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規定了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具體事項。建議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仔細研讀范文并咨詢相關法律專家的意見,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為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約定明確的期限。
在實踐中,確實有一些職工在工作中表現消極,經常違反企業規章和勞動紀律但情節又夠不上勞動法規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情形,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要解除勞動關系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不解除勞動關系又給企業造成損失。
在另外一些情況下(如職工不勝任工作),企業雖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企業并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國有企業除外)。
因此,如果約定明確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宜太長),企業就有相當的主動權,可以避免承擔因辭退引發的賠償責任。
1.勞動合同應盡量詳細地約定雙方的義務。
約定雙方義務的益處既在于保證雙方按照合同嚴格履行職責,防止出現違約情況;也在于一方違約時,能夠有明確的處罰依據。
對于企業來講,在勞動合同中,應明確職工的工作崗位及其具體職責,并明確對于該崗位工作的具體要求。
這樣,員工有違反職責的行為,就有明確的處理依據。
2.勞動合同最好約定明確可行的違約責任和罰則。
約定違約責任和罰責,既可以起到警戒作用,更能夠成為日后作出相應處理的有力依據,上了法庭也不需要在違約責任問題上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為保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利提供必要的保障。
對于違約責任,主要是指違約賠償責任,可以由企業與職工雙方商定各種違約情形下具體的賠償數額;對于職工違紀的處罰方式,可以是警告、記過、扣工資、開除等。
對于職工的違紀處罰,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不可能太詳細,可引用企業規章的規定。
3.最好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旦出現某些事由,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不再受勞動合同約束;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勞動者發生某些行為,企業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但應注意,不能把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也約定在勞動合同中并規定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的好處在于:一旦有約定情形出現,企業就可以不再履行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比如某公司約定:職工當月無故曠工2天,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補償金。
如果按照法律規定,職工曠工2天,顯然不太可能被認為是嚴重違反企業規章。
如果沒有上述約定,企業以此解除勞動合同很可能被判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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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限是指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表明的建立的勞動關系自何時開始至何時結束。根據《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和終止時間。勞動合同期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根據《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只明確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沒有明確終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一般要明確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當事人雙方應該終止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任何一方不得終止合同,直到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才可終止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完成一定的工作后,勞動關系即告終止。
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必須遵循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的原則。只要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即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相互了解對方而約定的考察時間,它是整個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部分。
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約定不同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由于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確定勞動合同期限除了堅持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外,還要掌握這樣兩條原則:
第一,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系,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發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
第二,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在堅持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愿。
總之,當事人雙方都應當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茖W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并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边@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而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第二,勞動期限應和勞動合同期限掛鉤,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秳趧臃ā返诙粭l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資金擔保違法,可酌情提供擔保人。用人單位要求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提供擔保,可能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收取保證金(物)的形式,一種是以提供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第一種是我國勞動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種是要求提供擔保人來承擔連帶責任,在我國沒有法條作出過明文的允許或禁止,勞動者可以本著自愿的原則提供。
第四,試用期企業須有理由退工,員工可無理由走人?!秳趧臃ā芬幎ㄔ谠囉闷趦?,用人單位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時,才能辭退。而員工只要“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
小結:勞動合同期限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比較重要的條款,對期限進行了約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應該在期限內履行和享受自己的法律義務和權利。如果大家對勞動合同期限方面的知識還有什么不清楚的,或者想了解更多關于勞動合同期限方面的知識,可以到我們的法律常識欄目進行深入了解。
甲方(聘請方):
乙方(應聘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董事會決議、且經甲方股東會批準,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總經理一職,雙方形成勞動關系,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經營權。特此約定,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后,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協議的,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經營管理模式。
4、乙方有權使用前述啟動資金,但僅限于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
5、甲方承諾:將公司每年利潤的25%以及公司當年總產值的3%作為績效獎金發放給乙方;乙方可自本協議簽訂當月起,每月從甲方處領取固定工資人民幣月,待年終結算績效獎金時,再將已領取的工資從績效獎金中進行抵扣。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
4、甲方不得以不正當形式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權;。
5、甲方不得以不正當形式干預乙方對公司財務的管理。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行使董事會授予的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4、由乙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鑒;。
9、乙方應于每月_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乙方的財務報表;。
10、乙方應依法納稅,按時清償銀行借款和其他債務,及時收回應收款;。
12、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個人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
1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擅自公開或出讓;。
14、本協議期限屆滿三十日以前,乙方應接受甲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經營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乙方方可離職。
第五條協議解除。
發生下述情況之一,履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如濫用權侵吞公司財物、侵占公司資產的;。
2、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第5款之承諾向乙方交納發放績效獎金,逾期2個月以上;。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以本企業名義向銀行以外的機構或公民借款融資的;。
4、甲方以不正當形式干預乙方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
1、雙方在協議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本協議期限屆滿或解除而消滅;。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
乙方遵照執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
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日。本合同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達到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____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工資支付按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勞動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xx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____區勞動合同范本。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合同范本《____區勞動合同范本》。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____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變更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二、本協議簽訂后,原勞動合同仍繼續履行,但變更條款按照本協議執行。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規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二、期限:養護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養護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四、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負責養護范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范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七、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____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十一、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范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簽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負責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擔任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經甲乙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工作的工作內容及崗位職責依照甲方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確定條款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4、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八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限間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其他各類假期按甲方有關規章制度辦理。
第九條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接受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盡職、盡責、勤勉地完成甲方交予的工作。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三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2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嚴重破壞甲方形象、信譽、聲譽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之約定,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通知,可采用如下兩種方式之一送達。
1、被通知方在通知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上簽收。
2、通知方按照通知方在本合同上列明的通信地址,以掛號的方式向被通知方郵寄書面通知即視為送達。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合同增加內容。
第二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調解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任何一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不經協商而直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法》第13條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是指: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
(3)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
(4)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
實踐中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運用較多,許多勞動合同都是一年一簽,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有些勞動者還把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當成“鐵飯碗”,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比較難,不愿意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哪一種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年。
2、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月。
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即: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__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日。
2、如果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__(每月考核的補貼制定在試用期仍然適用)。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3、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5、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6、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未經協商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性質: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賈慶豐。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
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地點)承擔工作任務。
1、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力,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就業準入工種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2、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1、乙方依照國家規定自行繳納基本養老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以包含在乙方工資中。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聘用人員必須遵守我單位所有規章制度。
2、經濟損害賠償、培訓賠償、保密賠償、竟業限制賠償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3、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簽名或蓋章)乙方:(簽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甲乙雙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實告知對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甲方將在本合同中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等情況。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后,已了解相關情況并無其他想要了解的情況。
同時,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資料均為真實有效。
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已閱讀并理解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并承諾自覺遵守。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姓名: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有效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注:乙方保證以上信息真實有效,如有變更將及時通知甲方。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終止。其試用期為:個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依照《崗位說明書》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因確因工作需要加班,乙方需按照公司規定填寫加班申請單,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該申請單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
第九條乙方的工資按甲方規定執行,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表現和經營狀況對乙方工資進行調整。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的工資中包含了法定應由甲方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即使甲方未在工資單中明確羅列該費用。
(一)并由甲方為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依法應由其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等費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病假工資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的80%。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和提供其他福利待遇。乙方入職后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社保轉移單。因乙方怠于提交相關資料造成甲方無法為乙方提供相關福利,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發生工傷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辦理理賠申報手續,但乙方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時起二十四小時之內通報給甲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向甲方提出失業申請或到相關機構直接辦理。
第十三條如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失業申請和有關材料,即乙方不需甲方為其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乙方須自行承擔放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切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自覺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乙方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的各項活動;維護甲方合法利益,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將甲方的任何秘密資料和物品向外界泄漏或攜走。如乙方與甲方有其他特殊約定,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止協議等,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乙方應:
(一)如實向甲方提供乙方與原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及社會保險轉移單;
(三)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如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五)乙方因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違法行為等,被甲方解聘時,不享有任何經濟補償,甲方也無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聘。
(六)乙方離職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屬于甲方的任何物品。
(七)乙方離開甲方時如領取了競業禁止補償金,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直接競爭的單位工作。
(八)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向甲方提交繳納社會保險等所需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轉移單、身份證、戶口本、照片、醫療藍本、學歷證書和健康證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其合法權益受到甲方侵害時,應自權益受侵害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關事實和證據。
(十)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對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違反合同的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對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等)應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需對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個人行為負全責.如因乙方個人原因,導致甲方受到其它第三方的索賠,乙方對此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十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十五日內辦理離職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領取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等)。
第十五條如果乙方出現違反本章規定的行為,甲方可根據其情節給予各種處分(包括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并協助甲方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十六條在合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隨之變更;
(三)甲乙雙方中有一方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時。
第十七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十八條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一)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本合同規定的;或有以下嚴重違紀行為的:
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受到一次書面警告后,再犯可受書面警告的錯誤的
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系的;
違反與甲方簽訂的培訓、保密等協議的;
乙方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有營私舞弊、貪腐、盜竊、弄虛作假、欺騙、欺詐等行為;
(七)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能勝任工作的:
1、剝奪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被判拘役、管制或被執行監視居住、取保候審或者改為被判承擔刑事責任。
3、吸毒、染有賭博惡習、打架斗毆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腐、挪用、侵占、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嚴重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體格檢查不合格者。
8、品行不良、私收錢財、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
9、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a)有相關業績指標的崗位員工在約定工作期間業績不能達標的。
b)受到客戶投訴三次以上的。
c)兼職被發現后經甲方勸說拒不改正的。
10、乙方所提交簡歷中存有虛假信息的。
(八)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條、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因甲方經營場所調整,乙方應在調整后之日的次日起到甲方人力資源部報到:
(一)乙方不能準時報到的,視為曠工。甲方有權依據第十八條的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理。
(二)甲方安排乙方待崗期間,如乙方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工作,甲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項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三)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工作場所報到,乙方拒絕又不能提出合理理由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新工作場所報到之日起視為曠工。甲方有權依據第十八條的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除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應送達甲方。如乙方已將書面通知送達部門而未及時送達甲方人力資源部,則視為已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四條規定終止。
第二十五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甲方解除、終止本合同且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乙方符合領取經濟補償金的,可自其與甲方完成工作交接后到甲方領取。
第二十八條因乙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應支付甲方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違反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應支付約定的違約金外,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時還應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時,如未能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歸還公司資料、財物,配合財務核查,賠償損失等。甲方有權暫停支付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以及暫停辦理人事手續,在乙方完成以上工作交接后,甲方再發放給乙方。
第三十一條由于乙方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以及甲方尋找接替者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甲乙任何一方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簽補充協議。
第三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通知: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對方發出通知,并視為送達:
(三)以掛號郵件遞送時,按郵局出具收據之日起十(10)個工作日為準;
(四)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時,應以接受人收到郵件后系統顯示的時間為準。
(五)以短信方式傳送時,應以短信發送成功后系統顯示的時間為準。
第三十六條其他約定:
甲方的以下公司文件和規定作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員工手冊》、《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崗位說明書》、個人簡歷、入職登記表、體檢表、崗位任務書、公司相關績效考核制度、工資確認單等。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人正楷簽字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年__月__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生效,本合同于工作完成時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1、因工作需要,經院務會研究,聘用乙方作為我單位病房護士?,F擬定以下合同,望雙方共同執行。
2、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3、乙方在聘用期間,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可根據有關規 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做到態度和藹、服務周到,認真、嚴肅,高度敬業。
5、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各種操作規程。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如因玩忽職守造成后果者,一切損失由乙方本人負責。
6、乙方在聘用期間,按工作安排做好自覺的本職工作,同時應和單位的其他職工搞好團結,即分工又合作。
7、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醫生的醫囑,做好各種護理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8、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病、事請假,工資獎金按請假實際天數的比例扣發。如事假連續超過三個月,病假連續超過半年。甲方將視其情節解除合同。
9、乙方在聘用期間,享受甲方節假日發給職工的福利待遇。
10、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節假日需要加班,以基礎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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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聘用期間,月基礎工資 元,發給在職職工績效獎金的80%.合同生效開始,甲方按有關規定計算購買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用,如數加發在乙方的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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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在聘用期間,如生病恢復后,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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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效期________年。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二、 期限:養護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養護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四、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負責養護范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范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 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七、 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____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 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負責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備注: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簽約地址:寧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到______止,期限為______天。
第2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______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_小時。
(二)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_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的新規定,其立法本義就是為了穩定勞動關系,將“不定期勞動合同確定為勞動合同的主要形式,限制定期勞動合同的使用,并降低定期勞動合同轉為不定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在勞動合同法(草案)起草和修改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勞動法執法檢查組對各地用工市場的調查表明:有60%以上的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1年之內。針對我國目前呈現勞動合同短期化的現狀,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的規定有利于引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長期的勞動合同,改變我國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局面。另外勞動合同法對不簽訂勞動合同,及不簽訂無固定規定了較高的違法成本,這將使用人單位自覺守法。
勞動合同法構筑無固定為勞動合同的主要形式,向勞動者傾斜的立法意圖顯而易見,但是對于無固定的理解,有許多用人單位認為無固定意味著固定工,意味著重拾鐵飯碗,它將使用人單位的負擔加重,并影響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實施條例》規定,員工在滿足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該與之簽訂無固定: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
上述第(1)項,勞動者在一家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這里的十年期限包含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工作年限,而且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發生調動的,期限合并計算。
第(2)項是與國企改制對接而定,保護一部分國企老職工的同時為國企減負。
第(3)項,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兩次簽訂固定,如果在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之前,勞動者沒有出現過失性辭退、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另安排工作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等情形,再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如果勞動者沒有要求簽訂固定,用人單位就要與之簽訂無固定。
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員工達到連續工作滿十年或者連續訂立二次固定的條件后,還需要表示出簽訂無固定的意思,在這一點上,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所區別。
從立法的層次上來說,勞動合同法的效力顯然要高于其實施條例,應以勞動合同法為準,只要勞動者滿足簽訂無固定的條件,除非勞動者明確表示要求簽訂固定,否則就要簽訂無固定。但實踐中,有解決此問題的辦法。因為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遇到這些情形時“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外,應當訂立無固定”,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一條:員工要求與公司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4)項用人單位如果20xx年1月1日起用工時間超過一年且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法律直接規定雙方已經存在無固定。
無固定不是洪水猛獸,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可以予以解除的。但是,一旦員工簽訂了無固定,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為終身合同,員工的這種心態可能對企業經營管理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著很大的負面影響。一旦簽訂或被視為無固定,因其沒有到期時間,不能到期自動終止,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而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往往會被認定為違法辭退。所以,用人單位如果可以不簽,應當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盡量避免無固定。
1、簽訂較長或合適期限的固定。
企業可以根據員工的情況區別對待:如果從公司長遠發展角度考慮,員工屬于公司業務需要,而且不會造成成本太高,公司可以考慮與之簽訂較長時間的固定;對于一些未來不確定是否需要的員工,公司可以考慮與之簽訂合適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后與之及時終止。
有的公司在08年與員工簽訂了一年期勞動合同,現在面臨是否續簽的問題,對于這種情況,企業要謹慎的作出風險分析后再決定。
2、非全日制用工。
企業也可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避免簽訂無固定,對于這種用工形式,公司需要完善考勤制度,注意用工時間和工資支付期限等方面的風險。
無固定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沒有確定終止時間(注意:只是沒有確定終止時間而非沒有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下是詳細內容: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外,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與其訂立無固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此外,這里指的連續工作滿十年是指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時間應該是連續的,其起算時間是自用工之日起而非有些讀者所誤解的自《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秳趧雍贤▽嵤l例》第九條明確了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實踐中,如果勞動者與同一個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有間斷,但是間斷時間不長(如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半年內又重新建立勞動關系)的,一般情況下還是會認為是連續工作,而不會重新計算,這是司法實踐對勞動者的保護,防止用人單位利用法律空隙剝奪勞動者簽訂無固定的權利。
但這里規定的較為嚴格,就是“雙十”規則,即既要滿足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規定,同時還要滿足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規定。勞動者只有同時滿足“雙十”規定,提出簽訂無固定的要求時,用人單位才無權拒絕。
《勞動合同法》規定本款的立法本意在于避免用人單位采取簽訂短期勞動合同的方式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就要注意不能將勞動合同期限約定過短,否則用人單位將面臨兩大難點:
1、關于經濟補償方面:《勞動合同法》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即因合同期滿終止)終止固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關于簽訂無固定方面:用人單位只要與勞動者連續簽訂了兩次固定,且勞動者沒有下列情形:(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在這樣的情形下,只要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
依據《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用人單位字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勞動者享有無固定員工的優待,如《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在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的人員中就包括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的勞動者。
同的后果。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的,勞動者可能獲得以下補償:(1)與用人單位仍然存在勞動關系的,自應當簽訂無固定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無固定的,勞動者可以主張違法解除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者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工作地點、崗位及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雙方同意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實施的“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工作時間、班制、假期和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實施辦法”規定,按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時間。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及婚、喪、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在施工間歇期,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甲方集體合同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本標準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約定條款內容。
雙方根據需要情況可另以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專項協議形式約定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勞動用工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勞動用工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擔任甲方xxx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xx工作制。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xx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每月xxxx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每月不得低于xxxx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達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企業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勞動用工合同應隨之變更。
第十五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用工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勞動用工合同。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用工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勞動用工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長時間不能正常進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第二十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勞動用工合同即為終止。
雙方當事人在本勞動用工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用工合同。
第二十二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用工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勞動用工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用工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或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含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履行本勞動用工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通川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通川區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用工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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