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租戶和出租方應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以免發生糾紛和爭議。如果您對租賃合同的撰寫還有疑問,不妨參考一下小編為大家準備的租賃合同范文,供您參考。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租賃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屬于特種租賃,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質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公房租賃和私房租賃。其中私房租賃又可以分為農村私房租賃和城鎮私房租賃。由于國家沒有對農村私房租賃作出特別規定,因此,農村私房租賃主要由當事人協商一致。
房屋租賃合同內容主 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家具電器、層次布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 其中承租人的權利在承租期內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屆滿后,原承租人優先繼租。承租人的義務正當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屆滿時將原房完好返還出租人。
出租人的權利是監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屆滿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義務是將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規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對房屋及設施進行檢查、維修,保證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還應當考慮在合同中設置在租賃期屆滿時,對承租人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飾等添附特的處置安排。即約定此類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復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價購買。
1、關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另外,根據(合同法)第230條、第234條的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3、關于城鎮私房租賃的租金。當事人應當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標準協商確定私房租賃的租金。當地沒有規定標準的,當事人按照當地實際水平協商確定租金,出租人不得隨意抬高租金,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額外費用。同時,承租人必須按時交付租金,超過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出租人不僅可以要求承租人補交所欠租金,還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4、關于城鎮私房租賃合同的訂立。為了加強對房屋租賃的管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因此,城鎮私房租賃合同的當事人不僅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還應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為了防止單位擠占私有住房,私房的承租人一般僅限于公民,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不能租賃私有房屋。這些單位只有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賃私房,否則私房租賃合同無效。
5、關于租賃合同的終止。租賃合同除依約定終止外,出租人還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為終止房屋租賃:第一,承租人私自將房屋轉租、轉借、轉讓;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第三,承租人累計6個月不交付租金。
1、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 公平,屬于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 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2、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3、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4、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屬于違 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 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合同。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三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條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條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
協議書。
)
第二條房屋法律概況。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________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甘河子鎮烏齊路南側八區二段租與乙方使用,面積x1平米。
二、租賃期限為一年,出租方從xx年x月20日。
20xx年x月20日,至三、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金每年xx(貳仟元整),押金1000(壹仟元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內有一方違約,需向對方付違約金1000元(壹仟元整)。
六、乙方在承租期間自行承擔水、電、物業費、垃圾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租賃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屬于特種租賃,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質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公房租賃和私房租賃。其中私房租賃又可以分為農村私房租賃和城鎮私房租賃。由于國家沒有對農村私房租賃作出特別規定,因此,農村私房租賃主要由當事人協商一致。這里所講的主要是城鎮私房租賃。
為了加強對房屋租賃的管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因此,城鎮私房租賃合同的當事人不僅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還應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為了防止單位擠占私有住房,私房的承租人一般僅限于公民,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不能租賃私有房屋。這些單位只有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賃私房,否則私房租賃合同無效。
當事人應當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標準協商確定私房租賃的租金。當地沒有規定標準的,當事人按照當地實際水平協商確定租金,出租人不得隨意抬高租金,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額外費用。同時,承租人必須按時交付租金,超過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出租人不僅可以要求承租人補交所欠租金,還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另外,根據(合同法)第230條、第234條的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出租人應承擔房屋的修繕義務,如果出租人怠于修繕給承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負賠償責任。但如果出租人無力修繕的,承租人可以予以修繕,費用從租金中扣除,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租賃合同除依約定終止外,出租人還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為終止房屋租賃:第一,承租人私自將房屋轉租、轉借、轉讓;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第三,承租人累計6個月不交付租金。
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合同法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規定,歡迎閱讀!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三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條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條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一條為加強居住房屋出租管理,保障居住房屋出租市場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居住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居住房屋出租及其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居住房屋出租,是指房產權利人將其居住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居住,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四條市、縣級市、區綜合治理部門負責指導各地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組織、協調、督促各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關部門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措施。對各部門開展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五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做好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工作:
(一)公安部門負責出租居住房屋的消防、承租人的戶籍、群體性租賃以及治安管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無照經營的監督管理;。
(四)稅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居住房屋出租的稅務征收管理;。
(五)人口與計劃生育主管部門負責承租人的計劃生育管理;。
(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居住房屋周邊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
(七)規劃、國土主管部門負責改變規劃用途、土地用途的監督管理;。
(八)其他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出租房屋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接受市、縣級市或區房產、公安、稅務、計劃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負責轄區內居住房屋出租合同備案、暫住登記、稅費代征、計劃生育管理,負責居住房屋出租信息統計以及居住房屋出租行為的日常檢查等。
第七條出租房屋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利害關系人同意,將居住房屋用于生產、經營;。
(二)將車庫用于居住、生產、經營;。
(三)將不具備居住條件的非居住房屋出租他人居住;。
(四)將違法建設的建筑物出租;。
(五)其他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屋。
第八條出租商住樓的商用部分用于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的,房屋出租人應當事先征得房屋相鄰關系人的書面同意,并經環保等部門審核,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出租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不得向未成年人和無身份證明的人出租房屋;。
(三)與公安部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督促非本地戶籍的承租人辦理外來人員暫住登記;。
(五)督促非本地戶籍的承租人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發現承租人懷孕、生育的,應。
(六)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嫌疑的,應當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出租人因故不能實施日常管理的,應當指定代理人履行管理職責,并書面報告居住房屋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
第十條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非本地戶籍的應當辦理外來人員暫住登記;。
(三)轉租承租的房屋或者增加經常居住人員的,應當經出租人同意,并辦理相應手續;。
(五)承租的住宅不得儲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六)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檢查;。
(七)不得妨礙相鄰業主的日常生活,損害居住區環境。
第十一條居住房屋出租實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第十二條居住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應當自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之日起10日內,到居住房屋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并提交下列文件:
(二)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屋合法權屬證明;。
(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五)轉租居住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應當自接到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登記備案條件的,出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禁止偽造、涂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第十四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到租賃房屋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繳納房屋租賃稅費。如約定租金明顯低于市場價的,以房屋租賃指導價標準繳納房屋租賃稅費。
第十五條租賃當事人在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時,可以一并申請辦理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有關事項。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應當將上述事項的法律依據、辦理條件、程序、期限、收費標準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公示。
第十六條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對出租的居住房屋以及租賃雙方當事人進行綜合管理,并加強對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掌握的相關信息及時告知房屋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應當將掌握的租賃信息以出租房。
屋為單位建立管理檔案,記錄出租房屋、租賃當事人具體情況,并定期將相關信息反饋相應行政主管部門。
相關主管部門對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依法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代理不符合出租條件的居住房屋,并應告知租賃雙方當事人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辦理租賃合同備案及其他手續。
第十八條物業服務公司應當配合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開展的房屋租賃巡查,發現本公司物業管理服務區域內有居住房屋出租情況的,應當及時報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
第十九條出租人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由規劃、國土、房管、公安、城管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條有下列行為的,由公安部門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二)出租人違反第九條第(六)項規定,對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向公安部門報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承租人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經現居住地的人口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通知后,逾期仍不補辦或者不交驗計劃生育證明的,由其現居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違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產部門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物業服務公司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予以警告,可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將違法建造的房屋出租的,由規劃或者城管部門按照職責拆除違法建設。
第二十四條將居住房屋或者車庫用于生產、經營或者倉儲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五條房產、公安、工商、稅務、城管、計劃生育等部門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相應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出租房管理條例事項如下,請各門店店長、業務員們注意遵守:
1、客戶帶看出門時,注意關好門窗、水電總開關。
2、客戶下訂金時,須及時跟進房友記錄并及時發飛信告知各門店人員,若出現客戶反悔不租了,也應及時發飛信告知。
3、簽訂租賃合同時,房東聯、客戶聯不互留電話,業務員姓名電話須寫上。店內入檔留第一聯(白聯),入檔聯必須清晰的錄入房東及租戶電話,并復印好租戶身份證,連同出租信息表、合同一起歸檔。
4、合同到期須提前一個星期告知房東與租戶(由文員告知業務員,業務員自行跟單)。
5、合同期滿,若租戶續租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對家具家電、水電底度現場再一次檢查錄入合同內。
6、合同期滿,退房時應注意檢查屋內各設施配套情況,(下水道、馬桶、搖控器、機頂盒、線路),水、電底度,及時錄入房友做好交接工作。
7、合同期未滿,租戶自行轉租,由跟單業務員上門進行屋內設施配套檢查,并簽訂租賃合同,收取相應的管理費。
8、各門店店長應定期對未出租的有匙房進行水電檢查,避免水電被停。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約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并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訂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規定。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答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十四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答訂后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一)書面租賃合同;。
(二)房屋所有權證書;。
(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四)城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還須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第十六條房屋租賃申請經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房屋租賃證》。
縣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鎮的房屋租賃申請,可由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委托的機構審查,并頒發《房屋租賃證》。
第十七條《房屋租賃證》由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賃憑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第十八條嚴禁偽造、涂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十九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出租人應當依照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承租人應當愛護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護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答訂書面合同。
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一)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二)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三)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計六個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閑置六個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七)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條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士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土地收益的上繳辦法,應當按照財政部《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若干財政問題的暫行規定》的規定,由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國務院頒布有新的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
第二十八條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二十九條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轉租合同生效后,轉租人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并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一)偽造、涂改《房屋租賃證》的,注銷其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可處以罰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舞弊、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簽訂地點: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合同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質量及用途。
房屋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本事項采取先租后買方式。租賃期暫定為六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雙方簽訂房屋購買合同日終止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按照_________元/年(_________元/月)標準,采取按季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43750元,于每季度首次月15日內付清。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房屋租賃抵押金10000元,并預付一個季度租金,計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鑰匙及其它設施,如水、電卡等。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裝修。
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安全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甲方應給予積極協助,但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第五條:出租轉為購買的有關情況。
1、待乙方獲得其上級行房屋購買批復后,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購買合同,租賃合同自動失效。
2、房屋購買按照_________元/平方米單價,以最終辦理的房產證面積計算。
3、甲、乙雙方辦理房屋過戶等手續涉及的契稅、手續費等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執行。
4、鑒于該房屋甲方辦理了按揭貸款,為了確保雙方利益,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中介機構辦理購房資金的劃撥、協助辦理房產產權及過戶手續。中介委托代理費由乙方承擔。
5、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購買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60%預付給中介機構,由中介機構將資金支付給甲方,并監督、協助甲方償還按揭貸款。
6、甲方償還貸款后,應積極辦理乙方名下的產權(房產證)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乙方支付預付款后30日內辦理完過戶手續,并向乙方移交。
7、經乙方收到并驗證產權手續的合法合規性后15日內,乙方將剩余60%房款支付給中介機構,并由中介機構轉付給甲方,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項的,乙方每日按照購房總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罰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標準交付出租房屋給乙方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或在乙方取得批復后不與乙方簽訂房屋購買合同的,應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乙方全部裝修款以及乙方為使用此房所支出的其他所有費用,同時另行支付違約金10000元。
4、乙方違反合同,自行裝修房屋、租賃期滿后不購買此房,應賠償租賃前甲方全部裝修款_________元,同時另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甲方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移交產權手續,每日按照購房總價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罰金。
5、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甲方支付房款,每日按照應付款項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罰金。
第七條:免除條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承諾對此房屋充分擁有合法產權,否則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前發生的任何費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單位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所指標的為吉安市區號單元房間,其中出租給乙方。房屋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元(不含水電和煤氣費用)。
第三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應先行向甲方支付三個月的租金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應在三個月到期后的前10日內付清下三個月的租金。乙方還應向甲方交納押金_____________元整,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對房屋現狀如無損毀,該押金全額退還給乙方,如有損毀,按實際損毀程度予以扣除。
第四條:共同使用區域為客廳、廚房、衛生間及這些區域里面的相關設施。合租期間,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不得隨意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對方的合理建議,應積極采納。不得浪費水、電、煤氣等,應共同維護設施的安全。公共區域內的設施如有損壞,視情況由責任人賠償或者共同承擔維修或更換的費用。
第五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押金不退。
第七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第八條: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
第九條: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若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甲方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ㄊ校?地區:
性別: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電話: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聯系電話:
住所(址):
郵編: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_________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姓名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甲方將座落在本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號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房屋用途為居住。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并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為(_____幣)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_幣)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
3-2乙方應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幣)__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后,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通信、空調、有線電視、_______、_______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另一方承擔。
第五條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2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屆滿后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幣)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6-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轉租、轉讓和交換。
7-1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并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9-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1-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簽字后第___日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11-3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6甲方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乙方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系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為法律文書已經通知并送達對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條款。
——————————————————————————————。
(粘貼處)(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稱):_________乙方(名稱或名字):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簽署:_________委托法定代理人簽署: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簽于:_________。
房屋租賃作為一種非常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在社會上發揮者重要的調控功能,意義重大。標準房屋租賃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__為大家整理的標準房屋租賃合同,感謝您的閱讀。
乙方(承租方):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十里河門面租賃給乙方使用。
1、付款方式:押兩月付半年。合同簽訂之日即付半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和二個月押金(該押金同時也做保證金使用),自第二次起乙方須提前一個月,即租賃五個月后,在一周內(即年月日前)將下次半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即刻將該門面收回,停止供電并采取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拖延交納門面租金期間,甲方將收取乙方的租金及滯納金(每日的滯納金為年租金的千分之三,并且每日累計計算);如果乙方超過一個月仍未足額交付租金,或乙方單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將即刻收回該門面,并按合同規定收取乙方的違約金及應繳租金。
2、甲方不單獨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乙方所使用的所有設備、設施由乙方自行出資維護、保養并正常使用。
3、乙方在承租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發生的各種經營性費用(如水、電費等),乙方自行交納。
4、年月日為合同生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裝修期;年月日始計租期。
第三條:乙方在承租使用該門面期間,不得改變該房屋結構及設施,如確需改變或裝修的由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在不影響主體結構的情況下經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動工。乙方付出的各種費用如裝修費、增加設施費用等,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在任何時間及情況下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第四條:在乙方承租期內,乙方必須保證不能把該店面挪作它用,該店面原有設備不準帶出該房屋;租賃期滿后,乙方須將該店面設備交還甲方,在保證該店面的固定設施完好無損的同時,不得破壞已固定在墻體上的設備設施,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同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交付的保證金。
第五條:在承租期內水、電、暖、消防設備的日常維護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承租的店面設施使用及維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有義務保證設備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六條: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權,但須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續簽事宜根據當時情況,雙方另行協商。乙方不再繼續承租,也須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在合同期滿15日前無條件騰退,并將該房屋及設備交出甲方清點后接管,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如果乙方無法在15日內離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騰退,延期騰退的,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權收取租金及滯納金(每日的滯納金為年租的千分之三,并每日累計計算)。
第七條:甲方應協助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應按雙方共同協商約定的經營,如要更改經營項目,必須與甲方進行協商。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才得變更。在承租期內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或承包他人經營。乙方必須按合同方案經營,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不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八條:乙方在入場前必須到甲方(即物業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簽訂防火協議,并提交施工圖紙,進行技術交底。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照圖施工,并按國家標準施工,不得違規操作,保證安全使用。乙方在裝修及經營過程中應保證無污染、無噪音、不擾民,協調好與周邊居民的關系,辦理相應的裝修、經營手續及相關事宜,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法,特別注意防火、防盜及安全等,否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要保證甲乙雙方的利益,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禁止黃、賭,不得損壞國家及社會公共利益。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違法、違規經營,造成被查封或不能正常經營,乙方應繼續交納租金及各項應付費用。乙方應及時繳納相關稅、費,乙方如有拖欠且在甲方或有關單位書面通知后15天內仍未繳納,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的使用權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與國家政策、法規調整相抵觸時,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違約金為元整(年租金的20%)。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其它問題,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如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時,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于乙方簽字、蓋章、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房管所(以下簡稱出租方)管理的房屋(房屋情況見本合同附件一)租給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使用,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1.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義務。
2.房屋租金數額,由出租方根據本市現行租金標準核定。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承租方應于當月_________日前交清。
3.甲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4.出租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
5.承租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確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動工,否則,承租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7.承租方退租房屋時,應于_________日前通知出租方并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租約交清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8.承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出租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出租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延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9.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0.本租約自立約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房屋概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是____房____廳,位于。
2、房屋內現有物品為:該物品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個月,出租方從日起將出租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日止。在租約時間方特殊需求,房東可以提出正當理由隨時不租給乙方住,房東將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超出15天還未退房,房東有權把房屋里乙方的東西搬出屋外,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自負。15天內退租將會退回押金給乙方。
第三條租金交納。
租金的標準為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押金為_____元人民幣,先付后租,承租方應在每月的號前交租金給出租方,拖交或欠交超過5天,視作自動退租,按金不退,房東有權把房屋里乙方的東西搬出屋外,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自負。承租方還應承擔管理費、垃圾費、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注:押金不能當房租使用。)。
第四條房屋維護。
承租方確保房屋整體結構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保持房屋內設備的完整性和完好性(設備如熱水器、窗門、廁所等),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或打孔,需報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能施工;如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或增設他物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在本合同終止后,承租方所進行的固定裝修不能拆除的,應無償轉讓給出租方。塑料門或木門不能打釘子,墻壁若要打釘子叫房東打。乙方沒經甲方同意,對房屋打釘或打孔,乙方賠償給甲方每孔20元。若承租方沒有履行房屋維護,出租方有權扣除全部押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約行為: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5、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日。并且乙方有權另行開門處理(不負責甲方財物損失),承租方違反合同,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5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如承租方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出租方,押金方可退回。否則出租方有權扣除全部押金。
第六條出租特別聲明。
乙方接住房后,應及時自行出錢買鎖給房東更換門鎖,否則發生意外與房東無關。財物金錢數量大,請放入銀行保管,丟失錢財與房東無關。甲方不保管包括自行車在內的任何車輛。甲方只提供居住,乙方的人員發生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承租人不慎丟了鎖匙或忘記帶鎖匙,要求房東開門,交30元/次開門人工費。并且廁所堵塞自己處理。收了當月的租金,承租人未住滿當月的天數要求搬出,余下未住的天數,承租人不能要求退回錢。退租時,承租人把清潔衛生搞好,恢復原來房東交付使用時的干凈狀態,否則甲方從押金中扣100元作為打掃衛生費用。
第七條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因解除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庫(?。┓块g(面積:m3)租賃給乙方作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3、拖欠租金達一個月。
除上述情況之外,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租,或收回房屋,否則視為違約。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續簽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交納期限: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交納給甲方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合法有效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時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乙方______元(大寫:)。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大寫:)。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經協商,甲方將____間____層共計______平米門面房租給乙方經營________。雙方就租賃事宜達成合約,具體如下: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為___年。
三、租賃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時間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方驗房并檢查乙方經營期間有無物業、工商等不良欠款,無糾葛后由甲方退給乙方。
六、租賃期間此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需轉讓,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并收取一定金額的轉讓費。
八、乙方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必須在物業和甲方允許條件內施工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固定設施,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乙方可優先承租,乙方續租不成,一切裝修后形成的固定設施如:地板、門窗、燈具、樓梯扶手、爐灶排煙設施等,乙方無條件完好留給甲方,反之,乙方必須給甲方將房屋恢復原狀。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抵押或轉借或另作其他經營。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到期沒有按時交納各種費用的,包括約定的房租繳付時間。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單反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及損失。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2.室內附屬設施:。
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一、租賃地點:
三、租賃金額:
1、月租金額:______元。
2、租金每年依據周邊房租市場價為參數雙方協商決定,
四、乙方房租支付(半年),(全年)。
五、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足房租押金______元。押金不計息,合同到期時,押金如數歸還乙方。
六、水、電費:每月結算一次,按安慶市規定價計收,主表損耗按實用度數均攤。不按時交費,甲方停止供應水、電。乙方若經營需要用水、電增容,其費用自理。
七、甲方義務:
1、按時向甲方交付租房,提供正常用水、用電條件,進行房屋及外水、電管線的正常維修,但不負責維修期間的乙方經營損失。
2、合同期滿允許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但必須提前15天簽訂續租合同。
八、乙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交納押金、租金、水電費、滯納金。
2、室內外裝潢費用自理。不在承租房內做固定性廣告,不破壞房屋結構。終止合同時,其附著于墻面、天棚、地面、門窗等處的裝璜不得拆除,無代價轉給甲方。若拆除必須恢復承租時的原狀。
3、租賃房屋不得私下轉租。否則視為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
4、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實行“門前三包”。
5、合法經營,按章納稅。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伍萬元。
2、乙方若因故不能按時交納租金、水電費,需交滯納金。滯納金按所欠房租額的1%按日計算。房租遲交達5天和不按規定時間簽訂合同,甲方停止供電、供水、房租遲交一個月,視為乙方終止合同,乙方除交納應交的租金、水、電費和滯納金外,并按終止合同條款處理,乙方在五天內完好交還承租的門面房給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處理。協議條文與本合同書同等效率。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房主):_____簽名/蓋章(紅印)。
乙方(承租人):_____簽名/蓋章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_____路__號樓__單元___室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使用。
二.租期___年,從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年__月__日為止,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月租金為人民幣___元(作為甲方凈收入),乙方共支付現金___元(計大寫__________元整)。
四.保證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___元整(小寫):____元人民幣。
2、保證金支付方式:現金支付。
3、本協議作為本期保證金收據,請妥善保管;當本期保證金轉入下期租房協議后,本協議作為保證金收據的功能自動作廢,同時按新協議條款執行老協議自行作廢。
五.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守法紀,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并按違約處理。
3、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以修復、疏通,費用自理。乙方裝修須合理且費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裝修請同時恢復房屋原貌,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按違約處理。
4、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任何的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5、乙方對租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者轉借他人,也不能擅自改變用途,否則屬于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除了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收回房屋。水、電、暖、氣、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乙方應支付甲方必要費用。
水、電、暖、氣、電視、物業管理等費用由承租方負擔。承租到期。
時,需由雙方確定無拖欠水、電、暖、,電視、物業管理等款項。以上條件為甲方退給乙方押金條件之一。
六.有關退租條款。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的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回收房屋(發生甲方能力范圍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退租、轉讓以及由于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的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協議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4、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租房協議和所有鑰匙以及有關物品,如果租房內的所有物品設施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七.有關退租的事項。
1、原租房者在遵守前協議的情況下,可以獲得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原租。
期結束日前一個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房協議,租金在前期協議租金基礎上逐年提增,提增幅度根據市場因素情況確定,一般在15%到20%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將收回房屋,
不再簽約續租。
八.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協議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整,凡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同時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繳清各種費用所有應付款。
九.本租房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復印件不能作為正式協議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屋內設施包括基本房屋自帶的水、電、暖、氣設施、另出租屋中家具有三組合大立柜,六組合客廳柜,兩組合書柜,鞋柜,揚子牌冰箱,以上家電均為房主所有,暫交承租人使用,請務必小心愛護使用,不得將家中物品以出租外借等形式挪作他用。租期到期之時,在房主確認屋內房主自有物品完好之情況下退還押金。以上物品如有損壞殘缺,雙方協商賠償事宜,賠償款從押金中扣除。賠償款超過押金額度的,房主有權追討。
十一.補充協議:
十二.本協議一式__份,每份貳頁,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本協議簽訂于:年月日即日生效。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屋租賃的消防安全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各方合法權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房屋租賃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動。
第三條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由出租人負責。禁止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和要求的房屋。
建筑物由所有權人以出租、委托等方式交由他人管理使用的,所有權人應當與管理使用人簽訂消防安全協議,監督管理使用人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不得向管理使用人提出危及消防安全的要求。
出租人應當事先告知承租人相關的消防安全要求,并在房屋租賃期間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房屋安全隱患,及時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四條承租人、管理使用人應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應當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屬消防設施、設備,自覺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及出租人的監督檢查,杜絕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單位承租房屋作為集體宿舍供本單位職工居住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出租房屋所在地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做好下列消防安全工作:
(一)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示火災隱患,組織居民進行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二)組織安全巡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三)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完好有效;。
(六)對初起火災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
第六條本市出租的居住房屋應當符合以下消防安全條件:
(二)室內電器產品的安裝、線路敷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三)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標準和要求。
第七條出租的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內嚴禁實施以下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一)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二)堆放物品、停放車輛等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三)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四)超負荷用電,安裝不合規格的保險絲、保險片;。
(五)擅自拆改、安裝燃氣設施和用具;。
(六)在公共通道、樓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者搭設棚屋;。
(七)其他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八條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九條本規定自20xx年11月20日起施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
第二條房屋名稱、規格、等級、間數、面積、單價、金額、地面質量。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期為___年___月,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元整,甲方應出具收據。租金在當月_____天內交清,交租金地點在_____。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____%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重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并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消租金。
3.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計算。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履約金(如乙方付有履約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賃期間,房屋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負擔。
3.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計算。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窗,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后_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年月日年月日。
。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下文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下文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總則及其則分則“租賃合同”相關條款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現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間,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房屋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房屋年租金收取標準及付款方式。
1、雙方議定,第一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房屋年租金為_________元/間,以后年租金收取標準按照隨行就市原則,即本合同租賃范圍內的每間房屋年租金收取標準,原則上應該與北面同排其他房主收取的每間房屋年租金收取標準相同(不含本排房屋北邊第一家),不另加價,也不降價。
2、房屋年租金收取采取先付款、后使用方式,具體為:乙方應在下一租賃年度開始前一個月內,先與甲方議定下一租賃年度的房屋租金并足額交清后,乙方下一年度方可使用甲方房屋;甲方收款后,應親筆寫下收款條據交給乙方作為付款憑證。乙方如有資金困難,經與甲方協商達成一致可酌情延期支付房屋年租金,但最遲不得超過下一租賃年度開始后一個月(31日歷天),乙方如違約拖延支付,甲方可依法單方面宣布解除本合同,并對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甲方解除合同后,應在三天內無條件搬出甲方房屋。
第四條:乙方承租后,如因生產經營需要改動房屋結構形式(乙方對房屋結構的改動不得破壞房屋安全性和穩定性),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乙方在承租使用期間造成甲方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如果甲方認為有必要恢復合同訂立之前的房屋原狀,乙方應無條件恢復,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五條:房屋所有權變動對本合同的處理。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依法出賣、轉讓房屋所有權,但該出賣、轉讓房屋所有權的行為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甲方在出賣、轉讓房屋所有權之前,應事先通報乙方。
2、免責條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法律、政策的變化,自然災害、災難或者意外事件的發生造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或雙方人員、財產損失,例如遭遇政府部門強行拆除、占用、收購甲方房屋等等;發生地震、洪水等等;發生戰爭、動亂、不可預知的突發事件等等,以上屬于不可抗逆的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均不算違約,相互不對對方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將房屋承租權轉讓給第三人,房屋租賃合同變更協議需甲、乙雙方及第三人(即房屋承租權受讓人)共同在場合議制定,合同變更協議一經簽訂,則第三人獲得乙方相應合同權利與義務,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權利與義務自動終止。
第七條: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布解除本合同,并對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依法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稅費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條款之規定執行,也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具備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當事人或者合法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合同生效后,違約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處):
承租人(簽字或蓋章處):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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