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時地發布通知可以幫助大家及時了解重要信息,保證各項工作和活動的順利進行。隨著科技的發展,電子郵件成為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常用的通知方式之一,以下是一份電子郵件通知范文。
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彩票資金構成比例政策管理,彰顯國家彩票的公益性和社會責任,促進彩票事業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關于印發彩票發行銷售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102號)、《財政部關于印發彩票機構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2]89號)等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益彩票和責任彩票宗旨。彩票資金構成比例既要實現政府特許發行彩票籌集資金發展社會公益事業的宗旨,也要為彩票機構開展業務提供經費保障;既要滿足社會公眾對彩票的文化娛樂需求,保護彩票購買者的積極性,也要合理控制彩票游戲的刺激性,彰顯國家彩票的社會責任。
(二)堅持嚴格的`管理權限。彩票資金構成比例由國務院決定,各彩票品種按照彩票游戲銷售額計提彩票獎金、彩票發行費、彩票公益金的具體比例,由財政部按照國務院的決定確定。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可在獎金比例不超過75%的范圍以內,根據彩票發行銷售需求狀況及不同彩票品種的特征,確定具體彩票游戲的資金構成比例。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的業務費提取比例,由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根據彩票發展需要提出方案,報同級民政部門或者體育行政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后執行。
(三)堅持比例返獎。各彩票品種應當合理設計彩票獎金、彩票發行費、彩票公益金的具體計提比例。彩票獎金應當采取比例返獎方式設計,即彩票獎金按一定比例從彩票銷售額中提取。
二、政策調整主要內容。
(四)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彩票發行機構申請開設彩票品種或變更彩票游戲規則的,彩票資金構成比例應按以下要求擬定:
1、嚴格限定彩票獎金比例。彩票獎金比例應在堅持比例返獎的原則和國務院批準的最高限度以內,根據彩票需求狀況及不同彩票品種的特性擬定。要適當控制單注彩票最高中獎獎金額度,合理設置彩票設獎金額,提高彩票中獎面,增強購彩體驗和娛樂性。
2、切實保障彩票公益金比例。彩票發行機構應當根據彩票需求狀況及彩票品種的特性,在彩票游戲規則中合理擬定彩票公益金比例。彩票公益金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0%。
3、合理控制彩票發行費比例。彩票發行費比例應按照彩票品種特性、發行規模和發行方式等合理擬定。其中,傳統型、即開型彩票發行費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5%,樂透型、數字型、競猜型、視頻型、基諾型等彩票發行費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3%。
(五)自1月1日起,對經財政部批準已上市銷售的彩票品種,傳統型、即開型彩票發行費比例暫維持15%不變;樂透型、數字型、視頻型、基諾型彩票發行費比例超過13%的,一律調整為13%,不超過13%的,暫維持其發行費比例不變;競猜型彩票游戲公益金比例低于20%的,一律將其發行費比例下調2個百分點。以上下調的彩票游戲發行費比例,除將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游戲發行費下調的一個百分點轉入該游戲調節基金用于返獎等外,其余的應當全部用于上調相應彩票游戲的公益金比例。
三、做好政策銜接。
(六)需要下調已上市銷售彩票游戲發行費比例的,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按照合理確定分擔機制、保障彩票代銷者合理費用的原則要求,于11月30日前提出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業務費提取比例調整方案,按程序報批后執行。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要切實做好彩票發行銷售系統、財務、統計等各項調整工作,嚴格按照調整后的計提比例及時、足額繳交彩票公益金。
(七)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應當按照調整后的彩票公益金比例和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及時、足額執收上繳中央財政的彩票公益金。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彩票資金和彩票機構財務管理,盤活用好結余資金,按時下達彩票機構預算并核撥經費,確保彩票發行銷售工作平穩運行。
財政部。
2010月21日。
司屬各門店店長:
10月22日,公司組織召開月度工作考核方案培訓會,會中總經理根據《公司月度工作計劃與總結調整方案》的相關條例,要求各門店店長每月按時提交《月度工作計劃表》、《周工作計劃表》和工作日志。
總經辦自11月5日起,就各門店店長以oa形式提交的工作日志進行了檢查。通過5天的檢查工作,發現工作日志存在未按時提交、一日多交、提交格式不規范、提交內容表述不全面具體等現象。為進一步加強各門店店長工作日志的規范管理,有效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確保工作日志能充分發揮對各門店主要工作的跟進、落實和業績證明的作用,現將相關要求重申如下:
1、要求各門店店長以身作則,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日志管理辦法》及時提交,以便于加強對各門店的工作進行跟進和監督。
2、根據本門店當日的工作事項,要求各門店店長分別規范填寫“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問題的解決情況”和“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填報內容真實、具體。
3、從本月12日起,總經辦將加強對各門店提交的工作日志進行檢查和監督,對違反公司《工作日志管理辦法》的人員,嚴格按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特此通知。
總 經 辦
2017年11月11日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規范化管理,培養員工的良好工作作風,做到各項工作年有目標,月有計劃,周有進度,天有日志。促進各項工作落實,并利于工作監督檢查與總結。自今日起實施工作日志制度,每位員工要按本方案堅持工作日志制度,如實記錄個人的工作進度、落實情況等,人事部將工作日志作為考核依據。
一、 實施工作日志的目的和意義
(一)以工作日志為載體,提升工作能力。工作日志反映的不僅是工作態度,還能反映出工作能力。把瑣碎繁雜的工作記憶轉變成書面文字的過程也是梳理工作思路、總結經驗教訓的過程,能在潛移默化中提高個人的方案表述水平,同時能夠對前期工作查缺補漏,推進下一步工作開展。
(二)以工作日志為鏡子,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日志制度使員工每天的工作都能在日志中得以體現,記錄工作日志的壓力會轉變成推動工作的動力,促使自我鞭策,自覺在有限的時間里更有效地完成更多的.工作內容,提高工作效率。
(三)以工作日志為依據,提高工作決策科學性。工作日志表面上是寫文字,事實上是干工作。工作日志的實施,可以對每位員工的工作內容、進度和結果等有直接的了解,本人也可以對自己每天每時的工作做客觀的自我評估衡量。
二、適用范圍
《工作日志》適用于新亞博一全體員工。
三、《工作日志》的填寫
工作日志記錄本人每天工作內容。工作主要指日常工作、突發工作及其他工作。具體記錄按工作日進行,記錄工作情況,包括工作項目、工作進度、遇到的問題、建議意見及辦理結果等。語言要求簡潔精練,重點突出,力求規范,避免胡謅和瞎編。
四、《工作日志》的管理
所有人員的《工作日志》實行周報審核制度,每天《工作日志》必須當天以郵件的形式發送給總經理審核,并抄送人事行政部備案。
五、檢查與指導
實行每天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檢查主要是看工作日志是否規范認真和到位,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現象。在檢查和抽查中如發現問題,當事人須向總經辦說明情況,人事部實行周通報制度,對未按時提交工作日志員工,人事行政部給予懲罰(樂捐快樂基金)。因故未交工作日志者要出具書面說明材料,無故不交者一律通報批評并處罰100元。
六、試行時間
本辦法自2012年2月06日起開始試行。
2012年2月06日
人資行政部
為規范公司業務合同簽訂程序,最大限度的避免風險,保障公司和業務人員的權益,特下發本通知,對業務合同簽訂流程進行明確和規范:
一、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為公司一樓會議室,要求客戶來公司簽訂合同,簽訂過程進行錄像存檔。對于年老或行動不便的保證人等人,可視具體情況選擇簽訂地點,但簽訂過程要全程錄像,并進行歸檔。
二、簽訂人員
簽訂合同一律采取雙部門共同面簽的方式,由業務部門與法務部(或風控部)派人共同面簽。
三、簽訂流程
2、面簽人與客戶說明所要簽署的合同種類、份數;
3、簽訂合同。
四、錄像存檔
在公司簽訂合同時,使用筆記本電腦與攝像頭進行錄音
錄像,簽訂合同前需將錄像設備提前準備好;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出簽訂合同時,由面簽人員使用手機進行錄像拍照。所有錄像均需與合同一并歸檔保存。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實施,請業務人員提前與客戶做好溝通工作,以免影響公司的業務開展。
風控部 2017年11月11日
為規范公司租賃合同管理,規避合同出現錯誤風險,對租賃合同簽訂流程進行明確和規范:
一、租賃合同簽訂流程
業務員和客戶洽談完畢后準備簽訂合同時,從文員領取《認租審批流程表》和《租賃合同》并填寫合同編號記錄,合同填寫完畢后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核合同內容,部門經理核對無誤后由部門總監審批交款流程,文員見到部門總監簽字后再次進行核對合同內容,無誤后進行錄入系統,再由業務員帶客戶到財務部收款處進行繳款,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到財務部收款處,一份由客戶持有,業務員將收據和合同復印件交到文員進行整理存檔(附:決不允許先交款后補合同)
二、過錯處罰
在簽訂合同時,如果書寫錯誤導致合同作廢的,業務員處罰10元現金,當天交到文員,并做好登記,如提交到部門經理審核時發現到填寫錯誤,業務員第一次處罰200元(從工資中扣除),第二次按自動離職處理!文員在錄入系統前核對檢查中發現錯誤,則經理連帶責任處罰200元(從工資中扣除),如果部門總監或財務部發現合同書寫錯誤,則業務員處罰200元、部門經理處罰200元、文員處罰200元(從工資中扣除)。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招商中心
2017-5-29
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各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東省食品攤點備案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食品攤點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食品攤點管理,促進從業人員主體責任得到落實;食品攤點經營布局更加合理,經營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經營秩序更加規范;食品攤點監管能力進一步提升,監管制度更加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基本確立;食品攤點示范創建蔚然成風,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明顯增強。
二、工作內容。
(一)切實加強監管。
1.掌控監管底數。將全縣所有食品攤點納入監管視野,開展調查摸底,掌控總體數量,對未備案的食品攤點進行動態管理。
2.依法開展備案。及時接收食品攤點備案信息,建立食品攤點動態名錄,做好備案信息的動態更新。
3.強化監督檢查。結合日常檢查、投訴舉報、監督抽檢和快檢手段,合理確定檢查頻次,排查風險隱患,對銷售無合法來源和來源不明食品等問題的食品攤點,依法從嚴查處。
4.加強信息公開。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食品攤點的備案、信用、日常監督檢查以及違法行為查處等信息,及時發布食品攤點食品安全風險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開等手段引導公眾合理消費。
(二)完善規范機制。
1.完善監管機制。加快建立食品攤點監管長效機制,細化工作標準和流程。采取動態監管、錯時監管、有因監管、明查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完善手段,加強監管。
2.健全社會共治機制。強化多元主體參與,調動社會各方力量,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從業人員主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社會共治格局。
3.完善信用約束機制。按照一攤一檔的要求,建立食品攤點信用檔案。對有違法失信行為的,加大監管力度,增加檢查頻次。建立食品攤點市場退出機制,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業禁入。
(三)引導提檔升級。
1.引導規范經營。在縣政府領導下,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眾、保障安全的原則,各相關部門配合,引導食品攤點進入集中經營街(區、園、村)、集中交易市場等場所生產經營。鼓勵開辦食品攤點集中經營場所,對食品攤點進行集中管理。
2.引導示范創建。至,全縣創建食品小作坊、小餐飲或食品攤點示范街(區、園、村)不少于5個。發揮典型帶動作用,支持示范街(區、園、村)爭創“食安山東”品牌。
責任分工。
(一)各鎮街: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方便公眾的原則,劃定食品攤點經營區域、經營時段,確定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禁止食品攤點經營的區域,并向社會公布;指派專人負責食品攤點備案工作,根據備案信息當場制作、發放食品攤點信息公示卡,并及時將備案信息告知縣食藥監管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食品安全協管員或者信息員,明確其職責和相關待遇,組織其協助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進行日常管理和信息報告,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
(二)縣行政執法局:依照城鎮容貌、環境衛生、餐廚廢棄物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負責食品攤點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戶外公共場所食品攤點的無證經營行為。
(三)縣食藥監局: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加強對食品攤點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實施風險分級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將食品攤點納入年度食品抽檢計劃,按照規定進行抽樣檢驗,并向社會公布檢驗結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職責范圍內公布食品攤點食品安全的'相關信息。
(四)縣質監局:加強對食品攤點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五)縣衛計局:加強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職責范圍內公布食品攤點食品安全的相關信息。
(六)縣公安局:健全案件線索通報、移交案件承辦等工作機制,配合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對食品攤點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街要加強領導,將該項工作納入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內容,明確任務,強化措施,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靠上抓,積極配合各鎮街開展食品攤點監管整治、規范提升行動。
(二)加強協作,密切配合。食品攤點的監管工作涉及多部門、多層面、多環節,是一項系統工程。各鎮街及各有關部門要明確監管工作的事權及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三)加強督導,確保實效。各鎮街和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內容和責任分工,對食品攤點開展全面細致的摸底、備案、監管和信息公開工作,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成立檢查工作組,對各鎮街轄區內食品攤點的監管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經檢查發現責任不落實、不作為、互相扯皮和推諉的單位和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
附件:1.山東省食品攤點備案辦法。
2.山東省食品攤點信息公示卡。
金鄉縣食品安全委員會。
1、為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檢查等。
3、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的制定、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資材倉庫負責公司工作服的保管、發放。
4、工作服的發放標準按照實際情況操作。
5、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a、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b、行政專員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制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c、行政專員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行政專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行政倉庫保管。
d、行政專員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按部門統一到資材倉庫領取,倉管員要按照綜合管理部的要求如數發放。
部屬各單位:
近期對一線生產行為規范巡視中,發現個別員工未按規定穿著工作服、工作鞋和反光背心進入工作現場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不僅影響機務形象,同時也易造成人身傷害。飛機維修注重“安全第一”,也包含維修人員工作中的自身安全,因此規范工作時的著裝既是一種勞動保護措施,又能體現機務的精神風貌。浦東航線維修部以規范工作著裝為抓手,逐步梳理安全各個環節,盡快完善sms體系,營造人人遵章守紀和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特此重申員工工作期間著裝要求,現將具體要求如下:
一、 一線員工在工作期間,要穿著公司統一下發的機務工作服、工作褲及工作鞋并穿戴統一的反光背心。嚴禁員工混裝穿著進入禁區工作現場。
二、各科室員工工作期間著裝要求:整潔、大方得體。男員工夏天著襯衣,著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女員工不得穿牛仔服、運動便裝、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服裝。
三、凡有員工違反著裝要求的,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并在部門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第二次違反著裝要求的將在部門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并記入個人當月績效考核中。
四、部屬各單位干部需認真配合、督促本單位員工遵守工作期間的著裝要求。如本單位員工一月累計違反著裝要求超過三人次,則相關單位干部按管理要求不到位記入當月績效考核中。
五、業務室檢查組應本著實事求事的精神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安全生產各個環節有序開展。
六、部屬各級干部在值班期間,應嚴格按規范著裝要求著裝,未按要求著裝的干部違反一次,則在部門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并記入個人當月績效考核中。
各支行,分行機關各部門:
2015年員工行服定制工作已結束?,F將員工行服著裝標準通知如下。
1、自2015年12月6日(下周一)起,一線窗口員工(包括儲蓄崗位、會計崗位及敞開式集中辦公的信貸崗位員工)在崗工作,必須統一穿著2015年最新定制的行服套裝(莊吉集團制作的'西裝、襯衫)。男員工佩戴新款領帶,女員工佩戴領結。同一工作區域內的女員工佩戴的領結,顏色必須一致。
2、大堂經理、理財經理在崗工作,必須穿著2015年最新定制的行服西裝和兩個崗位的特制襯衫。同時佩戴兩個崗位特制的領帶、領結,以區別普通柜員。
3、后線員工在指定的著裝時間必須著裝上崗。著裝標準為陽光集團制作的行服套裝,或莊吉集團制作的行服套裝。嚴禁兩款服裝交叉穿著,或行服與便裝混穿。
4、配發唐裝的窗口員工,穿著唐裝的時間,按照分行個人金融部的規定執行。
5、其它著裝要求,按分行綜合管理部日前發送的《關于重申工作著裝事宜的通知》執行。
特此通知。
各經營戶:
為繼續推進“鐵腕治霾”行動,進一步規范縣城區食品攤點經營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容環境,依據《食品安全法》、《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洋縣城區臨時便民攤點設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2017年露天燒烤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在縣城區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用地從事食品加工經營的經營戶,應先在洋縣城管執法局申請辦理《臨時攤位證》,持《臨時攤位證》等其他資料到街道辦事處(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申請辦理《食品攤販備案登記證明》后方可經營。
二、凡在縣城區從事早、夜市經營占用人行道的,必須嚴守經營時間,即:早市休市時間為早上9:00;夜市為下午18:30--次日凌晨2:00。
三、嚴禁在縣城市容管理嚴管示范街范圍內(唐塔路、文明路、武康路),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用地從事食品加工經營。露天燒烤必須在劃定區域內集中經營??h城區劃定三個露天燒烤集中經營區,即儻濱片區(含鹮飛橋西側);城東臨時市場片區(含城東停車場外側人行道);望江路西段及東城夜市片區(須限制總量)。有固定門店的經營戶占道經營的,必須經洋縣城管執法局現場查勘,劃定占道范圍,在規定時段內有序經營。經營攤點及顧客停車,嚴禁隨意占用道沿下機動車道及停車位,必須確保交通暢通及交通安全。
四、所有經營攤點必須符合“八統一”的要求。必須使用天然氣、液化氣、電等清潔燃料,嚴禁使用煤炭。占道經營場所必須鋪設地毯或地氈,謹防油污污染道路。必須設置垃圾桶、泔水桶,自行收集餐飲垃圾和泔水,不亂扔垃圾、亂倒污水,做到人在地凈、人走場清。
五、所有經營攤點必須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10日內,按要求進行整改,辦理證照。對拒不整改、繼續違反本“通知”規定者一律取締,并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28日。
各市、縣(市、區)衛生局:
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規范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應當在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體負責。通過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日常門診、健康體檢、醫務人員入戶服務等多種方式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并根據服務提供情況做相應記錄。健康檔案信息應當齊全完整、真實準確。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配合做好健康檔案的補充和完善工作。居民健康檔案內容主要由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記錄、重點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衛生服務記錄組成。
各地要加快第三輪參合農民健康體檢工作進度,2017年必須達到30%以上。結合健康體檢新建的居民個人健康檔案,應嚴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試行)》(浙衛發2017196號,以下簡稱《規范》)要求建立。對于原有的健康檔案,要結合居民健康體檢及高血壓等重點慢病的隨訪管理,按照《規范》的要求,逐步更新和完善已建的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理動態記錄連續、完整的,視為規范化健康檔案。
二、有效使用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健康檔案應當統一存放于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時,應當調取并查閱居民健康檔案,及時記錄、補充和完善健康檔案。要做好健康檔案的數據和相關資料的匯總、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統計工作,了解和掌握轄區內居民的健康動態變化情況,并采取相應的適宜技術和措施,對發現的衛生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醫療和康復等服務。以居民健康檔案為平臺,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變服務模式,實現對城鄉居民的健康管理。
三、規范管理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城鄉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在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檔案時,要符合《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鶎俞t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的調取、查閱、記錄、存放等制度,明確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相關責任人,保證居民健康檔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落實好建立健康檔案的機構、人員、經費和設施等保障措施并加強對建立健康檔案工作的'監督管理。
露健康檔案中的居民個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隱私信息。除法律規定必須出示或出于保護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檔案不得轉讓、出賣給其他人員或機構,更不能用于商業目的。
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因故發生變更時,應當將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完整移交給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或承接延續其職能的機構管理。
四、積極推進城鄉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化建設
各地要嚴格按照衛生部《健康檔案基本架構與數據標準(試行)》(衛辦發201746號)、《基于健康檔案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指南(試行)》和《浙江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試行)》(浙衛發2017196號)等有關文件的要求,制定城鄉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化建設的工作方案和技術路線,建立標準統一、信息共享的居民個人電子健康檔案和符合健康檔案數據元標準的區域衛生信息資源數據中心及健康信息服務平臺,各級中心和平臺要加快接入我省衛生系統業務虛擬專網,實現居民個人電子健康檔案在全省跨機構、跨區域的信息共享,并根據工作要求定時標準化上傳省級衛生信息資源數據中心。加強衛生信息資源整合,有效利用疾控、婦幼、計劃免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信息系統資源,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實現區域內醫療衛生信息資源共享。
五、加大培訓和技術指導力度
各地要加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培訓力度,對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的相關政策、知識技能、任務要求進行講解和宣傳,對《規范》的有關內容進行解讀,使基層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掌握建立、使用和管理健康檔案的內容和方法。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建檔工作的督導,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范建檔、有效用檔,確保完成2017年健康檔案建檔工作目標,并實行對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的規范管理,有效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此件公開發布)
按照市衛生局文件精神,4-6月份大家要進行健康檔案的核對工作,為能做到事半功倍,請大家將下列工作一起考慮完成:
1、以前健康檔案真實性核查,在電子檔中更新;
2、補充首次體檢記錄,要補電子檔;
3、慢性病人隨訪記錄,電子檔中更新;
各期貨交易所:
為了防范期貨市場風險,規范期貨交易保證金管理,經研究決定,對期貨交易保證金的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收取的保證金應是現金、可上市流通的國庫券和標準倉單。其中現金在交易保證金中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60%,國庫券抵押現金的比例不得高于該券種市值的80%。
二、標準倉單只能用于沖抵同時滿足下列條件頭寸所需的交易保證金:
1、被交易所批準的套期保值空頭頭寸;
2、確定進行實物交割的頭寸;
3、以標準倉單所代表的商品為標的物的頭寸。
三、禁止使用銀行存單、國庫券代保管憑證抵作交易保證金。
四、對于使用銀行本票、匯票和支票支付保證金的,交易所要建立嚴格的確認管理程序,只有在確認資金到賬后,方可用作交易保證金。
各期貨交易所要根據以上規定,加強對交易保證金的管理,做好防范市場風險的工作。
「失效日期」2000.04.10
規范合同的評審、簽署、履約跟進、歸檔管理工作程序,確保公司利益、信譽得到保障。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合同的簽署及重要合同的評審。
人事行政部負責本項目合同審核、監管及歸檔(包括員工勞動合同)。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合同的履約執行。
合同管理的范圍:包括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和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
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包括以下幾類:。
(1)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委托進行物業管理的合同;。
(2)投標書;。
(3)對外租賃合同;。
(4)公司承諾提供的常規服務和管理合同;。
(6)公司車庫、車棚、車位使用或泊車合同;。
(7)其他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
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包括以下幾類:。
(1)采購合同;。
(2)招標合同;。
(3)勞動合同;。
(5)其他須進行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
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幾種形式。
書面的和非書面的。
協議或其他法規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
規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口頭承諾。
招、投標書。
合同的制定。
一般情況下由合同的執行部門負責制定,其內容包括以下條款:。
(1)標的;。
(2)數量和質量(或工作內容);。
(3)價款或酬金;。
(4)履約期限、地點方式及其他履約條件;。
(5)合同終止條件;。
(6)違約責任;。
(7)專用合同約定的其他必要條款。
各種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寫或修改各項條款。
合同的評審。
評審權限:。
(2)標的在10萬~50萬元的合同,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審;。
(3)標的在50萬元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進行評審。
評審內容。
(1)對外提供服務合同的評審內容:。
公司的履約能力;。
顧客提供的價格;。
合同的風險;。
合同的條款是否明確;。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會效益;。
其他需要評審的內容。
(2)對外委托服務合同的評審內容:。
分供方的履約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價格;。
分供方的信譽;。
分供方提供服務的售后服務;。
合同的條款是否明確;。
合同是否違法;。
合同的風險;。
合同履約監控能力;。
其他需要評審的內容。
合同的簽署與生效。
合同經評審合格,由總經理簽署。非書面的合同除外。
經總經理簽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規定辦理蓋章審批手續。
所有書面合同均須加蓋公司印章,合同頁數在一頁以上的必須加蓋騎縫章。
經簽署并加蓋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須公證的合同,經公證后生效。
公司承諾提供常規服務和管理的合同簽署與蓋章形式不受以上條款的限制。
生效的合同原則上一式四份,公司與顧客各兩份,需進行公證的須報公證機關一份備案。
合同的編號與歸檔。
書面合同統一進行編號,編號的方法按檔案管理的規定辦理。
一般情況下書面合同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統一歸檔(經總經理審批同意,由其他部門保管的除外),歸檔方法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公司歸檔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畢或需分階段付款的,報財務部存檔一份,部門需按合同條款監督顧客履約的,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復印審批程序后,由部門負責人保管一份復印件。合同執行完畢后,須將合同返還公司歸檔。
合同條款涉及保密事項的,有關部門均承擔保密責任。
合同的履約。
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務的部門負責履約,重要的合同由總經理或人事行政部監督履約。
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由合同執行部門監督分供方履約,重要的合同由總經理或人事行政部監督履約。
合同執行部門須將合同履約階段性情況向總經理匯報,重要合同須以書面形式匯報。
公司監控所有書面合同(員工勞動合同除外)的履約進度,對違反合同進度的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合同履約完畢,對重要合同的執行效果再次進行評審。
合同的變更與廢止。
合同雙方不能履約或不能完全履約或合同中須變更廢止情況出現需進行合同條款變更或廢止時,由合同執行部門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合同變更申請,人事行政部按合同評審程序跟進評審變更條款或廢止合同,重要合同由總經理直接組織變更條款或廢止合同。
合同的續約。
合同期滿且需辦理續約的,由合同執行部門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經理按合同評審程序跟進評審,重要合同由總經理直接組織合同評審。
合同的統計。
包括:合同清單,履約完成情況,存在或需跟進的問題等報總經理審閱??偨浝斫o出批示意見,由人事行政部按總經理批示意見辦理。
《合同臺帳》文件編碼:cd/jy/qr/006。
《合同評審表》文件編碼:cd/jy/qr/007。
各直屬單位、各部室中心:
為加強企業管理和依法治企,有效防范企業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法律風險,進一步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合同管理的責任和權限,根據《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規范公司各類合同、協議(以下統稱“合同”)審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同審批范圍
(一)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審批范圍
2.集中采購、銷售(煤炭、鋁產品及氧化鋁除外)合同標的 -1-
額500萬元以上(含本數,下同);
3.建設工程合同標的額300萬元以上;
5.技術、委托、行紀、居間合同標的額100萬元以上。
(二)公司分管領導審批范圍
2.建設工程合同標的額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
4.技術、委托、行紀、居間合同標的額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三)公司總法律顧問審批范圍
1.集中采購、銷售(煤炭、鋁產品及氧化鋁除外)合同標的額200萬元以下;
2.建設工程合同標的額100萬元以下;
4.技術、委托、行紀、居間合同標的額50萬元以下。
(四)各單位負責人審批范圍
合同標的額5萬元以下(公司特別規定除外)。
-2 -
(五)合同備案管理范圍
公司煤炭、鋁產品貿易(含氧化鋁、電解鋁購銷)合同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的,實行備案管理,分別由煤炭貿易部、鋁業公司、四方鋁業公司、鋁板帶廠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規定負責審批,簽訂的合同報法律事務部、經營管理部備案;合同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含本數)的,按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履行報批程序。
二、有關要求
1.法律事務部負責會同經營管理部、財務部,根據各單位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調整公司所屬各子公司(獨立法人單位)、分公司、非獨立法人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自行負責審批的合同限額范圍、報批合同的程序等,報經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批準后,由法律事務部下發通知執行。
2.本通知未能明確審批范圍的合同,各單位要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履行報審程序,法律事務部等相關業務管理部門按照部門職責進行審核審查把關。公司總法律顧問根據合同標的額情況,依據合同審批范圍逐級上報公司分管領導、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審批。
3.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制度、規范管理。嚴禁故意拆解合同、規避報審行為;如有發生,公司將視情節,取消單位自行審批權或降低單位自行審批范圍;造成不良后果的,比照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3-
各部室中心代表公司簽訂的合同,須經法律事務部審查,由公司總法律顧問審批或審核后上報公司分管領導、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審批。
5.依據上述審批范圍規定,在履行合同審批程序后,各分公司、非獨立法人單位、管理部門需辦理授權委托手續的,由法律事務部負責制作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辦公室負責在授權委托書上加蓋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未經審查批準的.合同或不符合公司規定的合同,公司財務部和各單位財務預算管理部門一律不予辦理付款手續。
三、其他
1.公司以往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2.本通知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含駐外地企業、辦事機構)。
3.公司各駐外地企業、辦事(聯絡)處可通過辦公自動化系統進行報審。
4.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啟用新的公司合同審批表,各單位、部門可在公司法律事務部網站下載或與法律事務部聯系。
聯系人:張建會,電話:89024341、13291033369;
王忠偉,電話:89012247、13813491496。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公司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的不必要損失。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合同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本通知所稱“合同”不僅包括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還包括與他人(含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發生的存在經濟權利義務關系的所有行為。
二、公司所簽訂合同必須主體合格,標的合法,手續完備,條款齊全,意思表達真實,約定明確,文字清晰,語言規范,無矛盾條款,無空白條款。
三、凡單筆業務金額達二十萬元(含)以上或有抵押擔保的合同須經辦人填寫合同審批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經公司行政辦及財務部審核無異議后,報請法定代表人批準,方可加蓋合同專用章。單筆業務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下且無抵押擔保的合同,由公司行政辦及財務部對合同條款進行審核,無異議后方可加蓋合同專用章。
四、公司行政辦是合同管理的歸口部門,印鑒管理工作實行
專人負責制,若出現印鑒管理人員不在崗的情況,則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印鑒,特殊情況須報請公司法定代表人批準。
五、如需借用公司合同專用章外出,經辦人員須獲 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定的《用章申請表》和書面授權書,并將擬簽訂的合同交由公司行政辦復印留底后方可辦理借用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得超越委托書的權限范圍。如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出現合同條款需要改動的情況,則須將改動后的合同相關材料先傳真回公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評審同意后,方可簽字蓋章。
六、合同簽訂后,經辦人員上交合同如與已審核文本相符,相應審核資料按規定歸檔;如上交合同與已審核文本不符,則按公司規定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票須先由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交由財務部審核,并報法定代表人簽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八、變更或解除合同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業務部門、財務部門、行政辦等相關職能部門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核通過方可辦理。我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雙方的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按規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九、公司嚴格執行誰簽訂的合同,誰負責追蹤合同履行情況
并將追蹤結果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十、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十一、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如出現不遵守上述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公司將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其賠償責任。
以上規定請有關人員認真執行。
特此通知
第一條為加強行政機關合同管理,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依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_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13〕3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授權實施公共管理的組織(以下統稱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以及民事經濟活動中,作為一方當事人所訂立的涉及國有資產、財政資金使用和自然資源、公共資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采購合同、勞動合同以及科技、課題合同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行政機關合同,包括下列類型: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等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的依法出讓、轉讓、出租、承包合同。
(三)城市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合同。
(四)招商引資合同。
(五)合作開發合同。
(六)拆遷改造合同。
(七)政府投融資合同。
(八)政府借款合同。
(九)其他行政機關合同。
第四條行政機關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當遵循合法、審慎、公平、誠信的原則,保障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的安全。
第五條市政府法制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市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履行行政機關合同的相應監管職責。
第六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和本部門的實際,制定部門內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訂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第七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明確具體承辦機構和人員,負責本單位合同的調查、談判、起草、報送和履行等事宜。
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由市政府指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合同的調查、談判、起草、報送和履行等事宜。
第八條行政機關訂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調查。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核實,并充分考慮自身的履約能力。
(二)談判。合同標的額較大或法律關系較復雜的合同,應當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和具有相應技術、經濟、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談判小組或招標小組負責具體工作。
(四)審查。擬簽訂的合同文本應當由本單位承擔法制職能的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事項重大的,應當經本單位集體討論研究。
(五)簽訂。合同文本應當由本單位負責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員簽訂,并加蓋行政機關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
第九條采用招投標方式確定合同對方當事人的,應當嚴格按照《_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第十條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經協商達成協議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國家已印制格式合同文本的,應當按照格式合同文本簽訂合同,并不得對主要條款進行修改、調整。
第十一條訂立行政機關合同,應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出現以下內容:。
(一)超越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承諾或者義務性規定。
(二)違反規定以行政機關名義提供擔?;騾⑴c經商辦企業。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約定。
第十二條行政機關合同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應當就有關保密條款作出約定,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行政機關合同約定爭議解決方式的,應當優先選擇杭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涉外合同應當優先約定適用_法律,明確約定中文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未經合法性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合同,不得訂立。
以市政府部門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由部門法制機構負責進行合法性審查;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負責合同具體事項的市政府部門應當將合同報送市政府,由市政府領導簽批至市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十五條市政府部門向市政府報送合同時,應當隨附以下材料:
(一)合同文本草擬稿。
(三)部門法制機構提出的審查意見。
報送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府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門在指定期限內補充有關材料;市政府法制機構在審查中認為需要補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門在指定期限內補充。未在指定期限內補充的,可以將材料退回。
第十六條法制機構應當重點從以下方面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一)合同主體資格及權限。
(二)合同簽訂方式。
(三)合同變更問題。
(四)合同違約責任。
(四)合同違約責任;。
(五)爭議處理條款;。
(六)其他需要審核的事項。
第十七條法制機構在審查合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邀請有關專家參與審查論證,提供論證意見。
第十八條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及時進行審查,并反饋書面審查意見。
合同經各方正式簽訂后,負責合同具體事項的市政府部門應當于7個工作日內將正式文本抄送市政府法制機構。
第十九條合同簽訂后,市政府各部門應當嚴格按照約定誠實、全面地履行合同義務,并及時對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合同簽訂后或履行過程中需要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合同的,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各部門應當及時主張權利,采取措施應對合同風險的發生:
(一)出現不可抗力,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
(二)合同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
(三)簽訂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
(四)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狀況惡化導致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約能力的;。
(五)合同對方當事人預期違約的;。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風險的情形。
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上情況的,負責合同具體事項的市政府部門應當及時向市政府提交預警報告,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機構。
第二十二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將合同文本草擬稿、生效合同文本、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意見、會議研究情況等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取或形成的相關材料立案歸檔,并建立健全合同檔案保管、借取、查閱等工作制度,實行合同檔案規范化管理。
第二十三條市政府部門簽訂的重大合同,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以下材料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備案:
(一)備案報告;。
(二)備案說明;。
(三)合同文本或意向書文本復制件;。
(四)合同合法性審查意見書復制件;。
(五)會議紀要等與合同有關文件材料復制件。
重大合同的具體標準,由市政府法制機構另行確定。
第二十四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每年將本部門生效合同目錄,以及合同的訂立、履行、爭議處理等情況形成專題報告報送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機構。
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每2年對簽訂的合同組織一次清理,并將合同清理結果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及時匯總清理情況并報送市政府。
第二十五條市政府各部門合同的簽訂、審核、備案、清理、報告以及部門內部合同管理等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圍。
第二十六條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合同訂立、履行、爭議處理中,因違反規定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應當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區、縣(市)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_負責組織實施。
各縣(市)房產管理所、全市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64號,以下簡稱《辦法》),加強對全市物業服務的監督,規范物業服務市場的準入制度,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在我市申報三級(含暫定三級)資質核定、變更的,由貴港市房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產局”)負責受理、批準、發證;企業申報二級資質核定、變更的,由市房產局負責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后報自治區建設廳批準、發證;企業申報一級資質核定、變更的,按《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外地物業服務企業進入我市從事物業管理經營活動的,應當到市房產局辦理物業資質備案。
二、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核定
(三)新設立的物業服務企業申報三級(暫定)資質、三級(暫定)物業服務企業申報三級資質,應將相關材料交由市房產管理局辦證大廳的物業管理窗口受理,市房產管理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核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資質證書。
(四)新設立的物業服務企業應按三級資質的條件申報資質核定,并提交以下資料:
2、申請報告(原件)和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4、企業章程(復印件一份,核原件);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證明(復印件一份,核原件);
6、股東出資比例說明(原件一份);
7、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核原件);
8、企業管理制度(原件一份);
9、原聘用單位解聘證明書復印件;
11、其它材料。
(五)新設立的物業服務企業核定的三級資質設一年的暫定期。暫定期屆滿的,其資質證書予以注銷。持有三級(暫定)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在暫定期限屆滿前45日內申請核定三級資質。
(六)物業服務企業的三級(暫定)資質被注銷的,不得再申請核定(暫定)三級資質。
(七)物業服務企業申請核定三級資質的,應提交以下資料:
1、貴港市物業服務企業三級資質核定申報表(原件一式貳份,并提交電子文檔);
2、申請報告(原件)和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各一份);
4、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7、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證明(復印件一份,核原件);
8、 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材料(原件一份);
9、企業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原件各一份);
10、原聘用單位解聘證明書復印件;
12、其他材料。
(八)物業服務企業三級資質證書的有效期限為5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辦法》的相關規定,重新進行資質等級核定。需申報三級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應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45日,按照本通知第(七)項的規定進行申報。
(九)物業服務企業受聘提供咨詢、顧問或受聘提供環衛維護、秩序維護、維修養護等單項服務的物業區域,不計入物業服務建筑面積。
《關于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的通知》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機場公司各部門:
為給各部門創造一個良好的辦會、議會環境,使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規范化、合理化,確保機場公司各類會議的正常舉辦?,F將《鄂爾多斯機場公司會議室、會客室使用管理規定》予以下發,請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此通知。
附件.1. 鄂爾多斯機場公司會議室、會客室使用管理規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公司各部門:
公司會議室是召開各項重要會議的場所,包括行政樓3樓會議室和4樓培訓中心。各類培訓、會議及活動均由行政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指派專人負責。為進一步協調各部門能夠有效使用和日常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室使用范圍
(一)黨支部各項會議、董事會成員會議。
(二)各職能部門月度會議、季度會議等例行會議。
(三)管理推進小組組織召開的各項管理協調會議。
(四)各職能部門承辦的`行業及相關主題的活動、會議。
(五)來公司檢查、指導工作的省市部門安排的會議和活動。
(六)各部門20人以內的新員工入職培訓會議。
二、申請使用會議室程序
(一)各職能部門或黨支部承辦的各類重要活動、重要會議,承辦部門至少需提前三天提交會議室使用申請表,經申請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行政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將會議安排交至行政專員方璞處,以便行政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未履行手續不得隨意使用會議室。
(二)如果申請使用會議室的時間和地點發生沖突,由行政人力資源部協調解決。
(三)任何部門不得私自以部門名義申請會議室供外單位使用。
三、使用部門負責當次會場的布置(接待、現場服務和清掃)工作。不得隨意移動桌椅位置,改變布局(確需移動,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同意);不得亂掛標語;會議結束后關閉音響、燈光、空調電源;關好門窗。
四、行政人力資源部負責會議室的安全管理。會議室內物品屬公用物品,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擅自帶出和挪作它用,如有損壞或遺失,將視情況對組織召開會議部門負責人予以處罰。
五、會議召開如需使用音響、投影儀、電視機等設備,由組織召開會議部門與信息部負聯系相關事宜,同時,行政人力資源部做跟蹤管理。
本通知即日起執行,望各部門積極配合。
安徽詹氏食品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凡本系統以單位名義購置或租賃的執行公務的車輛全部納入公車規范管理范圍。局辦公室負責對局系統公務車信息進行登記造冊。
公車僅限公務活動使用,嚴禁公車私用。局機關的公務用車實行統一調度管理、相對固定使用,日常用車由用車領導通知駕駛員出車,業務處室在征得領導同意后使用公車。各單位公務用車調度管理辦法根據各自情況自行確定。遇防汛防臺緊急情況,所有公務用車由局辦公室統一調度使用。
除公務活動時段外,所有公務用車都應在指點地點停放。局大樓內所有公務用車在局大樓前場地停放,其他單位車輛的停放地點由各單位指定。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停放至指定地點的,需經用車領導同意并報辦公室備案。
節假日(雙休日)期間因公務需要使用公車的,使用人需事先將用車情況向局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根據市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后方可用車。公務活動結束后將公車停放至指定地點。
四、加強公車日常管理。
公務用車的維修、保養、年檢、保險以及燃油費、路橋費的報支等由各單位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統一扎口管理。
五、駕駛員管理。
各單位應加強對公務用車駕駛員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訓。全體駕駛人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謹慎駕駛,安全文明行車,熱情周到服務。嚴禁酒后駕車,嚴禁公車私用,嚴禁交由其他人員駕駛。
六、強化監督管理。
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的監督,定期組織檢查。對違反禁令頂風違紀的、因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以上通知,請即貫徹執行。
為進一步規范集團勞動合同簽訂及管理,促進勞動合同依法履行,保障集團及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勞動法》及《_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地勞動法規并結合集團公司相關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單位(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
3、文件換版說明。
本制度為第一版。
4、相關部門/人員職責。
人力資源部職責。
負責集團勞動合同及相關制度的起草、修訂、完善、監督執行及解釋工作。
負責集團各單位(公司)勞動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
負責集團總監級以上及協議工資人員勞動合同的組織簽訂。
對集團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提供指導與培訓。
各用人單位第一負責人職責。
全面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全面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及管理工作運行的規范性與有效性。
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續簽審批工作。
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職責。
各單位應設置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負責本單位人員勞動合同簽訂的組織、管理、運行、續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對本單位員工的基本情況、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等進行動態管理,并記錄員工履行勞動合同情況。
隨時對本單位合同到期員工進行跟蹤管理,及時做好續簽的相關準備工作。
負責監督管理本單位人員勞動合同執行情況,對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指導糾正,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難以解決的問題。
負責向集團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匯報本單位勞動合同管理執行情況、信息接洽等日常事務。
勞動合同管理人員變動時,需根據《工作交接制度》相關規定,認真做好本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交接工作。
5、勞動合同的訂立。
合各單位(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
6、勞動合同條:款設置。
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用人單位名稱、單位性質、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二)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7、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
新員工。
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
公司新錄用的員工,主管級以上崗位人員需提供離職證明或失業證明后,在上班一周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生效時間按照員工辦理入廠手續的日期進行約定。
續簽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
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愿意繼續聘用與之續簽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月發放《勞動合同續簽意見征求通知書》(見附件3)。未按照公司指定時間、指定地點進行勞動合同簽訂的,則視為員工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公司未繼續聘用及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原勞動合同按期終止。
8、勞動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為防止代簽、非自愿簽訂等現象發生,避免因勞動合同簽訂造成的勞動糾紛,要求各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時,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并要求指定地點有錄像監控,并由相關部門保留監控記錄。未在公司規定地點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勞動合同。
9、勞動合同的簽訂要求。
各單位(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指定專人作為公司代表與員工面對面現場簽訂。不允許員工將勞動合同帶回自行簽訂。
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并由指定的公司代表對員工身份進行核實后現場簽訂勞動合同。
各單位在組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前,需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勞動合同內容及本制度規定。
勞動者未按照以上要求進行學習、身份證件檢驗及勞動合同簽訂的,屬于無效勞動合同。
10、勞動合同的填寫要求。
勞動合同上填寫的內容要真實、準確,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工整書寫正楷字體,
具體填寫規范如下:
(1)甲方資料:用人單位、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據企業營業執照內容填寫。委托代理人:獨立法人單位第一負責人或公司指定代理人。
(2)員工編碼:一卡通編號。
(3)身份證號碼:如實填寫,如無身份證號碼,可以填寫其他有效證件號碼,但不可缺項。
(4)家庭住址欄指現長期居住地地址,戶籍地址指戶籍所在地地址,以上兩項內容填寫格式為:__省__市__區(縣)__鎮(鄉、街道)__村(小區)。
(5)勞動合同類型與期限: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兩種勞動合同類型,各崗位需按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
(6)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且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7)工作內容:根據公司員工工作內容,按照以下幾種類別填寫:
1、高級管理人員。
2、營銷類。
3、生產類。
4、生產輔助類。
5、后勤服務類。
6、行政人員。
(8)工作地點:統一填寫為:工作崗位所在地。
(9)工作時間: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及員工工作崗位性質,按照以下幾種工時工作制填寫。
1、營銷、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2、生產類、生產輔助類及后勤服務類人員執行綜合工時制;。
3、行政人員執行標準工時制。
(10)乙方發生符合勞動合同變更書相關的條:款時須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
(11)簽訂勞動合同時,先由勞動者簽字摁手印,然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最后由用人單位蓋章生效。
11、勞動合同的審核流程。
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審核員工勞動合同的填寫是否規范,對于書寫潦草、填寫不規范的勞動合同不予接收。
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公司總監級以上及協議工資人員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后蓋集團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各中心、部門(公司)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審核本單位人員的勞動合同并上報人力資源部。
集團人力資源部對各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抽查審核,對發現不符合勞動合同管理要求的重新簽訂;審核通過的返回原單位加蓋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具有法人資格公司的公章。
合同的起止時間及合同期限三項內容。
集團人力資源部勞動合同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集團公司員工合同到期情況,將各類人員的合同到期情況提前一個半月提供給各單位第一負責人,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與各用人部門負責人討論是否續簽,并將是否續簽合同通知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以便及時辦理合同續簽手續,避免勞動爭議的發生。
12勞動合同的存檔。
勞動合同簽訂一式三份,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周內返回員工本人保存一份,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保存一份,集團人力資源部(公司)檔案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偙O級以上及協議工資人員勞動合同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13考核細則。
各單位未按照要求組織員工學習本制度及相關要求的,對其單位負責人負激勵200元。
因公司勞動合同簽訂人員未按照本制度相關簽訂要求進行簽訂或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審核不到位,造成無效合同簽訂的,經舉報或監督部門發現未造成勞動糾紛的,責令其重新簽訂,并在公司范圍內予以通報。
因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審核不到位,發生勞動糾紛等負面事件的,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處以不低于300元的罰款,對單位第一負責人處以不低于500元的罰款,并在公司范圍內予以通報。
因各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對勞動合同文本保存不善或工作交接不到位,導致資料不完整及丟失的,每有一例,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并對其直接上級處以100元連帶處罰。
14、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與之沖突的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機關各科室: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建設,規范會議操作程序,確保會議的質量和效果,根據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規范會議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室管理。機關會議室由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辦會科室召開會議,按用途提前半天以上時間通知辦公室。會議室使用遵循先全局性會議后部門會議、先緊急會議后一般性會議的原則。如遇同時召開同等次會議,一般按通知時間依次安排使用。
二、會議用品提供。辦公室根據辦會科室提供的會議所需辦公用品清單,按照市局有關規定采購并提供。
三、會議通知發布。辦會科室在市局內網發布會議通知時,根據內網信息發布流程,由辦公室審核發布。
四、領導參會提醒。辦會科室根據會議要求,提前通知參會領導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及注意事項。需單位一把手參加時,可由辦公室代為通知。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记诠芾砉ぷ髀涞綄嵦?。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條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2、實行單休制,每周日為正常休息日。
3、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于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第七條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病假。
1、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值班、加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條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定執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文通知。
第十二條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女職工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工傷假。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公假。
1、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鑒定;
3、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十九條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考勤。
1、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8:25~8:30前臺打卡登記。
8:40前臺記錄匯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8:40~9:00考勤人員核對前臺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每周一考勤人員根據周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匯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各市物價局、教育局:
為規范民辦教育收費行為,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民辦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原則及審批權限
(一)民辦教育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的活動。民辦學校必須具有法人資格、依法取得設立審批機關頒發的辦學許可證方可收費。民辦學校依法對接受教育者收取學費。民辦教育收費分為學歷教育收費和非學歷教育收費,收費標準按補償教育成本和市場需求狀況合理確定。不同類別、教育層次和不同辦學條件學校,其學費標準應有所區別。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費用后,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的回報,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學校要依法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收取的費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二)民辦教育收費按以下權限管理:
1、學歷教育。經省政府或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舉辦大專(含大專)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收費由省物價局會同省教育廳管理;經批準舉辦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授權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物價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管理。
2、非學歷教育。舉辦短期培訓班或學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學歷教育(包括培訓班、進修班、助考班、學前教育等),授權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物價部門管理。
二、民辦教育的收費項目、標準及報批(備案)程序
(一) 學歷教育
1、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民辦學校對接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由學校制定,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物價部門批準。學費收費標準按學生生均培養成本確定。各市管理的中等(中專、職高、職專、高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具體收費標準,由各市依據培養成本從嚴核批,一般不超過民辦高等學歷教育收費水平。中等及以上民辦學校住宿費收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和建設、管理成本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審批(備案)辦法和程序,參照《山東省大中專院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辦法》(魯價費發[2003]221號)相關規定執行。
接受縣級人民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向協議就讀的學生收取的費用,不得高于當地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收費標準。民辦學校也要參照公辦學校建立和完善“獎、貸、助、補、減”等資助政策,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在30天內批復。收費學校持批準手續到當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
3、收費公示。學校收費前,要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規定,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向社會公示。
(二) 非學歷教育
舉辦非學歷教育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由舉辦者確定,并按管理權限報相應的物價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時填寫“山東省民辦學校(機構)非學歷教育(培訓)收費備案表”(一式兩份),同時提供學校成立批文、辦學許可證、教學(培訓)計劃等有關材料。物價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后十個工作日內不提出異議的,舉辦者可憑備案表辦理《收費許可證》。收費前要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規定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向社會公示。
三、退費管理
時間折算核退所收費用。
四、收費辦法
民辦學校對接受學歷教育者按學期或學年收取學費、住宿費。收費不得跨學年收取。學費標準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未經批準和備案,不得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收費學校收費時必須向繳費者開具國家規定使用的收費票據。
五、本規定不適用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民辦培訓機構和按規定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公辦民助”、“民辦公助”等改制學校。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實施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的收費管理辦法,由省物價局會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二00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過去有關民辦教育(社會力量辦學)收費管理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教育廳
200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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