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不斷的練習和積累,我們可以提高撰寫報告范文的能力,并逐漸掌握各種報告范文的寫作技巧。請大家一起來欣賞一下下面這些精選的報告范文,相信會對你的寫作有所啟發。
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__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
負責人:__男總經理。
聯系電話:__。
案情、違法事實及證據:
__年__月__日,收到__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查函。函中陳述標示__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復方丹參片,批號為080301,經__市藥檢所檢驗,該藥品不符合規定。經認真仔細調查,該企業負責人___承認該批藥品是其公司生產,并提供了該批藥品的批生產記錄、銷售記錄等。經進一步核實,該批藥品共生產了__盒,已全部售出,現無庫存。每盒售價__元,貨值金額__元。該企業總經理承認上述事實,對檢驗結果無異議,__年__月__號本案調查結束。本案自審查立案以來,程序合法。
有下列證據:調查筆錄、現場檢查筆錄、批生產記錄、銷售記錄、核查函、藥品檢驗報告書。
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具體條款項目:
該企業生產并銷售劣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49條第3款第6項規定。
處罰建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75條規定,給予以下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__元。
2、并處違法生產藥品貨值金額一倍罰款__元。
承辦人簽字:
日期:__年__月__日
1、1(解釋下相關名詞,如水資源利用是指...)。
1、2此次社會調查實踐目的(說清楚為什么要做此次調查以及調查之后要收到什么樣的效果)。
二、調查對象(對哪一類人群或單位進行調查)。
三、調查時間(一般指調查的周期)。
四、調查方式(問卷調查、口頭調查、還是組織活動調查,或是其他的調查方式)。
(再或者是幾種方式并用,那么下面就分幾點下寫清楚,這幾種方式如何來進行)。
4.1問卷調查(后面附張附表,為問卷的內容,這里只是說明問卷調查如何來進行,可以再分細:如是抽樣調查,還是指定人群調查,抽樣如何做,指定又如何做,盡量寫細。)。
4.2口頭調查。
4.2活動形式調查。
五、活動執行小組。
(做一個表格,說明誰負責什么項目,要完成什么目標,以及工作內容等)。
六、活動報告。
(依據上面的調查方式,說明這些調查方式如何來體現調查結果,如:調查結果=問卷調查_20%+口頭調查_30+活動調查_40%......)。
七、活動實施計劃(做你的這個活動做一個具體的計劃,最好以表格的形式,表格第一列一般為:序號、時間、進行項目、工作內容、負責人、備注)。
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立案調查的案件,認為已經查清違法事實,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由辦案機構寫出全部案件情況和處理意見呈請有關機構、領導或上級機關的書面報告。因此報告必須規范、全面、準確,讓案件承辦人以外的人看了,對該案便一清二楚。但現在實際辦案中,形成的案件調查終結報告往往沒有做到這一點。
一是正文缺項嚴重。最易缺的有:調查經過,調查的時間、范圍、方法、步驟和主要問題及結果;當事人實施違法行為的具體過程,包括作案時間、地點、動機、目的、經過、手段、情節、違法行為造成的危害后果;對當事人所實施的違法事實和證據的綜合分析;通過調查取得的證據,擬作出的具體處罰意見的計算方法等等。
二是過于簡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對當事人的違法事實過于簡單,不能反映當事人實施違法行為的具體過程;二是不能反映查辦個案的全貌。如在查辦無照經營案件時,就只“現查明,某某在××(地方)從事××經營,未在工商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其行為違反了……”這么三言兩語,承辦單位負責人、核審人員、審批局長看了,不能對案情、調查經過、違法事實一目了然。
三是正文結構過于拘泥?,F在多數案件承辦人員,在撰寫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時采用的是三段式寫法,第一段落交待案件來源和立案情況,第二段落交待當事人基本情況,剩余的內容全部裝入第三段落,千篇一律。事實上這并不符合為文要求和規范,我們完全可以根據需要分層次、分段落進行敘述,尤其是當事人的違法事實,實施違法行為的具體過程。
案件的由來和調查經過。應以說明的表達方式概括地交代由來,包括發案經過,立案時間和批準立案的機關;調查經過,包括承辦人員的組成,調查時間、范圍、方法、步驟和主要問題及結果等。不論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都應如實全部寫上。
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單位的,寫單位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濟性質、經營方式、經營范圍、營業場地、注冊資金等有關情況。當事人是個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職務或職業、住址等。
違法事實。寫明已查清的違法事實和證據。主要寫清當事人實施違法行為的具體過程,包括作案時間、地點、動機、目的'、經過、手段、情節、非法經營額、非法所得、違法行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圍繞這些取得的關聯證據。
案件性質。通過對當事人所實施的違法事實和證據的綜合分析,指出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違反了某個具體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確定其違法性質。注意不能一律用“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根據法律法規條款規定的方式不同,有時應用“當事人的行為屬于……”,如列舉式規定。
處罰依據、處罰建議。處罰依據,是指進行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它是在案件性質認定后,或者是在先引案件定性依據的法律、法規條款后引用罰責條款,即依據什么法規,具體條、款、項進行何種處罰。處罰建議,是根據查明的違法事實、性質、法律規定,結合考慮當事人違法行為危害社會的輕重程度、主觀認識和態度,即從重、從輕理由,擬作出的具體處罰意見,逐項說明,并說明計算方法等。如有意見分歧,也應敘述,以供領導審批案件時參考。
當然,根據案情不同和案件性質的不同,可以適當增減其中一部分內容。如有的案件必須闡明當事人有主觀故意,有的則不需要;有的要載明當事人是否有“前科”;有的要載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否曾經要求當事人“限期辦理”等。
(20xx)x第號:
茲介紹本所律師到貴單位調取并復印,請予以接洽。
xx。
20xx年x月x日。
延伸閱讀。
介紹信注意事項。
1.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優點要突出,缺點不避諱,最好是用成就和事實替代華而不實的修飾語,恰如其分地介紹自己。
2.要態度誠懇,措詞得當。用語應委婉而不隱晦,自信而不自大。
3.篇幅不易過長,言簡意賅,在有限的篇幅中突出重點,同時文字要順暢,字跡要工整。
在我所組織開展的國慶、中秋市場集中檢查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在xx市xx鎮xx村現場查獲當事人從事音像制品、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活動的事實?,F場檢查中該經營場所未懸掛工商營業執照當事人也不能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及其他相關合法憑證涉嫌無照經營。同日該案報經市局立案中心批準立案調查指派xxx、xxx二同志承辦此案,本案現已調查終結特報告如下:。
一.接到縣紀委批轉來的檢舉信,交給辦事處領導簽字批轉后,迅速成立調查組。
組長:某某某(紀委書記)。
成員:某某某(紀委委員、紀委副書記)。
某某(紀委委員)、某某某(紀委委員)。
本次調查的先后順去如下:
1.調查某某在可耕地違章建房且私自買賣的問題。
2.調查某某利用職權收受計生罰款不開票的問題。
3.調查某某不良生活作風的問題。
三.對調查組成員進行合理分工,即日起進行調查,計劃在兩周內完成初核工作。
四.存在問題由當事人寫出深刻檢討,由組織進行處理。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關于劉紅霞、李鋼、何思善、邵海四人無照合伙從事櫥柜經營行為一案的調查終結報告。
一、案件的由來和調查經過:
上午9時,我局執法人員羅禮全、張援軍、王家春、雷汝新對地處宜賓市江北振興建材城20幢1樓34-35號的經營場所依法進行檢查(出示行證執法證件),現場發現該營業場所門面的店招為“米蘭整體櫥柜”,檢查時正在營業,現場據劉紅霞講:“是他(劉紅霞)和李鋼、邵海、何思善四人平均出資0元于。
206月16日。
2007年8月14日。
批準立案,并指定由王家春、張援軍負責全面調查。
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合伙企業成立日期。合伙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業名義從事合伙業務”的規定,屬于無照從事合伙經營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領取營業執照,而以合伙企業或者合伙企業分支機構名義從事合伙業務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
為切實發揮區紀委委員的監督檢查職能,增強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嚴肅性和有效性,促進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巡查對象。
巡查對象為全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直機關各單位及其黨政領導班子與成員,其它區管干部。
二、巡查內容。
(六)貫徹執行《廉政準則》,勤政廉政和廉潔自律情況;。
(七)落實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
(八)區紀委、監察局要求監督檢查的其他事項。
三、巡查方式。
區紀委監察局巡查工作主要采取下發通知、召開會議、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座談了解、明察暗訪、集中巡查、受理信訪檢舉、通報反饋等方式進行。根據工作需要,出席被巡查單位組織的民主生活會、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等有關會議;調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召開不同層次的座談會,個別談話,了解掌握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有關問題;對各單位的干部作風建設、行政效能、政風行風等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巡查可延伸到所屬系統。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6月初)。
1.下發巡查工作實施方案通知;。
2.設立并公布監督巡查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
區紀委監察局舉報電話__;舉報信箱:__區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中旬至11月底)。
1.根據工作實際,各小組自行安排開展日常監督巡查活動,并在6月和9月份組織兩次集中巡查,確保全年對所有單位巡查2次以上。
2.出席各單位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對生活會召開情況進行監督或出席有關重大事項的研究或重大活動的開展。
3.受理投訴、舉報,并進行初核調查,進一步發現和查找領導班子、黨員干部及其他監察對象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總結評價階段(12月份)。
1.巡查組巡查結束后要及時完成巡查臺賬和報告,由區紀委監察局向區委、區政府呈報。
2.涉及違紀違法的案件線索,報經區紀委監察局主管領導批準后進行初核;違紀事實清楚的,報區紀委會批準立案調查。
3.巡查中了解掌握的有關領導干部勤政廉政的情況,將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4.巡查中發現的普遍性、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或巡查組提出的具有前瞻性、借鑒性、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或經區紀委監察局提出意見建議后,向各單位領導班子通報,并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同時全程跟蹤督辦相關單位整改落實情況,對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責任人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紀律要求。
(一)巡查組要嚴格按照規定職責開展工作,不干預被巡查單位的日常工作,對涉及到的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報告,并調查了解情況。建立完善的巡查工作臺賬,撰寫書面巡查工作報告,報區黨風政風監督室。
(二)巡查組要認真履行職責,客觀公正的反映真實情況,不得隱瞞不報、弄虛作假。
(三)巡查組成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密紀律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不擅自向被舉報人透露反映者的情況和反映材料的內容;不提出任何與工作無關的個人要求;不接受被巡查單位的宴請、禮品以及高消費娛樂活動安排等,自覺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樹立紀檢監察干部良好形象。
(四)被巡查單位要自覺接受巡查監督,支持和配合巡查組的工作,按要求如實報告情況,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為了強化紀檢監察干部依法依紀辦案意識,進一步規范辦案行為,切實提高辦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得紀檢監察干部在案件調查初步核實方面做到認真分析、研究,提升案件初核的質量,特制訂此方案。
一、制定依據。
根據中央、省、市紀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辦案工作的相關要求,對符合初步核實條件的,要按照規定進行初步核實。經批準進行初步核實的,應制定初步核實調查方案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經派出紀檢機關批準,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以及其他屬于上級黨委管理的黨員干部涉嫌違紀問題進行初步核實的,初步核實調查方案應報派出它的紀檢機關審批。
初步核實方案的內容通常包括:初步核實的依據,主要是分管承辦紀檢監察室有關領導的指示或批示;需要核實的內容,要把反映主要問題所涉及的內容逐條列入,不能遺漏;初步核實的方法、步驟,包括初步核實的時間、范圍、程序等;注意事項。
二、例文評析。
關于___有關問題的初步核實方案。
一、初核依據。
__年__月__日____轉來群眾舉報信件,反映__局___(被反映人)____等問題,根據縣委主要領導批示,由縣紀委__室牽頭,___、___等_名同志組成初核組,對群眾反映___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
二、調查內容。
1.關于__的問題。
了解……等有關情況。
2.關于__的問題。
了解……等有關情況。
……。
三、方法步驟。
主要采取查閱、復制資料,與有關人員談話的方法調查取證。根據工作需要,經領導批準采取其他調查措施。有關問題的具體調查步驟由各初核小組制訂。
四、人員分工。
由__擔任初核組組長,抽調___、___等_名同志組成初核組,由___任依紀依法辦案監督員,初核組在縣紀委___和___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初核地點設在_____。
初核組分_個小組,每個小組由第一位同志負責,各組人員及分工如下:
第一組:___(單位及職務)。
___(單位及職務)。
負責調查__問題,完成第___項初核任務。
……。
初核工作實行初核組組長負責制,初核組組長對初核工作負總責,各小組向初核組組長負責。
五、注意事項。
(二)辦案安全。(略)。
(三)后勤保障。(略)。
紀委__室。
__年_月_日。
例文初步核實方案分初核依據、核查內容、方法步驟、人員分工、注意事項五部分。初核依據部分,重點交代領導批示情況,明確初步核實工作的牽頭部門和配合協作單位,在初步核實方案中起統領作用,初步核實工作必須嚴格按照領導批示進行。
核查內容部分,逐條列舉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細化核查的具體內容。許多情況下,舉報材料反映的問題比較零碎、紊亂,有時還帶有主觀渲染的色彩。核查組應當對這些原始材料進行梳理、歸納,把涉嫌違紀的問題整理出來,使核查內容明晰化、條理化,為初步核實工作提供具體、清晰的提綱。
方法步驟部分,既要依紀依法提出具體措施和辦案程序,又要注意策略。取證方法和措施要符合《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和《行政監察法》、《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政紀案件辦法》等有關規定,不得侵害被反映人的合法權益。這部分內容是制訂初步核實方案的重點和難點,核查組成員應當集體討論、研究,凝聚和吸收方方面面的智慧,制訂出切實可行的調查措施。
人員分工部分,在核查任務繁重、核查組成員較多時,可進行任務分解和人員分工,將核查組成員分為若干個小組,每個小組指定一名同志負責,組織實施有關任務的初步核實工作。如果初步核實的線索簡單,核查組成員較少時,初步核實方案中可以省略這部分內容。
注意事項部分,辦案實踐表明,這部分內容是為初核工作服務的,要確保初核工作順利進行,至少應當包括領導關系、辦案紀律、辦案安全、后勤保障等內容,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還可以進行必要的補充和完善。
三、應注意的問題。
(一)《中央紀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辦案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進行初步核實,應制定初步核實調查方案。這一規定標志著制訂初步核實方案已由實踐探索、理論研究層面上升為黨內文件規定。在黨內文件中將這一程序規定下來,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和執行力?;鶎蛹o檢組織和辦案人員應當認真貫徹執行《意見》精神,在對案件線索進行核查時精心制訂初步核實方案,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實施,不斷提高案件線索核查的質量和水平。
(二)制訂初步核實方案要抓住涉嫌違紀的問題進行,對被反映人工作方法、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不列入初步核實方案,但可以在初核過程中作必要地了解。
(三)在制訂初步核實方案過程中,要注意初步核實措施與調查措施的區別與聯系,不能把立案調查階段特有的辦案措施運用到初步核實工作中,比如暫予扣留、封存物品和非法所得,查詢、提請凍結銀行存款等措施,應盡量避免在初步核實階段使用。
(四)初步核實方案是核查組對初步核實工作的基本設想和打算,很難窮盡初步核實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在辦案實踐中,不能機械教條地執行初步核實方案,要根據案情的發展變化不斷地進行調整和修正,使初步核實方案更好地指導實際工作。調整和修正的內容除特別重要的以外,不一定以書面形式反映在初步核實方案中,但應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取得領導的批準和支持。
(五)監察機關對監察對象的問題進行初步審查時,應當制訂初步審查方案,制作方法與初步核實方案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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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填寫當事人、違法情況、修建項目)。
一、當事人概況及項目情況。
1、當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
2、被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受委托時間:
3、項目情況:
1、(項目核準文件,包括批準內容)。
2、(取得案件調查相關手續時間、情況,按時間排列)。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內容)。
4、(項目開工、完工時間)。
5、(項目合同簽訂情況、合同價)。
二、調查經過:
案件調查所涉執法人員執法證號:()、()。
1、年月日,經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領。
導批準,準予立案查處,并責成具體承辦;。
2、
3、
4、
5、
6、
7、(填寫調查人員與被調查單位調查經過)。
5、(填寫被調查單位提供手續內容)。
三、調查結果的行為。經調查,該項目存在。
1、(項目如存在超規劃建設行為,則應說明規劃批準情況,以及實際修建情況);。
2、(項目如存在手續辦理前已修建,則應說明辦理前修建進度)。
四、證據說明:
1、
2、
3、
4、
5、
6、(填寫取得的證據能說明的違法情況)。
五、法律依據:
1、違反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2、處罰法律依據:
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招標的,將必須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5‰—10‰的罰款。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六款:未按照國家規定。
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責令改正,處20萬—50萬元的罰款?!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四款: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列規定,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限期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1%—2%的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
六、自由裁量理由及爭議:
(填寫案件處理存在的問題、案件處理從輕、從重處罰理由等)。
七、處理建議:。事。
實清楚,證據確鑿,擬形成以下處理建議:
1、該項目。
2、該項目。
3、該項目。
4、該項目。
5、該項目。
6、該項目。
注:
1、(項目違法情況,字體加粗)。
2、(列出處罰依據)。
3、(列出自由裁量基準依據)。
4、(涉及平米造價的,應說明平米造價來源或方法)。
辦案人員簽名:
調查報告標題的格式一般為“關于(被調查人職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調查報告”。其中:
“被調查人職務”部分,可只寫被調查人擔任的主要職務,如已退休或在調查期間已被免職的,可寫明其原任主要職務;另根據實際情況,此部分也可不寫。
“(嚴重)違紀(違法)”部分,單純違犯黨紀的案件,可表述為“違紀”;既違犯黨紀又違反政紀,或單純違反政紀的案件,可表述為“違紀違法”;擬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且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可表述為“嚴重違紀違法”。
調查報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內容。
一、立案依據及調查工作的簡要情況。調查報告首先要反映清楚案件來源及立案依據,即根據什么人或什么單位的舉報、移送(如中央巡視組移送)等途徑掌握和發現的涉嫌違紀問題,按照哪一級組織決定或哪幾位領導批示,何時初步核實,何時立案審查,何時采取“兩規”措施,以及調查工作的大體經過。其次要寫清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主要根據組織人事部門提供的被調查人的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起草,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職務、工作單位以及以前犯過什么錯誤,受過何種處分,是否當屆中央委員、候補委員或地方各級黨委委員、候補委員以及中央或地方各級紀委委員,是否當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其中被依法終止人大代表資格或撤銷政協委員資格的也應寫明。
二、調查核實的問題和主要案情。這是反映調查成果的關鍵部分,是調查報告的中心。要根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要求,全面、具體、詳細地反映案情的來龍去脈、發展過程、因果聯系以及被調查人的違紀責任,并突出主要違紀事實和違紀事實的主要情節。要圍繞違紀構成要件展開敘述,寫明被調查人違紀的時間、地點、手段、后果以及是否有從輕、從重、減輕、加重處分的情節等,有些案件還要寫明違紀的背景情況。
針對不同案件類型,要采取不同的敘述方法。對于一人一錯、多人一錯和一人多錯的案件,可按照被調查人違紀的先后順序來敘述。對于多人一錯的案件,還要按照責任的輕重,把每一個責任人在違紀過程中的地位、作用和應負的責任敘述清楚。對于一人多錯且違紀性質不同的案件,可按照被調查人行為性質的輕重程度來敘述,先寫重錯,后寫輕錯。對違紀問題的性質,應作出準確概括,提出定性結論,若有的案件性質一時難以認定或難以概括表述,則采取寫實辦法,是什么問題就寫什么問題。具體敘述中,可將違紀問題分類后列小標題,將違紀事實與該事實的定性意見合為一部分,一事一議一定;對同一性質的違紀問題,應按時間順序敘述。對多人多錯的案件,可針對被調查人在違紀過程中的地位、行為、情節、所負責任等情況,將共同違紀的主要事實敘述清楚,其中注意分清各自責任;對被調查人除參與共同違紀外,還單獨實施其他違紀行為的,可在敘述其參與共同違紀事實后,再寫單獨違紀事實。
此外,對上級要結果的案件,無論查實或查否,都要對涉及的問題一一作出回答。對查實、查否和查清后構不成違紀的問題,要分別寫明。
三、調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線索。應逐項列出涉嫌違紀問題清單,寫明線索基本情況、是否查證、證據狀況等。如線索較多、情況復雜,也可形成單行報告,作為調查報告附件。
四、涉案款物情況。應寫明暫予扣留、封存、提請保全、先行登記保存的全部涉案款物數量、價值、保管等情況。如與司法機關協同辦案的,可一并寫明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與本案有關的涉案款物數量、價值等情況。
五、被調查人對錯誤的態度。要寫明被調查人的一貫表現和認錯態度。被調查人的態度,是指其對自己所犯錯誤的認識、看法及采取的行動,是執紀中需慎重考慮的重要量紀情節。被調查人有直接或指使他人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明人及上述人員的家屬進行侮辱、誹謗、誣陷、威脅、圍攻、毆打以及其他形式打擊報復;直接或指使他人出偽證、不出證,隱匿、篡改、銷毀證據,或嫁禍于人;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騙、威脅、賄賂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證據,或唆使知情人變證;直接或指使他人與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況,訂立攻守同盟,對抗檢查或進行反調查等妨礙組織審查行為的,應重點寫明。
六、處理建議。要依據違紀的事實、性質和有關人員責任、態度,對照黨紀條規及相關政策規定,提出恰當、明確、具體的處理意見,并寫出相應的根據。主要包括:(1)黨紀處分意見,應寫明處分種類。如被調查人系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公務員,本應給予、但未建議給予其撤職處分的,應一并寫明受處分后擬安排擔任的非領導職務層次(退休待遇)。(2)其他處理意見,如需追究被調查人刑事責任或其他紀律責任以及需提出行政處罰建議的,需依法終止被調查人人大代表資格或撤銷其政協委員資格的,應一并寫明。(3)涉案款物處理意見,應詳細寫明建議對涉案款物作出收繳、責令退賠或發還等處理的意見。
另外,如系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案件,可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起草調查報告,主要包括:(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2)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5)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調查報告須由調查組全體成員簽名。但有的案件調查組人員較多,又下設綜合組、談話組和若干外查組等,相互之間分工明確,某一外查組客觀上可能并不掌握其他外查組負責調查的違紀問題相關情況,在這種情況下,調查組全體成員參與討論調查報告既不可行、又沒有必要,故一般可由調查組組長召集各組組長集體討論,并在調查報告上簽名??紤]到談話組同志直接向被調查人談話調查,掌握情況較為全面,有條件的,可讓談話組其他同志一并參與討論。
需指出的是,有的案件比較復雜,調查組在討論案件性質、有關人員的責任及處理建議時,可能會意見不一。在這種情況下,調查組內部應再進行深入討論,使大家的意見盡量統一。如經過反復討論仍有較大分歧,按調查組組長的意見寫出調查報告。而鑒于調查組成員都直接參與了案件調查工作,對案情較了解,其不同意見對案件審理部門和紀檢機關領導同志在審理或處理案件時有一定參考價值,故應當在報告中對不同意見作適當反映,或另寫出專門材料反映。
需要注意的問題。
準確把握調查報告定位。調查報告擬認定的違紀事實,不得超出與被調查人見面的違紀事實材料內容。調查報告是一種只限于紀檢機關內部運轉的審查辦案文書,只代表調查組及承辦案件的案件檢查部門意見,不代表所在紀檢機關意見,不宜直接向紀檢機關以外的其他機關或部門發送,也不宜作為會議材料提供給本級紀委常委會審議,以免誤導集體決策。案件審理部門提請本級紀委常委會審議的案件審理報告,如不同意調查報告的部分或全部內容,并經本級紀委常委會審議同意的,原案件調查報告歸檔備查,不再修改。
及時做好情況通報工作。被調查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對被調查人的違紀事實、歷史情況及現實表現,往往有比較清楚和全面的了解,為進一步完善調查報告,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調查組可將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向被調查人所在單位黨組織通報,并征求意見。實踐中,一般是由調查組口頭向被調查人所在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通報情況,且不得要求被調查人所在單位黨組織根據通報內容,組織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對被調查人的黨紀處分,不得要求被調查人所在單位黨組織書面向調查組所在紀檢機關報告其處理意見和建議。
高度重視實名舉報反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對署真實姓名的檢舉人,調查結束后,調查組應向其口頭通報所檢舉問題的調查結果并征求意見。對案情需保密的,應要求檢舉人不得泄密或擴散。根據工作需要,也可在案件審理部門經審理并提請本級紀委常委會審議后,再適時反饋舉報人。
此外,對被調查人同時違反黨紀政紀的,調查組只需起草一個案件調查報告,需給予被調查人黨紀、政紀雙重處分的,應分別寫明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具體意見及法律法規、黨紀條規依據。需注明密級的案件調查報告,應在首頁的左上角標注密級。
本院受理離婚案件數量每年遞增,且增幅較大。20xx年受理離婚案件300件,同比上升8.7%;20xx年333件,同比上升11%;20xx年352件,同比上升5.9%。
2、原告年齡分布。
離婚案件當事人平均年齡逐年降低,婚齡逐年縮短。根據調研數據,離婚案件原告多分布在30歲至45歲之間,占比56%。30歲以下和45歲以上的原告比重相對均衡,均為22%。從年齡結構看,22—35歲人群是離婚主力軍,36—50歲年齡段是婚姻相對平穩期,50歲以上人群離婚率上揚。結婚未滿一年的占15%;結婚1至3年的占12%;結婚3至5年的占31%;結婚5至10年的占33%;結婚10至20年的占7%;結婚20年以上的占2%。
3、訴訟主體。
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比例大。原告的男女比率為39.4:60.6,女性起訴人數超過男性的1.5倍。其中,原告為80后的離婚案件中,女性比重是男性的6倍多。但是,在45歲以上的年齡層,男性起訴的比重反彈,為14.6%,接近女性起訴的兩倍。
4、起訴理由。
起訴理由比較集中,多為性格和經濟方面的原因。因性格不合提起離婚訴訟的案件有201件,因家庭暴力的有47件,因工作生活原因導致長期兩地分居的有35件,因小孩撫養教育觀念不統一的有12件,因被告患有婚前不應結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的有9件,因被告有賭博、吸毒、醉酒等惡習且屢教不改的有18件,因婚后未孕導致影響夫妻感情及家庭關系的有7件,因閃婚而導致雙方溝通了解不夠的22件,因家庭瑣事爭吵的有61件,因婚姻外遇的有74件,因被告無收入來源、經濟壓力大的有4件,因被告擅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有8件,因婆媳關系不和導致夫妻感情不睦的有2件。
值得注意的是,因性格不合已經成為原告主張解除婚姻關系的首要原因。這種現象的出現與《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中“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規定有直接關系,導致在沒有法定解除婚姻的情形的條件下,性格不合成為主張感情確已破裂的主要理由。但是,由于性格不和在詞義上具有高度抽象性和概念性,也具有涵蓋其他法定離婚理由的包容性,這導致對性格不和的判斷、衡量缺乏相應的標準,進而造成了司法認定之難。
5、一審結案方式。
一審結案方式主要為判決、調解和撤訴,具體情況為:法院調解離婚106件、調解和好47件、撤訴123件、判決不準予離婚142件、判決離婚79件、駁回起訴3件。
4、適用程序。
離婚案件中大量適用的是簡易程序,占比57.3%。一些離婚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尤其是婚姻關系維系時間較短、沒有生育小孩的案件,往往適用簡易程序有利于便利當事人訴訟,早日解決婚姻問題,也有利于節約訴訟成本,符合訴訟經濟的要求。但是,對于離婚案件不能簡單地一刀切,不能不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單純地為了早日結案而適用簡易程序。特別是,目前離婚案件呈復雜化的趨勢發展,牽涉到財產利益分配、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家庭暴力、婚外情、賭博、吸毒等離婚理由的認定等,如果草率地適用簡易程序將不利于案件事實的查明和爭議焦點的辨析。因此,在審理離婚案件中,要科學合理地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采取科學合理的適用程序。
1、婚戀觀日趨自由,婚姻的人身依附性趨小。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老百姓的經濟能力增強,更敢于追求自我,婚姻自由也成為當下的宣言。追求婚姻自由和期待婚姻能給自己更好的發展平臺成為時下青年男女擇偶的首選。特別是,女性職業化趨勢的明顯加強,婦女地位明顯提高,越來越多的女性已經實現了經濟獨立和自由,改變了以往依靠婚姻維持生活的心理,擺脫了婚姻對人身依附性。同時,在當時下的現代文明時代,社會認識、人們思想觀念迅速轉變,離婚不再遭到社會較低的社會評價,離婚不再被認為是不光彩的事情,社會開放,人們享有婚姻自主權,“婚前性行為”、“試婚”、“好聚好散”等現象也早已是司空見慣的事。越來越開放的婚姻觀也改變了傳統婚姻模式,特別是夫妻財產約定制的流行,個體性被放大,婚姻對夫妻的實際影響越來越小,當事人對婚姻的經濟和人身的依附性也越來越小。當婚姻關系不能滿足自我的需求時,離婚便成為一種解脫的選擇。
2、法制意識加強,離婚手續簡化。
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推進,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老百姓知道并且善于利用法律手段處理問題和維護權益。作為社會的基本關系之一的家庭關系自然也受此影響,當遇到家庭問題和矛盾時,法律手段往往被運用。但是,這導致了一個問題:由于婚姻案件的門檻低、訴訟費用低、起訴便利,原告往往在并沒有窮盡其他救濟手段的情況下即提起訴訟,這會造成部分司法資源的浪費。同時,新的《婚姻登記條例》頒布實施后,簡化了離婚登記手續,國家不再干預個人的私生活,消除了當事人的諸多顧忌。
3、溝通不足,性格不合成為婚姻的最大殺手。
近年來,閃婚的現象與日俱增,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在沒有長期的.有效溝通和相互了解的情況下就輕率結婚,到婚后才發現生活方式、價值觀念不一致,導致摩擦不斷、爭吵不休,進而造成閃離的現象頻發。此外,因工作、學習、感情等主客觀原因導致長期分居也容易造成夫妻交流的減少和感情的疏遠,而城市生活的誘惑,以及外在社會監督的弱化,使外出一方對夫或妻的情感有所淡化,對感情基礎本來就薄弱的夫妻而言,這種時間和空間的分隔和情感上的隔閡一旦形成,就不可避免會導致婚姻的破裂。
3、工作生活壓力大,導致婚姻危機四伏。
隨著社會的重大變革發展,高科技、便利的交通和通訊等工具的出現,使得家庭的活動范圍大大擴展,人們的交往頻率、交往范圍大大增大,新鮮事物層出不斷,打破了原有的觀念和舊的道德規范,同時由于人們工作生活壓力的增大,以期尋求刺激來緩解工作生活壓力的人不在少數,一部分人受花花世界的影響,癡迷于不法“娛樂”場所、陷入或“網戀”中,其人生觀、價值觀發生變化,無法抵御物欲的侵蝕,婚姻觀念的轉變給第三者插足提供了條件和機會,便產生婚外情或第三者插足導致婚變。
婚姻關系是否和睦融洽直接關系家庭中每一個成員的生活環境,特別是對于正處在人格和性格培養期的子女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國內外相關研究表明,生長在父母不健全、不健康、不幸福的婚姻家庭中的孩子,更易發生犯罪和焦慮、抑郁、敵對、報復等心理障礙問題。因此,法院應該從維護家庭和諧穩定的角度出發審慎處理離婚案件,切實維護好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同時,婦女作為婚姻中相對弱勢的一方,在審判中應根據案件事實和具體情況予以相應的照顧,維護婦女合法權益。
1、重視調解職能,慎重判決準予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在推崇“以和為貴”傳統美德的當今社會,調解是一種有效且能兼顧雙方利益的糾紛解決方式。同時,調解也是法官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因此,在審判離婚案件中更應當認真貫徹落實“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將調解工作貫穿于離婚訴訟全過程,庭前組織調解、庭中著力調解、庭后不放棄調解,努力窮盡各種調解方式方法,多做夫妻雙方的教育疏導工作,不宜過快判決不準予離婚或未經有效調解既逕行判離。對尚有和好希望與可能的婚姻,要盡量調解和好,避免因為訴訟的激烈對抗而加深夫妻間的感情裂痕。對于難以達成調節的,要正確把握離與不離的尺度,若無確實充分的證據不得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同時,對于離婚率較高的人群,有些當事人也并非感情完全破裂,多數是因誤解、一時錯誤、溝通不足而使對方產生離婚情緒,法官應多加強“背靠背、面對面”的工作,促進家庭矛盾的解決。而對于感情基礎差,婚后又長期分居的群體,大多是因為時間短,接觸少而產生的離婚思想。對于此類問題案件,應當加強對離婚當事人的訴訟引導,避免因沖動而加劇感情不合。對于非因感情確已破裂,維系夫妻感情對雙方當事人和小孩確實都沒有意義的案件外,其他離婚案件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疏導、說服,化解家庭矛盾,給予當事人“冷靜期”,以促進家庭關系的修復和改善。對于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希望與可能的,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時,應及時公正處理,使雙方好聚好散。
2、對婦女適度傾斜照顧。
婦女在社會中相對處于弱勢地位,在婚姻中受到的傷害也相對較重,在合法的基礎上適當照顧女方,體現了司法的關懷。法律并不是冰冷無情的評判工具,而是追求實質公平公正的保護機制,具有司法正義的精神內核。離婚時在財產處理上,原則上均等分割,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情況,大部分婦女的經濟條件同男性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婦女為家庭往往做出了更大的隱形貢獻,適度照顧婦女的利益,按照優先照顧婦女兒童利益的原則給予婦女適當補償,保證婦女不因經濟問題而影響其正常行使離婚權利,避免婦女因婚姻家庭的破裂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甚至生活陷入絕境是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的。
3、加強對離異家庭子女的保護。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不僅要考慮子女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還要做好父母雙方的法制教育,非撫養方及時支付撫養費,撫養方尊重另一方的探視權,使子女能夠感受到父母雙方的溫情,雙方相互監督,減少對子女合法利益的侵害。建議可以與離異家庭、子女就讀的學校建立聯系卡,實時回訪溝通,了解子女生活學習情況,及時制止對子女利益損害情況發生,使法院的審判工作得以延伸,更好的保護離異家庭子女,防止其成為問題少年。
4、加強對婚姻無過錯方權益的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8條的規定:“在過錯離婚損害賠償中,過錯方配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比嗣穹ㄔ涸趯徖黼x婚案件時將此規定作為對有過錯對無過錯方所造成的損害程度以及婚姻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的依據以決定賠償的數額。但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將該損害賠償限制于金錢上的賠償,對于過錯方難以起到足夠的威懾作用,略帶隔靴撓癢之尷尬。因此,要從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雙管齊下予以懲罰,才會讓侵害方在婚外不忠行為前懸崖勒馬,讓未犯者對婚外不忠行為敬而遠之。同時,無過錯方在舉證證明上往往存在舉證難的困境,因此,在能提出過錯方的過錯行為之線索的情況下,有必要對過錯行為的取證權限適當放大,對一些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法院應適當擴大依職權調查取證的范圍,以實現無過錯方的權利。
了解企業工傷認定的現狀,對工傷激增的原因及工傷結案的情況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運城市xxxx公司職工。
:xx月xx日我在運城市xxx公司,通過與人力資源部、安全環境部以及車間現場與職工口頭交流,調查發現工傷事故頻發,工傷認定案件爭議較大。
:運城市xxxx公司。
:工傷認定行政案件的快速增長意味著工傷事故在大量產生,工傷認定的行政訴訟和工傷賠償僅僅是事后的權利救濟,其審理的公正與高效固然重要,但都不如從源頭上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更有積極的社會意義。
前言:我于5月10日至7月10日在運城市xxxx公司就職工工傷認定案件問題做出調查,筆者發現,如何進一步保障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勞動者的待遇水平,已成為當前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令人深思。本文將重點分析其中幾個較為普遍發生的法律問題,希望對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障問題有所借鑒和啟迪。
我國的工傷認定制度建立于20世紀50年代中期,195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是建國后第一部專門性的涉及工傷認定方面的法律。從建國后到改革開放之初,由于當時經濟結構單一,政企不分,企業承擔了大量的社會職能,因此是否構成工傷是由企業進行認定的,并主要由企業給予相應的工傷待遇,形成國家調劑與企業責任相結合的模式。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進一步擴大了工傷保險的范圍,隨著20xx年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出臺,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工傷保險體系。20xx年至20xx年,我區法院受理該公司工傷認定行政案件8、15和29件,案件數量增長幅度較大,遠遠高于同期行政案件增長的速度。
1、該公司共有職工五百余人,龐大的勞動者群體,不可避免地會發生大量的勞動爭議,從而引發越來越多的行政訴訟案件。
2、企業在追求最大利潤的同時有時忽視對勞動者的安全保護,使得工傷事故頻頻發生,導致工傷賠償案件的數量激增。而工傷賠償糾紛的完結離不開對工傷的認定,由于有關工傷認定條件的法律規定比較抽象,而傷亡事故發生的情形卻千變萬化,造成勞動行政部門在進行工傷認定時標準不易把握,當事人對工傷認定結論爭議較大。另外,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利益相對,不論勞動行政部門作出何種工傷認定結論,總有一方當事人會提起訴訟。
3、某些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從企業的角度看,不少企業只圖抓生產效率,不重視企業的生產安全,既忽視對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也缺少安全生產防范措施和制度建設。
4、勞動者的維權意識逐漸增強。隨著我國法制環境的逐步改善,法制宣傳活動的深入開展,勞動保障部門和法院救濟勞動者實際案例增多,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日益增強,在發生事故以后,越來越多的勞動者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
1、認定結論的事實證據不足。在不少案件中,行政機關未能充分核實相關證據,未能嚴格把握“用人單位否認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這一原則,在缺乏充分事實證據的情況下就做出事實認定結論,導致被法院判決敗訴。
2、認定程序違法。少數工傷認定行政機關執法水平不高,程序不夠規范,包括沒有履行好相應的告知義務,沒有進行必要的證據審核,超過法定期限作出認定等情形。
3、判斷標準與法院不一致。工傷情形復雜多樣,認定結論標準不一。雖然《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用列舉方式規定了可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若干種情形,但從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情況來看,工傷情形遠遠不止這幾種。有的是法律規定所沒有涵蓋的,有的是法律原則規定下尚未具體明確的。由于現實生活中工傷情形的復雜多變、千差萬別,再加上現有法律規定的不完善、不具體,使得在工傷認定和案件審理過程中,職工、用人單位、勞動行政部門以及法院雖然對傷亡事故的客觀過程并無異議,但對該傷亡是否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認識不一。
4、從工傷認定行政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工傷保險制度存在的若干問題,工傷認定的模糊地帶較多,認定標準難以統一。不同的勞動行政部門對相類似的傷亡情況可能會作出截然不同的認定結論,不同的法院對相類似的認定結論也可能會作出截然不同的裁判結果。比如職工未經單位安排或受人邀請,擅自操作他人負責的機器而受傷,有的行政機關和法院認為只要職工從事的工作無損于用人單位,就可認定為工傷,而有的行政機關和法院卻認為職工從事的不是本職工作,不應作工傷認定。又如職工在上班期間中擅自外出干事造成的傷害,應不應該認定為工傷,法律規定與現實生活的'差距,加大了案件承辦人對法律理解適用的自由空間,也造成了當前工傷認定及案件審理的難題。
一、抽象,比如對什么是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法律并未明確規定,這就給具體案件的承辦人主觀上理解和適用法律留下了較大空間。當行政機關與法院對案件的事實認定與法律理解不一致時,就會造成行政機關敗訴率居高。
1、轉變工傷保險立法的指導思想,將現行工傷保險制度的消極、被動經濟補償的指導思想,轉變為積極主動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這樣既可以有效地保障勞動者權益,也可以降低社會成本,減少工傷保險支出,減輕企業的負擔。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一方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常態化的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把其落到實處,同時還要加強勞動監察和加大工傷保險金的收繳力度,確保用人單位按時、足額地為職工交納工傷保險金,使工傷保險救濟能切實兌現。另一方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準確、合法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落實工傷保險待遇,避免不必要的訴訟案件發生。
3、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的力度,對企業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促使企業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采取強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改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要求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將督促落到實處,對于出現工傷事故較多的企業,直接追究其負責人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同時在制度上對安全生產條件達標的企業給予一定的激勵。
4、加強對職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的意識,加強職工的安全學習,確保持證上崗,按章操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工傷事故的發生率。
5、切實保護勞動者的休息權利。我在調研中發現,相當部分的工傷事故是由于勞動者疲勞操作造成的,因此,確保八小時工作制的落實,嚴格限制超時加班,保證勞動者合理的休息權。
25月18日,宣州區執法人員在對位于梅西路西林二村b棟17號的xx市華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注冊資本金異常變動,隨做了現場檢查筆錄,在進一步的調查中發現,該公司存在涉嫌出租營業執照的行為,經請示批準立案調查,辦案人員于5月20日,對公司法定代表人進行了詢問調查,提取了相關證據,制作了談話筆錄,現調查終結,匯報如下:
xx市華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成了日期:20xx年3月3日,住所:xx市區西林二村b棟17號,法定代表人:楊大松,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號:3425000xxxxx,經營范圍:室內外裝飾工程設計、施工;門窗制作、安裝;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水電安裝;廣告設計、制作、發布;以下限分公司經營;家具生產、銷售。注冊資本金:六十萬元整。
20xx年3月3日,楊大松與吳成蘭共同出資60萬元,分別占出資額的75%、25%,注冊成了xx市華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從事室內外裝飾工程設計、施工;門窗制作、安裝;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水電安裝;廣告設計、制作、發布;以下限分公司經營;家具生產、銷售的經營活動。公司成了后,當月的.7日,楊大松又將公司承包給程紅福經營,并將公司的資金60萬全部交由程紅福操作,由楊大松本人掌管賬目,并約定從經營的利潤中提取8%-10%歸公司所有,程紅福負責公司的運轉費用。由于經營不善,二人所協議之事,于7月底終不歡而散,以上事實,楊大松本人均予以確認。
證據一:現場檢查記錄一份(證明檢查中發現的情況);。
證據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證據三:談話筆錄一份(證明違法事實及經過);。
證據四:承包協議一份(證明違法事實的存在);。
證據五:當事人給承包人的資金轉賬單復印件一份(證明承包經營的存在)。
當事人自公司成了后,未按公司法的規定正常經營,反而以承包的方式將公司營業執照出租給程紅福經營,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64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規定,屬于擅自出租營業執照的行為。
當事人沒有對以上事實提出異議,因為不懂,并且該行為已經終止,請求從輕處罰,鑒于上述情況,依據《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三條,建議對當事人從輕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77條“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的規定,并建議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處罰如下:
罰款人民幣10000元整;。
委托理財糾紛案件是一種新型的民事案件,在審判實踐中還存在著很多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根據上級法院的安排,我們近期對泰安市兩級法院審理委托理財糾紛案件的情況進行了專項調研。我們采取走訪、統計、研討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專題調研,走訪了駐泰三大證券公司,召開了有資深律師、證券界人士參加的座談會,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本調查報告。
(一)我市兩級法院受理委托理財糾紛案件的基本情況。
截至20xx年3月,我市兩級法院共計受理委托理財類案件6件,其中,委托買賣股票糾紛1件,因委托理財合同而引發的財產關系損害賠償糾紛2件,一般委托合同糾紛2件,信托合同糾紛1件。在這6件案件當中,已經審結的2件,正在審理的4件。
(二)委托理財合同糾紛案件的特點及問題。
通過調研,發現我市委托理財糾紛案件總體上呈現以下特點:
1、案件的數量較少但標的較大。從案件總量上看,與全省其他地市相比,我市兩級法院受理的委托理財糾紛案件數量較少,但是,該類案件總標的達到1.65億元。
2、案件多發期在20xx年之后。在6件委托理財糾紛中,只有泰山區人民法院受理的1件委托買賣股票糾紛系發生于1996年,其余案件均發生于20xx年之后,這是由于股市長期低迷,在20xx年前后發生的一些委托理財合同中約定的收益無法兌現,導致當事人發生糾紛,從而成訟。
3、案由較多,不統一?,F在委托理財糾紛并沒有統一的類案由,我市法院受理的此類案件,在確定案由時也不統一,如有的定成委托買賣股票糾紛,有的定成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有的定成信托糾紛,還有的定為一般委托合同糾紛。
(三)在審判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2、審判委托理財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不足,判決缺少統一尺度。由于實踐中對委托理財合同的性質仍存在較大爭議,加之委托理財合同與合同法規定的有名合同均不甚相符,在現行法律法規中很少能找到適用于此類合同糾紛的法條,加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
委托理財的概念,在實踐中比較模糊,不夠清晰。而由于委托理財現象比較復雜,因此對概念的界定,實際上決定著法院受理委托理財糾紛案件的范圍。因此,委托理財的概念是我們首先需要予以明確的。有人提出將委托理財定義為客戶將其資金交付給管理人并由后者將該資金投資于證券、期貨等交易市場或者以其他金融形式進行管理,所獲利益由雙方按照約定進行分配或者由管理人收取管理費的活動。這里強調金融性質顯然是從委托投資的對象及管理方式而言,而非指委托投資的主體,并排除了非金融性的經貿、實業投資及其委托管理。所以,這一概念沒有涉及現實中大量存在的將國債、股票或期貨合約等作為合同標的的情況,因此有些偏頗。還有觀點認為,委托理財是委托人與受托人約定,由委托人將其所有或募集的資金、證券等金融性資產交由受托人掌管,并由受托人在證券、期貨等金融市場從事營利性投資經營活動,以獲取經濟利益的`行為。委托理財活動必須在證券或期貨經營機構開設資金賬戶,通過證券或期貨經營機構方可進行。這一概念基本上揭示了委托理財的實質,但卻忽略了現實當中存在的以實物資產作為理財對象的情況。
我們認為,委托理財,實質上是一種投資委托管理或資產委托管理的行為。嚴格地說,“委托理財”并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概念,而只是金融業界的習慣用語。作為一個約定俗成的用語,它包含了現實生活中各種各樣的委托理財現象。委托理財合同有廣狹二義。廣義的委托理財合同泛指委托人將其擁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的金融資產和非金融資產(如不動產)委托給受托人從事投資管理活動的合同;而狹義的委托理財合同僅指委托人將其擁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的金融資產(如貨幣、票據等)委托給受托人從事投資管理活動的合同。以受托資產的種類為標準,委托理財可分為金融性資產的委托理財和非金融性資產的委托理財。金融性委托理財合同糾紛,是指因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委托人將其資金、證券等金融性資產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證券、期貨等金融市場上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組合投資、管理活動所引發的合同糾紛。我們所說的委托理財糾紛,就是指的此類糾紛。
區公安分局被評為全省“三基”工程建設先進集體和全省執法質量優勝單位;開發區公安分局也被評為全省執法質量優勝單位。我們認為,我區的社會治安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圍繞全國“會議”、北京奧運會和村級換屆選舉等重點事件和敏感時期,加強對重點人、重點事、重點物的排查和控制,認真做好風險評估、預案演練等相關工作,并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建立重大群體性的事件隱患專案經營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及時化解、預防和處置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確保社會政治穩定。
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分子的“嚴打”高壓態勢。區公安分局破獲刑事案件2898件,同比上升4.55%,其中破獲毒x犯罪案件165件,同比上升13.79%;查處治安案件5159件6028人次。開發區公安分局破獲刑事案件928件,同比上升4.04%;查處治安案件2590件,同比上升58.4%。兩個公安分局共破獲命案7起,破案率達100%。
深入實施“實效大防范”工程,扎實開展“平安大行動”,建立點、線、面相結合的巡防機制,不斷深化“三基”工程建設。加強外來人口管理,全區外來人口登記率達93%以上。繼續完善群防群治機制,大力實施社會科技防范“天網”工程,實行人防、物防、技防三結合,確保社會治安穩定。
認真落實從優待警、從嚴治警措施,嚴格按照隊伍正規化管理的要求,深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大練兵、大接訪等活動,不斷提高民警素質,確保了隊伍的清正廉潔。全年沒有發現干警有違法違紀行為。
我區的社會治安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存在的問題也比較多,面臨的困難不少,總體形勢仍比較嚴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雖然通過公安機關開展“首季攻堅”、“四整治一攻堅”等專項行動,各類嚴重刑事犯罪苗頭有所遏制,發案總量有所下降,但總的來說,刑事治安案件依然偏高。2008年,全區(包括開發區)共立刑事案件7669件,受理治安案件14863件。尤其是侵財型案件呈上升趨勢,僅2008年11月區公安分局所立的618件刑事案件中,“兩搶”案件有35件,同比上升45%;入室盜竊案件有276件,同比上升20.6%。同時,青少年違法犯罪有增無減,黃、賭、毒等案件明顯反彈,利用高科技手段實施詐騙愈演愈烈。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社會利益格局的調整以及當前金融危機的影響,各種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進一步凸現,對社會穩定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和沖擊。其中,因征地拆遷、鄰里糾紛、復退軍人待遇、非正常死亡、勞資糾紛等矛盾和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尤為突出。據調查,2008年1-11月,全區共發生5人以上集體上訪事件達141批次,涉及人員達1655人次,同比分別增長74%和49%。
流動人口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管理工作僅僅停留在登記上,在動態管理上沒有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出租房屋管理還不夠到位,公共場所管理較為薄弱,特別是對網吧、酒吧、發廊等娛樂場所的管理,由于涉及多個部門,尚未形成合力。群眾工作基礎薄弱,治保調解組織的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另外,由于個別部門和單位領導認識不夠到位,資金投入不足,監控設施覆蓋面不廣,也削弱了社會治安防控能力。
從已發生的涉林案件看,具有以下特點:
一、濫伐林木數量大,森林資源破壞嚴重。少則超指標濫伐數十立方米,多則超指標濫伐數百立方米。如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系縣扶羅鎮常委副鎮長,分管經貿林工作。20xx年11月至20xx年7月間,姚在經營并兼任縣振扶開發公司法人期間,因開采重晶石礦需要木材撐洞和做礦架等用,于是利用職務之便,采取“先上車后補票”或“不補票”的辦法,先后委托礦農在蒙沖蓋林場鐵巖山、黃爪灣、仙人坡肢、蒙沖灣等11處山場采伐了云溪要八孟組、老田組的、講溪組的、岑墳組的、皂溪村利寨組的、樂組的、鐵榜組的及丈溪村的與鎮企業辦聯營的股份林場杉木823侏。經聘請林業工程師鑒定,該823侏活立木蓄積121.9015立方米,扣除有證部分杉木活立木蓄積29.2308立方米,超伐杉木活立方蓄積92.9707立方米,計濫伐林木價值30020元。
二、發案村多為偏遠山村。這些地方交通不發達,經濟落后,群眾經濟來源是“以農為主,靠山吃山”,傳統農業模式典型。山區立地條件差,發展經濟受制約,而森林資源相對豐富。
三、森林失火案件增多,多發在清明節前。近幾年氣候等方面的原因,森林失火案件增多,造成毀林面加大,給集體帶來了較大的損失。如被告人吳代學于20__年4月4日下午五時,進到獅馬沖的責任田將一個星期前吹田坎時砍下來的柴草歸堆在水田坎邊,并堆在一起,用隨身帶去的氣體火機點燃雜草。結果造成森林失火,過火林地面積276畝,燒毀林木蓄積393立方米,燒毀幼林6500株,直接經濟損失達52140元。
四、絕大部分法律意識淡薄,林業法律法規知識欠缺,對濫伐林木的嚴重后果認識不足。濫伐林木案件中,有的涉及村組干部,有的涉及鄉鎮領導,他們均認為超指標砍伐不要緊,林業站發現了最多罰點款,或者認為為了村組或鄉鎮集體利益超指標砍伐一點林木只有這么大的事。更有其者,有的對超指標濫伐林木的認識到了離譜的境地。如有人認為樹是村集體的,自己有權砍自己的樹,不管林業部門的事,對林業部門工作人員的制止置若罔聞。有的因涉林犯罪被逮捕后,感到非常納悶,并質問辦案人員其為了集體的利益,為何要其個人承擔責任。如被告人楊清權,系縣茶坪鄉林業工作站站長,于1999年10月至20xx年9月期間,多次組織村民無證砍伐鄉管林木,執法犯知法,共濫伐林木675株,于20xx年以濫伐森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2萬元。
涉林案件增多的原因。
一、林業管理人員的瀆職行為助長了涉林案件。一方面,林業管理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不按操作規程辦事,在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不了解采伐地點資源狀況,把采伐地點定得不具體,甚至只規定到村到組,無法進行作業設計或根本不搞作業設計,造成采伐混亂。另一方面,林業管理人員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沒有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不檢尺,有的甚至連砍代現場都不去,任由村民砍伐,直到木材運輸檢尺后才知道已超砍。
二、執法欠力度,打擊不到位。由于諸多原因,林業公、檢、法的經費始終沒有解決,辦案費用均是自理,并有創收任務,因此,嚴重存在“以罰養警”現象。致使對犯罪分子打擊不力,處罰不到位。相當一部分案件被林業公安以罰代刑消化,起訴到法院的案件也因經濟利益的驅動,絕大部分犯罪分子被從輕處罰,其中更多的是被判處了緩刑。根本起不到“殺一儆百”的作用,致使村組干部濫伐林木案件屢屢發生。
遏制涉林案件的對策。
一、法律宣傳要深入,形式要多樣化?!渡址ā冯m已實施十多年,但在廣大農村尤其是偏遠山區,群眾對該法的內容知道得少,只知道有這么個法,對違反該法要受何種處罰,缺乏足夠的認識。因此,有關森林的法律法規的宣傳要進一步深入,不要停留在拉拉橫幅、寫寫標語的形式上,而要深入到村、到組、到農家,形式多樣化,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林業政策和法律法規。同時可以采取到鄉鎮,到林區集中公判一批涉林犯罪分子的作法,以案說法,以案宣傳,用群眾身邊的事身邊的.人教育群眾,必然會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保障辦案經費到位,加大打擊力度。由于辦案經費緊張,裝備落后,辦案手段原始,不僅嚴重挫傷了廣大林業政法干警的工作積極性,而且產生的一系列后果,有油水的案件爭著辦、無油水的案件不辦、拖著辦或查而不力。查辦的案件大部分不是被消化了就是交了錢被從輕處罰。因此要努力保障辦案經費,以便充分調動林業政法干警的工作積極性,加大打擊犯罪分子的力度,嚴肅執法,杜絕以罰代刑,以費代刑的現象,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從快從嚴,懾于政法部分的威力,濫伐林木的現象必然得到遏制。
三、加強林政管理,強化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加強林業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培養,加強林業部門的干部隊伍建設,使林業部門的工作人員做到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定規程操作,依法發放采伐許可證,加強林木采伐的監督管理,嚴格檢尺制度,從源頭上堵住濫伐林木的發生。同時,林業主管部門對林業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不護短,依法嚴懲,確保林政管理到位,工作人員盡責,防止濫伐林木的發生。
四、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提高防火意識。森林失火多發生在鄉村,多發在邊遠村組,且時間多集中在清明節前。因此,宣傳工作要到位,要細致,采取走村串戶地進行把工作做扎實,對重點戶要跟蹤督促。此外,還要重打擊,對造成影響大,損失大的犯罪嫌疑人要從嚴查處和懲治。
xx是一個總面積2391平方公里的農業大縣,全縣總人口130.5萬人,其中農村人口113.2萬人。近年來,縣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逐年增加,20xx年,全年受理離婚案件648件,占民事案件數的39%,占全院受理案件數的19.6%。今年1至9月份,共受理離婚案件557件,占民事案件數的39.8%,占全院受理案件數的22.1%,比去年同期增長了29件。離婚案件占全院各類案件之首。
上述案件,農村離婚案件占85%。農村大量離婚案件的產生反映出許多深層次的社會問題,不能不引人民法院、民政部門、農村基層政權組織、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及社會各界的關注,對新時期正確處理農村婚姻家庭問題提出了許多新課題。近期,我們隨機調閱了20xx年以來100件農村離婚案件的卷宗,從中分析并總結出一些帶有共性的特點、成因,并針對實際情況提出了一些解決問題的措施。
(一)一方當事人多為外出打工的農民。在抽查的100件案件中,這類案件占到85件。這些當事人一般集中在春節前后打工回鄉過年、省親期間到法院起訴離婚。從20xx年1月19日至2月9日21天內,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的人數達120人,審查后能夠受理的117件,占同期各類案件受理數的'87%,呈現出一枝獨秀的情形。其中的2月9日一天受理離婚案件達到31件,創下我院歷史新高。
(二)女性作為原告主動提出離婚的比例較大。百件案中有96件是女性作為原告起訴離婚的。其中外出打工的女性是39人,丈夫外出打工的41人,夫妻均外出的5人。在外打工的女性大多收入相對比男性高,離婚后不會面臨生存困境,多不主張家庭財產權和子女撫養權,有的即使提出此類主張也不十分強烈,而要求離婚的態度相當堅決。不惜舍棄親情,放棄財產以達到離婚的目的。
(三)離婚當事人年齡小,婚齡短。從百件案件的統計看,離婚當事人的平均年齡為31.39歲,其中男性最低年齡為32.1歲,女性為30.6歲,年齡在40歲以上的當事人僅有12人?;辇g不足3年的38件,3年至5年的44件,5年至10年的12件,10年以上的6件,平均婚齡4年10個月,婚齡最短的只有90天。
(四)離婚當事人的文化程度較低。在百件案件的200名當事人中,小學或初中文化的占116人,而具有高中以上水平的僅有84人。
(五)離婚的理由有所變化。以前,婚姻案件中離婚的理由多為暴力因素所致,導致案件當事人感情破裂而離婚。目前,該類因素引起的離婚案件明顯下降,僅占3%。還有的當事人雙方婚前不認識,后經人介紹相識,而后結婚,因婚前無感情基礎,婚后沒建立很好的夫妻感情,無法共同生活,因而提出離婚,結束沒有感情的婚姻。
(六)案件審理難度增大。當事人一般是在深思熟慮、痛下決心后起訴離婚的。因此案件調和難度大。無過錯方對過錯方的過錯很難拿出確鑿有效的證據加以證明,加大了法院審理難度,使法院無法保護無過錯方的權益。百例離婚案件調解和好的僅有15件,調解離婚的46件,判決不準離婚的12件,判決準予離婚的27件。
較為正當理由。但通過調研我們發現,當前農村離婚案件形成的原因發生了變化,呈現出多因并存的局面,離婚理由的正當性也受到了挑戰。
(一)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使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比例加大。這是農村離婚率上升最主要的原因。地區是農業大縣,人均土地僅為1.2畝,經濟較落后,為尋找更加舒適的生活空間,受“淘金熱”的沖擊,大量青年男女紛紛外出打工。目前,全縣外出打工農民有25.6萬人,使成為我省勞務輸出大縣。由于與打工地的生存環境和生活條件的極大反差,有的已婚打工者思想發生蛻變,產生婚外情。在產生婚姻不忠,甚至已找到“下家”的情況下,女性想通過離婚達到“去舊迎新”的目的,一離了之。大多數女性主動提出離婚,均基于這一類原因。少數發起來的男性農民,飽暖思淫欲,在外面找情人或女秘書陪伴,漸漸喜新厭舊。但通常他們不主動要求與“妻子離婚,但長期不履行夫妻義務,對妻子、孩子、家庭不聞不問,迫使女方提出離婚,使女方成為“被動中的主動者”,而達到離異目的,這也是導致女性提出離婚增多的重要原因。如本縣找郢鄉42歲吳某,因丈夫在外地包工搞建筑與她人姘居長期不回家,又不往家寄錢,全靠她一人帶著三個孩子,耕種近十畝承包地,還要照顧兩位公婆,在生活的重壓和感情長期遭受摧殘的情況下,吳某被迫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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