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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絕大多數的犯罪人其犯罪的心理原因或心理背景能夠被人理解。但是,也有一少部分人,其犯罪的心理狀態與正常犯罪人有所不同,屬于某種變態心理的犯罪?!稇B心理與犯罪行為研究》一書就為我們詳細地介紹了變態心理以及其與犯罪行為之間的關系。
所謂變態心理,是指離開正常人健康的人際反應模式表現出來的異常心理與行為,包括人的心理活動的各個方面,既有心理狀態和心理過程的異常改變,又包括能夠反映個人獨特的、穩定的和整個特征的個性或人格的異常,即包括人的認知、情感、意志和個體心理特征以及行為等方面的異常?!蹲儜B心理與犯罪行為研究》一書著重從變態心理的角度探討研究各類變態心理者的犯罪行為,關于變態心理,目前許多學者描述為:變態心理犯罪,可以理解為由于精神狀態不正常而導致的犯罪行為或者行為人由于變態心理的驅使而導致的犯罪行為。
《變態心理與犯罪行為研究》著重研究了人格障礙、性行為變態、智力障礙、心境障礙、精神分裂癥這五類變態心理患者的犯罪類型、犯罪的變態心理原因以及犯罪行為特點,其中讓人印象深刻的是書中介紹心境障礙與犯罪一章中抑郁癥患者“擴大殺人”的殺人行為?!皵U大自殺”是指患者在極端抑郁而萌發自殺念頭的同時,可能出于“憐惜”動機而將自己的子女或配偶先殺死,呈現“利他性殺人”或“慈悲性殺人”。其中就提到了這樣一個案例:
案例:2002年3月10日下午,陳良將14歲的兒子銘銘從外婆家引誘至一棟高樓的頂層平臺上,從塑料馬甲中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榔頭、菜刀和圍兜,趁兒子低頭喝水時,先是用榔頭猛砸兒子的頭頂,后又用菜刀砍向兒子。兒子面對父親的兇殺行為,一邊躲閃一邊問爸爸為什么要這樣做,并求爸爸不要殺死他。經過兩人的激烈拼斗后,兒子終于倒在血泊中。
真的不敢相信親生父親怎么會如此殘忍的殺死自己的兒子,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后經司法鑒定:陳良意識清楚,接觸行為被動,合作欠佳,動作言詞緩慢,注意力不集中,面部表情愁苦,情緒低落,思維遲緩,有自責消極觀念,無自制力,符合抑郁癥的診斷。這不禁讓我想起廣東母親溺死自己腦癱兒子的新聞。那個母親雖然沒有抑郁癥,但也是算是“慈悲性”殺人。母愛是世界上偉大的愛,但就是因為母愛讓一個母親親手殺了自己的兒子。
之機,讓黃浩佳、黃汝佳服下安眠藥。待兩個兒子熟睡后,韓群鳳將兩人按在浴缸里溺水死亡,然后服下農藥自殺未遂。
《變態心理與犯罪行為研究》一書在最后一章中介紹了變態心理的預防和心理矯治,我認為其內容過于籠統、寬泛。但是其中提到的精神衛生(又稱心理衛生)值得我們關注。廣義的心理衛生主要是指保障和提高人們的精神健康水平,主要包括防止和減少心理疾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使人精神愉快,能有效地對付各種精神壓力和提高社會適應能力,提高心理效能,使人們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心理潛力。與精神疾病的社會總負擔相比,我國精神衛生服務體系還遠遠難以滿足國民的心理衛生需要,這一點促使我們國家要重視精神衛生的工作,因為它可以有效地減少心理疾病的產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犯罪的發生,有利于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
通過《變態心理與犯罪行為研究》一書,我學到了很多知識,如變態心理的產生原因、變態心理的危害性以及保持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等,受益良多。
青春花季的少年,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強的時候。如果不能抓緊時機促使他們向積極的方向發展,而是走向了反面,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歸納起來,少年時期的心理要素主要有以下特征:
1.1渴望獨立的心理。
自我意識越來越強,希望擺脫家庭和學校的束縛,獨立自主,這種心理如果引導得當,孩子就會積極向上,心理健康。反之,則有可能與社會對立,與他人對立,最終走向犯罪。
1.2喜歡獨立思考卻又經驗不足。
少年人思維活躍,愛獨立思考,由于經驗有限,他們很容易顛倒是非、從而走上違法之路。
1.3情感強烈又不穩定。
易激動、情感強烈是少年時期的又一心理特點。引導得當,他們就會見義勇為,公而忘私。引導不好,則可能輕舉妄動,違法亂紀,還自以為是“英雄壯舉”。
1.4逐漸成熟的性意識。
青春期的性成熟必然使少年關注異性、愛慕異性,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不加強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并受到淫穢書畫的不良影響,就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驅使下產生性犯罪行為。
2、青少年犯罪心理產生的因素。
青少年的心理是客觀現實在青少年大腦中的反映,這種反映是通過人的意識、認識、思維、琢磨、判斷等過程來形成的。青少年的犯罪心理歸根到底也是客觀存在的各種不良因素在犯罪主體的頭腦中的反映,因此,探討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就不能不分析與犯罪心理形成有關的存在于主體外的客觀因素――社會環境因素。
2.1家庭因素。
家庭是社會的一個基本單位,是社會構成的基礎。一個人的氣質、性別、道德、品質、理想、情操的形成,都是從童年開始的,都與他從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環境的熏陶有關,人是在家庭生活中學會掌握社會的基本的行為方式和生活習慣的,家庭的穩定和家庭的教育對青少年正常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起著主導作用。家庭暴力等因素極易使青少年產生反叛心理,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2學校環境。
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發展,也需要通過學校的教育來塑造?,F代社會的快速發展,越來越依賴學校的教育功能。因為學校不僅是傳授科學知識的陣地,也是培養青少年精神文明的場所,而且中學階段還是生理、心理快速發展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一方面精力旺盛,好奇心強,求知欲強,具有正義感;而另一方面認識能力還不全面,評價事物、看待問題好走極端,情緒不穩定,不能正確對待、處理挫折等。這些矛盾是青少年的共性,是學校教育必須解決的課題。
2.3居住及工作環境。
有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既不是家庭也不是學校的原因,而是在周圍鄰居、工作場所中結交了壞朋友后才逐漸走上犯罪道路的,居住環境的好壞,對青少年的心理影響很大,尤其危險是,鄰里中有教唆犯、慣犯、品行不良的人,他們常引誘鄰里間道德觀念不穩定,意志薄弱的青少年,使他們走上犯罪道路。
3、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心理表現。
(1)逆反心理:抗拒社會道德和法律,偏要與成人們的規定、紀律對著干。青春期的孩子渴望獨立自主的心理日漸強烈,但其并不能達到獨立自主,對老師家長的歸勸根本聽不進去,逐漸產生逆反心理。這種心理常常驅使少年自暴自棄甚至離家出走、流落街頭、自殺、犯罪。
(2)從眾心理:模仿是自覺或不自覺的學習過程。在群體壓力大,個人心理承受力小時,采取從眾行為而獲得安全感,青少年從眾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齡群體內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3)義氣心理:“為朋友赴湯蹈火,為哥們兩肋插刀”的心態在少年犯罪中尤為多見。14到18周歲這一時期被犯罪心理學家稱為“危險年齡”段,其危險性源于他們的情感具有極端不穩定性和強烈好勝,輕易偏激,沖動起來不計后果。這也是青少年中激情犯罪較多的原因。
(4)報復心理:青少年涉世不深,世界觀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發展的最要害的階段,也是最輕易產生逆反心理。對社會,對人生的熟悉易表面化、直觀化。青少年中思想不穩定、抵制力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為違法犯罪的后備軍,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嚴的,而故意去犯罪。
4、青少年犯罪的預防。
如何更好地預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
4.1保護性預防。
保護性預防是指國家或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以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為目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措施包括:應加強有關青少年保護的立法工作;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習慣,禁止侵蝕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傳播;打擊教唆、引誘、脅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動,這也是保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
4.2堵塞性預防。
堵塞性預防是指通過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減少和消除實施犯罪的條件,達到犯罪預防的措施。給學生普法,加強學校、家庭對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
4.3控制性預防。
控制性預防是指各種針對有明顯犯罪傾向或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采取的幫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幫教小組;送工讀學校教育;加強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訪考察。
4.4改造性預防。
改造性預防指政法機關以生產勞動為主要手段,通過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術教育,使有違法犯罪的人改邪歸正,成為遵紀守法的勞動者。在勞動改造時,應結合青少年犯罪的特點與原因,要重點進行思想教育,以徹底從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為自食其力遵紀守法的勞動者。
4.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為之關鍵的。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從家庭抓起。有關部門可與青少年家庭簽訂防止犯罪的責任狀,明確家庭、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責任,鞏固家庭這個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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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進一步提高犯罪心理學的發展水平,就必須審視犯罪心理學的學科自身。通過對犯罪心理學的學科性質、相關學科、學科聯系等的理論分析,提出單學科視野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因而犯罪心理學應確立跨學科視野。心理學理論與刑事法學理論是犯罪心理學跨學科視野的兩大主干。心理學理論是犯罪心理學的依托和基礎,是犯罪心理學發展的理論源頭,目前如何處理好普遍與特殊的關系,樹立整體的心理觀和發展的心理觀明顯存在著不足;同時,應加強社會心理學的元素。具體的應用領域的性質,決定了刑事法學對的重要性,這種跨學科視野要遵循法律的規范性,從應用領域的發展獲得學科發展的動力??鐚W科視野要求廣闊的知識背景,包括來自生活和實踐的經驗或啟迪。犯罪心理學的理論發展在跨學科視野下,不應該是劃一的模式,可能會是多元的模式,具有多重選擇和多重未來。
關鍵詞:犯罪心理學;交叉學科;跨學科視野;知識背景。
我國犯罪心理學從重新創建至今,已有30年了。為了犯罪心理學的進一步發展,有必要反思學科自身的一些理論問題。本文主要論述,這是一個有價值的研究課題。
一、從學科性質談起。
皮亞杰早在1979年的《心理學和其他科學的關系》中寫道:“心理學在科學體系中占有一個關鍵性的位置,它在不同程度上依賴于其中的每一門科學,反過來又以不同方式闡明著每一門科學?!爆F在,對心理問題進行跨學科的探討漸漸成為一種共識。例如,2007年12月在圖賓根大學的學術會議上,來自各個學科的專家們嘗試針對人類情感諸多現象(愛情和畏懼、渴望和節制、同情和憎恨等)的原因作出了不同學科的研究結論。我國犯罪心理學的許多著作通常都主張犯罪心理學是綜合性學科、交叉學科和跨學科,它不僅屬于心理學的一個分支,同時也屬于刑事科學的一個分支。因此,犯罪心理學的學科性質,決定了研究視野的跨學科性質。
犯罪心理是一種特殊的社會心理,較之于一般心理更有其特殊的復雜性,主要表現為客觀環境因素的復雜性、主體因素的復雜性和主客觀互動關系的復雜性。要揭示犯罪心理的復雜性,就需要跨學科視野。包括心理學在內的單學科視野是有其必然局限性的?!白叱鲂睦韺W,我們才會意識到我們的有關解釋如何受學科性質的局限?!边@是《國際心理學手冊》的一句至理名言??梢哉f,面對犯罪心理這一研究對象,任何學科的單獨研究都是力不從心的,單學科的研究可能揭示犯罪心理的一個側面,甚至是本質特征的一個方面,但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某種局限性??鐚W科視野就有可能減少這種局限性、片面性,它能從不同學科的視角(諸如心理學、刑事科學、社會學、經濟學等)來進行綜合性的研究,從而對犯罪心理的闡釋顯得更加完善。
是全景式的、整體性的,符合現代系統論的思想,是以心理學、刑事科學為兩大學科主干,同時與其他學科協調一致,融會貫通的一種大視野。它的作用是:第一,加深對犯罪心理復雜性的進一步認識,盡可能減少研究的局限性、片面性;第二,促進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和整合性;第三,推動學科創新,犯罪心理學的創新需要廣闊、深厚的知識背景,即諸學科的廣泛參與和協作;同時。學科的交叉點,很可能是產生創新之處。
二、心理學功能難在何處。
說到底,犯罪心理學是心理學的一門分支學科,它的基礎理論來自心理學。離開母體學科的理論滋養,犯罪心理學就不能成為心理學的一門分支學科。應當看到,我國犯罪心理學從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重新創建以來,一直是比較重視學科的心理學理論基礎的。然而,面對現實,進一步反省心理學理論基礎的加強難在何處,是擺在學界面前的一個問題。
在筆者看來,至少有三個難點需要重視。
(一)如何把握好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系。
通常,犯罪心理學屬于應用心理學范疇。但是,眾多的心理學原理和知識怎樣比較好地應用到犯罪心理學這個具體學科領域中去呢?普遍性與特殊性如何處理妥帖?這不是簡單的搬運或是機械地貼上一個標簽。比如,犯罪心理學十分重視犯罪心理的具體內容,正是具體的內容關系到反社會性以及是否觸犯刑事法律,但是進一步追問,犯罪心理的具體的內容與心理過程、機制是如何聯系、相互影響的?至今還沒有一個令人信服的解釋,而且也難以從心理學理論中找到現成的答案。再如,對認知、情感情緒、意志等心理學的常用概念,應用到犯罪心理學領域,是否可以徑直演變成“犯罪認知”、“犯罪情感情緒”、“犯罪意志”等等呢?如果可以這樣做,會有什么不妥呢?如果不能這樣做,道理又何在呢?看似簡單的問題,恐怕還需我們去費神深思的。而且,諸如此類的問題還有不少,尚有待于進一步解釋。
這里有一個要點,就是如何吸取心理學基本理論的營養化作犯罪心理學理論的有機組成部分。這是一種消化、融合、貫通的過程,要做得好是有相當難度的。筆者認為,這樣的應用在某種程度上是再造,需要二度創新。
(二)需要整體的心理觀。
心理學是研究人的科學。如果把人看做一個整體或系統,那么心理只是人的一個組成部分。另一方面,人的心理也是一個整體或系統。那么,如何看待犯罪心理呢?筆者認為,應該把犯罪心理看做是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時的心理,犯罪行為是由犯罪心理導致的,犯罪人、犯罪行為和犯罪心理三者是統一的、密切聯系著的。離開實施犯罪行為的人,就根本談不上什么犯罪心理。同時,犯罪人還是常人,除了實施犯罪行為之外,他同樣有除了犯罪心理之外的其他的行為和心理活動。犯罪人的心理不僅僅是犯罪心理,但研究犯罪心理又不得不涉及犯罪人及其心理。犯罪心理是不能憑空產生與存在著的。
目前的心理學理論,在科學主義的長期影響下有不可忽視的消極面。缺乏系統的、整體的心理觀就是一個突出的表現。人的認知、情感情緒、意志、興趣、動機、性格、習慣等,被研究時是解剖式的,而實際生活中,人的心理是以整體的完整面貌呈現出來的。這是心理學基本理論層面存在的問題,會給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帶來局限性。
犯罪心理學的研究需要系統的、整體的心理觀作指導,雖然不是馬上能做到的,但畢竟應該朝這個方向去努力。
(三)在分歧、異議中的判斷和選擇。
現代心理學在發展中是充滿著分歧、異議的??茖W主義的主流心理學內部學派紛爭,在外部主流心理學與非主流心理學(如人本主義心理學等)的沖突明顯,而且非主流心理學已取得一席之地并還在發展。國內外不少明智的心理學者都曾談到過現代心理學的困境。人類上天人地的壯舉甚多,但至今對自身心理的奧秘尚未完全揭開。
鑒于上述情形,犯罪心理學領域運用心理學的基本理論不可能是一帆風順、輕而易舉的。心理學基本理論的運用是在分歧、異議中進行的,特別需要犯罪心理學界的判斷和選擇。有時,這種判斷和選擇是否得當,直接影響著犯罪心理學研究的質量。
三、增加社會心理學的元素。
犯罪心理支配下的犯罪行為是社會背景中的行為,社會心理學與犯罪心理學有著密切的聯系。從我國犯罪心理學的重新創建來說,當時對社會心理學理論的關注不夠。這是歷史原因造成的。眾所周知,我國心理學的發展有過時代性的曲折,而其中社會心理學的發展,更是晚了一步。審視一下目前我國的許多犯罪心理學著作,可能會發現其中的社會心理學元素還不夠,對諸如交往、角色、群體、規范、制度、風俗、習慣、壓力、輿論等研究較少。換言之,加強社會心理學與犯罪心理學之間的聯系,現在尚有明顯差距。如有可能,應該有較好的犯罪社會心理學著作問世。
筆者過去一直主張要區分狹義的犯罪心理學與廣義的犯罪心理學,如今卻有一個大膽的設想,犯罪心理學研究不僅要針對個體層面的犯罪心理,而且還可以擴大到研究社會層面的犯罪心理。筆者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提出用普列漢諾夫的社會結構論來分析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犯罪現象,把社會心理看做社會結構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屬于社會意識的低層次因素,實際上是主張研究產生社會犯罪現象社會心理,這主要指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存在的反社會心理因素,諸如反社會的傳統、道德、觀念和習慣等,還可以包括社會腐敗心理、封建意識,整體上是指社會消極心理的總和。
研究社會層面的犯罪心理,似乎在心理學發展史是不乏先例的。弗洛伊德早就用自己的精神分析理論去探討人類早期社會及后來文明社會的犯罪,他把個體心理學看做同時也就是社會心理學,他在《圖騰與禁忌》、《文明及不滿》等著作中主張精神分析理論的原罪說,表明他對社會犯罪現象的看法與對個體犯罪的觀點是一致的。以后,弗洛姆和馬斯洛都闡釋了社會犯罪的心理,弗洛姆用異化、病態社會心理來詮釋現代社會的犯罪現象,而馬斯洛用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人性觀和社會觀來論述犯罪,使用了似本能、心理維生素、低協同等新穎概念。
緒應予關注,并積極參與化解這種社會對立情緒。來自實際的聲音,同樣表明了增加社會心理學元素的意義。
四、與刑事法學的融會貫通。
吸取營養,存在“一頭重,另一頭輕”的偏向。
刑事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等)是規范性。
學科,講究的是法律規范。犯罪心理學作為跨學科、交叉學科,一頭扎在心理學領域,另一頭跨入了刑事法學領域。學科的性質表明,犯罪心理學必須與刑事法學融會貫通,最重要、最基本的一條,就是要注重刑事法律的規范性。筆者是一直主張“犯罪心理法定性”的觀點:所謂犯罪心理是針對犯罪行為的,就意味著犯罪心理離不開犯罪行為??梢哉f,沒有犯罪心理的犯罪行為是不存在的;同樣,沒有犯罪行為的犯罪心理也是不存在的。對前一句不會有什么異議,因為犯罪行為總是在犯罪心理支配下發生的。至于后一句,有人可能不同意:犯罪心理在先,犯罪行為在后,有時候某人有了犯罪心理,但結果并未實施犯罪行為,那不是只有犯罪心理而沒有犯罪行為嗎?在筆者看來,這是一種誤解。
另一方面,犯罪心理學的觸角涉及刑法學、刑事訴訟法等領域還明顯不夠,如犯罪構成理論、刑罰理論、被害人研究等方面都需要心理學的協作。犯罪心理學與刑事法學的融會貫通,既有利于刑事法學的發展,又能深化犯罪心理學的理論,這是學科之間加強聯系的一種必然趨勢。近幾年來,刑事領域出現的社區矯正、刑事和解、恢復性司法及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等,使犯罪心理學研究的領域更加拓寬了。因此,犯罪心理學的發展,必須借助心理學與刑事法學的互動,只有這樣才能壯大學科,不斷形成新的學術亮點。
五、廣闊的知識背景。
強調,就意味著不斷開拓和加深犯罪心理學廣闊的知識背景,把犯罪心理置于諸多學科的知識背景中予以考察。除了心理學和刑事法學是犯罪心理學的兩大主干外,其實也很難斷定哪一方面的學科知識與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是絕然無關的。單學科的研究模式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而跨學科視野通過不同學科視角的轉換、交叉、融合,是一種綜合性的高層次的研究模式,它為犯罪心理學的進一步發展,包括解決一些疑難問題和爭論問題,提供了可能性。
國內外不少知名學者都談到過學科的交叉點往往可能是創新的突破口。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之一的丹尼爾·卡納曼,把心理學分析方法與經濟學研究融合在一起,為創立一個新的經濟學研究領域奠定了基礎。由此筆者聯想到跨學科視野倡導的廣闊知識背景,醞釀著犯罪心理學未來創新的生長點。
心理學的發展史表明,不管今天的理論多么盛行并獲得贊同,但明天新的研究肯定會改寫原有的闡釋或推翻舊的觀點。犯罪心理學的發展也應該如此。在廣闊的知識背景下,我國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是否應該有多種模式呢?有些爭論的尖銳問題,是否可以有新的解讀呢?是否一定是非此即彼?難道不能亦彼亦此嗎?筆者贊同這樣的觀點:強調多重未來、多重交叉和多重選擇,強調歷史依賴性,強調內在的和固有的不確定性。在筆者看來,可能是亦彼亦此,可以有多種模式,犯罪心理學的發展需要多元化。
2007年以“中國科學院”和“中國科學院學部主席團”聯名發表了《關于科學理念的宣言》,該歷史文獻指出:“避免把科學知識凌駕于其他知識之上”。筆者的體會是,廣闊的知識背景還包括科學之外的來自生活和經驗的特殊知識。2008年12月21日《新民晚報》報道了王蒙用生活經驗與老子對話,這位大作家說:讀老子不可能找出定解,我要做的是尋找各種解釋的可能性;用生活經驗和他對話,互證互文。無獨有偶,汶川地震一周年時,心理學家討論心理治療,發現“沉默是金”挑戰著“傾訴觀點”,這是來自災區生活的實證。筆者對這些是頗有感觸的,認為犯罪心理學也要重視來自生活和經驗中的知識。
在筆者看來,馬斯洛和波蘭尼倡導的“默會知識”,重視生活、實踐和經驗中的知識,是很有價值的。馬斯洛在《科學心理學》中說過,有膽識和創造力的科學家必須安于較低的或然性,必然認真對待每一種或然性,把它們看做一種線索,引導他怎樣做,告訴他行進的方向。比如案例分析法對于犯罪心理學來說,是一種最常用、最典型的有效方法,有時候某案例中的一個情節或一句話,會深深觸動研究者的思維。又比如,專家以外的智慧同樣是值得借鑒的。雖然不能說人人都是犯罪心理學家,但媒體的觀點、公眾的想法,也會時而閃射出知識的火花。因此,犯罪心理學還需要吸取來自學科之外的知識。
我國的法律制度對青少年的犯罪問題歷來持寬容的態度,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處遇原則。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率卻呈現出了明顯的增長趨勢,青少年犯罪問題日益受到國家、社會的關注。家庭、學校、社會和國家作為青少年成長的監護群體都希望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遵紀守法,對青少年的輕微違反犯罪行為也是“寬容多于嚴厲”。但是,這種“博愛”不僅未達到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效果,反而還成為青少年犯罪狀況的惡化的誘因。有效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的關鍵是重視對青少年犯罪心理的預防和矯治,因此,以青少年犯罪的特點為材料基礎,進而了解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狀況并據此予以矯治,才能夠實現有效防止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目標。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一)青少年的界定。
對青少年界定的年齡標準各個國家是不同的,例如,《日本少年法》規定青少年是指14歲以上20歲以下的少年;《德國青少年刑法》規定是指從“14歲到18歲”,《德國青少年法庭法》規定“18歲到21歲”的群體也可適用《青少年刑法》。青少年的范圍應該界定為13歲到25歲比較合適。
(二)我國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點。
1、暴力犯罪突出。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犯罪率在總體上呈現出不斷上升的趨勢(江西等省份由于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青少年犯罪率有所下降),犯罪情節愈發惡劣,犯罪類型趨于復雜。暴力文化的傳播對處在青春期的青少年來說充滿了刺激性和吸引力,搶劫、盜竊、強奸、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暴力型犯罪極為突出,造成的社會危害性日益嚴重,青少年暴力犯罪成為影響社會治安的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2、智能化的犯罪手段。青少年犯罪的手段日趨成人化、智能化,利用手機、電腦、網絡等現代化的通訊工具作案的情形也日益增多。青少年的年齡雖然小,但具有較強的認識能力、模仿能力,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較為突出,其犯罪手段的智能化比較明顯。
3、團伙犯罪突出。人具有集群的意識,青少年表現的更為突出。青少年一般喜歡拉幫結派、組成小團伙,在這樣的小群體中,具有各種不良行為和心理傾向的人混跡一起,便會誘使成員之間互相模仿、交叉感染,強化共同犯罪案件的不斷發生。近幾年各地發現了不少在校生和社會不良青年組成的帶有封建行幫和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也是青少年犯罪的新動向。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成因。
(一)內部成因:心理發育與生理發育、外界環境的矛盾。
青少年在青春期的生理發育和心理發育是不均衡的,生理發育迅速,而心理發育緩慢,由此產生了如下的矛盾:一是生理發育和心理水平發展不均衡。心理的發展要具有一定的生理基礎,青少年的生理發育迅速,而緩慢的心理發育不能與之相適應,使他們缺乏調節和支配自己的能力,常表現為無法正確處理過于旺盛的精力,甚至在不良因素的影響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二是青少年心理發育狀況與外界環境不相適應。容易誘發犯罪的青少年時期,青少年的自我心理不成熟,心理調節能力差,往往不能很好的承受外部環境帶來的壓力。特別在中學階段,來自家庭、學校、社會的壓力不能依靠自身進行心理調節,也無法通過與他人進行有效的交流、溝通來宣泄,青少年往往會選擇尋找刺激、欺負他人等外部行為來緩解,在不知不覺中去犯罪。
(二)外部成因:成長環境。
1、家庭環境。家庭是社會教化的起始場所,是社會構成的基本單位,是社會的縮影。各種社會影響可以通過家庭這個中介反射到孩子身上而發生作用。從我國現階段來看,不良家庭環境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家庭結構存在缺陷。不完整的家庭結構是青少年犯罪的“催化劑”。夫妻關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礎,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或者因為離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雙方時,致使家庭結構的完整性遭到破壞,極易導致青少年放任自流,誤入歧途。二是家庭教育方式不當。家庭教育方式直接關系到教育的成敗,家庭對子女的教育態度表現為兩個方面,要么過分寵溺、驕縱,要么過于嚴厲的管教、動輒打罵。在這兩種家庭環境下成長的孩子,極易產生逃避和叛逆的心理,當壓力超過他們心理的承受能力時,就很可能受偏激心理的影響而誤入歧途。三是父母行為不良。家庭中的社會化很多都是在無形中進行的,父母的言談舉止、性格態度等對青少年產生著較大的影響,父母的不良行為會給子女的心理以某種消極的“暗示”。
2、學校環境。良好的學校教育,可以對家庭不當教育的影響起到彌補和矯正的作用,幫助青少年抵制和消除不良因素的影響。但是,學校教育也存在不利于青少年的社會化的方面,對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響:一是忽視思想品德教育。由于在教育觀念上片面強調智育的重要性,學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對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養,即使有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簡單、陳舊,并且內容空洞、脫離實際,對學生缺乏吸引力,這樣很容易使成長中的青少年排斥主流文化,而對不良亞文化產生認同。二是法制教育效果不好。學校法制教育效果不好,學生法制觀念淡薄也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學生的價值觀與法律規范的要求不相適應,不能使法律規范的要求內化為學生自己的需要和行為進而形成守法的行為習慣,達不到預防犯罪的效果。三是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滯后。目前,學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仍是空白。而青少年的青春期基本都是在學校度過的,青少年對性的理解具有模糊性,由于未獲得正確性知識和性教育,得不到及時的教育和指導,使得他們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網站、書籍等,加上自我控制能力不強,往往會出現越軌行為。
3、人際交往環境。差異交往理論認為,一個人參與系統的犯罪行為的幾率,大致上是由他與犯罪行為模式進行接觸的頻率和持續性決定的。同齡人的相互交往在青少年的社會化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青少年之所以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并惡性發展,與其同同齡群體的不良交往息息相關。團伙犯罪一直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不良交往往往是青少年走上團伙犯罪道路的起點。一些被家庭和學校排斥和拋棄的“不良青少年”,在不良文化的“感召”下,基于相同的感受聚集起來,使錯誤的社會意識、不良的個性品質和行為習慣得到強化,而且還可能形成地域性的不良群體或犯罪團伙。
(三)個體成因:個性的偏傾。
個性是個體在一定社會條件下形成的具有一定傾向的比較穩定而獨特的個性心理特征的總和。個性的形成主要受社會生活條件、教育以及個體的社會實踐和個體主觀能動性的影響。由于青少年心理和人格的不成熟,身心發展矛盾的復雜性以及外界的影響,使青少年容易形成錯誤的思想意識、造成心理畸形發展,甚至形成頹廢、腐敗的思想觀念。
三、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
(一)認知特征。
青少年常表現出認知能力低下、認知結構畸形、認知標準模糊的特點,缺乏應有的社會生活經驗。犯罪青少年當中的大多數人具有顛倒的、錯誤的是非標準和道德觀念;缺乏正確的法制觀念,甚至藐視法律,缺乏對法律的敬畏和恐懼,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在極低的認知水平和消極的生活體驗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與犯罪行為有因果關系的腐朽沒落的人生觀:封建主義的“哥們義氣”、剝削階級吃喝玩樂的“享樂主義”、“亡命稱霸”的英雄觀和“無政府主義”的自由觀是引發犯罪的錯誤認知內容。
(二)動機特征。
動機產生于需要。青少年的犯罪動機特征主要有以下三點:(1)情境性,青少年本身具有喜愛模仿、好奇心強等特點,易受外界因素的影響,再加上自身意志的薄弱,易形成犯罪動機;(2)情緒性,犯罪青少年的動機與其情感具有極為密切的關系,犯罪動機的產生、變化和轉移易受情緒的影響;(3)隱蔽性,青少年對犯罪動機本身很模糊或者不清楚,開始是屬于未被意識到的動機,后來才發展成為意識到的動機。
四、青少年犯罪心理預防和矯治。
(一)犯罪心理預防。
犯罪心理預防是運用犯罪心理學的理論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誘發犯罪心理的相關因素,防止犯罪心理的形成與犯罪行為的發生。對于青少年犯罪心理預防的基本途徑有:
1、依靠外界力量。犯罪行為是犯罪心理形成之后在一定犯罪情境中產生的,所以需要改善外界環境以排除和減少外在環境中的消極因素:(1)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氛圍。學校作為傳授知識的重要場所,應當完善教育內容,注重素質教育,加強學校管理,切實關心每一個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庭教育對于青少年發展起著極大的影響,父母必須不斷加強自身的道德文化修養,為子女樹立良好榜樣;作為大眾傳播媒介,可以迅速而廣泛地反映社會的風氣和文化,所以應加強對文化市場的管理和控制,消除不利于青少年身心成長的各種不良資訊。(2)重視開展心理衛生工作。開展心理衛生工作,是維護心理健康、培養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徑,如果能有效地消除犯罪心理,或者防止犯罪心理的形成,就可以減少犯罪行為的發生。
2、依靠自身力量。個體心理包括積極因素和消極因素,如果消極因素占據主導地位,就有可能演變為犯罪心理。因此,加強青少年的自我意識,引導他們積極地進行自我完善,增強自我控制能力:(1)提高自我認識的水平。自我認識水平的高低決定著自我意識完善的程度,因此,培養青少年的自我意識,首先應提高自我認識的水平,增強其自我認識的主動性。(2)促進自我意向的發展。自我意向,即自我對待意向,它表現在對自己的期待、要求與控制的水平以及對自我意向的內容方面。促進青少年自我意向的進一步發展,引導其形成比較遠大的抱負和理想,根據實現自我理想的需要,合理安排社會生活。(3)發展自我控制的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主要表現在自覺性上,要促使青少年形成合理的需要和遠大的理想以及對自己選定的奮斗目標堅持不懈的精神,增強其社會適應能力。
(二)犯罪心理矯治。
1、社區矯正。社區矯正在美國最先適用,采用非監禁刑(社區矯正)為主的模式,基于民主自由的理念和塑造守法公民的目標,把非監禁刑作為改造罪犯的主要形式。對青少年實行社區矯正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矯治,與成年人罪犯隔離改造避免了交叉感染,讓其充分的意識到自己罪過的同時還能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調整心理狀態,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避免誤入歧途。
2、再犯心理評估預測。再犯心理評估預測在香港得以廣泛適用,方便了法定機關作出多項以資料為依據的決定,有助于降低再犯風險和實現暴力行為的矯治目標,對暴力罪犯的更生工作至為重要。對青少年采用再犯心理評估預測的方法,可以及時地掌握其犯罪心理意向,在其做出危害社會的行為之前予以有效預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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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李訓偉(1979-),男,江蘇沛縣人,法學碩士,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法律系,講師,研究方向:刑法。
正如老師所說,這是一部有濃厚宗教色彩的片子,兩節課還沒看完,就馬上回宿舍接著看完了這部影片,但是對于《圣經》不太了解,有些場景生澀難懂,也就只能看情節和畫面,看到結局時深深的震驚。參考了很多資料,才略微看懂了劇情和故事本身的內涵,《七宗罪》展示的就是如果丟掉信仰,世界將會怎樣。與我們不遠的韓國,想離比較近,文化方面有想通之處,相對來說更能讓我理解其中的社會背景,一部找不到缺點的電影是可怕的,《殺人的回憶》正是這樣優秀作品。2003年在韓國票房冠軍的寶座上停留了三個月之久的暴力動作大片。
影片《殺人的日子》開始20分鐘,秉承經典韓片風格,節奏緩慢,用悠揚的音樂把人們帶回到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故事背景中。與《七宗罪》中的紐約,灰暗、潮濕、骯臟、混亂,接連不斷的命案,簡直與人間地獄大相徑庭?!镀咦谧铩分锌床坏疥柟?,到處充斥著絕望,而《殺人的回憶》中的金黃麥田,讓我們看到希望。
閑適的田間風光,大片金黃的稻田,細膩的不厭其煩的場景描寫,甚至包括胖探員的家庭生活細節,來往農田的拖拉機,樸實的小鎮人民,時有時無的游行示威,軍政時期頻繁的防空演習,像極了一部反映八十年代南韓軍政統治時期的民眾生活畫卷,讓初看的人很難聯想到驚悚的連環殺人案。象征著豐收與希望的金黃色稻田竟然掩藏著驚人的罪惡,甚至驚訝于如此溫暖的開場竟然直接過渡到了觸目驚心的兇殺現場,突然得令人反胃。
一連串的殺人案,雨夜被害的紅衣女子、女子學校的神秘傳說、電臺播放的悲傷情歌、匿名的點歌人??,此案的真相似乎已呼之欲出。這時,案情急轉直下,高明的導演掌握了觀眾此時緊張、壓抑的情緒,使出一招讓情節跌宕起伏,使所有人從守得云開見月明的希望中,又重重地跌入到沉寂的絕望之谷里。
十七年后,成功轉型為民主社會的韓國,田間寧靜祥和,仿佛什么都沒有發生過。
昔日的警官已經成為商人,養兒育女,但當他路過當年的稻田時,又經不住走到當年發現第一具尸體的田墾排水管前。
從一個天真的女童口中得知,兇手不久前來過此地。
再繼續追問,答案讓所有人都為之絕望——他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
影片以中年樸探員閃著淚光、透著驚愕與茫然的復雜眼神結尾,留給觀眾的是一個沒有答案的結局。
很多人還是會追問誰是兇手,然而導演此片的重點不在于揭露真相,而給予一個開放式的結局:
兇手就在每天與我們擦肩而過的普通人之中,人人都有可能——。
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人隱藏著不為人知的另一面,而繼續行走;而有一些真相注定無法大白于天下,被黑暗吞沒。
這部影片的結局是對人性社會的深深諷刺。
如同那個片中經常出現的火車隧道,黑暗冗長,誰也看不到盡頭是什么。在這點,與《七宗罪》有異曲同工之妙。
開頭是老少兩代警官追查殺人兇手,感覺好像一部偵探片。被殺者的慘象和陰森的作案現場在影片開頭就讓人心理緊張。在案子進行到第三個時,他們突然領悟到兇手是以殺戮的方式進行傳道,在以上帝之名懲罰被天主教認為遭永劫的七種大罪:暴食、貪婪、懶惰、憤怒、驕傲、淫欲、嫉妒。片子的宗教意義也就從這里開始顯現,并在劇情行進中愈加強調,特別是將近影片最后,兇手極力控訴的一段話,他說自己是被上帝選中的,來懲罰那些有罪的人。
在西方,啟蒙運動發現了理性,自此,理性被逐漸推上至高無上的地位,人們的自我意識不斷膨脹,充分肯定了人類的理智,開始蔑視上帝。到了近代,以科學技術為核心的理性摧毀了宗教信仰精神,認為科學技術萬能的人類覺得理性可以實現一切。不錯,以科學為代表的理性的確推動了西方社會的飛速進步,促其完成了現代化的過程??墒?,理性也越來越成為人們束縛自身的枷鎖。
影片中,對現代城市的冷漠現實不斷被展示。比如威廉提到遇到強奸犯的女士不要喊救命要喊救火才會有人關注;受到房東欺騙的大衛和崔西住著一棟不斷受地鐵震顫的房子;房東把被折磨成活鬼的房客當做最好的房客,因為他會定期收到放在郵箱的房租。
老威廉的態度其實就是現代城市人的代表,他對這個世界很是厭惡,在目睹一場街邊的搶劫案后鉆進出租車,司機問他去哪里,他說:“farfaraway?idon'tknowthisplaceanymore???!?/p>
他選擇的態度是逃避。逃避這暗無天日,一直下雨,看不到希望的城市,或是這個黑暗的社會,這是部絕望的片子,它向人們展示了世界的罪惡和冷漠,但是沒有告訴人們怎樣避免這種境況的惡化。是保持人性的善和對上帝的皈依嗎?可是片子塑造的擁有美好人性的崔西最后也被兇手殘忍殺害。
灰灰的天空,灰灰的色調,似乎是這個毫無希望的世界的縮影,一連串的謀殺案籠罩在一團密云之中,兇手不知去向,暴食、貪婪、懶惰、淫欲、驕傲一項項罪名加在五名死者身上,剩下的兩個目標到底是誰?罪惡的城市每天滋生新的罪孽,兇殺、迷幻、偷竊,就在隔壁轉角的街口,坐擁整座知識寶庫的警衛日以繼夜地賭博,人類在追尋刺激的過程中似乎失去了什么。
年輕干探的妻子約快將退休的年老警探希望得到指導,如何在罪惡之城去生活,年老警探回憶從前女友懷上自己的孩子,他堅持要打掉,他到現在仍然自覺沒有錯,怎么能讓自己的孩子在罪惡之中成長,他似乎看透人心,“如果你打算不要孩子,就千萬別告訴他;如果你堅持要撫養孩子,就要用心去愛他?!弊詈竽贻p勃勃的干探家破人亡,年老的警探似乎深閱世情,名哲保身,導演暗示的是否要我們看破?美好的世界是沒有的,但會是我們一直奮斗的方向。
太灰暗的結局,pitpeter的演繹近乎完美,最后的絕望與憤怒成就了整個計劃,七宗罪呈現在人們面前,正如“傳道者”所說,他的所作所為必將令到以后世人苦苦思索。不過苦苦思索的可能只會是像我一樣的閑人,太多人融入現代的洪流,邁入都市的脈搏,被紛繁的信息弄至昏潰,“七宗罪”只可能是兩個星期的頭條,記憶總會衰退,或許有一天總會消失不見,我們的所作所為遲早會成過眼云煙,那么他那么努力地去“傳道”,是否到最后仍然是白費。
米蘭·昆德拉借助書籍去幫助記憶,為的是有過的罪行要永遠被記清,對抗日益衰老的時間,對抗我們習之為常的遺忘,然而誰人會學他那么辛苦要永遠記憶那些痛苦的經歷,太多人會選擇遺忘,有過的憤怒、真情、喜歡、相戀或者憎恨,到最后可能剩下的只是云煙。怎么辦?害怕自己努力過的終將變成白費,消磨怠盡吧??赡苁沁^程中的一步,那么我們今天所做的一切,如何流傳到明天,再明天,再到明年,明年,明年,甚至死后的每個世紀?一切都扯得太遠,而一切我都尚未明白。
片中展示的是世界最為陰暗的一面,對于美好光明溫暖的一面完全遮蔽,大衛與崔西的愛情尚且算作這個黑暗底色的一束光線,最后也由于崔西的被殺而消逝。人的出路在哪里?影片最后老警官威廉援引了海明威的一句話:theworldisafineplace,andworthfightingfor。iagreewiththesecondpart。(世界是美好的,并值得我們為此奮斗下去,我只同意后半句。)很喜歡雨果的一句話:痛苦能夠孕育靈魂和精神的力量,災難是傲骨的乳娘,禍難則是人杰的乳汁。在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真正的絕境,有的是絕望的思維。只要心靈不曾干涸,再荒涼的土地,也會變成升級勃勃的綠洲。
就像《七》中,最后老警官被問退休后將去哪里,他說“around,i’llbearound”。我想他不會退休。他會繼續呆在這個城市,與惡勢力繼續斗爭,經??纯刺?,直到看到陽光。
就像《殺》中,最后胖警官從小女孩口中知道,17年前的強奸犯前幾天剛來過。面部復雜的表情,我想他會在此布控,等待他的再次落網。就像金黃色的麥田,象征希望。
犯罪心理學是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來研究與犯罪有關的心理現象和心理規律的學科,具體而言,它是研究犯罪心理與心理對策的學科。犯罪心理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雖然有100多年的歷史,但在我國大陸地區將之作為一門大學課程卻只有30多年的時間。當前,我國的犯罪心理學已經普遍成為高等院校法學、公安、應用心理學等專業的專業課或者專業基礎課。
但是,隨著國內外犯罪心理學學科的進步與培養人才要求的提高,犯罪心理學的本科教學已經不能很好地適應政法、公安、應用心理學專業人才培養的實用型、復合型要求:教師辛勤的講授并沒有充分實現學生理解學科的基本原理與掌握實用的心理分析能力、技術之教學目標;教學者與學習者在付出自己的努力之后都不甚滿意。
具體體現為:
其一,犯罪心理學作為以理論為基礎的應用學科,但是學生們在學習了這門學科之后,雖然了解到了許多諸如精神分析、行為主義或認知學派關于犯罪行為、犯罪者的理論觀點,卻并不能很好地將這些理論與觀點應用于真實的案件分析,更不能有效地應用于辦案實踐或罪犯改造活動中。反而,學習者普遍認為,其理論觀點與司法實踐運用的距離較遠,其操作性技能更顯得模糊不清。
其二,犯罪心理學是一門偏向社會科學的邊緣性學科,但是多數學習者在學習課程之后并沒有體會到犯罪心理學的知識與技能對于從心理學的微觀層面深刻解釋、預測與控制犯罪人、犯罪行為的獨特性,反而產生與犯罪現象學內容有類似或雷同的感覺。
其三,犯罪心理學是一門或然性的學科,學生在課程學習后沒有得到系統的、實際的犯罪心理分析的能力訓練,不能準確地進行犯罪人的思維觀念、情緒情感、行為模式與個性特質的把握。導致犯罪心理學本科教學效果不盡如人意的原因,除了學生不具有扎實的基礎心理學(如社會心理學、人格心理學等)知識之外,更主要是由于教學者沒有將教學內容與刑事司法實踐相結合,沒有采用以形象直觀而引導學生積極參與的教學法。因此,為提高高校犯罪心理學課程教學質量,有必要在學科體系內容發展的同時,對教學法進行新時代特征的思考與創新探索。
教學法是開展教學活動的基本原則、策略與具體方法,它對于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與教學效果具有重要的影響力。由于犯罪心理學學科的交叉性、應用性與或然性,其教學活動的基本原則除了必須遵循一般的教學原則,如系統性原則、全面性原則、因材施教原則、漸進性原則等,還需要努力做到:
(1)以司法應用為教學導向。以學生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能夠運用犯罪心理學的理論與技術為教學的操作性目標,加強學生應用性的學習與思考。
(2)以分析能力培養為教學核心。即“學會思考”。犯罪心理學應用實現必須以學生犯罪心理分析能力的培養為根本;在整個教學活動中教師深度的心理分析的模式與角度必然激發學生持續不斷的學習興趣、熱情,以克服當前學科教學中普通存在的重知識輕能力、重理論輕實踐的局面,同時也可以克服多數課堂教學中出現的課程初期學習興趣熱烈而中后期學習熱情大減的情況。
(3)以學生積極參與為教學路徑。即“積極地學”。這不僅是學生積極性的表現,也是保證學生主動性知識積累與能力發展的前提。對此,教學活動中靈活多樣的激勵、鼓勵措施具有很好的強化作用。
(4)以具體的分析研究維度為教學手段。即“在做中學”。學生學習的核心就是習得教師分析犯罪者與犯罪行為的維度與具體方法,此為培養其分析研究能力的具體表現。(5)以真實的刑事案件為教學素材。即“真實地學”。真實的案件素材是促成學生日后將所學知識技能應用于真實司法活動的必要條件,這樣既可以讓學習者時刻感到本學科與社會真實現實及犯罪現象的緊密聯系,又能激發他們努力掌握準確描述與預測犯罪人的心理動力。
(6)以直觀形象的現代信息技術為教學媒介。以直觀形象、靈活多樣的現代信息技術為教學媒介,不僅可以在較短時間內便捷地提供大量的信息量,而且還能有效地進行多方式的師生交流溝通以及教學課堂外的有益補充。
為此,新時代條件下犯罪心理學的教學需要改變傳統的以教師講述為主導、學生相對被動的教學/方法,采用靈活多樣的、富有成效的教學方法。
(一)案例教學法。
此教學法的探索實踐在刑事學科類的課程教學中歷來已久。它在犯罪心理學的教學中同樣非常適用。它不僅可以讓學習者真切了解真實的犯罪者與犯罪過程,而且激發學習者試圖以專業的視角看待、分析犯罪者的心態與犯罪行為。對于社會上剛剛發生的或者正在審理的熱點刑事案件,它還可以激發學習者嘗試以所學習的理論與方法去預測、分析真正犯罪人的技能。在犯罪心理學課程的案例教學法的運用中,典型的、代表性案件的選擇非常重要,因為只有有代表的案件分析才能引導學習者加以模仿與深入地了解犯罪者。在選擇典型案件時,需要注意區別典型案件與極端案件的差異,尤其是不能將典型案件與極端的、變態型的犯罪案件等同(因為變態型犯罪只是整個犯罪現象中的極少數),雖然極端的、變態案件可以激發學習者的學習興趣,但它并不能代表其它類型的犯罪案件。
同時,深度地分析案例中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征與犯罪行為特點更具有專業的價值,而不是一般的了解案情和犯罪人情況表面描述。所謂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分析就是分析導致其犯罪行為發生的態度(如犯罪思維模式、犯罪合理化)、情緒情感特質、行為習慣與獨特的犯罪人格特征,而犯罪行為特點主要是指犯罪行為的模式(如動力定型)、犯罪手段、犯罪習慣、犯罪慣技等。在具體的犯罪心理分析中,還要經常性地聯系犯罪人的成長經歷及心理創傷、挫折事件。
將其過去經歷與現時的事件綜合考慮。在教學實踐中,典型化的、各類型犯罪案件往往具有較好的分析示范作用,例如馬加爵殺人案、張君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劉涌和沈陽特大黑勢力團伙案、“楊新海案”、“黃勇案”、靳如超石家莊爆炸案、徐力殺母案、劉海洋傷熊案、周一超報復殺人案、陳正平投毒案、“九·一八”開封文物盜竊案、劉拴霞殺夫案、杜培武冤案、“張子強案”、“邱興華案”、“羅剛案”、趙氏弗吉尼亞校園槍擊案等,以及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社會與法》、《法制在線》等相關欄目報道的案件,都是近年來媒體廣泛報道的案例,它們典型地代表了財產犯罪、暴力犯罪、性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有組織犯罪、變態人格犯罪的犯罪者心理與犯罪行為特征。教學實踐證明,它們能較好地幫助學習者理解犯罪心理動力與犯罪行為模式。
(二)文獻資料分析法。
此教學法是將特定犯罪心理學專題的研究資料或學術論文引入到教學活動中以加強學習者對相應理論觀點理解掌握的方法。這些文獻資料(包括犯罪心理的專題調查報告與論著)多數是專題研究學術報告或學術綜述資料,對于擴展與深化學習者的分析視野具有重要的激發作用。如《fbi校園槍擊案件調查報告》、《西方刑事經典論著系列》(犯罪動機剖析系列)、《犯罪心理綱要》、《在證人席上》、《被暗示性》、《審訊心理手冊》、《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罪犯矯正手冊》、《犯罪心理測試技術》等等,都是適宜教學運用的較好研究文獻資料。文獻資料分析法可以采用課堂討論式與報告式開展。課堂討論式讓學生課堂前對文獻資料進行全面的了解與思考,在課堂上進行提問、回答(教師回應與學生之間回應、對質交流),以大大地深化基本理論觀點。而報告式則是布置學習者在擴展學習相關文獻資料后進行核心的書面報告、小組代表報告、課堂交流。此教學法對教師而言,關鍵在于選擇好針對性強的研究文獻資料(在后期也可以嘗試提供專題或方向讓學生自己搜索文獻),而對于學生而言,關鍵在于認真閱讀思考這些研究文獻或論文,方能在課堂交流討論中有大的收獲。
(三)作品分析法。
所謂犯罪心理學課程中的作品分析法,就是將具有犯罪心理及行為分析特征的文藝作品作為素材的教學方法。文藝作品雖然是藝術形式地表現了某些類型犯罪案件,有的還明顯具有夸張、典型化或過分藝術化的痕跡,但其案件往往具有司法事件的原型,并在真實生活中有所體現,它對犯罪者、事件參與者以及犯罪事件有著不同程度的心理描寫,這對于犯罪心理學的學習者是一種很好的了解不同類型犯罪人的機會。而且,好的犯罪心理體裁的作品,往往以犯罪心理學及人格心理學、病理心理學的基本原理、應用技術為基礎,藝術化地展開犯罪情節與犯罪者的心理歷程,對于故事化、形象化地揭示犯罪心理具有獨特的吸引力。因而,特定的作品可以成為犯罪心理學課程教學的有益補充與延續。
此類作品一般包括電影、電視作品、專題研究作品及探索紀錄作品,傳統而經典的犯罪心理電影《七宗罪》、《人骨拼圖》、《愛德華大夫》、《沉默的羔羊》、《黃道十二宮》、《精神病患者》、《陌生人》、《少年命案十三宗》、《紅蜘蛛》、《浪潮》、《死亡實驗》,以及近年來歐美電視系列劇《犯罪心理》、《疑犯行為分析》等,具有較好的觀賞性,又具有相當的犯罪心理學的專業視角。專題研究及紀錄作品,如以精神病理研究成果(“邪惡的等級”mostevil一22)而制作的專題片《邪惡的犯罪》,以美國聯邦調查局犯罪實戰為背境的《全球重大案件偵破實錄》、《邪教組織的力量》、《世界十大懸案》,英國廣播公司以真實案件為背景而制作的系列紀錄片《重大罪犯》、《少年監獄》等等,由于其專業性突出、針對性強,在教學活動中具有良好的促進效果。
在采用作品分析法時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有:有意識將作品特定內容與課程中相關理論或觀點相聯系(避免作品成為了單純一般消遣或欣賞的對象);強調作品中進行專業分析的維度與視角;提醒作品中所呈現案件的類型特征與特異性(避免學生將案件特征過分地泛化而無意識地混淆了各特定類型案件的基本特點與差異性)。為配合課程教學運用,有條件的應該將作品進行相應的編輯,刪節某些純粹的故事情節,以呈現與課堂內容緊密相關的作品部分。對于篇幅較長的作品,可以引導學生在課堂外的時間進行欣賞與分析,也可以采用集體組織形式或個體賞析形式進行。
(四)研究型教學法。
結合教學內容,邀請本學科的專家,對相應的專題進行理論或實踐的講座與報告,以大大地擴展學生的視野,開拓其思考,領悟到所學理論與技術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價值。如以真實案件偵破與我國犯罪現象為基礎的《刑事偵察中犯罪心理測試技術》、《中國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現狀與發展》、《西方審訊技術中的問題與對策》、《心理專家證人》、《文化差異與犯罪心理分析》、《實戰中危機干預的策略》、《行為矯正技術在我國監獄改造中的運用》、《我國罪犯心理咨詢技術與發展》、《警察的工作壓力與應對》等等討論專題報告,由于其內容的現實性與專題性,學習者往往具有極大的熱情,有些學生正是在專家報告的激發下決意進一步深造學習的。
(六)參觀實習法。
由于大多數學生是從學校到學校的生活經歷,他們對犯罪現象及犯罪人的經驗印象往往來自影視作品等間接經驗。為了讓學生深入地理解所學知識與技能,可以讓學生進入監獄、看守所、勞教所等實踐部門,讓學生接觸不同的真實犯罪人,了解影響犯罪心理、犯罪行為的不同因素,了解不同類型犯罪人的心理與行為特征;對具體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動機通過諸如結構性訪談或心理量表的測評等技術深入探討和分析以深化課本上相關理論知識的理解及操作應用。對于社會需要強烈而應用性明顯的犯罪心理學學科來說,學習者到實踐部門的參觀實習應該成為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必要補充。
(七)網絡輔導法。
現代學科具有快速激增的信息量,犯罪心理學觀點與技術的發展同樣具有日新月異的特點,而課堂教學僅僅是為學生提供基本的知識與技術傳授,其有限的時間與容量有必要通過當今日益成熟的信息技術來擴充。網絡輔導法可以通過學?,F有的教學網絡平臺進行,如提供文獻資料、教學答疑、教學安排、作業傳送與批改等教學信息,也可以實現及時快捷的教學問題及學術交流,并把問題教學與學術研究、學生品格培養有機結合起來。此教學法還可以通過教師專門設定的網絡途徑(如討論平臺、公共電子信箱等)實現高效率的個別化教學輔導與專題化交流。
犯罪心理學課程面對當前人才培養實用性、復合型的目標,教學法的創新成為了必然的要求。而教學法的探索需要教師求實態度與具體的科學方法的結合,也需要學習者主動積極地配合與潛心思考。犯罪心理學具有廣泛發展的理論觀點與學科本身具有的應用性,它對于學習者的吸引力與學習激發力只有在靈活多樣、聯系司法實踐而又直觀形象、富有啟發性教學方法的引導下才能轉化為實際的學習成果,也才能充分發揮出該學科應有的知識力量與司法實踐的實用價值。
其實“犯罪心理學專業”是一種錯誤的說法,并沒有犯罪心理學這一專業,只有犯罪學專業。犯罪心理學是犯罪學里一個主干學科,因為感興趣的人太多了,人們直接把犯罪心理學當成犯罪學專業了。廢話不多說,下面來介紹犯罪學。
犯罪學是一門以犯罪現象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廣義上還包括專門尋找犯罪行為出現的實際原因,以提供一個方法減輕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影響。在我國大陸地區,無論理論研究還是實際操作范圍,犯罪學隸屬于法學,屬刑事法學方向。
犯罪學原理、西方犯罪學、刑事政策學、犯罪被害人學、犯罪預防學、犯罪心理學、罪犯矯治學、犯罪評估導論、犯罪學研究方法、犯罪統計學、公安學概論、刑事偵查學、治安管理學、刑事科學技術、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社會學概論、社會工作概論、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人格心理學、變態心理學等。
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需要,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能在公安保衛部門從事犯罪預防、犯罪分析與預測及罪犯矯治等業務工作和在檢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從事相關工作以及在相關領域從事犯罪學教學、科研工作的`高級復合型專門人才。
犯罪學畢業生的主要就業方向為科研、教育/培訓和公務員,畢業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鑒定人員、犯罪心理研究員、犯罪調查員、執法人員、警務人員、獄警、感化主任、假釋官、社會工作者等。偵查學專業的學生就業面較窄但比較穩定,主要到公安、檢察、國家安全等部門從事偵查工作、刑事執法、預防和控制犯罪以及偵查學教學、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本專業培養具有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而獻身的精神,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良好的職業道德,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路線、政策、方針和相關法律、法規,系統掌握偵查學基本專業理論、基本專業知識和基本專業技能。
法學類共5個專業,犯罪學專業在法學類專業中排名第4,在整個法學大類中排名第30位。犯罪學作為獨立學科,在國外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在中國,犯罪學作為獨立學科的形成,起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1992年4月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的犯罪學研究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犯罪學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需要,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學素質與人文素質、警察基本素質和技術技能,既有較高的執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又有強烈的公共服務意識,全面系統地掌握犯罪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保衛部門從事犯罪預防、犯罪分析與預測及罪犯矯治等業務工作和在檢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從事相關工作以及在相關領域從事犯罪學教學、科研工作的人才。
摘要:在某些偵查活動中,對人物進行心理測試、心理畫像等,剖析人物的心理痕跡與心理現場,有利于幫助警方獲取破案信息。心理痕跡是對物質痕跡的反應,犯罪心理痕跡是當事人對罪案的記憶,及物證所反映的犯罪行為的留痕。心理現場是廣義的心理痕跡,犯罪心理現場是罪案引起的心理活動狀態。兩者都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心理知識,那么兩者存在什么樣的聯系與區別呢,這是偵查心理學重點研究的問題。
一、引言。
犯罪心理現場及痕跡是偵查學中研究的熱點問題,心理痕跡的引入極大豐富了偵查科學的內涵,使現場勘查客體更加豐滿,為警方提供了揭露和證實犯罪的重要依據,協助警方盡快破案。心理痕跡具有意識的潛在性、心理信息傳遞間接性、心理面貌的獨特性等特點,心理現場具有案件意義的法律抽象性、案件信息的擴張性等特點,犯罪心理痕跡有利于分析犯罪人員個性,重構犯罪心理現場有利于再現案件事實,兩者相互依存、相互聯系。本文就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探尋與犯罪物質現場的外部聯系,進一步創新和突破偵查心理學。
二、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的特點。
犯罪心理痕跡是當事人、證人等歷經罪案事件的記憶,及犯罪現場物證中作案人與被害人的行為痕跡。因此犯罪心理痕跡除當事主體的生理與心理環境外,還包括反映其心理信息的物質痕跡。人的心理活動支配其行為活動,心理活動痕跡與行為活動痕跡具有普遍性。在思維、行為、習慣等影響下,心理特點與行為特點由心理痕跡所表現,那么犯罪心理痕跡的特點為:
(1)意識的潛在性。在人的潛意識結構中,心理痕跡沉淀在潛意識中難以顯現,但在進行非常事件,如犯罪行為時,心理痕跡將在顯意識中留下烙印,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來。同時,針對留存在顯意識中的心理痕跡,在未激活之前是潛在的,如犯罪行為記憶,若未出現心理活動之前往往是被忽視的,但這種忽視僅僅是一種暫時狀態。犯罪記憶痕跡和心理痕跡都處于潛在狀態,心理痕跡不限于記憶,其他心理現象未出現之前均為潛在的。
(2)心理信息傳遞間接性。在當事人陳述、所收集物證中,心理信息將通過心理反映痕跡間接存在。案件現場物質痕跡作為有形的實體,在相關技術手段、儀器設備的顯現下,通過特定的思維活動去發現物質痕跡中反映出的行為表現,即心理痕跡,同時獲取表現中所折射出的心理信息。在犯罪分子陳述過程中,心理分析是十分必要的,通過心理信息能間接地獲取案件的事實與真相。當然,心理信息的獲取具有一定的間接性,難免會出現信息傳遞失真及耗散等現象。
(3)心理面貌的獨特性。每個人的指紋、容貌不完全相同,那么其心理面貌也存在差異,每個人的心理具有一定的獨特性,且只屬于自己本身而區別于他人的特點?,F實心理痕跡與某個特定人密切相關,故個性心理痕跡會外化于行為過程中使其帶上特定性。在生活、工作、經歷中,一旦形成固有的個性心理,往往不會輕易改變,且這種獨特、穩定的個性,將表現于當事人的行為、語言、思想等,將心理特點充分反映出來。所以,心理痕跡能體現出每個人行為的獨特性。
(1)案件信息的擴張性??陀^經驗是主觀張力的前提,犯罪心理現場是在真相基礎上形成的,是以客觀實在性為基礎的。而主觀心態作為思維想象力的場所,主觀張力能讓客觀經驗不由自主地填補事實缺失環節,這也是偵訊中重要的證據。在審查中,犯罪分子“做賊心虛”地認為警方掌握了全部證據,從而表現出異常的反應,有利于警方提出假說、推演案情。在心理現場運動中,主體的客觀經驗非常重要,借助心理現場的主觀張力,可以對案發過程進行想象與推測。
(2)案件意義的法律抽象性。與法律特性相同的是,案件的特點及作案人的心理特征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法律特征是案件真相的主觀標簽,生活中的案件事實客觀存在,這就為犯罪心理現場的案件事實貼上了法律標簽。在整個偵查過程中,案件事實不僅具有法律意義的抽象性,還有偵查人員和辦案人員的主觀性,導致對案件事實的認識偏離了客觀性,這也是司法心理現場與實體犯罪現場的差別。對于心理痕跡,解讀前是缺乏法律意義的,而說到犯罪心理痕跡時,已啟動了犯罪心理現場。
三、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的關系。
(一)心理的潛隱與動靜。
就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的特點比較,發現兩者最大的共同點是心理潛隱性,最大的差別為心理現場是動態的,心理痕跡是靜止的。心理現場的動態性,為信息的攝入提供可能性,信息痕跡的穩定性,為心理痕跡提供了現實意義。因此犯罪行為的存在是犯罪心理痕跡的前提,心理痕跡和記憶的激活,是犯罪心理現場運動的.基礎。
(二)心理痕跡與現場的相關性。
(1)現場能動性與痕跡反應性。反應性是物質痕跡對犯罪行為的客觀記錄,也是作案人員不經意間表現出的生理反應。偵查人員在解讀物證信息時具有一定的能動性,這就構成了司法心理現場的間接反應性。偵查人員對人證信息的解讀,涉及到一系列的間接反映性。那么對于心理現場的反應性,司法部門及人員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警惕信息傳遞中偏差的風險,重點比較所有的人證、作案人心理痕跡及活動現場,確保所有信息的真實性。
(2)痕跡點與現場面。在案件不明的情況下,心理痕跡往往處于潛隱狀態,是孤立分布的記憶點,像物證信息一樣分散零碎。心理現場是多點的,且點之間的連接形成了軌跡,以此構成了多個面,有利于反映出案件之間客觀與主觀規律。當潛隱的記憶點被激活,將形成多線之面,同時與現場面作用形成立體的心理現場,反映出案發實際過程。心理現場的情景是最真實、最自我的,雖不太清晰,但當事人能不由自主地表現出恐懼、失望、悔恨等情緒,有利于幫助偵查人員追溯案情、整理思路、推測案件。
犯罪物質現場的存在,在作案人員和目擊者心理中產生犯罪現場,又必然留下犯罪心理痕跡。在被害人與作案人員互動中,個人的行為表現將鎖定在環境、事物上,從環境、事物痕跡中往往能找到犯罪行為的心理軌跡。分析犯罪物質痕跡和心理痕跡,清晰地反應出當事人行為的蹤跡,從而幫助偵查人員收集分散、零碎的證據。因此,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四、總結。
在案件偵查過程中,犯罪心理痕跡和犯罪心理現場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犯罪心理痕跡可限定為犯罪現場,是作案人員在犯罪現場實施犯罪行為時,遺留在現場的相關心理特征,而犯罪心理現場是作案人、被害人、目擊者的行為痕跡,對兩者特點進行分析,發現其內外部聯系,為偵查人員提供更多的案件信息,幫助其追溯案情、推測案件。事實上,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是不能分割的兩個概念,犯罪心理現場產生犯罪心理痕跡,犯罪心理痕跡為再現心理現場,兩者相互依存,對其進行深入研究,進一步創新和突破偵查心理學。
姓名:班級:學號: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研究犯罪行為心理及其規律的科學。最開始了解到關于犯罪行為分析,心理學的應用其實是很廣泛而實用的。關于犯罪心理學最初的印象是是來自于同學推薦看的美劇《犯罪心理》,雖然作為一部美劇為了吸引足夠的觀眾群的興趣使得每一集的情節緊湊,不會把案例分析的每一步都表現得那么透徹。但這之中表現的各種有關犯罪行為的心理畫像和解析過程深深地吸引了我。更提高了我對于犯罪心理學這門學科的學習興致。作為一個心理學專業的學生,也有通過這個課程的學習想要把這一塊心理學的有關應用學習得更為深入的意思。
陳老師的課每次都有去聽,雖然ppt的內容總體來說不多,但是講解很細致豐富。在犯罪心理學這門應用性很強的課程里,基本原理的掌握是很基礎的但也肯定是很必要的。從這學期的學習中我認識到,雖然作為一門單獨的學科,犯罪心理學固然有其獨特性和特殊性,但是它也是一門十分注重綜合的學科,往往在對罪犯進行犯罪心理分析時,需要涉及到基本上所有領域的心理學原理和知識的運用,這跟我們平時學習的專業知識都是分不開的。
除了基本的原理內容的教授,為了讓我們更加實質性的學習到罪犯心理學的有關應用,當然,我想國外尤其是美國心理學的發展走在國際前列也是原因之一,這樣可以讓我們學到更新的知識。陳老師采取了放電影然后分為各個小組自主進行犯罪分析報告的方式。記得在最開始老師說會有血腥恐怖,不知道我們能否接受得了。我的想法是心理學這一學科性質就已經決定了多少都會接觸到人性和世界陰暗的一面,我們能做的就是學著去接受它。這也涉及到一個脫敏的問題,我也曾試想過,不是心理專業的學生,沒有犯罪心理學的課程需要,我也不會這樣嚴謹而專業性地去深入探討其中犯罪行為的深層心理原因。這使我開始以一種科學性的態度去看待那些有變態心理的人甚至是罪大惡極的犯罪者,從最開始的只能理解變態殺人狂犯下罪案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到能夠真實的分析出他們是怎樣從平凡的人一步步變成殺人狂魔。而不僅僅是最開始的單純厭惡和逃避心理,我感受到了這其中心靈的強大與充實。
己對影片中主人公犯罪行為的獨有認識,并試著從專業的角度去評說。雖然離專業性還有一定的距離。但這之中,我收獲了學習的快樂和一定的專業知識,體會到了小組團體協作的樂趣和自我成長的滿足感、成就感。無奈學期短暫,我覺得自己在課程所學,依舊還不夠。自己這一滴水比起犯罪心理學以及心理學這片汪洋,實在淺薄的不足掛齒,我只有始終以一顆卑謙的學習之心向比我更好的同學以及老師學習,才有希望最終達到心理學這條磅礴河流的來路與歸途。
除了《犯罪心理》,我還看過的相關影片有漢尼拔系列:雖然各個片子質量存在差異,褒貶各異,看完全部才會真實理解漢尼拔是怎樣從一個原本童年無憂的小男孩成長為一個犯罪史上最驚人悚聞的吃人狂魔?!镀咦谧铩?,《秘窗》,《香水謀殺案》,《lietome》等,《電劇驚魂》系列還是不敢看,因為總覺得是側重恐怖片性質的電影,不能承受將會帶來的負面影響。
總的來說,在這個學期里,我學習到了犯罪心理學的各種理論知識,更在犯罪心理這領域的應用上學到了如何對變態殺人犯進行初步的犯罪心理分析。當然課堂上的教學只是一個引子,有一技之長相應的就應當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通過學到的我將進一步加深專業知識的掌握,用一顆澄凈之心載著它在濁世中負荷前行。
[摘要]當前我國對于志愿者理由的研究主要基于組織管理、運轉機制等方面進行,而對志愿者心理過程的研究仍存在空白,因此我們進行了這項研究。目的:通過對北京中醫藥大學志愿者服務目前狀況以及志愿者心理過程的調研與分析,掌握大學生志愿者的心理過程,引導他們的態度及行為。策略:整理參考國內外大學生志愿者公益服務文獻資料,按比例抽取北京中醫藥大學各學院本科生進行問卷調查,包括限制選擇式和自由完成式。結果:志愿者對志愿服務的認知度比較高,但在情緒的宣泄和執行意向的方式上需要正確的引導。結論:管理者對志愿者的心理方面關心較少,導致志愿者心理得不到支持,從而退出志愿者服務。
[關鍵詞]應用心理學;大學生;志愿服務;心理過程;認知。
1引言。
1.1研究背景。
1.1.1志愿者立法。
2008年北京奧運會推動了我國志愿者活動的開展,加快了我國志愿者立法工作的步伐。志愿者立法主要包括志愿者資格,權利義務,志愿者服務的方針、范圍、程序,異地志愿者和國際志愿者服務,志愿者服務標志,志愿者服務日,政府和社會的財政、稅收、經費、宣傳等方面,以及對優秀志愿者的獎勵等內容[1]。
發達國家志愿者服務立法過程也比較曲折與漫長,志愿者服務立法是一個需要不斷探索的過程。
美國的相關立法和政策顯示出了對志愿者活動的大力支持的態度,對志愿者個人的物質保障方面也有很多相關政策法規[2];日本志愿者服務法律中明確認可人民及其組成團體的參與權,排除基于友誼、善心或睦鄰理由所實行的個別活動,并將志愿服務與任何給薪式勞務區分開來,規定政府有義務制定一系列措施推動和保護志愿者以及志愿者團體[3]。
1.1.2志愿者活動。
大學生在校期間參與志愿活動是服務社會的重要表現之一,也是為了更好地適應未來變化的社會進行公益服務[4]?;顒拥慕M織形式主要是借助于學校的社團,這有利于將大學生志愿者們組織起來,集中力量進行服務。但這也引發了一系列的理由:志愿者報名積極性高但持續參與率低;志愿者專業不對口;社會認可程度低;社團數量不少但質量不高;服務內容縱深推進不夠;保障機制不健全等。
1.2研究目的和作用。
目前大學生志愿服務群體逐漸壯大,但志愿服務的目前狀況不容樂觀,甚至出現志愿者流失、志愿服務質量下降的趨勢。本課題立足于北京中醫藥大學志愿者公益服務目前狀況,通過調查、探究與深思,深入了解志愿者心理過程情況并加以分析,旨在了解大學生志愿者的心理狀況,對志愿者給予一定的心理支持;減輕志愿者的流失狀況,完善志愿服務體系,一定程度上推動志愿服務事業的發展。
1.3研究策略。
通過對國內外大學生公益服務與志愿者活動文獻資料的整理與參考,為本課題提供理論依據,并為調研拓寬思路。按比例抽取我校各學院本科生作為對象進行抽樣調查,調查方式為問卷調查。
2研究結果。
2.1志愿者基本情況。
參與問卷調查的調查對象中男生所占比例為26%,女生所占比例為74%,女生比例約為男生比例的3倍。
2.2志愿者的認知過程。
2.2.1志愿者了解志愿服務的方式。
60%的志愿者通過學校團委、學生會、志愿服務社團獲得志愿者服務的信息;21%的志愿者是通過朋友、同學及其他志愿者獲得志愿者服務信息;16%的志愿者是從社會志愿服務機構中獲得志愿者服務信息;只有3%的志愿者是從其他機構獲得志愿者服務信息。
2.2.2志愿者了解志愿服務的渠道。
43%的志愿者通過網絡這個渠道獲得志愿者服務信息;12%的志愿者通過電視;8%的志愿者通過報紙;3%志愿者通過電臺獲得志愿者服務信息;有34%的志愿者是通過其他渠道來獲得志愿者服務信息,主要包括社團的海報、身邊同學朋友的.傳達。
2.2.3志愿者對志愿活動內容的認知。
25%的志愿者在服務前沒有接受過培訓,75%志愿者在服務前接受過培訓。并且大部分的志愿者認為志愿者培訓對志愿者服務是有幫助的,因此這也是大部分的志愿者愿意接受相應培訓的一個理由。
2.3志愿者的情感過程。
2.3.1積極情感。
大部分的同學對志愿者服務還是持有積極的態度,愿意主動進行志愿者服務。當志愿服務影響了學習、生活的時候,49%的同學認為是值得的。他們認為志愿者服務可以豐富自己的生活,獲得一定的社會經驗,提高自身的能力,進而實現自我價值。此外,當志愿者和同伴一起服務時會比個人服務更開心。
在對學校志愿者服務工作總體目前狀況的滿意程度方面,有50%的同學是滿意的,滿意的主要理由是服務對象的認可及自身的提高。
2.3.2消極情感。
少部分的同學對志愿服務持消極的態度,當志愿服務影響了學習、生活的時候,24%的同學更多地會選擇學習,他們認為自己現在是一名學生,應以學習為重。只有學好專業知識,處理好生活上的事情,才可以更好地為志愿服務做出自己的貢獻。
在對學校志愿者服務工作總體目前狀況的滿意程度方面,50%的同學持有不滿意或一般的態度,他們主要認為設備、器材及志愿者注冊制度等方面可以進一步提高。
當志愿者發現自己的同伴想退出時,大都會表示遺憾、不理解、感到受挫,這對他們繼續進行志愿服務的心態產生了一定的消極影響。另外,服務對象的不滿意或不理解也會讓他們產生負面心理。
2.4志愿者的意志行動過程。
2.4.1準備階段——動機與目標。
人們之所以會選擇、實施和維持某種志愿者行為是因為該志愿者行為的功能可以滿足他們特定的動機,如增加自我價值感、增長職業技能、減輕負罪感或壓力、建立和強化人際關系以及履行作為群體成員的義務等功能[5]。調查得知,北京中醫藥大學志愿者參加服務的動機主要是回報社會以及鍛煉和豐富自己。此外,擴充人際交往、按照學校要求、覺得新鮮、獲得獎勵以及為日后求職做準備也是北京中醫藥大學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的動機。
1:生活所泊型:對于這一類人是由于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沒有辦法保障。他們本來沒有多么大的目標,只要能夠滿足自己的生活。這就是他們犯罪的基本動機?;拘睦?,這些人對于沒有多么大的危害性。對于這類犯罪者應該在物質上給予一定的幫助。使他們的生活穩定下來。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類犯罪。
2.心理變態型:這種犯罪類型的人是由于自己的心理在成長中受到了打擊。其具體原因是多種形式的。比如:由于自己的生理缺陷引起、少年成長時受到了別人的歧視、少年時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少年時受到了迫害從而在心理上造成難以忘記的了陰影等等。這類人由于受到種種不同尋常的遭遇。從引起了心理的變態。如果調整不好,就會造成他們在心理上對社會、對他人的仇視或不滿:當這種情心態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就會造成他們把對社會、對他人的這種心態演變成現實中的行動,以此來滿足他們的變態心理。這樣就會造成犯罪。對于這類犯罪者,應該從心理學上給予一定的治療。使他們能夠重新調整心態。對社會、對他人有一個正確的認識。這樣就可以從根本上解決這類犯罪。
所作所為以及犯罪活動。所以我認為對于這種犯罪者,我們應該從心理上給予一定的幫助。使他們能夠對于自己的過去有一個重新的認識。使他們的人格能夠重新和二為一。這樣就可以降低這種類型的犯罪,但是有一點必須特別注意:就是在處理這種案例的時候要分清那些事情是人處于那種人格下作的。因為在一種人格之下有可能根本不知道處于另外人格下的行為。
4對暴力的崇拜型:有一些人在成長的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有可能接觸到過多的暴力,或者長期處于暴力的壓迫之下。使他們認為暴力能夠解決所有的事情。造成了他們對于暴力的崇拜。于是他們便開始了暴力的模仿。久而久之,在心理上,對于暴力有一定的依靠。當他們每一次實施完暴力之后。在心理上就會有極大的滿足感。這種人對于社會有著極大的危害性。對于他們必須從道德的角度去感化。使他們對于處理事情的途徑有一個重新的認識。使他們對暴力能夠有一個新的認識。
5宗教信仰或民族矛盾或文化沖突引起的犯罪。比如現在比較多的恐怖主義犯罪。大多數是由于宗教信仰或者民族矛盾沒有得到及時、正確的解決和形成統一的認識。使一些思想比較激進的人形成了錯誤的認識,他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只有采取非常的手段——制作恐怖事件。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受害者往往都是一些無辜者。對于這種案件應該從宗教信仰或民族矛盾或文化沖突的調節。使雙方能夠有一個統一的認識。使沖突和矛盾能夠得到解決。
典型案例(詳細分析,若果自己是罪犯,怎樣避免犯罪;受。
害人要怎樣降低傷害)。
心得體會,自己的感悟。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是指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以及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的一門學科。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連。這一門學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關“是什么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做為證人,以幫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學亦有處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為。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除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之外,還包括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如預防犯罪、懲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學問題;還包括有犯罪傾向(即尚未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的心理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心理;還包括被害者心理、證人心理、偵查心理、審訊心理、審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預測等等。簡單地說,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為,又研究與犯罪作斗爭的對策心理學部分,即被認為是司法心理學的有關內容。
案例:我有一個朋友,長的是挺漂亮的。在他們老家,由于經濟發展趕不上沿海地區,家庭收入也不高。為了補貼家用,就會利用暑期和雙休日出去打工。有一次,她碰到一件事。有一個店鋪的老板招工。她的招工條件是:女,20-25歲,長相清秀,要求學歷高中以上,待遇豐厚,工資面議。由于我的朋友符合招工的各種條件,所以她就去應聘了。在工作的第一天,那個小老板就嫌我的朋友的穿著不是很時髦,就提出說讓我的朋友去買一套時髦的裝束,費用由他出。我的朋友就覺得她只是來打工,而且覺得自己的穿著雖然不是很時尚,但是也應該屬于拿的出手的一種就謝絕了老板的好意。在中午時,老板以天熱,來回走不僅熱得很,而且不利于休息為借口,就對我的朋友說那天的午飯由他包辦,而且在飯后還給她提供休息的地方。
我的朋友是有一定的社會經驗的,第一天上班哪有這種好事,而且對方又是單身了幾年地男子,而她又是年輕貌美的姑娘,這種情況不得不防。于是她就推脫,但是老板還是執意要留她吃飯,就在兩人僵持的時候,救星出現了。朋友的弟弟來找她回家吃飯,她馬上有了理由就和弟弟一起回家吃飯了。當然下午也就不敢再去了。
會忽略。
其次,在老板說是能讓員工報銷賣衣服的錢是就更有問題了,畢竟是第一天上班,否工作下去都是未知數,老板怎么會這么好還讓員工去買衣服呢?這里就是老板可能別有用心的第二個表現。我認為,女人天性就是不會嫌衣服多的,一些抵制誘惑力差的就有可能會接受老板的殷勤,這樣就會有受之于人的感覺。讓你不好意思再拒絕老板接下來的“好心”。在這里,我覺得那老板還是很詳細計劃過的,他利用人的貪心就可能會達成他的目的。
再者,老板以天熱,回家吃飯來回會導致休息不好為借口想讓女子留下來吃飯并且提供。
。
專業:材料類。
年級:11級。
姓名:馬健。
學號:119024484。
人的行為總是在一定的心理態度支配下實施的,所以,實施行為的客觀情況總是表現著人的一定的心理態度。犯罪活動也是一樣,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無不受行為人主觀意識的支配,否則就不稱其為犯罪。這就說明,任何人的違法犯罪活動都是在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下完成的,大學生違法犯罪也不例外。
一、影響大學生違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
影響大學生違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多種多樣,大致可分為主體因素和主體外因素兩大類:。
(一)主體因素。
1、個體的心理因素。
指個體原有的心理結構中存在的與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密切關系的不良心理因素,主要包括個性傾向性因素和性格結構中的不良因素。犯罪行為人通過這些不良心理因素,積極地吸收主體外的不良因素,從而內化為犯罪心理。
2、個體的不良行為因素。
指違法犯罪人原有的不良行為特點。不良行為是在不良的心理支配下發生的。根據反饋原理,不良行為如果得逞,會反作用于不良心理結構,使不良心理結構得到加強和發展,惡性發展的趨勢之一就是形成犯罪心理結構。
(二)主體外因素。
1、社會環境因素。
(1)由于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物質水平還比較低,有些地方人民的生活水平還較差。違法犯罪大學生片面地看重社會上的諸如收入差距、分配不公、貪污腐敗、不正之風等消極因素,致使他們產生金錢能改變一切、權力能支配一切等錯誤思想。
(2)隨著對外開放,資產階級的一些腐朽、沒落、低級趣味的東西也隨之而入,利已主義、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錯誤思想嚴重地侵蝕和毒害了一些大學生的心靈,成為誘發他們違法犯罪的重要社會因素。(3)由于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還不夠完善以及有些政府機關對社會丑惡現象打擊不力,也對大學生違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影響。
2、家庭環境因素。
(1)家庭教育方法不當,過分溺愛,養成他們任性、自私和對物質的強烈占有欲。也有的家庭對子女的教育采取粗暴簡單的方式,使其在心理上潛藏著粗野、好斗、對立的不良情緒,這些都對大學生的思想和行為產生不良的影響。
(2)家庭關系不和、父母離異、或是家庭成員有惡習,都影響了大學生的健康成長。
3、學校環境因素。
(1)有些高校只重視對大學生的知識傳授,而忽視了思想品德教育,使部分大學生形成了不正常的道德觀、人生觀、理想觀。
(2)有些高校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形式單。
一、內容枯燥、流于形式,造成部分大學生的法制意識較低。(3)對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到位,有時雖然掛了一個心理咨詢與教育的招牌,但流于形式、根本不能疏導大學生的心理障礙,化解心理疾患。
(4)校園文化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些文化娛樂活動多年不變、品味較低,根本引不起大學生的興趣,不能把大學生從一些不健康的活動中吸引過來,不能消除他們的生理、心理疲勞。
(5)有些高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還存在漏洞,對學生管理不嚴,賞罰不明,不能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園氛圍。
(6)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待加強,沒有形成學校各部門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致使一些不良現象在學校里還有生存之地。
犯罪心理預防,是指運用心理學的理論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誘發犯罪的心理因素和條件,防止個體形成犯罪心理結構以及發生犯罪行為。
(一)主體外因素的預防。
1、建立良好的社會環境和風氣。
(1)政府應當在經濟發展、提高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保證各項政策的穩定性,堅定不移地進行反腐倡廉工作,使人們生活在安定的政治環境和充滿生機活力的經濟環境中,防止大學生形成信仰型犯罪心理、物欲型犯罪心理。
(2)凈化文化環境,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禁止傳播并取締各種誨淫誨盜和宣傳暴力的讀物及視聽材料,防止大學生萌生性犯罪和盜竊、搶劫的犯罪心理。
(3)加強法制建設和執法人員隊伍建設,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實現。
2、加強學校教育和管理。
(1)開展道德教育,增強道德意識。培養青年大學生的道德意識、道德情感、道德行為,必須在社會活動和集體生活中進行,大學生在接受外界影響的同時也給予外界以影響,在這過程中,逐漸地使個體的言論、情感、行為等方面同化于社會上正確的輿論。因此,從道德方面預防犯罪,一定要抓住有利時機和積極因素,針對大學生的特殊情況,提高他們的辨別能力,使他們分清丑與美和善與惡。要使他們生活在道德輿論與榜樣行為的力量較強的集體中,以增強積極的影響,削弱消極的因素。
(2)開展法制教育,增強法制觀念。對大學生進行知識傳授的同時,不能忽視法制教育,要培養他們的法律意識,養成學法、守法的自覺性??梢酝ㄟ^開設法律課、講座、櫥窗等形式對大學生進行教育。在法制教育中,要從誘發因素抓起,從不良心理需要抓起,教育大學生自覺糾正和防止個人需求中的不合理傾向,變不正常的心理需求為合理、高尚的需要。(3)開展心理健康咨詢與教育。學校各部門、領導、老師都要重視大學生的心理教育工作,要做大學生的朋友,縮小師生之間的心理差距,增進理解與溝通,消除逆反心理。
(4)對大學生進行挫折教育。大學生一般都是從學校到學校的成長過程,社會閱歷較淺,加上是同時代青年中的佼佼者,優越感強烈,往往難以承受挫折的打擊,所以很有必要對大學生進行挫折教育,要使他們認識到人生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風順的,要有從失敗中重新站起來的勇氣與力量,要用自信去迎接人生中的坎坷。
(5)做好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一環,學校各部門要各負其責,把維持校園良好秩序與積極向上的校園風氣作為一項大事來抓,以促進大學生健康成長和預防大學生違法犯罪。要加強對校內商業攤點以及文化娛樂場所的管理,杜絕”黃、賭、毒“,對違法犯罪活動要嚴厲打擊,做到防患于未然。
3、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是培養子女個性品質的基礎,家長的道德品行對子女的榜樣力量是巨大而深刻的。作為學生家長,除了給子女好榜樣外,還應積極配合社會、學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既要關心子女在校的生活、學習,也應該與學校、老師密切配合,加強對子女的品德教育,不能認為只要成績好就行了。要多與子女談心,重視他們的心理、情緒變化,發現問題及時化解。要營造一個充滿愛的家庭氛圍,使子女充分享受到愛的溫暖。但愛要適度,不能溺愛。對于違法的大學生,家長要進行跟蹤教育,幫助他們做好思想轉化工作,消除他們的尚未穩固的犯罪心理結構。
(二)主體因素的預防。
主體因素預防,就是要加強對個體的社會化過程的監督,使其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文化素養,能夠有效地防御外界不良因素的侵蝕。主體因素的預防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自我預防原則。如何維護和保持心理健康,以及出現心理失調時怎樣恢復心理平衡,是個體進行犯罪心理自我預防的一個重要方面。
2、防微杜漸原則。一是個體要進行犯罪心理的自我預防,避免做那些極微小的損人利已之事,如果曾有過這樣的行為,就應警惕不再犯類似錯誤,防止積小過為大過;二是家庭、學校、社會應當切實關心大學生的成長,對他們的錯誤應當及時指出,并進行正確的引導。
3、持之以恒原則。一是進行自我預防的大學生要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性,防止自己產生不良的心理品質,不能時松時緊,短時的放松即有可能讓有毒病因乘虛而入;二是家長和老師對大學生的思想教育和行為引導應常抓不懈,防止因一時的疏忽而釀成終身的痛苦。因為大學生的人生觀、世界觀尚未完全固定,易接受新鮮事物,而且對事物的辨別力低,優劣難分。
4、導之以行原則。即引導大學生把對道德和法制的認識、情感變成行動,在活動和交往中,不斷消除不良的行為習慣,養成和鞏固良好的行為習慣,培養和鍛煉做好事而不做壞事、堅持正確方向的意志力。只有當良好的品質轉變成經常自覺的行為習慣時,犯罪的心理預防才能真正得以實現。如果只是心中所想,不能落實到實際,那么對社會規范的遵守也只能是一句空話。
。
犯罪預防的現狀。
一、從我國1983年打黑的效果看,盡管國家不斷加大犯罪的打擊力度,但犯罪仍然有增無減。
二、97刑法修改增加了許多罪名,且現在國家不斷加重部分犯罪的刑法,但犯罪仍屢禁不止。
三、刑事案件中,再犯率相當高,特別是重大刑事案件中,具有犯罪前科的人占相當大的比重。
四、近年來,我國重大刑事案件不斷發生。張君案、邱興華案、馬家爵案等。這說明,刑罰并不能有效地預防犯罪,僅寄希望于通過刑罰,將犯罪人實施懲罰并不足以犯罪。除施用必要的刑罰外,我們還必須反思,我們的社會到底怎樣了,為什么會發生這么多的犯罪,研究犯罪發生的原因。犯罪學當然就應運而生。
就犯罪學而言,犯罪學主要從犯罪的生物原因、自然原因、社會原因等角度探討犯罪,如天生犯罪人、學習理論等。只有弄清楚了犯罪的原因,針對犯罪的原因進行綜合治理,該改變社會政策的修改社會政策,該修訂刑事政策的修訂刑事政策。以期從跟上治理犯罪。
犯罪心理學是從心理學上探討犯罪發生的原因,亦即,犯罪心理是怎樣形成的、怎樣變化的,犯罪心理形成、變化的規律是怎樣的,犯罪心理與一般人的心理有何區別,不同類型犯罪的心理有何區別,針對這些心理狀況,我們應采取一些什么樣的措施。這就是我們這學期所要學習的犯罪心理學。
例如,河南楊案,云南大學馬家爵案。
(必須指出的是,犯罪心理學不是算命,不要有同學下課后再我算命。)。
(一)犯罪心理學中的犯罪概念1.刑法學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是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且應受懲罰的行為。
刑法學是從刑法規范論的角度探討犯罪,危害行為構成犯罪必須符合犯罪構成四要件。具體而言,危害行為除客觀上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外,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罪過,亦即危害行為是主客觀的統一。
2.犯罪學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學中的犯罪是指,由國家和社會采取適當對策和措施進行預防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危害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有無及大小,以危害行為對社會秩序和人類生活的安寧的破壞為判斷的唯一標準。犯罪學中的犯罪既要探討已被刑法規定為犯罪的危害行為發生的原因、預防及表現形態,還要探討那些沒有被立法規定為犯罪,但行為已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以及雖被規定為犯罪,但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已顯著降低的危害行為。
相同說。
這種觀點認為,犯罪心理學的犯罪概念必須與刑法學的犯罪概念保持一致,否則,容易造成刑事法學理論和刑事司法實踐的混亂。兩門學科犯罪概念的一致性,并不影響各自研究對象范圍和研究重點的不同。
不同說。
犯罪心理學中的犯罪概念與犯罪學中的犯罪概念是一致的,是泛指一切比較嚴重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它不但包括刑法上的犯罪行為,而且還包括其他法律文件所規定的違法行為,特別是青少年的不良行為。
(2)相同說的缺陷首先,相同說限制了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范圍。將犯罪心理學的犯罪的范圍限定為與刑法學犯罪的范圍相同將使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對象僅限于實施犯罪行為的行為人的心理。然而,犯罪心理學主要是探討犯罪心理的生成機制,以便于預防犯罪。從預防犯罪的角度,應將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視野放之于超過犯罪行為以外的違法行為之中,如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青少年的犯罪、精神病的犯罪等。只有擴大犯罪心理研究的范圍,才能更好地發揮預防犯罪的作用。
其次,混淆了犯罪心理學與刑法學的功能。刑法學是規范科學,立法只有對實施有罪過,且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人施以刑罰,才能實現犯罪預防的目的。否則,刑罰將是強人所難。
但犯罪心理學是探討犯罪心理生成機制的科學,通過研究犯罪心理生成的原因,生成的規律,并予以矯治從而預防犯罪。矯治越提前,矯治越早,預防犯罪的效果就越好。在危害行為構成犯罪之前,很難判斷危害行為是構成犯罪還是一般違法,為更好地預防犯罪,犯罪心理的矯治只有提前,凡是對社會造成危害的行為人的心理都可以成為犯罪心理學矯治的對象。如,犯罪心理的預測與預防都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重要內容。因而,凡是實施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的人的主觀心理都屬于犯罪心理學研究的范疇,不管這些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因此,基于刑法學和犯罪學功能的不同,兩者所指稱的犯罪亦有所不同。
(3)犯罪心理學的犯罪概念和犯罪學的犯罪概念應是一致的首先,犯罪心理學犯罪概念與犯罪學犯罪概念相統一,有利于擴大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視野,使犯罪心理學能針對更大范圍內犯罪心理進行矯治,從而更好地預防犯罪。
其次,犯罪心理學犯罪概念與犯罪學犯罪概念相統一,與犯罪心理學的研究現狀相吻合。幾乎所有的犯罪心理學著作除研究刑法意義犯罪心理的矯治外,還研究諸如青少年犯罪的矯治、精神病犯罪心理的矯治等。這種研究犯罪的范圍是與犯罪學研究的犯罪范圍是相同的。
犯罪心理僅指支配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時的心理活動和有關心理的因素,即犯罪主體實施犯罪行為時,其認識、情感和意志的活動規律,以及其性格、氣質、能力需要、動機、價值觀等有關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規律。
(2)廣義說。
犯罪心理是指與犯罪行為的發生、發展和完成有關的各種心理活動和心理因素的總稱。廣義的犯罪心理不僅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而且還包括犯罪主體實施犯罪行為前,預謀和準備犯罪過程的心理活動,以及犯罪以后逃避偵查、打擊、處罰的心理活動;同時也包括罪犯通過教育改造而悔過自新的心理活動過程和行為規律。
(3)與犯罪心理學的犯罪概念相適應,犯罪心理應指廣義的犯罪心理。
1.狹義說。
犯罪心理學是運用犯罪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活動、心理因素和有關2行為表現,以及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的一門學科。
3.結論。
我們主張廣義的犯罪心理學。事實上,犯罪心理學是一門實踐科學,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必須服務于預防犯罪的司法實踐,否則,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就成了空洞的說教,失去了實踐的價值。狹義犯罪心理學僅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活動及其表現,不探討預防、矯治犯罪心理的問題,喪失了理論研究對實踐的指導意義。相反,廣義論不僅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活動,還研究犯罪心理的矯治問題,犯罪心理活動的研究就是為了探尋犯罪心理活動的規律,進而為犯罪心理的矯治服務。從這個角度上說,廣義說具有可取性。
(一)學說介紹1.狹義說。
犯罪心理學應將犯罪心理和犯罪行為作為研究對象。
2.廣義說。
犯罪心理學應將與犯罪有關的心理現象都作為其研究的對象,除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對象外,還應將受害人心理、證人心理、偵查心理,審判心理、矯治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預測和預防等內容作為其研究對象。
3.作者的觀點——相對廣義說。
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目的是為了發現犯罪心理生成機制,并矯治犯罪心理,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應當圍繞其研究目的服務,與該目的不吻合的對象,就不應列入其研究對象。否則,研究范圍過寬,不助于研究目的的實現。狹義說僅將犯罪心理和犯罪行為列入研究的對象,沒有研究犯罪心理的矯治,致使犯罪心理的研究沒有落腳點,導致犯罪心理研究無法服務于司法實踐。但廣義說將受害人心理,證人心理等都列為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而研究這些對象與犯罪預防的關聯性不大,無助于犯罪心理的矯治。因此教材認為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一)刑事責任的心理基礎。
(一)犯罪心理的形成機制:例如,犯罪心理形成的內因、外因。
(二)犯罪心理的差異:例如,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犯罪心理的年齡差異;犯罪心理的性別差異;犯罪心理的經歷差異;犯罪心理的組織差異。
(三)犯罪心理的類型。例如,毒品犯罪心理、財產犯罪心理、暴力犯罪心理等。
就是用心理學的理論和方法分析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只有探明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才能針對該原因實施針對性的矯正,以預防犯罪。因此,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重要任務。
犯罪心理學從多個角度探討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有學者從生理因素尋找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有學者從社會因素尋找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探明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僅找到犯罪行為產生的源頭,犯罪心理在形成的過程中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還必須進一步探明犯罪心理在形成、發展過程中變化的規律,只有找到犯罪心理變化的規律,才能針對該規律對癥下藥。
揭示犯罪心理形成的規律,不僅包括一般犯罪心理形成的規律,也包括不同類型犯罪心理的規律;不僅要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規律,還要研究犯罪心理變化的規律,即犯罪心理在怎樣的條件下向良性的方向轉化,在怎樣的條件下向惡性的方向轉化等。
(三)針對犯罪心理的特點和規律,探索犯罪的對策。從根本上說,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和犯罪心理形成的規律都是為探索犯罪心理的對策服務的。犯罪的對策既包括打擊犯罪的實踐,如偵查、審訊等活動的對策,也包括預測、預防和矯正的對策。例如現實中運用得較多的犯罪心理畫像。
(一)心理學研究方法與自然科學研究方法的不同1.研究對象的特殊性。
自然科學研究的是自然客觀的自然物,而心理學卻研究的是人的心理、精神,心理是無法通過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
2.研究對象的雙重性。
自然科學研究的對象為客觀的物質;而人的心理既具有物的屬性,又具有精神的屬性,具有靈性。人生活在社會中,既具有自然性,又具有社會性。人的心理并不是鐵板一塊,也不是一潭死水,而是受自身的心理狀態、周邊的環境的影響等不斷變化。
3.影響因素的多元性。
人的心理并不完全是由生理因素決定,除了生理因素以外,人的心理還受自然因素、社會因素的影響。生理因素、社會因素共同影響了人的心理變化。但也不能決對說某種心理變化完全是由社會因素決定的,抑或生理因素決定的,毋寧在很多情況下,它們共同發揮作用。因此,影響心理的因素是多元的。
4.難以觀察和測知的非精確性。
心理活動具有隱藏性,不易觀察,我們不能用儀器掃面觀察行為人的心理變化,只能通過行為人的身體動作的變化推斷行為人的心理變化,心理內容獲取的間接性表明了心理測量的非精確性。
5.研究過程的互動性。
以研究者的思維審視被研究者的心理時,被研究者也會以自己的心理審視研究者,如此,研究者的心理與被研究者的心理就產生一個互動的過程,這與自然科學研究對象的靜止性有很大的不同。這種互動性決定了研究者在研究被研究者的心理時,總會呈現出一定程度的偏差,而不可能完全吻合。
總結:不能以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研究標準要求心理學的研究,特別是犯罪心理學的研究。不能以犯罪心理學研究的非實驗性、非精確性否定犯罪心理學研究的蓋然性,經驗性與科學性。
1.客觀性原則通過對刺激變量、機體變量和反應變量三者之間內在關系的考察,我們尅客觀地研究各種犯罪心理現象。
2.系統性原則。
(1)犯罪心理現象具有整體性,必須進行多方面的綜合研究;
(2)犯罪心理現象具有動態性,應在發展中研究犯罪心理現象;
(3)犯罪心理現象具有環境適應行,要注意研究它與周圍環境的關系,特別是與社會環境的關系。
3.個性觀原則。
4.生物性與社會性相統一的原則5.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
6.倫理性原則。
(三)犯罪心理學研究的主要方法1.調查法。
2.個案追蹤研究法3.心理測驗法4.比較研究法。
5.準實驗研究法。
6.堅持運用數理統計方法發現概率。
7.著重發現犯罪心理的特殊規律以求實用的原則。
第二課。
有關犯罪原因的流派。
一、知識背景介紹。
中世紀刑法的改革,古典犯罪學派的誕生,19世紀末古典犯罪學派面臨的問題,實證犯罪學派的誕生,實證犯罪學派的主要人物及思想。
龍勃羅梭——菲利——加羅法洛——李斯特。
(一)犯罪生物學派產生的社會背景。
1.哲學實證主義的產生。新的自然科學理論的影響,如達爾文的進化論,神經科學的產生等。
2.古典犯罪學派的缺陷。不能解釋社會中大量存在的青少年犯罪、慣犯、累犯等。
(二)犯罪生物學派前期的主要犯罪的思想1.龍勃羅梭。
他認為天生犯罪人是隔代遺傳的變異所致,是隔代遺傳性使個體退化到了低級的原始人類的必然結構。他將犯罪分為:沖動性犯罪人、偶發性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和天生犯罪人。2.菲利他認為,犯罪是生物因素、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綜合導致的結果。他將犯罪分為:天生犯罪人、精神病犯、慣犯、偶犯和情感犯罪人。
加羅法洛區分了自然犯與法定犯,自然犯罪觸犯了人的兩種基本感情:憐憫之心,即避免給他人造成痛苦之心;正直之心,即尊重他人的所有權之心。也即自然犯罪的本質在于對憐憫和正直的違反。自然犯是一種不能產生利他主義感覺的、處于低劣發展狀態的人。
(三)犯罪生物學派的發展1.體型說。
這種學說認為,矮胖型人犯罪缺乏規律性,初犯多,容易改過自新而從返社會;瘦長型人犯罪的主要類型是盜竊和詐騙;斗士型人犯罪傾向性較大,且物欲強,理性弱,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產生暴力性的財產犯罪和性犯罪。
2.內分泌說。
這種觀點認為,內分泌腺對人體的新陳代謝、生長發育等生理功能起調解作用,因此,內分泌的失調,就會引起人的情緒、意志以致理智的變化,進而產生犯罪心理。這種觀點還認為,性激素的過量分泌可使人性欲亢進,增強有力的攻擊性,消弱意志控制和道德感,容易發生性犯罪;女性在行經期間性欲性激素的變化,容易焦慮、煩躁、易怒、神經緊張、情緒的波動起伏很大,并使犯罪的可能性增大。
3.染色體說。
這種觀點主張染色體數量異常是導致犯罪行為發生的原因。4.腦電波說。
這種觀點認為,犯罪行為的發生與腦電波的異常有關。
(四)生物學派的優點與不足1.優點。
(1)現代科學技術已經證明,人的生理因素與犯罪行為之間具有一定的關系,否定犯罪的生物學因素是片面的。
(2)犯罪生物學派采用實證研究的方法研究犯罪產生的原因,其研究方法是可取的,對推動刑事法學理論的發展功不可沒。
2.不足。
把犯罪的原因完全歸結為生物學的因素,忽視社會因素和自然環境因素對犯罪的影響具有片面性。
犯罪社會學派是從社會的角度研究犯罪原因和探討犯罪對策的思想流派。該學派認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社會因素,犯罪心理的產生和發展無不受社會因素的制約。李斯特和菲利是該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為犯罪社會學理論奠定基礎的是法國犯罪學家加布里?塔爾德和愛米爾?迪爾凱姆。
(一)塔爾德的犯罪模仿論塔爾德認為,社會關系不過是個體之間的一種互動關系,這種社會關系受制于“模仿”這一基本的社會事實。社會生活的組織及發展正是借助了“模仿”這一本來意義上的社會運動方式的作用。社會之所以能夠作用于個人,就在于社會生活中所有重要行為的實施都受模仿的支配,是人們彼此模仿的結果?,F實中的犯罪和其他社會現象都是遵循著以下三條模仿規律周而復始地發生:
1.人與人的關系越密切,即彼此間距離越近、交往越頻繁,發生模仿的可能性和模仿的強度越大。
2.模仿具有方向性。在每個社會里都是上行下效,因此,模仿從社會上層向下層漫延,由城市向農村擴展。
3.當兩種相互排斥的行為并存時,一般新的行為將取代舊的行為。但在例外情況下,兩種或更多的行為方式有可能并存。
(二)迪爾凱姆的犯罪學理論。
1.犯罪是無法消滅的正常社會現象。
首先,社會沒有力量去將受犯罪行為侵犯的情感轉化為同情或贊許,即使轉化,也僅是一種形式而已。由于犯罪的原因依然存在,當前被標定為犯罪的種種行為不再出現,社會也必然把新的行為方式列入犯罪范疇中去。
其次,由于個人所處的環境、及社會影響因素的不同,每個人的個性不同,強迫社會上所有的人都具有同一道德是不可能的。
2.犯罪是一種有益的社會現象首先,犯罪個人獨創精神的體現,是道德意識進化的先導。
其次,對犯罪行為的否定反應是增強集體觀念和促進社會整體化的因素。3.犯罪是社會規范調整失效的產物。
(三)差別交往理論。
差別交往理論是1939年由薩瑟蘭提出的,核心思想是:正是犯罪思想造成了犯罪行為,也即犯罪行為發生之前在犯罪人思想上已經存在著一種犯罪定義。由于與犯罪模式的聯系,通過各種過程(社會的及心理的)交往,潛在的犯罪者學習到了適合于錯誤行為的定義。如果這類定義在頻率、強度、持續性方面超過了不適合于錯誤行為的定義,那么就很不容易犯罪。差別交往理論并不認為和犯罪人的直接交往或學習特定的犯罪行為是人們犯罪的必要條件,最重要的是用自己的合法的說法給行為所下的定義。
差別交往理論被歸結為九個原則。
(四)亞文化理論。
亞文化作為一種為一定社會群體所遵從的社會性的行為和價值體系,雖然是社會文化的組成部分,但卻相對獨立于社會上居于主導地位的價值和行為體系而存在。生活在亞文化中的群體一方面分享著主導文明的因素,另一方面也同時保持著某些獨特的行為模式和價值觀念。
1.違法亞文化論這種觀點認為,社會結構促成了違法青少年采取這種與社會相對抗的行為方式。違法行為不是為了獲取物質財富,對人對物一般并不具有超出暴力之外的經濟目的,而是旨在謀求在同齡人中的地位和聲望,因為中產階級社會拒絕給予社會下層青少年地位。
2.不同機會論。
當社會下層青年取得合法地實現目標的機會被封鎖,在經受多次挫折后還是達不到為社會所標榜的生活目標和理想時,他們就試探性地選擇了非法手段,并逐漸發展成為以違法犯罪為生。
(五)標簽理論這種觀點認為,社會群體通過制定違反它們就會構成越軌行為的規則來創造越軌行為,并且將這些規定適用于特定的人,給他們貼上局外人的標簽。根據這種觀點,越軌行為不是個人實施的行為的特性,而是他人將規則和制裁適用于犯罪人的結果。越軌者是被成功貼上了標簽的人;越軌行為就是人們如此標定的行為。
那些獲得這樣標簽的人,越軌者就常常成為了他的主要身份。他不再被簡單地當做其原來的身份。由于越軌者獲得了一個不為社會所接受的公開的污名,社會排斥與疏遠也隨之而來。
(六)社會控制論。
這種觀點認為,驅使個人進行犯罪行為的動機,是個人人性的一個部分,每個人都是潛在的犯罪人;如果放縱自己的欲望的話,任何人都會自然而然地實施犯罪,因此,犯罪學研究的關鍵問題應當是大多數人為什么不犯罪的問題。人民之所以不犯罪,是由于存在著抑制或控制我們不犯罪的各種力量的緣故;人民之所以犯罪,也是由于抑制和控制人民不犯罪的力量薄弱的緣故,而不是由于存在著驅使他們犯罪的力量。
四、精神分析理論。
(一)弗洛伊德的早期理論1.意識和潛意識。
意識是人直接感知到的心理部分;無意識是無法直接感知到的心理部分。2.壓抑和抗拒。
人的潛意識中的本能和欲望是按照追求享樂的原則行事的,即只進行能夠獲得快樂的活動而不管活動是否符合社會要求,嬰兒的生活與行為就是這樣。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教育和習慣的影響,人逐漸了解了社會規范和禁忌,明白只有對本能沖動進行一定克制才能適應社會生活,否則不但得不到快樂,反而會得到痛苦的結果,這就是現實原則的意義,即要按照現實社會的要求活動。
(二)弗洛伊德后期理論。
人格結構或心理結構。
弗洛伊德認為,成年人的人格或心理是由三部分組成的:
1.本我。它是指原始的、與生俱來的本能,完全處于潛意識之中。本我是按照快樂原則活動的,它要求立即滿足肉體的需要。
2.自我。它是從本我中分化出來的、把本我的意象與現實生活中的事物相配對的意識。自我是受現實原則控制的,它的很大能量被消耗在對本我的引導和控制上,它既力求使本我獲得滿足,又盡可能引導本我按社會準許的方法表現出來,避免本我的任意表現引起痛苦。3.超我。它是指道德化了的自我。如果人格中僅有本我與自我,那么個人就是快樂主義和獸欲主義的有機體,即當處于一種需求狀態時,他就會從合適的環境對象中尋求能直接滿足需要的對象。但是,實際情況并不是這樣,在人格結構中還有更復雜的成分在起作用,這就是超我。超我是人格道德的維護者,是兒童在早期對父母的獎賞和懲罰所體現的觀念的內化,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
阿德勒。
他認為,人人都有一種羨慕別人、戰勝別人、征服別人等追求優越的動機。當這種動機因受到本身條件以及外界的阻礙而不能獲得適當的滿足時,就會在個人心里上形成一種自卑感或自卑情結,犯罪就是個人為克服自卑感而進行過度補償的結果。
有自卑感的人,一方面自我評價低,覺得自己不如別人,另一方面又極力掩飾缺陷,試圖通過補償活動超越別人,追求優越。因此,在人的生活中充滿了遭受挫折、產生自卑與追求優越的矛盾沖突,克服自我和追求優越成為生活的基本事實。為了克服自卑感,就會采取補償行為,使自己能克服低劣和自卑,成為眾人注目的中心,成為優于別人的人。
艾?;舳魉J為,少年教養院中的許多兒童和少年都有一種發展不足的超我,由于超我沒有得到發展,使得他們不能控制本我的表現,長期保持幼稚的行為方式、童年時代的方式追求本我的滿足,按照快樂原則行動,以致構成了犯罪。
初生的嬰兒是一種不合群動物,在幼年時,兒童受本能欲望的支配,按照快樂原則追求本我的滿足。這樣現象在幼兒身上是正常的,但如果不改變,持續到兒童時期就會導致不合群現象。教養的任務就是讓青少年從不合群的狀態中擺脫出來,進入到適應社會的狀態。在這個過程中,兒童與父母的關系十分重要。如果兒童對父母,特別是對父母中的與其同性別的一方產生信任和感情依戀時,才能對他們產生認同,把父母的人格特點溶入自己的人格中去。
4.兒童對父母一方的依戀產生固著現象。5.家庭對兒童的過分寵愛、嬌慣。
6.家庭教育不一致。7.情感回歸現象。希利。
他認為,少年犯罪行為是兒童和少年在尋求解決心理沖突的方法的過程中所做的嘗試;是兒童和少年尋求滿足一些內心需求,減輕自己的內心緊張的過程的組成部分;是兒童和少年進行適應性嘗試的一個部分。
隨著兒童逐漸長達,他們產生了獲得自我肯定和擺脫家庭限制的機會的需求。如果兒童和少年的上述需求總是得不到適當滿足,他們自己進行的滿足上述需求的活動不斷受到家庭成員和其他方面的干擾,他們就會經常產生挫折感,就會出現長期的、深刻的情緒紊亂和情緒問題。
這些長期的、深刻的情緒紊亂,會轉變成強烈的追求滿足的行為沖動,不斷促使兒童、少年進行種種嘗試性行為,以便直接滿足其需求,或者使其需求得到替代性的滿足。當兒童和少年體驗到的情緒紊亂過于深刻并且長期積累,或者解決情緒紊亂的方式是任意性的、社會不允許的方式時,他們的嘗試性行為就會構成少年犯罪。
希利和布朗把兒童、少年的這些嘗試性行為分為七類:
1.回避性嘗試行為。
2.獲得替代性、補償性滿足的嘗試行為。
3.增強或努力支持被不適當感或自卑感傷害的自我的嘗試性行為。4.向父母和他人表示復仇愿望的嘗試性行為。5.獲得最大限度的自我滿足的嘗試性行為。
6.使受到阻擾的本能性需求獲得滿足的嘗試性行為。7.克服罪惡感的嘗試性行為。
我國臺灣地區學者的觀點犯罪原因多元性理論。
臺灣學者認為,犯罪現象的存在并不是某一個體或者某種社會因素所導致,也不是某一學科或某種理論能夠勝任解釋的,而是由多種個體和社會因素綜合而成的,只能由多種學科和理論以整合的方式予以剖析。
臺灣學者林紀東認為,犯罪的形成是受生理的、心理的、社會的三方面因素,總體而言,在導致個體形成犯罪心理的各種因素中,社會環境因素是最為重要的。
林山田認為,犯罪乃是由外在與內在的因素,即遺傳與環境的因素,交錯影響而成的人類行為。他認為,犯罪的形成是很多因素組合而成的一種“情況聚合”,這種情況聚合可以分為促進犯罪的情況聚合與阻止犯罪的情況聚合。
蔡墩銘認為,個人所以犯罪各有其特殊原因,這個特殊原因也就是人格的差異。人格雖然在很大程度上受先天因素的影響,但絕不是與生俱來的。人格的形成來自于多項因素,其中最不可忽視的是行為習慣,而行為習慣的形成受制于個人所生活的家庭關系、鄰里關系、其他社會團體關系以及學校教育、集體訓練或社會風俗,從而人格之形成實由人與人之間共同生活之結果。
大陸學者的觀點。
一、內外因素論。
這種觀點認為,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應從外在因素和內在因素兩方面去歸納。外在因素主要是指主體所處的客觀環境及其客觀存在,包括與犯罪有關的社會問題、家庭不良環境、學校教育中的不良因素;內在因素是形成犯罪心理的內因,指主體自身的生理及心理特點,包括特殊的認識結構、不良的個性品質等。
二、動力因素論。
這種觀點以內外因素論為基礎,提出外因是外界刺激引起的矛盾,內因為心理現象的內在矛盾。它們在發生作用、影響個體犯罪心理形成時,具有一種動力性質。動力因素主要有:潛在的動力因素、轉向的動力因素、激發的動力因素、發展的動力因素和定型的動力因素等。
潛在的動力因素,是個體在早期的生活經歷中,因受到父母的不良教育和家庭中的不良氣氛影響所形成的,它是促成犯罪心理產生的潛在因素。
轉向的動力因素,是指犯罪心理的形成過程中,外界不良刺激在與主體消極的主觀因素相互作用時,會發生心理和活動方向的轉向。
激發的動力因素,是指犯罪心理外化為犯罪行為的動力因素,包括需要因素、認知因素、環境因素、情景因素等。
發展的動力因素,是指犯罪心理向深層次轉化的動力因素,例如個類強化因素,同伙的教唆、講理、威脅、挫折情景因素。
定性的動力因素,是指導致犯罪心理趨于定型化的各類動力因素。
這種觀點認為,幾方面的動力因素層次,既有先后次序,又相互聯系、相互制約;既有發展的連續性,又有發展的階段性。
三、系統模式論。
有學者在論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犯罪心理成因的宏觀模式時指出,目前,犯罪心理產生的原因和歷程同樣具有中國現階段的特點。在探討該問題時,要把握三個基本方面:第一是宏觀社會系統。它與自然系統和思維系統相獨立,是各個系統心理反映的決定環境。包括社會發展的客觀條件,不良社會意識的作用機制等方面的內容。
第二是文化環境系統。與個體產生犯罪心理有關的首先是作用空間與有害環境。第三是個體因素系統。主要指個體的不良心理結構,經常表現為主體的不良需要結構和各種反社會的學習方式。
四、多因素論。
這種理論認為,在考察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時,要顧及社會因素和主體因素及其關系。包括社會學因素與生物學因素,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外因和內因,以及它們自身的基礎和發展趨勢。
五、聚合效應論。
該觀點認為,影響犯罪心理形成發展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可以分為外部因素和主體因素兩部分。犯罪原因和犯罪因素應當有所區別,產生犯罪心理的原因是指,它們與個體犯罪之間存在著一種因果關系,二者之間具有必然性;而影響犯罪心理產生的因素則是指它們有可能在特定的條件下成為犯罪心理的原因,而并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一定導致犯罪的心理出現。
六、綜合動力論這種理論認為,人們的犯罪意識歸根到底是由其所處的社會環境決定的,各種制約人們成長的客觀條件,并不直接決定人們的行為,而必須通過個體內在因素的中介、加工、轉換作用才能對其發生影響。個體的內在因素大體可以分為內驅動力系統和自控力系統,如果內在自控力系統出現缺陷,不足以正常發揮其遏制不良社會誘因并朝著正確行為導向的功能,個體就會經受不住內外誘因的沖動壓力而產生犯罪意識,出現犯罪行為。
七、綜合動因論。
這種觀點認為,個體犯罪原因是一個整體系統(母系統),這個整體系統是由若干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著的主體內外因素(子系統)所構成的,形成多層次多維度的原因網絡結構。作為整體系統的個體犯罪原因,具有其各主體內外因素沒有的特殊屬性。由于各組成因素間的交互作用,個體犯罪原因處于一種動態的變化之中。犯罪綜合動因論注意個體犯罪原因的整體性、層次性、結構性和動態性,認為人之所以犯罪,是多種主體內外因素綜合的作用的10結果。該理論將影響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分為主體因素和主體外因素兩大類。
主體因素是指,犯罪人犯罪心理賴以形成的生理狀況、心理和行為發展水平等因素。主體外因素,是指與犯罪心理形成有關的存在與主體外的客觀因素,包括社會環境因素、自然環境因素和情景因素。
作者的觀點:
個體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這些影響因素可分為外在誘因和主體內在因素。外在誘因是促成犯罪心理形成和發展的誘導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內在動因是促成犯罪心理形成和發展的主體內在動力因素,包括主體的生理條件和心理因素。
犯罪的各種誘因和動因并不是均衡地作用于每一個人。換言之,在不同的犯罪主體身上,各種誘因和動因的作用是不相同的。
第三課。
現代犯罪心理學研究認為,犯罪心理的形成并不僅僅受生物因素的影響,犯罪心理的形成與主體外的環境因素有關,這些環境包括自然因素、家庭因素、教育文化因素等。
一、自然環境對犯罪的影響。
(一)犯罪的時間特征1.犯罪的鐘點特征。
有研究表明,搶劫、盜竊,一般發生在18點至24點時較多,尤以20點至24點最多。謀殺、傷害等針對人身的犯罪,也在晚上10點至12點最多,占16%。晚上8點至次日凌晨2點的六小時中發案率高達45%,而在凌晨4點至中午12點的八小時中的發案率僅有1/4。
也有研究表明,扒竊、過失致人死亡等在白天發生較多。如扒竊,在上午9點至下午6點,這是人們上下班的交通擁擠時間,此時在公交車站、車內、商店中及大街上等扒竊活動最多;過失致人死亡往往發生在12點至17點,其次是上午9點至12點。這與上下班的交通擁擠,及下午時間司機精神疲憊不無關系。
2.犯罪的日期特征
在一年四季中,隨著氣候的變化,犯罪也呈現出一些規律性。大體而言,對財產犯罪,如盜竊、搶劫等犯罪,其發案率的最高峰時期往往在秋季至冬季,而針對人身的犯罪,如殺人、傷害等暴力犯罪,以及強奸、猥褻等性犯罪,則在春季至夏季期間最多。
(二)犯罪的地域特征1.不同區域犯罪現象的特點。
氣溫高的地區比寒冷地區的暴力性犯罪多;政治文化中心,尤其是經濟活動頻繁地區的財產犯罪比暴力犯罪多;流動人口較多的地方,如車站、碼頭等侵犯人身的犯罪多;工礦地區等針對人身的犯罪較多;甚至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貧富程度也對犯罪種類和犯罪率都有影響。
2.犯罪的城鄉差異。
我國城鄉犯罪的差異表現在:
(1)從犯罪數量上看,盡管農村有些犯罪比城市嚴重(拐賣婦女、兒童等罪),但是,城市的犯罪率普遍比農村高。
(2)從犯罪類型上看,城市的財產犯罪多,農村的暴力犯罪多。城市犯罪率高于農村的原因在于:
11(1)城市中引發犯罪行為的刺激因素相對較多;(2)城市中傳統的社會控制思想相對較弱。
二、家庭因素對犯罪的影響。
(一)家庭結構的缺陷1.缺損家庭。
2.貧困家庭。
3.有不道德、違法或犯罪成員的家庭4.不和睦的家庭。
(二)家庭教育的缺陷家庭教育缺陷的表現。
1.過于嚴格,如拒絕、敵對、過分干涉、支配、期望過高等。2.過于寬縱、如溺愛、過分保護、放任、不關心等。3.差別對待,如偏愛。
4.方法缺乏一貫性,如矛盾、不一致、反復無常等。
1.不良學校教育會誘發少年犯罪的產生,這種誘發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1)使學生產生挫折感。
(2)使學生失去學習興趣和滿足感。(3)不能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2.一些學校教育的缺陷。
一些研究發現,大多數少年犯罪人的學校適應情況是不能令人滿意的,表現為智力遲滯,學習成績差,經常逃學,不喜歡學校和老師,為了逃避不滿意的學習而經常退學等。另一些研究發現,少年犯罪與學習成績和學習能力有關。學習成績差使學生感到自漸形穢,甚至灰心喪氣,為了擺脫自卑感,就可能采取不正當手段在班上建立地位。學習能力差的學生自我評價低,挫折忍耐力差,這樣的學生特別容易與別人發生沖突。
(2)教育體制存在缺陷(3)教育監督管理簡單化。
在一些學校中,存在著教育管理不當的問題,不當的教育方法如單純的懲罰式、填鴨式單一灌輸等,不但容易引起教育者的反感,收不到應有的教育效果,甚至會使學生產生反抗心理,對老師和學校的教育進行反抗。
缺乏誠信教育。
對學生理想信念教育長期以來存在嚴重的形式化、授課內容單一,缺乏吸引力。
四、犯罪的不良文化特征。
(一)由多元文化的沖擊形成的不良文化。
(二)大眾傳播媒介中不良因素的誘導。
大眾傳播媒介中,一旦染上淫穢、暴力、反動的內容,將產生極大的負作用,甚至直接成為犯罪的誘因。其原因是:
學界對傳播媒介中暴力和色情內容對兒同青少年影響的觀點:
1.宣泄說。這種觀點認為,觀看暴力節目可以減輕觀看者主觀感覺到的緊張,疏導觀眾內心的侵犯性。這一觀點沒有得到實證的支持。
2.抑制論。這種觀點認為,電影、電視等傳媒中的暴力描寫、表演會使觀看者的心理上產生種種顧慮,從而減輕現實生活中暴力行為的發生。該觀點沒有得到實踐的證明。
3.刺激論。這種觀點認為,傳媒中的暴力行為對實際生活的攻擊行為、攻擊情緒具有刺激作用。攻擊行為、暴力犯罪的不斷增加都與傳媒中對暴力行為的描述有關。
4.適應論。這種觀點認為,大眾傳媒中大量描寫暴力將會影響、削弱觀眾感情方面的反應能力,使觀眾感情上的敏感性變得遲鈍,導致人們較容易地接受攻擊行為及其觀念。
大多數學者認為,傳媒中關于暴力行為的報道、描述只會刺激兒童和青少年的侵犯性。因為,兒童和未成年的少年正處在生長發育期間,往往控制能力較差,模仿力較強,加上法制觀念較弱,很容易在暴力報道的影響下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犯罪亞文化。
犯罪亞文化對青少年行為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強化犯罪亞群體的反社會性。
2.維系犯罪亞群體和同化群體成員的作用3.提供心理支持的作用。
第四課犯罪心理的形成與內在因素的影響。
(一)需要的概念。
所謂需要,就是在一定的生活條件下,個體和社會所必需的事物在人腦中的反應。需要的產生是由于個體內部生理或心理上存在著某種缺乏或不平衡狀態。需要激發人去行動,使人朝向一定的方向、追求一定的對象,以求得自身的滿足。需要越強烈、越迫切,由他所引起的活動就越強烈??梢哉f,追求需要的滿足,是人類個體和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同時,人的需要也是在活動中不斷產生和發展的。
(二)需要的種類。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的分類: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
(三)犯罪者的需要特征。
(一)動機的基本理論。
動機一般是指,引起個體活動,維持已引起的活動,并促使該活動朝向某一目標進行的13內在作用。
動機包括3點含義:
1.動機本身不屬于行為活動,動機只是一種促使行為活動發生的內在作用。
2.動機不但具有內在的促動作用,而且在促動之后,對個體行為活動還有導向作用和維持作用。
3.個體某種行為活動所持續的時間,可長可短,通常視能夠達到目的而定。
有觀點認為,人之所以會被激起作出某種舉動,是因為他們出于對某一特定情景的看法或思想。人的個性,包括目的、愿望、擔憂,連同各種環境因素,如與目的的接近、目的的價值等一起決定著人將作何舉動。
也有觀點認為,人具有某種行為傾向完全取決于先前這種行為和刺激因強化而建立的牢固聯系。
(二)動機與需要。
動機的產生的條件包括兩類:一是內在需要;二是外在的誘因或刺激。需要和誘因所起的作用不同:需要起推的作用;誘因起拉的作用。
動機的發展過程:需要——意象——愿望——動機。
需要在主觀上常以意向和愿望被體驗著,模糊意識到的、未分化的需要叫意向。明確地意識到并想實現的需要叫愿望。如果愿望僅停留在頭腦里,不把它付諸實際行動,那么這種需要還不能成為活動的動因。處于靜態的需要,還不是動機。只有當愿望或需要激起人進行活動并維持這種活動時,需要才成為活動的動機。
(四)犯罪動機的作用1.激發作用。
2.指向作用。
3.維持和調解作用。
(五)犯罪動機的分類。
1.情境性動機和預謀性動機。
2.意識到的動機和未被意識到的動機。
3.主導性動機和從屬性動機。
4.貪利性動機、報復性動機、性動機、恐懼動機、好奇動機等。
(六)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的關系聯系:
1.產生的原因相同。
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都來源于行為人過于強烈的或不良、畸形的需要,是客觀世界對行為人產生消極影響的結果。
2.從對犯罪行為所起的作用看,二者都對犯罪行為有重要的影響。3.從表現形式看,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的區別也不是絕對的。
4.從相互作用看,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這兩種心理因素是相互影響的。區別:
1.從產生的時間看,犯罪動機是犯罪目的產生的原因,犯罪動機的形成在先。2.從意識水平看,犯罪動機是一種比犯罪目的更內在、隱藏得更深的心理成分。3.從對犯罪行為的作用看,犯罪動機向犯罪行為提供動力,回答為什么要實施犯罪行為的問題;犯罪目的決定犯罪行為的方向,回答干什么的問題。
4.從相互作用看,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在許多情況下是一致的,而在另一些情況下又不一致。
5.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常因犯罪目的的實現,而使犯罪動機強化。
(六)犯罪動機的形成。
(3)內在需要與外在誘因相互作用形成犯罪動機2.犯罪動機的沖突模式。
犯罪動機的沖突模式:雙趨式沖突、雙避式沖突、趨避式沖突。
(七)犯罪動機的轉化。
1.犯罪動機轉化的方式。
(1)影響犯罪動機轉化的主體因素。
生理狀況的變化,個性的影響,犯罪經驗的影響、犯罪工具、手段的變化,共同作案人的變化。
(2)影響犯罪動機轉化的客觀因素。
環境的變化、目標的變化、被害人態度的變化、突發的障礙因素。
三、犯罪者的智力特征。
(一)智力包含以下三方面的能力:
智力是個體適應環境的能力、智力是個體學習的能力、智力是個體抽象思維的能力。
(二)智力與犯罪現在的研究表明:
1.總體來說,不應將智力不發展水平視作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或重要原因。
2.嚴重犯罪的少年的智力發展水平,平均比一般為違法少年的智力發展水平要低。3.犯有強奸罪的青少年的智力發展水平較差,犯奸幼罪更差。
人們傾向于認為,智力的高低可能影響到犯罪的類型、作案方式以及侵害對象的差異,并在犯罪后的心理感受上表現出不同的特征。
(一)氣質的概念。
氣質是指個人所具有的典型的、穩定的心理活動的動力特征。
(二)氣質與犯罪。
氣質只表明一個人心理活動的動力特征,不涉及心理活動的方向和內容。每一種氣質類型既有積極的一面,又有消極的一面,因此,氣質本身沒有好壞之分。任何一種氣質類型都不能決定一個人智力發展的水平,更不能決定其品德的高低。當然也不能決定一個人是否犯罪。
但是當一個人在接受不良因素的作用下,走上犯罪道理之后,氣質可能影響他們選擇的15犯罪行為類型、犯罪手段和方式。
五、犯罪者的情緒、意志特征。
(一)情緒的概念和分類。
情緒是人對反映內容(客觀現實)的一種特殊態度體驗、它具有獨特的主觀體驗形式、外部表現并且總是伴有植物性神經系統的生理反應。
情緒的產生是以客觀事物和對象是否滿足人的需要為中介的。根據情緒體驗的特點可以把情緒分為激情、應激和心境等基本形態。
1.激情。
激情是一種持續時間短、表現劇烈、自我控制力減弱的情緒。
處于激情狀態下的人,往往會改變自己原來的觀點,把發生的許多事情看得不同尋常,給予完全不同的解釋,使習慣的行為方式遭到破壞;其認識活動的范圍往往會縮小,往往只能指向引起激情體驗的對象,而較少考慮到其他方面;意識清晰度降低,控制自己的能力減弱,行動完全受激情的支配,往往不能約束自己的行動,不能正確地評價自己的行動的意義及后果,完全關注與自己的激情狀態之中。
根據激情的性質,激情可分為2類:積極的激情和消極的激情激情的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意識控制減弱,不由自主地離開一切無關的,甚至在實際上很重要的東西。
(2)第二階段,人常常失去意志的監督,發生不可控制的動作和失去理智的行為。(3)第三階段,在激情爆發后,這時會出現安靜和某種程度的疲勞現象,在更為嚴重的情況下,會出現季度疲乏、精力衰竭等。
2.應激。
應激是出乎意料的緊張情況下引起的情緒狀態。在不尋常的緊張狀況下人體會把各種資源(首先是內分泌資源)都動員起來,以應付緊張的局面,這時所產生的復雜的生理和心理反應都屬于應激狀態。
3.心境。
心境是一種比較持久的、微弱的、影響人的整個精神活動的情緒狀態。
(二)不良情緒與犯罪。
1.不良情緒的積累易導致犯罪行為。
(三)情緒障礙與犯罪。
(四)犯罪者的一致特征1.行為目的選擇的反社會性2.缺乏自制力。
六、犯罪者的性格特征。
(一)性格概念。
性格是一個人在對現實的穩定態度和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中所表現出來的個性心理。一個人對現實的各種態度在相似的情景中不斷出現,并在認識、情感和意志活動的反映機構里保存、鞏固下來,便構成了每個人所特有的態度體系,以及與此相適應的、通過不斷地重復而習慣化了的行為舉止。這些對現實的穩定態度和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就構成了人的性格。
(二)犯罪人的性格特征。
研究發現,犯罪行為與不良性格特征有著密切的關系,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行為都是不良性格引起的,不良性格僅是造成行為人違法犯罪的因素之一。
七、犯罪者的自我意識。
(一)自我意識的概念。
自我意識是指一個人對自己各種身心狀態的意識。
(二)自我的分類。
從結構形式上看,自我意識表現為具有認知的、情緒的和意志的形式。屬于認知形式有:自我感覺、自我觀察、自我觀念等,統稱為自我認識。
屬于情緒形式的有:自我感受、自愛、自尊、自卑等,統稱為自我體驗,自我體驗主要涉及我是否滿意自己,我是否悅納自己等問題。
屬于意志形式的有:自主、自立、自制、自強、自信等,統稱為自我控制,自我控制主要表現為個人對自己的行為活動的調解,自己對待他人和自己態度的調解等。從內容上看,自我意識又可分為,生理自我、社會自我和心理自我。
就自我認識中的自我觀念來看,又可分為,現實自我、投射自我、理想自我。
(三)自我意識障礙與犯罪。
自我意識障礙是指個人不能正確認識到自己的軀體狀況和精神狀態的一種精神病癥狀。
我國刑法第14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該危害行為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犯罪故意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犯罪故意的分類:
即時的故意與預謀故意;確定的故意與不確定的故意。
(二)犯罪決意階段的心理表現犯罪決意是由犯罪動機所推動的。犯罪動機所驅使的犯罪,在多數情況下并非即刻就可以達到目的,其中還有一個過程。犯罪人是否將以行為去實現其動機,主要取決于是否已有決定的犯罪意志,即是否已形成犯罪的決意。
(1)預謀犯罪決意(2)機會犯罪的決意。
(3)沖動犯罪的決意。
2、故意犯罪決意過程的心理表現(1)犯意的出現。
17(2)動機的選擇。
(3)經驗和客觀條件的影響。
3、故意犯罪的心理防衛機制(1)心理防衛的概念所謂心理防衛,是指一種自尋理由或采取某種行為使自己擺脫某種心理狀態困擾的心理活動。
犯罪的合理化:就是行為人努力使自己相信犯罪有一定的原因,實屬迫不得已,借以減輕或消除內心的猶豫和顧慮,以便能在心安理得的心境中進行犯罪活動,并在犯罪之后亦少為罪責所恐懼和苦惱。
投射:是指犯罪人把自己的犯罪過程或行為的趨勢歸咎于他人,認為自己之所以犯罪或應當犯罪是他人的行為或某種客觀存在所導致的必然結果。
掩飾:犯罪人自尋各種理由,自我辯解,認為自己的行為沒有罪過或罪過不嚴重。
轉移:犯罪人將自己決意犯罪或實施犯罪所產生的情緒,有意識地轉移到其他方面,以獲得緊張心情的減輕或消除,以便使自己能在犯罪活動中和案后進入輕松的心境,保持情緒上的穩定。
犯罪預備是對將要實施犯罪的準備,是犯罪決意的客觀表露。(1)犯罪預備的主要內容。
(3)促成犯罪預備行為實施的外界因素刺激。
2、實施犯罪的心理和行為的主要內容(1)實施犯罪的心理狀態恐懼興奮欣喜。
絕望和憤怒冷靜。
促使犯罪人放棄犯罪的因素十分復雜多樣,但就其心理實質分為三種情形:
第一,因某種顧慮被迫放棄。
厭倦。
1、犯罪未遂時犯罪人的心理(1)犯罪未遂的心理實質。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人已著手實施犯罪,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18行為。意志以外的原因,既包括客觀原因,也包括主管原因。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造成犯罪未遂的原因有以下幾類基本情況:
第一,外界的障礙和阻力,即客觀障礙使犯罪行為無法進行下去,或使預期的結果無法發聲。
第二,自身行為能力的欠缺,即犯罪人自己身體方面的原因障礙,使犯罪行為無法再進行下去,或使預期的結果無法發聲。
第三,主觀認識上的錯誤,即行為人由于對外界事物認識上出現偏差,導致出現了違背犯罪人主觀意志的結果。
(2)犯罪未遂時犯罪人的心理狀態。
懊惱悔恨憤怒。
恐懼。
2、犯罪未遂狀態的心理(1)滿足(2)弛緩。
(3)精神緊張、聯想混亂(4)悔悟(5)猶豫。
(五)故意犯罪的行為方式。
犯罪行為方式既取決于犯罪的性質,又受著客觀環境及犯罪人自身主客觀因素的制約。同時,與犯罪有關的情況的不斷變化,還會迫使犯罪人相應地改變預定的行為方式。
1、制約犯罪行為方式的主要因素(1)犯罪的性質。
(2)犯罪客觀環境及條件。
(3)犯罪人自身的主客觀條件。
(一)過失犯罪心理概述我國刑法十五條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危害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節過的,是過失犯罪。
1、疏忽大意的過失。
(1)疏忽大意過失的特征。
第一,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后果;第二,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
(2)判斷行為人對自己行為危害后果是否應當預見的心理標準客觀標準主觀標準。
2、過于自信的過失。
(1)過于自信過失的特征。
第一,行為人對自己的危害行為可能發生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有預見性;第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
(2)過于自信的過失與間接故意的不同心理特征。
共同之處:
第一,二者都預見到了行為的危害結果,而且都只預見到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第二,二者對危害結果的態度,都是不希望其發生。二者心理特征的區別:
第一,過于自信的過失,行為人輕信危害結果可以避免,而實際上行為人過高第估計了自己的力量或客觀有利的條件,以致危害結果發生。而間接故意的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可能引起的危害結果,在主觀上不是輕信可以避免,而是采取漠不關心的態度,有有意放任,無意防止,發生了也不違背其意愿。
第二,過于自信的過失確實具有可能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任何因素,而間接故意則根本不存在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任何因素。
1、決意不當。
2、過失與注意義務的違反(1)預見危害的注意義務。
(2)避免危害結果的注意義務。
3、過失與意識狀態不佳。
4、過失與行為態度。
(三)過失犯罪的認識特征。
1、過失犯罪與認識。
2、錯覺與過失行為。
(四)注意與過失犯罪。
1、注意概述。
注意是心理活動對一定對象的指向和集中。所謂注意的指向,就是在同一時間內,把心理活動有選擇地指向于一定對象,而同時離開其余對象。集中注意的對象是注意的中心,其余對象或出于注意的邊緣,或處于注意范圍之外。
注意的分類(1)無意注意。
20(2)有意注意。
(3)習慣注意。
2、不注意與認識錯誤。
當人們已認識到某種危險因素的存在與發展,必然會引起注意;而當認識錯誤,未能意識到危險發生的可能性時,注意就不會引起,從而形成不注意。
3、不注意與判斷錯誤。
行為人如對危險結果有所預見,但經判斷認為發生的可能性不大,主觀上自然不會重視,因而對可能發生的結果,于是多不會引起有意注意,判斷時甚至自覺不自覺地代替了人們對客觀事物的知覺,或成為知覺以外的邏輯補充。
5、過失犯罪與其他心理因素(1)過失與智能(2)過失與情感。
激情與過失行為心境與過失行為應激與過失行為(3)過失與意志(4)過失與性格。
一、概述。
(一)犯罪率方面的年齡差異。
犯罪率的高低在不同年齡段的人口中呈不均衡分布,即一定年齡的人口在社會總人口所占比例與其在犯罪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是有所不同的,兩者之間的比例關系可能表現出三種情形:
1、一定年齡階段的人口在社會中人口中的比例高于其在犯罪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2、一定年齡階段的人口在社會總人口中的比例與其在犯罪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大致相當;
3、一定年齡階段的人口在社會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明顯低于其在犯罪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犯罪的高發年齡。
男性犯罪的高發年齡:
就男性犯罪高發年齡階段看,現代西方幾個國家的情形大致如下:日本30。
犯罪學畢業生的主要就業方向為科研、教育/培訓和公務員,畢業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鑒定人員、犯罪心理研究員、犯罪調查員、執法人員、警務人員、獄警、感化主任、假釋官、社會工作者等。偵查學專業的學生就業面較窄但比較穩定,主要到公安、檢察、國家安全等部門從事偵查工作、刑事執法、預防和控制犯罪以及偵查學教學、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犯罪學是在資本主義社會里形成、發展起來的,其內容和范圍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和犯罪現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變化。從語源上說,首先使用犯罪學一詞的是意大利的r·加羅法洛(1851~1934)。他在1885年問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學》。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犯罪學成為獨立的.學科,始于19世紀中葉,它是以資本主義的發展為其社會歷史條件的。在長期的研究中,有的學者側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試圖探明什么樣的人會成為犯罪者,這方面的學說有犯罪人類學、犯罪生理學、犯罪心理學等,統稱犯罪生物學;有的側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現象,分析什么樣的社會環境條件會導致犯罪發生,這方面的學說就是犯罪社會學。在這種學說中,犯罪統計學起著重要的作用。上述兩類學說都有其側重點。其中,從個人和社會環境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尋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側重的學者也不少。
經過一個學期的學習,我對《犯罪心理學》這門課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懂得了更多有關犯罪的知識。我很高興自己選擇了這門課程,它讓我收獲很多。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連。這一門學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關“是什么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做為證人,以幫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學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連。這一門學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關“是什么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做為證人,以幫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
1.建立假設。通過觀察如果對未知現象及其相互間的關系發生了疑問,根據已知的科學事實和原理進行嘗試性或假設性的推測,也就是提出問題。
2.搜集資料。建立假設后,進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據事實資料驗證假設。搜集資料的方法主要有觀察法、調查法、問卷法、個案追蹤法等。
3.分析資料。采用適當的方法將搜集到的原始資料加以整理、分類,是指系統化和簡約化。
4.做出結論。即驗證假設的過程,確定假設的正確與否。
2.為預防和懲治犯罪以及矯治罪犯的實踐服務。3為讓社會認識犯罪發生的機制,并使之配合有關人員幫助犯人走上正途。
犯罪心理,是指影響和支配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各種心理活動或心理因素的總稱。犯罪心理是犯罪行為的內在動因和支配力量,犯罪行為是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現。
犯罪心理的形成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它包括多方的因素。我們通過對它的研究可以為社會、學校和家庭提供一定的建議,以便更好的預防、控制和減少犯罪,可以為公安、司法、監獄等部門的工作人對于懲治犯罪以及矯正犯罪提供心理方面的建議。
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現在犯罪問題也變得越來越嚴重了,我們應該對它有足夠的重視。因此,加強對犯罪方面知識的學習也變得十分必要了,作為當代大學生的我們更應該如此。大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于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吁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絕大多數屬于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綜上所述,我認為學習《犯罪心理學》這門課程是很有必要的,它讓我知道了更多有關犯罪的知識,讓我在以后的學習和生活中更好地保護自己和自己身邊的人。
犯罪心理學一詞最早出現于1790年德國人明希編寫的《犯罪心理學在刑法制度中的影響》;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學為書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國人紹曼編寫的《犯罪心理學論》。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聯。普通心理學是研究人的心理活動規律的學科,是心理學中的基礎理論學科。
犯罪心理學它要應用普通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研究特殊的群體——犯罪人的心理活動的規律和特點,因此,普通心理學中關于人的心理的實質、各種心理活動的基本規律、人的心理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以及心理學研究的各種方法等都要在犯罪心理學的研究中得到應用;反之,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成果又可豐富和發展普通心理學的理論,使其更加充實和不斷完善。
犯罪心理學學術研究水平的不斷提高,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研究方法和手段的日臻完善,使犯罪心理學愈來愈明顯地呈現出科學的發展模式,有關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現象的研究背景、研究內容和研究結果的應用方面開始步入科學的軌道,有關犯罪心理活動的研究方式、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方面也表現出科學性的特點,逐漸形成完整的、獨特的犯罪心理學學科體系和專門的研究方法,建立起系統化的犯罪心理學的學科知識結構。
犯罪心理學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的運用也越來越廣泛了,往往被用于刑事偵查中。對于我們更好揭露、證實、減少、控制犯罪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我歸納了一下大致有以下幾點:
1.可為犯罪的預測、預防提供心理學依據和具體的方法。通過對犯罪心理產生的各種因素的控制,對犯罪心理進行預測和控制,就可以從客觀上減少犯罪的發生。
2.可為警察提高心理素質、提高公安隊伍戰斗力提供理論指導。犯罪心理學研究警察的心理特點,可為其克服心理弱點、改善心理品質提供一些理論和方法。
3.通過研究犯罪人的心理痕跡,可為發現、揭露和證實犯罪,確定偵查范圍和方向提供幫助。
4.通過研究犯罪人的心理狀態,提高審訊效果。犯罪人在審訊過程中的心理變化有一定的階段性,不同階段有不同的心理狀態。不同的犯罪人對抗審訊的態度、方法也不一樣,但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心理指向,就是企圖掩蓋犯罪事實,蒙混過關。審訊人員應了解犯罪人不同階段的心理狀態特點,時刻掌握其心理動向,從犯罪人的不同表現推測其心理特點并采用相應的審訊策略和方法,通過對犯罪人進行心理控制、心理影響而打破其心理防線,達到加快審訊的進程、提高審訊效果之目的。
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科學發展并非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而是在遵循犯罪心理學學科發展的基本規律,不斷總結犯罪心理理論與應用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行的,隨著犯罪心理學的不斷發展,犯罪心理學研究人員逐步開始采取先進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建立起系統化的犯罪心理學學科知識體系,并在實驗研究的基礎上提高了犯罪心理基本理論的科學性和應用性,犯罪心理研究結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科學的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使犯罪心理學走上科學的軌道,也使犯罪心理學的理論與應用研究具有更廣闊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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