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是指以土地為基礎,通過建造、購買、銷售、租賃等方式經營和利用房屋的產業。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房地產發展趨勢分析,供大家參考市場走向。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地產法律顧問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_房地產項目(下稱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乙方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_________律師擔任組長。
法律顧問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項目結束止。本項目預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
法律顧問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起草、修改本項目前期拆遷合同;
2、參與本項目工程招投標事務,審查招投標文件;
3、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設計合同;
4、參與本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談、起草、修改;
5、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6、參與審查本項目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審查、修改甲方采購設備和材料的合同;
8、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
9、協助甲方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
10、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1、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12、 代辦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的公證事務,辦理律師見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13、接受甲方委托,辦理本項目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1、甲、乙雙方建立聯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務,由甲方填寫《法律顧問組需辦事項》,提前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理;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顧問集中辦理的法律事務時,乙方指派專人到甲方處辦公。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組的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聯系人。
在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1、依據國家計委、司法部計價費(1997)286號《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10項服務時,不另行收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1項服務時,乙方在國家計委、司法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下浮_________ %另行收取代理費。
3、法律顧問為辦理甲方事務在_________市內所需的資料費、交通費、誤餐補助費等項費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區所需的交通費、差旅費、補助費等項費用,由甲方負擔。
1、法律顧問組應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履行職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甲方應如實向法律顧問組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材料。法律顧問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法律顧問:
(1)法律顧問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顧問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本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在xx鎮開發銷售“xx廣場”樓盤項目,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法律服務工作內容項目:
乙方為甲方開發銷售的“xx廣場”樓盤項目提供全部法律服務,包括:
1、代甲方與小業主起草及網上簽訂見證《商品房買賣合同》。
2、代甲方辦理房產銷售后向房管部門辦理預告登記。
3、代銀行及小業主簽訂按揭借款合等手續。
4、代小業主辦理房地產權證。
5、為甲方起草房產租賃合同及其他相關的合同。
二、法律服務期限 鑒于甲方的樓盤銷售及售后的服務工作需一定時間,且不能具體確認,因此雙方確認服務期限至本樓盤銷售結束及辦妥房地產權證為止,即至本合同約定服務工作內容完成為止。
三、乙方的具體工作范圍
1、整理該項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資料和落實客戶資料的準備,并熟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流程。
2、負責與客戶在網上講解《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及注意事項,待客戶確認后,打印商品房預售繳款通知書,客戶憑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款,憑銀行進賬單和通知回執到銷售簽約區,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款購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式四份;按揭貸款購房的打印一式五份。
3、根據銀行按揭要求,負責通知客戶提供所需資料。落實個人信用額度,按銀行回復情況通知客戶辦理按揭手續。
4、負責審查核實購房者的身份資料的真實性及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5、及時向甲方反映客戶簽約或辦理銀行按揭、放款情況。
6、及時向甲方反映銀行的利率調整及政府部門的最新政策動向。
7、在簽約過程中,負責向客戶解答相關的法律問題及講解合同條款,以及合同的補充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和臨時管理規約。
8、見證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按揭貸款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9、見證簽署和填寫銀行《借款合同》及代辦“銀行按揭”的一切手續。
10、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交易鑒證及《借款合同》抵押備案登記手續。
11、如有客戶違反《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條約的,或未按期辦理各項手續的,根據甲方的要求,向客戶發律師函。
12、代客戶辦理商品房的房產證工作。
13、負責代收代繳辦理銀行按揭及房產管理局的相關費用。附件一、二有詳細注明。
14、負責通知客戶領取商品房買賣合同、銀行按揭合同、房產證相關資料。
四、法律服務收費標準及收取方式
1、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款的不需按揭的每宗合同收費300元,乙方向小業主收費,如果小業主不同意支付的,則由乙方自行解決,不能向甲方收取。
2、如果代簽借款合同代辦按揭合同,代辦按揭手續等服務的,則每宗合同收費300元,向小業主或銀行收取,與甲方無關。
3、如果小業主委托乙方代辦房地產權證的,則按每戶300元向小業主收取。
4、向甲方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約定收取。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必要的辦公設施(包括電腦,雙面打印機,辦公桌和椅),保證乙方能持續、正常地工作。
2) 甲方應提供所銷售的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給乙方審查核實。
3) 甲方應提供統一板本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樣板(含電子版)供乙方參考。
4) 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在乙方填寫、整理好《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借款合同》移交甲方審核確認,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或加蓋簽名章并及時移交乙方,以便辦理房屋的備案登記工作。
5) 甲方在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證所需的一切文件資料,以便乙方代辦購房者的房產證。
6) 由甲方代收買受人辦理房產權證預繳費用,甲方收到房管局的繳費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代買受人交納辦理房產證的相關費用。
7) 甲方必須在相關的銷售資料文件中明確乙方有權向小業主收費的標準和權利。
8) 甲方必須在售樓部現場提供辦公條件給乙方進駐人員工作,其中包括:電腦、打印機兩臺(一臺雙面,房管局提供型號、一臺針打機)、復印機、辦公耗材、辦公臺櫈等。
2、乙方權利義務
1) 工作人員應恪守職業道德,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泄漏客戶資料,不得泄漏發展商的銷售情況。
2) 根椐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對銀行提供按揭貸款的合法性、規范性、有效性進行審核和核實,并對其審查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3) 乙方應熟悉辦理相關手續的工作流程,認真、細心的辦理好各個環節的工作,熟悉合同條款及做好相應的解答工作,并定時組織法律培訓。
4) 乙方應認真審查購房者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見證購房者簽訂購房過程中的全部文件,保證是由購房者本人簽名的真實。
5) 乙方應每天早上向甲方反映前一天的客戶簽約情況,報告簽約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以及銀行放款情況。
6) 乙方填寫、整理好《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借款合同》后交由甲方簽名、蓋章,乙方在甲方簽名、蓋章完畢且銀行審批同意貸款后6個工作日內到房管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銀行在2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的情況下)。
7) 乙方在甲方交樓后一個月內收集好客戶辦理房產證的資料,負責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權屬登記資料的遞交事宜,具體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時間應由登記機關確定。正常情況下,在甲方、買受人均向乙方交齊合法辦理房產證所需的資料之日起,乙方在6個月內負責辦妥買受人的房產證工作。
8) 乙方應派駐有責任心、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到甲方的銷售現場辦公,著裝要整齊,保持儀表端莊,舉止文雅,有高度的責任心,待人接物要有禮貌,現場工作人員互相配合并以統一口徑向客戶作解答,遵守甲方所定的工作紀律和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物。
9) 乙方駐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監督,配合甲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工作,負責向客戶解釋合同條款以及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呈送合同鑒證及辦理房產證。
10) 所有客戶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保留。如因辦整相關業務而持有的相關資料,在辦理完畢后及時返還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履行各自的職責,如有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合法辦理房產證所需的文件資料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沒有按期代買受人交納辦理房產證的相關費用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房管局中途退件是由于甲方、乙方或買受人某方的因素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根據實際過錯責任原則,由實際過錯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工作延誤,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八、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以書面協議補充,甲乙雙方簽訂的《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與本合同同步執行,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爭議,應盡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評估價值為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元的20畝________性質的土地作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利率______%,期限壹個半月, ,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須以該土地合法取得的國土使用證作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妥此項手續(以甲方書面出具的收條為憑).
三、乙方保證用于抵押的該項土地已完備所有土地款繳款手續并已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為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后的____天內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戶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為憑):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應于本項借款到期日將款項全額歸還甲方,還款劃入甲方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還款后的_______天內,甲方應將乙方抵押的全部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交還乙方(以乙方收條為憑),同時本合同作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關抵押證明,甲方有權決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時還款,逾期_______天之內除按照本合同規定計付活期利息外,還應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天的,則乙方應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拍賣乙方所抵押的該項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兩種方式由甲方選擇其一),乙方土地拍賣凈所得不足以償付乙方欠款(含逾期應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項)的,甲方享有對乙方未盡債務的追索權,乙方應于________天之內向甲方清償該未盡債務并支付以相當于銀行同期同檔次定期存款計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為打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涂改無效.
3.合同訂立后雙方認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條款有沖突的,以補充規定協議為準.
4.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交付該項土地國土證等抵押憑證且甲方向乙方劃款的當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寶代表人(簽名): 法寶代表人(簽名):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于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復》;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為了有利于該項目盡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歷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為
4、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采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干、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后取得利潤高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
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并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www。fdcew。com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1、本項目承包金為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為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為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為 萬元、配套費為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并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后,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并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余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為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余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后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后取得高于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鑒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于本合同簽定后,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為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為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并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準(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準)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并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為。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準(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準)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1、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后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鑒(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鑒)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鑒共同銷毀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后的區別,并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xx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為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戶,并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為了便于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鑒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為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為。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并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托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后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1、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后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后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1、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并按不低于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為準。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于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xx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并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xx長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xx黃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乙方:________。
甲方在____鎮開發銷售“____廣場”樓盤項目,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乙方為甲方開發銷售的“____廣場”樓盤項目提供全部法律服務,包括:
1、代甲方與小業主起草及網上簽訂見證《商品房買賣合同》。
2、代甲方辦理房產銷售后向房管部門辦理預告登記。
3、代銀行及小業主簽訂按揭借款合等手續。
4、代小業主辦理房地產權證。
5、為甲方起草房產租賃合同及其他相關的合同。
鑒于甲方的樓盤銷售及售后的服務工作需一定時間,且不能具體確認,因此雙方確認服務期限至本樓盤銷售結束及辦妥房地產權證為止,即至本合同約定服務工作內容完成為止。
1、整理該項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資料和落實客戶資料的準備,并熟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流程。
2、負責與客戶在網上講解《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及注意事項,待客戶確認后,打印商品房預售繳款通知書,客戶憑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款,憑銀行進賬單和通知回執到銷售簽約區,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款購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式四份;按揭貸款購房的打印一式五份。
3、根據銀行按揭要求,負責通知客戶提供所需資料。落實個人信用額度,按銀行回復情況通知客戶辦理按揭手續。
4、負責審查核實購房者的身份資料的真實性及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5、及時向甲方反映客戶簽約或辦理銀行按揭、放款情況。
6、及時向甲方反映銀行的利率調整及政府部門的最新政策動向。
7、在簽約過程中,負責向客戶解答相關的'法律問題及講解合同條款,以及合同的補充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和臨時管理規約。
8、見證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按揭貸款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9、見證簽署和填寫銀行《借款合同》及代辦“銀行按揭”的一切手續。
10、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交易鑒證及《借款合同》抵押備案登記手續。
11、如有客戶違反《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條約的,或未按期辦理各項手續的,根據甲方的要求,向客戶發律師函。
12、代客戶辦理商品房的房產證工作。
13、負責代收代繳辦理銀行按揭及房產管理局的相關費用。附件一、二有詳細注明。
14、負責通知客戶領取商品房買賣合同、銀行按揭合同、房產證相關資料。
1、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款的不需按揭的每宗合同收費300元,乙方向小業主收費,如果小業主不同意支付的,則由乙方自行解決,不能向甲方收取。
2、如果代簽借款合同代辦按揭合同,代辦按揭手續等服務的,則每宗合同收費300元,向小業主或銀行收取,與甲方無關。
3、如果小業主委托乙方代辦房地產權證的,則按每戶300元向小業主收取。
4、向甲方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約定收取。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必要的辦公設施(包括電腦,雙面打印機,辦公桌和椅),保證乙方能持續、正常地工作。
2)甲方應提供所銷售的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給乙方審查核實。
3)甲方應提供統一板本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樣板(含電子版)供乙方參考。
4)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在乙方填寫、整理好《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借款合同》移交甲方審核確認,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或加蓋簽名章并及時移交乙方,以便辦理房屋的備案登記工作。
5)甲方在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證所需的一切文件資料,以便乙方代辦購房者的房產證。
6)由甲方代收買受人辦理房產權證預繳費用,甲方收到房管局的繳費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代買受人交納辦理房產證的相關費用。
7)甲方必須在相關的銷售資料文件中明確乙方有權向小業主收費的標準和權利。
8)甲方必須在售樓部現場提供辦公條件給乙方進駐人員工作,其中包括:電腦、打印機兩臺(一臺雙面,房管局提供型號、一臺針打機)、復印機、辦公耗材、辦公臺櫈等。
2、乙方權利義務。
1)工作人員應恪守職業道德,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泄漏客戶資料,不得泄漏發展商的銷售情況。
2)根椐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對銀行提供按揭貸款的合法性、規范性、有效性進行審核和核實,并對其審查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3)乙方應熟悉辦理相關手續的工作流程,認真、細心的辦理好各個環節的工作,熟悉合同條款及做好相應的解答工作,并定時組織法律培訓。
4)乙方應認真審查購房者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見證購房者簽訂購房過程中的全部文件,保證是由購房者本人簽名的真實。
5)乙方應每天早上向甲方反映前一天的客戶簽約情況,報告簽約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以及銀行放款情況。
6)乙方填寫、整理好《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借款合同》后交由甲方簽名、蓋章,乙方在甲方簽名、蓋章完畢且銀行審批同意貸款后6個工作日內到房管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銀行在2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的情況下)。
7)乙方在甲方交樓后一個月內收集好客戶辦理房產證的資料,負責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權屬登記資料的遞交事宜,具體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時間應由登記機關確定。正常情況下,在甲方、買受人均向乙方交齊合法辦理房產證所需的資料之日起,乙方在6個月內負責辦妥買受人的房產證工作。
8)乙方應派駐有責任心、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到甲方的銷售現場辦公,著裝要整齊,保持儀表端莊,舉止文雅,有高度的責任心,待人接物要有禮貌,現場工作人員互相配合并以統一口徑向客戶作解答,遵守甲方所定的工作紀律和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物。
9)乙方駐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監督,配合甲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工作,負責向客戶解釋合同條款以及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呈送合同鑒證及辦理房產證。
10)所有客戶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保留。如因辦整相關業務而持有的相關資料,在辦理完畢后及時返還給甲方。
1、甲乙雙方應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履行各自的職責,如有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合法辦理房產證所需的文件資料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沒有按期代買受人交納辦理房產證的相關費用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房管局中途退件是由于甲方、乙方或買受人某方的因素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根據實際過錯責任原則,由實際過錯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工作延誤,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以書面協議補充,甲乙雙方簽訂的《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與本合同同步執行,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爭議,應盡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的建議。
1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項目所有對外宣傳的資料、戶外廣告牌、媒體廣告及專項活動等的落款中均體現乙方作為獨家銷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銷售工作的開展。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項目廣告推廣計劃,并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2)主動挖掘客戶,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3)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行銷活動;。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5)乙方應遵守甲方在售樓現場的公示規定;。
(6)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義與客戶簽定有關甲方委托房屋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認購。
2.乙方負責項目的營銷策劃以及宣傳執行的組織工作,乙方在對外營銷推廣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各項規定,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對項目各種有關宣傳的計劃及費用,經甲方同意后實施,并須配合建設和售房進度。
3.乙方協助甲方簽署購房合同,負責督促購房者及時按照合同繳納各期房款,并督促購房者及時到銀行辦理有關按揭手續,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簽定匯總表》進行核對。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
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戶交款。
若遇特殊情況(如團購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6.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銷售方案,所有銷售方案及銷售資料的準備必須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準備和對外公布。
7.甲乙雙方商定,凡購房客戶一經簽署購房合同后,因故無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配合甲方處理。
8.乙方協助甲方協調與客戶的關系,使甲方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系。
9.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項,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銷售數據統計報表。
第六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
2.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甲方調整意見無法達成共識,或對于甲方出現的違約行為,損害乙方名譽和利益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幣壹佰萬元違約金。
2.如甲乙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撤場前結清乙方的代理傭金及溢價傭金。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xx鎮開發銷售“xx廣場”樓盤項目,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法律服務工作內容項目:
乙方為甲方開發銷售的“xx廣場”樓盤項目提供全部法律服務,包括:
1、代甲方與小業主起草及網上簽訂見證《商品房買賣合同》。
2、代甲方辦理房產銷售后向房管部門辦理預告登記。
3、代銀行及小業主簽訂按揭借款合等手續。
4、代小業主辦理房地產權證。
5、為甲方起草房產租賃合同及其他相關的合同。
二、法律服務期限。
鑒于甲方的樓盤銷售及售后的服務工作需一定時間,且不能具體確認,因此雙方確認服務期限至本樓盤銷售結束及辦妥房地產權證為止,即至本合同約定服務工作內容完成為止。
三、乙方的具體工作范圍。
1、整理該項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資料和落實客戶資料的準備,并熟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流程。
2、負責與客戶在網上講解《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及注意事項,待客戶確認后,打印商品房預售繳款通知書,客戶憑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款,憑銀行進賬單和通知回執到銷售簽約區,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款購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式四份;按揭貸款購房的打印一式五份。
3、根據銀行按揭要求,負責通知客戶提供所需資料。落實個人信用額度,按銀行回復情況通知客戶辦理按揭手續。
4、負責審查核實購房者的身份資料的真實性及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5、及時向甲方反映客戶簽約或辦理銀行按揭、放款情況。
6、及時向甲方反映銀行的利率調整及政府部門的最新政策動向。
7、在簽約過程中,負責向客戶解答相關的法律問題及講解合同條款,以及合同的補充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和臨時管理規約。
8、見證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按揭貸款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9、見證簽署和填寫銀行《借款合同》及代辦“銀行按揭”的一切手續。
10、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交易鑒證及《借款合同》抵押備案登記手續。
11、如有客戶違反《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條約的,或未按期辦理各項手續的,根據甲方的要求,向客戶發律師函。
12、代客戶辦理商品房的房產證工作。
13、負責代收代繳辦理銀行按揭及房產管理局的相關費用。附件。
一、二有詳細注明。
14、負責通知客戶領取商品房買賣合同、銀行按揭合同、房產證相關資料。
四、法律服務收費標準及收取方式。
1、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款的不需按揭的每宗合同收費300元,乙方向小業主收費,如果小業主不同意支付的,則由乙方自行解決,不能向甲方收取。
2、如果代簽借款合同代辦按揭合同,代辦按揭手續等服務的,則每宗合同收費300元,向小業主或銀行收取,與甲方無關。
3、如果小業主委托乙方代辦房地產權證的,則按每戶300元向小業主收取。
4、向甲方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約定收取。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必要的辦公設施(包括電腦,雙面打印機,辦公桌和椅),保證乙方能持續、正常地工作。
2)甲方應提供所銷售的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給乙方審查核實。
3)甲方應提供統一板本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樣板(含電子版)供乙方參考。
4)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在乙方填寫、整理好《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借款合同》移交甲方審核確認,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或加蓋簽名章并及時移交乙方,以便辦理房屋的備案登記工作。
5)甲方在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證所需的一切文件資料,以便乙方代辦購房者的房產證。
6)由甲方代收買受人辦理房產權證預繳費用,甲方收到房管局的繳費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代買受人交納辦理房產證的相關費用。
7)甲方必須在相關的銷售資料文件中明確乙方有權向小業主收費的標準和權利。
8)甲方必須在售樓部現場提供辦公條件給乙方進駐人員工作,其中包括:電腦、打印機兩臺(一臺雙面,房管局提供型號、一臺針打機)、復印機、辦公耗材、辦公臺櫈等。
2、乙方權利義務。
1)工作人員應恪守職業道德,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泄漏客戶資料,不得泄漏發展商的銷售情況。
2)根椐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對銀行提供按揭貸款的合法性、規范性、有效性進行審核和核實,并對其審查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3)乙方應熟悉辦理相關手續的工作流程,認真、細心的辦理好各個環節的工作,熟悉合同條款及做好相應的解答工作,并定時組織法律培訓。
4)乙方應認真審查購房者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見證購房者簽訂購房過程中的全部文件,保證是由購房者本人簽名的真實。
5)乙方應每天早上向甲方反映前一天的客戶簽約情況,報告簽約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以及銀行放款情況。
6)乙方填寫、整理好《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借款合同》后交由甲方簽名、蓋章,乙方在甲方簽名、蓋章完畢且銀行審批同意貸款后6個工作日內到房管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銀行在2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的情況下)。
7)乙方在甲方交樓后一個月內收集好客戶辦理房產證的資料,負責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權屬登記資料的遞交事宜,具體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時間應由登記機關確定。正常情況下,在甲方、買受人均向乙方交齊合法辦理房產證所需的資料之日起,乙方在6個月內負責辦妥買受人的房產證工作。
8)乙方應派駐有責任心、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到甲方的銷售現場辦公,著裝要整齊,保持儀表端莊,舉止文雅,有高度的責任心,待人接物要有禮貌,現場工作人員互相配合并以統一口徑向客戶作解答,遵守甲方所定的工作紀律和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物。
9)乙方駐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監督,配合甲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工作,負責向客戶解釋合同條款以及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呈送合同鑒證及辦理房產證。
10)所有客戶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保留。如因辦整相關業務而持有的相關資料,在辦理完畢后及時返還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履行各自的職責,如有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合法辦理房產證所需的文件資料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沒有按期代買受人交納辦理房產證的相關費用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房管局中途退件是由于甲方、乙方或買受人某方的因素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根據實際過錯責任原則,由實際過錯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工作延誤,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八、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以書面協議補充,甲乙雙方簽訂的《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與本合同同步執行,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爭議,應盡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法律顧問,依法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委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協議所規定的條款,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對甲方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四、乙方協助甲方審查或代擬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合同、聲明、訴狀、意見書等。地產項目開發法律服務具體內容提供:律師根據對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的理解,對房地產開發中的法律服務內容概括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
1、申報注冊:協助擬定公司章程等注冊所需各種法律文件,指導或代理公司申請公司注冊登記與資質申報。協助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評估與過戶事宜。
2、建章立制:協助公司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尤其應建立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內部管理控制體系,達到管理制度化、文本格式化、履行規范化、監督責任化。
3、員工培訓: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尤其是簽約與履約管理方面,重點是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范本適用問題。
(二)用地及前期開發。
為公司進行項目用地征用、出讓、轉讓等程序設計、文書擬定與有關法律文件的審查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2、房屋委托拆遷協議與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對被征地、拆遷單位及其人員進行政策法律宣傳,促成早日達成協議。
3、國有土地出讓(含宗地與成片開發)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4、土地合作開發、轉讓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5、參與市政配套談判,進行有關市政配套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6、對貴公司前期開發中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三)房屋營建。
律師將憑借自身對建設工程領域的法律規章與基本操作程序的熟練把握,從運作程序、文書制作到合同履行管理上嚴密設防,保障合法,加強制約,提高效率。提供的法律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項目招標文件的制定,審查投標文件,確保招投標行為的合法性,為評標、決標提供咨詢意見。
2、審查修改工程設計合同、委托測繪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起草、修改、審查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4、起草、修改、審查工程財務監理合同。
5、代表貴公司與承包商洽談、草擬、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同時協助公司進行合約管理,收集與妥善保管反索賠資料。
6、設備采購、安裝招投標及其合同起草與修改。
7、協助公司做好有關設計變更對預銷售合同履行的影響的控制與彌補。
8、協助公司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貴公司與政府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系。
9、協助公司審查工程量增減的簽證依據;協助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協調公司與政府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聯系。
10、協助公司辦理有關工程保險事宜。
11、協助公司建立切實有效的工程保修體系,妥善設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12、參加公司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對驗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見。
1、開發項目轉讓。
本律師根據雙方的不同需求,分別確定股權轉讓、合同權利轉讓等不同模式與程序,設計合同條款并擬定合同文本,協助合同履行與申辦各項手續。
2、商品房銷售。
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公司與銷售代理商關于代理銷售事宜的談判,審查修改公司與代理商的代理銷售協議書。
(2)協助公司審查有關樓宇預、銷售的廣告內容。在實現廣告目的的同時,確保廣告內容的適當性,避免因廣告問題引發日后糾紛。
(3)協助公司起草、修改《訂購書》、預售合同補充條款等相關法律文件。在前述文件中充分注意到有關訂購書的性質、定金的約定、有關補充條款的適當與可行性等,以免陷己方于不利境地。
(4)在公司進行商品房銷售過程中,解答公司或購房人針對上述法律文書而提出的法律問題。
(5)為公司組織預銷售展示、交易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6)為公司設計《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中空白條款的填寫內容,既體現出公司的誠信,打消購房人的顧慮,又能做到對敏感問題的避讓,加強對公司自身的保護。
(7)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預、銷售合同的'公證手續。
(8)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包括借款擔保合同、公證文件、保險手續等),并根據需要出具咨詢意見。
(9)協助公司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產權登記備案等手續。
(10)協助公司完善房屋交接手續,處理有關房屋交付爭議。
3、商品房租賃。
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制定樓宇租賃方案。
(2)協助公司辦理有關租賃備案(許可)手續。
(3)參與公司與承租人的合同談判,擬定、審查并指導簽訂樓宇租賃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4)協助公司處理租賃合同履行與物業管理合同履行的關系。
(5)協助公司處理有關租賃合同轉讓等有關事宜。
(6)對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五)項目融資。
根據公司的不同情況,在辦理抵押貸款、抵押物置換、商品房按揭貸款、抵押權實現等不同方面,為貴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1、擬定、審查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
2、擬定、審查在建工程抵押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手續。
3、參與公司與銀行談判,擬定、審查提供按揭貸款協議,審查有關商品房按揭貸款的法律文件。
4、協助公司審查、調查按揭貸款購房人的經濟收入與信譽,以降低貴公司在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過程中的風險。
5、協助公司處理房地產抵押與銷售的關系及變更完善有關手續,確保銷售行為的合法性,避免遭遇欺詐指控的風險。
6、協助公司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有關抵押問題。
7、協助公司處理有關銀行抵押實現的問題,有效維護公司利益。
(六)物業管理法律事務。
物業管理企業的選定、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公司的物業租售效果。本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一)協助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物業管理模式,并根據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制作有關法律文件。
(二)必要時,協助公司組建自己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我們可以幫助公司擬定申報注冊文件,為新公司建章立制、培訓員工等,為公司實現以開發品牌帶動物業服務品牌的目標。
(三)參與公司選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的談判,擬定、審查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四)參與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有關售后服務委托事宜的談判與合同擬定。
(五)協助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辦理有關委托物業管理合同轉讓、物業移交手續。
五、律師的承諾。
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期間,在取得公司的指示及提供的有關文件、材料后,本律師將盡最大努力和誠信及時完成各委托事項,并信守如下承諾:
1、誠實勤勉、優質高效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項法律事務;。
3、在擔任公司法律顧問期間,不為其他方提供任何不利于公司的咨詢意見;。
7、為公司建立專門的法律事務檔案,完整保存貴公司送交的法律事務文書,在從事委托事務過程中建立詳細的工作記錄。
六、律師費用支付標準。
(一)取費原則。
就律師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費用標準,根據業界的通行做法,一般需在考慮企業規模、工作量大小、對專業素質的要求程度等幾個因素的基礎上由雙方協商確定。
律師認為法律顧問服務費用標準應遵循“既有效保證法律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又考慮律師的積極性,更要切實維護公司權益,保證服務質量”的原則來確定。
(二)費用標準。
簽訂法律顧問合同之日起,每年度法律顧問服務費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費用包括律師費及律師為開展工作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用等,不包括貴公司為辦理有關事務中向有關機關單位支付的諸如申請費、登記費等費用;如律師為開展工作需至外地出差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差旅費由公司承擔。
(三)支付方式。
法律顧問服務費在每服務年度開始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法律顧問,依法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協議所規定的條款,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對甲方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四、乙方協助甲方審查或代擬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合同、聲明、訴狀、意見書等。地產項目開發法律服務具體內容提供:律師根據對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的理解,對房地產開發中的法律服務內容概括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
1.申報注冊:協助擬定公司章程等注冊所需各種法律文件,指導或代理公司申請公司注冊登記與資質申報。協助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評估與過戶事宜。
2.建章立制:協助公司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尤其應建立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內部管理控制體系,達到管理制度化、文本格式化、履行規范化、監督責任化。
3.員工培訓: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尤其是簽約與履約管理方面,重點是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
合同范本。
適用問題。
(二)用地及前期開發。
為公司進行項目用地征用、出讓、轉讓等程序設計、文書擬定與有關法律文件的審查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2.房屋委托拆遷協議與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對被征地、拆遷單位及其人員進行政策法律宣傳,促成早日達成協議。
3.國有土地出讓(含宗地與成片開發)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4.土地合作開發、轉讓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5.參與市政配套談判,進行有關市政配套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6.對貴公司前期開發中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三)房屋營建。
律師將憑借自身對建設工程領域的法律規章與基本操作程序的熟練把握,從運作程序、文書制作到合同履行管理上嚴密設防,保障合法,加強制約,提高效率。提供的法律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項目招標文件的制定,審查投標文件,確保招投標行為的合法性,為評標、決標提供咨詢意見。
2.審查修改工程設計合同、委托測繪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起草、修改、審查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4.起草、修改、審查工程財務監理合同。
5.代表貴公司與承包商洽談、草擬、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同時協助公司進行合約管理,收集與妥善保管反索賠資料。
6.設備采購、安裝招投標及其合同起草與修改。
7.協助公司做好有關設計變更對預銷售合同履行的影響的控制與彌補。
8.協助公司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貴公司與政府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系。
9.協助公司審查工程量增減的簽證依據;協助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協調公司與政府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聯系。
10.協助公司辦理有關工程保險事宜。
11.協助公司建立切實有效的工程保修體系,妥善設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12.參加公司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對驗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見。
1、開發項目轉讓。
本律師根據雙方的不同需求,分別確定股權轉讓、合同權利轉讓等不同模式與程序,設計合同條款并擬定合同文本,協助合同履行與申辦各項手續。
2、商品房銷售。
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公司與銷售代理商關于代理銷售事宜的談判,審查修改公司與代理商的代理銷售。
協議書。
(2)協助公司審查有關樓宇預、銷售的廣告內容。在實現廣告目的的同時,確保廣告內容的適當性,避免因廣告問題引發日后糾紛。
(3)協助公司起草、修改《訂購書》、預售合同補充條款等相關法律文件。在前述文件中充分注意到有關訂購書的性質、定金的約定、有關補充條款的適當與可行性等,以免陷己方于不利境地。
(4)在公司進行商品房銷售過程中,解答公司或購房人針對上述法律文書而提出的法律問題。
(5)為公司組織預銷售展示、交易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6)為公司設計《商品房。
買賣合同。
》文本中空白條款的填寫內容,既體現出公司的誠信,打消購房人的顧慮,又能做到對敏感問題的避讓,加強對公司自身的保護。
(7)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預、銷售合同的公證手續。
(8)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包括借款擔保合同、公證文件、保險手續等),并根據需要出具咨詢意見。
(9)協助公司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產權登記備案等手續。
(10)協助公司完善房屋交接手續,處理有關房屋交付爭議。
3.商品房租賃。
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制定樓宇租賃方案。
(2)協助公司辦理有關租賃備案(許可)手續。
(3)參與公司與承租人的合同談判,擬定、審查并指導簽訂樓宇。
租賃合同。
和其他法律文件。
(4)協助公司處理租賃合同履行與物業管理合同履行的關系。
(5)協助公司處理有關租賃合同轉讓等有關事宜。
(6)對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五)項目融資。
根據公司的不同情況,在辦理抵押貸款、抵押物置換、商品房按揭貸款、抵押權實現等不同方面,為貴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1.擬定、審查。
與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
2.擬定、審查在建工程抵押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手續。
3.參與公司與銀行談判,擬定、審查提供按揭貸款協議,審查有關商品房按揭貸款的法律文件。
4.協助公司審查、調查按揭貸款購房人的經濟收入與信譽,以降低貴公司在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過程中的風險。
5.協助公司處理房地產抵押與銷售的關系及變更完善有關手續,確保銷售行為的合法性,避免遭遇欺詐指控的風險。
6.協助公司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有關抵押問題。
7.協助公司處理有關銀行抵押實現的問題,有效維護公司利益。
(六)物業管理法律事務。
物業管理企業的選定、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公司的物業租售效果。本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一)協助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物業管理模式,并根據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制作有關法律文件。
(二)必要時,協助公司組建自己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我們可以幫助公司擬定申報注冊文件,為新公司建章立制、培訓員工等,為公司實現以開發品牌帶動物業服務品牌的目標。
(三)參與公司選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的談判,擬定、審查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四)參與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有關售后服務委托事宜的談判與合同擬定。
(五)協助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辦理有關委托物業管理合同轉讓、物業移交手續。
五、律師的承諾。
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期間,在取得公司的指示及提供的有關文件、材料后,本律師將盡最大努力和誠信及時完成各委托事項,并信守如下承諾:
1.誠實勤勉、優質高效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項法律事務;。
3.在擔任公司法律顧問期間,不為其他方提供任何不利于公司的咨詢意見;。
7.為公司建立專門的法律事務檔案,完整保存貴公司送交的法律事務文書,在從事委托事務過程中建立詳細的工作記錄。
六、律師費用支付標準。
(一)取費原則。
就律師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費用標準,根據業界的通行做法,一般需在考慮企業規模、工作量大小、對專業素質的要求程度等幾個因素的基礎上由雙方協商確定。
律師認為法律顧問服務費用標準應遵循“既有效保證法律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又考慮律師的積極性,更要切實維護公司權益,保證服務質量”的原則來確定。
(二)費用標準。
簽訂法律顧問合同之日起,每年度法律顧問服務費為萬元人民幣。該費用包括律師費及律師為開展工作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用等,不包括貴公司為辦理有關事務中向有關機關單位支付的諸如申請費、登記費等費用;如律師為開展工作需至外地出差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差旅費由公司承擔。
(三)支付方式。
法律顧問服務費在每服務年度開始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
2
頁,當前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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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方:________。
居間方受委托方委托,雙方就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托方介紹給項目業主,并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托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托方與項目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委托方義務。
委托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委托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托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的。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托方與項目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托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征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托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并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托方以相關企業或在_________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___天。
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助委托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內委托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托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托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托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托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六條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省縣項目的營銷顧問委托工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內容。
1.本合同的工作內容以《項目營銷顧問服務工作》為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工作內容,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
第二條: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營銷策劃的策略及建議,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場常駐代表到現場協助甲方組建銷售隊伍組建培訓、管理工作及營銷策略的落實執行。
第三條:服務期限。
從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甲方義務與權利。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開發、銷售等各階段的相應的審批文件和資料(復印件)。
2.甲方負責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有關合法文件,保證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按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開具正式發票、負責辦理銀行貸款、辦理產權。
3.乙方常駐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為銷售經理,基本工資為:(注:以上工資為稅后)。
乙方常駐代表的銷售傭金為總銷售金額的萬分之三,并在商品房銷售合同簽定后的次月5號前結算支付。
乙方常駐代表的食宿、通訊補貼、差旅交通費用等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員工待遇支付。
4.甲方負責乙方顧問到項目地考察、協助工作時的食宿及相關的差旅費用等。
5.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提供營銷顧問文件及其它相關服務。
7.甲方總經理或其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工作聯系事宜。
第五條:乙方義務與權利。
1.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內容要求提供相關的顧問工作。
2.乙方確定常駐甲方案場代表為建、運營,制定詳細的營銷顧問工作計劃并安排實施。
3.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派現場常駐代表到達項目所在地開展現場服務工作。
4.乙方常駐代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但離職、婚假、產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現以上情況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乙方常駐代表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6.乙方常駐代表主持甲方項目的案場營運銷售工作,并將每階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書面形式及電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給甲方。
7.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按時得到營銷顧問費。
8.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更換甲方派駐銷售隊伍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營銷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1.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委托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居間方受委托方委托,雙方就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托方介紹給項目業主,并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托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托方與項目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委托方義務。
委托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委托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托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發票)。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托方與項目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托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征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托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并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托方以相關企業或在_________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助委托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內委托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托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托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托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托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六條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丙方:
住所地:
甲、乙、丙雙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位于#################的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于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籌集項目建設所需的土地出讓金、開發、報建、建筑、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預計投資資金為人民幣@@億元。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負責該項目的開發經營權。丙方負責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和運作。項目所獲的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甲方占@@%,乙方@@%,丙方@@%。
2、甲乙丙三方確認,三方均以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投資,中小企業融資財務費用均按月息@@%的標準進入項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甲方按總投入的@@%,乙方按總投資的@@%,丙方按總投資的@@%出資。由乙方統一籌集,并以三方的名義投入該項目。
4、甲乙丙三方確認,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產權、土地進行中小企業融資,但所融到的資金必須用在本合作項目,但不影響項目開發的前提下,必須優先償還按投資比例多出資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即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權名義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項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權。
6、本合作項目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
三、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本協議簽訂后,由丙方負責前期的項目落實工作,由甲方賦予丙方在辦理該項目前期工作中的權利,并由甲方出具相關的委托書,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項目部”,負責建設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項目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乙方根據需要委派。
3、項目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負責人由乙方委派,銷售部負責人由乙方委派。財務人員由三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丙方委派。財務部印鑒與支票應分開管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4、工程部負責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項目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戶等事項。
5、項目部下設的部門對項目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范圍由三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項目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6、項目部日常費用的支出由項目部總經理簽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1、本建設項目所需的投資資金及其他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劃入三方共同開立的帳戶,??顚S?。劃入時間以項目部呈報的的用款計劃為準。
2、若因城市規劃調整等而使乙方實際籌集投資數額超出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約定的金額,對增加投資額的應由各方實際出資額來確定增加利潤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棄出資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資而產生的收益的12.5%。
五、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1、本建設項目成本核算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后60日內完成。項目竣工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若因城市規劃調整而新產生的利潤,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辦法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別記賬,未經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原則上優先償還投資本金。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后,待丙方前期協調妥善后,移交給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權和委托。由乙方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后,該項目獲得@@相關部門批準可以實施時,由于乙方資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擔賠償給甲方人民幣@@@萬元;而由于甲方未經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開發的,甲方愿意賠償給乙方和丙方人民幣@@@萬元。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即刻出具給丙方授權委托書,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營業執照副本,便于丙方順利開展前期的相關工作。丙方辦妥前期約定工作后,移交給乙方,再由甲方按約授權或委托給乙方辦理本項目開發的相關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協議生效前或與本項目無關的業務往來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負責,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損害的在該項目產生的甲方收益中償還。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壹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乙方接受聘請。
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
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
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
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
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
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
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
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
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
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省 縣 項目的營銷顧問委托工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內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內容以《項目營銷顧問服務工作》為準。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工作內容,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
第二條: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營銷策劃的策略及建議,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場常駐代表到現場協助甲方組建銷售隊伍組建培訓、管理工作及營銷策略的落實執行。
第三條:服務期限
從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甲方義務與權利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開發、銷售等各階段的相應的審批文件和資料(復印件)。
2. 甲方負責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有關合法文件,保證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按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開具正式發票、負責辦理銀行貸款、辦理產權。
3. 乙方常駐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為銷售經理,基本工資為:(注:以上工資為稅后)。
乙方常駐代表的銷售傭金為總銷售金額的萬分之三,并在商品房銷售合同簽定后的次月5號前結算支付。
乙方常駐代表的食宿、通訊補貼、差旅交通費用等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員工待遇支付。
4. 甲方負責乙方顧問到項目地考察、協助工作時的食宿及相關的差旅費用等。
5.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
6.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提供營銷顧問文件及其它相關服務。
7. 甲方總經理或其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工作聯系事宜。
第五條:乙方義務與權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內容要求提供相關的顧問工作。
2. 乙方確定常駐甲方案場代表為建、運營,制定詳細的營銷顧問工作計劃并安排實施。
3.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派現場常駐代表到達項目所在地開展現場服務工作。
4. 乙方常駐代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但離職、婚假、產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現以上情況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駐代表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6. 乙方常駐代表主持甲方項目的案場營運銷售工作,并將每階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書面形式及電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給甲方。
7.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按時得到營銷顧問費。
8. 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更換甲方派駐銷售隊伍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營銷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1. 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委托人:________(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_(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地址:
居間方:
地址:
居間方受委托方委托,雙方就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與蒙自縣文瀾鎮紅寨村委會有關土地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托方介紹給土地出讓方,并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托方做好該宗土地房地產項目開發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方與土地出讓方簽訂該宗土地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合同。居間方應當協助委托方與土地出讓方在合同中約定,待到該項目進入預售階段后委托方再以現金補償或以房產折價補償方式兌現土地出讓金。
4、居間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該項目的各項審批工作,促成合作開發項目成功簽約,并順利辦理有關該宗土地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手續。
第三條委托方義務。
委托方承諾一旦土地出讓方與委托方簽訂項目合作開發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委托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委托方根據居間方與土地出讓方協商的該宗土地房地產項目合作金額支付服務費。即:每畝土地合作金額為萬元至萬元之間時,委托方支付居間方每畝萬元服務費。每畝土地合作金額為萬元以下時,每減少萬元,委托方增加仟元的服務費。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本合同簽訂后,委托方預付居間方萬元服務費,其余費用根據居間方的工作進度適時支付。即:委托方與土地出讓方簽訂合作開發合同后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三十(扣除委托方提前預付的萬元);居間方協助項目當事人辦理完畢該宗土地合作開發必需的各項手續后,委托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該項目進入預售階段后個月內,委托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托方與土地出讓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征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托方不應再與該土地出讓方進行協商并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為壹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土地出讓方與委托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助委托方和土地出讓方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3、委托期內委托方未能與土地出讓方達成協議時,委托方將不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4、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托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托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托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的賠償。
第六條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居間方:(蓋章):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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