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的內容應明確具體,避免產生歧義或爭議,以免引發糾紛或法律糾紛。在簽訂合同協議之前,先參考以下范文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協議的寫作技巧。
1、只要協議書的內容沒有法律所禁止的規定,并且是在雙方公平、自愿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有法律效力。
2、如果協議中的內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規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但對法律有禁止規定的條款將無效!
3、自行達成的協議是可以反悔的,但在訴訟中將做為一項考量的參照。經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公證部門等主持達成的協議完全有效。
您好!
您好!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qq、微信)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記載內容的形式。貴公司與某貿易公司的買賣合同屬于不要式合同(注:絕大部分合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另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起生效。因此,你們雙方之間的口頭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某公司必須履行協議,否則就構成違約,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其次,定金是我國法律規定的五種擔保形式之一。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但是,結合你們的具體情況,30萬元的定金已經實際給付對方,似乎定金條款已經生效,但是該定金有兩個缺陷,一是數額超過了主合同標的額的20%,合同金額為100萬元,定金最多為20萬元,超過20%的部分無效;二是定金條款也只是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形式。因此,如果對方不認可的話,該定金的效力存疑。退一步說,如果對方認可也只能認定20萬元為定金,多支付的10萬元為預付款。貿易公司實際返還貴公司人民幣50萬元,其中40萬元為雙倍返還的定金,10萬元為返還的預付款。
再次,違約金與定金不可以同時適用。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需要注意的是,選擇權在未違約方。但是,如果某貿易公司的違約給貴公司造成了實際損失,貴公司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要求貿易公司進行賠償。
最后,如貿易公司堅持自己的主張,貴公司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和解。
合同當事人之間可以通過協商來解決問題。大家心平氣和地進行溝通,擺事實,講道理,消除誤解,達成諒解,最終達成一致解決問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邀請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調解,在第三方的居中斡旋下,最終達成一致解決問題。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仲裁來解決問題。仲裁的前提條件就是必須有書面的仲裁協議,其形式既可以是事先或者事后專門達成的仲裁協議,也可以是合同中的仲裁條款。需注意的是,我國仲裁是一裁終局制,即一次裁決立即生效。當事人對仲裁裁決必須履行,否則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除非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具有法定情形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撤銷或者申請不予執行該裁決。
(4)訴訟。
合同當事人如果和解、調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調解,同時也沒有訂立仲裁協議,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協議管轄的需要考慮周全,比如,選擇上海等法制環境較好的大城市。另外,只能選擇一個法院,而且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建議最好聽取律師等專業人士的建議。
我國法院實行二審終審制,及對一審法院的裁判不服可以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作出的裁判立即生效,但是,當事人可以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向法院提起申訴,要求再審;或者請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要求再審。
盡管我國法律對絕大部分合同沒有規定專門形式,本律師還是建議簽訂合同采用書面形式比較好。萬一有爭議,口頭合同有“口說無憑”的缺陷,維權起來較為困難。當然,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由律師參與把關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律師:婚內忠誠協議是指夫妻之間違反忠實義務的一方給付對方若干財產的`協議。違反夫妻忠實義務,應當作狹義理解,是指夫妻一方與第三方發生性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生自由權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與情投意合的異性自愿發生性行為,屬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是一種基本權利,高于其他權利。夫妻忠誠協議,就是通過一紙協議,將夫妻雙方一些基本人身權利予以限制甚至是剝奪,就其本質而言,是違背《憲法》的,因此無效。
我國《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狈蚱揠p方互負忠誠義務,是一種道德上的義務,違背這種義務要受到道德的譴責,但不能以法律加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闭f明《婚姻法》第四條是一個宣言性的條款,它本身是不可訴的,法律對忠實義務沒有強制執行力,只能與有關離婚、過錯損害賠償的條款一起援引提起離婚訴訟。
關于忠誠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如果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如雙方自愿,無論按原協議,還是簽訂新的協議都沒有問題。如果以訴訟的方式離婚,按照《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編輯:請結合本期案例談一下違背忠誠義務后離婚產生的財產分割問題。
律師:法律為了維護公序良俗,保護受害者一方的利益,《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法律對無過錯一方增加了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如果雙方都違背忠誠義務,《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七條規定,“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
本期案例中,婚房的價款雖系由丁杰的母親賬戶轉賬至開發商處,但在備案合同中為丁杰與姜玲兩個人的簽名,契稅證亦記載為共同所有,應該認定為對房產權屬的處分行為,房產不能視為借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丁杰是過錯方,因此只獲得了40%的房屋折價款。
離婚協議書在雙方簽訂并得到法律認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產生法律效力之后,該協議書不得隨意更改,并且必須執行。
一、《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為這類協議是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
有的當事人離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在反復拉劇式的討價還價過程中,可以產生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當事人最終會依據最后一份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首先應該強調,在民政局備案的那份離婚協議應具有最強的效力,除非當事人在之后的時間另有約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
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該約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
二、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
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三、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子女撫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
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判決的重要的參考。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四、如果離婚協議中存在欺詐或脅迫的情節,離婚協議書會無效。
即使離婚了,財產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內,一方就有權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時也有部分人士認為存在顯失公平亦可重新確認。但是對已離婚協議中沒有涉及的債權債務可重新確認。
一、什么是離婚協議書?
所謂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扶養及子女撫養等相關問題的書面協議。
離婚協議書必須以書面形式呈現,而不能口頭約定。而且,夫妻雙方當事人要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并經法院或者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的認可,方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
二、離婚協議書有效嗎?
離婚協議書是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的條件之一。未達成離婚協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部門對于當事人提出的離婚申請是不予受理的。離婚協議書是否就是有效的呢?一般情況下,要使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應具備的條件有:
1、 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無欺詐也無脅迫;
2、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且明確的約定;
3、 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
4、 離婚協議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三、離婚協議書該怎么寫?
離婚協議書該怎么寫呢?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之規定,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應當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因此,基本的離婚協議書至少應包括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撫養、財產處理以及債務處理四項。具體來說,按照一般的司法實踐,離婚協議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3、共同財產的分割(要在協議書后面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
10、離婚協議書簽訂的時間。
分家與析產是不同的,但二者往往合在一起稱“分家析產”。農村的分家析產帶有特殊性,往往包括析產、贈與、放棄、贍養等綜合內容。因為分家的情況較復雜,必須全體家庭成員一致同意并簽名。
二、基本內容。
協議書基本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立約人的基本情況,在家庭中的輩份稱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財產細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見證人姓名,見證人不是必須的,可以自愿設立;。
(六)立約人、證人簽名和手印;。
(七)立約的具體時間及執行日期。
所謂分手協議書,是指男女雙方為解除同居關系,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所達成的書面協議。我們通常所稱“分手”僅指戀愛中的男女因感情無法繼續發展下去,解除雙方同居生活的行為。不包含“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狀態下的分手。
1、一般來說,分手協議書無效。
戀愛中的男女在進行結婚登記之前所進行的同居行為雖未被我國法律所禁止,但它違背了傳統的倫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國法律所提倡。因此,同居行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建立在同居行為的基礎上當事人對同居行為的解除所達成的分手協議,自然也因缺乏法學理論基礎而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分手協議和同居協議一樣是無效的.,自始無效。
2、分手協議中的子女撫養條款,在判決時可供法院參考。
如果分手后的男女因子女撫養問題發生糾紛,起訴至法院,法院應當依照法律并可適當參照雙方協議的約定進行判決。一方面,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應當依據法律規定的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比較雙方的撫養條件;另一方面,法院也應參照當事人的主觀意愿,畢竟當事人對撫養的態度是決定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重要因素。而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分手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條款的約定,正好是當事人對子女撫養態度的表達。
即便分手協議書無效,法院也應依照分手協議書的約定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如果分手協議書中約定擁有撫養權的一方對子女的撫養確無撫養能力,或撫養條件明顯低于對方,此時法院才可以依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對約定撫養權進行適當調整。
3、分手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有效。
分手協議中有財產處分的約定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法律不應強行干涉,應當認定有效。無效的協議其效力及于協議的任何條款。由于分手協議書本身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條款也自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由于男女雙方在分手時關于財產的處理意見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法院在判決時應當作為參考。
三、簽了分手協議書后,一方不履行怎么辦?
1、簽了分手協議書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子女撫養的有關條款,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協議中約定的義務。
2、簽了分手協議書后,如果一方不履行財產分割的有關條款,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在分手協議中對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未予處理,起訴至法院請求分割的,那么應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之規定進行判決。
協議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與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個子女,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別無其他子女。________與________夫婦共同建造(購買)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F結合家庭實際情況,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就上述房產歸屬事宜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產分歸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對上述房產的.分歸均無異議。
三、________、________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四、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及時持相關手續去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五、本協議經當事人簽字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協議人:
(備注:1.本協議書僅為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后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本人柏林祥,出生一九三五年,現年六十五歲,其妻王樹珍,生于一九三九年,現年六十一歲,家住鹽城市伍佑鎮永明四組,皆已花甲有余,畢生有兩個兒子,大兒:柏中明,大兒媳:吳建霞;二兒:柏中根,二兒媳:高秀榮,皆已生子,成家立業,實屬幸事,常言道,有千年之父子,無千年之弟兄,各房點燈各房亮,如今我倆老意欲將全部家產按兄弟倆平分贈予你們,每人各得壹份,望你們分得家產后各自努力,勤儉治家,振興家門。
房產:堂屋叁間,廚房叁間,現將此房產及全部家具用品分成兩份。
大兒:柏中明,常屋東壹間半,廚房北壹間半,家具用品,睡柜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園桌面壹張,張柜壹只,家神柜壹只,大桌子壹張,小桌子壹張。
二兒:柏中根,堂屋西壹間半,廚房南壹間半,家具用品,睡柜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加元桌面壹張,三門櫥壹只,碗柜壹只,回腳床壹張,書桌壹張,四抽屜壹張。
廚房暫由父母居住,等二老百年后由兄弟二人平分。
關于父母的贍養,每戶每年支付贍養費伍佰元。必須在每年年初支付,不得拖延。
父母二人年齡已高,身體一年不如一年,所需看病,醫療費除父親單位報銷外,其余部分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若父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服侍及照料之義務由兄弟二人輪流共同承擔,費用共擔。
兩位老人百年后由二兄弟處理后事,喪葬費費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
此協議一式三份,由父母、大兒子大兒媳、二兒子二兒媳各執一份。
父母親簽字:
大兒子:二兒子:大兒媳:二兒媳:見證人: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效力,除了上面寫的還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急!!!謝謝啦!
投資協議。
甲方:
乙方:
為共同發展,甲方計劃對乙方經營的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
發項目進行投資,為明確責任,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條款:
一、投資:甲方對乙方項目投資額的______________人民幣(因。
項目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增,減投資額度),投資期限以項目全部結算完畢為準。
二、分紅:按照項目完畢后決算的財務實際情況,以項目總投資額按比例分紅。
三、撤資:甲方如需中途撤資,可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雙方協。
商一致后可作撤資處理,乙方投資期間的分紅,等項目經營完畢后,再行結算。
四、共同責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共同經營。
投資項目,在項目經營過程中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風險共擔,利益分成。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執行和解,是指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就執行標的的一部或全部,自愿協商達成如何執行的協議。
對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有的學者認為“執行和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執行和解協議是當事人之間自行和解的結果,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書執行,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
也有的學者主張,執行和解協議一經達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該協議明確了執行的方式、內容、時限,對權利人義務人都具有約束力;只要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就不能再按原判決執行,當事人也不能再反悔。
筆者認為,達成和解協議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這個條件就是和解協議得到履行。
具體理由有:
1、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已為法律所確認。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边@條法律規范從反面肯定了和解協議的效力,即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和解協議,不是靠法院強制執行,并且規定了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處理,即仍要執行原判決。
2、執行和解協議是經過司法程序確認的。
和解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權利的處分,體現了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只要這種處分不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就應當受法律保護。
但和解協議不僅是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依法要由執行員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認,體現了法院的意志,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3、執行和解協議可以產生中止或終結執行程序的效力。
如果和解協議是當即履行,則執行程序也告終結。
如果和解協議約定履行期限,則在此期限內法院也不得按原法律文書執行。
如果在部分履行和解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則已行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當事人已完全按和解協議履行完畢,這時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恢復原法律文書的執行,法院也不能依職權執行。
4執行和解協議生效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
和解協議是實踐性的協議,而不是諾成性的。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則該協議就無法律約束力,這時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效力。
反之,如果已經按和解協議履行,則原法律文書就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時和解協議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筆者認為,如果全盤否定和解協議的效力,在實踐上會放縱部分當事人隨意違反和解協議,拖延執行時間;如果認為和解協議具有絕對確定的效力,則又會漠視法律文書的嚴肅性,失去法律文書的制約任用,最終都不利于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文檔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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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登記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在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
一、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二、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六、申請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協議離婚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采取的一種快捷離婚方式。協議離婚要求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共同債權債務的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在財產問題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共同財產具體數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財產的法定手續等等;在子女問題上,涉及到合適撫養方式的選擇,撫養費的合理確定,探視方式的確定等等;在債權債務問題上,涉及到共同債權債務的定性,雙方承擔比例的確定,以及行使債權和履行債務的方式等等。
總之,協議離婚的雙方要相當謹慎,否則很容易在離婚后帶來不必要的糾紛,雙方已經平靜、有序的生活又會被重新打亂!
為了在離婚時最大限度地維護好自身的應得利益,同時也為了把離婚后產生糾紛的風險降到最低,打算走協議離婚這條路的男女一方或雙方可以請律師來幫助把關!在這一過程中,律師可以接受一方的委托對在另一方名下的財產數目進行調查,以及調查一方是否存在背著對方惡意處分財產的行為。律師也可以代理一方去和另一方具體協商。雙方自立的協議書可以提交律師進行審查,以確保協議的完備、明確、合理、合法!
防患于未然,可以使我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上,不讓時間和精力無端耗費。如果僅處于一時沖動,為了盡快擺脫對方,而對離婚協議草率處之,那么離婚后打算過正常生活的愿望很可能會再次化為泡影!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證號: 住址: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證號: 住址:
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愿解除夫妻關系。
女方應悉心撫養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遺棄、家庭暴力行為
探望權的行使以不影響學業為準。
三、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后分開居住期間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的約定
雙方認可婚后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 等個人專用物品。
婚前財產:
男方
女方
婚前個人債權債務:
男方
女方
婚姻存續期間個人債權債務:
男方
女方
銀行存款 元,歸女方 元,男方 元;運營出租車,作價 元,歸女方 元,男方 元。
3)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無共同債務。
四、男方確認給女方經濟補償 元
五、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違約金 元。
六、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
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購房意向書是開發商與擬購房者為將來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而簽訂的預約合同?!逗贤ā返诰艞l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意思表示真實,所以開發商與擬購房者簽訂意向書時雙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告知的情況下,應當能夠簽訂購房意向書。
開發商與擬購房者在簽訂購房意向書時應當格外慎重,購房意向書簽訂在開發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那么在什么情況下簽訂購房意向書合法有效?本人認為開發商應在取得規劃部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之后,由開發商對擬購房者進行充分告知后,雙方經自愿簽訂購房意向書。
購房意向書的內容不必像房屋預售合同的內容那樣詳細,購房意向書只是預約合同,只要具備合同基本條款即可,建議意向書有以下基本內容: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認購面積、認購價格、認購時間、違約責任等條款。
張峰律師寫到:在商品房開發過程中,一些開發商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為在房屋銷售時能夠有一些穩定的購買群體,與有購房意向者簽訂購房意向書。對于該購房意向書的合法性實踐中認識不一,現根據相關規定談談自己的看法。
1、開發商與擬購房人簽訂購房意向書的法律性質。
購房意向書是開發商與擬購房者為將來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而簽訂的預約合同?!逗贤ā返诰艞l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睹穹ㄍ▌t》第五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意思表示真實,所以開發商與擬購房者雙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告知的情況下,應當能夠簽訂購房意向書。
開發商與擬購房者在簽訂購房意向。
書時應當格外慎重,購房意向書簽訂在開發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那么在什么情況下簽訂購房意向書合法有效?本人認為,開發商應在取得規劃部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之后,由開發商對擬購房者進行充分告知后,雙方自愿簽訂購房意向書。
購房意向書的內容不必像房屋預售合同那樣詳細,購房意向書只是預約合同,只要具備合同基本條款即可。建議意向書有以下基本內容: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認購面積、認購價格、認購時間、違約責任等條款。
4、最重要的一點:如果開發商同客戶簽訂的所謂購房意向書完全具備售房合同的條件,即應視為房屋買賣合同,其性質不再是購房意向書。
一、什么是分手協議書。
所謂分手協議書,是指男女雙方為解除同居關系,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所達成的書面協議。
我們通常所稱“分手”僅指戀愛中的男女因感情無法繼續發展下去,解除雙方同居生活的行為。不包含“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狀態下的分手。因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嚴格法律意義上的非法同居,諸如姘居、養情人等,是對我國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嚴重破壞,是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的一種嚴重侵害,與我們此處所講的`分手是不一樣的。
一般而言,男女雙方簽署的分手協議書包括如下內容:
1、雙方解除同居關系自愿分手的意思表示;。
2、關于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的處理意見;。
3、關于同居期間雙方共有財產的分割意見。
4、其他分手協議需要約定的內容。
戀愛中的男女在進行結婚登記之前所進行的同居行為雖未被我國法律所禁止,但它違背了傳統的倫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國法律所提倡。因此,同居行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建立在同居行為的基礎上當事人對同居行為的解除所達成的分手協議,自然也因缺乏法學理論基礎而不受法律保護。
因此,分手協議和同居協議一樣是無效的,自始無效。
雖然目前分手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很難得到法院的確認,但是男女雙方為擺脫同居關系簽署的分手協議仍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及解決雙方糾紛的功能型。畢竟,男女雙方簽署的分手協議書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愿,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一致表達。
目前法律上,分手協議書是無效的,但是仍具有現實意義。
分手協議書范本【二】。
男方:姓名、年齡、民族,住北京市海淀區路號室。
女方:姓名、年齡、民族,住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室。
男方與女方現因感情不合自愿分手,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非婚生子女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支付元撫養費,每月1日之前,女方將當月撫養費用打入男方指定的賬號。
二、女方每月逢單周六上午九時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晚八時之前送回男方處。遇有長假及特殊情況的探視,由雙方另行協商。
三、雙方同居期間共同購買的位于北京市路號室房屋系男女雙方共有房產,分手后屬于雙方的財產份額歸女方所有,男方放棄自己在該房內的財產份額。
四、雙方無共同債務,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五、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保險及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已無其它財產爭議。
立協議人:
男方(簽字)女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效力,除了上面寫的還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急!!!謝謝啦!
甲 方 :
乙 方 :
為共同發展,甲方計劃對乙方經營的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
發項目進行投資,為明確責任,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條款:
一、投資:甲方對乙方項目投資額的______________人民幣(因
項目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增,減投資額度),投資期限以項目全部 結算完畢為準。
二、分紅:按照項目完畢后決算的財務實際情況,以項目總投資 額按比例分紅。
三、撤資:甲方如需中途撤資,可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雙方協
商一致后可作撤資處理,乙方投資期間的分紅,等項目經營完畢后, 再行結算。
四、共同責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共同經營
投資項目,在項目經營過程中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風險共擔,利益 分成。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 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
您好!
您好!
首先,你們簽訂的口頭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qq、微信)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記載內容的形式。貴公司與某貿易公司的買賣合同屬于不要式合同(注:絕大部分合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另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起生效。因此,你們雙方之間的口頭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某公司必須履行協議,否則就構成違約,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其次,定金是我國法律規定的五種擔保形式之一。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但是,結合你們的具體情況,30萬元的.定金已經實際給付對方,似乎定金條款已經生效,但是該定金有兩個缺陷,一是數額超過了主合同標的額的20%,合同金額為100萬元,定金最多為20萬元,超過20%的部分無效;二是定金條款也只是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形式。因此,如果對方不認可的話,該定金的效力存疑。退一步說,如果對方認可也只能認定20萬元為定金,多支付的10萬元為預付款。貿易公司實際返還貴公司人民幣50萬元,其中40萬元為雙倍返還的定金,10萬元為返還的預付款。
再次,違約金與定金不可以同時適用。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需要注意的是,選擇權在未違約方。但是,如果某貿易公司的違約給貴公司造成了實際損失,貴公司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要求貿易公司進行賠償。
最后,如貿易公司堅持自己的主張,貴公司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合同當事人之間可以通過協商來解決問題。大家心平氣和地進行溝通,擺事實,講道理,消除誤解,達成諒解,最終達成一致解決問題。
合同當事人可以邀請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調解,在第三方的居中斡旋下,最終達成一致解決問題。
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仲裁來解決問題。仲裁的前提條件就是必須有書面的仲裁協議,其形式既可以是事先或者事后專門達成的仲裁協議,也可以是合同中的仲裁條款。需注意的是,我國仲裁是一裁終局制,即一次裁決立即生效。當事人對仲裁裁決必須履行,否則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除非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具有法定情形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撤銷或者申請不予執行該裁決。
合同當事人如果和解、調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調解,同時也沒有訂立仲裁協議,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協議管轄的需要考慮周全,比如,選擇上海等法制環境較好的大城市。另外,只能選擇一個法院,而且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建議最好聽取律師等專業人士的建議。
我國法院實行二審終審制,及對一審法院的裁判不服可以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作出的裁判立即生效,但是,當事人可以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向法院提起申訴,要求再審;或者請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要求再審。
盡管我國法律對絕大部分合同沒有規定專門形式,本律師還是建議簽訂合同采用書面形式比較好。萬一有爭議,口頭合同有“口說無憑”的缺陷,維權起來較為困難。當然,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由律師參與把關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勞動合同一式三份還款協議書屬于合同,合同的成立生效需要具備法律規定的要件。首先,雙方要表意一致,這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其次,協議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這是合同有效的前提;若協議的締約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所進行的民事權利義務所指向的標的屬于其所有等等。
最后,協議的生效條件達到,若沒有約定生效條件的`,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約定生效條件的,雙方不僅不要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還需生效條件成就。
具體都還款協議時,首先雙方應該具有債權債務關系的當事人,其次,還款協議約定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最后,雙方應規范簽字或蓋章。
欠款分期還款協議。
甲方(債權人):電話:
乙方(債務人):電話:
乙方擔保人:電話:
為了不增加債務人償還欠款的負擔,不給債權人帶來經濟損失,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人民幣12600元(大寫壹萬貳仟陸佰元整。)。
2.利率:按照6個月分期支付欠款,月利率5%執行。
具體每月支付欠款為:20xx元*(1+5%)=2100元。(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3.每月的還款時間:每月25號之前,逾期一天,每天以30元作為懲罰。
4.還款期限:乙方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至年月日全部還清債務。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將作為還款的抵押,并提供文字材料證明。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欠款分期還款協議書欠款分期還款協議書。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甲方的欠款及利息。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文字材料證明。
第四條違約責任及其它事項。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應負違約全部責任。按照欠款本金的雙倍給予甲方賠償(即違約后,償付甲方貳萬肆仟元人民幣)。
2.如果乙方出現逃逸或者去向不明聯系不到本人,則剩余的欠款由擔保人予以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經擔保人見證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乙方擔保人簽字:簽約日期
1、協議也即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屬于私法的范疇,對于私法來講,法不禁止皆可為。只要該協議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那么該協議在你們當事人之間就是有效的。
2、你所說的情況參雜了各種問題,但歸根到底與法律的規定并不沖突,是你理解的問題。譬如你所說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對外承擔全部責任,但協議約定雙方分擔責任,這個協議在你們雙方之間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對于第三人,這個協議對其是無效的。
1、只要協議書的內容沒有法律所禁止的規定,并且是在雙方公平、自愿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有法律效力。
2、如果協議中的內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規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但對法律有禁止規定的條款將無效!
3、自行達成的協議是可以反悔的,但在訴訟中將做為一項考量的參照。經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公證部門等主持達成的協議完全有效。
律師:婚內忠誠協議是指夫妻之間違反忠實義務的一方給付對方若干財產的協議。違反夫妻忠實義務,應當作狹義理解,是指夫妻一方與第三方發生性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生自由權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與情投意合的異性自愿發生性行為,屬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是一種基本權利,高于其他權利。夫妻忠誠協議,就是通過一紙協議,將夫妻雙方一些基本人身權利予以限制甚至是剝奪,就其本質而言,是違背《憲法》的,因此無效。
我國《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狈蚱揠p方互負忠誠義務,是一種道德上的`義務,違背這種義務要受到道德的譴責,但不能以法律加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闭f明《婚姻法》第四條是一個宣言性的條款,它本身是不可訴的,法律對忠實義務沒有強制執行力,只能與有關離婚、過錯損害賠償的條款一起援引提起離婚訴訟。
關于忠誠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如果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如雙方自愿,無論按原協議,還是簽訂新的協議都沒有問題。如果以訴訟的方式離婚,按照《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編輯:請結合本期案例談一下違背忠誠義務后離婚產生的財產分割問題。
律師:法律為了維護公序良俗,保護受害者一方的利益,《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法律對無過錯一方增加了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如果雙方都違背忠誠義務,《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七條規定,“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
本期案例中,婚房的價款雖系由丁杰的母親賬戶轉賬至開發商處,但在備案合同中為丁杰與姜玲兩個人的簽名,契稅證亦記載為共同所有,應該認定為對房產權屬的處分行為,房產不能視為借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丁杰是過錯方,因此只獲得了40%的房屋折價款。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乙方xx之夫。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甲方xx之妻。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登記結婚之前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債務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有誰承擔。
1、甲方婚前個人財產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票(名稱、號碼)、股權(持有××公司××%的股份)、車輛(××牌轎車一輛,牌照號為××××)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說明,注明財產所有者的名字)。
2、乙方婚前個人財產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票(名稱、號碼)、股權(持有××公司××%的股份)、車輛(××牌轎車一輛,牌照號為××××)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說明,注明財產所有者的名字)。
第二條、雙方自登記結婚之日起,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采取約定夫妻財產制——即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詳情如下:
1、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財產收益【財產收益的范圍詳見第二條第3款的特別約定條款(3)】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等歸各自所有。
2、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注:無法證明出資方的,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歸誰所有);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經雙方確定數額后各自承擔一半。
3、特別約定條款
(1)本協議簽字之日前,雙方共同使用的裝修、家電包括 、家具包括 、其他生活用品包括 系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3)甲、乙雙方財產收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a工資、獎金;b生產、經營的收益;c知識產權收益;d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e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f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g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買斷工齡取得的費用以及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法說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甲方: 乙方:
一、離婚協議是什么?
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于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這與離婚訴訟是一種復合之訴的道理是一樣的。
二、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
首先,我國法律對婚姻關系的解除采登記要件主義和訴訟要件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既可以選擇登記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隨著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認識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因此,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后又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
三、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
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彪m然這里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
但我們仍可從中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條款的效力的有條件的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
分家與析產是不同的,但二者往往合在一起稱“分家析產”。農村的分家析產帶有特殊性,往往包括析產、贈與、放棄、贍養等綜合內容。因為分家的情況較復雜,必須全體家庭成員一致同意并簽名。
二、基本內容
協議書基本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一 ) 立約人的基本情況,在家庭中的輩份稱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財產細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見證人姓名,見證人不是必須的,可以自愿設立;
( 六 ) 立約人、證人簽名和手印;
( 七 ) 立約的具體時間及執行日期。
三、范文
協議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與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個子女,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別無其他子女。________與________夫婦共同建造(購買)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 ?,F結合家庭實際情況,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就上述房產歸屬事宜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產分歸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對上述房產的分歸均無異議
三、________、________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四、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及時持相關手續去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五、本協議經當事人簽字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協議人:
年 月 日
(備注:1.本協議書僅為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后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本人柏林祥,出生一九三五年,現年六十五歲,其妻王樹珍,生于一九三九年,現年六十一歲,家住鹽城市伍佑鎮永明四組,皆已花甲有余,畢生有兩個兒子,大兒:柏中明,大兒媳:吳建霞;二兒:柏中根,二兒媳:高秀榮,皆已生子,成家立業,實屬幸事,常言道,有千年之父子,無千年之弟兄,各房點燈各房亮,如今我倆老意欲將全部家產按兄弟倆平分贈予你們,每人各得壹份,望你們分得家產后各自努力,勤儉治家,振興家門。
房產:堂屋叁間,廚房叁間,現將此房產及全部家具用品分成兩份。
大兒:柏中明,常屋東壹間半,廚房北壹間半,家具用品,睡柜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園桌面壹張,張柜壹只,家神柜壹只,大桌子壹張,小桌子壹張。
二兒:柏中根,堂屋西壹間半,廚房南壹間半,家具用品,睡柜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加元 桌面壹張,三門櫥壹只,碗柜壹只,回腳床壹張,書桌壹張,四抽屜壹張。
廚房暫由父母居住,等二老百年后由兄弟二人平分。
關于父母的贍養,每戶每年支付贍養費伍佰元。必須在每年年初支付,不得拖延。
父母二人年齡已高,身體一年不如一年,所需看病,醫療費除父親單位報銷外,其余部分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若父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服侍及照料之義務由兄弟二人輪流共同承擔,費用共擔。
兩位老人百年后由二兄弟處理后事,喪葬費費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
此協議一式三份,由父母、大兒子大兒媳、二兒子二兒媳各執一份。
父母親簽字:
大兒子: 二兒子: 大兒媳: 二兒媳: 見證人:
年 月 日
協議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三)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與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子女,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夫婦共同建造(購買)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F結合家庭實際情況,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就上述房產歸屬事宜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產分歸________、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對上述房產的分歸均無異議
三、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及時持相關手續去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四、本協議經當事人簽字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協議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那些輕視人民調解協議書的人可要注意了,今后可不要隨隨便便“毀約”了。從11月1日起,人民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公民將不得隨意撕毀、拒不履行雙方自愿協商達成的調解協議,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明確規定的。與此同時,司法部也頒布了《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設置、組成和運行機制,調解民間糾紛的范圍,方式和分工,程序和要求,以及人民調解協議的訂立和履行。這兩部法規都將于11月1日起施行。
調解協議以誠為本。
上法庭將被作為證據。
根據相關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
法律界人士說,對調解協議法律地位的確認意味著人民調解協議在法庭上將被作為一種證據對待。過去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如一方當事人反悔,按照民事法的規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這個過程中,調解協議變成了可有可無的東西。而今后,調解協議一旦達成,如果反悔不履行,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但調解協議這時就變成一個證據,法院受理后審查你這個協議是否有效,只要調解協議的內容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的,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及社會公共利益,也不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況的,人民法院就以此作為解決當事人糾紛的依據,以裁判的形式維護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要求你履行。因此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應以誠信為本遵照履行,隨意反悔將行不通。法學家們認為,調解協議的“橡皮圖章”變硬了,這表明法律對于誠信行為的保護力度加強了。
只有經過公證。
法律界人士同時提醒人們注意,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并不意味著具有強制執行效力,除非經過公證。即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執行調解協議,必須經過公證。這是因為符合條件的人民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而民事合同本身是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只有在經過公證程序公證后,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具有債權內容的調解協議,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人可以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人民調解協議。
訴訟時效為兩年。
此外,還要提醒注意的是人民調解協議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原糾紛的訴訟時效因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而中斷。調解協議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后,當事人以原糾紛起訴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協議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的判決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要求變更撤銷。
誰主張誰舉證。
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者撤銷調解協議或者請求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人民法院將依法支持,但是,提出主張的當事人必須舉證。
點評:與訴訟制度接軌。
法律界人士指出,以前調解協議缺乏法律的約束力,當事人可以隨意反悔,這不僅挫傷了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還無助于公民“誠信”意識的培養和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也不利于社會穩定長效機制的形成。以往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效力,很多人認為人民調解在處理糾紛中起不到什么作用,便出爾反爾,或調解后仍紛紛起訴到法院,使法院非訴案件所占比例較大。在80年代每發生17起民事調解只有1起訴訟到法庭,而現在1.7起民事調解就有1起告到法庭。這不僅加重了法院辦案壓力,也削弱了調委會的權威性和聲譽。合法調解協議書有了法律效力后,實現了人民調解與民事訴訟程序的接軌,使法院可以減少一般民事案件,集中力量辦理重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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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性別:男性別:女。
民族:民族: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于年月至年月同居,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兒,名,因雙方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友好協商同意____同居關系,雙方在__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分手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分手。
二、女兒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負責,男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各類費用以及由分手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并可帶孩子出外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
三、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同居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雙方確認在同居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即男女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六、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________。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乙方xx之夫。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甲方xx之妻。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登記結婚之前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債務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有誰承擔。
1、甲方婚前個人財產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票(名稱、號碼)、股權(持有××公司××%的股份)、車輛(××牌轎車一輛,牌照號為××××)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說明,注明財產所有者的名字)。
2、乙方婚前個人財產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票(名稱、號碼)、股權(持有××公司××%的股份)、車輛(××牌轎車一輛,牌照號為××××)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說明,注明財產所有者的名字)。
第二條、雙方自登記結婚之日起,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采取約定夫妻財產制——即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詳情如下:
1、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財產收益【財產收益的范圍詳見第二條第3款的特別約定條款(3)】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等歸各自所有。
2、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注:無法證明出資方的,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歸誰所有);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經雙方確定數額后各自承擔一半。
3、特別約定條款。
(1)本協議簽字之日前,雙方共同使用的裝修、家電包括、家具包括、其他生活用品包括系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3)甲、乙雙方財產收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a工資、獎金;b生產、經營的收益;c知識產權收益;d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e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f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g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買斷工齡取得的費用以及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法說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甲方:乙方:
一、離婚協議是什么?
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于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這與離婚訴訟是一種復合之訴的道理是一樣的。
二、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
首先,我國法律對婚姻關系的解除采登記要件主義和訴訟要件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既可以選擇登記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隨著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認識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因此,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后又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
三、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
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彪m然這里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
但我們仍可從中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條款的效力的有條件的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
勞動合同一式三份還款協議書屬于合同,合同的成立生效需要具備法律規定的要件。首先,雙方要表意一致,這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其次,協議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這是合同有效的前提;若協議的締約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所進行的民事權利義務所指向的標的屬于其所有等等。
最后,協議的生效條件達到,若沒有約定生效條件的,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約定生效條件的,雙方不僅不要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還需生效條件成就。
具體都還款協議時,首先雙方應該具有債權債務關系的當事人,其次,還款協議約定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最后,雙方應規范簽字或蓋章。
甲方(債權人):電話:
乙方(債務人):電話:
乙方擔保人:電話:
為了不增加債務人償還欠款的負擔,不給債權人帶來經濟損失,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人民幣12600元(大寫壹萬貳仟陸佰元整。)
2.利率:按照6個月分期支付欠款,月利率5%執行。
具體每月支付欠款為:20xx元*(1+5%)=2100元。(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3.每月的還款時間:每月25號之前,逾期一天,每天以30元作為懲罰。
4.還款期限:乙方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至年月日全部還清債務。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將作為還款的抵押,并提供文字材料證明。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欠款分期還款協議書欠款分期還款協議書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甲方的欠款及利息。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文字材料證明。
第四條違約責任及其它事項。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應負違約全部責任。按照欠款本金的雙倍給予甲方賠償(即違約后,償付甲方貳萬肆仟元人民幣)。
2.如果乙方出現逃逸或者去向不明聯系不到本人,則剩余的欠款由擔保人予以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經擔保人見證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乙方擔保人簽字:簽約日期
夫妻忠誠協議是否有效應該區別對待,單純性的“忠誠協議”的約定或承諾,例如“損失費”、“賠償款”、“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無過錯方所有”的約定或承諾屬于違約責任,應確認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關系的約定,如“不得離婚、必須離婚、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典型案例】
關于夫妻忠誠協議,最典型的一個案例是上海市閩行區人民法院的一個判例。 原告曾某(男方)離婚后通過征婚,與也曾離異的賈某(女方)相識。經過短暫的接觸,幾個月后雙方登記結婚。由于兩人均系再婚,為慎重起見,2000年6月,夫妻倆經過“友好協商”,簽署了一份“忠誠協議書”。
協議約定,夫妻婚后應互敬互愛,對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觀和責任感。協議書中還特別強調了“違約責任”:若一方在婚期內由于道德品質的問題,出現背叛另一方不道德的行為(婚外情),要賠償對方名譽損失及精神損失費30萬元。協議簽訂后,在婚姻存續期間,賈某發現曾某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系。
2002年5月,曾某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與此同時,賈某以曾某違反“夫妻忠誠協議”為由提起反訴,要求法院判令曾某支付違約金30萬元。
法院經過審理,依據雙方達成的忠誠協議,判決曾某支付對方“違約金”30萬元。后曾某不服上訴,二審中經法官調解,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曾某向賈某支付25萬元,雙方握手言和。 此判決一出,實際是認可了夫妻忠誠協議的法律效力,立即引起了法學理論界的軒然大波,由此也引發了夫妻忠誠協議到底是否有效的爭論。
在此情形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具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適用問答選登(二)》,就忠誠協議方面問題作出了回答:《婚姻法》第4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是一種道德義務,而不是法律義務,夫妻一方以此道德義務作為對價與另一方進行交換而訂立的協議,不能理解為確定具體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如此,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這一解答,實際上又否認了忠誠協議的效力。
【各方觀點】
第一種意見認為協議有效。夫妻忠誠協議屬于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并不違法,夫妻忠誠本來就是法律規定的內容,屬于法律明確的要求,協議雙方等于把法定的義務變成了約定的條款,法院應當予以認可;婚姻本身即契約,一方在背叛對方之前,就得考慮違約所要付出的代價。從這個意義上說,忠誠協議對于維系婚姻穩定將起著積極作用。
第二種意見認為協議無效?;橐鲫P系是人身關系,以愛情為基礎,不能通過協議設定,夫妻間應相互忠誠僅僅是一種價值取向,而不是一種具有強制性的責任;《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而非“必須”,“應當”意在提倡,只有“必須”才是法定義務。法律允許夫妻對財產關系進行約定,但不允許通過協議來設定人身關系。人身權是法定的,不能通過合同來調整。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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