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工作方案的制定,我們可以更好地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調整和優化計劃,以適應實際情況的變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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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省、市、縣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要求,進一步健全我鎮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工作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根據略陽縣脫貧攻堅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略陽縣鎮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工作方案》(略脫貧辦發〔2021〕8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監測對象和范圍。一是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二是已消除風險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三是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戶。
(二)監測內容。持續跟蹤收入支出情況,監測是否收入大幅縮減或剛性支出較大;“兩不愁三保障”、飲水安全是否存在隱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災害、出現意外事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等。
(三)監測對象認定程序。通過農戶申報、鎮村干部走訪排查、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信訪及媒體監督反饋、省市縣監測預警平臺實時分析和應急專項排查等途徑,對各渠道摸排反饋的預警信息,由村兩委核實研判、鎮級審核上報農戶信息清單,經縣扶貧辦審核通過后,由鎮級信息員按照名單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市監測預警工作平臺。
1.農戶申報。向工作對象敞開大門,根據監測對象識別納入標準,農戶直接向村兩委申請,農戶遞交申請5個工作日內,經村兩委核實研判、鎮級審核確認后,將確定的監測預警對象上報縣扶貧辦。
2.鎮村排查。由鎮脫貧辦組織駐村工作隊和村兩委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入戶走訪排查,重點核實行業部門、信訪及媒體監督反饋、系統平臺推送的可能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并實時跟蹤農戶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飲水安全存在隱患和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出現生活困難情況,對排查出來的對象經村級研判、鎮級審核后,鎮脫貧辦將確定的監測預警對象上報縣扶貧辦。
3.信訪及媒體監督。對信訪、扶貧監督電話,以及各級媒體反饋的相關問題線索,鎮脫貧辦組織各村核查研判,并將確定的監測預警對象上報縣扶貧辦。
4.平臺分析。根據《鎮鞏固脫貧成果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處置工作實施方案》(發[2020]31號)確定的方式開展,利用市監測預警平臺實時分析脫貧戶家庭指數,按照返貧風險程序不同,確定監測預警對象,以“紅色、黃色、藍色”分級推送監測預警信息;對省市縣監測預警平臺分析反饋的信息,鎮脫貧辦及時組織村四支隊伍核查研判,并將確定的監測預警對象上報縣扶貧辦。
5.應急專項排查。針對災情等突發情況,鎮脫貧辦將縣應急管理局提供受災群眾對象名單反饋各村,組織各村核查研判,并將確定的監測預警對象上報縣扶貧辦。
(四)監測對象的管理。監測預警對象實行線下臺賬和信息系統同步管理。鎮、村要分級建立幫扶臺賬,準確記錄監測預警對象的基礎信息、風險類型、監測責任人、幫扶措施和風險消除情況等內容,幫扶臺賬每月要動態更新。鎮脫貧辦每月組織各村開展一次動態管理和風險消除評估,及時將新納入的監測預警對象信息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市監測預警平臺,已消除風險的在系統中進行標記,實現動態清零,監測對象的家庭成員自然變更每月在信息系統進行動態調整。
各村要綜合利用現行行業扶貧政策、社會保障政策、社會扶貧力量等優勢資源,堅持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按照《鎮鞏固脫貧成果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處置工作實施方案》(發[2020]31號)要求,針對監測預警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分類落實幫扶措施,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致貧。
(一)收入下滑風險戶:主要包括建檔立卡脫貧戶和邊緣易致貧戶存在收入連續兩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較大的,收入與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較大的,或家庭剛性支出較大的情況。由各村及幫扶人負責,制定切實有效的幫扶措施,可采取產業發展、創業就業、開發公益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變故風險戶:主要包括農戶家庭遭受重大災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損毀、家庭成員意外傷亡或家庭財產重大損失的,以及其他突發事件導致家庭陷入困難的情況。由各村將名單報鎮脫貧辦,鎮脫貧辦匯總后報縣脫貧辦及相關部門落實解決幫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對此類戶做好后續發展規劃,防止主要勞動力遭遇變故導致戶下收入或“兩不愁三保障”出現不達標情況發生。
(三)重病或重殘風險戶:主要包括農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或重度殘疾,導致家庭陷入困難的情況。由各村報鎮脫貧辦匯總,分類上報縣衛健局、醫保局、民政局、縣殘聯,落實健康扶貧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時各村四支隊伍對此類戶落實好后續發展規劃,確保不發生返貧、致貧現象。
(四)產業發展失敗風險戶:主要包括建檔立卡戶家庭發展產業過程中,出現自然災害、經營不善、市場影響、產品滯銷、或其它原因,導致產業發展預期收益差,對家庭生活影響較大的情況。由各村負責,一是充分發揮村產業合作社帶動及能人大戶帶動發展機制,轉變發展途徑,幫助發展短中產業、暢銷產業;二是發揮好三產平臺作用,依托農村電商網絡等平臺、消費扶貧、訂單扶貧等模式,拓寬銷路,加快滯銷產品的銷售;三是落實金融扶貧等政策,解決產業發展資金瓶頸,鼓勵發展產業。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鎮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工作專班,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委其他班子成員、各村四支隊伍、鎮鄉村振興辦為成員,專班設在鎮鄉村振興辦,鎮鄉村振興辦干部負責專班工作日常事務。各村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細化落實責任,落實專人,確保此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協調聯動。各站所要積極與上級部門對接,有問題及時反饋鎮鄉村振興辦和各村,各村要對監測預警對象戶內幫扶措施成效及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影響大的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及時解決。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村要充分發揮職能,把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任務。鎮政府對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工作列入年終成效考核,并成立督查組,對各村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實不細、信息不精準、監測不到位、幫扶措施不力、效果不明顯的,將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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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根據《省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及時、有效掌握全縣建檔立卡脫貧戶返貧和非貧困戶因災、因病、因突發事故導致致貧的基本信息,提高全縣穩定脫貧的精準率和群眾滿意度,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穩定脫貧不返貧。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xx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一)脫貧不穩定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已脫貧戶。
(二)邊緣易致貧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以及因大病、特殊病、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按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對監測對象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變化情況進行監測。重點監測收入不穩定、政策性收入補助高、因突發事件(包括大病、特殊病、災害事故等),導致有返貧風險的貧困戶和致貧風險的農戶。
縣、鄉、村三級聯動,建立自下而上、從上到下的雙向監測。對脫貧不穩定的脫貧戶和有致貧風險的邊緣人口對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進行精準監控。對于預警的監測戶、邊緣戶,因戶施策,及時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對標補短,堅決防止返貧致貧。并將監測摸排情況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注:確定的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各鄉(鎮)組織力量,對已脫貧戶實現“兩不愁三保障”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進行全面摸排并作為擬監測對象??h脫貧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縣級行業部門和各鄉(鎮)。注: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
第二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脫貧攻堅辦審定。
第三步:訪??h脫貧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h級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要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縣級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級脫貧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縣級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二)評定錄入。4月1日前,各鄉(鎮)將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報縣脫貧攻堅辦,4月10日前,縣脫貧攻堅辦收集匯總鄉(鎮)反饋信息,會同行業部門分析研判,組織力量完成對新增監測戶和邊緣戶對象進行核查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導下,組織各鄉(鎮)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幫扶鞏固。4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及時完成新增監測戶和邊緣戶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確保查漏補短工作全面完成。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強化定期核查。要加強工作統籌,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定期排查,動態管理,確保及時發現、及時幫扶、及時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堅決防止已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h級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讓基層干部心無旁騖投入到脫貧攻堅工作中去。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疇,要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對監測不到位、落實不到位、幫扶不到位,直接影響脫貧質量的,縣紀委監察部門要強化監督、加大問責力度。
為貫徹全國全省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部署會議,進一步開展xx鎮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認真學習貫徹***總書記關于防止返貧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全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在落實常態化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基礎上,結合正在開展的“兩不愁三保障”舉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貧專項督査,進一步開展集中排查整改,確保全面細致、不留死角,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零返貧、零致貧”底線。
(一)排查范國。全鎮xx個行政村。
(二)排查對象。排查覆蓋全鎮所有農村人口。重點排查建檔立卡脫貧戶、已納入監測的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
(一)“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穩定實現情況。所有農戶“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穩定實現,是否建立長效機制,動態新增問題是否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到位。排查發現“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出現問題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認定納入監測范。
(四)系統信息“賬實相符”情況。排査核實所有建檔立卡脫貧戶、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系統信息,重點關注家庭成員變動、勞動能力變化等,對“賬實不符”的及時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鎮實際情況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現場核查6月14日前,組織進村入戶開展現場核查,核準基本信息,建立紙質臺賬,履行監測認定程序。
(三)問題整改6月20日前,對排查發現的“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動態新増問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方面問題等及時整改到位,確保監測及時全面、程序管理規范。
(四)全面總結6月23日前,完成系統信息錄入,總結集中排查整改情況,給扶貧辦報送排查整改報告。
(一)監測范圍。以家庭為單位,監測以下三類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狀況,剛性支出較大超過預警標準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收入計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為本次排收入計算周期。返貧致貧風險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學、因殘、因自然災害、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缺勞動力等。工作中,重點關注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
(二)監測方式。按照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方便群眾的要求,細化完善以下五種監測方式,符合條件的履行認定程序。
1.農戶自主申報。包括向鎮村干部申報,撥打12317咨詢服務電話、脫貧戶使用手機app等渠道,接受農戶個人或他人代為申報。
2.基層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駐村干部、鄉村醫生和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進行全覆蓋排查。
3.部門篩查預警??h級相關部門健立了常態化防止返貧監測部門篩査預警機制,按照“部門篩査、集中交辦、入戶核査、結果反饋”的程序,定期篩查預警、反饋鄉村核實。
4、輿情信息預警。宣傳部、網信辦關注網絡輿情,及時將涉貧信息推送扶貧辦。信訪局將接收到的涉貧信訪推送扶貧辦。
5、社會救助預警。團委、婦聯、紅十字會、陽光愛心社等社會團體,要對所負責的救助情況進行匯總,將存在致貧風險救助人員情況及時推送扶貧辦。
(三)認定程序。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對新增監測對象履行認定程序,原有監測對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戶核查核實。根據監測信息開展入戶核査,核實家庭收支等基本情況,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新增擬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并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不符合納入條件的,應向農戶及時說明情況,確保群眾認可。
2.村級評議公示。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開展民主評議,形成監測對象初選名單,在村內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的報鄉鎮審核。
3.鄉核查初審。鄉鎮組織包村干部,根據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逐戶核查。核查通過的,鄉鎮匯總提出監測對象審核名單,報縣級扶貧部門審定。
4.縣級比對審定??h級扶貧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綜合審定監測對象,書面批復有關鄉鎮,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錄入信息。
(四)風險消除。以下4項指標全部達標、基本生活穩定保障、返貧致貧風險穩定消除,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進怎么出”的原則,按“入戶核査核實、村級評議公示鄉鎮驗收審核、縣級審定標注”的程序,標注風險消除。
1.根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3.收入持續穩定,家庭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6000元;。
4.大額剛性支出問題穩定解決。
對整戶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落實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續跟蹤監測,暫不標注“風險消除”,確保監測幫扶成效穩定后再按程序標注。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不再進行監測,不再專門針對風險實施防止返貧幫扶;已落實的小額信貸貼息、醫療救助、教育幫扶等幫扶措施,按行業政策要求和實際工作周期及時調整。
(一)壓實責任。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統籌安排集中排查整改與鞏固拓展脫貧成果相關工作。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預警監測機制、聯合會商機制、信息比對機制,扶貧辦牽頭組織實施集中排查整改具體工作。
(二)精準幫扶。逐戶分析返貧致貧風險和勞動能力情況,通過部門會商確定幫扶措施,對三類監測對象適用統一政策范圍,使用行業政策、財政銜接推進鎮村振興補助資金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有針對性的單項措施,對存在多種風險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
(三)臺賬管理。逐級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臺賬,對排查規模、排查結果、整改情況等實行臺賬清單管理,逐級匯總上報。6月23日前,以村為單位匯總排查整改工作臺賬(見附表1、2),報鎮政府,附件3村留存。
為切實做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制定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貴州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黔南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實施針對性預防措施,及時將返貧致貧人口納入幫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扶貧工作的重要任務,緊緊圍繞“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標,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充分利用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發揮網格化管理優勢,對返貧致貧風險人口進行實時動態監測,提前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新增貧困人口,鞏固脫貧成果,確保按時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監測方法。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的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監測內容。
??1.農戶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扶貧辦牽頭,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和全市工作實際,會同農業、統計、教育、醫療、民政、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對農戶收入不穩定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因收入驟減、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及時預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難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民政局牽頭,重點對鰥寡老人、孤兒、殘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喪失勞動力農戶的特殊困難群體,持續跟蹤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做好臺賬備案,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3.生產經營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當地養殖業、種植業、小加工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監測,當發生牲畜疫情、小加工業運行困難等可能導致農戶生產經營性收入降低的風險,積極評估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納入返貧致貧風險監測,發生風險問題及時預警。
4.扶貧產業項目帶貧不力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收益驟減、項目效益不高、扶貧帶貧效果較差的產業項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對項目關聯脫貧戶收入達標風險進行評估,對存在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利益分紅)風險的脫貧戶及時預警。
5.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失學監測預警。由市教育局牽頭,建立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情況監測報告制度,將6-16周歲少年兒童全部納入監測對象,重點監測流動、留守、殘疾和家庭經濟苦難適齡兒童少年。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教育資助落實情況納入監測。發現疑似輟學失學、漏資助的及時預警。
??6.基本醫療保障監測預警。由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牽頭,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情況進行監測,遏制農戶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7.飲水安全監測預警。由市水務局牽頭,強化飲水安全保障,加強水質安全監測和供水穩定性監測,建立農村公共飲水設施維護公約,對因供水設施故障、自然災害和季節性供水困難等所引發的飲水保障問題及時監測預警。
??8.住房安全監測預警。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以保障農戶現居住住房安全為重點,充分發動鄉鎮干部、駐村干部、村干部開展定期排查和實時監測,對農村住房進行動態監測,排查發現有住房安全隱患的農戶及時預警。
??9.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托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民政等監管部門災害監測,結合救災救濟工作措施與成果,對受災范圍內的農戶返貧致貧風險進行監測,及時預警。
??10.特殊農戶監測預警。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門配合,對農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員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農村家庭開展監測,督促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治理的同時,落實相應幫扶措施,確保不漏一人。同時,做好發生疑似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預警。
??(四)監測程序。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采取農戶申請或村名小組提名、行業部門預警監測、鄉村走訪排查、對象認定錄入、實行動態管理等方式進行。
??1.農戶申請或村民小組提名。由農戶向村“兩委”提出書面申請,農戶申請不屬于必要條件;或由村“兩委”每月組織村民小組召開小組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確定本村民小組初步名單上報村“兩委”。
??2.行業部門預警監測。相關行業部門針對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易返貧致貧關鍵因素,動態開展預警。同時,市扶貧辦依托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中返貧預警監測功能,實時開展監測預警。綜合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區域和對象,及時將問題梳理匯總,反饋到鄉、村和網格開展排查核實。
??3.鄉村走訪排查。在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提名和行業部門監測的基礎上,由村“兩委”召開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討論確定初步名單上報鄉鎮(街道)。鄉鎮(街道)組織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網格員入戶核實,發現問題上報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共同研判,村級能解決的,第一時間解決。村級不能解決的,上報鎮級研究解決,鎮級不能解決的,上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相關部門整合資源給予解決落實。
??4.對象認定錄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預警監測對象后,提請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進一步研判,確定預警監測對象名單,組織落實相關干預幫扶措施。由市扶貧辦牽頭,指導各鄉鎮(街道)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開展持續跟蹤監測。同時,利用“貴州省扶貧云”和黔南州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市防貧監測對象數據庫。
??5.實施動態管理。市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預警監測對象需求,精準制定相應的幫扶干預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臺賬,實時調度相關部門落實幫扶、救助措施。由市扶貧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鄉鎮(街道)跟蹤預警監測對象,待監測對象情況緩解穩定后,提請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判認定,解除預警監測,并按程序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調整。
??三、幫扶措施。
??(一)強化產業發展幫扶。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因地制宜動員引導其參與壩區農業產業和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增加生產經營、勞動務工、入股分紅等收益。對有發展意愿但缺乏資金的監測對象,提供小額扶貧信貸、“脫貧成效鞏固提升e貸”等金融政策支持;對有勞動力但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鼓勵發展易地產業;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涉農整合資金等投入扶貧項目形成的村級集體資產,可按不同比例優先支持貧困戶和監測對象發展。(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民宗局、市農商行;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強化就業創業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加大勞動技能培訓,優先組織勞務輸出,增加工資性收入。對外出意愿不高的監測對象,優先推薦到當地園區、企業和扶貧車間等就業,鼓勵就近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和扶貧項目建設。對弱勞動力中有就業意愿的監測對象,積極安置其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等公益崗位工作。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定創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稅費減免、資金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培訓意愿的監測對象實現技能培訓全覆蓋,提高技能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掌握一門以上技能。(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水務局、市統計局、各鄉鎮街道)。
(三)強化綜合保障幫扶。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符合條件的全面落實農村低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對因災、因病、因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意外變故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落實相應的政策幫扶措施,適度提高臨時救助額度,半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難且符合條件的,按程序納入低保保障。對“兩不愁三保障”存在問題的監測對象,及時多渠道采取有力舉措加以解決。(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市殘聯、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宗局、市統計局、各鄉鎮街道)。
??(四)強化扶志扶智幫扶。引導監測對象通過產業和就業脫貧致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對自強不息、穩定脫貧致富的監測對象,探索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并加大先進典型選樹宣傳力度,帶動更多監測對象通過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對依賴思想嚴重的監測對象,通過感恩教育、政策宣傳、心理疏導等方法,引導其摒棄“等、靠、要”的依賴思想。積極開展鄉風文明建設,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倡導贍養老人、扶養殘疾人,營造守望相助、互幫互愛的和諧氛圍。(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各鄉鎮街道)。
??(五)強化社會力量幫扶。鼓勵引導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對監測對象的幫扶力度。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貧志愿服務。支持公益慈善組織設立防貧慈善項目、防貧專項救助基金,開展公益慈善捐贈。鼓勵使用“10·17”扶貧日捐助資金,加大監測對象幫扶力度,切實解決其實際困難。充分用好東西部扶貧協作幫扶資源,加強中國社會扶貧網推廣運用,推動資金項目向監測對象傾斜。(牽頭單位: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各鄉鎮街道)。
(六)強化保險防貧幫扶。加強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探索符合福泉實際防貧對象需求的保險產品,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保險責任賠付起付線,實行階梯性保險賠償。多渠道籌措資金,為監測對象購買一定比例的商業保險,提高監測對象的保險保障水平。鼓勵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照貧困戶補貼標準予以補貼,實現邊緣戶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全覆蓋。(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七)強化專項扶助幫扶。用好用活“三戶”專項扶助資金,對因殘、因病等返貧致貧對象,進行政策扶助和公益資源幫扶后的再保障,重點采取對該類家庭所需生活、生產、教育等方式,織密兜底防線,確保不出現一例返貧、不發生一起致貧。(牽頭單位:市扶貧辦;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應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各鄉鎮街道)。
四、工作要求。
??(二)加強協作。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牽頭,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隨時組織召開),通報工作情況,解決相關問題,部署下步工作?!耙贿_標兩不愁三保障”等行業部門要明確專門的聯絡人員,強化橫向溝通協調。要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的預警信息。請涉及部門(單位)、鄉鎮(街道)于2020年7月14日前將《福泉市防止返貧致貧信息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調度工作分管領導及聯絡員名單回執》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涉及單位詳見附件3)。
??(三)鼓勵創新。各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和解決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提高成效。
(四)轉變作風。依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現有成果,充分發揮國家、省、州級扶貧系統平臺和村“兩委”、駐村工作隊、網格員作用,加強監測對象家庭信息、收入狀況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爐灶,減少不必要的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堅持抓具體、抓深入,確保監測對象認定、管理、幫扶精準。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根據《江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開發﹝2020﹞6號)文件要求,筑牢返貧致貧防線,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西脫貧攻堅的重要要求,全面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市縣落實,鄉鎮推進和實施”工作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采取“精準摸排找出來、動態監測管起來、針對措施扶起來”的方式,進一步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監測對象。
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即監測戶)和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較上年度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本縣(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2、“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情況。監測對象中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除身體原因不能上學外的失學輟學情況;監測對象住房安全、飲水安全達標情況以及脫貧監測戶基本醫療保障及相關鍵康扶貧政策享受情況。
各縣區在精準摸排的基礎上,通過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和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對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進行預警預判。
(一)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建立“以縣區為單位、鄉鎮(街道)為主體、村組為單元”的三級監測預警體系。采取入戶核實、走訪群眾、實地查看、電話詢問等方式對監測對象常態化實時實地進行監測;發現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不達標的監測戶,以及遭受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變故情況,極有可能返貧致貧的監測戶和邊緣戶,及時核實上報。
(二)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加強與醫保、民政、殘聯、住建、教育、公安等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的共享交換,建立對監測對象家庭有重大變故導致“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出現風險的定期反饋機制,及時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實行預警管理。
(三)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利用好省大數據平臺返貧風險預警功能,對脫貧戶特別是監測戶返貧風險進行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警。對監測對象基本信息變化、幫扶措施落實等相關情況,及時在系統中予以更新。各縣區根據省大數據監測平臺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致貧。
各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日內將確定的“兩類人群”分別移交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h區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接到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移交的返貧致貧風險戶后,必須在2日內確定幫扶責任人,幫扶措施落實到戶。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全面兜牢脫貧底線。
1、住房安全方面:及時落實農村貧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基本醫療方面: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落實“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門診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對參保非貧困人口按政策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措施,特別困難的參保農戶按程序和規定落實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市衛健委、醫保局、民政局)。
3、義務教育方面: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校長與屬地鄉鎮雙負責制,強化控輟保學措施,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做好勸返學生分類安置和關愛幫扶,確保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扶貧辦)。
4、安全飲水方面:及時解決飲水安全隱患,確保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有保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扶貧辦)。
5、特殊情況預警幫扶:對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返貧致貧的,區別脫貧人口和非貧困人口,按現行政策予以落實,及時采取臨時救助、引導親友幫助、社會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現返貧或新增貧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致殘的貧困人員辦理殘疾證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保局、市殘聯等)。
(二)產業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1、將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種植的油茶優先納入扶持范圍,新栽植按照500元/畝進行補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畝進行補助;鼓勵種植企業和大戶優先吸納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在油茶種植基地進行務工、務勞,提高貧困戶和“兩類人群”收入。(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2、因地制宜持續推進貧困村發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花卉四大特色產業,適當降低基地規模標準,加大對貧困村產業基地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3、在我市初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貧困戶,憑營業執照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就業幫扶政策。
1、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有勞動能力的外出務工,對跨區域務工滿一個月及以上者,可憑務工交通憑證或村委會證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其中到省外務工的按500元/人標準、省內跨縣(市、區)務工的按300元/人標準發放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將16-65周歲具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愿的貧困戶和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并按規定享受免費培訓;貧困戶和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生活補貼;貧困戶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鼓勵貧困戶到我市家庭服務業機構就業,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的貧困戶從事家政、居家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費培訓,并給予培訓補貼。對被家服機構吸納為員工制員工的,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為期三年;社保補貼按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消費扶貧政策。
在全市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增設一批扶貧產品銷售專區,為貧困戶和“兩類人群”開通扶貧產品綠色消費渠道,免費銷售我市貧困村、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的農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扶貧辦)。
(五)金融扶貧政策。
用好防貧保險政策,督促保險承保機構,及時查勘、合理定損、快速理賠、足額賠付,及時化解易致貧易返貧人口的生產生活風險,構建防范致貧返貧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各相關縣區)。
(六)精神扶貧政策。
將“邊緣戶”納入“三講一評”活動和“愛心超市”積分兌換范圍,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尤其是監測對象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確保形成工作合力??h鄉兩級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調配部門、政策、人員等方面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強化機制保障。市縣兩級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銜接,拓寬工作思路,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解決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強化作風保障。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通過暗訪、調研和實地督導等方式,深入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嚴明工作紀律,嚴防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等問題,確保監測幫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盡量減少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按照省、州要求,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全縣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監測對象。
(一)脫貧監測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三、監測內容。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監測。
四、監測方式。
根據《州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幫扶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實行縣、鄉、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五、監測步驟。
第一步:排。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h攻堅辦組織“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研究制定相關行業部門初步監測對象的標準。各行業部門和鄉(鎮)根據標準,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h攻堅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各行業部門和各鄉(鎮)。
第二步:訪??h級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攻堅辦審定。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待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全縣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攻堅辦,縣攻堅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各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各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各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六、時間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監測工作動員部署,全面鋪開檢測各項工作。
(二)評定錄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鄉(鎮)、本部門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h攻堅辦要加強工作統籌,認真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各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h紀委、縣攻堅辦要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把防止返貧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各級會議關于“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防止邊緣人口致貧”的要求,現就我鎮防止返貧致貧加強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
認真落實上級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強化返貧監測預警,強化邊緣人口監測管理和救助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開展脫貧人口“回頭看”。
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與數據信息共享,組織扶貧工作隊、村干部和幫扶責任人開展入戶走訪,進一步排查核實脫貧戶“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家庭收入及來源、生產生活現狀等基本情況,分析脫貧穩定性,了解后續發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穩定脫貧戶底數和返貧風險點,逐戶逐項制定幫扶措施。
(二)開展邊緣人口核查。
對照2019年底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邊緣戶名單,按照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貧風險的標準,參照相關部門數據比對結果,開展入戶核實,經駐村扶貧工作隊與村“兩委”共同研究報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再次予以確認,并由鎮扶貧工作站上報市級備案統一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進行修正和補充。
(三)開展動態跟蹤走訪。
駐村工作隊、村居包片干部和幫扶責任人要加強跟蹤走訪,發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
及自然災害、家庭變故等出現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切實加大幫扶力度;利用2019年一般農戶分類定級成果,對一般農戶進行再排查,發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及自然災害、家庭變故等出現致貧風險的農戶,按照程序納入邊緣戶管理,積極開展救助幫扶。對各級督查暗訪調研反饋的返貧致貧風險情況,要及時核查核實,符合條件的納入不穩定脫貧戶和邊緣戶范圍。
(一)。
建立監測管理系統。依托安徽省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建立脫貧人口分類管理系統、返貧預警監測系統、邊緣人口監測管理系統。各村(社區)要按照系統設置的其他指標,客觀真實地收集相關數據并及時匯報給鎮扶貧工作站。
(二)開展監測預警。
對不穩定脫貧戶和邊緣戶基本信息變化、救助幫扶措施落實、農戶反映并經核查屬實的相關情況,及時收集并上報鎮扶貧工作站在系統中予以更新或修改。各部門根據市扶貧辦反饋的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的致貧。
(三)強化過程管控。
堅持系統管理和實地督導相結合,對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實救助幫扶措施、審核銷號進行全過程精準管理,確保工作落實到位、救助幫扶取得實效。加強審核銷號,對通過幫扶消除返貧風險的脫貧戶,按照村級填報、鎮審查、市縣審核、省級備案的程序,申請在省辦返貧預警監測系統中予以銷號標注;對通過救助幫扶消除致貧風險的邊緣戶,經鎮審查并匯總填報、市縣審核后,申請在省辦邊緣人口監測管理系統中予以銷號標注。
(―)強化脫貧人口幫扶。
1.加強分類管理。對歷年脫貧戶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脫貧戶、享受政策的脫貧戶、脫貧監測戶三類進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脫貧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接近或達到全省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發展能力和抗風險較強的脫貧戶;享受政策的脫貧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較高但未達到全省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況下無返貧風險的脫貧戶;脫貧監測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各村(社區)要進一步核查核實并上報,及時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對三類人員標注進行修正、補充和完善。
2.實行差異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脫貧戶原則上不再享受各類財政扶貧資金補貼補助類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等出現“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問題且無力承擔的,要及時落實相關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脫貧戶要堅持“應享盡享、應扶盡扶”,根據實際需求,落實相關脫貧攻堅政策。脫貧監測戶要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在落實各項脫貧攻堅政策、安排各類幫扶措施等方面予以優先和傾斜。
3.壓實幫扶責任。貧困人口脫貧后,原則上脫貧攻堅期內原有幫扶責任人不脫鉤;幫扶責任人因工作變動或幫扶不力的,及時予以調整或重新安排,確保所有脫貧戶都有幫扶責任人。
(二)強化邊緣人口救助幫扶。
1.實行分級負責。建立鎮落實、村建臺賬的責任體系,利用好政策補丁和鎮慈善關愛基金庫加強對邊緣人口的救助幫扶。鎮扶貧工作站加強審查審核,各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救助幫扶;村級開展排查核查,建立邊緣戶臺賬,落實救助幫扶措施。
2.建立聯系人制度。落實村居包片干部和駐村扶貧工作隊作為邊緣戶的聯系人,明確職責、加強管理、定期走訪,充分發揮聯系人作用。聯系人每月要開展入戶走訪,或通過電話、短信、微信、視頻等方式與邊緣戶加強聯系,及時了解生產生活現狀、致貧風險和發展需求,幫助落實救助幫扶措施,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3.開展救助幫扶。一是根據邊緣戶的致貧風險,優先落實社保兜底等政策。結合開展消費扶貧,幫助邊緣戶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二是按照上級要求幫助落實保障邊緣人口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探索利用社會幫扶資金和鎮村救急難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一)。
壓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
加強工作指導。各相關部門通過實地調研、暗訪等方式,加強工作推進。指導各村居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因救助幫扶不力、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導致返貧和新的致貧,將嚴肅問責。
(三)改進工作作風。
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轉變工作作風,。
注重工作實效;要加強統籌安排,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
。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中發〔2020〕30號)精神,按照《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中共重慶市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重慶市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農組〔2021〕6號)要求,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及縣委農村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筑牢底線思維,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持續壓實責任,持續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一)監測對象。全縣農村人口(含易地扶貧搬遷及同步搬遷等已轉為城鎮戶籍但沒有享受到城鎮居民相關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機關登記的戶籍人口為參考,對“戶在人不在”“人在戶不在”的情況,以實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為準。
(二)監測范圍。2021年以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參考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的家庭為監測范圍,今后年度綜合物價指數變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低保標準等因素每年調整。
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納入監測,特殊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認定。
1.家庭成員擁有享受型用車、船舶、工程機械及大型農機具的;
4.家庭成員辦有或投資企業,長期雇用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正常經營納稅的;
5.家庭成員有大額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債券、儲蓄性保險的。
(三)規模性返貧監測。各級各部門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參考《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現象,及時排查預警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
(一)識別認定程序。針對通過農戶自主申報、干部走訪排查、部門篩查預警以及媒體反饋曝光、群眾信訪等渠道發現的可能存在返貧風險的對象,應及時按照“農戶申請、入戶核實、村級評議(公示)、鄉鎮(街道)聯合審核、縣級審定”五步流程,開展識別認定。相關流程涉及樣本參考附件1。
第一步:農戶申請。農戶自愿提出書面申請(含在線申報),簽字捺手印,并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對開展家庭經濟狀況等信息核查授權。干部排查和部門篩查預警發現的對象,由村(社區)干部或駐村干部指導農戶提交申請。
第二步:入戶核實。村組干部和駐村干部等按照“兩人同行”原則,及時組織開展入戶核實,采集相關信息(采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導出表)。
第三步:村級評議(公示)。以行政村(社區)為單位,組織村民代表、監督人員、村組干部、駐村干部等,對入戶核實對象進行民主評議,并在村政務公示欄內公示5個工作日(樣本詳見附件1)。
第四步:鄉鎮(街道)聯合審核。對村(社區)公示無異議的名單,鄉鎮(街道)組織教育、住建、水利、醫療等部門人員聯合審核,并報縣級審定(樣本詳見附件1)。
第五步:縣級審定??h鄉村振興局將各鄉鎮(街道)上報的擬納入名單,通過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信息管理系統、重慶防止返貧大數據監測平臺等,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工作流程,與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等部門進行數據比對,核驗是否有享受型車輛、是否有大額存款、是否有財政供養人員、是否有商品房、是否經商辦企業、經商辦企人員是否正常納稅等。核驗審定后,將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名單(樣本詳見附件1)反饋鄉鎮(街道),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二)風險消除程序。對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應當標注“風險消除”。對納入監測的對象,原則上監測幫扶半年以上才能標注“消除風險”。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持續穩定、“三保障”指標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在系統中標注“風險消除”,并不再進行監測幫扶;對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的監測對象,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待風險穩定消除后再標注“風險消除”;對整戶喪失勞動能力的,暫不消除風險,長期跟蹤監測,并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風險消除按照“怎么進怎么出”的原則,實行“村(社區)提名、入戶核實、村級評議(公示)、鄉鎮(街道)聯合審核、縣級審定”五步流程(樣本詳見附件2)。村(社區)“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對本村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風險專題研判,及時調整優化幫扶工作方案。
(一)落實監測幫扶聯系人。對新識別的監測戶(含現有風險未消除對象),至少安排1名鄉鎮干部或駐村干部作為監測幫扶聯系人。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幫助落實相關政策,及時協調解決其生產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監測對象風險消除前,監測幫扶聯系人入戶走訪原則上每月不少于1次,并將監測幫扶情況錄入“渝防貧”app,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實地走訪的,可采用電話、微信等方式監測。
(二)干部排查監測。堅持集中排查和網格監測相結合,全年至少統一組織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村(社區)干部“吹哨人”機制,由鄉鎮(街道)組織鄉鎮(街道)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村(社區)“兩委”干部、村民小組組長等實施網格化監測,對照監測范圍,結合群眾反映、日常走訪、各級反饋和部門比對預警等線索,及時靶向入戶排查。
(三)部門監測預警。由縣鄉村振興局牽頭,切實發揮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作用,每月與縣委網信辦、縣教委、縣民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應急局、縣醫保局、縣殘聯等部門開展數據比對和監測預警,重點比對農戶在教育、住房、飲水、醫療、殘疾、產業就業、意外事故、經濟狀況等方面的數據信息,篩查出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的信息,反饋基層核實及時納入監測幫扶。同時,依托“重慶防止返貧大數據監測平臺”,將預警線索及時反饋各鄉鎮(街道)核實,實現數據共享比對和在線預警。
(四)實行動態管理。按照“應納盡納、應扶盡扶、應消盡消”原則,在常態化識別管理基礎上,每年集中開展一次監測對象動態管理工作,包括監測對象識別、標注風險消除、人口自然增減、采集更新信息等。
(一)強化政策支持。各級各部門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可使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堅持精準施策。按照行業主導、缺啥補啥的原則,各級各部門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發展需求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整戶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依規納入農村低?;蛱乩藛T救助供養范圍,做好兜底保障;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
(三)加強社會幫扶。各級各部門充分發揮社會幫扶資金優勢,主動覆蓋財政資金的盲區。深化棗豐協作、水利部定點幫扶、區縣對口幫扶機制,發揮中國社會扶貧網作用,堅持實施“萬企興萬村”行動,組織引導社會力量精準有效對接監測對象現實需求,落實消費、產業、就業等幫扶措施。
(一)縣委網信辦。
實時監測全縣農村人口網上涉貧輿情,及時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姓名、聯系方式、具體輿情內容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
(二)縣教委。
實時掌握農村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失學輟學信息,及時將失學輟學人員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碼、失學輟學原因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對義務教育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時予以縣級審定。
(三)縣民政局。
實時監測農村低保人口、特困供養人口、失能老年人口等群體,及時梳理其中存在返貧風險的對象,并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碼、人員類型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持續穩定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時予以縣級審定。
(四)縣人力社保局。
依托重慶市農民工統計監測系統實時掌握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相關信息,按月推送農村勞動力失業人員名單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
(五)縣住房城鄉建委。
實時掌握全縣農戶長期居住的唯一住房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特殊情況成為cd級危房,或經認定的無房戶,及時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戶主姓名、戶主身份證號碼、家庭人口數、危房等級、群體類型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對住房安全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時予以縣級審定。
(六)縣水利局。
實時掌握全縣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特殊情況導致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等出現問題的農戶信息,及時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戶主姓名、戶主身份證號碼、家庭人口數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對飲水安全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時予以縣級審定。
(七)縣農業農村委。
實時監測因農業產業受災、大宗農副產業價格大幅下跌、鄉村產業項目失敗給農戶帶來的影響,及時梳理其中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并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戶主姓名、戶主身份證號碼、家庭人口數、風險因素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
(八)縣衛生健康委。
按月梳理核實全縣農村患病人口一次性自付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全年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的預警信息,將患病人口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患者姓名、身份證號碼、費用總金額、自付醫療費用支出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對基本醫療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時予以縣級審定。
(九)縣應急局。
實時監測全縣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的農戶信息,及時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災害類型、生命和財產損失情況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
(十)縣醫保局。
根據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大病重病病種和負擔較重的慢病病種,按月推送一次性自付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全年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的患病人口姓名、身份證號碼、就診醫療機構、醫療類別、入院時間、出院時間、結算時間、住院天數、費用總金額、統籌報賬金額、大病報銷金額、醫療救助金額、現金支付、自付醫療費用支出等預警信息,推送至縣衛生健康委匯總。
(十一)縣殘聯。
實時監測農村重度殘疾人特殊群體,及時梳理其中有返貧風險的農戶,并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碼、殘疾類別、殘疾等級、殘疾詳情、發證日期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
其余縣級各相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能職責,及時提供可能導致農戶返貧的相關預警信息。
(一)加強組織領導??h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對全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牽頭抓總,成立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鄉村振興局局長為副組長、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專項工作組。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對本區域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負主體責任,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具體工作人員,定期研判、調度,結合實際細化實施方案,安排必要工作經費,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時,各鄉鎮(街道)要將民政部門開展的農村低收入群體排查工作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統籌安排,建立聯動機制,整合人員隊伍。
(二)強化協作聯動。建立健全縣、鎮、村三級聯席會議制度,強化行業部門配合協作,建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行業數據共享共用和快查、快核、快辦機制??h委網信辦、縣教委、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鄉村振興局、縣醫保局、縣殘聯、縣稅務局等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切實發揮行業數據篩查預警和比對作用,按月反饋預警信息和比對結果,開展信息核查,落實行業幫扶責任,督促指導鄉鎮(街道)抓好工作落實,共同做好監測幫扶工作。
(三)健全工作機制。各鄉鎮(街道)要組建工作專班。按照鄉鎮(街道)不少于2名、村(社區)不少于1名的標準,配備專兼職信息員隊伍,并報縣鄉村振興局備案。進一步優化監測對象幫扶政策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積極推進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與低收入人口幫扶機制有效銜接。
(四)加強宣傳培訓。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培訓工作力度,縣鄉村振興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相應的業務培訓,各鄉鎮(街道)也要根據工作開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靈活多樣的培訓,確保相關工作人員全面掌握防止返貧相關政策、操作流程和軟件操作方法??h鄉村振興局將市級統一編制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手冊》印發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充分利用入戶走訪、召開會議、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抓好宣傳,提高群眾政策知曉度,確保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五)嚴格考核評估。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后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各鄉鎮(街道)和縣級相關部門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月比對、季調度、年考核”機制,加強數據質量清洗和工作監督檢查,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嚴肅處理,追究問責。
(六)減輕基層負擔。各鄉鎮(街道)要結合《重慶市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預警實施方案》,進一步優化監測指標體系,統籌利用信息資源,避免重復填表報數采集信息。按照統一安排,開展集中排查,防止層層加碼。
該方案從目的、要求、方法、方法、進度等方面都是一個具體、周密、可操作性強的方案。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為認真落實上級關于民政領域鞏固脫貧成果的工作措施,進一步防止返貧,致貧現象發生,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建立我局與扶貧辦,殘聯等相關部門數據比對機制,對存疑數據再進行復查。將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確保邊緣戶和脫貧戶及時得到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認真落實“四個一批”政策,對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條件的對象,要及時做好收入評估,確保持續穩定脫貧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貧現象發生。全面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落實“兩線合一”制度,確保標準同步提高。
建立對鄉級臨時救助人數,救助原因,滿意程度的臺賬。加強督促鄉級對已脫貧人口的動態監測和跟蹤管理。對“兩戶人員”要加強日常走訪,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跟進實施臨時救助,認真落實“先行救助”“一事一議”“分類分檔救助”等措施。一是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貧困人口等困難群眾,視情況實施急難型、支出型臨時救助。二是對未脫貧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重點核實生活必需支出,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三是通過扶貧部門提供的“兩戶”人員名單,對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人口,建立隨訪制度,鄉、村兩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隨訪制度,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有效跟進臨時救助。四是對收入略高于貧困戶的農村群眾,根據家庭實際困難給予臨時救助。五是對返貧人口,根據致貧原因和困難程度,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方式,適當提高救助標準。
加強新時代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強化舉措、完善機制,著力提升群眾的科學意識與文明素質。引導貧困群眾摒棄大操大辦、天價彩禮、薄養厚葬、篤信迷信、非法宗教、農閑賭博等陳風陋習,改變慵懶生活習慣,倡導科學文明生活方式。加強誠信監管,將有故意隱瞞個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請社會救助、具有贍養能力卻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的,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并予以懲治。對參與黑惡活動、黃賭毒和非法宗教活動且經勸阻無效的社會救助對象,取消社會救助資格。
(一)增強日常工作使命感。區,鄉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
導,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視防返貧防致貧工作。強化低保信息系統的應用,逐步實現運用低保信息系統辦理各類社會救助的申請、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及數據統計等業務,實現低保信息系統、財務臺賬和業務臺賬數據線上、線下保持一致,促進防返貧,致貧規范、高效開展。
(二)增強社會媒體責任感。區鄉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政策,使廣大群眾知曉政策的適用范圍、服務對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受益權,提高精準防返貧防致貧的全面性。
(三)增強貧困群眾歸屬感。區民政部門要對平西鄉進行調度、檢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建立數據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銜接機制,高度重視社會救助風險預防,扎實抓好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密切關注群眾留言來信,妥善做好輿情處置,切實化解民生領域重大風險。
為扎實推進全縣金融固脫貧防返貧工作取得實效,根據省委、省政府扶貧攻堅安排部署及全省開展金融鞏固脫貧防返貧試點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戰略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全縣脫貧減貧目標,持續推進“1236”金融精準扶貧工程。堅持金融精準扶貧和支持防返貧兩條工作主線,將金融精準扶貧工作重心向金融“輸血”與“造血”并重轉變,向支持貧困戶脫貧解困與支持產業發展帶動并重轉變。通過金融服務與產品創新,把金融支持__縣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作為實施普惠金融工程的重要內容之一,進一步強化金融精準扶貧功能,提升金融精準扶貧功效。
(一)統籌兼顧與因地制宜相結合原則。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扶貧攻堅行動的統一部署,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群體的實際,各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的信貸投放特點,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
(二)重點扶持與區別對待相結合原則。堅持以產業發展為引領,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激發產業脫貧致富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大對有發展意愿和發展潛力較大的貧困戶的金融扶持力度,優先支持具有帶動脫貧作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三)精準扶貧與風險防控相結合原則。加強銀行信貸與涉農保險的深度融合,擴大貧困農戶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涉農保險的覆蓋面,拓寬“農業政策保險+農業商業保險”保障服務,建立貸款風險分散機制。
各金融機構要遵循金融發展規律,把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民生工程抓緊抓實,積極探索多元化、可持續的扶貧服務。著力推動扶貧工作由“大水漫灌”轉為“精準滴灌”,對脫貧村、脫貧戶實施“保姆式”跟蹤服務,切實加大金融精準扶貧力度,堅決防止“數字扶貧”,力爭使金融支持脫貧一戶、鞏固一戶、富裕一戶,不斷提高脫貧質量,增強脫貧的穩定性和持續性。截至2017年末,全縣涉農貸款(含各類扶貧貸款)增速不低于上年。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一)圍繞重點扶貧項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實際,加強對全縣重點扶貧項目工程的對接,大力支持以下工程的實施:北海子國家級濕地治理與保護項目;驪y文化產業園等基礎設施扶貧項目;圣容寺至紅山窯一日游和新城子七彩花谷鄉村旅游項目;南壩寺兒溝滑雪場項目和全國生態鄉鎮及全省環境優美鄉鎮鄉村旅游項目等;全縣c、d級危房改造工程;95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項目(計劃對接時間:5月份)。
(二)圍繞重點農業產業,加強可持續的信貸投入。堅持把發展富民多元產業作為扶貧攻堅的核心任務,支持全縣高原夏菜、草食畜牧業、制種、食用菌等主導產業,培育壯大藜麥、中藥材、油料、飼草、馬鈴薯、花卉等接續產業,加快發展以牛羊為主的規模高效草食畜牧業,持續發展高效節水農業,不斷調優產品結構,促進農業穩產、提質、增效。使已建成的15個貧困村農業科技試驗示范點、904家農民專業合作社、187個家庭農場、15個貧困村組的產業化合作經濟組織不斷發展壯大,實現農業科技支撐能力持續增強、新型農業主體壯大發展與群眾脫貧致富的互利共贏(計劃對接時間:5月份)。
(三)圍繞普惠金融政策,開展多層次的金融宣傳。各金融機構要根據人民銀行的工作部署,整理和印制信貸產品和服務宣傳資料,加大對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的宣傳,切實把各項普惠金融政策原原本本地帶進村、交到戶、傳給人,真正使政策疊加優勢轉化為貧困村_發展難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的強大動力(計劃完成時間:9月底)。
(四)圍繞扶貧信貸政策,提供差異化的金融產品??h農商銀行繼續推進扶貧擔保貸款業務,并運用扶貧再貸款資金加大對貧困戶、具有扶貧帶動作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普惠金融支持;農發行要重點支持糧油收儲和農業產業化發展,優先支持__縣金穗麥芽有限公司、甘肅三洋金源農牧公司等省級以上重點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圍繞全縣糧食安全工程建設規劃,積極支持省、縣兩級儲備糧增儲,做好__縣東盛糧油有限公司對貧困戶收購小麥的信貸支持,切實加強產業扶貧力度;甘肅銀行要積極爭取更多的產業扶貧專項貸款資金,蘭州銀行要進一步加強對扶貧專項貸款的發放和管理力度(計劃完成時間:全年)。
(五)圍繞農業風險保障,開展廣角度的保險服務。各保險業金融機構要積極參與固脫貧防返貧工作,結合貧困戶的特點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關注特殊人群的保險保障,積極發展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推廣低保、五保、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的意外保障制度,緩解貧困群眾因病致貧、因災返貧問題。繼續發揮好能繁母豬、奶牛、玉米種植、馬鈴薯種植、森林保險等政策性農業保險作用,擴大保險覆蓋面。建立“政府+保險公司+農戶”三位一體的農業災害風險分攤機制,提高縣域保險機構的農業保險密度和深度。加大對貧困戶保險政策性優惠補貼,鼓勵貧困農戶及時參保,讓更多農戶享受到固脫貧防返貧中的農業保險紅利(計劃完成時間:全年)。
(六)圍繞便民惠農政策,實現全覆蓋的支付體系。農業銀行要將電商進農村、電商精準扶貧與“四融”平臺建設緊密結合,增設“四融”平臺等便民金融服務點,大力推動城鄉支付服務一體化進程,打通農村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工商銀行要積極推廣互聯網融e購產品,把貧困區特色產業向外推廣,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建設銀行要通過發放“商融貸”、“融易貸”小企業網絡循環貸款,對貧困村所在地小微企業予以優先支持。郵儲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要加強對貧困村惠民、便民服務終端的布設,力爭實現全部貧困村支付結算設施的全覆蓋(計劃完成時間:上半年)。
(七)圍繞金融生態建設,建立較完善的信用體系??h農商銀行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貧困戶信用等級評定和推動農戶信用體系建設。相關金融機構要積極推廣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應用,大力發展供應鏈核心企業應收賬款業務,盤活應收賬款資金,為小微企業提供新的融資渠道(完成時間:全年)。
(一)建立和完善扶貧工作聯動機制。建立由縣金融辦牽頭,扶貧辦、財政局、人民銀行以及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整體聯動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會議,形成金融支持脫貧攻堅合力。各鄉鎮應加強對鄉規民約的宣傳教育,協助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扶貧信貸風險的防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扶貧信息互通機制??h發改局、扶貧辦、財政局及人民銀行應建立扶貧信息互通和共享機制,及時掌握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及扶貧信貸等信息。各金融機構要每月向人民銀行報送扶貧信貸措施、服務、產品及信貸數據,并建立精準扶貧金融服務檔案。人民銀行應建立《金融支持__縣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信息》,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行反饋工作情況,各金融機構要每月向人民銀行提供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梳理、總結精準扶貧金融服務工作中的典型經驗、成功案例、工作成效,注重樹立典型、宣傳勵志脫貧,營造有利于脫貧攻堅金融服務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建立和完善動態監測考核機制。人民銀行應聯合相關部門實時督查督辦工作,不定期走訪金融機構、企業及農戶,調查了解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情況,研究解決金融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效降低返貧率。每半年對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將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作為地方政府對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評獎勵的重要依據。
按照_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貧鞏固提升脫貧質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鎮為持續鞏固脫貧成果,建立完善穩定的防止返貧長效機制,現制定如下方案:。
嚴格按照縣脫貧辦要求,每月開展動態調整工作,切實做好脫貧戶的動態監測工作,嚴格審核數據質量,做好系統內貧困人口自然變更和扶貧對象信息采集錄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將脫貧戶分為一般監測戶、重點監測戶、邊緣脫貧戶三類,進行分類管理。
對家庭有較大的醫療、教育等開支,返貧可能性較大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加強走訪,隨時關注,能享受的政策“應享盡享”,家庭中有勞動力的,積極推進產業扶貧或推薦就業。對家庭無較大的醫療、教育等開支,返貧可能性較小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加強走訪,鞏固已享受的政策,繼續推進產業扶貧,加強勞動技能培訓,鼓勵自主就業。對于無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按期走訪,給予生活、生產上的關心和幫助,繼續享受原有政策,幫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并進行感恩教育。
緊緊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對已脫貧戶進行持續扶持,按照“在攻堅期內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變”的規定,繼續落實相關政策,對原安排幫扶項目未實施完的脫貧戶,按照貧困退出政策繼續實施,確保其穩定脫貧;對原享受政策的脫貧戶堅持脫貧不脫政策的原則繼續享受原政策。
對已經脫貧的群眾,幫扶干部要定期上門回訪,建立檔案進行跟蹤,準確掌握其脫貧后的生產生活狀況,持續增強其“造血”功能,加大對脫貧戶的技術和產業扶持,打牢不返貧的產業基礎,讓脫貧戶有持續、穩定收入,切實做到讓貧困群眾思想觀念有轉變、環境條件有變化、勞動技能有提升,有穩定的收入渠道,徹底防止脫貧戶返貧。
對摘帽村已實施的產業幫扶,繼續給予大力支持,積極扶持致富帶頭人,同時繼續探索發展新路徑,打造新產品,促進資源良性發展。對未完成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繼續按原有政策加強建設,同時充分發揮村規民約作用,發揮鄉賢道德感召力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風,為群眾穩定脫貧致富創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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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和《xx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印發xx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脫貧領〔20xx〕xx號)文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xx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全面勝利,為實施鎮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監測對象。
(一)脫貧監測戶: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三、監測內容。
重點圍繞監測對象的“兩不愁三保障”達標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實時監測,由“四大專項行動”排查出的擬監測對象,分析產生風險原因,進行專項幫扶。
四、監測方式。
縣、鎮、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由相關行業部門到鎮再到村級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xx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五、監測步驟和時間安排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鎮確定擬監測對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將此次“兩不愁三保障”再排查發現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縣脫貧辦反饋名單),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后,將比對審定名單分發至各村。
第二步:訪。4月5日前完成入戶走訪。鎮、村兩級是本次“兩摸底”摸排走訪的實施主體,由鎮脫貧辦統籌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幫扶單位和鎮村干部對照縣脫貧辦反饋的擬監測名單開展走訪工作。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擬監測名單外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4月9日前,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各村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民主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并將附件2、附件3經第一書記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簽字蓋章后報鎮脫貧辦交黨委政府審定評議。
第四步:錄。4月中旬前,鎮脫貧辦根據審定的名單,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人員在國家子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此次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6月底前,鎮脫辦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20日前由各村兩委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鎮黨委政府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相關幫扶救助。
1.針對“兩不愁”問題補短板。由鎮民政辦、農服中心牽頭,協調縣級相關部門和各村兩委配合,長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針對“三保障”問題補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鎮村建辦牽頭,協調縣住建局、相關幫扶單位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二是“義務教育有保障”由鎮九義校牽頭,協調縣教育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三是“基本醫療有保障”由鎮社會事務中心牽頭,協調縣醫保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
3.針對“三有”問題補短板。一是由鎮水務站牽頭,協調縣水務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照指標要求在前期“四大專項行動”摸排的基礎之上抓實安全飲用水工作。對沒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貧困戶通過就近打水井或安裝自來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貧困群眾飲水安全。二是由鎮文化廣播站牽頭,協調縣文旅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沒有生活用電和廣播電視的貧困戶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銷。6月底前,完成對標補短和落實幫扶救助后,各村兩委向鎮扶貧辦提出銷號申請;鎮脫貧辦組織專人核實后,向縣脫貧辦提出銷號申請。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鎮直各單位、各站辦室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實際,制定本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要協調縣級相關行業部門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落實落地。各村兩委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工作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對象監測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持續鞏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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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返貧致貧監測,開展針對性幫扶工作,構建防止返貧致貧的制度防線,根據《湖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湘扶發〔2020〕6號)以及《益陽市赫山區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方案》(益赫扶領辦〔2020〕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防止返貧致貧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扶貧工作的重要任務,圍繞“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標,明確程序和內容,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因地因戶因人制宜開展精準幫扶,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高質量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相結合。提前發現并識別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人口,及時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一旦出現返貧和新致貧,及時納入建檔立卡,享受脫貧攻堅相關政策,實施精準幫扶,確保穩定脫貧。
(二)堅持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原則。因戶因人精準施策,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主要采取開發式幫扶措施,支持發展產業、轉移就業,通過就業幫扶實現增收。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落實各項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實現應保盡保。
(三)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原則。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的作用,強化政府責任,引導市場、社會協同發力,鼓勵社會各界人士構筑共同富裕、守望相助的社會風尚。
(四)堅持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原則。處理好外部幫扶與自身努力的關系,加強監測對象扶志教育,強化勤勞致富導向,培養監測對象艱苦奮斗意識,提升自我發展能力。
(一)監測對象范圍。全街道所有農村人口,以家庭為單位,原則上以2020年度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左右的戶為主。重點監測以下對象:
1.街道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脫貧不穩定戶。
2.尚未脫貧戶、返貧戶。
3.已納入扶貧信息系統的邊緣戶。
4.通過上半年脫貧質量“回頭看”發現的建檔立卡之外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低保戶、大病重病戶、重度殘疾戶中有致貧風險的戶。
5.因洪澇災害、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種突發事件、自然災害導致家庭主要勞動力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引發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縮減的戶。
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
(二)監測程序。以街道為單位組織開展,通過農戶申報、鄉村干部走訪排查、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等途徑,由區級扶貧部門確定監測對象,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實行動態管理,對已經消除致貧、返貧風險的邊緣戶、監測戶及時在系統標識已消除風險。
(三)監測內容。圍繞“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開展。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況。監測收入達標、收入穩定、大額支出等情況,即:監測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達到最低監測標準;與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響、勞動技能缺失、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產業或就業收入下降的情況。同時,監測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況;是否存在因病、因學、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因素導致家庭產生大額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繼而導致家庭生活出現困難的情況。
2.“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情況。監測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監測戶和未脫貧戶的教育、健康、住房、飲水安全的政策落實是否連續穩定,是否存在返貧風險點;監測檔外群眾在教育、健康、住房、飲水安全中存在的短板和問題,是否存在致貧風險點。
(一)監測責任。由駐點街道干部、村(社區)“兩委”、村(居)民小組長等人員進行監測,幫扶責任人、駐村工作隊員協助參與。以“三走訪三簽字”、各駐村幫扶工作隊、各幫扶責任人按要求上門走訪為契機,全面分析本村(社區)貧困戶、檔外重點監測對象農戶的收入、“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詳細建立臺賬。
(二)幫扶責任。未脫貧戶(含返貧戶)、脫貧不穩定戶即監測戶由村(社區)“兩委”、駐村工作隊及幫扶責任人共同承擔幫扶責任;對監測對象中的非建檔立卡貧困戶,如邊緣戶或者其他檔外特殊困難對象,由街道統籌幫扶力量進行幫扶。
(三)管理責任。對于群眾個人自主申請的,進行數據比對發現的,各級通過督查、檢查、暗訪、信訪發現的各類疑似問題,統一轉交街道、村(社區)兩級進行重點監測。監測數據原則每季度一更新,特殊情況隨時匯總上報。
保持現行扶貧政策總體穩定,統籌利用政府、市場和社會扶貧資源,支持各單位結合實際自主建立動態幫扶機制,在堅持現行扶貧標準和防止返貧致貧實際需要的前提下,精準落實對監測對象的幫扶措施。
(一)產業幫扶。對具備產業發展能力以及意愿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提供扶貧小額信貸支持,動員龍頭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社、鄉村致富帶頭人等帶動其發展生產。深入開展消費扶貧,動員機關、學校、醫院和企事業單位通過以購代捐、以買代幫,優先集中采購監測對象生產的農產品和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的企業、合作社農產品。
(二)就業幫扶。深化扶貧勞務協作,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加強就業信息服務,推動監測對象就業意愿、就業技能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組織有勞動力的監測對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其邊培訓邊上崗。拓展建設扶貧車間,吸納更多有勞動力的監測對象就業。積極開發扶貧公益性崗位,加大對有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選聘力度。鼓勵通過以工代賑、以獎代補等方式,動員監測對象參與農村小型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獲取勞務報酬。
(三)“三保障”與飲水安全幫扶。開展常態化控輟保學,確保監測對象義務教育階段無失學輟學;落實建檔立卡貧困對象雨露計劃、義務教育困難生活補助、職業教育和高中助學金各項免補政策落地落實。通過加大醫療救助資金投入,幫助監測對象全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對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開展醫療救助。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和檔外低保戶、五保戶、殘疾戶4類對象危房改造,年內完成邊緣戶危房改造;對其他監測對象,要根據實際情況,逐戶開展住房危險性鑒定,通過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確保所有監測對象人不住危房。動態解決飲水安全問題,加強水源點建設,有效解決季節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證率,保障所有監測對象飲水安全。
(四)社會幫扶。依托中國社會扶貧網,引導社會組織及愛心人士向監測對象傾斜眾籌。深入開展“戶幫戶親幫親,互助脫貧奔小康”行動,引導社會力量對監測對象進行幫扶,引導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監測對象幫扶志愿活動。
(五)綜合保障幫扶。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強化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確保應保盡保。對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困難的監測對象,由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依據實際情況給予臨時生活救助。對因病、因殘、因災等意外變故返貧致貧的家庭,及時落實健康扶貧和殘疾人、災害、臨時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一)加強組織領導。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開展,扶貧辦加強指導,督促各部門單位落實防止返貧致貧責任。各村(社區)承擔主體責任,村黨組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相關行業部門要認真落實好行業扶持政策。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相關行業部門要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的預警信息。扶貧辦定期開展走訪摸排,受理農戶申請,嚴格認定程序,及時審核上報。村(社區)“兩委”干部、各級駐村工作隊、結對幫扶干部依據扶貧信息系統監測對象信息,及時開展到戶幫扶。
(三)嚴格考核要求。年底對相關村(社區)的脫貧考核,除了看脫貧退出資料外,重點考核是否出臺了本轄區切實可行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部署安排,是否按照本方案要求開展了監測對象的摸底,各項統計報表數據是否精準,監測對象落實的各項幫扶措施是否有臺賬資料、有據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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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全國全省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部署會議,進一步開展xx鎮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止返貧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全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在落實常態化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基礎上,結合正在開展的“兩不愁三保障”舉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貧專項督査,進一步開展集中排查整改,確保全面細致、不留死角,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零返貧、零致貧”底線。
(一)排查范國。全鎮xx個行政村。
(二)排查對象。排查覆蓋全鎮所有農村人口。重點排查建檔立卡脫貧戶、已納入監測的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
(一)“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穩定實現情況。所有農戶“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穩定實現,是否建立長效機制,動態新增問題是否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到位。排查發現“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出現問題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認定納入監測范。
(四)系統信息“賬實相符”情況。排査核實所有建檔立卡脫貧戶、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系統信息,重點關注家庭成員變動、勞動能力變化等,對“賬實不符”的及時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鎮實際情況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現場核查6月14日前,組織進村入戶開展現場核查,核準基本信息,建立紙質臺賬,履行監測認定程序。
(三)問題整改6月20日前,對排查發現的“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動態新増問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方面問題等及時整改到位,確保監測及時全面、程序管理規范。
(四)全面總結6月23日前,完成系統信息錄入,總結集中排查整改情況,給扶貧辦報送排查整改報告。
(一)監測范圍。以家庭為單位,監測以下三類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2.邊緣易致貧戶。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狀況,剛性支出較大超過預警標準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收入計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為本次排收入計算周期。返貧致貧風險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學、因殘、因自然災害、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缺勞動力等。工作中,重點關注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
(二)監測方式。按照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方便群眾的要求,細化完善以下五種監測方式,符合條件的履行認定程序。
1.農戶自主申報。包括向鎮村干部申報,撥打12317咨詢服務電話、脫貧戶使用手機app等渠道,接受農戶個人或他人代為申報。
2.基層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駐村干部、鄉村醫生和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進行全覆蓋排查。
3.部門篩查預警??h級相關部門健立了常態化防止返貧監測部門篩査預警機制,按照“部門篩査、集中交辦、入戶核査、結果反饋”的程序,定期篩查預警、反饋鄉村核實。
4、輿情信息預警。宣傳部、網信辦關注網絡輿情,及時將涉貧信息推送扶貧辦。信訪局將接收到的涉貧信訪推送扶貧辦。
5、社會救助預警。團委、婦聯、紅十字會、陽光愛心社等社會團體,要對所負責的救助情況進行匯總,將存在致貧風險救助人員情況及時推送扶貧辦。
(三)認定程序。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對新增監測對象履行認定程序,原有監測對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戶核查核實。根據監測信息開展入戶核査,核實家庭收支等基本情況,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新增擬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并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不符合納入條件的,應向農戶及時說明情況,確保群眾認可。
2.村級評議公示。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開展民主評議,形成監測對象初選名單,在村內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的報鄉鎮審核。
3.鄉核查初審。鄉鎮組織包村干部,根據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逐戶核查。核查通過的,鄉鎮匯總提出監測對象審核名單,報縣級扶貧部門審定。
4.縣級比對審定??h級扶貧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綜合審定監測對象,書面批復有關鄉鎮,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錄入信息。
(四)風險消除。以下4項指標全部達標、基本生活穩定保障、返貧致貧風險穩定消除,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進怎么出”的原則,按“入戶核査核實、村級評議公示鄉鎮驗收審核、縣級審定標注”的程序,標注風險消除。
1.根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3.收入持續穩定,家庭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6000元;。
4.大額剛性支出問題穩定解決。
對整戶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落實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續跟蹤監測,暫不標注“風險消除”,確保監測幫扶成效穩定后再按程序標注。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不再進行監測,不再專門針對風險實施防止返貧幫扶;已落實的小額信貸貼息、醫療救助、教育幫扶等幫扶措施,按行業政策要求和實際工作周期及時調整。
(一)壓實責任。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統籌安排集中排查整改與鞏固拓展脫貧成果相關工作。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預警監測機制、聯合會商機制、信息比對機制,扶貧辦牽頭組織實施集中排查整改具體工作。
(二)精準幫扶。逐戶分析返貧致貧風險和勞動能力情況,通過部門會商確定幫扶措施,對三類監測對象適用統一政策范圍,使用行業政策、財政銜接推進鎮村振興補助資金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有針對性的單項措施,對存在多種風險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
(三)臺賬管理。逐級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臺賬,對排查規模、排查結果、整改情況等實行臺賬清單管理,逐級匯總上報。6月23日前,以村為單位匯總排查整改工作臺賬(見附表1、2),報鎮政府,附件3村留存。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根據《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開發﹝20xx﹞6號)文件要求,筑牢返貧致貧防線,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西脫貧攻堅的重要要求,全面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市縣落實,鄉鎮推進和實施”工作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采取“精準摸排找出來、動態監測管起來、針對措施扶起來”的方式,進一步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監測范圍和內容。
(一)監測對象。
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即監測戶)和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較上年度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本縣(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2、“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情況。監測對象中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除身體原因不能上學外的失學輟學情況;監測對象住房安全、飲水安全達標情況以及脫貧監測戶基本醫療保障及相關鍵康扶貧政策享受情況。
三、監測方式。
各縣區在精準摸排的基礎上,通過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和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對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進行預警預判。
(一)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建立“以縣區為單位、鄉鎮(街道)為主體、村組為單元”的三級監測預警體系。采取入戶核實、走訪群眾、實地查看、電話詢問等方式對監測對象常態化實時實地進行監測;發現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不達標的監測戶,以及遭受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變故情況,極有可能返貧致貧的監測戶和邊緣戶,及時核實上報。
(二)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加強與醫保、民政、殘聯、住建、教育、公安等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的共享交換,建立對監測對象家庭有重大變故導致“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出現風險的定期反饋機制,及時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實行預警管理。
(三)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利用好省大數據平臺返貧風險預警功能,對脫貧戶特別是監測戶返貧風險進行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警。對監測對象基本信息變化、幫扶措施落實等相關情況,及時在系統中予以更新。各縣區根據省大數據監測平臺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致貧。
四、幫扶措施。
各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日內將確定的“兩類人群”分別移交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h區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接到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移交的返貧致貧風險戶后,必須在2日內確定幫扶責任人,幫扶措施落實到戶。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全面兜牢脫貧底線。
1、住房安全方面:及時落實農村貧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基本醫療方面: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落實“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門診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對參保非貧困人口按政策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措施,特別困難的參保農戶按程序和規定落實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市衛健委、醫保局、民政局)。
3、義務教育方面: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校長與屬地鄉鎮雙負責制,強化控輟保學措施,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做好勸返學生分類安置和關愛幫扶,確保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扶貧辦)。
4、安全飲水方面:及時解決飲水安全隱患,確保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有保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扶貧辦)。
5、特殊情況預警幫扶:對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返貧致貧的,區別脫貧人口和非貧困人口,按現行政策予以落實,及時采取臨時救助、引導親友幫助、社會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現返貧或新增貧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致殘的貧困人員辦理殘疾證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保局、市殘聯等)。
(二)產業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1、將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種植的油茶優先納入扶持范圍,新栽植按照500元/畝進行補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畝進行補助;鼓勵種植企業和大戶優先吸納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在油茶種植基地進行務工、務勞,提高貧困戶和“兩類人群”收入。(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2、因地制宜持續推進貧困村發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花卉四大特色產業,適當降低基地規模標準,加大對貧困村產業基地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3、在我市初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貧困戶,憑營業執照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就業幫扶政策。
1、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有勞動能力的外出務工,對跨區域務工滿一個月及以上者,可憑務工交通憑證或村委會證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其中到省外務工的按500元/人標準、省內跨縣(市、區)務工的按300元/人標準發放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將16-65周歲具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愿的貧困戶和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并按規定享受免費培訓;貧困戶和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生活補貼;貧困戶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鼓勵貧困戶到我市家庭服務業機構就業,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的貧困戶從事家政、居家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費培訓,并給予培訓補貼。對被家服機構吸納為員工制員工的,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為期三年;社保補貼按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消費扶貧政策。
在全市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增設一批扶貧產品銷售專區,為貧困戶和“兩類人群”開通扶貧產品綠色消費渠道,免費銷售我市貧困村、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的農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扶貧辦)。
(五)金融扶貧政策。
用好防貧保險政策,督促保險承保機構,及時查勘、合理定損、快速理賠、足額賠付,及時化解易致貧易返貧人口的生產生活風險,構建防范致貧返貧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各相關縣區)。
(六)精神扶貧政策。
將“邊緣戶”納入“三講一評”活動和“愛心超市”積分兌換范圍,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尤其是監測對象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確保形成工作合力??h鄉兩級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調配部門、政策、人員等方面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強化機制保障。市縣兩級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銜接,拓寬工作思路,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解決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強化作風保障。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通過暗訪、調研和實地督導等方式,深入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嚴明工作紀律,嚴防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等問題,確保監測幫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盡量減少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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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貴州省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黔東南州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黔東南州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新部署、新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屆九次全會、州委十屆十一次全會安排部署,筑牢底線思維,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過渡期內,通過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機制,從制度上預防和解決返貧問題。圍繞農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開展動態監測,及時將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納入監測幫扶,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為切實加強對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防貧對象監測和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鄉村振興局,唐成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鄉(鎮)要相應成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擔當作為,親自安排部署。
(一)監測范圍。參照我省的標準執行、即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為底線,綜合我省2020年物價指數增幅(2.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2%)和農村低保標準增幅(5%)等三方面因素,確定我省2021年的監測范圍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農村家庭(含易地扶貧搬遷及同步搬遷等已轉為城鎮戶籍但沒有享受到城鎮居民相關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以后每年根據三方面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年人均純收入以其履行認定程序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收入的總和來進行計算。
(二)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學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其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具體監測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指的是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2.邊緣易致貧戶。指的是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指的是年人均純收入超出監測范圍,但因學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人口為準,對“戶在人不在”、“人在戶不在”的情況,以實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為準。家庭成員存在擁有轎車、財政供養人員、擁有商品房(或門面房)、經商辦企業(或入股股東)、雇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任村干部并定期領取薪酬、為享受監測對象幫扶支持故意分戶并戶、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原則上不納入監測,特殊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認定。
(三)防止規模性返貧。各鄉(鎮)和各部門要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現象,及時排查預警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一)監測方式。健全監測對象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進一步細化完善以農戶自主申報、基層干部排查、部門篩查預警等三種監測方式為主,其他渠道監測為輔,互為補充、相互協同。及時掌握分析媒體、信訪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
1.農戶自主申報。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提高群眾對防止返貧相關政策知曉度。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可向村(居)委會提出納入監測對象申請,或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app端口、省鄉村振興局官網、12345服務平臺等入口在線申報。
2.基層干部排查。堅持集中排查和定期走訪相結合,充分發揮制度優勢,依靠鄉村干部、駐村干部、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對照監測范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結合群眾反映和部門數據比對情況等各方線索,及時靶向入戶排查,進行常態化預警。
3.部門篩查預警。由縣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縣直相關行業部門,按照“部門篩查、集中交辦、入戶核查、結果反饋、跟蹤盯辦”的程序,每月歸集部門預警信息,及時將預警信息反饋部門和鄉村核實。
4.平臺監測預警??h鄉村振興部門依托貴州扶貧云預警監測平臺和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定期開展重點人群收入支出情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分析,及時將風險問題反饋部門和基層核實。
5.其他渠道預警。依托國家、省、州、縣各級督查督辦、審計發現、媒體監督等,及時掌握群眾反映訴求、輿情熱點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
(二)監測程序。細化完善監測對象識別程序,新識別監測對象嚴格按照六個步驟進行。第一步:線索搜集。通過農戶線上線下自主申報,基層力量定期排查和日常走訪,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篩查等三種方式,以及媒體、信訪、各級督查督辦、審計發現等渠道綜合搜集線索,建立臺賬。第二步:入戶核實。由鄉(鎮)組織村支兩委和駐村工作隊等基層力量,對發現的線索進行入戶核實,收集相關資料,初步進行返貧致貧風險研判,初步確定擬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不符合納入條件的,應向農戶及時解釋說明,確保群眾認可。第三步:農戶申請及承諾授權。鄉村干部協助指導擬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填寫申請書(對不能自行申報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加按本人手印),簽訂承諾授權書。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并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第四步:村級評議及公示。各行政村(居)圍繞“擬納入監測對象”家庭狀況、風險困難情況、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等開展綜合研判和民主評議,提出明確意見。對家庭中有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商品房、豪華車、大額存款、子女收入高等情況的,據實開展研判,既防止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監測對象,又要避免“一刀切”。組織研判、民主評議,形成識別對象初選名單,進行村級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級人民政府,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解釋回應。第五步:鄉級核查及公示。鄉(鎮)級人民政府組成核查小組對各村(居)上報的名單進行核查,填寫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確定全鄉(鎮)擬納入監測對象的名單并在鄉(鎮)、村(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復審。第六步:縣級復審及納入監測。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綜合審定監測對象,以書面批復有關鄉(鎮)政府,并組織指導鄉(鎮)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三)監測幫扶。在縣鄉村振興部門的指導下,由鄉(鎮)級人民政府組織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結合監測戶類型和返貧致貧風險,制定針對性幫扶計劃,建立幫扶臺賬,落實幫扶措施,并進行公開公示。對嚴重突發性事件導致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經村級研判確認后,可提前采取幫扶干預措施,待識別程序完善后納入監測對象。
(四)動態管理。堅持“及時有效、準確真實、動態管理”原則,對監測對象常態化開展動態管理,包括監測對象識別、風險消除標注、人口自然增減、落實和跟蹤幫扶措施及成效。監測聯系人要在納入監測對象、標注風險消除“一頭一尾”兩個環節做好信息采集和系統錄入。結合國家、省和州鄉村振興局工作安排,全縣每年集中開展一次以上監測對象動態管理工作。
(五)風險消除。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履行“村(居)提名、入戶核實、村級評議及公示、鄉級審核及公示、縣級審定及公告”的程序后,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標注為“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風險穩定消除后再履行相應程序。對無勞動能力的,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后,暫不標注“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
(一)強化政策支持。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可使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堅持精準施策。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發展需求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蛱乩藛T救助供養范圍,做好兜底保障;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開展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
(三)加強社會幫扶。用好《黃平縣防止返貧致貧救助基金》,繼續發揮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等制度優勢,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鼓勵探索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的機制,積極探索其他幫扶性措施,創新工作舉措,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
組織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是否為公務員等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教育部門:負責監測全縣高中(中職)及大專以上非義務教育階段自費過高農村學生情況,每年秋季開學提供省內支付學費、住宿費、教科書費等扣除各種政策性補貼或救助后自付費用超過1萬元的農村學生名單,以及省外高中以上就學農村學生名單,負責提供子女在高等民辦學?;蜓睾0l達地區就讀,家庭因學(交通、食宿)所產生的剛性支出較高的農戶信息;核準監測對象就學及“獎、貸、助、補、減”情況,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公安部門:一是負責核準監測對象姓名、戶籍、身份證、家庭成員等信息;二是交警部門負責提供并比對監測對象家庭擁有機動車信息,提供因交通事故致傷、致殘、致亡的農戶信息;三是刑偵部門負責提供因各類刑事案件造成家庭重要勞動力失去能力的農戶信息。四是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違法犯罪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信息。五是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民政部門:負責核查監測對象享受低保、特困供養、孤兒等情況,提供給予各類臨時性救助幫扶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人社部門:一是負責核查監測對象參加養老保險及務工等情況,提供返鄉1個月及以上仍未外出務工,到計劃外出務工時間仍未就業等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二是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為在職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職工等信息。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購買商品房、門面房等不動產登記證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住建部門:負責核查認定監測對象住房面積、住房安全等情況,提供新認定為c、d危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生態移民部門:負責核查認定監測對象移民安置的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動態排查產業項目發展失敗等情況,提供產業絕收的農戶名單和失敗項目所利益聯結的農戶名單,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擁有耕地、水產品養殖水面面積、農民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等情況,提供相關產業項目失敗或項目未達到既定效果收入受到影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水務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飲水保障情況,提供飲水未完全保障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衛健部門:負責排查農村地區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情況,及時推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受災區域信息或相關人員名單,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組織排查受災困難群眾、重災戶受災情況和救助幫扶情況,推送因災死亡失蹤人員、住房因災倒塌及嚴重損壞等受災農戶名單,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注冊登記公司、企業等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林業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擁有林地、生態補償、護林員收入等情況,提供林木受病蟲害等自然災害影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統計(調查)部門:負責提供鄉村人口等情況(統計局負責)、指導相關收入核算(縣調查隊負責),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鄉村振興部門:將常態化摸排鎖定的監測對象和各行業部門的工作數據進行整合、統計分析,綜合部門信息形成到戶預警線索信息,及時分解下發到各鄉(鎮)和行政村。負責監測對象信息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貴州扶貧云錄入和標注工作,并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醫保部門:負責提供家庭成員因病住院醫保報銷后自付費用較高的農戶信息(提供建檔立卡人口單次自付費用4000元以上、非建檔立卡農戶人口單次自付費用10000元以上人員名單),提供申請過30種大病救治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殘聯部門:負責核查貧困對象殘疾人口、證件等情況,提供家庭成員有一、二類重度殘疾人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檢察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司法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法院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銀保監管部門:在依法確定監測對象授權的情況下,負責提供監測對象的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家庭資金資產等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信訪部門:負責提供本行業部門登記群眾反映的疑似監測對象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其他部門:負責核查、提供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情況、數據,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重要意義,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堅持縣鄉村“三級”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鄉(鎮)和部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承擔主體責任??h級鄉村振興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統一組織實施??h鄉兩級鄉村振興部門履行工作專責,加強工作督導,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做好信息預警、數據比對和行業幫扶,共同推動政策舉措落地落實。
(二)加強部門協作??h直各部門按職責落實篩查預警等責任,涉及“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保障的部門按職責落實幫扶主責。分批分級有序推進相關行業部門信息系統實時聯網。充分利用貴州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強化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共用,共同開展部門篩查預警和監測幫扶。定期研判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建立工作臺賬、研究制定應對措施,督促指導各鄉(鎮)抓好落實。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移民、農業農村、水務、衛健、醫保、應急、林業和殘聯等部門制定的防止規模性返貧工作預案,并于7月底前報縣鄉村振興局備案。
(三)定期調度推進??h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調度,研究解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規模性返貧風險以及政策、工作、責任落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部署推進階段性重點工作。各鄉(鎮)、縣級各相關部門每年6月25日前、12月25日前向縣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小結、全年總結,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提出改進舉措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四)規范操作程序。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防止返貧監測識別、監測幫扶、風險消除等工作程序抓好落實,監測對象的納入要有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要全程公開,接受監督,確保結果公開、公平和公正,嚴禁優親厚友和提供虛假信息。
(五)強化培訓宣傳。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圍繞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全面領導干部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利用入戶走訪、村民大會等時機,采取多種手段,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提高農戶政策知曉度。
(六)嚴格督查考核。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內容,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各小組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創新完善工作方式,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影響縣在省州排名的,嚴肅處理,追究問責。
(七)減輕基層負擔。各鄉(鎮)要依托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運用好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結果,進一步完善監測對象基礎數據庫不重復建設。強化大數據運用推動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統籌利用信息資源,避免重復填表報數采集信息,切實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按照統一安排,開展集中排查,防止層層加碼。
縣級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依據本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制定細化工作實施方案,細化責任清單、工作流程和幫扶措施。原有所述內容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方案為準。
按照_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xx年防止返貧鞏固提升脫貧質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鎮為持續鞏固脫貧成果,建立完善穩定的防止返貧長效機制,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實開展動態調整工作。
嚴格按照縣脫貧辦要求,每月開展動態調整工作,切實做好脫貧戶的動態監測工作,嚴格審核數據質量,做好系統內貧困人口自然變更和扶貧對象信息采集錄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貧困戶分類管理。
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將脫貧戶分為一般監測戶、重點監測戶、邊緣脫貧戶三類,進行分類管理。
對家庭有較大的醫療、教育等開支,返貧可能性較大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加強走訪,隨時關注,能享受的政策“應享盡享”,家庭中有勞動力的,積極推進產業扶貧或推薦就業。對家庭無較大的醫療、教育等開支,返貧可能性較小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加強走訪,鞏固已享受的政策,繼續推進產業扶貧,加強勞動技能培訓,鼓勵自主就業。對于無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按期走訪,給予生活、生產上的關心和幫助,繼續享受原有政策,幫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并進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頭看、回頭幫”返貧監測機制。
緊緊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對已脫貧戶進行持續扶持,按照“在攻堅期內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變”的規定,繼續落實相關政策,對原安排幫扶項目未實施完的脫貧戶,按照貧困退出政策繼續實施,確保其穩定脫貧;對原享受政策的脫貧戶堅持脫貧不脫政策的原則繼續享受原政策。
對已經脫貧的群眾,幫扶干部要定期上門回訪,建立檔案進行跟蹤,準確掌握其脫貧后的生產生活狀況,持續增強其“造血”功能,加大對脫貧戶的技術和產業扶持,打牢不返貧的產業基礎,讓脫貧戶有持續、穩定收入,切實做到讓貧困群眾思想觀念有轉變、環境條件有變化、勞動技能有提升,有穩定的收入渠道,徹底防止脫貧戶返貧。
對摘帽村已實施的產業幫扶,繼續給予大力支持,積極扶持致富帶頭人,同時繼續探索發展新路徑,打造新產品,促進資源良性發展。對未完成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繼續按原有政策加強建設,同時充分發揮村規民約作用,發揮鄉賢道德感召力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風,為群眾穩定脫貧致富創造良好的環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根據《江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開發﹝2020﹞6號)文件要求,筑牢返貧致貧防線,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西脫貧攻堅的重要要求,全面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市縣落實,鄉鎮推進和實施”工作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采取“精準摸排找出來、動態監測管起來、針對措施扶起來”的方式,進一步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監測對象。
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即監測戶)和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較上年度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本縣(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2、“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情況。監測對象中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除身體原因不能上學外的失學輟學情況;監測對象住房安全、飲水安全達標情況以及脫貧監測戶基本醫療保障及相關鍵康扶貧政策享受情況。
各縣區在精準摸排的基礎上,通過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和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對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進行預警預判。
(一)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建立“以縣區為單位、鄉鎮(街道)為主體、村組為單元”的三級監測預警體系。采取入戶核實、走訪群眾、實地查看、電話詢問等方式對監測對象常態化實時實地進行監測;發現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不達標的監測戶,以及遭受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變故情況,極有可能返貧致貧的監測戶和邊緣戶,及時核實上報。
(二)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加強與醫保、民政、殘聯、住建、教育、公安等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的共享交換,建立對監測對象家庭有重大變故導致“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出現風險的定期反饋機制,及時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實行預警管理。
(三)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利用好省大數據平臺返貧風險預警功能,對脫貧戶特別是監測戶返貧風險進行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警。對監測對象基本信息變化、幫扶措施落實等相關情況,及時在系統中予以更新。各縣區根據省大數據監測平臺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致貧。
各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日內將確定的“兩類人群”分別移交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h區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接到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移交的返貧致貧風險戶后,必須在2日內確定幫扶責任人,幫扶措施落實到戶。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全面兜牢脫貧底線。
1、住房安全方面:及時落實農村貧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基本醫療方面: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落實“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門診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對參保非貧困人口按政策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措施,特別困難的參保農戶按程序和規定落實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市衛健委、醫保局、民政局)。
3、義務教育方面: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校長與屬地鄉鎮雙負責制,強化控輟保學措施,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做好勸返學生分類安置和關愛幫扶,確保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扶貧辦)。
4、安全飲水方面:及時解決飲水安全隱患,確保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有保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扶貧辦)。
5、特殊情況預警幫扶:對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返貧致貧的,區別脫貧人口和非貧困人口,按現行政策予以落實,及時采取臨時救助、引導親友幫助、社會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現返貧或新增貧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致殘的貧困人員辦理殘疾證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保局、市殘聯等)。
(二)產業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1、將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種植的油茶優先納入扶持范圍,新栽植按照500元/畝進行補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畝進行補助;鼓勵種植企業和大戶優先吸納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在油茶種植基地進行務工、務勞,提高貧困戶和“兩類人群”收入。(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2、因地制宜持續推進貧困村發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花卉四大特色產業,適當降低基地規模標準,加大對貧困村產業基地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3、在我市初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貧困戶,憑營業執照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就業幫扶政策。
1、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有勞動能力的外出務工,對跨區域務工滿一個月及以上者,可憑務工交通憑證或村委會證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其中到省外務工的按500元/人標準、省內跨縣(市、區)務工的按300元/人標準發放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將16-65周歲具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愿的貧困戶和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并按規定享受免費培訓;貧困戶和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生活補貼;貧困戶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鼓勵貧困戶到我市家庭服務業機構就業,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的貧困戶從事家政、居家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費培訓,并給予培訓補貼。對被家服機構吸納為員工制員工的,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為期三年;社保補貼按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消費扶貧政策。
在全市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增設一批扶貧產品銷售專區,為貧困戶和“兩類人群”開通扶貧產品綠色消費渠道,免費銷售我市貧困村、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的農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扶貧辦)。
(五)金融扶貧政策。
用好防貧保險政策,督促保險承保機構,及時查勘、合理定損、快速理賠、足額賠付,及時化解易致貧易返貧人口的生產生活風險,構建防范致貧返貧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各相關縣區)。
(六)精神扶貧政策。
將“邊緣戶”納入“三講一評”活動和“愛心超市”積分兌換范圍,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尤其是監測對象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確保形成工作合力??h鄉兩級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調配部門、政策、人員等方面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強化機制保障。市縣兩級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銜接,拓寬工作思路,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解決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強化作風保障。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通過暗訪、調研和實地督導等方式,深入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嚴明工作紀律,嚴防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等問題,確保監測幫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盡量減少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貴州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黔扶領〔2020〕11號)、《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落實“四個不摘”要求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通知》(黔扶領辦函〔2020〕4號)、《中共黔東南州委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共黔東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黔東南黨辦發〔2020〕1號)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落實“四個不摘”,有效防止邊脫貧、邊返貧,不斷鞏固提升我縣脫貧成果,特擬定本工作方案。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的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或其他原因等引發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1.農戶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致)貧風險監測。由縣扶貧辦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和工作實際,會同相關部門對農戶“一達標”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因收入、支出導致的返(致)貧風險。(牽頭單位:縣扶貧辦(縣移民局),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工信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難導致的返(致)貧風險監測。重點對孤寡老人、孤兒、殘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喪失勞動力的特殊困難群體,持續跟蹤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做好備案。(牽頭單位:縣民政局,責任單位:縣殘聯、縣水務局、縣衛健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3.生產經營監測。對當地畜牧業、種植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監測,因牲畜疫情、農作物種植面積受自然災害影響過大等可能導致農戶生產經營性收入降低的風險,應積極評估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納入返(致)貧風險監測。(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政府辦(原金融辦),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4.扶貧產業項目帶貧不力導致的返(致)貧風險監測。對收益驟減、項目效益不高、扶貧帶貧效果較差的產業項目,縣扶貧辦及時組織項目關聯脫貧戶收入達標風險評估,對存在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利益分紅)風險的脫貧戶開展監測。(牽頭單位:縣扶貧辦(縣移民局),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財政局、縣政府辦(原金融辦),各鄉鎮黨委、政府)。
5.義務教育階段輟學監測。將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或失學的農戶納入監測,將九年制義務教育外的建檔立卡貧困生教育資助落實情況納入監測。(牽頭單位:縣教科局,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6.基本醫療保障監測。跟蹤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情況,遏制農戶因病返(致)貧風險。(牽頭單位:縣衛健局、縣醫保局,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8.住房安全監測。定期采取排查和農戶申請相結合的方式,以保障農戶現居住住房安全為重點,對農村住房進行動態監測,排查發現有住房安全隱患的農戶。(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9.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導致的返(致)貧風險監測。依托民政、應急等安全監管部門災害監測,結合救災救濟工作措施與成果,對受災范圍內的建檔立卡農戶返(致)貧風險開展監測。(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0.特殊農戶監測。對有涉毒、涉邪等人員的建檔立卡家庭開展監測,督促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打擊犯罪的同時,落實其他家庭成員幫扶措施,確保不漏一人。(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四)監測程序。以鄉(鎮)級為單位組織開展,采取農戶自愿申請、部門預警監測、鄉村干部走訪排查、對象認定錄入、實行動態管理等方式進行。
1.農戶自愿申請。由農戶向村“兩委”提出書面申請,農戶申請不屬于必要條件。
2.部門預警監測。相關行業部門針對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易返貧致貧關鍵因素,動態開展預警,分析研判其返貧致貧風險區域和對象,及時提供給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鄉鎮開展走訪排查。
3.鄉村走訪排查。在農戶申請和部門監測的基礎上,由村“兩委”召開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確定初步名單上報鄉鎮。鄉鎮組織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網格員入戶走訪,共同研判返(致)貧風險,納入預警監測對象上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4.對象認定錄入??h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預警監測對象后,提請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進一步研判,確定預警監測對象名單,組織落實相關干預幫扶措施??h鄉負責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開展持續跟蹤監測。
5.實施動態管理??h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預警監測對象需求,精準制定相應的幫扶干預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臺賬??h扶貧辦跟蹤預警監測對象,待監測對象情況緩解穩定后,提請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判認定,移出預警監測名單,縣扶貧辦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調整。對返貧風險已經消除的檢測對象,在系統標注后保留信息。
(一)繼續落實增收政策。把產業扶貧和就業扶貧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和幫扶監測對象的重要措施,堅持產業革命不松勁,全面落實產業選擇、培訓農民、技術服務、資金籌措、組織方式、產銷對接、利益聯結、基層黨建“八要素”并貫穿脫貧攻堅始終。
1.全力推進產業扶貧。一是認真落實產業扶貧政策,圍繞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和貧困戶持續增收的目標,大力發展“十大”特色農業產業,緊盯林下產業,大力推進林菌、林藥、林雞、林蜂等短平快產業,按照精準到村到戶和“造血式”扶貧的要求,對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愿的脫貧戶,繼續落實產業扶貧資金和項目。二是建立健全產業扶貧利益聯結機制,大力抓好農產品產銷對接,大力培育壯大農業經營主體,不斷擴大產業扶貧項目對貧困群眾的覆蓋面,加快發展對已脫貧人口穩定脫貧有明顯帶動作用的種養植(殖)業、農產品加工業、特色手工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以及森林康養、林下經濟,不斷延伸生態產業鏈。三是對無新型經營主體帶動的出列村和脫貧戶,要做好技術指導和市場銷售工作??h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組織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能職責及時研究、落實產業扶貧相關政策,實現有產業發展能力和意愿的脫貧戶通過發展扶貧產業穩定增收。四是對具備產業發展條件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因地制宜動員引導其參與10大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增加勞動務工、入股分紅等收益。對有發展意愿但缺乏資金的監測對象,提供小額扶貧信貸、“脫貧成效鞏固提升e貸”等金融政策支持。對有勞動力但無生產資料的監測對象鼓勵發展易地產業。對財政扶貧資金、涉農整合資金等投入扶貧項目形成的村級集體資產,可按不同比例優先支持貧困戶和監測對象發展。(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責任單位: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縣財政局、縣工信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縣政府辦(原金融辦),各鄉鎮黨委、政府)。
2.全力推進就業創業扶貧。一是依托杭州市和省州內中心城市,推動就業意愿、就業技能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繼續提供公共就業服務,積極開展幫扶,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開展多形式就業培訓,提高培訓針對性;多渠道發布就業信息,并作好就業全過程服務、管理工作。二是縣人社局負責牽頭組織就業扶貧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就業扶貧相關政策,實現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戶通過就業創業穩定增收。圍繞貧困群眾發展扶貧產業需要,組織貧困家庭勞動力開展實用技術和勞動技能培訓,確保每個有培訓意愿的貧困人口都得到針對性的培訓,采取案例教學、田間地頭教學等方式進行實戰培訓,增強穩定脫貧致富本領。三是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培訓意愿的監測對象,加大勞動技能培訓,實現技能培訓全覆蓋,提供技能培訓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確保掌握一門以上技能。優先組織勞務輸出,增加工資性收入。對外出意愿不高的監測對象,優先推薦到當地園區、企業和扶貧車間等就業,鼓勵就近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和扶貧項目建設。對弱勞動力中有就業意愿的監測對象,積極安置其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等公益崗位工作。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定創業條件的監測對象,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資金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有關縣直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二)全面落實“3+1”政策。一是認真落實教育扶貧政策,繼續做好義務教育階段脫貧戶子女控輟保學工作,保障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的適齡兒童和少年全部在校、符合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和少年全部送教上門;落實脫貧戶學生資助政策,實現應助盡助??h教科、人社等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教育扶貧相關政策,實現人人有學上、上學有保障。二是認真落實健康扶貧政策,繼續加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參保,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制度覆蓋范圍,實現應保盡保;確保個人參保定額資助全部到位;落實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即時結報等政策;加強縣、鄉(鎮)、村醫療機構管理和標準村衛生室建設,選派合格村醫,提高服務質量??h衛健局和縣醫保局要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健康扶貧相關政策,確保脫貧戶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納入三重醫療保障全覆蓋,基層醫療機構基本滿足看病需要。三是對農村危房改造實行動態管理,對脫貧戶開展住房安全保障全覆蓋排查,堅持住人的房屋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確保脫貧戶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對因災造成房屋受損或新增4類重點對象等情況,要及時查缺補漏,建立改造臺賬,發現一戶、解決一戶??h住建局要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確保脫貧戶都有安全住房。四是持續鞏固飲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進一步壓實農村飲水安全保障“三個責任”“三項制度”,繼續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立農村飲水工程長效管護機制;及時查缺補漏,確保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到位??h水務局要根據工作職責及時研究、落實水利扶貧相關政策,實現戶戶安全飲水有保障。(牽頭單位:縣教科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一是要緊緊圍繞著力構建基本公共服務、培訓和就業服務、文化服務、社區治理、基層黨建“五個體系”建設要求,進一步壓實責任,制定工作方案,細化責任清單,強化后續扶持??h扶貧辦要加大工作力度,確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搬遷入住。要按規定完成舊房拆除、復墾復綠工作;要繼續推進后續扶持調度、協調、督查、聯動機制落實;要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相關政策,實現搬遷群眾“搬得出”向“穩得住、能致富”轉變。二是以安置點為單元,組織開展拉網式“回頭看”,重點針對教育醫療保障、就業增收、搬遷人口穩定居住、特殊困難家庭幫扶、承包地流轉開發和受益、各項后續服務等開展“回頭看”,確保搬遷戶搬得出、穩得住。三是利用農民講習所等開展教育培訓,重點培育搬遷群眾感恩意識,提升搬遷群眾工作技能,培養搬遷群眾市民意識等,幫助盡快實現農民向市民的轉變,盡早適應城鎮生活。加大同新聞媒體、科研機構和社會各界的溝通協作,宣傳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定期通報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進展,講好搬遷故事,宣傳典型經驗和典型人物,強化輿論正面導向,營造積極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縣扶貧辦(縣移民局)、縣人社局、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縣教科局、縣衛健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四)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深入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2018-2020年),以建設美麗宜居鄉村為目標,動員各方力量,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短板,不斷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1.美化鄉村生產生活環境。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促進城鄉資源良性運行,實現城鄉融合發展。打造“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小康行動計劃升級版。加快推進“廁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類型的衛生廁所。加快推廣農戶生活污水分散式處理技術。探索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機制。持續開展貧困村改水、改廁、改廚、改圈等,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環保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2.樹立新時代鄉村文明新風尚。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中國夢的宣傳教育,進一步發揮好新時代農民講習所、道德講堂等陣地作用,強化感恩教育,引導農村群眾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堅持正面引導、強化教育引導,對積極參與村內公益事業、保持良好生活和衛生習慣、營造優良文明家風等的家庭給予獎勵。積極推行移風易俗,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全面提升農民群眾精神風貌,大力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3.構建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增強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能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不斷拓寬自治范圍和途徑,豐富自治內容和形式。深入推進村務公開制度,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脫貧攻堅重大建設事項、財務收支、集體經濟發展狀況、公益事業等進行公示,加強農村法治建設,以法治扶貧為抓手,加快推動扶貧與扶志相結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強大正能量。充分發揮村規民約作用,發揮鄉賢道德感召力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鄉風。發揮基層黨員干部在講文明、樹新風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扎實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全面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推行村級事務陽光工程。組織文明單位履行社會責任結對幫扶貧困村。(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扶貧辦(移民局)、縣民宗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4.建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護長效機制。大力推廣自建、自管、自營等以工代賑方式,引導農村群眾通過投工投勞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工作指導,督促地方切實組織和動員當地貧困群眾參與工程建設,改善貧困鄉村生產生活條件。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推動以工代賑回歸政策初衷。積極探索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護長效機制和項目資產管護收益提留機制,增設公益崗位,增加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和資產性收入。(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水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衛健局、縣民宗局、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縣工信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五)強化綜合保障政策。一是各鄉鎮要精準落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應保盡保,杜絕“一兜了之”;全面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和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避免返貧;認真落實養老保險政策。二是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負責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兜底保障相關政策,確保脫貧戶穩定實現“不愁吃、不愁穿”目標。三是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全面落實農村低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特困人員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對因災、因病、因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意外變故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落實相應的政策幫扶支持,適度提高臨時救助額度,一段時間后生活仍然困難的,按規定納入低保范圍。(牽頭單位: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六)深入推進社會扶貧工作。一是要進一步加強與東部幫扶城市杭州西湖區的溝通協調,圍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建立扶貧長效機制,結合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東部幫扶城市持續加大對我縣的幫扶力度,繼續在資金投入、人才支援、產業合作、招商引資、消費扶貧,勞務協作等重點領城加大工作力度??h扶貧辦要牽頭研究、落實好東西部扶貧協作相關政策,進一步提高協作成效。二是鼓勵引導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采取定向或包保等方式加大對監測對象的幫扶力度。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貧志愿服務。支持公益慈善組織設立防貧慈善項目、防貧專項救助基金,開展公益慈善捐贈。鼓勵使用“10.17扶貧日”等活動捐贈資金,加大對監測對象幫扶力度,切實解決其實際困難。充分用好東西部扶貧協作幫扶資源,加強中國社會扶貧網推廣運用,推動資金項目向監測對象傾斜。(牽頭單位:縣扶貧辦,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有關縣直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七)不斷提升貧困群眾內生動力。一是各鄉鎮要堅持扶貧與扶智相結合,使脫貧具有可持續的內生發展動力。要重視發揮貧困群眾的首創精神,通過農民夜校、講習所等平臺幫助他們增強發展本領。改進幫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賑、生產獎補、勞動補助等方式,組織動員貧困群眾參與扶貧項目的實施,不搞簡單的發錢發物和包辦代替。二是引導監測對象通過生產和就業脫貧致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對自強不息、穩定脫貧致富的監測對象,探索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加大先進典型選樹宣傳力度,帶動更多監測對象通過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對依賴思想嚴重的監測對象,通過感恩教育、政策宣傳、心理疏導等方法,引導其摒棄“等、靠、要”的落后思想。三是積極開展鄉風文明建設,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倡導贍養老人、扶養殘疾人,營造守望相助、互幫互愛的和諧氛圍。教育和引導群眾改變陳規陋習、并加強典型示范引領,用身邊人、身邊事示范帶動,營造勤勞致富、脫貧光榮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一)強化責任落實。
1.主體責任落實??h委縣政府承擔全縣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責任制,層層壓實各級領導干部責任。保持脫貧攻堅總攻態勢,保持脫貧攻堅指揮體系,堅決防止脫貧摘帽后干部松勁懈怠。統籌抓好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建立健全鞏固脫貧長效機制,對全縣扶貧對象穩定脫貧情況進行月調度。繼續開展遍訪貧困對象行動,按照要求做好貧困人口動態篩查和防貧監測預警工作,及時補齊貧困人口和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存在問題和短板。(牽頭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教育局、縣水務局、縣住建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2.行業部門責任落實。各鄉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責任不松、政策不變、力度不減、監管不脫”的要求,對本行業脫貧攻堅鞏固提升工作負責。堅持脫貧攻堅政策和標準,穩定對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h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進一步壓實責任,主動研究“四個不摘”工作,積極落實相關政策,加強對各鄉鎮指導和監督,切實支持各鄉鎮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牽頭單位:縣各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3.幫扶責任落實。
??(1)進一步明晰幫扶工作職責任務。一是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根據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形勢任務和返貧幫扶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結對幫扶單位、結對幫扶干部工作任務清單,結對幫扶單位工作重點是幫助幫扶村進一步改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幫助發展產業和壯大村集體經濟;結對幫扶干部工作重點是對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對幫扶戶和監測戶生產生活情況進行了解,及時反映并幫助其解決困難。二是由縣委組織部牽頭,根據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形勢任務需要,進一步優化配齊駐村第一書記,著力完善駐村干部管理辦法和職責任務清單,落實好“一任務兩要點三清單”和“一宣六幫”職責任務;做好農村致富帶頭人培育和農村志愿者隊伍建設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貧工作隊”。(牽頭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2)各幫扶單位要緊緊圍繞“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和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目標,在政策、項目、資金上加大傾斜力度。一是各幫扶單位黨組(黨委)應切實履職盡責,壓緊壓實責任,每年專題研究定點幫扶工作不少于2次,黨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每月至少聽取1次定點幫扶情況報告。二是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盡銳出戰的要求選派定點幫扶單位、結對幫扶干部、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并保持幫扶隊伍穩定。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幫扶單位或幫扶干部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明確新的幫扶單位和干部,調整后5個工作日內告知幫扶對象;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的,應按程序及時報組織部門審批。新選派的結對幫扶干部、駐村干部,應與原結對幫扶干部、駐村干部共同履行幫扶責任、開展幫扶工作不少于1個月,確保幫扶工作不斷檔。三是建立幫扶單位領導干部駐村輪戰制度,班子成員輪流到幫扶點指導推動工作。加強干部結對幫扶的績效管理,督促幫扶干部用心、用情幫扶,力戒形式主義。關心關愛幫扶干部,為他們創造良好工作和成長條件。把結對幫扶單位和結對幫扶干部幫扶工作情況、第一書記和駐村幫扶干部作用發揮情況納入各級各單位目標考核,實行定期通報。組織部門要牽頭相關部門做好幫扶工作的指導、監督,確保幫扶力度和成效不減。(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及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二)繼續保持資金投入。一是要根據脫貧規劃和鞏固脫貧成果的需要,建立健全穩定的扶貧投入機制,在農業生產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人居環境整治等范圍內,區分輕重緩急,確定扶貧項目和建設任務,并安排好相關涉農整合資金,增強涉農整合資金對脫貧戶的帶動和鞏固作用??h財政部門負責牽頭相關行業部門,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財政資金投入的相關政策,確保財政投入資金穩定。二是堅持現行金融扶貧政策,引導脫貧戶用活用好扶貧小額信用貸款發展生產增收,杜絕“戶貸企用”行為。三是中國人民銀行鎮遠支行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金融扶貧政策,保持扶貧再貸款政策穩定;組織金融機構加大信貸資金投入力度,強化金融支持力度,鞏固提升脫貧攻堅金融服務水平??h政府辦(原金融辦)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扶貧小額信用貸款相關政策,實現脫貧戶按需貸款、應貸盡貸。四是探索設立縣級防貧救助專項資金,由財政資金、對口幫扶資金、社會公益資金等組成,統一管理,單獨核算。防貧救助專項資金實行滾動發展,不斷注入增多。重點對因災、因病、因殘等新返貧致貧對象,通過相關政策和公益資源幫扶后,仍然無法達到“兩不愁三保障”要求的防貧對象,及時啟動防貧救助,確保不在脫貧攻堅期內出現一例返貧、不發生一起致貧。(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政府辦(原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鎮遠支行,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和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強化保險防貧幫扶。加強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開發符合防貧重點的“防貧?!薄熬戎U”等保險產品,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因病、因災等賠付啟動線,實行階梯性保險賠償、鼓勵各地多渠道籌措資金,為監測對象購買一定比例的商業保險,提高監測對象的保險保障水平。鼓勵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縣級財政按照貧困戶補貼標準予以補貼,實現邊緣戶基本醫療參保全覆蓋。(牽頭單位: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財政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責任單位:鎮遠縣各保險公司,各鄉鎮黨委、政府)。
??(四)強化問題整改。持續用好脫貧攻堅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專項審計、扶貧專線等問題發現渠道,及時發現問題。針對發現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逐級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提出明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掛牌督辦,及時解決問題。對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和搞變通的嚴肅問責,對違紀違法的堅決嚴肅處理。(牽頭單位:縣扶貧辦(縣移民局),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和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五)強化監督管理。一是加強脫貧攻堅項目庫管理,將提升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鞏固脫貧成效的項目納入項目庫;縣扶貧資金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運用“人工+智能化技術”手段,對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實行動態實時監控,對扶貧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對扶貧項目資金進行日常監督,進一步規范扶貧資金管理。二是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監督,推動各地進一步規范管理扶貧資金和項目。三是各級各部門要圍繞脫貧攻堅目標實現,實行常態化監管,在不增加基層負擔的基礎上,加強督查、指導、暗訪等工作,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對賬銷號。四是要加強省、州、縣扶貧專線和“12317”熱線宣傳力度,加強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制度。五是要引導群眾參與脫貧攻堅全過程監管,增加脫貧攻堅工作透明度,提高群眾滿意度。六是要將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落實情況作為重點考核內容納入綜合目標績效考核。(牽頭單位:縣扶貧辦、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委宣傳部、縣委辦,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和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六)強化協作調度。一是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建立“四個不摘”落實情況工作臺賬,進行月調度和月分析,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二是各鄉鎮各部門統籌抓好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摸排,嚴格認定程序,抓好各項扶持政策落實,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將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情況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三是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每個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制度,分析和解決“四個不摘”、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存在問題?!耙贿_標兩不愁三保障”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返貧致貧監測工作,強化橫向溝通和數據共享分析比對,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預警信息。四是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落實“四個不摘”、返貧致貧監測及幫扶工作情況進行季調度,并適時開展督促指導。對工作落實不力,出現工作重點轉移、投入力度下降、駐村幫扶力度減弱、干部精力分散等現象,或者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作風問題,影響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提升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依照《貴州省脫貧攻堅問責辦法(試行)》、《鎮遠縣脫貧攻堅問責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牽頭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教科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水務局、縣住建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七)加強宣傳報道。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精準脫貧、產業就業、易地扶貧搬遷、壯大村集體經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東西部協作、民政兜底保障、返貧致貧監測預警等方面經驗和典型,每個鄉鎮每年要圍繞以上工作內容總結2個以上經驗或典型、各有關部門圍繞部門職能職責總結1個以上經驗或典型上報縣委宣傳部和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擇優在全縣進行推廣學習??h委宣傳部和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積極配合國家和省級層面做好宣傳和報道,充分展示我縣落實“四個不摘”,建立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機制,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的經驗和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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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確保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隨著脫貧攻堅工作的進一步深入,怎樣鞏固脫貧成果,防止收入不高或剛脫貧的群眾返貧,成為當下脫貧攻堅的重要方面。今年以來市創新開展防范返貧工作,建立防貧幫困新機制,切實解決貧困人口返貧和困難群眾臨貧的“截流閘”和“攔水壩”,為高質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近年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聚焦“兩不愁、三保障”,持續推進脫貧攻堅“九大工程”,累計完成了12.55萬貧困人口脫貧,脫貧攻堅成效顯著,但是由于2014、2015年脫貧戶不享受健康脫貧“351”“180”政策,面臨著因病返貧的風險,同時在農村地區還有很大一部分群體收入水平不高,一旦出現因病、因災、因學等支出過大的情況隨時有臨貧致貧風險,防范返貧工作形勢較為嚴峻。2018年10月市扶貧辦在赴河北省邯鄲市調研考察的基礎上,結合實際,重點關注處于貧困邊緣的非貧困低收入戶和非高標準脫貧戶兩類人群,制定了防范返貧意見,切實解決他們因病、因災、因學致貧、返貧的問題,杜絕返貧風險。
一是框定防貧幫困對象。防范返貧工作惠及的對象不事先確定,僅框定保障范圍,充分發揮了防范返貧資金的杠桿作用。防范返貧對象的識別工作采取不事先確定具體對象、只設認定條件、入戶精準核查收入的方式,覆蓋縣、南陵縣2014、2015年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無扶貧開發任務的縣區識別出來的困難群眾同時,重點關注兩類群體,即處于貧困邊緣的“非貧低收入戶”和脫貧標準不高,截至目前收入水平仍較低的“非高標準脫貧戶”兩類人群。對符合防范返貧幫扶條件的戶按照入戶查核、公示確認、發放資金等程序及時給予救助。
二是確定防貧幫困標準。為精準確定防貧幫困標準,根據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年度醫保報銷比確定了以上年度國家貧困線的1.5倍為基準確定收入標準(年人均純收入不高于5200元),將當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這個標準的農村人口納入監測范圍進行監測。為進一步精準確定實地入戶核查標準,市扶貧辦會同市民政局、市統計局參考低保復核相關標準,制定了《市防貧幫困收入核查參考標準(試行)》,進一步精準界定戶內收入。同時對于部分戶內人均純收入高于防貧幫困標準的戶,但是家中確實沒有穩定收入來源,且支出負擔明顯高于家庭收入水平的戶,也納入防范返貧范圍。
三是設立防貧幫困資金。經初步測算,市財政安排450萬元專項資金設立防貧幫困保障資金,為經數據監測、入戶核查、評議公示等程序后符合救助條件的戶提供防貧幫困保障。截至目前各縣(區)已完成公示126戶,發放防貧幫困資金49.6萬余元。
四是采取社會化經辦。采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形式,通過“第三方”保險公司專業人員和完善的運行機制對經信息監測和個人申請的戶開展收入核查,認定防貧幫困對象。同時市、縣扶貧辦定期會同有關部門對保險公司入戶核查情況抽樣復核,控制入戶核查質量和精準度。截至目前,保險公司已入戶400余戶,走訪800余人次,完成核查383戶,與醫保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銀行等部門的信息核實比對5000余條。
(一)建立一個體制機制。
出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鞏固脫貧成效防范返貧的實施意見》,重點關注處于貧困邊緣的非貧困低收入戶和非高標準脫貧戶兩類人群,解決他們因病、因災、因學致貧、返貧的問題,解決了醫療政策方面的“懸崖效應”。同時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人保財險市分公司提供防貧幫困入戶核查,充分保障核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絕了優親厚友的可能。目前人保財險市分公司配備了9輛戶外勘查用車,配備了28名專職工作人員在全市范圍內專職開展入戶核查工作。
(二)暢通兩種監測渠道,切實解決群眾難題。
一是自上而下監測機制。每月5日前,由縣級醫保、民政、應急管理部門(其中教育部門每年3月和9月各監測一次)將監測信息報至縣區扶貧(幫扶部門),經鎮村初步篩選,剔除明顯不符合條件的戶后將結果交由保險公司開展入戶核查。二是自下而上申請。發動鎮村幫扶干部、駐村扶貧工作隊入戶開展政策宣傳,讓貧困戶及困難戶及時掌握政策,在出現因病、因災、因學支出較大且家中確無力承擔相關費用的情況下,自行到村(居)委員會申請,經村(居)、鎮(街)審核后上報縣扶貧(幫扶)部門并交由保險公司入戶核查。目前各縣區均按照數據監測和個人申請兩個途徑收集因病、因災、因學支出較大的數據1200余條。
(三)實現三類防貧保障。
對入戶核查符合防貧幫困保障的戶,經村級評議、公示等環節過后,由保險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兌現防貧幫困保障資金。截至目前,全市因病防貧符合條件的戶已公示126戶,第一批共幫扶74戶醫療費用支出過大的困難戶,發放救助資金49.6萬元,其中救助2014、2015年脫貧戶15戶14.27萬元,救助非貧低收入戶59戶35.32萬元;因災防貧入戶核查3戶,符合保障條件的1戶,將于近期公示;因學防貧入戶核查2戶,暫無符合救助條件的戶。三類防貧保障切實為全市所有困難群體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持,緩解了戶內因病、因災、因學導致費用支出過大的壓力,增加了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
為防止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生活嚴重困難戶因病、因學或因災等返貧致貧,我州在“四不摘”基礎上,制定并健全完善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筑牢防止返貧保障網,確保農戶脫貧不返貧。
據介紹,為防止規模性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成果,我州印發《自治州關于進一步完善防止返貧致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自治州2022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運用監測預警“一二三”指標,重點關注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重點關注大病重病患者、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特困老人等特殊群體及因疫情、公益性崗位壓減原因發生收入驟減的家庭,每月調度、每季度進行集中分析研判,實事求是確定監測對象,做到應納盡納。
同時在“四不摘”基礎上,精準實施動態幫扶。州鄉村振興局局長孫紅星介紹,鞏固拓展脫貧成果,關鍵在于要在防返貧上下功夫,全州緊盯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強化落實醫療保障、社會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幫扶措施,防止返貧和新的致貧。同時繼續落實“行業政策+干部結對+社會幫扶”幫扶機制,調整配齊幫扶干部,完善落實“一戶一策”精準幫扶措施。州領導“一對一”包聯幫扶1名監測對象,由縣市統籌對動態監測戶實行干部結對幫扶全覆蓋,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并發揮脫貧人口以往結對幫扶的機制作用,及時查漏補缺,持續鞏固成果。實行“四包”包聯機制(州包縣、縣包鄉、鄉包村、村包戶),強化監測幫扶責任落實。
為持續做好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精準消除返貧風險,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我州各地認真研判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消除”狀況,分層分類精準實施針對性幫扶措施,確保穩定消除風險。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標注為風險消除。對風險消除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對就業務工、發展產業不穩定的,跟蹤幫扶;對無勞動力的,繼續落實社會保障措施,持續跟蹤監測。
按照省、州要求,為認真落實黨的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全縣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一)脫貧監測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監測。
根據《州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幫扶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實行縣、鄉、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h攻堅辦組織“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研究制定相關行業部門初步監測對象的標準。各行業部門和鄉(鎮)根據標準,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h攻堅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各行業部門和各鄉(鎮)。
第二步:訪??h級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攻堅辦審定。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待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全縣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攻堅辦,縣攻堅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各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各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各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二)評定錄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鄉(鎮)、本部門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h攻堅辦要加強工作統籌,認真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各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h紀委、縣攻堅辦要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為進一步加強對其他原因收入急劇下降或支出急劇增加困難農民的動態監測,及時預警貧困風險,提前采取有針對性的援助措施,鞏固扶貧成果,提高扶貧效果,根據省、市、縣文件要求,結合村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實施計劃。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圍繞兩不愁三保的主要指標跟蹤研究判斷,提前采取干預措施,消除貧困風險,有效鞏固扶貧成果,確保貧困家庭不貧困,邊緣家庭不貧困,全面高質量贏得扶貧斗爭。
主要監測有潛在風險的貧困戶和其他兩不愁三保的農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約6000元)的家庭,以及因疾病、殘疾、災難、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一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下降的家庭,至少有一種以上返貧致貧的風險,如重病、學習、災難、殘疾、突發事件、行業失敗、就業不穩等。
(1)四支隊伍負責日常監測,結合日常工作安排,定期參觀實時監測,了解貧困家庭的最新變化,分析貧困家庭的變化,及時發現潛在的貧困風險點。
(一)問題排查機制。完善自下而上排查問題,自上而下落實幫扶措施,上下聯動處置問題的機制,經村摸排監測發現的問題,能幫扶解決的,村委會以及四支隊伍要及時幫扶解決,對村級層面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對接鎮政府,采取適當的幫扶措施,切實做到“未貧即防”“返貧即扶。
(二)跟蹤落實機制。對監測發現的問題,村四支隊伍要隨時跟進落實,取得實效,不能“一報了之”。
(三)落實信息更新制度,及時核實完善貧困戶戶內信息,上報鎮政府信息員,進行系統更新完善。
要針對不同監測對象的不同風險,堅持事前預防、事后幫扶相結合,及時精準幫扶。對當年內通過幫扶仍無法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出現返貧和新致貧的,及時納入建檔立卡。
(一)產業幫扶,對有條件實施入戶產業的監測對象,鼓勵其發展入戶產業。并在鄉村振興期間,對所有脫貧戶采取集體經濟帶動,加強產業幫扶,確保監測對象有一個比較穩定的收入。
(二)就業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推薦其進行勞動技能培訓,通過勞務崗位推薦、扶貧車間吸納幫助其轉移就業。統籌利用公益崗位,村級臨時性用工等多渠道安置監測對象,鼓勵監測對象參與農村項目建設,確保有條件的監測戶至少實現一人穩定就業。
(三)綜合保障。對殘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對象等無勞動能力且符合政策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醫療、養老保險和特困供養人員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確保應保盡保。對因病、因殘、因災等意外變故返貧致貧的家庭,及時落實健康扶貧和殘疾人、災害、臨時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其他幫扶。四支隊伍廣泛聯系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助困工作,多渠道籌措社會幫扶資金,采取靈活有效幫扶措施,及時化解監測戶生產生活風險。
為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貴州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黔扶領〔2020〕11號)、《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落實“四個不摘”要求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通知》(黔扶領辦函〔2020〕4號)、《中共黔東南州委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共黔東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黔東南黨辦發〔2020〕1號)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落實“四個不摘”,有效防止邊脫貧、邊返貧,不斷鞏固提升我縣脫貧成果,特擬定本工作方案。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的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或其他原因等引發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1.農戶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致)貧風險監測。由縣扶貧辦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和工作實際,會同相關部門對農戶“一達標”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因收入、支出導致的返(致)貧風險。(牽頭單位:縣扶貧辦(縣移民局),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工信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難導致的返(致)貧風險監測。重點對孤寡老人、孤兒、殘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喪失勞動力的特殊困難群體,持續跟蹤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做好備案。(牽頭單位:縣民政局,責任單位:縣殘聯、縣水務局、縣衛健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3.生產經營監測。對當地畜牧業、種植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監測,因牲畜疫情、農作物種植面積受自然災害影響過大等可能導致農戶生產經營性收入降低的風險,應積極評估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納入返(致)貧風險監測。(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政府辦(原金融辦),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4.扶貧產業項目帶貧不力導致的返(致)貧風險監測。對收益驟減、項目效益不高、扶貧帶貧效果較差的產業項目,縣扶貧辦及時組織項目關聯脫貧戶收入達標風險評估,對存在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利益分紅)風險的脫貧戶開展監測。(牽頭單位:縣扶貧辦(縣移民局),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財政局、縣政府辦(原金融辦),各鄉鎮黨委、政府)。
5.義務教育階段輟學監測。將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或失學的農戶納入監測,將九年制義務教育外的建檔立卡貧困生教育資助落實情況納入監測。(牽頭單位:縣教科局,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6.基本醫療保障監測。跟蹤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情況,遏制農戶因病返(致)貧風險。(牽頭單位:縣衛健局、縣醫保局,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8.住房安全監測。定期采取排查和農戶申請相結合的方式,以保障農戶現居住住房安全為重點,對農村住房進行動態監測,排查發現有住房安全隱患的農戶。(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9.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導致的返(致)貧風險監測。依托民政、應急等安全監管部門災害監測,結合救災救濟工作措施與成果,對受災范圍內的建檔立卡農戶返(致)貧風險開展監測。(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0.特殊農戶監測。對有涉毒、涉邪等人員的建檔立卡家庭開展監測,督促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打擊犯罪的同時,落實其他家庭成員幫扶措施,確保不漏一人。(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四)監測程序。以鄉(鎮)級為單位組織開展,采取農戶自愿申請、部門預警監測、鄉村干部走訪排查、對象認定錄入、實行動態管理等方式進行。
1.農戶自愿申請。由農戶向村“兩委”提出書面申請,農戶申請不屬于必要條件。
2.部門預警監測。相關行業部門針對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易返貧致貧關鍵因素,動態開展預警,分析研判其返貧致貧風險區域和對象,及時提供給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鄉鎮開展走訪排查。
3.鄉村走訪排查。在農戶申請和部門監測的基礎上,由村“兩委”召開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確定初步名單上報鄉鎮。鄉鎮組織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網格員入戶走訪,共同研判返(致)貧風險,納入預警監測對象上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4.對象認定錄入??h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預警監測對象后,提請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進一步研判,確定預警監測對象名單,組織落實相關干預幫扶措施??h鄉負責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開展持續跟蹤監測。
5.實施動態管理??h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預警監測對象需求,精準制定相應的幫扶干預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臺賬??h扶貧辦跟蹤預警監測對象,待監測對象情況緩解穩定后,提請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判認定,移出預警監測名單,縣扶貧辦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調整。對返貧風險已經消除的檢測對象,在系統標注后保留信息。
(一)繼續落實增收政策。把產業扶貧和就業扶貧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和幫扶監測對象的重要措施,堅持產業革命不松勁,全面落實產業選擇、培訓農民、技術服務、資金籌措、組織方式、產銷對接、利益聯結、基層黨建“八要素”并貫穿脫貧攻堅始終。
1.全力推進產業扶貧。一是認真落實產業扶貧政策,圍繞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和貧困戶持續增收的目標,大力發展“十大”特色農業產業,緊盯林下產業,大力推進林菌、林藥、林雞、林蜂等短平快產業,按照精準到村到戶和“造血式”扶貧的要求,對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愿的脫貧戶,繼續落實產業扶貧資金和項目。二是建立健全產業扶貧利益聯結機制,大力抓好農產品產銷對接,大力培育壯大農業經營主體,不斷擴大產業扶貧項目對貧困群眾的覆蓋面,加快發展對已脫貧人口穩定脫貧有明顯帶動作用的種養植(殖)業、農產品加工業、特色手工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以及森林康養、林下經濟,不斷延伸生態產業鏈。三是對無新型經營主體帶動的出列村和脫貧戶,要做好技術指導和市場銷售工作??h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組織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能職責及時研究、落實產業扶貧相關政策,實現有產業發展能力和意愿的脫貧戶通過發展扶貧產業穩定增收。四是對具備產業發展條件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因地制宜動員引導其參與10大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增加勞動務工、入股分紅等收益。對有發展意愿但缺乏資金的監測對象,提供小額扶貧信貸、“脫貧成效鞏固提升e貸”等金融政策支持。對有勞動力但無生產資料的監測對象鼓勵發展易地產業。對財政扶貧資金、涉農整合資金等投入扶貧項目形成的村級集體資產,可按不同比例優先支持貧困戶和監測對象發展。(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責任單位: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縣財政局、縣工信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縣政府辦(原金融辦),各鄉鎮黨委、政府)。
2.全力推進就業創業扶貧。一是依托杭州市和省州內中心城市,推動就業意愿、就業技能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繼續提供公共就業服務,積極開展幫扶,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開展多形式就業培訓,提高培訓針對性;多渠道發布就業信息,并作好就業全過程服務、管理工作。二是縣人社局負責牽頭組織就業扶貧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就業扶貧相關政策,實現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戶通過就業創業穩定增收。圍繞貧困群眾發展扶貧產業需要,組織貧困家庭勞動力開展實用技術和勞動技能培訓,確保每個有培訓意愿的貧困人口都得到針對性的培訓,采取案例教學、田間地頭教學等方式進行實戰培訓,增強穩定脫貧致富本領。三是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培訓意愿的監測對象,加大勞動技能培訓,實現技能培訓全覆蓋,提供技能培訓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確保掌握一門以上技能。優先組織勞務輸出,增加工資性收入。對外出意愿不高的監測對象,優先推薦到當地園區、企業和扶貧車間等就業,鼓勵就近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和扶貧項目建設。對弱勞動力中有就業意愿的監測對象,積極安置其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等公益崗位工作。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定創業條件的監測對象,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資金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有關縣直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二)全面落實“3+1”政策。一是認真落實教育扶貧政策,繼續做好義務教育階段脫貧戶子女控輟保學工作,保障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的適齡兒童和少年全部在校、符合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和少年全部送教上門;落實脫貧戶學生資助政策,實現應助盡助??h教科、人社等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教育扶貧相關政策,實現人人有學上、上學有保障。二是認真落實健康扶貧政策,繼續加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參保,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制度覆蓋范圍,實現應保盡保;確保個人參保定額資助全部到位;落實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即時結報等政策;加強縣、鄉(鎮)、村醫療機構管理和標準村衛生室建設,選派合格村醫,提高服務質量??h衛健局和縣醫保局要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健康扶貧相關政策,確保脫貧戶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納入三重醫療保障全覆蓋,基層醫療機構基本滿足看病需要。三是對農村危房改造實行動態管理,對脫貧戶開展住房安全保障全覆蓋排查,堅持住人的房屋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確保脫貧戶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對因災造成房屋受損或新增4類重點對象等情況,要及時查缺補漏,建立改造臺賬,發現一戶、解決一戶??h住建局要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確保脫貧戶都有安全住房。四是持續鞏固飲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進一步壓實農村飲水安全保障“三個責任”“三項制度”,繼續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立農村飲水工程長效管護機制;及時查缺補漏,確保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到位??h水務局要根據工作職責及時研究、落實水利扶貧相關政策,實現戶戶安全飲水有保障。(牽頭單位:縣教科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一是要緊緊圍繞著力構建基本公共服務、培訓和就業服務、文化服務、社區治理、基層黨建“五個體系”建設要求,進一步壓實責任,制定工作方案,細化責任清單,強化后續扶持??h扶貧辦要加大工作力度,確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搬遷入住。要按規定完成舊房拆除、復墾復綠工作;要繼續推進后續扶持調度、協調、督查、聯動機制落實;要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相關政策,實現搬遷群眾“搬得出”向“穩得住、能致富”轉變。二是以安置點為單元,組織開展拉網式“回頭看”,重點針對教育醫療保障、就業增收、搬遷人口穩定居住、特殊困難家庭幫扶、承包地流轉開發和受益、各項后續服務等開展“回頭看”,確保搬遷戶搬得出、穩得住。三是利用農民講習所等開展教育培訓,重點培育搬遷群眾感恩意識,提升搬遷群眾工作技能,培養搬遷群眾市民意識等,幫助盡快實現農民向市民的轉變,盡早適應城鎮生活。加大同新聞媒體、科研機構和社會各界的溝通協作,宣傳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定期通報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進展,講好搬遷故事,宣傳典型經驗和典型人物,強化輿論正面導向,營造積極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縣扶貧辦(縣移民局)、縣人社局、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縣教科局、縣衛健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四)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深入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2018-2020年),以建設美麗宜居鄉村為目標,動員各方力量,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短板,不斷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1.美化鄉村生產生活環境。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促進城鄉資源良性運行,實現城鄉融合發展。打造“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小康行動計劃升級版。加快推進“廁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類型的衛生廁所。加快推廣農戶生活污水分散式處理技術。探索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機制。持續開展貧困村改水、改廁、改廚、改圈等,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環保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2.樹立新時代鄉村文明新風尚。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中國夢的宣傳教育,進一步發揮好新時代農民講習所、道德講堂等陣地作用,強化感恩教育,引導農村群眾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堅持正面引導、強化教育引導,對積極參與村內公益事業、保持良好生活和衛生習慣、營造優良文明家風等的家庭給予獎勵。積極推行移風易俗,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全面提升農民群眾精神風貌,大力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3.構建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增強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能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不斷拓寬自治范圍和途徑,豐富自治內容和形式。深入推進村務公開制度,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脫貧攻堅重大建設事項、財務收支、集體經濟發展狀況、公益事業等進行公示,加強農村法治建設,以法治扶貧為抓手,加快推動扶貧與扶志相結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強大正能量。充分發揮村規民約作用,發揮鄉賢道德感召力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鄉風。發揮基層黨員干部在講文明、樹新風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扎實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全面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推行村級事務陽光工程。組織文明單位履行社會責任結對幫扶貧困村。(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扶貧辦(移民局)、縣民宗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4.建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護長效機制。大力推廣自建、自管、自營等以工代賑方式,引導農村群眾通過投工投勞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工作指導,督促地方切實組織和動員當地貧困群眾參與工程建設,改善貧困鄉村生產生活條件。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推動以工代賑回歸政策初衷。積極探索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護長效機制和項目資產管護收益提留機制,增設公益崗位,增加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和資產性收入。(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水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衛健局、縣民宗局、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縣工信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五)強化綜合保障政策。一是各鄉鎮要精準落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應保盡保,杜絕“一兜了之”;全面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和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避免返貧;認真落實養老保險政策。二是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負責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兜底保障相關政策,確保脫貧戶穩定實現“不愁吃、不愁穿”目標。三是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全面落實農村低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特困人員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對因災、因病、因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意外變故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落實相應的政策幫扶支持,適度提高臨時救助額度,一段時間后生活仍然困難的,按規定納入低保范圍。(牽頭單位: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六)深入推進社會扶貧工作。一是要進一步加強與東部幫扶城市杭州西湖區的溝通協調,圍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建立扶貧長效機制,結合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東部幫扶城市持續加大對我縣的幫扶力度,繼續在資金投入、人才支援、產業合作、招商引資、消費扶貧,勞務協作等重點領城加大工作力度??h扶貧辦要牽頭研究、落實好東西部扶貧協作相關政策,進一步提高協作成效。二是鼓勵引導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采取定向或包保等方式加大對監測對象的幫扶力度。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貧志愿服務。支持公益慈善組織設立防貧慈善項目、防貧專項救助基金,開展公益慈善捐贈。鼓勵使用“10.17扶貧日”等活動捐贈資金,加大對監測對象幫扶力度,切實解決其實際困難。充分用好東西部扶貧協作幫扶資源,加強中國社會扶貧網推廣運用,推動資金項目向監測對象傾斜。(牽頭單位:縣扶貧辦,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有關縣直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七)不斷提升貧困群眾內生動力。一是各鄉鎮要堅持扶貧與扶智相結合,使脫貧具有可持續的內生發展動力。要重視發揮貧困群眾的首創精神,通過農民夜校、講習所等平臺幫助他們增強發展本領。改進幫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賑、生產獎補、勞動補助等方式,組織動員貧困群眾參與扶貧項目的實施,不搞簡單的發錢發物和包辦代替。二是引導監測對象通過生產和就業脫貧致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對自強不息、穩定脫貧致富的監測對象,探索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加大先進典型選樹宣傳力度,帶動更多監測對象通過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對依賴思想嚴重的監測對象,通過感恩教育、政策宣傳、心理疏導等方法,引導其摒棄“等、靠、要”的落后思想。三是積極開展鄉風文明建設,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倡導贍養老人、扶養殘疾人,營造守望相助、互幫互愛的和諧氛圍。教育和引導群眾改變陳規陋習、并加強典型示范引領,用身邊人、身邊事示范帶動,營造勤勞致富、脫貧光榮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一)強化責任落實。
1.主體責任落實??h委縣政府承擔全縣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責任制,層層壓實各級領導干部責任。保持脫貧攻堅總攻態勢,保持脫貧攻堅指揮體系,堅決防止脫貧摘帽后干部松勁懈怠。統籌抓好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建立健全鞏固脫貧長效機制,對全縣扶貧對象穩定脫貧情況進行月調度。繼續開展遍訪貧困對象行動,按照要求做好貧困人口動態篩查和防貧監測預警工作,及時補齊貧困人口和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存在問題和短板。(牽頭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教育局、縣水務局、縣住建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2.行業部門責任落實。各鄉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責任不松、政策不變、力度不減、監管不脫”的要求,對本行業脫貧攻堅鞏固提升工作負責。堅持脫貧攻堅政策和標準,穩定對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h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進一步壓實責任,主動研究“四個不摘”工作,積極落實相關政策,加強對各鄉鎮指導和監督,切實支持各鄉鎮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牽頭單位:縣各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3.幫扶責任落實。
??(1)進一步明晰幫扶工作職責任務。一是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根據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形勢任務和返貧幫扶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結對幫扶單位、結對幫扶干部工作任務清單,結對幫扶單位工作重點是幫助幫扶村進一步改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幫助發展產業和壯大村集體經濟;結對幫扶干部工作重點是對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對幫扶戶和監測戶生產生活情況進行了解,及時反映并幫助其解決困難。二是由縣委組織部牽頭,根據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形勢任務需要,進一步優化配齊駐村第一書記,著力完善駐村干部管理辦法和職責任務清單,落實好“一任務兩要點三清單”和“一宣六幫”職責任務;做好農村致富帶頭人培育和農村志愿者隊伍建設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貧工作隊”。(牽頭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2)各幫扶單位要緊緊圍繞“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和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目標,在政策、項目、資金上加大傾斜力度。一是各幫扶單位黨組(黨委)應切實履職盡責,壓緊壓實責任,每年專題研究定點幫扶工作不少于2次,黨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每月至少聽取1次定點幫扶情況報告。二是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盡銳出戰的要求選派定點幫扶單位、結對幫扶干部、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并保持幫扶隊伍穩定。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幫扶單位或幫扶干部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明確新的幫扶單位和干部,調整后5個工作日內告知幫扶對象;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的,應按程序及時報組織部門審批。新選派的結對幫扶干部、駐村干部,應與原結對幫扶干部、駐村干部共同履行幫扶責任、開展幫扶工作不少于1個月,確保幫扶工作不斷檔。三是建立幫扶單位領導干部駐村輪戰制度,班子成員輪流到幫扶點指導推動工作。加強干部結對幫扶的績效管理,督促幫扶干部用心、用情幫扶,力戒形式主義。關心關愛幫扶干部,為他們創造良好工作和成長條件。把結對幫扶單位和結對幫扶干部幫扶工作情況、第一書記和駐村幫扶干部作用發揮情況納入各級各單位目標考核,實行定期通報。組織部門要牽頭相關部門做好幫扶工作的指導、監督,確保幫扶力度和成效不減。(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及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二)繼續保持資金投入。一是要根據脫貧規劃和鞏固脫貧成果的需要,建立健全穩定的扶貧投入機制,在農業生產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人居環境整治等范圍內,區分輕重緩急,確定扶貧項目和建設任務,并安排好相關涉農整合資金,增強涉農整合資金對脫貧戶的帶動和鞏固作用??h財政部門負責牽頭相關行業部門,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財政資金投入的相關政策,確保財政投入資金穩定。二是堅持現行金融扶貧政策,引導脫貧戶用活用好扶貧小額信用貸款發展生產增收,杜絕“戶貸企用”行為。三是中國人民銀行鎮遠支行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金融扶貧政策,保持扶貧再貸款政策穩定;組織金融機構加大信貸資金投入力度,強化金融支持力度,鞏固提升脫貧攻堅金融服務水平??h政府辦(原金融辦)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及時研究、落實扶貧小額信用貸款相關政策,實現脫貧戶按需貸款、應貸盡貸。四是探索設立縣級防貧救助專項資金,由財政資金、對口幫扶資金、社會公益資金等組成,統一管理,單獨核算。防貧救助專項資金實行滾動發展,不斷注入增多。重點對因災、因病、因殘等新返貧致貧對象,通過相關政策和公益資源幫扶后,仍然無法達到“兩不愁三保障”要求的防貧對象,及時啟動防貧救助,確保不在脫貧攻堅期內出現一例返貧、不發生一起致貧。(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政府辦(原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鎮遠支行,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和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強化保險防貧幫扶。加強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開發符合防貧重點的“防貧?!薄熬戎U”等保險產品,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因病、因災等賠付啟動線,實行階梯性保險賠償、鼓勵各地多渠道籌措資金,為監測對象購買一定比例的商業保險,提高監測對象的保險保障水平。鼓勵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縣級財政按照貧困戶補貼標準予以補貼,實現邊緣戶基本醫療參保全覆蓋。(牽頭單位: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財政局、縣扶貧辦(縣移民局),責任單位:鎮遠縣各保險公司,各鄉鎮黨委、政府)。
和整改時限,掛牌督辦,及時解決問題。對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和搞變通的嚴肅問責,對違紀違法的堅決嚴肅處理。(牽頭單位:縣扶貧辦(縣移民局),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和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五)強化監督管理。一是加強脫貧攻堅項目庫管理,將提升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鞏固脫貧成效的項目納入項目庫;縣扶貧資金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運用“人工+智能化技術”手段,對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實行動態實時監控,對扶貧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對扶貧項目資金進行日常監督,進一步規范扶貧資金管理。二是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監督,推動各地進一步規范管理扶貧資金和項目。三是各級各部門要圍繞脫貧攻堅目標實現,實行常態化監管,在不增加基層負擔的基礎上,加強督查、指導、暗訪等工作,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對賬銷號。四是要加強省、州、縣扶貧專線和“12317”熱線宣傳力度,加強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制度。五是要引導群眾參與脫貧攻堅全過程監管,增加脫貧攻堅工作透明度,提高群眾滿意度。六是要將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落實情況作為重點考核內容納入綜合目標績效考核。(牽頭單位:縣扶貧辦、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委宣傳部、縣委辦,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和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六)強化協作調度。一是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建立“四個不摘”落實情況工作臺賬,進行月調度和月分析,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二是各鄉鎮各部門統籌抓好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摸排,嚴格認定程序,抓好各項扶持政策落實,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將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情況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三是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每個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制度,分析和解決“四個不摘”、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存在問題?!耙贿_標兩不愁三保障”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返貧致貧監測工作,強化橫向溝通和數據共享分析比對,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預警信息。四是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落實“四個不摘”、返貧致貧監測及幫扶工作情況進行季調度,并適時開展督促指導。對工作落實不力,出現工作重點轉移、投入力度下降、駐村幫扶力度減弱、干部精力分散等現象,或者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作風問題,影響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提升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依照《貴州省脫貧攻堅問責辦法(試行)》、《鎮遠縣脫貧攻堅問責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牽頭單位: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教科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水務局、縣住建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七)加強宣傳報道。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精準脫貧、產業就業、易地扶貧搬遷、壯大村集體經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東西部協作、民政兜底保障、返貧致貧監測預警等方面經驗和典型,每個鄉鎮每年要圍繞以上工作內容總結2個以上經驗或典型、各有關部門圍繞部門職能職責總結1個以上經驗或典型上報縣委宣傳部和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擇優在全縣進行推廣學習??h委宣傳部和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積極配合國家和省級層面做好宣傳和報道,充分展示我縣落實“四個不摘”,建立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機制,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的經驗和典型。
為扎實推進全縣金融固脫貧防返貧工作取得實效,根據省委、省政府扶貧攻堅安排部署及全省開展金融鞏固脫貧防返貧試點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戰略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全縣脫貧減貧目標,持續推進“1236”金融精準扶貧工程。堅持金融精準扶貧和支持防返貧兩條工作主線,將金融精準扶貧工作重心向金融“輸血”與“造血”并重轉變,向支持貧困戶脫貧解困與支持產業發展帶動并重轉變。通過金融服務與產品創新,把金融支持__縣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作為實施普惠金融工程的重要內容之一,進一步強化金融精準扶貧功能,提升金融精準扶貧功效。
(一)統籌兼顧與因地制宜相結合原則。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扶貧攻堅行動的統一部署,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群體的實際,各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的信貸投放特點,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
(二)重點扶持與區別對待相結合原則。堅持以產業發展為引領,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激發產業脫貧致富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大對有發展意愿和發展潛力較大的貧困戶的金融扶持力度,優先支持具有帶動脫貧作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三)精準扶貧與風險防控相結合原則。加強銀行信貸與涉農保險的深度融合,擴大貧困農戶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涉農保險的覆蓋面,拓寬“農業政策保險+農業商業保險”保障服務,建立貸款風險分散機制。
各金融機構要遵循金融發展規律,把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民生工程抓緊抓實,積極探索多元化、可持續的扶貧服務。著力推動扶貧工作由“大水漫灌”轉為“精準滴灌”,對脫貧村、脫貧戶實施“保姆式”跟蹤服務,切實加大金融精準扶貧力度,堅決防止“數字扶貧”,力爭使金融支持脫貧一戶、鞏固一戶、富裕一戶,不斷提高脫貧質量,增強脫貧的穩定性和持續性。截至2017年末,全縣涉農貸款(含各類扶貧貸款)增速不低于上年。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一)圍繞重點扶貧項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實際,加強對全縣重點扶貧項目工程的對接,大力支持以下工程的實施:北海子國家級濕地治理與保護項目;驪y文化產業園等基礎設施扶貧項目;圣容寺至紅山窯一日游和新城子七彩花谷鄉村旅游項目;南壩寺兒溝滑雪場項目和全國生態鄉鎮及全省環境優美鄉鎮鄉村旅游項目等;全縣c、d級危房改造工程;95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項目(計劃對接時間:5月份)。
(二)圍繞重點農業產業,加強可持續的信貸投入。堅持把發展富民多元產業作為扶貧攻堅的核心任務,支持全縣高原夏菜、草食畜牧業、制種、食用菌等主導產業,培育壯大藜麥、中藥材、油料、飼草、馬鈴薯、花卉等接續產業,加快發展以牛羊為主的規模高效草食畜牧業,持續發展高效節水農業,不斷調優產品結構,促進農業穩產、提質、增效。使已建成的15個貧困村農業科技試驗示范點、904家農民專業合作社、187個家庭農場、15個貧困村組的產業化合作經濟組織不斷發展壯大,實現農業科技支撐能力持續增強、新型農業主體壯大發展與群眾脫貧致富的互利共贏(計劃對接時間:5月份)。
(三)圍繞普惠金融政策,開展多層次的金融宣傳。各金融機構要根據人民銀行的工作部署,整理和印制信貸產品和服務宣傳資料,加大對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的宣傳,切實把各項普惠金融政策原原本本地帶進村、交到戶、傳給人,真正使政策疊加優勢轉化為貧困村_發展難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的強大動力(計劃完成時間:9月底)。
(四)圍繞扶貧信貸政策,提供差異化的金融產品??h農商銀行繼續推進扶貧擔保貸款業務,并運用扶貧再貸款資金加大對貧困戶、具有扶貧帶動作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普惠金融支持;農發行要重點支持糧油收儲和農業產業化發展,優先支持__縣金穗麥芽有限公司、甘肅三洋金源農牧公司等省級以上重點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圍繞全縣糧食安全工程建設規劃,積極支持省、縣兩級儲備糧增儲,做好__縣東盛糧油有限公司對貧困戶收購小麥的信貸支持,切實加強產業扶貧力度;甘肅銀行要積極爭取更多的產業扶貧專項貸款資金,蘭州銀行要進一步加強對扶貧專項貸款的發放和管理力度(計劃完成時間:全年)。
(五)圍繞農業風險保障,開展廣角度的保險服務。各保險業金融機構要積極參與固脫貧防返貧工作,結合貧困戶的特點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關注特殊人群的保險保障,積極發展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推廣低保、五保、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的意外保障制度,緩解貧困群眾因病致貧、因災返貧問題。繼續發揮好能繁母豬、奶牛、玉米種植、馬鈴薯種植、森林保險等政策性農業保險作用,擴大保險覆蓋面。建立“政府+保險公司+農戶”三位一體的農業災害風險分攤機制,提高縣域保險機構的農業保險密度和深度。加大對貧困戶保險政策性優惠補貼,鼓勵貧困農戶及時參保,讓更多農戶享受到固脫貧防返貧中的農業保險紅利(計劃完成時間:全年)。
(六)圍繞便民惠農政策,實現全覆蓋的支付體系。農業銀行要將電商進農村、電商精準扶貧與“四融”平臺建設緊密結合,增設“四融”平臺等便民金融服務點,大力推動城鄉支付服務一體化進程,打通農村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工商銀行要積極推廣互聯網融e購產品,把貧困區特色產業向外推廣,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建設銀行要通過發放“商融貸”、“融易貸”小企業網絡循環貸款,對貧困村所在地小微企業予以優先支持。郵儲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要加強對貧困村惠民、便民服務終端的布設,力爭實現全部貧困村支付結算設施的全覆蓋(計劃完成時間:上半年)。
(七)圍繞金融生態建設,建立較完善的信用體系??h農商銀行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貧困戶信用等級評定和推動農戶信用體系建設。相關金融機構要積極推廣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應用,大力發展供應鏈核心企業應收賬款業務,盤活應收賬款資金,為小微企業提供新的融資渠道(完成時間:全年)。
(一)建立和完善扶貧工作聯動機制。建立由縣金融辦牽頭,扶貧辦、財政局、人民銀行以及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整體聯動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會議,形成金融支持脫貧攻堅合力。各鄉鎮應加強對鄉規民約的宣傳教育,協助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扶貧信貸風險的防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扶貧信息互通機制??h發改局、扶貧辦、財政局及人民銀行應建立扶貧信息互通和共享機制,及時掌握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及扶貧信貸等信息。各金融機構要每月向人民銀行報送扶貧信貸措施、服務、產品及信貸數據,并建立精準扶貧金融服務檔案。人民銀行應建立《金融支持__縣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信息》,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行反饋工作情況,各金融機構要每月向人民銀行提供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梳理、總結精準扶貧金融服務工作中的典型經驗、成功案例、工作成效,注重樹立典型、宣傳勵志脫貧,營造有利于脫貧攻堅金融服務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建立和完善動態監測考核機制。人民銀行應聯合相關部門實時督查督辦工作,不定期走訪金融機構、企業及農戶,調查了解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情況,研究解決金融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效降低返貧率。每半年對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將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作為地方政府對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評獎勵的重要依據。
按照省、州要求,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全縣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一)脫貧監測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監測。
根據《州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幫扶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實行縣、鄉、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h攻堅辦組織“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研究制定相關行業部門初步監測對象的標準。各行業部門和鄉(鎮)根據標準,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h攻堅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各行業部門和各鄉(鎮)。
第二步:訪??h級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攻堅辦審定。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待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全縣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攻堅辦,縣攻堅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各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各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各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監測工作動員部署,全面鋪開檢測各項工作。
(二)評定錄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鄉(鎮)、本部門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h攻堅辦要加強工作統籌,認真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各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h紀委、縣攻堅辦要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為認真落實上級關于民政領域鞏固脫貧成果的工作措施,進一步防止返貧,致貧現象發生,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建立我局與扶貧辦,殘聯等相關部門數據比對機制,對存疑數據再進行復查。將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確保邊緣戶和脫貧戶及時得到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認真落實“四個一批”政策,對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條件的對象,要及時做好收入評估,確保持續穩定脫貧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貧現象發生。全面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落實“兩線合一”制度,確保標準同步提高。
建立對鄉級臨時救助人數,救助原因,滿意程度的臺賬。加強督促鄉級對已脫貧人口的動態監測和跟蹤管理。對“兩戶人員”要加強日常走訪,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跟進實施臨時救助,認真落實“先行救助”“一事一議”“分類分檔救助”等措施。一是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貧困人口等困難群眾,視情況實施急難型、支出型臨時救助。二是對未脫貧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重點核實生活必需支出,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三是通過扶貧部門提供的“兩戶”人員名單,對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人口,建立隨訪制度,鄉、村兩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隨訪制度,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有效跟進臨時救助。四是對收入略高于貧困戶的農村群眾,根據家庭實際困難給予臨時救助。五是對返貧人口,根據致貧原因和困難程度,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方式,適當提高救助標準。
加強新時代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強化舉措、完善機制,著力提升群眾的科學意識與文明素質。引導貧困群眾摒棄大操大辦、天價彩禮、薄養厚葬、篤信迷信、非法宗教、農閑賭博等陳風陋習,改變慵懶生活習慣,倡導科學文明生活方式。加強誠信監管,將有故意隱瞞個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請社會救助、具有贍養能力卻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的,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并予以懲治。對參與黑惡活動、黃賭毒和非法宗教活動且經勸阻無效的社會救助對象,取消社會救助資格。
(一)增強日常工作使命感。區,鄉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
導,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視防返貧防致貧工作。強化低保信息系統的應用,逐步實現運用低保信息系統辦理各類社會救助的申請、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及數據統計等業務,實現低保信息系統、財務臺賬和業務臺賬數據線上、線下保持一致,促進防返貧,致貧規范、高效開展。
(二)增強社會媒體責任感。區鄉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政策,使廣大群眾知曉政策的適用范圍、服務對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受益權,提高精準防返貧防致貧的全面性。
(三)增強貧困群眾歸屬感。區民政部門要對平西鄉進行調度、檢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建立數據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銜接機制,高度重視社會救助風險預防,扎實抓好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密切關注群眾留言來信,妥善做好輿情處置,切實化解民生領域重大風險。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邊緣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一是xx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再進。
行排查,自動納入監測范圍。
二是確定擬新增監測對象。重點圍繞低保戶、特困供養戶、重病戶、殘疾人戶幾類人員,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且年人均純收入預計低于5000元的已脫貧戶作為擬新增脫貧監測戶,將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有致貧風險且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的非建檔立卡家庭困難戶作為擬新增邊緣戶,確定擬新增監測對象后上報xx鎮脫貧辦。
三是鎮脫貧辦匯總后上報區脫貧辦,區、鎮同步對擬新增監測對象的住房、經商、購車、社保、公職人員等信息開展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至各村(社區)。
(二)走訪階段(3月月25日-4月月5日)。
鎮脫貧辦統籌力量、分組對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一并納入初步監測名單并入戶核實。
(三)評定階段(4月月6日-4月月10日)。
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新增監測對象的名單報區脫貧辦審定。
(四)錄入階段(4月月11日-4月月15日)。
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五)動態監測及補短幫扶階段(4月16日-6月月30日)。
1、動態監測。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各村(社區)初審后上傳至鎮脫貧辦,鎮脫貧辦根據村(社區)上傳的信息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3、銷號管理。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
鎮脫貧辦組織核實后,在大。
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六)成效鞏固階段(7月1日-12月31日)。
7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工作統籌,行業部門和各村(社區)要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各村(社區)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鎮脫貧辦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將及時通報,對影響全鎮脫貧攻堅任務的將嚴肅問責,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和《xx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印發xx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脫貧領〔2020〕xx號)文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邊緣戶: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第二步:訪。4月5日前完成入戶走訪。鎮、村兩級是本次“兩摸底”摸排走訪的實施主體,由鎮脫貧辦統籌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幫扶單位和鎮村干部對照縣脫貧辦反饋的擬監測名單開展走訪工作。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擬監測名單外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4月9日前,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各村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民主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并將附件2、附件3經第一書記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簽字蓋章后報鎮脫貧辦交黨委政府審定評議。
第四步:錄。4月中旬前,鎮脫貧辦根據審定的名單,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人員在國家子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此次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6月底前,鎮脫辦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20日前由各村兩委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鎮黨委政府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相關幫扶救助。
1.針對“兩不愁”問題補短板。由鎮民政辦、農服中心牽頭,協調縣級相關部門和各村兩委配合,長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針對“三保障”問題補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鎮村建辦牽頭,協調縣住建局、相關幫扶單位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二是“義務教育有保障”由鎮九義校牽頭,協調縣教育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三是“基本醫療有保障”由鎮社會事務中心牽頭,協調縣醫保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
3.針對“三有”問題補短板。一是由鎮水務站牽頭,協調縣水務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照指標要求在前期“四大專項行動”摸排的基礎之上抓實安全飲用水工作。對沒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貧困戶通過就近打水井或安裝自來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貧困群眾飲水安全。二是由鎮文化廣播站牽頭,協調縣文旅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沒有生活用電和廣播電視的貧困戶迅速予以保障。
鎮脫貧辦組織專人核實后,向縣脫貧辦提出銷號申請。
(二)認真組織實施。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要協調縣級相關行業部門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落實落地。各村兩委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工作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對象監測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持續鞏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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