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的行為應遵守法律法規和道德準則,維護社會公序良俗。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關于單位工作的案例分析和思考,供大家參考。
甲方:
乙方:
為規范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將單位的部分車輛定點在乙方維修。
二、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送修車輛和接受修復竣工的車輛,并確保送修車輛的一切手續齊全、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負責。
三、乙方保證原廠配件和維修質量,嚴格按照《省頒汽車維修行業的規定標準》執行,并在維修派工單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交付修竣車輛。
四、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注明優惠事宜后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復寫備查。
五、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優惠條件:
(1)24小時現場施救;
(2)車輛常年免費檢查;
(4)對維修更換的配件,質保期為三個月;
(5)每車每年一次免費四輪定位;
(6)市區(10公里以內)免費施救和拖車服務。
六、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后簽名,后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七、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八、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協議,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九、乙方應嚴格執行協議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并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十、協議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一、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協議義務。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確定乙方為汽車維修定點單位,為保證維修工作順利進行,甲、乙方雙方依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有關規定,現就車輛定點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2、甲方車輛需在乙方維修時,憑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記備案的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的“維修單”(授權人如有變化,請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更改并備案),維修單中須注明車牌號碼、駕駛員簽字確認當次的結算單。
3、準確向乙方申報維修項目,積極配合乙方對送修車輛進行檢測。
4、按照國家交通部制訂的汽車維修保養周期,定期來乙方進行檢測。
5、定點車輛駕駛員應正常操作規范駕駛,行駛中發現異常,如水溫高和油警告燈亮等,應立即停車,通知乙方處理。
6、接受乙方定期質量跟蹤回訪。
1、為甲方車輛建立詳細的車輛檔案及維修檔案。
2、為甲方的維修車輛提供原廠配件,保證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國標準。在不影響行駛安全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廠之外其它專業廠家生產的配件或拆車件。
3、對送修車輛應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而延長維修期限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業。
4、守法經營,按章辦事,遵循誠實守信原則,認真搞好車輛維修任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的權益。
5、甲方車輛在市區內拋錨,乙方必須及時派人作急診流動服務,免費24小時施救;在外地拋錨,施救費用按成本價(油費、路費和xx元/臺/日的司機補助)由甲方承擔。
6、乙方提供上門接送報修車服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2、對竣工車輛,甲方如發現有不合格,有權要求乙方無償及時返工。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及乙方承諾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維修費而造成的維修項目不按時完工,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附工時收費標準,零配件則按具體維修時再行報價。
維修的材料由乙方統一采購。
根據我國標準執行,小修10日或2000公里;二級維護30日或5000公里;整車修理、總成修理100日或20000公里(以先到為準)。
經乙方按自檢、互檢、總檢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試車驗收。
1、實行定時結算,即每月15日結算上月維修費用。
2、甲方可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維修費用。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協議條款做適當變更。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直接向當陽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決。
1、本協議有效期壹年,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視執行情況再續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送修方(以下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車輛維修合同。
1、運輸車輛保養、維修,車輛零部件更換和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服務項目。
2、甲方定點維修車輛數量輛,并制定《定點維修車輛表》(包括各車車牌號、車輛型號等)交由乙方存檔。
二、送修手續。
1、甲方車輛需要維修時,甲方車輛駕駛員須持經部門經理審核,中心總監審批后的《物資維修申請表》,到乙方處維修,如遇特殊情況須由甲方市場管理中心指定專人電話通知修理廠,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維修費用。
2、乙方應對送修故障車輛進行細致檢查(針對故障),并在收據上注明維修項目、更換舊件、質保期、維修材料費及人工費用(修理完畢)。
3、乙方必須在“送修單”上注明完成維修的時間,并留存。
4、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協調確認。
5、“送修單”需經甲、乙雙方經辦人簽名認可。
三、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
2、各項費用明細見價格表(注:價格表價格有標記是有工時費,無標記則無工時費。汽修配件價格因市場實時價格而定,維修配件價格如有變動(減價、漲價),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如不及時告知甲方已經發現,維修所產生費用,甲方不予承但,并同時終止合同。
3、乙方須負責保管車輛維修后的舊件,月底結算時由甲方檢查回收處理。
四、結算方式。
1、每次維修后,甲方應仔細檢查維修車輛,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向乙方提出,乙方負責。如果在確認無誤后由乙方開據收據,同時乙方需要在收據上寫明質保期并由甲方在收據上簽字確認。
2、結算方式為每月底結算一次。車輛維修保養費用按月結算,乙方在每月底進行維修項目的核對,核對無誤后由甲方履行公司的報銷流程,財務將維修款打至乙方賬戶或乙方直接到甲方財務部領取。
五、甲方的權利。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成維修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六、甲方的義務。
1、送修車輛須為《定點維修車輛表》內的車輛,并按合同規定填寫《物資維修申請單》。
2、須按時接收已竣工車輛。
3、須按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車以外的要求。
5、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維修單據資料。
七、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以外的要求。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不得將送修車輛轉廠維修。
3、須按“送修單”上的規定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4、保證維修質量。
5、保證所用配件的質量,不得以次品充好。
6、乙方應保存好所有的維修單據和資料,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如遲延支付,則以當月修理費按每日10元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按“送修單”規定的期限完成維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則乙方應向甲方交付10元/每天違約金,該費用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維修費中扣減。
3、如甲方送修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出現丟失或損毀,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的修改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認可,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發生不可抗拒事件,而喪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終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出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經濟賠償:
a、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他廠維修。
b、經鑒定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甲方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4、如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a.甲方定點維修車輛交由他廠修理的。
b.甲方連續3個月未向乙方按期結算費用的。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爭議及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以補充合同或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合同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合同編號: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為規范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系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范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后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注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注明優惠事宜后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復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后簽名,后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并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7.乙方服務。
17.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17.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并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時間: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在甲方做定點維修保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確保送修車輛一切手續齊全、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
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負責。
二、協議服務車輛:各類小型汽車、面包車、中型客車。具體協議。
服務車輛見附件。
三、車輛服務項目:車輛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汽車大修、
汽車小修和專項修理、24小時救援以及相關汽車維修的服務。
四、雙方義務:
1、甲方保證優先對乙方進廠車輛進行維修,在雙方約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車輛的保養與維修,并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2、甲方應對乙方進廠車輛登記油量,里程數,在維修期間,除試車和辦理有關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將車開出,如違反一次,甲方應賠付乙方500元,同時甲方還要對違紀當事人做出處罰并通報乙方。
3、甲方應對乙方進廠車輛內物品進行登記核實,清點后由乙方授權送修人確認簽字,乙方不應該將貴重物品放入車內,如有遺失與甲方無關。
對竣工車輛,甲方保證維修質量并確定維修保修期,保修期內如確認為甲方維修過的項目出現返工,甲方承諾免費修復。
協議可續簽。
五、結算方式:
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所進廠維修車輛的所有款項(甲方提供發票)。
開戶行:工商銀行洛陽分行營業廳。
卡號:_______。
六、其他事項。
1、乙方提供本協議附件,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含各型車用潤滑油名稱、型號及價格)。給甲方備案,經甲方備案后,本協議中所規定本協議中備案的車輛僅限于該附件上的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表。
2、乙方提供本協議附件二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給甲方備案。在甲方處從事車輛維修業務時具有確認權利的乙方授權送修人僅限于該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對于非乙方授權送修人送修的車輛,甲方有權不予簽單。
3、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完善,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表、附件二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乙方簽署確認之送修單及結算單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甲方:
乙方:
為維護車輛托修單位和車輛承修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
2.甲方有權對維修養護進程和結果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甲方可不定期檢查、追蹤、考核乙方的服務和計價工作,分析存在問題,促使乙方改進工作和完善管理。
4.在合同期內,甲方對維修服務質量及價格不滿意,甲方有權提出意見。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及時支付維修費用,保證維修經營正常進行。
二、乙方的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嚴格執行車輛定點維修合同要求履行的合同職責和義務,杜絕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
2.為甲方提供以下優惠條件:車輛日常維護檢測、調試;代審年檢車輛;10公里內免費急救,10公里以上收取一定成本費用和路橋費。熱情、優良、上門服務,保證甲方車輛維修時間優先。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建立車輛維修登記卡和維修記錄建檔,進行車輛追蹤回訪,及時聽取甲方維修后意見和滿意度。
3.憑甲方車輛主管部門開具的車輛維修保修單或其他類似的單據進行檢測修理,在檢測維修過程中檢出新增加修理項目,及時向甲方具實反映真實情況,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維修。據實計算費用,執行車輛定點修理說明中的工時報價。
4.有義務對甲方的定點維修車輛隨時進行檢查、調試,并保證竣工車輛完好,不得擅自使用。
5.車輛零部件必須由正規的渠道進貨,保證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
6.按國家交通部有關規定對竣工甲方完工車輛進行三包制度。其中:總成大修質量保證里程為10000公里,或者從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二級維護保質期為5000公里,或者從出廠之日起30日內;小修質量保證里程為1000公里,或者從出廠之日起3日內。
7.由于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其他技術因素造成的返修,不再收取相關費用。
8.積極配合和支持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有義務向甲方及有關部門提供與其維修車輛有關的各種數據和材料,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9.甲方如需要乙方上門檢測車輛,乙方應當積極配合工作。
10.未能提及的其他相關服務,原則按汽車維修標準規范和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11.甲方負責為乙方的公司車輛提供洗車服務。
12.汽車清洗范圍:車體外部(車頂、外后視鏡、前后蓋板、車身側面、保險杠、車群等);內飾(儀表臺面等)。
13.汽車清潔標準:車體外部潔凈無污漬;擋風玻璃上無水漬;腳墊拍打無明顯灰塵;外后視鏡擦拭無塵;輪胎無明顯泥漬。
三、結算方式每月截至月底匯總當月維修竣工結算清算,乙方根據實際維修車輛結算清單記錄的累計金額,每月末3日內將上月送修車輛結算清單和結算匯總表報送甲方有關部門審核;甲方根據審核批準的材料費、工時費結算費用,每季度結算支付一次維修費用。季度末15日內支付上季度維修費用,乙方開具正式車輛維修發票后,甲方將款項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或支付支票。(或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協商結算時間)。
四、維修費用構成。
1.維修費用構成:材料費加工時費,管理費按行業標準10%。
2.汽車養護、裝飾費用構成:雙方商定。
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七、附則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以年度為單位,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至下一年。合同中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車輛的維護和維修事宜,達成共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進口車及國產轎車在乙方維修,所有換件由甲方自行購買,乙方負責維修,保證甲方車輛行駛安全。
二、甲方車輛在乙方維修部所換件,必須交還甲方,以便察看。
三、甲方車輛在乙方維修后,發生損壞件(指換件部位)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發動機三保作業,承諾質量保證期為一年或二萬公里。
五、車身挖補做漆,承諾質量保證期為一年。
六、甲方車輛修好后,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出具發票及清單作為結帳的依據,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七、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2天內給予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八、結算方式: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后簽名,后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九、市內急救免收費,市外急救收取里程費及路橋費。
十、乙方免收管理費并執行檢測免費,實行24小時全天侯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十一、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11月13日至20xx年5月12日,暫定半年,到期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從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
甲方代表:
電話:xxxxxxxx。
手機:
乙方代表:
電話:xxxxxxxx。
手機:
協議簽訂時間:
甲方:
乙方:
為規范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將單位的部分車輛定點在乙方維修。
二、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送修車輛和接受修復竣工的車輛,并確保送修車輛的一切手續齊全、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負責。
三、乙方保證原廠配件和維修質量,嚴格按照《省頒汽車維修行業的規定標準》執行,并在維修派工單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交付修竣車輛。
四、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注明優惠事宜后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復寫備查。
五、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優惠條件:
(1)24小時現場施救;
(2)車輛常年免費檢查;
(4)對維修更換的配件,質保期為三個月;
(5)每車每年一次免費四輪定位;
(6)市區(10公里以內)免費施救和拖車服務。
六、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后簽名,后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七、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八、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協議,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九、乙方應嚴格執行協議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并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十、協議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一、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協議義務。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為規范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系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范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后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注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注明優惠事宜后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復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后簽名,后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并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6.乙方服務。
16.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16.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并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送修方(以下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車輛維修合同。
1、運輸車輛保養、維修,車輛零部件更換和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服務項目。
2、甲方定點維修車輛數量輛,并制定《定點維修車輛表》(包括各車車牌號、車輛型號等)交由乙方存檔。
二、送修手續。
1、甲方車輛需要維修時,甲方車輛駕駛員須持經部門經理審核,中心總監審批后的《物資維修申請表》,到乙方處維修,如遇特殊情況須由甲方市場管理中心指定專人電話通知修理廠,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維修費用。
2、乙方應對送修故障車輛進行細致檢查(針對故障),并在收據上注明維修項目、更換舊件、質保期、維修材料費及人工費用(修理完畢)。
3、乙方必須在“送修單”上注明完成維修的時間,并留存。
4、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協調確認。
5、“送修單”需經甲、乙雙方經辦人簽名認可。
三、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
2、各項費用明細見價格表(注:價格表價格有標記是有工時費,無標記則無工時費。汽修配件價格因市場實時價格而定,維修配件價格如有變動(減價、漲價),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如不及時告知甲方已經發現,維修所產生費用,甲方不予承但,并同時終止合同。
3、乙方須負責保管車輛維修后的舊件,月底結算時由甲方檢查回收處理。
四、結算方式。
1、每次維修后,甲方應仔細檢查維修車輛,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向乙方提出,乙方負責。如果在確認無誤后由乙方開據收據,同時乙方需要在收據上寫明質保期并由甲方在收據上簽字確認。
2、結算方式為每月底結算一次。車輛維修保養費用按月結算,乙方在每月底進行維修項目的核對,核對無誤后由甲方履行公司的報銷流程,財務將維修款打至乙方賬戶或乙方直接到甲方財務部領取。
五、甲方的權利。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成維修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六、甲方的義務。
1、送修車輛須為《定點維修車輛表》內的車輛,并按合同規定填寫《物資維修申請單》。
2、須按時接收已竣工車輛。
3、須按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車以外的要求。
5、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維修單據資料。
七、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以外的要求。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不得將送修車輛轉廠維修。
3、須按“送修單”上的規定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4、保證維修質量。
5、保證所用配件的質量,不得以次品充好。
6、乙方應保存好所有的維修單據和資料,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如遲延支付,則以當月修理費按每日10元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按“送修單”規定的期限完成維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則乙方應向甲方交付10元/每天違約金,該費用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維修費中扣減。
3、如甲方送修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出現丟失或損毀,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的修改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認可,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發生不可抗拒事件,而喪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終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出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經濟賠償:
a、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他廠維修。
b、經鑒定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甲方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4、如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a.甲方定點維修車輛交由他廠修理的。
b.甲方連續3個月未向乙方按期結算費用的。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爭議及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以補充合同或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合同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合同編號: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為規范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系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范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后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注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注明優惠事宜后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復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后簽名,后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并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7.乙方服務。
17.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17.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并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時間:
。
甲方:
乙方:
為維護車輛托修單位和車輛承修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
2.甲方有權對維修養護進程和結果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甲方可不定期檢查、追蹤、考核乙方的服務和計價工作,分析存在問題,促使乙方改進工作和完善管理。
4.在合同期內,甲方對維修服務質量及價格不滿意,甲方有權提出意見。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及時支付維修費用,保證維修經營正常進行。
二、乙方的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嚴格執行車輛定點維修合同要求履行的合同職責和義務,杜絕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
2.為甲方提供以下優惠條件:車輛日常維護檢測、調試;代審年檢車輛;10公里內免費急救,10公里以上收取一定成本費用和路橋費。熱情、優良、上門服務,保證甲方車輛維修時間優先。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建立車輛維修登記卡和維修記錄建檔,進行車輛追蹤回訪,及時聽取甲方維修后意見和滿意度。
3.憑甲方車輛主管部門開具的車輛維修保修單或其他類似的單據進行檢測修理,在檢測維修過程中檢出新增加修理項目,及時向甲方具實反映真實情況,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維修。據實計算費用,執行車輛定點修理說明中的工時報價。
4.有義務對甲方的定點維修車輛隨時進行檢查、調試,并保證竣工車輛完好,不得擅自使用。
5.車輛零部件必須由正規的渠道進貨,保證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
6.按國家交通部有關規定對竣工甲方完工車輛進行三包制度。其中:總成大修質量保證里程為10000公里,或者從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二級維護保質期為5000公里,或者從出廠之日起30日內;小修質量保證里程為1000公里,或者從出廠之日起3日內。
7.由于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其他技術因素造成的返修,不再收取相關費用。
8.積極配合和支持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有義務向甲方及有關部門提供與其維修車輛有關的各種數據和材料,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9.甲方如需要乙方上門檢測車輛,乙方應當積極配合工作。
10.未能提及的其他相關服務,原則按汽車維修標準規范和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11.甲方負責為乙方的公司車輛提供洗車服務。
12.汽車清洗范圍:車體外部(車頂、外后視鏡、前后蓋板、車身側面、保險杠、車群等);內飾(儀表臺面等)。
13.汽車清潔標準:車體外部潔凈無污漬;擋風玻璃上無水漬;腳墊拍打無明顯灰塵;外后視鏡擦拭無塵;輪胎無明顯泥漬。
三、結算方式每月截至月底匯總當月維修竣工結算清算,乙方根據實際維修車輛結算清單記錄的累計金額,每月末3日內將上月送修車輛結算清單和結算匯總表報送甲方有關部門審核;甲方根據審核批準的材料費、工時費結算費用,每季度結算支付一次維修費用。季度末15日內支付上季度維修費用,乙方開具正式車輛維修發票后,甲方將款項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或支付支票。(或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協商結算時間)。
四、維修費用構成。
1.維修費用構成:材料費加工時費,管理費按行業標準10%。
2.汽車養護、裝飾費用構成:雙方商定。
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七、附則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以年度為單位,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至下一年。合同中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在甲方做定點維修保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負責。
服務車輛見附件。
汽車小修和專項修理、24小時救援以及相關汽車維修的服務。
1、甲方保證優先對乙方進廠車輛進行維修,在雙方約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車輛的保養與維修,并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2、甲方應對乙方進廠車輛登記油量,里程數,在維修期間,除試車和辦理有關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將車開出,如違反一次,甲方應賠付乙方500元,同時甲方還要對違紀當事人做出處罰并通報乙方。
3、甲方應對乙方進廠車輛內物品進行登記核實,清點后由乙方授權送修人確認簽字,乙方不應該將貴重物品放入車內,如有遺失與甲方無關。
對竣工車輛,甲方保證維修質量并確定維修保修期,保修期內如確認為甲方維修過的項目出現返工,甲方承諾免費修復。
協議可續簽。
每季度算一次乙方所進廠維修車輛的所有款項(甲方提供。
發票)。
開戶行:工商銀行xxxxx營業廳。
卡號:170x152。
1、乙方提供本協議附件,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含各型車用潤滑油名稱、型號及價格)。給甲方備案,經甲方備案后,本協議中所規定本協議中備案的車輛僅限于該附件上的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表。
2、乙方提供本協議附件二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給甲方備案。在甲方處從事車輛維修業務時具有確認權利的乙方授權送修人僅限于該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對于非乙方授權送修人送修的車輛,甲方有權不予簽單。
3、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完善,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進行定點維修車輛的號牌一覽表、附件二乙方授權送修人名單、乙方簽署確認之送修單及算單為本。
合同。
之有效組成部分。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范圍。
乙方負責甲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甲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甲方的維護保養期間,甲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維修。
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后,乙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甲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
六、乙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并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甲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并保證維修質量。
七、乙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乙方維修質量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作合理補償。屬于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乙方以"規范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乙方必須按時完成。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注。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乙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并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并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乙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甲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后工作。如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盡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乙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3、乙方維修復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后一聯交于甲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合同范本。
十、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乙方服務。
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應對甲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十四、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后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協議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后簽名,甲方財務部門收到乙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協議義務。
十七、協議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甲方:
乙方:
甲方確定乙方為汽車維修定點單位,為保證維修工作順利進行,甲、乙方雙方依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有關規定,現就車輛定點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選定乙方作為其所選車輛的定點維修單位(定點車輛信息請附表)。
2、甲方車輛需在乙方維修時,憑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記備案的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的“維修單”(授權人如有變化,請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更改并備案),維修單中須注明車牌號碼、駕駛員簽字確認當次的結算單。
3、準確向乙方申報維修項目,積極配合乙方對送修車輛進行檢測。
4、按照國家交通部制訂的汽車維修保養周期,定期來乙方進行檢測。
5、定點車輛駕駛員應正常操作規范駕駛,行駛中發現異常,如水溫高和油警告燈亮等,應立即停車,通知乙方處理。
6、接受乙方定期質量跟蹤回訪。
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為甲方車輛建立詳細的車輛檔案及維修檔案。
2、為甲方的維修車輛提供原廠配件,保證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國標準。在不影響行駛安全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廠之外其它專業廠家生產的配件或拆車件。
3、對送修車輛應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而延長維修期限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業。
4、守法經營,按章辦事,遵循誠實守信原則,認真搞好車輛維修任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的權益。
5、甲方車輛在市區內拋錨,乙方必須及時派人作急診流動服務,免費24小時施救;在外地拋錨,施救費用按成本價(油費、路費和100元/臺/日的司機補助)由甲方承擔。
6、乙方提供上門接送報修車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2、對竣工車輛,甲方如發現有不合格,有權要求乙方無償及時返工。
四、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及乙方承諾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維修費而造成的維修項目不按時完工,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五、收費標準。
附工時收費標準,零配件則按具體維修時再行報價。
六、材料提供方式。
維修的材料由乙方統一采購。
七、質量保證期限。
根據我國標準執行,小修10日或2000公里;二級維護30日或5000公里;整車修理、總成修理100日或20000公里(以先到為準)。
八、驗收標準。
經乙方按自檢、互檢、總檢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試車驗收。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實行定時結算,即每月15日結算上月維修費用。
2、甲方可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維修費用。
十、協議的修改。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協議條款做適當變更。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直接向當陽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決。
十二、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壹年,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視執行情況再續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范圍。
乙方負責甲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甲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甲方的維護保養期間,甲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維修。
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后,乙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甲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
六、乙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并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甲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并保證維修質量。
七、乙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乙方維修質量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作合理補償。屬于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乙方以"規范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乙方必須按時完成。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注。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乙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并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并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乙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甲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后工作。如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盡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乙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3、乙方維修復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后一聯交于甲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合同范本。
十、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乙方服務。
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應對甲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十四、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車輛定點維修協議書。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后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協議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后簽名,甲方財務部門收到乙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協議義務。
十七、協議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公開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相同客戶要服務最好;同類維修項目、要價格最低、質量最優、速度最快。
2、對甲方維修車輛大保的發動機,要保證3.0萬公里不出問題。如出現技術和配件問題由乙方承擔。如駕駛員造成的機械故障由甲方承擔。
3、做好甲方車輛的二級維護保養,對維修后出現的問題,要優質、快速、無償的給予修復,并辦二級維護發票。
4、做好甲方上線車輛年審的辦理,確保合格通過。
5、負責協調交管部門,及時解決甲方車輛因此而造成的交通滯留問題。
6、乙方對甲方車輛要優先給予經維修,對拋錨在路上的甲方車輛能夠隨叫隨到,及時給予搶修。
1、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需持有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車輛維修單,乙方見單后方可按此協議維修車輛。
2、甲方車輛維修單上須注明送修項目和經辦司機的姓名。
三、維修項目。
1、維修項目由甲方在車輛維修通知單上注明,車輛維修需經領導批準,并加蓋公章。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乙方維修。
3、乙方維修完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簽字或蓋章后一并交于甲方司機。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結算方式。
甲方交乙方大保的車輛3.0公里運轉正常后,乙方可執維修報告與甲方對所修車輛費用進行結算,其他維修車輛零修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五、合同日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送修方(以下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車輛維修協議。
1、運輸車輛保養、維修,車輛零部件更換和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服務項目。
2、甲方定點維修車輛數量輛,并制定《定點維修車輛表》(包括各車車牌號、車輛型號等)交由乙方存檔。
二、送修手續。
1、甲方車輛需要維修時,甲方車輛駕駛員須持經部門經理審核,中心總監審批后的《物資維修申請表》,到乙方處維修,如遇特殊情況須由甲方市場管理中心指定專人電話通知修理廠,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維修費用。
2、乙方應對送修故障車輛進行細致檢查(針對故障),并在收據上注明維修項目、更換舊件、質保期、維修材料費及人工費用(修理完畢)。
3、乙方必須在“送修單”上注明完成維修的時間,并留存。
4、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協調確認。
5、“送修單”需經甲、乙雙方經辦人簽名認可。
三、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
2、各項費用明細見價格表(注:價格表價格有標記是有工時費,無標記則無工時費。汽修配件價格因市場實時價格而定,維修配件價格如有變動(減價、漲價),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如不及時告知甲方已經發現,維修所產生費用,甲方不予承但,并同時終止合同。
3、乙方須負責保管車輛維修后的舊件,月底結算時由甲方檢查回收處理。
四、結算方式。
1、每次維修后,甲方應仔細檢查維修車輛,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向乙方提出,乙方負責。如果在確認無誤后由乙方開據收據,同時乙方需要在收據上寫明質保期并由甲方在收據上簽字確認。
2、結算方式為每月底結算一次。車輛維修保養費用按月結算,乙方在每月底進行維修項目的核對,核對無誤后由甲方履行公司的報銷流程,財務將維修款打至乙方賬戶或乙方直接到甲方財務部領取。
五、甲方的權利。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成維修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六、甲方的義務。
1、送修車輛須為《定點維修車輛表》內的車輛,并按合同規定填寫《物資維修申請單》。
2、須按時接收已竣工車輛。
3、須按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車以外的要求。
5、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維修單據資料。
七、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
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以外的要求。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不得將送修車輛轉廠維修。
3、須按“送修單”上的規定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4、保證維修質量。
5、保證所用配件的質量,不得以次品充好。
6、乙方應保存好所有的維修單據和資料,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本協議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如遲延支付,則以當月修理費按每日10元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按“送修單”規定的期限完成維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則乙方應向甲方交付10元/每天違約金,該費用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維修費中扣減。
3、如甲方送修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出現丟失或損毀,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認可,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發生不可抗拒事件,而喪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終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出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經濟賠償:
a、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他廠維修。
b、經鑒定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甲方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4、如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a.甲方定點維修車輛交由他廠修理的。
b.甲方連續3個月未向乙方按期結算費用的。
十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字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十二、爭議及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可以以補充協議或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合同或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公開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1、相同客戶要服務最好;同類維修項目、要價格最低、質量最優、速度最快。
2、對甲方維修車輛大保的發動機,要保證3.0萬公里不出問題。如出現技術和配件問題由乙方承擔。如駕駛員造成的機械故障由甲方承擔。
3、做好甲方車輛的二級維護保養,對維修后出現的問題,要優質、快速、無償的給予修復,并辦二級維護發票。
4、做好甲方上線車輛年審的辦理,確保合格通過。
5、負責協調交管部門,及時解決甲方車輛因此而造成的交通滯留問題。
6、乙方對甲方車輛要優先給予經維修,對拋錨在路上的甲方車輛能夠隨叫隨到,及時給予搶修。
1、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需持有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車輛維修單,乙方見單后方可按此協議維修車輛。
2、甲方車輛維修單上須注明送修項目和經辦司機的姓名。
1、維修項目由甲方在車輛維修通知單上注明,車輛維修需經領導批準,并加蓋公章。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乙方維修。
3、乙方維修完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簽字或蓋章后一并交于甲方司機。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甲方交乙方大保的車輛3.0公里運轉正常后,乙方可執維修報告與甲方對所修車輛費用進行結算,其他維修車輛零修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為一年。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20___年__月__日20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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