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是指當事人以居間人身份在他人之間撮合達成交易的一種合同形式。下面是一些關于居間合同事務所的介紹和案例分享,供大家參考借鑒。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云南省石屏縣柏木租鉛鋅多金屬礦礦石開采項目。
2、工程地點: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洲石屏縣柏木租。
3、工程內容:土石方開挖、剝離、爆破、運輸、礦石開采等。
4、工程量:以甲方礦山總工程量為準。
1、乙方負責將位于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洲石屏縣柏木租鉛鋅多金屬礦的覆蓋層土石方剝離及礦石采礦事項。
2、乙方包工包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施工現場內所發生的。
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工程工期。
l、開、竣工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竣工日期:(以相關部門簽發的驗收合格依據為準)。
四、采礦計價:
(一)綜合單價。
l、土方:每立方米11.5元;
2、涉及爆破的石方:每立方米21.5元;礦石每立方米28.5元。
注:涉及爆破的石方及礦石其均價不低于每立方米23.5元。
以上綜合單價不含稅費。
(二)綜合單價包含的內容。
1、土石方(含礦石)的開挖(剝離)、裝運(1km以內),施。
工過程中的排土、排水、進出施工便道(含土石方開挖、爆破、片石基層、泥結碎石層面、排水設施等)等全過程施工所包含的相關內容,(爆破手續由甲方辦理,進出施工區域便道計入工程量價,以雙方簽證為準)。
2、所涉及的人工費、材料費(油料、火工材料及其它材料)、機械費。
3、所涉及的采礦施工機械進、出場費。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5、臨設費用,從業人員保險費用。
6、施工及生活用水電設施及費用(水電設施引至礦山費用由甲方承擔)。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術、測量、計量、技術檔案資料等工作。
8、國家政策性油料費改稅增加費用(超出現價10%以上部份由甲方承擔)。
(三)綜合單價不包含的內容。
1、土石方、礦石綜合距離超出一公里按云南省現行定額增加調差。
2、因甲方在礦山手續、周邊環境、當地政府及村民等方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相關費用。
(四)土、石界定劃分。
l、本合同定義的土方:系指合同約定的機械能對其開挖作業的。
2、本合同定義的石方:系指合同約定的機械不能對其開挖且采用爆破方式進行探礦作業的。
3、本合同定義的礦石:系指合同約定的機械不能對其開挖且采用爆破方式進行開采施工作業的。
五、工程價款結算方式:
(一)工程量確認。
l、乙方每月的25日向甲方報送當月《工程計量申請表》,甲方在收到《工程計量申請表》后,同雙方單位對其復測,且5日內予以確認,同時甲方根據合同約定單價填表《計量支付表》,經甲方審定后作為當月基本結算依據(已經確定不再開挖作業的施工斷面,甲方應及時組織雙方對工程予以確認,計量計價)。
(三)工程(進度)款支付。
1、第一次計量、計價:乙方在完成伍萬立方米土石方或壹萬立方米礦石后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95%支付。
2、甲方依據審定后的《計量支付表》,于次月的5日向乙方支付當月工程進度款。付款額第一月實際完成量的95%,第二月按100%結算,依此類推。
3、甲方對乙方當月“進度計劃”完成情況結論,根據相應的本合同條款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
1、甲方根據本項目的總體要求和采礦實際情況,審定乙方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方案》和采礦總進度和相應的年、季、月綜合生產進度計劃。其中,《安全生產措施方案》單獨呈報。乙方必須按甲方審定確認后的生產進度計劃和安全生產措施方案》組織施工。
2、如因乙方因素造成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生產進度計劃”,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責令乙方退場,扣除乙方繳納的5%履約保證金,并終止本協議。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l、有權對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質量、進度進行監督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業行為提出相應整改意見。對違章行為有權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頓。停工整頓期間工期不予順延。
2、負責辦理施工現場所需的相應證件、批件;協調周邊作業環境、排除外圍干擾、為乙方創造良好施工作業環境。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誤工,由甲方賠償乙方機械臺班、機上人工損失費。機械臺班按每天1000.00元/臺計算、人工費按每人50.00元/天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協助乙方油料供應,火工材料由甲方供應,以油料每噸人民幣________元,火工材料費每噸人民幣________元為現行基價,超出基價10%以上部分由甲方補貼差價。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備總承攬本礦山采礦相應的合法資質,并具有與本采礦施工作業相應的管理人員、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服從甲方代表、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指揮和調度;嚴格按照甲方安全:質量和進度要求施工。施工中嚴格按照相應的《施工規范》、》《操作規程》施工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施工。保護環境。
3、乙方必須確保本采礦施工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相應的各項施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追究乙方工期延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甲方強制違章要求施工,由甲方負責。
4、在施工現場設立辦公機構,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
5、所有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執證上崗,規范作業。
6、認真做好與本采礦施工相關的作業進度計劃、機械設備的調度和安排。自行承擔盲目作業和使用機械設備造成的人員、機械設備的窩工、停工損失。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術、測量、計量、技術檔案資料等工作。
8、該開采項目屬獨立法人負責制,獨立施工、自負盈虧。乙方因自身責任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員傷亡、機械及財產損毀),均由乙方承擔其一切經濟損失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9、對進入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和人員實行保險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10、嚴格按甲方的要求規范旋工,乙方必須按甲方現場代表的指揮進行采礦,其采礦剝離比例超過10:1,乙方需立即停工并通知甲方現場代表,雙方確定后方能重新施工,以此杜絕亂采濫挖現象。如因亂采濫挖此造成“紅線”(邊界)糾紛、礦質的產量下降等,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11、如甲方不能按約定支付乙方采礦(進度)款,按每日3%向乙方償付滯納金,延期支付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超過10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停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將其開采的礦石自行銷售抵扣工程款。
12、施工過程中應特別注重施工區域周邊(紅線以外)的青苗(樹木)的保護和森林防火。如因此造成青苗(樹木)賠償及糾紛、森林火災等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指定的植被清理工作由甲方現場簽證計量、計價。
13、甲方因采礦施工需要,調用乙方機械設備,乙方應無條件支持和配合,產生的費用按實際計算,在支付進度款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所使用機械設備的計時或計件費用,雙方簽證為準。
14、保證施工期間車輛的正常通行。
15、簽收甲方提交書面文件、資料,需要書面回復的,按規定及時進行回復。
16、杜絕和控制與采礦項目無關的社會閑雜人員、不法分子進入施工現場;禁止打架斗毆;禁止持有槍支彈藥和管制刀具。凡出現上述情況的,一經查實,除國家公安等執法機關按法律法規予以追案外,甲方有權對乙方上述行為處以人民幣l至5萬元的罰款。罰款將在乙方保證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需乙方同意。
17、保證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聚眾鬧事、圍攻甲方辦事機關和工作人員的行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阻撓、阻止開礦項目的正常施工作業。
凡出現上述情況的,乙方除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外,甲方有權對乙方上述行為處以1至5萬元的罰款。罰款將在采礦(進度)款中直接劃扣,無需乙有同意。(甲方未付工程款項由甲方負責),甲方未付工程款除外。
九、合同履約保證:
本礦石開采施工項目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金人民幣20萬元(貳拾萬元整),在收到進場通知書之日起,乙方機械設備人工進入現場,繳納包括環境保護、森林防火、安全生產等協議履約保證金人民幣30萬元(叁拾萬元整),并在第一個月工程進度款中扣除50萬元(伍拾萬元整),合計合同履約保證金100萬(壹佰萬元整)。在本采礦工程總量完成1000萬立方米后十日內,并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違約行為、無安全事故、無民工工資糾紛等。甲方無條件退回余下保證金。
十、違約責任:
1、本《礦山開采施工合同》一旦生效,應認真履,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向履約方支付工程總價1%的違約金。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戰爭)造成的停工、停產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產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按。
相應條款予以賠償。
十一、其他約定:
1、本采礦項目實行甲方監管制全程對該項目行使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有權簽發相關的文仵、資料。
2、乙方施工所用機械、設備應能滿足該項目施工進度需要。并將所配備的施工機械、設備、工程車輛等清單報監理審查備案。
3、根據采礦項目的特點和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必須采用320級以上的挖掘機;雙橋以上的載重汽車;90mrn以上的潛孔鉆。
4、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情況,就乙方設備配置提出改進或更換的要求,乙方應及時改進或更換。
5、甲方工程師對違反相關安全規程的施工作業有權予以處罰和罰款?!读P款通知單》直接報送甲方財務,罰款金額甲方在工程進度款中劃扣。
6、本合同編號僅指檔案編號,與現場施工區、段無關?,F場施工區、段以甲方現場指定指揮部指定區、段為準。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予以簽發《開工令》:
(1)沒有履行第六條第一款約定的;、,
(2)沒有完善第八條第9款約定的;
(3)違反第八條第16款約定的;
(4)沒有履行第九條約定的;
(5)沒有按第十一條第3款約定執行的;
(6)沒有按第十二條簽訂和提供合同附件的;
十二、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或協議附件予以確認。補充協議和協議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l、安全生產協議;
2、工程廉政協議;
3、農民工工資保障協議;
4、綜合生產計劃條款;
5、圖紙技術資料及技術交底;
十三、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一)甲、乙雙方未盡事宜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四、附則: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按合同條款雙方必須履行實施。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視為違約。
二: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合同正本、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重慶市中人實業*集團)乙方(公章):
光大建*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編碼:身份證編碼:
五、工程價款結算方式:
(一)工程量確認。
1、乙方產量達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應付款方量后,即可向甲方報送相關《工程計量依據》,甲方在收到《工程計量依據》后,雙方對其復測,且兩日內予以確認。同時,甲方根據合同約定單價填報《計量支付表》(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確認后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經乙方審定后作為當次基本結算依據(已經確定不再開挖作業的施工斷面,甲方應及時組織雙方對其予以確認,計量計價)。
2、最終采礦總造價,以甲乙雙方確認的土石方爆破、開挖、剝離、礦石開采工程總量乘以約定單價的總和為準。
(二)工程(進度)款支付。
1、乙方在完成壹萬立方米以上土石方后,預留壹萬立方米作為安全生產、履約保證料。其余部份,每滿壹萬立方米甲方應及時審定計量依據,貳個工作日內實時支付工程勞務款(甲方審核計量依據不得超過兩個工作日)。
2、工程款采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指定收款人:由王建和李文建兩人簽收工程款,由兩人指定賬戶打款,如有單方領款,不予準允,否則由甲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1、乙方根據本項目的總體要求和采礦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工程勞務施工組織方案》和采礦總進度的年、季、月綜合生產勞務進度計劃。嚴格按照規范的安全生產措施方案組織勞務施工。
2、如因乙方無故造成連續上衛天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并終止本協議。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在勞務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質量、進度進行監督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業行為提出相應整改意見。對違章行為有權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頓。停工整頓期間工期適當順延。
2、負責辦理施工現場所需的相應證件、批件;協調周邊作業環境、排除外圍干擾、為乙方創造良好勞務施工作業環境。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誤工,由甲方賠償乙方機械臺班、機上人工損失費。機械臺班按每天.00元/臺、轉運的車輛1000.00元/輛,人工費按每人300.00元/天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協助乙方油料供應,火工材料由甲方供應,以油料每噸人民幣:汽油元、柴油噸人民幣壹萬伍仟元為現行基價,超出基價10%以上部分由甲方補貼差價。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l、作業人員必須具備1—2人持證上崗,并具有與本采礦施工作業相應的管理人員、管理機構和管理帶制度。
2、服從甲方代表、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指揮和調度;嚴格按照甲方安全、質量和進度要求施工。施工中嚴格按照相應的《施工規范》《操作規程》施工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施工保護環境。
3、乙方必須確保本采礦施工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相應的各項施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追究乙方工期延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甲方強制違章要求施工,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4、在施工現場設立辦公機構,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
5、所有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執證上崗,規范作業。
6、認真做好與本采礦施工相關的作業進度計劃、機械設備的調度和安排。自行承擔盲目作業和使用機械設備造成的人員、機械設備的窩工、停工損失。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術、測量、計量、技術檔案資料等工作。
8、乙方因自身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9、對進入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和人員實行保險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10、嚴格按甲方的要求規范施工,其采礦剝離比例超過10:1,乙方需立即停工并通知甲方現場代表,雙方確定后方能重新旋工,以此杜絕亂采濫挖現象。
11、如甲方不能按約定支付乙方采礦(進度)款,按每口10%向乙方償付滯納金,延期支付不得超過10個工作口。超過10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停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將其開采的礦石自行銷售抵扣工程款。
12、施工過程中應特別注重施工區域周邊(紅線以外)的青苗(樹木)的保護和森林防火。如因此造成青苗(樹木)賠償及糾紛、森林火災等由施工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指定植被清理工作,由甲方現場簽證計量、計價。
13、甲方因采礦施工需要,調用乙方機械設備,乙方應無條件支持和配合,產生的費用按實際計算,在支付進度款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所使用機械設備的計時或計件費用,雙方簽證為準。
14、保證施工現場車輛的正常通行。
15、簽收甲方提交書面文件、資料,需要書面回復的,按規定及時進行回復。
16、杜絕和控制與采礦項目無關的社會閑雜人員、不法分子進入施工現場;禁止打架斗毆;禁止持有槍支彈藥和管制刀具。凡出現上述情況的,一經查實,除國家公安等執法機關按法律法規予以追案外,甲方有權對乙方上述行為處以人民幣壹至伍仟的罰款。罰款將在乙方保證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需乙方同意。
九、合同履約保證: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首次開工累計產量達到壹萬立方米甲方暫不結算工程款,該款作為乙方安全生產、履約保證金。甲方在合同終止前最末兩次支付工程款時,分批次等額全部退還乙方該履約保證金。同時,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將本合同所屬的工程項目的勞務分包給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
十、違約責任:
l、本《礦山開采施工勞務承包合同》一旦生效,應認真履行,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向履約方支付工程總價3%的違約金。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戰爭)造成的停工、停產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產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按相應條款予以賠償。
十一、其他約定:
l、本采礦項目實行甲方監管制全程對該項目行使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有權簽發相關的文件、資料。
2、乙方施工所用機械、設備應能滿足該項目施工進度需要。
3、根據采礦項目的特點和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必須采用以上的挖掘機;雙橋以上的載重汽車:
4、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情況,就乙方設備配置提出改進的要求,乙方應及時改進。
5、甲方工程師對違反相關安全規程的施工作業有權予以伍仟元以下罰款的處罰?!读P款通知單》直接報送甲方財務,罰款金額甲方工程進度款中劃扣。
6、本合同編號僅指檔案編號,與現場施工區、段無關?,F場施工區、段以甲方現場指定指揮部指定區、段為準。
十二、合同附件:
本合同末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或協議附件予以確認。補充協議和協議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未盡事宜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四、附則: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立即生效。雙方必須按合同條款履行實施,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視為違約。
甲方(簽章):聯系人:電話:身份證編碼:時間:
乙方(簽章):電話:
李xx身份證號碼:王x聯系電話:王x身份證號碼:簽約地點:時間:20月。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開采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物: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證號:岳預采009號)。
第二條承包范圍:礦體覆蓋層剝離、脈石英礦開采工程。
第三條承包期限:一年(6月~206月)。
第四條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后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并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于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采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設備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第七條承包綜合單價:合格礦石36元/噸(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裝車費)。
第八條計量方式及驗收標準:礦石開采工程按原礦石運輸電子磅計碼單為準。
第九條結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結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月工程款。
第十條民爆物品的計價與管理:電、炸藥、導爆管等甲方根據乙方每月的實際耗用量與當月工程量一并結算。開工第一個月暫由甲方出資采購,并在當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個月開始由乙方出資采購。
第十一條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開采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原礦利用率和原礦質量。如有夾層、夾石、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徹底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項目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電源、水源及乙方人員基本生活設施。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開采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設備、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臵、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
乙方:___。
第一條:甲方指定位于__縣__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采。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__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開采、取料要求:
1、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后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并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___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__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采質量:荒料的開采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__________________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并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采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采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并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采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采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___立方以上的荒料開采任務。
第六條、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采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___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__元計算。
2、按鋸切開采面積計價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采、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采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后,于__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采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采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后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__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
法》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采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乙方位于南寧市吳圩鎮祥寧村屯位于的礦山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乙方具有合法礦權的礦山面積大約20畝,其地理坐標為:
x:y:
x:y:
本合同合作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13333.4平方米,折合約20畝。(詳見宗地圖)。
礦性質為黑碳土,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并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為與甲方進行合作開采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為6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2、在雙方合作開采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采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礦山順利開采。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采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為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采。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該項目的開采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采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采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采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后的純利潤分配。
第五條、項目的開采與經營管理。
項目的日常開采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全面的開采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名及納印或蓋章):乙方(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代表人(簽名及納印或蓋章):代表人(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地區進行露天石灰石礦山開采,需要租用甲方民爆器材儲村庫村放民爆物品,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標準的民爆器材儲村庫,負責儲村與保管乙方爆炸物品。
2、租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賃費:倉儲費為每月??元。乙方每半年向甲方交納一次租賃費。
4、乙方所儲村的民爆物品由乙方自行負責購買、運輸、發放、配送及清退。庫區內的安全由甲方負責,出庫后安全由乙方負責。
5、乙方對民爆器材的使用、發放、配送、清退回庫等要嚴格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相關管理規定,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同時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代理商營業執照副本、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商標注冊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衛生許可證、商品代理授權證書或委托經銷證明。如甲方對上述證件存有質疑可單方終止合同。
第三條乙方租用__________商城四樓______平方米場地經營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條在經營過程中如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變更或增加經營品類、范圍或在商品質量上沒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檢驗標準,甲方有權即時終止雙方合同。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專柜的營業員、商品價格、商品質量、銷售收銀及日常工作進行統一管理。營業員必須經甲方面試和培訓方可上崗。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經營、存放的商品的財產保險由乙方負責辦理或乙方承擔費用由甲方代為辦理,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經雙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經營月租金為________元。
第九條在不違反《勞動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擔聯營專柜發生的一切與經營相關的勞動關系責任及費用,并由乙方同專柜營業員自行簽定勞務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十一條甲方設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結帳,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日簽收對帳單,_____日給乙方結算貨款。乙方經營之最后一個月的貨款,甲方將在一個月后予以結算。期間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支付發生的退貨款項而無須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聯營專柜的'商品必須自行建帳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負責。如有丟失、損壞均由乙方承擔。專柜經營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乙方必須保證專柜商品品種齊全,陳列美觀、豐滿。
第十三條聯營專柜營業員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行為規范,如有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處罰、辭退。
第十四條專柜出售的商品,價格一律按統一價簽_____折以下出售,商品銷售一律實行明碼標價,并使用商城統一物價標簽。
第十五條由于乙方商品質量原因,對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危害而導致法律訴訟,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或相應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有對乙方所銷售的商品進行退換的決定權,并有權在貨款結算時扣除相應款項。
第十七條商城為維護整體形象或整體經營布局調整,供貨商應無條件配合。
第十八條如遇特殊情況,任何一方無力經營需終止協議時,應提前_____天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如發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同時收回場地而無須對乙方承擔責任。若乙方因提前終止協議,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財產,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補足損失,乙方應負責用銷貨款或其他方式補足差額,甲方不用通知乙方。專柜撤柜時需扣其當月銷貨款作為撤柜后的商品質量售后服務保證金,三個月后如未有問題出現,方可結清貨款。終止協議的事由包括:
1.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在收到甲方書面要求補償通知后7日內未作補償的。
2.如乙方未能清還債務或被提前終止經營,且不論自愿還是強迫進入清算的。
3.乙方暫停營業或歇業連續超過7天以上的。
4.乙方經銷的品牌有假冒偽劣成分(不分情節輕重)或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
5.擅自將經營場所轉讓、轉租或轉包給他人經營的。
6.信用嚴重惡化,不服從商場管理,情節惡劣的。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可提出訴訟或由合同簽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從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_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平等、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計劃承接乙方接洽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甲方委托乙方為該公司承接的項目進行預審核,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應盡力為甲方撮合促成該工程項目,并盡可能促成甲方以分包、總承包等合法方式進行工程項目承接,其受托期限為本合同之日起甲方第三人簽訂工程合同日止。
??第二條居間人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為甲方的居間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紹公司的相關情況,但甲方書面確認是商業秘密的除外。
??2、乙方應該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甲方尋求機會,并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3、乙方應盡可能向甲方及時、真實地報告有項目發包意向的第三方的情況。
??4、乙方在前期辦理本受托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將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僅為甲方和上述公司的居間方,不為甲方和上述公司簽署的有關合同、協議以及債權債務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第三方所簽訂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發包意向的第三方與甲方簽署承包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金額的百分之四點五(_______%)酬金。支付方式為:賬戶劃賬。作為乙方的傭金、勞務費等居間費。上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為稅后費用,稅費甲方自愿承擔。
??2、付款時間:甲方與第三方簽訂正式施工承包合同之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作為居間首期款,其余居間費根據發包方工程進度比例分_____次支付,所收款以收據或轉賬憑證為憑。
??3、若乙方未能促成上述承包合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其從事居間活動所支出的其它相關必要費用(如出資方或乙方的差旅費、接待費、考察費、應酬費、咨詢費及其它隱性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
??1、委托期限屆滿,約定目的未能實現而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將自動解除。
??2、本合同約定目的實現,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酬金后,甲乙雙方責任義務已履行完畢本合同將自動解除。
??3、委托期限屆滿之前,不論任何原因,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或因不抗力致使本合同約定目的不能實現的。
??4、當事人有其它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5、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實際產生的費用(如出資方或乙方的差旅費、接待費、考察費、應酬費、咨詢費及其它隱性費用),因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應按時支付相應費用,若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則視為違約行為,則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總額____%的金額作為違約金,乙方協助甲方簽訂合同后則視為已履行完居間義務。
??第七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能力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關手續均已辦妥并真實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需有法人委托授權書),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5、甲方保證自有資質的真是性及合法性。
??乙方:
??1、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3、本合同的簽署是合法公民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它商業或企業秘密)予以保密。為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不得利用客戶提供的信息從事任何與擔保業務或有損客戶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如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合同解釋、補充及附件。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備注。
??如工程量增加,則居間費用可依照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按百分之四點五支付居間費。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乙方: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采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乙方位于市縣鄉村位于的礦山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開采礦山的范圍及現狀乙方具有合法礦權的礦山面積大約*畝,其地理坐標為:x:y:x:。y:本合同合作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平方米,折合約*畝。(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采礦山的權屬礦性質為,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并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為與甲方進行合作開采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為6年,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
2、在雙方合作開采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采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礦山順利開采。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采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為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采。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該項目的開采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采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采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進行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名):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聯系方式:乙方(蓋章):代表人(簽名):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聯系方式: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脈石英礦開采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物: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證號:岳預采(20xx)009號)。
第二條承包范圍:礦體覆蓋層剝離、脈石英礦開采工程。
第三條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條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后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并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第五條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于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采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設備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第七條承包綜合單價:合格礦石36元/噸(包括出渣運距。
第十一條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開采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原礦利用率和原礦質量。如有夾層、夾石、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徹底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項目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電源、水源及乙方人員基本生活設施。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開采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設備、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臵、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6、乙方承包期滿,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處于良好運轉狀態,如有損壞應予修復。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5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并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采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項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于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后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設備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礦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采,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于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茲就_________花崗巖開采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物:寧陜縣__________________花崗巖礦(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范圍:礦體覆蓋層剝離、石材荒料開采工程。
第三條承包期限:五年(______年4月~______年4月)。
第四條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20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后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并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險額為20萬元/人,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于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采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設備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第七條承包綜合單價(按工程項目計價)
1、土方開挖:6元/m(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
2、石方開炸:23元/m(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
3、荒料開采:770元/m(包括裝車費)。
第八條計量方式及驗收標準:土、石方工程按自然量方(實方)計??;荒料開采工程按原礦石計取體積(以現場量方為憑)。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荒料甲方可拒收。
第九條結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結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月工程款。
第十條民爆物品的計價與管理:乳化炸藥12000元/t;導爆管(毫秒管、秒管)7.50元/枚。上列單價為甲方向乙方提供物品的結算價(包括運費),不隨市場進行調價,漲跌的價格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根據乙方每月的實際耗用量與當月工程量一并結算。開工第一個月的民爆物品暫由甲方出資采購,并在當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個月開始由乙方出資采購。
第十一條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荒料的利用率和成材率。如有夾層,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置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項目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照明電源、水源。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施工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設備、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置、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自行搭建工棚及配置有關生活設施、用品。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20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并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采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項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于______年4月上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1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后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設備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荒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采,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于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4、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牧系娜戤a量不得低于10000m如為礦體結構、礦石質量、甲方責任等因素,則不受此限)。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甲 方: 身份號碼: 聯系辦法:
乙 方: 身份號碼: 聯系辦法:
甲方現有 米黃玉礦擬承包給乙方開采。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實現雙方共贏之目的,確保乙方礦山正常開采和生產,雙方在誠信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風險負擔辦法:
1、甲方提供礦山(注:開采證號為 ),不出資,不參與經營,不承擔乙方開采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和虧損;協助為乙方提供炸材(注:炸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及外圍事務的協調,促使乙方礦山正常開采生產和經營。
2、乙方全額承包,即包出資,包開采,包責任,包安全,包所有一切風險和虧損,設備自備,工隊自定,食宿自理,盈虧自負,風險自擔;開采成果歸乙方所有,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承包價款。
二、承包期限及開采范圍:
1、承包期限為叁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投標、議標、定標,將其所屬的礦井交由進行施工生產總承包。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經濟關系和責任,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定,以及自治區、地、市有關礦業開發、生產、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條例,在遵法守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采拓工程
2)工程內容:開拓工程、采準工程、采礦出礦生產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產、包設備、包設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對甲方項目進行施工生產總承包。
2)乙方對承包甲方的工程項目不得進行轉包或變相轉包。
3)乙方必須直接負責實施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不允許“以包代管”。
3、施工、生產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采礦質量要求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和采礦生產作業。
2)乙方對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一經簽字,即視為認可,不得自行變更,并負有施工生產責任和安全責任。
4、工程單價(見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項根據實際需發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類工程單價進行計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設備、材料、制作均含在表中單價內,不再單獨計算。
3)屬于安全檢查特別要求的安全整改支護工程,根據實際發生材料量,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由于乙方原因進行安全整改所發生的工程量,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4)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于0.7m的需采礦體和已采礦房的殘采作業,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采礦單價。
5)地表設施、設備、建設等,包括堆礦場、擋墻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決,甲方不予負擔。
二、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產計劃的制定
1)年計劃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產計劃,作為雙方下年度施工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
2)月計劃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計劃完成的總前提下,由甲方綜合考慮制定月計劃。雙方在每月各自生產調度會后,及時召開甲乙方礦山工作協調會,以確定下月礦山生產計劃、施工計劃。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計劃的完成,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榷,由甲方對月計劃進行調整。乙方無權對月計劃進行私自調整。
2、生產施工要求
1)生產礦量要求:按當月生產計劃執行。
2)礦石塊度要求:由乙方控制進入選廠礦石塊度不得超過400×400mm,超標礦石不予計價。
3)采礦要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下進行開采。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設計方案、技術要求、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派礦山管理人員進駐礦山,依照有關規定對礦山的采拓施工、生產、計劃、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權力、責任和義務。
2、負責編制單體采拓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并在乙方簽收后及時下達施工通知。
3、甲方在單體工程設計中必須明確回采量、回采率、貧化率、出礦最低品位等各項技術指標。
4、負責對乙方工程施工、生產進度和質量的檢查、驗收。
5、協助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并有權督促、檢查乙方進行安全整改。
6、負責按月結算合格工程款項。
7、甲方對乙方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違章、違規作業和不符合有關規范和規定要求的質量、技術、安全等問題,有責令停工、停崗、整改或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
8、負責保障乙方能夠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9、甲方礦山管理人員的調整,應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
四、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負責礦山施工、生產、生活的內部管理,自行解決生產生活所需設備、設施、物資材料、人員、運輸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單體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后,3天內給予提出異議或簽收。否則,對影響施工生產責任負責。
3、負責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生產質量以及生產、施工計劃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檢查、指導。
4、對井口堆礦質量負責,不同質量礦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類堆放。礦渣分離,不得混堆。并對未拉運礦石的保管負責,不得發生丟失、污染、混雜。
5、負責礦房房壁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圍巖廢石塌落混入。負責井壁、想到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塌方、片幫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礦山的地測采技術工作和探礦工作,協助解決甲方技術工作和探礦工作所需,期間所發生的使用人工費由乙方承擔,大宗材料費(按市場價計),由甲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所下達的各項通知書須簽字簽收,并負責保障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8、對甲方違章的通知書,乙方有拒絕的權利,并及時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見。在礦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雙方公司協調解決。
9、乙方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調整、主要設備的更換,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知。
五、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責任
1、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負責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礦山救護等礦山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建立健全礦山安全保障機構、設備、設施、人員。
2、乙方在礦山必須配備齊全并持有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細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保證所有特種工持證上崗。
3、對甲方下達的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無條件簽收,并付諸于行動。
4、乙方必須依照國家法規與下屬所有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有關規定為員工進行相應保險。保險金由乙方負責,若發生傷殘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保險賠付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5、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甲方人員下井前須通知乙方,并服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
7、甲方人員下井檢查過程中,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陪同。
六、生產月工程驗收、生產驗收、安全檢查辦法
1、每月在甲方財務結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組織并會同乙方人員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出礦量、出礦質量進行驗收,同時對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系統檢查。驗收前甲乙雙方確定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后所有參加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
2、對不合格的工程項當月不予驗收,乙方負責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驗收,返工費用自負。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費或報廢,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對甲方的工程安排、采礦計劃、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則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沒有施工通知書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書的工程不予驗收。
5、出礦量的驗收:以乙方出礦(含工程礦量)車數折合噸量計算或以實地測量計算礦量進行驗收,作為甲方月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和對乙方生產計劃完成與否的驗收,不作為結算依據。
6、安全檢查執行“一票否決”制,凡安全檢查不合格,對當月所有工程量、生產量暫不予結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結算。
7、工程驗收單、安全檢查表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各持一份,作為結算依據。
七、結算、付款辦法
1、工程量以驗收單結算工程費用。
2、出礦量以當月礦石拉運到甲方選廠,按過磅實際量進行結算。
3、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將當月礦石運出,按驗收出礦量的50%給乙方進行預結算。由于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當月礦石不能運出,按驗收出礦量的40%給乙方進行預結算。
4、附有安裝項目的未安裝完成的單項工程暫按掘進量的60%進行預驗收,待完工后一次性驗收。
5、月結算日為當月26日—次月10日,結算當月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年結算日為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進行當年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的總決算。
6、當月工程施工費用結算額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時支付,剩余20%在年終結算后一次性給予支付。
7、結算額的支付乙方須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8、工程礦的結算:如果乙方承擔采準工程施工費用,工程礦計算在乙方總出礦量中;如果甲方承擔采準工程施工費用,工程礦則從乙方出礦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雙方對保障生產計劃完成、保障生產質量、保障安全生產的約定
1、乙方將所承包礦山屬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設備、設施作為施工生產和安全生產的抵押保證,其產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問題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對乙方罰款元。安監部門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將廢石倒入礦堆,按每噸元計算對乙方進行罰款,并由乙方負責將廢石挑出。
4、乙方沒有及時處理礦房壁或及時支護采場而發生圍巖混入的廢石,乙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5、在甲方設計的開采范圍中,在采礦時不能剔除的夾石中的蝕變巖石,甲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礦品位達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開采貧化率10%以上,對所采出的礦石量不予結算。
九、違約責任
1、凡違反本合同條款均屬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和其他經濟賠償。若甲乙雙方協商后更改的條款不屬違約,但須有補充協議。
2、因乙方原因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計劃生產任務,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額的2‰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延付則不屬違約。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暫停結算,待甲方在一個月內尋找新的承包方來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結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后,無論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給予乙方結算所有已經形成的、經雙方驗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礦生產費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屬于乙方的井上設備和設施,甲方有租賃或購買的優先權,其辦法另行協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產經營無法進行,不屬違約范疇。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單價表。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2、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附件,均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與乙方續訂合同。如因故未簽訂新合同,即仍延續本合同執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甲方:身份號碼:聯系辦法:
乙方:身份號碼:聯系辦法:
甲方現有米黃玉礦擬承包給乙方開采。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實現雙方共贏之目的,確保乙方礦山正常開采和生產,雙方在誠信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風險負擔辦法:
1、甲方提供礦山(注:開采證號為),不出資,不參與經營,不承擔乙方開采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和虧損;協助為乙方提供炸材(注:炸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及外圍事務的協調,促使乙方礦山正常開采生產和經營。
2、乙方全額承包,即包出資,包開采,包責任,包安全,包所有一切風險和虧損,設備自備,工隊自定,食宿自理,盈虧自負,風險自擔;開采成果歸乙方所有,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承包價款。
二、承包期限及開采范圍:
1、承包期限為叁年,即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投標、議標、定標,將其所屬的礦井交由進行施工生產總承包。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經濟關系和責任,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定,以及自治區、地、市有關礦業開發、生產、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條例,在遵法守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采拓工程。
2)工程內容:開拓工程、采準工程、采礦出礦生產。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產、包設備、包設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對甲方項目進行施工生產總承包。
2)乙方對承包甲方的工程項目不得進行轉包或變相轉包。
3)乙方必須直接負責實施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不允許“以包代管”。
3、施工、生產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采礦質量要求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和采礦生產作業。
2)乙方對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一經簽字,即視為認可,不得自行變更,并負有施工生產責任和安全責任。
4、工程單價(見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項根據實際需發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類工程單價進行計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設備、材料、制作均含在表中單價內,不再單獨計算。
3)屬于安全檢查特別要求的安全整改支護工程,根據實際發生材料量,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由于乙方原因進行安全整改所發生的工程量,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4)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于0.7m的需采礦體和已采礦房的殘采作業,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采礦單價。
5)地表設施、設備、建設等,包括堆礦場、擋墻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決,甲方不予負擔。
二、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產計劃的制定。
1)年計劃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產計劃,作為雙方下年度施工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
2)月計劃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計劃完成的總前提下,由甲方綜合考慮制定月計劃。雙方在每月各自生產調度會后,及時召開甲乙方礦山工作協調會,以確定下月礦山生產計劃、施工計劃。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計劃的完成,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榷,由甲方對月計劃進行調整。乙方無權對月計劃進行私自調整。
2、生產施工要求。
1)生產礦量要求:按當月生產計劃執行。
2)礦石塊度要求:由乙方控制進入選廠礦石塊度不得超過400×400mm,超標礦石不予計價。
3)采礦要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下進行開采。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設計方案、技術要求、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派礦山管理人員進駐礦山,依照有關規定對礦山的采拓施工、生產、計劃、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權力、責任和義務。
2、負責編制單體采拓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并在乙方簽收后及時下達施工通知。
3、甲方在單體工程設計中必須明確回采量、回采率、貧化率、出礦最低品位等各項技術指標。
4、負責對乙方工程施工、生產進度和質量的檢查、驗收。
5、協助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并有權督促、檢查乙方進行安全整改。
6、負責按月結算合格工程款項。
7、甲方對乙方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違章、違規作業和不符合有關規范和規定要求的質量、技術、安全等問題,有責令停工、停崗、整改或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
8、負責保障乙方能夠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9、甲方礦山管理人員的調整,應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
四、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負責礦山施工、生產、生活的內部管理,自行解決生產生活所需設備、設施、物資材料、人員、運輸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單體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后,3天內給予提出異議或簽收。否則,對影響施工生產責任負責。
3、負責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生產質量以及生產、施工計劃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檢查、指導。
4、對井口堆礦質量負責,不同質量礦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類堆放。礦渣分離,不得混堆。并對未拉運礦石的保管負責,不得發生丟失、污染、混雜。
5、負責礦房房壁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圍巖廢石塌落混入。負責井壁、想到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塌方、片幫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礦山的地測采技術工作和探礦工作,協助解決甲方技術工作和探礦工作所需,期間所發生的使用人工費由乙方承擔,大宗材料費(按市場價計),由甲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所下達的各項通知書須簽字簽收,并負責保障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8、對甲方違章的通知書,乙方有拒絕的權利,并及時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見。在礦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雙方公司協調解決。
9、乙方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調整、主要設備的更換,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知。
五、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責任。
1、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負責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礦山救護等礦山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建立健全礦山安全保障機構、設備、設施、人員。
2、乙方在礦山必須配備齊全并持有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細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保證所有特種工持證上崗。
3、對甲方下達的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無條件簽收,并付諸于行動。
4、乙方必須依照國家法規與下屬所有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有關規定為員工進行相應保險。保險金由乙方負責,若發生傷殘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保險賠付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5、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甲方人員下井前須通知乙方,并服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
7、甲方人員下井檢查過程中,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陪同。
六、生產月工程驗收、生產驗收、安全檢查辦法。
1、每月在甲方財務結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組織并會同乙方人員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出礦量、出礦質量進行驗收,同時對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系統檢查。驗收前甲乙雙方確定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后所有參加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
2、對不合格的工程項當月不予驗收,乙方負責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驗收,返工費用自負。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費或報廢,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對甲方的工程安排、采礦計劃、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則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沒有施工通知書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書的工程不予驗收。
5、出礦量的.驗收:以乙方出礦(含工程礦量)車數折合噸量計算或以實地測量計算礦量進行驗收,作為甲方月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和對乙方生產計劃完成與否的驗收,不作為結算依據。
6、安全檢查執行“一票否決”制,凡安全檢查不合格,對當月所有工程量、生產量暫不予結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結算。
7、工程驗收單、安全檢查表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各持一份,作為結算依據。
七、結算、付款辦法。
1、工程量以驗收單結算工程費用。
2、出礦量以當月礦石拉運到甲方選廠,按過磅實際量進行結算。
3、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將當月礦石運出,按驗收出礦量的50%給乙方進行預結算。由于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當月礦石不能運出,按驗收出礦量的40%給乙方進行預結算。
4、附有安裝項目的未安裝完成的單項工程暫按掘進量的60%進行預驗收,待完工后一次性驗收。
5、月結算日為當月26日—次月10日,結算當月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年結算日為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進行當年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的總決算。
6、當月工程施工費用結算額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時支付,剩余20%在年終結算后一次性給予支付。
7、結算額的支付乙方須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8、工程礦的結算:如果乙方承擔采準工程施工費用,工程礦計算在乙方總出礦量中;如果甲方承擔采準工程施工費用,工程礦則從乙方出礦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雙方對保障生產計劃完成、保障生產質量、保障安全生產的約定。
1、乙方將所承包礦山屬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設備、設施作為施工生產和安全生產的抵押保證,其產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問題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對乙方罰款元。安監部門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將廢石倒入礦堆,按每噸元計算對乙方進行罰款,并由乙方負責將廢石挑出。
4、乙方沒有及時處理礦房壁或及時支護采場而發生圍巖混入的廢石,乙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5、在甲方設計的開采范圍中,在采礦時不能剔除的夾石中的蝕變巖石,甲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礦品位達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開采貧化率10%以上,對所采出的礦石量不予結算。
九、違約責任。
1、凡違反本合同條款均屬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和其他經濟賠償。若甲乙雙方協商后更改的條款不屬違約,但須有補充協議。
2、因乙方原因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計劃生產任務,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額的2‰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延付則不屬違約。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暫停結算,待甲方在一個月內尋找新的承包方來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結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后,無論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給予乙方結算所有已經形成的、經雙方驗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礦生產費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屬于乙方的井上設備和設施,甲方有租賃或購買的優先權,其辦法另行協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產經營無法進行,不屬違約范疇。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單價表。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2、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附件,均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與乙方續訂合同。如因故未簽訂新合同,即仍延續本合同執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方將自有產權的《xx巖礦山開采爆破工程》礦山開采施工的勞務發包給乙方的相關事項,在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l、工程名稱:xx巖礦山開采爆破勞務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爆破、破碎、裝車、轉運的勞務。
4、工程量:約170萬立方米。
二、工程開采施工勞務承包方式:
1、乙方負責甲方位于陜西省漢中市xx縣xx鎮古園村四方山xx巖礦山開采爆破工程項目的爆破、破碎、裝車、現場轉運施勞務工作的實施。
2、乙方包工包料、自主管理、對勞務費用自負盈虧。
三、工程工期。
l、開、竣工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進場通知為準。
竣工日期:(以爆破作業勞務總工程量完工為準)。
2、本礦山采礦施工勞務總工期為:。
四、采礦施工勞務計價:
(一)綜合單價。
1、土方:;。
2、涉及爆破的石方:;礦石:25元/立方米。注:涉及爆破的石方及礦石其均價不低于25元/立方米。。以上綜合單價不含稅費。
(二)綜合單價包含的內容。
1、礦石的爆破開挖、破碎(80一100cm以內)、裝運(施工現場500m以內)。
2、所涉及的人工費、材料費(油料、火工材料及其它材料)、機械費。
3、所涉及的采礦施工機械進、出場費。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5、臨設費用,從業人員保險費用。
6、施工及生活用水電設施及費用(水電設施引至礦山費用由甲方承擔)。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術、測量、計量、技術檔案資料等工作。
8、國家政策性油料費及稅增加費用超出現價10%以上部份由甲方承擔。
(三)綜合單價不包含的內容。
l、土石方、礦石綜合距離超出0.5公里按當地現行定額增加調差。
2、爆破手續由甲方辦理,施工過程中的排土、排水、片石基層、泥結碎石層面、排水設施、進出施工區域便道另計(工程量、工價,以雙方簽證為準)。
3、因甲方住礦山手續、周邊環境、當地政府及村民等方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相關費用。
(四)土、石界定劃分。
1、本合同定義的土方:系指合同約定的機械能對其開挖作業的。
2、本合同定義的石方:系指合同約定的機械不能對其開挖且采用爆破方式進行探礦作業的。
3、本合同定義的礦石:系指合同約定的機械不能對其開挖且采用爆破方式進行開采施工作業的。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脈石英礦開采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物: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證號:岳預采(20xx)009號)。
第二條 承包范圍:礦體覆蓋層剝離、脈石英礦開采工程。
第三條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條 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后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并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于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采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設備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 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第七條 承包綜合單價:合格礦石36元/噸(包括出渣運距
第十一條 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開采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原礦利用率和原礦質量。如有夾層、夾石、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徹底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項目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電源、水源及乙方人員基本生活設施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開采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設備、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臵、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6、乙方承包期滿,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處于良好運轉狀態,如有損壞應予修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5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并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采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項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 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于 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后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設備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礦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采,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于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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