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我們追逐夢想的起點,它給予我們機會和平臺,讓我們展現自己的才華和能力。學校學到的不僅僅是知識,更是人生的真諦和人格的塑造。
1、規范財務管理,關鍵在校長。實行民主理財,堅持財務公開、透明,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校長對學校經費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平衡性負責。
2、規范經費收支預算管理。每期初,各校(園)根據學校收入情況認真制定經費使用計劃,報中心學校批準。計劃的制定要確保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結余,同時要強化預算執行的力度,堅持無預算無支出的原則。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計劃,須書面向中心學校申請,經批準方可執行。
3、堅持錢、賬分開管理,管錢不管帳,管帳不管錢。校長不得留存單位現金,不得單獨一人公費開支。
4、規范經費使用管理,開支500元以上必須經學校審賬小組審核通過,千元以上必須書面報中心學校批準后方可開支使用。
5、報銷票據必須合法、合情、合理,并要做到手續齊全。招待費、交通費報銷票據的附注說明必須清晰、真實、完整(同時附招待費、交通費支出登記表)。招待費支出控制在經費總支出的2﹪以內,一般教學活動半天以內原則上不得招待開支,不得借期終(中)考試、結束會、加班等名義進行會餐。
6、各校(園)確因教育、教學活動需要,在周邊商店、飯店、菜店等購物、用餐需及時由指定人員(或經辦人)簽名并注明事由。
7、每次中途報賬前需對學校前一階段的對外欠賬進行統計并及時上報,如因此次報賬超支,需書面報中心學校財務室,以備下次中心學校合理安排。
8、代管經費據實收取,按期結清,代管經費收支情況在每期民主生活會上向全體教師予以公示,并作詳細會議記錄。
9、每學期結束時,各校(園)審帳小組對本單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自查,并在全體教師會上公布。每學期中心學校對轄屬各小學、幼兒園進行財務審查。
10、本著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科學規范使用好學校經費,每學期不留欠債。嚴格控制學校不合理開支,誰舉債誰負責。因學校經費管理不善或支出控制不嚴,造成經費赤字過大,中心學校將書面報請區教育局處理。
一、儀器教具,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二、使用教具、儀器,必須辦理借出手續,并按時歸還。
三、愛護教具,儀器,人人有責。如有損壞或遺失,一律按價賠償。
四、經常擦拭、打掃,保持儀器、教具及室內整潔衛生。
五、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溫工作,學期結束,全面清潔,及時充實,修整,保證教學要求。
1、儀器教具,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2、使用教具、儀器,必須辦理借出手續,并按時歸還。
3、愛護教具、儀器,人人有責。如有損壞或遺失,一律按價賠償。
4、經常擦拭、打掃,保持儀器教具及室內整潔衛生。
5、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學期結束,全面檢查,及時充實、修整,保證教學需要。
一、教師取放儀器必須通過實驗員,演示實驗和材料,最遲要在三天前填好書面通知單,學生分組實驗最遲要在前一周書面通知管理員。
二、儀器使用完及時歸還,并由實驗員當面驗取。
三、新到物品未經高度,不得隨意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四、儀器不外借,教師因非教學活動借用貴重儀器,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并須按時歸還。
五、易燃、易爆、有毒藥品使用時要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有剩余,要如數歸還,實驗后的廢棄物要妥善處理。
六、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失,在歸還時要向實驗員說明,實驗員要及時登記,并提出處理意見,凡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的要賠償。
七、教師要尊重實驗員的'勞動,積極協助實驗員維護儀器設備。
一、教師需要使用教具、儀器,請在一、二天前向保管員辦理出借登記手續,并驗明教具、儀器質量,用畢即還,損壞賠償。
二、對易損物品,請謹慎使用,如有損壞,應辦理報廢手續,由領導簽字后銷賬。
三、愛護公物,提高教學增加儀器的使用率,以便有利于開展教學工作。
一、易損物品,如有損壞,即辦理報廢手續,請領導簽字后銷賬。
二、因年久日深,物品不能繼續使用者,請領導審核,辦理報廢手續,予以報廢并銷賬。
三、已不適合小學教學的`儀器設備,請領導審核,進入倉庫,聽候處理。
一、教師使用教具儀器,因失職而造成損壞者,按質論價,酌情賠償。
二、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故意損壞儀器者,按質論價,酌情賠償。
三、教師借用的教具儀器如不慎遺失、損壞,視實際情況酌情賠償。
一、學校要按有關規定指派專(兼)職人員負責儀器室管理工作,其他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儀器室。
二、教學儀器要按國家統一標準分科、分類科學存放。要有明顯分類標簽,櫥目標簽、儀器標簽。儀器、藥品、標本要分室存放,貴重儀器、易揮發、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藥品應設專庫(柜)保管。形體特殊的儀器應有專用櫥存放。自制教具單獨存放并妥善保管。
三、儀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壓、防凍、防曬、防磁、防霉、防震。要經常做好清潔工作,保持室內及儀器表面無塵土,達到干凈、整齊、美觀。
四、儀器室要有防火防盜措施。定期檢查防火防盜設備是否完好。室內無人要關好水源、電源及門窗。
五、對新調撥和新購進的儀器應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儀器室。
六、儀器室要有嚴格帳目管理制度。按要求記好儀器總帳、儀器分類帳和消耗品帳。每學期期末要清點一次儀器,做到分類帳、消耗品帳與物相符,每學年結束應與儀器總帳核對一次,做到總帳與分類帳、消耗品帳相符。自制教具要單獨建帳。
七、教師使用儀器和藥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單,使用前要熟悉儀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儀器室。
八、儀器室要嚴格執行儀器支領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時,實驗員有權拒付儀器。
九、根據儀器的技術要求,要定期保養和維修,保證儀器的完好率。對丟失、損壞的`儀器要及時登記,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對危險品的支領和使用要嚴格執行危險品支領制度。
為加強學?;窘ㄔO管理,明確學?;窘ㄔO工作程序和要求,規范學?;窘ㄔO行為,實現公平、公正、公開,使學校的基本建設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F就進一步規范學?;窘ㄔO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學校要切實加強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成立領導小組、以及招(議)標和工程質量監管工作小組。各小組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各司其責,確保工程質量高、進度快,安全有保證。
基建工程必須符合學校發展規劃,凡投入3000元以上的'項目,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向縣局申報立項,縣局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明確答復,經批準后方可實施;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項目,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向縣局基建辦申報備案后再予以實施。嚴禁將3000元以上的項目拆解為3000元以下的小項目,分散處理入賬;嚴禁擅自更改工程規模,特殊情況的需經縣局批準。
基建維修項目一律實行招(議)標制度,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禁暗箱操作。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由縣局基建辦、監察室組織招投標,1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學校通過比價或詢價等方式確定施工單位,并報經縣局基建辦審批后實施。
學校工程質量監督小組必須嚴格督促施工單位,按要求施工,確保質量無問題。工程結束后,須按有關規定組織驗收,縣局基建辦和學校共同參與,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竣工決算手續。
大型工程需嚴格按照合同和工程進度付款,嚴禁超進度付款和超標準付款,并按規定預留質量保證金。加強工程審計,基本建設工程竣工后,必須經過有資質部門的審計后方可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小型基建維修工程,需由縣局基建辦和學校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付款。學?;üこ虥Q算付款必需經縣局基建辦簽字,無縣局批準的《洪澤縣中小學基本建設項目申報表》和基建辦負責人簽字的一律不得付款。付款時財務人員必須嚴格把關,否則將嚴肅追究校長和財務人員的責任。
學?;üぷ鞲黜椯Y料必須收集整齊、明確專人,給予專柜,妥善保管。認真履行付款相關規定,按照要求,規范裝訂,以備檢查。
一、教師取放儀器必須通過實驗員,演示實驗和材料,最遲要在三天前填好書面通知單,學生分組實驗最遲要在前一周書面通知管理員。
二、儀器使用完及時歸還,并由實驗員當面驗取。
三、新到物品未經高度,不得隨意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四、儀器不外借,教師因非教學活動借用貴重儀器,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并須按時歸還。
五、易燃、易爆、有毒藥品使用時要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有剩余,要如數歸還,實驗后的廢棄物要妥善處理。
六、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失,在歸還時要向實驗員說明,實驗員要及時登記,并提出處理意見,凡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的.要賠償。
七、教師要尊重實驗員的勞動,積極協助實驗員維護儀器設備。
一、教師需要使用教具、儀器,請在一、二天前向保管員辦理出借登記手續,并驗明教具、儀器質量,用畢即還,損壞賠償。
二、對易損物品,請謹慎使用,如有損壞,應辦理報廢手續,由領導簽字后銷賬。
三、愛護公物,提高教學增加儀器的使用率,以便有利于開展教學工作。
一、易損物品,如有損壞,即辦理報廢手續,請領導簽字后銷賬。
二、因年久日深,物品不能繼續使用者,請領導審核,辦理報廢手續,予以報廢并銷賬。
三、已不適合小學教學的儀器設備,請領導審核,進入倉庫,聽候處理。
一、教師使用教具儀器,因失職而造成損壞者,按質論價,酌情賠償。
二、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故意損壞儀器者,按質論價,酌情賠償。
三、教師借用的'教具儀器如不慎遺失、損壞,視實際情況酌情賠償。
一、值班人員要保持監控室內衛生清潔、物件整齊,保持室內無灰塵、無雜物、無積水,工作臺整潔有序,做到交接班前清掃衛生垃圾,干布抹擦設備。
二、禁止在監控室內抽煙、喝酒、用餐,禁止監控室內吃零食等。
三、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有害、有毒、有腐蝕等物品帶進監控室;禁止監控室內使用蠟燭、酒精爐(燈)、電熱絲爐、煤氣灶等明火設備;禁止使用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的位置,熟練地掌握使用方法。
四、監控室內值班員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監控室,嚴禁私自查看、拍照、下載圖像,如有案情,需要公安或校領導匯報,允許后方可執行。外來參觀、學習報領導批準。
五、保證監控室內值班電話暢通,不得隨意關閉或中斷監控設備、視頻等,不私自調試、拆裝和維修設備,出現故障立即報告。
六、值班員要時刻保護監控室安全,加強防護防盜工作,確保監控設備正常工作,維護學校安全穩定。
1、儀器室儀器設備均須有清冊,按品名、數量分類編目并放置,以便檢查。
2、各種儀器的購入、消耗應有記載,破損要記載,并寫明原因和處理辦法。
3、易燃、易爆、劇毒等藥品及貴重儀器要按有關規定做好防護工作,確保儀器室的安全。
4管理人員要做好儀器的'保管、收發和維修工作,并保持儀器設備與儀器室整潔。
5、每節課的實驗儀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無論是教師還是實驗員,都要說明原因,并登記簽名。
6、實驗員要加強業務學習,做到能維修儀器、自制教具。根據實驗內容和教師要求安排好學生實驗,協助教師做好示范實驗。
7、管理員要經常向有關教師介紹儀器室內的設備和器材情況,做好購銷工作,以保證每節實驗課的順利進行。
8、每學期末對儀器財產進行清查核實。
為保障瀘縣二中校園監控系統的正常、穩定運行,維護校園安全、文明,特制定以下學校監控管理制度:
第一條學校安全保衛處負責監控室的安全管理、檢查監督工作,進行負責全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學校信息中心負責監控系統的維護、保證監控系統正常運行。校長有權對監控室進行檢查監督。
第二條監控人員負責作好安全(治安)勞動紀律及其它監控范圍內的工作并作好當班的資料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匯報。
第三條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安全有序,不得無故中斷監控,刪除監控資料。
第四條保障監控使用的計算機不得做與監控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打游戲、上網、看電影等活動。
第五條保衛部監督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監控的操作規程,維護和保養好監控設施。
第六條保持監控管理中心設備衛生清潔、干燥,有關物品擺放整齊。
第七條嚴禁非監控人員進入監控中心,除學校規定使用監控人員外,不得向其他人員提供查看監控錄像或調閱有關資料,如需查看相關資料必須經校領導同意。
第八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室內嚴禁煙火,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設備的地方。
第九條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泄露監控錄像資料;不得泄露學校安全秘密。
第十條愛護公物,各班應保證教室內監控攝像頭的安全,不得擅自動用攝像頭;如出現人為損壞,追究該班及損壞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確保監控范圍內夜間照明,發現路燈缺失、損壞,及時向學校保衛部報告。發現網絡使用異常情況及時向安保處報告。
第十二條高考期間,視頻監控室配備專人值守、保證設備正常運行;非高考考務人員嚴禁進入高考視頻監控室;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傳播視頻信息。
第十三條本管理制度經校領導同意后即刻生效。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云南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
第三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教育部門承擔行政主管責任,學校承擔主體責任。
第四條校長(托幼機構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供餐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五條學校必須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職業學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堂不得制售涼菜。
第七條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得加工制作銷售干鮮野生蕈、發芽土豆、四季豆、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第八條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學校監控室是學校視頻監控系統的控制中心,為了加強學校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一、行為準則。
1.監控室實行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值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換崗,嚴禁脫崗、睡崗。
2.要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不準在監控室內存放雜物和個人物品。
3.嚴禁在監控室內吸煙、使用明火及違章電器。
4.值班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不得在室內娛樂活動,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堅持對系統設備的日常維護,保持系統設備的清潔。
6.注意防潮,防腐,經常檢查各系統運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7.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
8.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二、管理準則。
1.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2.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
4.不得擅自復制、提供、傳播視頻信息。
5.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軟件。
6.熟練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案,若在監控中發現情況,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報告有關領導。
7.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三、保密準則。
1.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師生員工、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2.未經有關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置。
3.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控的范圍、監控設備的布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4.經學校領導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調用。
5.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監控數據、資料、發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保存,未經領導批準不準泄露。
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的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換崗,嚴禁脫崗、睡崗,酒后上崗。
二、維護和保養好監控設施,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向學校主管安全領導報告并報修。
三、要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不準在監控室內存放雜物或將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險品帶進監控室;監控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或使用有干擾系統設備嚴禁使用有干擾系統設備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不得無故中斷監控,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設置密碼,密碼只能有校長和分管安全的領導保管,未經允許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遵守有關保密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制、提供、傳播視頻信息。
五、堅持對系統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保持系統設備的清潔;注意防潮,經常檢查各系統運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六、保安人員不準向被監控人員介紹監控范圍和效果,做好監控記錄。每天向學校帶班領導匯報當天的工作情況。
七、監控告知。在校門口設置告知牌:“你已進入24小時監控區域,請注意行為規范”。
第二條:學校校長室負責監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長對監控室進行日常檢查監督。
第三條:學校監控人員負責監控設備簡單的維護和保養。
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通報并協調處理。
第四條: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安全有序,不得無故中斷監控,刪除監控資料。
第五條:保障監控使用的計算機、電視不得做與監控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六條:保持監控設備及室內衛生清潔、干燥,有關物品擺放整齊。
第七條:不得在監控室內娛樂活動,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八條:嚴禁非監控人員進入監控室,除學校規定使用監控人員外,不得向其他人員提供查看監控錄像或調閱有關資料,如需查看相關資料必須經學校負責人同意,填寫監控信息圖像查看記錄表方可查閱。
第九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控制室,室內嚴禁煙火,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設備的地方。
第十條: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泄露監控錄像資料;不得泄露學校安全秘密。
第十一條:確保監控范圍內夜間照明,發現路燈缺失、損壞,及時向學校報告。發現網絡使用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1.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任課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
2.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積極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選語言文字先進個人掛鉤。
3.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全體教職工參與的語言文字常識的普及,結果全校公布,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4.學校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5.語文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接受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的聽說讀寫能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漢語拼音和規范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60%以上的學生能說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6.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范化的指導和管理。
為進一步增強食堂工作人員的責任感,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食堂工作優質、安全、高效的運轉,特制訂以下安全營運制度。
1、建立食堂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陳生坤擔任。
組員:張(安全衛生專干)、易(總務主任)、李(工會)、張(食堂管理員)。
1、加強安全保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堂加工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及餐廳等食堂重地,嚴防發生投毒事件。
2、加強門衛值班巡查,嚴防食堂失竊等事件的發生。
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把好質量關,嚴禁購買、使用、出售腐爛變質、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2、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開,防止交叉污染,各種炊用具定期定時消毒清洗。
3、嚴把揀菜、洗菜關,確保揀清、洗凈、燒熟;防鼠咬蠅叮,嚴禁病從口入。
4、食堂的所有設備必須按規范操作,注意用電、用氣安全,杜絕各種人為事故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進出食堂、倉庫、餐廳時必須及時關門。
5、食堂配備的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確使用,不得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食堂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條學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責任
第五條學校應承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機構及負責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并公示。
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含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其他食品從業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依法實施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日常監管,查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第七條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下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考核內容,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八條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員救治、衛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學校開展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九條(社會共治)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制度,成立由學校、經營方、就餐人員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有條件的學校要引入家長代表及社會公益組織、志愿者機構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引入社會監督,加強社會共治。
第十條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節持證經營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申辦學校食堂應以學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作為申請人,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二條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并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得將學校食堂承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嚴禁社會經營單位將學校食堂經營進行分包或轉包。
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食堂宜由學校自主經營,自行管理。
第十三條《食品經營許可證》應懸掛在學校食堂就餐場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許可經營項目在許可有效期內開展經營。不得超范圍、超期限經營。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評定等級應當達到b級以上(含b級)。
在中、高考等各級政府確定的重大活動期間承擔為考生供餐的學校食堂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應當達到a級。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為a級的,在申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國家級、省級評選評優時應優先考慮。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關鍵崗位責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食品采購查驗、加工制作和貯存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樣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關鍵崗位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經營方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進貨查驗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專間(備餐間)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消毒保潔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食品貯存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及操作流程應上墻張貼在相應崗位區域。
第十七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按規定要求配備經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取得國家或省認可的食品安全相關資質。
供餐人數30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應當有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團隊,團隊負責人應為專職的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并相應配備1名以上專職的中級或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供餐人數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應當配備專職的高級或中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其它學校食堂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級別的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社會經營的學校食堂,學校和經營者應當分別配備相應級別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第十八條學校和食堂經營者應賦予食品安全管理員相應的權責,確保其能夠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每日實施對人員健康狀況、當天食品采購查驗以及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等情況管理控制。
學校分管食堂的負責人應至少每月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應定期聽取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匯報,研究解決食品安全有關事項。并應至少每季度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應當建立檢查評價記錄。對檢查評價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的,學校及食堂經營者應當立即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學校應當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中層以上管理干部陪餐制度。
第十九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全省統一格式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應建立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制度,并做好記錄。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出現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以及《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目錄》所列等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定期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每年參加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學?;驅W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將培訓情況記入檔案。
第二節場所與設備設施
第二十二條學校食堂食品處理區應當設置在室內,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防止食品在存放、運輸、操作過程中產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處理流程應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一般操作區宜通過地面材質或顏色不同進行區分。
新建、擴建、改建的學校食堂在施工前應當將建筑設計圖紙送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專業技術機構進行規范性審查。
第二十三條學校食堂的備餐間應當按專間要求設置。
第二十四條在教室或就餐場所分餐的托幼機構、學??刹辉O備餐專間,但應根據情況設置相應的成品暫存場所。
成品暫存場所應當按專用操作場所進行設置。
第二十五條從供餐單位統一訂餐的學校食堂需現場進行分餐的,其分餐場所應當符合專用操作場所設置要求。
第二十六條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貯設備設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過形狀、材質、顏色區分,并做到標識明顯、定位存放。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應專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食堂餐飲具消毒應以熱力消毒為主,化學消毒僅限于因材質或大小原因無法熱力消毒的餐飲具。
采用化學方式消毒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設置足夠的水池,嚴格執行并落實消毒液濃度、浸泡時間及沖洗等要求。
第二十八條學校食堂應全面推行“明廚亮灶”建設,采用設立透明式、視頻監控式廚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關鍵場所和關鍵過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三節食品采購和貯存要求
第二十九條學校食堂應當選擇相對固定的食品供貨商。采購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應與供貨單位簽訂包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議。
第三十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資料。采購大米還應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屬指標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在商場、超市等采購的食品應當保存好每日進貨票據;在農貿市場采購的食品,應由供貨方、采購人員在采購單據上簽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購無票證或票證不符的食品。
第三十一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應當做好食品采購驗收和登記,建立食品進貨臺賬,確保食品可追溯。
從固定供貨商采購且供貨票據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但應按照時間順序分類整理、妥善保管好有關票據。
鼓勵學校食堂建立使用電子臺賬,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和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學校食堂除嚴禁采購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二)不得使用防腐劑、乳化劑、穩定劑等食品添加劑;
(三)沒有完整標識的散裝油等其他散裝食品;
(六)嚴禁違規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七)盡量不采購四季豆等豆類。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類和豆漿等食品時須確保燒熟煮透。
第三十三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離墻、離地存放,標識明顯。洗滌用品和減滅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貯存在食品倉庫。
食品及原料應當按品種分類存放。貨架應根據存放情況加貼標識,標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并及時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裝原料、散裝食品應當采用符合食品包裝材質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貼標識。
食品添加劑應設專柜或專區存放,并顯著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制作存放品種清單。
第三十四條食品及原料應當根據貯存的要求進行冷凍或冷藏。冷凍冷藏設施內的食品應當分類分層放置,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成品、半成品應當盛裝在容器內,并加蓋或用保鮮膜覆蓋。
第三十五條食品及原料的使用應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理銷毀變質和過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六條從供餐單位訂餐的學校食堂應選擇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且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并達到食品安全等級評定b級以上的單位訂購。應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供餐能力、運輸車輛等進行實地考察,并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供餐單位運送食品的車輛應配備符合條件的加熱保溫設備或裝置,確保食品在運輸過程中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并確保食品從制作完成到食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4個小時。
學校食堂不得訂購生食類、冷食類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高風險食品。
第四節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條學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時,應嚴格按照各功能(區)間與設備設施的用途和加工規程進行,不得隨意變更、交叉使用。
動物性、植物性、水產品食品原料應分池清洗。
各切配區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應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按照標識嚴格分開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開存放。
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八條學校食堂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九條烹飪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后的食品應在備餐間暫存。烹飪后至食用時間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四十條供餐后剩余的食品應冷藏,且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再次食用時,應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供應食用。
不得將剩余食品與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四十一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當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則。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應當存放于專用設施或區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準確稱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記記錄。
第四十二條餐具、飲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應嚴格執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并確保消毒達到規定的效果。
餐具、飲具的保潔設備設施應確保潔凈、密閉,并有明顯標識。保潔設備設施內不得存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第四十三條學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應當留樣。食品留樣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并在5℃左右的條件下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從業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衛生。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應更換成專間專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洗手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
第四十五條學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級教室的,應當配備數量足夠的運送、存放等工用具,并保證送餐過程中的清潔衛生。每次運送食品前應對運送工具、容器等進行清洗消毒,運送裝卸過程中應密閉加蓋。
第四十六條學校食堂食品加工用水應符合國家標準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第四十七條學校食堂應加強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管理,保持環境整潔,排水溝渠通暢,地面無積水、無積垢,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第四十八條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應存放于標識清楚、密閉的容器中,并日產日清。
餐廚廢棄物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處理,學校食堂經營者應與其簽訂合同,索取其經營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第四章事故應急與處置
第四十九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級政府制訂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明確各部門在應急處置中的具體職責。并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第五十條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和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反應,依法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并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列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內容,并適時組織開展模擬演練。
學校應在食堂就餐區張貼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并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學生和教職工事故應急報告和處理的宣傳。
第五十二條學校應急聯系人或其他人員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員或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報告。
學校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五)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食堂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對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觸過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進行清洗、消毒等處理。
第五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會同同級衛生計生、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織做好對事故的現場控制、調查取證、信息發布等工作,并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相關單位和人員事故責任的認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依法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和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要逐級上報當地政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應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前的溝通和論證,及時、統一、客觀、準確發布權威信息。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
第五十五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強化日常監管,落實春秋兩季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專項檢查工作,指導并督促學校食堂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第五十六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會議,通報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要求等事項。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集中培訓和考核。
第五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應當重點對下列事項進行檢查:
(一)經營許可情況及保持狀況;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培訓及在崗履職情況;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制訂情況;
(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及檔案建立情況;
(六)食品處理區及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設備設施運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等情況;
(七)對食品貯存、加工制作等過程的管理控制情況;
(八)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五十八條學校食堂應主動公開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購和檢驗證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學校主管部門的日常檢查、食品安全等級評定等情況。
第五十九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級評定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日常檢查的頻次,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條學校食堂主動公開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主管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未及時進行整治、消除隱患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率和力度,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一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相關政策和要求,組織指導學??茖W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劃,全面推進學校食堂的標準化建設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考核機制,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和風險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切實做好學校等人群聚集單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同時應會同學校主管部門指導學校加強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識宣傳,提高對食源性疾病的辨別、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與聯合督查工作機制,強化溝通協商和協調協作。
第六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應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舉報受理、查處和反饋工作。
第六十五條學校和學校食堂經營者在食品加工經營過程中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上一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部門有下列行為的,應重點開展督查督辦:
(二)未按本規定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應急演練的;
(三)隱瞞、謊報、緩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八)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未按規定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提交調查報告的。
第六章附則
第六十七條供餐人數在50人以下的學校以及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模小的農村學校其供餐場所可不列入本規定的范圍。
第六十八條本規定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本規定自文件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儀器室。
二、儀器應及時采購(或領取)、驗收、登記。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二級帳冊相符和賬冊與實物相符。
三、儀器按分類編號,定室、定櫥、定位存放,布局規范、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四、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填寫《實驗通知單》,便于準備。使用完畢,應進行清理并及時歸還、注銷。外單位或個人借用一律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五、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應及時查明并予登記。學生實驗因違章操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壞,除做出檢討外,并酌情賠償。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如有損壞的`照價賠償。
六、儀器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同時做好防銹、防腐、防塵、防霉等工作,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報損報廢儀器要嚴格按審批手續辦理。
七、儀管員應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由教導處、總務處派人監督,既要點清數量,也要檢查質量。
八、完善保存好儀器賬冊、產品說明書、實驗通知單、實驗記載表等有關檔案資料。
九、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柜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安全。
1.教學中必須堅持使用普通話,使普通話成為教學用語。
2.各種集會上的發言必須使用普通話,使普通話成為會議用語。
3.學校各類文體活動和校園廣播必須使用普通話,使普通話成為宣傳廣播用語。
4.校園內的各種交流、交際活動必須自覺使用普通話,使普通話成為校園交際用語。
5.教師要學習和掌握語言知識,加強語言基本功訓練,必須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
6.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交流,使用文明禮貌用語。
7.教導處、總務處定期檢查和評價師生校園用語。
1.校名、標語、名稱牌、標志牌、獎狀、獎旗等各種標牌等,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和錯別字,用字要規范。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和錯別字,用字要規范。2。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海報和通知等,用字必須規范。
4.公文、黑板報、教案、試卷等用字要規范。
5.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等用字必須規范。
6.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所學的規范漢字。
版權聲明:此文自動收集于網絡,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
本文地址:http://www.springy.cn/fanwendaquan/qitafanwen/420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