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需要考慮到未來發展和世代傳承,因此我們需要規劃好房產的繼承和轉讓問題。下面是一些成功購房者的故事和經歷,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些啟示和靈感。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預計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協議內容。
1.甲方安全職責。
1.1對承包單位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必須將承包單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并經常進行檢查,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1.2開工前向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的記錄或數據。
1.3督促檢查承包方在開工前做好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三落實,審查合格后,方可開工。
1.4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發包單位應監督承包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1.5督促承包方負責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向承包單位傳達本單位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規定及通報等,并督促學習與貫徹執行。
1.6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監督,發現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2.乙方的安全責任。
2.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發包單位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
2.2開工前必須認真做好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三落實,報發包方審查。
2.3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2.4復雜的和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制訂施工方案,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貫徹落實。
2.5開工前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上述規程、規定中有關部分。
2.6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2.7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2.8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9承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2.10必須接受發包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發包單位安全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單位安監部門。
2.11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和配備安全防護措施。施工過程中因未按要求作業,發生事故或造成對甲方有損害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3.安全管理要求。
3.1發包單位或部門要嚴格執行每項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工前,必須對承包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向承包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承包方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是否落實等。上述內容不完備的,不得許可開工。對承包方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書面記錄,并留文件備查。
3.2承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確認。
3.3在施工過程中,應定期(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和不定期地對承包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等進行現場安全稽查,并有記錄。
3.4對發現違反有關安全規定、規程制度時,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發包單位安全組有權按本單位職工違反規程、制度的處罰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并限期整改。
3.5對違章或事故按“四不放過”進行處理。對于管理混亂、事故隱患不斷的單位可給予警告或直接清退。
4.其他事項。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日期:
聯系方式:
乙方(蓋章):
乙方負責人:。
日期:
聯系方式:
[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此外,1月20日,江西省人大修訂了《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因國家不再提倡晚婚晚育,《條例》相應取消了原條款關于晚婚晚育的獎勵規定。但同時規定,對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延長生育假,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產假由原來的30天增加到60天,男方護理假由原來的10天增加到15天。根據此次新修改的計生條例規定,加上國家基本的98日生育假,江西省符合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將至少可休158日產假。
依照《泥工工勞務分包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價款。
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開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_________________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_個單元座落在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平方米?,F自原油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_________元整(原樓價為_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并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后同意音樂會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簽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后,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利,本著共同發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如果下合同:
一、經銷條款。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____(地區、市、縣)經銷商,經銷甲方所經銷的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
2、產品名稱、規格、單價詳見合同附件。
3、貨款結算方式:款到發貨或現款結算。
4、供貨程序:乙方填寫書面《訂貨申請單》,經甲方業務人員確認傳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確定該批貨款到帳后,____日內發貨。
5、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至乙方所在市(縣)的車站、貨運點,運費由乙方承擔。(根據地區不同,2-10元運費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目標銷量為_______萬元,甲方給予返利獎勵,否則不予返利。
二、甲乙雙方責任條款。
1、甲方應根據市場狀況策劃產品宣傳、廣告及促銷活動,乙方有義務配合。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經銷產品的合法證件,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產品的聲譽,杜絕銷售過期變質產品和經營假冒侵權產品。
3、乙方應在所經銷區域做好網絡分銷的發展、監控,并且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無條件提供甲方所需的與甲方產品有關的任何銷售數據,并且做到準時、準確、完整。
三、退換貨條款。
1、甲方產品原則上不予退換貨,因產品包裝或配送出現差錯,甲方退換。
2、自進貨之日起____日內因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同意可進行產品調換。該批產品甲方承擔此運輸費用,乙方不得自行銷毀。
3、因乙方倉儲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質量問題一律不予退換貨。
四、解除合同條款。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甲方規定目標之內的需求計劃,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在合同規定區域以外銷售或分銷甲方產品,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違反甲方價格銷售政策,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銷售假冒產品及其他造成甲方產品不良影響的,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執行45天內,如果乙方沒有達到b類店50%以上的鋪貨率,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書中規定的終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條款。
五、保密條款乙方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會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如果價格、銷售數據、知識、技術等甲方認為是商業機密的信息)披露給任何其他人或為自身目的使用。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簽署后,如果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貨款,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訂立附加協議,并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果出現合同糾紛,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終有效簽署人為甲方營銷副總經理以上職位者。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江西省產權交易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江西省產權交易管理辦法》、《江西省產權交易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當事人應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第一條 產權轉讓的標的
甲方將所擁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償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產權轉讓的價格
甲方將產權經資產評估后與乙方協商確定,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產權轉讓的職工安置方式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以下方式處理(對情況復雜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約定):_________。
第四條 債權、債務的承繼和清償辦法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以下方式處理(對情況復雜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約定):_________。
第五條 產權轉讓中以下資產的處理方式(根據不同的轉讓標的具體約定)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以下方式處理(對情況復雜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約定):
1.房屋建筑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_________。
3.車輛_________。
4.設備_________。
5.商標_________。
6.專利_________。
7.技術項目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交割的責任
甲、乙雙方及其委托的經紀機構按照《產權交割清單》應在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共同完成產權轉讓的交割。
甲方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在_________地點將產權完整地交給乙方,否則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產權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點
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乙方應將第二條確定的款項,通過其委托的經紀機構按以下方式、期限、地點支付,當合同履行后,甲方將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第八條 產權交易的基準日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約定,交易基準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條 權證的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并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_________期限內完成轉讓產權的權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因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應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轉讓標的的價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_________天,應按總價款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以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第十一條 產權轉讓糾紛的處理
合同當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經紀機構之間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向審核合同的省交易所申請調解;也可明確仲裁機構仲裁或向產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凡合同變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經紀機構必須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同時,報請省交易所審核蓋章后生效。
發生下列情況時,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上述條款中的未盡事宜)。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承諾轉讓的產權是真實、可靠、完整的,沒有下列隱匿事實:
(1)法院查封資產的情形;
(2)抵押、擔保資產的情形;
(3)隱匿資產的情形;
(4)影響產權真實、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實。
2.乙方向甲方承諾擁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進行產權受讓,無欺詐行為。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及產權經紀機構簽字、蓋章,并經省交易所對合同審核蓋章、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生效。
合同成立所必備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產權經紀機構各執_________份,省交易所執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其他
“合同使用須知”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讓人(甲方)(蓋章):___________
受讓人(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讓人(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出讓人、受讓人的資格證明
(1)出資證明;
(2)營業執照。
2.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或代行出資人權利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文等。
3.資產評估及確認報告或審計報告(非公有經濟性質產權價格自行協調除外)。
4.與被轉讓標的相關的權證。
5.其他。
合同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江西省產權交易管理辦法》、《江西省產權交易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構成合同文本要件,供產權交易各方當事人約定時采用。
二、為更好的維護合同當事人的權益,簽訂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擬定具體條款,須約定的必須填寫,無須約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表示。
三、出讓人:指轉讓標的的產權所有人、產權出資人或資產處置人。
四、合同涉及的當事人概況: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五、企業類型:對應出讓人、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所確定的類型填寫。
六、轉讓標的:可以是整體產權、部分產(股)權,也可以是與轉讓產權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設備、車輛、技術項目、專利權、商標權等。
七、第三、第四、第五條款是對第一條款的具體約定,如合同中不涉及其內容的,請在這三條款中各自注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
八、轉讓價格:未經資產評估直接以協商方式確定價格的,一般只適用于非公有經濟性質的產權。
九、職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江西省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應當約定妥善安置出讓企業職工的事項。
十、資產的處理:是針對實際標的物的處理方式。
十一、產權交割的方式、期限、地點:指出讓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和地點,按照約定的方式將產權轉讓給受讓人,并明確產權交割的具體日期。
十二、產權交易的基準日:指確定被轉讓產權的所有權、風險、轉移的特定時點。
十三、違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16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
十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由交易各方當事人及其產權經紀機構簽字蓋章,并經江西省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產交所)對合同審核蓋章后,合同即成立,以表示合同同時生效。合同生效起始時間以產交所審核簽字蓋章的日期為準。
十五、合同的解除
除合同規定的條款外,也可以另立解除合同的方法予以解決。
一、甲方自愿向乙方回購在年月日出售給乙方的坐落于。上述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議定甲方回購上述商品房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三、回購期限: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回購上述商品房的時限為年月日之前。
四、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決定在回購上述商品房的時限內甲方無法履行回購的,則視甲方違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房價總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同時按照違約天數每天支付房價總額千分之五的管理費。違約五日后(即年月日)則視為甲方自動放棄回購權利,并不得再次主張回購權利。
五、甲方在回購期限內全款回購的,如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為)的回購過程中由于二次交易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全部承擔。
六、甲方在回購期限內回購的,乙方務必在1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協助甲方辦理房屋權屬的過戶手續,直至過戶完成。七、如甲方在回購時限未履行全款回購,視為主動放棄回購權利,乙方可自行出讓、拍賣,回購時限起二年內乙方出讓、拍賣所得總價不足原甲方出賣給乙方成交價格總額的部分,或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出讓、拍賣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違約金及管理費,由擔保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代償。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擔保方各持一份。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證明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貨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貨品規格:以___________為準。
貨品數量:_________________。
貨品單價:____________元/盒。
貨品總價: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式:以___________為準。
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總價:rmb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_______天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_____%計_____元,乙方交貨前______日甲方付清余款。
1.甲方若拖延付款,乙方可隨時暫停執行本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所形成的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若拒絕履行合同,須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同時在合同終止后一周內,除賠償對方相應損失外,另須支付對方本合同總金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
4.乙雙方若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第一條為了實施《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條例》和本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所有職工均有依照《條例》和本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自本規定公布之日起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個體工商戶本人可不參加工傷保險。本人自愿和雇工一起參加工傷保障的,可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月工資的100%―300%為繳費基數繳費。
第三條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省的工傷保險工作。
設區市、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第四條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依法對工傷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好工傷保險工作。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在參保繳費后的30日內或者參保繳費情況變更后的15日內,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公示內容應當包括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范圍、參保時間、繳費情況等。
職工有權采取各種合法方式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及公示參保情況,用人單位工會組織有義務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及公示參保情況。
第六條工傷保險工作應當與事故預防和職業康復工作相結合。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七條本省的工傷保險費率,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條例》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工傷保險基金實行設區市全市統籌。目前實行縣級統籌的設區市應當創造條件,盡快實現全市統籌。
第九條工傷保險基金應當嚴格按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規定,實行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管理。經辦機構根據預算按月將收繳基金納入同級財政部門的財政專戶,并按規定申請撥付資金。工傷保險基金專用票據由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
第十條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用于支付下列項目:
(二)因工死亡職工的搶救醫療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三)勞動能力鑒定費;。
(四)工傷預防費;。
(五)工傷認定調查費;。
(六)職業康復費;。
(七)法律、法規規定用于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一條設區市應當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儲備金(以下簡稱儲備金)。儲備金應當按本設區市當年工傷保險基金結余總額的20%提取,逐年積累,達到當年工傷保險基金總額的50%時,不再提取。
1.貴州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全文。
2.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全文。
3.貴州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全文(2)。
4.《九江市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全文。
5.南昌工傷職工待遇標準。
6.《九江市補充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全文。
7.山西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2)。
8.最新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9.工傷保險條例解讀(3)。
10.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了規范電信市場秩序,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電信網絡和信息的安全,促進電信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電信活動,或者與電信有關的安全、保護、規劃、建設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省通信管理局是本省電信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省電信管理機構),對全省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
工商、價格、建設、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省電信管理機構實施對全省電信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省電信管理機構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三)依法受理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投訴,維護電信用戶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四)對電信業務、技術人員的資格,電信網絡建設以及電信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七)承辦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和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與電信有關的工作。
第二章市場管理。
第五條在本省經營基礎電信業務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應當持有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并向省電信管理機構辦理備案手續。
在本省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的條件,并向省電信管理機構申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省電信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頒發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頒發許可證,并書面說明理由。
依法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發證機關注銷或者吊銷許可證后,應當及時通知企業登記機關。
第六條發證機關對經營許可證實行年檢制度。
發證機關進行經營許可證年檢時,應當對電信業務經營者報送的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并對其經營主體、經營行為、電信設施建設、電信資費和服務質量等進行檢查。
第七條《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前60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續辦經營許可證的申請;終止經營的,應當提前60日向原發證機關報告,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相關基礎電信業務的經營者,應當按照省電信管理機構的規定,及時為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其他經營者提供經營電信業務所需的電路、設施等。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為無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者提供用于經營電信業務的電路、設施等。
第九條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則,在不影響通信網絡安全的條件下與要求互聯的電信企業實現網間互聯。
互聯協議簽訂后,由提出網間互聯要求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抄報省電信管理機構。網間互聯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完成互聯和結算。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互聯和結算的,省電信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具體的互聯和結算時限。
第十條網間通信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并不低于電信業務經營者網絡內部同類業務的通信質量。發生網間通信中斷或者網間通信嚴重不暢時,相關電信業務經營者除不可抗力外,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通信,并同時向省電信管理機構報告。
電信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對網間通信設置障礙。
第十一條互聯雙方因互聯事項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省電信管理機構書面申請要求處理。省電信管理機構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由電信技術等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和有關測試機構對互聯互通中發生的爭議和通信質量進行論證和測試,并根據專家組和測試機構得出的結果對爭議雙方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應當在協調結束之日起30日內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申請從事固定電話機和移動電話機等電信終端設備維修業務的,應當取得省固定移動電話機維修資質管理中心頒發的維修資質證書。取得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維修相適應的營業場地、資金、儀器儀表等設備;。
(二)有為用戶提供識別真假進網標志的技術手段;。
(三)有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維修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進入公用電信網使用的電信終端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獲得進網許可證,粘貼進網標志。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消費者銷售或者贈送未獲得進網許可證或者改變了進網使用功能的電信終端設備。
第十四條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從事電信設施建設和經營。
取得網絡元素出租、出售業務許可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在本省規劃范圍內按項目審批程序自建,或者與其他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聯合建設電信基礎設施,進行網絡元素的出租、出售。
第十五條電信行業業務、技術工種從業人員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合格,依法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六條從事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以及監理的單位,應當經省電信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并依照國家規定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方可在其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相應的通信工程建設活動。未取得資質證書的,不得承接通信工程建設業務。
施工單位不得違法將通信工程轉包或者分包。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冒用、出租、轉讓、轉借經營許可證、進網許可證、通信工程資質證書、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八條電信業務經營者和專用電信網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向省電信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和篡改統計資料。
第三章服務與監督。
第十九條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標準,將服務的種類、范圍、質量標準、業務流程、資費標準和辦理時限在營業場所醒目的位置予以公布,并抄報省電信管理機構。
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的電信服務價格必須明碼標價。
第二十條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電信用戶交費和查詢提供方便。電信用戶要求提供國內長途通信、國際通信、移動通信和信息服務等收費清單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免費提供。
第二十一條電信用戶要求查詢電信費用時,在計費原始數據保存期限內,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免費提供查詢,并做好解釋工作。
計費原始數據保存期限為5個月。
第二十二條電信業務經營者因網絡維修、改造和建設等原因,影響或者可能造成中斷正常電信服務的,應當提前3日在當地報紙或者電視臺刊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直接告知用戶。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相應減免在中斷電信服務期間電信用戶的相關費用,沒有及時告知中斷電信服務而造成電信用戶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二十三條電信業務經營者在電信服務中應當守法經營、公平競爭,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四)竊聽、竊用電信用戶電話,或者擅自向他人提供電信用戶通過電信網絡傳輸的信息內容,泄露電信用戶的通信秘密,或者妨礙電信用戶的通信自由。
禁止電信業務經營者為非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互聯網上網場所提供接入服務。
第二十四條電信服務應當接受公眾的監督。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對外公布投訴電話,設立電信服務投訴機構或者指定專人受理用戶投訴,并在收到用戶投訴之日起15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告知投訴者。
電信用戶認為電信業務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也可以直接向省電信管理機構、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省電信管理機構應當在收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決定受理的,應當在受理投訴案件之日起15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對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省電信管理機構應當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并每年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配合省電信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干擾檢查或者調查活動。
第二十六條省電信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對電信業務經營者、電信用戶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和人員遵守電信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或者對投訴案件進行調查時,享有下列權力:
(一)詢問受檢查單位的有關人員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材料;。
(二)有權進入被檢查的工作場所,查詢、復印有關單據、文件、記錄和其他資料,封存與案件有關的原始記錄。
省電信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當事人隱私等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章規劃與建設。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電信建設和發展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鄉建設規劃。省電信管理機構負責編制省電信行業發展規劃,并監督檢查規劃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八條省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省電信行業發展規劃,對有關單位電信發展規劃、傳輸網專題規劃的編制進行指導與監督。
第二十九條電信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項目審批權限進行審批。項目建設單位不得將整體項目化整為零,規避主管部門審查。審批項目應當以業主單位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范圍為依據。
省電信管理機構在審批項目時,應當采取組織專家咨詢、專家評審等方式,在收到建設單位申請之日起20日內批復或者出具行業初審意見。
第三十條電信管道(線)的建設根據需要可以聯合建設,但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并避免重復建設和壟斷經營。
設計或者建設道路、橋梁、隧道、地下鐵道等工程,應當事先通知省電信管理機構和電信業務經營者,協商預留電信管線等事宜。
城市、村鎮建設應當配套設置電信設施。建筑物內的電信管線和配線設施以及建設項目范圍內的電信管道,應當納入建設項目的設計文件,并隨建設項目同時施工與驗收,所需經費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三十一條省電信管理機構應當對通信市場、通信工程質量、招標投標等通信建設活動,以及通信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省電信管理機構可委托經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
第三十二條通信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的7日前向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質量監督申報手續。
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根據質量監督工作方案監督檢查通信工程建設各方的質量行為。
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日內,到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未辦理質量監督申報手續,或者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通信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條成套電信設備的采購,通信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選擇,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招標方式進行。
電信建設單位應當在確定中標人之日起7日內,將招標情況報省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第五章安全與保護。
第三十四條省電信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電信安全工作的指導與監督。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電信安全的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安全保密制度,實行安全保障責任制。
第三十五條禁止利用電信網絡制作、復制、發布和傳播含有國家明令禁止的內容的信息;禁止實施危害電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動、遷移他人的電信線路和設施;不得擅自在他人電信設施上搭掛管線。
第三十六條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下列行為可能影響電信設施安全的,應當事先征得電信設施產權單位的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和承擔所需的成本費用:
(一)因建設施工需要改動、拆遷電信設施或者改變通信方式的;。
(三)架設輸電線路、電車線路、專用電信線路、廣播電視傳輸線路以及設置電氣設備的;。
(四)其他可能影響電信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在國家一、二級微波干線通道凈空控制范圍內和移動、尋呼天線的周圍,新建可能影響通信的建筑物、構筑物的,應當向規劃主管部門申報,規劃主管部門審批時應當征得電信管理機構、無線電管理機構及有關電信業務經營者同意。
第三十八條在架空線路下和設有地下電(光)纜的線路上,新植的樹木損害電信線路或者其他電信設施,或者妨礙線路暢通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予以修復,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對原有的樹木危及電信線路安全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按照兼顧管線安全使用和樹木正常生長的原則進行修剪、截干或者移栽等措施,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第三十九條水、電、氣管線需要與電信管線交越、平行建設時,應當保持規定的間隔距離。不符合規定的',后建單位應當與先建單位協商一致,并采取適當措施,確保先建電信管線和水、電、氣管線安全,并承擔相關建設費用;涉及需要變更規劃的,應當經規劃主管部門批準。
第四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通信工程的質量事故、缺陷向省電信管理機構投訴。
通信工程發生質量事故影響通信的,建設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將事故的情況向省電信管理機構和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報告。
電信業務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影響通信的,應當在重大事故發生后的4小時內向省電信管理機構作出口頭報告,24小時內作出簡要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的5日內作出專題書面報告。
通信工程發生事故可能對電信用戶產生影響的,應當及時告知電信用戶。
第四十一條經公安機關批準,有應急通信、搶修專用標志的通信車輛和工作人員執行任務時,不受禁行路線、禁行標志和禁止停車地段的限制;進出港口和通過渡口、橋梁、隧道、檢查站,應當優先放行。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未取得維修資質證書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維修,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物品,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電信業務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并向電信用戶賠禮道歉;對拒不改正并賠禮道歉的,處以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電信業務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其向電信用戶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拒不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利用虛假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冒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辦理電信服務手續,接受電信服務,拒不交納電信費用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并依法追繳欠費;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并處發生的電信費用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妨礙電信管理機構進行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十條規定,擅自進行電信建設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會同計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建設,已建成的項目不得投入運營;造成重復建設、浪費國家資源、擾亂電信市場秩序、危害電信安全后果的,對建設單位和審批單位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通信工程違法轉包或者分包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28設計費25%以上50%以下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罰款,并可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通信工程的勘察單位未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通信工程的建設單位未辦理質量監督申報手續或者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改動或者遷移他人電信線路或者設施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其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在電信設施上擅自搭掛管線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發生重大通信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六條省電信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機關或者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法行使職權,導致國家利益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
(二)泄露電信業務經營者商業秘密的;。
(三)其他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違法行為。
省電信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本條例自6月1日起施行。
根據相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拍賣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上發布的《_________》,了解了以下內容并愿意作為競買人參加競買。
1、拍賣標的名稱:_________。
2、拍賣標的物展示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3、拍賣標的現狀:_________。
二、標的瑕疵。
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拍賣標的物的瑕疵。乙方有權了解拍賣標的物的瑕疵,有權查驗拍賣標的物及查閱標的物的相關材料。乙方一旦進入拍賣會現場,即表明已經查驗或了解拍賣標的物,并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三、競買保證金。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競買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存入甲方指定帳戶_________,否則,乙方不能參加競買。乙方支付了競買保證金,參加了競買,但未成為買受人的,甲方在拍賣會結束合_________日內將保證金如數退還乙方。保證金不是定金,保證金只用于《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情況出現時。
四、拍賣方式。
本次拍賣會拍賣方式由拍賣師現場宣布,并可根據現場情況隨時調整競價階梯。乙方的最高價經拍賣師落槌后即表示拍賣成交,雙方不得反悔。乙方成為買受人后,應與甲方當場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拒不簽署的,甲方除不退還競買保證金外,還將依據《拍賣法》追索乙方因此給拍賣委托人和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拍賣傭金的支付。
乙方成為買受人后,應在拍賣成交當日按拍賣成交價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拍賣傭金。拍賣傭金可以直接從競買保證金中扣除。
六、拍賣成交款支付及拍賣標的物移交。
動產類:乙方成為買受人后,兌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傭金后的余額自動轉為拍賣標的價款,余款應在_________日內付清。買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_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付款達_________天時,為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拍賣價款付清后,本標的由_________在_________按拍賣標的清單向乙方移交。雙方在移交單上簽字或蓋章交付始為成立。標的物拍賣成立時至買受人領受標的物時的保管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標的物移交后的保管費用由乙方負責。
不動產類:乙方成為買受人后,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傭金后的余額自動轉為拍賣標的價款。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拍賣成交價款的_________%;剩余成交款在《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至乙方名下_________日內付清。買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_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付款達_________天時,為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在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本標的由_________在拍賣標的所在地向乙方移交。拍賣標的權屬轉移手續由_________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各項費、稅支出_________。
債權類:乙方成為買受人后,兌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傭金后自動轉為拍賣標的價款。乙方在拍賣成交當日算起的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次付清拍賣標的價款。乙方支付拍賣標的價款每逾期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達_________天時,視為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協議。在乙方在全部拍賣價款付清后_________日內,由債權人通知債務人,乙方開始行使債權人權利。本標的瑕疵或障礙由_________解決。辦理拍賣權的權屬轉移時的各種費、稅_________。委托人應為乙方出具必需的文書,配合輸相關手續。
其它類:_________。
七、其它約定。
甲方或其它競買人、拍賣委托人不得惡意串通。
乙方和其它競買人、拍賣委托人不得惡意串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說明拍賣標的物瑕疵,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2、甲方和其它競買人、拍賣委托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拍賣標的物的,乙方有權退回標的,并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時,甲方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再行拍賣。再行拍賣時,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5、乙方和其它競買人、拍賣委托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6、_________。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下列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乙方交納保證金且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江西省雪菜訂購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了進一步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種植整體效益,甲乙雙方根據生產能力、市場需求和相關政策法規,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訂購品種:甏頭雪菜。
第二條 訂購數量: 甏。
第三條 質量要求:1)每甏雪菜的重量不少于 公斤,不到標準,按實際重量計算;2)開甏時要有雪菜的香味;3)菜的顏色要求色澤光亮有菜黃色。
第四條 訂購價格:由乙方自定以下的任一種方式:1)甲方對乙方訂單合同內的雪菜最低保護收購價 元/甏予以收購,當市場價格高于保護收購價時,則按同期市場價格水平確定;2)不論市場行情價的高低,甲方全部以 元/甏收購訂單合同內的雪菜。
第五條 交售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具體交貨日期雙方約定,實行提貨的,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做好發貨準備。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乙方交售的雪菜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 天
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
4.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5.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 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 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 (簽名)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名)
企業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冊機關。
乙方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鄉鎮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l46-20__)。
第七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總價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于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
手續,并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共它。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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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
注冊類型。
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
規章制度。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月)。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元。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計件單價為元或完成工作額的%提成。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元。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元。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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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
簽訂時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
企業地址:____
施工地址:____
工商注冊機關
乙方居民身份證號: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
郵政編碼:____
戶口所在地____省____(市)區(縣)____鄉____鎮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l46—20xx)。
第七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____(日)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____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總價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于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十三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
企業地址:____
施工地址:____
工商注冊機關
乙方居民身份證號: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
郵政編碼:____
戶口所在地____省____(市)區(縣)____鄉____鎮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l46—20xx)。
第七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____(日)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____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總價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于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十三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冊機關。
乙方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ㄊ校﹨^(縣)鄉鎮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l46—20xx)。
第七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總價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于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
手續,并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共它。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
注冊類型。
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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