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下面是一些常見的勞動合同范例,包括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合同,供大家參考。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勞動法律關系即行終止。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續訂合同,延長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閱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后,長期在一個企業等用人單位內從事生產或工作,不得無故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得無故辭退。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的工作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存續期間建立的是勞動法律關系,勞動者要加入勞動單位集體,遵守勞動單位內部規則,享受某種勞動保險待遇。
我國勞動法就是按照勞動合同的這一分類標準,將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特別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避免用人單位只使用勞動者的“黃金年齡”。
1、錄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在國家勞動部門下達的勞動指標內,通過公開招收、擇優錄用的方式訂立的勞動合同。錄用合同一般適用于招收普通勞動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勞動合同的特點是:用人單位按照預先規定的條件,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勞動者;應招者根據用人單位公布的條件,自愿報名;用人單位全面考核、擇優錄用勞動者;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2、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向特定的勞動者發。
聘書。
的方式,直接建立勞動關系的合同。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招聘有技術業務專長的特定勞動者。如企業聘請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
3、借調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調單位、被借調單位與借調職工個人之間,為借調職工從事某種工作,明確相互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借調合同一般適用于借調單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職工。當借調合同終止時,借調職工仍然回原單位工作。
(3)按照勞動者一方人數的不同來劃分,勞動合同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個人勞動合同,一般是由勞動者個人同用人單位簽訂;另一種是集體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資企業中,由工會代表勞動者集體同企業簽訂的合同。
(4)按照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劃分為:全民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集體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個體單位勞動合同、私營企業勞動合同和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等。
(5)按照用工制度種類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分為:固定工勞動合同、合同工人勞動合同、農民工勞動合同、臨時工(季節工)勞動合同等。
勞動合同的形式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方式。勞動合同的形式一般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兩種。書面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后,將協議的內容用文字形式固定下來,并經雙方簽字,作為憑證的合同??陬^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口頭承諾即告成立,不必用文字寫成書面形式的合同。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其目的在于用書面形式明確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議務,以及有關勞動條件;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便于履行和監督檢查,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便于當事人舉證,也便于有關部門處理。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試用期從。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元。
乙方月工資為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
規章制度。
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鑒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按下列第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_____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_____、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_____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_____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_______元。
乙方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愿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____天)。
二、錄用后,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須遵守以下的廠紀廠規。
1、按照規定上下班,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
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衛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5、未經甲方準許,不得攜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于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2.本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甲方根據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必須報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2.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元。
2.乙方相對應的崗位(工種)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4.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甲方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3、4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6)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合同時,甲方可按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保守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本勞動合同由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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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的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___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_______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或根據甲方的薪酬制度確定為_______。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一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加法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
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_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傳遞文件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郵編:_______
乙方:_______郵編:_______
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應在變更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如在投遞過程中出現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地址不正確、無人接收或簽收、收件人拒絕接收或簽收等,均視為已送達。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____元。
(三)其它;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現居住地址:郵編:戶口所在地: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特點,對需要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3.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元。
3.甲方因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間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5.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并落實職業病防范措施。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臵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進行勞動生產的,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乙方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夏季清涼飲料費。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浙江省。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_______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__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_______,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4、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5、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2、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3、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4、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至少一式_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_______年備查。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現居住地址:郵編:戶口所在地: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根據生產(工作)特點,對需要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3.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元。
3.甲方因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間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5.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并落實職業病防范措施。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臵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進行勞動生產的,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乙方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夏季清涼飲料費。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所在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的薪酬制度確定為。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一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加法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
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傳遞文件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郵編:乙方:郵編:
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應在變更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如在投遞過程中出現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地址不正確、無人接收或簽收、收件人拒絕接收或簽收等,均視為已送達。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以下簡稱《_____》)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浙江省。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_______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__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_______,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____。
五、社會_____。
1、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_____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_____費用。社會_____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_____、女職工_____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_____、醫療_____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_____、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_____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_____條件。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4、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5、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2、符合《_____》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3、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_____的規定執行。
4、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至少一式_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_______年備查。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住所:聯系電話:乙方:住所:聯系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x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x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種形式: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x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x年以上不滿x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x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其中,試用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x年x月x日起。其中,試用期自x年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x年x月x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x省。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周不超過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小時,每月不得超過小時。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x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x元,工資形式為。
五、社會保險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1、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4、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5、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2、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3、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4、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x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不可復制,請直接。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80%-90%或雙方約定.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乙方(簽章):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在了解勞動者的有關情況、查驗有關有效證件后,即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從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相應的招用備案登記手續。
訂立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向勞動者說明單位及工作崗位等與訂立勞動合同有關的情況。
第八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的方式與時間;。
(五)法定社會保險;。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七)勞動紀律;。
(八)教育與培訓;。
(九)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九條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就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約定保密的要求、期限和相應的責任。
對承擔縣級以上(含縣級)的重點工程、技術改造項目、科技攻關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或者補充訂立有關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的協議。
第十條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原固定職工距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第一次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就業,如果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可以約定超過三個月的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已在本單位工作六個月以上的勞動者,不再實行試用期。
國家和省對勞動者的試用期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物),也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證件。
第十三條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經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者一方按無效的勞動合同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及其他相應待遇。
第一條為規范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勞動關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適用本條例。
本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市和縣(市)、區勞動行政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各級工會應當指導和幫助勞動者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并對用人單位遵守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
(5月24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自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使用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物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之間的關系,協助物業主管部門對物業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業主、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第五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權利,并應當履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義務。
第六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有關物業管理的合法權益,履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
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業主大會,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七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由物業所在地縣級物業主管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配置、建筑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劃分。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征求居民委員會的意見。
新建住宅區,包括分期建設或者兩個以上單位開發建設的住宅區,擁有共同的配套設施設備的,應當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舊城區規劃范圍內新開發建設的住宅,與周邊原有住宅區房屋相毗連的,經相關業主同意,可以歸并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第八條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物業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導業主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籌備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居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協助:
(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物業總建筑面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二)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滿兩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物業總建筑面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業主大會籌備組由業主推舉的代表和建設單位、居民委員會的代表組成?;I備組成員名單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日內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書面公告。
業主大會籌備組應當于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和議程通知全體業主,并告知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接受告知的單位應當派代表參加會議,并給予必要的指導。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籌備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九條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
業主可以以幢、單元或者樓層等為單位推選業主代表。業主因故不能參加業主大會會議需要由業主代表代為表達意愿的,應當于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前,將其書面意見提交業主代表,由業主代表代為轉交。凡需投票表決的,業主的贊同、反對、棄權意見須由業主本人簽字。
業主或者業主代表因故不能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和議程書面通知業主本人。
第十條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對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作出決定,必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逾期不參加投票業主的專有部分建筑面積和人數是否計入已表決的多數專有部分建筑面積和人數,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但該已表決的多數專有部分建筑面積和人數應當達到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筑物總面積的過半數和業主總人數的過半數。
業主大會在其職責范圍內作出的決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召開。
物業管理區域內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提議或者符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條件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依法履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
第十三條業主委員會自選舉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縣級物業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一)業主大會會議記錄和會議決定;。
(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三)管理規約;。
(四)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名單。
所在地縣級物業主管部門應當對依法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出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備案證明和印章刻制證明。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
業主委員會備案的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備案。
第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會議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所作決定須經業主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同意。
業主委員會需要討論、決定的事項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聽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的建議和意見。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每屆任期為三年至五年。
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二個月前,應當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業主委員會進行換屆改選。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仍未換屆改選的,物業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應當指導業主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換屆改選。
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的,原業主委員會應當自任期屆滿之日起十日內將其保管的有關財務憑證、檔案等文件資料、印章及其他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移交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同權益的需要,經業主大會決定,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依法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業主委員會及其委員未能依法履行職責或者其行為損害全體業主共同利益的,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可以根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議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業主委員會不按規定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的,物業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應當指導業主召開。
業主大會臨時會議有權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提出質詢、依法撤銷業主委員會所作的決定或者改選業主委員會。
第十八條管理規約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物業管理區域環境衛生和秩序的管理,房屋外觀的維護,業主的其他義務以及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管理規約自業主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對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就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和人數以及任期等事項作出約定。
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勞動者提出的,可以不發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按照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三)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二款和第二十四條第(二)、(三)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按照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應當發給勞動者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及患絕癥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補助。
第二十九條規定計發經濟補償金時,勞動者實得月平均工資低于用人單位月平均工資的,按用人單位月平均工資計發。勞動者工作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工資計發基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外商(含港、澳、臺)投資企業的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生活補助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元。乙方月工資為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鑒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年月日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三十日前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勞動者。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與勞動者辦理續訂手續。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因用人單位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原勞動合同自動續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勞動者辦理續訂勞動合同的手續。
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續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
第十七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書面要求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八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前款第(三)項所指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因用人單位分立、合資、合并、兼并、轉(改)制、跨地區搬遷、企業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勞動合同所確定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
勞動者未離開分立、合資、合并、兼并、轉(改)制后的用人單位的,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應當連續計算。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勞動者說明情況并聽取意見,經書面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并聽取意見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裁減人員應當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并按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從裁減人員之日起六個月內需要新招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本單位的被裁減人員。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解散、關閉、被撤銷、拍賣時,其全部或部分勞動者被其他用人單位接收,勞動者愿意與接收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接收單位可以依據接收協議與勞動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原用人單位、接收單位、勞動者三方必須簽訂接受協議,對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齡作出處理。協議約定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齡不計算為接收單位連續工齡的,原用人單位應當發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未被其他單位接受或者勞動者不愿與接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原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發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破產時,對勞動者勞動合同關系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其應得的報酬,并繳納相應的法定社會保險費: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繳納法定社會保險費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除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六條勞動者應征入伍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待勞動者服役期滿回原用人單位后,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原崗位不存在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新的工作崗位,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安置。
第二十七條勞動者因涉嫌違法犯罪,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中止勞動合同的履行,待有關機關對其審查終結后,再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務。
三、勞動時間:
每天勞動時間從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個月休息4天,每個星期休息一天,如無特殊情況不可連續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時間在4小時以內,加班費于發薪日同時發放。乙方辭工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四、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____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員工食宿問題。
乙方自行處理吃宿問題。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客戶資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責任,并終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條約,其補充條約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___年___月___日。
。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恤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____: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采用____: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項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織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下同)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癥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
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于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了解本合同內容后,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現就涉及看護病人服務過程中雙方的相關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協議。
一、勞動協議期限。
合同期自_____起,至_____止。試用期自_____起,至_____止(試用期工資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發放)。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從事工作,乙方工作地點為隨身陪護。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指派_____負責病人日常喂食、喂藥、擦洗身體、清洗衣物、定時翻身、身體移動以及其它日常護理工作并確保病人生活舒適和人身安全。
2、乙方在照顧病人過程中要盡到愛心孝心,尊敬病人,不得打罵傷害。同時甲方家人要做到與乙方互敬互愛。
3、在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停止對病人的護理,或懈怠對病人的看護,甲方有權扣除工資并解除合同。如乙方行為對協議看護對象造成損害,乙方應按實際發生情況承擔法律責任。
4、甲方給乙方創造能開展工作的必要條件。乙方要對工作環境內的設施和財產負有看管和維護的責任。
5、乙方享受每半月放假1天的權利。每月放假日期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商定。
6、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7、在放假、外出、以及工作中非甲方惡意傷害所造成的乙方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予承擔責任。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
乙方工資為3000元/月,甲方供吃供住。社會保險及政府規定的各種個人綜合意外險(含醫療費用)等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不負擔任何費用。
工資發放方式為每月先行發放2500元,剩余部分協議期限終止日一并發放。當月工資應發部分次月5日前發放。
甲乙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合同期限內,當乙方無法完成甲方要求的崗位工作時,甲方有權解除、終止本合同,但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無條件服從。工資結算至乙方離崗之日。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無故離崗3天,本合同終止,扣除當月工資及其它月份未結算工資總數的50%。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任何理由終止合同須提前15天告知甲方。同時須保證甲方找到下任護工才可以離開工作崗位。工資結算至乙方離崗之日。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二條勞動合同參考文本由市勞動行政部門制定。
勞動合同當事人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為其提供勞動合同鑒證。
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應當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做好勞動合同及其檔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設立勞動合同臺帳,及時做好有關記錄、統計、變更和上報等工作。
第三十四條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勞動者作出辭退、除名、開除的決定后,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履行完必要手續的十日內向勞動者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發還《勞動手冊》等證件,并將其檔案轉遞到其戶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或者新的用人單位。勞動者憑上述證件按有關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或者流動(轉移)手續。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的,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六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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