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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案由: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仲裁請求:
請求被申請人返還其依職權強占的屬于申請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份額________畝,并獨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________系被申請人________的女兒。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請人嫁到________市________鎮________村,與________結婚,________年離婚后回到________市________鎮________村委會________家。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請人與________結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協議離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親________重男輕女,多次逼我離家出走,無奈之下,我只好離開家到________市________鎮打工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我與________登記結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間,我的戶口一直和被申請人________及弟弟及弟媳、侄兒在一起,直到現在。我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請人承包經營權范圍內。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被申請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將我的戶口從被申請人的戶口簿上遷出,獨立成戶,仍然為農業戶口。因為當時農村承包經營期還未屆滿,被申請人承諾在新的承包合同簽訂時更改承包經營權證,將應該屬于申請人的份額劃分給申請人。出于信任,申請人答應按照這種方式執行,屬于自己的承包經營份額暫時交由被申請人及其他家庭成員管理耕種。
________年,申請人戶的承包經營權到期后,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繼續承包________年,需要簽訂和統計新的'承包經營情況。被申請人利用它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________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占了申請人________畝的承包經營份額,并據此辦理了________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后,由于申請人一直在________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于是,申請人多次找到基層人民政府幫助解決,經________市________鎮________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及________市________鎮司法所多次調解,被申請人拒不返還本應屬于申請人的土地承包經營份額。
申請人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土地承包經營依法受到法律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第六條也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被申請人________利用自己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________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占了申請人________畝的承包經營份額,并據此辦理了________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致使申請人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變成了失地農民,該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19條、20條、21條之規定,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望你們查明事實,依法處理,支持申請人的仲裁申請,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___鎮____村_____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____________經營。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轉讓價款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并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變更、注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有權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讓費,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7.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補償費的分配約定: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流轉費,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__%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發包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______日內提供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經協商,決定____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鄉(鎮)村組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
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住址:
簽約日期:
發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日期: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聯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鄉(鎮)或街道?村或社區?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寫:?)?(稻谷、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公斤(大寫:?)?(稻谷、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元(大寫:?),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
3.其他。?。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月?日前支付?(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年增加?元。
2.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接包/承租期滿前?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村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協議適用于農戶委托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或其他組織代為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使用)。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聯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聯系方式: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鄉(鎮)村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年,即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年__月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八、爭議條款
九、生效條件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恒某。男,漢族,56歲,山東省國人縣人。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劉某,男,漢族,54歲,山東省國人縣人。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山東省某縣歌手鎮固態村村民委員會;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山東省某縣歌手鎮固態村;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酷某;該村委會主任。
訴訟請求。
二、判令兩被告支付給原告侵權損失1000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1980年,本案第三人在本村村東路南處分給原告場地5.50畝,由原告一直經營使用。20__年,時任村主任的第一被告恒某強行將該5.50畝場地中的2.75畝占用,并于20__年1月底租給第二被告劉某,現第二被告劉某又在該地塊上用石頭水泥違法圈占。上述侵權行為,經原告多次制止,兩被告均不予停止,導致原告十年來無法對該2.75畝場地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第一被告王某非法占有原告承包的場地的行為系違法侵權行為,其將違法侵占的土地轉租給第二被告劉某的系無效行為;第二被告劉某基于無效合同取得的權利也系無效行為,其圈占原告土地的行為對也構成侵權。為此,特將該糾紛訴至貴院,提出上述訴訟請求,請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鄉(鎮)村或社區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寫:)(稻谷、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公斤(大寫:)(稻谷、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元(大寫:),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
3.其他。。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月日前支付(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年增加元。
2.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接包/承租期滿前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村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因需要,甲、乙雙方就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承包營權證書》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調換給乙立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于。乙方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后將用于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乙方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后將用于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雙方互換土地,在土地權屬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各自仍分別亨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互換土的的交付方式。交付的時間為。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系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鄉(鎮)村組的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轉包(出租)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序號地塊名稱地類等級面積(畝)四至界址土地承包合同或經營權證號東南西北1、2、3、4合計共計畝(大寫);畝(小寫)。
備注:
二、轉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應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轉包(出租)價格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以現金支付: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共計元(大寫:);考慮物價因素的約定為:。
2、以實物計算:每畝每年支付公斤(實物名稱),共公斤;考慮物價因素的約定為:。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乙方應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轉包(出租)費。
2、分年度支付。簽約當年,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日內付清當年出租費;此后,應在每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當年轉包(出租)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時交付合同約定轉包(出租)的土地。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
5、轉包(出租)期內,如遇自然災害,各級政府給予在轉包(出租)土地上受損農作物核發的救災物資和補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領取或領取后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應及時協助辦理。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償的約定。
(一)轉包(出租)期內,因國家或集體征占用轉包(出租)土地依法應由土地承包人獲得的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助費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二)轉包(出租)期內,依轉包(出租)土地面積所計發的各級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的歸屬約定為:
五、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轉包(出租)土地的。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遲交付轉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棄耕拋荒,破壞農田水利設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轉包(出租)費,經催告后在天內仍未支付的;。
4、喪失經營能力無力履行合同的。
六、違約責任。
(一)因一方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損失情況確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由乙方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協商,決定(是或否)鑒證。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轉包(出租)的土地進行再流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備案(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鑒證機構備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年月日。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Q土地的交付方式為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年月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后,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后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五、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身份證號:年月鑒證單位:(簽章)。
身份證號:年月日鑒證人:(簽章)。
甲方:乙方:
乙方有自留地平方米左右,座落于地界,因乙方家離該地太遠對其無法管理及使用,現今與甲方(南苑花城三期征地戶)協商,將乙方有自留地平方米左右與甲方座落于惠水縣和平鎮平方米自留地互換,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土地:甲方土地約為平方米左右,乙方土地約為平方米左右。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永久性互換。
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對互換后的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擁有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如遇國家征撥和使用征撥費用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及阻止)。
四、交付時間。
交付的時間為。
五、違約責任。
1、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請求調解或申請仲裁或直接訴訟解決。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雙方村委會簽字月下花前后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簽約日期:年月日
鑒證單位(章):鑒證單位(章):
(四)甲方非法干預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流轉期限截止日晚于甲方承包期限截止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滅失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市(州)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向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所:住所: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住所:聯系電話:乙方(接包方、承租方):住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從事早、晚水稻生產經營。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壹年,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租賃價款按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元(大寫:)。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后,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6、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貳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伍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鑒證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身份證號:20月日鑒證單位:(簽章)。
乙方(簽字):身份證號: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面積:甲方將承包經營的畝,出租給乙方從事種植使用,土地面積按照甲方土地經營權證上登記面積為準。
:出租期限為年,即從20年月日起始至201年月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乙方每年每畝支付給甲方租金元(大寫:元整),上級政府小麥直補等各項補貼款歸方,上級政府補貼的化肥農藥歸乙方,如果遭受自然災害,上級政府的'災害補貼歸乙方。乙方應在每年月日前支付給甲方一年全年的租金。
1.甲方擁有土地所有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土地租賃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土地。
2.甲方應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行使土地種植使用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種植活動。
3.乙方和甲方達成租用合同并按照約定履交租金后,方擁有在該租賃土地上種植國家、地方政府、村委、鄰墑允許種植的農作物及種植權,在該土地上不得種植非農作物及作為他用。
4.乙方在本合同約定土地租賃期間具有種植使用權及收益權、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乙方在行使以上權利時,乙方須自行承擔災害、經營管理方面的責任、風險和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地方政府、村委有政策方面變更時,甲乙雙方均要無條件服從其變更,變更過程及手續由甲方全權處理。如有變更補貼,據支付租金期限(三項)按下述第六項執行。
五、出租合同到期:在同等租賃價格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雙方協商提前續簽合同;乙方如若退出租賃,乙方則應在租用期限終止日前30天通知甲方,并在終止日前:清理干凈地上附著物、保持土地原貌,保證供水排灌系統的正常使用,否則乙方應負擔清理、修復費用或賠償。
六、合同變更或解除:依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因國家征用或修路占用合同約定土地,地上作物補償歸乙方,土地占用補償歸甲方,面積按照乙方本合同所租用的畝數面積計算。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第三項約定金額及物品,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營損失時,違約方應增加賠償金,不足一年時,按照一年計算。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轉租,如乙方因各種原因失去種植使用能力,導致本合同約定面積土地的荒蕪,甲方擁有無條件解除合同權利。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履行第三項后,雙方則要共同遵守上述八項約定權利、責任和義務。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姓名:姓名:
電話: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等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甲方用于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乙方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乙方用于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后,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后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3.因不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另一方當事人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______日內提供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鑒證單位:___(簽章)。
鑒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鑒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鎮股河新村。
受讓方(乙方):
住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雙慶何北部地塊家庭承包地___畝以__轉包出租方式,從2013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種植農業經濟作物。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l、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須支付土地流轉價款為每年900斤/畝小麥,以當年國家小麥保護價計算,支付的時間為: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元人民幣(:元)。
(二)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兌現,否則,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兌付總額0.2%的滯納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二)合同一經簽訂,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給付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優先承包權。如不再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后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補充欄目中完善,完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自2013年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2013年10月10日
發包方:(簽字蓋章)。
鑒證機關:(簽字蓋章)。
鑒證人:(簽字蓋章)。
簽證日期:年月日
附:補充說明。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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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條款:
一、甲方以承包形式將面積畝的土地承包權給乙方,乙方從事生產,不得對外轉包、分包。
二、承包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租金:按每年每畝公斤中等質量中秈稻谷折算成人民幣支付,中秈稻谷價格以國家公布的當年最低收購價格測算,支付時當年國家最低收購價未公布的,按上年最低收購價格執行。
四、付款形式和時間以及保證金的具體相關事宜。
五、乙方所租土地中,現有的青苗賠償費由乙方承擔,須在村委會要求的期限內付清。
六、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甲方應積極協助解決生產所需的基礎設施,如水、電
七、乙方在所租土地上享有生產經營的權利和生產產品收益的權利,乙方不得私自更改生產項目,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須接受村委會和甲方合法合理的管理和監督。
八、如鎮政府農田整治整體規劃涉及到乙方所租土地,乙方須無條件積極配合甲方和鎮政府的土地整治工作,整治所占的面積和整治所影響的土地農作物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九、乙方所從事的經營項目中的補貼歸乙方所有。
十、在租賃期限內,因城市規劃建設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補償,甲方不承擔相關損失;由甲方因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乙方必須購買所有其承包土地上的農作物,保險收益歸乙方所有。
十三、其他要求。
(1)乙方承租的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2)乙方在租賃期間,有關環評、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十四、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甲乙雙方須協商下一輪承包問題,同等條件下優先與乙方合作。
十五、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種植農作物,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公證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面積:甲方將承包經營的畝,出租給乙方從事種植使用,土地面積按照甲方土地經營權證上登記面積為準。
二、出租期限:出租期限為年,即從201年月日起始至201年月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乙方每年每畝支付給甲方租金元(大寫:元整),上級政府小麥直補等各項補貼款歸方,上級政府補貼的化肥農藥歸乙方,如果遭受自然災害,上級政府的災害補貼歸乙方。乙方應在每年月日前支付給甲方一年全年的'租金。
四、權利、責任與義務:
1.甲方擁有土地所有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土地租賃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土地。
2.甲方應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行使土地種植使用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種植活動。
3.乙方和甲方達成租用合同并按照約定履交租金后,方擁有在該租賃土地上種植國家、地方政府、村委、鄰墑允許種植的農作物及種植權,在該土地上不得種植非農作物及作為他用。
4.乙方在本合同約定土地租賃期間具有種植使用權及收益權、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乙方在行使以上權利時,乙方須自行承擔災害、經營管理方面的責任、風險和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地方政府、村委有政策方面變更時,甲乙雙方均要無條件服從其變更,變更過程及手續由甲方全權處理。如有變更補貼,據支付租金期限(三項)按下述第六項執行。
五、出租合同到期:在同等租賃價格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雙方協商提前續簽合同;乙方如若退出租賃,乙方則應在租用期限終止日前30天通知甲方,并在終止日前:清理干凈地上附著物、保持土地原貌,保證供水排灌系統的正常使用,否則乙方應負擔清理、修復費用或賠償。
六、合同變更或解除:依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因國家征用或修路占用合同約定土地,地上作物補償歸乙方,土地占用補償歸甲方,面積按照乙方本合同所租用的畝數面積計算。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第三項約定金額及物品,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營損失時,違約方應增加賠償金,不足一年時,按照一年計算。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轉租,如乙方因各種原因失去種植使用能力,導致本合同約定面積土地的荒蕪,甲方擁有無條件解除合同權利。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履行第三項后,雙方則要共同遵守上述八項約定權利、責任和義務。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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