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有助于提高組織的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規章制度范文的執行需要明確責任主體和具體的執行路徑,以確保有效性和公正性。
為了節約用電,降低能源消耗,積極參與“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社會建設,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全體機關工作人員,各分、子公司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樹立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在工作需要時開燈,人離辦公室必須隨手關燈,杜絕長明燈。光線好的房間,必須關閉照明設備。走廊、樓道里的燈要隨手關閉,辦公場所應關閉不必要的夜間照明。
二、盡量少用空調設備,必須使用空調時,按統一規定執行。夏季開空調時間為:6月1日—8月30日,(特殊情況除外)下班前15分鐘要關閉。如發現下班后未關閉空調設備,對部門負責人處以500元罰款,相關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
三、電腦設備不使用時,要進入低能耗休眠狀態,減少待機能耗。工作完后,及時關閉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等設備,下班后無待機現象。
四、各辦公室電腦、空調、電扇、飲水機等一切電器設備應在下班時確保關閉,因人為原因沒有及時關閉電源能耗,造成設備損毀和引發事故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嚴禁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暖氣、電熱水壺等高壓負荷電器,不得隨意搭接電線設備,對違規用電發生事故的,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還要處以200元—500元罰款。
六、本辦法自20xx年5月20日起執行。
山西z物業分公司。
1.1為確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用電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2.1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電區域
3 內容
3.1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管理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3.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2.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3.2.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3.2.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急救法。
3.3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3.3.1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3.3.1.1本公司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3.3.1.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與第二級必須配合.
3.3.1.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3.3.1.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3.3.1.5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1停電 2驗電3掛接地線,即“三措”,如沒有交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3.3.2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3.3.2.1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3.2.3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3.3.3 低壓帶電作業
3.3.3.2 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3.3.3.3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3.4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3.4.1 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3.4.2 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4.3 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3.4.4 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3.4.5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3.4.6 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3.4.7 多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3.4.8 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4.9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3.4.10 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3.4.11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3.4.12 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3.4.14 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3.4.15 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3.4.16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3.4.17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3.4.18 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3.4.20 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3.5 觸電急救:
3.5.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3.5.2脫離電源的方法:
3.5.2.1斷開電源開關;
3.5.2.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5.2.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3.5.3急救:
3.5.3.1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校紀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保障學校財物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學校節約型校園創建,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宿舍供電辦法
第一條 學生宿舍實行智能控電,宿舍供電按照“電量定額、超額付費、先購后用”的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 電量定額:學校按每個學生每月8度電的標準核定,每學期補貼5個月,每間宿舍的總補貼電量按該宿舍實際居住人數核定。每學期開學時學校一次性補貼到位。
第三條 超額付費:宿舍實際用電超過宿舍的總額定電量為超額用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購買,出資方式由同宿舍同學自行商定,電費單價為0.56元/度。
第四條 先購后用:超額用電部分實行先預交費購電量再消費的方式。當宿舍可用電量少于5―10度時,用一卡通消費卡到值班室為本宿舍電表充值,宿舍成員應主動進行查詢并及時充值,如果不能及時充值,宿舍將停止供電。
第二章 安全用電管理
第五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六條 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
第七條 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八條 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九條 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十條 智能控電系統支持違章電器識別功能,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煲、電炒鍋、電熨斗、電發夾、電熱毯、電熱水器、電水壺、電烙鐵、飲水機、電磁爐、電視機、電取暖器、小型電烘干機、電暖寶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如果違規使用,系統將會強制斷電,撤除違章電器后,系統在10分鐘內自動恢復,兩次恢復后,第三次系統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第十一條 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冬季氣溫低于5℃,方可開啟空調取暖;學生在使用空調時應注意對空調的維護,發現有異常情況,應迅速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機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主動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更換宿舍時該宿舍的`同學應配合學校對空調進行移交,如發現人為損壞,應按實賠償。
第十二條 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宿舍管理部門申報維修。
第三章 違紀處理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損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凡因使用違章電器而導致宿舍斷電,第一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報學生處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五條 凡因使用違章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照《揚州職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暫行)給予處分;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用電安全,特制訂如下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一切用電設備、設施必須符合用電規范,必須按標準購置、安裝。
二、學校用電線路要合理布局,除設學??傠婇l外,各層樓面設分電閘,電閘要符合有關標準。
三、要把好用電設備、設施的`產品購置、安裝質量關和運行的安全關,要按有關要求定期檢查、維修,每天巡視一次,發現不安全的隱患及時處理。
四、個人要有安全用電的意識,要養成安全用電的良好行為習慣,用電時要按操作規程運作。
五、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每一位用電的教師相應承擔有關的用電責任。
六、學校每學期對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用電的教育,做到人人學會獨立使用有關的電器,懂得人離關制的操作程序。
七、對違反安全用電要求的有關人員,一經發現,要進行教育、批評,進行記錄,對造成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用電大檢查。
根據供電、供水以及供氣部門關于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對本住宅小區做出如下規定。
1、住宅每戶電表設計容量為 10a,請業戶累計用電容量,若超過負荷,須申請增容。
2、請業戶檢查電線回路負荷,驗證開關,插座及導線是否滿足用電要求,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開關、插座和導線,不得超負荷使用。
3、業戶用電過程中,若發現電線未接好,蓋板、開關、插座處冒煙等異?,F象,請及時關閉電源,檢查電絲是否接好,用電是否超過容量,設備是否異常。
4、每隔一段時間,請業戶按漏電開關試驗按鈕,檢查漏電開關是否可靠。
5、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在公共用電場所、消防、綠化用水場所私自接電、用水,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罰。
6、電、氣、水管線及排水管道已按設計精心安裝,請住戶不要隨便改動,如確需更改,請報金華庭物業服務中心同意,方可進行。
7、住戶若暗埋給水管道,須先試壓,不滲不漏才可批灰隱蔽。
8、請保持排水管道暢通,切勿將可以引起堵塞的物體投入排水系統。
9、請業戶安全使用燃氣,切勿在使用燃氣時離人,非專業人員切勿拆卸、維修燃氣管道、器具。
10、業戶出門前應將燃氣、水閥和不用的電器關閉,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11、因業戶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業戶承擔。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任何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人員離開時電扇要關閉。
3、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
4、禁止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盡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關閉室內用燈。
7、教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后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
為充分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并盡可能節約電力資源,特對學校安全用電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專人開關燈和其它電器,電腦、電視、投影、視頻展示臺等貴重電器必須由使用教師開關,學生不準隨便開關;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在用電高峰期盡量不開,如必須使用時由教師開關。
二、電工必須每月兩次定期對學校電路、設施設備等進行專項常規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三、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使用錄音機、電腦等常用電器時如出現短路、發出異味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報告電工進行維修,堅決禁止自己動手隨意處理。
五、要對消防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設施,配電箱、接線盒等電源設施定期檢修,確保發生緊急意外情況時能夠及時處理。
以上各條望各相關責任人認真落實,嚴格執行,對不負責任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引發責任事故的要嚴厲追究責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二
1.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 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布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斗、烘干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于10歐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三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4、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5、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6、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時找電工處理。
7、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8、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9、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0、辦公室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校紀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保障學校財物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學校節約型校園創建,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宿舍供電辦法。
第一條學生宿舍實行智能控電,宿舍供電按照“電量定額、超額付費、先購后用”的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電量定額:學校按每個學生每月8度電的標準核定,每學期補貼5個月,每間宿舍的總補貼電量按該宿舍實際居住人數核定。每學期開學時學校一次性補貼到位。
第三條超額付費:宿舍實際用電超過宿舍的總額定電量為超額用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購買,出資方式由同宿舍同學自行商定,電費單價為0.56元/度。
第四條先購后用:超額用電部分實行先預交費購電量再消費的方式。當宿舍可用電量少于5—10度時,用一卡通消費卡到值班室為本宿舍電表充值,宿舍成員應主動進行查詢并及時充值,如果不能及時充值,宿舍將停止供電。
第五條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六條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
第七條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八條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九條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十條智能控電系統支持違章電器識別功能,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煲、電炒鍋、電熨斗、電發夾、電熱毯、電熱水器、電水壺、電烙鐵、飲水機、電磁爐、電視機、電取暖器、小型電烘干機、電暖寶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如果違規使用,系統將會強制斷電,撤除違章電器后,系統在10分鐘內自動恢復,兩次恢復后,第三次系統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第十一條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冬季氣溫低于5℃,方可開啟空調取暖;學生在使用空調時應注意對空調的維護,發現有異常情況,應迅速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機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主動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更換宿舍時該宿舍的同學應配合學校對空調進行移交,如發現人為損壞,應按實賠償。
第十二條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宿舍管理部門申報維修。
第三章違紀處理。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損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凡因使用違章電器而導致宿舍斷電,第一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報學生處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五條凡因使用違章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照《揚州職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暫行)給予處分;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
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生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器工作人員用掌握觸電解救法。
1、根據供電局和市政公司的有關文件規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代替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豪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李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活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在不停電的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停電b驗電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回到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二)、驗電。
2、同桿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4、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他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3、掛地線程序先接地線端,后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地”后掛“頭”,先掛下層后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1、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1、高空作業時不允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面停留或經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在屋頂、桿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3、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設備時不得用上下跑鄭方法。
4、高空作業前應先檢查腳扣、梯子等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5、人在導線或磁瓶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或采取其他紡織導線墜落的措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結構上。
6、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須時應采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7、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到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架構上栓好安全繩,在進行中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現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1、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把柄的工具監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2、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忍氣吞聲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3、上桿前應分清火、地線路燈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后斷開地線,復雜的工作應先做好相位記錄,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應先將兩個線頭接實后纏繞,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一顆桿上只許一人斷。接導線,上桿斷接戶線時不許在死頭桿上大放,并應照看行人、車輛。
4、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堅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5、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1、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2、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變臺圍欄內應堅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4、位于行道樹間的變臺,在最大風偏時,其帶電部位與樹梢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米。
5、水泥電桿不應掉灰露筋,環裂或彎曲:木桿、木橫擔不應糟朽、劈裂;電桿不得有傾斜、下沉及桿基積水等現象。
6、溝槽沿線的架空線路,其電桿根部與槽、坑邊沿應堅持安全距離,必要時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7、塔式起重機附近的架線路,應在臂桿回轉半徑及吊物1.5米以外,達不到此要求時,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旋。
8、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9、高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10、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12、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13、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14、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堅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15、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16、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17、三相膠蓋閘一般只可人微言輕斷路開關使用,使用三相膠蓋閘時,應加裝熔斷器膠蓋閘內不許設置熔絲。
18、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19、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20、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21、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22、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貼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23、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異常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24、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25、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26、各級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27、觸電急救:
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2、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3、其余未列項目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
(一)、獎勵制度。
3、對于能夠及時發現嚴重違章行為消除重大用電隱患的個人一次性獎勵1000——5000元。
(二)、處罰制度。
l、每發現一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用電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操作者罰款100元;
2、對于現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格者罰款100元;
3、對于不按要求安裝電器設備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1000元;
4、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xx元。
為充分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并盡可能節約電力資源,特對學校安全用電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專人開關燈和其它電器,電腦、電視、投影、視頻展示臺等貴重電器必須由使用教師開關,學生不準隨便開關;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在用電高峰期盡量不開,如必須使用時由教師開關。
二、電工必須每月兩次定期對學校電路、設施設備等進行專項常規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三、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使用錄音機、電腦等常用電器時如出現短路、發出異味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報告電工進行維修,堅決禁止自己動手隨意處理。
五、要對消防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設施,配電箱、接線盒等電源設施定期檢修,確保發生緊急意外情況時能夠及時處理。
以上各條望各相關責任人認真落實,嚴格執行,對不負責任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引發責任事故的要嚴厲追究責任。
春節用電安全通知。
二、開水器由食堂管理員燕超負責,定時開關(每天在上班時間對開水器進行斷電處理),配電盤上鎖,特殊情況需開啟電源,誰開用完后負責關閉電源。
三、杜絕用電器在無人時運轉,宿舍內無人時應保證用電器電源關閉,辦公室下班后所有用電器應關閉電源。特別是600w以上用電器。
四、辦公室、生活區、室外照明由門衛負責。對照明設備及時開關。
五、禁止私接電線和使用非項目部配備的高耗電電器。
為保證本制度實施,望全體職工認真遵守、實行。相互提醒監督。項目部由項目領導牽頭,采取每月不定期檢查,確保本制度長期有效執行。
2、安全管理員上崗必須穿著統一制服,佩帶規定裝備和工作牌。
3、上崗時要認真檢查設備設施,認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意外)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確保小區安全。
4、熟悉本崗位任務和工作程序,執勤過程中要以敏銳的目光,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案件、事故的發生,力爭做到萬無一失。
5、愛護設施設備和公共財物,對小區內的一切設施、財物不得隨便移動及亂用,熟悉小區消防系統及消防器材的安裝位臵,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發事件能正確進行處理。
6、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對崗位內發生的各種情況要認真處理,并且做好記錄,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堅決設法抓獲。
7、遇有緊急突發性重大事情,要及時向班長或主管領導請示報告。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9、積極向客戶宣傳遵紀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識。
1、在小區內有停車位的車主,必須持有管理處發放的停車卡,并憑卡出入小區。
2、凡無私家車位停車證的車輛,一律不得在私家車位泊車。
3、進入小區內停放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內。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4、外來車輛,按零停收取停車費。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住宅區。
6、車輛停放后,駕駛員必須自覺鎖好車門,關好車窗,并保持車位清潔衛生。
7、車管員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并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交接班雙方的責任。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檢查、指導、督促轄區內全體人員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月至少全面檢查消防設施設備一次。
3、貫徹消防法規,落實消防措施,加強消防監督,宣傳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習,管好消防設施(備),增強全體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轄區內的防火建筑結構和人員工作、生活環境及人員疏散通道等基本情況,掌握各種消防設施(備)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確使用方法、滅火應急措施等知識。
5、制定重大工作計劃,開展大型活動,必須擬定相應的滅火應急方案。
6、定期檢查轄區內的消防設施,組織討論、修訂、完善滅火應急方案,確保萬無一失。
7、及時消除并處理火險隱患、火警投訴及有關事宜。
8、發生火災時,在專業消防人員趕到現場之前,擔任現場總指揮,協調滅火工作。
(一)發生火警時的應急措施詳見《滅火應急規程》。
(二)執勤中遇到搶劫的處理。
在執勤中遇到有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強行掠奪或毀壞公司和客戶財物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立即進行處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鎮靜,設法制服罪犯,并應立即發出信號,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員或群眾支援。
2、若在小區內遇到犯罪分子搶劫,應立即通知關閉大門。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時,要看清人數和衣著、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標志等,并及時報告管理處和公安機關,可撥“110”報警。
3、有固定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若在運動過程中作案,沒有固定現場的,對犯罪嫌疑人遺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應當用鉗子、鑷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紙內妥善保存,交公安機關處理。切不可將安全管理人員或其他人的指紋等痕跡弄到遺留物上。
4、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在公安人員未勘察現場或現場勘察完畢之前,不能離開。
5、事主或在場群眾如有受傷的,要盡快送醫院救治,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三)發現客戶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闖入安全管理目標的處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很容易造成傷害,當班安全管理員的處置方法是:
1、勸說或阻攔,讓其盡快離開安全管理目標范圍。
2、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的同時,及時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屬或工作單位,讓他們派人領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標或社會安全的行為,可將其強制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四)執勤中發現可疑分子的處置。
安全管理員在執勤中如發現有神色慌張、行動詭秘的可疑人員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報告當班班長和管理處,并向其他區域執勤安全管理員發出信號。特殊情況還需向公安部門報告。
2、嚴密跟蹤觀察,暗中監視,防止其進行破壞或犯罪活動。
3、發現與公安機關通緝的在逃人員體貌特征相似者,或經盤詢漏洞百出、形跡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將其帶往公安機關查處。
(五)執勤中發現客戶斗毆時的處置。
當班安全管理員在安全管理區域內發現客戶打架、斗毆事件時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心勸導雙方離開現場,緩解矛盾。確能認定屬于《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行為或犯罪行為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將行為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2、提高警惕,防止壞人利用混亂之機進行破壞或偷竊活動。
3、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確保安全管理區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協助公安人員勘察打斗現場,收繳斗毆器械,辨認為首分子。
(六)客戶發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時的處置。
1、值班安全管理員應迅速報告安全管理班長和管理處,管理處應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及時報告公司安全部,客戶投購保險的還應(提醒客戶)通知承保的保險公司。
2、當班安全管理員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方法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免破壞現場,影響證據的收集。
3、抓緊時機向發現人或周圍群眾了解案件和事故發生、發現的經過,收集群眾的反映和議論,了解更多的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
4、向到達現場的公安人員認真匯報案件發生情況,協助破案。
就是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對電氣焊、使用明火、吸煙等和使用臨時用電、用電設備、用電器具等方面安全所規定的制度。如;動火安全消防管理規定:
根據國家安全消防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鑒于本工程的消防不安全因素多等潛在的危險因素,安全生產難度較大,尤其在生產、搶進度、支模和外架搭設過程中,如有絲毫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極容易發生火災和爆炸引起群體傷害事故。
因此,安全動火(各類火源)是我們工程最重要的安全消防管理內容之一。為了加強管理和有效防止不安全動火而引起火災和爆炸群體傷害等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規定。
各類動火應嚴格執行安全消防相關技術要求;做到“三不動火”,即沒有批準的動火許可證不動火,安全監護人不在作業現場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在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凡是可動可不動火的一律不動;凡能拆下來的一律拆下來,移到安全區域動火。
凡在儲存、輸送可燃物料的設備、容器、管道上動火,應首先切斷物料來源,加好盲板、關閉閥門,經徹底吹掃、清洗、置換后打開人孔,通風換氣,并經分析合格后,才可動火。
動火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落實防火措施后,方可簽動火證。一張動火許可證只限當日一處作業地點有效,不得涂改。
動火操作人和安全監護人在接到動火許可證后,應逐項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防火措施不落實或監護人不在場,操作人有權拒絕動火。
生產設備(裝置)進行大、中修時,因動火工作量大,對于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都應徹底清除,按規定進行處置并管道加盲板隔離。
工地內禁止流動吸煙;吸煙者可到指定吸煙處。
生產作業場所一律禁止吸煙;吸煙者必須到指定地點吸煙。
一級動火(禁火區):
變電處、配電室、空壓機室、集控室、泵房及所屬設備設施,乙炔和氧氣存放處等危險性大的設施設備動火。
倉庫等場所動火。
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動火項目。
二級動火:
除一、三級動火以外的臨時動火,均屬于二級動火。
三級動火:
沒有火災、爆炸、傷害(中毒)等危險項目的動火。
固定動火區設在機修工房內指定位置,可不辦理《動火許可證》。
凡可拆卸并有條件移到動火區焊補的物件,必須在固定動火區焊補,盡可能減少在禁火區動火次數。
動火區內應設有數量足夠的滅火器具,并設置明顯的標識。
一級動火:由申請動火單位負責人牽頭組織動火地點負責人等相關人員、動火操作人、安全監護人、安全部、設備部人員等,共同擬定、并現場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申請動火作業單位負責填寫動火許可證,報公司設備部、安全部、項目部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并在公司項目安全部登記備案。
二級動火:由申請動火單位負責人牽頭組織相關人員、動火操作人、安全監護人、安全部設備部人員等,動火單位負責擬定、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動火單位負責填寫動火許可證,報公司設備部安全部審批;并在公司安全部備案。
三級動火:由動火人員負責制定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填報動火許可證;并報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公司安全部備案。
動火設備內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沒有進行全面吹掃、置換、蒸煮、清洗等程序處理,或雖經處理而達不到動火條件。
氣焊氣割動火所用的乙炔氧氣都是易燃易爆氣體,焊炬、膠帶、減壓閥、回火防止器等器具不完好,出現泄漏。
在動火作業時,無論是氣割、氣焊或是電焊,都要使金屬在高溫下熔化,熔化的金屬熔液易到處飛濺,引燃周圍的可燃物質、煤塵、電纜槽內電纜等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
氣焊氣割時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都是壓力容器,如果使用不當,或離動火點的安全距離不夠10米,或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安全距離不夠5米,當乙炔瓶、氧氣瓶受熱或漏氣時,都易發生著火、爆炸事故。
電焊時,焊機不完好或地線、把線絕緣不好,造成與在用設備、管線發生打火現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它設備、管線上引弧,造成設備、管線擊穿,或是設備管線損傷,留下隱患。
電焊作業時,工具絕緣不好發生漏電,或焊工不穿絕緣鞋,在容器內部或潮濕環境作業,造成人員觸電。
監護人員脫離崗位或沒有人監護。
焊割人員、接線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檢維修或危險性大的動火項目,要制定出完整的安全作業方案。要向參與作業人員進行“五交”,即交作業任務、交安全措施、交安全檢維修方法、交安全注意事項、交應遵守的有關安全規定。
要落實項目負責人、監護人,落實各種防范措施。
動火前必須辦理動火申請手續,并經審批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動火。要做到“三不動火”即沒有動火許可證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
動火人拿到批準的動火證后,應檢查動火部位和防火措施是否落實,如果沒有落實,動火執行人應拒絕動火。
審批人員檢查要點:
動火執行人所使用的工具、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動火設備本身是否殘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監測結果是否合格,是否加好了盲板等進行了有效隔離。
動火周圍的可燃物、暗溝、煤塵等環境是否按要求采取了清理封堵等安全消防措施。
審批人員必須親臨動火現場查看,確認無火險后方可批準。
管理要點:
安全監護人的資格、職責和權限
資格:必須由動火單位(一級動火:動火單位同時)指派一名了解動火區域或者崗位的生產過程,熟悉工藝操作和設備狀況;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出現問題能正確處理;有應付突發事故的能力,會使用滅火器材、防毒器材的人員擔任監護人。
職責:動火前要按照動火許可證逐項檢查并落實防火措施,檢查動火現場的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在動火期間不準兼做其他工作,必須堅守崗位,不得私自離開現場。動火作業完成后,要會同其他人清理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權限:對動火部位與動火證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有權制止動火;發生異常情況時有權停止動火;對動火人不執行“三不動火”又不聽勸阻的,可以收回動火許可證,并向領導報告。
電焊作業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電焊工所用焊把必須絕緣良好;電纜線、地線、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防止受外界高溫烘烤。
過路要加保護套管,防止被過往的車輛軋壞;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環境作業,應采用絕緣墊以保證焊工與焊件絕緣。
電焊工不應攜帶焊把進出金屬設備;禁止將接地線連接于在用管線、設備及鋼結構上,以防產生靜電;禁止在設備和無關的管線上引弧。
氣割和氣焊時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要注意氧氣瓶及器具不得沾上油脂、瀝青等物質,避免與高壓氧氣接觸發生燃燒。
嚴禁乙炔與銅、銀、汞類物質接觸,以防發生爆炸。
必須杜絕本規定第4項所述的常見事故原因的情況發生。
進入受限空間內部動火,必須遵守相應安全消防要求。
臨時用電必須由電工進行安裝與拆除;并符合國家《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標準》要求。重點注意:電源線絕緣必須良好;其接線頭處不許與廠房金屬部位接觸,防止漏電。
食堂用液化氣罐、灶,應經常檢查是否有漏氣現象。
其它動火項目,應符合相應安全消防技術要求和規定。
違反本規定的人員,應說服教育或停職培訓(減發工資),待培訓合格后重新上崗;同時根據違章情況,給予一次性50――300元處罰。
違反本規定釀成事故的單位及領導,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工地內危險區域流動吸煙者,給予50元/次處罰。
任何員工都有權制止違章動火行為。對有效制止非法動火的人員,給予相應獎勵。
本規定與上級相關規定有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安全動火管理范圍:各種焊接、切割作業、危險場所內其它產生火花的作業,電爐子、火爐、液化氣罐灶,噴燈,流動吸煙、煙頭亂扔等易造成火災危險的一切火源。
本規定未盡事宜和有爭議事項,根據實際情況由安全部設備部裁定。
一、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用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水用電安全。
二、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用水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學校辦公場所無特殊情況必須在晚22:00前熄燈,由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人員負責關閉,22:00以后由值班保安負責。無重大活動體育館不得開燈,或者是如活動結束后,當事人不關燈,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
四、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后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計算機、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每發現一次罰相關責任人30元;節假日期間,保安負責全校燈的關閉,如有長明燈現象,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五、鍋爐工要嚴格按照送水時間供水,每次洗澡完畢后值班人員應檢查各浴室的水龍頭是否關閉,如發現有長流水現象或里面有長明燈,每次罰款30元。禁止在浴室內洗衣服,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六、禁止教職工私自在住宿區和公共場所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違者罰款50元。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確需要布線的,請到總務申請,由學校電工統一規范布線。
七、禁止任何人在辦公場所或公共場所(如洗手間)用電爐或電炒鍋做飯,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元。在學校生活區住宿的生活指導老師,禁止在生活區做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違禁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視情節處以200~300元的罰款。
八、各宿舍、辦公室空調要在適宜溫度開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時開空調。下班時或沒有人時,一定要關好空調,否則罰責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職工一律不充許用學校消防水沖洗衛生,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十、總務處要經常對公共場所的水電、鍋爐、浴室、食堂及生活區等處的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并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倓仗幰鶕姌I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倓仗幰贫ň唧w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什川初級中學。
為了節約能源,培養學生節約習慣,創建節約型社會。
各班選出一名工作認真負責的節能員,班主任負責督促,管理本班的用電工作。
1、根據室內光線明、暗情況使用電燈。
2、室內其它用電設施根據實際情況使用,用完即關掉電源。
3、學生離開教室,如做課間操、上體育課,美術課,或到實驗樓上課,即將教室內的燈、風扇等用電設施全部關閉,做到人走電停。
1、學??倓詹块T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記錄,并納入教師目標管理考核和文明優秀班級的評比。
2、每學期由總務部門根據節能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學校優秀節能員的評選,并進行獎勵。
班主任:
責任人:
總務室
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用電安全,特制訂如下:
一、學校的一切用電設備、設施必須符合用電規范,必須按標準購置、安裝。
二、學校用電線路要合理布局,除設學??傠婇l外,各層樓面設分電閘,電閘要符合有關標準。
三、要把好用電設備、設施的產品購置、安裝質量關和運行的安全關,要按有關要求定期檢查、維修,每天巡視一次,發現不安全的隱患及時處理。
四、個人要有安全用電的意識,要養成安全用電的良好行為習慣,用電時要按操作規程運作。
五、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每一位用電的教師相應承擔有關的用電責任。
六、學校每學期對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用電的教育,做到人人學會獨立使用有關的.電器,懂得人離關制的操作程序。
七、對違反安全用電要求的有關人員,一經發現,要進行教育、批評,進行記錄,對造成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用電大檢查。
(1)學生及工作人員進入實驗機房嚴禁攜帶食品和飲料。
(2)實驗機房內嚴禁吸煙,火種要當場熄滅。
(3)如發現有飲料留在實驗室則立刻帶出實驗室。
(4)開實驗室電源開關時要先確定全部電閘關了,如沒有則要先全部關電閘。先從開總開關開電閘開始,然后在逐個開其他小開關,整個過程要非常注意個人安全問題。
2、細節注意問題。
(1)外來人員需要得到實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實驗機房。
(2)教室及工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設備的操作流程。
(3)嚴禁在實驗室吸煙、進食和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等:嚴禁大聲喧嘩、打鬧和隨意走動。
(4)進入實驗室應愛護公物,不得亂寫亂劃,不得動用其他無關設備。
(5)實驗管理人員要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管理,并檢查實驗室可能存在的各種火災隱患,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6)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要定時清理實驗室。
3、離開注意條款。
(1)要求學生在離開前應主動清掃、整理桌面衛生,保持抽屜干凈,不得將無用資料甚至垃圾丟放抽屜。
(2)管理人員確定下課后關閉電腦、投影及主控臺其他電器,愛護學校的設備電器。
(3)實驗室管理人員在下班前檢查所以房間的安全情況,當天不再使用的房間要關電閘,先關小開關,然后再關總開關電閘,關窗,關門。
(4)負責清理各實驗室的衛生。
1、醫院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2、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3、固定動火必須經醫院領導審查同意、批準,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4、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5、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6、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7、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醫院內使用時,應經醫院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8、過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0、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醫院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公司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11、一切固定的設施,應嚴格按照規范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2、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3、禁止使用電熱棒。
14、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
15、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維護是減少火災的危害,保護員工人身、企業財產的安全,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秩序關鍵中的關鍵。為了在關鍵時刻用好消防設施和器材,特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問題做出如下規定:
一、設在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的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燈、指示標志、標語、防火設備等均由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派人管理,登記在冊。
二、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對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三、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每月定期一次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免遭人為的破壞或鼠咬、丟失。檢測完畢后,應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四、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每月一次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在對滅火器的檢查當中應建立檔案資料,檢查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報告安環部處理,安環部應根據各重點部門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準合格電工操作,并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如無則省略之)。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b、停電時,先??諝忾_關,后停閘刀開關;
c、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d、記錄每天的用電情況。
5、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梢院祥l送電。
6、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后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8、公布電力故障、搶修、搶救緊急聯系電話。
9、在高壓線路附近或周圍設置警示標志。
1、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機電車間解決。
2、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4、高壓設備檢修停送電由崗位工和中控操作員填寫《停電申請單》及《送電申請單》由生產科批準后送交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接票要認真核對票及現場后才能執行,值班電工執行后懸掛標示牌及并在回單上加蓋“已執行”章,現場人員見到蓋章票后才能進行設備檢修。
5、高壓開關操作一律執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長填寫,主任批準后執行。
6、現場低壓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制度,崗位檢修停送電需書面通知值班電工,由值班電工斷電掛牌并記錄,同一任務的停送電必須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電時見有牌均不得送電應查看記錄聯系停電電工。
7、各崗位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需由工段長申請生產科批準交由機電車間執行,新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的電工安裝完畢后要填寫施工記錄及材料用量交回車間。
8、辦公大樓、食堂、浴室、員工宿舍樓等的用電、節電規范由行政部單獨制定管理辦法。
9、安全用電納入新進員工職前培訓科目中,并有培訓考核記錄。
10、規定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牽頭動力部門制定臨時規定并及時補充完善本管理辦法。
附件:
《停電申請單》
《送電申請單》
配合管理辦法建議:
1、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2、飲水機使用管理辦法
3、電腦等oa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4、照明燈使用管理辦法
(以上可以寫在一個管理辦法中,也可以分別制定,亦可以加入“用電管理辦法中的節電章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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