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學生具備較強的領導能力,能夠組織其他學生一起完成任務。接下來是一些成功學習者的總結案例,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借鑒和啟示。
囫圇吞棗看完了這本所謂美國借閱率最高的圖書,書開始讀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這書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評分那么高。第二部分庭審的那塊是我認為最好看的地方,點題的章節也是在這個附近。原來知更鳥是只在枝頭歌唱,對人類沒有一點點壞知更鳥隱喻的是對別人無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們有時候卻偏偏要殺死這些人或者事。這就是偏見,為什么這本書在美國借閱率高呢,我認為是因為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各種各樣的人,為了自由來到這個國家,而各種不同的人,必然會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看法,進而產生各種偏見,而一旦人們看的多了,而自己無力一次次的去改變事情,人們如果一直固執己見,固執于自己的小圈子里,那這個國家就不會發展了,對于個人來說這個人也不會變的更好了。這本書呢,不會告訴你怎么改變偏見,而是讓你看到什么是偏見,這些偏見最后是怎么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閉大門,較少與人交往,就認為人家家是怪人,怪獸,直到自己親眼看到那個人也是一個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見;看到別人時常在喝東西,就人云亦云的認為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里面的是可樂,人家還很開心的想要與你分享,你才打消心中對這個人的不好的念頭,書里面說的偏見例子太多了,初看覺得很無聊,很煩,但是自己回頭想想,這些例子也時常在自己的生活中發生,比如固執的認為某個地方的人就是什么樣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與這個地方的人共事,偏見會漸漸打消;再比如我們會不知覺的對看到的人做內心的評論,而這個評論很大程度上是從表面上做出的;還有對那些與我們交往不深的人懼而遠之;取笑那些與我們不一樣的人,比如殘疾人;取笑那些與我們做事方式不一樣的人,這些都是不好的行為,我們應該努力改正它們。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類人,他們只顧擔心來世,根本就不去學習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他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的唱歌。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的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阿迪克斯說過,與人交談的禮貌做法是談論對方感興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談特談自己的興趣點。
千萬不要問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你可以選擇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選擇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認,他們都和你有血緣關系,而且不承認事實會讓你顯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來自那些懷有偏見的人。
驅散陰影的最好辦法,就是把一切都擺在明面上。
你永遠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來回走來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
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春節期間細細的讀完了《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雖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沒有刻意的結構構思,僅僅是從一個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時光,但是飽含平等、正義、良知、堅守等人性的光芒,卻能讓我停下閱讀,掩卷而思,感悟頗多。
我想,律師也曾經是個孩子。
我想其實每個人都曾是個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個孩子。常常我們認為孩子受到知識、閱歷、眼界的限制,對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準,然而,實則未必,孩子們的眼是純凈的,她們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過成人那雙雙眼卻沾滿了人間煙火、世俗枷鎖和利益算計,透過那些重重的鏡片,改變了事物的本來面目和應有的處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們不敢承認的事實罷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間最本真的純粹,而生活卻污染了大多數成年人那雙也曾經明凈的雙眼和純真過的心。
幸運的是,斯庫特有一個勇敢的父親,作為成年人中“異類”,他盡最大努力減少生活的污染與影響,他教會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對待每個人,學會勇敢,守住光明。作為父親,阿蒂克斯守住了職業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識,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靈。
當然,現實生活中的我們有時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發生、發展,但是當世界要殺死一只知更鳥,如果你無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讓你所愛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庫特爸爸曾經說過:勇敢就是在面對別人都不認可的事時,依然堅持去做?,F在,我們缺乏的就是這份品質、這份情懷和這份堅持,而勇敢正是孩子們成長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糧。
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犯罪。
作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著孩子勇敢地堅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與美好的東西,避免過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遠的守護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鳥,童稚永存、大愛永在。
“斯庫特,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她們之后就會發現?!?,這個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們,讓我們一起領著孩子們守護好心中的知更鳥吧,不要讓它受傷、被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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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有讀外國文學了,因為它的人名太難記了。好在殺死一只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酣暢淋漓之感。
這是哈珀李寫于1960年的小說,正確的翻譯應該是殺死一只反舌鳥。只是1961年改編成的電影用了這個名字殺死一只知更鳥,還獲得了奧斯卡金獎,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崗,一個基本隔絕于世,種族歧視彌留的小鎮。核心內容是律師阿蒂克斯芬奇為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該書主要宣傳一種普世價值觀,平等正直博愛等精神,還有對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鳥,是一種唱歌動人,與人無害的鳥。在書中象征著阿瑟拉德利,湯姆魯賓遜等善良的人。彈無虛發阿蒂克斯因年輕時射殺了一只知更鳥而感到內疚,三十五年沒有再開過槍。而后,他盡心盡責地去幫湯姆打官司,雖然還是敗訴了,但這種精神依然值得人學習。
從另一個層面看,人不能當一只知更鳥??梢陨屏?,但不能軟弱。拉德利先生是個足善人,與世無爭,忍受著別人怪人的嘲諷;但他的怪也保護著自己,夜晚槍擊嚇唬闖入莊園的孩子。而湯姆在敗訴后不愿再去上訴,越獄而被射殺,再也洗脫不了自己。只能說逃避是沒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能讓你的縱容成全了別人的罪惡,讓你的善良傷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則的。
大多數人的選擇不一定是對的,這是我從書中看到的另一種精髓。一個正直的律師和一個公正的法官也斗不過一群野蠻人組成的陪審團。湯姆案子的敗訴,佐證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的手里這句話。多數人反而更容易形成暴政。當價值判斷與別人相沖突時,還得尊重自己內心深處的選擇。
最贊同的還是信任。雖然有些謊不得不撒,但撒下一個謊的同時得撒下很多個謊去維護。反省自己這么些年來,只有在欺騙上做到了嫉惡如仇。以前太過相信別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騙的惡果;后來學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來學著寬容,一次兩次,或是沒有突破底線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變引起質變,友情間的裂痕也會慢慢變大到不可修復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終究不能無視失信后的隔閡。一個人,一次讓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讓我相信了。
寬容這條道,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書中的故事一點也不玄幻,更不驚悚。整個敘述感覺很平和,但是又非常的吸引人,總覺得一口氣讀完才是最好的。當然,在有些緊要的時候,特別想翻到最后看一看結局。
主人公是一個才上小學的小女孩,書中的敘述方式,在我看來真的很符合一個孩子用自己天真的眼睛觀察世界的方式,又讓我覺得很像以前讀過的《窗邊的小豆豆》,那種只有孩子才有的想法,以及面對成人世界復雜事情時的自我解答。
小姑娘很小失去了媽媽,成長的過程中,只有爸爸、哥哥,以及一個黑人女傭,在這樣一個不算完整的家庭,過著自己有點幸福又有點單調的童年。
一開始是和到這里來度暑假的小男孩一起,三個小孩子對附近的鄰居,一個據說非??植赖碾[居者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不斷用小孩子的冒險方式去探索。隨著時間的推移,讓他們的思想激烈轉變的事件發生了。一個黑人無端被白人指控,這是一樁明顯的冤案,法官指定了小女孩的爸爸做辯護律師。雖然經過了很多努力,可是陪審團依然判決有罪,只因為他是黑人,這讓孩子們受到很大的沖擊,后來黑人死了,可是故事并沒有結束,卑鄙的白人也因為小女孩爸爸替黑人辯護而在法庭上陳述真相這件事情,到處發泄自己的憤怒,最后對主人公及她的哥哥起了殺心,關鍵時刻,隱居的怪人解救了他們。
孩子的童年成長,一樁莫須有的陳年舊案,一樁黑人冤屈案,夾雜一個經濟大蕭條下的平凡美國小鎮生活,就是整個故事。
故事讓我看到了任何制度都有不完備的地方,以及人這種具有極大不確定性的東西是多么難以揣測。在任何事情上,公平、民主都是相對的,在占有優勢的情況下,往往一群人決定了另一群人的生死,先入為主的觀念,危害巨大,影響深遠。
全書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的爸爸對待兩個孩子的方式,很多時候任由他們釋放孩子的天性,在明知很多孩子小秘密的情況下,依然能夠裝作什么也不知道。主人公的爸爸有一個令人尊敬的職業,品行良好,尊重他人,而他對孩子的教育方式,才是真正的令人肅然起敬。對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做好自己。
主流的評價更多的是從書中看到美國經濟大蕭條時的不公平、種族歧視、罪惡。法律的虛偽等等,以及主人公筆下的爸爸體現出的正義、善良。而我從書中看到的是一個負責任的爸爸,有著強大的內心世界,能夠平和對待一切讓人憤怒的事情,能溫柔的對待自己的孩子,用心呵護他們成長。無論孩子誤解、疑惑、甚至覺得自己的爸爸沒有什么值的可炫耀的,他從不解釋,更不在孩子面前充面子。當他用衰老的身軀,熟練的端起槍,一槍擊中發瘋的病狗時,我意識到,每一個孩子的爸爸,在他的人生歲月里,都曾經榮耀過。
書中體現的家長教育理念,我總結了一下,大致如下:
1、給孩子說話的機會,聽孩子把話說完,大人并不總是對的;
2、發現孩子的秘密時不要說出來,只有它還是孩子的秘密時,才顯得美好;
3、給孩子讀書、讀報;
4、在安全范圍內,讓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
5、教會孩子善良、正直和勇敢,這讓他們成為人,同時也要告訴他們現實的殘酷、罪惡和黑暗,因為這些現實,孩子總有一天要踏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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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這本書,是兩年后的今天,從前淺薄閱讀帶來的疑竇隨之解開了。盡管這部小說的美式翻譯腔偶爾會讓我難以理解,但大致的情節還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讀這部小說,標題“殺死一只知更鳥”讓我有些疑惑,因為書的內容并沒有太多地明確指向標題。直到讀到阿蒂克斯與斯庫特的對話,斯庫特認為如果那樣做(指把阿瑟·拉德利為了保護兩孩子殺死了尤厄的事供認出去),就像殺死一只知更鳥。至此,標題的精妙用意才明確起來。殺死一只知更鳥,看似是種無足輕重,甚至有些娛樂意味的行為,實則是對生命漠視與對殺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殺死一只知更鳥”來暗喻書中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判刑以及供認阿瑟·拉德利殺人這兩樁事,其隱喻之用心獨到令人叫絕。而這兩件事迥乎不同的結果形成了整部書的兩大看點,前一只知更鳥被無辜殺死,后一只知更鳥則在道德與正義的保護下得以成活。
這部小說前半部分圍繞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阿蒂克斯為他辯護展開,在這個事件中,不同種族間強烈的不平等關系形成了巨大的沖擊,盡管律師阿蒂克斯掌握湯姆并沒有犯罪的關鍵證據,法院仍判他有罪。這一只知更鳥便在民族歧視與道德泯滅中死去了。人種歧視,是這一事件帶給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樣生而為人,僅僅因為膚色的不同,更準確的地說,是埋在骨子中血脈淵源與宗教道義的不同,美國最高法便將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殺了,就如殺死一只知更鳥那么嘲諷又極其悲哀。
小說的后半部分寫的是怪人鄰居的故事,因為他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人們對他避而不談,孩子們對他施以各種怪誕荒謬的猜想。前期對于怪人的疏離與惡意的猜想與后期怪人關鍵性地救了兩個孩子形成了強烈的對比。斯庫特對怪人曾送自己禮物,而她卻從未感謝與回報感到難過,這也間接點明了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觀與孩子的成長。就像斯庫特與阿蒂克斯討論的那個故事一般:怪人雖怪,但卻不壞。特殊人群對于普羅大眾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們無從得知造成他們與眾不同的緣由是什么,因此沒有理由去指摘他們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擁有善意與道義的可能。我想,這也是作者通過8歲女孩斯庫特的視角想要傳達的意旨之一。
殺死一只知更鳥,看起來像是頑童會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卻是人性的殘暴與共情的缺失。殺死一只知更鳥,在成人世界里,折射出無異于殺死一個人的荒誕。我想:拯救一只知更鳥,拯救人性的純良與底線,大抵是這部書所呼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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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p>
我摩挲著泛著油墨味的書頁,我仔細地揣摩著每一個字,每一句話,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個符號里所蘊著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沒有看過如此能夠讓我為每一個文字所顫抖的書了,《殺死一只知更鳥》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筆下,我看到了經濟大蕭條下的美國,我看到了在那個貧瘠的時代里所謂的“人權”,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個時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們膚色一般的存在。在潔白的他們眼中,黑人貪婪、低劣,他們認為黑人是社會動亂的根源。他們理所當然地將錯誤歸咎到黑人身上,這也就是為什么當善良的“知更鳥”——湯姆·魯賓遜被誣陷之時,幾乎所有人不等審判便已經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見,是殺死湯姆的那一把槍。
書中的另一只“知更鳥”,是與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們將足不出戶的拉德利描述成一個謀害雙親的“殺人犯”,在那扇吱嘎作響的百葉窗里,其實正閃著一雙渴望與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見,是關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門。
因為偏見,人們誤解了最單純的善良;因為偏見,人們拒絕相信事實的真相。偏見者高高在上發表著和平自由的言論,絲毫不覺自己的話語似子彈一般穿透一個個弱小的靈魂。在這中間,我看到了從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聽到了為被偏見者發出的擲地有聲的吶喊?!霸谶@個國家里,我們的法庭是偉大的平等主義者。在我們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边@是來自律師阿迪克斯平靜卻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語。他是勇士,是敢于劃破黑暗的勇士,執正義之利刃去刺穿偏見的屏障;他是父親,是以身作則教導孩子們什么是勇敢的父親,堅毅卻又不失柔情。
在這本書里,以孩子的視角出發,我看到了活在偏見中的人們有多么的可悲,與此同時我也看到了在這無邊的黑暗中閃爍著的跳躍的光點,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筆,試圖喚醒著人們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誰,除非你穿著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p>
“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p>
這本書其實很適合當做家庭教育的一個讀本,?阿蒂克斯難能可貴的是,他沒有以一個成年人的立場去高高在上地對待自己的孩子,從他和斯庫特的交談中,我們很難找出那種敷衍的感覺,孩子求知欲是很強的,有的時候會讓大人們無從開口回答,但是阿蒂克斯始終在想辦法以一個最好的切入點來為他們的孩子解惑。
該書雖然是以孩子的口吻來講述的但是涉及的'內容卻很全面。社交、人性、種族歧視、家庭教育……從一個小事件看一個社會的縮影有時候更能直擊人心,我們很容易便能從書中找出自己生活中的影子,比如阿瑟先生,亞歷山德拉姑姑,雷切爾小姐他們,我們很容易從他們聯想到自己身邊的某個人,陌生的故事卻可以給人一種真實的體會。
讀完這本書的感觸還是頗多的,有對阿蒂克斯的欽佩、種花老奶奶積極的生活態度的佩服、也對兩個孩子能有這樣幸福的童年的慕艷。
小鎮上所有正直的人都知道阿蒂克斯是個好人,除了那些本身就充滿惡臭的人在不斷地造謠,家族里的人也不盡支持。阿蒂克斯是走在思想前端的人,他主張人人平等,無論膚色和種族。所以他會讓黑人卡普尼亞看護、教育兩個孩子這么多年,所以他不顧一切流言蜚語去為黑人打官司,竭盡全力的去保護“那個人”的安全。
他認為“殺死一只知更鳥是有罪的”,知更鳥為人們歌唱,為人們除去莊稼里的害蟲——就像湯姆,他只是覺得尤厄爾家的女人需要幫助。但只是因為白人女孩需要解決情感寄托,親吻了黑人湯姆,并且這一幕被尤厄爾先生看見,為了維護白人的面子,一場惡意栽贓陷害肆意進行。法庭上,阿蒂克斯據理力爭,人人都看清了真相——甚至是年幼的斯考特,但這并沒能挽救湯姆的性命,陪審團依然提交了不公平的結果。
湯姆死了,兩個年幼的孩子該怎樣看待這件事情呢?我們不得而知,不過,我相信在斯考特和杰姆心中,他們明白人不分貴賤不分種族,事情只分對錯。
另一個比較觸動的畫面——斯考特和哥哥杰姆總是直呼父親的姓名,這在中國大部分家庭應該是會被嚴厲呵斥的吧,認為這是對父母的不尊重,可是真的是這樣嗎?尊重如果僅是這樣的話,那我們也不用多做別的什么了。
小斯考特上一年級時就認識了大量的字母和詞,這并沒有得到老師的賞識,反而讓老師教訓一通。起初讀到這里我覺得老師不讓家長提前教孩子認字是正確的,讀到后面才知道,原來阿蒂克斯并沒有刻意為之,也為老師的魯莽行為嘆息。原來阿蒂克斯讀報紙時,小斯考特會自己鉆進爸爸懷里去看報,久而久之自然會認識許多字母了。坐在爸爸腿上去看報紙,和爸爸分享自己的煩惱,這樣的畫面屬實美好。
爸爸這個角色能帶給孩子們的東西太多太多,教孩子成為一個正直、自信、堅強的人。希望即將成為父母的我們可以真正把孩子當做一個溝通者,能夠去傾聽他們的聲音、去交流、去告訴他們不了解的一切。而不是簡單粗暴的說:“大人的事,你少管……說了你也不懂……”
莫迪小姐是一個寡婦,每天早上穿著男人的工作服,頂著一頂草帽在自家花園中干活,等到下午五點洗完澡后,她頂著精致的透著凌然之氣的美貌出現在自家門廊前欣賞著滿園花色。即使一些教徒對她說,最終她和她的花都會下地獄,但這也不能妨礙她享受現在。這是一種對于生活可屈可伸的態度吧?為了自己喜歡的事物去做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別人的眼光。
莫迪小姐說:“有些人只擔心來世,卻從不學習今生如何過活?!薄@句話是對當時刻板的教徒們的諷刺,但也在提醒著我,過好當下的生活。想要做的事情趁著年輕去做,想要穿的衣服就大膽嘗試,想要學習技能就趁早、認真。
在這本書中,史鐵生講訴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一番獨特見解,文字里充滿了哲思,蘊含著深刻的道理。
書中有一篇講到他與他母親的,那時他還沒從癱瘓的悲傷里走出來,他的母親想方設法想讓兒子振作起來,說話時遇到敏感的詞比誰都在意??吹竭@里,我也想起在小時候我因為自己一不小心摔跤哭得稀里嘩啦后媽媽一邊哄我一邊用手拍著地板借此讓我消氣。雖然現在想起覺得幼稚,但那關切的眼神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書中的一篇文章講史鐵生對來世的想象,他的想象和我們的一樣,倘若有來世,都希望自己先占住幾項先天的優越,聰明,漂亮和有一副好身體。而命運的天平是不平衡的,總有人走運或倒霉。如果一個人受盡了生活里的各種霉運,會灰心喪氣或一蹶不振。但當一個人受到了世界的種種好運,我們很難在這順暢的人生路里嘗到幸福的滋味,生活的魅力也可能會被這順利所沖淡。文章說到苦盡甜來,這才是最為關鍵的好運道。受到了霉運的人只要遇到好事,哪怕那件好事小到不足以與他的那些壞事對抗,他也會覺得很高興。而有了好運的人已經被太多的好事所麻木了,一點點的不順心對于他來說都會覺得很難受。挫折和困難不是壞事,它們像一劑良藥,雖然讓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摔了一跤,但會激勵我們向前,磨煉意志。
輪椅限制了史鐵生的身體,卻阻止不了他的`思想的行走,從某種意義來說,他是自由的。他的文章貼近生活,讓讀者體會到生活的美,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現在所擁有的。
誠如文中的一句所說:“我們都在時光的罅隙里茍延殘喘,可是我們都還有一個平凡生活中的英雄夢想?!?/p>
不過是十五年沒有出現在小鎮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為了“怪人”。不乏關于他的流言和蜚語,以及“我”和伙伴關于“怪人”自導自演的話劇。讓拉德利成為“怪人”的,不僅僅是房子和木門,因為“把一個人變成幽靈有的是辦法”。
但《蒙娜麗莎的微笑》與“蒙娜麗莎的微笑”是有區別的。未曾見過“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見面??瓷先ゲ贿^是個普通人,沒有話劇所扮演的那個樣子。如果說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沒有沐浴過陽光的病態的手”和不怎么說話的樣子。
“我”與他四目相視,他臉上的緊張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個羞怯的微笑。慕然間,“我”的眼睛里噙滿了淚水,這位鄰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變得一團模糊。
“你好,怪人?!?/p>
“湯姆的陪審團成員,是十二個通情達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卻能看到在他們和理性之間隔著一層東西?!?/p>
“在我們的法庭上,當對立雙方是一個白人和一個黑人的時候,白人總是勝訴?!?/p>
都是第一次做人,憑什么平等和正義是用來被選擇的?不習慣直接表達“我們對待他人不能有偏見和歧視”這樣的話,因為“愛人類很簡單,而愛一個人卻很難”。
就如同“人人生而平等”——白紙上的黑字一樣,我們憧憬著、呼喊著,卻不知道去實現。很多時候,偏見和歧視的看法來自于他人,但我們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為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這世界紛繁復雜,追尋初心,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不讓這個世界改變我們。偏見和歧視從來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愛一個人”,去體會這其中的艱辛,在一次次不經意畫圓的過程中,都要記得時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書讀完,覺得有很多東西哽在心里,要回味。
一
我以前不應該認為人性是善與惡的較量——人性中有自私、懶惰沒有錯,但生命的本質不是較量。
父親阿蒂克斯是我最崇敬的人。他尊重孩子,以身作則,給了孩子最好的教育,杰姆和斯庫特會成長為像他一樣正直、善良、寬宏大量的人。
“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書題,在書中統共出現了三(四)次,漸讀漸深才知道,它其實是父親的也是他教育孩子要遵守的做人原則,更是對白人的黑人法則的諷刺。讀書時,我不能不想,在黑白仇恨根深蒂固的這個時代的美國,都有父親這樣的對“民主”的覺悟和尊重,為什么平等的人們(譬如白人間)卻不能開誠相見?然而我又好像知道答案似的笑自己提了個白癡問題。(杰姆和斯庫特在書中也有過關于人的種類的討論。)
書末父親的話給了我人生信條,他說,
“斯庫特,當你最終了解他們時,你會發現,大多數人都是好人?!?/p>
我想,當我心有懷疑和怨恨,那只是因為我沒有打開慈悲的眼睛,唯有善良的人才能夠接近自然的真理。
二
拉德利很像宮崎駿電影作品《千與千尋》中的無臉男:形象怪異,氣若游絲,心地善良。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抵御隱居一世的孤獨,我希望能有那力量,但更希望具有父親的力量努力地活。
三
和《城南舊事》一樣,這本書是大人的視野孩童的哲學。
我以前說,每一本好書原本都只遵循著一個簡單樸素的真理,而真正的好書又有足夠魅力讓人讀到最后返璞歸真?,F在還要再加上一句:好的書讓人更有力量。
這本書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現在還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誰。但是某天我偶然開始讀了幾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個八歲小女孩天真可愛的聲音吸引了。
我在考慮著是否可以稱這個小說為倒敘,因為文章是從介紹小女孩的哥哥杰姆為了救她而傷了手臂而開始的,而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個故事大概持續了三年,這期間主要發生了兩件事兒,一是不懂事的孩子們想方設法誘使怪鄰居亞瑟先生出來,結果在不知不覺之中和他變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兒是黑人約翰的審批。本來無罪的約翰,被白人流氓誣陷強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辯護下仍被判為有罪。
兩件事兒都對小女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使得她慢慢地學會分析事情,學會克制,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題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鳥,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說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個賢惠的黑人,就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能用氣1槍秒鐘一只知更鳥,因為它們除了給人們唱歌外,什么壞事都不做。類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欺負黑人,因為那是最不可原諒的。兩句話放在一起,我們似乎就明白了,無辜可憐缺乏知識,但是卻只是踏踏實實做事的黑人就是這里的知更鳥。殺死他們是最大的罪惡,因為他們無知。
這里通過一個小女孩的成長經歷為我們描繪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視的悲慘境況,但是我們也能從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經意識到了黑人與白人的平等,并且開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們心中,黑人與白人是一樣的,已經是合理的事兒,不需要任何人的審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說,如果陪審團是由你們這些十來歲的孩子組成的話,約翰就不會死了。孩子終會長大的,長大后他們將坐在陪審團的位子,決定黑人的命運,以及這個國家的命運。
慶幸我們已經看到了他們選擇的結果,那就是在美利堅合眾國,無論你是什么膚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除了這些深刻的歷史人權問題,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學到的為人處事的道路也值得我們細細體味。
所以這基本上可以說是本適合小孩的讀物吧。
文檔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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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黑人的敵視與鄙夷已經深深扎入大多數梅科姆鎮的居民心中。在本書第九章中,“主角”斯庫特就因為父親替黑人辯護而受到一個名叫塞西爾的男孩的羞辱。
那個黑人名叫湯姆,只因為好心幫助馬耶拉小姐,卻被馬耶拉和其父親誣告。事實上,當阿蒂克斯決定為湯姆辯護時,其實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他甚至一開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贏得這場官司,只因為被告是黑人。而在證據明顯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為湯姆是黑人,就被人們刻意地顛倒黑白。牧師曾向杰姆說過這樣一段話:“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還從沒見過任何陪審團會在裁決時讓黑人贏了白人?!?。從這句話可以看出,對黑人深深的歧視已經在美國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說過這樣的一段話:世界上有四種人:一種是我們和鄰居那樣的普通人,一種是像坎寧安家那樣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種是像尤厄爾家那樣生活在垃圾場的人,還有一種是黑人……我們這種人不喜歡坎寧安家的人,坎寧安家的人不喜歡尤厄爾家的人,尤厄爾家的人又鄙視黑人。,這種情況好像在我們周圍也很尋常,城市的看不起農村的,有錢的看不起沒錢的。書中這種種問題發人深省,我們同在一個地球上生活,誰比誰更優越呢?我們之所以比某些人顯得優越,是因為我們一生下來環境就不相同,如果我們生在非洲大地,恐怕還吃不飽肚子吧!這本書讓我們看到,有許多連小孩子和瘋子都懂得的道理,為什么大人們卻不懂呢?因為他們帶著仇恨與偏見。
這樣的情況讓我想到了元朝時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階層所受到的待遇差別極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樣的罪過,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罰比漢人要輕得多。對于個人擁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沒有限制,但漢人和南人則絕對不允許。從人口比例上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當今的社會,又何嘗不是這樣?不僅有種族歧視,還有經濟歧視,社會地位歧視,學歷歧視……我認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話可以給我們啟發:一個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長為一個什么樣的人!
阿迪克斯作為父親,對子女的言傳身教無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溫暖,不跟隨眾人的想法和行為去行事,只做讓自己內心無愧,敢于直視兒女眼睛的事情;心懷悲憫之心,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不因他人的種族,貴賤和表面上的行為去隨意批判。作為一名律師,他時刻保持著自己作為律師的本心,堅守著自己的職業操守,有著自己獨立且清醒的判斷。他是這本小說中讓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庫斯特和迪爾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戲和每次都離不開的對于拉德利家怪人的興趣,從開始的聽信謠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開始,從對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討厭和冒險到后面怪人在樹洞里給他們禮物,幫杰姆縫好褲子放在鐵絲網下,在火場外面給庫斯特蓋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庫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個很溫柔的人。沒人能夠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他走過他走過的路,穿著他穿過的鞋,經歷過他所經歷過的一切。
我驚奇的發現自己僅僅用了六七個小時就讀完了這本書。要知道一本四百多頁的小說我往往需要一周才能讀完。閱讀速度快了好幾倍還不是最讓我開心的,最讓我開心的是我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己的進步,這增加了我繼續追求夢想的信心!我是無意中因為《羅馬假日》這部電影認識了好萊塢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為他,發現了《殺死一只知更鳥》這部電影。
當時由于劇荒,才點開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電影??赐曛?,我立馬被這部電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滿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兒童的純真視角講述了一個復雜真摯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題思想和令人身臨其境的場面。因此,我在閱讀這部小說時,邊讀文字邊對照電影場景,真是別有風味,其樂無窮。
我記得看過一部電影,胡軍飾演的項羽跪在秦二世的.儀仗隊旁暗暗發誓:大丈夫當如此。這跟我看完《殺死一只知更鳥》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樣的,不過,我暗暗發的誓是:做父母當如此!小說比電影更詳細,因此我就通過小說中的細節來說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樣的睿智。他的兩個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
小說的背景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在那時孩子對父母直呼其名絕對是離經叛道的行為。在小鎮居民眼中這位律師父親在教育孩子方面比這離經叛道的行為還有很多——允許女兒滿大街瘋跑、允許女兒不穿裙子、允許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種禮儀、認真傾聽孩子的心聲、耐心解答孩子的疑問、能用威脅解決的從不動手打孩子……最讓人感動的是阿迪克斯總是把“我一直努力讓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夠直視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來,你覺得我還能面對自己的孩子嗎”這樣的話放在嘴邊,時刻用父親的身份約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過自己的正義行為來贏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遠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為無辜的黑人湯姆·魯濱遜辯護;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靜地擦掉了罪魁禍首白人鮑勃·尤厄爾吐在臉上的報復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動來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對方的鞋考慮問題”——雖然鮑勃·尤厄爾罪無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辯護確實當眾揭發了其罪行,導致其少的可憐的一點兒名譽也一掃而光,站在對方的角度看,確實值得憤怒報復。
讀小說時你會發現作者是以一個八九歲的兒童的視角來講述故事的。20世紀初的美國,白人對黑人的歧視態度堅不可摧,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師為無辜的黑人辯護,這個故事中的婉轉隱幽并不是一個八九歲兒童所能理解的。這個復雜的故事卻被作者恰到好處的用一個純真的兒童視角展現出來了,其中的精彩絕倫只有你自己親自閱讀才能發現。無論是電影還是小說都營造出一個身臨其境的氛圍感,也讓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靜。小說中對小鎮環境的細致勾勒和對人物外貌的傳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讀者帶回到20世紀初的梅科姆鎮。而小說的主題思想——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讓人沉思的力量。
小說的結構也獨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應”來形容——小說以“刺探怪人拉德利”開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結束全篇。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話結尾:“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歌唱。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p>
聽這本書名,我還以為是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故事,就提不起興趣。結果,這本書只是引用了這句話,跟殺死一只知更鳥沒有關系。更何況這還是一本影響全球五千萬家庭的教養之書!
故事大概講的內容是:大蕭條時期美國南部靜謐的梅科姆小鎮發生幾樁離奇的迷案,徹徹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庫特的生活,這兩個孩子的平靜美好的生活,在父親的指引下,他們在經歷了迷案后,尋找到真知、歷練了風度、積累了正氣,也感受到人間的溫暖與真情。
讀完這本書,讓我收獲很多,也讓我知道了人間除了黑暗還有光明!
《殺死一只知更鳥》,美國作家哈珀﹒李著。故事情節簡單,文字樸實,小說借助一個小女孩的口吻展開,站在孩子角度上來暴露美國南部上世紀三十年代初的社會現實,種族歧視在文中體現最為明顯。這是一部教育巨作,小女孩的父親也就是小說主人公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師,他深知黑暗的社會現實,但就在這樣這樣的背景下,他懂得如何教育自己的兩個孩子(還有小女孩的哥哥杰姆),教育非直接說教,而是潛移默化式的滲透,在讓孩子認清現實世界的不公和齷齪后,堅定的引導孩子善良、正直、勇敢,這是難能可貴的。想到我們現在的諸多家庭教育,總是感覺套著枷鎖一樣,一種無形的綁架封固了家長的思想,孩子教育培養上功利性太強,受社會諸多因素干擾和影響,實用主義植入家長的思維進而遷移到孩子身上,孩子成了一個人肉機器,他們的靈魂已經漸漸遠離了肉體,他們的品格素養無法得到正確的培養,將來長大了如何適應變化多端的.社會現實,讓人很擔憂。常聽老人說:“兒孫自有兒孫?!?。我的理解是,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我們作為家長更應該注重孩子個人核心素養的培育,進而塑造孩子美好一生,希望我們的的孩子將來能成為一個善良、正直,懂感恩、有主見,熱愛生命、熱愛生活的人,這就是兒孫之福,也是我們所期。
世界很大,但世間很小,生活中我們應該學會轉彎式思考問題,生活告訴了我們應懂取舍,懂三思而后行,學會在恰當的時刻、恰當的位置發聲,發揮出蓄積體內的強力量,讓自己過得舒服同時也讓別人舒服。正如小說中所說“除非你穿上一個人的鞋子,像他一樣走來走去,否則你永遠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鼻心獎Π五髲?,因為劍一旦出鞘易傷人。
夜是那么的靜,書房里是那么的溫暖,所愛之人睡的是那么沉,我的心是那么的安,一切都剛剛好。向世界道聲晚安,睡覺。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發表的一部長篇小說。故事以20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小鎮梅崗為時代背景,全書圍繞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對怪鄰居的一步步認識了解的過程,以及斯科特的父親芬奇律師毫無保留及不屈不撓地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湯姆辯護的過程兩大主線進行描述。書中的三個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爾)在這樁冤案所展開的一系列事件的影響下,經歷了不一樣的成長。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響孩子的一生。近年來,“原生家庭”一詞頻繁引發人們的.關注,我們必須承認的是,家庭教育對個人的成長及塑造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書中以孩子們在夏日放松玩樂為開端展開描寫,斯科特,吉姆和迪爾三個小孩對于傳言精神失常且從不出門的怪鄰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對他抱有一定的偏見,一度稱他為“眼窩深陷,牙又黃又爛,流著口水的怪物”。他們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門”作為勇氣的象征外,還通過角色扮演來嘲弄可憐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親芬奇律師卻跟他們講不要去打擾“可憐人”。在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終于明白怪人哈德爾不出門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爾的出現救了這兩個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師。除了怪人鄰居,書中還塑造了許多經典的人物從側面襯托出父親芬奇對孩子們的教導有方,比如他同意讓黑人卡波妮教導孩子們。偏見是橫在人們心中的一座大山,我們應當像芬奇律師說的那樣:“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進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對事物的真偽時,我們應當小心求證,而不是以一己之見妄下定論。
可能對于從未閱讀過《殺死一只知更鳥》的讀者來說,看到這本書的第一感覺就是認為這可能是一樁鳥類兇殺案,但事實上,全書對知更鳥的直接描寫少之又少。書中的“知更鳥”更多的是一個隱喻,暗指那些像湯姆一樣被誣陷的無辜人群。懷揣正義的芬奇律師深深知道:“有一種東西是不能從眾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币虼?,在知道白人對黑人有眾多的偏見的時候,他依然義無反顧地為湯姆這只手無縛雞之力的知更鳥辯護著。但現實是殘酷的,它并非如美麗的童話書那般,最終并沒有以人們所想為結局,律師的辯護沒有成功,種族偏見也沒有被消除。反而,律師失敗了,遭遇誣陷的湯姆依舊擺脫不了被判刑的厄運,最后在越獄的過程中被殺害。
文中最讓我深有感觸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惫适碌慕Y尾看似是正義向邪惡的一方低頭,可律師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敗了嗎?從小鎮居民對于芬奇律師在法庭上為湯姆辯護的鏗鏘言辭中所流露出的神情來看,顯然是沒有的。他以一種切身行動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傳遞著正義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進行描寫,實際上卻是借知更鳥的啼鳴聲給所有的大人們敲響警鐘。它讓我們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應有的樣子,也同樣讓我們深思,在面對偏見與不公的時候,是否仍能不顧一切代價地站在正義的一方與之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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