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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學習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引導學生科學使用手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嚴禁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
2.在校期間,學生必須將手機存放在班主任處(周日晚自習收交,周五放學下發),由學校配備專柜自行保管,如因教學需要或學生確需使用手機,可以到班主任處領用。
3.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打電話與班主任聯系。
4.學生手機號、學生家長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1.學校各處室檢查人員、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對違規使用手機的,予以收繳并交班主任處理。
2.學校各處室檢查人員、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3.學生處、教務處、團委組成聯合檢查組,定期對學生違規使用手機進行抽查并量化考核、通報。
1.對違反規定的學生將予以一定程度的懲戒。第一次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全校通報批評;第二次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四次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勒令退學處理。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秾W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利用手機編輯、傳播不雅視頻、圖片等不健康內容的,或誹謗、侮蔑他人或集體的,經學校核查事實清楚的,收繳手機,并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人次,由學生處每周進行統計通報。
1.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規定自20xx年9月15日起執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1、本規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經班主任、年級組長審核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進入校園后學生需第一時間將手機交給班主任統一保管,住宿學生手機由宿管老師統一保管。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手機進入考場。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給監考教師。
5、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看電子書籍、聽音樂、玩游戲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可與班主任先行聯系。
7、學生確需使用手機時,須向班主任(宿管老師)說明原因及使用時長,經老師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后及時交給老師保管。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領導、班主任、任課教師、宿管老師、中午值班老師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宿管老師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扣留手機一周,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扣留一月,全校通報批評;第三次扣留至學期末,給予記過處分并記入學籍檔案,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給予記大過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家長監督在家反省一周并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3、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學生一律不準帶手機進入校園。如情況特殊需要攜帶手機必須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遵守手機使用規定。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交班主任保管,要用手機時向班主任申請,使用完成后返還班主任保管。
2、學生手機在使用過程中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并交家長帶回教育,學生思想轉變后在返校上課。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三、手機收繳:進校時學校對手機進行第一次收繳,并交班主任保管通知學生本人家長領會,如果在學校第一次收繳后還有學生私自使用手機的,學校收繳后概不返還,到學期期末結束后由學生本人家長到學校聯系班主任領取。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小學生手機管理辦法》,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將手機攜帶至學校,確實需要帶手機入校的,需家長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手機拿到學校后由班主任進行保管,學生需要用時須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使用,放學后帶回家。
第二條:家長、學校要共同做好學生引導工作,要讓學生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要讓孩子有這種自覺性,增強這種自覺意識。既不能嚴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機,也不能過分地縱容孩子無限制地玩手機。
第三條:如學生違規將手機帶進學校,收繳后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長到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各位家長朋友,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小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這些弊端沖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我們懇請各位家長能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協同育人生態圈,讓我們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長。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學生手機應放保安室手機專用保險柜保管,特殊情況如需使用手機需拿班主任使用登記表到保安室領取手機使用后再次放入保險柜。
3、如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4、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得將手機帶到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
2、上課過程中不能私自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班主任教師送保安室保管。
3、學生特殊情況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聯系家長,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4、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班主任聯系。
5、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依照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金溝灣小學特制定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1.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學校。
2.帶入校園后將手機統一交班主任保管。
3.家長如有事和學生聯系,可以和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等打電話。
4.離校后學生到保管處統一簽字領取手機。
1.嚴禁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員、班主任、任課老師等都有權收繳手機,收繳的.手機統一交年級保管,由家長來校領取。
2.凡攜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給予警告、紀律處分,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學校將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學生不給予配合,老師可聯系政教處。政教處工作人員有義務及時協助老師進行處理,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生記過及以上處分。
3.各年級各班務必加強管理,將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列入班規,由紀律委員負責監督。本班學生遵守學校手機管理規定,一旦發現有人違反規定,立即報告班主任進行處理。
4.與三好學生、優秀班干、優秀學生和班級考評相結合。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取消其所有資格。
5.學校設立手機舉報處,政教處。
6.收繳手機的領取程序。由學生本人寫出申請書,班主任提出意見,經年級長簽字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本制度自即日起正式實施。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并扣行為規范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生手機管理規定3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做出承諾,經班主任同意,并經政教處審核備案后方可帶入校園。
3.手機帶入學校后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于專用保管箱內,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1.學校為各班配備手機保管箱,由各班級班主任負責本班級學生手機的統一保管。
2.手機必須通過班主任取用,任何學生不得私開保管箱取用手機,因私開保管箱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3.班主任向學生家長公布學校辦公電話xxxxxxxxxx和本人手機號碼,方便家長聯系學生,同時學校三部共用電話免費供學生使用,遇突發狀況確保信息通暢。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4.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關閉手機。
5.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班主任或其他課任教師聯系。
7.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個人書面檢討,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本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本學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秾W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1.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升旗儀式、班團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通過微信群、公眾號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絡。
4.家長、老師及時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1.教師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的規定,規范班級微信群、qq群、釘釘群等的管理使用,班級群只能用作學校教師和家長在教育教學方面的溝通和相關緊急事項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嚴禁老師在班級群布置家庭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
2.不得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和教師考核。
3.本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關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使用手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填寫《新元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申請表》,班主任老師監督審批記錄后,學生方可在學校使用。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
2、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使用手機,經提出申請同意后可以攜帶。
3、進校后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
1、因特殊情況通過申請的學生,應該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動將手機關機,然后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下午放學前,由班主任老師交還給學生。
2、各年級副主任為對應年級的手機保管責任人,將保管的手機放到手機存放處。
在校期間若急需公用電話,可以直接到學校南門門衛室、初中部教師簽到機處或劉校長辦公室使用該校公用電話。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后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p>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準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xx】19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拔屙椆芾怼惫ぷ鞯耐ㄖ返囊?,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說明);
(3)班主任同意并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準,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保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協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并當場收繳,課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通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并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并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盡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發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為了提升學生通訊禮儀和人文素養,維護校園安全安寧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學生在校正確使用手機(移動電話),依據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管理規定。
1.學校不鼓勵學生在校使用手機,若有學生攜帶手機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規定。
2.每位學生自覺保管自己財物,如有手機遺失,須自行負責,學校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3.學生在校使用手機,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運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這時間段內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學后至晚上就寢預備鈴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隊打早餐、打中餐時、星期天的晚自習及晚寢睡覺時間不能使用。
4.學生在校內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攜帶手機,即手機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學生在校內給手機充電時,必須在自己宿舍內并用自己所購買的電卡充電,在學校規定的可使用手機的時間段充電,中午放學后或晚上睡覺時只能用座充充電,充電時應該做到有人看管充電器物,以防手機丟失并注意用電安全。
6.上課(含室外課、實習課)、自習課、午休、晚寢及各項集會一律關機,嚴禁接、撥(含游戲軟件、簡迅、上網等);上述以外時間可開機,將手機調整成震動,且使用時音量盡量放輕,不可影響他人。
7.考試期間應遵守考場規范,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8.撥打或接聽電話時,不要邊走邊講,未經允許不能在辦公場所使用,在公共場所使用手機(移動電話)時,不能大聲喧嘩與口出穢言,并注意使用電話禮儀。
9.嚴禁使用手機(移動電話)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系工具。
10.全體教師均負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手機的責任,如發現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交由該。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秾W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20xx年1月,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锻ㄖ芬?,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需求的,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該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學生管理的實際,現制定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通過全校學生大會、專業部晨會、主題班會等就我?!笆謾C管理制度”做專門的宣傳教育,讓學生清醒認識到手機對自己的危害,從而統一思想,達成共識,自覺地放下手機。
2、班主任通過家長微信群、家訪及電訪等形成家校聯動機制,與學生家長積極進行有效溝通,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校禁止學生將手機或電子產品帶入校園,禁止學生將智能手機或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各專業部教學科、學管科要組織清查學生攜帶智能手機或電子產品進課堂現象。如學生攜帶手機入校,要在班主任規定的`時間統一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周五下午放學離校前可由班主任統一發放至學生手中。各班級班長可保留手機一部(政教處做統一標識),方便班主任聯系工作。
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其他學生凡是在校園中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收繳手機,由各班主任代為保管到期末再返還學生個人。并予以全校通報。
4、學校政教處連同學生會做好學生違規攜帶手機的統計工作,定期在學校辦公會、升旗儀式等途徑進行通報,取消該生學期評優選模資格。堅決杜絕學生使用手機拍攝、傳播不良信息,對拍攝、傳播不良視頻和照片的學生,在校內包括課堂、宿舍、校園、餐廳等處私藏、偷玩手機,且本人不配合、家長不支持教師教育管理的學生,學校將依法依規給予紀律處分直至注銷學籍勒令退學處理。
5、學生因特殊原因確需隨時和家人保持聯系,學生及家長可通過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電話、值班教師電話和專業部主任室電話取得聯系。
6、班主任為學生手機保管責任人,并將學生手機管理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學校旨在通過學生手機管理制度,保護學生視力,讓校園不再有低頭玩手機的學生,不沉迷網絡和游戲,專心學習,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還學生一個健康明凈的學習生活環境。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教育部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1.校園內禁止學生攜帶或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自律能力。
2.有特殊情況確需將手機帶入校園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嚴禁自己隨身攜帶。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或公寓管理老師發現學生在宿舍內使用手機的,有權將學生手機收交至班主任處;班主任發現本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家長,交由學生家長管理。
4.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在校園內指定地方,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
5.安全科、各年級不定期開展關于學生攜帶手機的檢查活動,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學年所有評優資格,并責令該學生寫出書面反思,計入個人綜合素質評價量化。同時,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
6.如學生在各類考試期間攜帶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視為作弊行為,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計個人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7.學生在校期間若有特殊情況,班主任和各年級要及時聯系和告知學生家長。
8.各年級、各班根據《新城中學學生手機管理規定(試行)》,討論制定出班級公約,督促本班學生自覺執行班級公約。
9.如學生報名參加學校組織的研學、社團等實踐活動,需根據相關活動具體要求禁止攜帶手機或者嚴格控制使用手機。
10.安全科、政教處、各年級、班主任及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生在校園內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信任和配合。
11.學生在家由家長監督引導學生正確合理使用,嚴禁利用手機傳播不良信息、沉迷聊天和網絡游戲等。
12.本規定自2021年3月1日期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完善修訂。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基廳函〔20xx〕3號《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査,對發現私自攜帶手機的學生,以正面引導為主,懲罰批評為輔。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教師辦公室、保安室等場所為學生提供免費撥打電話。
2、必要時,所有教職工無條件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
3、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手機的利與弊,切實解決思想上的癥結,明確學生在校園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4、做好與家校溝通,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手機。
5、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1、周一至周五,無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機。
2、周末或節假日期間,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3、瀏覽健康安全的網站,不沉迷游戲、不散布負面言論或者謠言。
4、盡量以運動或者紙質閱讀代替電子產品的使用,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學生科。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學生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學生科,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虬嘀魅慰韶熈钤撋侠U其手機。
隨著人們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現代通訊事業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但有一部分學生存在盲目和過度使用手機的現象,不僅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學習,而且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秩序。為創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開展專題教育活動。要組織教師、學生認真學習領會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學校要通過線上家長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及時、準確向學生和家長傳達有關要求,講清楚學校、家長和學生“怎么做”,取得家長的理解與支持,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育人合力。
2、手機有限帶入校園。各班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細化管理措施。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學生可通過校內公共電話、班主任溝通熱線聯系家長。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1)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各班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3)學校教學區域,如教室、各功能室等上課場所,嚴禁學生攜帶手機。
手機一旦被沒收,機卡不分離,也就是不能要求取回手機sim卡或儲存卡。第一次被沒收,手機由班主任保管一星期,學生按要求填好學生申請領回手機登記表,扣學生德育量化分5分和當天班級量化考核分3分。第二次被沒收,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周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0分和班級量化考核分5分。三次及以上違反手機管理規定,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周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家長陪同),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5分和當天班級考核分10分,還將視情節態度給予學生相應校紀處分,并記入學籍檔案。
手機已經嚴重影響學生學習,為了學生能更加專注學習,特地作出此規定,希望教師、學生、家長、監護人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共同管理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副組長:周紹偉。
組員:各班主任。
1.學校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含ipad、mp4、智能電話手表、游戲機等電子產品,以下稱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
2.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到警衛室、教導處、辦公室或者借用班主任、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3.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校園使用手機,家長需要提前填寫書面申請書,交班主任老師審核同意,報辦公室備案,方可帶手機進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交至班主任處,班主任將手機送辦公室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4.如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未經允許使用手機,班主任老師有權將學生手機收繳代管并及時告知家長;其他學校管理人員、任課老師、教職工發現學生使用手機,有權詢問情況,并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班主任。
5.學校大型活動或學生外出活動(如運動會、文藝匯演、綜合實踐活動等),經申請同意后學生方可允許攜帶使用手機,班主任在活動前和活動結束后應及時收回代為保管。
6.進入校園的智能電話手表,請家長按照在校時間,將電話手表設為禁用模式,可由學生自行保管。學生在上課期間,電話手表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電話手表發、看短信息;玩電話手表(如聽音樂等)均視為違紀。
7.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并視違規嚴重情況由班主任老師向學生手機管理領導小組匯報,由領導小組形成最終處理意見。
8.若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入校而造成遺失,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1.學校通過線上線下平臺進行宣傳《盧王莊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認識,指導家長監督學生在校外科學合理使用手機,強化自律自強和自我教育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2.校外手機使用建議。
a.使用時間:周一至周五,無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機。周末或節假日期間,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b.使用內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項目,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上網內容的健康,不沉迷網游、不傳播不真實和負能量的傳聞、沒有家長許可的情況下不進行網購或發送大現金的紅包等。
“學生入校禁用手機”和“學生正確使用電話手表”,學校旨在通過此規定,防微杜漸,繼續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請您在收到并閱讀完這份方案后,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讓我們一起攜手,助力孩子們,健康生活,快樂成長。
自開學以來,本班發現同學們對手機的依靠性太強,經過家長微信群內溝通以及集合班委會的意見,為了讓同學們更合理的使用手機,為了提高同學們的學習質量,身體素質,結合校規校紀以及班級管理規定,現制定出本班的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1、嚴禁同學帶手機進入教室。因溝通需要,允許班長帶非智能機(老頭機)。
2、如果有同學將手機帶去教室,一經發現,罰上交手機一周處理;如果上課期間玩手機并被教師抓到,罰上交手機一個月處理,并檢討。
3、如果有同學帶兩塊手機來躲避處罰,將對其嚴肅處理,一經發現,罰上交兩塊手機一個月處理,并檢討。
4、兩操期間,如出現遲到現象,按違紀上交手機一周處理;如出現縮手,說話等違紀,將視情景上交手機一周處理;如有同學請假站操,按照請假天數上交手機處理。如有同學因請病假或事假不在學校,按照請假天數上交手機。
5、宿舍內務,如果宿舍出現扣分現象,對扣分的負責人,將按照扣分情景,上交手機處理。(一分一天)。
6、在教室衛生打掃中,如有同學負責的衛生區扣分,將按照扣分情景,上交手機處理。(一分一天)。
7、如果出現未佩戴胸卡,遲到等違紀現象,被學校通報,將視情景上交手機至少一周,并做檢討,情景嚴重的將由班級仲裁委討論決定上交手機時間。
8、根據班中現行的優秀學習小組評選辦法,如果有同學未能及時上交作業,將上交手機一周;如有同學在上課期間睡覺或看小說等被教師上課點名,將上交手機一周,情景嚴重的將由班級仲裁委討論決定上交手機時間。
9、在每次考試(月考、期中、期末)前兩個周,將對班內手機實行戒嚴,全班上交手機兩個周。
注:以上項目如出現嚴重不服從管理現象,將由班級仲裁委與班委會討論后酌情增加手機上交時間,或上報學管處進行紀律處分。
為了凈化學校環境,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業提高和全面發展,保證課堂秩序,構成良好的學風和生活習慣,提高整體的教學質量,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具體方案如下:
1、召開班主任主題活動通氣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信心。
2、組織召開班級學生干部會,傾聽學生意見,統一思想,發揮學生干部的作用,組建班委監督委員會,協助班級、學校做好相關工作。
3、班級要加大宣傳力度:利用教師例會的.時間做好對教師的宣傳;利用班會課時間召開“做禮貌學生、拒絕手機進課堂”的主題班會,形式不拘一格,人人發言,辯證學生帶手機進課堂的危害,達成共識,構成班級自律,讓每一位同學從自身做起,堅決拒絕手機進入課堂,并構成班級或系部長效機制。
4、學校印發《關于學校開展“學生手機管理”給家長的一封信》,營造氛圍,加大師生、家長的知曉率。
5、向學生家長公布班主任電話,告知家長有急事可直接經過班主任聯系學生,同時班主任要加強與家長的溝通。
6、在教室內張貼主題活動宣傳海報。
1、職責到年級打造1-2個示范班級。(具體實施方案略)。
2、對各系部的示范班級進行宣傳。
3、總結典型,構成管理制度。(包含保管制度等)。
1、各班級按制度組織自主清查活動。
2、各班級組織清查活動,嚴禁學生課堂使用手機。
1、各系部及各班級收存《關于學校開展“學生手機管理”給家長的一封信》回執,并對特殊情景進行統計,同時對學生進行深入細致的疏導工作.
2、學生會、團委組織團委干部、學生會干部,組成巡查小組對各班進行檢查。
3、加大行政值日巡查力度,在課堂巡查中發現有學生持有、使用手機的,堅決予以收繳,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4、任課教師等有關人員發現學生持有、使用手機的,可直接沒收移交班主任,由班主任按照相應程序處理。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供給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供給通訊服務。特殊情景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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