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建筑項目中的重要文書,它明確了雙方的權益和義務,保障了工程的順利進行。承包合同的范文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的結構和用語,從而更好地起草自己的合同。
14.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提請能源監管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選擇以下第條處理:
(1)雙方同意提請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甲方(站長):
乙方(員工):
為全面落實光伏電站各項生產目標,更好的完成各項指標任務,結合光伏電站生產實際,制定本協議書。
1光伏發電組件分包明細
乙方分包如下編號光伏發電組件:
2分包責任人職責
2.1分包責任人對分包光伏發電組件的運行狀況負有安全及監督職責。
2.2分包光伏發電組件平均可利用率和光伏發電組件故障時間作為分包責任人月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2.3分包責任人對分包光伏發電組件及相關設備應時時監督,對范圍內故障機組做到及時處理。
2.4分包責任人是其分包光伏發電組件的日常巡視、維護、檢修及其他專項工作的主要工作負責人和相關工作的驗收責任人。
3雙方責權
3.1甲方依法履行光伏電站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并按《光伏電站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乙方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對乙方進行激勵。
3.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光伏電站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文件精神,不從事任何損害企業利益的活動,并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
4附則
4.1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由光伏電站存放于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由光伏電站檔案室保存,一份交乙方保存。
4.2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光伏電站站長) (光伏電站員工)
時間:
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價款:本工程為光伏發電安裝施工(含支架安裝、組件安裝、電氣安裝),甲方按每瓦0.2元(不含稅),承包給乙方施工,共計400kw,工程款總計: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
4、工程款支付和結算:合同簽訂工人進場后,支付5000元生活費,施工完成后支付到總工程款的100%。
5、施工完成7天內,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驗收,超出7天,視為驗收合格。
第二條:施工工期
1、工程期限:有效工期7天,在履約過程中,如因變更設計,不可抗拒(臺風、連續暴雨(雪)天、停電)的因素,經業主確認后延長工期。
2、因甲方原因(物料不到位等)造成的工期延誤,施工工期相應順延,同時,甲方需支付乙方誤工費用。
第三條:工程質量及適用的標準、規范
1、乙方應根據要求、配備相關的技術管理人員,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進度。
2、乙方需按設計圖紙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施工規范要求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3、乙方必須按建筑規范施工,接受甲方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如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意見采取及時有效措施糾正或返工。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一份總包合同(合同價款等機密部分可以遮蓋)。
2、負責施工現場雜物、障礙物的清除,保證乙方正常施工。負責提供乙方生活場地、解決施工用水、用電。
3、負責向乙方提交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疑難問題。
4、負責協調涉及本工程的政府、單位、居民、團體等關系,確保工程得以順利進行。
5、對乙方施工的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合同的執行進行監督,對不規范的施工操作有權下令停工整頓,及時辦理驗收、簽證和工程款的結算撥付。
第五條:乙方責任
1、負責組織施工人員進場施工,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如期完成施工任務,施工人員安全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2、嚴格按圖紙設計要求施工、控制好施工成本。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教育現場施工人員遵守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乙方需配備過硬的管理人員、電工和技術管理人員常駐現場,確保正常施工。
第六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進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雙方進行有關會議決定的紀要或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和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所用術語,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義如下:
1.1.1光伏電站:指位于由售電人擁有/興建,并/并將經營管理的一座總裝機容量為兆瓦(電站技術參數詳見附件一,光伏電池陣列地理分布圖詳見附件二)的發電設施以及延伸至產權分界點的全部輔助設施;本合同為期兆瓦,裝機容量為兆瓦的發電設備以及延伸至產權分界點的全部輔助設備。
1.1.2年實際上網電量:指售電人每年在計量點輸送給購電人的電量。電量的計量單位為兆瓦?時(mw?h)。
1.1.3年(月)累計購電量:指本合同第4.1款規定的購電量的全年(月)累計。
1.1.4購電人原因:指由于購電人的要求或責任。包括因購電人未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等,導致事故范圍擴大而應當承擔的責任。
1.1.5售電人原因:指由于售電人的要求或責任。包括因售電人未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等,導致事故范圍擴大而應當承擔的責任。
1.1.6計量點: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的點。一般情況下,計量點位于雙方產權分界點;不能在雙方產權分界點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安裝位置。
1.1.7緊急情況:指電網發生事故或者發電、供電設備發生重大事故;電網頻率或電壓超出規定范圍、輸變電設備負載超過規定值、主干線路、斷面功率值超出規定的穩定限額以及其他威脅電網安全運行,有可能破壞電網穩定,導致電網瓦解以至大面積停電等運行情況。
1.1.8技術參數:指附件一所述的電力設施(包括光伏電站設備和并網設施)的技術限制條件。
1.1.9發電功率申報曲線:指光伏電站在發電功率預測的基礎上,向電網調度機構申報的發電計劃建議曲線。
1.1.10工作日:指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公歷日。如約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則支付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火山爆發、龍卷風、海嘯、暴風雪、泥石流、山體滑坡、水災、火災、超設計標準的地震、臺風、雷電、霧閃等,以及核輻射、戰爭、瘟疫、騷亂等。
1.2解釋。
1.2.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1.2.2本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繼者或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約定的情形時,相關義務人應當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義務及完備的法律手續。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為公歷日、月、年。
1.2.5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詞指:包括但不限于。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甲方與建設單位就該項目簽訂書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真實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額的%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
3、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報酬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萬元)。
2、居間報酬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居間報酬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在甲方與乙方引薦的建設單位簽訂工程項目承包施工合同后,建設單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筆工程預付款(即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到賬后,次日將報酬總額中的萬(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現金形式支付予居間人;其后在叁個月正常施工工期內,甲方需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剩余的余款,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轉入乙方指定賬戶,也可直接支付現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
五、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商業秘密作出不利對方的任何行為,否則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甲方以相關企業或在南寧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業主方簽訂承包施工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條款支付居間報酬。
六、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居間成功,本合同雙方權責完全履行并支付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含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所有橫線留空部分均為雙方代表自愿親筆填寫,具真實性及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賬戶賬號及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4.1上網電量。
上網電量依據《可再生能源法》全額保障性收購。
4.2當電網能夠全額消納光電時,電網調度機構根據光伏電站發電功率申報曲線下發調度計劃曲線。
4.3當電網輸送能力不足或其他電源沒有富裕的調峰、調頻能力,無法滿足光伏發電時,電網調度機構根據輸送能力或調峰能力空間制定下發調度計劃曲線,光伏電站應嚴格執行電網下達的調度計劃曲線。實際發電能力可能超出電網調度機構下達的調度計劃曲線,應報告電網調度機構,由調度機構根據實際運行情況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電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廠房屋頂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位于的廠房屋頂租賃給乙方用于安裝太陽能電站,廠房屋總面積平方米(廠房屋頂實際面積以丈量為準)。
二、廠房屋頂租期限
1、廠房屋頂租賃期限自20xx年4月12日起,至20xx年4月12日止,租賃期30年。
2、租賃期間,屋頂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有屋頂,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電費優惠作為使用甲方屋頂租金。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光伏電站,電站并網發電后,乙方承諾,對甲方實施電價優惠,甲方購買乙方太陽能電站電力每千瓦時電費比電力公司當時的電價優惠15%。具體電費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另行協議約定。
2、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廠房屋頂發生的所有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廠房使用要求及維護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廠房屋頂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間,乙方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廠房屋頂轉租給第三方,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中途轉租、轉讓,甲方有權利終止本租賃協議。
2、租賃期滿后,該廠房屋頂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六、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6、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甲方應一次性賠償乙方20萬元。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乙方應一次性賠償甲方20萬元。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相關材料及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后,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不能因機構變更、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而無故終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難以履行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刪除。
3、本合同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應當優先與乙方續簽合同。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11.1光伏電站并網所需的各項政府批文均已簽署且生效;若屬于特許權招標的項目,該項目特許權協議已生效。已簽署并網調度協議。
11.2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3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4在本合同期滿前個月,雙方應就續簽本合同的有關事宜進行商談。
9.1若不可抗力的發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礙一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則該方可免除或延遲履行其義務,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遲履行的范圍和時間不超過消除不可抗力影響的合理需要;
(3)一旦不可抗力結束,該方應盡快恢復履行本合同。
9.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則該方應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內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該通知中應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和預計持續的時間、事件性質、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及該方為減少不可抗力影響所采取的措施。
應對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斷,則自通訊恢復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發生地相應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
9.3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雙方應采取合理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給一方或雙方帶來的損失。雙方應及時協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未能盡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則該方應承擔由此而擴大的損失。
9.4如果不可抗力阻礙一方履行義務持續超過日,雙方應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發生后日,雙方不能就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
9.5因政府行為、法律變更或電力市場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售電人或購電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項下的售、購電義務,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盡快協商解決。必要時,適當修改本合同。
一、根據乙方用電要求,甲方經過對乙方安裝現場實際勘測,科學合理的制訂分布式光伏電站安裝方式及容量,確定其項目方案。
二、乙方的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安裝現場如涉及公共區域,需要提供物業管理部門證明。法人單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自然人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和房產證明。
三、甲方配合乙方對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申請備案,到電業管理部門辦理其項目相關手續,申請國家度電補貼(國家發改委2014文件,分布式光伏電站度電補貼0.42元)。
四、甲方負責乙方分布式光伏電站一站式服務,提醒乙方對其電站日常注意事項。甲方提供5年不包擴設備異常損壞的售后服務。
五、乙方可以自行管理分布式光伏電站,也可以有償委托甲方管理其電站,需要簽署甲乙雙方分布式光伏電站管理協議備案。
本項目自年月日開始施工,至年月日施工完成并達到驗收條件。甲方協助乙方整理項目相關資料備案,等待電業管理部門驗收并網。如因天氣等原因工期延后,延后日期順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項目工期延期,經甲乙雙方約定,其違約方違約金額按元/天計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如有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即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00%。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補充商榷協議。如無法解決,甲乙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購電人:
售電人:
雙方提供聯絡通訊及開戶銀行信息如下:
購電人名稱:
收件人:
電子郵件:
電話:
傳真:
郵編:
通訊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售電人名稱:
收件人:
電子郵件:
電話:
傳真:
郵編:
通訊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鑒于:
(1)售電人在擁有并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千瓦(kw)的光伏發電設備。
(2)售電人已與購電人簽訂并網協議,光伏發電設備將并入購電人經營管理電網運行。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章定義。
1.1本合同所用術語,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義如下:
1.1.1上網電量:指在并網側計量點統計輸送給購電人的電量。計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1.1.2發電電量:指在發電側計量點統計光伏設備發出的電量。計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1.1.3計量點:指定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的點。
1.1.4工作日:指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公歷日。
第2章合同雙方義務。
2.1購電人的義務包括:
2.1.1按照本合同約定購買售電人光伏發電電能。
2.1.2按照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運行、維護有關輸變電設施。
2.1.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公正、公平地實施電力調度及信息披露。
2.1.4依據國家規定或約定,向售電人提供啟動光伏發電電池陣列及其他必需的電力。
2.2售電人的義務包括:
2.2.1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購電人出售符合國家標準和電力行業標準的電能。
2.2.2服從電力統一調度,按照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及調度規程運行和維護光伏設備。
2.2.3及時提供設備缺陷情況及光伏設備檢修計劃。
第3章電量購銷。
3.1購電人按照國家規定收購售電人光伏發電上網電量。
第4章上網電價。
4.1按現行上網電價為:_____元/千瓦時(含稅),如電價有變動按國家最新電價文件執行。
第5章電能計量。
5.1計量點。
光伏發電電量、上網電量計量點設置在以下各點(詳見附件三):
發電電量計量點:
上網電量計量點:
5.2電能計量裝置由購電人提供并負責在并網前按要求安裝完畢。電能計量裝置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加裝封固措施,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拆封或更改。
第6章電量計算。
6.1上網電量按季度結算,年終清算。以計量點計費電能表每月抄表周期時抄見電量為依據,由購電人填制《電量結算單》并于下一個工作日交售電人確認。售電人應于3個工作日內確認,否則視同無異議。若表計出現異常,雙方可根據失壓記錄、失壓計時等信息,確定異常期內的電量。
6.2電量數據的抄錄可采取現場抄錄和電能量管理系統遠方采集兩種方式。
第7章電費結算、電量補貼和支付。
7.1電費計算。
7.1.1電費以人民幣結算。
7.1.2上網電費=上網電量×上網電價(含稅)。
7.2電費結算。
7.2.1由購電人依據確認電量填制《電費計算單》并于下一個工作日交售電人確認。售電人應于3個工作日內確認,否則視同無異議。
7.2.2售電人根據《電費計算單》開具發票送交給購電人。購電人在見票后申報支付全額上網電費。
7.3對于符合國家按照發電量進行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周期,完成光伏發電量的抄錄和確認,由購電人出具《發電電量定額補貼通知單》并向售電人支付補貼。
7.4由于計量差錯等原因,調整電費在次月電費結算中一并清算。
7.5一方根據本合同應付另一方的款項,應直接匯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銀行賬戶。收款方發票上注明的銀行賬戶應與本合同提供的或書面變更后的相同。如因收款方提供信息有誤導致損失的,由收款方承擔責任。
7.6雙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資料與記錄,以備核查。
第8章違約責任。
8.1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9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9.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10章適用法律。
10.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11章合同變更、轉讓和終止。
11.1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11.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各方均無權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所有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1.3如一方破產、清算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或一方與另一方合并或將其所有或大部分資產轉移給另一實體,則另一方有權在發出解除通知后終止本合同。
第12章爭議的解決。
12.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提請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3章其他。
13.1通知與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和賬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方式發出并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規的賬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賬單或文件等送達或接收以本合同約定地址為準。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時,以變更后地址為準。
13.2本合同共頁,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購電人(蓋章):
售電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經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準或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光伏上網電價為:元/(mw?h)。
其中,購電人結算電價即經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準或確認的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為:元/(mw?h);可再生能源補貼為:元/(mw?h)。
5.2電價調整。
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價格主管部門調整上網電價,按調整后電價標準執行。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內容:支架安裝(包含(前后)立柱的焊接、支架安裝、組件安裝)、材料裝卸等,不含太陽能發電板調試工作。
1.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含裝卸費)。
1.5工期:
開工日期:
實際施工天數:天。
1.6工程質量: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安裝費按太陽能光伏發電板元/w計算,材料裝卸費按元計算。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產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國際a類標準,光伏電池組件壽命可達25年,其效率衰減僅為0.8%。項目質量達到供電管理部門的供電標準和行業標準。如光伏組件等設備在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全權負責。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資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資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15.2合同附件。
附件一:光伏電站技術參數(略)。
附件二:電站光伏電池陣列地理分布圖示(略)。
附件三:電站主接線圖及計量點圖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合同正文與附件之間產生解釋分歧時,首先應依據爭議事項的性質,以與爭議點最相關的和對該爭議點處理更深入的內容為準。如果采用上述原則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則由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按合同目的協商確定。
15.3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所有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進行的任何討論、談判、協議和合同。
15.4通知與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和合規的帳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方式發出并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規的帳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帳單、資料或文件等應發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時,發往變更后的地址。
15.5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5.6文本。
本合同共頁,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分別送。
能源監管局/辦備案。
購電人(蓋章):售電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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