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應該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避免模糊和不確定的表述。合同協議的范本可以幫助您了解合同的結構和內容安排,以下是一些例子。
甲方: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解決垃圾填埋場填埋垃圾用土資源,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以下協議:
一、租用范圍及用途
甲方將李莊村一社疙瘩山所屬土地4。0畝土地,出租給乙方作為垃圾場填埋用土土源使用。
四址:東,以文連年地界為界;南,以董召花、李存福地界為界;西,以舊土塬為界;北,以地埂為界。
乙方租用土地用途:用于生活垃圾場的填埋用土土塬。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支付方法
租用期限為3年,從20_年7月至20_年6月30日。
租金及付款方式:三年租金共計3。2萬元(大寫:叁萬貳仟元整),處理善后相關事宜(主要包括從中協調、處理糾紛等不確定因素)費用3000元(大寫:叁仟元整),以上共計3。5萬元(大寫:叁萬伍仟元整),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由甲方負責將三年租金分發給農戶。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租用期限內,甲方不得再次將該土地出租給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在租用期限內,甲方農戶不得擅自耕種。
2、甲方農戶提出無理要求或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取土的,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四、乙方權利義務
1、租用期限內,乙方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
2、租用期滿后,若乙方將租地內的土尚未取完,甲方將以每畝20__元(大寫貳仟元整)收取租金。
3、乙方將其租地內的'土取完,必須耕復土地之后,才能交還甲方。
4、乙方將其租用地內只有取土,不得將垃圾及污水排放到甲方所屬租地內。由此產生的矛盾,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附件:租用土地草圖。
甲方(簽字或蓋章)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
__年__月__日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從神潭壩橋邊途徑楓樹角沿小溪至駝背樹下的一部分地方借給乙方開設一條寬四米的道路,(開設路寬四米的誤差應控制在50%內),乙方所開設的道路甲乙雙方有同等的使用權。
二、借用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由于乙方開設道路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元作為補償。(補償款不含稅金)。
三、乙方借用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違紀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轉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借用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該土地平整及建筑物報批等有關事項有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約定的借用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借用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八、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經雙方在一起平等協商,由甲方將權屬自己位于本村“陶家田”約0.12畝土地使用權作價11600元(大寫:壹萬壹仟陸佰元整)永久轉讓歸乙方所有,特將有關事項擬訂如下。
一、該地不計準確面積,該地四址界線:東至王世擴地??;南至王繼偉地??;西至公路;北至徐應碧地交界。
二、乙方將上述轉讓費于20年12月5日當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后,該地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占有權、處置權一切完滿權屬當即歸乙方所有。
三、乙方對該地權屬成立后,土地如因國愛征收,土地征收被償費及國家給的優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各方保留一份,雙方均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字后當即生效。
甲方:乙方:
見證人:
日期:
一、委托事項。
依照《__________》第__________章,居間合同法第__________條規定。甲方委托乙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的土地轉讓項目,居間方自愿同意受委托方的有償委托,協助委托方提供買家或需求方的信息和協助過戶要賬等相關服務。
二、居間方報酬的結算方式。
據乙方協助買賣雙方完成土地轉讓或過戶合約簽訂成功后以首批土地轉讓進賬資金進賬后__天內委托方自愿無條件下的,不可更改的按合同總金額的___%(即_______元)付中間人服務傭金,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居間方。
三、違約責任。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并成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同時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方未按第二條款規定,按時、足額兌現報酬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可依法在守約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請示代依法調解或強制履行。
四、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企業(公司、集團)名稱變更,法人代表更換或其他重大變化,此合同仍然有效,由變更后的企業和法人或原企業主管體承擔法律和履約責任。
2.就本承諾書而言,如果甲方和乙方提供的`土地出讓方簽訂協議的不是本人是和甲方公司相關人員或及其親屬朋友、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資質相關聯公司和相關負責人,只要這些人中一人與項目方進行私下交易,都視為和乙方服務有關委托方同意以上條款但拖延或拒絕支付居間方傭金,居間方可以土地需求方支付甲方土地款中扣付居間方服務費。
3.本合同未經公證,但具有公證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委托方、居間方各執一份,具有保密性,不得做任何泄漏。
5.乙方提供的土地需求方和甲方簽訂土地轉讓或過戶和合作合同本協議就生效,否則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征收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收單位:鄉(鎮)村小組(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規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項目用地需要,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峽江縣征收土地管理辦法》規定,需依法征收乙方土地,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積畝,其中水田畝,旱地畝,園地畝,宅基地畝,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未利用土地畝。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詳見征地勘測定界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峽江縣征收土地管理辦法》規定,甲方應支付乙方以下征地補償費:
1、土地補償費:水田每畝元,旱地每畝元,園地每畝元,宅基地每畝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畝元,未利用地每畝元,計人民幣元。
2、安置補助費:水田每畝元,旱地每畝元,園地每畝元,宅基地每畝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畝元,未利用地每畝元,計人民幣叁佰玖拾萬零貳仟肆佰陸拾肆元伍角元。
3、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由青苗核實工作組負責調查種類、數量、權屬等,補償按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征地補償費共計人民幣元。
征收土地協議簽訂后,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行文請示撥付征地補償費,經縣財政、國土等部門核實報縣政府同意后,由縣財政將征地補償費撥付給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將征地補償費轉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截留、挪用。
1、征收縣城近期規劃區內和巴邱鎮規劃區內用于城市建設的集體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預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組發展生產、村內公益事業、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解決農民生活保障、醫療保障及就業培訓等。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征地補償費用后7日內,乙方應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著物,凈地交給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收繳土地。
3、甲方在告知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上搶栽、搶種、青苗和搶建建筑物、構筑物,否則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權歸國家。
附件:勘測技術報告及勘測定界圖。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鄉(鎮)政府代表(簽章)。
鑒證單位代表(簽章)。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中辦發[1997]16號、魯辦發[1998]1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將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從事。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承包指標:每年應上交的國家稅金、農產品定購任務及提留統籌費等,按照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發包的耕地和隨耕地一并法寶的其它集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有監督權,對乙方違背有關政策規定,私自流轉土地或改變農地性質及用途、掠奪式經營、棄耕荒蕪等行為有處理權。
(二)有權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及其它公益事業,組織農田基本建設、灌溉、農機、農藝等活動。有權督促乙方按時完成農產品訂購任務,按期按規定收取國家稅金、提留統籌費等。
(三)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有關方面的服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包、轉讓、入股、出租、兌換等。
(三)按規定交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依法按照《農民承擔費用與勞務合同》的要求,承擔提留統籌費等合理費用及勞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項目。
(四)不得擅自改變承包耕地農業用地用途,不得買賣、荒蕪、取土建窯、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強地面附屬物的維護和管理,不得損壞。
(六)窯積極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護土地資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從于國家和集體用地規則。
第六條違約責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繳納稅費、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和承擔規定勞務的;。
2、認為造成耕地減少、荒蕪及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用地規劃及未經批準破壞水利設施和附著物的。
第七條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并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規定代表人變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有權收回死亡絕戶、外遷戶的承包土地;有權按規定進行小調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補充規定,報鎮合同管理機構備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簽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征收單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收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規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項目用地需要,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峽江縣征收土地管理辦法》規定,需依法征收乙方土地,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征收面積及四至。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積______畝,其中水田______畝,旱地______畝,園地______畝,宅基地______畝,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畝,未利用土地______畝。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詳見征地勘測定界圖)。
二、征地補償費項目及標準。
1、土地補償費:水田每畝____________元,旱地每畝____________元,園地每畝____________元,宅基地每畝____________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畝____________元,未利用地每畝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安置補助費:水田每畝____________元,旱地每畝____________元,園地每畝____________元,宅基地每畝____________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畝____________元,未利用地每畝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由青苗核實工作組負責調查種類、數量、權屬等,補償按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征地補償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征收土地協議簽訂后,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行文請示撥付征地補償費,經縣財政、國土等部門核實報縣政府同意后,由縣財政將征地補償費撥付給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將征地補償費轉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截留、挪用。
四、其他事項。
1、征收縣城近期規劃區內和____________鎮規劃區內用于城市建設的集體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預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組發展生產、村內公益事業、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解決農民生活保障、醫療保障及就業培訓等。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征地補償費用后7日內,乙方應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著物,凈地交給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收繳土地。
3、甲方在告知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上搶栽、搶種、青苗和搶建建筑物、構筑物,否則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權歸國家。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及土地被征收所在地鄉(鎮)政府各持壹份,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勘測技術報告及勘測定界圖。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鄉(鎮)政府代表____________(簽章)。
鑒證單位代表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土地使用權出讓方):
甲方擬在征用土地建拆遷還建房。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征用田地畝,土畝,荒山畝,四界:
東抵,南抵,北抵。四界范圍內的全部土地,包括建筑物、構筑物等地面附著物使用的土地,共計畝。
二、征地費用標準為:田土每畝價款山每畝價款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征地費用計元(大寫:)。該款項在本協議簽訂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加任何費用。
方不得要求另行增加任何費用。
四、甲方向乙方付清土地征用費用款項后,有權在征用土地范圍內進行各種建設規劃、地質勘探、建設施工等活動,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干涉。
五、乙方承諾該被征用土地自甲方征用后,不受來自于甲乙雙方以外的第三方的.控制和干擾。如遇到針對該被征用土地的任何人的干擾,從而影響到甲方的正常施工及經營生產,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后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該協議,一旦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20%違約金元。
甲方:乙方:
簽字時間:
第三方見證人(村委會領導及村民)簽字:
_年_月_日。
根據惠州市及惠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征收位于____________的部分集體土地,作為南都畫家村建設項目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土地征收補償協議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積:______征收土地面積為:______畝。
二、土地征地補償:按《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粵國土資發[______]號)的規定給予補償。
三、地上附著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設施不另行補償。
四、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10日內,甲方將土地征收補償款共計。
人民幣______元整(小寫:_____)一次性付給乙方。
2、乙方與第三人之間對被征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關系并涉及補償的',由乙方與第三人協商解決。
3、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不得將已征土地與他人簽訂任何轉讓、出租、抵押和承包及臨時性用地等協議或合同。原乙方與他人簽訂的任何出租、轉讓、抵押和承包及臨時性用地等協議或合同自然終止。
4、乙方應于收到土地征收補償款后3天內,清理被征收土地場,將被征收土地交付給甲方。如出現土地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現象,由乙方負責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報國土備案),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公章)乙方:_____。
法人簽字:_____簽字: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xx村,租用兩塊土地,一塊用于建蓋倉庫,一塊用于建蓋農貿市場。
甲乙雙方就上述兩塊土地開發經營一事,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負責與xx村簽訂上述兩塊土地租用合同,第一塊土地用于建蓋倉庫,一年租金人民幣.約五萬元;第二塊土地用于建蓋農貿市場,一年租金人民幣約五萬元。兩塊土地一年租金不能超過十二萬元。超過十二萬元由甲方支付。
第二條:在上述兩塊土地上建蓋農貿市場和倉庫預算投資人民幣不能超過六十五元。
第三條:上述兩塊土地一年租金元加建蓋農貿市場和倉庫預算投資人民幣元。共計總投資人民幣元。該款全部由乙方投資。
第四條:財務管理:乙方把投資款打入雙方約定的銀行帳號,投資款??顚S弥С霰仨氂幸曳胶炞?。
財務分工:甲方指定一名出納,乙方指定一名會計,乙方分管財務。
第五條:盈利分配:盈利甲乙雙方各得50%,上述兩塊土地房屋如遇政府,補償款甲乙雙方各得50%。
第六條:甲方乙方的責任:
6.1甲方保證農貿市場及倉庫出租前后不能出現任何問題,如果出現問題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及乙方的經濟損失。
6.2乙方保證在簽定合同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投資款打入雙方指定賬戶匯入或現金支付人民幣五十萬元整,如果投資款未能按時匯入或支付的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及經濟損失。
6.3甲方乙方共同負責經營管理、對外招商進入農貿市場經營、出租倉庫,所收租金必須付清乙方投資款后,剩余利潤甲乙雙方各得50%,在此期間虧損各負責50%。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各自負責處理解決,與本投資聯營合同無關。
第八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認真執行不得違約。雙方特別約定: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屬,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9.3本合同用中文書就,共3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縣_鎮_____第___組農業社社員(以下簡稱甲方)
_縣_鎮_____第___組農業社社員(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因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各自需要,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相對集中、有利于耕種的原則,依法達成如下互換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本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縣五申鎮____第____組農業社的承包地_____塊,面積______畝,折合面積____畝。與乙方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縣五申鎮____第____組農業社的承包地_____塊,面積____畝,折合面積______畝,進行互換。
甲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合計面積___________(畝)
乙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__合計面積_________(畝)
二、互換起止日期:___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永遠。
三、互換后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時,所得到的補償,各自享受或承擔互換前的.土地。
四、糧食補貼等各項惠農政策面積不變,與農業社的承包地面積不變,與農業社的承包合同不變。各自享受自己原來該享受的,各自承擔自己原來該承擔的。即各自享受或承擔互換前的土地。
五、違約責任:___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中間人各一份。
七、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甲乙雙方應尊重對方在使用土地(互換后)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互不干涉對方經營活動;各自利用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新主人。
甲方(戶主):___乙方(戶主):___
身份證號碼:___身份證號碼:___
中間人:___
村委會(公章)
法人代表:___
簽字地點:___
簽字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位從神潭壩橋邊途徑楓樹角沿小溪至駝背樹下的一部分地方借給乙方開設一條寬四米的道路,(開設路寬四米的誤差應控制在50%內),乙方所開設的道路甲乙雙方有同等的使用權。
二、借用期限為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于乙方開設道路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元作為補償。(補償款不含稅金)。
三、乙方借用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違紀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轉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借用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該土地平整及建筑物報批等有關事項有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約定的借用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借用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八、爭議解決方式:___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___。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蓋章或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___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耕種農作物,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地時評估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畝。
2、土地四至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
2、最長期限不得超過現在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第二輪發包土地標準)。
3、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1、轉讓價格:________每畝(1000平方米),每______年承包費()______元,承包土地共計()畝。
2、轉讓款:________每畝人民幣()______元,共()畝。()______年,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大寫人民幣;。
3、支付方式:________乙方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日前,將承包款全額給甲方全部支付完畢。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原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并經原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當終止于原發包方在該流轉土地上的一切承包關系。(異議)。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須符合雙方合同約定的標準。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給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乙方無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服務(包括糧食直補)(異議)由甲方享受。
綜上所述:___雙方必須遵守此合同,如有違背合同規定,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試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原發包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筆人: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_。
原發包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____政秘[_______年]36號文件批復精神,為發展太和經濟,振興城關鎮工業園區,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1、土地位置及價格:甲乙征購城關鎮工業園。
土地一塊,東口長米,西口長米,北口長米,南口長米,溝路地共計畝。每畝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費為萬元,共計補償費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購地總款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日內一次付清,如超期不付款,合同廢止。
3、甲方征地款付清后,其所征土地的長期使用權完全屬于甲方,乙方任何時候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干涉或侵害甲方土地使用權等其他權益。自征購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在甲方地塊內取土種植等侵害甲方權益的任何形式的活動,違者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法律責任。
4、甲方建筑時,在同等資質、同等工程造價、同等技術條件下,工程由乙方優先承建或中標。工廠建成后,廠方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及成品裝卸,在價格同樣的情況下,由乙方人員進行裝卸,但必須符合甲方要求,甲方辦廠招工,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招聘乙方人員。
5、此土地辦理使用手續,由甲方辦理,費用由甲方自負。乙方協助辦理,但不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6、此土地只能用于辦廠,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開發建設。
7、以上協議,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簽字后生效。如有違約,違約方承擔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并負法律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城關鎮、城東辦事處、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____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_________畝的,以______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__________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__________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_________%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_________畝土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畝×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_________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_________立方米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____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_________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__________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_________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8.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市、xx區、機關各一份。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土地買賣合同【2】。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xx市,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x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x股權;乙方以貨幣出x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x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x,綠化率不少于x,建筑密度不小于x,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轉讓總價為人民幣x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x%,計人民幣x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
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x%,計人民幣x萬元。
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x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x%,計人民幣x萬元,余下x%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x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x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x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最新土地買賣合同最新土地買賣合同。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牧場_______________畝(以實際面積為準)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位置:東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共計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_________年共計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另收設備押金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共計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付設備押金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年當年不收承包費,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整,包括__________萬元設備押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租金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共計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整)。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按時交納各種生產費用(電費、水資源使用費)。愛護甲方的設備(機井兩口、房屋八間、水泵兩套160-80,配套電機55千瓦;200-80,配套電機70千瓦、變壓器兩個63千瓦、100千瓦、地下管道兩道、高壓線路)并正確使用,如造成損壞由乙方自行修復。乙方在承包期內,機井非人為因素造成塌方或機井自然干枯由甲方負責更新(乙方更換水泵須甲方認可后才能使用,否則造成機井損壞,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負責提供住房,每口井四間,一間__________平方米,共計__________平方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工。
七、在承包期內,如乙方將土轉包須經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滿后,在設備完好無損的情況下,甲方將押金__________萬元退還給乙方。
九、土地周邊如出現產權糾紛由甲方出面協調并解決。
十、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整)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不足,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與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開發利用田地,發展農村經濟。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同意?將?租賃給乙方經營。共計面積?畝,具體位置由甲方現場指認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協議如下:
一、乙方以租賃的方式承包甲方的荒地,自主進行種植、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干涉、干預,否則甲方應承擔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的全部損失。
二、年限。
租賃xx期限為?年,(從?年?月至?年?月止)。
租田地價格為每年每畝?元/年,租金的交納方式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年底交納給甲方,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牡噩F有林木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砍伐。年底沒交清租金本合同作廢。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期間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系,積極提供各項基礎服務。
2、甲方保證在承包期內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權。允許乙方租賃范圍開路。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另行租賃該地塊,且不得因人員變更影響合同執行。
4、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該地塊進行豬養殖活動。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種植其他作物項目,不得種桉樹,不得進行豬養殖。
3、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土地周邊的水、電及道路等基礎公用設施。
4、乙方可在該地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外并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六、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損失,國家或私人對該地內的植物、設施等賠償由乙方享有。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
2.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3.該地的界限范圍:___。
4.現該地塊的用途為葬墳用地。
二、轉讓(買賣)方式。
1、甲方保證把該土地塊賣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不能再次轉賣給其他的任何人。
2.土地用途為葬墳。
3、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____元,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5、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將按照我國的《民法典》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追究甲方的責任。
6、該地由乙方獨立運作。甲方愿____意幫助乙方解決葬墳期間所需的`泥土(即在荒土上任意一個地方挖掘),并且甲方有義務協調好甲方本村的村民,避免該村的村民無理取鬧,延誤葬墳的時間。
7.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一切權利歸屬乙方千古己擁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取土地。
8.在簽定協議之后,乙方具有處理此塊土地的權利,但是甲方無權利干涉。
9.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所轉讓(或賣)土塊(或巖石山頭)上的石頭和樹木均屬于乙方擁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石頭和樹木的施工利用。
三、違約責任。
1、當甲方誠邀乙方索要土地時,甲方應承擔《民法典》等有關的法律規定并且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甲方賣地時千倍的賠償金:___即--------------------------。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甲方是認為乙方不要,并不退還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或買賣土地的本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雖然部分空處用碳素中性芯筆填寫,但是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
代表: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
代表:______。
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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