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讓學生培養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的基地,為其未來工作做準備。不同學科的學??偨Y范文也有一定的差異,需要根據學科的特點和要求進行寫作。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場所,為維護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使學院財產免遭損失,確保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特制訂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對所有參加實驗的教師、學生的安全教育;各實驗室都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建立健全操作規程、防盜、防火、防事故管理細則等規章制度,制訂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張貼懸掛在明顯處,嚴格貫徹執行。
二、每個實驗室的實驗員即為該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其職責是:協助實驗室主任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對違章人員進行教育批評。節假日和規定時間,要全面檢查和落實實驗室防火、防盜安全措施,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加以解決。
三、各類實驗儀器設備和防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狀態,不準隨意改動安全裝置;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由專人操作和管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塵和防銹,保持通風良好。
四、實驗室的水、電設施必須按規定安裝,禁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設備運行期間必須有專人值班;各種可移動的電器、工具使用前要認真檢查,保證絕緣良好。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關窗鎖門;節假日前各室負責人應統一檢查,落實值班人員和責任,消除不安全隱患。五、實驗室必須配備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于取拿的位置,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時檢查、及時更換消防器材;實驗室人員要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列為實驗教學的內容之一,對新進實驗室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護能力,才能動手操作;學生必須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師指導監護。
七、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嚴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雜物;儀器設備和器材要經常擦拭,保持干凈無塵;實驗室的鑰匙專人保管,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和動用室內設施;空調機等大功率耗電設備要及時關閉。
八、凡實驗、試驗資料,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按規定存放,使用中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設專人妥善保管,不經系主任批準,不得隨便攜出或外借。
九、實驗室萬一發生事故,管理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所在系負責人和有關部門;造成輕傷以上的事故或被盜、水災、火災等嚴重的安全事故要保護現場、積極搶救,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的實驗室事故,有關部門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做出嚴肅處理;對發現事故隱患不報告、不采取措施補救,或事故發生時不報告、不排險,甚至逃離現場,事故后隱瞞真相、避重就輕、推諉責任,對調查不配合等情況者要從嚴處理。
十一、對違反本規定的個人,學院保衛處、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頓、改造的決定;凡因安全隱患需整頓、改造的實驗室,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此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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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節約學校用電、用水,努力爭做“節約型校園”的光榮使者,全校師生充分認識開展節水節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節約意識,養成節水節電的良好習慣,做到節約人人有責,人人有為。學校特制定以下制度供全體師生遵守:
1.全校師生必須主動建立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意識,做到人離燈滅,杜絕無人燈現象。
2.由專人對學校供電設備設施線路系統定期檢查,尤其對接線樁頭確保禁固,以防發熱耗能及燒壞電器設備,各班級、部門應每周檢查用電使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與總務處聯系,以便及時維修。
3.學校定期檢查各年級組各學科部門節電情況,發現違規內網公布。
4.根據學校通知精神,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實施各種有效的節水節電措施,做到領導有力、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一、辦公室、班級節水、節電制度。
1.學校倡導節電、節水全體總動員,節電、節水是每一位師生的共同責任。
2.學校倡導教室、辦公室等場所無人時需關閉相關電器,自來水不用時需關掉所有龍頭。
3.辦公室、班級應確定專門人員隨時關燈。
4.辦公室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經查實學校將內網通報。
5.以下幾種情況應關閉電燈:
(1)天氣晴朗,教室光線明亮時;
(2)上、下午大課間、吃中飯、晚飯時,晚自習后;
(3)全體師生整體離開辦公室、教室到其它場所上課或活動時;
(4)如有學生因病因事不能離開,可酌情開燈;
6.用水倡導全體師生隨走隨關,發現有自來水龍頭開著時,應幫助關閉,如發現水電開關有故障,須及時上報總務處。
7.學校安排人員隨時檢查各班用電、用水情況,如發現一天中一次未關燈就在“班級考核中”中扣除1分,兩次2分,以此類推。
8.學校將對節約用電、用水管理較好的班級學期結末進行表彰,并對班主任考核實行加分。(如果班級一個月未扣分,班主任月考核加2分)。
1、冬季制熱:室內溫度在5℃以下時可開啟空調。
(1)室內溫度不能定得太高,設在18℃為好,即感覺很舒適。
(2)風速不要放在“強檔”而應該先放“自動檔或弱風檔”。
(3)由于熱空氣較冷空氣輕,風門朝下,才能使空氣形成循環,讓整個屋子都暖和起來。
(4)在使用空調時,禁止門窗通開。如室內空氣混濁,可使門窗留小縫隙。
(5)空調在制熱運行中,當室外機熱交換器上有霜形成時,空調將自動除霜數分鐘,室內外機都不運轉(寒冷天除霜時間更長),除霜結束后,空調將自動恢復制熱運轉。
2、夏季制冷:室內溫度在30℃以上時可開啟空調。
(2)風速應放在自動檔或強檔。
(3)由于冷空氣較熱空氣重,風門應朝上,才能使空氣形成循環,讓整個屋子都清涼起來。
(4)在使用空調時禁止門窗通開,如室內空氣混濁,適當使門窗留小縫或電扇開小檔。
3、維護保養:
(1)總務處在每季節使用前對室內機、清潔空氣濾清器、濾塵器網進行清潔、清洗,并進行開機測試,是否正常。
(2)使用部門在長期不使用時,將空調器關機,然后切斷電源,取出遙控器內的電池。
1、浴室由專人負責管理,定時開放。
2、浴室水龍頭使用要合理,嚴禁在洗澡同時清洗衣物。
3、浴室開放時間:
每周一、二、三、四、日16:30~18:30。
4、浴室停止開放時,專職管理人員要切斷水源、電源,杜絕浪費。
1、住宿學生要愛護水電設施,保證學生宿舍正常的水電供給。
2、住宿學生要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3、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本樓的水電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聯系維修。
4、學生宿舍按標準配用照明電器、空調,使用時注意安全,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私設燈頭,嚴禁使用電熱毯、電加熱器和各類家用電器設備。一經發現,按學校規定一律沒收,由總務處統一處理。
1.節電規定:
(1)師生一日三餐用餐開燈規定如下:天氣晴好關閉照明電源,開燈、開電風扇時間一般在用餐時間前3分鐘開啟,由食堂派專門人員負責開啟與關閉,用餐結束立即關閉。
(2)食堂操作間的排氣系統,鼓風系統操作結束后立即關閉。
(4)學生宿舍除允許使用空調外,其余時段空調電源總開關不得開啟。
六、節水節電獎懲辦法:
每個部門每月基本分10分,發現一天中違規一次就扣除1分,兩次2分,以此類推,扣完為止,每天檢查通報。
1、在節水節電工作檢查中對節水節電工作成績優秀的部門責任人每月50元獎勵,學期結束統一發放。對由于個人節約意識不強,工作不到位的部門每月進行通報批評和教育。
2、對于損壞水電設備者,按價賠償工料費;故意損壞水電設備除按價賠償工料費外,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校產是國家財產,為了進一步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熱愛學校,愛護財產,不允許做有損于財產的事。
2、固定資產的管理環節必須做到及時登記,月月做帳,季季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圖書館、實驗室等部門均應建立相應臺帳。
3、堅決執行誰用誰管,gh公用分管,責任到人的財產管理原則,桌、凳等可移動的物品,誰拿出室外,由誰負責拿回,杜絕亂拖、亂換等不良現象。
4、各級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平時財產的保養工作。
二、請購制度:
1、全校各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學校全年經費預算分配的范圍內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請購單,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同意采購。
三、驗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財產,局固定資產、耐久品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交學校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報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審核。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財務室,并據此及時計帳。
3、建立校舍資料檔案,財產帳,做好房屋編號。
4、做好固定資產(除校舍)的編號、登卡、計帳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建立收支登記帳冊。
四、領用制度:
1、各部門的公用設備,均為部門領用,個人保管(簽名)離校時歸還。
2、各處室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一領取,在領用卡上簽名。
4、堅持領用、借用、賠償制度。
五、報廢、報損制度:
1、確定報廢、報損,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技術鑒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后,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具意見,校長批準,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六、檢查制度:
1、每學期開始,要根據登記本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
2、每學期結束,各處室應自行核實臺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復查臺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每學期結束,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要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結束前,由總務處牽頭,各部門(組)財產管理員參加的校產年報會。
規范空調系統管理。確??照{系統運行正常。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嘉園管理處維修值班人員的'值班管理。
三、職責。
2、工程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
四、工作流程。
1、嚴格按運行、檢查和維修養護等規程操作,保障空調系統的正常運行。
2、嚴格按設備啟動、關閉時間操作,每日定時巡視檢查,認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維修,遇到重大問題及時通知工程維修部進行搶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3、嚴格按保養規定對空調系統進行保養、維修工作。
4、定期對空調系統進行清潔工作,保證設備表面無灰塵,運轉良好。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受委托的物業管理項目內所有空調及附屬設備。
3.分類。
3.1分體式掛、柜機。
3.2中央空調。
4.要求。
4.1分體式掛、柜機。
4.1.1在需要運行的季節由專門的人員對其按照空調操作說明進行操控。
4.1.2每日三次對設備運轉情況進行檢查(早晨上課前,中午放學后,晚自習前),發現問題立即聯系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4.1.3空調管理人員應當按照課表對空調使用進行控制,如發現該教室無課則應停用空調,節約電力資源。
4.2中央空調。
4.2.1操作規程(制冷)。
4.2.1.1檢查網管系統水壓,應保持在8kg--9kgg正常范圍,嚴禁超壓。
4.2.1.2檢查配電柜、電壓、電源、電氣附件是否正常。
4.2.1.3啟動冷卻水泵、循環泵、冷卻塔開關,保持正常運行5分鐘以上。
4.2.1.4啟動機組,觀察水系統降溫是否正常。
4.2.1.5運行中必須經常檢查壓力、溫度的變化,同時做好記錄。
4.2.1.6關機時,先關主機,后關冷卻塔、循環泵、冷卻泵。
4.2.2操作規程(供暖)。
4.2.2.1檢查網管系統水壓狀況,應保持在8kg--9kg正常范圍。
4.2.2.2檢查配電柜、電源、電壓、電氣附件是否正常。
4.2.2.3通知鍋爐房送氣,送氣壓力應逐步上升。
4.2.2.4打開室外氣閥,啟動熱水循環泵。
4.2.2.5關閉排氣閥,打開熱交換器蒸汽閥。
4.2.2.6運行中必須經常檢查壓力、溫度變化,同時做好記錄。
4.2.2.7供暖壓力超過9kg范圍應立即采取降壓措施。
4.2.2.8關機時,先關總氣源,后關熱交換器,再關熱水循環泵。
4.3.1空調機房平時應上鎖,鑰匙由物業管理辦公室保管,未經許可,禁止非工作人員入內。
4.3.2保持機房內良好的`通風和照明。
4.3.3空調機運行時,值班人員應按時巡查,檢查各項運行參數、狀態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及時調整處理,并做好記錄。
4.3.4定期清洗系統的過濾網和過濾器,保證送風管道和水管道的通暢。
4.3.5每月對主、副機和機房進行一次清潔,并做好設備房的消殺滅鼠工作。
4.3.6每年對主、副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保養,確保機組的良好運行。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健康發展,根據《會計法》和國家有關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量入為出,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教育教學效益和經濟效益關系。
第三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設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會計和出納。分管副校長為財務具體負責人,總務管購、出納管錢、會計管帳、保管員管物,四者之間職責明確、相互協作、相互監督。
第四條 學校預算編制專班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并提請教代會審議通過。學校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教代會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實行校務公開,定期向教職工公布學校經費收支情況,年終對學校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分析,并向教代會作財務決算、預算情況報告。不斷健全和完善財務制度,使之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第五條 規范學校收費行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開代收費用內容,在收費前應在校內醒目的地方予以公布。
學校各項代收費由學校統一管理,統一支付,嚴肅收費紀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
第六條 任何處室、班主任、科任教師個人,都不得擅自以任何理由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堅決杜絕亂收費。
第七條 任何教職工個人不得為其他單位向學生代收各種費用,不得統一向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學習用品等,不準向學生強行推銷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以外的任何圖書、資料、雜志等。
學校每學期期末對收費情況進行檢查,收費情況納入教師及有關職能處室的考核內容。違反規定的,除責令退還所收款項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職稱評審資格,年度師德考核為不合格。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報上級主管部門查處。
第八條 學校各項支出堅持“一本帳,收支兩條線,一支筆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中規定的開支范圍,由校長在年初預算經費中審批執行。
第九條 各項費用支出堅持嚴格的審批制度,對大額支出如校舍修繕、設備采購等,由班子會根據學校年初預算討論決定,報上級有關部門立項審核,對應政府采購的,報上級實行集中招標訂購。
學校購買除應政府采購外的辦公用品、教具及日常用品等有關費用支出的有關規定是:
總額在200元以內,報財務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或指定有關教師二人以上購置。
總額在200元—1000元,先必須填寫預算報告單,報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或指定有關教師二人以上購置。
總額在1000元以上的用品購置,須經學校班子會討論通過后,由總務處和相關處室辦理購置,特殊情況由校長決定。
教職工個人原則上不得私自購置。
第十條 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規范合法,先送總務處(財務室)驗查發票或憑證后,由經手人填寫支出證明單(注明用途),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如果是購置圖書等固定資產要經保管員驗收入庫或入冊,驗收人簽名),分管副校長審核,報校長審批后才能報銷。
報銷條據有關規定是:
條據總額在200元以內(含200元),有經手人、證明人、總務校長簽字后方可報銷。
條據總額在200元以上的,由經手人、證明人和總務校長簽字后,經校長簽字方可報銷。
凡生活進餐招待條據,須注明招待事由,由經手人、證明人和總務校長簽字,經校長簽字方可報銷。
第十一條 公款不準借給教師個人,因公出差借款要得到校長審批后方可借款,并在報銷時扣回。
第十二條 教職工因公出差,事先必須得到校委會同意和校長批準。因公出差者,按學校差旅費有關規定報銷。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結束后的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憑證要先由總務主任驗查,分管副校長審核,經相關處室主任證明簽字,再交校長審批,給予報銷。
第十四條 完善財務檢查制度和內部監督制度,實行教師財務監督值日制度,認真抓好每學期期末的教師代表對學校財務的清算工作,加強對財務的監督,及時了解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掌握資金使用狀況。
第十五條 學校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相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十六條 總務處、財務室應按國家和上級有關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本單位的有關會計報表、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完整無缺妥善保管。
為更好地發揮空調的功能,確??照{的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煉鐵廠各車間。
3.1空調的日常維護工作歸本區域操作人員;
3.3冬天空調溫度控制在20℃以下,夏天控制在26℃以上;
3.4會議室等間歇性使用空調的場所,在不使用時,空調不得使用。
4、日常維護考核。
4.1要保持空調干凈清潔的工作環境,發現灰塵過多,處罰區域小組50元;
4.2操作人員沒有按期清理積灰的,處罰區域小組50元/每次。
4.3清洗工作要經過區域組長的確認、簽字;
4.5因積塵過多(外部)造成空調損壞,費用由所屬車間、區域小組承擔;
4.6設備科將每月不定時對空調維護工作進行考核。
空調發生異常時,要及時聯系維修單位,并告知設備科相關人員。
6空調維修考核。
7維修結算。
7.1結算依據為維修協議和《空調維修記錄卡》;
7.2《空調維修記錄卡》必須有區域組長、車間主任的簽字;
7.3《空調維修記錄卡》經設備科相關人員簽字后,再經設備科長、設備廠長簽字;
7.4上述簽字齊全后,對外結算方有效;
7.5《空調維修記錄卡》一式三份,維修單位、區域小組、設備科各一份,并由使用車間出具該卡。
車間第號時間:年月日。
維修人員簽字:
區域小組負責人:
車間主任簽字:
本卡一式三份,由維修單位、使用區域小組、設備科分別留存一份。
為穩定教學秩序,規范學生請假等行為,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考勤范圍。
上課、自習、實驗、升旗、軍訓、參觀等活動及其它規定需考勤的事項。
(二)考勤辦法。
1、上課、自習、升旗等活動考勤由班主任負責,考勤情況記載在《班級工作手冊》上,學期結束記入成績冊。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家整理的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歡迎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家有所助。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現水、電、氣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型建筑辦理臨時用電手續。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于營業、生產活動,如發現違規定者,立即截斷電源,并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12、經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別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
第1條為規范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議類別。
第2條總經理辦公會。
(1)總經理辦公會是由總經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總經理、財務經理、項目經理及相關的部門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周五。
(4)例會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并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并于次周周1呈總經理審閱后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3條部門例會。
(1)部門例會是由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例會時間由各部門根據部門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第4條部門聯席會議。
(1)部門聯席會議是由總經理或各職能部門經理發起召開的跨部門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并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并于次日呈總經理審閱后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1)行政管理部每周3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編制《會議計劃》并印發給企業領導和各部門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行政管理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1天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
(3)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行政管理部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6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第7條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部門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并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第8條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并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第9條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10條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并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四章會議記錄。
第11條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第12條集團總經理主持的企業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秘書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集團總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第14條會議室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行政管理部申請,由行政管理部統籌安排。
第15條會議室衛生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后均要進行衛生打掃,并做好日常保潔。
第16條會議室電子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六章附則。
第17條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18條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為了規范車間、廠區叉車的使用,特制訂《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規定如下:
一、責任人。
1.叉車司機是叉車駕駛、維護、保養,并為公司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2.叉車使用必須經過培訓,叉車駕駛必須指定專人擔任。未經叉車管理人員同意,除叉車司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
3.叉車行駛中駕駛員應集中注意力,不得飲食,打手機和攜帶他人等。
二、叉車駕駛應注意的問題。
1.叉車啟動異常應立即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2.車輛啟動前,必須檢查叉車的制動,貨叉,輪胎等,使之處于完好狀態。叉車啟動時應保持較低的啟動速度,駕駛員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并注意避讓。
3.行駛過程中切勿進行上下操作,不準任何人上下車。
4.叉車應平穩啟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或光滑的路面上轉向時須減速。
5.作業時嚴禁超載,偏載。
6.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7.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8.嚴禁貨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9.嚴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
10.叉車作業時貨叉下不得站人。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的范圍內不準有人。
11.叉車駕駛員損壞物品,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叉車負責人。
12.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空。
13.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14.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關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后,應該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歸原處存好。嚴禁將有關工具隨意亂放。
三、維護。
1.發現叉車有不正?,F象,應當立即停車,并及時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檢查。
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嚴禁擅自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的行為。定期嚴格按照叉車廠家的《叉車整車的維護使用手冊》進行維護保養。
第一條 為增強員工歸屬感和企業凝聚力,充分體現xx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員工的關懷與尊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各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福利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四條 公司福利由社會保險、節慶福利、恭賀福利、喪病慰問及其它福利等組成。
第五條 公司按省、市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統籌保險。凡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且具備辦理社會保險條 件的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
第六條 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分為公司繳納部分和員工個人繳納部分,繳納比例與金額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員工繳納部分每月由人力資源部在員工工資中扣繳。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其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和建立。
第七條 公司節慶福利包括元旦、春節、三八節、五一節、六一節、中秋節、國慶節等節日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后在節慶前發放,福利品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后,在節前負責購置與發放。
第八條 公司正式員工享受恭賀福利。恭賀福利包括員工結婚、生育、生日等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發放,福利品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發放。
第九條 公司所有員工享受喪病福利。喪病福利包括員工本人傷、病和直系親屬(含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姊妹)重病、亡故等的慰問金或慰問品。慰問金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發放,慰問品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發放。慰問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和綜合管理部共同負責落實。
第十條 其他福利
1.公司員工可享受每年4個月(每年6月份至9月份)的高溫補貼,高溫補貼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發放。對現場工程管理人員(包括資料員、材料員),應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另行購置防暑慰問品進行發放。
2.公司為保障員工身心健康,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次例行體檢,并不定期組織開展各類文娛活動。
3.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工作餐(中餐),并視情況協助無住房員工解決集體宿舍,但應按公司有關規定支付房租。
4.公司正式員工購買公司房產時可以享受一定優惠,具體優惠額度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5.公司鼓勵員工參加相關培訓和進修,并給予報銷一定培訓學習費用,具體標準及辦理程序等按《員工進修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教職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時上班,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半天以內(不含半天),當事人具備假條,由值周領導批準簽字并登記存檔;請假半天以上、3天以內者,必須向校長請假,并將有校長簽字的假條送值周領導登記存檔;請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長簽字后報區教體局領導批準,并將有局領導簽字的假條送值周領導登記存檔。所有請假如需調課,必須報告教導處,落實調課并做好記載。請假人應留下有效聯系方式,保持通訊暢通。
3、請假期滿回校上班,必須于當天向請假對象銷假,同時報告教導處。
4、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休假證明或藥發票請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履行書面請假手續者,須按上述程序先用電話說明情況,并于上班當日補全書面請假手續。其余各種請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寫請假條。嚴禁代假。
6、超過規定的上班、集體活動時間為遲到;提前下班、集體活動中途無故退場為早退。遲到及早退超過30分鐘者按曠課處理。
7、未經教導處允許,私自調課而造成無人上課者,原應上課教師視為曠課。
8、遲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曠課每節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學期事假累計超過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師個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項以0分計;一學年事假累計超過12天(含12天)者,取消當年評優選模及年度考核為“優秀”的資格,并不予發放任何獎金。病假40歲以下超過兩天(不含)、40歲及以上超過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憑入院、出院證明不扣;一學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者,取消當年評優選模及年度考核為“優秀”的資格。曠工每天扣50元,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選模的資格和一切獎金,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9、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為參加子女家長會而請假者,憑家長會通知書可不作請假計,但不予發放全勤獎。
10、未盡事宜及其他特殊情況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為了實施公司的人才發展戰略,培養和建立xx的核心人才團隊,激勵和保障具有專業能力和較高管理水平的核心人才與公司共同發展。公司決定在正常薪酬體系之外,為公司的核心人才給予福利購車和車輛使用相關費用定額補助。為指導該項措施的操作,制定本辦法。
凡屬公司給予的福利購車的申請及執行,以及配車人員車輛使用相關費用定額補助的操作,均施用本辦法。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核心人才福利配車資格條件的審查及申報;并將該項福利有效落實。
3.2董事會審批符合配給的人員及配車補貼標準。
3.3財務部執行費用及票據的審核報銷。
4.1公司核心人才的資格、標準
4.1.1根據公司的發展,董事會確定了建立公司核心人才團隊的人才發展戰略。核心人才是由董事會確定和培養的,由公司一級部門(經理或相當經理級)以上管理職位組成,對公司的投資、經營、管理發揮重大作用的管理和技術團隊。
4.1.2核心人才的來源和培養。人事部在公司中層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中,根據人事考核和績效考核的結果,把認同xx發展文化、有管理或技術專長、愿意把xx的事業作為自已職業的長期選擇,工作和業績表現優秀的人員編入公司核心人才培養和發展計劃。建立核心人才培養和績效檔案,不斷地輸入到公司的高層管理者崗位。
4.1.3核心人才配車的'條件、標準。(符合本款全部條件,方可申請享受配車福利)。
a、屬公司一級部門的管理職位或重要技術崗位。公司目前的一級部門為:董事辦、總經辦、開發部、工程部、采購(材料)部、營銷部(不包含各售樓部)、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業總公司(不包含各小區管理處)。
b、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其中任職經理(含相當于同級別職務)滿2年。
c、最近一個年度的個人績效考核沒有被評為c級的記錄;最近一個年度的部門績效考核必須為優秀部門。
d、被董事會確定為公司的核心人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或技術研討,有個人提案和實施成效。
e、有在公司長期(3-5年)任職的書面計劃、報告,并獲得公司同意。
4.2福利購車的申請及審批程序
4.2.1符合條件的配車人員,由個人書面向公司申請,經行政人事部核對條件并簽署意見,報董事長審批,獲批準的配車人員,憑批復的申請到財務部先開出購車訂金支票一萬元,提車時再開出余下部分的支票。
4.2.2符合條件的配車人員購車費用(包牌稅費用)先由公司一次性支付,配車者自提車上牌后15日內,須持所有購車的發票及牌證到公司財務部沖帳,并須將配車人個人支付的部分以現金返還給公司財務部,財務部開具收據。
4.2.3符合條件的配車人員在結清購車費用后,須與公司(由行政人事部代理)簽定《福利配車及管理合同》。
4.3福利購車的管理及費用標準
4.3.1符合條件的配車人員,公司最高支付人民幣6萬元(含上牌、保險費用)。如所購車總額超出此金額,則超出部分由配車者自行補貼。若購車總價低于6萬元,公司亦不會補回差價予配車人。
4.3.2所有配車在購車上牌時均以xx公司的名稱,即車輛的暫時所有人為公司,配車人為所購車輛的使用人和保管人。自購車之日起,若配車人在公司服務滿四年后,公司將該車輛的所有權轉給配車者,轉戶費用由公司承擔,自轉戶之日起,配車者永久擁有該車輛的所有權。
4.3.3若配車人自購車日起未滿四年便離開公司(辭退或辭職),則該車收歸公司使用,但是,配車者在購車時超出6萬元以外的私人支出金額,公司按7年84個月分攤該金額,退回未使用的部分。例如:購車時配車人當時多付了2萬元,但該車使用了13個月便離職,則公司應退回該購車者的金額為:(20000÷84)×71個月=$16905元。
4.3.4公司為已配購車輛的人員每月給予相應的車輛費用補貼。費用包含油費、維修保養費、年審/檢費、路橋費、保險等,補貼標準依據車輛的主要用途及車輛的使用狀況。根據公司的實際,目前,主要分三種補貼標準:
a類車:每月補貼600元。此類車的配給人員,用車機會比較頻繁,除個人上下班外,多數用于公司工作及公務活動。
b類車:每月補貼500元。此類車公務使用和個人使用相當,既作使用人的個人交通工具,也常有公務工作使用。
c類車:每月補貼400元。此類車一般主要用于配給人的個人交通工具,較少公務和因公出車。
車輛費用補貼在當月工資福利補貼中以交通費列入,但是,配車者必須每月交回不少于上述補貼金額的稅票以利公司入帳。
4.3.5配車人員在本市內公務出行用車的,必須用自己的配車,不再派用公司其它車輛(除采購大件物品承載不下或其它特殊情況外)。需要帶同下屬或相關人員(4位以下)外出公務的,同樣用本人配車;如果同行人員超出合法乘載人數,超出部分人員,才可申請派用公司其它車輛。有配車不用,公務時又要求調派公司車輛的,派車部門不予派車。
4.3.6配車人員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無論屬于何種原因未能上班2天以上者,均須按休息天數扣減配車費用補貼。
4.3.7配車者在使用和保管期間,如發生車輛被盜,則由配車者自行承擔責任。公司不再給予購車補貼。如自費重新購買,車輛權屬屬購車者,用車要求及費用補貼依原享受標準正常有效。
任歸屬,如責任屬駕駛人,公司亦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4.3.9配車人必須為配車購買盜搶、綜合保險。且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額不能少于20萬元。否則,公司不給配車費用補貼。
4.3.10經批準符合配車條件,個人放棄購車的,公司不以現金補償。
《公司管理人員配車用車合同》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第一條、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第二條、使用范圍及調度部門。
1、原料、成品庫裝卸。生產部門配料、拉料。
2、生產部負責本公司叉車的維修、調度及管理。
3、倉庫服務部負責庫房物資裝卸用叉車的使用、保養、及叉車人員的考核。
4、安全、環保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安全檢查和考核。
第三條、程序。
1、資格要求: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不準叉運非公司物資,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第四條、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第五條、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3、嚴禁超載行駛。
第六條、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第七條、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第八條、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蚱渌收弦皶r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第九條、相關記錄。
1、叉車檢查記錄。
2、日常維修記錄。
為了加強本藥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辦法。
一.消防安全責任。
法人職責:
(一)企業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藥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藥店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情況;
(三)為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藥店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企業負責人職責:
(一)制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督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六)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五)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三.防火檢查和隱患的整改。
(二)對檢查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消防意識。
(二)積極參加國家的消防日活動,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圖片的張貼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廠內叉車在使用、維護、保養、操作等相關注意事項。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北京卓寶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門(車間)。
3職責。
安技部負責叉車的日常使用、檢查、維護、保養。
4相關要求及程序。
4.1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4.1.1保證叉車的清潔衛生,定時對叉車進行清理與保養;
4.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打手機。
4.1.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輛,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1.6行車中車輛不得突然緊急制動,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準超過限速規定行使。
4.1.7駕駛員應嚴格遵章守法,規范操作,安全行車。
4.2駕駛前的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檢查啟動、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2.3駕駛員在作業前應檢查車輛起重鏈、門架、裝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確認正常再啟動操作;啟動發動機后,聽察發動機運轉情況,檢查各儀表的指示狀況。
4.3駕駛規定。
4.3.1使用叉車,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
4.3.3當有機械問題不能自己進行修理的,需對行政部進去保修申請,并由行政部送外維修廠進行檢查、維修。
4.3.4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4.3.6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要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7當所裝物料出現泄漏或翻倒時,應立即停止運行作業,叉車處于熄火狀態。
4.3.8沒有經過調度部門的允許,禁止叉車給其它部門(車間)裝卸貨物。
4.3.9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外,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4.3.10駕駛叉車時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空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單叉作業,叉載重量應符合載荷規定,禁止超載作業。
4.3.11叉車作業時禁止高速叉取貨物,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叉取貨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4.3.12叉車載物高度遮擋住駕駛員視線時,應倒開叉車;倒車時要發出倒車信號,由后輪控制轉向時必須時刻注意車后的擺幅,車速要平穩,觀察前后有無來車及行人。
4.3.13駕駛叉車在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阻擋,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14駕駛叉車在卸貨時的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扎帶、托盤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傷人;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3.15叉車在完成叉貨任務后,需將叉貨區域內的扎帶、托盤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碼放整齊。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 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 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 對于采購人員購入的材料物資,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發票相符,對于實物與發票內容不符的',辦理入庫手續要如實反映。
第四條 對于物資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具體情況報告業務部門和主管人員處理。
第三章 倉庫物資的出庫
第五條 對于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并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四章 倉庫物資的保管
第六條 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類物資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第七條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材料物資收發予以匯總,并編制報表上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八條 保管人員對庫存物資要每月月末盤點對帳。發現盈余、短少、殘損,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九條 做好倉庫與供應、銷售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生產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并對物資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建議。
第十條 根據各種物資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材料物資定 1
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物資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十一條 對于易燃、易爆、劇毒等物資,應指定專人管理,并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第十四條 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檢查”,確保財產物資的完整。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五條 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內容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煙。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涂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6)嚴禁在倉庫內閑談、談笑、打鬧。
(7)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8)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建立公司請假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__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__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__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__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權限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權限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后,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后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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