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的執行過程中,雙方應保持及時溝通,共同解決合作中的問題和難題。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技術合作項目的合同樣本,供大家參考借鑒。
1.保密內容和范圍。
1.2甲方現有的開發成果和技術秘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1.3甲方所有的工藝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的財務資料及數據;。
1.4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數據;。
1.5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戶資料;。
1.6甲方采購計劃及供應商資料;。
1.7甲方生產定額、工時定額;。
1.8甲方其他認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項。
2.具體保密要求。
2.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2.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研究與開發;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并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5.乙方在雙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它企業內任職。
(三)協議期限。
1.聘用合同期內。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
(四)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企業技術改造向貸款方申請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除執行《銀行技術改造貸款辦法》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二、貸款用途:,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三、貸款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______個月。貸款方保證按有關規定和下列用款計劃供應資金,貸款方保證按下列用款計劃和還款計劃用款和還款:
用款計劃:
季度。
年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年
年
年
年
還款計劃:
季度。
年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年
年
年
年
四、貸款利息:按月息___%計算,按季結息,由貸款方從借款方賬戶扣收。改造期貸款利息由借款方在自有資金內支付。貸款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分年還款計劃歸還的部分,作逾期處理,每逾期,加收利息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發生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時,本合同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五、歸還貸款:歸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為: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六、貸款到期,借款方如未還清本息,由保證單位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的個月內代為償還。個月后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保證單位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七、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貸款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資金,貸款方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按本合同規定貸款利率的%計算違約金,付給借款方。
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保證及時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賬冊及資料。如發現貸款被挪作他用,貸款方按規定向借款方加收罰息%,并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限期追回貸款。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因建設項目情況發生變化,繼續履行本合同可能給貸款方造成損失,或不再具備《銀行技術改造貸款辦法》所規定貸款條件的,貸款方可中止合同并限期收回貸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貸款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的研究、起草、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貸款本息償清之日止失效。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內,借款方如不向貸款方辦理開戶手續,合同即自行失效。
十一、借款方開立賬戶后,要將資金按用款計劃從貸款賬戶中轉到存款賬戶內,借款方根據分次劃入資金在存款戶中支用貸款。
借款方不按期將資金轉入存款戶的,逾期天后,貸款方將代為劃轉。
十二、本合同正本叁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單位各執一份,副本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十三、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或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簽訂合同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有:區縣科委、開發區科技局、園區管委會、保稅區科技局、市經委、市教委、市知識產權局、市科協、市總工會技協、市農科院、北方技術交易市場、市科委科技企事業管理處。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認定登記之日起30日內完成認定登記事項。
1、第一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要進行賣方注冊。
賣方注冊是指賣方在第一次申請認定登記技術合同時,需持法人證書、營業執照、身份證和填寫完整的《用戶注冊申請表》等證明材料到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辦理注冊手續。
2、申請單位應先在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網提出申請后再持技術合同到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有:區縣科委、開發區科技局、園區管委會、保稅區科技局、市經委、市教委、市知識產權局、市科協、市總工會技協、市農科院、北方技術交易市場、市科委體改處。
3、技術合同登記機構依法進行審查認定,對符合技術合同條件的合同給予登記,打印“技術合同登記表”,并加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專用章”。對不符合條件的合同不予登記。
4、技術合同交易額在1000萬元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出具“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并加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專用章”。技術合同交易額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認定登記后,到市科委審核并加蓋“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專用章(登記章號01)”后生效。
5、當事人辦理審批技術交易獎酬金手續時,應先填寫“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扣除成本,并需在核定表上加蓋財務章。
6、登記人員對當事人填寫的技術性收入核定表進行審核,根據本次實現的技術性收入20%-40%比例核算獎酬金,并在“技術合同登記表”上記錄。
7、外資機構的技術合同、外國企業和外國個人從境外向中國境內轉讓的技術合同、國內企業對境外企業開發、轉讓的技術合同,應到天津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8、申請單位可持“合同執行信息表”到開戶銀行辦理提獎酬金手續;持經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天津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減免增值稅手續。
1、完整的書面合同文本及相關附件(3份)
提交的技術合同文本要填寫規范、條款完整,標的`內容要具體、明確,法定代表人要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出具紙介形式的合同文本。
2、科技部印制的技術合同示范文本(3份)
3、技術收入核定表并加蓋公章及財務專用章(3份)
4、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5、技術合同成交后,進賬單或發票復印件(1份)
6、第一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要進行賣方注冊。
申請登記的技術合同,應是已生效的合同,并在合同的有效期內。
技術合同標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交生產許可證或有關批準文件。
1、從境外向中國境內轉讓的技術合同辦理認定登記,應出具外方委托授權書(外文及中文翻譯件)(1份)。
2、完整的書面合同文本及相關附件(3份)
技術進口合同為外文合同的,申報單位應到國家正式承認的、有翻譯資格的翻譯單位,將技術合同主要條款譯成中文填報,同時附上外文合同?;蛱峁╇p方正式簽字的中外文技術合同文本。
3、科技部印制的技術合同示范文本(3份)
4、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進出口資格證書或批準證書復印件)(1份)
5、境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6、外方法律地位證明文件(境外公司注冊證明)(1份)
7、《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復印件(1份)
8、《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證》復印件(1份)
9、技術合同成交后,賣方開具的發票復印件(1份)
10、提成合同需提供要辦理的技術交易金額計算明細(1份)
11、技術開發類合同需提交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1份)
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大寫)。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顚S?。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犯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__%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__年______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后還清全部本息止)。利率月息為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貸款逾期按規定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歸還貸款資金來源用貸款項目新增加的利稅、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資金。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還款責任。必要時,乙方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戶中扣收。
第五條。
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表和資料,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擔保單位及甲乙雙方上級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蓋章)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銀行:(蓋章)______工商銀行市分行:(蓋章):______。
企業名稱,公司法定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注冊時間,注冊資金,注冊企業類型,股東及所占比例,員工總數,廠房面積(含辦公用房),企業生產產品和業務簡介,企業在行業內地位,企業獲得的榮譽等。
二、企業管理能力。
1、企業管理制度,其中須重點說明企業的研發立項考核制度的建立情況,包括產品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請注意!這部分分值20分,企業應做好內部的制度建設,形成制度文件,備查;在業務報告應詳細體現組織管理如何建設)。
2、組織結構框架(可用企業組織框架圖描述)。
4、企業信用等級等情況。
三、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情況。
1、企業自己擁有什么研究開發機構或是同國內外高校共建在企業的研究開發機構;
2、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情況。
3、企業擁有的研發設備和儀器。(請列表)。
4、前三年研究開發費用投入情況及所占企業銷售收入比例(請注意,是指前三年的研發費用總和/前三年收入總和)。
5、企業制定的今后產品研究開發方向。
四、企業產品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技術水平及成果轉化能力。
情況。
1、企業產品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情況。
簡要說明企業產品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情況,如有多種產品且是跨領域的產品需要分產品、分類型描述。概述如下:
3、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其中須說明企業已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已轉化成產品或樣品的情況。
4、詳細描述企業關鍵技術和創新點,(注意:不是產品介紹或說明,是詳細描述企業產品的關鍵技術和創新點,在不泄露企業商業機密的前提下盡量詳細描述,是專家評審是否通過的關鍵)如有多種產品分產品、分類型描述,產品在國內外技術水平(要有相關證明或佐證材料,不能隨便描述)、當前國內外同類技術和產品的比較(可以列表比較)。
五、企業市場和經濟效益情況。
1、企業經營績效的總資產增長率和銷售增長率。
2、企業現有產品市場情況、市場規模和目前市場占有率,3、企業上和今后三年財務預測情況(可以列表說明企業總收入、凈利潤、上繳稅收等情況。注意:不是編寫項目可行性報告中的單個項目經濟效益分析,是企業整體經濟效益情況)。
六、企業未來發展思路。
簡要介紹企業發展規劃與未來發展思路等。
一、申報高新技術產品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產品類別必須符合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領域和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品參考目錄的產品。
2、申報產品應該是采用新技術原理、新技術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型產品,或為省內首次生產的換代型產品,或為國內首次生產的改進型產品。
3、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相關的行業政策。
4、產品應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廣闊的市場前景,申報的產品利稅率不低于20%。
5、產品應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用于該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產品的銷售收入不低于10%。
6、從事申報產品研制開發的大專以上科技人員(包括同等學歷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占產品研制開發總人數不低于20%。
7、沒有與申報產品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
二、申報所需材料清單(外資企業):
2、申請單位必須提交的材料: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企業資產負債表。
企業損益表。
企業資產負債審計報告。
查新報告(須由省部及以上查新單位出具)。
檢測報告(須由權威部門出具)。
用戶報告。
環保證明。
產品采標證明。
3、申請單位視情況提交的輔助材料:
專利證書。
iso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特殊行業許可證(從事醫藥、醫療器械、農藥、郵電通信等特殊行業的企業。
必須提交)。
獲獎證書等。
三、申報時間和費用。
高新技術產品認定工作,江蘇省科技廳常年受理,每年有四次申報時間。每項產品申報收費300元人民幣。材料提交后2~3個月可完成認定。
1、企業總收入應達到500萬元以上。
2、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技術性收入應占企業總收入的60%以上。
3、高新技術產品銷售利稅率應達20%以上。
4、全體勞動生產率應達15萬元/人。
5、人均利稅應達3萬元/人。
6、高新技術研發經費占總收入的5%以上。
7、大專以上科技人員占職工人數比例應達20%以上。
8、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人員占職工人數比例應達10%以上。
二、申報所需材料清單(外資企業):
2、創建高新技術企業的工作總結(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企業技術創新情況、高新技術企業特征、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企業發展前景與規劃等)。
3、反映單位廠容廠貌、生產設備、研發手段的圖片。
4、申請單位必須提交的材料: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企業管理章程。
企業資產負債表。
企業損益表。
企業資產負債審計報告。
查新報告(須由省部及以上查新單位出具)。
檢測報告(須由權威部門出具)。
用戶報告。
環保證明。
產品采標證明。
5、申請單位視情況提交的輔助材料:
專利證書。
iso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特殊行業許可證(從事醫藥、醫療器械、農藥、郵電通信等特殊行業的企業。
必須提交)。
獲獎證書等。
三、申報時間和費用。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江蘇省科技廳常年受理,每年有兩次申報時間。每個企業申報收費300元人民幣,認定完成后再收費800元人民幣。材料提交后2~3個月可完成認定。
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一篇企業技術保密合同范本,文章向大家展示了企業之間就技術保密工作達成的一致條款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范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并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5.乙方在雙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它企業內任職。
(三)協議期限
1.聘用合同期內。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
(四)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_________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一條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第三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實施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依據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一)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協調、解決認定管理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三)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事項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認定管理工作,對發現問題指導整改。
第七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科技部,其主要職責為:
(五)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認定機構下設辦公室,由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機構主要職責為:
(三)負責挑選參與認定工作的評審專家(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并加強監督管理;。
(五)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第十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
第三章認定條件與程序。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工商注冊滿一年以上;。
(三)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第十三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第十四條對于涉密企業,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在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認定工作程序組織認定。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建立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機制,加強對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認定機構提出整改意見并前期改正,問題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暫停其認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對已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期間暫停企業享受稅收優惠。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由主管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第十七條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企業更名的,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企業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的,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第十八條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第十九條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有嚴重偷、騙稅行為的;。
(三)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四)未按期報告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第二十條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各類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的有關工作負有誠信、合規、保密義務。違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的,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根據本辦法制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年1月1日起實施。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字[2008]172號)同時廢止。
(三)申報材料中新增“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解讀:近幾年隨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審查力度的加大,已出現部分地市在稅務審核過程中將申報材料與當年納稅申報表核對的情況,將“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添加到申報材料里,無疑對企業會計、稅務的規范性和內在邏輯的一致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在每年納稅申報時要結合自身情況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的要求,填寫納稅申報表,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如下:
1、a000000――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
該報表中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都有記載,高企申報時,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
2、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
該報表第19行,明確要求企業填報當年研發費用總額。這對于完全依賴輔助賬進行研發費用歸集,未在管理費用科目反映研發費用的企業來講是極為不利的,主要表現在:
(1)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時,地方主管稅務機關會將企業審計報告中列示的研發費用金額與本報表第19行填列金額進行比對,如不一致,說明企業的財務核算不夠規范,無法順利得到地方推薦。
(2)專家評審、省級會簽等環節,會將納稅申報表與審計報告中相關數據比對,對于通過材料造假企圖蒙混過關的企業,這是最為有效的審核手段之一。
該報表是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稅率優惠的備案信息,包括人員信息、高新技術產品收入信息、研發費用信息。對于企業來講,需要認真填列,尤其要保證填報的所有信息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要求,避免本報表與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情況出現。
新辦法中的這項新規定,將迫使企業規范財務核算,重視研發費用的帳內核算工作,只有這樣,才能順利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
(四)增加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要求。
新辦法與版管理辦法相比,要求“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表”。新辦法加強了過程監督管理,對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表的企業,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解讀:2008版管理辦法沒有明確要求高新技術企業按年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中進行備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稅函203號文中第五條和《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指南(試行)》中第三章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納稅年度終了后至報送年度納稅申報表前,已辦理減免稅手續的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但該要求未在原管理辦法中體現。
新辦法將高新技術企業年度備案列為法定義務,使得管理辦法更加完善,實現了備案的“有法可依”。在具體備案的內容上基本與203號文和《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指南(試行)》保持一致,但是表述予以簡化,具體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還有待進一步明確。
(五)新增取消高企資格的條件,對不符合高企資格的企業追繳稅款。
新辦法規定“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二)有嚴重偷、騙稅行為的;(三)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四)未按期報告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的,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陛^2008版管理辦法,新增第(四)條“未按期報告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的,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p>
解讀:在2008版管理辦法下,相關部門后續出臺了《關于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和復審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科火字[]123號),以規范明確有關高新更名處理事項,新辦法規定對于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企業應按照新辦法的要求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年度發展情況表,加大了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監管力度,明確了取消高企資格后追繳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的時間。
綜上所述,新辦法在對認定條件降低的基礎上加大了審核力度,對具有創新能力但規模較小、研發投入有限的企業提供了支持,也對規范高企財務核算,完善高企申報、備案流程提供了更為全面的依據,由此可見,企業研發活動能否合理規范的核算,將決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的成敗。
以上解讀只是基于現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作出的解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正式出臺后,政和科技將于第一時間做進一步深入解讀。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名稱:公司電腦的技術支持,系統裝機服務和日常維護。
第二條甲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要安裝的電腦,包括甲方自行購買及甲方員工為開展日常工作所需使用的電腦(含臺式計算機、服務器、個人筆記本及平板電腦)數量及型號。
2.在系統故障或需要維護和升級時,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3.按約向乙方支付報酬。
4.協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項:_______。
第三條乙方的主要義務。
1.在公司提供電腦的配置信息后十日內完成技術服務和支持工作;。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故障排修和系統維護工作,在緊急情況下,乙方應對甲方要求進行立即響應。
3.應對甲方交給的物品和資料等妥善保管;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
4.應對甲方使用軟件和由乙方提供的硬件的安全性、合法性和穩定性負責,不得在進行技術服務中使用和安裝非法的軟件和硬件系統。
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如有違約,應按合同法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于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同期暫定三年,如甲方對乙方服務不滿意,可隨時通知解除合同。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服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蓋章)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_。
自按新辦法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以來,我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通過到企業宣傳發動他們申報、定期組織召開認定工作培訓會、招商引資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等多種形式有力地推進了我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至目前我區有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8家,其中,今年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5家,它們是**博亞精工機器有限公司、**豐正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忠良工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朗弘機電有限公司、兆山集團**機床有限公司。另外還有1家高新技術企業**康豪機電工程有限公司通過了復審。
1、宣傳培訓工作情況(提供培訓場次、人數);
舉辦了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專場培訓會10場,宣講政策,宣傳典型。區域內規模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工作人員232人次參加培訓會。
2、高企后備庫建設及輔導培育情況;
建立了我區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共有26家企業入庫,其中:一類企業8家,二類企業8家,三類企業10家,并根據企業的特點,制定了培育方案。
3、政策輔導咨詢工作情況;
我們先后召開高企認定專題會議,積極向企業宣傳科技政策,解答政策疑問,并不定期走訪企業,在線發布信息等。
4、部門協調配合情況;
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培育與輔導工作小組建立了協調機制,科技、財政、國稅、地稅四個部門每月召開一次聯席會,研究解決認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明確部門間任務分工,科技部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申報和管理,財政部門負責對企業研發投入情況進行監督,稅務部門負責幫助企業建立完善研發費用輔助賬。同時,定期開展集中培訓,對企業申報專利、建立研發費用輔助賬、規范申報材料等問題進行宣傳講解。
1、完善工作平臺,加強組織領導。由于各部門工作人員發生了變動,為了保證高新技術企業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們今年4月,以襄政辦發48號文件成立了以區委常委、副區長任組長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培育與輔導工作小組,加強對全區高新技術企業工作的統籌管理。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保障相關工作有效落實。
2、明確培育重點,建立后備庫。為了增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針對性,我們通過對轄內企業進行上門走訪、調查摸底,在普查企業的基礎上,根據企業的專利、成長性、創新性等指標,篩選出有條件、有潛力的企業建立了我區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共有26家企業入庫,()其中:一類企業8家,二類企業8家,三類企業10家,并根據企業的特點,制定了培育方案。
3、開展培訓輔導,做好跟蹤服務。為了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高企,我們已經前往基礎較好的企業,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和專利申報的專題培訓,同時邀請市科技局、專利局領導、專家到我區對企業開展了知識產權保護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專題培訓,加大對企業負責人和具體申報人員的培訓力度。另外,我們還召開了五次專題會議,跟蹤了解今年擬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進展情況,對企業申報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集中培訓講解,保證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質量。
4、大力宣傳發動,協調政策落實。區政府出臺了《關于推進高新技術產業跨越式發展的實施意見》(襄政發〔2012〕34號),對申報和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補助獎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補貼2萬元申報經費,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5萬元,極大地提高了企業的積極性。同時,建立了知識產權激勵機制,從區級科技經費中落實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用于補貼企業申報專利,充分調動企業創新發展的積極性,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打好基礎。在國家、省、市級科技項目的申報上和區級科技項目的安排上,我們對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進行傾斜,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另外,我們積極協調稅務部門,對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予以落實,確保高新技術企業能夠順利享受稅收優惠。
第一條: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第三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實施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依據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二)協調、解決認定管理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三)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事項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認定管理工作,對發現問題指導整改。
第七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科技部,其主要職責為:
(五)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認定機構下設辦公室,由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機構主要職責為:
(三)負責挑選參與認定工作的評審專家(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并加強監督管理;。
(五)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第十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收稅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
第三章認定條件與程序。
(三)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第十三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第十四條:對于涉密企業,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在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認定工作程序組織認定。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建立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機制,加強對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認定機構提出整改意見并前期改正,問題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暫停其認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對已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期間暫停企業享受稅收優惠。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由主管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第十七條: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企業更名的,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企業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的,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第十八條: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二)有嚴重偷、騙稅行為的;。
(三)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四)未按期報告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第二十條: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各類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的有關工作負有誠信、合規、保密義務。違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的,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根據本辦法制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1月1日起實施。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字[2008]172號)同時廢止。
基本優勢。
1、促進企業科技轉型。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主創新、持續創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說明負責人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說明企業是國家重點支持的具有高成長性的企業,具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
3、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稅率降低10個點,稅額減少40%。
證明企業在本領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高端技術開發能力,有利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
5、提高企業資本價值。
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政府、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經營中去。
優勢分析。
成本領先分析。
根據波特的理論,成本優勢是企業可能獲得的競爭優勢之一,基于此,許多企業將成本管理提高到了戰略的地位,制定了成本領先的目標,加強了企業的成本控制和規劃。盡管影響企業成本的因素很多,但從戰略的角度來看,主要有規模經濟和學習曲線效應。
一項價值活動的成本常常受制于規模經濟。規模經濟產生于以不同的方式和更高的效率來進行更大范圍活動的能力;產生于更大的銷量中分攤無形成本和研發費用的能力;也產生于隨著一項活動的擴大,支持該項活動所需基礎設施和間接費用的增長低于其擴大的比例。規模經濟的關鍵是需求要有價格彈性,然而,高新技術產品的創新程度很高,具有較強的壟斷性,沒有完全替代品,因而其需求的價格彈性較小,價格和銷量之間缺少必然的聯系。另一方面,高新技術產品的供求雙方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顧客無從得知什么樣的價格才是合理的,所以降價并不一定能帶來銷量的增長,規模經濟效應也就無從發揮。
學習曲線是企業獲取成本優勢的又一重要因素。一項價值活動隨著學習而導致其效率提高,隨著時間的累積其成本會下降。學習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成本降低的機制包括勞動效率的提高,資產利用率的提高和原材料更適合于工藝流程等。也就是反復做同一件事可能發現更有效的生產方法。然而高新技術產品的創新性較強,這意味著原有產品和工藝流程持續的時間可能較短,而通過學習提高效率直至降低成本需要較長的時間。同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的更新換代比較快,因此,它可能面臨著不斷向上位移的學習曲線,產品的單位成本由于分攤了新產品的研發費用而難以降低,成本領先優勢難以獲取。
差異化分析。
隨著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市場營銷面臨越來越嚴重的同質化,不但是產品的同質化,甚至連營銷策略和技巧都趨于同質化,企業紛紛陷入價格戰、廣告戰、終端戰和促銷戰的泥潭之中,所以追求產品和營銷模式的差異化已經成了企業持續獲得動態市場競爭優勢的必然戰略手段。無論是成本領先還是差異化,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獲取高收益。如前所述,高新技術企業實行成本領先戰略難以奏效,因此,差異化就成為其必然選擇。而差異化營銷戰略的選擇又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自然結果。高新技術企業的最大特點在于其創新動能和創新能力較強,而創新與產品的差異化是正相關關系。進一步講,差異化又與產品的相對價格成正比,而高的相對價格就意味著高收益。創新而獲取高收益會反過來會刺激企業加大研究開發的力度以促進創新,這是一個良性循環。
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近日將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同時三部門正在抓緊編制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
國務院新聞辦于2015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務院審改辦負責人吳知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湯濤、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夏勇和科技部副部長陰和俊介紹簡政放權有關工作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修訂稿)》的有關情況,以下是內容節選: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稅收的優惠。2008年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管理辦法。實施8年來,對促進企業創新發展取得很好效果。根據加大支持新興產業和中小企業力度的新要求,三部門對認定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在本月1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本次修訂完善主要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適當放寬認定的條件,將小企業研發費的占比由6%調整為5%,使更多的中小企業享受到高企政策的優惠。將企業科研人員占比由不低于30%調整為不低于10%,以更加適應企業研發外包、眾包等發展的新趨勢,取消近三年內獲得知識產權的限制與5年以上獨占許可獲得知識產權的方式,以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和技術轉讓。
二是簡化認定的工作流程,縮短公示時間,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改為10個工作日,簡化企業更名的備案流程,不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將各地評審專家的備案管理下放給地方的認定機構,跨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企,在有效期內資格繼續有效。
三是加強認定和后續監管,建立隨機抽查與重點檢查機制,對各地認定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認定后高企資格復核機制,明確取消資格的行為及相應的處罰辦法,加強對認定企業的日常管理。
四是擴充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新增檢驗檢測、智慧城市、現代體育等服務業支撐技術,擴充文化創意、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新興產業技術,增加增材制造、石墨烯材料等先進技術,剔除了一批落后的技術。
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近日將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同時三部門正在抓緊編制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使政策細化、具體、可操作,并將加強政策的宣傳和監督工作,使政策盡快落到實處。
到2015年底,全國共有高新技術企業7.9萬家,應該說高企的政策有力地促進了企業的創新發展。2014年高企的營業總收入同比增長12%,比規上工業企業增速高出了5個百分點,高企的研發經費投入占全國企業研發經費的一半以上,高企已成為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提質增效的骨干力量。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認定辦法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一是技術領域范圍跟不上產業發展的變化,一些新興產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在技術領域中體現的不足。二是現有的認定條件已不適應發展的.要求,對中小企業支持的力度不夠,同時按照國務院簡政放權的要求,認定的程序也需要進一步優化,后續的監管要進一步加強。
此次修訂完善有四方面的特點,
一是堅持高新技術導向,突出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政策定位。
二是與時俱進,將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新業態等納入支持的范圍,吸收新技術,淘汰落后技術。
三是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傾斜支持,適當放寬對中小企業的認定條件,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四是堅持放管結合,優化認定的管理流程,加強后續的監督檢查,提高認定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實施新的高企政策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政策實施后將進一步鼓勵市場主體增加研發投入,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有利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形成新的增長點,培育創造新技術、新業態和提供新供給的生力軍,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發展。
文檔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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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簽訂
受讓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乙方持有設計、制造、安裝以及銷售的技術秘密,并有權向甲方許可上述技術秘密;
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術秘密設計、制造、安裝并銷售合同產品,但不單售零部件。
雙方通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1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確規定的含義,用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定義的:
a.技術秘密:指設計、制造、安裝及銷售合同產品所需的一切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一切與之相關的秘密技術資料和實際技巧,包括已申請專利部分和未申請專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資料。
b.合同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的技術秘密設計、制造的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許可的技術所設計、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各型號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產品。
d.技術資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設計、制造、安裝、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技術資料、圖紙、技術數據以及乙方現有的一切有關的其他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e.補充技術:指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進一步開發的與設計、制造、安裝及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技術。
f.改進技術: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開發的,對本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安裝和維修技術作出的改進。
g.凈銷售額:指從合同產品的總銷售價中扣除運輸費、包裝費、保管費和保險費后所剩的金額數。
2.1本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秘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
2.2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廠設計、制造合同產品的權利及在除港、澳、臺之外的中國境內使用、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銷售權不包括單售零部件。
2.3甲方承擔義務不向國外及港、澳、臺出售合同產品及零部件,如有違約,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關的技術秘密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5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使甲方技術人員盡快掌握上述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6乙方將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7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商標如下:_______________
3.1入門費: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___元。該入門費包括資料交付前的費用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各種技術服務和培訓費。
3.2提成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__________元。
3.3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計算方法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
3.4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三年后的第四個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臺合同產品凈銷售額的_______%作為使用費。
4.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轉帳支付。
4.2入門費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將入門費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第一批技術資料后3日內,將入門費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最后一批技術資料后3日內,支付入門費中其余30%即__________元。
4.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考核產品驗收后,從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內,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費。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單據后15天之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4.4在合同生效滿3年后,第四年度開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費。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對銷售量和銷售價的確認書以及該年度使用費計算書后15天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和內容,通過郵局將資料掛號寄給甲方。
5.2甲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資料后7天內須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給乙方。
5.3乙方在技術資料寄出后48小時之后,須將合同號、寄出資料的掛號單復印件、資料目錄清單、件數用掛號信通知甲方。
5.4如技術資料在郵寄中有丟失、損壞、短缺等現象,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15天內,再次免費補寄給甲方。
5.5每包(箱)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寫明: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件號、箱號
5.6技術資料包(箱)內須附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號碼。
6.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并加以確認。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免費把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并向對方提供改進發展技術的處理意見,但其所有權屬于提供技術的一方。
6.3未經乙方確認的技術資料,甲方保證不先實施于合同產品。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凡屬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合作研究所產生的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歸雙方共有。
6.5甲乙雙方對雙方所取得的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都享有優先使用權,所有方應提供各種幫助,使對方順利實施其改進和發展技術,但如果沒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進和發展技術。
7.1為驗證乙方在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術人員共同在甲方工廠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驗收,具體辦法詳見合同附件五。
7.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參數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雙方應共同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7.3如考核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己撕细癜?.2條規定雙方簽署合格證書。
7.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例如提供技術資料、培訓、技術服務不正確等原因,乙方應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并且自費派人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則由甲方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并承擔乙方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費用。
7.5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產品按7.5條規定簽署合格證書,仍不合格,則雙方應協商研究本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具體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確的技術資料,并保證按時提供。
8.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時免費向甲方提供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資料。
8.3乙方如果遲交技術資料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8.4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充分實施該技術秘密,并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操作。
8.5甲方保證對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實行的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都將免費及時地提供給乙方。
8.6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規定,按時支付使用費。如超過規定的期限,則應在規定期滿后的15天內補交使用費,并加10%的利息。
8.7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將乙方提供的任何圖紙和技術資料用于實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9.1乙方保證是合同所述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秘密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資料流出。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資料流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發生。
9.3如果甲方發生泄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泄密的范圍和程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9.4如果上述技術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專利局(處)調處,調處費由雙方均攤。
10.2調處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10.3除了進行調處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應繼續執行。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5天內,用電報或信件通知對方,并于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關于該事故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提交對方確認。
11.3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上述事故為理由終止合同,也無權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遲履行的損失賠償要求。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逾期不能達成協議,本合同自動解除。
12.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算起為_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2.3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進行商談。
12.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會計人員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情況要單立帳簿,在每臺(批)合同產品的銷售單據上,應對1.10款中所列的各項支出分別列項。對沒有分別列項或項目不全的單據,將被視為已經扣除上述各項支出計算的單據。
12.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本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2.6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方已經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產品,應視為已銷售的合同產品,并按規定支付使用費。
12.7本合同附件一至六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對本合同各條款及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須經雙方友好協商,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約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產品品種、規格(略)
附件二 技術資料清單(略)
附件三 技術培訓(略)
附件四 技術服務(略)
附件五 驗收標準及辦法(略)
附件六 技術資料的修改及確認(略)
201月29日,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國科發火〔〕32號印發修訂后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組織與實施、認定條件與程序、監督管理、附則5章23條,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解釋,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予以廢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第四條依據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二)協調、解決認定管理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科技部,其主要職責為:
(五)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認定機構下設辦公室,由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機構主要職責為:
(三)負責遴選參與認定工作的評審專家(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并加強監督管理;。
(五)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第十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
第三章認定條件與程序。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第十三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第十四條對于涉密企業,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在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認定工作程序組織認定。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建立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機制,加強對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認定機構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改正,問題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暫停其認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第十七條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第十八條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第十九條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三)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第二十條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各類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的有關工作負有誠信、合規、保密義務。違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的,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根據本辦法另行制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同時廢止。
1.2016貴陽市停車場管理辦法。
2.原油市場管理辦法2016全文。
3.福建省重大活動檔案管理辦法全文2016。
4.2016廣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5.公路建設項目代建管理辦法全文2016。
6.2016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全文。
7.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全文2016。
8.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全文2016。
9.廣東省中醫藥局關于醫師多點執業的管理辦法2016解讀。
10.2016汕頭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資金管理辦法全文。
11.湖南省濕地公園管理辦法2016全文【試行】。
12.2016《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管理辦法》出臺。
13.7月1日起《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最新修改實施。
14.2016獸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全文】。
15.建設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16.2016年《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全文。
17.寧波市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全文。
18.《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說明。
19.《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20.專家解讀養老基金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第三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實施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依據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一)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協調、解決認定管理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三)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事項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認定管理工作,對發現問題指導整改。
第七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科技部,其主要職責為:
(五)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認定機構下設辦公室,由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機構主要職責為:
(三)負責挑選參與認定工作的評審專家(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并加強監督管理;。
(五)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第十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
第三章認定條件與程序。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工商注冊滿一年以上;。
(三)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第一條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第三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實施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依據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一)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協調、解決認定管理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三)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事項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認定管理工作,對發現問題指導整改。
第七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科技部,其主要職責為:
(五)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認定機構下設辦公室,由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機構主要職責為:
(三)負責挑選參與認定工作的評審專家(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并加強監督管理;。
(五)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第十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
第三章認定條件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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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報材料中新增“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解讀:近幾年隨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審查力度的加大,已出現部分地市在稅務審核過程中將申報材料與當年納稅申報表核對的情況,將“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添加到申報材料里,無疑對企業會計、稅務的規范性和內在邏輯的一致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在每年納稅申報時要結合自身情況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的要求,填寫納稅申報表,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如下:
1、a000000――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
該報表中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都有記載,高企申報時,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
2、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
該報表第19行,明確要求企業填報當年研發費用總額。這對于完全依賴輔助賬進行研發費用歸集,未在管理費用科目反映研發費用的企業來講是極為不利的,主要表現在:
(1)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時,地方主管稅務機關會將企業審計報告中列示的研發費用金額與本報表第19行填列金額進行比對,如不一致,說明企業的財務核算不夠規范,無法順利得到地方推薦。
(2)專家評審、省級會簽等環節,會將納稅申報表與審計報告中相關數據比對,對于通過材料造假企圖蒙混過關的企業,這是最為有效的審核手段之一。
3、a107041――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
該報表是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稅率優惠的備案信息,包括人員信息、高新技術產品收入信息、研發費用信息。對于企業來講,需要認真填列,尤其要保證填報的所有信息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要求,避免本報表與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情況出現。
新辦法中的這項新規定,將迫使企業規范財務核算,重視研發費用的帳內核算工作,只有這樣,才能順利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
(四)增加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要求。
新辦法與2008版管理辦法相比,要求“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表”。新辦法加強了過程監督管理,對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表的企業,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解讀:2008版管理辦法沒有明確要求高新技術企業按年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中進行備案,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發布國稅函【2009】203號文中第五條和《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指南(試行)》中第三章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納稅年度終了后至報送年度納稅申報表前,已辦理減免稅手續的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但該要求未在原管理辦法中體現。
新辦法將高新技術企業年度備案列為法定義務,使得管理辦法更加完善,實現了備案的“有法可依”。在具體備案的內容上基本與203號文和《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指南(試行)》保持一致,但是表述予以簡化,具體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還有待進一步明確。
(五)新增取消高企資格的條件,對不符合高企資格的企業追繳稅款。
新辦法規定“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二)有嚴重偷、騙稅行為的;(三)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四)未按期報告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的,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陛^2008版管理辦法,新增第(四)條“未按期報告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的,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p>
解讀:在2008版管理辦法下,相關部門后續出臺了《關于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和復審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科火字[2011]123號),以規范明確有關高新更名處理事項,新辦法規定對于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企業應按照新辦法的要求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年度發展情況表,加大了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監管力度,明確了取消高企資格后追繳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的時間。
綜上所述,新辦法在對認定條件降低的基礎上加大了審核力度,對具有創新能力但規模較小、研發投入有限的企業提供了支持,也對規范高企財務核算,完善高企申報、備案流程提供了更為全面的依據,由此可見,企業研發活動能否合理規范的核算,將決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的成敗。
以上解讀只是基于現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作出的解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正式出臺后,政和科技將于第一時間做進一步深入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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