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代理方)
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
郵 編:
聯系人:
傳真: e-mail:
乙方(委托方)
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
電話:
業務負責人:
負責人:
郵編:
傳真:
e-mail:
甲乙雙方根據^v^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員人事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據管理需要,將全部或部分人事業務委托甲方依法辦理的服務業務。
第二條 委托方是指在^v^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法人組織。
第三條 代理方是指沈陽市人才中心所屬的、經授權的、依法從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業務的實體中介機構。
第四條 甲方有權力詢問乙方與委托人事業務相關的情況,有權力核實乙方提供相關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第五條 甲方有義務在合同期內按乙方要求開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務:
1、提供國家、當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及人事
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服務功能等咨詢服務;
3、提供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推薦、招聘、測評、初步面試等服務;
5、負責代辦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合同鑒證相關手續;
6、乙方要求辦理的其他人事服務。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保守乙方人事、勞資相關商業機密。
第七條 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辦理過程中遇違反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八條 乙方有權力委托甲方為其代理、代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人事代理業務,有權力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經與甲方協商后對本合同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后簽訂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條 雙方簽訂合同后,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和甲方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力通過甲方對其員工的檔案及相關人事資料進行管理、調用、控制。
第十條 乙方有權力對甲方的代理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辦理本項業務人員的授權委托書、與本項業務相關的公司背景資料及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其員工的人事相關資料、勞動關系證明和其他與委托人事代理服務相關的資料。
第十三條 乙方有義務按委托代理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數額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應向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過程中遇第三方收費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 乙方應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
代理服務費,或劃款至下列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七條 由乙方提供的與委托甲方代理服務相關的數據、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而引起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在合同期限內,雙方應定期核對委托人事服務情況和賬目等資料。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提出單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應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未滿一年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交滿一年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一年未滿一年半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支付滿一年半的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一年半以上的,乙方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 其他需約定的協議見附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
簽字: 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共和國勞動法》和《*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2、*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方員工,由*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乙方每月支付給*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應由*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方的相關勞務費用,*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給乙方。
四、*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方從*中代扣代繳)
3、*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共和國勞動法》和《*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方的,應向*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方以便*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乙雙方協商處理。
4、*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合同范本
*方(勞務派遣單位)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單位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___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
期限為: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勞動合同范本大全。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___
1、工作時間:___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___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___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___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___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間合同范本:
1。格式
居間合同
合同編號:
委托人:×××(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間人:×××(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委托人與居間人就下列事項達成協議如下(也可以寫為:委托人與居間人經過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寫明委托事項的內容、范圍等,例如,委托對方提供訂約機會等情況)
第二條 時間范圍
(寫明在什么期限內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條 報酬
(寫明居間報酬的數額、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方式)
第四條 保密條款
(寫明需要保密的內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居間合同的成立要件,不是必須要書面形式。當事人訂立居間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只要居間合同是依法訂立的,符合當事人約定的形式即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北京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v^合同法》、《^v^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 。該房屋用途為 ,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 字第 號,所有權人為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三條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第四條 委托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代辦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見附件二。
第五條 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二) 銀行貸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元(大寫 元整)。
第七條 房屋交付
(一) 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 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后,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并簽訂《物業交割單》后,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三)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 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 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 乙方義務
1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 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 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 丙方義務
1 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 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對于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甲方:___
住址:___
法人代表:___
身份證號:___
乙方:___
住址:___
法人代表:___
身份證號:___
根據《^v^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一、合作事項、合作期限
1、甲方推行“獨立經紀人合作制”的經營模式,即甲方與乙方由傳統的雇傭關系改變為合作關系,乙方可自愿申請解除勞動關系,辦理離職手續后,再與公司簽訂合作協議,而工資由原來底薪加提成的模式,改為無底薪高提成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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