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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使用抗菌藥物前,應盡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規程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并按藥敏試驗結果,選擇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藥物。藥敏結果獲知后調整用藥應以經驗治療的臨床效果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細菌培養失敗者,可按血清學診斷或臨床估計的病原菌選用相應的抗菌藥物。
(3)抗菌藥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譜外還必須明確各種抗菌藥物的藥物動力學及其毒副反應、用藥劑量、給藥途徑和感染部位的藥物濃度及其有效濃度的持續時間等。
(4)一般情況下,盡可能避免使用廣譜藥物和抑制厭氧菌的抗菌藥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調而造成外來細菌的定植和耐藥菌株的生長。
(5)使用抗菌藥物時應避免與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強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藥物聯用。
(6)對新生兒、老年人、孕婦及肝、腎功能損害者,應酌情選用抗菌藥物及調整給藥方案,并定期做好臨床監測。
(7)抗菌藥物的療效因不同感染而異,一般宜繼續應用至體溫正常,癥狀消退后72—96小時,但敗血癥、感染性心內膜炎、骨髓炎、化膿性腦膜炎、傷寒、布氏桿菌病、溶血性鏈球菌咽峽炎、結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藥物的臨床療效不明顯,在48—72小時內應考慮改用其他藥物或調整劑量(血清殺菌效價有重要參考價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細菌感染時,可根據不同情況適當使用抗菌藥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計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藥物。
3、發熱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藥物,以免導致臨床表現不典型或影響病原體的檢出而延誤診斷和治療。病情嚴重同時高度懷疑為細菌感染,雖然細菌培養陰性仍可有針對性的選用抗菌藥物,否則均按最近藥敏試驗的情況指導用藥。
4、盡量避免皮膚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藥物,尤以青霉素、頭孢菌素類、氨基糖甙類等不得使用。必要時可用新霉素、桿菌肽和磺胺胺酰鈉、磺胺嘧啶銀等。
5、聯合使用抗菌藥物必須有明確的指征。聯合使用抗菌藥物應能達到協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療效果、減少毒性、防止或延緩耐藥菌株的產生等目的。但不可無根據地隨意聯合用藥,尤其是無協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導致耐藥菌株生長的抗菌藥物的聯合應用。
7、抗菌治療的同時應重視綜合治療,特別是提高機體免疫力,不過份依賴抗菌藥物。
8、注重研究藥物經濟學,努力降低藥費支出,防止浪費。
(二)抗菌藥物給藥方案的制訂和調整原則。
1、抗菌藥物給藥方案(包括種類、劑型、劑量、途徑、間隔時間、配伍等)應根據各類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藥效動力學特點、細菌耐藥情況,不良反應及價格等因素綜合考慮,并要根據患者的生理特點(如高齡、小兒、孕婦和哺乳婦等)、病理特點(如肝腎功能損害、過敏體質等)、感染部位等具體情況制定經驗性給藥方案;有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的,則調整個體化給藥方案。
2、對于輕中度感染,如選用口服藥物有效,盡量不用注射劑;靜脈用藥除治療需要外一般用點滴法;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抗菌藥物的皮試,保證用藥安全;更換藥品要慎重,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用藥三天以上無效時方可考慮更換。
3、對于嚴重特殊的細菌感染病人,除必須及時送標本做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外,還應及時進行血藥濃度、聯合藥敏、血清殺菌效價等項指標監測,以供臨床用藥參考。
4、藥敏試驗結果報告后,可結合臨床對原來使用的抗菌藥物進行必要的調整。選用抗菌藥物同時要注意藥品來源及價格。靜脈滴注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細菌性感染所致發熱,抗菌藥物一般使用至體溫降至正常,主要癥狀消失后72—96小時。
6、明確診斷的急性細菌性感染,在使用某種抗菌藥物72小時后如效果不顯或病情加重者,應多方面分析原因,確屬抗菌藥物使用問題時應調整劑量、給藥途徑或根據藥敏試驗,改用其他敏感藥物。
1、單一藥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
2、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
3、需用藥時間較長有產生耐藥可能者。
4、聯合用藥可以減少毒性較大的藥物劑量者。
5、需聯合用藥的嚴重感染(如消化道穿孔性腹膜炎、細菌性心內膜炎等)。
6、病原菌末明的嚴重感染,可先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后,即可開始聯合用藥,以后根據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聯合用藥應選擇協同或相加作用的組合,多數病人應選擇二聯用藥為宜,一般不用三聯或三聯以上用藥,如選用三聯或三聯以上用藥,應適當減少各藥的劑量,以減輕不良反應。聯合用藥中至少一種對致病微生物具有相當抗菌活性,另一種也不應為病原菌對其高度耐藥者,最好按聯合藥敏試驗結果指導合理用藥。
1、總原則:
(1)必須目的明確、針對性強、選用對微生態影響小的窄譜抗菌藥物,禁止無針對性地以廣譜抗菌藥物作為預防感染手段。
(2)已確診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細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藥物。
(3)無感染跡象的昏迷、腦血管意外、非感染性休克、惡性腫瘤、糖尿病及接受導尿插管術者不必采用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
(4)只針對某一種或二種最可能的細菌進行預防用藥,不能無目的地用多種藥物預防多種感染。
(5)微生態失衡時應進行菌群調查,可根據優勢菌選藥。
(6)盡量避免局部應用抗菌藥物。不常規應用抗菌藥物進行膀胱沖洗。
(7)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不能放松診療操作、手術技巧及嚴格的消毒隔離。
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而有明確指征者僅限于下列少數情況:
a.選用適宜抗菌藥物以防止風濕熱的復發,并對風濕熱等慢性疾病病人如拔牙、扁桃體摘除術、保留導尿等過程中適當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感染性心內膜炎的發生。
b.預防流腦。
d.外傷或創傷后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氣性壞疽。
e.新小兒眼炎的預防。
(8)。
器官移植及直腸結腸手術病人在術前腸道準備時的選藥原則是:
a.口服不吸收;
b.腸道藥物濃度高且受腸內容物影響少;
c.對致病菌和易于腸道異位的革蘭陽性和陰性需氧菌、真菌有強大殺菌活性的藥物。
(9)圍術期預防用藥必須根據手術部位、可能致病微生物、手術持續時間選用抗菌藥物。
2、圍手術前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指征:
(3)應用人造血管或移植物;(4)估計分離組織廣泛,手術時間較長,局部組織血供不良;(5)有易患感染的伴隨疾病、營養不良,接受激素治療或全身情況差者。
預防應用的方法是:
(1)手術前在麻醉誘導期或手術前30—60分鐘給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手術中血液及組織內有足夠的血藥濃度。
(2)手術時間超過4—6小時或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的;應在手術中再給予一次足夠量的抗菌藥物,以維持術中及手術部位有足夠的血藥濃度。
手術后回病房后應再給一劑足量抗菌藥物或分次給藥,但最多不超過48小時。
3、內科系統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指征:
(1)對內科病人進行介人性(有創傷性)檢查、治療不一定都要預防應用抗菌藥物,確有指征應用者,也要嚴格掌握療程和劑量,不應超過外科手術預防應用范圍,即在術前30—60分鐘給予—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介入性治療和檢查期間血液及組織中有足夠的血藥濃度;介入檢查和治療超過4—6小時即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可在術中再追加給予一劑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持血液和組織中有足夠的血藥濃度。介入檢查和治療后回病房應用一劑足量抗菌藥物,最多給藥也不應超過48小時。這樣足以保證介入(有創性)檢查和治療不會發生感染。術后無感染的和無明確的感染診斷不得隨意應用抗菌藥物。無指征的長期應用抗菌藥物,尤其是廣譜藥物不僅達不到預防目的,而會引起菌群失調、二重感染、毒副作用和其他的藥物不良反應。
(2)對于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感染預防應用抗菌藥物,要有足夠的認識,抗菌藥物不能長期預防一切可能發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應激狀態或針對某些專門的致病菌進行短期有效的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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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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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根據《2012年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陜西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和《2012年藍田縣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文件要求,我院自今年4月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通過前一階段的共同努力,工作進展良好,效果初步顯現,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抗菌藥物品種數量達到限定范圍,品種結構較為合理。我院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將我院常用抗菌藥物品種數縮減至32種供臨床應用。
二、嚴格落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根據抗菌藥物特點、適應癥、抗菌譜,參考陜西省抗菌藥物分級目錄,制定了我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明確了各級醫師使用權限。并認真執行,對檢查中發現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醫師,進行了通報批評,并給予處罰。
三、認真落實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制度。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小組每月對門診處方和病區醫囑單進行點評,對合理使用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醫師進行公示,督促整改。通過統計,對抗菌藥物使用數量與金額進行排名,對每個月用量領先進行干預。
四、是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使用強度明顯下降。清潔切口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有所規范。大部分科室能夠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合理用抗菌藥物。各科主任認真貫徹落實我院抗菌藥物專項整治活動方案,使用抗菌藥物有明確的適應癥,療程適當?;径沤^了那種長期用藥、無適應癥用藥、聯合用藥的不良習慣。
五、加大管理措施,加強監督考核,加大獎懲力度。我們給各科室制定藥品使用比例,降低藥品費用,限制抗菌藥物用量,對超比例的科室嚴格處罰,加大對于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責任人的處理和懲罰力度。
六、加強學習,持續改進。在工作中我們不斷加強業務學習,積極組織我院臨床醫師參加《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遠程培訓,明確我們的責任,為了有效延緩和控制細菌耐藥,我們必須立即行動起來,轉變錯誤的用藥觀念、糾正錯誤的用藥行為、摒棄錯誤的用藥習慣,切實減少抗菌藥物的不合理使用。以對人民健康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全面、準確、及時地掌握藥品信息,堅持因病施治原則,合理、審慎地處方抗菌藥物,并指導和教育患者正確用藥。
存在的問題:
2、我院細菌培養人員正在省人民醫院進修,這方面還需盡快健全;
3、更換品種、聯合用藥依據不充分;
4、仍有越級使用現象。
5、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和門診使用率雖已有所下降,但還未達到規定范圍。
內;整改措施。
1、對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將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納入醫療質量管理,加強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的監督管理;增強醫務人員的知識培訓,熟悉藥物的適應證、抗菌活性、藥動學等正確選用抗菌藥物。
2、加大宣傳力度,讓全民意識到濫用抗生素的危害,切實做到抗生素合理應用。
3、結合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切實加強合理用藥的考核工作。
(1)在使用抗菌藥物前,應盡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規程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并按藥敏試驗結果,選擇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藥物。藥敏結果獲知后調整用藥應以經驗治療的臨床效果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細菌培養失敗者,可按血清學診斷或臨床估計的病原菌選用相應的抗菌藥物。
(3)抗菌藥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譜外還必須明確各種抗菌藥物的藥物動力學及其毒副反應、用藥劑量、給藥途徑和感染部位的藥物濃度及其有效濃度的持續時間等。(4)一般情況下,盡可能避免使用廣譜藥物和抑制厭氧菌的抗菌藥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調而造成外來細菌的定植和耐藥菌株的生長。
(5)使用抗菌藥物時應避免與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強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藥物聯用。
(6)對新生兒、老年人、孕婦及肝、腎功能損害者,應酌情選用抗菌藥物及調整給藥方案,并定期做好臨床監測。
(7)抗菌藥物的療效因不同感染而異,一般宜繼續應用至體溫正常,癥狀消退后72—96小時,但敗血癥、感染性心內膜炎、骨髓炎、化膿性腦膜炎、傷寒、布氏桿菌病、溶血性鏈球菌咽峽炎、結核病等不在此列。(8)急性感染如抗菌藥物的臨床療效不明顯,在48—72小時內應考慮改用其他藥物或調整劑量(血清殺菌效價有重要參考價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細菌感染時,可根據不同情況適當使用抗菌藥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計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藥物。
3、發熱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藥物,以免導致臨床表現不典型或影響病原體的檢出而延誤診斷和治療。病情嚴重同時高度懷疑為細菌感染,雖然細菌培養陰性仍可有針對性的選用抗菌藥物,否則均按最近藥敏試驗的情況指導用藥。
4、盡量避免皮膚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藥物,尤以青霉素、頭孢菌素類、氨基糖甙類等不得使用。必要時可用新霉素、桿菌肽和磺胺胺酰鈉、磺胺嘧啶銀等。
5、聯合使用抗菌藥物必須有明確的指征。聯合使用抗菌藥物應能達到協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療效果、減少毒性、防止或延緩耐藥菌株的產生等目的。但不可無根據地隨意聯合用藥,尤其是無協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導致耐藥菌株生長的抗菌藥物的聯合應用。
7、抗菌治療的同時應重視綜合治療,特別是提高機體免疫力,不過份依賴抗菌藥物。
8、注重研究藥物經濟學,努力降低藥費支出,防止浪費。
(二)抗菌藥物給藥方案的制訂和調整原則。
1、抗菌藥物給藥方案(包括種類、劑型、劑量、途徑、間隔時間、配伍等)應根據各類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藥效動力學特點、細菌耐藥情況,不良反應及價格等因素綜合考慮,并要根據患者的生理特點(如高齡、小兒、孕婦和哺乳婦等)、病理特點(如肝腎功能損害、過敏體質等)、感染部位等具體情況制定經驗性給藥方案;有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的,則調整個體化給藥方案。
2、對于輕中度感染,如選用口服藥物有效,盡量不用注射劑;靜脈用藥除治療需要外一般用點滴法;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抗菌藥物的皮試,保證用藥安全;更換藥品要慎重,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用藥三天以上無效時方可考慮更換。
3、對于嚴重特殊的細菌感染病人,除必須及時送標本做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外,還應及時進行血藥濃度、聯合藥敏、血清殺菌效價等項指標監測,以供臨床用藥參考。
4、藥敏試驗結果報告后,可結合臨床對原來使用的抗菌藥物進行必要的調整。選用抗菌藥物同時要注意藥品來源及價格。靜脈滴注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細菌性感染所致發熱,抗菌藥物一般使用至體溫降至正常,主要癥狀消失后72—96小時。
1、單一藥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
2、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
3、需用藥時間較長有產生耐藥可能者。
4、聯合用藥可以減少毒性較大的藥物劑量者。
5、需聯合用藥的嚴重感染(如消化道穿孔性腹膜炎、細菌性心內膜炎等)。
6、病原菌末明的嚴重感染,可先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后,即可開始聯合用藥,以后根據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1、總原則:
(1)必須目的明確、針對性強、選用對微生態影響小的窄譜抗菌藥物,禁止無針對性地以廣譜抗菌藥物作為預防感染手段。
(2)已確診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細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藥物。
(3)無感染跡象的昏迷、腦血管意外、非感染性休克、惡性腫瘤、糖尿病及接受導尿插管術者不必采用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
(4)只針對某一種或二種最可能的細菌進行預防用藥,不能無目的地用多種藥物預防多種感染。
(5)微生態失衡時應進行菌群調查,可根據優勢菌選藥。
(6)盡量避免局部應用抗菌藥物。不常規應用抗菌藥物進行膀胱沖洗。(7)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不能放松診療操作、手術技巧及嚴格的消毒隔離。
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而有明確指征者僅限于下列少數情況:a.選用適宜抗菌藥物以防止風濕熱的復發,并對風濕熱等慢性疾病病人如拔牙、扁桃體摘除術、保留導尿等過程中適當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感染性心內膜炎的發生。b.預防流腦。
b.腸道藥物濃度高且受腸內容物影響少;
c.對致病菌和易于腸道異位的革蘭陽性和陰性需氧菌、真菌有強大殺菌活性的藥物。
(9)圍術期預防用藥必須根據手術部位、可能致病微生物、手術持續時間選用抗菌藥物。
2、圍手術前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指征:
i類切口,原則上不使用預防用藥,對出現感染可能性大的可以選擇應用。如(1)遠處有感染灶;(2)心臟瓣膜病或已植入人工心臟瓣膜;(3)應用人造血管或移植物;(4)估計分離組織廣泛,手術時間較長,局部組織血供不良;(5)有易患感染的伴隨疾病、營養不良,接受激素治療或全身情況差者。
預防應用的方法是:
(1)手術前在麻醉誘導期或手術前30—60分鐘給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手術中血液及組織內有足夠的血藥濃度。
(2)手術時間超過4—6小時或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的;應在手術中再給予一次足夠量的抗菌藥物,以維持術中及手術部位有足夠的血藥濃度。
手術后回病房后應再給一劑足量抗菌藥物或分次給藥,但最多不超過48小時。
3、內科系統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指征:(1)對內科病人進行介人性(有創傷性)檢查、治療不一定都要預防應用抗菌藥物,確有指征應用者,也要嚴格掌握療程和劑量,不應超過外科手術預防應用范圍,即在術前30—60分鐘給予—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介入性治療和檢查期間血液及組織中有足夠的血藥濃度;介入檢查和治療超過4—6小時即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可在術中再追加給予一劑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持血液和組織中有足夠的血藥濃度。介入檢查和治療后回病房應用一劑足量抗菌藥物,最多給藥也不應超過48小時。這樣足以保證介入(有創性)檢查和治療不會發生感染。術后無感染的和無明確的感染診斷不得隨意應用抗菌藥物。無指征的長期應用抗菌藥物,尤其是廣譜藥物不僅達不到預防目的,而會引起菌群失調、二重感染、毒副作用和其他的藥物不良反應。
(2)對于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感染預防應用抗菌藥物,要有足夠的認識,抗菌藥物不能長期預防一切可能發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應激狀態或針對某些專門的致病菌進行短期有效的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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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2011年“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方案》(衛醫政發?2011?28號)、《2011年遼寧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工作方案》、《2011年鐵嶺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及《開原市“三好一滿意”活動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以“三好一滿意”活動、醫院評價、優質醫院創建、“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等工作為載體,按照“突出重點、集中治理、健全機制、持續改進”的工作思路,統一部署、統一安排、統一組織、統一實施,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中的突出問題和關鍵環節進行集中治理,不斷完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權益和用藥安全,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
二、活動目標。
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長效工作機制,促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續改進,不斷優化全市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結構,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水平,規范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有效遏制細菌耐藥。
三、活動范圍。
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重點是二級醫院。
四、組織管理。
由衛生局“三好一滿意”活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制定本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對全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成立開原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專家組。
成員:翟文東開原市中心醫院主治藥師。
黃亞東開原市中心醫院主治藥師。
董俊開原市中醫院藥師。
任麗開原市骨科醫院主治藥師。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負責落實鐵嶺市衛生局和我局制定的各項工作措施,實現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各項指標。
五、重點內容。
應用管理組織機構,層層落實責任。
衛生局與醫療機構負責人、醫療機構負責人與臨床科室負責人分別簽訂抗菌藥物合理應用責任狀,明確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控制指標。衛生局和醫療機構把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情況作為院長、科室主任綜合目標考核以及晉升、評先評優的重要指標。我局將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納入醫院評價和臨床重點??平ㄔO指標體系,提高指標權重。
(二)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基本情況調查。醫療機構對院、科兩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開展調查,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抗菌藥物品種、劑型、規格、使用量、金額。
2、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藥物品種。
3、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使用強度。
4、i類切口手術和介入治療抗菌藥物預防使用率。
(三)建立完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技術支撐體系。二級醫院應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和臨床微生物室,配備能夠滿足工作需要的感染專業醫師、微生物檢驗專業技術人員和臨床藥師,為醫師提供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專業培訓,對臨床科室抗菌藥物臨床應用進行技術指導,參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
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有明確的限制使用抗菌藥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程序,并能嚴格執行;醫師經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應級別的抗菌藥物處方權。
(五)加強抗菌藥物購用管理。醫療機構對本單位的抗菌藥物目錄進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嚴重、性價比差和違規促銷的抗菌藥物品種。
1、嚴格控制抗菌藥物購用品規數量,二級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2種,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1-2種。
2、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復方制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超過5個品規,注射劑型不超過8個品規,碳青霉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不超過3個品規,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不超過4個品規,深部抗真菌類抗菌藥物不超過5個品規。
3、醫療機構抗菌藥物采購目錄(包括采購抗菌藥物的品種、劑型和規格)要向衛生局備案。
4、醫療機構確因臨床工作需要,需采購的抗菌藥物品種、規格超過上述規定,經備案的衛生局審核同意后,向市級衛生局提出申請,并詳細說明理由。由市衛生局核準其申請抗菌藥物的品種、規格的數量和種類。
科室提出申請,說明申請購入抗菌藥物名稱、劑型、規格、數量、使用對象和使用理由,經本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討論通過后,由藥學部門臨時一次性購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藥物品種啟動臨時采購程序不得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要討論是否列入本機構抗菌藥物采購目錄。調整后的采購目錄抗菌藥物總品種數不得增加。
(六)抗菌藥物使用率和使用強度控制在合理范圍內。醫療機構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力爭控制在40ddd以下;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30%;住院患者外科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不超過24小時。
(七)定期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與評估。醫療機構定期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有條件的醫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分析本機構及臨床各專業科室抗菌藥物使用情況,評估抗菌藥物使用適宜性;對抗菌藥物使用趨勢進行分析,出現使用量異常增長、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頻繁超適應證超劑量使用、企業違規銷售以及頻繁發生藥物嚴重不良反應等情況,及時采取有效干預措施。
監測工作,定期發布細菌耐藥信息,建立細菌耐藥預警機制,針對不同的細菌耐藥水平采取相應應對措施;醫療機構按照要求向全國、全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報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數據信息,向全國、全省細菌耐藥監測網報送耐藥菌分布和耐藥情況等相關信息。
(九)嚴格醫師和藥師資質管理。2011年底前醫療機構要完成對執業醫師和藥師的抗菌藥物相關專業知識和規范化管理培訓和考核;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應的抗菌藥物處方權或調劑資格。并要求各醫療機構將培訓和考核內容全部備案。
(十)落實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制度。
1、醫療機構組織感染、藥學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實施專項點評。每個月組織對25%的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每名醫師不少于50份處方、醫囑,重點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等臨床科室以及i類切口手術和介入治療病例。
2、醫療機構根據點評結果,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10名的醫師,向全院公示;對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10名的醫師,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通報。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十一)全市二級醫院全部納入省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和細菌耐藥監測網。全市二級醫院均納入省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和細菌耐藥監測網,并與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和細菌耐藥監測網互聯互通,定期公布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和細菌耐藥監測情況,督促和指導全市醫療機構合理應用抗菌藥物。
(十二)建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通報和誡勉談話制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監測情況對醫療機構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強度進行排序,對于未達到相關目標要求并存在嚴重問題的,召集醫療機構第一責任人誡勉談話,并將有關結果予以通報。
(十三)嚴肅查處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情況。衛生局將按照《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大對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的查處力度。對于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并視情形依法依規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暫停處方權、取消處方權、降級使用、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科室,醫療機構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撤銷科室主任行政職務。對于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療機構,衛生局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處理;問題嚴重的,追究醫療機構負責人責任。
六、活動安排。
(一)宣傳發動(2011年8月)。市衛生局制定《2011年全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工作方案》,對全市的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各醫療衛生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引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廣大醫務人員積極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1年9月)。醫療機構根據衛生局工作安排,認真開展院、科兩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調查,排查梳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中的問題,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將自查自糾工作貫穿始終。各醫療機構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調查報告和自查整改報告于9月30日前報我局醫政股。
(三)督導檢查階段(2011年10月)。
1、專項檢查。衛生局將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和要求,組織開展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檢查,結合醫院評價、大型醫院巡查、2011年“醫療質量萬里行”和“三好一滿意”活動組織對本市醫療機構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2、重點抽查。衛生局組織檢查組對全市醫療機構進行重點抽查。
3、衛生局和醫療機構將按照相關規定,分別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中發現的嚴重問題予以處理。
前,各二級醫院將本單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總結報送衛生局。衛生局根據督導結果和各醫療機構總結報告對全市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通報,研究部署2012年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臨床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控制細菌耐藥,是公立醫院改革和“三好一滿意”活動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實現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醫療衛生服務醫改目標的重要措施。各醫療機構要從維護人民群眾利益角度出發,切實提高對專項整治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層層落實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集中治理,務求實效。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實施方案,明確組織分工、活動安排、工作重點,指導有關科室和醫務人員落實各項活動內容。要結合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實際情況,認真剖析當前抗菌藥物不合理應用的突出問題和重點環節,通過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教育培訓、加大治理力度等綜合手段,集中治理,抓點帶面,點面結合,逐層突破,確?;顒尤〉脤嵭?。
照鐵嶺市衛生局和我局的工作方案,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處方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制定詳細的檢查標準,積極開展專項檢查。今年專項整治工作期間,要將檢查結果與醫院評價、醫師定期考核、績效考核、職稱晉升等工作緊密掛鉤,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認真總結,持續改進。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藥水平,保障醫療安全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需要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各醫療機構在推進活動不斷深入開展的同時,要認真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相關制度、指標體系和工作機制,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從階段性活動逐步轉入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逐步形成長效工作機制,促進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續改進。
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和《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療效好,副作用小,價格低廉的抗菌藥物,臨床各級醫師可根據需要選用。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療效好但價格昂貴或毒副作用大的藥物,使用需說明理由,并經主治及以上醫師同意并簽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藥物”(即三線用藥):療效好,價格昂貴,針對特殊耐藥菌或新上市抗菌藥其療效或安全性等臨床資料尚少,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性的藥物,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依據,需經有關專家會診或本科主任同意,其處方須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規定制定,該目錄涵蓋全部抗菌藥物,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藥事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針,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二級及以上藥物。
(1)重癥感染患者:包括重癥細菌感染,對一線藥物過敏或耐藥者,臟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感染。
三、督導、考核辦法。
(一)藥事管理委員會、藥劑科及醫務科定期開展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本院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依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科室應用抗菌藥物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二)將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科室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三)檢查、考核辦法:定期對門、急診處方、住院病歷包括外科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1、門診、急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患者基本情況書寫,包括年齡、性別、診斷;
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格、用法、用量、給藥途徑、是否按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用藥等。
2、住院病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3)抗菌藥物聯用或局部應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4)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學檢測及藥敏試驗,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對于無法送檢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記錄上說明理由。
(四)對違規濫用抗菌藥物的科室及個人,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
為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2012年全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情況的通知,我院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認真開展了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的專項自查,現將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調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基本情況:
2、住院患者抗菌藥物的使用率大致為65%,針對每位患者而言抗菌藥物使用的較少;
3、i類切口手術抗菌藥物預防使用率為100%;
4、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率為0,我院從不給患者使用;
5、門診抗菌藥物處方比例大約占到門診處方總數的23.60%;
二、我院抗菌藥物臨床使用時存在的問題:
1、各科室對我院的抗菌藥物的各項組織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組織。
學習力度不夠,抗菌藥物使用的各項指標沒有控制在規定范圍內。
2、我院個別醫生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內容含糊不清,沒有嚴格按照《指導原則》使用抗菌藥物。
3、對超常使用抗菌藥物的,及時給予停止使用。
4、抗菌藥物使用基本合理,個別存在半衰期較短的抗菌藥物藥物用法用量不規范。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強各臨床科室對抗生素臨床應用知識的學習,定期組織上級醫師講課,并對相關知識進行考核。
2、對各科室抗生素應用進行監管,對超范圍使用、超長期使用情況進行通報,并要求科室定期進行自查。
3、嚴格控制門診抗生素處方比例,門診藥房進行監控,及時提醒超范圍使用抗生素的門診醫生。
4、對i類切口手術患者使用抗生素情況嚴格監察,避免手術患者出現抗生素濫用情況。
2016年12月20日。
一、填空題(40分,每空2分)。
1、三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種。
2、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種,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藥理學特征的抗菌藥物不得重復采購。
3、清退或者更換的抗菌藥物品種或品規原則上()個月內不得重新進入抗菌藥物供應目錄。
4、臨時采購由臨床科室提出申請,說明申請購入抗菌藥物(),經本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審核同意后,由藥學部門臨時一次性購入使用。
5、深入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的原則。
6、二級以上醫院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可根據需要設置(),配備()、()和()。
7、醫療機構明確本機構(),對不同管理級別的抗菌藥物()進行嚴格限定,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
8、醫療機構對抗菌藥物供應目錄進行動態管理,清退()、()、()、()和()的抗菌藥物品種或品規。
9、住院患者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剖宮產手術除外,抗菌藥物品種選擇和使用療程合理。
10、綜合醫院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
二、單選題(30分,每題3分)。
1、關于專項整治的活動目標描述不正確的是()。
a進一步鞏固2011年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成果。
b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c有效控制細菌耐藥d徹底改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結構。
2、關于抗菌藥物專項整治活動范圍描述正確的是()。
4、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指標中處方指標有()a、3個b、4個c、5個d、6個。
5、關于限定日劑量(ddd)描述正確的是()。
6、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考慮預防用藥:手術范圍大,手術時間超過()小時,手術中出血量超過()毫升,污染機會增多者。
a、2;1500b、3;1000c、2;1500d、3;1500。
a、天然抗生素b、半合成抗菌藥c、全合成抗菌藥d、植物成分抗菌藥。
8、關于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a、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分級管理制度的落實,杜絕醫師違規越級處方的現象。b、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和《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流程,并嚴格執行。c、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在門診和住院患者中均可使用。d、醫療機構應明確本機構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
三、判斷題(30分,每題3分)。
1、三級以上醫院對醫師和藥師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和規范化管理培訓、考核工作,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應級別的抗菌藥物處方權。
2、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每個月組織對25%的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
3、醫師處方權和藥師藥物調劑資格取消后,在12個月內不得恢復。
4、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建立本轄區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和細菌耐藥監測網,可獨立。
進行工作,不與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和細菌耐藥監測網互聯。
5、對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每年報告一次;對限制使用級和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半年報告一次。
6、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合理性評估結果作為醫師職稱晉升、評先評優、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績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內容。
7、對于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衛生行政部門或醫療機構應當視情形依法依規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暫停處方權、取消處方權、降級使用、暫停執業、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醫療機構的黨委負責人是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第一責任人,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作為醫療質量和醫院管理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安排。
9、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復方制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超過3個品規。
10、因特殊治療需要,醫療機構需使用本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以外抗菌藥物的,可以啟動臨時采購程序。
一、填空題(40分,每空2分)1、502、23、12。
4、(名稱、劑型、規格、數量、使用對象和使用理由)。
5、(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6、(臨床微生物室)、(感染專業醫師)、(微生物檢驗專業技術人員)和(臨床藥師)。
7、(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處方權)。
8、(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嚴重)、(性價比差)和(違規使用)。
9、(術前30分鐘至2小時)。
10、(60%)、(20%)。
二、單選題(30分,每題3分)。
1-5dccbc6-10ddcac。
三、判斷題(30分,每題3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和《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醫療機構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級管理原則,建立健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療效好,副作用小,價格低廉的抗菌藥物,臨床各級醫師可根據需要選用。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療效好但價格昂貴或毒副作用大的藥物,使用需說明理由,并經主治及以上醫師同意并簽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藥物”(即三線用藥):療效好,價格昂貴,針對特殊耐藥菌或新上市抗菌藥其療效或安全性等臨床資料尚少,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性的藥物,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依據,需經有關專家會診或本科主任同意,其處方須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根據指導原則及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制定,該目錄涵蓋全部抗菌藥物,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藥事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針、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針,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二級及以上藥物。
(1)重癥感染患者:包括重癥細菌感染,對一線藥物過敏或耐藥者,臟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發感染。
三、督導、考核辦法。
(一)藥事管理委員會、醫務科定期開展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本院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依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科室應用抗菌藥物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二)將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科室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三)檢查、考核辦法:定期對門、急診處方、住院病歷包括外科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1、門診、急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患者基本情況書寫,包括年齡、性別、診斷;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格、用法、用量、給藥途徑、是否按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用藥等。
2、住院病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3)抗菌藥物聯用或局部應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4)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學檢測及藥敏試驗,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對于無法送檢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記錄上說明理由。
(四)對違規濫用抗菌藥物的科室及個人,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
一、建立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加強抗菌藥物購用管理。
1、醫療機構遴選和新引進抗菌藥物品種,應當有臨床科室提交申請報告,經藥學部門提出意見后,由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審議。
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審議同意,并經藥事管理和藥物治療學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審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購供應目錄。
抗菌藥物品種或者品規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率高、性價比差或者違規使用等情況的。臨床科室、藥學部門、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換意見,清退意見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二分之一以上成員同意后執行,并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委員會備案。更換意見經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清退或者更換的抗菌藥物品種或者品規原則上12個月內不得重新進入本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
2、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控制本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的品種數量。同一通用名稱抗菌藥物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不得超過2種。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藥理學特征的抗菌藥物不得重復列入供應目錄。
3、因特殊治療需要,醫療機構需使用本機構抗菌供應目錄以外抗菌藥物的,可以啟動臨時采購程序。臨時采購應當有臨床科室提出申請。說明申請購入抗菌藥物名稱、劑型、規格、數量、使用對象和使用理由。經本機構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審核同意后,有藥學部門臨時一次性購入使用。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控制臨時采購抗菌藥物品種和數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藥物品種啟動臨時采購程序原則上每年不得超過5例次,如果超過5例次,應當討論是否列入本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調整后的抗菌藥物供應目錄總品種數不得增加。
醫療機構應當每半年將抗菌藥物臨時采購情況向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4、二級醫療機構抗菌藥物原則上不超過35種,其中:
a:碳烯青霉素類抗菌藥物注射劑不得超過3個品規。b::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不得超過4個品規。
c::頭霉素類抗菌藥物不得超過2各品規。d::深部抗其他類抗菌藥物不得超過5各品規。
e: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復方制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得超過5各品規,注射劑型不得超過8各品規。
為加強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范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行為,提高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水平,對綜合性醫療機構抗菌藥物的臨床應用做出一下規定。
2、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
3、急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40%。
4、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力爭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5、住院患者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剖宮手術除外)。
6、ⅰ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30%使用時間不超過24小時。
7、不使用抗菌藥物的手術種類有:腹股溝疝修補術、甲狀腺疾病手術、乳腺疾病手術、關節鏡檢查手術、頸動脈內膜剝脫術、顱骨腫物切除手術、經血管途徑介入診斷手術。
三、加強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和細菌耐藥檢測。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建立符合實驗室生物安全要求的臨床微生物室。醫療機構應當根據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合理選用抗菌藥物。
4、根據檢測結果細菌耐藥率:
超過30%,及時將預警信息通報醫務人員。超過40%,慎重經驗用藥。超過50%,參照藥敏試驗結果選用。超過75%,暫停臨床應用,追蹤細菌耐藥監測結果,再決定是否恢復臨床使用。
5、建立完善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和細菌耐藥監測網,并于上級網聯通,定期發布監測結果。
四、嚴格醫師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和藥師抗菌藥物調劑資格管理。
(一)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定期對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和規范化管理的培訓。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獲得相應的處方權和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二)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實行分級管理,根據安全性、療效性、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三級。
1、非限制使用級:是指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在鄉鎮,村的醫療機構獨立從事一般執業活動的職業助理醫師以及鄉村醫生,可授予此級處方權。
2、限制使用級:是指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大或者價格相對較高的抗菌藥物,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授予此級處方權。
3、特殊使用級:是指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抗菌藥物、a.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b,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c,療效,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格較少的抗菌藥物。d,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授予特殊使用抗菌藥物處方權。
4、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
5、緊急情況下,醫師可越級使用抗菌藥物,必須有用藥特征記錄,并在24小時內補辦手續。
(三)、二級以上醫師機構應當配備抗菌藥物相關專業的臨床藥師,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藥物調劑資格,并負責對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提供技術支持,指導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參與抗菌藥物臨床使用管理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2﹞32號)、《市衛生局2012年徐州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徐衛醫?2012?37號)要求,結合目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現狀,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弘揚、主動踐行“創業創新創優、爭先領先率先”的新時期江蘇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和公立醫院改革工作要求,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優化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結構、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水平、有效遏制細菌耐藥為目標,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強意識、建機制、重長效、嚴考核,保障患者合法權益和用藥安全,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
二、基本原則。
要突出重點、立足長遠,不斷增強能力、提高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意識。抓住采購、使用、監測、考核獎懲等關鍵環節,采取有針對性的整改和控制措施,促進臨床合理應用抗菌藥物。加強醫務人員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教育與培訓,增強自覺性和規范性。
不斷加強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全過程的監管,提升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水平。
三、活動目標。
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急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力爭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傳染病醫院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70%,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5%,急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35%,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力爭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7、住院患者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剖宮產手術除外),抗菌藥物品種選擇和使用療程合理。
8、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30%,其中,腹股溝疝修補術(包括補片修補術)、甲狀腺疾病手術、乳腺疾病手術、關節鏡檢查手術、頸動脈內膜剝脫手術、顱骨腫物切除手術和經血管途徑介入診斷手術患者原則上不預防使用抗菌藥物;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不超過24小時。
9、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對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使用情況規范查處率100%;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宣傳發動。
各醫療機構要進一步深入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要通過對醫療衛生行業內部的宣傳教育,講明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認識,克服醫療機構負責同志以及醫務人員中可能存在的工作惰性和“認認真真走過場”的錯誤意識,幫助樹立科學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意識。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種途徑,加大對全社會的宣傳力度,引導廣大患者加深對科學使用抗菌藥物知識的認識,配合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科學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共同遏制抗菌藥物濫用。
管理制度的落實,堅決杜絕醫師違規越級開具處方的現象。制定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流程,并嚴格執行,進一步明確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
(六)落實處方點評制度。
醫療機構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實施專項點評,重點對、外科、婦產科科等臨床科室以及i類切口手術和介入診療病例進行點評。每月組織醫師對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根據點評結果,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5名的醫師進行全院表揚、公示;對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5名的醫師,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通報。點評結果作為醫務人員績效考核重要依據。年度內,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未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與用藥醫囑,造成嚴重后果的;以及發現處方不適宜、超常處方等情況未進行干預且無正當理由的,醫療機構應當取消其藥物調劑資格。醫師處方權和藥師藥物調劑資格取消后,在6個月內不得恢復。
(七)嚴肅查處不規范的行為。
動的工作總結于10月底前報區衛生局,我局將我區全面情況于11月5日前報市衛生局。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提升管理水平??咕幬锱R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是促進臨床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控制細菌耐藥,實現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醫療衛生服務的重要舉措。各醫療機構要按照市、區衛生局統一部署和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健全組織,采取積極措施,認真貫徹落實,不斷強化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大力推進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各項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各醫療機構要按照市衛生局要求和區衛生局部署,明確工作重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扎扎實實地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和本單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衛生行政部門的醫政部門和醫療機構的醫務部門是本地本單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職能機構,要切實承擔起相應責任。臨床科室負責人是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通過層層落實責任制,推進活動健康有序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鞏固活動成果,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藥物水平,遏制細菌耐藥,控制醫療費用,保障醫療安全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任務,需要不斷完善管理制度、改進方式方法、建立工作體系。各單位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本著促進醫療事業全面、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體制、機制、制度上狠下功夫,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從階段性活動逐步轉入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促進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續改進,努力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的醫療服務。
附件1:
徐州市銅山區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
周厚英區衛生局財務科科長。
曹支林區衛生局醫政科科長。
李道勇區衛生局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醫政科。主任:曹支林(兼)副主任:胡廷坤。
根據大豐市衛生局、大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大豐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大豐市農業委員會聯合下發的《關于在全市開展抗菌藥物聯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大衛〔20xx〕52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對我院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請將具體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我院在抗菌藥藥物使用中存在以下不合理現象:
1、抗菌藥物使用率過高,聯合用藥率過高??咕幬锸褂脩鶕毦鷮λ幬锏腵敏感性及藥物到達感染部位的濃度來選擇合適的藥物,致病菌尚未明確或病情危急時,可根據感染的部位及患者的年齡、病史、臨床特征等進行經驗治療。經驗性的治療方案是以各種感染常見致病菌的種類及其目前對抗菌藥物的敏感性為基礎制定的,并非個人經驗。單純的病毒感染、非感染所致的發熱不應選用抗菌藥物。然而,抗菌藥物在實際應用過程中使用率過高的現象比比皆是。我院在相關文件精神指導下,今年對抗菌藥物使用進行了嚴格控制,目前使用率有了明顯下降,但仍然達到40%左右,與目前相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2、無指征和預防用藥過多。臨床工作中,無論門診還是住院患者,都存在抗菌藥物應用比例偏高的現象,醫師掌握抗菌藥物應用的適應證過寬,有的甚至缺乏應用指征,抗菌藥物被濫用。如在門診或急診,即使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也較廣泛地應用抗菌藥物;有的臨床醫師一旦發現患者有發熱現象,便開始應用抗生素,既不查詢發熱原因,也不做相應病原檢查。事實上,這不但違反臨床診療常規,也違反了合理用藥原則。
3、由于缺乏病原微生物檢測,醫師選用抗菌藥物時,往往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
4、圍手術期用藥過多、起點過高、外科手術抗菌藥物使用率過高,圍手術期預防用抗菌藥物三代頭孢菌素類較多,甚至在沒有任何嚴重感染指征的情況下。手術患者抗菌素使用率過高,外科系統手術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幾近為100%,i類切口聯用抗菌藥物率也相對較高。
4、給藥方式和劑量存在問題。目前我院抗菌藥物給藥方式以靜脈給藥者比例較高為主,這說明抗菌藥物給藥方式非常不合理。在使用劑量方面,大劑量、超劑量現象屢見不鮮,大劑量、超劑量的使用,不僅造成患者的經濟負擔,更會給患者身體帶來嚴重的危害。
二、對策。
3、加大媒體宣傳力度,讓全民意識到濫用抗生素的危害,切實做到抗生素合理應用。
4、結合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和新農合,切實加強合理用藥的考核工作。
根據渭源縣衛生局要求,我院對我院的抗菌素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經過自查小組檢查后發現:
自查中好的方面:
(1)醫院成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組織(領導小組)和并建立健全制度體系??;
(2)醫院抗菌藥物品種一般分別控制在10種以內;
(7)醫院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30%;住院患者外科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
(8)醫院對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使用情況規范查處率達到100%;
自查中發現的缺點:
(1)廣大的臨床一線大夫對濫用抗菌素的危害性不夠重視,認識不到位;
(2)經過處方抽查發現,有些醫生的抗菌素的使用頻率較高;
(3)某些醫師的處方中出項同類抗菌素既口服,又肌注或靜脈給藥的現象;
(5)有些醫師的處方中發現有多類抗菌素聯用的情況;
整改情況:
(一)加強抗菌藥物購用管理進行整改。
醫院在對抗菌藥物目錄進行全面梳理的基礎上,必須按本實施方案具體目標的規定,嚴格控制本單位抗菌藥物購用品規數量,力求使用療效確切、價格低廉、國家基本藥物之內的抗菌素。
(二)結合醫師處方醫囑點評制度進行整改。
醫院組織臨床、藥學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抗菌藥物門急診處方、住院醫囑實施專項點評。每月組織對25%的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醫師進行全院表揚、公示;對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3名的醫師,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通報。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重要依據。年度內,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出現2次以上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上報縣衛生局處理,嚴重者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在以后的工作中持續加強規范,持續改進:
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藥水平,遏制細菌耐藥,控制醫療費用,保障醫療安全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任務。醫院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本著促進醫療事業全面、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體制、機制、制度上狠下功夫,以深化公立醫療機構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從階段性活動逐步轉入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促進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續改進,努力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的醫療服務。
今后的工作用藥安全、村級藥房建設、零差率銷售基礎建設、藥房管理安全水平、藥品管理安全水平、醫師處方用藥管理、村級藥房零差率銷售水平等方面,發展都較滯后,為此我院特制定藥房管理長效機制。
首先,著力保障藥房各項任務的全面貫徹和實施??茖W發展、先行先試,服務廣大村民,保障村民用藥安全有效為核心,大膽改革和創新藥房體系機制。
其次,規范藥房管理,創新管理理念。
一、建立和完善醫師藥品處方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藥房管理制度。
三、建立處方管理制度。
四、不斷入村宣傳合理用藥,實施藥品零差價,讓群眾得實惠,提高群眾安全用藥知識。
五、做好對村衛生室藥品的監管。
六、嚴格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嚴格管理村級藥房的工作以及藥品零差率銷售。
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84號)、《省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促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細菌耐藥,合理控制醫療費用,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結合目前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抗菌藥物是指對細菌具有抑制或殺滅作用的藥物。主要用于細菌、真菌、支原體、衣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及部分原蟲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的藥物。
第二條我院設立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第三條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行分級管理。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三級,即:非限制使用級(一級)、限制使用級(二級)與特殊使用級(三級),具體劃分標準如下:
非限制使用(一級):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限制使用(二級):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大,或者價格相對較高的抗菌藥物。
特殊使用(三級):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加倍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藥品價格昂貴。
第四條我院院長為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根據我院抗菌藥物管理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組織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第五條醫務人員(包括鄉村醫生)和從事處方調劑工作的藥師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培訓和考核,考核合格后的,授予相應的抗菌藥物處方權或抗菌藥物調查劑資格。
第六條醫師經考核后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一般可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在我院獨立從事一般執業活動的執業助理醫師以及鄉村醫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藥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獲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第七條按照省衛生廳制定的《湖北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制定我院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并向衛生局備案??咕幬锕夸洶ú少徔咕幬锏钠贩N、品規。未經備案的抗菌藥物品種、品規,不得采購。同一通用名稱抗菌藥物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藥理學特征的抗菌藥物不得重復列入供應目錄。
第八條臨床醫師選用抗菌藥物應遵循《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預防感染、治療輕度或者局部感染應當首選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敏感時,可以選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我院無特殊使用抗菌藥物,若需使用,原則上應轉上級醫院治療。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醫師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處方量應當限于1天用量。越級使用抗菌藥物應當詳細記錄用藥指證,并應當于24小時內補充完成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必要手續。
第九條使用抗菌藥物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村衛生室只能選用基本藥物(包括省增補品種)中的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品種。
(二)我院只能選用基本藥物(包括省增補品種)中的抗菌藥物品種,應合理使用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格控制使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原則上禁止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對需要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應及時轉診。
第十條門急診使用抗菌藥物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根據適應癥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處方集目錄藥品。
(二)門急診患者需使用抗菌藥物治療的,原則上只能選擇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如因病情需要使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的,應經具有中級醫師及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同意,并在處方上加簽才能使用。
(三)門急診治療中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
(四)門急診抗菌藥物的使用,應以口服或肌肉注射為主,嚴格控制門診患者靜脈輸注使用抗菌藥物比例。需要通過靜脈輸液或靜脈推注進行治療的,原則上應收住院或留門診觀察室使用。村衛生室、診所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注活動,應當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核準。
第十一條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將對以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異常情況開展調查,并根據不同情況作出處理:
(一)使用量異常增長的抗菌藥物;
(二)半年內使用量始終居于前列的抗菌藥物;
(三)經常超適應證、超劑量使用的抗菌藥物;
(四)企業違規銷售的抗菌藥物;
(五)頻繁發生嚴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藥物。
第十二條醫務科將對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強度等情況進行排名并予以內部公示;對排名后位或者發現嚴重問題的醫師進行批評教育,情況嚴重的予以通報。
第十三條醫務科將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實施點評,并將點評結果作為醫師定期考核、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依據。
第十四條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第十五條醫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應當取消其處方權:
(二)限制處方權后,仍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
(三)未按照規定開具抗菌藥物處方,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未按照規定使用抗菌藥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開具抗菌藥物處方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十六條藥師未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與用藥醫囑,造成嚴重后果的,或者發現處方不適宜、超常處方等情況未進行干預且無正當理由的,將取消其藥物調劑資格。
第十七條現行國家有效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大豐市衛生局、大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大豐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大豐市農業委員會聯合下發的《關于在全市開展抗菌藥物聯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大衛〔20xx〕52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對我院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請將具體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1、抗菌藥物使用率過高,聯合用藥率過高??咕幬锸褂脩鶕毦鷮λ幬锏拿舾行约八幬锏竭_感染部位的濃度來選擇合適的藥物,致病菌尚未明確或病情危急時,可根據感染的部位及患者的年齡、病史、臨床特征等進行經驗治療。經驗性的治療方案是以各種感染常見致病菌的種類及其目前對抗菌藥物的敏感性為基礎制定的,并非個人經驗。單純的病毒感染、非感染所致的發熱不應選用抗菌藥物。然而,抗菌藥物在實際應用過程中使用率過高的現象比比皆是。我院在相關文件精神指導下,今年對抗菌藥物使用進行了嚴格控制,目前使用率有了明顯下降,但仍然達到40%左右,與目前相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2、無指征和預防用藥過多。臨床工作中,無論門診還是住院患者,都存在抗菌藥物應用比例偏高的現象,醫師掌握抗菌藥物應用的適應證過寬,有的甚至缺乏應用指征,抗菌藥物被濫用。如在門診或急診,即使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也較廣泛地應用抗菌藥物;有的臨床醫師一旦發現患者有發熱現象,便開始應用抗生素,既不查詢發熱原因,也不做相應病原檢查。事實上,這不但違反臨床診療常規,也違反了合理用藥原則。
3、由于缺乏病原微生物檢測,醫師選用抗菌藥物時,往往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
4、圍手術期用藥過多、起點過高、外科手術抗菌藥物使用率過高,圍手術期預防用抗菌藥物三代頭孢菌素類較多,甚至在沒有任何嚴重感染指征的情況下。手術患者抗菌素使用率過高,外科系統手術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幾近為100%,i類切口聯用抗菌藥物率也相對較高。
4、給藥方式和劑量存在問題。目前我院抗菌藥物給藥方式以靜脈給藥者比例較高為主,這說明抗菌藥物給藥方式非常不合理。在使用劑量方面,大劑量、超劑量現象屢見不鮮,大劑量、超劑量的使用,不僅造成患者的經濟負擔,更會給患者身體帶來嚴重的危害。
3、加大媒體宣傳力度,讓全民意識到濫用抗生素的危害,切實做到抗生素合理應用。
4、結合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和新農合,切實加強合理用藥的考核工作。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組。
長:劉某。
副院長。
副組長:仇某。
醫務部主任。
李
藥劑科主任。
成員:王。
護理部主任。
叢
感控科負責人。
段
檢驗科主任。
朱
內科主任。
金
神經科主任。
王
外科主任。
趙
骨科主任。
葛藥劑科副主任。
孫
藥劑科副主任。
工作組職責:
(一)貫徹執行抗菌藥物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機。
(二)制定本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技術。
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三)對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與細菌耐藥情況進行監測,定期分析、評估監測數據并發布相關信息,提出干預和改進措施。
(四)對醫務人員進行抗菌藥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
技術規范培訓,組織對公眾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宣傳教育。
2工作制度及監督管理機制。
工作制度及監督管理機制工作制度及監督管理機制。
成分管工作任務。
建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組織機構,層層落實責任,建立健全抗。
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監督管理機制。
管理部門:醫務科。
負責人:
對我院2011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院科兩級抗菌藥物臨床
應用情況開展調查:抗菌藥物品種、劑型、規格、使用量、金額、使用。
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藥物品種,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使用強度、i類切口手術和介入治療抗菌藥物預防使用率、門診抗菌藥物處方比例,填寫《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基本情況調查表》,并按要求上報。
管理部門:藥劑科。
負責人:
三、
建立完善藥物臨床應用技術操作體系。
用相關專業培訓,對臨床科室抗菌藥物臨床應用進行技術指導,并參與。
管理部門:藥劑科。
負責人:
3開展培訓時有醫務科負責具體工作,負責人:叢培強。
四、嚴格落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1、醫師經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具備醫師職稱的授予一線抗菌藥物處方權,主治醫師職稱的授予二線抗菌藥物處方權,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授予三線抗菌藥物處方權。
培訓及考核管理部門:醫務科藥劑科。
負責人:
處方權管理部門:醫務科藥劑科。
負責人:
2、藥師進行抗菌藥物相關專業知識和規范化管理培訓,經過配訓。
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應的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管理部門:藥學部醫務科。
負責人:
3、明確抗菌藥物分級目錄,對不同管理級別的抗菌藥物處方權進。
行嚴格限定,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工作形式:由醫。
務科下發抗菌藥物分級目錄,組織各科室醫師認真學習或集中學習。
負責人:科主任。
藥劑科、醫務科對各級醫師處方權限嚴格把關,并讓每位醫師明確。
自己的權限。
負責人:
4、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有明確的限制使用和特殊。
使用抗菌要素臨床應用程序,并嚴格執行。
管理部門:醫務科藥劑科。
4負。
責人:
床應用程序的相關人員按規定嚴厲處罰。
根據黑肯局衛發平【2011】94號文件嚴格執行抗菌藥物購用管理的相關規定。
管理部門:藥劑科。
負責人:
6、抗菌藥物使用率和使用強度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
不超過20%??咕幬锸褂脧姸攘幙刂圃?0ddd以下;i類切口手術。
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30%;住院患者外科手術預防使用抗。
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
工作方式:
(1)組織全體醫師學習抗菌藥物使用率和使用強度的合理規范,做。
到人人知曉認可,并在承諾書上簽字。
管理部門:醫務科、感控科。
負責人:
(2)科主任嚴格把關,對本科是臨床醫師醫囑、病歷、處方按標準。
嚴格監管,發現違規現象,立即糾正。
(3)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組成員,由組長組織分成內科,外科兩。
5組,定期對抗菌藥物使用率和使用強度進行檢查,處罰,公示和反饋。
負責人:
7、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與評估,定期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檢。
測,分析我院及臨床各科室抗菌藥物使用情況,評估抗菌藥物使用適宜。
性;對抗菌藥物使用趨勢進行分析,出現使用量異常增長、使用量排名。
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頻繁適應癥超劑量使用、企業違規銷售以及頻繁發。
生藥物嚴重不良反應等情況,要及時上報院領導。
管理部門:藥劑科。
負責人:
8、加強臨床微生物檢測和細菌耐藥監測。根據臨床微生物標本檢。
測結果合理選用抗菌藥物,接受抗菌藥物治療住院患者微生物檢驗樣本,送檢率不低于30%;開展細菌耐藥監測工作。定期發布細菌耐藥信息,針對不同的細菌耐藥水平采取相應應對措施。
管理部門:檢驗科。
負責人:
9、落實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制度。組織感染、藥學等相關專業技術。
人員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實施專項點評。對每月組織對25%的具有抗。
菌藥物處方權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每名醫師不少于50份。
處方、醫囑,重點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等臨床科室。
以及i類切口手術盒介入治療病歷。
根據點評結果,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10名的醫師,向全院公示;
對不合格使用抗菌藥物前10名的醫師,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通報。點評結。
6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續出現2次以上超常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管理部門:處方點評小組。
負責人:
10、嚴格查處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情況。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執業。
醫師法》、《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大對抗。
整改、暫停處方權、取消處方權、降級使用、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
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
應用問題的科室,醫療機構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通報批評。
處理;問題嚴重的,追究醫療機構負責人責任。
負責人:
工作時具體分工:
組
長:定期組織召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組會議,不知。
檢查工作。
副組長:執行組長分配的工作任務,協助組長做好相關工作。
成員:完成分管工作,檢查康申訴使用情況時,服從組長、副。
組長工作分配,按時按要求完成檢查任務。
根據《湖南省衛生廳關于開展20xx年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督導檢查的通知》【20xx】39號文件具體要求,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我院立即認真落實,進行自查自糾,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為加強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提高合理應用水平,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我院成立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明確鄧衛祥院長為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第一責任人,重點對我院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及管理方面進行規范。
2、開展醫務人員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全員培訓;
3、對抗菌藥物的使用采取分級制度。
4、嚴格按照湖南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本院抗菌藥物種類控制在35種以內。
二、我院在抗菌藥藥物使用中存在的不合理現象列出如下:
1、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達64%;使用強度達47.01%ddd/100人天;清潔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達60%。我院在相關文件精神指導下,今年對抗菌藥物使用進行了嚴格控制,目前使用率有了明顯下降,但與相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2、無指征用藥。臨床工作中,醫師掌握抗菌藥物應用的適應證過寬,抗菌藥物被濫用。如在門診,即使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也較廣泛地應用抗菌藥物;有的臨床醫師一旦發現患者有發熱現象,便開始應用抗生素,而不做相應病原學檢查。
3、預防用藥過多。手術患者抗菌素使用率過高,外科系統手術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也相對較高。
綜上所述,不應憑經驗選用抗生素,應當把細菌培養和藥敏實驗作為重要依據確定或改換藥物。且要以口服給藥為主。為避免抗菌藥的不合理應用,就要注意藥物的適應證、配伍、個體差異聯合用藥,以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保證用藥安全有效。
三、整改措施。
1、對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將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納入醫療質量管理,加強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的監督管理;增強醫務人員的知識培訓,熟悉藥物的適應證、抗菌活性、藥動學等正確選用抗菌藥物。
2、加大宣傳力度,讓全民意識到濫用抗生素的危害,切實做到抗生素合理應用。
3、結合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和新農合切實加強合理用藥的考核工作。
四、處罰情況。
每月對全院臨床醫師的處方及病歷進行抽查、點評,并將點評結果進行匯總分析。
2、對存在不合理用藥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3、對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醫師,全院通報,并計入考核。
4、對使用量排名靠前的抗菌藥物經分析后確認是否合理,不合理者下架。
讓醫務人員充分認識到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的重要性。認真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和不足,逐步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為了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臨床醫生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我院根據市衛生局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有關文件精神,認真開展該項活動,近一年來活動進展順利,亦取得了一定的實效,現將近階段的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已按照相關政策和市衛生局指示精神,制定了相應的院內規章制度。
根據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相關政策以及市衛生局指示精神,我院根據實際情況,先后制定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抗菌藥物分級原則》、《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抗菌藥物超常預警和動態監測制度》、《細菌耐藥監測制度》和《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制度》,并根據《35種抗菌藥物分類遴選基本原則》制定我院《抗菌藥物采購目錄》,為進一步推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奠定了理論基礎。
二、根據已制定的規章制度,結合“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將具體工作深入細致開展到臨床實際工作中,積極推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用藥工作。
1、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且明確院長為第一責任人,業務副院長為具體責任人,各臨床科室主任為直接責任人,院長與各臨床科室主任分別簽訂抗菌藥物合理應用責任狀,明確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控制指標。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步驟和要求積極開展此項活動。
2、積極組織全體醫務人員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各級各部門有關會議精神并做了積極動員,同時還認真組織醫務人員進行了兩期抗菌藥物有關知識培訓,培訓后進行考試。做到人人知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目的和主要內容。
3、按照實施方案的具體目標要求對醫院的抗菌藥物目錄進行認真梳理,嚴格篩選,控制抗菌藥物購用品規數量不超過35種,三代頭孢類品規數量、氟喹諾酮類品規數量均未超標,強化“一品二規”結構,每種藥品通用名稱下只保留1-2個生產廠家的產品,形成了我院抗菌藥物采購目錄,已上報市衛生廳局備案。
4、認真落實抗菌藥物分級使用制度。制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規定各級臨床醫師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嚴格執行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的住院醫師只能使用非限制級抗菌藥物,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的主治醫師可使用非限制級和限制級抗菌藥物,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的副主任醫師可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
6、對每月的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進行動態預警監測,監測結果在科主任、護士長例會上公布,會后向科室傳達。對未達標的科室進行預警,要求整改。每季度對抗菌藥物使用量、金額做出排序,分析其合理性并進行通報公示,及時控制抗菌藥物的使用量。對超常使用抗菌藥物的,及時給予停止使用。
7、每月組織對25%的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根據點評結果,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10名的醫師,向全院公示;對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10名的醫師,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通報。
8、積極推行臨床藥師制度,開展臨床藥師工作,加強對臨床藥師的培養。
三、存在不足。
1、通過對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進行調查,我院在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強度、i類切口手術抗菌藥物預防使用率以及使用時間、接受清潔手術者,術前0.5-2.0小時內給藥百分率方面有待加強管理。分析原因,有些科室對我院的抗菌藥物的各項組織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組織學習力度不夠,個別醫生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內容含糊不清,沒有嚴格按照《指導原則》使用抗菌藥物。同時,我院手術間無層流設備,空間達不到無菌條件,醫師對術后患者的感染率產生擔憂心理。
2、臨床藥師制工作剛剛開展一年,處于初級階段,工作開展尚不到位;我院每年擬招入臨床藥師不到位,現有臨床藥師參加工作不久,缺乏工作經驗,有待完善。
3、部分監測不到位,如限制使用級和特殊使用級抗生素微生物檢驗樣本送檢率、急診抗菌藥物處方比例等尚未進行監測。
四、整改措施:
1、加強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全員培訓。要求科室加強組織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的學習,達到人人知曉。
2、落實抗菌藥物臨床使用督導小組的職責,定期檢查各科合理用藥情況,把不合理用藥的科室、醫生全院通報。
3、加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督查力度,嚴格落實獎懲措施。
4、嚴格控制抗菌藥物使用率和使用強度等,力爭抗菌藥物臨床使用的各項指標在規定范圍內。
5、臨床藥師加強學習,提高業務水平,真正在臨床藥物治療工作中起到積極作用,達到能和醫師一起為患者提供和設計最安全、最合理的用藥方案。
6、努力做好細菌耐藥監測工作,為臨床合理用藥提供科學的數據參考和理論保障。
7、加大信息化建設力度,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促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
總則。
第一條。
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簡稱《指導原則》,下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經醫院質量管理委員會組織專家論證,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按衛生行政部門要求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類進行分級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
分級原則。
第二條。
非限制使用: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第三條。
限制使用: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使用藥物。
第四條。
特殊使用: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于現用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
第三章臨床用藥選擇原則。
第五條。
臨床選用抗菌藥物應遵循《指導原則》,根據感染。
/4。
部位、嚴重程度、致病菌種類以及細菌耐藥情況、患者病理生理特點、藥品價格等因素加以綜合分析考慮,參照《指導原則》中“各類細菌性感染的治療原則及病原治療”的有關要求合理選擇。
第六條。
一般對輕度與局部感染患者應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進行治療。
第七條。
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抗菌藥物敏感時,可選用限制使用抗菌藥物治療;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的選用應從嚴控制。
第八條。
臨床醫師可根據診斷和患者病情開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處方;患者需要應用限制使用抗菌藥物治療時,應經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同意,并簽名;患者病情需要應用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時,應具有嚴格的臨床用藥指征或確鑿依據,并經有關專家會診同意,處方需經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簽名。特殊級抗菌藥物使用須有審批表,最后由院長簽字才可以使用。特殊級抗菌藥物不在門診使用。
第九條。
緊急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但僅限于1天用量。越級使用抗菌藥物應當詳細記錄用藥指征,并應于24小時內補辦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必要手續。
第十條全院所有住院病人、門診病人及危重患者的抗菌治療,均應按照本實施細則中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
管理與督查。
/4。
第十一條。
藥事管理委員定期開展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本單位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依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科室應用抗菌藥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藥事管理委員定期召開會議,組織修訂新增加的品種,并通過醫院下發文件、制定藥品目錄等形式公布。
第十三條。
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科室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與個人職稱晉升掛鉤。藥劑科、醫務科、院感辦負責資料整理并上報醫院,由醫院再向公司上報,最后由公司決定處理。
第十四條。
藥劑科應定期對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并在每月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和病歷點評中體現。醫務科、院感辦、藥劑科要對每月改進意見進行監督,督促科室和醫師改進。醫務科、院感辦等監管部門工作由院長考核,對于監管不到位的每次處以20-100元罰款。
第十五條。
加強合理用藥管理,杜絕不適當的經濟激勵。任何科室不準以任何形式將開出的藥品處方與個人或科室經濟利益掛鉤。
第十六條。
藥劑科嚴把合理用藥關,不合理處方拒絕調配并反饋給臨床醫師修改,且進行登記。藥劑科人員審核要仔細,對超限處方要進行監督,不予發藥,如審核不仔細,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罰款20元,第三次給予罰款50元和取消抗菌藥物調劑資格。取消資格者需經過培訓,一個月后考核,考核合格后從新授予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4。
第十七條。
低年資醫師開超限抗菌藥品需要有相應級別職稱醫師給予處方簽字批準。如發現開具、使用了無相應職稱醫師簽字的超限處方,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罰款20元,第三次給予罰款50元并取消抗菌藥物處方權。取消抗菌藥品處方權后的醫師需經過培訓,一個月后考核,考核合格后從新授予抗菌藥物處方權。
第十八條。
違反規定在門診使用特殊級抗菌藥物,一次處罰50元,同時取消處方權。
第十九條。
因不合理應用抗菌藥物而導致的醫療事故及糾紛,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理。未按照規定開具抗菌藥物處方,造成嚴重后果的;未按照規定使用抗菌藥物,造成嚴重后果的,醫院將先取消該醫師抗菌藥處方權、藥師抗菌藥物調劑資格,并根據造成后果的程度追究當事醫師、藥師的責任。
/4。
為合理使用抗菌藥物,進一步提高抗菌藥物療效,降低不良反應,減緩細菌耐藥的發展,提高我院臨床治療水平,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處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2012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按照“突出重點、集中治理、健全機制、持續改進”的工作思路,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作為“醫療質量荊楚行”和“三好一滿意”活動的重要內容。圍繞抗菌藥物臨床應用中的突出問題和關鍵環節進行治理,完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長效機制,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益和用藥安全。
二、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優化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結構,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水平,規范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有效遏制細菌耐藥;針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標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決;完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長效工作機制,促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續改進。
三、組織領導。
根據《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的要求,醫院成立抗菌藥物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以“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深入開展,帶動醫院各項工作上臺階。
伊春市第一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院長是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負責制定《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領導小組組長與臨床科室負責人要簽訂抗菌藥物合理應用責任狀,明確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控制指標。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作為醫療質量和醫院管理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日程,層層落實責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監督管理機制,組織開展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培訓和專項督導檢查,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專項整治、督導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藥劑科。
全院各涉藥科室根據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結合科室實際,制定本科室專項整治活動具體實施細則,負責本科室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實施,督促本科室實現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各項指標。
四、實施工作。
全院對院、科兩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開展調查,全面掌握抗菌藥物品種、劑型、規格、使用量、金額。使用量排名前10名的抗菌藥物品種,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使用強度、i類切口手術和介入治療抗菌藥物預防使用率,門診抗菌藥物處方比例等情況。
(二)建立完善抗菌藥物應用技術支撐體系。
藥劑科組織醫院感染專業醫師、微生物檢驗專業技術人員、臨床藥師以及合理用藥管理小組人員為臨床醫師提供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專業培訓、考試考核,對臨床科室抗菌藥物臨床應用進行技術指導。
(三)嚴格落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醫院根據抗菌藥物遴選結果重新制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嚴格執行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制度,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教育、培訓和監督工作,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級管理規定,明確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預防和糾正不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現象。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豐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和抗感染專業臨床藥師擔任,資格由藥事管理委員會負責認定。緊急情況下,醫師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但僅限于1天用量。同時進一步健全臨床藥師制度,推動責任落實,對不符合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制度處方不得發藥,采取相應的干預措施,充分發揮臨床藥師在抗菌藥物治療過程中的作用,鼓勵臨床藥師直接參與臨床藥物治療和圍手術期的抗菌藥物預防應用指導,協助臨床醫師做好藥物鑒別遴選工作,審核用藥醫囑或處方。
藥劑科對抗菌藥物目錄進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嚴重、性價比差和違規促銷的抗菌藥物品種;嚴格控制抗菌藥物購用品規數量,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2種,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1-2種;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復方制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超過5個品規,注射劑型不超過8個品規,碳青霉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不超過3個品規,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不超過4個品規,深部抗真菌類抗菌藥物不超過5個品規。醫院根據規定及細菌耐藥情況對抗菌藥物進行遴選并將抗菌藥物采購目錄(包括品種、劑型和規格)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省衛生廳備案。
(五)將抗菌藥物使用率和使用強度控制在合理范圍。
要進一步落實處方點評制度,臨床藥師制度、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制度,抗菌藥物處方動態監測和超常預警、干預制度,要嚴格控制抗菌藥物占藥品用量的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得超過60%,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得超過20%,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力爭控制在40ddd(40defindedailydose藥物規定日劑量)以下;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得超過30%;住院患者外科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六)定期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與評估。
醫院要加強合理用藥和細菌耐藥監測工作,定期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分析醫院以及各臨床科室抗菌藥物使用情況,評估抗菌藥物使用的適宜性;對抗菌藥物使用趨勢進行分析,出現使用量異常增長、使用量排名居于前列且頻繁超適應癥、超劑量使用,企業違規銷售以及頻繁發生藥物嚴重不良反應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有效干預措施。
(七)動態監測,加強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查和細菌耐藥監測。
逐步建立和完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和細菌耐藥監測網,并與省級和國家級監測網聯通,進一步加強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細菌耐藥情況的監測、預警和干預措施。及時準確上報數據,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自覺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管。
(八)考核內容,藥劑科每年一月份組織對醫師進行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規范管理的培訓和考核,并向考核合格的醫師授予并簽訂抗菌藥物處方權,期效一年。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五、監督管理。
(一)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加強對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建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排名、公示和誡勉談話制度。對各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強度等情況進行排名,對排名情況予以公示;對排名后位或者發現嚴重問題的科室負責人、醫師進行誡勉談話,情況嚴重的予以通報。
(三)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實施點評,并將點評結果作為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依據。
(四)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出現2次以上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五)醫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應當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2、未按照規定開具抗菌藥物處方造成嚴重后果的;
3、未按照規定使用抗菌藥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藥師連續3次以上未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與醫囑,或者發現處方不適宜、超常處方未進行干預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七)醫師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定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或者被取消抗菌藥物處方權后仍開具抗菌藥物處方的;
2、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開具抗菌藥物處方造成嚴重后果的;
3、使用未經批準抗菌藥物的;
4、索取、收受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財物或者通過開具抗菌藥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5、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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