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過程中,需要合理安排施工隊伍,分工明確,各個工種協作緊密,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施工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第一條為加強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信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新建、改建和擴建等活動及實施通信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條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以下簡稱“建設單位“)、通信工程勘察設計企業(以下簡稱“設計單位“)、通信建設監理企業(以下簡稱“監理單位“)、通信工程施工企業、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通信用戶管線建設企業(以下合稱“施工單位“)等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保證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有關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
(四)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標準,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
(四)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傷亡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及時受理通信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對超出管理權限的,應當及時轉送有管理權限的部門。舉報制度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
(二)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核實;
(三)督促落實整頓措施,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條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實行定期報送和統計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報告上季度安全生產情況,每年1月10日前報告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本年度工作計劃。各行政區電信運營企業、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將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報送本行政區通信管理局;各電信運營企業總部和中央企業所屬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將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條電信運營企業(即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緊急預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確定責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提取費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預算中明確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三)不得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通信建設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建設單位在對施工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時,應當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通信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進行審查。有關人員未經考核合格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的投標資格。
第十二條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設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對其設計安全性負責。
(二)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三)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四)設計單位應參與設計有關的生產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緊急預案。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五條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施工單位應當按規定范圍內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所需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企業為員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第二十八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二十九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本行政區通信管理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
第三十條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十一條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于2小時內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條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內容。
第三十三條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條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第三十五條電信運營企業(即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未按本規定按期報送安全生產情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停業整頓,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撤銷資質。
第三十六條電信運營企業(即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進行處罰。
(一)對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及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業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三)將建設工程及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第三十七條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未提供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或未按期足額支付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挪用安全生產費用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費用提而不用導致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的,
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六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未按規定單列安全生產費用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
第四十二條監理單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8月1日施行。
第一條為加強我局施工設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防止設備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條工程局所屬從事施工設備運行、生產的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廠、處等(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適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水電建設施工設備包含普通施工設備和特種施工設備兩大類。
1、普通施工設備主要指挖掘機械、鏟土運輸機械、壓實機械、路面機械等。
2、特種施工設備主要指施工起重設備,施工中的客運和貨運纜機,鍋爐、儲氣罐等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以及其它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特種設備目錄中的施工設備。
第四條局屬各單位應根據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及ohs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開展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使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
第五條局安監辦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實施及相關的檢查監督工作。
第六條工程局要求各單位建立相應的設備安全管理機構,配備滿足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專職、兼職管理人員。
第七條工具工程局設備管理辦法,a、b類設備的安全管理按本制度執行,c類設備的安全管理,由局屬各單位參照本制度的要求另行制定,也可參照執行。
第八條工程局設備安全管理目標
1、不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機械安全事故。
2、杜絕重大、特大設備事故。
第九條設備購置的安全要求:
1、嚴禁采購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低劣、劣質、結構簡陋、沒有安全保障的機械產品。
2、設備采購前,按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對設備的生產廠商資質及生產能力進行審查及評審,選出合格的設備供應商,需采購的設備必須在合格的設備供應商中進行采購。
3、設備到貨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還需查驗廠家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設備設計的安全技術規范,安裝及使用說明書等資料是否齊全;對于特種施工設備,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必須有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
4、對于大中型普通設備及特種設備到貨驗收后,由局設備管理部門建立設備技術檔案,該檔案一式二份,設備管理處留存一份,另一份隨設備走。
5、設備調動時,技術檔案應隨機轉移,使用單位或項目應及時、認真、如實填寫,妥善保存。
第十條需租用外部設備資源時,必須由租用單位的設備管理及安全管理部門對設備技術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合格后,方能租用。檢驗資料應報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嚴禁租用技術狀況差、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或國家強制性及命令淘汰的施工設備。
第十二條對于國家強制要求,需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的特種施工設備,必須要求租賃方提供有效的國家相關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的檢測報告。
第十三條施工設備的現場安全管理:
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設備,禁止違規操作,設備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監督操作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2、對于從事危險作業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設備,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3、施工設備停放、檢修、安裝應有統一、固定的位置,場地應安全。對設備進行轉移和檢修保養時,必須懸掛明顯警示標識;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雨棚等防雨裝置。
4、大中型施工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機長負責制的人機一體化管理。
5、特種施工設備和大中型施工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和技術規程,并取得國家統一發放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6、按照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規程,進行維護和保養,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7、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檢驗,切實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監督和檢查。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備,必須立即停機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8、實行設備出勤簽證制,必須由現場調度或設備管理人員簽字后,設備方可出勤或運轉。對于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場地及、路段,或設備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時,現場指揮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9、實行設備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設備安全風險金,并落實到作業隊、班組、單機(組)及個人,做到責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和修理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
第十四條施工設備的拆裝:
1、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拆裝,要求必須具備拆裝能力、持有相關資質證書和單位,或邀請具有相關業務能力和資質的單位實施。
2、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的拆裝,必須按照設備制造廠的相關說明并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制定拆裝作業指導書,負責拆裝的工程人員和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建立健全并實行崗位責任制,必須持證上崗。
3、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的拆裝必須如實做好記錄。對在拆裝過程中發現的一般性缺陷和問題應詳盡說明。
4、凡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補救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重大缺陷和問題經處理后,必須經過本單位檢驗部門并經安監部門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6、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在拆裝后,必須進行檢測、驗收,并確認各項技術指標達到要求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正式運行。
7、對于拆裝工作自行實施的,完成后必須由上一級部門組織驗收:送外實施的,必須雙方共同組織驗收。
第十五條設備的大修或改造:
1、設備的大修和改造必須按工程局的設備大修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2、設備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須進行檢測、試機、驗收,并做好相關記錄,設備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對于有國家強制技術標準的特種施工設備,必須由國家有關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檢驗后,出具檢驗合格報告。
第十六條設備的報廢:
1、施工設備經有關部門檢測后,到達報廢條件且已不具有改造價值的,須按正常報廢程序進行,任何單位或部門不能進行阻撓或延期使用。
2、對于特種設備的報廢,必須進行全面地檢測,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并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已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
第十七條有計劃的增加施工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投入,形成機械安全教育制度化、規范化。
第十八條科級以上設備管理人員由工程局統一進行安排培訓,對于普通設備管理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由各單位自行舉辦,每年必須進行一次。
第十九條機械設備安全教育由各單位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設備管理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第二十條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過設備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設備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上機前安全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獨立上機操作。
第二十二條機械設備安全教育記錄必須如實填寫,并按規定進行存檔。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類別主要有: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綜合檢查。
第二十四條日常檢查由設備操作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或專職人員負責進行;專項檢查,根據設備的特殊安全要求或特定時期的工作需要進行,由各單位負責組織;綜合檢查由工程局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五條設備安全例會與安全生產例會同時進行。
第二十六條設備事故的處理按水電三局企業標準《事故事件調查和處理程序》及《施工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局安監辦負責解釋。
(5)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7)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部位,搭設外腳手架、拆除外墻腳手架,臨時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用電機械的變動移位。拆除模板,動用明火等。按規定程序向主管人員申報。
(8)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和維修。
4、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選擇有安全保障的巡視線路;
5、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與設備及施工車輛、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離;
6、嚴禁在吊裝區域逗留;
7、嚴禁飲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8、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9、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合理的指揮和建議;
10、與施工人員溝通應文明友善,主動協調好雙方關系;
11、所有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xx市天然氣輸配工程主要在xx市區展開,該工程主要工作內容為管道的防腐、管溝開挖、管道運輸、吊裝、組對焊接、管溝回填,管道試壓、通球等工序。為了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實現公司的安全目標,在《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編制本安全施工組織,以指導工程安全施工。
1、杜絕重大傷亡、中毒、火災事故;
2、輕傷事故頻率低于x‰;
3、職業病年發生率控制在x‰;
4、安全達標工地100%,
5、安全健康教育覆蓋率100%。
1、項目部定期不定期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健康教育培訓,工程開工前,須進行一次職工健康普及教育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要對施工人員覆蓋面達100%,接受交底人員需進行簽字確認。
2、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安全法規、法律、一般事故的應急響應方法,如觸電事故的現場搶救救護,一般性外傷的現場自救等。
3、每辦一次培訓或宣傳安全的教育,均要進行試題測試,以便加深、鞏固職工安全健康意識。
根據xx輸配工程的具體情況,找出該工程可能的危險源,以便于施工中針對這些危險源采取相應對策及預防措施。(危險源見下表)
(一)管道防腐場生產安全:
1、專業電氣施工員進行電氣線路及配電設施的設計,并由專業電工進行敷設安裝,電源電線須按tn―s標準進行設計和安裝,電動設備須進行重復接地,同時仍須裝設漏電保護。
2、配電箱柜要有門鎖,防止任何人均可開啟,同時配電箱中要留有足夠數量的插座,以備臨時用電方便,防止違章亂扯亂接臨時線路;保險絲須按標準選用,嚴禁用鋁絲、銅絲代用。
3、防腐場車間鋼架須納入接地保護,且接地點不少于兩處。
4、防腐場瀝青熱加工有有毒氣體產生,現場施工人員除按規定配戴防毒面具外,應在場地內設兩臺強力風扇,以排除或減少有毒氣體。同時有利于夏季防暑降溫。
5、除銹工段為了減少銹塵對施工人員產生可能的傷害,現場人員須在施工中戴防塵口罩,并設風機進行排塵,以減少空氣中銹塵濃度。
6、防腐涂敷工段施工中,所有人員應使用防護手套,腳蓋、圍裙等勞動保護用品,防止瀝青飛灼傷、燙傷施工人員手腳。
7、為了防止瀝青熬制中發生火災,現場須設置泡沫滅火器,同時在易于取用的距離和場地內設立消防用砂池。
(二)施工臨時用電:
管道施工由于是在野外,使用自備電源,故施工中應注意以下幾條防護措施。
1、發電機配電箱應按“一機一閘一漏電”原則進行保護。
2、現場配電箱嚴禁作臨時存放工具用,以防止工具碰觸閘刀觸點造成短路,發生燒機和傷人事故。
3、發電機須由專人負責開停機和維護,配電箱要有鎖。
4、管溝內排水用潛水泵放入或取出時,嚴禁用電源線作為提升繩索,須用專用繩索捆住泵體進行,以防止電線斷裂造成觸電和燒機事故發生。
5、工地施工臨時照明及施工機具用電必須經專業電工架設,嚴禁非專業電工亂拉亂扯;且架設的電氣線路必須具備有防水功能。
6、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電源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使用。
7、凡投入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均須檢測外殼、手柄等與電機的絕緣參數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8、臨時用電線路及配電箱設計敷設圖見附件(共五張)
(三)x射線探傷的防護:
1、離射線源安全距離(10m)外設立警示線,并設醒目的警告牌,派專人職守于警示線外。
(四)試壓及通球試驗:
1、試壓及通球試驗均用壓縮空氣進行,故在管線端口盲板封堵處易發生危險,在試驗前要對焊接質量、盲板材質進行檢查;重點檢查盲板是否選用與管材相同的壓力等級,焊接是否按焊接工藝施焊。
2、試壓前要在盲板處(管線徑向)30米設置警戒線,不準非施工人員進入管道徑向區域內。
3、試壓檢查人員在巡視中要與管線保持3m以外的安全距離,且嚴禁站在盲板(管道徑向)處。試壓中要設立統一的指揮系統,總指揮只能有一人,嚴禁多人指揮。
4、試壓、通球在升壓和通球吹掃時,須在升壓點及收發球裝置處設立安全警戒線,當處理通球故障時必須停止空壓機運行,同時排氣降壓。
5、試壓中要設立應急小分隊和救護用車,以備應急之用;同時須保證試壓中通信聯絡的暢通,通訊工具應選用無線對講機進行。
項目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施工安全健康方針,實現安全健康目標。
(2)確保施工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杜絕重大健康事故發生,確保全體人員不受傷害。
(3)確保傷害事故能得以及時救治。
(4)對其負責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項目上貫徹落實,在編制施工計劃時,必須將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實施同時納入計劃。
(5)負責按照國家和企業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和負責體系,并領導其有效運行。貫徹執行企業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確保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
(6)組織對項目各類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
(7)組織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設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搶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
(8)及時報告項目發生的安全事故,負責安全事故現場保護和傷員救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9)對項目部施工安全健康管理負總責任。
項目技術負責人職責
(1)負責項目的安全管理和施工過程控制。
(2)負責審核(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交底》。
(3)負責組織(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監督、指導項目各職能部門和員工開展貫標工作。
(5)指導安全技術文件、記錄和相關資料的收集、建檔管理。
施工員職責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包工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工隊)進行書面安全交底,履行簽認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包括外工隊)作業環境各種電氣、設備、腳手架、設施,尤其是井字架和塔吊的安全防護裝置都要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專業人員及各種設備施工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包括外工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同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傳述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安全員職責
(1)努力學習、熱情宣傳,嚴格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程。
(2)經常檢查、監督本單位施工區域內的安全工作,對嚴重違章違制,冒險作業有權先行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3)監督檢查施工方案(作業設計)的執行情況。
(4)執行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安全生產搞得好的集體和個人,建議領導給予獎勵。
(5)協助做好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按事故報告規程規定填報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
(6)參加本項目編制的年、季、月生產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參加生產會議。
班組長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堅持班組安全日活動,經常組織人員學習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合理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交底,堅持做好班前活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6)發生因工作傷亡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1、按公司文件精神,及時對焊工、防腐工等進行職業病預防檢查;定期對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體檢,預防傳染病。
2、安全員要經常深入工地,巡視檢查施工點的不安全因素;若發現情況要及時警告,立即糾正。對于嚴重違規的地點及人員,要下停工令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繼續施工。
3、安全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用文字形式報告項目部主管領導;領導批復后要追蹤處理結果,并記錄在案。
4、安全員對施工計劃及實施有權進行監督,當發現生產與安全有沖突時,生產應服從安全這個前提。安全員有否決權。
5、工會對項目部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督,并隨時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見。協助施工班組開展班前安全活動,安全教育。號召全體人員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6、項目部每周要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編寫成安全簡報。以及時通報近期的安全生產情況。
1、對電工、焊工、起重工等,必須持有效上崗證,才能上崗操作。
2、能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能掌握“三寶”的正確使用方法。
4、能正確使用本工種、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設備。
5、能對工具、設備環境以及勞動用品穿戴進行自查,能熟悉自身的勞動安全保護。
6、能掌握防止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電氣等傷害的一般預防措施和發生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自救辦法。
(二)防止機械傷害的管理規定
1、設備和工作場地應清潔,現場毛料、零件、工具等應堆放整齊,道路暢通無阻。
2、對有毒害的作業場所應保持良好的通風,通風設備應有專人維護,易燃品用后及時送倉庫妥善保管。
3、堅持持證上崗制度,嚴禁違章操作。
4、操作人員要穿好工作服,扎緊袖口,女工戴好工作帽,頭發放在帽內。
5、機械加工操作人員嚴禁戴手套操作。
6、操作人員班前開車空轉,下班或中途停電時,關閉開關。
7、對設備、構件、操作機構、導線要經常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使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時狀態,使操作機構靈活好用,各元件聲音正常,無閃爍放電和異常振動。
8、設備的防護罩、配電裝置、繼電保護、接地等安全措施齊全可靠。
(三)對施工現場上下、行走安全管理規定
1、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體下通過。
2、不準從高處物主下跳或奔跑作業。
3、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內墻和外墻等建筑物上操作。
4、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體上操作。
5、不準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及吊裝物上下。
6、不準進入掛有“禁止出入”或沒有危險警示的區域、場所。
7、不準在重要的運輸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經允許不準私自進入非本單位作業區或管理區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9、嚴禁無照明設施,無足夠采光條件的區域、場所內行走,逗留。
10、不準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重要場所應設置人員值班。
(四)開挖土方、電纜溝、管溝的安全規定
1、開挖前應了解地下的各種設施位置以確保無危險情況下施工。
2、不宜雨季施工,施工時作好地面和地下的排水設施。
3、使用時間較長的臨時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據工程地質和土坡高度,結合當地同類土體的穩定坡度值確定。
4、開挖過程中如發現滑坡、地下水涌出流時,應暫停施工,并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新人必須經過安全教育,方可進入操作崗位。
3、乙炔瓶與氧氣瓶的距離應保持5m以上,與明火距離應保持10 m以上,氧氣瓶與減壓器上嚴禁沾油。
4、焊接場所應保持通風良好,進行電、氣焊割前,應該清除焊接處所有的易燃物,要保護焊割處周圍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受損壞。
5、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6、起重設備和垂直運輸機械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7、各種纜風繩、鋼絲繩必須符合規定要求。6級以上強風及雷雨天禁止露天吊裝。
8、腳手架材料及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施工前要有方案、技術安全交底,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搭設梯子等必須有防滑措施或有專人保護。
10、做好“四口”、“五臨邊”防護。
11、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有可靠接地或接零,并設漏電保護裝置。
12、在天然光線不足的地方或者夜間施工,都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
13、在潮濕的環境和容器中施工,應設有36v以下獨立供電氣安全照明及通風、防雷措施。
14、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1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及電氣施工,必須切斷電源并掛牌或派人監護,嚴禁帶電作業。嚴禁無電上崗人員獨立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6、管溝下管時,管溝內不準站人。
(六)施工安全管理紀律: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2、2m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往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接零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維修機電設備。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扒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7、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本工種作業。
8、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現場空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
10、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任何人都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或冒險作業。
1、各班組要以車輛傷害、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為重點,加強對冬季所特有的霧、風、雨、雪等不良天氣情況下和夜間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班組安全交底中要增加相應特殊施工條件下的安全措施。
2、遇到雨雪等惡劣天氣時,嚴禁雨雪和大風大霧天氣強行組織施工作業,特別是是吊裝作業;霜和雨雪過后要及時清掃作業面,對使用的臨時支架和臨邊防護設施必須由安全管理人員檢查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防止因霜、雨雪致使場地太滑而引起高處墜落事故。
3、上崗前必須認真檢查應佩戴的防護用品是否完好,并按規定穿戴到位。
業時間不易太久。
5、 要注意防絞掛。冬季天冷,施工人員為御寒,衣著厚長的衣服,這就需要在施工過程中防止衣著被絞掛進機械設備中造成人身傷害。同時在操作臺鉆電鉆等禁止佩戴手套進行作業的機械設備時應嚴格禁止佩戴手套。
6、 重視施工機械設備的防凍防凝安全工作,所有在用的施工機械設備應結合例行保養進行一次換季保養,換用適合寒冷季節使用的潤滑油、液壓油等。
7、 冬季環境風干物燥,用火用電增多。為防止火災發生,再次強調現場嚴禁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碘鎢燈、大功率燈泡等方式取暖,個人使用的電褥子做到人走關閉,防止因電源短路,引起火災事故。
8、 嚴格執行動火證制度。易燃材料的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品,禁止在易燃材料附近使用明火?,F場所用的易燃物品應專門堆放,易燃物堆放距離應符合防火規定,易燃物堆放區應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嚴禁挪用,違反者,應給予處罰,以確保消防器材到位。
9、 嚴禁使用裸線,電纜線破皮三處以上不得投入使用,電纜線破皮處必須用防水絕緣膠布處理,電纜線鋪設要防砸、防碾壓、防止電線凍結在冰雪之中,大風雪后應對用電氣線路進行檢查,防止電纜線斷線和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10、現場的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管道做好防凍措施。冬期施工用水嚴禁常流水,工地施工操作面不得積水,防止結冰后造成安全隱患滑倒傷人。
11、宿舍內禁止采用明火取暖以防止發生火災、煤氣中毒的危險。
12、封閉的場所必須保證能夠正常通風換氣。若有使用燃氣熱水器必須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使用時必須保持通風。
13、宿舍內嚴禁臥床吸煙,宿舍內工人不得私拉電線,更不得在電線晾掛衣物。
14、雨雪天氣后,應注意防冰墜。冬季雨雪過后天氣放晴,化雪過程中會在結構懸空地段結成冰墜。因此要注意及時清理,防止冰墜掉下傷人。
15、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杜絕由于車輛故障而引發事故。按照規定及時安排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做到定期檢查、計劃維修、合理使用,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狀況。要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防凍液、潤滑油和制動液、發動機和散熱器外殼要安裝防寒保溫罩,尤其是剎車系統、轉向系統、燈光系統必須完好可靠,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
16、 遇嚴重冰雪路面要求加裝防滑鏈、車輛行進中應保持行車距離,并適當拉長車距降低車速,防止追尾事故的發生。
17、 司機遵守交通規則和職業道德,嚴禁酒后開車、無照駕駛、疲勞駕駛,做到禮讓“三先”確保行車安全。
為了實現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提高防護水平,杜絕和減少傷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項目部對各專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工作除了進行經常性檢查外,并定期進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安排在月末進行,檢查結果于次月初公布。
第二條:項目部對各專業班組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進行每旬一次檢查及不定期經常性的檢查,預防事故發生。
第三條:各班組進行周檢查,著重檢查有無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交底內容進行施工。
第四條:個人進行日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每天施工結束后,必須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五條:對檢查出來的隱患處理
1、安全檢查中查出中的隱患要進行登記,并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給責任人,引起整改人員重視。對有即發生事危險的隱患,安全員應責令停工,被檢查班組必須立即整改。
2、對于班組長違章指揮的作業行為,工地專職安全員可以當場指出進行糾正,對性質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必要時給予行政處分及罰款。
3、被檢查的班組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即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立即進行整改。
4、整改完成后要及時通知項目部,由工地專職安全員復查,經復查驗收認定隱患消除后,此事方為結束。
施工現場必須有防火負責人,如防火負責人外出,必須指派其他人員負責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嚴禁穿拖鞋或衣杉不整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不準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喝酒、喧嘩打鬧,不準在非工作區滯留、閑逛。
施工人員必須胸前配備保安部核發的出入證,對檢查發現無證的施工人員不準施工,一律清離施工現場。
施工期間,施工現場不準鎖門,以備隨時接受保安人員檢查。
移動或改造消防設施必須由工程部指定專業人員進行施工,嚴禁其它施工單位隨意移動、遮擋和拆卸消防設施。
施工中各種裝飾材料要分類碼放整齊,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時裝袋,當日必須清離施工現場。
使用電動工具要嚴守操作規程,使用切割機要選擇安全地點,防止切割產生火花刮濺引起火災。使用鋸臺、刨臺產生的刨花和鋸末要隨時清理。
裝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龍骨、木制燈箱、棉布裝飾物等),必須進行防火阻燃處理,裝修施工使用的壁紙地毯必須有北京市消防局的防火檢測報告。
施工單位進行油漆或動用明火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油漆作業防火安全管理規定》和《動火作業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電器設備的安裝與維修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勞動局核發的電工操作證。
施工現場使用的臨時照明線應架空鋪設,電線的選型應使用雙護套線或電纜線,使用200w以上的白熾燈,其燈口應采用陶瓷燈口,且照明燈與可燃物距離必須保持0。5m以上,嚴禁使用碘鎢燈。
施工現場使用的臨時配電箱應放置在干燥的房間內,箱體必須是不燃材料制成,箱內各種電線接頭要安裝牢固,并裝有漏電保護器,箱體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露天施工現場使用的配電箱應有防塵、防雨保護。
施工現場嚴禁亂拉臨時電源線,卻因施工需要安裝的臨時線應選用電纜線或雙護套線,用后立即拆除,嚴禁使用麻花線。
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源接線板要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接線板不準串聯使用,插銷與插座相匹配,接線板周圍不得有易燃物,嚴禁將無插銷的裸線直接插入座內。
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任何電加熱等大功率電器設備,禁止超負荷用電,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須經中心保安部批準和工程部門核準后方可使用。
每日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防火負責人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后,方可斷電離開。
裝飾工程施工項目承擔控制和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固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裝飾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交于各項專業技術管理。其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2項目全員安全教育與訓練。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3)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信息的能力;。
4)具有適于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5)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
1)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3)安全意識教育。在于激勵操作者自覺堅持實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2)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一般每十天組織一次較合適;。
6)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2)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習慣;。
4)告訴受教育者怎樣做才能保證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5)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6)進行各種形式、不同內容的安全教育,都應把教育的時間、內容等,清楚的記錄在安全教育記錄本或記錄卡上。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
2、施焊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
進一步規范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程序,規范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行為,確保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安全和公司的生產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有限公司生產區內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管理單位負責外來施工單位施工程序的辦理;
3、生產管理部建立專門的外來施工單位登記臺帳;
4、施工單位將安全環保押金交到生產管理部,生產管理部建立專門的資金臺帳;
5、生產管理部對施工單位進行公司級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須進行登記,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公司基本情況介紹,公司的生產特點;
3)進入生產區的各種安全注意事項;
4)相關安全知識的介紹;
5)公司的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票證辦理審批程序;
6)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訓;
6、施工項目所在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車間級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須進行登記,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車間基本情況介紹,車間的生產特點;
2)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指導思想、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思路;
3)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種安全注意事項;
4)相關安全知識的介紹;
5)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票證辦理審批程序;
6)車間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訓;
9、施工動火作業許可證、工作票證按公司相關票證管理規定辦理審批執行;
10、施工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事故),請及時如實報告施工管理單位、施工項目所在單位和生產管理部,采取相應的措施,避免事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安全生產為宗旨,實施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條例。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如發現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罰款100元/人次,不扣帽帶100元/人次,班組長管理人員加倍罰款。
2、 施工中上下亂拋擲材料或工具者,罰違章人100元/次。
4、 酒后作業罰款按有關條款處理。
5、 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者罰款100元/次。
6、 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 者,處以每處100元罰款。
7、 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100元/次。
8、 未經項目負責人的同意,施工現場禁止使用明火,違者罰款100元/次。
9、 木工棚,倉庫等禁煙場所內吸煙處以罰款200元/人次。
一、一般規定
2、本制度適用于各類建(構)筑物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
3、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除執行本向度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規定。
二、施工準備
1、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場、施工:
1)施工對象已基本具備進場條件,如作業場地、安全用電等均符合施工要求。
3)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橫跨道路)情況符合施工要求。???
4)允許同桿架設的桿路及自立桿桿路的情況清楚,符合施工要求。???
5)敷設管道電纜和直埋電纜的路由狀況清楚,并已對各管道標出路由標志。???
6)當施工現場有影響施工的各種障礙物時,已提前清除。
2、對施工準備進行檢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施工:
1)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齊全。
2)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及有關資料,包括工程特點、施工方案、工藝要求、施工質量標準及驗收標準。
3)設備、器材、輔材、工具、機械以及通訊聯絡工具等應滿足連續施工和階段施工的要求。
4)有源設備應通電檢查,各項功能正常。
三、工程施工
1、工程施工應按正式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進行,不得隨意更改。若確需局部調整和變更的,須填寫“更改審核單”,或監理單位提供的更改單,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2、施工中應做好隱蔽工程的隨工驗收。管線敷設時,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應會同設計、施工單位對管線敷設質量進行隨工驗收,并填寫“隱蔽工程隨工驗收單”或監理單位提供的隱蔽工程隨工驗收單。
3、線纜、光纜敷設應符合工程設計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定。
4、工程設備的安裝:
1)探測器安裝。各類探測器的安裝,應根據所選產品的特性、警戒范圍要求和環境影響等,確定設備的安裝點(位置和高度)。
2)緊急按鈕安裝。緊急按鈕的安裝位置應隱蔽,便于操作。
3)攝像機安裝。在滿足監視目標視場范圍要求的條件下,其安裝高度:室內離地不宜低于2.5m;室外離地不宜低于3.5m。
4)云臺、解碼器安裝。云臺的安裝應牢固,轉動時無晃動。
5)出入口控制設備安裝。各類識讀裝置的安裝高度離地不宜高于1.5m,安裝應牢固。
6)訪客(可視)對講設備安裝。(可視)對講主機(門口機)可安裝在單元防護門上或墻體主機預埋盒內,(可視)對講主機操作面板的安裝高度離地不宜高于1.5m,操作面板應面向訪客,便于操作。
7)電子巡查設備安裝。在線巡查或離線巡查的信息采集點(巡查點)的數目應符合設計與使用要求,其安裝高度離地1.3~1.5m。
8)停車庫(場)管理設備安裝。
9)控制設備安裝??刂婆_、機柜(架)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平穩牢固、便于操作維護。所有控制、顯示、記錄等終端設備的安裝應平穩,便于操作。其中監視器(屏幕)應避免外來光直射,當不可避免時,應采取避光措施。在控制臺、機柜(架)內安裝的設備應有通風散熱措施,內部接插件與設備連接應牢靠??刂剖覂人芯€纜應根據設備安裝位置設置電纜槽和進線孔,排列、捆扎整齊,編號,并有永久性標志。
5、供電、防雷與接地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攝像機等設備宜采用集中供電,當供電線(低壓供電)與控制線合用多芯線時,多芯線與視頻線可一起敷設。
2)系統防雷與接地設施當接地電阻達不到要求時,應在接地極回填土中加入無腐蝕性長效降阻劑;當仍達不到要求時,應經過設計單位的同意,采取更換接地裝置的措施。
四、系統調試
1、系統調試前應編制完成系統設備平面布置圖、走線圖以及其它必要的技術文件。調試工作應由項目責任人或具有相當于工程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主持,并編制調試大綱。
2、調試前的準備。
1)檢查工程的施工質量。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如錯線、虛焊、開路或短路等應予以解決,并有文字記錄。
2)按正式設計文件的規定查驗已安裝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備品備件等。
3)系統在通電前應檢查供電設備的電壓、極性、相位等。
3、系統調試。
先對各種有源設備逐個進行通電檢查,工作正常后方可進行系統調試,并做好調試記錄。
1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外來施工單位(包括:建筑單位、防腐單位、安裝單位、包裝單位以及各種形式的工程單位等)的安全管理,杜絕外來施工單位因安全管理不嚴而引發的各類事故,保證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和員工的人身安全不受傷害,依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承包商管理制度”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規定。
2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規范》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雇傭的外來施工或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單位。
第一章 職 責
第一條 公司各分管職能部門(保衛部、安監部、生產技術部、機修車間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公司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對承包商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外來施工單位應對承包的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負全面責任。施工單位的行政正職是本單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面領導責任,應全面落實全員安全施工責任制。
第三條 公司安監部負責依據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來制訂和完善《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規定》,并負責巡檢公司范圍內外來施工單位的作業安全情況。
第四條 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要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規范》的要求,單位伍要有資質,人員要有相關作業的資格證;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入廠證及管理工作,施工單位應按公司規定提供出作業人員的資格證和照片,報送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為持證人員制定上崗證。
第五條 施工所在車間應對施工現場實施安全監理,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理責任。對于發現的問題,應要求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按公司《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規定》對其進行考核,對于問題嚴重者,應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向公司生產調度中心和安監部報告。
第六條 各職能部門協同安監部,按照公司要求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前安全培訓管理,并由各職能部門負責建立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檔案、對外來施工方的資格審查、簽訂《外協安全合同》和對施工過程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與協調工作。
第二章 管理規定
(一)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條 公司進行招標時,嚴把資格審查關,嚴禁無資質的施工單位參加投標。資格審查的內容依據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控制程序的要求。
第八條 公司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以及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盡職盡責,奉公守法。
第九條 根據分管和職責范圍,按照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嚴格把關,確保工程質量,杜絕工程質量事故。
第十條 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安全作業的監督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各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安全監察工作,落實責任、保障安全。
第十一條 不得對施工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工期。
第十二條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伍的施工器具、安全器材,因不足或存在其它缺陷但仍繼續施工的,安監部人員有權停止其施工,并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停工所帶來的損失由施工單位和公司安排施工的管理部門負責。
第十四條 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按照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五條 不得隨意帶領與工程無關人員進入施工場地。
(二)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各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強化安全監察工作,落實責任、保障安全。根據施工生產進度,施工單位應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簽證、督促實施。實行安全措施自檢、互檢、驗收合格制,未經驗收的安全措施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七條 外來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公司《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外來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業,必須遵守:
1、外來施工單位伍進入工作現場,必須按規定進行危險作業申請,經車間或部門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作業票證進行施工;屬于非危險作業的施工,由車間或部門進行安全告知后方可作業。嚴禁未經許可擅自施工。
2、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要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作業部位按照要求設置安全平臺、護欄,條件不具備時,必須系安全帶,掛設安全網。安全帶、安全網、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帶和安全網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腳手架搭設好后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3、加強對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別要加強對大中型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體的管理實施細則和相應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
4、所用安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用品必須是具有相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
5、相關現場監護人應首先對施工器材和安全防護器具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
6、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施工用電設備必須可靠接地,并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開關。機械檢修時,必須拉閘停電,電箱上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
7、高空使用的組合鋼模、扣配件、氧氣瓶、乙炔瓶和一些散物等必須保證安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
8、在易燃易爆區域施工,必須使用防爆工器具。
9、大中型設備吊裝要有詳細的安全技術方案,吊裝機械、索具使用前認真檢查合格,吊裝使用的錨固點應設置在牢固可靠處并經受力分析、計算。吊裝必須組織嚴密,統一指揮,吊裝臂下嚴禁站人、停留。
10、建筑物框架、高塔平臺、高速運轉設備、高電壓區等主要施工區的遮欄、護欄、欄桿等必須符合設計和規定要求,安全標示牌、警告牌等配備齊全并安裝牢固。在建工程的臨建設施、設備、未裝欄桿的平臺、空中通道及槽、溝、坑等都要根據具體情況做好臨時防護圍欄和警示標志。施工區各類孔(洞)溝蓋板,須符合設計要求,齊全、平整、安全、牢固。
11、對于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下發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施工單位必須按期認真整改。
12、非施工的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到調度中心辦理審批手續并通知相關部門后,方可由公司相關人員帶領進入。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嚴格執行三大規程,違反“三違”杜絕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何人員進入井口棚都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任何人不得在封口盤上,向井筒內觀望。
2、工作人員未經有關領導和調度同意,嚴禁入井。
3、入井人員必須配戴礦用安全帽,服從把勾人員指揮,嚴禁無理取鬧、辱罵、毆打把勾工和其他管理人員。
4、乘坐吊桶必須戴好安全帶,嚴禁坐在吊桶邊緣上,裝有物料的'吊桶嚴禁乘人,吊桶未停穩或井蓋門未關好,嚴禁上下。
5、準乘人數限量:1.5立方吊桶,準乘6人。3立方吊桶,準乘8人(原則上3立方吊桶不得乘人,在特殊情況下由值班經理或調度根據情況,允許乘坐后方可準乘)。嚴禁超員運行。當一側吊桶在井口上下人時,另一側井蓋門嚴禁打開。
6、雙吊桶提升時,兩井蓋門嚴禁同時打開。
7、井口把勾工、信號工要目接目送吊桶安全通過封口盤,并及時開啟和關閉井蓋門。
8、井底把勾工在吊桶提起時,必須進行穩罐,同時清凈桶底和吊環附著的渣物,否則不得打點提升。
9、吊盤信號工要目接目送吊桶安全通過吊盤提升孔。
10、信號工要堅守崗位,集中精力,接點清楚,發點清楚、及時、準確。接點不清,嚴禁發開車信號。
11、信號工要案經常檢查信號器具,使器具保持完好,井口信號工接到井下信號或把勾工的指令后,要回點或問話確認無誤后,方可發開車點。發點要準確、清楚,吊桶運行中無特殊情況,嚴禁發停車點。
12、絞車司機要嚴守崗位,集中精力,聽清信號、認真操作。緩慢加減或減速,勻速運行,嚴禁忽快忽慢,無特殊情況嚴禁緊急剎車。
13、井架翻矸工,翻矸時要穩牢吊桶,將矸石翻入溜矸槽,嚴禁翻矸出槽,落至封口盤。
14、井口把勾工要經常保持井口棚和封口盤清潔衛生,嚴禁堆放雜物。封口盤上嚴禁有渣、雜物、積水等,井蓋門關閉要嚴實,各懸吊口要蓋嚴,封好。嚴禁通過各孔口墜物。
15、信號工要嚴守工作崗位,嚴禁脫崗,工作時間不準會客、閑談,嚴禁他人替打信號。
16、放炮員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的井下放炮有關條款規定,放炮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只準放炮員一人操作,任何人不得代替。
17、放炮排炮煙后,人員進入工作面前,要先將大抓(或挖掘機)放下,自上而下認真清掃懸吊設施、設備和井圈,井壁凹、臺處的落渣,并且處理開裂的漿皮。否則,人員不得進入工作面。
18、人員進入工作面首先要檢查爆破情況。如有瞎炮要及時處理,按《煤礦安全建設規定》中的第250條進行處理。
19、放炮員要嚴格執行《火工品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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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2、引用標準。
2.1《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嚴格執行部頒標準,施工區域實行tn-s系統,漏電保護達到二級保護。
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嚴禁無證人員從事電氣作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做好漏電保護濕作業及現場移動照明均采用安全電壓,值班電工要了解和掌握全部電氣設備狀況及用電線路走向,晚間施工設立足夠照明。
電工正確穿帶防護用品,嚴禁酒后操作,禁止帶電作業,嚴格按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電氣設施,設備的安裝,敷設和驗收。
所有用電設施外殼必須接零,高大金屬架體必須安裝避雷裝置,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動用機電設備,電閘箱要設防護上鎖,機電設備設有效防雷、防雨,保護措施。
所有電閘箱都必須采用專用配電箱,須有編號系統圖,閘具應標明用途,配電箱標明負責人。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材料和電氣設備。
1、由組長組織對現場所有用電設備、線路、保護系統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專職電工進行維修。
2、副組長每天進行巡檢,對出現的用電隱患及時記載,限期讓專職電工進行整改。
3、組員及其他管理人員配合組長和副組長的檢查工作,并在節假日前后、大雨、大風后和平時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組長和副組長匯報,把一切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1、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標記。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為了規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1)、材料驗收: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隱蔽工程:
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3)、成品保護: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3、玻璃、大理石等,要設警示標志加以保護。
(4)、環境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施工用具:
1、施工機械應整齊擺放在操作區,工具應有工具箱;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6)、材料擺放:
1、所有材料必須分類擺放;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點存放。
(7)、安全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8)、違章處罰:
2、損失由代班負責人承擔,并責成代班負責人對施工要求進行整頓,追究其施工人員責任。
3、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每次罰款100元,并責成當事人員清理現場。
4、施工場地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如吸煙到指定吸煙區。
5、材料未按規范進行分類、整齊、合理堆放,而是隨意擺放,造成施工場地混亂者,每次罰50~100元。
6、施工過程中,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罰款50元。
7、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指導、安排,不聽從者,每次罰款50~100元。
8、在施工過程中,對成品隨意踐踏,刮損,或在下道工序前應進行成品保護,而未進行保護等不愛護成品行為者,每次罰款50~100元。
9、未按有關要求與規定隨意在施工場地內生火做飯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10、電工安裝的臨時插座及臨時燈等未經批準不得亂拆亂移,違者罰款50--100元。
11、施工現場任何東西未經相關人員同意不得帶出。如因施工代班負責人管理不嚴,其屬下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有偷盜行為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并責成當事人賠償損失,嚴重者將偷盜者送往有關部門處理。
1、現場必須設宣傳板一塊,張貼各種制度、圖紙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員及各班組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嚴禁在施工現場抽煙、喝酒、打牌、賭博。
3、現場及樓梯間過道必須每天及時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現場干凈整齊。
4、材料堆放整齊、合理并有明顯標識,不得隨便擺放。
5、施工人員不得穿背心、短褲和拖鞋。
6、電焊必須距離易燃物3米以外。
7、施工現場須遵守小區物業管理,不允許大聲喧嘩。
8、使用電動工具注意安全,高空作業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危險項目、危險環境施工未作好安全防護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9、閑雜人員拒絕進入施工現場。
10、質量和進度要嚴格按照合同和規范執行,把好材料質量關。
11、現場嚴禁吸煙和使用電爐、電熱器及明火,人走燈熄。
12、施工現場電力系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嚴禁隨意亂搭亂拉線源,接線、安裝設施必須要有專業電工操作,非專業人員一律不準亂動。
13、施工現場配備的滅火器不得隨意亂動。
監督檢查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項目部安全活動及安全教育的開展,監督勞保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一、協助項目經理(番禺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對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出現的安全問題負主要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的方針政策、規范、制度的規定,堅持“安全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認真檢查督促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的勞動保護及各項安全規定的落實。
四、參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條款擬定工作,檢查督促條款的實施,負責安全措施標識的管理和使用,及時記錄好安全臺帳。
五、負責本工程的常規安全檢查活動,并做好檢查記錄,協助落實獎懲措施,對違章現象進行制止,對一般事故做出處理和記錄。
六、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產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參加對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總結、上報等工作。
八、自覺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加強自身廉正建設,杜絕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1、參與施工方案的編制,并編制具體的施工計劃,報項目經理綜合評定后實施。
2、熟悉并掌握設計圖紙、施工規范、規程、質量標準和施工工藝。向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監督指導實際操作。
3、按施工方案、技術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
4、合理使用勞動力,掌握工作中的質量動態情況,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質量的自檢、互檢。
5、檢查班組的施工質量,制止違反施工程序和規范的行為。
6、參加上級組織的質量檢查評定工作,并辦理簽證手續。
7、對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損失,要及時調查,分析原因,評估損失,制訂糾正措施,經項目工程師批準后及時處理。
8、負責現場文明施工及安全交底。
9、根據工程實際施工進度情況,向材料部門提供材料需用量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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