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涉及到各個層面,包括政府、企事業單位,甚至是個人家庭都需要具備相應的應急預案。以下是一些應急預案的模板,您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進行適當的調整和優化,確保預案的實用性和適應性。
(1)項目部大型起重吊裝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
安全員:xx。
各專業工長:xx。
技術員:xx。
質檢員:xx。
值勤人員:xx。
值班電話::xx。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機關每年進行一次按大型起重吊裝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跌達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了并加強日常管理。
1、防大型起重吊裝事故發生,項目部成立義務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生產負責人及安全員,各專業工長為組員,主要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有理的進行搶救或處理,外包隊管理人員及后勤人員,協助副項目經理做相關輔助工作。
2、發生大型起重吊裝事故后,由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副項目經理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現場搶救。
4、事故后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為加強橋梁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提高起重吊裝作業應急處理能力,將起重吊裝作業因違章造成的'損失減至最低,保障國有資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橋梁起重吊裝作業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
2、吊裝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從事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3、橋梁就位后未采取固定措施摘鉤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橋梁就位后,應立即打上支撐,方可摘鉤。
12、卡環質量缺陷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起吊物件不設溜繩起重傷害一般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5、酒后作業起重傷害一般禁止酒后從事吊裝作業;
24、使用裂紋、變形的吊鉤、吊環引起車輛傷害,控制措施是班前檢查及時更換。
制梁場成立應急預防領導小組,由場長任組長(現場總指揮),設立應急辦公室及聯系電話,并成立現場搶救組、報警組、后勤組,分別明確人員組成及各自職責。
組長:全面領導應急預防小組的工作,總體協調各部門在緊急應變中的分工協作和響應中的統一指揮調度,對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調配。
應急辦公室:設在制梁場安質部,辦公室主任為安質部部長,具體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由現場搶救組、報警組和后勤組組成。
報警組:負責事故發生后撥打急救電話,人員緊急疏散和清點工作,并引導急救車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后向其介紹情況,協助緊急救護。
現場搶救組:負責事故發生后的人員及財產的現場搶救,在醫護人員到達之前,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緊急救護。協助醫療救護人員將傷員送至安全地點。
后勤組:負責應急響應中的財力、物力的調配,保證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并負責協助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1、事故發生后,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
2、事故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簡要經過;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由辦公室負責人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領導小組組長和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實施應急救援,并搞好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財產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最大限度地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為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的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落實應急救援組織,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和救援人員應按照專業分工,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及時調整確保組織的有效落實。
按照任務分工和事故的性質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指揮通訊、救護、搶修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各重點目標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按專業分工每年訓練一次,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常識教育。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和互救工作。
建立完善各項制度。
(1)值班制度,不分晝夜,只要施工,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有人值班。
(2)檢查制度,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及器具保管情況。每月檢查一次。
(一)、責任分工。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報警、指揮義務救援隊員組織人員疏散并疏通道路、迎接救援車輛;負責、組織義務救援隊員救助;領工員、安全員負責組織義務隊員在相關隊伍、部門的配合下根據預案實施救助并保護好現場;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現場工作人員疏散、人員緊急救助、通知醫院急救。
(二)、發現事故,報警階段。
1、主要報警方式:使用電話或其它方式向分公司和地方部門報告;
2、向120報警主要內容:
(1)、報警人部門電話號碼、姓名或身份;
(2)、事故發生的地點、部位;
(3)、人員傷勢大小情況。
(三)事故處理:
確認事故后,應立即做到:
現場人員迅速運用既有預案進行救援,并將實情報告給公司負責人;
工地負責人采用多種形式與現場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事件、事故的進展情況;
(四)、人員疏散、傷員救助階段。
確認事故后,應急領導小組發出疏散命令,義務救援隊員應立即通知現場作業人員進行疏散。
1、人員疏散及傷員救助。
(1)派出一名義務救援隊員組織有關人員沿安全指示方向疏散;
(2)阻止人員進入有危險的場所;
2、事故救援。
(1)在場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管理人員迅速組織救援,根據人員傷勢情況決定是否向“120”報警。
救援的原則:一是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則;二是先控制、后救援的原則;三是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1)撬棍工作時要承受較大的彎矩,選用時其形狀、大上應便于操作;不要用其它桿件替代,以免造成難以操作或折斷、壓扁、變形等。
(2)撬撥重物時,支點要選用堅固構件,不要用易滑動、易破碎或不規則物體,以免因打滑而傷人。
(3)高處使用撬棍作業時,其臨邊危險處禁止操作。防止撬棍滑脫,人體重心失控,造成人員墜落。
(4)使用撬棍時,不可隨意加長和松手,防止滑倒,掉落傷人,多人同時作業須有統一指揮。
2.滾杠。
滾江是人工搬運重物進行短距離運輸時,將重物與地面的滑動磨擦轉為滾動磨擦的圓形桿件。它可大大地減小重物與地面的磨擦力,但在使用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同一重物下所用滾江一定要保持規格一致,即直徑、長短、材質相同。滾江長度須大于重物底寬,且兩端應露出不少于15cm的長度。
(2)在擺放滾江時,應注意手的位置,當滾杠為鋼管時,應拇指在外,其余手指伸在管內以免壓傷手指。
(3)滾江在滾動時應注意觀察,發現有歪斜、偏位時應用大錘或撬棍撥正,嚴禁用手、腳直接與滾杠接觸。
(4)滾杠可用圓木、圓鋼、網管或鋼管內灌入砂子、混凝土做成。
3.手拉葫蘆(倒鏈)。
主要有wa、sh、sbl三種類型。起重量為0.5~30t,起升高度為2.5~3m,特制的量大起升高度為12m。這一起重工具,在施工中應用相當廣泛,使用中應注意的事項如下:
(1)手拉葫蘆必須按其額定起重量范圍使用,嚴禁超載。氣溫在—10℃以下使用時,起重量減半,操作時拉動環鏈不得過快、拉力要均衡,拉鏈方向始終應與鏈輪的切線方面一致。
(2)垂直吊物時,拉動環鏈的操作人員應站在葫蘆的側下方。接鏈人數可依據吊物輕重設置,最多不可超過4人。但在正常吊物中,若突然拉力增大,應先查明原因,不可盲目增加人力。
(3)起重前要認真檢查吊鉤、鏈條、齒輪是否完好,制動力矩是否有效。如傳動齒輪有裂紋、斷齒或齒厚磨損達30%應報廢;鏈環產生塑性變形或直徑磨損10%應報廢;制動力矩可采用試吊方法檢驗,認定確定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常作業。
4.絞磨。
絞磨是一種以人力為動力的卷揚設備。
這構造簡單,操作方便,只要推動推桿,鼓輪轉動,依靠鋼絲繩與鼓輪產生的磨擦力,帶動鋼絲繩即可牽引或提升重物。
在使用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絞磨需用地錨固定,用鋼絲繩鎖牢。絞磨前第一個鋼絲繩導向滑輪必須與鼓輪卷入的鋼絲繩在同一水平面上。
(2)鋼絲繩纏繞在鼓輪上的圈數一般為3~5圈,纏繞方法是拉稍繩頭在上,牽引繩頭在下,順序纏繞不準壓繩。
(3)絞磨轉動時,拉稍繩應隨之繃緊,即邊牽引起繃緊。拉稍力較小時可用人力,較大時可借助其它物體。
(4)絞磨應有制動設施。停止時應用別棍將鼓輪別住,將拉稍繩錨住,以防推桿受反作用力回轉傷人。
(5)應根據起重物的牽引力配備推桿和人力,人均推力可按150n(15kg)計算,其牽引力不宜超過5t,推桿人應用力平穩,精神集中,互相呼應。
為確保本項目的建、構筑物拆除工作安全有序運行。完善本公司對拆遷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及除應急救援工作,提高公司在處理突發事件時的反應能力,做好抗災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減少災害性天氣對建、構筑物拆除的影響和突發性事故的應急處理,迅速及時有序的開展事故的應急搶救工作,保證將事故的損失和影響減到最低限度?,F根據沙子口南姜項目拆遷地塊的實地情況以及公司各部門在拆遷工作中的管理職能,特制訂本預案。
一、事故類型危害程度分析及重、特大事故的分類。
1.事故類型:
因天氣氣候變化造成的災害性事故;因拆除活動中發生的坍塌、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等施工事故。
2.危害程度分析:
3)由于天氣等原因造成的自然災害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惡性事故。
4)垃圾清運過程中由于調度協調不當,導致的人員及車輛的混亂及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的發生。
3.重、特大事故的分類:
2)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傷,或者5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應急預案的基本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緊急處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協調一致,消除危險。
3.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2。
拆遷領導小組。
$2。
安全領導小組。
(總指揮)。
$2$2$2$2$。
(注:拆遷安全應急體系中的各職能小組組成人員由公司與村拆遷小組協商而定。)。
2.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拆遷領導小組職責:
n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n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n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n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n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n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議案順利實施;
n負責事故現場的搶救、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n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n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及后的聯系及情況匯報;
n負責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
3)各相應應急專業組職責:
n事故現場救護組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治療;
n事故現場保護組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n事故現場通訊組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訊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系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3.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集體配合、協同作戰;
3)各應急小組成員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應急搶險有關人員的通訊工具24小時開通待命,確保信息傳遞暢通,及時接受和傳遞各項指令。
4.$2$2$2$2。
事故。
發生。
$2$2$2。
信息判斷。
$2$2$2。
信息反饋。
$2。
$2。
應急行動。
$2。
事態。
控制。
$2。
應急恢復。
$2。
應急結束。
$2$2$。
指揮人員到位。
$2。
$2。
信息收集、聯絡、上報。
$2。
報警。
$2$2$2$2$2$2$2。
有關人員到場。
$2。
現場搶救。
$2。
醫療救護。
$2。
人員疏散。
$2。
信息傳遞。
$2。
應急避險。
$2$2$2$2$2$2$2$2$2$2$2$2$2。
擴大應急。
$2$2$2。
$2$2$2。
清理現場。
$2。
解除警戒。
$2。
善后處理。
$2。
事故調查。
$2。
總結。
$2$2$2$2$2$2$2$2$2應急救援指揮體系。
5.拆除工程發包單位應急組織與責任。
拆房發包單位根據市拆管辦應急預案,建立重特大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有主要領導任應急救援組織體系負責人,及時了解掌握重特大事故情況并向市拆管辦報告,同時協助施工單位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拆房施工單位應急組織與責任。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拆管辦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演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事故發生及時向市拆管辦及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全力以赴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前的準備工作。
1.協助落實拆除工程施工單位建立應急救援小組和救援預案的完善工作,加強房屋拆除工程現場的督查,防患于未然。
2.定期檢查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參加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管理。
3.規范拆除現場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管理,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清查并整改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隨時處理排除險情。
4.凡遇上青島市氣象臺發布風暴警報及其他影響施工的災害性天氣警報的,應急小組應做好防范準備工作,并監視天氣的發展趨勢。
6.接受區(縣)拆房管理部門的指令,協同完成各項搶險救災任務;
五、事故報告及處置措施。
1.$2$2$2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后,應嚴格地按照“及時報告并同時搶救傷員、避免事故蔓延、保護現場組織調查組進行現場勘查、分析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后,提出處理意見和寫出調查報告事故的審理和結案總結報告”的規定程序進行事故的處理。
2.重特大安全傷亡事故發生后,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部門報告,在各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開展搶險工作;其次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持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相關部門收集證據。
3.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托力量求助,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做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設施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后,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六、事后處理。
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會恢復施工,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積極的按照相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事項,及其國家其他規定的賠付條款所規定的賠付事宜,進行事故進的索賠環節。
工程部。
201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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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起重機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起重機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單位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故處理辦公室:運搬工區技術組。
可能發生事故地點:機修班車間、電車班車間、地面充電室、井下充電室。
2、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成員根據指揮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1、重物失落事故、擠傷事故、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毀壞事故。
2、各類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2)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
(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6)起重工違章作業。
(7)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
3、各種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1、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起重司機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安全資格操作證。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護裝置應每天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始終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規定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對其進行檢修或大修,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6、按規定要求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首先自救的原則,在場的行政最高領導為當然的總指揮,暫負責整個事故現場的救護工作。
2、事故現場行政職務最高者在指揮救援事故的同時,親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時間通知分管礦領導,并簡要說明事故現在的情況。
3、分管礦領導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程序進行實施。
1、發生事故后,現場的行政最高職務人員為當然的指揮者,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安監部門匯報。
4、做好事故現場的拍照留檔,消除可能的隱患,盡快恢復安全生產。
5、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作出處理意見,接受事故教訓。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調度室:788888。
安監處:5555555。
單位值班:6555555。
1.1為使本廠起重作業人員在起重機發生突發險情的時侯,能遇事不驚、有條不紊地處理意外;并且有效地防止因此而發生設備或人身傷害事故,針對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1.2本預案主要是起重機在發生突發險情時提供給各駕駛員的作業指導書,各駕駛員務必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遵循本應急預案進行合理的操作。
2.1起重機在工作中突然斷電:
2.1.1駕駛員必須立即把所有的主令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若停電時間過長時,還要關閉所有的開關。
2.1.2如遇吊運的重物卸不下來,必須將重物的垂直陰影面積周圍擴大2米加以圍蔽,防止行人從重物下經過。
2.1.3為防止突然斷電時起重機滑行距離過長,建議大車行走制停距離應調整到適當值。
2.2吊鉤失控:
2.2.1上升過程中吊鉤失控。
2.2.1.1現象:當吊鉤上升到一定的高度,主令控制手柄回零位后吊物仍然繼續上升。
2.2.1.2原因:接觸器或線路的觸點發生粘連。
2.2.1.3應急措施:立即鳴鈴示警,同時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吊鉤停下。
2.2.2吊鉤下降過程中失控。
2.2.2.1現象:當吊鉤下降到一定的高度,主令控制手柄回零位后吊物仍然繼續下降。
2.2.2.2原因:接觸器的點發生粘連線路短路;或者起重機開關跳閘失電并且剎車失靈。
2.2.2.3應急措施:
對于接觸器的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造成吊鉤下降過程中失控。駕駛員應立即鳴鈴示警,同時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吊鉤停下。若吊鉤下面有設備,必須立即開動天車的小車或大車避開設備,最后讓吊物落到空曠的地方。
對于起重機因開關跳閘失電并且剎車失靈,造成吊鉤下降過程中失控。駕駛員應立即重新合上電源采用打反車的方法進行處理。
2.3小車失控;
2.3.1現象:把主令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時,小車運行沒有停止的趨勢。
2.3.2原因:接觸器的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或者起重機開關跳閘失電并且剎車失靈。
2.3.3應急措施:
對于起重機因開關跳閘失靈造成小車失控的,首先立即重新合上電源采用打反車的方法進行處理。
2.4大車失控;
2.4.1現象:把主令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時,大車運行沒有停止的趨勢。
2.4.2原因:接觸器的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或者起重機開關跳閘失電并且剎車失靈。
2.4.3應急措施:
對于起重機因開關跳閘失電并且剎車失靈造成大車失控的,應立即重新合上電源采用打反車的立法進行處理。
2.5對方天車大車失控,附近天車的避讓方法;
2.5.1發現對方天車的大車失控,將要撞上己車時。除了失控天車采用2.4.3的方法進行處理外,將要被撞的天車也要采用如下積極的措施避讓:
2.5.1.1若天車不在作業時(或在作業但大車可以移動),可在被撞的瞬間點動大車(方向同失控的天車),利用己車逼停失控的天車。
2.5.1.2若天車正在作業(如被吊物正在設備上進行裝配時)大車不可以移動時,被撞的天車必須在被撞的瞬間點動放下吊鉤。從而將被吊物的損壞情況減至最低。
2.5.1.3嚴禁在對方天車大車失控撞向己車時,被撞天車反向起動大車,從而加大撞擊力。
2.5.1.4不建議在對方天車大車失控時,被撞天車遠離便同向起動大車,采取消極的避讓方法。
起重機的起火,一般情況多為電氣起火。首先要斷開總電源,按照救火知識,正確使用起重機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當火勢較大時除一邊進行滅火外,應一邊通知廠部相關人員,并且時刻注意自我的防護與逃生路線。
3.1起重機遇險情后,無論是否有損失,駕駛員必須立即上報天車班長,由天車班班長上報廠部主管廠長及安全主任。
3.2主管廠長必須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嚴禁天車帶病繼續工作。
3.3廠部安全主任接報告后必須監督遇險天車的檢修落實情況若遇險起重機造成較大的損失,應馬上上報廠長及公司安全辦。
變幅限位裝置,對俯仰臂起重機是限制起重機起臂、落臂極限位置裝置。起臂時,當仰角達到60°時,上限位器就動作,切斷起臂電源,停止起臂動作,使起重臂不致仰得太高以免造成背桿等事故。當臂桿仰角到10°-0°的某一位置時,下限位器動作,切斷落臂電源,停止落臂動作,使臂不致落的太低,以免臂桿受力不利,造成摔桿等事故。
吊鉤限位裝置,是用來控制吊鉤起升最高極限位置的裝置,當吊鉤快要接近臂頭時,限位器動作,切斷電源,以防發生吊鉤沖頂、拉斷鋼絲繩等事故的發生。
行程限位裝置,是控制吊車在軌道上最大行走極限位置的裝置,不致使吊車撞上止擋器,造成出軌傾翻事故。
吊鉤保險裝置,是防止吊鉤上吊索由鉤上自動脫落的保險裝置。
卷筒保險裝置,是防止卷筒鋼絲繩松脫勒出的裝置。
明確指揮意圖后方可開車,司機必須熟悉掌握起重吊運指揮信號,規定的通用手勢信號和有關各種指揮信號,同指揮人員密切配合,當指揮人員發出信號違反標準規定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司機在開動車前,應鳴鈴示警,通知地面上人員,在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都應服從,起重機司機應有上級主管部門的培訓合格證件,持證上崗。
指揮人員的職責,指揮人員應根據標準信號要求與起重司機進行聯系,指揮人員應站在司機能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當司機看不清指揮人員時,應增設中間指揮人員,負載降落前,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域安全時,方可發出降落信號。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志,精通指揮信號,要經上級主管部門專業培訓。
起重機司機操作的基本安全要點。
起重司機操作基本要求是:穩、準、快,穩是指啟動制動平穩,吊鉤或負載不得搖擺;準是在穩的基礎上,吊鉤或重物準確的停在所需要的位置上;快是在穩的基礎上,盡快協調各機構的工作,縮短工作循環時間。司機在作業前,應檢查機械各個部件的可靠性,信號確認,起重司機只有與地面指揮人員進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后才可進行各種操作,正確吊物重量,掌握吊運平衡,熟練各種操作安全技術,熟悉吊運事故狀態的處理方法。
1、塔機司機和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且有專機上崗證才能操作塔機,嚴禁擅離崗位或讓非本機操作人操伯塔機。嚴禁灑后操作,嚴禁從高處向下投擲物件。
2、司機上機時巡視一遍,檢查供電電壓是否達到要求,檢視各機械傳動結構部分的完好及潤滑情況,根據需要加潤滑,排除發現的故障。3、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須嚴格控制在規定的回轉半徑的起重量內。禁止斜吊重物,禁止用吊鉤掛重物。
4、司機必須在得到起重指揮的信號后,先鳴鈴,然后再進行操作。安全操作塔機必須做到“五好”和“十不吊”。
5、操作控制器時,應從零位轉動動到第一級,然后逐級增速,嚴禁越級操作,在吊鉤提升及小車走近限位開關時,應降速,嚴禁起吊重物自由落下。
6、如遇大雨、大霧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暫時停止工作,并須鎖緊夾鉗。
7、鋼絲纟繩扭成麻花現象時應整理后方可繼續工作,若麻磨損、斷股超過規定標準時,應更換。
8、收工時,吊鉤下不得懸掛重物,將吊鉤升上,小車駛回至塔身處。如遇大風,先將起重臂轉向順風方向,并鎖緊大鉗。
9、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關好操作室門窗,切斷地面上電源開關。
10、塔機操作人員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11、在非工作狀態時允許塔機回轉支承以上的部分隨風轉動,將吊鉤起升至最高處,并將起重小車置于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位置。
12、塔機在回轉過程中不能未經塔機停穩就進行反方向操作。
13、塔機使用時,如遇雷雨天氣,操作人員應盡可能離開塔機,回到地面上。
1、事故發生后首先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馬上報告有關負責人。
2、各負責人要立即調查,如實做好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3、做以上工作的同時,應針對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及時請有關專業維修人員檢修設備,如有人員的傷亡應盡快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力爭將事故的損失降到最少。
4、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對違章作業、玩忽職守的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根據情節輕重,賠償部分經濟損失。
5、對事故性質嚴重、惡劣的或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責任人,除賠償經濟損失外,并應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6、總結經驗,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1必須編制吊裝作業施工組織設計,并應充分考慮施工現場的環境、道路、架空電線等情況,作業前應進行技術交底;作業中,未經技術負責人批準,不得隨意更改。
2參加起重吊裝的人員應經過嚴格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3作業前,應檢查起重吊裝所使用的起重機滑輪、吊索、卡環和地錨等,應確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4起重作業人員必須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應佩掛安全帶,并應系掛可靠和嚴格遵守高掛低用。
5吊裝作業區四周應設置明顯標志,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6起重設備通行的道路應平整堅實。
7登高梯子的上端應予固定,高空用的吊籃和臨時工作臺應綁扎牢靠。吊籃和工作臺的腳手板應鋪平綁牢,嚴禁出現探頭板。吊移操作平臺時,平臺上面嚴禁站人。
8綁扎所用的吊索、卡環、繩扣等的規格應按計算確定。
9起吊前,應對起重機鋼絲繩及連接部位和索具設備進行檢查。
10高空吊裝屋架、梁和斜吊法吊裝柱時,應于構件兩端綁扎溜繩,由操作人員控制構件的平衡和穩定。
11構件吊裝和翻身扶直時的吊點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異型構件或無設計規定時,應經計算確定,并保證使構件起吊平穩。
12安裝所使用的螺栓、鋼楔(或木楔)、鋼墊板、墊木和電焊條等的材質應符合設計要求的材質標準及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13吊裝大、重、新結構構件和采用新的吊裝工藝時,應先進行試吊,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正式起吊。
14大雨天、霧天、大雪天及六級以上大風天等惡劣天氣應停止吊裝作業。事后應及時清理冰雪并應采取防滑和防漏電措施。雨雪過后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16起重機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或在架空輸電線路下行走時,必須與架空輸電線始終保持不小于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規定的安全距離。當需要在小于規定的安全距離范圍內進行作業時,必須采取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并應經供電部門審查批準。
17采用雙機抬吊時,宜選用同類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機,負載分配應合理,單機載荷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80%。兩機應協調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應平穩緩慢。
18嚴禁超載吊裝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構件和設備。
19起吊過程中,在起重機行走、回轉、俯仰吊臂、起落吊鉤等動作前,起重司機應鳴聲示意。一次只宜進行一個動作,待前一動作結束后,再進行下一動作。
20開始起吊時,應先將構件吊離地面200~300mm后停止起吊,并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裝置的可靠性、構件的平衡性和綁扎的牢固性等,待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起吊。已吊起的構件不得長久停滯在空中。
21嚴禁在吊起的構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機載運人員,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
22起吊時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剞D時動作應平穩,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做反向動作。
23嚴禁在已吊起的構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轉范圍內作業或行走。
24因故(天氣、下班、停電等)對吊裝中未形成空間穩定體系的部分,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25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必須放在工具袋(盒)內,嚴防掉落,并嚴禁上下拋擲。
26吊裝中的焊接作業應選擇合理的焊接工藝,避免發生過大的變形,冬季焊接應有焊前預熱(包括焊條預熱)措施,焊接時應有防風防水措施,焊后應有保溫措施。
27已安裝好的結構構件,未經有關設計和技術部門批準不得用作受力支承點和在構件上隨意鑿洞開孔。不得在其上堆放超過設計荷載的施工荷載。
28永久固定的連接,應經過嚴格檢查,并確保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
29高處安裝中的電、氣焊作業,應嚴格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在作業處下面周圍10m范圍內不得有人。
30對起吊物進行移動、吊升、停止、安裝時的全過程應用旗語或通用手勢信號進行指揮,信號不明不得起動,上下相互協調聯系應采用對講機。
針對施工現場施工活動頻繁,人員活動區域廣,機械設備使用量大等情況,項目部除在日常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環境安全手冊》、《程序文件》要去開展施工活動和加強動態控制之外,為防患未然,使在發生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下,應急小組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險情,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3、現場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項目部急救員應及時進行傷員搶救工作,具體可自行組織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搶救或撥打120電話請求救援。
4、應急小組在組織排除險情同時,應及時上報設備物資部(聯系電話:5233085),由設備物資部進行現場組織處理相關事宜?,F場如有人員傷亡的情況,項目部還應立即上報生產安全部(聯系電話:5233261-8208),并確保在移動現場物料時,先做出標志,繪出事故現場平面圖或進行攝影、錄像,并附詳細說明。
5、現場險情排除后,應及時填寫《應急情況處理表》,并按《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情況程》的規定,寫出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及組織處理相關事項報分公司。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起重機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起重機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單位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事故處理辦公室:運搬工區技術組。
可能發生事故地點:機修班車間、電車班車間、地面充電室、井下充電室。
2、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成員根據指揮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三、可能發生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
1、重物失落事故、擠傷事故、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毀壞事故。
2、各類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2)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
(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6)起重工違章作業。
(7)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
3、各種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起重司機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安全資格操作證。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護裝置應每天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始終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規定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對其進行檢修或大修,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6、按規定要求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五、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首先自救的原則,在場的行政最高領導為當然的總指揮,暫負責整個事故現場的救護工作。
2、事故現場行政職務最高者在指揮救援事故的同時,親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時間通知分管礦領導,并簡要說明事故現在的情況。
3、分管礦領導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程序進行實施。
1、發生事故后,現場的行政最高職務人員為當然的指揮者,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安監部門匯報。
4、做好事故現場的拍照留檔,消除可能的隱患,盡快恢復安全生產。
5、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作出處理意見,接受事故教訓。
七、應急救援聯絡電話。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調度室:xxxxxxxxx。
安監處:xxxxxxxxxx。
單位值班:xxxxxxxxxxx。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起重機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起重機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單位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故處理辦公室:運搬工區技術組。
可能發生事故地點:機修班車間、電車班車間、地面充電室、井下充電室。
2、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成員根據指揮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1、重物失落事故、擠傷事故、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毀壞事故。
2、各類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2)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
(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6)起重工違章作業。
(7)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
3、各種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起重司機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安全資格操作證。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護裝置應每天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始終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規定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對其進行檢修或大修,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6、按規定要求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首先自救的原則,在場的行政最高領導為當然的總指揮,暫負責整個事故現場的救護工作。
2、事故現場行政職務最高者在指揮救援事故的同時,親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時間通知分管礦領導,并簡要說明事故現在的情況。
3、分管礦領導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程序進行實施。
1、發生事故后,現場的行政最高職務人員為當然的指揮者,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安監部門匯報。
4、做好事故現場的拍照留檔,消除可能的隱患,盡快恢復安全生產。
5、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作出處理意見,接受事故教訓。
根據目前生產車間的特點,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有以下幾種:
1、起重設備作業中突然發生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撞擊護欄、抓斗掉落、與周圍墻壁相撞、碰壞雷達及破壞給料器,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
2、起重設備操作失誤或失靈。
3、自然災害對起重設備、設施的嚴重損壞。
4、在安裝或者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
應急救援組長:
應急救援副組長:
應急聯絡:
現場維護:
應急救援:
應急搶救:
職責: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疏散,營救觸電人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工作;及時將現場情況向領導報告,根據安排及時將傷員送至就近醫院。
略
(一)應急響應。
在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時,第一目擊者立即呼救,現場人員不要害怕和慌亂,要保持冷靜。
(二)應急聯絡。
應急聯絡人員立即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999),內容如下:
1、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號碼;
2、發生人員觸電事故的準確地理位置;
3、目前現場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等;
4、耐心回答“120”救護人員的詢問;
5、隨時與急救中心人員保持聯系以及匯報情況;
應急聯絡人員將目前現場情況與應急救援組長詳細說明,同時由應急救援組長向車間領導進行匯報,內容如下:
1、匯報人姓名。
2、發生人員觸電事故的準確地理位置;
3、目前現場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等;
4、是否報警情況及目前人員情況;
5、聽從領導指示。
應急聯絡人員到路口準備迎候救護人員;
(三)現場維護。
現場維護人員根據現場周邊環境,利用錐形交通桶封閉現場。封閉現場時擺放錐形交通桶、拉好警戒帶、保護好現場。
(四)應急救援。
起重傷害事故發生后,立即停止現場作業活動,應急救援人員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實施緊急救護。
(五)應急搶救。
應該先看神智、呼吸、接著摸脈搏、聽心跳、檢查局部有無創傷、出血、骨折、畸形等變化、根據傷者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臟擠壓、止血、包扎、固定等臨時應急措施。
如果傷者呼吸已經停止,搶救組立即對傷員實施人工呼吸。如果脈搏不存在,心臟停止跳動,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1、當工作現場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時,急救人員應盡快趕往出事地點,并呼叫周圍同事及時通知醫療部門,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盡可能不要移動患者,盡量當場施救。如果處在不宜施工的場所時必須將患者搬運到能夠安全施救的地方,搬運時應盡量多找一些人來搬運,觀察患者呼吸和臉色的變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彎曲、扭動患者的頸部和身體,不要接觸患者的傷口,要使患者身體放松,盡量將患者放到擔架或平板上進行搬運。
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杳哉邞脚P,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醫院治療。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我公司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為處理我公司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則。本預案確定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專業搶險救援單位參與相關搶險救援工作。
第三條本預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裝、維修起重機械的單位,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財產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1、塔式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橋式、門式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3、履帶、汽車、輪胎等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4、各種海上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行業,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指揮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各起重機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起重機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搶救工作,保證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正常進行。
第六條公司成立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實行領導責任制,有關分管人員、專業搶險救援人員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組長:主管副總經理。
組員:設備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監督部經理起重機械保有單位經理(廠長)。
地點:公司設備管理部。
電話:000-000。
1、在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組織專業搶險隊伍及各方面力量對現場進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2、核實事故現場人員傷亡情況和損失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指揮中心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3、落實上級指揮部們部署的有關搶險措施。
4、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單位的職責分工。
第八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應急搶救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和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本單位的起重機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2、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重大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和對應措施;
3、應急救援管理網絡和搶險救援隊伍名單及各自職責;
4、聯系人、地點、電話等。
第十條各單位應根據起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工具、設備、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一條各設備使用單位和應急搶救單位應定期組織對事故應急處理知識和技能培訓,應急演習。
第十二條各使用單位定期對起重設備進行日常維修、保養、自檢;定期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后,應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三條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做到:
1、根據本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險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立即撥打120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本預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該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五條緊急預案啟動后,參加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預防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六章應急總結與獎懲。
第十六條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當積極組織有關部門,相關人員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對有關人員進行獎懲。
第十七條對瞞報、遲報、漏報、誤報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臨陣脫逃的人員和擾亂妨礙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搶險人員應給與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
第十八條本預案參照公司《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某施工企業。
20xx年3月10日。
各裝置屬于甲類火災危險性裝置,生產過程中原料、產品都為具有可燃性質的液體,加工過程又多在高溫下進行,因此有發生重大火災的可能性。
2、火災的特點。
1)燃燒速度快。
2)火焰溫度高,輻射熱量大。
3)易發生爆炸,火勢極易蔓延。
4)燃燒爆炸伴隨有毒氣體的擴散,容易發生人員中毒。
5)油品火災燃燒猛烈階段,撲救比較困難。
3、發生火災時的處理原則。
1)發生火災事故后,首先要把著火具體位置和著火介質判斷準確,繼而采取針對性的生產處理措施和火災撲救措施。
2)發生一般性事故時,要努力控制影響范圍,做到不蔓延、不跑串、不超溫、不超壓、不爆炸。
3)單臺設備著火時,在甩掉和撲滅著火設備的同時,改用和保護備用設備,繼續維持生產。
4)在大面積著火時,要迅速切斷著火單元的進料、切斷與周圍單元生產管線的聯系、停機、停泵、拿凈塔器及管線存油,做好蒸汽掩護。
5)如果是高溫介質噴出后著火,則應首先切斷設備進料,安全地轉移設備內儲存的物料,然后采取進一步的生產處理措施。
6)如果是易燃介質泄漏后受熱著火,則應在切斷設備進料的同時,降低高溫物體表面的溫度,然后在采取進一步的生產處理措施。
7)著火后的撲救工作,要立足于崗位人員,立足于現場的便攜式、移動式消防器材,立足于在火災初起時及時撲救。
8)滅火劑、冷卻劑的選用要根據燃燒介質,著火設備的危險程度,保護設備的重要程度而定,以提高滅火效能,保護重要生產設備。
9)發生火災后,要在積極撲滅初起之火同時,迅速撥打火警電話“6119”(119、6119、7286119、6256119),向消防隊報告,以得到專業消防隊伍的支援,防止火勢進一步擴大和蔓延。
10)當發生重大火災時,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要迅速趕往火災現場,接受和執行搶險救災行動指令,自動履行工作職責。
吊裝作業是指建筑施工中的結構安裝和設備安裝工程。由于起重吊裝作業是專業性較強且危險性較大的工作,稍為疏忽就易發生傷亡事故,因此企業應加強和重視吊裝作業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規范及公司iso9001質量體系
適用于公司所屬分公司及項目部
1)吊裝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制訂施工方案,明確起重吊裝安全技術要點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施工方案必須經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監理公司審核后方可實施。
2)參加吊裝的人員應經體格檢查合格。在開始吊裝前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3)吊裝工作開始前,應對起重運輸和吊裝設備以及所用索具、卡環、夾具、卡具、錨錠等的規格、技術性能進行細致檢查或試驗,發現有損壞或松動現象,應立即調換或修好。起重設備應進行試運轉,發現轉動不靈活、有磨損的應及時修理;重要構件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經檢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進行正式吊裝。
4)司機、指揮和起重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高空作業時必須按高處作業的要求掛好安全帶,并做好必要的防護工作。
5)對吊裝區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的環境,要進行檢查、清除或采取保護措施。如對輸電線路的妨礙,如何確保與高壓線路的安全距離;作業周圍是否涉及到主要通道、警戒線的范圍、場地的平整度;作業中如遇大風怎么采取措施等不利條件都要準備好對策措施。
6)做好吊裝作業前的準備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如檢查起吊用具和防護設施;對輔助用具的準備、檢查;確定吊物回轉半徑范圍、吊物的落點等情況的準備工作。
7)吊裝中要熟悉和掌握捆綁技術,及捆綁的要點。應根據形狀找中心、吊點的數目和綁扎點、捆綁中要考慮吊索間的夾角;起吊過程中必須做到“十不吊”的規定,參與吊裝作業的指揮、司機要嚴格遵守。
8)嚴禁任何人在已起吊的構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構件不準長時間在空中停留。
9)起重作業人員在吊裝過程中要選擇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沖擊、晃動、墜落傷人發生事故。
10)起重指揮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準確、及時傳遞信號,司機要對指揮發的信號、吊物的捆綁情況、運行通道、起降的空間,確認無誤后才能進行操作。多人捆扎時,只能由一人負責指揮。
11)采用桅桿吊裝時,四周應不準有障礙物,纜風繩不準跨越架空線,如相距過近時,必須要搭設防護架。
12)起吊作業前,應對機械進行檢查,安全裝置要完好,靈敏。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應先將吊物吊起離地20~50㎝處停機檢查,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再行起吊。吊運中起降要平穩,不能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
13)對自制或改裝的起重機械、桅桿起重設備,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和試驗、鑒定,確認合格后方準使用。
1)吊裝人員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應佩安全帶,穿防滑鞋,帶工具袋。
2)吊裝工作區應有明顯標志,并設有專人警戒,與吊裝無關人員嚴禁入內。起重機工作時,起重臂桿放旋轉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或通過。
3)運輸、吊裝構件時,嚴禁在被運輸、吊裝的構上站人指揮和放置材料、材料工具。
4)高空作業施工人員應站在操作平臺或輕便梯子上工作。吊裝層應設臨時安全防護欄桿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臨時操作平臺應綁扎牢靠;梯子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操作平臺跳板應鋪平綁扎,嚴禁出現挑頭板。
1)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保險繩捆扎牢固后才能吊運和傳遞,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
2)構件必須綁扎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
3)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
4)構件就位后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構件固定后,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
5)風雪天、霜霧天和雨天吊裝應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
1)起重機行駛的道路必須平整、堅實、可靠、停放地點必須平坦。
2)起重機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許起重機兩條覆帶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質一硬一軟。
3)起吊構件時,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機回轉半徑斜向拖拉,以免超負荷和鋼絲繩滑脫或拉斷繩索而使起重機失穩。起吊重型構件時應設牽拉繩。
4)起重機操作時,臂桿提升、下降、回轉要平穩,不得在空中搖晃,同時要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或沖擊振動等現象發生。未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和未經有關技術部門批準,起重機嚴禁超負荷吊裝,以避免加速機械零件的磨損和造成起重機傾翻。
5)起重機應盡量避免滿負荷行駛;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提升與回轉(起升與水平轉動或起升行走)兩種動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慣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機超負荷而釀成翻車事故。
6)當兩臺吊裝機械同時作業時,兩機吊鉤所懸吊構件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7)雙機抬吊構件時,要根據起重機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荷分配(吊重質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所允許起重量總和的75%,每一臺起重機的.負荷量不宜超過其安全負荷量的80%)。操作時,必須在統一指揮下,動作協調,同時升降和移動,并使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車組均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兩臺起重機的駕駛人員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臺起重機失重,而使另一臺起重機超載。
8)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位于操作人員視力能及的地點,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裝的全過程。起重機駕駛人員必須熟悉信號,并按指揮人員的各種信號進行操作;指揮信號應事先統一規定,發出的信號要鮮明、準確。
9)在風力等于或大于六級時,禁止在露天進行起重機移動和吊裝作業。
10)起重機停止工作時,應剎住回轉和行走機構,鎖好司機室門。吊鉤上不得懸掛構件,并應升到高處,以免擺動傷人和造成吊車失穩。
1)構件吊裝應按規定的吊裝工藝和程序進行,未經計算和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不得隨意改變或顛倒工藝程序安裝結構構件。
2)構件吊裝就位,應經初校和臨時固定或連接可靠后如可卸鉤,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高寬比很大的單個構件,未經臨時或最后固定組成一穩定單元體系前,應設溜繩或斜撐拉(撐)固。
3)構件固定后不得隨意撬動或移動位置,如需重校時,必須回鉤。
1)吊裝現場應有專人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用電線路和設備。
2)構件運輸、起重機在電線下進行作業或在電線旁行駛時,構件或吊桿最高點與電線之間水平或垂直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3)使用塔式起重機或長吊桿的其他類型起重機及鋼井架,應有避雷防觸電設備,各種用電機械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并定期進行接地極電阻搖測試驗。
根據吊裝作業施工特點,施工現場有可能發生傾覆傷人、墜物或墜落傷人、觸電傷人,應急預案的人力、物資、技術準備主要針對這幾類事故。
為了確保在發生機械、人員高空墜落事故時,能夠迅速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及相關方生命風險,特制定本預案。
1)公司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項目部制定的項目預案。
1)迅速將傷員脫離危險地帶,移至安全區域。
2)保持呼吸道暢通,若發現窒息,應及時排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機能障礙,應立即解開傷員衣領,清除口腔、鼻、咽喉的異物、血塊等。
3)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4)視其傷情采取直接報警送往醫院或作簡單處理后送醫院。
5)傷員有骨折、關節傷、肢體擠壓傷,大塊軟組織傷都要固定。
6)若傷員發生斷肢情況應盡量用干凈的干布(滅菌輔料)包裹裝入塑料代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7)立即撥打120向當地急救中心取得聯系,應詳細說明受傷程度、地點,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8)項目部救援小組負責人和安全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指揮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1)當發生機械倒桿事故時,應立即調集其他起重機械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移開扒桿,搶救傷員。
2)當附近無起重機械可利用時,可采用其它方式頂升扒桿,救出傷員。
3)當操作員桿在倒塌過程中,撞擊其它構件時,在恢復作業前,應仔細檢查構件損傷情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否則,不能恢復作業。
4)當發生車身傾斜時,若在傾斜到一定程度穩定后,應迅速用鋼絲繩將其與牢固的建筑物拉結牢固,駕駛和作業人員迅速撤離其可能傾倒范圍內。
5)待采取穩固措施后,及時調集起重機械輔助扶正或進行拆解。
6)當發生完全傾覆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被壓人員,必要時,采取肢解設備措施。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36v安全線路、燈具、手電筒、應急燈、送風設備、報警器、吊車等物資。
項目經理:13895328797
專職安全員:15825320251
對塔式起重機事故發生后進行緊急處理,最大限度的保護職工生命和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塔式起重機,拆、裝及作業施工中,塔式起重機在施工中發生倒塌事故時。
3.1項目經理。
3.1.1應急救援總指揮、分工、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3.1.2有權采取一切可能手段,以控制和減少事故擴大,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1.3授予相關人員相應的應急救援處理權。
3.2項目部主管生產副經理。
3.2.1應急救援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現場防護搶險工作。
3.2.2當項目經理不在現場時,擔任現場總指揮工作。
3.3項目主管技術副經理。
3.3.1組織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塔吊應急救援預案。配合應急救援小組對該預案進行演練,在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以使預案達到完善、實用。
3.3.2配合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并做好詳細記錄。
3.3.3當項目經理、項目主管生產副經理不在現場時,擔任應急總指揮工作。
3.4技術部負責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5質安部。
3.5.1協助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5.2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3.6工程部。
3.6.1協助技術部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6.2組織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并提出改進建議。
3.6.3發生事故時,組織搶險隊進行搶險、營救,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
3.7器材部。
3.7.1協助技術部門進行應急救援的編制、修訂、評審工作。
3.7.2落實解決應急救援預案工作中的有關物資及所需設施。
3.8搶險機構。
3.8.1搶險組織機構。
3.8.2應急指揮中心設在項目經理辦公室。
5.1警戒隔離物資:警戒柱、警戒線等。
5.2物資存放地點:應急器材庫。
5.3人員急救設備:急救箱、急救藥品、擔架。
5.4物資存放地點:醫療藥品設備室。
5.5減損防護物資:鋼管、鋼絲繩、卡具、卸夾等。
5.6物資存放地點:現場倉庫。
各種材料機具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塔吊驗收記錄,應急預案及作業指導書。
應急救援搶險小組由項目部現場員工組成,平時進行搶險、救援方面的學習和培訓,當事故發生時,即可投入應急搶險和救援工作。
8.1應急聯絡。
8.1.1險情發生后,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迅速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出求救信號。求救信號的方式可以采用呼喊、口信、通訊工具等一切可能方式。
8.1.2應急指揮中心接到險情信息后,立即做出下述應急反映。
8.1.2.1迅速通知搶險救援小組,立即進行現場搶險工作。
8.1.2.2通過通訊工具,立即與外部機構聯絡,向相關部門、公安、醫院、消防、環保等部門聯絡,請求救援。
8.1.3應急聯絡單位、地址、電話:
8.2.1警戒隔離:搶險隊員在事故現場周圍用警戒樁、警戒帶等物資在現場設置警戒隔離區,非搶險隊員不得進入警戒區域,以防止發生連鎖事故,為更好的進行搶險救援創造條件。
8.2.2人員疏散:搶險隊員將事故現場被困受傷人員,及時組織轉移到安全地帶,并將現場非搶險隊人員轉移出事故現場。
8.2.3人員搶救:搶險隊員將受傷人員從事故現場解救出來,并進行現場急救處理。
8.2.4控制險情:搶險隊員使用預備的應急物資,對有進一步發展趨勢的險情進行加固或拆除等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8.2.5設置向導:在事故現場出入口通道邊安排引導人員,引導救險車輛人員物資等迅速準確地投入事故現場。
8.2.6記錄事故發生后,由質安部門有關人員對事故的發生、發展、以及搶險救護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為事后的調查、分析提供原始資料及依據。
現場搶險工作完成后,由項目部主管技術副經理組織項目有關部門和人員,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發生、發展等方面的情況調查形成相關的調查資料(記錄、存檔)。
10、相關文件:
10.1《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
10.2《危險源辨別、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程序》。
10.3《應急預案與相應控制程序》。
10.4公司危險源、環境因素清單。
10.5塔吊作業指導書(措施、方案)。
本應急預案經預演,修訂后形成正式文件,經項目經理審閱、批準,上報公司總工批準備案,傳達到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學習、執行。
為加強橋梁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提高起重吊裝作業應急處理能力,將起重吊裝作業因違章造成的損失減至最低,保障國有資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性分析及相應控制措施:
橋梁起重吊裝作業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
2、吊裝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從事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3、橋梁就位后未采取固定措施摘鉤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橋梁就位后,應立即打上支撐,方可摘鉤。
12、卡環質量缺陷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起吊物件不設溜繩起重傷害一般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5、酒后作業起重傷害一般禁止酒后從事吊裝作業;
24、使用裂紋、變形的吊鉤、吊環引起車輛傷害,控制措施是班前檢查及時更換。
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組成、職責分工。
制梁場成立應急預防領導小組,由場長任組長(現場總指揮),設立應急辦公室及聯系電話,并成立現場搶救組、報警組、后勤組,分別明確人員組成及各自職責。
組長:全面領導應急預防小組的工作,總體協調各部門在緊急應變中的分工協作和響應中的統一指揮調度,對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調配。
應急辦公室:設在制梁場安質部,辦公室主任為安質部部長,具體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由現場搶救組、報警組和后勤組組成。
報警組:負責事故發生后撥打急救電話,人員緊急疏散和清點工作,并引導急救車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后向其介紹情況,協助緊急救護。
現場搶救組:負責事故發生后的人員及財產的現場搶救,在醫護人員到達之前,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緊急救護。協助醫療救護人員將傷員送至安全地點。
后勤組:負責應急響應中的財力、物力的調配,保證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并負責協助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三、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事故發生后,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
2、事故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簡要經過;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由辦公室負責人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領導小組組長和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實施應急救援,并搞好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財產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最大限度地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四、有關規定和要求。
為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的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落實應急救援組織,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和救援人員應按照專業分工,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及時調整確保組織的有效落實。
按照任務分工和事故的性質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指揮通訊、救護、搶修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各重點目標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按專業分工每年訓練一次,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
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常識教育。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和互救工作。
建立完善各項制度。
(1)值班制度,不分晝夜,只要施工,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有人值班。
(2)檢查制度,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及器具保管情況。每月檢查一次。
五、具體實施。
(一)、責任分工。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報警、指揮義務救援隊員組織人員疏散并疏通道路、迎接救援車輛;負責、組織義務救援隊員救助;領工員、安全員負責組織義務隊員在相關隊伍、部門的配合下根據預案實施救助并保護好現場;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現場工作人員疏散、人員緊急救助、通知醫院急救。
(二)、發現事故,報警階段。
1、主要報警方式:使用電話或其它方式向分公司和地方部門報告;
2、向120報警主要內容:
(1)、報警人部門電話號碼、姓名或身份;
(2)、事故發生的地點、部位;
(3)、人員傷勢大小情況。
(三)事故處理:
確認事故后,應立即做到:
現場人員迅速運用既有預案進行救援,并將實情報告給公司負責人;
工地負責人采用多種形式與現場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事件、事故的進展情況;
(四)、人員疏散、傷員救助階段。
確認事故后,應急領導小組發出疏散命令,義務救援隊員應立即通知現場作業人員進行疏散。
1、人員疏散及傷員救助。
(1)派出一名義務救援隊員組織有關人員沿安全指示方向疏散;
(2)阻止人員進入有危險的場所;
2、事故救援。
(1)在場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管理人員迅速組織救援,根據人員傷勢情況決定是否向“120”報警。
救援的原則:一是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則;二是先控制、后救援的原則;三是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針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出現)的起重傷害安全事故(隱患),快速、有序地組織事故(隱患)搶救(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監察條例》和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適用于公司所屬項目部施工現場,應對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隱患)的應急措施范例。
(一)發生起重傷害事故的潛在原因分析。
(2)塔吊作業范圍內施工,且無防護設施.
(3)塔吊無專業指揮人員。
(4)塔吊作業時,吊物捆扎不牢,機磚等零碎材料吊裝無定型工具.
(5)起重機械限位失靈,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
(8)無交接點檢記錄,控制箱無鎖。
(9)吊車支腿基礎不牢、不平。
(10)違反“十個不準吊”。
(11)誤操作。
(12)卷揚機滾筒及鋼絲繩、絞、碾;
(13)升降機升高過程中高空墜落、碰傷、砸傷,升降機傾倒;
(14)升降機提升過程中鋼絲繩拆斷;
(15)升降機升至工作面后,接料過程中吊籠下墜;
(16)升降機運行工程中沖頂和蹲底;
(17)建筑物各樓層的卸料口處,不設置防護門,或設置之后不使用;
(18)物料提升機的地面進料口上方不設置防護棚;
(19)樓層的卸料口處搭設的卸料平臺不規范;
以上條件都是誘發起重傷害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發生起重傷害事故的后果。
(1)人員致殘致死率高。
(2)起重機械傷害可造成劃傷、骨折、截肢等傷害事故,甚至死亡。
(三)防范措施: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設備檢查、整改和獎罰力度,嚴防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加強安全教育力度,提高操作人員防范意識,嚴禁帶病作業,疲勞作業。
(3)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外梯等起重設備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4)機手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5)防護設施到位。
1、集團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成員:
總指揮:總裁。
副總指揮:總經理(分公司經理)。
成員:辦公室主任。
安全生產部部長。
財務部部長。
技術部部長。
建筑器材租賃站公司經理。
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出差在外或有其他特殊情況時,按職務高低或事先安排排序遞補。應急指揮機構設在辦公室。
2、實施救助的醫院及相關外部機構的聯絡。
(1)救助醫院(選擇項目部就近醫院)電話:
(2)急救中心:120公安救助:110消防電話:119。
3、電話報救須知。
(1)說明傷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哪些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案情)發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說明求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手機號碼以便救護車(支援車輛)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通過電話通訊聯系。
(4)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到現場外等侯接應救護(援)車輛,同時把救護(援)車輛進入工地的路上障礙及時清理,以利于及時進行救護(援)。
(三)急救設施。
1、急救箱的配備。
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的適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應救使用。
(1)器械敷料類。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針筒)、血壓表、聽診器、體溫表、止血帶、止血鉗、剪刀、氧氣袋、無菌橡皮手套、無菌敷料棉球、棉簽、繃帶、膠布及鑷子等。
(2)藥物類。
消炎藥(常用)、止痛藥(常用)、止血藥(常用)、生理鹽水、酒精、碘酒、高錳酸鉀等。
(3)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定期更換超期藥品和敷料,每次急救后要及時補充。
2、應急工具準備。
(1)擴音器、充電燈、電筒、安全帶、高梯、擔架、粗麻繩等。
(2)起重設備常用扳手工具、葫蘆、鋼絲繩、動滑輪、千斤頂等.
(3)設置隔離區用的警戒帶,各類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志牌。
(4)應急避難場所。
施工現場要安排一間房間用于受傷人員臨時安置場所,房間內要有床和相關急救物品。
3、運行體系準備。
(1)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1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本現場安全大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1.2進行學習教育和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每年不少于2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2)應急救援小組救援程序:
工地應急小組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電話要保證24小時信息暢通,如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或重大險情,工作程序如下:
(一)應急小組長接到事故或重大險情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預案,并在5分鐘完成以下工作。
(1)確定事故或險情的性質,大小及危害成度。
(2)將事故和重大險情報告公司。
(3)救援小組全面開展救援工作,調集救援物質、人員、車輛等,實施搶救工作。
(4)設置隔離帶,組織疏散人員到安全地帶。
(5)必要時通知社會救助機構,請求給予增援。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或險情的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有針對性的人員、車輛迅速開展搶救活動,必要時請求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對于一般的單一性的`危險源,只要設置隔離帶和警示標志或留人看守,待隱患排除即可。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或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同時在醫院車輛、人員未到場前,施工現場積極開展傷員的救治工作。對于輕微受傷的人員自我感覺良好,四肢活動正常的,可以現場觀察后視情況而定。
(3)事故現場保護,取證工作要同時進行,以防止證據遺失和利于事故處理。
(4)自我保護。
在救援行動中,對重大危險源要專人看護,設置隔離帶。救護車輛,救援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信息暢通,行動積極配合,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三)起重傷害人員一般搶救方法。
(1)急救方法一般根據受傷情況而定,如果傷者只是輕微的體外創傷切不需要縫合的,可用生理鹽水進行清洗,用酒精進行消炎,敷上消炎藥,進行包扎即可。如果傷者地體外傷但傷口大,需要縫合,這種情況下,在救護車到來之前,可進行傷口的清洗,吃止血藥或打止血針止血,如果血管破裂,可用止血鉗、繃帶扎緊來臨時進行止血處理,防止傷者因失血造成休克甚至死亡。
(2)如果傷者是四肢某一處或幾處骨折,現場可用夾板對骨折處先行固定,防止傷者在移動中加重傷情,等待救護車來進行處理。
(3)如果傷者出現肢體無知覺現象,這就考慮頸脊椎骨折的可能,對于這種病人,不能來回移動,要平躺在木板上,并進行有效的固定,適當吃一些止血藥,防止有內出血的現象,等待救護車到醫院搶救。
(4)如果傷者處于昏迷狀態,經測量血壓有下降狀態,這種情況下,就在考慮為內出血,對于這種傷者,一是要打止血針,二是在每5分鐘測量血壓,并做好記錄,三是不能移動,等待救護車的到來。
(5)如果傷者被倒塌的設備壓在下面,經判斷現場工具無法移開,則在最短的時間內調來吊車、氣割等設備前來搶救.
(6)如果傷者被傷害截肢,除上述搶救方法外,還要對截掉的肢體部分與傷者同時送往醫院。
(一)本預案范例是公司針對施工現場,有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組織緊急救援工作準備和實施的指導性文本,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調整。
(二)各項目部應按照本預案范例的要求,結合項目部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報公司審批備案。
(三)發生起重傷害安全事故或重大險情時,項目部應立即快報,并組織救援小組人員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范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各項目部必須在本預案實施之日起30日內,完成本項目部起重傷害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起重機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起重機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單位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
事故處理辦公室:運搬工區技術組。
可能發生事故地點:機修班車間、電車班車間、地面充電室、井下充電室。
2、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成員根據指揮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1、重物失落事故、擠傷事故、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毀壞事故。
2、各類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2)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
(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6)起重工違章作業。
(7)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
3、各種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1、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起重司機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安全資格操作證。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護裝置應每天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始終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規定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對其進行檢修或大修,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6、按規定要求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首先自救的原則,在場的行政最高領導為當然的總指揮,暫負責整個事故現場的救護工作。
2、事故現場行政職務最高者在指揮救援事故的同時,親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時間通知分管礦領導,并簡要說明事故現在的情況。
3、分管礦領導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程序進行實施。
1、發生事故后,現場的行政最高職務人員為當然的指揮者,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安監部門匯報。
4、做好事故現場的拍照留檔,消除可能的隱患,盡快恢復安全生產。
5、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作出處理意見,接受事故教訓。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調度室:xxxxxxxx。
安監處:xxxxxxxxxx。
單位值班:xxxxxxxxxx。
為適應中國國民經濟發展對電力的需求,裝機容量逐年快速增加,單機容量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國已有許多單機容量600mw、800mw、1000mw的超大型火電機組大規模建設。大容量機組的本體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設備的外形尺寸和零部件重量大幅度增加,這些變化對工程建設而言都是新的挑戰,特別是超高、超長、超重大型設備的吊裝,已成為超大容量機組工程建設施工中的難點、重點。能否解決好大型設備的安全吊裝這一難題,關鍵是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也是確保發電廠工程建設安全的重中之重。
火力發電廠安裝中,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設備吊裝一般包括:鍋爐鋼架(大板梁)、鍋爐汽包、除塵器、發電機定子、變壓器、汽輪機本體、加熱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脫硫吸收塔及ggh等設備的吊裝。為保證電力建設工程中大型設備吊裝過程中的安全,需對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吊裝事故實行有效控制,保證人員、設備、機械的安全,減少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結合實際,闡述了大型設備吊裝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但愿對類似工作會有所幫助。
2.1方案性錯誤。
一般是由于方案編制者的經驗不足,計算有誤,方案審批者也沒能把好關等原因導致方案選擇錯誤。施工時如果采用錯誤的吊裝方案,必然會造成人力、物力的嚴重浪費,使施工過程無法正常進行,還可能會引發無法想象的嚴重事故。
2.2吊裝過程的錯誤。
由于吊裝方案技術交底不明確、施工工具使用不當、起重指揮不當、起重機司機誤操作,都會產生吊裝過程的錯誤,引發機毀人亡的嚴重事故。
3.1培訓人員。
制定大型設備吊裝方案的專責工程師,必須有很好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現場經驗。由項目部主管總工程師負責,在設備吊裝開始前由專責工程師對設備吊裝施工的人員進行起重吊裝工程施工技術要求、主要施工步驟、安全措施等培訓。培訓后必須經過書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崗。
3.2配備資源。
(1)人員:從事大型設備吊裝作業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機械的司機、起重指揮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2)機械:用于大型設備吊裝作業的起重機械,必須狀況良好,檢驗合格,具有起重機主管部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實,達到技術方案要求。
3.3措施實施。
3.3.1吊裝方案的制定。
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設備吊裝,應由負責施工的專責工程師編制,專業工程師審核,項目部主管總工程師批準的吊裝方案。吊裝方案制定應作調查研究,結合現場的實際,參考同類工程成熟的施工經驗,征求施工人員的意見。特別重大的設備吊裝。必要時可向有關的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咨詢,可制定兩個以上的吊裝方案,經由專家匯審,進行安全、技術、經濟等方面的比較,從中選擇出一個執行。
3.3.2辦理安全作業票。
凡是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5%: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并應有施工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否則不得進行吊裝工作。
3.3.3遵守事項。
應綁牢起吊物。吊鉤懸掛點應與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嚴禁偏拉斜吊,落鉤時應防止吊物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時嚴禁松鉤;千斤繩的夾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過120°;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應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繩;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停留或通過,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嚴禁任何人員通過或逗留;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嚴禁從人頭上越過;對吊起的重物進行加工時,應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機操作人員;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在空中短時間停留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均不得離開工作崗位;起吊前應檢查起重設備及其安全裝置;重物吊離地面約10cm時應暫停起吊并進行全面檢查,確認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抬吊同一重物時。綁扎時應根據各臺起重機的允許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負荷;在抬吊過程中,各臺起重機的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行走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本身80%的額定能力。
用一臺起重機的主、副鉤抬吊同一重物時,其總載荷不得超過當時主鉤的允許載荷。起重機在工作中如果遇機械故障或有不正?,F象時,應放下重物,停止運轉后進行故障排除,嚴禁在運轉中進行調整或檢修。如果起重機發生故障無法放下重物時,必須采取適當的保險措施,除排險人員外,任何人嚴禁進入危險區;嚴禁以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利用構筑物或設備的構件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時,應經核算,利用構筑物時,還應征得原設計單位的同意;當工作地點的風力達到五級時,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當風力達到六級及六級以上時,不得進行起吊作業;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氣候或夜間照明不足,使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清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工作。
3.3.4進行技術交底。
施工技術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環節,必須貫徹執行,未經技術交底不得實施吊裝。交底執行會簽制度,大型設備吊裝技術交底由技術負責人交底,全體人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業主、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參加。
施工人員應按交底要求進行吊裝工作.不得擅自變更吊裝方法,有必要更改時應取得交底人同意。發生事故時,事故原因如屬于交底錯誤由交底人員負責;屬于違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負責人或施工人員負責;屬于違反施工人員應知應會要求者由施工人員本人負責;沒有執行施工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級領導人負責。
3.3.5檢驗試驗。
在大型設備吊裝中,凡使用自行設計或委托有關的大專院校、科研機構設計,自行制作或委托有關的廠家制作的構件作為主要吊裝措施,在吊裝措施設置完成,設備正式起吊前,均應作負荷試驗。如條件限制。不能作負荷試驗,需經起重專業總工程師批準。
負荷試驗一般應模擬正式起吊過程進行全程試驗。負荷試驗的載荷,應大于設備的起吊重量1.2倍。負荷試驗不宜直接采用設備本身。
4.1建立組織機構。
成立專門的應急領導組織結構,做到項項吊裝應急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
發生緊急事故時,發現人應立即向應急組織機構成員或組長及項目部應急組相關成員報告,亦可根據緊急事態情況直接報告地方相關救援機構。吊裝隊應急組長必須立即向項目部應急組報告,并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救援。
項目部應急組相關成員接到報告后立即趕到現場,同時向項目部應急組副組長或項目部應急組組長報告,報告后不得離開現場,應組織人員進行救援。項目部應急組組長、副組長根據現場緊急事態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報告地方救援機構,同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報告。公司應急組組長根據事態情況協調和部署救援工作,必要時組織公司救援組有關成員趕赴現場指揮協調。
4.3應急資源配備。
各級應急組織機構辦公室必須設置固定電話,應急組成員聯系電話應保持暢通,大型設備吊裝的施工區域醒目位置懸掛應急圖,應以視覺方式向全體員工展示撤離路線、緊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關鍵設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裝設備的施工區域醒目位置懸掛安全警示標識牌。大型設備吊裝的施工區域禁止非該項目施工人員進入,項目部綜合辦公室配備足量急救藥品,備置救護車與其它醫療救助設備。
4.4培訓與演練。
培訓演練計劃表。
培訓演練實施。力學基礎知識、起重機常識、應急處置方法及事故發生時的信息傳遞、安全規章制度、各種緊急事故處理的一般知識采取集中培訓。專責工程師、工區專責安全員具體講課,培訓不少于20課時。培訓后必須經過書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崗。
5.結束語。
電廠建設中大型設備吊裝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從規章制度、責任落實、安全投入、教育培訓、隱患治理、事故查處等多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強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糾正習慣性違章行為。對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促進大型設備吊裝安全工作向標準化、規范化、系統化方向邁進,是大有裨益的。開展危險點的分析與預控,加強過程監督、檢查、控制和糾正工作,保障廣大職工在電廠建設中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從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推向一個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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