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我們對書中內容進行思考和理解的反饋,是對作者觀點的評價和思考。6.以下是一些讀者寫的讀后感范文,他們從不同的角度解讀了同一本書。
最近,老師從學校圖書館里借來了一本書給我們看,叫《頑童時代》。本文作者是鐘麗思,這本書的內容就是講述她兒童時,她親身經歷的事。
故事講得是:一個名叫鐘麗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遠的地方,不能帶著孩子,就只能把麗思交給姨夫姨母撫養。姨夫姨母就把麗思帶到了香港生活,由于麗思小時候經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寵著麗思,麗思一直是嬌生慣養,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為這樣,麗思膽子越來越大。
后來,麗思的親生父母來找麗思,想把麗思帶回來,但麗思還是堅信他們不是她的親生父母,是人拐子。麗思就很不聽話,經常給家里找麻煩,麗思的父親就開始嚴格訓練麗思,讓麗思自己洗碗;生病時自己照顧自己,自己熬紅糖姜湯;經常體育鍛練……后來麗思的父親讓麗思上學校,可麗思總不聽話,很頑皮,經常受到批評,還經常轉班,被班里人成為——“害群馬”但最后,由于麗思被杜老師的教育,慢慢將麗思教育成一個乖孩子。
讀完這本書后,你會知道,其實麗思小時候不但是個頑童,還是一個樂觀,天真,活潑的孩子,就算被父親打,被老師受批評,她還是很樂觀,不為任何事而不開心,難過。她從來不會為了貪玩,而忘記學習的重要性,她雖然不乖,但學習從不落下,連老師都說她很聰明,但聰明得“聰明不走正路”。
鐘麗絲的童年是充滿:天真,快樂,陽光和無憂無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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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是曾經的頑皮兒童,可大多數人過了就過了,很無所謂,而有一本書——《頑童時代》,就寫了作者的童年。
作者鐘麗思因小時候父母打仗而到了姨父姨母家里,姨夫姨母十分寵她,麗思的性格寵頑皮了。麗思的親父母回來了,他們將她帶回了家,親父親是士兵,對麗思十分嚴格,不愛吃飯就不要吃了,餓死不管,調皮的麗思常常被當兵的父親打的皮開肉綻,遍體鱗傷,體無完膚。但她還是不改頑皮,一向那么淘氣。她十分聰明,成績名列前茅,可表現一點也不好,在一張不入取通知上,小小的麗思開始了成長。
童年,值得珍惜與回味的東西。想得到的,會想一些鬼主意去爭取。錯了,好了傷疤忘了痛,下次在犯一個一模一樣的。對了,欣喜若狂,下次努力再來一個一模一樣的。童年是美好的,是許許多多人渴望再次得到的,是啊,做一個無憂無慮的快樂兒童,多好??!雖然有一點點小顧及(被家長打),但真的很好,大家只有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就像童年,你現在覺得不好,不快樂,想快點長大,但等你真正長大,長成一位不再頑皮的成人時,你才會發現,童年不見了,童年再也不回來了,那時,你會后悔,當初為什么不珍惜這寶貴的童年,為什么不盡力留住那顆幼稚的心!
珍惜這寶貴的童年吧,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什么是珍惜。
最近,張老師從學校圖書館里借來了一本書給我們看,叫《頑童時代》。本文作者是鐘麗思,這本書的內容就是講述她兒童時,她親身經歷的事。
故事講得是:一個名叫鐘麗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遠的地方,不能帶著孩子,就只能把麗思交給姨夫姨母撫養。姨夫姨母就把麗思帶到了香港生活,由于麗思小時候經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寵著麗思,麗思一直是嬌生慣養,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為這樣,麗思膽子越來越大。后來,麗思的。親生父母來找麗思,想把麗思帶回來,但麗思還是堅信他們不是她的親生父母,是人拐子。麗思就很不聽話,經常給家里找麻煩,麗思的父親就開始嚴格訓練麗思,讓麗思自己洗碗;生病時自己照顧自己,自己熬紅糖姜湯;經常體育鍛練……后來麗思的父親讓麗思上學校,可麗思總不聽話,很頑皮,經常受到批評,還經常轉班,被班里人成為——“害群馬”但最后,由于麗思被杜老師的教育,慢慢將麗思教育成一個乖孩子。
讀完這本書后,你會知道,其實麗思小時候不但是個頑童,還是一個樂觀,天真,活潑的孩子,就算被父親打,被老師受批評,她還是很樂觀,不為任何事而不開心,難過。她從來不會為了貪玩,而忘記學習的重要性,她雖然不乖,但學習從不落下,連老師都說她很聰明,但聰明得“聰明不走正路”。
鐘麗絲的童年是充滿:天真,快樂,陽光和無憂無慮。
讀罷該書,我感受頗深。在她身上我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就像是我身邊相伴多年的老朋友,易趣相投,她是多么活潑靈動,似乎走出了陰霾,也讓周圍朋友感受到這份豁達,帶給他們無限歡樂,帶領他們一同體味到童年的明媚陽光。但與此同時,憂傷也伺機而待。正是這種夾雜著酸甜苦辣的童年,才會令所有人都依戀那段美好時光。
童年的純真想一朵潔白的云,像一顆透明的水晶,記錄著童年的點點滴滴,滿懷夢想,永不言棄。
最近,我讀了一本由鐘麗思寫的《頑童時代》,刻畫了“我”是怎樣生活的,怎樣頑皮怎樣聰明的,讓我越看越有味道,使我愛不釋手。就讓我們這個既頑皮又聰明的孩子那里去學點我們應該學的東西吧!
在這本書里充分的描寫了“我”的聰明體現在于哪里,“我”的頑皮可愛體現在哪里,都充分的'體現出了“我”的性格特點。如“我”的頑皮體現在:又一次,“我”為了回到丁班,就在那一次數學公開課上,老師叫“我”上去解答題目之時,我轉過身去,把嘴張開呈現出了一排血紅血紅的大牙,并把眼睛瞪成斗雞眼。這讓在場的人都大吃一驚,事后,“我”被老師批評了一頓,調到了甲班。
聰明在“我”被調到甲班后被發現的。甲班班主任每天都給“我”出一道題,而且必須是自己做的,要是問別人,就得做三天的值日。在“我”的努力下,我終于得到唯一一句表揚的話。
在這里“我”的調皮讓人可恨,可笑,“我”的聰明讓人出乎意料。在生活中。我們也可以做出點出乎意料的事來,但不能做得太過火。所以,以我的角度來看,他的兩個特點都各占百分之五十,也并不覺得過火。
在我們的學習生活中,你在學習時可稍微做些小動作,給自己的腦子休息休息,這樣才會學得更好、更出色。
這幾天我看了鐘麗思的《頑童時代》一書,讓我感受到了作者純真的童年回憶,本書用樸實簡單的語言,感人至深的情節,打動了每一個大人與小孩,讓所有人都回想起往事的記憶。
本書講的是鐘麗思從小在養父養母手中長大,后來到了香港,與親生父母重聚。他父親是個軍人,對鐘麗思甚是嚴格,他在學校中認識了許許多多小伙伴,有關寶寶,柳風眠,段志高、劉碧云、劉抗生、張嘉陵、李亞林等,他們滾鐵圈,斗蟋蟀,整同學,吃蟻卵,學獨角飛將軍,想象自己該這么死,每件事都富有童真氣息。他富有正義感,善良正直,正邪分明,直到他中學未考上,和親人之死的悲劇使他的童年走向盡頭。前段快樂,后段傷感鐘麗思做的這些事你有沒有做過拿?每個人都擁有這自己唯一的一段童年,那些小伙伴從前陪你玩耍的小伙伴在哪里?哪些從前嚴格的老師現在又在何方?時間真是過的太快了,好好珍惜自己的童年吧,可能以后你再也無法調皮,再也無法現在這么快樂了。
最近,老師從學校圖書館里借來了一本書給我們看,叫《頑童時代》。本文作者是鐘麗思,這本書的內容就是講述她兒童時,她親身經歷的事。
故事講得是:一個名叫鐘麗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遠的地方,不能帶著孩子,就只能把麗思交給姨夫姨母撫養。姨夫姨母就把麗思帶到了香港生活,由于麗思小時候經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寵著麗思,麗思一直是嬌生慣養,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為這樣,麗思膽子越來越大。
后來,麗思的親生父母來找麗思,想把麗思帶回來,但麗思還是堅信他們不是她的親生父母,是人拐子。麗思就很不聽話,經常給家里找麻煩,麗思的父親就開始嚴格訓練麗思,讓麗思自己洗碗;生病時自己照顧自己,自己熬紅糖姜湯;經常體育鍛練……后來麗思的父親讓麗思上學校,可麗思總不聽話,很頑皮,經常受到批評,還經常轉班,被班里人成為——“害群馬”但最后,由于麗思被杜老師的教育,慢慢將麗思教育成一個乖孩子。
讀完這本書后,你會知道,其實麗思小時候不但是個頑童,還是一個樂觀,天真,活潑的孩子,就算被父親打,被老師受批評,她還是很樂觀,不為任何事而不開心,難過。她從來不會為了貪玩,而忘記學習的重要性,她雖然不乖,但學習從不落下,連老師都說她很聰明,但聰明得“聰明不走正路”。
鐘麗絲的童年是充滿:天真,快樂,陽光和無憂無慮。
每個人都有一段難忘的時光,那就是童年。更何況是《頑童時代》中的一個小女孩?這次我就看了《頑童時代》,感覺深有體會。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個被稱為是“害群馬”的小女孩的童年故事,她剛出生的時候,她的爸爸媽媽把她交給她的姐姐撫養,它的姐姐特別寵愛她,于是養成了她嬌生慣養的個性,直到她四歲那年。它才回到了爸爸媽媽的身邊,因為,她的爸爸是位軍人,母親是位教師,于是她改變了性格,害獲得了許多的知識。所以導致她上課不認真聽講,但是成績很好的一個孩子,它就以這樣的學習方式結束了她的小學生活。由于她的老師給她的評語太糟,所以沒有一所中學肯錄取她。她就這樣結束了他的童年生活。
這本書通過描寫一個小女孩純真的童年故事,她雖然很調皮,但是很勇敢,雖然她很魯莽但是很機智,是一個假小子,他有一個純真的童年、純真的心,天真而又可愛,他的童年過得非??鞓?,我們也應該這樣。生活的每一天都要很充實,我們的童年只有一次,童年的純真與夢想、個性與希望,真誠的愛與被愛以及正直、善良的品行,才是我們一生中最寶貴的財富。
今天我讀了《頑童時代》這書,我深有感受。
作者是一個很頑皮的小孩,她出生于一個軍人家庭,這造就了她頑皮與大膽的性格。在學校,她成績十分優異,卻因為過分頑皮在三個班里調來調去。平時和孩子們學蘇聯英雄集體吃螞蟻卵、在課堂上給睡覺的同學畫了個大花臉、滾鐵環、拍洋片、斗蟋蟀……她成為所在小學里第一個在一年級就被記大過的小女孩。但是她又是那么富有正義感,不善辯解、笨嘴拙舌的她卻極富正義感和同情心。她救過奄奄一息的小孩;幫助過討飯的難民……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從她身上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故事以她因為操行太差而沒有被中學錄取這一個悲傷的結局結束。
讀罷該書,我感受頗深。在她身上我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就像是我身邊相伴多年的老朋友,易趣相投,她是多么活潑靈動,似乎走出了陰霾,也讓周圍朋友感受到這份豁達,帶給他們無限歡樂,帶領他們一同體味到童年的明媚陽光。但與此同時,憂傷也伺機而待。正是這種夾雜著酸甜苦辣的童年,才會令所有人都依戀那段美好時光。
童年的純真想一朵潔白的云,像一顆透明的水晶,記錄著童年的點點滴滴,滿懷夢想,永不言棄。
在當當上給兒子買書,根據別人的瀏覽記錄,發現一本鐘麗思的《頑童時代》,粗略看看,介紹得不錯,一念之間,就買了。書來了,我隨手拿起來翻翻,卻想不到一翻之下,被深深吸引。一口氣讀完,幾次笑出聲來,又幾次掉下眼淚。 一樣米養百樣人。她是特別又特別的小孩。如此聰穎,精靈,赤誠,勇敢,豪爽的靈魂,那樣的度過她的童年,黃金一般的年代。對于她,這樣的她,她的'一生應該都是黃金般的日子。
別樣的天賦,別樣的家教,別樣的遭遇,別樣的人生。她有點不幸,在她的童年,理解她接受她的人畢竟太少,她受到的大都是不公正的待遇。她又何其幸運,遇到了白衣的班主任,杜老師,陳書劍,李老師。這些不多的“一相逢”,正當得起“便勝卻人間無數”。這是真的人,真的人生。相比之下,那些委屈和誤解算得了什么。
最難忘的細節,是那兩行螞蟻爬出的詩句。不到七歲的小孩,因為實在感激老師,終于想出了與眾不同的禮物送給老師。
讀到這里,淚水止不住地流下來。
書中小孩的種種頑劣事跡,皆因一顆性情中人的本色赤誠之心,而顯得格外動人。笑,讓人折服感嘆她奇妙古怪的心思從何處想來???,讓人不因她是個小小孩童而看輕那一份俠義熱情而止不住流下淚水。
相比泯然的眾人,這確實是非一般的小孩。非一般的老師。非一般的際遇。非一般的童年。
有緣讀到,實屬幸運。等待她的《頑童之師》和《艱難時世》出版。
這本書的作者——鐘麗思。在她的筆下,把一個很頑皮的小女孩,寫得生動有趣。而主人公的名字,是鐘麗絲。和她自己的名字非常像。
鐘麗絲(以下寫為絲)她,出生于一個軍人家庭,于是這個造就了她頑皮與大膽的性格。在學校,她成績十分優異,可是因為很頑皮,被老師在三個班中轉來轉去。平時和大家、朋友們學蘇聯的英雄一起吃螞蟻的卵、在課堂上給正在睡覺的同學畫了個大花臉等等。絲成為所在小學里唯一一個在一年級就被記了大過的小女孩??墒撬质悄敲锤挥姓x感,雖然不善辯解、總是笨嘴拙舌的她,卻極富正義感與同情心。她救過奄奄一息的小孩;也幫助過討飯的難民。也許這在生活中不多見,可是在書中寫的清清楚楚,讓大家都記憶猶新。
你讀完這本書之后,如果是大人,便會想到自己的童年,會有一絲的欣慰。而我們小孩兒讀完了這本書,會有很親切的感覺,即使你沒有這樣的經歷。讀了這一本書,你會希望,自己也變成這樣,或者,有一個和她很像的朋友,這樣在生活中會很有樂趣,讓生活不乏味,讓自己沒有煩惱。絲,她給你的第一感覺,就是大方,而且開朗,她有酸甜苦辣的童年,在她多姿多彩的童年里,有著許多指引她人生的名言,同樣也指引著我們、讀者。
頑童時代——記錄了一個小女孩的童年,它像一臺在身邊隨時隨地記錄著她生活的攝像機。記錄著一段美好、天真、純真的童年中,許多的點點滴滴。童年就像一朵鮮花,一定要它綻放的燦爛:童年就像一顆糖,一定要過得甜美。
我看完了《頑童時代》有很多感動。
作者鐘麗思小時候被香港“爸媽”寵著,連吃一口飯也要追著她喂。后來被自己的親生父母領走了。父親是個軍人,對自己那樣,對她很嚴,動不動就要打她;母親是位老師,從心理上去管教她。她有個幸福的童年,不管在學校還是家里。這本書記錄當時許多人物、事情和經歷。
她勇敢,她堅強,她不怕苦,她不流淚,她有志氣,她有一身好功夫,她有一股子英雄氣概;她頑皮,她不聽話,她愛搗蛋,她想在上課時講話,她想在饅頭上多剝一層皮吃......,在她身上我們多少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喜歡她的個性。
那個陳世伯,那支蕭,那首《蘇武牧羊》,簫聲悠悠楊楊,帶著“鐘家一個上好的小孩”的憂傷,飄向了陳世伯的那個世界。
動不動就打她的爸爸,十分嚴厲,5分鐘是他的標準。雖然每次都打得鐘麗思做不下去,可我還是喜歡他,嚴,也是一種表示愛的方法。
聰明絕頂的丁老師用巧妙的辦法制服了鐘麗思,讓她乖乖學習。多喜歡這樣的老師啊,用聰明才智,針對不同的人來教育。
令我印象最深的,還是那次饑荒。所有人都餓肚子,不管買什么都要“掛輪子”,每天都吃不了一頓飽飯。鐘麗思家是軍人家,所以比較富,總是捐助別人,可是他們自己都吃不飽呢!當時的時代背景真的不好。
這本書真使我受益匪淺。
《小時代》是我很喜歡的一部作品,《小時代》是郭敬明的作品,對于《小時代》的喜愛已經五一言表了。距離第一次翻開《小時代》不屑一顧的輕掃,到第二次翻開它如饑似渴的廢寢忘食,約莫有兩個月之久,對一般的書迷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故事以經濟飛速發展的上海為背景,講述了林蕭、顧里、南湘和唐宛如四個從小感情深厚,卻有著不同的價值觀和人生觀的女生,先后所經歷的友情和愛情甚至是親情的巨大轉變,是一部當下時尚年輕人的生活寫照。
一般來說,這類小說的主角不會超過四個,男一號、男二號和相應的女一號、女二號,便可構成一部完整的小說了。但是在《小時代》中,卻幾乎設計了大約十條線索同時推進,然后用林蕭著一個關鍵的人物角色,串聯起了整個故事的框架。當然,林蕭這一主人公仿佛刀刃切開一個鏈接上下世界的點,在紛繁眾多的人物關系網中,最折中的那一個點。
其實《小時代》里,最精彩紛呈,令人拍手叫好的,我想應該不是這些令人頭昏腦脹的華麗蛛網們,二十四個女孩子和一個有著特殊身份的neil之間的對話了,就像是在看有著很多潛臺詞的相聲一般,令人在思維小小的扭轉一下之后,捧腹大笑。但是,這種看似尖酸刻薄,挖苦諷刺的對話,也僅僅只會在最親密的朋友之間表達,而對于外人,則是恭敬禮貌,謙讓有加。呵,我自己便是這樣的一類人了,總喜歡和自己最親密的朋友一起分享喜悅和悲傷。這一刻,我在想,也許這本書真正吸引我的正是這里,出去了浮華的表面,裸露出的最真實的情感。朋友們的溫暖關心,在做綜復雜的劇情,和不斷涌現出黑暗秘密位置生活中,他們,找到了最溫馨的依靠。
??????? 郭敬明的《小時代》引起很多年輕人的深思,看完《小時代》,你有什么讀后感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于《小時代》的讀后感,另外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寫好讀后感,小編還為大家推薦了一篇《活著》讀后感1000字,僅供大家參考。
看完刺金時代,是真心被打動。不單是林蕭的自卑軟弱,南湘的美麗蛇蝎,顧里的冷傲完美,唐宛如的奇異天真。我想,更多的可能是心靈的'沖擊。
其實,不管最后他的結局有多悲慘,不管那時多么親近的好友為什么變成今天這種局面。我們都應該明白,生活是戲劇化的。正像崇光所說過的那句話一樣“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時候突然改變方向,陷入像墨水一般濃稠的黑暗里去?!币驗?,生活總是比小說要恐怖得多得多得多。
這是一個以光速往前發展的城市。
旋轉的物欲和蓬勃的生機,把城市變成地下迷宮般錯綜復雜
這是一個匕首般鋒利的冷漠時代。
在人的心臟上挖出一個又一個洞,然后埋進滴答滴答的炸彈。財富兩級的迅速分化,活生生把人的靈魂撕成了兩半。
我們躲在自己小小的被窩里,我們微茫得幾乎什么都不是。
不得不說,郭敬明對時代的感知是細膩的。的確,我們微茫得幾乎什么都不是。就不說什么著名人物了,我相信哪怕就是顧里,我們也做不到像她那樣。哪怕她得了子宮癌,那又能怎么樣呢?哪怕她最后的結局的確是在大火里死去,那又怎么樣呢?她依然以一臺高級電腦,以外表冷漠內心熱情的性格活在我們心中。
生活中確實有很多事情是想不到的,就像小時代里一樣,難道我們會想到,簡單天真甚至有些傻的唐宛如有一天也能變成像南湘一樣眼神深邃,變得蛇蝎嗎?不會,我們不會,我們只會抱著保證坐在沙發上期待著美好結局罷了??墒瞧@就是事實。難道我們會想到,那么高大那么強大的宮洺有一天也會像一個平凡人一樣為普通的人情世故而傷心么?不,我們不會。我們根本就不會,也不想想到這種結局,可是偏偏這就是事實。
小時代,為友情,為愛,活下去。
讀完小說《小時代》之后,我收獲了很多感悟,明白了現實社會中許多不為人知的道理。下面就是我寫的關于《小時代》的讀后感。
讀小時代之前,我還相信很多東西,讀過之后,我才發現,原來這個社會如此黑暗,別人給我講過我還不信,于是,我也開始要去迎合這個與時俱進的小時代。其實,小時代也帶給我們一種深思:今天的友情、親情.早就不再那么純樸了。
仔細翻讀郭敬明的作品,基調都比較憂傷,以華麗的辭藻描摹80后、90后的故事,書寫一種無法名狀的少年時代的憂傷。青少年讀者很容易在字里行間尋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憂傷和脆弱,找到自己的憤怒和渴望,但是,真正的文學能夠僅僅停留于此嗎?青春的色彩只能是憂傷嗎?其實,郭敬民本人也差不多如此,他高中時的作品《幻城》、《夢里花落知多少》,會感動與兄弟之間的親情以及朋友之間永不變的有情,那時的作品不會像小時代那樣的不堪。他曾經和我們一樣的相信這個時代,但在上海大學的大學生活是他改變,我們必須明白,上海永遠比我們發達,比我們領先,不管是什么,反正郭敬明變了,變得那樣---真實。
是的,真實--我想這個詞在合適不過了。成名之后,他開始參加各種活動;《藝術人生》、《快樂大本營》、《天天向上》..有很多人說,郭敬明商業化了,我想是的。曾經的他因受不了大學里有錢人的現實而休學,但現在他已經和他們一樣了。不過,話又說回來,一個高中畢業生能有今天如此的財富以及認知度也是實屬不易。
讀過小時代,你會覺得原先自己認為變態的事,都是理所當然很正常的。每個城市都有它自己生存的法則,只是上海經濟比我們發達,所以比我們早的認清了這個時代罷了。
每個人的選擇是不一樣的,郭敬明的選擇注定他要商業化。而現在包括郭敬明在內的很多作家,在商業化的裹挾下創作出來的商業文學,很難發揮文學的真正作用,反而有壓低靈魂,不必庸俗,迎合大眾的嫌疑。
不管你是認為"作為一名作家,郭敬明涉及的領域未免太多",還是別的,我認為經歷過那些之后變的商業化的他也是好的,起碼他選擇過了。我們應該明白,他首先是個普通人,然后他才是郭敬明。是的,他連洗臉都要好幾十個步驟,他有潔癖。但他曾和我們一樣,年青的時候喜歡看小說卻因為價錢太貴而買不起,所以,無論是以前的《島》,還是現在依存的最小說,即使紙張很棒,但價格合格甚至是便宜。如果用最小說的價錢去衡量其他小說雜志,你會氣不打一處來?!缎r代》分好幾部,還有幾年才能完成,郭敬明的小說永遠是以悲劇結局,但小時代一定是以上海為背景的反映上?,F實的結局。小時代受到很多專家的好評,可見,大多數人還是很現實的,這也不是說我們不現實,而是我們還不具備現實的條件。我們在等,等到的那一天,上海還是比我們更上一層樓。所以,有時候我們應該試著去相信,而不是一味的否認,因為人們常常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只有自己親身經歷過的事,才可以相信--那樣未免有些遲?!缎r代》不僅是以上海為背景的"小時代",更是我們每個人的"小時代"。
這就是我看完《小時代》的讀后感受,希望對一些想閱讀這部小說的朋友有所幫助。
女孩子的友誼總是最彎彎繞繞的,好起來可以非常好,像一對連體嬰時時刻刻在一起,給欲追求其中之一的男生造成極大困擾。要追求甲首先得賄賂乙,過了乙這一關才有接近甲的希望,這種保護人的姿態好像老母雞護衛小雞。兩個人興許是說好的都不談戀愛或者同時開始談,往往一方破例后,另一方開始失落,可能會遷怒那男生,或者去搶走他或者去隨便找個人談,因為無法忍受寂寞?;蛘吡硪环N情況,靦腆的女生b喜歡上了一個男生c,不敢表白,央自己的好友a把。
情書。
給他或者去問他的電話號碼,后面的情節很老套,男生喜歡上了她的好友。于是兩個人的友情受到挑戰,a女會讓男生不要喜歡自己,去喜歡b女,然后往往會弄得三個人都痛苦。比較好的結果是,b女退出成全a女和c男,前提是a女喜歡c男。比較搞的情況是a女喜歡d男,而d男喜歡b女(我中英切換地累死了),那就真的是剪不斷理還亂了。
不過這就是青春啊迷茫又美好,愛情在這種年紀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女孩子可以為了友誼放棄愛情。當然也有可能就此鬧翻,從此形同陌路,等到她們可以和解的時候她們也已經不再是懵懂的青春少女了,這就是成長的代價吧。
凌宛兒終究是沒有和郝俊發生什么,這是在預料中的。雖然她媽媽因為和他的父母認識,偶爾會提起郝俊,但也僅止于此了。同學,媽媽朋友的兒子,鄰座,班干部,終究還是一個模模糊糊的影子,是抓不住也不想去抓住的人。初中時代結束了,她和郝俊升上了本校的高中。凌宛兒的好友來找她,給了她一本漂亮的筆記本,扉頁上寫著:你不知道將來我有多好。沒有落款,她告訴凌本子是h讓她帶來的,h進了很好的外校。凌憶起那是個總找自己麻煩的男生,初中留了一級,長得比他們都高,老是穿得很邋遢,坐在她后面。曾經在自己的衣服背后用紅粉筆劃了長長的一條杠,讓她在運動會之前急的團團轉,之后又用紙飛機把一瓶褪色靈投她桌上。上課時總是搖桌子連帶她椅子一起抖。還有很多片斷我記不得了,她是無論如何想不到他居然能考上高中的。你不知道將來我會有多好,故事結束了,青春還沒有散場。
這種結尾是此種少女情懷型的兒童文學典型的結尾方式,沒有什么明確答案,只是將問題無限后移,告訴你等你長大了,讀大學了才可以戀愛。早戀是不可以的,男女生有朦朧好感是正常的,但要讓它成為學習的動力,最后兩個人還是做朋友比較好,好像考大學就是為了明目張膽的談戀愛?,F在學校里雙雙對對已經看得麻木了,都快忘了初高中的時候男女生稍微接觸地頻繁了,就會引來無盡的緋聞。年級里出色的男生女生的名字總是很容易就傳開,上學,放學,課間休息,可以看見傳說中的人物,大家的眼睛總是忍不住要多瞄兩眼。然后在他們從視線里消失后,又會忍不住在交換一點八卦,這和談論明星本質是一樣的。年級里的風云人物,不知有多少芳心暗許,她們看到他身邊空著,總是會幻想自己雀屏展中。告白,情書,這是漫畫偶像劇里的情節,大部分的孩子還是只敢偷偷喜歡,一邊在這種偷偷的喜悅中暗數自己今天碰到了他幾次,希望他能認出自己,哪怕只是點個頭微微一笑也能興奮個好幾天了。
看著你不知道將來有多好,我感覺很溫馨,很舒服。
。
郭敬明的《小時代》是我一直都在追這看的一本書,書中的故事深深的吸引這我,對于任務的喜愛,對于友情的贊美,讓我不能自拔的喜歡著《小時代》。
如果說多年前的`夢,是一部港臺肥皂劇。而小時代,便是一部美劇。
就像多年前喜歡港臺劇,而現在喜歡美劇,正中下懷。
小時代跟四以前所有的作品都有點相似卻又非常的不一樣。從來都是喜歡看他的散文勝過小說,只有小時代是例外的。
喜歡那樣的敘述節奏。喜歡那樣離自己很遙遠的紙醉金迷。
想起來,真的很慶幸自己是在那樣的年紀看到了那樣的散文,而又是在現在的年紀看到這樣的小說。不然你說,奔三的年紀看到那樣的散文,誰不扶墻啊。而如果現在我只是小學生,真的能夠明白小時代在說什么嗎。嗯,一切都是剛剛好。
其實對于小說的內容沒有過多的想法,曾經希望有一部自己喜歡的小說能夠長年累月地連載到天荒地老,陪著里面的人物一起風花雪月。曾經希望的這部小說是夏至未至。如今小時代貌似可以暫時性地了卻自己的心愿。
這是一個匕首般鋒利的冷漠時代。
——題記。
之前我用了兩天半的時間,看完了《小時代》。
2月22日0:30分的時候,我合上了《小時代3·0刺金時代》。
眼前仿佛依稀的能看到那場大火。那么多的朋友,經過種種矛盾終于冰釋前嫌的時候,這場火,把一切都毀了。
那兩天,我看著書中一個個鮮明的人物,他們的愛與恨,他們互相的關懷,以及吵架時的憤怒。不管經過多少事,他們之間始終有一根線在維系著。而那根線,就叫做友誼,叫愛。
書中的內容不需要我說。因為看過的人,會覺得我在說廢話浪費時間,好奇心強的人會到百度搜索有關介紹,從而沒有看過這本書的人,我簡單的幾句話,也一定吸引不了他們的眼球。
我終于發現了,大概除了郭敬明,沒有人可以狠到這種程度了吧,呵呵……。
他讓每個人物都盡情地去愛去恨,他讓我們每個讀者都隨著書中人物的喜怒哀樂而喜怒哀樂,他可以讓我們捧著至寶一樣對他的書愛不釋手??墒菂s無一例外的,結局不是死亡就是離別。
那些鮮活的生命,終于被他扼殺。
我忍不住,想要輕輕責怪,郭敬明怎么可以這么狠心?!
其實我不是瘋狂的四迷,只能說是隨波逐流,跟著別人的腳步走。身邊的人都在看《小時代》,我也想看看郭敬明究竟有何本事抓住讀者的心。于是偶憑著借書的優勢,也在3天之內將三本《小時代》看完了。
我的心里,有一個意識在對我說,你看郭敬明寫的東西,簡直就是浪費時間,那三本《小時代》,就是赤裸裸的拜金主義。除了滿臉的淚水,還能帶給你什么?你看你頹廢的樣子,根本就是被毒害的不淺。
可是另一個聲音在告訴我,郭敬明這么紅有一定的理由,他的文學功底真的很好,人物刻畫的很形象,細節、語言描寫的很生動,而且那種困難,更是有催人淚下的作用。多看看,多學學,是有些幫助的。
我看著這本書,迅速地從頭翻到尾,發出“嘩嘩”的翻書的聲音,并有一股涼風無情地吹在我的臉上,吹清了模糊的視線,吹濕了潮濕的眼眶。
小時代已經結束,我的生活與他們,毫不相關。
可是,一切都結束了。以死的形式結束。
所有的人都死亡,剩下空洞洞的世界,而活著的那個人,是最寂寞的。
第一次看王小波的小說—黃金時代。給人感覺至少得再看兩遍才能有更深刻的理解,挖掘到更多作者的思想。能讓我產生研究心態的書十分少,一則我比較懶,二呢,之前看過的書表達比較直白。
以下是我第一遍閱讀的一些感悟。
王二和陳清揚兩人無論外形還內在,都十分不同。但是他們有一個最重要的共同點,建立偉大友誼的重要原因—他們都是獨特的人,與外界有些格格不入,不隨波逐流。從一開始陳清揚找王二去證明她不是破鞋,王二語不驚人的回答,看似荒唐,實際卻包含哲學道理—你永遠不能證明別人心里的既定偏見,與其想方設法證明,不如自動過濾掉這些惡意眼光,別給自己添堵。
王二并不是一個紳士,甚至有些混蛋臭流氓的形象。但是他真干了混蛋事嗎?跟清揚的關系都是你情我愿,他從來沒有欺騙,沒有強迫。就像他第一次跟陳清揚說偉大友誼,這是“半真不假”的。別人想傷害陳清揚,他會挺身而出。王二愛陳清揚嗎?我覺得不愛,他是一個21歲的青年,處于不大要臉的黃金時代,陳清揚對他來說,更像是一個伴侶,和他一起度過孤獨的日子。
陳清揚身上有股文藝女青年的勁兒,有自己的世界。她不想愛任何人,因為她覺得沒有人值得她愛,沒有人能真正理解她,她十分的孤獨。當王二跟他說偉大友誼的時候,她有一絲感動的,在以為王二要癱瘓的時候,她哭著說要照顧他一輩子。她說王二是混蛋,因為王二不懂她的感性。她說為王二生孩子時,是想跟他在山上過一輩子吧,可是王二當時拒絕了這個提議,也就是把陳清揚難得產生的情感依賴推開了。所以以后王二提出生小孩的想法,都被陳清揚拒絕了。陳清揚愛王二嗎?愛過。
二十年后老朋友相見,沒有浪漫,又敦了一場偉大友誼。之后再無音訊,但是兩人心里的黃金時代永不會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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