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技術合同的簽訂,可以對雙方的技術合作進行約束和管理。讓我們一同瀏覽一些優秀的技術合同范本,以提高我們的合同撰寫水平。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訂立下列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定單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開發周期______天。
第四條該軟件所實現的功能以“______軟件開發策劃”為準。
第五條該軟件交付給甲方使用,只包括該軟件的應用程序,不包括該軟件的源代碼、可行性報告等。
第六條付款條件。
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項分三次付清。甲方在簽訂此合同時,應先付予乙方預定金。預定金數額為總價的______%。在乙方為甲方開發出軟件后,并且把已做好的軟件(試用版)交甲方試用,同時甲方付予乙方總價的______%。在試用期結束后______天以內(試用期為______天,開發周期不包含試用期),甲方必須把剩余款項付予乙方,否則乙方將有權停止該項目的服務,并且乙方將不退還已付金額。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項后,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該軟件的注冊碼。(該軟件即可正常使用)。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作為乙方的客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軟件開發所需的資料,以便乙方能更好的為甲方開發軟件。如因甲方未能提供開發所需的相關資料而造成的損失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與甲方在此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資料,如甲方的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資料有變動時,須及時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單位須加蓋公章)。甲方僅擁有該軟件的使用權,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將該軟件進行翻錄、拷貝、租借、銷售或轉讓。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為甲方提供軟件開發的服務,在簽訂此合同后按開發周期所規定的時間內將該軟件的試用版交予甲方試用。乙方有權對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給予審核,凡所涉及到:色情、反動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法規的資料,乙方立即終止和甲方的合作,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甲方承擔。乙方將完全擁有該軟件的產權和最終解釋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向乙方提出軟件開發服務時,雙方應遵守該服務項目協議,該協議均以附件(______軟件開發策劃)和此合同共同生效。在乙方服務期間內若甲方提出停止乙方的所作服務,乙方將不給予甲方任何償還。若甲方違反此合同的條款規定,乙方將停止對甲方的服務,乙方將不退還甲方已付金額,并依法向甲方追究法律責任。若乙方未能在開發周期內完成該軟件,乙方將償還甲方付予乙方該項目的定金。由于不可抗拒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十條爭議解決辦法:若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在不能自行解決的情況下,就上交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此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對于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財稅字[]273號文件)。
2、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據此明確,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一、辦技貿證地點。
所需資料:
1、福建省技術貿易資格證申請表。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任命書。
4、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書有效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地稅)復印件。
二、省創業中心注冊。
所需資料:
1、技貿證。
2、營業執照。
3、代碼證。
4、稅務登記證。
5、法人身份證。
6、技術合同賣方注冊表由創業中心人員給予注冊,取得用戶名和密碼。
三、合同網上注冊。
登錄www全國技術合同網登記系統。
四、報送合同文本,取得技術合同認定證明。
創業中心907做合同審核。
帶印花稅單,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審核通過后,取得技術合同認定證明。
五、取得合同執行證明。
六、減免備案。
減免備案資料: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備案類減免稅申報備案表。
3省科委出具的技術合同認定證明技術合同信息表合同執行信息表技術貿易活動。
收入呈報表技術合同成本核算單技貿證。
4合同復印件。
5已開具發票。
6減免申請報告(寫明項目名稱,買方技術金額,等信息)。
技術進出口合同備案,需提報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初辦需正本和復印件,復辦只需復印件)。
2.自營進出口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初辦需正本和復印件,復辦只需復印件)。
3.規范有效的技術引進合同的中、外文本(正本和復印件)。4.以銷售收入為付匯基數的技術提成需附財務報表復印件。
5.填報技術引進合同申請表(不能空項、合同號、行業、合同類別):
(1)、專利技術的許可或轉讓;
(2)、專有技術的許可或轉讓;
(3)、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4)、計算機軟件進口;
(5)、與(1)、(2)內容之一相關聯的商標許可;
(6)、涉及(1)、(2)、(3)內容之一的合資生產、合作生產、合作設計、合作開發、合作研究等需填寫準確。
6.技術引進合同數據表(不能空項,支付方式、合同總價、技術費、企業代碼)需填寫準確。
7.付匯發票是外文的需譯成中文。
8.無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需具有技術進出口經營資格的公司代理。9.如遇特殊情況,還需提交其他相關材料。以上材料提交齊備,為正式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應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國稅地[1989]34號文對技術合同的范圍,以及適用印花稅的稅目、稅率有如下規定:
1、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稅目,萬分之三稅率;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萬分之五稅率。
2、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稅目,萬分之三稅率。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3、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范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稅目,萬分之三稅率。
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技術合同。
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于技術服務合同。應適用加工承攬合同稅目、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稅目,萬分之五稅率。
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技術合同。
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余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于技術培訓合同,不貼印花。
用人單位在招收、轉入職工后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受理范圍:經營地址在銀川市興慶區范圍內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個體戶。
備案時,用人單位須提交下列材料:
1、已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一式兩份;
2、填寫并加蓋用人單位印章的《招收轉入職工備案登記表》一式兩份;
3、填寫并加蓋用人單位印章的《招收轉入職工花名冊》一式兩份;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招收轉入職工備案登記表》上確認職工在該用人單位參加工作的時間并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印章。
《招收轉入職工備案登記表》,《招收轉入職工花名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留存備案一份;另一份由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等手續后連同職工招收、轉移證明材料裝入職工本人檔案。
二、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的備案制度。
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15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解除備案時,用人單位須提交下列材料: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文本;
2、《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一份并蓋公章;
3、填寫并加蓋用人單位印章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備案登記表》一式兩份。
4、填寫并加蓋用人單位印章的《解除終止職工花名冊》一式兩份。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職工備案登記表》上確認該職工離開用人單位的時間并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印章。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備案登記表》,《解除終止職工花名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留存一份;另一份由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等手續后連同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材料裝入職工本人檔案。
三、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的銜接。
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義務,具有法律強制性。用人單位在招收、轉入職工后30日內,持備案后的《招收轉入職工登記表》、《招收轉入職工花名冊》及《勞動合同》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增人手續;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時間,應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參加工作時間為準。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15日內,持備案后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備案登記表》、《解除終止職工花名冊》及勞動部門出具的《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證明書》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核減手續;核減職工社會保險的時間,應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職工離開用人單位的時間為準。
。
技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1、什么是技術開發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的范圍包括以下方面:
(1)小試、中試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開發項目;
(2)技術改造項目;
(3)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的技術改進項目;
(4)引進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基礎上的創新開發項目;
(6)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
(7)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生態項目;
(8)其它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2、什么是技術轉讓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3、什么是技術咨詢合同
技術咨詢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所訂立的合同。
4、什么是技術服務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托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的范圍包括以下方面:
(5)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及技術指導;
(6)特定技術項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檢索;
(8)為特殊產品技術標準的制訂;
(9)對動植物細胞植入特定基因、進行重組;
(10)對重大事故進行定量技術分析;
(11)為重大科技成果進行定性定量技術鑒定或者評價。
·技術合同免稅政策
1、對于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財稅字[1999]273號文件)
2、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據此明確,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免稅辦理程序
技術合同減免稅由企業申報,經市科技局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審核,報省科技廳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批準,具體程序如下:
1、辦理技術合同認定;
2、填寫減免稅申請報告表;
3、持技術合同正本一份、技術合同認定證明到負責征收的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
乙方: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2.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__________________。
3.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水平:__________________。
4.投資總額: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
乙方投資___________;。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__%。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5.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_______。
(2)乙方負責:_______。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
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6.保密條款: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有效期內應當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完成后____年內應當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7.雙方的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8.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一)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所需資料:
1、福建省技術貿易資格證申請表。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任命書。
4、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書有效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地稅)復印件。
二、省創業中心注冊。
所需資料:
1、技貿證。
2、營業執照。
3、代碼證。
4、稅務登記證。
5、法人身份證。
三、合同網上注冊。
登錄www。ctmht。net。cn全國技術合同網登記系統。
四、報送合同文本,取得技術合同認定證明。
創業中心907做合同審核。
帶印花稅單,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審核通過后,取得技術合同認定證明。
減免備案資料: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備案類減免稅申報備案表。
3省科委出具的技術合同認定證明技術合同信息表合同執行信息表技術貿易活動。
收入呈報表技術合同成本核算單技貿證。
4合同復印件。
5已開具發票。
6減免申請報告(寫明項目名稱,買方技術金額,等信息)。
承辦科室:管理科。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
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
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本合同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2.技術內容:
3.技術方法和路線:
第二條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
2.工作進度:
3.研究開發期限:。
4.研究開發地點:。
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
2.工作進度:
3.研究開發期限:。
4.研究開發地點:。
丙方:
1.研究開發內容:
2.工作進度:
3.研究開發期限:。
4.研究開發地點:。
第三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采取以下方式。
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
第四條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
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五條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
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3.使用方式: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3.使用方式: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3.使用方式:
第六條以提供技術為投資的合作方應保證其所提供技術不侵犯任。
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實施該項技。
術而侵權的,提供技術方應當。
第七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
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
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
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
2.;
3.;
4.。
第八條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
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
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
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
2.;
3.。
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轉讓的具體內容包括:
第九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
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
損失的,合作各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風險損失:
1.;
2.;
3.。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
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
技術風險的存在、范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
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
形時,應當在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
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
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日。
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甲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乙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丙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合作一方完成的研。
究開發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十四條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本合同最終完成的。
研究開發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第十五條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并由合作各方分。
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種。
方式處理:
1.(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
利。
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
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秘密的使用權:;(2)技術秘密的轉讓權:;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
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第十六條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
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種方式處理:
1.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
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秘密的使用權:;
(2)技術秘密的轉讓權:;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
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第十七條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并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階段性技。
術成果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此階段性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
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合作各方應以協商方式確定最終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員名單。此完成。
人員享有在有關最終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
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資的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
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方所有。
第十九條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
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
擔違約責任:
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
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
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
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
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
項目名稱: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制。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制的技術開發(合作)。
合同示范文本,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于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
藝、新材料或者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并可作為本合。
同的組成部分。
四、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注。
明“無”等字樣。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
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工藝和新工藝的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的合作開發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
包括開發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開發目的、使用范圍及效益情況、成果提方式及數量。
提交開發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
中國大學網()。
一、合同標的內容及技術要求。
二、委托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要求)。
三、承接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要求)。
四、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六、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七、風險責任的承擔。
八、報酬的計算和支付方式。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中介方的權利和義務及提取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二、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及其他。
合同中非技術性部分的條款。
委托方。
(公章)。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承接方。
(公章)。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中介方。
(公章)。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鑒證單位。
意見:
(公章)負責人:
公證單位。
意見:
(公章)負責人: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委托單位____份,受托單位____份,中介方____份,鑒證單位____份,公證單位____份,受托方單位所在地技術市場管理機構2份(其中1份報____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一、委托研究、開發合同,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進行下列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的合同。
二、合作開發合同,是指技術交易各方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技術交易一方以參與研究、開發作為股份向企業進行技術投資,聯合研制、開發新產品的合同。
三、技術承包合同,是指一方根據另一方的委托和要求,對一個技術工程項目,一個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等為單元實行承包,承包方從項目的咨詢、調研、勘探、工藝設計、試制、操作規程、質量管理體系到人員培訓等全面負責的合同。其中的原材料買賣,建筑設計、勘探、施工(或加工),設備的購置、安裝,廠內外運輸,輔助人工的安排等為非技術性內容。應當在合同價款中劃清技術性與非技術性兩部分。
風險責任的負擔和違約責任由雙方認真議定、明確填寫。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其客體是尚不存在的有待開發的技術成果,其風險由當事人共同承擔。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免稅技術開發合同相關范本?。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訂立下列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定單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開發周期______天。
第四條該軟件所實現的功能以“______軟件開發策劃”為準。
第五條該軟件交付給甲方使用,只包括該軟件的應用程序,不包括該軟件的源代碼、可行性報告等。
第六條付款條件。
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項分三次付清。甲方在簽訂此合同時,應先付予乙方預定金。預定金數額為總價的______%。在乙方為甲方開發出軟件后,并且把已做好的軟件(試用版)交甲方試用,同時甲方付予乙方總價的______%。在試用期結束后______天以內(試用期為______天,開發周期不包含試用期),甲方必須把剩余款項付予乙方,否則乙方將有權停止該項目的服務,并且乙方將不退還已付金額。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項后,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該軟件的注冊碼。(該軟件即可正常使用)。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作為乙方的客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軟件開發所需的資料,以便乙方能更好的為甲方開發軟件。如因甲方未能提供開發所需的相關資料而造成的損失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與甲方在此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資料,如甲方的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資料有變動時,須及時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單位須加蓋公章)。甲方僅擁有該軟件的使用權,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將該軟件進行翻錄、拷貝、租借、銷售或轉讓。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為甲方提供軟件開發的服務,在簽訂此合同后按開發周期所規定的時間內將該軟件的試用版交予甲方試用。乙方有權對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給予審核,凡所涉及到:色情、反動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法規的資料,乙方立即終止和甲方的合作,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甲方承擔。乙方將完全擁有該軟件的產權和最終解釋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向乙方提出軟件開發服務時,雙方應遵守該服務項目協議,該協議均以附件(______軟件開發策劃)和此合同共同生效。在乙方服務期間內若甲方提出停止乙方的所作服務,乙方將不給予甲方任何償還。若甲方違反此合同的條款規定,乙方將停止對甲方的服務,乙方將不退還甲方已付金額,并依法向甲方追究法律責任。若乙方未能在開發周期內完成該軟件,乙方將償還甲方付予乙方該項目的定金。由于不可抗拒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十條爭議解決辦法:若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在不能自行解決的情況下,就上交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此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對于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財稅字[1999]273號文件)。
2、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據此明確,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一、辦技貿證地點。
所需資料:
1、福建省技術貿易資格證申請表。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任命書。
4、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書有效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地稅)復印件。
二、省創業中心注冊。
所需資料:
1、技貿證。
2、營業執照。
3、代碼證。
4、稅務登記證。
5、法人身份證。
6、技術合同賣方注冊表由創業中心人員給予注冊,取得用戶名和密碼。
三、合同網上注冊。
四、報送合同文本,取得技術合同認定證明。
創業中心907做合同審核。
帶印花稅單,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審核通過后,取得技術合同認定證明。
五、取得合同執行證明。
六、減免備案。
減免備案資料: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備案類減免稅申報備案表。
3省科委出具的技術合同認定證明技術合同信息表合同執行信息表技術貿易活動。
4合同復印件。
5已開具發票。
6減免申請報告(寫明項目名稱,買方技術金額,等信息)。
。
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合同,可享受技術交易額免征5%營業稅。
(二)符合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
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轉讓
方根據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托方(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切這部分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是開在同一張發票上的,可享受免征5%營業稅。
二、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審批流程(認定登記為30個工作日)
(一) 賣方用戶注冊
買方憑真實、有效證件到登記機構注冊或自行注冊。首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需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http:///)注冊、上傳法人證書、營業執照、企業信息表并選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點進行申報。
(二) 網上申報登記
賣方根據技術合同內容,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技術合同登記業務系統,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后填“登記申請書”并提交,也可以有選擇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進行登記。
(三) 報送合同文本
賣方按申報材料要求,將技術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報送選定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審核。注:設計專利技術合同的,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廣州代表處申請認定登記。
(四) 審核登記
登記員查閱賣方網上“登記申請書”并根據賣方送審合同文本材料進行審核、認定登記、蓋章,出具認定登記證明。(由市級登記機構初審核蓋章,并送審計科技部門審核蓋章)
(五) 賣方辦理減免稅
賣方憑核定后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到企業所在稅務部門辦理免稅或退稅手續(保稅辦理程序見手冊)
三、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 賣方主體證明材料:法人證書(副本)或本人身份證(外
籍人士可用護照)。
(二) 生效合同的正本文本及全部附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
份)簽字蓋章完整有效,字跡清楚。使用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貼好印花稅。
(三) 財務預算清單(費用清單)核定技術收入。
(四) 涉外合同登記提供合同的'文本(外文合同需翻譯成中文并
于外文原文合同同時附上)、外經貿部門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委托書、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 專利技術轉讓合同:1、合同原件、復印件各一份;2、合
同登記申請書、信息表;3、委托經辦人授權書原件;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5、合同金額發票復印件;6、相關證明。
四、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材料要求
(一) 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合同需提供詳細技術方案。
(二) 軟件開發項目需要提供技術需求書,知識產權必須明確;著作
權歸甲方(受托方)或甲、乙雙方(受托方和委托方)擁有。軟件技術轉讓合同需提供軟件著作權證書。
(三) 技術合同原則使用國家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未采用的
應加裝技術合同示范文本封面、封二和封底。
(四) 中標合同附上中標通知書。
五、 技術合同免稅辦理程序
(一) 技術合同認定。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
務申請免征營業稅時,須持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二) 將認定后的合同及有關證明材料文件報當地主管地方
稅務機關備案(外商投資企業需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批)
(三) 企業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在辦理
年度申報前,提交以下資料備案。
1、 發生在境內技術轉讓應提交的材料:
(1) 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備案表;
(2) 技術轉讓合同副本
(3) 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
(4) 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情況;
(5) 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2、 發生在境外轉讓技術應提交的材料:
(1)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備案表;
(2)技術出口合同副本;
(3)省級以上商務部門出具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或技術出口許可證;
(4)技術出口合同數據表;
(5)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情況;
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年度申報時,企業所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一欄中填報可減免的所得額。
一、營改增優惠政府。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四《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2、《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問題的公告》(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6號)。
二、可以免稅的技術合同范圍1.技術轉讓。
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
2、技術開發。
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其中,關于知識產權的歸屬,必須約定為歸委托方所有或委托方與受托方共有,否則不能認定為技術開發合同。
3、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
1、技術服務。
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指轉讓方(或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應當開在同一張發票上。
三、備案的材料。
1、申請享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試點納稅人,應按照規定,到國稅主管稅務機關辦1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理備案或審批手續。
(3)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4)技術交易獎酬金領取單。
1、應稅項目與免稅項目須分別核算。
2、享受免稅政策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享受免稅政策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4、一個合同一備案(其他項目則是一事一備案)。注:海淀國稅要求,須先進行備案登記,才能申報免稅。同時,需注意將相關材料留存齊全,以待備查。
5、技術合同如涉密,備案前須做脫密處理。
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從技術上進行核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技術合同要求的專項管理工作。
二、目的。
1、落實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財稅優惠政策。
2、作為高新技術認定的依據。
三、認定的依據。
1、《合同法》。
2、《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國科發政字[2000]063號)。
4、《北京市技術市場條例》。
四、審查的主要事項。
(3)核定技術性收入。
1、專利權轉讓合同。
2、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六、技術合同的基本條款及條款不明確、未履行或不合理的后果。
(一)基本條款。
1、項目名稱;
2、標的內容、范圍、要求;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
4、技術情報、資料的保密。
5、風險責任的負擔;
6、技術成果歸屬的受益分成辦法;
7、驗收標準及方法;
8、價款、報酬或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9、違約金或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10、解決爭議的方法;
11、名稱和術語的解釋。
(二)條款不明確的后果。
(2)合同標的不明確,不能使登記人員了解其技術內容的;(3)合同價款、報酬、使用費等約定不明確的。
2、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合同名稱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不一致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要求當事人補正后重新申請認定登記;拒不補正的,不予登記。
(三)條款未履行的后果。
約定擔保條款(定金、抵押、保證等)并以此為合同成立條件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時當事人擔保義務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記。
(四)條款不合理的后果。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條款含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等不合理限制條款的,不予登記: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據市場需求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的。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約定提交有關技術成果的載體,不得超出合理的數量范圍。
七、技術成果載體數量的合理范圍。
1、技術文件(包括技術方案、產品和工藝設計、工程設計圖紙、試驗報告及其他文字性技術資料),以通常掌握該技術和必要存檔所需份數為限。
2、磁盤、光盤等軟件性技術載體、動植物(包括轉基因動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以及樣品、樣機等產品技術和硬件性技術載體,以當事人進行必要試驗和掌握、使用該技術所需數量為限。
3、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一般限于1-2套。
1、認定條件。
(1)有明確、具體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目標;
(2)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方案;(3)研究開發工作及其預期成果有相應的技術創新內容。
注:單純以揭示自然現象、規律和特征為目標的基礎性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以及軟科學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不予登記。
技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的范圍包括以下方面:(1)小試、中試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開發項目;(2)技術改造項目;(3)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的技術改進項目;(4)引進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基礎上的創新開發項目;(5)信息技術的研究開發項目,包括語言系統、過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專家系統、計算機輔助設計、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等,但軟件復制和無原創性的程序編制的除外;(6)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7)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生態項目;(8)其它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技術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3、什么是技術咨詢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托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的范圍包括以下方面:(1)產品設計服務,包括關鍵零部件、國產化配套件、專用工模量具及工裝設計和具有特殊技術要求的非標準設備的設計,以及其他改進產品結構的設計;(2)工藝服務,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工藝編制、新產品試制中的工藝技術指導,以及其他工藝流程的改進設計;(3)測試分析服務,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技術成果測試分析,新產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種性能的測試分析,以及其他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4)計算機技術應用服務,包括計算機硬件、軟件、嵌入式系統、計算機網絡技術的應用服務,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cad)和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cims)的推廣、應用和技術指導等;(5)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及技術指導;(6)特定技術項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檢索;(7)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后技術服務,包括為技術成果推廣,以及為提高農業產量、品質、發展新品種、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關技術服務;(8)為特殊產品技術標準的制訂;(9)對動植物細胞植入特定基因、進行重組;(10)對重大事故進行定量技術分析;(11)為重大科技成果進行定性定量技術鑒定或者評價。
1、對于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財稅字[1999]273號文件)。
根據稅法要求,技術合同要交營業稅及附加(占合同金額的5.55%)。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提高我國產業的技術水平,國家對不同的技術合同給予了不同的減免稅政策,因此對技術合同的認定是保證這一政策得到有效貫徹的最重要的一環。在江蘇省,只有符合條件的技術開發和轉讓合同可免交營業稅及附加,技術咨詢和服務合同不享受減免稅政策。根據有關政策的要求,在簽訂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合同標題和內容中不得出現“咨詢”、“服務”的字眼,不得有培訓的內容,如有應注明培訓的金額,或“免費培訓”。
2.合同內容突出一個“新”字,如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合同要體現出開發(轉讓)的新技術的特征,寫明達到指標,領先水平,以及專利、獲獎等能夠反映涉及技術先進性的情況。
3.合同主體和公章。合同主體必須為法人或自然人。合同的受托方(開發方)、轉讓方的名稱應為“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并蓋學院技術合同章,合同的委托方、受讓方的名稱應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并與所加蓋公章名稱一字不差。
4.知識產權歸屬。合同中必須明確約定知識產權歸屬,知識產權歸我方的,要在合同中寫明委托方、受讓方有使用權。
5.軟件開發合同涉及軟件開發的,必須在合同中寫明其知識產權或所有權歸委托方或雙方共享;軟件轉讓合同還應注明著作權歸讓與方所有,否則征收增值稅(比營業稅還高)。為以后工作方便,可在開發合同中寫上“知識產權歸委托方或雙方所有”,轉讓合同中寫明“將使用權或所有權轉讓給對方。但不影響開發方、轉讓方利用類似技術為第三方提供服務?!避浖_發和轉讓合同中不得出現“產品”、“x份”的字樣,否則將作為銷售軟件產品處理,征收增值稅。
1、對于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財稅字[]273號文件)。
2、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據此明確,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所需資料:
1、福建省技術貿易資格證申請表。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任命書。
4、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書有效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地稅)復印件。
二、省創業中心注冊。
所需資料:
1、技貿證。
2、營業執照。
3、代碼證。
5、法人身份證。
三、合同網上注冊。
創業中心907做合同審核。
帶印花稅單,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六、減免備案。
收入呈報表技術合同成本核算單技貿證合同復印件已開具發票減免申請報告(寫明項目名稱,買方技術金額,等信息)。
七納稅申報。
。
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從技術上進行核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技術合同要求的專項管理工作。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將對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是否屬于技術合同及屬于何種技術合同作出結論,并核定其交易額。
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服務于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委托開發所得的技術性交易收入經認定后暫免征收營業稅。
一、免征營業稅審批程序。
納稅人從事技術轉讓、開發業務申請免征營業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軍品項目須先到江蘇省軍工學會注冊登記),再持該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報當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審核通過的技術合同方可開具免稅的技術交易專用發票。
二、免征營業稅條件。
(一)對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營業稅。
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
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技術咨詢是指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
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是指轉讓方(或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是開在同一張發票上的。
下列各項屬技術開發合同:
1、小試、中試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開發項目;
2、技術改造項目;
3、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的技術改進項目;
4、引進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基礎上的創新開發項目;
6、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
7、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生態項目;
8、其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下列合同不屬于技術開發合同:
3、合同標的為一般檢驗、測試、鑒定、仿制和應用。
(二)免征營業稅的技術轉讓、開發項目的營業額為:
1、以圖紙、資料等為載體提供已民用工業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其免稅營業額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公款和價外費用。
2、以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為載體提供已有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其免稅營業額不包括貨物的價值。對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應當按有關規定征收增值稅。轉讓方(或受托方)應分別反映貨物的價值與技術轉讓、開發的價值,如果貨物部分價格明顯偏低,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6條的規定,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計稅價格。
3、提供生物技術時附帶提供的微生物菌種母體和動、植物新品種,應包括在免征營業稅的營業額內。但批量銷售的微生物菌種,應當征收增值稅。
(三)、對接受委托開發軟件的行為,凡在開發合同中注明軟件的所有權歸委托方或開發方和委托方共同所有的,受托方從委托方所取得的技術開發收入,應當征收營業稅;如在開發合同注明軟件所有權歸受托方或未約定所有權歸屬的,應視為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征收增值稅。
三、辦理程序及相關事宜。
(一)、應遵循的原則。
1、凡未經技術“認定”的技術合同,一律不免營業稅及所得稅;
2、交稅在先,認定在后的技術合同,已交稅部分不予退回;
3、校財務處在收到經省技術市場認定、地稅局核準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清單”后,方可開出免稅的技術交易專用發票。
4、免稅的技術交易專用發票第2聯(收執方付款憑證)由課題組復印交??萍继巶浒?。
(二)具體辦理程序流程圖如下:
這兩天一直做這件事,大致把過程梳理一下:
本表a4豎式,一式二份,一份納稅人留存,一份稅務機關留存。
技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的范圍包括以下方面:(1)小試、中試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開發項目;(2)技術改造項目;(3)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的技術改進項目;(4)引進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基礎上的創新開發項目;(5)信息技術的研究開發項目,包括語言系統、過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專家系統、計算機輔助設計、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等,但軟件復制和無原創性的程序編制的除外;(6)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7)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生態項目;(8)其它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2、什么是技術轉讓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3、什么是技術咨詢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托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的范圍包括以下方面:(1)產品設計服務,包括關鍵零部件、國產化配套件、專用工模量具及工裝設計和具有特殊技術要求的非標準設備的設計,以及其他改進產品結構的設計;(2)工藝服務,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工藝編制、新產品試制中的工藝技術指導,以及其他工藝流程的改進設計;(3)測試分析服務,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技術成果測試分析,新產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種性能的測試分析,以及其他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4)計算機技術應用服務,包括計算機硬件、軟件、嵌入式系統、計算機網絡技術的應用服務,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cad)和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cims)的推廣、應用和技術指導等;(5)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及技術指導;(6)特定技術項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檢索;(7)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后技術服務,包括為技術成果推廣,以及為提高農業產量、品質、發展新品種、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關技術服務;(8)為特殊產品技術標準的制訂;(9)對動植物細胞植入特定基因、進行重組;(10)對重大事故進行定量技術分析;(11)為重大科技成果進行定性定量技術鑒定或者評價。
1、對于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財稅字[1999]273號文件)。
(一)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國科發政(2001)253號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為推動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加強技術市場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從技術上進行核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技術合同要求的專項管理工作。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是否屬于技術合同及屬于何種技術合同作出結論,并核定其技術交易額(技術性收入)。
第三條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貫徹依法認定、客觀準確、高效服務、嚴格管理的工作原則,提高認定質量,切實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財稅優惠政策的落實。
第四條本規則適用于自然人(個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規定,就下列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活動所訂立的確立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技術合同:
(一)技術開發合同1.委托開發技術合同2.合作開發技術合同。
(四)技術服務合同1.技術服務合同2.技術培訓合同3.技術中介合同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術合同登記。但其合同標的中明顯含有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服務內容,其技術交易部分能獨立成立并且合同當事人單獨訂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單獨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第六條以技術入股方式訂立的合同,可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以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服務為內容的技術承包合同,可根據承包項目的性質和具體技術內容確定合同的類型,并予以認定登記。第七條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技術合同,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合同的書面文本。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當事人一并出具與該合同有關的證明文件。當事人拒絕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證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記。
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向當事人推薦和介紹由科學技術部印制的《技術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在簽訂技術合同時參照使用。
第八條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應當是依法已經生效的合同。當事人以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在批準、登記后生效,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等。
當事人為法人的技術合同,應當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人員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技術合同,應當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為其他組織的合同,應當有該組織負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組織的印章。
印章不齊備或者印章與書寫名稱不一致的,不予登記。第九條法人、其他組織的內部職能機構或課題組訂立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在申請認定登記時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組織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證明。
第十條當事人就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而與有關計劃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執行部門訂立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并附有有關計劃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執行部門的批準文件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予受理,并進行認定登記。
第十一條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范圍不受行業、專業和科技領域限制。第十二條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技術標的或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條技術合同標的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技術,當事人應當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或生產許可證后,持合同文本及有關批準文件申請認定登記。
第十四條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涉及當事人商業秘密(包括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的,當事人應當以書面方式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保密要求。
當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中約定了當事人保密義務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主動保守當事人有關的技術秘密,維護其合法權益。第十五條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下列主要條款不明確的,不予登記:
(一)合同主體不明確的;
(二)合同標的不明確,不能使登記人員了解其技術內容的;
(三)合同價款、報酬、使用費等約定不明確的。
第十六條約定擔保條款(定金、抵押、保證等)并以此為合同成立條件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時當事人擔保義務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記。第十七條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合同名稱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不一致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要求當事人補正后重新申請認定登記;拒不補正的,不予登記。第十八條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條款含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等不合理限制條款的,不予登記: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的;
(二)一方強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標的基礎上研究開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識產權獨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從其他渠道吸收競爭技術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據市場需求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的。
第十九條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約定提交有關技術成果的載體,不得超出合理的數量范圍。
技術成果載體數量的合理范圍,按以下原則認定:
(一)技術文件(包括技術方案、產品和工藝設計、工程設計圖紙、試驗報告及其他文字性技術資料),以通常掌握該技術和必要存檔所需份數為限:
(三)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一般限于1—2套。第二章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條技術開發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委托另一方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并提供相應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合作開發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工作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第二十一條技術開發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有明確、具體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目標;
(二)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方案;
(三)研究開發工作及其預期成果有相應的技術創新內容。第二十二條單純以揭示自然現象、規律和特征為目標的基礎性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以及軟科學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不予登記。
第二十三條下列各項符合本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屬于技術開發合同:
(一)小試、中試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開發項目;
(二)技術改造項目;
(三)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的技術改進項目;
(四)引進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基礎上的創新開發項目;
(六)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
(七)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生態項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前款各項中屬一般設備維修、改裝、常規的設計變更及其已有技術直接應用于產品生產的,不屬于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四條下列合同不屬于技術開發合同:
(三)合同標的為一般檢驗、測試、鑒定、仿制和應用。第三章技術轉讓合同。
第二十五條技術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下列合同:
(一)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權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受讓方支付相應的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四)技術秘密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擁有的技術秘密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相應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第二十六條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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