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質量月活動可以提高員工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促進團隊合作和員工的自我提升。希望大家可以從這些質量月總結范文中汲取到一些啟發,為自己的質量月總結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
一、本制度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制定。
二、本醫院按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三、本醫院設藥品質量管理小組,由3名藥士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組成,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藥劑科主要負責人對本醫院所經營藥品的質量負領導責任。
四、質量負責人負責起草和制定本醫院的藥品各項質量管理制度,指導、督促藥品管理工作,定期檢查考核,并建立記錄。
五、質量負責人負責制定繼續教育培訓計劃,并具體落實從事藥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營業等工作人員的藥學專業培訓教育工作。
六、每年組織直接接觸藥品工作人員到制定體檢單位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
七、建立于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和藥品倉庫,保持環境整潔,無污染物。
八、購進藥品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從合法的企業進貨,票據齊備,并按規定建立購進記錄。對首營企業和首營藥品實行合法資格及質量審核制度。藥品入庫實行驗收制度,建立藥品驗收臺賬。
九、店堂內陳列藥品的質量和包裝符合規定,按劑型或用途分類陳列,易串味的藥品與一般藥品分開存放,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柜擺設。
十、定期檢查陳列于儲存藥品的質量并記錄,近效期的藥品、易霉變、易潮解的藥品視情況縮短檢查周期,對質量有疑問及儲存日久的藥品及時抽樣送檢。
十一、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正確向顧客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項。在零售場所內提供咨詢服務,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設置意見簿和公布監督電話,對顧客的批評、投訴及時解決。
藥品質量管理具體規定和要求另行制定。
(一)負責對質管人員和全院職工進行質量意識教育,并選派管理人員參加醫院管理學習班,以提高質量管理能力與水平,增強服務意識,形成人人講質量,事事講質量,時時講安全的氛圍。
(二)每季召開一次質量管理委員會會議,分析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安全形勢,對存的問題和醫療缺陷商討對策,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督促落實衛技人員的“三基”培訓、規范化培訓和繼續教育計劃,提高“五衰”搶救技能。重視人才培養,特別是學科帶頭人的培養,造就??萍夹g人才。
(四)督促質量管理人員根據質量保證方案開展質量管理活動,每月對醫療制度、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檢查、評價、考核,并與經濟獎罰、評優評先和職稱晉升掛鉤。
(五)督促有關職能科室定期召開社會監督員會議,并向社會、病員廣泛征求對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的意見,及時反饋,提高整改效率。
(六)加強基礎質量建設和環節質量控制,在提高醫療質量的`同時努力降低醫療成本,為病人提供安全、優質、高效、便捷、低耗的醫療服務。
一、建立藥品質量管理小組,由分管院長為組長,成員由藥劑科主管質量和制劑的主任、制劑室和藥檢室負責人組成。日常的藥品質量管理和制劑配制質量管理工作由藥檢室負責。
二、貫徹上級有關藥品和制劑質量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并落實執行。
三、制定藥品質量管理職責,加強對藥品的供應、調配、制劑生產等環節的.管理。
1、藥劑科藥品質量追溯:藥劑科主任負責,以藥檢室為核心,分設質量員,每季度進行抽查(不少于5個批次),每季度報表,定期會議總結,及時發現問題,避免質量事故。
3、藥品入庫驗收:逐條登記,查驗藥檢報告,自制制劑藥房領入驗收。
5、毒麻藥品管理:處方雙簽字,藥品專人、專柜、專賬管理(參照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四、定期對臨床科室的備用基數藥品、急救藥品的保管和質量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與有關科室溝通,并做好相關登記和記錄(見附件2)。
五、制定制劑生產質量管理、藥品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和生產、檢驗人員職責,加強制劑生產及藥品檢驗等環節的管理。
1、制定制劑的有效期。
六、決定不合格藥品報損前的審核及處理。
注:辦公地點為藥劑科、藥檢室。
建立良好的門診環境,配備高素質的精良隊伍,裝備優良的醫療技術設備,落實嚴格的門診管理制度是門診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高效率的重要條件。其中管理是決定要素,制度又是實現有效管理的重要保證,因此必須高度重視門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以此強化門診的崗位責任制。門診工作的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方面:
門診病歷是門診醫療工作的原始記錄,凡門診病人不論初診復診都應建立門診病歷,現在大多數醫院采用的門診病人自管自帶不存檔的做法,是不符合門診管理制度的,一旦發生醫療糾紛,有時會增加新的矛盾。為了有利于醫療科研、觀察病情,凡不建立門診病歷檔案的醫院也應專門建立??苹驅2〉拈T診病歷保管制度。門診病歷要求用鋼筆書寫,力求通順、完整、簡練、準確,字跡清楚、整潔,不得刪改、剪貼、顛倒,醫師要簽全名。門診病歷一般項目如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籍貫、工作單位或家庭地址等內容在掛號時就應填寫清楚。醫師要將病人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各種陽性體征和必要的陰性體征、診斷或印象診斷、治療和處理意見等記載于病歷上。每次診察都要填寫曰期,病情急重者還要填寫時間。若要請求他科會診,應將請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見填上,若要住院或轉診者也要填寫住院原因或轉診摘要。
為了方便病人就醫,簡化就診手續,便于門診醫師繼續或連續觀察病情,可采用簽發預約券法,注明下次復診時間。凡門診醫師因故不能到位時應指定專人接替。出院病人需隨訪觀察者由??崎T診醫師或病區醫師預約門診。上述預約門診是一種計劃醫療制度,是醫院行為的預約制度。此外,病人為了合理安排時間,不論是否初復診也可到醫院或電話聯系指定??漆t師或提出??漆t師資格要求的事先確定門診時間的預約制度?,F在在歐美國家的門診病人中已有三分之二左右屬預約門診。隨著醫院改革的深化和人們觀念的轉變,醫院要高度重視預約診療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三、診前準備制度。
門診部要抓好開診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醫護人員準時到崗,護理人員提前作好各種物質準備(有的科室還要準備好消毒器械設備),各種單據的規范存放,診室的清潔衛生工作等,保證按時開診。
四、檢診制度。
國外醫院普遍重視檢診工作,并設有中心預診處,由助理醫師或經驗豐富的老護士負責此項工作。我國也應高度重視這樣工作,對初診病人進行預診分診,較準確地進入相應??票苊鈷戾e號要轉科轉診的麻煩和矛盾;可及時發現危重病人作出相應處理;可及時發現傳染病人,實行早期消毒隔離。
五、會診轉診制度。
為了保證較高的門診質量,可根據病情需要,提出院內的科間會診,經治醫師必須提供病人的簡要病史、體檢和必要的輔助檢查所見、初步診斷和會診目的要求等。對此類會診病人同樣實行首診負責制,必要時可陪同病人前往,或邀請會診醫師來科會診。接受會診的科原則上應有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接診,并將檢查結果和診療意見詳細記載在病歷上,轉回原科。若診治結果認為確是本科專業范圍,也可不轉回原科,負責處理到底。凡院內難以解決需轉往院外治療者,門診醫師可提出轉院意見,在病歷上寫明情況。若屬病情較重者應事先與轉往醫院聯系妥當,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六、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凡門診2次得不到確診的病人應提請上級醫師診治,3次以上得不到確診者要提請本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會診,以求提高三次門診確診率。每月應安排1~2次門診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七、消毒隔離制度0。
門診病人流量大、病情雜,在診療和候診過程中很易相互接觸,因此凡發現傳染病人必須立即作出處理,就地隔離消毒并根據病情轉送傳染病房或隔離病室,或轉送傳染病醫院。在傳染病流行期間要設立臨時檢疫崗,對可疑者進行重點處理。門診應專設腸道傳染病人的專用廁所。此外還要注意對門診診室、治療室等空氣、地面、墻壁、座椅、推車、輪椅、擔架等的定期消毒處理。確診或疑診為法定傳染病時必須及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防止漏報、錯報。同時要按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做好性病、職業病、腫瘤等疾病的登記報告。
嚴格門診處方制度,做到處方內容齊全,書寫規范,字跡清楚,劑量準確無誤。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品、毒藥、精神藥物、放射性藥物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醫師必須在涂改處簽字;急診處方應在處方左上角蓋有“急”字章或專用急診處方;處方項目應填寫病人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年、月、曰,單位或住址等;處方一律用橫書形式,中醫處方要有簡要醫案,麻醉品處方要用紅字專用處方;處方藥品數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碼書寫、藥品用量單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國際單位(iu),片劑、丸劑、膠囊劑以片、粒為單位,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并注明含量;藥名、劑型、規格、用法、用量一律用中文、拉丁文或英文書寫,要寫藥品全名,某些藥品名有通用商品名者可用商品名,藥名簡化及縮寫應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以及全國統編醫藥書籍為準;處方劑量一般以3曰量為宜,7曰量為限,對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況可酌情延長;******品、毒藥、精神藥物不得縮寫或簡寫,其用量必須按有關規定使用,即******品每張處方,注射劑不得超過2曰常用量,片劑、酊劑、糖漿劑等不得超過3曰常用量,連續使用不得超過7天;第一類精神藥物處方每次不得超過3曰常用量,第二類精神藥物處方每次不超過7曰常用量。門診處方一般為保存一年。要嚴格防止濫用藥物,提倡合理用藥。藥房配藥發藥后,配方人、檢查發藥人都應簽名。
門診收費處要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收費員必須細心負責,態度和藹熱情,準確掌握各種收費標準,收取病人現款要實行唱收唱付,當面點清,開出收據,留有存根復核備查,對公費、勞保記帳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防止錯收、多收、少收和漏收。
要認真做好門診各科工作曰志的登記、收集、整理、核對和分析工作,保存原始登記報表,保證內容準確性。定期分析門診各科就診情況,分析門診病人就診規律,提出有效措施和建議。門診登記范圍應包括各科每曰工作量、新病例登記、初復診比例、疾病分類、轉診轉院或入院人數,做到曰報表、月報表按時上報。
1、醫療質量控制信息主要包括醫療質量控制、質量規定的`執行情況,醫療技術與??萍夹g、科研教學、醫療的檢查情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病人滿意度等。
2、科負責收集、統計各項醫療數據,每月提供院領導并向相關科室反饋。
3、科室質量控制小組應每天對本科室進行醫療質量檢查,利用周會、科務會反饋本科室醫療質量控制信息。
4、各職能部門每月均要按醫療質量標準,逐項進行檢查,記錄執行情況,匯總到醫務科,將醫療質量控制信息整理、護理部負責護理質量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提出整改及整改意見,每月利用科主任、護士長會反饋到科室,并定期以簡報形式向全院通知。
5、財務科每月將醫療質量控制信息匯總成冊,提供院領導決策,每季度向相關科室反饋本科室的醫療治療質量控制成本。
6、糾風辦負責收集醫療質量信息,每季度向全院反饋。
根據醫院有關文件精神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為了加強醫院門診管理,進一步提高門診工作的服務質量,樹立良好的醫院服務形象,對門診科室的管理暫作如下規定。
1、嚴格執行醫院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凡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50元。
2、堅守工作崗位(包括中午班、夜班),不準脫崗、串崗,不準帶家屬或孩子值班,不準在診療過程中接打私人電話,不準在診療室內吸煙、吃零食、上網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有以上行為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3、隨時保持診室衛生,診斷桌上不準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微機、大型設備管理責任到人,每月衛生檢查,獎罰兌現。
4、醫護人員實行“人性化”服務,態度和藹,耐心回答病人的詢問,導醫分診要準確,凡接到病人投訴或診療過程中態度蠻橫,語言生硬,訓斥病人而引發的爭吵糾紛,不論何種情況,扣發當事人獎金50-300元,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5、醫務人員因缺乏責任心而導致的醫療差錯,引起病人不滿和投訴的,扣發當月獎金,全院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6、門診醫生不準跨科室看病,醫生開具診斷證明要真實、簽名清晰,開具診斷證明者需具備中級或中級以上專業資格,病休假一般不超過兩周,否則不予蓋章。開具假證明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直至待崗。
7、因對水、電管理不嚴,下班后科室出現長明燈或長流水現象的,發現一次,扣科室獎金50元。
8、對不服從領導,消極怠工,撥弄是非,犯自由主義,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經科主任談話仍不改者,科主任有權將其上交醫院待崗。
9、科室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健全,每月兩次業務學習需有記錄,各種門診登記項目齊全,保存完整。
10、導醫分診人員提前到工作崗位,分診人員按掛號順序和專業分診,對危、重病人要及時通知醫生接診,切實維持好秩序,指導病人就醫。
11、醫護人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方式收取病人現金,一經查實,全院通報批評,除如數退還所得金額外,另加倍罰款。
12、上述規定中有遺漏的,按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13、以上規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檢查,檢查結果直接報醫院相關職能科室處理。
一、建立藥品質量管理小組,由分管院長為組長,成員由藥劑科主管質量和制劑的主任、制劑室和藥檢室負責人組成。日常的藥品質量管理和制劑配制質量管理工作由藥檢室負責。
二、貫徹上級有關藥品和制劑質量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并落實執行。
三、制定藥品質量管理職責,加強對藥品的供應、調配、制劑生產等環節的管理。
1、藥劑科藥品質量追溯:藥劑科主任負責,以藥檢室為核心,分設質量員,每季度進行抽查(不少于5個批次),每季度報表,定期會議總結,及時發現問題,避免質量事故(見附件1)。
3、藥品入庫驗收:逐條登記,查驗藥檢報告,自制制劑藥房領入驗收。
5、毒麻藥品管理:處方雙簽字,藥品專人、專柜、專賬管理(參照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四、定期對臨床科室的備用基數藥品、急救藥品的保管和質量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與有關科室溝通,并做好相關登記和記錄(見附件2)。
五、制定制劑生產質量管理、藥品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和生產、檢驗人員職責,加強制劑生產及藥品檢驗等環節的管理。
1、制定制劑的有效期。
六、決定不合格藥品報損前的審核及處理。
注:辦公地點為藥劑科、藥檢室。
附件:。
2、病區備用藥品管理規范。
是指藥品管理使用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導致危及人體健康的責任事故。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違規購進使用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后果。
2、未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如柜(架)。
3、使用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療事故的。
1、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保管、養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生變化的。
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在12小時內上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2、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7日內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書面匯報。
3、一般質量事故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時處理。
為規范質量記錄的控制與管理,確保質量記錄的完整、有效、清晰,以便為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提供客觀證據。
3.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質量記錄的統一管理和控制。
3.2各部門負責相關質量記錄的控制。
4.1.1管理體系實施方面的記錄,包括有:
內部管理體系審核記錄;合同評審的記錄;材料、服務、工程等分包方檔案;設備管理記錄;測量器具的檢定記錄;糾正與預防措施記錄;客戶投訴處理記錄;員工培訓記錄;質量策劃記錄等。
4.1.2管理服務質量驗證方面的記錄,包括有:
管理評審記錄;進貨物資驗證記錄;服務質量評價記錄;服務的標識和可追溯性記錄。
4.2程序:
1、使用鋼筆或黑水筆填寫;
2、填寫工整、清晰;
3、按欄目填寫,若某項不必填寫,應劃'-'號;
4、填寫人簽名,并標明填寫日期,必要時標明填寫時間;
5、質量記錄存放地點的干燥、清潔、安全,防止質量記錄被污損、遺失。
1、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本公司人員可以借閱存檔的質量記錄。
2、質量記錄的借閱期一般以三天為限,文件保管人員辦理借閱手續并監督借閱人員歸還。文件歸還時,確保完整無缺。
超過有效保存期的質量記錄,由文件保管人員向部門負責人匯報過期情況,記錄類別、名稱、日期、數量并進行適當處理。。
編制:審核:批準:日期:
(1)全面執行施工合同,并在施工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同甲方主管部門就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進行具體商談。
(2)項目經理是項目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各種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
(3)負責協調同設計代表、監理工程師的關系,配合其工作。
(4)負責有關的標準及設計要求,嚴把物資訂貨和進場驗收關,并督促材料員做好進場材料的貯存、保護和交付工作。
(5)明確各分項工程負責人,根據崗位責任制和管理制度,不定期的檢查、抽查實施情況,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6)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按照內部承包合同的要求,配合做好項目的中期質量檢查、竣工驗收。
(7)組織有關人員做好竣工結算工作。
(8)對質量保證計劃的實施負責,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9)每月公司上報項目經理部簡報。內容包括施工計劃、工程形象部位、質量情況、材料供應情況、機械設備情況、人員管理情況、設計變更等內容。
(1)負責項目施工技術質量管理負責工程內業資料和質量體系資料的整理、歸檔,以及對內、對外的文件資料的發放、收集整理工作,監督項目經理部使用工程技術規范、標準的有效版本。
(2)負責指導全面貫徹施工組織設計,檢查執行情況并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調整完善。
(3)組織施工人員仔細閱讀施工圖紙,并對技術問題進行指導。施工前對各專業工程師、工長進行分部、分項工程的技術(安全)交底。
(4)按期對施工技術管理和施工質量組織檢查,對發現的技術資料管理和施工質量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就有影響的技術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5)會同設計代表、監理工程師做好分部、單位工程驗收及現場的設計變更,組織對施工過程、工序的樣板鑒定,確保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處理受控狀態。
(6)工程項目中期質量檢查及竣工驗收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檢、預驗,并及時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1)認真、全面的貫徹執行該工程的質量保證計劃,在工程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執行有關的質量制度和質量控制程序,并做好'施工日志'和其他有關記錄。
(2)參加圖紙會審,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并組織貫徹實施。
(3)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標準及驗收規范,認真執行《項目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及驗收辦法》和《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辦法》,對工程施工質量負技術管理責任。
(4)對確認為特殊過程和關鍵過程的部位要認真詳細地編制作業指導書,組織對施工人員的交底并監督其執行情況,對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督促有關人員落實。
(5)負責施工過程中技術資料、施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對施工過程中的各項試驗、檢查組織實施。對檢查結果負責,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工程質量可追溯性負責。
(6)負責對專業人員和當地招雇工人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文明施工。
(7)按照生產計劃合理安排生產,保證工程質量,工序合理,杜絕質量和安全事故,做好工程隱、預檢工作和工程質量自檢工作,并認真填寫'施工日記'以便為追溯性提供依據。
(8)對工程回訪中發現以及用戶提出的問題進行分析、討論,并制定相應的措施,及時進行糾正。
(1)認真貫徹執行質量計劃,在質量保證體系的運行中認真做好本崗位工作,履行其質量職責,并做好記錄。
(2)熟悉施工圖和熟練掌握有關的驗評標準,嚴格執行質量制度,認真做好工序、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檢查,對分項工程質量和操作工序的質量問題有權要求進行整改,嚴重的可暫停施工并監督糾正措施的落實。
(3)嚴把質量關,對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未進行整改前,不許進行下道工序,用工序的質量來保證分項工程的質量。
(4)協助材料組對原材料、半成品等按有關技術標準進行監督檢查,并督促試驗員和材料人員取樣送檢,把好材料進貨檢驗關。對工程實行預控分析,對于可能出現的質量通病及時提醒班組長及有關人員以便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5)認真執行程序文件,做好質量控制記錄和標識。做好質量資料的填寫、整理、收集工作,參加質量分析會,參加對不合格質量問題的評審及處置的有關會議,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和分部工程的驗收評定工作。
(6)根據施工進度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驗分項工程質量情況,并收集整理有關資料。
(7)在項目主任工程師的領導下,按內部審核計劃實施內審工作,對內審中的不合格項目及時責任人進行整改并作跟蹤復查,并將內審結果上報主管領導。
(8)根據工程特點,對選定的統計技術進行實施和檢查,并將統計技術應用情況上報主管領導。
(1)認真貫徹執行質量計劃,在質量保證體系的運行中認真做好本崗位工作,履行質量職責,并做好有關記錄。
(2)做好開工前的材料、物資的準備工作,包括現場的布置,道路及物資材料的堆放布置,庫房的搭建,確保施工各種原材料順利進場,滿足施工需要。
(3)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編制材料供應計劃(季、月),對物資的進場嚴格執行質量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物資采購產品實行進貨檢驗控制,通知試驗員復檢,并做好進場標識、貯存、收取試驗結果和發放等有關的手續、記錄。
(4)認真做好材料、工具的管理和發放,未經檢查合格的材料不堆發放。領料要有工種代表簽發的領料單,并注明施工部位、規格、數量等內容,領料人要簽字,以備可追溯性的查尋。
(5)建立工程物資、材料臺帳,分類分項登記,及時匯集資料的有關單據、報表。
(1)認真貫徹執行質量計劃,在質量保證體系的運行中認真做好本崗位的工作,履行其質量職責。
(2)根據施工驗收規范和生產計劃的安排,合理安排組織生產,保證質量合格,工序合理,進度符合計劃要求,不出質量安全問題。
(3)嚴格執行質量制度,及時做好工序的隱、預檢分項工程質量自檢工作,并做好記錄。
(4)工程的部位、進度及每天的施工情況都要詳細記載,以備可追溯的查尋證據。
(5)合理、科學地組織施工。施工現場要保證文明施工,以確保質量計劃中規定的分項工程一次交驗合格,分部工程達到規定標準。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以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以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分別對審查結論、檢測或者鑒定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所屬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從事建設工程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以及工程建設標準、規范,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違法干預建設工程活動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活動。
第六條鼓勵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倡導創立優質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戶滿意工程。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承擔工程有關業務,并依法簽訂合同,明確質量標準和質量職責。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設立工程項目管理機構或者委托監理單位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并明確有關管理人員的質量職責。
依法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監理單位負責工程監理。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要求勘察、設計、施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或者壓縮勘察、設計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對重大和復雜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勘察、設計單位簽訂現場服務合同。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進行工程監理。
第十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施工圖設計文件送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以下稱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建設單位能夠自主選擇施工圖審查機構,可是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與所審查項目的建設、勘察、設計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條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或者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由原設計單位修改或者經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由建設單位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修改,并經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向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供給有關材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內,簽發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
建設工程造價在10萬元以下的,能夠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7日前將竣工驗收方案和驗收日期書面報告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列入城建檔案接收范圍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當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后,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文件。建設單位在取得工程檔案認可文件后,方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于驗收之日到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責令有關職責單位整改或者責令建設單位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四條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有關的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應當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確需單獨驗收的,應當在收到建設單位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竣工驗收意見。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參加竣工驗收的單位應當及時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⒐を炇請蟾鎽敯?工程概況,工程驗收意見,驗收單位簽章,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意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驗收的監督意見等。
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適當部位鑲嵌標識牌,標明工程名稱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以及工程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備案號等資料。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等有關材料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月內,將建設項目檔案移交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
第十七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發現存在難以彌補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應當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獲得其接收認可,并賠償損失。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后,發現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影響工程使用或者導致安全隱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權要求建設單位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返工、改建,并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說明書和工程質量保證書,并供給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供其查閱、復制。
第十九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依據項目批準文件、城市規劃、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深度要求等進行勘察、設計,并對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
第二十條勘察、設計文件應當貼合下列要求:。
(一)貼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二)貼合國家和省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的技術標準、質量管理規定以及合同約定;
(三)供給的地質、測量、水文等勘察資料真實、準確;
(四)設計文件的編制深度貼合要求,施工圖設計文件配套齊全。
勘察、設計文件不貼合前款規定,需由勘察、設計單位修改勘察、設計文件的,勘察、設計單位不得另行收取勘察、設計費用;造成工程質量問題的,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職責。
第二十一條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不得選用國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不得指定生產或者供應單位。
第二十二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說明勘察、設計意圖,解釋勘察、設計文件,并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與勘察、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各階段的驗收。
第二十三條施工圖審查機構依法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的下列資料進行審查:。
(一)是否貼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三)勘察、設計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審查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后,按照下列規定作來源理:。
(一)審查合格的,向建設單位出具審查合格書,并于審查合格書發放后5日內將審查情景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備案。
(二)審查不合格的,應當書面說明原因,并將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情景,報告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
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應當要求原勘察、設計單位進行修改,并將修改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第二十五條對不貼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機構予以審查合格,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職責。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施工質量職責。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技術標準和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并在施工前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文件,不得偷工減料。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建筑制品進行檢驗。
施工單位能夠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承擔檢驗工作。
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的見證取樣檢測,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第二十九條經檢驗不貼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施工單位不得使用,并及時通知監理單位和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對建設單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施工單位應當拒絕。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到場檢查、驗收,并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對建設單位或者其他有關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施工單位應當拒絕。
第三十一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負責返修,返修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職責方承擔。當事人有異議的,能夠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程序、時限向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竣工,應當貼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竣工條件,到達工程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
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和使用說明書。
第三十三條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標準、經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職責。
第三十四條監理單位應當建立項目監理機構,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等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隱蔽工程,應當實行旁站監理。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人員對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有異議的,有權進行抽查。對施工單位違反規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施工單位不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或者有違反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行為的,工程監理人員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六條對建設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監理單位應當拒絕執行。建設單位直接向施工單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七條監理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工程檢查、驗收,出具真實、完整的監理報告。
建設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當如實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第三十八條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以下稱檢測機構)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并依法從事工程質量檢測活動。
禁止檢測機構以其他檢測機構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禁止檢測機構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檢測機構不得轉讓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第三十九條檢測機構根據有關規定理解委托,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或者鑒定。
委托檢測機構檢測的試樣,應當在委托人和有關當事人的見證下,按照規定取樣。
第四十條檢測機構在檢測或者鑒定過程中,發現涉及結構安全檢測或者鑒定結果不合格的情景,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四十一條檢測機構完成檢測或者鑒定工作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出具檢測或者鑒定報告。
檢測機構不得偽造檢測或者鑒定數據,不得出具虛假的檢測或者鑒定報告。
第四十二條檢測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檢測或者鑒定合同、原始記錄、檢測或者鑒定報告等應當分別按照年度統一編號,不得涂改、抽撤。
檢測機構應當單獨建立檢測或者鑒定結果不合格項目臺賬,并定期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四十三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可是最低不得少于2年。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四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依法向建設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擔保修職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能夠經過采用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險或者按照規定與工程所在地其他施工單位簽訂保修合同等方式承擔保修職責。
建設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因勘察、設計、施工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的,由施工單位負責保修,費用由職責方承擔;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檢測機構有過錯的,依法承擔連帶職責。
因發生超過設計標準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當造成建設工程損壞的,不屬于質量保修范圍。
第四十五條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及時通知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保修單位(以下統稱保修單位)。保修單位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到達現場查看,提出維修方案,經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同意后進行維修;對有安全隱患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質量缺陷,保修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對維修方案有異議的,保修單位應當征得工程原設計單位或者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
保修單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不能完成維修或者同一質量缺陷經維修3次仍影響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同意后,能夠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職責單位承擔。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因維修給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損失的,職責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第四十六條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職責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能夠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七條建設工程在使用中出現下列情形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委托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鑒定:。
(一)因火災、爆炸和自然災害等影響工程安全的;
(二)房屋改變功能用作公共活動場所的;
(三)因裝修拆改主體結構或者明顯加大房屋荷載,造成房屋安全受損的;
(五)建設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個部分超過設計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
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違反前款規定,拒不進行安全性鑒定,可能影響他人或者公眾安全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委托檢測機構鑒定,鑒定費用由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擔。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設工程,在鑒定結論作出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第四十八條建設工程被鑒定為不能滿足安全使用標準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區別情景,作出觀察使用、處理使用、停止使用、整體拆除的處理決定。
第四十九條對建設工程質量有異議,或者對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或者鑒定報告有異議的,當事人能夠委托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或者鑒定;對其檢測或者鑒定報告仍有異議的,能夠向當地設區的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者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理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業務培訓、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記錄和查詢系統,記載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及處理結果,向社會供給查詢服務。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訊地址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和質量違法行為,均有權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并在30日內依法處理。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施工圖審查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規定的審查資料進行審查的;
(二)未按規定報告審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的。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對建設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未拒絕執行的;
(三)未按照規定及時進行工程檢查、驗收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相應資質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二)以其他檢測機構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三)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四)轉讓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或者鑒定的;
(六)未按照規定報告檢測或者鑒定不合格事項的;
(七)偽造檢測或者鑒定數據,出具虛假檢測或者鑒定報告的;
(八)檔案資料管理混亂,造成檢測數據無法追溯的。
第五十七條依照本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一)違法干預建設工程活動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活動的;
(三)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設工程,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的;
(四)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投訴和舉報,未及時受理并依法處理的;
(五)索取、收受賄賂的;
(六)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
1、開展醫德醫風教育和業務培訓。
2、要有科學管理和嚴格的規章制度。
3、制定詳細的統一操作規程。
4、專人負責本室全面質控工作。
5、做好標本測定前采樣處理和測定后結果處理的質量。
6、正確使用和維護本室的儀器設備和定期檢定校正儀器。
7、做好室內監控,了解監控清潔的誤差情況,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8、積極參加室內質評,對室內質評的成績認真分析,失控項目及時檢查原因,采取相應措施。
1、項目建設堅決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安全、高效至上。
2、項目要保證工程質量,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檢部組成的質量安全體系,專人負責施工質量、現場監督和檢測及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貼合國家規范要求。
3、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操作人員技術水平。實行施工、檢驗、監管現場三同時制度,到關鍵部位時,公司相關領導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以及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4、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貼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貼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5、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嚴格把好材料進出質量關,所有材料、配件、設施使用前必須獲得職能部門檢測同意或標定,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理解上級部門的檢查。
8、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一樣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職責。不達標不予簽證、付款。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職責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職責并做來源理。
1、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景,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將安排考試??荚嚨男问綖闀娲鹁斫Y合口頭回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資料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4、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荚噧炐阏邔⒁暻榫坝枰元剟?。
技術復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景,下列必須復核:
1、放線、定位、基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
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表。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貼合設計規范。
2、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試、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貼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3、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砂墊、混凝土、砂漿配合比要貼合標準。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
技術復核后,施工員應立即填寫復核記錄和自復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理(建設)單位復核認可,要經分管技術負責人核實。
1、堅持以技術提高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況、每道工序、每個環節、每個結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取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禮貌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禮貌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1、工程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異常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技術負責人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由技術負責人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并簽發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制定日期內,由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簽具驗收意見。
3、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反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1、材料進出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2、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復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3、各種材料的領用、發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的材料領用單后,技術負責人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有關材料。
4、各種材料進場后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證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一樣材料分類堆放,并根據不一樣性質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1、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供給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2、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后發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職責。
3、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項目,必須按程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1、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并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3、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經項目部驗收評定后,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4、單位(子單位)工程到達竣工標準后,由項目部將全套工程技術文件上報公司質量科審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核查。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以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以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分別對審查結論、檢測或者鑒定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所屬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從事建設工程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以及工程建設標準、規范,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違法干預建設工程活動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活動。
第六條鼓勵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倡導創立優質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戶滿意工程。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質量職責。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承擔工程有關業務,并依法簽訂合同,明確質量標準和質量職責。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設立工程項目管理機構或者委托監理單位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并明確有關管理人員的質量職責。
依法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監理單位負責工程監理。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要求勘察、設計、施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或者壓縮勘察、設計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對重大和復雜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勘察、設計單位簽訂現場服務合同。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進行工程監理。
第十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施工圖設計文件送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以下稱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建設單位能夠自主選擇施工圖審查機構,可是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與所審查項目的建設、勘察、設計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條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或者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由原設計單位修改或者經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由建設單位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修改,并經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向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供給有關材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內,簽發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
建設工程造價在10萬元以下的,能夠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7日前將竣工驗收方案和驗收日期書面報告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列入城建檔案接收范圍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當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后,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文件。建設單位在取得工程檔案認可文件后,方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于驗收之日到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責令有關職責單位整改或者責令建設單位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四條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有關的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應當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確需單獨驗收的,應當在收到建設單位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竣工驗收意見。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參加竣工驗收的單位應當及時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⒐を炇請蟾鎽敯?工程概況,工程驗收意見,驗收單位簽章,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意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驗收的監督意見等。
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適當部位鑲嵌標識牌,標明工程名稱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以及工程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備案號等資料。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等有關材料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月內,將建設項目檔案移交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
第十七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發現存在難以彌補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應當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獲得其接收認可,并賠償損失。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后,發現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影響工程使用或者導致安全隱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權要求建設單位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返工、改建,并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說明書和工程質量保證書,并供給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供其查閱、復制。
第三章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質量職責。
第十九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依據項目批準文件、城市規劃、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深度要求等進行勘察、設計,并對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
第二十條勘察、設計文件應當貼合下列要求:。
(一)貼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二)貼合國家和省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的技術標準、質量管理規定以及合同約定;
(三)供給的地質、測量、水文等勘察資料真實、準確;
(四)設計文件的編制深度貼合要求,施工圖設計文件配套齊全。
勘察、設計文件不貼合前款規定,需由勘察、設計單位修改勘察、設計文件的,勘察、設計單位不得另行收取勘察、設計費用;造成工程質量問題的,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職責。
第二十一條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不得選用國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不得指定生產或者供應單位。
第二十二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說明勘察、設計意圖,解釋勘察、設計文件,并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與勘察、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各階段的驗收。
第二十三條施工圖審查機構依法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的下列資料進行審查:。
(一)是否貼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三)勘察、設計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審查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后,按照下列規定作來源理:。
(一)審查合格的,向建設單位出具審查合格書,并于審查合格書發放后5日內將審查情景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備案。
(二)審查不合格的,應當書面說明原因,并將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情景,報告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
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應當要求原勘察、設計單位進行修改,并將修改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第二十五條對不貼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機構予以審查合格,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職責。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質量職責。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施工質量職責。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技術標準和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并在施工前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文件,不得偷工減料。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建筑制品進行檢驗。
施工單位能夠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承擔檢驗工作。
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的見證取樣檢測,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第二十九條經檢驗不貼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施工單位不得使用,并及時通知監理單位和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對建設單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施工單位應當拒絕。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到場檢查、驗收,并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對建設單位或者其他有關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施工單位應當拒絕。
第三十一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負責返修,返修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職責方承擔。當事人有異議的,能夠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程序、時限向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竣工,應當貼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竣工條件,到達工程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
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和使用說明書。
第五章監理單位的質量職責。
第三十三條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標準、經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職責。
第三十四條監理單位應當建立項目監理機構,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等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隱蔽工程,應當實行旁站監理。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人員對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有異議的,有權進行抽查。對施工單位違反規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施工單位不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或者有違反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行為的,工程監理人員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六條對建設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監理單位應當拒絕執行。建設單位直接向施工單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七條監理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工程檢查、驗收,出具真實、完整的監理報告。
建設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當如實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第六章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質量職責。
第三十八條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以下稱檢測機構)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并依法從事工程質量檢測活動。
禁止檢測機構以其他檢測機構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禁止檢測機構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檢測機構不得轉讓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第三十九條檢測機構根據有關規定理解委托,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或者鑒定。
委托檢測機構檢測的試樣,應當在委托人和有關當事人的見證下,按照規定取樣。
第四十條檢測機構在檢測或者鑒定過程中,發現涉及結構安全檢測或者鑒定結果不合格的情景,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四十一條檢測機構完成檢測或者鑒定工作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出具檢測或者鑒定報告。
檢測機構不得偽造檢測或者鑒定數據,不得出具虛假的檢測或者鑒定報告。
第四十二條檢測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檢測或者鑒定合同、原始記錄、檢測或者鑒定報告等應當分別按照年度統一編號,不得涂改、抽撤。
檢測機構應當單獨建立檢測或者鑒定結果不合格項目臺賬,并定期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七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和安全性鑒定。
第四十三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可是最低不得少于2年。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四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依法向建設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擔保修職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能夠經過采用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險或者按照規定與工程所在地其他施工單位簽訂保修合同等方式承擔保修職責。
建設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因勘察、設計、施工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的,由施工單位負責保修,費用由職責方承擔;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檢測機構有過錯的,依法承擔連帶職責。
因發生超過設計標準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當造成建設工程損壞的,不屬于質量保修范圍。
第四十五條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及時通知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保修單位(以下統稱保修單位)。保修單位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到達現場查看,提出維修方案,經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同意后進行維修;對有安全隱患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質量缺陷,保修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對維修方案有異議的,保修單位應當征得工程原設計單位或者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
保修單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不能完成維修或者同一質量缺陷經維修3次仍影響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報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同意后,能夠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職責單位承擔。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因維修給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損失的,職責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第四十六條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職責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能夠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七條建設工程在使用中出現下列情形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委托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鑒定:。
(一)因火災、爆炸和自然災害等影響工程安全的;
(二)房屋改變功能用作公共活動場所的;
(三)因裝修拆改主體結構或者明顯加大房屋荷載,造成房屋安全受損的;
(五)建設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個部分超過設計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
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違反前款規定,拒不進行安全性鑒定,可能影響他人或者公眾安全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委托檢測機構鑒定,鑒定費用由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擔。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設工程,在鑒定結論作出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第四十八條建設工程被鑒定為不能滿足安全使用標準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區別情景,作出觀察使用、處理使用、停止使用、整體拆除的處理決定。
第四十九條對建設工程質量有異議,或者對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或者鑒定報告有異議的,當事人能夠委托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或者鑒定;對其檢測或者鑒定報告仍有異議的,能夠向當地設區的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者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監督管理。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理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業務培訓、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記錄和查詢系統,記載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及處理結果,向社會供給查詢服務。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訊地址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和質量違法行為,均有權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并在30日內依法處理。
第九章法律職責。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施工圖審查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規定的審查資料進行審查的;
(二)未按規定報告審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的。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對建設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未拒絕執行的;
(三)未按照規定及時進行工程檢查、驗收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相應資質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二)以其他檢測機構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三)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四)轉讓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或者鑒定的;
(六)未按照規定報告檢測或者鑒定不合格事項的;
(七)偽造檢測或者鑒定數據,出具虛假檢測或者鑒定報告的;
(八)檔案資料管理混亂,造成檢測數據無法追溯的。
第五十七條依照本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一)違法干預建設工程活動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活動的;
(三)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設工程,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的;
(四)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投訴和舉報,未及時受理并依法處理的;
(五)索取、收受賄賂的;
(六)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十章附則。
店堂門面、牌匾清潔醒目,柜臺貨架布局合理,證照、齊全,櫥窗美觀藝術,整體效果好、起到指導消費、吸引顧客、美化市容作用。
店堂內布局合理明亮整潔,無雜物廢物,客流暢通,保持貨柜、貨架營業用具設備以及倉庫清潔衛生。
文明經營:
接待顧客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細致、一視同仁、禮貌待人。
營業員上崗應使用文明用語,即“請、歡迎、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不準同顧客吵架、頂嘴,不準談笑、嘲弄顧客,不準吃零食和看報紙、刊物,做到文明經營。
微笑站立服務,耐心聽取顧客意見,及時反饋質量信息,對顧客投訴應及時反饋給質量管理員或單位負責人。對顧客意見或投訴應做到件件有落實交待、樁樁有答復,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銷售保健食品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及注意事項,店內的廣告宣傳,要以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內容為準,要實事求是的宣傳,不得夸大宣傳保健功能,嚴禁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療效,嚴禁誤導消費者。
在戴明看來,現代管理方式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而在延伸的進程中造成的損失更是無法估量。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就要全面認識現代管理方法中所存在的種種弊端,并徹底加以根治。戴明深刻地分析了現代企業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問題。他將問題分為“嚴重”和“不嚴重”兩種,針對前者,他歸納出“七項致命惡疾”,后者則僅僅是一些“障礙”。他認為,要改造現代企業的管理模式,必須根除這些惡疾,掃除這些障礙。這些“惡疾”雖然是針對美國式的企業提出的,可是無疑對陷人相似問題之中的許多企業而言,都有著極其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欠缺連貫性的目標。
欠缺連貫性的目標,即公司對于“如何在業界要屹立不倒”這一問題欠缺一套長遠計劃。戴明認為。這樣的公司根本就無法帶給管理階層或員工安全感。并且,連貫性目標的缺乏,將會是企業滅亡的征兆。缺乏連貫性目標的公司,只會研究下一季股利,不會有一套如何才能在業界永久立足的長期規劃,最終會迷失方向而走向衰落。
(二)目光短淺,只重短期利潤。
許多公司為了使本季營業成績被看好,在季末運出所有庫存產品時,不注意品質如何,只求出廠即可,然后將其列為應收賬款。
戴明說,投資人害怕公司遭受惡意接管,或與此同等嚴重的杠桿收購(leveragedbuyout),這種恐懼感使他們看重短期利潤。在對這一點的認識上,戴明找到了一位和他同一陣線的盟友——哈佛大學的賴克教授。賴克教授在19983年3月號的《大西洋月刊》(theaatantic)上撰文指出:“‘紙上興業’既是美國經濟衰退的原因,也是其結果。而‘賬面利潤’(pa-pe-rprofits)則是高高在上的專業經理人惟一能夠伸手拿到的利潤?!边@種只顧追求“賬面利潤”的冷酷心態,會使企業必善生產基礎的艱巨工作得不到重視,很難獲得必要資源。
戴明認為:“賬面利潤并沒有使整塊蛋糕變大,它只是給了你較多的分量,并且是從別人那里拿來的,對社會沒有幫忙?!?/p>
應對這種不利的局面,現代企業必須洗心革面,注重品質管理。也就是說,管理者的當務之急,是“學習如何改變,理解重大變革”,領導企業轉變為適應時代要求的經體。
(三)弊大于利的考績制度。
戴明認為績效考核實際是“恐懼管理”,這一制度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
(1)使人痛苦、沮喪、灰心、抑制,被考核者在明白結果之后,好幾個星期無法正常工作,不明白自我為何這么差。這樣做并不公平,因為它把可能完全來自于制度的因素,歸因于個人差異。
(2)引發了員工之間的沖突,把他們的注意力轉移到爭奪職位、考績,而不是工作本身。
(3)破壞了合作。它使公司內的個人、小組、部門,分別以利潤中心方式運作,而不是以整個組織的目標為任務。公司各組成部分也因而喪失長期利潤、工作樂趣及其他生活品質上的要素。
(4)導致缺乏溝通。員工已不再期望能了解自身工作與他人工作之間的關系,并且也根本不提及這方面的問題。
(5)績效評鑒會促使員工犧牲長程規劃,追求短期績效。
(6)在考績制度下,所有人的目標都是計好上司。結果將會導致士氣低落,品質受損。所以,把員工評等分級、分門別類,對于改善工作一點幫忙都沒有。
戴明認為,在這套制度下,員工不愿承風險、恐懼感日增、團隊合作關系受損,并彼此對抗,以爭取某一獎勵。事實上團體里人們很難分清楚誰的貢獻最大,結果人人皆以第一功臣自居,終日爭斗不休。大家都為自我而工作,而不是為了公司。其實,除非是以長期為基礎,否則個別員工的績效本無法衡量。獎勵績效良好的人員,正如同因為天氣好而獎勵氣象預報員一樣。資金制度的效果只是數字,同時也模糊了管理最終目標。將員工排列等級,其實正顯示了管理者的失職。
況且,績效考核在實際操作中會帶有很多個人偏見,因為記功評級很多是由主管的主觀意志決定。一個人的成績變化可能差異甚大,然而一切完全由主管喜好而定。有一套相當盛行的制度,要求主管經1-5的等級打成績,每個等級設定若干名額——即使僅有5名員工,也必須有人第一,有人墊底。
戴明對這種績效考核的方法深惡痛絕,他說,“人類最偉大的成就往往是在沒有競爭的情景下完成的?!彼e例說:摩西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并不是靠競爭得來的成就。巴-赫百年前寫下傳頌百世的協奏樂章,同樣是他以工作為榮的結果。
戴明在給學生打分時,統統給了“a”,他認為極本就無法預測誰在未來會表現最優秀,他們隨時都能夠交出報告來。有些報告的水準相當高,甚至可稱得上“優秀”,質量甚至可出版成書。戴明從不給學生時間限制,他們愿意什么時候交就什么時候交。他只要求學生事前闡明他們想做什么,并交一份大綱即可。這么做會有什么結果呢戴明已經收到許多優秀報告——迄今為止,僅有一份不甚夢想。該名學生碰到了因難,需要有人指點。但當明戴明不明白,還是照樣給“a”,結果他根本交不出報告。這么多學生中,僅有一次失敗已十分難得了。
對績效考核給企業管理帶來的傷害,戴明更是感慨良多。他在日本戴明獎的頒獎典禮上,異常提到,不要受美國企業管理的種種惡疾感染。戴明還說道,憑借數字系統來評鑒團體里的成員;無論基礎是根據單一的衡量指標,還是綜合而成的(或加標指數),也不管制范圍外——壞的那一邊;第二組人落在管制范圍內——好的一邊;第三組人則落在上下限之間。第一組人需要給予別的協助。第二組人(如果真的有人)需要個別的重視。至于介于管制上下限間的第三組人,則不該再分等級,因為這么做是錯的。
基于同樣的道理,如果人們想去探討位于管制范圍內的落點為什么有高有低,只是耗費金錢,徒然造成傷害。造成管制范圍內程度差異的原因,不是個人而是來自系統本身。所以,第三組的每個人都應獲同樣的加薪或紅利。他們之間并沒有什么想當然的差別,差異來自制度本身,所以應當歸咎于制度而非個人。所以,要改革現代管理模式,就必須廢除考核制度。
(四)管理層流動頻繁。
戴明曾引述晶本科技常務理事野口的話:“美國企業不能成功的原因,是因為管理階層流動頻繁?!惫芾碚叩牧鲃宇l繁,究竟導致了多少重要的損失,并沒有人明白。然而人們仍然必須學習如何控制這種損失。
管理層頻繁流動,能夠創造出速戰速決的超級明星??墒瞧髽I最需要的團隊精神是要求人們經過很長的時間才能學會的。戴明認為,經常跳槽的經理人,永遠無法了解他所服務的公司。并且,對于改善的品質與生產所需的長遠變革,也無法全程參與。許多工商學院都致力于讓人們相信他們能夠用最好的方法培訓出最出色的經理人,然而,如果經理經常不斷跳槽,就無法累積豐富的經驗,那么他們也就不可能為公司長期的變革盡心竭力。假如他們在任何一家公司只待上兩三年,如何能真正認識這家公司呢在日本,主管級人物都必須循序晉升,歷時數十載才能出人頭地,獨當一面。戴明認為,日本的經理人培養方式或許才是真正值得借鑒的。
(五)數字化誤導。
戴明在《轉危為安》一書中,曾談過一位工廠檢驗員虛報數字的例子。這名檢驗員這們做的出發點,是想保住300位工人的工作。因為據說工廠經理曾宣稱,如果任何一天生產的不良品比率高于10%,的數據和管制圖上的點,全都是憑空捏造而來。這些數字會誤導管理層,同時也具體說明了“有恐懼就有錯誤數字”的道理。
數字化目標難免會導致扭曲和作假,尤其是當管理系統根本無力到達目標的時候,更有此時候,更有此可能。每個人都會設法達成被分配到的配額(目標),但卻并不對由此所導致的失誤和損失負責。西爾斯公司在1922年陷入衰退,起因就是把過高的目標指派給他們的汽車服務中心。這些代理商雖然設法達成了被派的目標,但代價地是傷害了顧客以及公司的信譽。戴明認為錯誤在于管理者設定的目標,而不是在于代理商。管理者其實應當專注于流程的改善,而不是設定數字化目標。
數字化目標是為了追求至高至善,可惜對于大多數人而言,實際上不可能做到這一點。對數字化目標的偏執追求反而導致了相反的效果。
例如,有一們雜貨店的經理,只容許貨品在店內發生1%的損耗。為了做到這一瞇,當貨品送來時,他叫收銀員暫停,到店后清點送來的盒數、箱數和資料,以避免任何遺漏的情形,結果使結賬的顧客在店內排隊苦等。肥肉很便宜,他多買些肥肉摻進肉里,誰會明白有些顧客就明白。老板故意讓那些銷路不佳而容易腐壞的水果與屬于緊俏貨的青菜搭配著出售。他還有其他55種花招,能夠達成1%的耗損率,而所有這一切花招,對于業務來說,都是有害無益的。
還有,某一座核能電廠設定每年跳機的意外不得超過11次的目標。如果快要要超過目標明,電廠的管理者就會推延維修或者包給外面的公司來維修,讓意外記在別人而非自我的賬上。
再如,一家貨運公司為了降低成本,聘用廉價但不合格的職員計算運費。結果一位顧客發現許多不尋常錯誤,便雇了一位稽核員調查這家貨運公司超收運費的金額。依據美國和加拿大政府的規定,貨運公司必須退還任何超收的金額。這家貨運公司所以必須聘用一位稽核員來調查檔案,清查超收與短收的記錄,并不得不將超收的部分全數退回。結果當初省下計算過費的錢,卻因收費錯誤而損失了20倍,算起來損失十分慘重。
生產配額也是數字化目標的一個表現。美國舊金山的一家大銀行,規定某位職員必須達成必須配額,每個月貸出8300萬美元。該職員做到了,但銀行也陷人呆賬的困擾。應當責備這位職員嗎他的生計完全要依靠每月在生產配額制度下是否能夠達規定的配額。有的人能夠在6個小時之內完成他的配額,另外兩個小時用來看電影、玩牌、閱讀。這些人喜歡這種方式,因為游戲規則是數字,而不是品質。在過去競爭不多、品質不重要的時候,這種問題不大。然而,如今,生產配額卻成了管理者的一塊雞肋?!皸壷坏?,食之無味”。要想遠離數字配額。還必須從改變追求數字化的理念上下功夫,樹立一種新的管理哲學。
看得見的數字固然很重要,例如公司必須支付員工薪資,貸款,繳納稅金,還要提取退休金、臨時基金等。但正如戴明所說:“不明白”并且“無法明白”的數字,更加重要。如果依靠數字經營公司,則整個公司可能會被數字所體現的價值取向所導引,如果這個價值取向是定額的、有效的,當然沒什么問題;但關鍵在于數字不可能完全代表整個企業的價值取向,即使能代表,異常龐大的數字也會使企業茫然不知所措,最終迷失其價值方向。
(六)沉重的醫療支出。
對某些企業而言,企業巨額的醫療開支是它們最大的一筆開支。醫療費用急劇上升,對企業構成了沉重壓力,即使企業為員工購買了相關的健康醫療保險,相關的支出還是使企業不堪重負。
(七)產生巨額的法律費用。
法律費用過高,這一點在美國尤其明顯。美國是全世界訴訟最為頻繁的國家,一般的企業都長期聘用律師,如果碰到訴訟案件,單是律師費就是一筆巨大的支出。
1、不重視長遠規劃與轉型。
即使已經制定長期計劃,它們也常常以“急事先辦”為由,擱置在一旁。高層管理人員的時間,往往被一些瑣事所占。開會和處理急事,就能夠占掉經理人一大半的時間。而要正做好管理工作,這些不該是重點。
2、誤以為硬件設備齊全就能夠解決問題,使企業成功轉型。
很多企業都喜歡應用最新的科技成果,尤其是美國企業??墒?,在戴明看來,這些東西并不能替代“品質”與“生產力”所造成的問題。技術是硬件,管理是軟件,所以技術上的改善必須與管理的改善一齊進行,否則,企業就不可能得到實質性的發展。
3、盲目模仿成功范例。
一些公司熱衷于收集其他公司成功解決問題的范例,試圖將其他的方法也運用到自我的操作中來。戴明強調,這種做法有相當大的風險,例子本身學不到東西,必須深入了解其成敗原因,才能對企業有所幫忙。
4、自認為本公司的問題與眾不一樣。
這種說法經常被拿來當作逃避指責的借口。
質量要靠管理階層監工、采購經理、生產線員工的共努力,這些人對質量改善貢獻很大。至于質量管制部門掌握的數字只能代表“過去”,他們無法預測“未來”。而有些經理人仍然被數字所迷惑,繼續把提升質量的重任交到質量管制部門手里。
6、把職責推到員工頭上。
戴明認為,員工只能對15%的問題負責,另外85%應歸咎于制度,也就是管理階層的職責。
7、經過檢驗求取品質。
凡依靠很多檢驗保證品質的公司,永遠都無法改善品質。經過檢驗發現問題,不僅僅為時已晚、不可靠,效果也不顯著。
8、虛假行動。
僅僅是草率地灌輸統計方法,卻沒有相應地修正公司的經哲學,這就是戴明所指是虛假行動之一、另一個近來十分盛行的虛假行動則是“品管圈”。其構想十分吸引人,可是戴明認為,僅有在管理高層愿意根據品管圈所提的采取行動時,這個品管理圈才可能繼續發展。如果管理階層沒有參與的興趣,品管圈就不可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在許多企業中,建立品管圈以及“員工參與團體”這類組織,只是由于某位高層人員以之作為一種實現一已目的的手段而已,但事實是品管圈根本無法解決管理階層的問題。
可是,虛假行動能夠帶來短暫的心安,讓人覺得事情有改善的期望。戴明稱之為“速食布侗。
9、電腦設備無人使用。
戴明說,雖然電腦有其重要性,但它也可能成為堆滿“永遠用不上的資料”的儲藏所。很多企業購買電腦有時只是因為似乎“理應如此”,而未真正計劃如何使用。結果,電腦令員工困惑,也對員工構成威脅,這都是公司沒有實施適當的慶練所致。
為進行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特編制本程序。
2.1本程序規定了內部審核的流程和方法,以驗證質量管理體系各項管理活動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2本程序適用于對質量管理體系范圍內,各部門管理活動的審核。
3.1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批《內部審核計劃》,任命審核組長和審核員,組織內部審核,審批內審報告。
3.2審核組長負責做好審核員的工作分工和審核準備,組織、開展現場審核,編寫《內部審核報告》,并負責審核后的跟蹤管理工作。
3.3審核員負責編制《內部審核檢查表》(以下簡稱'內審檢查表'),實施現場審核,確定不合格項并編制《內部審核不合格項報告表》,負責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
3.4被審核部門負責配合審核員開展本部門的審核工作。
3.5不合格項責任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不合格項制定糾正措施,按期實施整改,并對實施效果負責。
4.1審核時間。
4.1.1審核一年不少于一次,必要時,管理者代表可根據需要做出提前內審或增加內審次數的決定,如:。
4.1.1.1當體系發生變更、相關職能有較大變化時;。
4.1.1.2當相關方對涉及的特殊過程或項目提出要求時;。
4.1.1.3當服務過程中發生人身安全事故、設備事故時;。
4.1.1.4認證機構監督評審時。
4.1.2當提前內審或增加內審次數時,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應提前通知有關部門。
4.2審核前的準備。
4.2.1組成審核組。
4.2.1.1內審工作開展前,管理者代表應任命審核組長和組員,為審核工作提供組織保證,審核組長和組員應分別具備如下資格:。
a)組長:持有內審員或外審員資格證書,并具有較強獨立工作能力和協調能力;。
b)組員:接受過gb/t19001標準的內審員或外審員培訓,并獲得相應資格證書。
4.2.1.2審核組組長應按組員的專業特長進行分工,審核人員不能審核自己的工作。
4.2.1.3特殊情況下,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審核組可吸收專業技術人員或觀察員參加。
4.2.2編制《內部審核計劃》。
4.2.2.1審核組組長負責編制《內部審核計劃》,《內部審核計劃》的內容主要有:。
a)審核的目的、范圍和依據;。
b)審核組成員;。
c)受審核部門、審核過程或要素;。
d)審核組內部交流的時間安排等;。
e)審核日期、日程的安排:
在審核前10天,由審核組長召開一次審核小組會議,對《內部審核計劃》進行討論并明確分工。
4.2.2.2《內部審核計劃》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有關部門發出內部審核通知。
4.2.2.3受審核部門接到計劃后應安排有關人員做好配合和準備工作,如果對審核項目和日期有異議,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審核組,經協商后修訂《內部審核計劃》。
4.2.3編制《內審檢查表》。
4.2.3.1《內部審核計劃》發布后,審核組組長應組織審核員對《內部審核計劃》進行討論,明確審核準則和審核深度,并編制《內審檢查表》。
4.2.3.2《內審檢查表》的編制應依據:。
a)gb/t19001標準;。
b)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c)體系文件,包括質量方針、目標(指標)、管理手冊、程序文件、服務工作規范;。
d)必要時,從現場收集的相關信息。
4.2.3.3《內審檢查表》應在審核實施前送審核組長確認。
4.3實施審核。
4.3.1首次會議。
4.3.1.1首次會議標志著現場審核的開始,首次會議由審核組長主持召開,與會者應在《內部審核會議簽到表》中簽到,參加的人員和部門主要有:。
a)最高領導層、管理者代表;。
b)受審核部門負責人;。
c)內審組全體成員。
4.3.1.2審核組組長在會議上應說明本次審核的目的、范圍、準則、方法和時間安排,明確配合人員,對《內部審核計劃》中的安排做進一步確認,(遇特殊情況時,應及時調整并再次確認)。
4.3.2獲取審核證據。
4.3.2.1審核員參照《內部審核檢查表》中的具體內容,對受審核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對所涉及的過程和活動,收集、尋找符合或不符合審核準則的客觀證據,獲取審核證據的方法主要有:。
a)與被審核對象交談;。
b)調閱文件;。
c)現場查驗記錄;。
d)觀察操作;。
e)隨即抽樣等。
4.3.2.2現場審核時,審核員應:。
a)及時作好審核記錄,記錄必須清楚、完整,有可追溯性;。
b)發現問題時,審核員應進一步調查清楚,力求客觀公正,并及時給予審核方口頭反饋;。
c)當證據不足或不清楚時,審核員應一查到底,直到弄清楚為止;。
d)做好相應的檢查審核記錄,填寫《內部審核檢查表》,記錄必須清楚完整。
4.3.3審核情況的總結、評價。
4.3.3.1審核組組長應按《內部審核計劃》的安排,召集內部會議,。
對審核情況進行溝通和小結。
4.3.3.2召開末次會議之前,審核組長應:。
b)召開審核組全體會議,進一步評價審核結果;。
c)將《內部審核不合格項報告表》交受審核部門確認。
4.3.3.3審核組組長于內審后一周內負責編寫本次《內部審核報告》?!秲炔繉徍藞蟾妗返膬热葜饕?。
a)審核的目的、范圍和依據;。
b)審核組成員和受審核部門代表名單;。
c)審核日期及審核計劃具體實施情況;
e)存在的主要問題;。
f)體系符合性、有效性結論;。
g)整改及糾正措施驗證的要求等。
4.3.3.4《內部審核報告》由管理者代表審核后發放。
4.3.4末次會議。
4.3.4.1末次會議標志著現場審核的結束,末次會議由審核組長主持召開,參加人員原則上可以擴大參加首次會議的人員,與會者應簽到。
4.3.4.2末次會議的主要內容包括:。
a)重申審核的目的、范圍、依據及方法;。
b)宣讀主要的《內部審核不合格項報告表》;。
c)宣讀《內部審核報告》,明確責任部門采取措施的要求及審核員進行檢查驗證的要求;。
d)發出《內部審核不合格項報告表》給受審部門。
4.4跟蹤、驗證。
4.4.1末次會議后,責任部門應對不合格項進行整改;。
4.4.3對不合格項整改過程中涉及多個部門或出現的新問題,審核員應及時向審核組長或管理者代表反映,及時協調解決。
無
6.記錄表格。
6.1《內部審核計劃》(8.2.2-j-01)。
6.2《內部審核檢查表》(8.2.2-j-02)。
6.3《內部審核不合格項報告表》(8.2.2-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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