牽頭,組織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機構)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并與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專班合署辦公,逐級細化整治措施,定期開展工作會商、聯合督導,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強化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借鑒“鄉鎮吹哨、部門報到”經驗,加強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加強督促指導和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街道安委辦、消安辦要不定期對各社區(村)、各相關行業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要加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跟蹤力度,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將一律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因綜合治理工作任務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地區和行業,予以嚴肅追責問責。各社區(村)、各部門要落實治理責任措施,不定期對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回收企業、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住宅小區建設單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組織聯合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措施,依法處置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
為深刻汲取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切實降低火災亡人幾率,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全面加強xx區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的管理,落實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措施,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推動技防措施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廣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提高群眾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有效應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的新問題、新挑戰。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xx任組長,由xx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xx擔任副組長,區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區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主任由xx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xx兼任。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并按照活動方案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和日常檢查,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問題,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和各相關單位,及時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采取以會代訓的形式,層層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xx年3月19日至6月20日)。各相關單位要對照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定期研判調度,從嚴從細從實抓好各項任務落實。街道(鄉鎮)、村(居)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物業管理公司、治安巡防隊等基層防控力量,對轄區住宅小區、居民自建房、“九小”場所等開展拉網式排查整治,逐一登記造冊。
(三)總結驗收(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各單位要對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深化專項整治成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本轄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配合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督促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電動自行車治理工作;
2、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加強防火檢查,引導公民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行為;
3、負責協調確定無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的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明確管理責任;
4、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勸導群眾自覺遵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相關管理規定,自覺杜絕“電動自行車駛入電梯上樓充電”、“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違規行為。
村(居)民委員會、社區應制定防火安全公約,落實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向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派出所報告。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就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查處、聯合執法、案件線索移交等工作建立協調機制:
1、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落實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流通環節的管理職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要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生產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等電動自行車相關技術標準,從源頭杜絕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生產;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加大缺陷產品調查力度,督促企業履行召回義務;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嚴肅查處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等行為;要摸清電動自行車批發市場、銷售門店底數,建立基礎臺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批發市場、銷售門店以及銷售環節的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及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
2、公安部門應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產品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實行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制度,嚴格按照目錄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注冊,加強電動自行車注冊查驗工作,對電動自行車實車技術參數與目錄公布的參數不一致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公安派出所應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納入對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內容;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上樓充電等行為;勸導群眾按照規定為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主動報廢過渡期滿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3、消防救援機構應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納入監督檢查內容,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范疇,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指導建設單位,新建改建符合消防安全建設要求及滿足規劃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加強物業服務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及新建改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督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按照法定流程申請使用維修基金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器材并進行統一維護管理。
5、交警部門應對市區道路、公園等公共道路電動自行車停放進行監督管理,嚴格查處一般行車路上電動自行車亂停放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6、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對轄區內違章搭建的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所或人行道上亂停放的電動車進行查處。
7、生態環境部門應負責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收集、貯存、處置和利用的監督管理。
8、交通運輸部門應負責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監督管理。
9、人民防空部門應加強對人防工程場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的監督管理。
10、郵政管理部門應督促快遞企業站點設置集中充電場所,配置安全充電裝置,并加強對快遞行業電動自行車使用、停放、充電行為監督管理。
11、供電企業應定期對所屬資產的電動自行車供電設施、電氣線路進行檢測,消除供電隱患,對用電單位和個人違規拉線充電等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
12、其他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應結合本部門職責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同時,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要落實電動自行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重點加強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單位小場所、快遞外賣企業站點等場所的摸排檢查,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頻發勢頭。住建、消防等部門對本地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開展摸底排查,集中約談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向相關單位通報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案例、宣講技術規范要求和相關火災事故追責法律規定。
(二)深入推動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建設
在確保符合《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規范》相關技術標準的前提下,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設置在室外,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對不具備室外設置條件,毗鄰建筑設置或設置在建筑內部的停放充電場所,應采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獨立設置防火分區與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2、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所,不應妨礙消防車操作和影響消防車道、室外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使用,并按消防技術標準配備消防設施器材;
3、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線路應當設置專用的充電配電箱、符合安全用電要求。充電裝置應當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漏電保護等功能。
鼓勵有條件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安裝視頻監控或火災報警系統。
(三)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住建、公安、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充分發動網格員等基層力量,全面開展防火檢查巡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5號)有關規定查處:
1、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2、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火災隱患經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派出所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3、私拉亂接充電電線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電動自行車充電線路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
4、未及時制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上樓充電,在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電梯前室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其充電行為的;
5、其他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
因過失導致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引發火災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處理。
有違反以下行為的,依據《xx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查處:
禁止在建筑物內的首層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影響消防通道暢通的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將電動自行車駛入電梯,在標準層二樓以上建筑物專有部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禁止違反安全用電要求亂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
(四)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積極組織媒體曝光違法違規生產、銷售、改裝企業和單位,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和違規改裝、停放、充電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和網站、新媒體、戶外視頻、樓宇電視以及居民住宅區的板報、公示欄等載體,高頻次刊播電動自行車火災預防公益廣告。公安、住建、市場監管、郵政管理、消防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和監管范圍,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的城中村、城鄉接合部、居民住宅區、出租屋集中區域等場所和快遞、外賣企業及配送人員,協調村居委會、物業服務和物流配送企業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集中學習和應急演練,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公安部門要督促指導各地車管所、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代辦點會同消防部門對新上牌用戶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利用路面電子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預防知識。應急管理部門要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納入安全宣傳工作。消防救援機構要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作為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五進”的重點內容,通過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宣傳車等進行廣泛宣傳,并積極向相關部門、基層組織提供電動自行車火災案例、防范要點等宣傳資料。
(五)完善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工業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要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情況的調研,找準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推動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加強溝通協調,落實監管責任,嚴格管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等關鍵環節,加強快遞、外賣企業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有效減少火災事故發生。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對發現的問題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強全鏈條監管,實施協同監管,形成工作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扎實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解決當前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問題,維護全區火災形勢穩定,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各鄉鎮、街道是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村(居)委會負直接責任,實行分區域、分行業包干,網格責任到人,落實檢查和跟蹤復查責任,確保抓深抓細抓出實效。
(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各單位要研究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措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全區面上整治工作情況,及時總結交流整治整改經驗。鄉鎮、街道作為基層網格的牽頭單位,要積極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對于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完善的信息互通、聯合執法、案件移交等工作機制,切實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三)建章立制,鞏固成效。要切實貫徹“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公安部門要以社區警務室為依托,使社區警務室成為暫住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的平臺,以暫住人口落腳點為重點、全面落實“落地定位”管理制度,切實強化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綜合治理工作。公安、住建、城管、應急等相關部門要不斷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的各環節管理力度,強化電動自行車入戶登記備案制度,嚴厲查處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電動自行車改裝違法行為,全力消除治安、火災隱患。
(四)嚴明責任,狠抓落實。各單位要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的發生。對工作推進不力、進度緩慢、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亡人事故的,立即啟動責任倒查機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的責任。
(五)暢通信息,及時上報。各單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反饋制度,負責收集當地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并于每月15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30日前上報工作總結(郵箱:xxxx電話:xxxx)。
為深刻吸取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汝南縣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使用領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工作的通知》(汝消安〔20xx〕16號)部署要求,縣城管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在城市管理系統開展電動自行車使用領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行動(以下簡稱“四大”活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城市管理行業領域范圍內,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停放在辦公區、樓梯間、過道、安全出口等位置,以及上樓、入戶充電或從樓上拉飛線充電等違規現象,認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升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有效防范遏制電動自行車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
二、主要內容
(一)大排查大整治重點。在辦公區重點場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常態化排查整治,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充電,杜絕飛線充電現象;是否設置獨立的集中停放、充電區域,杜絕電動自行車管理混亂、無序停放;是否在建筑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內違規停放、充電,杜絕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在人員密集場所及人員居住場所違規停放、充電,杜絕“人車(電池)同屋”;是否存在其他隱患(如集中停放場所與其他毗鄰建筑未設置防火分隔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標準,未安裝視頻監控設備;采用易燃材料搭建車棚等)。
(二)大宣傳大培訓重點。充分利用辦公區、公示欄和戶外顯示屏等宣傳陣地,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干部職工自覺購買并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停放至集中停放充電點。定期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引發火災防范培訓,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增強干部職工安全防范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辦公區的公用走廊、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及時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控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開展隱患排查。組織對辦公區開展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使用者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消防車通道、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及私拉電源線充電的,應當及時勸阻、制止并組織清理。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25日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部署培訓。
(二)全面排查階段(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0月底)。全面開展排查活動,建立電動自行車使用領域底數臺賬,對排查出的風險和問題隱患,成立工作專班,制定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1月至2023年3月)。按照“四大”活動要求,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消防宣傳教育、規范使用管理、設施規劃建設,并對檢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曄為組長,各行業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機關相關股室和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四大”活動領導小組。
(二)廣泛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在辦公區、戶外電子屏等公共區域廣泛張貼宣傳標語、條幅、海報等,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干部職工按照規定要求配合做好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工作,營造濃厚的消防安全氛圍。
(三)強化協作配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面廣,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一盤棋”思想,密切配合、相互溝通,努力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使電動自行車管理規范化、合理化、常態化運行,確保治理效果。
(四)加強信息報送?!八拇蟆被顒悠陂g,各單位要明確1名聯絡員,10月29日前報底數臺賬,自11月起至“四大”活動結束,每月23日前報底數臺賬和工作臺賬,活動期間好的工作做法,要及時上報。
根據《xx市xx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xx安委辦〔20xx〕156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加強我轄區電動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車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時間安排
該項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12月14日至次年9月30日。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14日至20xx年12月19日,制定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落實責任,細化措施。
(二)宣傳排摸階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月19日,進行全面宣傳發動和摸排起底,一是召開會議、張貼通告、懸掛橫幅、趕場天面對面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二要對轄區各居民小區、樓棟,單位、場鎮等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區域整理花名冊,并按時上報排摸起底數據。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8月31日,結合春夏季消防檢查工作,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車問題,遏制電氣火災多發勢頭。
(四)總結分析階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針對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電動車火災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電動車銷售、停放和充電的管理,落實電動車火災防范措施,發現并消除動態性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推動技防措施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廣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提高群眾電動車火災防范意識。
三、總體要求
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深刻反思和吸取火災事故教訓,以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為目標,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強化電動車消防安全監管,綜合運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行政執法等手段,集中整治和消除電動車各類火災隱患,切實維護全鎮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
四、組織領導
成立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五、整治范圍及內容
(一)整治范圍及對象:xx社區、xx社區、xx社區、xx社區、xx村的電動車銷售點、高層地下建筑、農貿市場、臨街商鋪、企事業單位及宿舍、居民住宅樓、新農村居民點、以及外賣、快遞等停放電動車較多并提供充電設施的單位和場所。
(二)整治內容及重點:違法銷售質量不合格的電動車,建筑內部特別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車,違規私拉電線和亂裝插座給電動車充電,未按要求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電動車充電設施不符合用電安全要求,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物業管理單位不落實日常管理、巡查檢查制度等突出問題。
六、整治措施
(一)規范停車充電場所建設。電動車充停場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置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筑一層內。當獨立設置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置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筑內部,應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并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
(三)嚴格停放安全管理。相關村(居)要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基層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化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自行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的意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消安辦成員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提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整治是防范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要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消安辦成員單位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鎮紀委將定期通報各行政村、各單位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并報送鎮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后、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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