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需要不斷迭代和修正,以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和目標的調整。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計劃書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據悉,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仍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如下: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125元、退職人員按每人每月110元調整。
二、掛鉤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繳費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5元。
三、適當提高部分: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1.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70元;繳費年限滿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每入每月增發50元。2.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同時符合以上增發條件的,可以重復享受。
據了解,此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3月底前發放到位。企業退休高工基本養老金增發待遇按原規定執行。
今天,北京市社保中心公布了本市五險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最高為21258元,最低為2834元。對于月收入超過21258元的,繳費基數按21258元計算;低于2834元的,繳費基數按2834元計算;而對于月收入在2834至21258元之間的,以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繳費基數。
據此,對于個人存檔人員,須繳納的三險最低月繳費948.01元,較之去年需多繳83.31元;最高月繳費1849.43元,較之去年需多繳162.59元。
北京市相關社保待遇今年繼續上調。記者今天下午從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獲悉,北京市集中調整20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等六項社保待遇標準,其中企退人員養老金月均提高到3573元。
北京養老金上調細則:企退人員養老金月均達3573元。
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宣布,集中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等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其中最受關注的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上調,調整后人均水平將達到3573元。同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將在9月起由目前的1720元上調到1890元。據悉,六項標準調整后將惠及本市325余萬人。
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從1月補發。
按照調整方案,北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每月3573元。據悉,此次調整是北京市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以來第24次連續調整,將惠及234萬企業退休人員。據悉,調整方案采取定額調整加掛鉤調整再加向高齡退休人員、特殊人群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2016年北京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么?所謂定額調整,就是針對每位底前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在調整的第一步首先對所有企退人員給出普惠,重點體現了公平,尚屬首次。而掛鉤調整體現了多繳多得原則,增加的額度與繳費年限掛鉤,其中,繳費年限滿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同時體現對低收入者的適當傾斜,將退休人員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為三檔,按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準上調,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在普惠的基礎上,方案還針對幾類特殊人群進行傾斜,其中涉及最廣的是針對65周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分不同年齡段再給予不同額度的增長,這使得這些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能夠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本市機關事業單位2015年底前退休的人員也將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于9月底前發放到位。
市人力社保局強調,此次調整將從1月開始補發,而本月15日正是開始發放養老金的日子,“1至8月增加的養老金將于本月底補發到位。企退人員在查詢賬戶的時候可以看到兩筆款項,一筆是補發1至8月的養老金,另一筆是原標準的8月養老金。到9月時,發放的就是新標準的養老金了?!比肆ι绫>窒嚓P負責人指出。
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金月增4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將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此次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在8月底之前發放到位。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調整,預計2016年受益人數為89.8萬人,其中享受福利養老金的44.7萬人,享受基礎養老金的45.1萬人。
根據文件規定,從1月1日起,將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原每人每月7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提高標準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
此次是我省繼上調5元、上調3元之后,第三次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通知》明確,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將督促各地按時足額地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享受待遇人員手中。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根據個人繳費有所差別,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第七條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當地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由本人到其戶籍所在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參加城鄉居保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附表一,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協辦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辦理城鄉居保參保登記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特殊參保群體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第八條協辦員檢查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章,于當月20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報街道(鄉鎮)服務所。
居民本人也可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第九條街道(鄉鎮)服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后,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參保登記表》上加蓋公章,于當月25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一并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計生、殘聯等部門及有關社保機構的信息庫進行信息比對,復核無誤后,對參保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同時為其建立個人賬戶,并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每月月末前將當月新增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合作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登記社會保障卡加載的銀行賬戶相關信息;如果登記人員未持有社會保障卡,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登記人員制發社會保障卡。暫不具備使用社會保障卡條件的地區,可暫時使用城鄉居保銀行存折或銀行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折(卡)”),用于繳納保險費或領取待遇。
第一節個人繳費。
第十五條參加城鄉居保的城鄉居民應當按年度繳費,繳費年度為每個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繳費年度內,參保人員可選擇集中繳費、銀行代扣繳費、到金融機構網點繳費、到銀行助農取款點繳費等繳費方式,按照選定的繳費檔次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每年繳納一次。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規定集中繳費期。
第十六條在集中繳費期內,街道(鄉鎮)服務所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生成以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為單位的《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情況表》(附表四),交協辦員提醒參保人員按時繳費。
參保人員應在當地規定的繳費期截止日前,到指定金融機構網點或銀行助農取款點繳費。
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七條本著自愿的原則,參保人員可以選擇銀行代扣方式繳納城鄉居保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員應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確定繳費金額,于當地規定的繳費期內,將當年的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參保人員若需調整繳費金額,應在進行當年繳費前辦理繳費檔次變更登記手續;當年未變更繳費檔次的,按上年度選定的繳費檔次進行扣款;當年已經完成繳費后變更的繳費檔次將在下一年度扣款時生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每月月末前將當月選擇銀行代扣方式繳納保費的新增參保人員、需更換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指定金融機構,委托指定金融機構為新參保人員和變更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的.人員制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銀行存折(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折(卡)”)。
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負責通過街道(鄉鎮)服務所或協辦員發放到相關人員手中。
參保人員應于當年12月31日前將當年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存入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定期生成扣款明細信息,并將扣款明細信息傳遞至指定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根據縣(市、區)居保經辦機構提供的扣款明細信息從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上足額劃扣養老保險費,不足額不扣款)。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并在扣款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扣款結果信息、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等反饋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金融機構扣款后,應將扣款結果傳至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由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將扣款金額計入個人賬戶。
第十八條參保人員也可以選擇到銀行直接繳費。參保人員應在當地規定的繳費期截止日前,到指定金融機構繳費。
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于當日22:00前將日結數據傳至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九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安排專人每日核對資金到賬憑證與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日結數據是否一致,如發現不一致及時通知相應金融機構查明原因并糾正。
第二十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匯總表》(附表五),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作為登記臺賬、核對計劃和信息處理的依據,并從次月起開始記息。
第二十一條街道(鄉鎮)服務所應及時將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名單反饋給協辦員,協辦員負責對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進行繳費提醒。
第二十二條當年12月31日止,仍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按中斷繳費處理。
第二十三條每年集中繳費期間,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匯總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參保情況,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城鄉居保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地方財政代繳資金,劃撥到城鄉居?;鹗杖霊?。
金融機構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在財政代繳資金到賬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核對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信息與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的財政代繳明細記錄是否一致。
第二十六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城鄉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也可補繳,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補繳應按補繳當年的繳費標準,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第二十七條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于當月20日前,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補繳手續。
街道(鄉鎮)服務所應對參保人員的補繳資格進行審核,無誤后確認,根據參保人員的補繳意見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生成《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繳申請表》(附表八,以下簡稱《補繳申請表》)和繳費單據號,經參保人員簽字確認后,在《補繳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申請人根據《補繳申請表》和繳費單據號到指定金融機構辦理繳費手續。
金融機構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核對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信息與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的補繳明細記錄是否一致。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補繳申請表》。
第二十八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匯總表》(附表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與《補繳申請表》合并存檔,作為登記臺賬、核對計劃和信息處理的依據,并從次月起開始記息。
第二十九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為每位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一般情況下,參保人員的公民身份證號碼作為其本人終身不變的城鄉居保個人賬戶編碼。
個人賬戶用于記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地方政府補貼、其他補助(資助)及利息。參保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作為“個人繳費”記入;村集體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對參保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補助或資助作為“集體補助”記入;地方各級財政對個人賬戶的繳費補貼(含財政代繳)以“政府補貼”名義記入。
個人賬戶記錄項目應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繳費信息、個人賬戶儲存額信息、轉移接續信息、終止信息、中斷信息、養老金支付信息等。
第三十條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額(除補繳外)到賬后,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將個人繳費額和地方財政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同時記入個人賬戶,并從參保人員繳費的次月起開始一并計息。政府對個人繳費的補貼未按時到賬產生的利息差,由地方政府補足。個人繳費、補助、資助按到賬時間記賬,從次月開始計息。
第三十一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財政繳費補貼匯總表》(附表十),其中一份交縣(市、區)財政部門,做為申請和結算地方財政繳費補貼的依據。
省及省轄市財政繳費補貼資金到位后,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積極協調當地財政部門盡快辦理資金劃入城鄉居保財政專戶手續。
第三十二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從繳費的次月起開始計息,年內單利計息,逐年復利計息。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年1月1日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若中國人民銀行在年內調整一年期存款利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息標準不變。
第三十三條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結息年度。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一個結息年度結束時,對當年度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進行結息。
第三十四條對于中斷繳費的,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封存其個人賬戶,封存期間的個人賬戶連續計息。參保人員中斷繳費后又恢復繳費的,恢復個人賬戶記錄。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發生如下情況時,其個人賬戶可提前進行年內計息結存:
(一)參保人員進行終止登記,需要結算個人賬戶的,計息結存至終止登記月份;。
(二)參保人員辦理關系轉移接續的,計息結存至關系轉移辦理月份;。
(三)參保人員到達待遇領取年齡,需要申領待遇的,計息結存至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月份。
年內計息結存時,不足一年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公布的城鄉居保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單利計息。
第三十六條參保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服務所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明細表》(附表十一,以下簡稱《個人賬戶明細表》),或通過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其他方式進行查詢。社保機構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將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單內容告知本人。同時,社保機構可通過政府網站、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方式將個人賬戶記賬明細、個人權益記錄等相關信息提供參保人員。
第三十七條參保人員對個人賬戶記錄提出異議的,各級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都應及時受理并進行核實。經審核,確需調整的,應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及時處理,并將更改的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城鄉居保信息系統應保留處理前的記錄??h(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街道(鄉鎮)服務所和協辦員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參保人員,有關處理文字材料應存檔備查。
第三十八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于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除出現本規程第十二條有關情況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它用。
第三十九條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省、市、縣轉移的,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同時,轉出地社保機構應當按照規定保留原有記錄備查。
在本統籌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員,不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應直接辦理戶籍地址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條參保人員須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到轉入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城鄉居保關系轉移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附表十二,以下簡稱《轉移申請表》)。
轉入地協辦員負責檢查其提供的材料,于當月20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
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初審無誤后,于當月25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
第四十一條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復核無誤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轉移申請做出處理。對省內轉移,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開具《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附表十七,以下簡稱《轉入接收函》),并將《轉入接收函》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發給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由外省轉入我省的,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向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寄送《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和戶籍關系轉移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入接收函》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轉移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轉移規定的,省內轉移,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向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開具《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審批表》(附表二十,以下簡稱《轉出表》);跨省轉移,將《轉出表》寄送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并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指定金融機構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終止申請轉移人員的城鄉居保關系,同時保留申請轉移人員的參保信息。
第四十二條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出表》并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賬后,應及時告知轉入人員,并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進行實收處理、為轉入人員記錄個人賬戶。已經在轉出地完成當年度繳費的人員,在轉入地不再繳納當年保費。
從2014年1月1號起,上海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上海市將從2014年1月1日起對城鎮企業退休人員,“鎮?!?、“城居?!焙汀靶罗r?!卑丛骂I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
企業退休人員工資上漲。
2014年1月起上海將統一“新農?!焙汀俺蔷颖!被A養老金標準。對2013年底前按“新農?!?、“城居?!币幎ㄞk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中,“新農?!钡幕A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城居?!钡幕A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調整后,“新農?!焙汀俺蔷颖!被A養老金將統一為每人每月540元。上海市將約有46萬“新農?!焙汀俺蔷颖!鳖I取養老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上海428萬人員養老金增加。
“鎮?!泵咳嗣吭略黾羽B老金130元,上海市約有46萬人增加養老金。
上海養老金調整2014最新方案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增加方法繼續實行按絕對額增加、與本人繳費年限及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的辦法,并對高齡人員適度傾斜。上海市約有336萬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工資。
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國家關于2014年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總體要求,上海市將從1月1日起對城鎮企業退休人員,“鎮?!?、“城居?!焙汀靶罗r?!卑丛骂I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
上海養老金調整2014最新方案于2014年1月起將統一“新農?!焙汀俺蔷颖!被A養老金標準,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工資上調。
上海養老金調整2014最新方案對2013年底前按“新農?!?、“城居?!币幎ㄞk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中,“新農?!钡幕A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城居?!钡幕A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調整后,“新農?!焙汀俺蔷颖!被A養老金標準將統一為每人每月540元,上海市約有46萬“新農?!焙汀俺蔷颖!鳖I取養老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上海養老金調整2014最新方案對2013年底前按“鎮?!币幎ㄞk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30元,上海市約有46萬“鎮?!鳖I取養老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上海養老金調整2014最新方案對2013年底前已按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增加方法繼續實行按絕對額增加、與本人繳費年限及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的辦法,并對高齡人員適度傾斜,增加養老金的水平與2013年大體相當。上海市約有336萬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上述各類人員,可于1月16日起通過相關銀行、郵局領取增加的養老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為方便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請退休人員盡量避開高峰時段,通過銀行atm機等自助設備,按各自需求前往銀行、郵局營業網點領取。
根據國家關于2014年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總體要求,上海從1月1日起對城鎮企業退休人員,“鎮?!?、“城居?!焙汀靶罗r?!卑丛骂I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
上海養老金調整2014最新方案對2013年底前按“鎮?!币幎ㄞk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0元,上海市約有46萬“鎮?!鳖I取養老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上海養老金調整2014最新方案對2013年底前已按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增加方法繼續實行按絕對額增加、與本人繳費年限及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的辦法,并對高齡人員適度傾斜,增加養老金的水平與2013年大體相當。上海市約有336萬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上海市2014年企業退休職工增資方案:
基數140+工齡×3+2013工資×3%,另女滿60男滿65再加20。
文檔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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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文件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將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原每人每月7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提高標準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
此次是我省繼2011年上調5元、2014年上調3元之后,第三次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通知》明確,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將督促各地按時足額地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享受待遇人員手中。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根據個人繳費有所差別,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第七條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當地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由本人到其戶籍所在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參加城鄉居保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附表一,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協辦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辦理城鄉居保參保登記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特殊參保群體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第八條協辦員檢查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章,于當月20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報街道(鄉鎮)服務所。
居民本人也可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第九條街道(鄉鎮)服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后,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參保登記表》上加蓋公章,于當月25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一并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計生、殘聯等部門及有關社保機構的信息庫進行信息比對,復核無誤后,對參保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同時為其建立個人賬戶,并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每月月末前將當月新增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合作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登記社會保障卡加載的銀行賬戶相關信息;如果登記人員未持有社會保障卡,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登記人員制發社會保障卡。暫不具備使用社會保障卡條件的地區,可暫時使用城鄉居保銀行存折或銀行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折(卡)”),用于繳納保險費或領取待遇。
第一節個人繳費。
第十五條參加城鄉居保的城鄉居民應當按年度繳費,繳費年度為每個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繳費年度內,參保人員可選擇集中繳費、銀行代扣繳費、到金融機構網點繳費、到銀行助農取款點繳費等繳費方式,按照選定的繳費檔次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每年繳納一次。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規定集中繳費期。
第十六條在集中繳費期內,街道(鄉鎮)服務所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生成以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為單位的《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情況表》(附表四),交協辦員提醒參保人員按時繳費。
參保人員應在當地規定的繳費期截止日前,到指定金融機構網點或銀行助農取款點繳費。
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七條本著自愿的原則,參保人員可以選擇銀行代扣方式繳納城鄉居保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員應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確定繳費金額,于當地規定的繳費期內,將當年的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參保人員若需調整繳費金額,應在進行當年繳費前辦理繳費檔次變更登記手續;當年未變更繳費檔次的,按上年度選定的繳費檔次進行扣款;當年已經完成繳費后變更的繳費檔次將在下一年度扣款時生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每月月末前將當月選擇銀行代扣方式繳納保費的新增參保人員、需更換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指定金融機構,委托指定金融機構為新參保人員和變更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的人員制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銀行存折(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折(卡)”)。
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負責通過街道(鄉鎮)服務所或協辦員發放到相關人員手中。
參保人員應于當年12月31日前將當年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存入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定期生成扣款明細信息,并將扣款明細信息傳遞至指定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根據縣(市、區)居保經辦機構提供的扣款明細信息從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上足額劃扣養老保險費,不足額不扣款)。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并在扣款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扣款結果信息、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等反饋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金融機構扣款后,應將扣款結果傳至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由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將扣款金額計入個人賬戶。
第十八條參保人員也可以選擇到銀行直接繳費。參保人員應在當地規定的繳費期截止日前,到指定金融機構繳費。
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于當日22:00前將日結數據傳至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九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安排專人每日核對資金到賬憑證與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日結數據是否一致,如發現不一致及時通知相應金融機構查明原因并糾正。
第二十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匯總表》(附表五),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作為登記臺賬、核對計劃和信息處理的依據,并從次月起開始記息。
第二十一條街道(鄉鎮)服務所應及時將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名單反饋給協辦員,協辦員負責對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進行繳費提醒。
第二十二條當年12月31日止,仍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按中斷繳費處理。
第二十三條每年集中繳費期間,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匯總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參保情況,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城鄉居保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地方財政代繳資金,劃撥到城鄉居?;鹗杖霊?。
金融機構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在財政代繳資金到賬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核對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信息與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的財政代繳明細記錄是否一致。
第二十六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城鄉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也可補繳,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補繳應按補繳當年的繳費標準,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第二十七條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于當月20日前,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補繳手續。
街道(鄉鎮)服務所應對參保人員的補繳資格進行審核,無誤后確認,根據參保人員的補繳意見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生成《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繳申請表》(附表八,以下簡稱《補繳申請表》)和繳費單據號,經參保人員簽字確認后,在《補繳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申請人根據《補繳申請表》和繳費單據號到指定金融機構辦理繳費手續。
金融機構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核對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信息與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的補繳明細記錄是否一致。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補繳申請表》。
第二十八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匯總表》(附表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與《補繳申請表》合并存檔,作為登記臺賬、核對計劃和信息處理的依據,并從次月起開始記息。
第二十九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為每位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一般情況下,參保人員的公民身份證號碼作為其本人終身不變的城鄉居保個人賬戶編碼。
個人賬戶用于記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地方政府補貼、其他補助(資助)及利息。參保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作為“個人繳費”記入;村集體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對參保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補助或資助作為“集體補助”記入;地方各級財政對個人賬戶的繳費補貼(含財政代繳)以“政府補貼”名義記入。
個人賬戶記錄項目應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繳費信息、個人賬戶儲存額信息、轉移接續信息、終止信息、中斷信息、養老金支付信息等。
第三十條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額(除補繳外)到賬后,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將個人繳費額和地方財政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同時記入個人賬戶,并從參保人員繳費的次月起開始一并計息。政府對個人繳費的補貼未按時到賬產生的利息差,由地方政府補足。個人繳費、補助、資助按到賬時間記賬,從次月開始計息。
第三十一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財政繳費補貼匯總表》(附表十),其中一份交縣(市、區)財政部門,做為申請和結算地方財政繳費補貼的依據。
省及省轄市財政繳費補貼資金到位后,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積極協調當地財政部門盡快辦理資金劃入城鄉居保財政專戶手續。
第三十二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從繳費的次月起開始計息,年內單利計息,逐年復利計息。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年1月1日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若中國人民銀行在年內調整一年期存款利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息標準不變。
第三十三條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結息年度。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一個結息年度結束時,對當年度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進行結息。
第三十四條對于中斷繳費的,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封存其個人賬戶,封存期間的個人賬戶連續計息。參保人員中斷繳費后又恢復繳費的,恢復個人賬戶記錄。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發生如下情況時,其個人賬戶可提前進行年內計息結存:
(一)參保人員進行終止登記,需要結算個人賬戶的,計息結存至終止登記月份;。
(二)參保人員辦理關系轉移接續的,計息結存至關系轉移辦理月份;。
(三)參保人員到達待遇領取年齡,需要申領待遇的,計息結存至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月份。
年內計息結存時,不足一年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公布的城鄉居保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單利計息。
第三十六條參保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服務所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明細表》(附表十一,以下簡稱《個人賬戶明細表》),或通過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其他方式進行查詢。社保機構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將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單內容告知本人。同時,社保機構可通過政府網站、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方式將個人賬戶記賬明細、個人權益記錄等相關信息提供參保人員。
第三十七條參保人員對個人賬戶記錄提出異議的,各級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都應及時受理并進行核實。經審核,確需調整的,應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及時處理,并將更改的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城鄉居保信息系統應保留處理前的記錄??h(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街道(鄉鎮)服務所和協辦員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參保人員,有關處理文字材料應存檔備查。
第三十八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于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除出現本規程第十二條有關情況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它用。
第三十九條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省、市、縣轉移的,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同時,轉出地社保機構應當按照規定保留原有記錄備查。
在本統籌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員,不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應直接辦理戶籍地址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條參保人員須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到轉入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城鄉居保關系轉移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附表十二,以下簡稱《轉移申請表》)。
轉入地協辦員負責檢查其提供的材料,于當月20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
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初審無誤后,于當月25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
第四十一條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復核無誤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轉移申請做出處理。對省內轉移,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開具《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附表十七,以下簡稱《轉入接收函》),并將《轉入接收函》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發給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由外省轉入我省的,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向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寄送《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和戶籍關系轉移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入接收函》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轉移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轉移規定的,省內轉移,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向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開具《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審批表》(附表二十,以下簡稱《轉出表》);跨省轉移,將《轉出表》寄送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并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指定金融機構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終止申請轉移人員的城鄉居保關系,同時保留申請轉移人員的參保信息。
第四十二條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出表》并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賬后,應及時告知轉入人員,并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進行實收處理、為轉入人員記錄個人賬戶。已經在轉出地完成當年度繳費的人員,在轉入地不再繳納當年保費。
今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20xx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6.5%左右,按照國家要求,各省市今年基本養老金調整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1月份以后所增加的養老金將隨調整實施時一并發放到位。
昨天上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徐熙在接聽12345市民來電時表示,今年本市將繼續為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與往年相比,今年本市在退休養老金增加方式上有一些變化和不同。
本次調整增加了定額調整的方式,首先給每個退休人員普惠式增加一定數額的退休費,重點體現公平。第二是體現社會保險“長繳多得”原則,在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掛鉤的同時,注重對低收入群體的適當照顧。三是體現托底功能,對企業退休的軍轉干部等特殊人群,低于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四是繼續向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傾斜,側重向65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多調一些,體現了愛老、敬老的優秀傳統。
據介紹,這次增加的養老金是從今年1月份補發的,保證在9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本市于去年3月13日曾上調過20xx年的養老金標準,當時調整后,北京市企退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養老金水平提高到3355元/月。這也是北京市連續23次上調養老金。
養老金保障了退休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養老金調整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社部和財政部日前印發了《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今年1月1日開始,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6.5個百分點。由于今年是首次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考慮到多重因素,多數地區養老金發放時間較往年有所延后?,F在,各地養老金發放的另一只靴子終于開始逐漸落地。記者了解到,按照國家規定,各地區現在公布的養老金調整方案,普遍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定額調整主要是體現公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或者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前的工作年限掛鉤,同時也要與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傾斜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廣西、云南、遼寧等地在調整方案中已經明確了發放的時間表,要求在9月底前將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其中,廣西養老金上調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云南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并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在北京8月份新推出的養老金方案中,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到平均每月3573元,較之前多了218元,而且從今年1月1日補發。北京市人社局職工養老保險處處長李勇介紹,采取的和繳費年限掛鉤,更多的是體現多繳多得,或者叫長繳多得。
統計顯示,政策全面鋪開后,預計將有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共將惠及1億多退休人員。從2019年開始,我國已連續2019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對很多即將步入中老年的市民來說,早已習慣了這種養老金增長的節奏,然而,最新公布的數據卻顯示,此次上調為2019年來首次低于10%,上調6.5%,這讓很多人都感到非常憂慮。
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分析,正是由于物價仍在上漲,所以我們的養老金也還在增長過程中,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經濟增長都在10%以上,工資的增長也在10%以上,養老金的調整水平也比較高。但是值得關注的是,經濟增速同樣在放緩,我國的經濟正在經歷著由高速發展步入中高速發展的新常態,所以養老金的上調額度有所減少也在情理之中。
隨著2019年“雙軌制”的廢除,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開始與企業按照相同的辦法,由國家統一調整。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隨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將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差將會逐步縮小,今后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基本同步調整,幅度大致相當,避免過去由于雙軌制導致的待遇差延續。
養老金的上調隨之而來的是不斷增大的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今年的財政預算報告顯示,伴隨著6.5%的增幅,中央對地方養老金的轉移支付也在大幅增加。金維剛認為,正如“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所提出的,需要建立基本養老金的合理調整機制,基金收支上確實存在長期平衡的問題。
褚福靈表示,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不僅直接關系到部分人的切身利益,更關系整個社保制度的可持續性。未來我們要建立一個正常的調整機制。這個“合理機制”的建立,需要遵循保障基本生活、分享發展成果、確?;鹂韶摀葞追矫娴脑瓌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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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部分地區養老金最新情況。因為每個人條件不同、上漲金額也不同,這里采用的是人均水平作為參考:
西藏:西藏人均養老金為5084元/月,2022年養老金上漲4%后,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203元。西藏定額調整92元,掛鉤基礎養老金調整2.21%,高齡傾斜對在2021年期間滿70歲-79歲的額外多加70元,80歲及以上多加110元。
上海:上海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4668元/月,對應今年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87元。今年上海定額調整達到60元;掛鉤基礎養老金調整比例1.9%,比例較高;另外,上海對2021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61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56年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北京:4561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82元。
青海:4264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71元。
浙江:3899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56元。
山西:3651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46元。
山東:3647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45.88元。
天津:3566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42.64元。
新疆:3511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40.44元。
寧夏:3497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39.88元。
全國統籌確保養老金足額發放。
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亓濤在今年年初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在全國范圍內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余缺進行調劑,用于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就在制度上解決了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問題,困難地區的養老金發放更有保障。
全國統籌實施以后,將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一方面,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將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將更加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都將進一步壓實。
同時,人社部將在全國統籌以后,通過加強對養老保險政策、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統一管理,進一步提升整體保障能力,增強制度的統一性和規范性,更好地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社?;鹋c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目前,養老保險已覆蓋10億人以上,失業、工傷保險覆蓋人數分別達到2.3億人、2.8億人,基金年度收支規模達到13萬億元,服務內容大幅拓展,服務渠道更加多樣,基金規模越來越大、涉及人群越來越多、管理鏈條越來越長。
為此,人社部今年重新制定了《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蚺灿秘澱几黝惿鐣kU基金的違法行為。
關于2015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及養老金“并軌”一直大家關注的焦點和熱點,養老金并軌是什么意思?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采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采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這是因為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從企業開始的,企業先實行了社會化,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然是單位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就形成了一個差距。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這標志存在了近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上海市對2015年底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國家規定和要求,調整月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先是統一增加80元;再按照本人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增加2.5元;此外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先統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上述退休人員中,2015年12月底前,女性年滿60周歲、男性年滿65周歲的,每月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本市還將對2015年底以前按“鎮?!币幎ò丛骂I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30元。對2015年底以前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90元,養老金調整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50元。
上述各類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于6月15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
市人社局提醒,為方便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請退休人員避開高峰時段前往銀行、郵局營業網點,盡量通過銀行atm機等自助設備領取。
從市民政局了解到,由于本市城鄉低保標準、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收入標準,以及城鎮企業月平均養老金標準,三項相關社會保障數據變化,享受養老服務補貼政策的認定標準也作出相應調整。
為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重復領取待遇和參保人員死亡后其家屬冒領養老保險問題的核查工作,維護廣大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確保社?;鸢踩\行,特制定如下。
方案。
局屬各股室、各鄉鎮(街道)就保中心要把開展重領冒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清查追繳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實抓好。按照省市下發的名單、其它社保經辦機構共享的數據及自身掌握的情況,對疑似重復領取養老待遇和死亡冒領人員進行全面的摸底和排查,按照不同情況分類建賬,做到底子清、目標明,并以此為基礎做好清查和追繳工作,建立定期核查機制,使之成為一種常態化工作管理模式。
(一)準備階段(3月1日至3月10日)。
制定重領冒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清查追繳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分片區統籌部署落實此項工作。各鄉鎮(街道)就保中心要高度重視,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明確任務,劃分責任,制定措施,做好清查追繳準備。
(二)梳理排查階段(3月11日至3月25日)。
對重復領取養老待遇、死亡冒領養老待遇、服刑違規領取養老待遇等人員進行篩選并建立臺賬。主要核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中重復領取待遇人員;在系統中已注銷或已暫停,但有未追回信息的待遇領取人員;跨省市區疑似重復領取待遇需核查人員;已死亡仍在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服刑期間領取養老待遇人員。
(三)組織追繳階段(3月26日至4月25日)。
根據梳理核查結果,各鄉鎮(街道)就保中心對已核實重復領取人員、服刑領取人員在系統里做暫停處理,對死亡冒領人員進行注銷,并就重領冒領的養老金數額進行追繳。4月25日前將追繳情況報區居保局。
(四)總結評估階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各鄉鎮(街道)就保中心4月30日前將此項工作的成果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匯總分析,寫出書面總結報告,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復領取人員核查明細表》(附件2)、《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死亡冒領人員核查明細表》(附件3),經辦人員、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鄉鎮(街道)公章,將紙質版及電子版一起報區居保局。
(一)成立工作隊伍。居保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按東部、西部、南部區域分設3個核查監督小組,具體負責片區所轄鄉鎮的核查督導工作。各鄉鎮(街道)就保中心要分村分社成立工作隊伍,明確責任任務,制定工作措施,有條不紊地開展追繳工作,并按要求及時上報各階段工作開展情況。
(二)存好工作檔案。要嚴格按本方案要求建立工作臺賬,并確保臺賬記錄與系統記錄情況一致。要按照文件規定組織追繳重領冒領的養老金,并做好追繳情況記錄。要提高工作規范化程度,避免因工作不規范引發群眾負面反映。
(三)加強工作宣傳。要利用正常辦理業務時機、政務村務公開欄和廣播村村響等媒介,宣傳清查追繳工作目的是為了維護養老保險基金安全,為了參保人的養老錢不受侵害。對于暫停發放、注銷發放人員,要做好政策解釋工作,避免因此引發群訪、群體事件。對于確屬欺詐冒領人員,要及時上報,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還在找廣西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嗎,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2019”,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據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雷震介紹,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范圍和對象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明確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不納入這次改革范圍。其離休待遇的調整由國家單獨制定政策,資金由原渠道解決。此外,對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目前大都按。
勞動合同。
法規定簽訂了勞動合同。廣西將通過繼續推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其養老保障權益。
同時,參保范圍和對象必須經過當地機構編制部門確認后方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攫B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其中,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進行繳費,個人按本人上年工資收入的8%進行繳費。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
對個繳費基數的確定,實行“300%封頂、60%托底”。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并按國家統一規定的利率計息。
改革前已退休人員,繼續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改革后新參加工作的“新人”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A養老金以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即繳費年限越長,待遇水平越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沒有實行個人繳費,其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沒有體現這段時間的勞動貢獻,因此將這段時間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為更好地保持中人待遇的銜接,設定2019年的過渡期(即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計發待遇低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準發放;高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后(即2024年10月1日起)新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據雷震介紹,廣西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業務的開展將從2019年1月起正式實施,力爭在2019年底前將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全部納入參保范圍。
近期,廣西人社部門將對經辦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嚴格抓好機關事業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資格確認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工作。
同時,廣西人社部門還將做好代扣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基金歸集工作,從2019年12月起個人繳費部分按月直接劃入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進行管理。從2019年1月起,將納入自治區本級工資統發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納入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實行社會化發放;尚未納入的,暫由單位按原渠道發放,待所在單位按規定申報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再納入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實行社會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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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保障本市城鎮企業退休(職)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研究,自1月1日起調整本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底以前已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按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三)按本人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為基數,每月增加4%(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四)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4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4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9年出生),以及年滿70周歲(1944年出生)、75周歲(1939年出生)、80周歲(1934年出生)的人員,可按照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人員已享受的標準(本通知實施前的標準)先進檔,再增加。
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準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所需費用由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四、本通知自20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財政局。
2014年12月30日。
根據人社部發布的2022年養老金調整通知要求,2022年養老金調整范圍,需要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
1.2021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
2.2021年12月31日以前,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比如:王大爺,2021年11月30日辦理了退休手續,在12月領取養老金。那么,王大爺在調整范圍之內。
再比如:李大爺,2022年1月31日辦理了退休手續,在2月領取養老金。那么,李大爺在調整范圍之外。
會議指出,發展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有利于更好滿足群眾需求,提升保障水平。會議決定,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征稅,領取收入實際稅負由7.5%降為3%。
參加個人養老金需要開設兩個賬戶。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25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有關情況。
在此次吹風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介紹,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最大特點是個人自愿參加,為了方便參加人輕易熟悉政策、輕松上手操作,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特別注重參加的便捷性和實效性。
聶明雋在回答記者有關提問時介紹,個人養老金制度具有較強的便捷性和實效性。
具體來看,一是參加的條件比較簡單。目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人員不論是什么樣的就業形態,即不論是單位就業人員還是靈活就業人員,不受就業地域、戶籍限制,只要個人自愿都可以公平參加這個制度,跨省跨地域流動時,個人的權益都不受影響。
二是參與的方式比較靈活。在參與程度上,參加人自主決定是全程參加還是部分年度參加,在繳費額和繳費方式上,起步階段只要不超過年度繳費上限1.2萬元,參加人可以自主決定繳多少,本年度內既可以一次性繳也可以分次繳。
三是開戶比較簡便。按照制度設計,參加個人養老金需要開設兩個賬戶:一個是在信息平臺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用于信息記錄、查詢和服務等;另一個是在銀行開立或者指定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繳費、購買產品、歸集收益等。這兩個賬戶是相互唯一對應的,參加人可以分別在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掌上12333”、商業銀行等多個渠道開設。
四是投資比較便捷。參加人可以根據不同偏好,自主選擇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還可以短期中期長期的組合,這些操作都可以在資金賬戶中完成,不需要跑多個部門和機構。
五是領取方式比較靈活。參加人達到領取條件時,可以選擇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商業銀行根據個人選擇的方式,把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到參加人的個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特殊情形下,比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出境定居等,也都可以領取。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房連泉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分析,從政策有關表述看,目前的個人養老金制度以個人賬戶為基礎,不受過去參保手續的限制,不涉及參保關系、單位管理等環節,靈活性更強,也具有便捷性。
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加強社會保險欺詐案件查處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4號)規定,為切實維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我市將對違規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行為進行核查整治,追繳多領、冒領、重復領取的社會保險待遇?,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中社會保險待遇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
二、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不包括行業統籌人員)死亡的,親屬、用人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村組、社區及鎮辦應在當月主動向韓城市養老保險經辦中心。
報告。
;領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的,用人單位應在當月主動向韓城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中心。
報告。
;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的,親屬應在當月主動向鎮(辦)、村(社區)社會保障所(站)報告;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死亡的,親屬應在當月主動向韓城市失業保險經辦中心報告;領取工傷保險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人員死亡的,用人單位應在當月主動向韓城市工傷保險經辦中心報告。
三、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人員服刑的,用人單位或其親屬應當及時向第二條所列的相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刑罰情況,并由用人單位或其親屬負責落實退回服刑期間違規領取的社會保險待遇。
四、領取工傷保險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待遇領取人條件變化后,及時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未及時申報導致多領、冒領工傷保險待遇的,應由用人單位負責落實及時退回:(一)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就業或參軍的;(三)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五)死亡的;(六)被判刑收監執行期間;(七)經人社部門稽核確認屬于喪失待遇享受資格的其他情形。
五、參保人員不得重復領取社會保險待遇,具體規定如下:
(一)參保人員不能重復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同一人員不得異地、多戶頭重復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有重復領取的,只能選擇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清理,多領的待遇應予足額退回。
(二)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人員重新就業或退休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應當在重新就業當月或辦理退休手續當月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終止失業保險待遇,未及時申報導致多領失業保險待遇的,應及時退回。
(三)參保人員不能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應及時退回失業補助金。在多地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同時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應及時向非最后參保地經辦機構退回。
(四)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不得全額重復領取。
六、其他經人社部門認定不符合領取社會保險待遇的情形,已經領取的應予退回。
七、多領、冒領、重復領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參保人員或其親屬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到相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回業務。機關事業單位未及時辦理停發業務等導致退休人員多領、欺詐冒領養老金,逾期未退回的,所在單位應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全額墊付其退休人員違法違規侵占的養老保險基金。
八、經告知后仍拒不退回的,將按以下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一)人社部《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列入“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名單”,對嚴重失信用人單位及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解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p>
請用人單位、參保人員及其親屬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如有違規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行為的,務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主動足額退回。經告知后仍拒不退回的,由公安、人社等部門依法實施聯合整治、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舉報違規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行為,共同維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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